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贫农:对“国家”的定义应该重新认识 |
送交者: 老贫农 2017年02月02日17:03:35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对“国家”的定义应该重新认识 对于“中国”和 “祖国”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大部分国人异议不多。“中国”一词主要是一个地理名词,是相对于外国而言的,是站在世界的角度看我们这个国度。比如我们指着世界地图对小孩子说:这是中国,这是美国。对于一个从未走出过大山的没有文化的农民来说,他就几乎没有“中国”这个概念,可能一辈子都没用过这个词。“祖国”一词是从历史的角度看问题,是带着感情色彩谈中国,强调的是,这里是我们祖祖辈辈繁衍生息的地方,是生我养我的热土。人们常常把祖国比作母亲,所以谈起祖国,大家都感到无比亲切,甚至热泪盈眶。 至于“国家”一词是什么意思,人们的理解就很不相同了。许多很有水平的文化人对这个概念的理解也并不很正确,比如著名剧作家沙叶新在一篇文章中说:“国家即政府,政府即国家”。现在许多中国人都有这样不正确的认识,他们不喜欢政府,就说我不爱这个国家。电影《苦恋》中有一句台词说“你爱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爱你吗?” 这也是把国家和政府混为一谈。仅用常识和逻辑来分析,就可看出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比如我们说欧洲有45个国家,并不是说欧洲有45个政府。德国从希特勒专制政府到如今的民主政府,政府彻底改变了,但德国做为一个国家依然还是德国。 一些国人为什么会有这样不正确的认识呢?主要是几十年来官方的宣传、教育和灌输造成的,他们故意把祖国、国家、政府和党这几个概念混为一谈,告诉老百姓爱国就是要爱政府、爱党。特别是对“国家”一词进行了完全错误的定义。官方的宣传机器告诉我们,列宁说过:“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是使一切被支配的阶级受一个阶级控制的机器。” 毛时代编纂的《汉语词典》中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暴力组织,主要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组成。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在他们看来,国家就是政府,政府就是政权,“政权就是镇压之权”(林彪语),把本来应该服务于民众的政府变成了寒光逼人的屠刀,使人们生活在恐惧之中,难怪许多人不喜欢这样的“国家”。毛时代已经结束40年了,这种以阶级斗争为基础的认识早就不合时宜了,应该彻底抛弃了。 虽然《汉语词典》中对“国家”的错误定义到现在还没有改正过来,但是象《维基百科》和《百度百科》这样与时俱进的资料库已经有了新的解释,这些解释既符合常识又与世界接轨。关于“国家”一词的新的定义(或称解释)是:国家是一个政治地理学名词,国家是长期占有一块固定领土,在一个主权政府领导之下的人民的共同体。国家是由国土、人民(民族)、文化(包括历史、语言等)和政府四个要素组成的。在国际交往和国内治理中,政府是国家的代表,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 其实以上关于“国家”的定义并不完全是新的,只是从谬误回归到常识。早在1949年以前在世界上和中国都有人作出过比较正确的定义。 在1933年签订的蒙特维多公约的第一项条文明确规定,国际法上的国家实体应该拥有以下条件:1、固定的人口;2、既定的国界;3、政府;4、与其他国家发展关系的能力。 1932年在国民党以“危害民国罪”审判陈独秀的法庭上,陈独秀为自己作无罪辩护时称:中国共产党反对的是国民党政府,不是中华民国。国民党政府不是国家。“予未危害民国,危害民国者,当朝衮衮诸公也”。“国者何?土地、人民、主权之总和也”。“以言土地,东三省之失于日本,岂独秀之责?以言主权,一切丧权辱国条约,岂独秀签字者乎?以言人民,予主张建立人民政府,岂残民以逞之徒?” 国民党还发明了“党国”一词,把党和国捆在一起,故意混淆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号召将士们“为党国尽忠”。1949年以后的执政党比国民党更胜一筹,把反对党的个别领导人说成是反党,把反党说成是叛国,把不反党只逃离国境者也说成是叛国。所以二者皆大谬也! 从以上的定义和分析来看,国家肯定不等于政府,国家远远大于政府。政府只是人民中的极少数人,他们应该是国家的管理者、人民的服务者,而绝不应该是人民的统治者和镇压者。 那么国家和祖国是一回事吗?它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我的理解是:祖国是一条历史长河,国家是祖国的现时状态,是历史长河中的当前这一段。有人说:我爱祖国,但不爱这个国家,这个说法显然值得推敲。他实际上是不爱这个国家的管理者和管理制度,可是还有国土、人民和文化呢?你都不爱吗?铁打的国家(祖国),流水的政客(政府)。世界潮流使我们的国家时刻都在发生变化。我们的祖国虽然多灾多难,象黄河那样历尽曲折,但是她走向世界大同、汇入大海的趋势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了的。
老贫农 201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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