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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世人矚目的“薄熙來案”,今日將在山東省濟南市開審,引起各路記者紛紛蜂擁而至,像蒼蠅般嗡嗡叫,千方百計地企圖找到一點值得大做文章的瑕疵或毛病,以滿足大眾皇帝喜歡“偷窺、逐臭”的癖好。這“涉嫌”一詞的存廢,就成了記者和當局“交手”的第一回合。難得代表法院的官方發言人,利用高明的文化所提供的豐富詞彙和技巧,化解了可能遇到的尷尬。看在科學《新理論》眼裡,只能發出一聲“上智下愚”的嘆息。因為根據文化格言的啟示,“謀定而後動”本來是極其正確的“方法論”原則。所以針對“薄熙來案”的具體問題,其實中央領導(或政治局),早已掌握絕大部分相關細節,經過反覆辯論、達成妥協、平衡的一致處理意見(定罪、量刑結論)後,才走這一最後“過場”、算給大眾皇帝一個交代的正確流程。正所謂“上智下愚”是也,這其實是包括美國在內的西方社會,在處理重大案件判決時,照樣也要存在的現象(由代表不同黨派利益的大法官協商後投票通過)。那麼怎麼會變成這樣子的呢?
根據科學《新理論》的“民主觀”,認為『有能力的睿智領袖的獨裁;以及社會大眾擁有絕對(但有定義域限制)的言論自由。是構建真正民主社會缺一不可的兩個要素』只是因為人口增長和社會結構不斷複雜化的原因,領袖需要有幾個得力的助手、甚至一個團隊來協助他實行“獨裁”。客觀而言,領袖和他的助手團隊的表現素質,就代表了中國或中華民族的整體素質。而“上智下愚”更是在人類在完成“階段性進化”、進入真正民主社會之前,永遠存在的客觀規律和事實。只是中國人因高明文化的加工,先走了一步而已。
其實中國早就有“博學多才”“見多識廣”“實踐出真知”之說。所以所謂的“聰明人”,就是有實踐檢驗和掌握客觀知識或信息最多的人。對國家領袖或他的團隊而言,就是說『任何一個正確的判斷或決策,除了決策者本身的水平或能力外,都取決於對客觀真實信息資料的掌握或占有』所以理論上,除非領袖或他的助手團隊、都由“白痴或弱智”者組成(事實上絕不可能),否則身居上位的他們,一定具備“智”的條件。而根據漫畫“武大郎開店”的心理,當然不希望他們的基層民眾“夥計們”,有比自己高的智力,於是千方百計地要剝奪他們“知的權利”。久而久之下來,就形成了“上智下愚”的客觀事實。
其實這種解釋完全適用於客觀上永遠在當中國文化“跟屁蟲”的西方社會,只是現在還不配。因為對由“獸文化”加工出來的、笑話中愛因斯坦說只配談“經濟危機”的西方人而言,這麼做的結果無異於“對猴彈琴”。這才是斯諾登揭露的美國“稜鏡計劃”,從來沒有竊取、關注過科學《新理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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