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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言堂:美國人終於做對了一件事
送交者: 醫言堂 2012年06月28日17:29:5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在美國人的焦慮等待中,最高法院今天終於日裁定奧總的醫改法案核心條款不違反憲法。美國人終於做對了一件事。

幾代民主黨總統的努力,今天終於有所成效。就像有Winston Churchill說的:“Americans can always be counted on to do the right thing...after they have exhausted all other possibilities。”

Really? 在醫改這個議題上,美國其實一直遠遠落後歐美G7諸大國之後。在多項population health統計數據方面,歐美G7諸國的公民遠比美國人來得健康。美國人的問題是他們的醫改指導思想不是建立在公益的基礎上。醫療服務還不是美國人民的一項基本權利。眾多的美國人還沒有認識到國家有為公民提供醫療服務的義務。

醫療保健應該被視為經濟發達國家所有的公共資源,不能買賣。從國民的疾病與痛苦中謀取商業利潤的行為應該為社會所唾棄。

在醫改議題上,美國人還可以做得更多更好。奧總的醫改法案根本沒有體現出每個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概念。對生命的維護-醫療服務應該被平等。人人有權獲得平等的健保服務。這項服務不應該被商品化,更不該受公民支付能力的限制。坦白地說,如果我們接受窮人與富人的生命是等價的這個概念;那麼就應該接受對生命維護的所需也應該被平等對待的說法。

美國人是終於做對了一件事。但是,還可以做的更好。

附:背景資料:

根據當日公布的法庭意見書,最高法院裁決奧巴馬醫改法案核心內容——強制參保條款符合憲法規定。

該條款要求從2014年起,絕大多數美國人必須購買醫保,否則將被處以罰款,奧巴馬希望借這一規定實現“全民醫保”目標。

意見書支持奧巴馬政府提出的論點,即強制參保條款對拒絕購買醫保者的罰款可視做稅收,鑑於國會有權徵稅,所以強制參保條款沒有逾越憲法賦予國會的權限,不過也對一些關鍵性條款進行了修改。即便如此,這依然被認為是奧巴馬的一大勝利,這為他今年贏得總統連任增加了一個重重的砝碼。

醫改法案並非民心所向

美國醫改法案全稱“保護病患及可支付的醫療保健法案”,是奧巴馬入主白宮後力推的一項法案,也曾被視為其任期內最重要的立法成果之一。

這一法案旨在為全體美國人提供醫療保障,覆蓋95%的美國人,將約4700萬無醫保的人群和約4000萬醫保不足的人群也納入保障範圍內。

對於醫改法案中提出的全民醫保,美國民眾並不領情。一項由美國國家廣播公司與華爾街日報在20日-24日進行的民調顯示,33%的受訪者表示希望看到醫改法案被判為違憲,僅有22%的人對這種結果表示失望;35%的受訪者表示若醫改法案被判不違憲會很失望,28%的人對不違憲的結果表示高興。

低收入家庭或受較大影響

之所以民調結果不如意,是由於不少美國的中產階級擔心全民健保之後,他們自己的醫療品質會下降。而另外一些人指責醫改法案可能會對其收入產生影響,對於低收入家庭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用可能不是一筆小數目。

最高法做出裁決前,奧巴馬曾警告稱,最高法院若做出任何駁回醫改法的裁定,將讓國家“倒退”,民眾也不願就醫保的對抗“重新再戰”。

醫改法案的“前世今生”

奧巴馬於2009年8月在《紐約時報》發表題為《我們為什麼需要醫療改革》的文章指出了推行醫改法案的初衷。他稱,“醫改關乎民眾生命和生活,關乎美國的未來”。他表示希望建立全民醫保體系。美國是全球惟一沒有建立全民醫療保險體系的發達國家。他說自己不是第一個主張醫保改革的總統,但決心成為最後一個。

這一法案的通過在國會兩院就頗費周折,直至2010年3月22日才獲得通過,奧巴馬次日簽署了醫療保險改革法案。但圍繞這一法案的紛爭並沒有就此停止。這一法案在2011年一度由眾議院投票宣布撤銷,今年3月,眾議院甚至通過表決,廢除了醫改法案設立的一個醫療成本控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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