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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郎: 要“私家花園”還是要“思想樂園”
送交者: 第十山地師 2010年11月22日21:30:0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要“私家花園”還是要“思想樂園”

——高寒起訴筆會案之管見
檳郎

    在大洋彼岸的美國,有一個事件無疑吸引了眾多的眼球。原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的高寒於2007年9月被組織開除,自感委屈,從此踏上了他自稱的“維權之路”。特別是在今年的諾貝爾和平獎授予劉曉波之後,高寒毅然將起訴於美國聯邦法院紐約州南區法院的官司繼續打下去,將原為筆會會長的和平獎得主和筆會的幾位理事作為被告,當下官司正在如火如荼地走程序,就更讓人譁然而議論紛紛。
    高寒顯然注意到上面的言論,於是在11月6日於紐約的一家律師樓召開“高寒起訴以劉曉波為首獨立筆會憲法侵權案新聞發布會”的答記者問,為自己進行了辯護。我對高寒起訴筆會案本也深不以為然,但了解到他現在美國生活貧困,而在國內坐過牢,吃了很多苦,特別是看到他的答問稿之後,我試圖深入理解這個事件,由於信息有限和對美國法律的學識淺陋,我的看法只能算管見,只求所謂言者無罪,聞者加勉,還望大家指正。
    首先,高寒應該不應該打這個官司?
    高寒的起訴筆會案早在2007年11月就開始了,斷斷續續至今仍未正式開庭,雖然列為被告的劉曉波不僅於2008年12月在大陸坐牢,而且獲得了 2010年10月公布的諾貝爾和平獎,高寒仍然執着地將官司打下去,可能有人覺得高寒應該偃旗息鼓,一免對劉“落井下石”之嫌,二免力挺和平獎得主的人感到親痛仇快。
高寒說他因質疑以劉曉波為首的獨立中文筆會理事會有違規挪用捐款的行為,就被組織以“誹謗”、“污衊”等捏造的罪名驅逐出筆會,整個驅逐程序從提案到做出處分決議,僅僅十天,之間拒絕聽證,拒絕辯護,拒絕複議,又將高寒四年來在筆會社區發表的數十萬字發言討論辯論方案提案文章悉數刪除,讓其寒心,為此他要維護自己的“言論自由”和“批評監督”的權利,他的不願服輸的精神使他一步步走到今,從論爭到向美國法院起訴。
高寒的執着的維權精神仍是值得人敬佩的,自己着手做的事總得有頭有尾,再說,高寒維權的事完全可以作為一個獨立的事件看,既是既是堅持原則,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對中國社團組織的民主建設起到促進作用。
   其次,筆會是否要反思過去的過失?
   那麼,筆會是否要反思過去的過失?由劉賓雁等於2000年在美國成立的面向全世界中文作家的民間文學組織,除了高寒起訴筆會事件外,在它的近十年的發展過程中的確有許多不如人意之處。
筆會個別負責人的獨斷專橫使筆會的許多優秀會員如郭羅基、茉莉、黃翔等憤而退會,是筆會的損失。筆會創會會員、哈佛大學法學院資深研究員郭羅基先生批評過 “獨立筆會不是私家花園”,“筆會開除高寒比共產黨員開除自由化分子更蠻橫”。茉莉指責筆會管理層以掌握髮稿權和給自己人稿費來籠絡人心,打壓異己。劉水則說他給“民主中國”網站投稿,被主編打壓,作為筆會會員的權利不被尊重。香港筆會現任會長、著名畫家徐悲鴻之子徐伯陽以公開信呼籲獨立筆會負責人應“詳細閱讀自由世界的法律規章”,“勿以專制獨裁者的狹隘心態來公器私用、假公濟私、公報私仇”。這些言論都是有分量的人說的,在網上廣為流傳,筆會不可不慎重對待。
   曾經發生的對筆會外影響極壞,對筆會內引起紛爭的“余、王排郭”事件也可鮮明地看出筆會內部暴露的問題。
   最後,高寒起訴筆會案會是什麼樣的結果?
   高寒起訴筆會案已經被他自己和一些人形容為一個圈子內的“胡風案”和“王實味案”。高寒是不是筆會內的王實味和胡風?一些人說是,一些人則說不是。不管怎樣,發生這樣的事總是筆會自身的污點,這裡面有着不少經驗和教訓。筆會的領導層換屆選舉後,人員有變化,筆會起訴前屆管理者是否適當?能否與高寒私下和解,應不應該為他平反昭雪?美國的法院會怎樣審判及其後果等,現在的筆會負責人應該出來面對高寒起訴的官司,以最先進的思想觀念和豁達大度的胸懷處理組織遺留至今的問題。勇於為歷史上的過失承認和擔當責任,使筆會更加民主透明公正,為現代社團建設提供個好榜樣。
    畢竟,筆會是“思想樂園”,而不是一些人的“私家花園”,切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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