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學會走 再想跑 |
送交者: 馬悲鳴 2002年01月07日14:31:3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馬悲鳴· 一、辦事認真是關鍵 從戰爭廢墟中重新站起來德日兩國令全世界刮目相待。箇中的原因並不是“撞了南牆也不回頭”般的愚蠢,而是他們兩國人民的辦事認真。 有一種說法來形容西歐三強,英、法、德三國人的辦事風格。一個人丟了一根針。如果這是個英國人,他會不露聲色,然後趕快跑到皇家偵探局,神秘兮兮地報告蘇格蘭場,出錢請他們偵破這根針的下落。如果是法國人,他會聚眾上街示威遊行,高呼口號:“我們一定要找到這根針!”如果是德國人,他就會把房間的地上打成一個一個的小方格,然後逐格尋找。 那麼如果是古代中國人呢?我想他會找個鐵杵磨一根針。如果是八十年代新一輩的中國人呢?他會先找一個特號的大鐵杵,招來記者和圍觀的群眾,在攝影機鏡頭前大做其鐵杵磨針的秀。等到出足了風頭,賣弄夠了噱頭,成了大名以後,再趁人不備,去偷一根針。然後自吹已經大功告成。如果被抓獲,他會倒打一耙:“區區一根針你也捨不得。有錢人真他媽小氣,活該被打倒。”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截擊盟國軍事物資運輸船隊的德國游擊潛艇不是以擊沉的船隻,而是以擊沉的噸位來計算戰果的。可見德國人辦事的認真。在亞洲辦事最認真的要算日本人。日本人講他們當初剛開始維新時,先把重要的事情分清楚。哪些事情是應該辦的,哪些事情是能夠辦的。能辦的先辦了。一時辦不到的再作為意識形態來討論。可我們中國人不這樣辦事。中國人辦事的特點是要麼全部辦,要麼全不辦。並不再分析其中的區別。能辦的不辦,反而當做意識形態爭論不休。不能辦的卻偏要着急上馬,非辦不可。比如國有化、人民公社、大躍進、大煉鋼鐵、大辦食堂、文化大革命等就都屬於不該辦的事。但中國人卻偏要把它們都辦了。 偉大領袖毛主席留給他的接班人英明領袖華主席的遺囑是:“你辦事,我放心!”結果老華就辦出個“洋冒進”來。真讓老毛躺在水晶棺材裡都放心了。 二、人權能夠辦到 海外民運人士提出爭取“民主、自由、法治、人權”也很有年頭了。但這四個詞裡到底哪個是能辦的,哪個是難辦的呢? 顯然,人權是現在就能辦的事。因為它不需要太多技術和管理藝術,只是一個人與人之間關係的行為底線。是一個應該從小學生教起,讓全民普遍接受的觀念。即不可以虐待同類。這其實是動物行為學的基本性狀。同類動物之間就不互相虐待。人類是因為聰明得過了頭,才想出無數虐待同類的手段以取樂。從古羅馬鬥獸場直到如今的秦城監獄,都是這種取樂之處。 文革時那麼普遍,那麼多的中共老幹部被架着“噴氣式”批鬥和私設公堂的逼供就都是因為中國人沒有人權概念才造成的結果。劉少奇、彭德懷、賀龍的死法都是典型的例子。文革結束之後,最是中共老幹部應該痛定思痛,接受並盡力普及人權觀念才不枉受此一番批鬥。可是現在看來,中共那幫大官真是白挨了這番批鬥和逼供了。至今仍然接受不了這種動物行為學基本性狀的國際公認人權標準。 一個人不管有多壞,除正當防衛之外,不能有任何形式的虐待。即使判死刑,也不能虐殺。否則虐待他的貧農團、紅衛兵、造反派、獄吏和刑警自己就是在犯罪。因為所謂犯罪,特別是刑事的,其中有一大項就是虐待同類。如果允許對罪犯施虐,等於是給虐待狂提供了一個發泄迫害欲,過暴力癮的機會。這樣一來,反而吸引那些有犯罪傾向的虐待狂參加到政府里去合法施暴。最終使政府變成由罪犯組成的犯罪政府了。美國高速公路限制速度,愛開快車的人反而被吸引去當警察,趁抓超速車的機會來滿足自己開快車的癮,就是這個道理。 到美國大學的實驗室工作先要在一個宣誓書上簽字,保證不在做動物實驗時虐待和虐殺動物。不許提兔子耳朵,不許倒提雞鴨。在美國校園裡到處能看到海報、展覽、集會和示威遊行,保障動物權(Animal Right)。可是我們有着四千年文明傳統的中國人卻到現在還不能理解起碼的人權概念。反而在國際人權會議上大放厥詞,肆意修改國際人權標準以使其合乎自己的胃口。 所謂人權,不過是把人放回動物界時原本就享有的那些先天權力而已。中國人活得真是不如外國動物,不如美國的雞、狗和兔子。 三、法治可以辦到 在人權之後,法治是現在可以開始辦的事。這個活兒比人權要難一些,總需要一些專家學者的協同。但並不是技術上解決不了的。比如說,中國人訂不出一部好的法律來。那麼就把美國的憲法及全部成文法都譯成中文,再用文字處理軟件里的代換指令把其中所有的“USA”字樣都換成“中國”兩字就成了。如果還嫌其缺少中國特色的話,把《大清律》也輸入到計算機里,用“中國”兩字代換掉所有的“大清”也就是了。然後把這兩部法律之間相同的內容留下,此有彼無的內容也留下,只是推敲一下互相牴觸的那一小部分內容,再決定取捨,就是一部現成的法典。 自從北伐以來,國共兩黨互相殺得屍骨如山,血流成河。但在“反帝反封”這一點上來說,卻是同樣的各自標榜。筆者在這裡不提國共兩黨的成文法,卻偏要提美帝國主義和滿清封建王朝的法典是希圖向世人表明,所謂“反帝反封”的革命和非法是同義詞。在“反帝反封”時非法一下是否情有可原,另當別論。但必須認清,那是在破壞!即破壞一個舊中國。當前中國的問題是經歷的革命太多,破壞得太嚴重,而缺乏建設。如要建設,先應該參考那些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已經或曾經建成的現成規模的成就。 劉邦入關,盡廢秦苛法,只留“法三章”耳。但後來蕭規曹隨的漢律,卻多有秦法里的內容。從那以後竟至於“千年都行秦制度”。孫中山以“洪楊第二”自況,其志在反清。蔣介石以曾國藩自況,其志在剿共。而曾國藩就是專剿“洪楊”的。難道蔣介石要剿孫中山不成?其實不然。打天下時念打天下的經。坐天下時念坐天下的經。歷史上所有成功地建立新王朝的開國皇帝都諳此道:從已經敗亡了的前朝取來現成的朝綱,略加修改,以為己用。凡歷史上失敗了的造反者都不諳此道。比如“迎闖王,不納糧”的李自成就是一例。如果“不納糧”,那麼軍隊的給養和國家稅收從哪裡來?李闖因為不肯背叛革命而無法建立有效的朝綱而終竟失敗。 根據歷史的經驗,筆者建議從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那裡去取現成的“朝綱”,略加修改以為從“反帝反封”中誕生的現代中國用。 四、自由較難辦到 法治後邊的“自由”是比較難辦的事。首先一個問題是在自由經濟之下國家如何收稅?中共搞公有制計劃經濟有其不得已處。那便是中國人沒有按規矩主動納稅的習慣。我們如何能想象中國人象美國人這樣,每到年底主動去稅務局要一份稅表,老老實實地報稅呢?共產黨利用公有制計劃經濟直接從企業提走利潤,所以沒有稅收問題。不過老百姓得到的分配份額更少。這也是林立果在《571工程紀要》裡說的“國富民窮”的原因之一。 另一個與自由有關的問題是對付各種刑事犯罪的警力是否足夠充分。中共搞專政有其不得已處。那便是中國人層出不窮的刑事犯罪。中國在1949年以前,幾千年來的匪患從來就沒有中斷過。是在中共當政期間,才幾乎真的把匪患給絕了。掌握着足以擊滅所有“反革命”與刑事犯罪的武力和群眾專政的監視網與全面思想改造預防措施的專政機器,怎麼可能給人民以行動的充分自由呢?由於時代的變遷,“反革命”已經日漸稀少。但刑事犯罪卻有增無減。自由每多一分,對付刑事犯罪的控制就困難一分。這是不言而喻的。君不見,如今改革開放的經濟成就是拿刑事犯罪率的同步上升換來的。1993年上半年,全國公安機關破獲各類刑事案件48萬餘起,比去年同期多破3.6萬起;抓獲各類刑事案件作案成員56.5萬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8萬人。 在稅吏和警察沒有充分能力保證稅收和防止刑事犯罪的情況下,自由有時是很危險的。君不見“五四”運動那天,警力一不足,大學生們立刻去打人、放火。八九年長安街上的警察攔阻線一旦被衝破,大學生們立刻就割據和封鎖天安門廣場,不許公眾進入。這還都是大學生呢!其他人更可想而知。 美國的自由是在稅吏和警察嚴密監視下的。只要美國警察宣布總罷工,美國一天也撐不住。更何況“法不責眾”的中國。 五、民主最難辦到 最後是民主問題。所謂民主,只是一種情緒化的說法而已。其實當今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雖然它們大多已經不再是世襲君王作主,卻實實在在是總統或者首相、總理在那裡作主。 民主制是從以雅典為代表的古希臘城邦那裡來的。那時才是真民主。公職不但不來自上級的委派,連競選都不行,而是全部來自抽籤,以確保公平。正是因為民主,希臘各城邦每每導致的是暴民政治,動不動就宣布某個看法不一致的人是“人民公敵”。他們就這樣通過法庭的判決毒死了公開反民主的蘇格拉底。蘇格拉底的學生柏拉圖痛感民主制度的弊病,遂以寡頭政治的斯巴達為藍本,設計了西方思想史上第一個烏托邦理想國--大西島亞特蘭蒂斯。這就是後世共產主義的雛形。 法國大革命時的民主,用一句“共和國不需要學者”,把拉瓦錫那顆“法國長了一百年才長出來的腦袋”生給砍了下來。僅僅因為他當過收稅官而已。 君主制有暴君,民主制則有暴民。暴君畢竟只是一個人,而且天下是他自己的囊中物。他多少得珍惜一些,負責一點。暴民則動輒成千上萬,而且每每以破壞這個不是自己囊中物的“天下”來發泄胸中的不滿,毫不珍惜,也不可能有絲毫的責任感。 現代民主制是當初反君主專制的革命借用來的名詞。就如章太炎用“中華民國”來代替“大清帝國”一樣。其實“中華民國”何曾有過一天是人民的?它先是袁世凱的,後是國民黨的。只是在老袁已死,北伐未興之間算是有一點“民”氣。結果就發生“五四”這種打人、放火式的運動。 現代西方政治制度其實是君主、民主各取所長,雜交出來的東西。正確的名稱應該是“代議制”。其內容是“君王”(總統)的“登基”通過公眾周期投票,做為委託他代理人民作主的公開認可而已。公眾只是投票推選誰來當“君王”。而天下事還得由這位“君王”來作主。其他議會法院等設施是為了防止這位“君王”作弊和作惡罷了。並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民主制。所以美國的國名就既沒有“人民”也沒有“民主”,只是“美利堅合眾國(州聯盟)”而已。世界上所有用“人民”和“民主”等字眼命名的國家,無一不搞專制,無一不是在撒彌天大謊以騙人。如今的兩個中國國名都是如此。 八九年天安門廣場下來的“民主鬥士”所公開叫嚷的其實是古典狹義的民主。即古希臘式的民主。他們的一位“領袖”解說民主是:“個人在自由條件下進行投票。”結果就投票表決出堅持割據原本就是公共場地的天安門廣場,拒絕將其歸還給公眾的決議。反而宣誓:“頭可斷、血可流,人民的廣場不可丟!”?這和法國全民投票民主公決拿破崙當皇帝,德國全民投票民主公決希特勒上台搞納粹同屬一類民主悖論問題。另一位“領袖”解說民主是:“人民當家作主”。這話當年共產黨早就說過了。從這些話里,我們可以看出來他們腦袋裡對民主的理解是些什麼東西。而這些東西早已經被證實也是弊病百出。 未來中國所要建立的“民主”絕不應是古典狹義的民主。而是西方現代的代議制。人民的投票僅僅決定委託幾位競選者里的誰去踐這“君王”大位。 公民投票是一項規模巨大的活兒,技術上極其難辦。在當前中國第一個難辦的就是,誰肯為了一個素不相識的人當總統而費時費力,跋山涉水地去投票。“我為什麼要投票?!”這是所有公民都有可能提出來的沒法解釋的問題。 第二個難辦的是如何保證計票的公正。誰能保證計票時不作弊。“你怎麼能防止我作弊?”是所有投票站工作人員都可能提出來的無法交代清楚的問題。 第三個難辦的是如何防止對投票結果的拒絕接受。“我憑什麼要接受投票結果?”是所有那些落敗候選人都可能提出來的無法解決的問題。 第四個難辦的是如何防止當選行政首腦的不負責任。“這天下既不是我打下來的,也不是從我老爸那裡世襲來的,更不是我的囊中物。憑什麼我要為它負責,而不利用這有限的任期中飽我自己的私囊?”這是任何一個當選行政首腦,特別是總統,都有可能提出來的無法回答的問題。當今世界不少落後國家的民選總統就是這樣領頭貪污的。最近巴西總統剛剛因為貪污而被廢黜。 請問那些民主激進派對此可有什麼高招? 如今的中國連一個鄉的直選都辦不成,怎麼可能辦成全民直選總統?面對這一個個民主難題,我們至今未見到那些民主激進派能設想出什麼解決的方案來。但大家都在那裡一個勁地大叫“民主”,把它當做第一要緊的事,非立刻辦了不成。真是不知其可! 所有打算按民主第一、自由第二、法治第三、人權第四順序辦事的人都應該用腦子想一想。萬一你們這個“民主”實行起來造成和希臘城邦、法國大革命、希特勒德國以及文化大革命相類似的慘痛結果的話,再後悔可還來得及麼? 六、不會走,就想跑 中國改良先鋒康有為在戊戌前曾信心十足地自許:“吾年三十,而學已成。”但辛亥之後他卻感嘆:“我們當初還沒學會走就想要跑。”難道康有為真的是白活了一輩子,到老了才發現自己當初吹噓的“學已成”竟然是連“走”都沒有學會麼?! 反封建先鋒章太炎在辛亥之前公開提出排滿號召,在三國父(另兩位是孫黃)里最激進。但北伐之後,他卻宣布中華民國已亡,並以中華民國遺民自認,大罵國民黨。現在看來他是對的。北伐之後的中國已經是“中華第一黨國”,不復“民國”了。 魯迅如果“有幸”活到“解放”以後必是乃師章太炎第二。他在“左聯”和中共的“四條漢子”鬥法時已見端倪。而到文革時連“四條漢子”都是首當其衝的。 辛亥前因翻譯《天演論》而一時間洛陽紙貴的嚴復乃是系統地向中國介紹西方現代思想的第一人。但在楊度組織籌安會,擁戴袁世凱當皇帝的《勸進表》上簽名的六君子之中,就有嚴復的大名赫然其上。 劉再復曾經大發感慨:“嚴復,這個喚醒了多少民眾的一代宗師,後來自己也吸鴉片了。”以康有為、章炳麟、嚴幾道論。此三子者,皆飽學之士也。且康、章二位更以聖人自居。但當社會實現了比他們的預言還要“進步”的狀況之後,卻無一例外地都大後其悔。這其間深刻的歷史教訓,豈是“吸鴉片”三字所能概括得了?! 事到如今,究竟中國的大學生、研究生和導師們是否已經學會了“走”很成問題。但他們卻偏要擁到起跑線上,連發令槍都不顧,就亂轟轟地按自己想象的比賽規則胡跑了起來。 這種比賽有什麼看頭,純粹是騙觀眾的票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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