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日本《朝日新聞》4月21日報道,經中共當局調查結果確認:薄熙來夫婦已向海外轉移了60億美元的非法收入。報道說,胡錦濤總書記秘書室(既中共中央辦公廳)已經分別在3月和4月發出了共2次關於薄案的內部通知,認定英國人海伍德以海外開設賬戶等方法幫助薄熙來夫妻轉移非法資金;薄妻谷開來為了封口而殺害海伍德。海伍德確認是被藥物毒殺。 尼羅河在《王立軍懸案解析 補天篇 2.2》中認為,薄熙來殺人動機的合理推測,必須符合一個基本條件,海伍德威脅要曝光薄家的“事件”,是必須海伍德本人親身活着作為人證才能證明的事件。這種威脅理論上應該比謀殺罪的威脅更加嚴重,只有殺掉海伍德,才能使薄熙來脫離危險。那麼上面這篇報道並沒有明確指出殺人動機,但是卻試圖暗示殺人動機是海伍德要曝光薄熙來的海外資產。這一動機顯然不符合這一條件。即使殺掉海伍德,他的海外代理人也可以代替他完成他的意願。本文對此繼續深入討論。除了殺死海伍德並不能阻止薄熙來的海外資產曝光,這一動機的不合理性還有以下的證明。 第一,如果海伍德果真與薄家發生嚴重的利益衝突,他不應該獨自來重慶,更不會在薄家保鏢的一路監護下來重慶。他敢來重慶證明他對危險完全沒有察覺。 第二,海伍德家人的行為明顯不希望查清事實,而是協助掩蓋真相。如果海伍德真的是因為要曝光薄熙來家海外資產被殺,海伍德的海外家人決不會接受一個明顯與事實不符的官告死亡原因,不經屍檢就火化海伍德屍體。同時,他們也應該做出努力完成海伍德的願望,曝光薄熙來的海外資產。即使他們拿到薄熙來的封口費,客觀上也不能阻止他們為親人討回公道。但是很顯然現實與此完全相反。 從上面兩點可以推論,海伍德與薄熙來之間沒有利益衝突,海伍德沒有要曝光他們海外賬戶的意圖。薄熙來真正害怕的是必須海伍德本人親身活着作為人證才能證明的事件。殺掉海伍德就沒有人能證明事件的真實性。反之海伍德一旦被捕,事件必然曝光,薄熙來一定完蛋。海伍德死亡之後,薄熙來有可能安全度過危機,海伍德的代理人非但不會公開“事件”,反而繼續保持“事件”的高度機密性。甚至有可能在未來恰當的時機恢復與薄熙來的聯繫,讓這個“事件”繼續發展下去。這種“事件”只有一個可能性,英國政治間諜海伍德已經成功策反薄熙來為英國服務。海伍德已經被反諜機關秘密調查。隨時可能被捕。薄熙來通過內部得到這情報,不得不除掉海伍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