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不潔: 拿憲法當真 別把自己當人 |
| 送交者: 不潔之人 2014年02月05日08:18:36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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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憲法當真 別把自己當人 余不潔 新公民運動的許志永被官家抓進監獄,明面上是因為擾亂公共秩序,真實的原因據傳是他號召百姓按憲法行事、做真正的公民,許志永這麼做真可能會讓我黨不高興。改革開放之初,就曾經對“憲法大還是縣長大”有過一場無聊的爭論,最終不了了之了,因為我黨其實從來沒有拿憲法認真過,百姓們更沒有把憲法當真,甚至絕大多數中國人壓根就不知道憲法是幹什麼的。許志永的可惡之處就在於,他居然拿憲法當真了,居然向黨要憲法賦予的權力,實在是太不知趣了!舊社會,也就是民國時代,偶爾有仁慈的資本家贈送給窮工人一股股票,每年象徵性的給點紅利,以此表示窮工人也是工廠的主人。當然,工人們也都知趣,即便是遇到急難,一般也不會真地向老闆要那一股本金。人民共和國都一個多甲子了,一個法學博士的認知水平,居然低於民國時代的窮工人,實在是有點令人不可思議。 相反,某些讀書人卻變得越來越清高了,內心裡早已虔誠地把政治看成是黨的如夫人,自己裝作是柳下惠,無論多麼嚮往,也絕對不會去窺視,更不能去搞(提醒各位看官此處乃“搞”字的本意)。如果有人不知趣,那柳下惠們一定要大發醋意、淋漓盡致的責罵一頓,甚至還要穿鑿附會、羅織罪名,真是急皇帝之所急。奈何皇帝最放心的只能是太監,稍微有點能力的男人,皇帝都不放心。唯恐他們偶然失德,搞了他的如夫人。這些柳下惠們,不僅自己努力去掉下邊,還受不了世上有真正的漢子。 前幾年,劉曉波搞了一個零八憲章,有人說他搞政治,官家定了一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多少也沾點邊。畢竟劉曉波明明白白地提出了修改憲法,讓其他政治力量介入國家事務,為此坐幾年班房也不冤枉。此次,官家清清楚楚地給許志永定了一個“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可是,偏有一些世內高人說許志永搞什麼“煽動革命”、“街頭革命”,令在下實在不明白,這是想嘲笑官家名罪不符、還是埋怨官家膽小怕事?三、五人在街頭舉兩幅標語,作一番演講,就是街頭革命?這革命的定義怕是從爪哇國借來的吧。顯然,這些高人自有苦衷,因為官家這事漏洞太大,只好暗中替官家補台,只是如此表現總讓人想起令人噁心的刀筆吏和師爺的面孔。顯而易見,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許志永入獄四年,的確是有點滑稽,若是挖皇陵一抔黃土不知道官家該如何處置。不過,從許志永的入獄可以看出官家防微杜漸的男兒意氣,正像毛澤東所言,不可沽名學霸王,在大得大失面前,官家顯然不在意虛名和天下的輿論。 政治無非就是公眾的事情,毫無疑問,任何廣泛涉及民眾的問題最終都會變成政治問題。推動教育平權,隨遷子女就地高考和呼籲官員財產公示,這是許志永犯罪的主要事實,而把呼籲官員財產公示付諸行動大概是官家最不能寬恕的行為,或許這就是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這樣一個全世界普遍實行的制度,在中國卻要付出這樣的代價,想必這才是中國特色的本質吧。
這年月說某人挺把自己當人的,是一句罵人的話,至少是損某些人不識時務、不自量力。在這個意義上,說許志永搞革命也不是絕對離譜。把憲法當真,把自己當人,在中國這的確是意識上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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