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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長青正在走向深淵
送交者: 馬悲鳴 2002年01月11日16:59:2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曹長青正在走向深淵

馬悲鳴

曹長青質疑吳征的文憑尚有硬指標可查。但現在曹長青質疑楊瀾的英語能力是否夠上電視,則並無可靠的硬指標來鑑定。如果說曹長青的其他質疑夠不上惡意毀譽的話,那麼這一條夠了。

對於一個廣播員來說,語言能力是其吃飯的傢伙。與機械系的畢業生申請機械公司工作和電子系畢業生申請電氣公司的工作一樣,夠水平與不夠水平,是用人公司人事部門考核的事。即使不合格,至多就是拒絕錄用。公司斷是無權將申請者的個人技術能力公布出去,造成被拒申請者今後謀生機會上的壓力。

但曹長青現在就在幹這種事。他甚至連考核都沒有,就在公共傳媒上詆毀楊瀾的英語能力。假如當年楊瀾確有上電視的英語能力,在經過回國這麼多年的消磨以後,現在重新參加考核,也可能又丟得差不多了。

艾蓓是否總理遺孤,要憑最後的基因鑑定才能認準。曹長青斷言其非,與孔捷生斷言其是一樣,都拿不出證據。孔捷生尚且說他看到過證據呢。曹長青卻連斷言其非的證據都舉不出來,純系推測。

高行健是否夠諾貝爾文學獎的水平,說什麼的都有。唯獨曹長青的批判最無說服力。因為他甚至連高行健行文中的代詞“我、你、他/她”的用法都要指責。可見曹長青只有勉強看懂通俗文學的水平,對純文學簡直就是一竅不通。

這回總算讓曹長青撞到一個有文憑這麼個硬指標可查的機會。他卻又說得嘴順,把楊瀾的英語能力這麼個既無法證明其行,又無法證明其不行的東西拿出來示眾。這就給對方提供了自己惡意毀譽的確鑿證據。

吳楊不過一介平民,並非嚴格意義上的公眾人物。一般說起來,只有競選出來的政治領袖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眾人物,比如曹長青指出遭傳媒轟炸的美國總統克林頓。這樣的公眾政治人物因為是用納稅人的錢養活的,又對公眾利益的得失起決定作用。一個法案獲得通過,就不知有多少人受益,又有多少人受損。納稅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得失,有權質疑靠自己的稅金養活的政治領袖。

吳楊二人不過經營民間傳媒的平民商人,既不靠公眾交納的稅金養活,也不可能決定公眾利益的得失。他們只不過幹了份在電視上露面的專業性工作而已,於理不應該遭到政治領袖般的質疑。

象曹長青、鄭義這類不法文人只會強調保護言論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卻不知道還有個保護人權的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任何人即使上了法庭,也有權保持沉默,拒絕回答任何問題。更何況一家中國商號管事的,更沒必要回答一名落魄紐約街頭失意記者振振有辭的質問了。

當年曹長青在面對筆名「耶人」者的質問時,曾信誓旦旦地立下規矩,絕不回答不用真名者的質疑。但朱學淵是用的真名質疑,曹長青也拒不回答。既然曹長青有權不回答朱學淵的質疑,為什麼吳楊無權拒絕曹長青的質疑?大家都是一樣的人,權利應當是平等的。曹長青憑什麼就該有特權?

上次有位美國人起訴成人錄像帶公司商業欺詐。原因是他租了一盤成人錄像帶,是憑着包裝盒上的美女象。可等他回家看完了錄像帶,也沒有這名美女表演的成人動作。錄像帶公司用美女照片作包裝封面的誘餌,卻只僱傭廉價的非美女演員來做成人動作。這就構成了商業欺詐。廣告封面與內容實質不符。這位美國人告該錄像帶公司商業欺詐勝訴,索賠了大筆精神損失費。

吳楊自報的學歷和簡歷是否有水分,並不對公眾構成商業性欺詐,因為無人會購買他們的學歷,只可能欺詐僱傭他們的公司。公司至多就是解僱而已,斷無在傳媒上如此大規模詆毀他們的權利。吹牛者也是人,也有正當的人權,不能任人誹謗。

說到商業性欺詐,我倒知道一個案例。1999年《波士頓環球報》刊登了哈佛大學一篇頭版文章。指責前保衛天安門廣場指揮部總指揮,「天安門一代」的重要成員柴玲女士盜用哈佛的名義推銷自己公司的產品。柴玲所在公司生產一種公司網絡軟件。該公司僱傭的技術人員中有人曾經被哈佛僱傭過。該公司所售軟件自然與哈佛所用同類軟件有某種類似,或甚至全同。於是她們就打出哈佛的旗號,推銷她們的軟件。

哈佛是個很在乎自己名聲的學校,正在花重金逐步買下所有用哈佛命名的單位,以保持哈佛名號的商業價值。柴玲女士所在公司以哈佛的名義推銷自己的產品被發現之後,哈佛在《波士頓環球報》刊登了這篇頭版文章,以正視聽,並警告,如繼續這類盜名推銷,將以商業欺詐告官。後來就沒有消息了。我猜大概是柴玲女士所在公司退了。

這篇文章可以在網上查到。網址是(WWW.BOSTON.COM)。

假使吳楊的學歷與簡歷真有自吹自擂的成分,也斷不會構成柴玲女士所在公司這種程度的商業欺詐後果。但我們卻從來沒見到曹長青撰文揭露柴玲。

曹長青以不與不用真名者辯論的誓言,給了我這個絕對不用真名者單攻曹長青,而絕不會遭到回擊的永久性優勢。最近他又稱尋求正當法律保護的吳楊是懦夫。這就又給自己挖了一個陷阱。曹長青在接到律師警告之後如果停止對吳楊的揭露,則證明自己就是個怕見官而退的懦夫。

縣太爺在大堂上把驚堂木一拍∶“大膽刁民,從實招來”。兩排衙役跟着一起大喝∶“從實招來”。不管原告被告,都先嚇得篩糠。想想曹長青到了大堂上,先跪下來聽這幫衙役的呵斥,尊嚴何在?

如果曹長青想向世人宣示自己不是懦夫,就不能停止對吳楊的攻擊。而這兩名平民私商至多就是自報家門過高了點,並未對任何人造成商業性欺詐的利益損失。曹長青在無事可揭,又不能自認懦夫,停止攻擊之際,只好是雞蛋裡頭挑骨頭,以推測來詆毀對方的人品和技術能力。這就不由得曹長青不走向惡性商業毀譽的深淵。

詆毀楊瀾的英語和詆毀一名計算機工程師的計算機能力一樣。而世間又沒有通曉天下所有軟件的計算機工程師。總能找到詆毀的方面。

別忘了美國的最高原則∶“THE BUSINESS OF AMERICA IS THE BUSINESS!”

凡事只要一帶上“商業性”,就是重罪。包括商業性欺詐和商業性毀譽。曹長青難以證明吳楊的商業性欺詐。而對方卻並不難證明曹長青的商業性毀譽。

曹長青若是停止攻擊,就等於自認是怕見官的懦夫。若是不停止攻擊,只能走向商業誹謗。這是他自掘陷阱的必然結果。


【附錄】~~~~~~~~~~~~~~~~~~~~~~~~~


曹長青專稿:楊瀾的英語夠上電視嗎?——追尋“楊瀾傳奇”之四

【多維新聞社11日電】曹長青專稿/記不得具體都是哪些人了,反正印象中在國內媒體上對那些海外歸國人士的報道中常常見到類似這樣的句子:“某某放棄了海外的高薪待遇,選擇返回家園,報效祖國”等等。雖然今天國內的人們未見得比海外華人更愛國,但大家還是對那些能“放棄國外優厚高薪待遇,回到祖國懷抱,報效國家”之類的舉動充滿純樸的敬意。所以,如果回國的話,首先舉起這塊牌子,你就准能贏得第一陣掌聲和喝彩聲。這是你在國內成功的序幕。

之所以有“優厚待遇”可放棄,說明你在國外很成功,而用這種在“海外的成功”就足以引起那些難以邁出國門的同胞們的驚嘆、羨慕和崇拜。有了這第一陣掌聲、喝彩聲、羨慕和崇拜,你就為自己下一步的成功奠定了一個漂亮的基礎。

楊瀾吳征回國後的做法就完全是遵循了這種媒體上傳統的“愛國歸國華僑”模式。關於楊瀾放棄了有“優厚待遇”的美國電視台主持人工作而選擇回國的說法,最初大概來自吳征為楊瀾的第一本散文集《憑海臨風》所寫的序言。在這個序言中吳征寫道:“對楊瀾來講,她也已經可以成為第一個非美國出生,在三大電視網中一家任職的亞裔主持人,拿一份優厚的待遇。但她卻堅決不願意。她說:不是自己的國家,再成功,心中不會滿意的。於是,她連現成的綠卡也不拿。”

另外,最早開始批評楊瀾的署名羅向真的文章中指出,在幾年前上海《新民晚報》上的長篇採訪中,楊瀾吳征表示美國ABC、CBS、NBC和公共台PBS這美國四大電視網都曾邀請楊瀾“加盟”,但被她拒絕了。我沒有找到幾年前的《新民晚報》,但基本上相信有這么篇報道和這種說法,因為第一,它和吳征給楊瀾書的序言很相似;第二,楊瀾在1月10日接受《南方周末》記者採訪,指責別人“栽贓”時還說,“我只說過美國的主流電視台邀請我出任他們的記者或主持人。”

那麼以楊瀾母語不是英語、26歲才第一次來美國、在美國只呆了三年左右,對美國社會根本不了解(從《憑海臨風》可看出,楊瀾對美國政治、經濟、社會的知識非常可憐)的現狀,那麼她有沒有可能“成為第一個非美國出生,在三大電視網中一家任職的亞裔主持人,在三大電視網中一家任職的亞裔主持人”?

楊瀾吳征一直有做“第一”的雄心當然令人欽佩,諸如“大中華第一家歷史文化主體頻道”,“第一個亞裔國際艾美獎共同主席”,“第一個採訪”某某某某,“創下亞洲主持人進入美國主流媒體之先河”,“首開亞太地區傳媒公司借殼上市的成功先河”……

但楊瀾“可以成為第一個非美國出生,在三大電視網中一家任職的亞裔主持人”卻是張口就起碼會被紐約的華人識破的謊言。且不說紐約當地幾個主要(英文主流媒體)電視台都有亞裔面孔,起碼曾在ABC紐約地方台做主播、現在紐約第11台做晚間新聞主播的董愷蒂(KaityTong)就不是在美國出生,而是五歲時來美國的華人;僅該台就有三位亞裔主持人。另外,美國的“亞美新聞協會”(Asian American Journalists Association)有1,700多會員,在美國各個電視台做主播的不下幾十人(有興趣的讀者上aaja.org或goldsea.com隨便流覽一下,就能找到不少),雖然他們當中絕大多數都是美國出生,但無論如何也輪不到楊瀾做“第一個非美國出生”的亞裔主持人。

當然,反正無論怎麼說,國內的老百姓肯定是不知曉的,所以堂堂皇皇印在《憑海臨風》開篇的,楊瀾“可以成為第一個非美國出生,在三大電視網中一家任職的亞裔主持人”的說法,居然迄今為止在國內未受到公開的挑戰。

做不成“第一”,那麼她有沒有可能就做第100或第1000個亞裔主持人?

首先,任人皆知電視節目主持人起碼得能說準確無誤的英語。在數萬名中國留美學人中,像楊瀾這種從國內英語專業畢業的人起碼也得有幾百甚至上千人吧?對於這些人來說,相信絕大部份都有這樣的體會:在國內學的英語實在太有限,在美國適應了幾年、甚至十幾年之後仍張口出錯。通過刻苦努力,你可以讀的遠比美國人好,甚至寫的也超過普通美國人;你表達時用的詞彙可能美國人都沒學過;你也可以口齒清晰,發音標準到超過美國南方人或口音重的黑人;但要完全杜絕口語中的語法錯誤,實在是非常不容易的。相信不少人都有“張口出錯,出口就發現錯了”的體會。

當然,對絕大多數人來說,無論你是經商、做律師、醫生、在大學教書、甚至做印刷媒體的記者,都不需要說絕對準確無誤的英語,能流利表達就足夠了。但毫無疑問,對電視節目的主持人卻不可能容忍講話中出語法錯誤,這種潑出去的水是沒有改正機會的。美國的電視節目主播(無論是新聞還是娛樂節目)都絕不只是“瞪”著前面的銀幕念稿子的播音員,而是隨時能主持現場提問、並能在緊急情況下用話語控制、協調的“主持人”。

雖然我沒有找到具體測試、研究的數字,但一般人的共識似乎是,對絕大多數人來說,在12歲左右(最高到15、6歲)以前來美國的人,其英語口語能力有可能達到像在美國出生的人一樣。超出常人的語言天才自然有,但楊瀾是不是?

我們看看楊瀾的外語經歷:第一,雖然她父親是英語老師,但她未見得自幼受到英語訓練,因為據楊瀾對《北京青年報》(2001年9月10日)表示,她上大學的時候還因聽力不好、□不上其他同學而沮喪。僅這一點就足以說明她上大學時的英語水平不過是國內四年外語系的普通水平,這是個什麼水準相信許多念過外語專業的朋友都清楚。

第二,她大學畢業後就去中央電視台做中文節目主持人的工作,和英語毫無關係。哪個學外語的人都知道,只要不是母語,只要不用就忘(其實連母語都忘呢!)。她做了四年中文電視台的工作,即使沒把在學校學的英語全還回去,起碼忘了相當一部份。說你一點兒都沒忘?但真正不應該忘記的是,在外語問題上,跟在海外成天和外語打交道的華人玩“超人”遊戲是行不通的。

做了四年中文電台的工作之後,楊瀾到美國念了二年半書。別說在美國念過書的人都知道這個過程並不輕鬆,楊瀾也在書裡、採訪中表示自己在哥大的學習是多麼緊張,用她的話說是“惡補”。那麼在那種緊張的生活情形下,她哪有可能去練什麼口語?頂多是課堂上、同學之間非常有限的交流而已。就這樣一個過程的英語,她畢業後有能力做電視節目記者或主持人嗎?

也許這種推理太過主觀,也許楊瀾真的就是語言天才呢。但是我們看看楊瀾自己的坦白吧:在《憑海臨風》的第227頁,楊瀾寫道:“我只知道自己花幾個鐘頭才能寫好的英文信件,他(吳征)只用半個小時就能完成,而且,我不得不承認,其英文的流暢和準確在我之上。”

楊瀾接著寫道:“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在人民大會堂用英語主持聯合國世界婦女大會開幕式前,每一句台詞都請他(還是吳征)幫我校正。”

迄今為止,相信多數讀者對吳征的經歷已經比較清楚,他的英文水準“好”到哪裡也很容易設想。如果想像不出,可以到“國際艾美獎”網頁聽聽吳征的一分零四十五秒鐘講話。頂多算說得過去而已。另外誰又知道為了“光榮地代表全體亞洲人”他花了多少準備的功夫呢?吳征畢竟在美國呆了近十年,他的英語在寫和說上都超過楊瀾是正常的。這同時也反過來證明,如果連吳征都能當楊瀾的老師,那麼楊瀾的英語水準離電視主持人差多遠?如果在1995年的時候楊瀾還需要吳征給她校正發音,那麼在1996年的時候就有“主流美國電視台”請她做主持人?

她把精心準備、反覆操練過的“申奧”講詞流利地宣講一遍,“震”住絕大多數沒有學過外語,對外語的深淺毫不知情的國人自然是很容易的;贏得從來都慷慨奉送讚美詞的外國人也輕而易舉,如果不是更容易的話;但是畢竟海外有太多外語經驗豐富的華人……

如果就算楊瀾是語言天才,儘管她只在美國呆了三年,但她的英語口語已經完全和美國出生的人一模一樣,那麼她是否有可能成為三大電視台的主持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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