| 稅收與民主 |
| 送交者: 馬悲鳴 2008年01月09日09:50:4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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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與民主 馬悲鳴 我提出了一個保守得不能再保守的辦法推行民主∶用個人所得稅金額來限制選舉權。 這有一大好處。任何想當官的人都必須亮出稅單來證明自己符合標準。其副作用便是該競選人無法隱瞞私產。既然無法隱瞞私產,貪污便能有效遏止。 現在指責貪污者自己也不乾淨。比如我指出,劉曉波現在年收入就兩三萬美元之譜。月入萬金,遠高於一千六百元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他就從來不上個人所得稅。 我剛說到稅收問題,不鏽鋼老鼠便指“消費稅”。 其實不對! 所謂的“消費稅”,正確的說應該是銷售稅。 稅有兩種。一種是面值稅,買賣雙方交換多少面值,政府就按該面值徵收某個百分比的稅。比如銷售稅。另一種是盈利稅。只征盈利者的稅。因為只有賣方才可能盈利,故是完全由賣方納的稅。比如工商稅。 盈利稅一般消費者是看不見的。工商業者賺了多少錢,他不告訴你。納稅也是政府和業主之間的事。但面值稅是按買賣雙方交易額(不管是否盈利)征的,故買方能看得見。比如銷售稅。澳大利亞每包香煙標價十澳元,等你付錢時,店家要受十一元。另一元標明了是稅。 儘管如此,面值稅也是賣方付的。有人說商家是受國家委託向消費者收稅。 這是胡扯。 天下店家全都受國家委託,請問委託證書在哪兒? 既然受了國家委託,自然國家得付委託費。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說店家替政府收稅者,誰見過委託書?誰見過佣金? 中國過去的官路是科舉加保舉。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考場。還有所謂的“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仇”。 這兩種辦法的結果就是中國的現實。 搞選舉有個技術難題,便是人口太多,無法準確無誤地點票。故在中國實行民主的關鍵是設立各種資格限制條件,大幅度減少選民數量,才能保證選舉安全。以中國現有人口估計,把選民資格減少到百分之一、二,最多不超過百分之五,才是能夠選舉的關鍵。 那麼用什麼做限制資格呢? 黨員自然希望以黨員資格參選。知識分子當然希望用大學畢業資格參選。而這兩個資格都與民主選舉的精神向悖。全黨服從中央,下級服從上級。如何選舉? 大學畢業資格與科舉何異? 西方國家由中世紀進入現代民主都走過用個人所得稅的納稅額度來限制選舉權的不二法門。所以中國如果搞民主,首先得釐清個人所得稅。 象劉曉波這種無賴,當年蓄意迫使政府開槍,如今又裝聾作啞,拒不交納個人所得稅,就不該有選舉權! 我以前說過。民主選舉的必要條件是失業率低於百分之十。國營企業就業人員低於全社會就業人員總數的百分之十。有志於中國民主事業的人應該儘快去開自己的私人公司,僱傭失業人員,以便從速減低這兩個百分比。 如今我又提出了一個條件,交納個人所得稅。 開辦私人企業,僱傭工人的資本家、從國營企業辭職去私營企業就業的工人,這些老老實實交納個人所得稅的工人和資本家,才是民主社會的中堅。這種人在人口中占到某個足夠高的百分比以後,才能開放民主。 鄭義、劉曉波、余杰者流越多,中國越不能開放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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