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台灣前海軍總司令顧崇廉曾透露“已有不少美軍在台灣,正在研究哪些基地可供美軍使用”。同一天,美國宣布航母全球軍演,7月中旬七航母齊聚西太平洋水域,矛頭直指台海。6月14日,日本通過《有事七法案》不僅撤底打開日本的戰爭之門,而且明確了在台海問題上美日將更緊密的結合在一起。6月23日鳳凰衛視爆出消息,美國國防部副部長沃爾夫維茨對台灣軍購訪問團團長王金平表示,美國可以有條件“承諾台灣安全”。而就在不久前,美國在關島、在日本、在夏威夷針對台海進行軍力重新布局。美國一系列的表態和行動,已經明確發出了要“協防台灣”的訊息。
眾所周知,台灣是中國的根本利益,不管經受多大阻力,中國都不會放棄統一台灣的決心。但美國的軍事實力世界第一,如果其聯合國防開支世界第二的東亞軍事強國日本來協防台灣,那麼中國基本沒有勝算。在和平統一日漸渺茫、美日壓力越來越大的情況下,中國幾乎已被逼到絕境。
在此情況下,中國歷史悠久並深具影響力的軍事雜誌《艦船知識》,連續多期發表“核條件下的登陸作戰”的研討文章。如《核條件下的方面軍登陸戰役》、《登陸戰中的中子彈使用》等。似乎是事先約好的,另一權威軍事雜誌《兵器知識》發表了署名文章《淺談核威懾的兩個作用》。深入探討了中國使用核武器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在戰略、戰術等方面給中國帶來的利弊影響。這不是空穴來風,中國大陸政府,一方面密切關注台灣動向、加緊海空軍針對台灣的協同訓練、演習,另一方面已經在“動核”問題上有所動作。
6月中旬,中國導彈、核武器專家和技術精英匯聚廬山,名義上是“學術交流”,實則是舉行由中央軍委和三總部主持召開的重要會議。會議內容至關機密,以至於使用全屏閉會議廳,並加裝防止遠程監聽的最新干擾設備,連服務人員也被禁止進入會議室,會議資料不准帶出會場,會後全部收回銷毀。但據知情人透露,召開這次會議的目的,就是為了作在未來台海戰爭中使用核武器的預案及一些終極武器的針對性改進等工作。
核武器根據折算成TNT炸藥的爆炸當量,可以基本分為百萬噸級的超大型核彈,百萬到十萬噸級的大型核彈,一萬到十萬噸級的中型核彈,小於一萬噸級的小當量核彈,以及千噸級以下的超小型核彈。又可以分為威力最大的氫彈、原子彈、以及低輻射低衝擊波的中子彈等若干類。從1964年中國擁有核打擊能力後,對核武器的研究工作就從未停止過,包括70年代的文革動亂和軍事發展幾乎全面停滯的80年代。至90年代中後期,雖然中國的核武器在數量上不能與俄美相比,但在技術層面並不比美國遜色。進入新世紀後,隨着台灣民進黨上台、美國布什政府對華政策日漸強硬、中日關係惡化,以及中國周邊的印度、巴基斯坦和北朝鮮相繼擁有核武器和中程導彈技術,中國的核武器進入了實質性的大規模生產階段。
雖然中國核武器和戰略導彈的種類、數量、性能等方面始終是謎,中國官方也莫深如誨,但從歷年中國官方的表態上也可以看出大概。早在1999年,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趙啟正針對美國的《考克斯報告》就曾爆出,七八十年代中國就已掌握了中子彈和核武器小型化技術。同年,前國防部長遲浩田在總參指揮學院上講話“美國有航空母艦,有最先進的B-1隱性轟炸機,我們沒有;但我們擁有先進、尖端武器,能做出致命打擊。”2002年,熊光楷上將曾說“我們可以把核彈打到洛杉磯”。2004年劉少奇的兒子劉源中將針對美國國防部發布的《中共軍力評估》中說“考慮攻擊三峽大壩”的說法,指出“中國是個擁有全套核手段、令任何敵人生畏的核對手”。值得注意的是在2000年前,中國還在不斷聲明“中國只保留最低限度的核威懾力量”,但近幾年,這種說法就從中國官方的語言中消失了。這些也從側面對中國實際的核武器水平和數量提供了有力的證據。雖然這次會議的內容外人無法知曉,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就是在對台灣動武的問題上,中央已經開始考慮在特定情況下使用“核武器”。
現在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台灣前三軍總司令郝伯村在其回憶錄中寫過“台灣曾與以色列、南非進行過模擬核試驗”,這與蔣經國以前的表態台灣有能力造核彈的說法是一致的。但台灣就算擁有核技術,但畢竟沒有實彈也不敢進行真正的核實爆,因為那樣就等於讓大陸抓住了發動戰爭的最好籍口。到頭來還是要依靠美日的保護。
自二戰以後,世界上還沒有哪個國家使用過核武器,蘇美冷戰長達四十多年也只是把核武器作為“相互毀滅的終極武器”的“威懾力量”,如果中國打破這個禁區,是否會“自絕”於國際社會?是否就算收回台灣也因用了核武而永遠失去台灣民心?這些置疑也不得不考慮。
但事實情況是隨着核武器水平的發展,特別是一千噸級以下的超小型核彈的出現,已經改變了“核武器就是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傳統說法。以1000噸級的超小型核彈來說,作用範圍大約為600-800平方米左右。如果用中子彈,用一枚千噸級的中子彈,衝擊波、光輻射和放射性污染範圍只在距爆心半徑180米左右,而中子流可以在距爆心800米處穿透30厘米厚的鋼板,使受鋼板保護的人員造成傷亡。這些都是非常理想的戰場武器而非戰略打擊武器。而反觀常規武器,1975年美軍在越南戰場用5架C-130一次投放120枚CBU-55B型燃料空氣炸彈,作用面積達500多萬平方米。200年年初,美國在阿富汗試驗的“炸彈之母”更有幾十倍威力,現代最先進的雲爆彈,其殺傷面積也可以超過200平方米。應該說超小型核武器已經使核武器和常規武器的概念變得模糊起來。而美國目前也增加軍費,大力發展小當量戰術核武器。目前美國已經擁有更為袖珍的橄欖球大小的核炮彈,可以套在155口徑迫擊炮上發射。以及核地雷、核水雷、核魚雷等。
在台海之戰使用超小型核武的目的,不在於殺傷,而在於嚇阻和最大限度保存大陸的實力。如果只用常規武器攻台,那麼中國必然會面對台灣經營多年防禦體系的頑強抵抗,勝敗與否都會受到巨大損失。而美國協防台灣幾成必然,中國根本沒有“首戰必勝”的把握。小當量核武的使用,目的在於對台獨抵抗勢力的心理給與摧毀性打擊,在於對於美日干預決心的動搖。這應該是大陸軍方在未來對台作戰時,對美日協防台灣最後的“殺手鐧”。
但筆者估計,就算到了這個時候,解放軍在核武使用對象上,也會秉承毛澤東在金門炮戰時的原則“只打蔣艦,不打美艦”。對美國只存在恫嚇的可能,如果真的進行核攻擊,無異於引起兩國之間的核大戰。所以,台灣軍隊只能成為中美台海角力的炮灰。台獨對於台灣來說是個悲劇,一直以來都是美國扼制中國的一枚棋子、美國軍火買家裡的冤大頭,發展到最後竟還要成為中美軍事角力的核武炮灰,哪有前途?而這一切都只不過是為了滿足台獨政客的個人私慾。在這裡也要勸台獨份子一句話:只有兩岸和平、中國實現統一,台灣才有美好的明天。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