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談法制與民主 |
送交者: 洪哲勝 2002年01月08日15:19:2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洪哲勝】簡談法制與民主 法制,就是國家有一套法律、制度,政府根據這套辦法辦事。 法制,就是不要人治。人治依照統治者的意志辦事。 但是,這套法律與制度是如何產生的?為誰服務?--任何法制都需要問一問這樣的問題。 ◆在有法制的君王國家,這套法律及制度,或者是封建君王制定的, 或者是他的大臣揣摩君王的利益與意志制定出來的。 ◆在有法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套法制是在中共的領導下、不許民 意“聲張”、依照中共的意志、當然也就服務中共官僚資產階級而 訂定的。 ◆在民主國家,它是由人民選舉出來、人民可以加以監督、必要時給 予罷免的民意代表制定出來的。制定得不好,民意代表如果被告知 而仍然不去更改,人民還有權加以複決。如果好的法案這些民意代 表基於任何理由就是不願給予制定,人民還可以採取創製的方式, 通過公民投票把它加以制定。 可見,法制與民主屬於不同的範疇。即使有了法制,也未必是“民主”的。只有在有民主運作的國家、通過民主的方式制定並實行的法制,才是民主的法制。 在今日的中國,你如果強調維護法制,你就在維護既有的、中共的、非民主的法制。你如果害怕一場爭取民主的“失序”,以致於讓中共的法制延續下去,讓中國的民主的法制無法到來,你就是中國進步的擋路石。 你確實是在維護一個法制。但是,你所維護的法制,不是民主的法制,不是人民的法制,而是專政的法制,而是中共官僚資產階級的法制。你只能是中國的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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