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憲政共識》是否能成為“共識”? |
| 送交者: 高伐林 2013年06月28日15:13:5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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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我說:儘管中國現行憲法很不完美,但只要讓其“硬”起來,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就會邁出一大步,這“應是左右、朝野、內外能達成的共識吧”?幾個月來中國事態演變與我的期望南轅北轍,最奇怪的就是主持通過憲法的執政黨卻發起對憲政的口誅筆伐,反是一幫在野民間人士舉起“護憲”旗幟
老高按:日前收到朋友發來一份題為“公民憲政共識”的文件,類似聲明、宣言,得知海內外一批學者、媒體人、作家,發起聯署。幾天來看到若干海外媒體包括西方媒體對之或全文公布,或摘要報導,逐步傳播開來。但我查了一下,咱們萬維上好像還沒有朋友介紹,這裡我就全文轉載如下。 這份文件,顯然是針對2013年3月以來中國官方媒體、體制內學者發起對憲政的全面圍剿而作的反擊。 今春以來,風潮不斷。有人披露:中央宣傳工作會議要求清理所謂“反黨、反國家、反民族立場”的“新三反”人員,一時引起軒然大波,中宣部不得不出來澄清:沒說過“新三反”,只提出“三愛”:“愛黨、愛國家、愛民族”。 隨後,有高校教師在微博上傳出“七不講”,聲稱有關部門向各高校下達指示,要求老師不講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這再次引起滿城風雨。雖查無實據,但事出有因,相關消息已成微博上被封殺的敏感詞。有人評論說,胡錦濤時代最受詬病的是吳邦國2011年提出的“五不搞”(不搞多黨輪流執政、指導思想多元化、“三權分立”和兩院制、聯邦制,私有化),而“七不講”超過“五不搞”——不僅不能“搞”,甚至不許“講”! 2013年5月以來,官方媒體上更是“雷聲滾滾”,沒有最雷人,只有更雷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楊曉青在《紅旗文稿》刊文,稱“憲政關鍵元素屬於資本主義而非社會主義”;人民日報社旗下的《環球時報》緊接著刊登文章,標題就是《“憲政”是兜圈子否定中國發展之路》; ▲5月29日,《黨建》雜誌發布署名為“鄭志學”的文章《認清“憲政”的本質》稱:“憲政”一詞無論從理論概念來說,還是從制度實踐來說,都是“特指資產階級憲法的實施”;“憲政”主張指向非常明確,“就是要在中國取消共產黨的領導,顛覆社會主義政權”; ▲前國家主席李先念女婿、國防大學政委劉亞洲上將撰文宣稱:中共黨員的黨性“如同基督徒心目中的‘上帝’,“‘黨性’二字因‘神聖’而充滿‘神性’”; ▲《解放軍報》刊文則引用烈士方志敏的話:“我們信仰的主義,乃是宇宙的真理”,擺開了要用“宇宙真理”抗衡“普世價值”的架勢; ▲曾經是著名自由主義學者的劉小楓,更一語驚人,放言毛澤東是中國的“國父”…… 這些全面圍剿憲政的驚人怪論,其聲勢之大,層面之多,媒體之權威,不可能是左派人士個人看法的偶然集結,顯然是秉承意識形態總管的統一號令。 半年前的元旦第二天,我曾經寫過一篇博客文章,介紹了前一天《炎黃春秋》的新年獻詞《憲法是政治體制改革的共識》和包括左派人士王希哲在內的各種人士的評論。我當時說:儘管中國現行憲法很不完美,但是只要讓這部憲法“硬”起來,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就會邁出一大步,初顯成效。並推測說:這“應該是左右、朝野、內外能夠達成的共識吧”? 這個推測顯然落空了。不僅當時網友就踴躍跟帖,不贊成我的天真看法,而且這幾個月中國大陸的事態演變,顯然也與我當時的期望南轅北轍,最奇怪的就是:主持通過了憲法,並一再表示要遵循憲法、要在憲法範圍內活動、最應該舉起憲法大旗,來號令全國、全軍的執政黨,卻發起了對憲政的口誅筆伐!倒讓一幫在野的民間人士舉起“護憲”的旗幟。
公民憲政共識
我們作為公民,儘管有自由民主憲政、社會主義憲政和儒家憲政等分歧,但為了維護自己作為人的尊嚴,都希望建構適合文明生活的憲政秩序。有人說憲政就是反社會主義,還說中國只需要憲法不需要憲政,但眾所周知,當年沒有憲政的憲法甚至沒能為被迫害致死的國家主席提供保護。只有憲政,才能防止歷史上的暴政重演。為此我們特聲明如下共識: 一、人的尊嚴不容侵犯 每個人都有不可侵犯的內在價值與尊嚴,建立國家的目的是更好地尊重與保護之。 每個人都有權利生活在健康與清潔的自然環境下,以正當手段追求自由與幸福。 每個人的生命、自由、財產與安全都應當受到尊重與保障,任何人或機構都無權剝奪。 每個孩子都有權利接受平等與免費的義務教育,在健康的生活環境和自由的教育環境下獲得人格的全面發展。 每個人都應當在公平競爭的環境下爭取教育和工作機會,任何人都不得因戶籍、性別、種族、階級、黨派、信仰、財富、家庭背景等與個人能力不相關的因素而遭歧視。 每個人都有權利和義務關心公共事務並參與選舉。一個正常的國家應當由理性形成的公民意見引領公權力,而不是由公權力主導民意;應當由公民來訓導公權力,而不是由公權力來訓導公民;應當由公民監督公權力而不是公權力監控公民。 我們珍視自己的權利與尊嚴,也同樣尊重他人的權利和尊嚴,不為蠅頭小利做不義之事,更不為自私利益行害人之惡。尊重他人是自我尊重的題中之義。真正的公民社會就是公民之間達成共識、相互尊重的共同體,憲法就是體現這一公民共識的社會契約,憲政秩序就是這一共同體內在的和最高的秩序。 二、憲政是每個人乾淨的水和空氣 在一個沒有憲政秩序、拒絕依憲執政的國家,我們的一切權利和尊嚴都沒有保障。如果公民的選舉權得不到保障,人民因為選舉無意義而不參與選舉,選舉就徒託空言,那麼民意代表就不能真正代表民意發揮立法和監督政府的作用。公權力不受民意監督,就不能代表公共利益,就必然為少數人所綁架,並以損害公共利益的方式形成既得利益集團。 在這樣的國家,我們會發現免於恐懼的自由是多麼的奢侈。公權力擁有不受制約的合法或不合法傷害權,普通百姓的個人命運則取決於公權力反覆無常的偏好;一個人僅僅在微博上轉發一則批評言論,就可能被勞教甚至判刑。在這樣的生存環境下,安全只是僥倖,活着只是倖存,哪有“尊嚴”可言? 在這樣的國家,我們也根本無力保衛自己的合法財產與收入。我們的土地或住宅隨時面臨強行徵收或拆遷,為的是“土地財政“和官員“政績”甚至腐敗,而受害者毫無法律救濟之途,不得不輾轉於了無盡頭的上訪之路。公權力可以不經我們的同意,任意搜刮我們的腰包。我們的政府成了世界上最昂貴的政府,而提供的卻幾乎是世界上最少和最差的公共服務。我們作為納稅人支付的龐大公共稅費,卻常被用於任意侵犯公民自由的“維穩”以及五花八門的政府及官員個人揮霍,而非嗷嗷待哺的環境治理、食品安全、義務教育、醫療保險、貧困救助等公共福利。 在這樣的國家,我們的孩子從小生活在一個機會不均等和充滿歧視的叢林社會,公權力行使過程中的虛偽、欺詐和暴力及由此造成的種種社會不公成了人生的基本示範,從小培養自私、犬儒、暴戾、投機鑽營的極端性格。 在這樣的國家,不對國民負責的經濟發展模式片面追求GDP數字和出口貿易,無異於另一場規模更大的砸鍋賣鐵的“大躍進”,在剝削國民廉價勞動力的同時耗竭了這個國家的自然資源,造成不可遏制和永難修復的環境傷害,直接威脅每個人尤其威脅子孫後代的基本生存…… 總之,這是一個因沒有制約而失去均衡、進而持續走向傾覆的社會,而一切危機的總根源就是憲政秩序缺失導致的公權力失范。反憲政只有一個結果,就是縱容失范的公權力遭到更加無法無天的濫用,並對國民基本利益進行更大規模的野蠻剝奪,最後連我們賴以生存的空氣和水都出現了危機。由此足以證明,反憲政就是反人類,就是對我們民族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的最大損害。 三、擁護憲政,實施憲法 不可思議的是,恰在善良公民為救治社會弊病而孜孜以求憲政之時,反憲政的濁浪突然排空而起。在少數偏狹文人的喧囂中,執政黨乃至整個國家都被定位為現代憲政文明的對立面,理性溫和的憲政主張則被構陷為“反黨” 、“反社會主義” 。這些言論有違基本常識和邏輯。 在此,有必要申明我們的公民立場。作為公民,我們對國家利益有獨立而清醒的認識。中國的國家根本利益不是別的,正是憲政框架之下的公民合法權益,也就是無條件地全面落實和保護公民權利。惟有憲政才是治理中國病的對症之藥,惟有還政於民、還權於民、還利於民的憲政,始能讓每個人過上自由、安全而有尊嚴的生活,進而紓解民怨、提振民氣,並恢復國家之元氣。 我們理解,中國的現行憲法確有諸多不足,但是我們認可這部憲法具體條文所昭示的憲法至上和尊重人權的基本精神,並敦請執政黨與政府尊重憲法精神,真誠履行自己的憲法義務,自覺接受憲政秩序的約束。執行憲法是政府和公民的共同底線。憲政大業固然需要持久的努力,而憲政轉型的大方向不容否定,制定憲政進程的路線圖和時間表亦刻不容緩。 我們認為,憲法規定的如下權利與原則尤其重要,並將身體力行推動其實施。 四、推進選舉民主 參選立法機關的民意代表和行政機關的領導人,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更是公民不可推卸的政治責任。是否主動關心政治並參與選舉,是鑑別一個人是公民還是臣民的主要標準。一個國家是否有足夠多的公民參與選舉的自由空間,直接決定了選舉的真實性;而選舉是否真實,則決定了國家的根本性質以及政府和人民的基本關係。每一個公民都應以負責任的態度投票,公民參與選舉的權利不應受到任何非法限制或干預。只要符合法定條件,任何享有被選舉權的公民都可以作為候選人,候選人的資格與活動自由不應受到任何非法限制或干預。 財政與政務信息公開是憲政秩序的重要構成。公民有權依據信息公開的相關法律或法規,要求政府公布詳細的財政預算和開支情況,並要求官員公布其個人和家庭財產狀況。 五、踐行言論自由 言論、新聞、集會、結社自由是公民尊嚴的題中之義,也是制約公權力、實現長治久安的基本保障。只要保證言論自由、信息充分,公民就能走向道德與心智成熟,並有能力用獨立思考對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務作出理性判斷。在網絡時代,言論的主動權掌握在個人手中,身為公民沒有理由對公共事務保持沉默。公民既有權利通過正當渠道表達自己的訴求,也有義務尊重別人的表達自由。公民的言論自由——尤其是批評政府的言論自由——不得受到政府的剝奪或限制。 新聞與出版自由是社會理性的基礎,不得受公權力的壓制。一旦公權力控制了新聞出版,必然挪用輿論公器為自己服務,對國民進行系統的信息欺詐和精神控制,進而扭曲他們的歷史觀和世界觀,助長封閉保守、妄自尊大、逃避現實和激進民族主義等非理性心態,並使整個國家陷於癲狂之中。這方面,國人已經付出了太多血腥慘痛的代價。要讓中國社會回歸正常,必須打破新聞壟斷、取消輿論管制。 六、尊重信仰自由 道德修養與宗教信仰不僅是人性的內在需求,也是文明得以建立與維繫的基礎。對宗教的偏見與排斥是社會道德低落的重要原因,宗教與道德只有在信仰自由的土壤里才可能健康發展。 政府有義務維護公認的遊戲規則和程序正義,而無權干預公民的精神生活。政治與宗教必須分離,政教不分只能讓政治與宗教同時走向墮落。在不同信仰面前,國家必須保持平等中立的世俗立場。除非宗教活動明顯違反國家法律,國家不得干涉宗教活動自由。 七、實現司法獨立 獨立的司法是社會理性的寄託和社會公正的最後防線,也是政府合法性與公信力的基本保障。司法必須獨立於立法和行政、特別是擺脫一切政治團體的控制,成為純粹說理和依法斷案的場所。法官的人格獨立應受到制度保障,一切影響司法公正的權力干預和腐敗行為都必須受到嚴格禁止。 八、走向官民共治 “公民”是一個適用於所有人的開放範疇。公民不僅包括正當行使政治權利的平民,也包括正當行使國家權力的官員。事實上,官員本應以身作則,做普通公民的表率。但是一個在權力不受憲法約束的體制下,掌握實權的官員面臨巨大誘惑,很容易墮落為以權謀私、貪污腐敗、侵吞人民利益的罪犯,淪為中國社會最沒有倫理底線和尊嚴感的職業。 我們以公民與同胞的名義,奉勸所有掌握或自認為有機會接近國家權力的人,現在是認真對待自我尊嚴的時候了。人永遠有選擇自己道路的機會,任何人都沒有必要把自己變成竊取國庫的盜賊或他們的從犯。如果一味敵視憲政秩序,放縱自我淪陷,等到權力濫用給我們民族帶來無可挽回的滅頂之災,那麼天怒人怨,暴力的掠奪必將迎來暴力的反叛和歷史的無情審判。回歸憲政,回歸公民的行列,回歸有尊嚴的生活,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成長中的中國公民社會一定會擁抱你們。 以上是我們作為公民的共識和信念。我們不針對任何部門,而是面向每一個公民。我們對任何公民都沒有敵意,只有一個出發點——為了所有人的尊嚴。基於善意,基於公義與愛,我們平和而謙卑。我們知道,通往憲政的道路充滿了艱險和曲折,但我們不會動搖,求仁得仁,無怨無悔,義無反顧。我們深信,自主的公民是一切健康的社群、組織和國家的基礎。與其在權力的奴役下苟活一世,不如力爭做自己命運的主人。就在這份文本即將收尾之際,廈門公交爆炸案不期而至。這是悲劇,更是警告。我們正在和一場史無前例的大危機賽跑。我們別無退路,惟有一往無前。我們堅信,憲政中國一定會到來,憲政的陽光一定會照臨和救贖這裡的每個人——無論是統治者還是被統治者,也無論是懷有自由主義、社會主義、儒家和道家等世俗信仰還是信奉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以及其它宗教信仰的中國人。 第一批聯署公民名單(123人): 馮崇義,悉尼,歷史學博士,悉尼科技大學,學者 蘇小玲,北京,作家、媒體人 阿 森,墨爾本,自由撰稿人 安興本,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者 蔡 霞,北京,中共中央黨校,教授 蔡淑芳,香港,公民 蔡詠梅,香港,雜誌編輯 曹思源,北京,憲政學者 陳桂棣,北京,作家 陳奎德,華盛頓,哲學博士,普林斯頓中國學社執行主席 陳樹慶,杭州,公民 陳行之,北京,作家、學者 陳子明,北京,《北京觀察》,學者 陳忠和,阿姆斯特丹,公民同城圈推廣團隊負責人 成斌麟,奧斯陸,《變局策》作者,社會學研究學者 程靜平,悉尼,政府公務員 程巢父,上海,胡適、陳寅恪研究學者 儲成仿,北京,法學博士,政論作者 春 桃,北京,作家 杜 光,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學者 段 躍,北京,自由編輯 朵 漁,天津,詩人,獨立學者 傅國涌,浙江,獨立歷史學者 高長雲,北京,自由職業者 鞏 磊,山東,獨立作家 鞏勝利,北京,獨立學者 郭永豐,甘肅隴南,自由撰稿人 郭於華,北京,清華大學,教授 郝 建,北京,學者 何 頻,紐約,明鏡集團,學者 何清漣,普林斯頓,經濟學者 胡 平,紐約,學者 胡石根,北京,獨立學者 黃馨瑩,北京,影視公司文案 黃秀輝,廣州,民間學者 江南梅,浙江,《現代金報》,媒體人 江天勇,北京,律師 孔令平,重慶,獨立學者 李國蓓,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公明,廣州,政治學博士,廣州美術學院,教授 李 南,北京,編輯,詩人 李天明,加拿大,人權義工 李偉東,北京,獨立政治評論員、學者 李銀河,北京,社會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李一平,溫哥華,《變局策》作者,法學研究學者 黎雄兵,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律師 梁 麗,黑龍江,個體經營者 林明理,溫州,中學教師 劉建軍,北京,環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健清,天津,南開大學,教授 劉明江, 山東,教師 劉曉原,北京,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律師 劉澤華,天津,南開大學,教授 呂德安,北京,詩人、畫家 馬小鵬,成都,律師 茅于軾,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經濟學者 牟傳珩,青島,獨立時政評論人 慕容雪村,成都,作家 浦志強,北京,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 秦 暉,北京,清華大學,教授 秋 風,北京,學者 任協華,江蘇,作家,詩人 榮 劍,北京,哲學博士,中山大學兼職研究員,學者 沙葉新,上海,作家 沈 彤,紐約,政治哲學學者 孫大午,保定,企業家 唐繼無,上海,出版人 唐荊陵,廣州,法律工作者 田奇莊,邯鄲,獨立撰稿人 王 策,馬德里,政治學博士,學者 王 康,重慶,陪都文化有限公司,學者 王 毅,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者 韋 石,紐約,博訊網創辦人,媒體人 魏 克,北京,詩人,作家,職業漫畫家 吳苦禪,浙江台州,獨立學者自由撰稿人 吳祚來,北京,中國藝術研究院,學者 武宜三,香港,香港五七學社出版公司總編輯、《1957年受難者姓名大詞典》主編 五嶽散人(姚博),北京,獨立時政評論者、專欄作家 齊家貞,墨爾本,自由撰稿人、作家 笑 蜀,廣州,《炎黃春秋》雜誌編委,媒體人 夏業良,北京,經濟學博士,北京大學,教授 肖國珍,北京,律師 肖雪慧,成都,學者 徐友漁,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者 徐 燦,北京,長濟律師事務所,律師 許 暉,大理,自由作家 許志永,北京,法學博士,公民 晏 英,太原,公共管理學博士,山西大學,學者 鄢烈山,廣州,《南方周末》,媒體人 楊恆均,廣州,政治學博士,獨立學者、作家 楊 光,湖北,獨立學者 楊建國,北京,公民 楊建利,華盛頓,政治學博士,公民 楊繼繩,北京,新華社,學者 楊子立,北京,NGO工作者 野 渡,廣州,作家 野 火,佛山,自由撰稿人 葉匡政,北京,詩人 易秋野,鄭州,國企工人 俞梅蓀,北京,獨立學者 於向真,北京,中國兒童報主任編輯 袁 剛,北京,歷史學博士,北京大學,教授 展 江,北京,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 張博樹,紐約,哲學博士,哥倫比亞大學兼職教授,憲政學者 張成覺,香港,學者 張 倫,法國,學者 張 鳴,北京,政治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張 朴,英國,作家 張銘山,山東,作家 張千帆,北京,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憲法學教授 張拓木,湖北,互聯網工作者 張小剛,悉尼,自由撰稿人 張星水,北京,京鼎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幼南,揚州,媒體人 章龍飛,北京,媒體人,獨立學者 趙 儉,揚州,教育工作者 趙士林,北京,中央民族大學,教授 鍾錦江,悉尼,電工程學博士,獨立學者 周力軍, 河北,作家,編劇 鄒幸彤,香港,NGO工作者 朱大可,上海,政治學博士,同濟大學,教授 朱欣欣,石家莊,自由撰稿人 朱學勤,上海,上海大學,教授 …… 聯署郵箱: gongshiliansh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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