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起起草<零八憲章>的劉曉波在被關押一年後終於因“顛覆國家政權罪”獲刑11年。據有關專家介紹,這是該法律條款生效以來獲罪的第一人。最高可判15年,屬於較重量刑,而且選擇在聖誕節宣判,有挑戰西方的含義。 海外輿論迅速作了報道。美國國務院當然極為不滿,連香港中立派報紙“明報”都包含批評意味。 一年前“08憲章”由國內青年作家,基督徒余杰以“余杰:我們唯有勇氣與謙卑”的網文發布於海外中文各網站,並且呼籲海內外知識份子給予支持。山哥也當即寫下了“唯有“勇氣”最無必要 - 與余杰商榷”(http://blog.creaders.net/SGDB/user_blog_diary.php?did=30101),表達了對“憲章”不支持的態度。對余杰參與簽名持批評態度,對他解釋簽名立場的文字持保留意見。 我對“08憲章”的評價是:它是一個嚴重先天缺乏的早產胎。它可能只相當於孕育了頂多5個月的胎兒,攜帶無神論的嚴重遺傳缺陷,以及後現代快餐文化的嚴重營養不良。它的催產婆們想乘中國政府忙於經濟危機而亂中催產問世,註定了它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可悲命運。雖然確如余杰所言,“08憲章”比法輪功的“九評共產黨”要高明得多,但由於“憲章”的時機和指導思想錯誤,它不可能如“獨立宣言”和“77憲章”那樣站立得住。 但是我對起草人劉曉波這次獲刑11年還是有些意外。同時對這件事情的演變感到憂慮。 誠然這次審判中,辯護律師敢於為被告作無罪辯護,劉的妻子和妹妹敢於公開為其獲罪親人鳴冤叫屈,比起文革年代一旦被定為“反革命”便株連九族,以至眾叛親離的情形要寬鬆一點。在毛時代,劉曉波這樣的“首犯”難逃一死,簽名者也肯定要被嚴加審問和處罰,那容得茅於拭老頭竟敢漫罵當局審判劉是“吃飽了撐的”? 劉曉波到底有不有罪?當局判他11年徒刑是否“吃飽了撐的”? 第一個問題:按中國法律制度,劉挑戰中國根本制度肯定是重罪。現在不是“死罪”了,就算是“開明”了。但對於世界多數國家,尤其是西方而言,劉很可能不是什麼罪行。 第二個問題:中國現在並非毛時代一人一言定人罪,也不像老鄧那會喜歡發中央文件點人名。劉曉波案件,很可能是中國黨,政,法精英們一年來反覆研究定的案,肯定認為判刑很有必要。 如果山哥猜測不錯,證明當局確實感覺很有必要“判一儆百”。如果當局表現軟弱,就可能重韜胡趙20年前覆輒。 為了維持政局穩定,當局不惜犧牲與西方的關係。劉曉波這位著名的中國民運人士,也又一次成為中西政治鬥爭的一張牌。 寫到這裡,山哥心情極為沉重。 中國的真正崛起,尤其是軟實力的提升,至少還需要一兩代人的時間。 願上天保佑中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