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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說一段時期以來,中國漁船在南海作業時,經常受到菲律賓武裝艦艇的騷擾、甚至以“侵入領海、觸犯菲律賓法律”為由,強行劫持、扣押。甚至揚言要審判、判刑(或罰款)。其尋釁挑事的“司馬昭之心”、早已是路人皆知。而製造出來外交糾紛,也的確給中國政府造成不少不大不小的麻煩,甚至左右為難的尷尬。只能不斷嚷嚷『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卻始終不能付諸實踐,違背了中國文化“言出必行”的原則,果然讓這些“小鬧們”產生“狼來了”的負面效應,真的把中國當成了無牙“紙老虎”而後患無窮。實在是此風不可長,有必要認真反思、對待,以絕後患。
其實明眼人很容易看出,這完全是一種利用中國國內、因“一切向錢看”產生的大面積腐敗和錯誤經濟學理論造成的分配不公、貧富差距、加大了社會矛盾,而必然要進行的反腐中,所遇到的狗急跳牆式反抗而產生的內憂,藉機來趁火打劫的行為。讓『如何正確處理攘外和安內的孰輕孰重或先後順序』的、從晚清到蔣介石的國民黨政府統治時代,就已經面臨、卻沒有解決好的問題,再次擺上檯面,必須勇敢面對,認真解決而無法迴避。否則只能重蹈歷史覆轍。
其實。如果不是中國“會讀書而不會用”的歷代精英讀書人、對中國文化的胡亂解壓縮,導致中國人總是跟自己的文化價值觀背道而馳、最後更得到事與願違的事實結果。否則中國人是不會走上傳統文化早已告戒過的“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歧路的。而那些中國漁船,很可能就是受到“賠本的買賣沒人做,殺頭的生意有人做”的影響,抱着僥倖心理去鋌而走險的。而以中國如此龐大的人口基數比例,所產生的漁民和漁船的絕對值數量,無論開到哪裡去捕魚,都會給當地的捕魚業造成巨大的損失或影響。這就是為什麼中國跟周邊國家,除了政治因素外,經常要發生漁業糾紛的原因,連一向跟中國友好的韓國也不例外,最近就宣稱要『對中國漁船越界捕撈進行集中打擊』這也是有其客觀原因的,不能一概把責任歸咎於對中國不友好或挑釁。所以中國政府應該做的,就是遵照孔子教導“以直報怨(而不是以德報怨)”的原則,在正式公開宣布自己領海範圍、並告誡中國漁船『不得越界捕撈,否則責任(坐牢或罰款)自負』的同時。堅決而毫不含糊地,捍衛、保護中國漁民的合法權益。而按照中國已經擁有的軟硬件技術和條件,也完全是辦得到的,比如:
一,立法規定每一艘出海漁船,必須安裝跟海防或漁業管理部門聯網的“GPS衛星定位系統”(可以由政府的漁業稅中提取一部分補助)。隨時可以掌握並記錄自己所在的具體位置(經緯度)。一旦發生“越界”,可以及時發出警告並傳達到控制中心備案,並啟動事先準備好的“應急預案”。如果發現有它國艦船靠近騷擾或劫持時,也可及時報警,並立即派出巡邏艇或武裝直升機前往事發地點,不惜代價地加以救援。果斷地回擊任何挑釁,履行保護國民合法權益的責任。這樣就算不得已和對方發生武裝衝突,事後也是有理有據可查的;
二,如果發現的確存在越境盜捕被它國扣押的事實,也無需百般抵賴,自損大國的形象。應該通過外交手段,由政府先墊付罰款,將漁船和船員領回。再依中國法律加以通報和懲處(罰款、坐牢)以儆效尤;
一旦這些措施能夠落實並付諸實踐。不但有利於凝聚民心、民意和對國家的向心力。更是對『中國人不惹事也不怕事』原則的最準確宣示和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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