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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盛友:殺手其實是懦夫:寫在六四二十周年
那年夏天在布魯塞爾,我們在歐盟總部大樓的斜對面,選擇一個露天咖啡店坐下來後,呂代豪拿出他的自傳《收刀入鞘》,留言簽字後遞給我:“謝兄,雅正!”
“國際殺手,我小時心目中的偉大英雄!”做夢沒想到英雄今天不在好萊塢,就在我跟前。
“國際殺手不是英雄!殺手其實是懦夫。我正在清洗掉手上的鮮血,這需要我一生的時間。”呂代豪牧師這樣說道。
殺手其實是懦夫,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人與人之間生存,都有一定的遊戲規則,你把他先殺了,說明你膽怯,你心虛,覺得按照遊戲規則,你玩不過他,所以單方面終止遊戲規則:“我不跟你玩了,我先把你幹掉!”
承認殺人需要勇氣,認錯認罪則需要更大的勇氣,真正懺悔改正錯誤,做到今後不殺人,是永久的最大勇氣。殺一萬或一千,和殺一個人,其性質是一樣的,都是殺人犯。
我第一次理解“懦夫”的意思,是讀了法國作家施密特(Éric-Emmanuel Schmitt,1960年出生於里昂)的書《奧斯卡和玫瑰女士》(原文:Oscar et la dame rose, 2002,中文也有翻譯成:《最後十二天的生命之旅》)之後。該書描寫一個得了血癌的十歲小孩奧斯卡,在醫院度過最後的時光。當醫生對奧斯卡的父母說明,他已無法挽救奧斯卡生命時,奧斯卡醒着,偷聽他們的對話。
醫生問:“想擁抱他一下嗎?”
臉色灰白的父母相看後回答:“我們,沒有勇氣去抱他。不能讓他看見我們現在的樣子。”
被病痛折磨的奧斯卡心想:我終於明白,我的父母是懦夫,最糟的是,他們還把我當懦夫!
從那以後,“懦夫”兩字,強烈而鮮明地撲進並留存在我的腦海里。
所謂“懦夫”,乃始於十三世紀起,它由法國北部方言的“尾巴”(coe,coue)做為字首而形成,這個字又可追溯到古拉丁文的“尾巴”(cauda),通常都是指“夾在兩腿間的尾巴”,至於字尾的~ard 則通常被用來指“一種使事情變成過分的性質”,因此,“懶惰”(slug)加上~ard ,即成“懶惰鬼”(Sluggard);“醉酒”(Drunk)加上~ard,即成“酒鬼”(Drunkard)。基於這樣的組合邏輯,“腿間夾着的尾巴”加上~ard,即成了“膽怯”與“懦弱”,它由coard變為couard再變為coward。這個被認為是十三世紀的獵人用來形容野兔和鹿膽恃,夾着尾巴逃走的景象。在英語裡,“懦夫”這個字的主要意義都是指“容易害怕”。
懦夫遇到一些“道德良心上該做的事”時,他卻完全沒有任何勇氣去做,或因此慌了手腳,而錯過某些黃金時間,也許導致終生遺憾。懦夫遇到一些“道德良心上不應該做的事”時(比如殺人),他卻“理直氣壯”地去做,而導致終生罪惡。
一九八九年全德國的媒體頭版頭條報道,德國把潛逃在南美幾十年的納粹一級戰犯引渡回德國,判處死刑。我當時閱讀德文報紙感到震撼,第二天上課時,感到大震撼,因為戰犯就是我的教授的岳父。
上傳播學概論課,一位自稱不是“懦夫”的同學問:“您岳父就是一級戰犯,您如何評價昨天的媒體?”
教授:“我是傳播學者,不是歷史學家,對納粹戰犯的定義和評價是司法部門和歷史學家的工作。”教授還是那樣從容鎮靜,使我感到更大的震撼。
我有寫日記的習慣,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我是懦夫,連寫日記的勇氣都沒有。
寫於六四二十周年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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