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友佳作:台灣的“自古以來” |
| 送交者: 阿妞不牛 2014年04月23日20:43:47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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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anke1111 留言時間:2014-04-23 阿妞,朋友用維信送來他的力作“太陽花之亞細亞的孤兒“,今早留言問為啥沒給”磚頭“。俺覺得挺合你茶莊的調,能否幫貼一下? 讓俺這位朋友嘗嘗幾塊”磚頭“?謝了先。 太陽花之亞細亞的孤兒(上) 在大陸,太陽花學運激起的反應基本上是不解、焦慮與憤怒。對此,我覺得主要是因為大陸人對台灣的現狀了解得既不全面,又不深入,一方面不理解台灣人已經當家的事實,另一方面又不清楚在很多事情上,他們其實是做不了主的——換句話,台灣就算鬧成克里米亞第二,多半也還是茶壺裡的風暴,沒必要當真。何況小小的服貿? 而大陸人不了解台灣現狀,當然首先要歸功於中宣部及其下屬媒體。另外,這也跟大陸人不了解台灣的歷史,特別是台灣作為亞細亞孤兒的歷史有很大的關係。 當然,後者也不是大陸人的錯。雖然,用亞細亞的孤兒來形容台灣並非100%準確,但比大陸的歷史書,還是靠譜多了。 我們的歷史書一直堅稱,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還給這個“古”加了個以地質年代計的時間——台灣是中國大陸架的一部分。乍聽起來,這可比西藏自古就是中國的一部分,但只“古”到七、八百年前的元代,要“古”多了。而且,如果說單獨的大陸架標準有點搞笑的話(西藏、越南、緬甸、蒙古、朝鮮還都是中國大陸的一部分呢),不是還有人類史嗎?我們的歷史書接着就指出,早在三國時期(230年),東吳的衛溫將軍就曾率艦隊到達夷州(也就是現在的台灣)。言外之意,按照誰撿歸誰(finder is keeper)的原則,當作為現代西歐人祖先的五大蠻族(破壞狂(Vandals)、大鬍子(Lombards)、法蘭克、盎格魯和撒克遜)還住在樹上的時候,我們中國人就到了台灣了。 如果說這就是歷史的全部,那對我們倒真是很有利。很不幸,這不是。 首先,三國時的夷州是否就是現在的台灣,學術界還有爭論。有趣的是,最早考證出夷州是台灣的似乎都是日本人,就像1970年代以前《人民日報》多次說尖閣諸島屬於日本。真是投我以木桃,報之以瓊瑤,匪報也,永以為好也。可惜這麼美好的事情居然就讓美國人給攪黃了。再回溯三十年,要是沒有美國人,也許1940年的時候中國就是日本的了。那麼現在,日本很可能就已經是中國的了。真要這樣,非但中國人不會死那麼多,中國話還會變得更加豐富——米西米西、八格牙路、死啦死啦地,就像滿族入關後,北京人就不光流口水,還流哈喇子了。 寫到這,我估計有人要罵我“漢奸”了,希望這些人在張嘴之前先做到三點:一,先罵《人民日報》;二,保證自己一輩子不流哈喇子;三,萬一日本人、俄國人或美國人打過來,保證不象我跑跑師弟那樣撒丫子。 其次,就算夷州是台灣,可《三國志》在“將軍衛溫、諸葛直將甲士萬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之後還有一句呢——“但得夷州數千人還”。如果說只提前一句是觀點問題,或者頂多是有失嚴謹的話,那麼,漏掉後一句則最低也事關學術道德。因為,帶了一萬多軍隊過去,帶了幾千當地人回來,內涵可太豐富了。至少,這說明在文字記載中國人到達台灣之前,台灣就已經有人了。甚至,如果有人據此一定要說英國人還是猴子的時候中國人就已經是奴隸販子,是殖民者了,中國人也很難自清。當然,中國人也用不着自清。因為,即便《三國志》上沒這麼說,《史記》也早說了。 不過,對於某些中國人,什麼“學術嚴謹”、“學術道德”,在“政治正確”面前都是浮雲;而不論歷史,還是自然規律,首先都要服務於“政治正確”——就如馬克思所說:只要違背了自身的利益,統治階級連1+1=2都不承認。 此話怎講呢?一開始不是說了嗎,台灣是中國大陸架的一部分。可是,那是海里最前端的一部分。按照地質規律,它應該進入地幔變成岩漿。換句話說,從地質上講,台灣雖不是孤兒,但很像棄兒。幸好,菲律賓板塊趕過來託了一下,台灣這才有了出頭之日。當然,貌似這並不影響我們用“大陸架理論”證明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問題是菲律賓也不是活雷鋒。台灣是出頭了,但捎帶着,菲律賓板塊的一部分——以花東縱谷為界,台灣東側面向太平洋的海岸山脈——也出頭了。你說,要是有一天,菲律賓用同樣的理論非說台灣是它的,或者部分是它的,該怎麼辦?更何況,菲律賓土人跟衛溫帶走的那幾千台灣土人很可能還是同文同種呢? 也許有人會說:菲律賓離台灣多遠,大陸離台灣多近。當年在P大念書的時候,我的一個兄弟也犯過同樣的錯誤。他“抱怨”中國政府太霸道,隔着南海跑到人家門口把曾母暗沙劃成自己的。他女朋友是國政系的,當時就駁斥他:“什麼叫到別人門口?那就是邊境的定義。” 也許有人會覺得:要是毛爺爺在就好了。最近暖和了,這種人似乎尤其多。我想,他們的腦子一定是讓毛爺爺給吃了。毛爺爺狠起來雖然連秦始皇都要自愧弗如,可那是對自家孩子,比如,他老人家至死都沒讓少將看他一眼;對外人他可是老慈祥了,比如靜靜、聞聞、停停什麼的。對外國人就更沒得說了,有恩於他的俄國人、日本人自不待言,即便是有求於他的朝鮮人、越南人、印度人,甚至是遠在歐洲的巴爾幹雄鷹——名字我咋突然就想不起來了——他都是大把給錢、給糧、給槍、給地。要知道,阿扁拼外交拼的只是台灣人的錢,毛爺爺拼的可都是中國人的命。想讓毛爺爺對菲律賓狠?不可能。毛爺爺跟菲律賓小姐的關係好着呢,見面都是吻手禮。 但不管毛爺爺拼誰的命,吻誰的手,誰拍的巴掌,誰生的瓜娃,菲律賓這事真心跟毛爺爺半毛錢的關係都沒有。甚至,跟台灣東邊那一小條海岸山脈的關係也不大。倒霉就倒霉在台灣西邊那道淺淺的海峽上了。雖然女神麻姑姐姐三次見到東海變成桑田,但是,第四季冰期中最後一個小冰期在大約一萬年前後結束時,台灣海峽就又成了差不多現在的這個樣子。而此時,非但中國和中華民族還不存在,甚至,連最終造就了這兩者的生產生活方式——農耕——很可能也不存在。因為,農耕需要適宜的氣候與植物條件。今天,在霧靈山海拔1600米以上才能見到的傲霜鬥雪的雲杉,一萬年前,都長在毛爺爺的墳頭上。 可既然大自然設計了台灣海峽,我們怨天尤人也沒用。還是要發揚毛爺爺戰天鬥地的革命精神。所以我建議,在台灣海峽南北兩端各修一道三峽大壩,讓海峽出平湖,媽祖應無恙,當驚世界殊。這樣,不僅能讓菲律賓土人徹底死心,還能拉動GDP。而且,電多的時候,可以把海水抽出來、抓魚;電少的時候,再放水發電、養魚。 什麼?航運怎麼辦?中間修條海槽不就結了。 什麼事能難倒毛爺爺思想? 當然,這些都是後事。說到前事,也就是歷史,特別是台灣與大陸比較有官方聯繫的歷史,在學術上比較嚴謹、比較靠譜、也比較道德的做法也許大概應該是:從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到達澎湖說起。 此前,雖然早在元代中國政府就設立了澎湖巡檢司——假設元代也是中國——可我寧願生活在1940年的北平,也不願生活在元大都,但一水之隔的台灣,還是原住民的天下。當然,也有中國人和日本人在那裡,不過跟政府都沒啥關係。而到了明洪武21年(1388年),中國政府不僅廢除了澎湖巡檢司,還強迫澎湖居民全部遷往大陸——澎湖都不想要,遑論台灣?直到將近兩百年後,才又恢復了澎湖巡檢司;但之後又是設、廢無常。即便是1624年明軍反攻澎湖,圍攻數月後,荷蘭人“轉進”台灣,似乎也是中國政府與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默契——澎湖是我的,台灣您隨意。 而在明朝與台灣關係上最具象徵意義的事,在我看來,是直到今天,規模浩大的鄭和船隊是否到過台灣,仍然是個問題。 如果上述種種大致不錯的話,恐怕也只能說,台灣第一次被近代國家納入版圖,是1624年荷蘭人到達之後的事了。自然,這個國家不叫中國。不過,對於中國來說這未必是件壞事,甚至,還很可能是件大好事。 因為,在荷蘭人到來之前,台灣並沒有多少中國人,而且基本只是季節性移民。荷蘭人到來之後,由於開發的需要,才以優惠的條件大量招徠中國移民。到1638年,台南一帶的中國人就達到一萬左右。到1650年,在台灣的中國人總數有可能高達五萬。所以,可以說是荷蘭人開啟了中國人大規模移民台灣的歷史進程。 也許有人要說了,就算沒有荷蘭人,中國人遲早也會遍布台灣。我必須說:這種可能性是存在的,尤其是如果日本人也不存在的話。 在荷蘭人到達台灣之前的三十年裡,日本官方就曾意圖經營台灣(民間則早就有了)。1593年,豐臣秀吉遣使要求台灣納貢,未果;1609年德川家康遣使要求台灣納貢,未果;1616年,日本派遣13艘艦船侵台,遇颱風失敗。雖然幾次嘗試都不成功,但日本對台灣的企圖,卻給中國政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於《大清一統志》中都曾有台灣屬於日本的記載。 但我們實在不能因此就責備古人,這跟《人民日報》說尖閣諸島屬於日本完全兩碼事。當時,日本人在台灣的影響力實在是太大了。比如,始於1626年的日荷貿易衝突(濱田彌兵衛事件)一直延續了六年,最終以荷蘭方面將當時的台灣長官彼得納茨撤職、判刑兩年並引渡至日本關押,才最終得以解決。 所以,比“沒有荷蘭人中國人遲早也會遍布台灣”更加合理的一個假設是:如果沒有荷蘭人,首先將台灣納入版圖的會是日本。此後,中國人當然也會遍布台灣,就像我們現在遍布全世界一樣。 但無論如何,我是要感謝荷蘭人在日本人之前占據了台灣,就像我要感謝日本人把俄國人趕出了中國的東北一樣。否則,今天的東三省很可能還是很多中國人所跪粉的普京“大帝”嘴裡“雖然遼闊但一寸也不多餘的”俄羅斯的領土。真要是這樣,不知這些中國人會不會如喪考妣。不是因為國土淪喪,而是因為中國的普粉一般也是毛粉——國內沒得粉了,只好粉國外,總之必須得粉個誰,否則這日子沒法過。而沒有占到東三省,日本就很很難發動日後的侵華戰爭。而沒有日本侵華,毛爺爺八成還沒穴摸着陝北在那疙瘩呢就被蔣委員長給拾掇了。要不他老人家怎麼打胳肢窩裡就感謝日本人呢? 不過話又說回來,就算真被蔣委員長拿下了,以毛爺爺代理國民黨中宣部長的前科,以及視政策與策略而非信仰為生命的道德準則,你說他是會他的對手蔣委員長一樣視死如歸呢(西安事變中蔣介石有遺囑付宋子文:在此九死一生之際,余決心殉國,……剿除XX,剷除叛亂,則余死於九泉而無憾也!)?還是會象跟他一起創建江西蘇聯並長征的戰友、共產黨台灣工委負責人、彰化人蔡孝乾一樣,歸順了蔣委員長呢? 當然,歷史不是假設——注意,是不是,而非不能。同樣,探究歷史也不能一根筋,更不用說沒腦子了。因為,說得好聽點,天意從來高難測;說得不好聽,歷史基本就不是個東西。就算是,也很弔詭的。 比如,雖說中國人也許應該感謝荷蘭人的到來,但荷蘭人並不是為了中國人的感謝而來。他們只是想利用台灣,甚至是榨取台灣而已。 同樣,1662年鄭成功驅逐荷蘭人,雖然可說是中國人首次正式入主台灣(如果忽略鄭成功他媽是日本人的話),他的目的卻不是要為中國收回台灣,而是想利用台灣作為反攻大陸的基地——就象後來的蔣介石。相比之下,鄭成功的兒孫倒似乎更愛台灣,把這當成了自己的歸宿。幸好康熙皇帝英明,把這倆不折不扣的台獨分子給滅了。 但康熙滅他們與其說是因為他們搞台獨,還不如說是因為擔心他們不搞台獨,什麼時候哪根筋不對了跟他爹他爺一樣也要反攻大陸。要不康熙怎麼先是跟他們協商,只要投降納貢即可。等好不容把他們滅了,立馬就要班師回朝,並且還要帶上所有在台灣的大陸人。如果不是施琅嚇唬康熙,說你要放棄台灣,台灣就會被別人占據,遲早又是個麻煩,台灣很可能早就是日本人的了。而今天大陸的某些人死命抓住台灣不放,我覺得,應該跟施琅的想法類似,覺得台灣對他們的生存是個威脅——無論是過去是黨國,還是現在是民主國,必須拿下才能安枕。不過表面上他們還要扮成楊家將的後代,連派個劇團去台灣演出,都一定要在台上咿咿呀呀幾句“寸土怎能屬於他人”——仿佛他們真不是石敬瑭的傳人似的,跟我見到的那位掛着五星旗、放着國際歌在凱達格蘭大道上駕車飛馳的台灣兄弟一比,真是男女有別。 但就算是女人也沒什麼,雖然舞台上的穆桂英“一劍能當百萬兵”純屬意淫,現實中不是還有“身不在、男兒列,心卻比、男兒烈”的鑑湖女俠嗎?女俠有詩云:拼將十萬頭顱血,須把乾坤力挽回。有這種精神,怎麼也不會把相當於百八十個台灣的大好河山拱手就相讓了“番王”和“小丑”吧?更何況拼的還不是自己的頭。難道這些人其實跟阿扁是一個品種的?不是指錢,而是指權。結果,就成了施明德所說的:不像男人,也不像女人。 當然,施明德這麼說對阿扁有點不公平,好歹人家阿扁也是癱瘓的糟糠之妻不下堂。糟糠之妻不是說阿珍癱瘓了、老了,就變糟糠了;而是說阿珍嫁給阿扁的時候,阿扁還是糟糠,連屌絲都算不上。 這,才正解。 而本文,除了正解,就是正解。 而把施明德的話放在大陸,很可能也是正解。李敖大師不是說過嗎:大陸不能沒有台灣,因為台灣是大陸的睾丸。 李大師這話,簡直跟他眼中的莫文蔚一樣性感得出神入化,大師自己也得意地說:“你若有一腿,我必有一嘴。” 只是,我總覺得李大師之所以能說出這種話,與其說是因為他從年輕時起就“有一嘴”,還不如說是打小就永和豆漿加油條吃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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