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一丁:試論“集體領導制”的“大鍋飯”本質 |
| 送交者: 潘一丁 2012年10月21日21:10:2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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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註:這是筆者為了證明『建立在嘗試初步解壓縮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基礎上形成的科學《新理論》,可以認識和解釋“人或人類社會中,所產生的一切現象或問題,沒有任何難以自圓其說、所以需要迴避的死角,並經得起來自任何方面的推敲質疑或挑戰,而且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適性判斷結論。在科學《認識論》“知其所以然”的中級層次上,針對中國社會正在面臨的現實困境時,更痛感那些“會讀書卻不會用”的中國精英讀書人,一個個除了像二、三流江湖醫生般“眾說紛紜卻莫衷一是”地,只能開出一些止痛針或退燒藥之類的“改革處方”,陷中國於重蹈近代史的覆轍,再次落入“歷史周期律”的輪廻,卻永遠跳不出讓自己文化背“(落後)黑鍋”的宿命。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甘願冒上下左右、都吃力不討好的“大不諱”,主動以科學《新理論》提供的立場、觀點和方法,來為中國社會“解惑釋疑”。雖然明知因為得不到有力的支持、而被“大眾皇帝”故意視而不見、而不可能“力挽狂瀾”。但是起碼可以為歷史留下一個立此存照的痕跡,而不至於像過去中國的“百日維新”“洋務運動”“五四新文化運動”“文化大革命”一樣,讓這段不堪的“(歷史)回憶”,再次成為“沒有教訓的歷史教訓”! 筆者要再一次強調:本文絕對是一個客觀純理論式探討。沒有任何政治企圖或野心,也沒有任何“靠山或後台”的背景,也不針對特定個人或組織,更無懼於任何“人肉搜索”,雖然不可避免地要牽涉到“對號入座”的問題,只能寄希望於一起“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為此,筆者願意在公開的審判程序條件下,負一切“惡意誣陷或造謠誹謗罪”的法律責任。 正文: 毋庸諱言,當前的中國,正處在一個“四面楚歌、內外交困、進退維谷、動輒得咎、里外不是人”的困難境地之中。於是有人將其歸咎於是制度或體制出了問題、或者推到“有無民主”身上,不厭其煩地嚷嚷着“改革”。居然看不到,如果將時間拉回到鄧小平準備改革開放的初期,這種說法可能還“有點道理”的話(因為當時的中國,在經過十幾年慘烈而元氣大傷的“窩裡鬥(文革)”後,站在自己家殘垣斷瓦上、向牆外張望時,才發現遠親近鄰們竟然都已經今非昔比,鳥槍換炮了。還來不及坐下來冷靜思考、檢討自己國家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時,就迫不及待、急不可耐地下河,摸着石頭爬上了資本主義彼岸。在“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的“向錢看”口號忽悠下,以文化加工後所賦予的聰明才智和超強能力,“比資本主義還要資本主義”地,把馬克思以及西方大文學家筆下揭露的那種“原始積累、剝削”中的殘酷血腥場景付諸實踐,並發揮到淋漓盡致的“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地步。終於以馬克思想象不到的速度,讓中國社會提前進入了他所描繪的“動盪”境界。讓中華民族真正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更讓看到這一點的高等動物們,紛紛跳出來,爭當“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而中國人至今,居然還不知道,陷自己於危險境地的“罪魁禍首”,乃是不明就裡、稀里糊塗地,上了山寨“民主”的當,跑到了西方人的前面。替能力和速度有限的他們,充當了“炮灰”般的“出頭鳥”,替只有當“跟屁蟲”份的西方,以自己的必然失敗,提供了一個“前車之鑑”的緣故(雖然智力有限、而只能把諾獎授予“金瓶梅”級別的中國作家的西方人,還未必能從理性上領會到一點)。 在拙文《建構真正民主社會所不可或缺的兩個要素》中,明確指出『這兩個要素,就是有能力和魄力的“領袖獨裁”,以及有定義域限制的絕對“言論自由”。兩者相互制約、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對中國人而言,除非眼睛長在額頭上或腦袋長在屁股上者,以及文盲以外,理解起來是並不困難的。因為他們自毛澤東時代以後,已經有足夠多的歷史經驗或教訓了。只是因為“會讀書而不會用”所以“只有小聰明而沒有大智慧”的中國讀書人,歷來“眼高手低”,看不起來自於“野”的科學《新理論》,反而以西方為“馬首是瞻”,像專門在城市大街小巷中,收購過期藥品,再轉賣到貧困農村中去的“藥販子”一樣,把一些已經被實踐證明是錯誤或行不通的“二手過期理論”拿過來當靈丹妙藥。結果除了一時碰運氣或歪打正着的“止痛、退燒”效果外,當然就只有一個“事與願違”了。這假藥般的“山寨民主”就是最有代表性的典型。 當年毛澤東在回答黃炎培“如何避免歷史周期律”的問題時,曾經得意地對之以“新民主主義”,並“創造性”地提出了所謂“民主集中制”和“集體領導”的概念。從此以為自己真的走出了“周期律”的宿命怪圈。可惜事實的結果證明,只不過是一個美好的“烏托邦”空想而已。今天的中國,正在面臨“歷史周期律”夢魘般的再次威脅。 在科學《新理論》看來,這是必然和不可避免的結局。因為我們從來就沒有真正打破過這種宿命輪廻的怪圈,只不過是用一種表象上的“突破”,來掩飾問題的本質而已。這用所謂的“集體領導”來取代那個、其實早就如空氣般存在於人類社會中的真正的“民主”,就是弄巧成拙而“畫虎不成反類犬”的突出事例之一。 眾所周知,改革開放後的一個重要措施,就是打破吃大鍋飯的“鐵飯碗”制度,應該說是一種並不正確、卻有效的手段。說白了,就是等同於放開了中國人長期以來,被道德束縛了的手腳,鼓勵他們可以像畜牲般,按照叢林法則,以“一切向錢看”為目標,進行不擇手段的“(全人類的)種內競爭”。對早已習慣並擅長於“窩裡鬥”的中國人而言,在由標量般物質文明生成的“慾海”之中,當然如虎歸山、如魚得水般得心應手,真是想要高等動物不“瞠目結舌、自愧不如”都難。結果卻反而成為讓它們垂涎欲滴,必群起爭而食之的“肥肉”。所以對中華民族而言,只能說是一種“飲鴆止渴”。中國社會現在的現狀,就是一種“毒性發作”的症狀表現。不過最糟糕的,就是把民主的“集體領導”概念,從量變到質變地、蛻變成『領導人集體吃領袖獨裁的“大鍋飯”』的現象了。 古代的中國皇帝,被準確地定位為“(僅此一個的)寡人”,擁有至高無上、一言九鼎的獨裁權力,同時也獨自承擔因決策失誤而失去一切特權享受、更可能被處死或身敗名裂的責任。但是“皇帝”雖被說成是“天子”,卻的確也和常人一樣,具有七情六慾的“天性”。所以古代聰明的聖賢級讀書人,為皇帝精心設計出一套包括『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為尊者諱,以及皇帝可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妃之多的“性伴侶”特權』的專用禮法,來滿足皇帝本身在“貪婪、自私和性慾望”方面,比常人只見多不見少的“天性”。不能不承認是一種高明的“權力與責任對等”的“公平交易”,更被社會接受為“天經地義”的習慣。可惜被“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讀書人,將其演變成一條心照不宣的“潛規則”。為後來的陰謀、野心家的篡位奪權,提供了最佳的藉口。但是那些打着“反對皇帝特權”上台的後來者,又無一不是這種“潛規則”的忠實執行者,包括毛澤東在內,無一例外。 更為不幸的是,我們今天在一味堅決反對“吃大鍋飯”的同時,卻不知道檢討“集體領導”表象下的“大鍋飯”本質。其實所謂的“集體領導”,就是由幾個人一起組成一個“領袖班子”,來實行不可或缺的民主要素之一的“領袖獨裁”,理論上就犯了“名不正言不順”的忌諱。事實上更違背了“領袖獨裁”的科學民主真諦,形成了可以“各自分頭實行獨裁”的弊病(這次重慶的“薄熙來事件”就是一例)。結果終於造成『平時每個領導在享受帝王般特權(如找女人)的同時,都可以“說了算(獨裁)”。但出了紕漏或差錯問題時,卻推給集體或組織來承擔責任,個人依舊可以“(獨裁)好官我自為之”』最後各級官員一起“上行下效”的結果,就導致了今天這樣不堪的結果。 所以可以斷言,我們只要不從檢討理論的錯誤入手“根治”,來一個“壯士斷腕”式的“釜底抽薪”,再來一個理論上的“另起爐灶重開張”的話,就只能等着下一個“輪廻”到來了。也許要不了多久,這種結局很快就會顯現的,可以拭目以待。 筆者將以“聞過則喜”的心情,歡迎對本文的批判、指控或挑戰質疑,並保證“有問必答”。而認為任何對筆者的屏蔽或封殺,充其量只不過是拙劣的“掩耳盜鈴”手法罷了,其下場也只有一個自食其苦果般的“咎由自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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