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國的開國諸賢是怎樣對待印第安人的? |
| 送交者: 歷史的風 2013年10月26日13:33:5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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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北美洲最早的是愛斯基摩人,在二萬年前就生活在包括阿拉斯加的北極圈裡,不過他們以捕魚為生,從未南下。
除此以外,現代印第安人語言的研究,證明絕大部分的印第安人使用的是非常相似的語言叫做美印語(Amerind),還有一種少數北美印第安人用的叫納-德閃語(Na-Dene)。對線粒體DNA和Y染色體的研究也與語言學結論一致。人類進入美洲有兩大撥兒。
第一撥兒時間不祥。是從中亞經西伯利亞,過白令海路橋,到達北美西部,這些人長得不像東亞人。現在華盛頓州還有這部分人的後裔,叫肯納維克人。近來出土了一些早期印第安人的頭骨,他們的復原像讓人大吃一驚,就跟星際迷航的第二任船長禿頭皮卡一模一樣。現在美國電影裡印第安人常用白人扮演,依據的就是這些肯納維克人。
第二波在一萬二千年前。從DNA變異的大小來推斷,這一波沒幾個人,大概就十幾二十人吧。如果嫌少,往大里說吧,不會超過百人。這些人無論從基因還是從外貌,包括牙齒,都像現在的東亞人。當年康聖人遊歷到秘魯,對第一次看到的印第安人曾灑淚大呼為我失散同胞。他們的膚色也跟黃種人一樣,早年間因為他們有些人身上塗了紅色,被誤稱為紅種人。這些人即使在赤道附近生活一萬年,也沒有曬成黑人,這在人類學上常作為膚色光照決定論的反例。
這一波的印第安人極耐寒,是打獵的專業戶。在冰川期最冷的時候,海面降低了一百米,白令海峽露出了大陸橋。他們尾隨着大象,馴鹿等大獵物從西伯利亞跑到了阿拉斯加。當然他們不是一個人在戰鬥,跟他們一起來的還有棕熊。
那時候全加拿大還蓋着厚厚的冰層,初來乍到的亞洲人只能龜縮在太平洋東岸的一隅等待機會。等天氣一暖,他們就沿着落基山走廊南下了。他們最終到了美國,不須簽證,像佛祖來到世間那樣,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天上地下唯我獨尊。哥倫布,你算是哪根蔥?
在美國中部,他們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從科羅拉多東部到俄亥俄,從明尼蘇達到路易斯安那,那是永遠望不到頭的錦緞一般的大平原。平原上流淌着密西西比和密蘇里兩條大河,湖泊密布,氣候溫和,草木豐茂,百花盛開,那是相當的美好。有一首歌怎麼唱來着?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
牛羊當然是沒有,風吹草低現出的可都是從未見過的大傢伙。有美洲野牛,有劍齒虎,柱牙象,有重達三噸的地懶,有一噸重的穿山甲,有像熊一樣大的水獺。當然還有老夥計猛獁象,獅子,獵豹,駱駝和馬。印第安人都是最聰明的獵人,有這麼豐富的獵物,他們憑藉火和石器,瘋狂地繁衍人口和開闢領域。僅用一千年的時間,印第安人就長驅八千公里,從加拿大衝到了南美洲的阿根廷。遍布南北美洲。實現了人類遷移史上最大的大躍進。
後來氣候變暖,海平面升高,再到美洲就得靠船了。這時候有一些古中國人古日本人也漸漸有了美洲移民。至于波力尼西亞人從澳洲到南美的路線則無法證明。
考古發現印第安人的到來與許多美洲特有的大型哺乳類的滅絕同時發生,有人認為是人類獵殺了這些動物。證據之一是在一個猛獁象骨骸旁有一個石鏃,所以是古人用石矛殺死了猛獁象。其實用石器是很難殺死大型動物的,想象一下,給二十個現代非洲人二十根石矛,讓他們去殺死一頭非洲象,容易嗎?偶然殺死可以有,滅種則不可想象。所以很可能是氣候,細菌,和人類破壞了生物鏈等多種因素造成的那些大傢伙的滅絕。
前面說了,印第安人發現的美洲是百分百的人間天堂。可惜有一樣不足,沒有能馴養成家畜的理想動物。沒有牛,羊,豬,驢。馬和駱駝倒是有,可惜太嬌氣,在馴化之前就滅絕了。野生動物能被馴化成理想家畜是有苛刻條件的。第一是群居,服從頭畜的領導;第二是傻,能把人當成頭畜;第三是能把這服從領導的傻勁傳代並且發揚。第四是有用,或者有力氣,或者肉長得快。你看大象和馴鹿雖然能馴養,但是不傳代,每一代還得從頭再來。又比如羊駝既沒力氣,又不長肉,就沒什麼用處。美洲沒有適合畜牧的動物,所以沒有畜牧生產。因此就沒有大量的穩定的集中的人口。極大的妨礙了文明的發展。
相比之下,印第安人的農業成就則是對人類文明最偉大的貢獻。下面把印第安人馴化培育的農作物列出來:
玉米,木薯,奇亞,南瓜,西葫蘆,大碗豆,橡實瓜,冬南瓜,斑豆,大菜豆,寬葉菜豆,萊豆,西紅柿,土豆,牛油果,花生,可可豆,香草,草莓,菠蘿,柿子椒,胡椒,甜辣椒,辣椒,向日葵,還有煙草。
這些作物包括了60%的現代農產品,其中玉米支撐了墨西哥的瑪雅文化,也是當今世界農業的大哥大。土豆支撐了秘魯的印加文化,也改變了歐洲人的生存環境,支撐了工業革命。
終於,歷史的列車駛到了1620年。這是個不祥的年份,這一年中國連着駕崩了萬曆、泰昌兩個皇帝。中華國運開始了無可挽回的跌落。也是這一年,一百零一個英國人乘着五月花號,來到了富饒的新大陸。所有美國人從小就熟知了五月花號的忠於信仰,勇於開拓的偉大意義。他們卻不一定知道,在五月花之前十幾年,弗吉尼亞的喬治城就已經來了一批英國人了,只是這批人混得太慘了,不好意思提罷了。這些最早的英國人,第一個冬天沒過完就斷了糧,餓死了一半人後,找到了附近的印第安人要飯吃。後者不但把自己的糧食拿出來分享,讓他們活過嚴冬,還親手教給這些英國佬怎麼種糧,怎麼繼續生存下來。善良的印第安人啊,你們怎麼也想不到,你們用體溫溫暖過來的,是將要咬死你們的毒蛇呀。
當時北美印第安人約一千八百萬(Jared Diamond)而歐洲到美國的移民數直到170年後的1790年也才三百九十萬。就是這一百來年,北美的印第安人被人類歷史上最大的種族屠殺幾乎滅了種。
現在的美國人教歷史,他們把印第安人形容成以殺獵野牛為生的野蠻人。事實是絕大部分印第安人都是聚居在固定村落里的農民。
現在的美國人教歷史,他們說印第安人都是出天花死的。事實是歐洲移民為了拿到政府發的印第安人人頭獎金,在夜間偷偷潛入印第安人村中,不分男女老幼,全部殺光。這個罪惡的人頭獎竟然發了一百年之久!(至1950年巴西政府還曾懸賞殺印第安人)。
僥倖活下來的印第安人,只好又躲進深山大谷,退回野人生活。二十世紀初,加州最後一個“野生”印第安人雅西族被屠殺得僅剩倖存者四人,他們逃進了大峽谷。不久又被搜索隊發現,搶光了所有衣物和生活用具,又致死三人。最後一人在躲避三年後,於1911年9月,我國辛亥革命前夜,走出大山,向白人投降。此人被侮辱性的召到加州舊金山分校博物館工作,三年後死於肺炎。這名最後“野生”印第安人叫衣石,長得就像劉德華。在他留下的唯一照片中,他瑟縮着身體,睜大眼睛,顯露出極端的驚懼,是那種讓人永遠無法正視又無法迴避,無法回憶又無法忘卻的眼神。是透射出一千八百萬印第安人的冤魂的眼神。此情豈待成追憶,即是當時已愴然。
有人說八國聯軍會給中國帶來了文明,我說這是放屁。中國人長得跟印第安人一模一樣,要不是人口太多,他們憑什麼不把中國人像印第安人一樣斬盡殺絕?
有人說現在的西方人跟過去的不一樣了,講人權了。我說這是放屁。他們的人權是對自己人的。他們的民主,他們的道德統統是對自己人的。西方人沒有“仁”的思想。他們對於沒有反抗能力的異族毫無憐憫惻隱之心。不信嗎?請看美國的開國諸賢,人權之父們是怎樣對待印第安人的吧:
喬治·華盛頓,最偉大的,最慈愛的,最誠實的,最民主的偉人中的偉人。他說: “刻不容緩的任務是徹底摧毀消滅他們(印第安人)的家園。最關鍵的是把莊稼全都毀掉並永遠不能再種”。
本傑明·富蘭克林,《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偉大的政治家,科學家,發明人,偉大的慈善家。他說: “讓他們(印第安人)去喝得爛醉吧。這可能正是消滅這些野人,給文明人騰出地方的天意呢。”
湯瑪斯·傑佛遜,《美國獨立宣言》主要起草人,偉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哲學家、科學家、教育家,第三任美國總統。他說: “是該由我們來決定這些殘暴無信,註定滅絕的倒霉劣種人(印第安人)的命運的時候了”
約翰·昆西·亞當斯,《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第二任總統老亞當斯之子,第六任總統,哈佛教授。他說: “當一個獵人在無際的大森林裡遇到了獵物(印第安人),他該幹什麼?”
詹姆斯·門羅,美國第五任總統,門羅主義的首倡人,購買路易斯安那的簽約人,偉大的外交家,政治家。他說: “必須不斷的把土地從那些狩獵的或沒開化的野人們(印第安人)手裡搶過來以適應文明人的發展需求”。
安德魯·傑克遜,美國第七任總統,民主黨的創建者。他說: “這幫傢伙(印第安人)又懶又笨,不講禮儀,不思進取。在一高等人種面前卻不懂自慚形穢。真該認命早早死光了算”。
怎麼樣,諸位同胞,脊背嗖嗖的發涼了吧?懂了抗美援朝了吧?懂了毛主席為什麼非要造原子彈了吧?這些可都是民主之父,人權之父說的啊。他們的水平不是小布什奧巴馬之輩能比的吧?他們既然能毫無憐憫地殺滅了印第安人,也當然會毫不猶豫地了屠殺跟印第安人長得一樣的中國人。還夫妻關係,做夢吧你!還普世價值,做夢吧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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