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教的面紗不能成為真理之遮羞布(七) |
| 送交者: 高勝寒 2010年10月29日19:51:3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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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翰.楊手下有一個叫做威廉.艾弗斯.阿普爾比(William Ivers Appleby)的長老,寫信向他請教一個有關摩門教教徒可否異族通婚的問題,百翰.楊讀後大怒,當着八位其他摩門教長老的面,〝代表〞上帝發言說: 〝我不是就早告訴你們神有關非洲黑人問題的律法了嗎?如果任何白人膽敢選擇與該隱之子類似的黑人混血的話,在上帝的律法之下,永遠都是要立即就地處死的!〞 百翰.楊在1848年下令,不允許任何非洲裔美國人出任摩門教神職人員,更不允許任何非洲裔美國人進入摩門教教堂。 這條被摩門教奉為金規玉律的反動種族歧視教規,一直到1978年,才被摩門教教主斯潘塞.伍里.金布爾(Spencer Woolley Kimball)所廢止。在美國近代民權運動發展史上,打着耶穌基督愛世人也愛敵人旗號的摩門教,一直在扮演着一個極度不光彩的角色。 在摩門教的多妻主義歷史上,百翰.楊並沒有考上第一名。最為有名的摩門教教主是魯倫.廷普森.傑夫斯(Rulon Timpson Jeffs),此公生於1909年12月6日,死於2002年9月8日,在他的九十二年生命里,共〝娶〞了最少七十五個老婆,生了六十五個孩子,足可稱為多妻大王矣。 自1986年直到他2002年死亡為止,魯倫.廷普森.傑夫斯是摩門教分派〝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Fundamentalist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 Day Saints)〞的教主。他死後,父業子承,他的兒子沃倫.斯蒂德.傑夫斯(Warren Steed Jeffs)繼續成為這個總部設在亞利桑那州科羅拉多市(Colorado City,Arizona)的新教主。 相對之下,同樣的是在實行多妻制度,可是近代的摩門教教主沃倫.斯蒂德.傑夫斯就沒有那麼幸運了。沃倫.斯蒂德.傑夫斯於1955年12月3日在加利福尼亞州三藩市(San Francisco,California)出生,靠着與摩門教的世家淵源,他於2002年在亞利桑那州科羅拉多市登上了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教主寶座,他正式的摩門教教內的頭銜是〝教主、先知、預言家和導師(President、Prophet、Seer and Revelator)〞。 這位手上握有上億美元資產的教主有兩個座右銘,至今尚在摩門教內廣為流傳:第一,他是摩門教歷史上自約瑟夫.小史密斯、百翰.楊和約翰.泰勒(John Taylor)以後的第四位〝先知〞;第二,他認為摩門教教徒最少要有三個老婆,才有資格進入天堂,老婆越多,越容易進入天堂。 這個〝教主、先知、預言家和導師〞職位,為沃倫.斯蒂德.傑夫斯帶來了人造的光環,但也為他帶來了司法的災難,他在2006年五月被美國聯邦調查局列為全球十大通緝犯,罪名是〝強姦〞、〝唆使與安排男性摩門教教徒從事法律範疇以外的婚姻〞及〝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 美國聯邦調查局列為全球十大通緝犯的通緝令上是這樣寫的: 〝沃倫.斯蒂德.傑夫斯是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多妻主義派的領袖,被他的一萬多名追隨者和信徒奉之為「先知」。傑夫斯與猶他州、德克薩斯州(Texas)、科羅拉多州(Colorado)和英屬哥倫比亞(British Columbia)有所聯繫。傑夫斯可能在佛羅里達州里斯堡(Leesburg,Florida)附近。注意:傑夫斯可能與他忠心的武裝保鏢同時旅行。〞 沃倫.斯蒂德.傑夫斯於2006年8月29日在內華達州拉斯韋加斯(Las Vegas,Nevada)郊區被捕,另外亞利桑那州(Arizona)司法部亦追加起訴沃倫.斯蒂德.傑夫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及〝亂倫〞兩種不同的重罪。 2007年9月25日,猶他州聖喬治市的法庭宣判沃倫.斯蒂德.傑夫斯的〝強姦及共犯(Rape as an accomplice)〞兩個重罪罪名成立,入獄十年至終身監禁。 不過,猶他州最高法院在2010年7月27日,就沃倫.斯蒂德.傑夫斯的罪名成立有着不同的意見,以〝審判法官曾給予評審團不恰當的指示〞為理由,下令將案件駁回,擇日重審。在美國法庭歷史上,只有百分之三的上訴案件得到平反或重審的機會,看來,重頭戲還在後頭呢。 摩門教的多妻主義在美國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倫理、司法和風俗的爭議與糾紛。十九世紀中後期後,美國聯邦國會為了壓制越來越囂張跋扈的摩門教多妻歪風,於1862年通過了劃時代性的《莫勒爾反重婚法(Morrill Anti-Bigamy Act)》,美國第十六任總統亞伯拉罕.林肯(President Abraham Lincoln)於1862年7月8日,將之簽署成美國聯邦法律。 《莫勒爾反重婚法》是由來自佛蒙特州聯邦參議員賈斯廷.史密斯.莫勒爾(Senator Justin Smith Morrill,Vermont)所提出的議案,目的就是對着反猶他摩門教的多妻主義教義而制定的美國聯邦法律。 在美國聯邦國會的立法史上,除了保護美國家庭價值,維護美國婦女尊嚴的《莫勒爾反重婚法》外,賈斯廷.史密斯.莫勒爾聯邦參議員還推動了為美國後世子孫教育事業造福的《莫勒爾校院批地法案(Morrill Land-Grant Colleges Act)》,為美國聯邦政府出資建設高等學院的發展,奠定了法理的基礎。 這條《莫勒爾反重婚法》聯邦法律,將亞伯拉罕.林肯總統逼進了一個兩難的處境,他是以道德號召而被美國選民送進白宮的,如果不簽署這條法律,勢將損害自己維護道德的形象,然而面對着即將爆發的南北戰爭局面,如果簽了,又必會將百翰.楊逼反,極有可能倒戈至美國南方政客的陣容中。 在這種兩難的局面下,亞伯拉罕.林肯總統使出了一招兩面三刀的權宜之計,他一方面將之簽成美國聯邦法律,另外一方面在暗中通知百翰.楊說,只要猶他保持〝中立〞,他就會默許他和他的摩門教教徒包他們的二奶,這就是為什麼猶他在美國南北戰爭中保持〝中立〞的秘史。 百翰.楊答應不參與分裂美國聯邦後,亞伯拉罕.林肯總統言而有信,立即以美國三軍統帥的身份,對美國駐猶他道格拉斯堡陸軍總司令帕特里克.愛德華.康諾爾將軍(General Patrick Edward Connor, Fort Douglas, Utah)下了一道明確的密令:不得對猶他摩門教教徒違反美國聯邦法律的多妻制度採取任何的制裁行動。 猶他摩門教土霸王百翰.楊與美國聯邦政府的蜜月期,隨着美國南北戰爭的結束而畫上了一道休止符,當美國聯邦政府可以騰出手來處理內政時,摩門教的多妻制度議題,又成為美國聯邦國會議員們的熱門話題。 1874年,美國聯邦國會通過了《波蘭德法案(Poland Act)》, 允許美國聯邦檢察官在猶他美國領土地執行美國聯邦法律,為打擊摩門教的多妻制度鋪墊了司法戰場的法理基礎。 《波蘭德法案》是由來自佛蒙特州的聯邦參議員盧克.波特.波蘭德(Senator Luke Potter Poland,Vermont)提出的,故以其名為這條美國聯邦法案命名之。 1887年,來自佛蒙特州的聯邦參議員喬治.富蘭克林.埃德蒙茲(Senator George Franklin Edmunds,Vermont)和來自弗吉尼亞州的聯邦眾議員約翰.倫道夫.塔克(Congressman John Randolph Tucker,Virginia)聯手,通過了《埃德蒙茲-塔克法案(Edmunds-Tucker Act)》,法案鄭重聲明違反者將面臨罰款五百至八百美元,入獄五年的監禁期,更有權對觸犯者的機構,加以財產充公,勒令解散等懲罰條文。 喬治.富蘭克林.埃德蒙茲聯邦參議員是美國共和黨,而約翰.倫道夫.塔克聯邦眾議員則是美國民主黨,因而這是一條反對重婚的,深具跨黨派民意的聯邦法律。 1882年3月22日,美國第二十一任總統切斯特.艾倫.阿瑟(President Chester Alan Arthur)將之簽署成美國聯邦法律,揭開了摩門教多妻制度教規崩潰的序幕。 美國聯邦國會在同一時期通過的《埃德蒙茲反重婚法案(Edmunds Anti-Biagamy Act)》, 更清楚地厘定了觸犯〝多妻制度〞為〝重罪(felony)〞。〝多妻制度〞的定義,不僅指的是結婚,連〝同居(unlawful cohabitation)〞的形式亦屬於〝惡行輕罪(a misdemeanor)〞範疇。觸犯此二罪者,不得出任陪審團、不得有投票權以及不得出任政府公職。 在《埃德蒙茲法案》與《埃德蒙茲-塔克法案》的威力下,實行摩門教的多妻主義信徒們紛紛鋃鐺入獄。第一個被這條美國聯邦法律制裁的是猶他鹽湖城摩門教中十二門徒的魯德格.克勞森(Rudger Clawson),他在1882年八月中旬時被送進了監獄,開啟了摩門教教徒為了包二奶而坐牢的先例。 接着的是一大批摩門教領導或知名分子如威廉. 佐敦.菲萊克(Willian Jordan Flake)、安格斯.芒恩.坎農(Angus Munn Cannon)、約翰.夏普(John Sharp)、洛倫索.史諾(Lorenzo Snow)、亞伯拉罕.霍格蘭.坎農(Abraham Hoagland Cannon )、喬治.奎爾.坎農 (George Quayle Cannon)、西伯特.傑迪.格蘭特(Hebert Jeddy Grant) 與約瑟夫.菲爾丁.老史密斯(Joseph Fielding Smith.Sr.)等一千三百餘人,逐一被送上了法庭的被告席,或關進監獄服刑。 在這些為了二奶而進監獄的眾名角中,最為世人熟識的是約瑟夫.菲爾丁.老史密斯,他不僅是摩門教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的第六任教主,還是家勢顯赫的摩門教世家,他是約瑟夫.小史密斯的侄子,他的父親就是與摩門教創始人約瑟夫.小史密斯一起〝殉教〞的海勒姆.史密斯。 約瑟夫.菲爾丁.老史密斯從1901年10月17日開始出任摩門教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的第六任教主,一直到他在1918年11月19日死亡為止,長達十七年之久。 1906年,美國聯邦檢察官以〝非法與四位婦女同居〞為理由,將他送上了法庭,由於法律所限,罰款三百元了事。 其實美國聯邦檢察官並沒有摸清約瑟夫.菲爾丁.老史密斯的底子,他不是〝非法與四位婦女同居〞而是敲鑼打鼓地〝娶〞了六個老婆。 摩門教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認為美國聯邦國會的這些立法,嚴重地違反了摩門教教徒的《美國聯邦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的保障精神,因此數次與美國聯邦政府在美國聯邦法庭上較量,甚至一路較量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 最著名的摩門教挑戰美國聯邦政府的案件是《雷諾茲 對 美國案(Reynolds V. United States)》。喬治.雷諾茲(George Reynolds)與摩門教有着極深的特殊緣分,他不是美國人,卻在美國猶他鹽湖城的摩門教里成為一位著名的〝護教〞大師。 喬治.雷諾茲不僅〝娶〞了一大群老婆,還成為摩門教教主百翰.楊的機要秘書。他是美國司法史上第一位以〝宗教信仰自由〞乃《美國聯邦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範疇之內為理由,在美國最高法院挑戰美國政府禁止多妻制度的先鋒人物。 喬治.雷諾茲於1842年1月1日在英國倫敦出生,在他九歲時,跟着保姆薩拉.懷特(Sarah White)參加一個摩門教聚會而對此着迷。十五歲時,背着父母,接受洗禮,成為摩門教教徒,並且開始接受摩門教的傳教培訓,十八歲就在倫敦的街頭宣傳摩門教的教義。 1865年7月22日,喬治.雷諾茲以美國移民的身份抵達猶他,被摩門教教主百翰.楊委任為機要秘書。1869年二月中旬,喬治.雷諾茲當選為現在的〝猶他大學(University of Utah)〞,當時稱之為〝沙漠大學(University of Desert)〞的董事局成員。1875年當選為鹽湖城市議局議員。 1862年,美國聯邦國會通過了《埃德蒙茲反重婚法案》,嚴重衝擊了鹽湖城摩門教教義,百翰.楊要求他自動出面,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挑戰美國政府的《埃德蒙茲反重婚法案》的合法性。 在美國的司法系統裡,如果想將案件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必須要經過地方法院、地方最高法院的上訴程序,始可有權遞狀。 1874年8月3日,喬治.雷諾茲以高調的動作,公開與二奶阿米麗亞.簡.斯科菲爾德(Amelia Jane Schofield)結婚。1874年10月23日,他被猶他美國領土地司法部以〝重婚罪〞提起公訴,1875年4月1日,猶他法庭陪審團宣布他的重婚罪名成立,法官判他入獄一年,罰款三百美元。 喬治.雷諾茲按照原定計劃,將案件上訴至猶他美國領土地最高法院,但是有趣的事情發生了,猶他最高法院居然以〝未曾有效而正確地挑選陪審團成員〞為理由,將案件駁回地方法院重審。 1875年10月30日,猶他美國領土地司法部再次以〝重婚〞罪起訴喬治.雷諾茲,1875年12月9日,猶他美國領土地地方法院陪審團宣布他的重婚罪名成立,法官將他嚴辦,判他在苦力監獄(imprisonment at hard labor)服刑兩年,兼罰款五百美元。 1876年6月13日,猶他美國領土地最高法院駁回喬治.雷諾茲的上訴,維持地方法院的原判,於是,真正的戲碼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上演了。 1878年11月14日及15日兩天,《雷諾茲 對 美國案》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開庭聽證。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院長莫里森.雷米克.韋特(Chief Justice Morrison Remick Waite)親自主持聽證,八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常務大法官內森.克利福德(Justice Nathan Clifford)、諾亞.海恩斯.斯溫尼(Justice Noah Haynes Swayne)、塞繆爾.弗里曼.米勒(Justice Samuel Freeman Miller)、斯蒂芬.約翰遜.菲爾德(Justice Stephen Johnson Field )、威廉.斯特朗( Justice William Strong)、約瑟夫.裴羅.布雷德利 (Justice Joseph Philo Bradley)、瓦德.恆特(Justice Ward Hunt)和約翰.馬歇爾.哈倫(Justice John Marshall Harlan)全體坐庭聽證。 美國政府司法部的理由很簡單:宗教的信仰不可成為破壞美國法律的理由。而喬治.雷諾茲的律師則辯稱:《美國聯邦憲法第一條修正案》的〝自由信仰〞,應該允許摩門教教徒實行他們自己認為是正確的,包括多妻制度在內的宗教行為。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只有斯蒂芬.約翰遜.菲爾德勉強同意,其餘的八位大法官,全部支持美國聯邦政府〝宗教信仰不可成為破壞美國法律的理由〞法理說法。 1879年5月5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出了一致同意的劃時代裁決:根據〝宗教之義務不得成為罪犯免責的理由(Religious duty was not a suitable defense to a criminal indictment)〞和〝地方法律不得高越聯邦法律〞的司法原則,宣布喬治.雷諾茲敗訴。這個裁決為摩門教的多妻主義權力而挑戰美國政府的司法大戰,畫下了一道再也難以跨越的休止符。 在強大的反對聲浪下,摩門教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為了生存,為了證明摩門教教徒願意遵守美國的法律,也試圖進行溫和的宗教改革。 1890年9月23日,摩門教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教主威爾福德.伍德拉夫(Wilford Woodruff)告訴他的信徒們說,他在昨晚的三更半夜裡,耶穌基督前來通知他,多妻主義是不對的,要改正這些錯誤。 鑑於有了這個〝神跡〞,於是他在1890年9月25日那天,頒布了摩門教有史以來第一份《反對多妻制度宣言(The Manifesto)》,要求所有的摩門教徒不得繼續實行多妻制度。 可是《反對多妻制度宣言》是有氣無力的,是虛張聲勢的,是無法使人信服的,因為有着十一個老婆的威爾福德.伍德拉夫,根本就無法以身作則地來領導其他摩門教信徒放棄多妻主義。 隨着政治壓力的越來越大,民間反對力量的越來越強,摩門教基本教義派後聖耶穌教會教主約瑟夫.菲爾丁.老史密斯於1904年4月6日,下達了第二次的《反對多妻制度宣言》,聲明如果再有從事多妻主義者,將會被驅逐出教會。 1895年,美國聯邦國會接受了猶他美國領土地歸化成為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州的申請,但是批准猶他成為美利堅合眾國聯邦州的先決條件,就是必須要將反對多妻制度寫進猶他州的州憲里。 猶他美國領土地議會同意之,於是美國聯邦國會於1896年1月4日,正式批准了歸化的申請。自此,猶他成為美利堅合眾國大家庭的成員。 科迪.布朗之所以走進美國人民的視野,絕對不是一件偶發事件,也絕對不是一件普通的肥皂劇,這是摩門教多妻主義的借屍還魂,是美化墮落的地獄安魂曲,是一種挑戰美利堅民族道德的訊號,是一種挑戰美利堅婦女尊嚴的戰書。正是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今天的摩門教,已經不是一百年前的摩門教了,他們已經逐漸地〝現代化〞起來了,雖然教內的遺毒尚多,沃倫.斯蒂德.傑夫斯之流尚多,但是優秀的神職人員也不少,比如目前美國駐中國的全權大使喬恩.梅亞德.小亨茨曼(Ambassador Jon Meade Huntsman,Jr.)就是最佳的例子。 這位有着中國名字〝洪博培〞,說得一口流暢華語和閩南語方言的前猶他州第十六任州長,有着顯赫的資歷和經驗,他的父親喬恩.亨茨曼(Jon Huntsman)不僅是位億萬富豪,而且是一位舉世聞名的慈善家。 洪博培可謂是摩門教世家,他的外祖父戴維.布魯斯.海特(David Bruce Haight)是摩門教的十二大使徒之一,他從1976年1月8日開始,直到2004年7月31日以九十七歲高齡謝世為止,共擔任該職位長達二十八年之久。 就像大部分的六十年代的美國青年人一樣,洪博培也有他放肆輕狂的年代,中學還沒畢業,就離開學校,組織了一支搖滾樂隊,過着那種激揚縹緲的日子。不過他很快就知道什麼才是自己的前途,於是他進入猶他州大學,並在賓夕法尼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取得了學士學位。 洪博培與美國共和黨淵源極深,他曾在雷根政府的白宮裡任職行政助理;在老布什政府里出任商業部助理部長,駐星加坡大使;在小布什政府里出任貿易談判副代表;2004年十一月,以百分之五十七的高票,當選為猶他州的第十六任州長; 2008年,以百分之七十七點七的超高選票,再度連任猶他州州長。一顆閃亮的美國政治新星,從猶他州摩門教幽暗的角落裡,從美國人民驚訝的歡呼中崛起。 2009年5月16日,巴拉克.候賽因.奧巴馬總統提名洪博培出任美國駐中國全權大使,他是巴拉克.候賽因.奧巴馬總統唯一親自出面發布提名新聞的駐外大使。2009年8月4日,美國聯邦國會參議院以全票通過他的駐華全權大使任命,洪博培於2009年8月11日抵達北京。 按照目前美國的烏煙瘴氣經濟來看,和美國共和黨內的蜀中無大將的形勢來看,第一位超人氣的摩門教美國總統,看來是會很快就會成為事實了。 (摩門教章完)
2010年10月29日 高勝寒 在 美國華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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