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楊佳判決書看谷開來審判 |
| 送交者: 寡言 2012年08月11日12:16:5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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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聲明, 我對谷開來審批案了解只限於央視三分鐘報道。所以主要談楊佳案判決書。 對於谷開來, 我不知道她是否有罪或無罪。 我相信她有極大嫌疑, 不能用別人陷害開脫, 但本帖的重點是法庭審理中一些怪現象。 為什麼談楊佳案呢? 因為楊佳案引發的反應極大, 也因為我們可以看到楊佳一審判決書。 楊佳一審判決書裡列舉證詞證言, 至少代表官方標準觀點, 而自相矛盾之多也讓人吃驚。 楊佳案有意思地方在於主流民意被引歪了。 法庭化了大量時間討論是否楊佳因自行車受到警察不公正對待才憤而殺警。 在我看來, 這根本是本末倒置。我的觀點,不管楊佳是否受到警察不公正對待, 如果楊佳殺警是事實, 楊佳就應該受到懲罰。所以楊佳是否殺警才應該是審訊重點。 從官方判決書看, 楊佳是否是兇手? 是否是唯一兇手? 判決書裡陳述被害者是否為此案全部受害者這幾個問題都有疑問。 為什麼官方判決書留下如此多破綻, 為什麼主流民眾看不到這些問題? 這是楊佳案留下最大問題。 從官方判決書看, 楊佳案有三種可能。 楊佳不是兇手, 楊佳是唯一兇手, 楊佳和他人共同犯罪。 官方判決書裡面有什麼破綻呢? 首先, 楊佳案受害者和楊佳素不相識, 而蒙面兇手放了處理楊佳自行車案的吳鈺驊。檢方楊佳殺人動機不能成立。 其次,9-11樓警察證詞有問題。 比如,據警察柯璟證詞, 兇手衝過11樓後, 她上到11樓警告民警李柯樓里有兇手,隨後李柯被殺。如果楊佳是唯一兇手, 楊佳先得衝上12樓, 再返回11樓殺害李柯。多兇手更符合柯璟描述情景。 第三, 21樓樓道有本案第二大血跡(60厘米*50厘米)但沒有對應的受害者。另一暗示可能有第二兇手和掩蓋的受害者。 最後,楊佳身上太乾淨。 受害者有被開膛的, 如果楊佳為兇手, 兇器又不長, 楊佳身上應該渾身是血。 上海應是中國司法水平最高的地區之一, 就算要偽造案情, 似乎也不應該留下這末多明顯破綻。 所以我一直百思而不解, 不明白上海為什麼會拿出這樣一份判決書?我也不明白為什麼主流民眾如此輕易認定楊佳為唯一兇手,或為楊佳殺警叫好,或認為楊佳深受不公平待遇殺警有情可恕激動?從這點看, 對中國司法不能期望太高。 楊佳一案, 檢方最成功的地方是和楊佳律師合作, 硬把一個是否殺人的案子打成一個殺人是否有可原諒之處的案子。 律師對檢方認定楊佳殺人沒有半點抗訴。 現在回到谷開來案子。 幾個月前溫家寶提出審理要經得住法律和歷史的檢驗, 我大為驚異。 我的確也把這個案子看成對中國司法的考驗, 如果真能搞好, 未嘗不是進步。 當時我提到我的期望是幾百頁的判決書。 中國那種一兩頁的判決書顯然無法和國際接軌。 現在看來, 期望過高。 這末個大案, 庭審七小時就要定案也太兒戲了一點吧。 到底是有關當局想速戰速決還是中國司法水平就是這樣呢? 谷開來案被告自我供成為法庭審訊最大戲碼, 是否也體現中國特色?是否也有意誤導民眾。 也許多少人相信當局態度為關鍵, 但我覺得中國人法制傳統也有很大關係。 比比歐洲歷史上有名冤案和中國歷史上冤案, 還是能給人不少啟發的歐洲歷史上最有名的冤案當然是貞德一案。 最後, 聲明一下, 我並不覺得谷開來案是個“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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