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反腐要成功,須善待許志永王錚們 |
送交者: 安瑪 2014年01月26日21:45:0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習反腐要成功,須善待許志永王錚們
安瑪 2014.1.27 反腐是新政府最大的施政點之一,港台媒體指出習近平花大氣力反腐,不是因為習家比他家清廉,也不是習本人的特有信念,而是為了挽救中共因腐敗越發猖獗而已每況愈下的執政信譽,可見腐敗的確越來越成為了攸關中共生存興衰的一道關鍵門檻。 平心而論,習近平反腐的成效至今為止是有目共睹的,光從外國奢侈品在華銷售過去多年來步步攀升的勢頭驟然遭遇寒流,高級賓館和餐廳生意明顯下滑、高級煙酒等出現滯銷等等,上台一年的習近平反腐成效比胡溫十年強太多了,習式反腐值得普羅大眾拍手鼓掌。 然而,習近平反腐的表面成效不錯,但是反腐的方式仍然老套陳舊,依舊是中紀委大權獨攬重拳出擊之下的高壓反腐,缺少關鍵的制度創新。此種由最高權威發起的由上而下的運動式的反腐,如果沒有制度化建設的適時跟進,習氏反腐就會重蹈一輪大動作之後貪腐有所收斂,但不久貪腐之風在各地各處漸漸死灰重燃的困境,這種治標不治本的反腐模式在中共幾十年的反腐運作當中,已經周而復始的反覆上演無數次了。所以,習反腐要有真正的實效,就必須着眼於開創新的制度朝着標本兼治的方向努力邁進。 許志永主張的新公民運動倡導的的教育平權、財產公示等等,完全符合現行憲法,法庭強加到許頭上的罪名完全是莫須有的,試問,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許號召公民到政府機關請願:要求允許北京市的農民工子女可以隨父母接受中小學教育?沒有!哪一條法律不許公民發放傳單,不許公民舉牌表達自己的訴求?沒有!許志永的活動都是低調溫和的,法院強加的“破壞公共秩序”的罪名是欲加之罪,再問,有過一位北京的市民、或者北京的某個商店投訴過許志永的舉動破壞了他們正常的公共活動了嗎?沒有! 既然許的活動全部合法,法院枉法冤判許就是中共自我打臉的自毀長城之舉;同理,王錚至今所有的言行都合憲合法的,但是至憲黨成立至今短短的倆三月就受到了官方不停的打壓,以致到了無法正常開展活動的地步。 敬請習近平思考,從民國時期就開始與中共合作的八個民主黨派,早已被建政後的中共監管獵殺,到了現在的黨務被中共完全操作,墮落成了名副其實的花瓶黨太監黨,徹底失去應有的監督作用了。過去中共反腐不彰淪落到越反越腐的一個根本原因就是堅持權力獨攬下的自己監管自己,立法釋法執法論法評法的大權全部把控在中共自己的手裡。但人都是有私心的,這是基本人性之一,中共的各級官員同樣的是人,無法違背基本人性,於是乎中共一路走來頑固堅持打壓迫害體制外的監管力量,堅持自己監管自己,其結果就一定會陷入守財自貪守監自盜的局面,今天全黨上下貪腐成災越反越腐頭頂生瘡腳底流膿的慘狀是必然的。 還有,一個國家的大小事務成千上萬上億,作為執政黨不可能做得到所有的事情都包山包海面面俱到的,很多的事情需要分流給不同性質的社會群體去完成,否則社會矛盾必定越積越多如山似海般的大量積壓。許志永王錚們更是看到了目前體制的弊端,挺身而出嘗試新的模式承擔自己的社會責任,只要他們的言行合法,執政黨需要做的是增加互動加強監管樂見其成。 作為政治人物,集權鞏固權力都不是壞事,但是集大權後必須懂得如何適當有效地分享權力,江山社稷方能鞏固,這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了。如果習近平沿襲本黨的前任們打壓閹割八個民主黨派的思路,對於許志永王錚簦新生的體制外的監督力量仍舊採取打擊迫害,習近平的反腐不可能得到實效性的突破,中國夢將舉步維艱。 至於不少的左翼網民不認同許志永主張西方民主的普世價值,安瑪認為這屬於個人的政治理念,只要他的行動不違法,法院就不該枉法冤判。作為執政黨,若想反擊許志永主張普世價值的政治理念,最有力的作為就是清除執政黨無處不在的貪污腐敗,而歷史經驗已經一再證明,所有的體制外的監督力量都打擊摧毀後,一黨獨尊獨裁的執政黨,除了越反越腐之外,沒有其他的結果。 最後談談中共頗為賞識的新加坡模式,也是允許反對黨的合法存在允許合法監督執政黨施政的,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是一黨獨大長期執政,但不是中共目前的一黨獨尊獨享獨裁,兩者之間有着本質的區別。一個執政黨想有大作為就必須主動創造條件,善待並自覺接受來自體制外力量的監督,反之,頑固堅持自己監管自己不符人性是不會出路的,望習近平三思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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