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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京生,好樣的
送交者: 東海一梟 2003年01月02日15:49:5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魏京生這個名字,在知識份子圈子裡曾煊赫過一陣子,對絕大多數普通民眾,卻一直頗為陌生。前幾年偶爾出現在《中流》等少數“高級別”的官方媒體上,也都冠以“盛世妖孽”、“媚外洋奴”、“美國走卒”、“叛徒、人渣”之類惡諡。

這都不奇怪,我黨對於異議者手段,首先是無微不至的妖魔化,然後是全面封殺的“虛無化”。怪的是海外網上有關老魏的文字,似乎也是負面否定的多,正面肯定的少。有的說他不過一電工,以文化程度低嘲笑他;有的以老魏至今未婚或沒女朋友之類話題攻擊他;有的說他極端狂妄自大,精神不正常……。

老魏在1979年石破天驚地喊出“警惕鄧小平成為下一個獨裁者”時,老梟還是個渾渾噩噩的中學生;老魏1995年被冠以陰謀顛覆政府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4年時,老梟正在為個人發財致富和泡妞成家的“事業”而奮鬥,除了官方對他的“定性”,我對他的性情品格抱負理想一無所知。日前在《新世紀網》拜讀了張思之大律師《魏京生案辯護紀實斷篇》之後,出現在我面前的,卻是一個有膽有識的硬漢子、多情多義的大丈夫!

有必要介紹一下張思之,他是新中國的第一代律師,張思之律師是江青“四人幫”案和李作鵬“反革命案”、王軍濤“顛覆、煽動案”、鮑彤“泄密、煽動案”、魏京生“陰謀顛覆政府案”、高瑜“泄密案”等案的辯護律師,被海外媒體稱為“中國第一大律師”、“中國律師界的頭號人物”。余杰曾說:“他身上的道義、正義、仁義令人敬重”。張思之老人曾把律師分為兩種:工匠型、大師級。有人說新中國成立以後的第一任司法部長史良和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沉鈞儒們之後,我國再也沒有出過大師級的名律師。其實不論人品學識還是人格魅力,張老都無愧於大師級律師。所以,比起撒謊成性的官方媒體和無根無據的網絡垃圾,張思之老人的文章,可信度無疑要高出百倍!

張老《魏京生案辯護紀實斷篇》一文,重點在於揭露司法的黑暗無恥,感嘆律師的軟弱無奈,正面寫到魏京生的只有區區四處,但這已畫龍點晴般把老魏的風采勾勒了出來。

第一次會面:“坐定之後,他(指魏京生)顯得十分輕鬆地微笑着,說:“這兩天一直在等着你們來。”我與會更請他分別在“委託書”上簽了字,即轉入正題。他按照我們的提示,開門見山地沿着〈起訴書〉的順序對指控作了全面的、徹底的否定。他始終心情平靜,思路敏捷,能抓住問題的實質與要點。…短促的初見,卻給了我三點不會抹去的感受:魏是個“智能型”的被告人;他所追求的,僅止於人民大眾應當享有的民主權利;為此而承受的個人榮辱已置諸度外,並不在意”。

第二次會面是在法庭上:“他依然常露笑意,於答問和敘事中時有表示真情的詞彙,並不過激,即使是回答一些極其敏感的訊問,用語也並不尖刻。我對這一層十分滿意,證明着他聽信了我們的勸導。唯一使我吃驚的是:他完全了解起訴書援引《刑法》第103條意在請求對他判處死刑。他捏着起訴書直面公訴人,問道:“就憑這些,竟然要判我死刑……?”自然得不到回答。他又面露微笑,還是那樣地若無其事。”

第4次會面:“這次見魏,除討論“申訴”之外,還對將來的長達14年的獄中生涯作了探討。我自接案後已不懷疑,魏案中含有濃重的“政治因素”,他未必不是某種政治交易的籌碼。基於這一點,我曾問他:如果有朝一日讓你走“王軍濤道路”強行送出國外怎麼辦?他不正面回答,先講了一個故事。他說:“‘“6.4”’之後,明明是政府當局讓出了一條路讓那位教授(他直呼其名,於此故隱)躲入美國大使館,而後談妥條件讓他出走美國。我不贊成他採取的態度和辦法。大不了丟掉腦袋,既搞民運就不用怕!這麼一走,他這面旗也就倒了。這不是個人的問題。”我欣賞他的故事中包含的觀點,但還是禁不住進一步地問他:“如果你的病情惡化,而又有可能到外面治療,是否考慮?”他答覆我說:“這種情況有點複雜,只有見機行事了。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絕不輕易出國。我清楚,一出去,再回來可就難了!””

短短幾段話,就把老魏獻身民主事業的無私無畏的精神充分傳達給了讀者。面對死刑的威脅,司法的陷害,他鎮定自若坦然無畏,此為有膽,侃侃而談據理而爭,則為有識。

據11月19日(10:20)中國新聞社報道:法庭審理查明,魏京生為達到陰謀顛覆政府的目的,策劃並制定了行動計劃,包括建立金融機構籌集經費,以便“從資金方面支持民運活動”,買下幾家報紙,開辦組織文化活動的公司,組織一些非政府的畫展、演出、出版等活動,以建立宣傳聯絡和活動陣地等,圖謀“掀起足以動搖現政權的風波”。魏京生積極組織實施上述計劃,為籌建所謂“民運銀行”,買下了北京市某城市信用社的12.5%的股份,還將他親筆書寫的《需要幫助的項目簡介》交給境外某組織負責人,並索要數10萬美元作為活動經費。他還以其弟名義在香港註冊“生濤有限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在北京籌辦畫展,企圖形成對他有利的“力量和組織”。魏京生還積極秘密串聯境內外某些人,研究所謂鬥爭策略,策劃將非法組織勢力聯合起來,“蓄勢待發”,為陰謀顛覆政府作組織上的準備。魏京生還通過非法渠道在境外發表了大量攻擊中國政府,污衊、詆毀社會主義制度、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及鼓吹西藏獨立的文章,與境外敵視中國的力量和組織相呼應,為推翻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分裂國家製造輿論。

張老介紹:魏京生在自我辯護中細緻地陳述了他在假釋期間的心態及其對於政治現實的種種思考,具體地申述了想着竭力促進民主運動,推動社會發展,提高民眾的物質、文化生活的願望。他認為控方的基本錯誤在於對一系列的事實、事件作了歪曲性的解釋,對此,他分為十點作了辯駁,如下:

(一)(二)將經濟活動、文藝活動指控為顛覆政府,對不帶任何政   治色彩的畫展這項純藝術性的活動,無限上綱,指控為“顛覆   政府”,是對事實的歪曲,是極左流毒的反映。(三)把組織、幫助工人的活動說成“陰謀顛覆”,實在是莫大的諷   刺。(四)搜集“受難者”的名單,沒有政治標準,是從人道主義出發的   一種慈善活動,談不上“顛覆政府”。(五)籌辦銀行,為的是把為“受難者”募來的資金納入“會計制   度”,納入銀行管理,與政治無關。(六)應當準確地把握我對民主運動的理解,我沒有採用非法程序顛   覆政府的動機。應着重指出:思想不能成為“指控”的對象。(七)說我與王丹等人“秘密串聯”,“共同呼籲美國應繼續向中國   施加壓力”,不合乎事實。希望美國取消中國的最惠國待遇,   絕不是我的觀點,這一點,我要求向沙特克取證。(八)指控我鼓吹西藏是個“擁有主權的國家”,“妄圖分裂祖   國”,純屬斷章取義。1992年寫信給鄧小平同志探討西藏問   題,目的恰恰是在於避免分裂。(九)在境外發表文章,一再得到官員的准許,官方對我曾有明確保   證:不加干預。因而沒有理由指控為“犯罪”。(十)歸納起來,公訴人的主要錯誤在於把“民主”與“顛覆”互相   混淆,我致力於民主運動,這絕不是顛覆政府。

十條自我辨護,條條在理,句句有力,針鋒相對,是非黑白,昭昭在目。只不過老魏的罪名是早已內定了的,所謂的律師辨護和自我辨護,都是走過場而已。不論事實怎樣不實,罪名怎樣荒唐,老魏怎樣堅不屈服,最後判決結果,只能是“魏京生對法庭認定的事實供認不諱”!

老魏的思想是非觀點對錯另說,有的人罵他什幺洋奴,說什幺老魏他面對國內權勢,似乎挺有敢作敢為的雄壯氣概,可到了外國權勢面前,卻立即奴顏屈膝,一副“甘當孫子”的模樣,對此老梟卻是一千一萬個不服!我不信一個不屑當土奴家奴國奴的勇士會當洋奴,我不信一個呼籲要在中國實現第五個現代化(政治現代化)的智者會出賣中國人民的利益,我不相信一個膽敢喊出“警惕鄧小平成為下一個獨裁者”、以追求民主為己任並為此不惜坐牢流亡的義士會背叛自己的祖國!至於沒有文憑、性格狂妄、婚姻不幸之類,又能說明什幺呢?或許老魏有這樣那樣的弱點缺點,但他大義凜凜、鐵骨錚錚,不愧是一個硬漢子和大丈夫,不愧為時代豪傑、民主英雄!

沒有自己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但熱衷於往英雄頭上潑髒水的民族更可悲。在萬眾一心向錢看向主子下跪向英雄噴糞的時候,我偏要站出來,伸出大拇指,為被逐出家門的硬骨頭大大地喝一聲彩!

(200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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