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林思云:畸形的奧林匹克烏托邦 |
送交者: 跛行者 2004年08月12日14:05:24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回林思云:畸形的奧林匹克烏托邦 跛行者8、12、2004 註:回應林思雲《再談奧林匹克精神――與跛行者先生商榷》一文。 奧林匹克精神本身,象人類有史以來的眾多烏托邦夢想一樣,是萬分神聖萬分美好的。我不打算否認這一點。象這些烏托邦一樣,奧林匹克精神過不了人性這一關。個人的名和利,國家民族的名和利,體育不得已的商業化,導致了奧運會變成藥運會,賄賂風行,現代奧運沒落的軌跡,瞭然可見。 林思雲要執着於這種烏托邦精神,這是思想的自由,我雖然不是整天把自由民主掛在嘴邊的所謂右派,但是尊重他這種自由。 我有意見的,是林先生號稱自由民主的崇拜者,卻不給中國球迷發發牢騷、罵罵人,噓噓日本球隊的自由。我更不滿意的,是有一些林先生這樣的人士,對中外採用不同的標準,西洋人輸了球可以騷亂可以罵街,中國人不行;日本人可以踐踏奧林匹克精神,中國人不行。一方面自動把中國人搬進烏托邦,用遠較西人日人為高的道德倫理標準來要求,一方面時時事事,攻擊中國民族性醜陋。 虛偽也罷,五四流毒也罷,下意識的反省精神也罷,我不打算對林思雲等做道德判斷。我想指出這種求全責備,或者愛之深痛之切的方式,毫無益處也毫無意義。一方面中國人國弱民貧,缺少的是自信心而不是道德說教,另一方面,強國大國,也都是由缺點和優點同樣顯著的普羅大眾組成。世人都知道富國強兵,有誰聽說過純靠道德繁榮一方的? 林先生回我的駁貼,順致謝意。不幸的是林先生除了再犯前貼同樣的錯誤,連自己提出的烏托邦也塗得一摸黑。 嚴格來說,我不算體育迷,偶爾瞄兩眼電視轉播而已。不過林先生好像更差,象職業拳賽“誰倒地不起誰輸的勝負判定法”,十分的外行,因為職業拳賽很多是靠計點定勝負的。還有“宋代著名的奸臣高逑就是一個頂級足球高手,只可惜他早生了500年。如果高逑現在為中國足球隊效力的話,大概能把日本隊的門網都灌破了”,古代鞠蹴跟現代足球差別很大,跟踢毽子可能更接近一些。“政府不給資助,選手個人籌錢參加奧運會,是西方國家的慣例”,前文已指出純屬胡言。 撇開這些不談。林思雲在回帖中從根本上歪曲了體育精神,當然也歪曲了奧林匹克精神。以這一段為甚。 “亞洲杯和奧運會一樣,不象職業比賽那樣重視比賽的公平性,而是“重在參與”,比賽有點不公平也無所謂。因此奧運會對那些對比賽不公的投訴不太重視,大家積極參與了就是成功,金牌是不是公平並不是最重要的問題。其實奧運會金牌真正公平的沒有幾個,大多都有或多或少的不公平,重在參與嘛。” 不管是競技還是比賽,輕鬆的表演賽還是殘酷的淘汰賽,體育精神的支柱之一就是:公平競爭。沒有公平二字,就可以放開作弊,明偷暗搶,互相打鬥,體育就完全變味。 奧林匹克運動,除“更快更高更強”的口號之外,基本的精神就是公平,這是從公元前7世紀就開始的所有奧運參加者和觀眾的共識,不知道林先生怎麼忘了。不要公平的話,為什麼要反興奮劑呢,為什麼要徵用大批裁判呢?如果忽略公平,奧運金牌起的作用是挑起參賽者之間參賽國之間的紛爭,而不是倡導和平友好,這不是很難想通的道理。 “大家競賽的目的就是要比試出誰是世界第一,誰是世界第二,誰是世界第三,這就完全誤解奧運會舉辦的意義了。”各國選手出師前定下目標,那就是違背奧林匹克精神了。人人以參與為要,何必辛苦訓練提高成績?德國女足剛打中國玫瑰一個8:0,穩嬴的球還要追求大比分,大大有違林氏奧運精神啊。 林思雲對中國人嚴格要求的例子,就更多了,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1985年中國足球隊在北京意外輸給香港隊,失去了世界盃參賽權,這讓北京球迷無比憤怒,認為這讓中國人丟臉了,因此引發了一場打砸燒的球迷暴動,這就是金牌教育的結果。”儘管有很多人(包括我在內)指出,球迷騷亂是世界性民間現象,林思雲還是固執地認為,中國球迷騷亂,政府應該負責,歐洲球迷騷亂,則體現了奧林匹克精神? “不要把體育和政治聯繫到一起,恐怕是中國搞好體育的最最要緊的事情。”很對,中國至今還沒有把奧運參賽與否當作外交政治手段,足以使前蘇聯、美國等汗顏。 真誠地向林思雲請教一下,你理解的奧林匹克精神到底是什麼?禁藥賄賂等不過是污染奧運,以參與為名對公平的漠視,你心目中的烏托邦,好像比奧委會宣傳的畸形了很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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