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釋:王立軍方勵之夜奔之異同(1)
主題是分析王立軍的夜奔與當年方勵之的出走之間的差異,但必須肯定其間存在的相似。
在無產階級專政的前提下,帝國主義國家使領館,接納refugees,這是基本相同點。王方二人都曾是中國專政黨的黨員和幹部,又都感覺到自身生命受到威脅,evidence of hardship,在自己的國家政權之下,所以提出避難的要求。
Refugee 和 Asylum,既是個案考慮,也有外交因素。這二者在西方的文化和政治中,都有長久的傳統。如果不考慮政治和外交,那麼這是西方對“多數暴力迫害”的自我制衡,是社會的包容機能的最基本的表現。試設想,“新中國”的國家暴力史上,如果社會有這種,即使是最原始的最低級的機制,則在“肅反”和“反右”的“多數暴力迫害”中,多少生命可以免於慘死,多少家庭可以免於破裂,“文化大革命”中,多少人禍可以免除。
中國,中國的社會,缺的恰恰正是一個健全的社會,一個可以自持的社會,一個可以自定的社會所必需的生命之力。
生命的考量,不是中國和中國人的首要的和首先的考量。
所以,王立軍和方勵之,不同的身份,不同的時代,不同的環境,首先考慮到的,是“走西方人的道路,讓鄧小平,或者薄熙來,去說吧”,因為西方人的道路,是一條活路。
當然,最大的不同,在於結果。方被庇護,王被拒絕,個案必須要有個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