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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為何修憲及面臨的困境
送交者: 伍凡 2003年11月03日08:33:0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去年11月中共“十六大”,修改中共黨章和黨綱。今年3月,全國人大會議結束,中共黨政領導班子大換班。按照中共建國50多年來的慣例,下面接着就是修改憲法,把在中共“十六大”會議上確定的成果寫入中國憲法, 中共的執政合法性塗上一層法律的色彩。    

學界與民間熱烈討論修憲    

今年6月上旬,中共中央成立修憲領導小組。6月5日,上海法律和經濟研究所在北京召開小型學術討論會,學者們圍繞憲法修改問題進行了討論。6月中旬,曹思源和他的“北京思源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在青島組織召開了“民間修憲青島論壇”,提出民間觀點的修改憲法主場。7月中旬,著名經學家吳敬璉和法學家江平在中共中央修憲小組專家座談會上講話,對修改憲法提出個人意見和建議,在網絡上公開發表。7月下旬,居住在美國的著名法學家於浩成在“爭鳴”雜誌上發表修改憲法的建議書。直至8月中旬,在網絡上熱烈地展開了修憲討論。    

過去兩個月來,中國大陸學術界和民間智庫,出現了一股論政浪潮,有些人在大學內成立各種論政小組,探討各種課題,針對修改憲法、民主法治、言論自由、反腐敗、反貪官污吏,國有企業改革、三農問題,以及社會治安等重大問題,自由討論,提出各種建議。甚至有的主張憲法中有關“無產階級專政”的論述已經過時應該修改,以及建議重新評價“六四”事件。    這一類論政討論大都不公開,偶爾在網絡上也透露些討論的內容和信息。這種不公開討論是獲得中共中央同意批準的,是在和平理性的探討中國的政治改革道路和方向。突然爆發的SARS引起中國大陸輿論對中國政府的批評,以及追究政治責任的聲音,6-7月間修憲討論助長了聲勢。另外,人們對胡錦濤的7月1日講話深抱政治改革期望,也使修憲討論的浪潮如雪球般的越滾越大。以上學者、專家和民間廣泛的討論修改憲法,提出各種不同意見,廣開思路,是中國大陸近年來政治和社會生活中實屬少見。    北京當局的恐懼    北京當局面對學術界、民間智庫的修憲討論和網絡上一股強烈要求政治改革的浪潮害怕了。害怕這個突然出現的政治浪潮會衝垮北京龍王廟。    7月27日,胡錦濤在內部的一次講話對這股論政浪潮發警告,重申“正確的輿論導引,是國家之福,錯誤的輿論導引,是國家之害,人民之禍”。不久,中共中央下令禁止討論政治改革、憲法修改和重新評價“六四”事件。    但是,就在不到一個星期之前,在7月21日,胡錦濤在與黨外人士座談會上大講政治體制改革,再一次強!調憲法權威,以法治國,幷明確指明政治體制改革進程的阻力,主要來自中共黨內。在政治體制改革進程中,肯定要淘汰一批不合格的黨政幹部。胡錦濤在座談會上,對黨外人士承諾了黨外人士可以擔任省長、市長、省人大主任和國務院大部分部長;幷更承渃了這一代中共領導人要解決重新評價毛澤東問題。    

胡錦濤還說: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在就前一個時期政治體制改革工作進行檢討,同時也到社會上考察和總結之中。20多年來改革開放的經驗反覆告訴我們:共產黨作執政黨,不改革、不革命,就是政治上自殺;同樣,政治體制改革不能和經濟發展相適應,不能與國情變化相適應,不能與時代進步相適應,社會主義事業就會夭折。    

從7月21日到7月27日,胡錦濤的兩次講話完全不同,從原則立場上講,他主張憲法權威和政治體制改革,而在實際措施中,他又下令禁止民間討論修改憲法。這是非常矛盾的,真是有點“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味道,但這又確實反映了中共中央高層內部矛盾激化、鬥爭公開化的事實。從胡錦濤任中共總書記近10個月來的一系列言行,筆者可以判斷,中!共中央下令禁止討論修改憲法,是江澤民和胡錦濤兩派鬥爭的結果。看來目前江澤民派的力量暫時仍大過於胡錦濤派,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內力量對比的結果。避免出現第二個胡耀邦事件出現,胡錦濤派不得不暫時停止進攻或實行策略退卻。    中共面臨的困境    從中共中央成立修憲領導小組,允許學術界和民間討論修改憲法,到下令不准討論修改憲法,前後不過兩個月。這一放一收,明顯地看出中共正面臨着修改憲法的困境。“一放便亂,一收便死”,這是中共統治大陸50多年來的規律,無論中共如何高喊“與時俱進”的口號多麼響亮,但中共始終沒有擺脫這個宿命論的規律。    什麼會這樣收放反覆不停呢?應該說這是專制獨裁統治的規律,統治者害怕百姓自由論政,害怕百姓批評統治者的種種弊病。一旦發現批評多了,馬上下令禁止。歸根結底是中共政權統治中國大陸的合法性問題,這次修改憲法的討論又一次觸動了中共統治大陸合法性的瘡疤和爛根。    現在就中國憲法來分析中共政權統治中國大陸的合法性問題。    在上個世紀20年代末,中共對國民黨蔣介石的“一個政黨、一個主義、一個領袖”的法西斯主義,利用蔣介石還允許的民間出版自由,廣泛的批評蔣介石。同時,發動武裝鬥爭,利用抗日戰爭特殊條件,壯大中共力量,最終打倒國民黨政權。在這期間,毛澤東多次許願,公開向世人保證,將建立民主新中國,用民主方法來防止法西斯獨裁,用自由選舉建立聯合政府。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一文中描繪出一幅民主中國的前景,承諾要制定民主憲法,推行憲政,遵守憲法。    在上世紀40年代,中共主辦的“新華“請發表一系列社論和文章,批評蔣介石法西斯主義,讚揚西方民主自由思想,中共製造了一個要在中國建立西方式民主自由社會的假像。這一些政治主張,在當時對一大批知識分子和學生們頗有吸引力的。    1949年中共建國之初,發表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此“共同綱領”代行憲法,1954年才制訂中共建國後的第一部憲法。    中共以武裝力量推翻國民黨政權,但之後它幷沒有遵守在“論聯合政府”中承渃要通過自由選舉產生民主聯合政府。中共建國之後立即走上了專制獨裁專政的道路,背叛諾言,欺騙中國人民,以共產黨法西斯統治代替了國民黨法面斯統治。那麼,怎樣用欺騙手段來掩蓋共產黨法西斯主義統治,而獲得統治的合法性呢?於是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上想辦法,在憲法的正文前面加了一個序言,把中共反對國民黨蔣介石的歷史,武裝鬥爭史寫入了序言。打倒蔣介石,推翻國民黨,“打天下、坐天下”,就使中共成了統治中國大陸的合法統治者。運用憲法序言,構成了中共不經過自由競選而成中國大陸統治者的合法外衣。但是憲法序言是有時效性的,了保持統治的合法性,於是就需要不斷地修改憲法序言。    

中共所制定的憲法已經成了中共黨綱的翻版,是政治宣言書,是統治中國大陸合法性的法律外衣。 什麼每5年召開一次中共黨代表大會之後,一定要修改憲法,其根本原因是中共統治中國大陸戴上合法性皇冠。如果不這樣做,中共有什麼理由來統治中國大陸呢?打江山的毛澤東和鄧小平已經升天,江澤民和吳邦國之流又有什麼理由和資格來統治中國大陸呢?他們需要製造一個統治中國大陸的合法性。    

中共制定憲法的主導思想是,先有政權,建立政府和統治機器,然後制定一部憲法來承認這一個統治機器的合法性,幷不斷地修改憲法,來製造和美化中共統治的合法性。這與美國不同,美國是先有憲法,後由政府,幷且憲法的基本精神和架構200多年來不變。政府是民選的,必然有其合法性。   

 這一次憲法修改遇上了特殊環境,江澤民下台不徹底,保留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上台不完整,沒有軍權。這在中共統治高層是實屬罕見的政治局面。雖然過去鄧小平也保留軍委主席職位,但沒有提出修改憲法。    參與修憲的三股力量    這一次修改憲法是中共中央自己提出來的,成立中共中央修憲領導小組。但真正參與這一次修改憲法活動有三股力量:江澤民派、胡錦濤派和民間派。三派各自抱有不同的目的和策略,來推動修改憲法,以達到各自的目標。    江澤民派在組織上主導這次修憲,從中共中央修憲領導小組的6名成員來看,江澤民派:吳邦國、劉雲山和王滬寧;胡錦濤派:滕文生;中間派:華建明、陳奎元。    

江澤民派對修改憲法的最主要目的是把“三個代表”直接明確地寫入憲法,同時“私產入憲”是第二個目標,以達到保護中共太子黨,貪官污吏們的龐大資產的目的,將化公私的財產合法化和法律化。這就中共統治中國大陸的合法性再一次穿上新衣,幷合法的保護了化公私的財產。    

胡錦濤派在這次修憲操作過程中,目前看來還不能主掌全局,只有滕文生一人,孤掌難鳴。在修憲中,胡錦濤派不反對“三個代表”思想和精神入憲,把“三個代表”的精神融化到憲法中去,以沖淡現行憲法中階級鬥爭的火藥味,設法把“新三民主義”-----“權系民所用,情系民所系,利 民所謀“的精神加入憲法。胡錦濤派的策略是將“三個代表”思想我所用。胡錦濤派對“私產入憲”的要求,幷不反對,但反對把“私有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寫入憲法。對這一產權要求會在文字上軟化,會把公有財產和私有財產一幷入憲加以保護。    

民間派對修憲的首要目標是擴大公民權利,其次是建立憲法監督制衡機制。民間派對修憲的近期策略是,明知在近期內不可能達到許多修憲目的,但趁中共允許討論修改憲法之機,就儘可能地全面地提出修憲要求,以曹思源代表的民間派提出修改憲法的“十大建議”,大造輿論,對中共施加壓力。民間派的長遠目標,是想通過修憲過程推行憲政,逐步和平演變來改變中共統治大陸的方式,最後通過自由選舉產生民主政府,結束中共一黨獨裁統治。    從客觀角度來看,在推行修憲和執行憲政的過程中,胡錦濤派和民間派的各自要求和目標,在某種程度上是相吻合的。胡錦濤在去年12月提出實行憲政,這正是民間派的要求和目標,只不過兩派的着眼點和所採取的策略不同罷了。胡錦濤派和民間派在推行憲政過程中可以成 政治盟友。但是,江澤民從來不提實行憲政,更不會提出“立黨 公、執政民”的主張了。    

大修、中修和小修    

由上可見,江澤民派和胡錦濤派對修憲和推行憲政是不可能走到一齊來的。因此,從修改憲法討論一開始,就有如何修改憲法的分歧,就產生了所謂憲法進行“大修、中修和小修”的說法。    

所謂憲法大修,就是要從憲法的主導思想、憲法架構、政體、國體上完整的修改。現在離明年3月人大召開只有短短的幾個月,不經過全國上下全民討論,憲法大修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最關鍵的是憲法大修將逼迫中共交出政權,這是中共根本不會願意的事,那真正是“與虎謀皮”了。    

所謂憲法中修,就是在憲法主導思想和憲法架構基本不動的條件下,僅僅在憲法框架內作某些修改和增刪,比如成立憲法法院或者憲法委員會,或修改憲法序言中的某些過時的說法。但是在中共一黨獨裁專制的環境下,這種憲法中修是沒有多大意義的。因中國共產黨執政違反它自己制定的憲法已經有50多年了,再建立一個由中共中央領導的憲法法院,會判決中共統治中國大陸是違犯憲法的嗎?根本是痴人妄想。    所謂憲法小修就是“與時俱進”的修改憲法序言,保證和美化中共統治的合法性,這正是中共中央修憲領導小組訂下的“憲法小修”的調子。一句話,憲法小修是了鞏固和加強中共的統治權,這和民間派對修改憲法的要求相差是十萬八千里。    筆者認,憲法大修只有在兩個條件下才有可能。第一個條件是中共統治在全國範圍內發生嚴重危機,避免內戰,通過修改憲法來改變政局。這就要沏底改變制定憲法的主導思想,先制定憲法,才後有民選政府。  第二個條件是和平統一台灣,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先制定聯邦憲法。沒有這個聯邦憲法,根本不可能和平統一台灣。和平統一台灣 憲法大修創造條件,也改變中國政局創造契機,這是許多中國民主派人士和共產黨內民主派的想法。    

政改力量蓄勢待發    

最後,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經過“六四”鎮壓之後,中國大陸學術界和民間輿論力量從表面上來看是從政治領域淡化,人們的精力相當大的一部分從政治領域轉移到經濟、社會和文化領域,但是只要輿論一旦開放,人們又會再一次的嚴重的關注政治領域,又回來嚴厲的批評中共統治者的合法性和其統治的種種弊病,最後一定會歸結,要求修改憲法,要求實行憲政。可見,中國大陸的政治改革的社會力量是非常雄厚偉大,現在只是在等待時機罷了。    

這一場修改憲法討論被扼殺了,但人們心中要求政治改革願望卻再一次被燃起,中共將如何面對這一場不斷燃燒的地下大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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