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或“富二代”現在成了眾矢之的。一個未成年人鬧出點什麼事,一般不會被公眾注意到,但若此人被標上“官二代”或“富二代”甚至是“星二代”的標籤,馬上會成為公眾關注的對象,哪怕他只是幹了在大街上打架這種至多夠得上治安處罰的事件,也會成為媒體追逐的焦點、門戶網站重點推薦的新聞,引來無數“輿論領袖”搖頭晃腦地評論,並引申出無數毫不相干的宏大話題,“輿論領袖”們會迫不及待地表示自己站在社會正義的一邊,站在被壓迫、被欺辱的平民大眾一邊———正義的姿勢固然美麗動人,放在這個話題上,就是徹底的無厘頭。
“輿論領袖”們或許會質問:難道這些不都是有關社會正義的事件嗎?難道類似無照駕駛、套牌車、橫行霸道、官員或富商父親,這些因素加在一起,還不足以拼湊一幅“特權階層無法無天,平民百姓受盡欺凌”的圖景嗎?我的答覆是:純屬扯淡。名人的兒子會無照駕駛,平民的兒子也一樣會。引車賣漿者流,每一個普通老百姓,他們每一個處在青春期的子女都可能幹出打架鬥毆、飆車傷人之類的荒唐事。飆不起寶馬,也可能飆摩托車;玩的不是仿真槍,也可能是管制刀具;打的不是開別克車的夫妻,也可能是騎自行車的路人。每一個社會階層,每一代人,都會滋生少年罪犯,都有害群之馬在學校里群毆老實同學,都會有極少數敗類在旅館裡輪姦未成年少女,乃至殺人放火。所以,你如果就歌星的兒子犯事作一篇文章,題目叫《文藝名人的子女教育也會失敗》,你至少還是在用正常的邏輯思考。你怎麼能把這事扯到社會分化、制度腐敗、國運不昌什麼什麼的頭上呢?
在我們這個社會,不公正的確是相當普遍,特權的確是常常肆意妄為,以至於關於社會公正的任何話題,都會極大地刺激民眾的興奮點。惟其如此,“輿論領袖”們才應該慎談社會公正。把一條人人都知道的道理又重複一遍,即使你重複得天花亂墜、慷慨激昂,也只能自證你的見識之平庸,自證你和人群中的其他起鬨分子一樣,對前方其實一片茫然。把已經憤憤不平的情緒刺激得更加憤憤不平,不算本事;能夠指引鬱悶的人群解決現實中的種種問題,才算得上是智識。有些“輿論領袖”可能分辯說,自己其實是知道努力的方向的,但是囿於種種原因,不便直言,所以就拿一些邊邊角角的小事開刀。這種想法實在很阿Q,就像一個人被富人欺辱了,無法上門討要公平,便撿起富人穿過的一件衣服來狠命啐上幾口。其實衣服何辜?
像社會公正這樣的話題,你一旦把它口水化、娛樂化,最終被口水、被娛樂的就是你自己。誇大瑣屑的事件,亂上綱上線,不但阿Q,而且有害。不但是無端挑逗和浪費圍觀者的激情,而且讓社會不公的解決方案也退化為報紙娛樂版的題材。這兩天,我抑制不住苦笑地看到,對紅十字會的質疑和不滿,對中國現行壟斷慈善體制的詰問,已經被成功娛樂化了,被成功轉化成了對一個三流的想出名的藝人的個人“封殺”和對一家時尚雜誌的所謂“抵制”。最好是繼續死纏爛打下去,製造幾個“高層震怒、嚴厲批示”然後事情迅速得到妥善處理、公平和正義得以實現的案例,讓大家都知道,上面都是好的,只是下面的人不通事理,在街上胡作非為而已。這就是所謂的口水策略。
有些奉行口水策略的人,相信起鬨也一樣達到成功。比如說,如果起鬨噴口水,噴到人人都羞於當城管的程度,城管的暴力執法現象也就自然消失了;如果起鬨到人人羞於當公務員的程度,那麼政府腐敗現象也就自然消失了。我以為,這種想法,不但幼稚到毫無實現的可能,而且其道德出發點就是低下的。它的基本做法,無非就是妖魔化對手。現在,城管已經被成功妖魔化了,公檢法已經差不多被妖魔化了,某些部門的公務員已經被成功地妖魔化了。但是,不論你所見到的城管、公務員們曾經或正在做出怎麼樣一些可憎的事情,這些人都不是妖魔,錯的是他們所附屬的缺乏監督能力、亟待改進的制度安排。尊重你的對手,是一個追求文明進步的人,應當遵循的一條底線———哪怕你的對手拒絕尊重你。何況一個被寵壞的未成年人,遠遠談不上是你的對手,更不應該被打成全民公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