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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大於主權派”與“主權大於人權派”
送交者: whyuask 2012年03月21日11:09:3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有人說,中國左右派的劃分就是“擁毛”與“反毛”,我說你未免把你家老毛看得太重要。還有,“三七開”算不算?
要我說呢,用“人權大於主權派”與“主權大於人權派”劃分才最清晰明了,不用遮掩。

我黨最抗拒這句人權大於主權,所以中國式左派通常堅信主權大於人權;
而所謂右派們之所以被稱為“逢中必反”,無非是人權大於主權的罪名罷了。

人權本來絲毫不難理解,就是人本身覺得應該自然擁有的權利,比如說:“我的生命首先屬於我自己”。
“首先”的意思是,我天然地擁有我自己的生命,如果一個社會、一個政府不能承認這一點,那麼它對我就是邪惡的,如果可能,我就將逃去更好的地方。
我可以(也應該)把我生命的一部分,比如勞作,比如血汗,用於與社會(或者說政府)交換其它利益,比如口糧。我甚至可能參軍賣命……
但我的生命“首先”是屬於我的!任何人沒有天然要求我服務和“貢獻”的權利,除非是我自願為利益交換而勞動。此為人權。
也同時,如果這個政權侵犯我的權益,我應該有途徑拒絕和抗議,否則這個政權就是不受公民制約的、邪惡的。
也因此,批評政府是我的天然權利,表揚政府不是我的天然義務,因為我是與政府在等價交換,我“買政府的服務”,而不是我屬於它,象寵物般感激。

也就是說,我拒絕因生在某國,該國統治層曾經“槍桿子出政權”、“奪得”了這個國家,因此就要求我“屬於”這個政權所擁有。我拒絕屬於任何人、任何政權。
有人說,國家保護你,養育你,教育你,你為啥不屬於國家?
對不起,這是我父母與國家的契約 - 我父母的生育權由誰賦予?是我父母勞作、納稅養着政府,而不是政府那一位通過國家來養着納稅人!沒有人,在納稅人之外為國作了更多貢獻,特別是政府官員們,吃了納稅人的血汗,工作是應該的。
所以說,我被父母養育,被學校教育,被國家保護而長大,這都是我父母作為納稅人而交換的權利,直到我長大成納稅人,我用我所“擁有、自有”的生命,兌出勞作來換國家提供的服務。

這就是現代國家的基本功能和運作架構:基於“人權自有”,或者說“天賦人權”。
反之,如果承認一個國家機器對其統治疆域內任何降生的人類有天然所有權,即不承認“人權自有”,那麼本質上國民就是奴隸,不擁有自己。
現代民主憲政國家,無不以天賦人權為立國之本。
而強權國家,才以槍桿子占領為其統治合法性。
對此,我寫過一篇文章《不要問國家為你做了什麼,是嗎討論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那麼“主權”又有多神聖崇高呢?主權無非是對一塊土地的主張,即所有權。而人權是指人擁有自己,所以私有財產權只是人權的一個部分。
如果說主權大於人權,相當於說財產權大於生命權,不是很滑稽嗎?
當然有人說了,神聖不可侵犯的主權是捍衛我們的親人!可是,當主權與你所有親人的人權牴觸的時候該尊重哪邊?當一個政權以主權名義侵犯治下的公民人權時該如何取捨?
主權如何可以神聖得過人權?

如果說,我們批評中國政府的人權問題就是跟着西方陰謀侵犯中國主權,就是“逢中必反”,那我想某些人根本不懂什麼叫“中”:
中國的孟子,兩千多年前就說了: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這句話的現代解釋就是:人權大於主權,主權大於治權

不要說我中華文明沒有人權和民主的土壤,
共產國際才是“西方”的一個思潮的惡果。

把批評中國的缺點當作“不想中國好”的人,可以休矣。
不過不管你休不休,我們既不真正把自己當“右派”,更不是上網來跟所謂左派吵架的。誰會在意指責呢。
我們過得快樂,本身就是“尊重人性派”最好的詮釋。懂人性,就會懂人權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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