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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維讀者網 > 天下論壇 > 帖子 版主:納川
文明、文明衝突和和精神戰爭
送交者: 潘一丁 2002年02月21日15:42:0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人是宇宙中許許多多的物種之一,有都是由基本化學元素組成的共性。但是人又是已知物種中最特殊的一種,因為他們不僅有生物物種才具有的生命,而且是唯一生活在由自己創造的“非自然生態環境 —社會”中的生物(《人類如何認識自己和自己的社會》)。“文明”就是指一個社會的整體特徵行為表現的總和,這是用來客觀判斷、評定、比較各個歷史時期和不同文化的局部社會,或未來“地球村”(如果能夠組成的話)品質的總指標。作為真正的社會科學理論而言,文明是可以衡量人類進步的唯一概念。可惜正因為如此,“文明”就象“學歷”一樣,又被不求甚解、本末倒置地成了可以用來代表“優越性”的“文憑”,失去了科學、客觀、理性、公平的實際價值。結果從魯迅時代開始就有把外國人用的手杖叫“文明棍”,到了今天,更有人把“吸毒嫖娼性開放”都拿來跟文明進步“掛勾”,倒是完全可以和“假文憑”現象放在一起作聯想了。當前世界之所以到處“亂七八糟”,其和現有社會理論的“莫名其妙”,當然是有其必然的聯繫。所以,在希望找到這個世界的出路之前,認真地探討一下有關“文明”的問題,是絕對有必要的。

具體來說,文明包括“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兩個方面。不過,既然文明可以用來作為代表人類的特徵和指標,那麽它一定必須是其它任何生物都沒有的。作為“物質文明”,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因為其它生物根本沒有創造物質的能力。但是從數學概念上知道,任何數字和零比較的結果,都是 “無窮大”,所以物質文明的成就的增加,理論上就已經失去“進化”層次上的比較意義。其實,可以認為“物質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從屬和產物,是可以積累、疊加、直接繼承的“標量”(詳見拙文《“進步”概念的誤區》,下同。),是用來為精神文明服務的“工具”,它和社會總體素質,沒有一一對應的直接聯繫,不能反映社會真正品質,因為它只有技術上的先進和落後之分,卻沒有是非對錯的區別,就象科學家會用隱藏錄相機去紀錄不易觀察到的自然現象,而心術不正者,就用它來非法偷錄他人隱私以牟利或達到其它見不得人的目的;或者先進的電腦和通訊網路即可以為豐富知識和人際交流,為未來的“地球村”創造物質基礎,卻又可以為各種犯罪和恐怖活動提供有利條件;……;總之,總是利弊同時存在、正反力度也同步增加,有點象文明天平上的“法碼”,重不一定就好,關鍵是要看它放在“是、非”或“善、惡”行為的哪一邊了。今天社會之所以產生越來越多、越嚴重的問題,完全是因為我們沒有真正認識文明的真諦,反而本末倒置地把物質文明當成自己文明的代表,來宣傳、鼓吹並一致付諸行動的結果。而按錯誤認識去實踐,當然只能背道而馳地得到事與願違的結果。

而精神文明恰恰具有這樣對應的關係,而且是不能疊加、積累和直接繼承的“矢量”。雖然毫無疑問,精神文明源自於源自於精神思維能力,但是又不直接等於精神思維,因為科學研究已經證明某些高級一點的動物,也有一定的類似能力,更何況社會很多陰謀犯罪的活動,也都是要通過複雜的思維籌劃出來的。那麽到底什麽是“精神文明”呢?以今天已經具備的科學知識和方法,和幾千年的有記載的歷史,找到答案是不困難的。那就是通過精神思維能力,在創造非自然生態環境—社會的實踐過程中,逐步形成的、能夠約束、控制天性的“人性”。

可以認為,個體的人在體能上(力量、感官靈敏度和反應速度等),跟其它動物相比比並無優勢,要是以個體去參與大自然“優勝劣汰”的“競爭”,就怕早已被淘汰、成為另外什麽高等生物開的博物館裡的“化石”了。只要想想那個“漂流記”裡面的英雄魯賓遜就知道了,他要不是靠從海上漂來的那些原來就不是他自己造的槍支火藥以及其它必須生活用品,早就活不下去了,更不要說後來還得有另外一個奴隸“禮拜五”不可或缺的幫忙。所以可以斷言,人類有今天這樣的成就,完全要歸功於他們的祖先懂得組成具有分工合作、積累疊加能力的社會所致。但是很明顯,所有的那些自然天性,對社會都是會起破壞作用的。這也是任何其它動物不能組成這樣社會的根本原因。宗教早就意識到這個問題,有了所謂“原罪”的說法,其實指的就是自私、貪婪、食、色等生下來就有的天性,只是因為時代和本身需要的局限,不能有更科學的闡述而已。而同樣有這些天性的人,之所以能做到,就是因為人通過自己的思維能力,逐步形成了可以靠自己的理智判斷來約束、控制天性的能力—人性,而且在完善過程中,發明了用道德和法律來試圖規範人性和防止個別天性的失控。

現在可以對文明下一個定義:“文明”就是社會(世界或由特定民族或國家)人性能夠控制天性程度的體現,文明的進步,就是“人性”對“天性”的約束、控制能力的不斷增加、完善,反之就是退步。以這樣的觀點來認識社會的過去和現在,以及探討未來(包括對真正自由的追求),都不會有困難或解釋不了的問題。

從這樣的觀點出發,我們應該承認,在文明進步的過程中,由於進度和認識的不同,現有各種社會的文明之間,是會產生衝突的,包括天性之間必然會產生的衝突,和一個社會的人性與另一個社會的天性間的衝突。只是因為過去受交通和通訊條件的限制,不同文明之間沒有大規模的接觸,相互間的矛盾不明顯罷了。

當美國學者亨廷頓教授提出“文明衝突理論”,認為未來必將由此引發戰爭。結果引起國際的震動,至今餘波不斷。可惜的是,除了支持者不斷為這種觀點做輿論和其它付諸實踐的準備外。反對者卻只知道氣急敗壞地地指責其“好戰”,以及千方百計去找出種種理由來牽強附會地說不同文明可以“和平共處”,卻完全無視世界上正在發生的戰爭或許多摩擦,恰恰都是因文明的不同而引起的事實。結果,這樣虛偽無力、根本站不住腳的說法,反而長了對方以為自己“理直氣壯”的志氣。因為所有的文明,都是在相互隔絕的條件下形成的,而且由於現在還不知道的原因,在宗教、生活習慣和價值觀等重要方面,都有很大差別,在各自分開生活時當然可以“相安無事”,但是如果相互要發生密切聯繫,矛盾和衝突就是不可避免的。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回教不吃豬肉、印度教把牛視為絕對不能殺的“聖物”,美國人把狗當成最親密的朋友、而朝鮮人(當然也還包括一部分中國人)卻非常喜歡吃狗肉,他們之間在一起的話,能沒有“衝突”嗎?更不要說“宗教信仰”、“一夫一妻制”和可以 “娶幾個老婆”、以及“性開放”和“貞操觀念”之間的矛盾了。所以可以認為只要不同文明相會,矛盾和衝突就是不可避免的。迴避的結果只能是助長“強權就是真理”的現實。結果讓“文明社會” 又變成了一個“人造叢林”。

但是,文明是不能以肉體戰爭的勝負來確定高低的。理由也是非常明顯的,因為兩者之間沒有直接一一對應的必然聯繫。事實正是如此,無論在歐洲或中國,歷史上都發生過多次由異族入侵導致的“亡國”的事實,很容易從這些事件中總結出一個規律,那就是被入侵滅亡的國家或城堡,都是當時文明程度比較高的,而“勝利者”恰恰反而是當時相對“野蠻”的民族或地方。這不是什麽巧合,而是有其客觀必然性的。因為可以認為文明進化的過程,就是不斷以新的規則和智力來取代叢林生活中養成的習慣和體能。而戰爭幾乎可以認為是以殺人能力來比“野蠻”,那麽在比“野蠻”的情況下“文明” 失敗根本就象讓國際象棋大師去和泰森比賽拳擊一樣失敗得理所當然:但是大師的失敗只能認為他不如泰森靈活強壯,怎麽能因此得出國際象棋不如拳擊的結論呢?其實到今天為止,這世界上的一切戰爭的本質,無不都是以殺人製造恐怖來達到目的,都是在比“野蠻”,區別只不過是原始的“野蠻” 和高科技的“野蠻”而已。今天包括有一部分中國人(如南方周末上的一篇所謂反駁某教授的文章),居然能夠以戰爭勝負來作為“文化優秀”的標準,完全無視滿清滅了漢族的明朝,卻又繼承了漢文化這個事實。其實這些人的問題是根本不懂什麽是“文明”,以為文明象泰森的拳頭一樣,只要把別人打倒就好。他們也不懂起碼的科學因果規則。文明是一個屬於精神領域的問題,而武力的戰爭只能觸及皮肉,如果觸及皮肉可以改變精神,那今天的人類,就恐怕還要繼續生活在斯巴達克的那種奴隸時代了。

成語曰“兵來將擋水來土囤”,指的就是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不同問題。既然文明是一個絕對屬於精神層次的問題,當然不能依靠肉體戰爭來解決問題,就象不能靠拳擊來決定棋藝的高低問題是一樣的。這也是為什麽世界幾千年來進行了無數次戰爭,除了把“牙齒和爪子(武器)”磨得更鋒利外,什麽 “文明衝突”的問題都沒有解決。

文明衝突也是不能靠簡單的宣傳廣告來“和平統一演變”的,因為長期以來的事實已經可以證明,能夠自發受到其它文化影響的,幾乎都是因為引起天性“共鳴”而已。將來回過頭來看大陸開放以後的情況就非常清楚了,那裡改革開放了20多年,學得最快、最徹底的是什麽,大家有目共睹。可是到現在還是連西方民主社會最重要的守法精神都沒有學到,網上居然津津樂道於春節期間許多地方公然違法燃放爆竹,絲毫沒有譴責之意,這在可以修法不能違法的西方是不能想象的。政府在這樣的民意環境下“執法”也真有點難為他們了。這也是為什麽包括法國這樣的大國在內的國家都會在某種程度上要抵制外來文化的原因,儘管這種方法最後一定會被證明是徒勞的。

那麽怎麽才能真正解決文明衝突呢?應該回憶一下古人的智慧,他們曾經有過一段繼續動物般野蠻的經歷,要以驅使奴隸進行血腥的相互殺戮取樂,滿足那種原始天性潛意識的需要。但是最後選擇了用 “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文明方式來替代。既發泄了天性的需要,又不把這種需要建築在別人的痛苦犧牲之上,反而變成了一個令人興奮快樂的節目,這是人性最典型而偉大的創舉!

我們為什麽不能用沒有任何血腥意義的“精神戰爭”,來代替那種象動物一樣地以從肉體上傷害、消滅對方的現實戰爭呢?因為人類從建立社會開始,就逐漸不再依靠自己的體力進行相互掠奪,而是靠創造性思維來建設開發自己的社會。而肉體和精神之間除了在生物學角度有依存關係外,相互根本沒有必然對應的聯繫。所以再用肉體戰爭的方式,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只能產生越來越多問題、而且明顯違背我們越來越視之為“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這正是產生今天人類一切問題的根源,之所以至今沒有發現,完全是“當局者迷”的緣故。因為我們在總結其它所有方面取得成功時,都會發現其過程中有某種“革命性”的改變(比如使生產力獲得飛躍發展的幾次“工業革命”或許多重大的政治制度改革)。但是幾千年來,我們卻不僅沒有改掉從“叢林生活”中帶過來的肉體戰爭習慣,反而利用自己的創造性能力,去加大戰爭的破壞性和殺傷力度,等於是要沿著猴子的方向走得更遠。這就難怪今天的許多人非要說“社會科學只能有限理性”了,否則是很難得出這樣下去世界會越來越 “好”的結論的。可惜“上帝”或客觀是絕對理性的,任何想當然的說詞,無論過去、現在或將來,都會受到毫不客氣的懲罰。而這樣的懲罰,更是要由全人類來共同承擔的,因為他們從來就是世界的主人(《論民主》),只是因為其中分工研究社會理論的人沒有能夠及時發現,反而用錯誤的認識誤導的結果。

但是怎麽才能判斷“什麽是真正符合客觀規律的認識(具體的真理)”呢?當然不能以權威或權力為標準,過去上這樣的當的事例實在太多了。唯一的方法就是通過“精神戰爭”去“征服”大多數人的精神,靠精神上的“優勝劣汰”的法則來確立。

進行“精神戰爭”有兩個必要的規則或前提,一是以絕對的“言論自由”(但卻不是“想說什麽說什麽”)為手段,另一個是以追求特定具體真理為目的,二者互為制約、缺一不可。其實,今天世界各國社會的“輿論宣傳”和中國讀書人喜歡打的“文字官司”,都具有部分精神戰爭的性質卻又根本不能算真正的“精神戰爭”,就是因為它們都沒有完全遵循那兩個規則。前者往往通過錢和權來限制、誤導,真正的言論自由,而打起“文字官司”的人,總是各說各話,沒有明確追求真理的焦點和目的,所以永遠得不出結論。反而倒是某些宗教有比較更接近的表現,如佛教的說“禪”或藏傳佛教的“辯法”等。

我們為什麽不可以先表揚杭教授敏銳的分析、觀察能力,承認他的“文明衝突”觀點的正確性,從而建立了一個共同的討論基礎。然後再指出他的解決方法不當而達不到目的的錯誤,接下來就可以一起來探討解決這種衝突的真正辦法。這時又可能出現兩種情況:

一是會不會找不到解決辦法?這是不可能的。就象疾病一樣,只要生病就一定有原因,而只要找到病因,就一定能找到治病的辦法;

二是找到辦法別人不接受怎麽辦?這種可能性的確是存在的,但是不要忽視人類普遍具有的理性潛力、儘管開始可能“有限”。這也是人類可以實現真正“民主”,而猴子卻不能的原因。但是理性往往是在比較中發揮的,過去之所以沒有很好起到作用,是因為作為比較的理論(如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都不完善,都經不起對方的推敲。結果只好或多或少地變成“一言堂”(在美國也是不許公開宣傳共產主義和法西斯主義的),其實就是因為前者是針對資本主義不能克服的缺點而來(可惜其本身同樣存在一點也不比後者少的其它缺點),而法西斯的理論基礎“種族優越論”,更本來就是很多西方白人至今持有、既不能理直氣壯說出來(根本沒有理)、還捨不得“放棄”的偏見,所以只好把已經 “臭名遠揚”的那部分犧牲掉,而不傷“元氣”,而這些人之所以堅持這樣的偏見,是因為現在沒有人以有力的論據去駁斥這種錯誤觀點,使其根本站不住腳。甚至反而也以實用主義態度私下接受,一方面覺得自己雖然“差點”,但“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還可以去看不起其他的民族。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對中國和中國人有利的方式。事實恐怕正相反,因為那裡越來越不具備上面提到的、進行“精神戰爭”的兩個不可或缺的條件,這是筆者近年來在網路上實踐的體會。那裡網路上至今還盛行的刪帖方法就證明他們既不懂什麽是真正的“言論自由”,甚至拒絕討論釐清“什麽是言論自由?”的建議(《就“言論自由”給中國領導人的公開信》),才會造成不得其利反受其害的被動局面。更害怕打“精神戰爭”,筆者甚至在國內一個有相當水平和影響的民間論壇上的一個不公開小區里,因為想認真討論一點和其他人觀點相反的問題,先受到圍剿不成功,就被趕了出來,反映了那個社會讀書人只服權不服理的普遍心態,總是只知道分成兩派,各說各話、寧傷原則不傷和氣、沒完沒了地打“文字官司”,根本不能形成影響政府的輿論,反而產生“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效果。這是中國總是只能形成極權制度的客觀原因,白白糟蹋了自己本來是可能具有的精神優勢。

可以認為,能不能用“精神戰爭”來逐步取代幾千年來一直延續下來的肉體戰爭,是人類能不能完成徹底進化的標誌,和避免大災難必然會來臨的希望,這才是筆者提出“精神戰爭”的出發點。只是這個問題實在太重大而複雜,遠遠超出筆者能力所及。根本無法更準確、全面和完善地闡述。所以決定,與其一個人挖空心思地冥思苦想,不如拿出來“拋磚引玉”,把它當成“精神戰爭”的序幕,直接和大家一起“從戰爭中體會、學習戰爭”。希望能有網站(比如“強國論壇”)開闢一個“戰場”,但是無論暫時有沒有這樣的可能,筆者的“第一槍”,已經開了,“迴避”只不過承認有開更多“槍” 的權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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