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07日
林彪衛士長李.林彪是自己要走,不是被葉群、林立果劫持。所以我就被林立衡一夥看成是為林彪開脫翻案的最大障礙,對我恨之入骨,各種各樣的造謠誹謗接踵而來。如說我受傷的“那一槍是自己打的”,我是中央警衛局派在林彪身邊“窩點”的特務。主要企圖是逼我改口,不成就把我搞臭。
張寧於1991年1月隨同他的丈夫林賽圃來到北京,由於運深陪同到我家來,名義上是說多年不見,探望探望,實際上是勸我不要在林立衡與林小林之間製造矛盾,勸她們姐妹和好,要團結。我告訴他們夫婦,林立衡不像她姐姐那樣性格直爽,不好溝通,她不是有什麼話實實在在地當面說出來,而是繞着圈子講話。不是我要她們姐妹矛盾,而是她們之間在思想上的不同造成的,當時我們的談話表面上還是融洽的,張寧、林賽圃還同我合影留念。時隔幾年,張寧的變化很大,我成了集中攻擊的對象。
林立衡當過報社副總編輯,很懂得宣傳輿論的重要,假話說一次別人不信,說了許多次就變成“真理”。特別是那些作家名人不斷出書宣傳,人們就容易相信。例如:“首長好像說什麼是民族主義者”來源就是張寧在《扭曲的虹——張寧自述》一文中最早出現的。以後多處傳播,“好像”變成了“起碼”,又變成了“我至死是個民族主義者。”我沒有聽到內勤公務員陳占照說過他偷聽到的這句話。林彪、葉群、林立果三個人秘密商量的談話內容誰都說不清楚。在偷聽來的一兩句話上大做文章並不能推翻林彪是自己走上飛機逃往蘇聯的歷史事實。
林彪愛動腦筋,很能打仗,在中國革命歷史上是有很大的功勞的。把林彪說得一無是處,人心自然不服。但是,他在大批彭德懷的廬山會議之後當了國防部長,一個勁兒“高舉”、“緊跟”,吹捧毛澤東,在軍隊中整倒不少人,扶持黃、吳、李、邱幾個親信,不能說都是葉群的問題。林立衡作為林彪心愛的女兒,對父親有很深的感清,為父親的最後結局悲傷痛惜,是人之常情。但不應該編造假話,指黑為白,傷害他人。
張寧從小參軍,是一位老紅軍的後代,被林家看中,弄到北戴河,歷經坎坷,是個受害者,令人同情。但後來受林立衡影響,寫書為林彪甚至為林立果開脫翻案,攻擊我這個比她受的害更多更大的老人,確實太不應該。她十歲參軍,文化程度不高,寫不了大部頭的作品,是有那麼幾個同樣受林立衡影響的作家文人幫助才寫成了這樣的暢銷書。
林彪是一個功過都很大的歷史人物。對他有各種各樣的議論和看法是各人的自由。但對歷史事實既不能歪曲更不能捏造。“9.13事件”的檔案遲早都要解密公諸於世。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劉少奇、彭德懷的冤案現在終於大白於天下,受到黨和人民的紀念。林彪曾經最早說彭德懷是“野心家,偽君子”,給他定性。1968年9月29日林彪在劉少奇專案組送給他的“審查報告”上親筆批了這樣的字句:“劉賊少奇,五毒俱全,鐵證如山,罪大惡極,令人髮指,是特大壞蛋,最大隱患。把他挖出來,要向出色指導專案工作並取得巨大成就的江青同志致敬!”這些都是無可更改的事實。
有人說中央公布的林彪寫的“九八手令”和給黃永勝“有事和王飛聯繫”的親筆信不可靠,“林辦有人專門模仿林彪筆跡代林彪在中央文件上簽字,一模一樣。”實際情況是:那時候,到林辦的文件很多,由秘書篩選重要的給林彪讀。我在林辦工作人員少時,也被任命為秘書給林彪讀過外事方面的文件。我從警衛師選來的打字員李根清字寫得好,給林彪,葉群抄卡片,模仿林彪的字很像,有時一般劃圈簽字的文件就讓他代簽退回。但重要文件是不讓他代簽的。秘書講的重要文件,林彪在聽講後有時也叫留下給他自己細看。並不是像現在傳說的那樣根本不看文件。李根清當時留在毛家灣,沒有到北戴河來。葉群、林立果都不會模仿林彪的筆跡,別人更不敢膽大妄為代表林彪下手令了。
張寧《自己寫自己》這本書是中國作家出版社出版,一次就發行6萬冊。
198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規定:人民的生命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等權利受法律保護。張寧等人任意捏造事實誹謗攻擊,損害別人的名譽是違法的。出版社對自己出版的作品應該嚴格審查,只圖經濟效益,不嚴格審查把關,損害無辜者的名譽,同樣應負法律責任。我已是一個年過70的離休幹部和普通公民,享有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希望那些作家、出版社不要不講政治,不要忽視法律的尊嚴。希望廣大讀者對市場上的那些不負責任的書刊小報應有所鑑別,不要迷信這些“名人”才好。
(《林彪衛士長李文普不得不說》李文普1998年12月接受採訪,《中華兒女》1999年2月,issn 1003-0557)
點評:李文普說的主要是張寧《自己寫自己》這本書,未見張寧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