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數古今中外幾千年的歷史,許多國家都曾發展出具有高度文明的社會。但是,至今為止,並沒有出現過一個理想的道德文明國家,所謂的理想國還未曾出現過。
中國人在這廂吆喝國家的道德價值危機,有許多事實證據:官員貪污腐敗,豆腐渣工程,親情淡薄,離婚率上升,假貨橫行,毒奶粉,地溝油,等等。但先進的美日和歐洲諸國也同樣談論着道德危機。政客的譁眾取寵,華爾街的欺詐,資本家的唯利是圖,傳統宗教和家庭價值的衰敗,理想的喪失。 日本人平時看起來彬彬有禮,遭遇史無前例的大地震而社會依然井然有序,可日本的精英人物石原竟說大地震是老天對日本人私慾的報復。
就在我們高喊道德危機的同時,我們看到汶川地震的餘震尚在時,公路上一隊是往外逃難的災民,另一隊是趕赴災區,載着救難物資的志願者,他們不是幾個人,而是一個自發的人流。我們曾擔心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孩子們從小嬌生慣養,自私自利,心中缺少愛與善良,但一次奧運會,我們親眼看到青年志願者們從心裡發出的那股真誠和善良,他們不是幾個人,而是幾十萬人。
我們譴責資本家的貪婪與狡詐,但我們同時看到西方各類慈善基金會,諸如比爾蓋茨基金會,對社會弱勢群體的真誠幫助。我們痛恨索羅斯們在全世界催生金融危機,並從中攉取巨大利潤,但我們同時看到索羅斯的開放社會基金會,看到索羅斯本人對建設公正與進步文明社會的全力支持。
難道從中國的平常善良百姓,到大名鼎鼎的蓋茨和索羅斯都患有同樣的道德分裂人格症嗎?
道德淪喪源於對自由的追求?
人的自由無非是享有更多的選擇機會。許多情況下,機會是零和遊戲,你得到機會,就意味着他人失去機會。可以說,追求利益就意味着追求自由。那麼,特權就是享受他人沒有的自由,貪婪就是無限地追求自由,不擇手段就是創造性地追求自由。人們經常說,追求自由有什麼不對嗎?人們知道自由是要付出的,要付出體力和智力的代價,但很少有人關心,自由更要付出道德的昂貴代價。
自由給人幸福,給人創造力,但代價往往是傳統道德和價值觀的喪失。現代西方社會注重人的自由甚於道德,他們採用民主機制,達成最大程度個人自由之下的社會道德共識。這種社會道德共識就是法律。法律,像一個大籠子,罩住人們自由的區間,限制人的自由,限制一些人自由而導致對另外一些人的傷害。這時,法律成為道德的最低底線。 要保證更大的自由,就必須接受最低的道德底線,放棄對所謂高尚道德的追求。
西方用民主和法制將個人自由罩住,既保證個人的幸福和創造力,又儘量減少道德缺失帶來的副作用,是一種比較合理的社會發展模式。但是,以為這一模式有天大的道德優勢,則是一種誤解。
那麼,文化傳統上,中國社會又是如何對待個人自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