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人把选举当作民主制度的特征。在自己投票支持的候选人获胜后喜不自禁。一个似是而非的理由是独裁政府没有选举或者直接公正的选举。其实不然,逻辑上也很简单。独裁国家是一个独裁者统治全部被奴役的国民。那么真正相反的国家制度,应该是完全颠倒过来的,每个国民都是独裁者,只有一个是被统治者,数量太少可以忽略。在这个人人都是独裁者的国家里,每个人都可以制定自己不必但他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国界和夏令时,而且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情改变道路红绿灯。可以设想在美国三亿权分立制衡的条件下,最终瞬间达至一个完美无瑕的政治制度,这才是民主制度。与独裁制度完全相反,人人都享有最大限度地自由。
而现实中的民主制度,选举不过是美化独裁者的途径而已。无论谁当选,它的权力远远大于普通人。更接近于独裁者。虽然理论上普通人也可以参选,但现实是只有一个总统的前提条件下,绝大多数人只有“被统治权”而没有“统治权”。当然把这两个词换成“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立刻令被统治者感到无尚权力。尤其是统治者是我选举出来的统治我的。显然,我投票支持的人当选是值得庆幸的,它未来可以给我带来的利益多半会比另一个人当选更多。这种比烂的心情,才是限制了国民的对民主制度的想象力。
多数时候,国民在对提升自己的绝对权力上毫无认知和追求。在政客们不断制定无良法律侵害公民权力时,毫无反抗。导致一个号称民主的制度更容易走向独裁。离真正的民主越来越远。三亿权分立制衡,也无法导致完美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