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有了“法医尸体解剖鉴定”说“雷洋是因为胃部容物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关于这个胃部食物的排空,尼罗河有一些看法:呕吐吸入死,雷洋案尸检创造医学奇迹.西岸和老张二位留下评论已有不同意见,请点击阅读:
蜜蜂的评论:
关于胃部食物的停留问题,蜜蜂刚好有一个实际例证:蜜嫂在医院工作,有一位在加护病房的长期昏迷病人(植物人),本来这位老兄是高中橄榄球队员,200多磅,身体非常壮实,因为膝关节韧带断裂需要手术,结果却成为这样,为什么呢?原来,是不遵医嘱造成的————因为手术要全身麻醉,所以,医生通知过他“手术前12小时不能进食,特别是任何肉类。”
但是,他在早晨的手术中窒息昏迷了!医生从他的口中和气管中拉出没有消化的鸡肉,在他胃中还掏出了一盆未消化的鸡肉!问清楚原来他根本没有按医生的通知,反而在手术前一晚很晚时候,跟朋友们一起在餐厅一餐吃了二十只鸡腿!
这里的结果是他可能在麻醉中胃部不能约束里面的食物倒流,处于平躺状态,胃部容留到食物进入呼吸道堵塞了造成窒息,窒息又造成脑部长时间缺血,所以,虽然当时立即为他清理了胃部和气管,现在也可以自己呼吸,但是,从昏迷中醒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许就这样到某一天什么地方感染而不治而亡。
胃部容物在全是麻醉状态或者暂时失去知觉状态下,自然流出堵住呼吸系统是非常可能的。所以,蜜蜂以为,雷某在畏惧下全力挣脱逃跑、警察企图控制的打斗过程中,被追击被击中剧痛短暂昏迷状态下,又被按住头部处于较低位置,胃部食物回倒被吸进气管,造成气管堵塞死亡是可能的。
这里还是有一个疑问:警察是不是随便在大街上就抓住一个人说他嫖娼?如果是,那雷洋之死就完全是警察的责任!但是,换句话说“雷洋确实嫖娼被抓,”那么,这后来的袭警逃跑和警察控制过度造成死亡就顺理成章成立,那么,警察造成的结果就是有逻辑关系有原因的了,仅仅责任在“控制过度”。跟网友认为“故意杀害无辜”相距甚远!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