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公眾利益與我們的原則--兼談吳征楊瀾事件 |
送交者: 田風 2002年01月22日15:16:4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捍衛公眾利益與我們的原則------兼談吳征楊瀾事件
田風 首先需要聲明,此文乃是我和我的朋友之間的閒談結果,斷然沒有吳征感冒的商業目的,也並無泄個人私憤等"可恥的動機"。我們只是看了一些有關報道和評論,公眾的揭露和批評,即吳楊二人,楊瀾一言以蔽之的"有商業用意的、有組織的攻擊"、"匿名"和"栽贓"。我們只是利用我們的神聖的言論自由,議論一二。 在回顧有關報道和與中國有關方面詢查和討論後,截止目前,有關事實使我們相信: 1。美籍華裔,原密蘇里州的華盛頓大學學生,現美國上市公司“新浪”共同主席吳征, 利用CEO職權和自己管理的網絡媒體, 在中國領土威脅,謾罵和侮辱公眾,涉嫌觸犯中國有關刑事和網絡管理法律。 2。吳征力圖讓公眾相信的所謂美國“博士”頭銜從未被中美兩國政府和有關機構承認。他有意和堅持引用此頭銜,便已涉嫌在美國,香港和中國招搖撞騙,欺騙股民和公眾,騙取投資,已對和將對中國股民和公眾利益構成威脅。侵害公眾利益。 3。復旦大學校長王生洪和俞振梁教授,涉嫌違反中國和復旦學位管理條例及平等教育原則,屈服於壓力和利益誘導,利用職權,不顧眾多專業教授的反對,對幾乎沒有復旦課程學分的吳征,在其論文沒有文獻調查,毫無學術價值,又與所學專業無關的情況下,授予吳征博士學位,是可恥的,可笑的,不公正的,不可接受的。我們認為吳征通過博士論文答辨的那一天,可以說是中國高等教育史上最可恥的時刻之一。 4。原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生,前中央電視台播音員,現香港上市公司“陽光衛視”主席,吳征之妻楊瀾女士的謊言,謾罵和詭辯玷污了她作為中國“申奧形象大使”的稱號,她涉嫌利用公眾的信任,欺瞞事實真相,掩蓋有關欺騙活動,試圖繼續在自己管理的“陽光衛視”網站,用虛假信息騙取中國投資人的信任,威脅中國公眾媒體事業。 由於截止目前,公眾仍然不能判定吳征和楊瀾說過的話,無論美麗還是醜陋,哪一句是真話。未來更多類似的指控仍然是可能。它們要麼來自股民和公眾集體,要麼來自中美有關管理機構。吳,楊二位公眾人物如何應對,如何保護他們自己個人和股民的利益將成為公眾關注的事情。我們在此不做討論。靜觀勢態發展。 在這裡我沒有興趣核實有關事實和真相,這留給他們吳楊二人繼續“運作”,以事實真相回復大眾,以重建公眾和股民的信心。但是,我想拋磚引玉,與大家討論中國學人的立場和我們的基本原則。 作為中國學者,即非“新浪”或“陽光”股民,又非商家主管經理,生意場上的所有此類新聞,與我們本無關係。然而我們吃驚的發現如此眾多的海外學者,國內外有名或無名評論家,作家和知名人士泡在網上,關注此事。不得不讓我們思考一些嚴肅的問題。 我們今天也湊熱鬧簡單寫幾句,着眼於歸納為什麼我們中國學人要關注此事,什麼是公眾利益,什麼是我們的基本原則。希望引起一些有益的批判討論。 首先,為什麼海內外讀書人關注這樣的事? 可能因為他們二人曾經也是留學生。他們信誓旦旦報國服務,實際上可能已經利用海外學人在專業上的信譽,誇張或編造彌天大謊,欺瞞中國缺乏信息交流的投資人,騙取投資,然後試圖將股票變現,謀取暴利。由於海內外學生感到深受震撼和侮辱,發出許多批評文章。面對海內外學人公眾的質疑,他們由於恐懼東床事發,未來集資牟利的希望可能流產,便利用在中國網絡媒體的優勢謾罵公眾。由此引發更多的民憤和聲討。 那麼,他們作為公眾人物用廢紙充當博士文憑是否是欺騙公眾。答案是肯定的。 他們作為公眾人物編造諸如“艾美獎共同主席”“哥倫比亞大學最年青校董”之類謊言惑眾是否是欺騙公眾。任何人的答案都是肯定的。 他們作為公眾人物侮辱和謾罵公眾是否侵犯了公眾利益。答案是肯定的。 吳征騙取復旦博士學位是否破壞和侵犯了中國公眾教育事業和利益,答案是肯定的。 海內外學人挺身捍衛誠信公平原則,監督公眾人物是否符合公眾利益,答案是肯定的。 海內外學人挺身捍衛公眾利益是否有錯,沒有! 那麼我們與他們的分歧在哪裡? 我們堅守誠信公平原則,尤其是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時。我們期待所有公眾人物能夠遵守這樣的原則。 他們也曾經留學,但他們發現他們可以利用所有手段,包括金錢和謊言,挑戰大家崇尚的誠信公平原則,挑戰人們對這樣原則的捍衛權力。而且他們屢試不爽。 我們中國人總是被教育或教育自己的子女誠實。因為我們仍然崇尚誠信。 我們承認,沒有一個人沒有人的本性缺陷。人們可能由於一些合理的原因說謊。但絕大部份情況下,這並不傷害公眾利益。 但是,在現代國家和社會裡, 公眾人物編造謊言,騙取信任,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公眾人物不停地編造謊言,維護個人利益,以期騙得更多的地位和公眾利益,難道不應該受到懲罰嗎? 中國現行的經濟教育管理法規實際上也多少體現了誠信公平這樣的原則。這些法規的條文可能有時形同虛設。一個重要原因是我們從內心放棄了誠信公平的原則。當遇到重大公眾利益時,有人背叛了這一原則,並從而損害了公眾利益。 我們通過這一事件來呼籲誠信公平原則,原因是這一原則曾經維護我們朋友之間的信任,以及成為社會公信的基石。 在一個有公信的社會,人們才能進行自身的經濟和教育的投資和發展。 在一個謊言泛濫的社會裡,任何投資經濟活動都將面臨巨大的風險。 儘管在中國,有人主張嚴格立法和執法,但更為重要的是,人的心中必須堅守誠信公平的原則,無論他是復旦還是北大的教授,還是上市公司主管。 放棄這一原則,公信無存,就可能破壞和侵犯公眾利益。 最後,讓我們套用一位人權活動家的說法,結束我們關於誠信公平原則議論: 誠信公平原則活在每個人的心底,如果它在那兒死去,沒有一部法律,沒有一個法庭,能讓他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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