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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意蘊與修辭的初釋
任何一位寬厚的讀者都會理解,透過一本270頁的語錄摘編,試圖在學理角度對毛澤東的整體政治觀念進行評說,顯然不大可能且不合時宜。可在不久以前的那個時代,就是這本篇幅不大的“小紅書”,在中國,竟構成了一道“婦孺皆詠”加“倒背如流”之史無前例的風景奇觀,它的確猶如叱咤風雲的“神力”,如此全面深刻地蕩滌了整個中國,也攪得偌大個世界“四海翻騰雲水怒,五洲震盪風雷激”。
如此說來,引人好奇的問題則是:當下再觀,一冊曾經紅極一時的《毛主席語錄》,其深潛的意識影響:“輕”乎?“重”哉?
半個世紀後再觀《語錄》,被再次強行拽回到那個充滿濃厚意識形態火藥味的年代。面對《語錄》“文本”,可以說其字裡行間,總體上準確地捕捉到了作者自身的思想傾向乃至意志情懷,這就是:執著的信仰尋求,亢奮的“鬥爭”意志,敏感的權力體悟,以及抑制不住的激憤情感。
意識形態工具:思想意向的清晰與編輯邏輯的混亂
在《語錄》“文本”中,一再顯現毛澤東對社會主義乃至共產主義信仰的堅信不疑。以“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為題的第三章,編入語錄28條,僅次於第二十二章“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編入語錄39),居全書引證語錄第二。“文本”此章首段引用毛澤東1940年1月發表的《新民主主義論》:
共產主義是無產階級的整個思想體系,同時又是一種新的社會制度。這種思想體系和社會制度,是區別於任何別的思想體系和任何別的社會制度的,是自有人類歷史以來,最完全最進步最革命最合理的。封建主義的思想體系和社會制度,是進了歷史博物館的東西了。資本主義的思想體系和社會制度,已有一部分進了博物館(在蘇聯);其餘部分,也已“日薄西山,氣息奄奄,人命危淺,朝不慮夕”,快進博物館了。惟獨共產主義的思想體系和社會制度,正以排山倒海之勢,雷霆萬鈞之力,磅礴於全世界,而葆其美妙之青春。
以此段充滿激情的宏觀論述為綱,其後又引毛澤東從1955年7月31日到1963年5月9日,從“農業合作化”的議題到“避免修正主義”的警示,凡引相關語錄27條。根據這些“文本”提供的線索,讀者可以明確感覺到,在毛澤東的觀念中,其“社會主義制度”的範疇,最重要的內涵應包括產權上的“公有制”和政治上的“無產階級專政”兩項基本原則。換言之,只要涉及到了這兩塊基石,就觸動到了毛澤東價值理念的底線。用毛澤東自己的話說,他“在原則問題上是從來不讓步的。”
與上述把握相一致的是,《語錄》較準確地彰顯出了作者對於“階級鬥爭”理論的信服。從青年時代起毛澤東就以“與天奮鬥其樂無窮!與地奮鬥其樂無窮!與人奮鬥其樂無窮!”為座右銘,以後在其生涯的各種情境中,他的這一信念從未改變。《語錄》將“階級和階級鬥爭”置於全書的第二章,引用語錄22條,甚為精當。其中諸如:
“階級鬥爭,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歷史,這就是幾千年的文明史。拿這個觀點解釋歷史的就叫做歷史的唯物主義,站在這個觀點的反面的是歷史的唯心主義”;
“在階級社會中,每一個人都在一定的階級地位中生活,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致,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儉讓。革命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
這些斷語,都成為那一時期震耳欲聾的政治訓誡。
如果說,《語錄》在總體精神上的確反映出了毛澤東本人的思想意圖,那麼,在編排邏輯方面就顯得讓人難以理解了。以下是《語錄》總體結構的框架安排:
一、共產黨(13條)、二、階級和階級鬥爭(22條)、三、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28條)、四、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15條)、五、戰爭與和平(21條)、六、帝國主義和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10條)、七、敢於鬥爭,敢於勝利(10條)、八、人民戰爭(10條)、九、人民軍隊(8條)、十、黨委領導(14條)、十一、群眾路線 (21條)、十二、政治工作(21條)、十三、官兵關係(7條)、十四、軍民關係(6條)、十五、三大民主(8條)、十六、教育和訓練(9條)、十七、為人民服務(9條)、十八、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6條)、十九、革命英雄主義(8條)、二十、勤儉建國 (8條)、二十一、自力更生,艱苦奮鬥 (13條)、二十二、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39條)、二十三、調查研究(9條)、二十四、糾正錯誤思想(15條)、二十五、團結(4條)、二十六、紀律(4條)、二十七、批評和自我批評(14條)、二十八、共產黨員(18條)、二十九、幹部(11條)、三十、青年 (7條)、三十一、婦女 (7條)、三十二、文化藝術(8條)、三十三、學習(16條)。
按說,《語錄》屬於《經書》一類,它不僅一個字也不能動,更重要的是它的編輯原則要與作者之形而上原則緊密吻合。不用說,開篇前三章的安排,無疑突出地體現出了作者的思維重心,但在以後的結構中,我們則看不出某種一以貫之的清晰線索,也把握不到作者強調次序的輕重緩急,其章節編排顯現出相當的隨意性。諸如“戰爭與和平”、“帝國主義和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敢於鬥爭,敢於勝利”、“人民戰爭”、“人民軍隊”、“官兵關係”、“軍民關係”、“教育和訓練”等又都留有軍隊管理的明顯痕跡,並不具有價值高度的普遍意義;對於一生以“革命”為信念和使命的毛澤東來說,直至生命垂危之際還再三強調“一百年後還要不要革命?一千年後要不要革命?總還是要革命的。總是一部分人覺得受壓,小官、學生、工、農、兵,不喜歡大人物壓他們,所以他們要革命呢。一萬年以後矛盾就看不見了?怎麼看不見呢,是看得見的。”可《語錄》居然未設“革命”一章,實在讓人不可思議!或許這與林彪那“活學活用,立竿見影”的功利主義原倒是正合節拍。當然,此種編輯漏洞實際為信仰者們“創造性地”理解領袖意志,為已所用地“打語錄仗”,預留下了廣闊的空間。至於這部粗糙的“俗經”,是否會討得一向喜“史”厭“經”之毛澤東的真正芳心,筆者表示深深的懷疑。
“力”與“心”的交織:隨機變幻的治理體悟
這裡的“力”指的是“權力支配”,而“心”則指涉“心悅誠服”。當我們把“力”與“心”融匯在一起的時候,實際上就已進入到福柯(Michel Foucault)的意義上的“權力-話語”的領域,是指一種已把領袖意志溶解到群眾思維血漿之中去了的無意識影響力。簡單說,此時強制性支配力已成功地默化為行動者“自我實現”的自豪與狂喜,用當時的語言表達就是“偉大領袖與廣大群眾心連心”。這或許也是為什麼第二十二章“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徵引最多,占39條語錄之多的原因所在。
籠統地說毛澤東深得“水可載舟,亦可覆舟”之古訓恩澤,實在不夠反映毛澤東本色的奧秘,因為中國歷代執權者似乎無一不明晰此理。而毛澤東的獨特之處則在於:以其自身信仰為前提,將人群預設為“敵--我”二分,他們之間的關係叫做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並由此“矛盾”為動力,推動革命一浪接一浪地不斷發展。
這一思路在戰爭環境就構成了第五章“戰爭與和平”、第六章“帝國主義和一切反動派都是紙老虎”、第七章“敢於鬥爭,敢於勝利”、第八章“人民戰爭”、第九章“人民軍隊”的主要內容。
關於“力”的重要性,毛澤東把“槍桿子裡面出政權”稱之為“真理”已廣為人知。在其1936年所著《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和1938年所著《論持久戰》更是把“武裝鬥爭”(暴力)在革命中的作用表述得更為清楚:
戰爭-從有私有財產和有階級以來就開始了的、用以解決階級和階級、民族和民族、國家和國家、政治集團和政治集團之間、在一定發展階段上的矛盾的一種最高的鬥爭形式。
“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在這點上說,戰爭就是政治、戰爭本身就是政治性質的行動,從古以來沒有不帶政治性的戰爭。……但是戰爭有其特殊性,在這點上說,戰爭不即等於一般的政治。“戰爭是政治的特殊手段的繼續”。政治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再也不能照舊前進,於是爆發了戰爭,用以掃除政治道路上的障礙。……障礙既除,政治的目的達到,戰爭結束。障礙沒有掃除得乾淨,戰爭仍須繼續進行,以求貫徹。……因此可以說,政治是不流血的戰爭,戰爭是流血的政治。
需要強調的是,正如人們所普遍指出的那樣,對中國下層民眾之“欲望-情感”結構的深層體悟,是毛澤東成功的最為深刻奧秘之一。即使在戰爭環境中,獲取人心的進路在毛澤東那裡一天也未減弱過。例如,第十一章“群眾路線”就集中地反映了他的這一突出信念。諸如:
“群眾是真正的英雄,而我們自己則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這一點,就不能得到起碼的知識”;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動力”;
“在我黨的一切實際工作中,凡屬正確的領導,必須是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這就是說,將群眾的意見(分散的無系統的意見)集中起來(經過研究,化為集中的系統的意見),又到群眾中去作宣傳解釋,化為群眾的意見,使群眾堅持下去,見之於行動,並在群眾行動中考驗這些意見是否正確。然後再從群眾中集中起來,再到群眾中堅持下去。如此無限循環,一次比一次的更正確、更生動、更豐富。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的認識論”。
這些都是毛澤東的推心置腹之言。值得進一步深思的是,1955年7月,他甚至斷語:“我們應當相信群眾,我們應當相信黨,這是兩條根本的原理。如果懷疑這兩條原理,那就什麼事情也做不成了”。在此處,毛澤東甚至把“相信群眾”放到了“相信黨”前面,作為“兩條根本的原理”的第一原理。聯繫後來所頻繁發生的一系列政治運動,我相信他這一排序並非出於筆誤和偶然。
在建立新國家以後,在毛澤東的觀念中,“力”進一步向“心”的方向融合。即將進城時的1949年3月,他就意識到“在拿槍的敵人被消滅以後,不拿槍的敵人依然存在,他們必然地要和我們作拼死的鬥爭 ,我們決不可以輕視這些敵人。如果我們現在不是這樣地提出問題和認識問題,我們就要犯極大的錯誤。”但在1956年社會主義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以後,毛澤東把目光主要地轉向的“人”,啟用盧梭的術語,毛澤東的志向對準了“舊社會來的知識分子”,他要用“無產階級世界觀”“改造人性”。
1957年2月27日,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做了鼓舞人心的重要講話。在1957年5月24日修改原講話記錄稿時,毛澤東加入了兩段新的內容:
“在我國,雖然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基本完成,大規模的群眾性的階級鬥爭已經基本結束,但是資產階級還存在,小資產階級剛剛在改造。無產階級思想和資產階級思想之間的鬥爭,還是尖銳的,長期的,有時甚至是很激烈的。”
“這是因為資產階級和資產階級知識分子的影響必然要在我國長期存在,不可能在短時間,作為階級的意識形態,根本消滅。如果對於這種形勢認識不足,或根本不認識,那就要犯絕大的錯誤。要消滅它,就要進行思想鬥爭。”
在公開發表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一文中,還出現了“人民內部的階級鬥爭”這樣含混而危險的政治概念。在《語錄》第四章“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中,這些思想均有全面的反映。這裡我們之所以說此處的觀點、概念很“危險”,一方面是指一旦把觀念、思想、態度和意識形態作為劃分“階級”的依據,那麼,就難以避免以自身的偏好去評價甚至強制性規訓他人,進而“階級鬥爭”擴大到精神領域;另一方面,在“敵-我”二元對立的前提下,毛澤東關於“敵”“我”的界定十分模糊,例如,1950年6月23日和1957年6月1日,毛澤東就分別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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