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制度下的腐敗 |
送交者: xskq 2002年01月30日15:11:0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現在已知,美國的政府要員,州長,市長,都接受各個公司的獻金,根據資本主義的遊戲規則,那些錢當然不會是白送的而是要給予回報的,在制定經濟政策,審批政府項目時必然會給予好處或優惠.ENRON案爆發後,已有200多位國會議員連忙出來退款,劃清界線。這些議員及其他政府官員們當然也接收其它公司的獻金,但其它公司沒出事,錢自然也不會退,仍然會繼續進行利益交換。 而在中國,這種政府官員接受企業或商界的錢財,並利用職權給予回報者,早已構成收賄受賄罪而遭逮捕法辦,而在美國,這種事卻是習以為常,天經地義,合理合法的事情。 也就是說,中國的腐敗在美國不算腐敗,按照美國的標準,中國沒有腐敗。中國政府對這類收賄者大抓特抓,真是太廉潔了。 再說一下台灣,眾所周知,李登輝,宋楚俞等在職時,都收到過幾億元的獻金,我們也知道,那些錢他們可以隨意用來“照顧”任何人,可以隨意存入個人私人賬戶。那些錢會是白送的嗎?鬼才相信,那是資本主義制度下,經過修飾的,變相的受賄方式,是合法的。把腐敗當成合法的,腐敗當然就不存在了。 由此可知,民主人士們所謂中國只有實現了民主才能徹底消除腐敗的說法完全是自欺欺人的胡扯,只說明了他們的淺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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