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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研究 二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09月10日07:34:55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二年

制度设计研究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试论现行宪法的两面性

自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去年底在纪念“八二宪法”3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以来,社会上兴起了讨论宪政和法治的热潮。《南方周末》最初的新年献词以《中国梦,宪政梦》为题,《炎黄春秋》第一期的编辑部文章《宪法是政治体製改革的共识》,都准确地反映了广大民众渴求宪政和法治的心声。

习近平在讲话中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人民发自内心地拥护宪法,出自真诚地信仰宪法,是因为宪法裏的许多内容,真切地表达了人民的心愿。但是,这些表达人民心愿的条文,至今却有许多没有实施。而宪法,诚如习近平所说,只有实施才有生命,才有权威。实施宪法,已成为朝野上下的共识,这是值得欣慰的。

宪法的许多条文之所以迟迟难以实现,除了政治上、组织上、製度上的各种各样的外在原因之外,宪法本身还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原因,牵製着宪法的落实。另外,朝野上下许多人对宪法缺乏全面的、清醒的认识,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八二宪法製定后三十年来,虽然经过四次三十一条的修正,但多属细节文字上的修饰,很少实质性的更动。全国人大几千代表有五次讨论宪法及其修正案,居然都沉迷于这样一个并不完美的宪法文本,实在令人惊诧。因此,我认为,当此体製内外都呼求实施宪法之际,有必要对宪法进行认真细致的解读,以解除人们对宪法的迷思,以利于宪法的顺利实施。由于这个问题的復杂性,在一篇文章裏很难说清楚,所以我想分几篇文章来谈,本文就是这个系列文章的第一篇。

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两面性的文献,它既有保障公民权利、製约政治权力的民主性,也有维护专製体製、导致特权孳生的专製性。人民企盼实施的是它的民主性条文,而它的专製性内容却抑製了民主性条文的实施,这就是长期以来我国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基本原因。下面,我就来梳理分析现行宪法的两面性。

(一)现行宪法的民主性

现行宪法裏的民主性条文,是一百多年来民主革命的重要成果,是无数先进人物为了争取宪政民主而奋斗牺牲的结晶。实施这些条文的规定,将有力地推进我国的宪政民主建设。

(1)在宪法的实施中,人们最为关切的是第三十四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三十五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还有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条的“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第四十一条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些条文对公民的自由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现行宪法民主性的最突出的表现,也是一百多年来许多仁人誌士梦寐以求的目标所在。它清楚地记录在前人所製定的一些宪法裏,这裏不妨作些简要的回顾:

1908年的《宪法大纲》;“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着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辛亥革命后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中华民国宪法》(1913)和《中华民国约法》(1914),都扩大了人民自由权利的范围,除《宪法大纲》裏提到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不受逮捕、监禁等自由权利之外,还规定人民“一律平等”,有“书信秘密”、“居住迁徙”、“信教”、“保有财产及营业”等自由,“请愿”、“陈诉”、“选举及被选举”、“从事公职”等权利。

这些自由权利,基本上都为后来的宪法所继承,只是略有增加或变动。如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4年、193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都增加了“选举、罢免、创製、復决之权”。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区,1941年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也提出“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

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製定于1954年,它基本上包括了现行宪法裏关于公民自由权利的条文。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尽管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有一些很不适当的内容,但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却仍然保持在宪法的条文裏。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製定的,此前的三个宪法都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列为第三章,在“总纲”和“国家机构”之后,现行宪法把它提为第二章,列在“国家机构”之前,这是现行宪法的一大亮点。但1954年宪法裏的迁徙自由和1975、1978年宪法裏的罢工自由,现行宪法却都没有,应该说是它的一个缺憾。

(2)现行宪法中最具根本意义的民主性条文,是第二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政治思想原则。“主权在民”,是中华儿女自推翻满清皇朝以来苦苦追求、祈望实现的宏愿。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二条就是“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在此后的几部宪法裏,它都作为宪法的重要内容被列为总纲的第二条。1954年宪法第二条的提法虽然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涵义是同此前的宪法一致的。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都把它列为第三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指导思想和政治状态。1982年宪法重新把它列为第二条,是完全必要的。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4条宪法修正案,其中最值得註意的是在第三十三条裏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款。增加这一款的重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固然,宪法第三十四至四十一条对公民的自由权利做出许多规定,这些权利显然都是人权的重要内涵,但同样显然的是,它们不可能包含人权的全部内容。正因为如此,有些前人的宪法就在关于自由权利的条文之后,加上一条补充性的条款。如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第十四条:“中华民国人民之自由权,除本章规定外,凡无背于宪政原则者,皆承认之。”1934年和1936年的两个宪法草案的第二十四条,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二条,都是“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1936年宪法草案最后还有“非依法律,不得限製之”几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部宪法都没有类似的条文,是一个缺陷,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就比较完备了。

主权是公权,人权是私权。宪法既认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又承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就使宪法具备比较圆满的民主性。

(3)现行宪法民主性还表现在对权力运行的製约和监督上。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指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温家宝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再一次地宣示了这个重要原则。这个方针性的政治原则在宪法裏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其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三,“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些条款如能通过法律法规和製度加以具体化,付之实施,就可以有效地做到各种权力之间的“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

(4)宪法的至上性是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基础。现行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指出:“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总纲的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中国共产党也在它的党章总纲中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但在实际的政治生活裏,由于“党比法大”的传统根深蒂固,党的领导始终凌驾于宪法之上,因而宪法的上述民主性条款难以落实,以致滥用权力的现象层出不穷,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

(二)现行宪法的专製性

现行宪法的专製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序言。序言概叙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的历史和今后的基本方针,其中颇有一些根本性的理论错误,特别是把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指导今后国家建设的基本方针,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中是有害的。四项基本原则来源于列宁早期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它是沙皇俄国的东方专製主义和西方民主主义的杂拌,早在十月革命前就已经被列宁自己放弃了。毛泽东在1932年开始从列宁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裏吸取教益,把列宁的社会民主主义搬到中国,形成了他的新民主主义。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既有民主主义的成分,也有必然导向专製主义的内容,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随后的“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从刚刚“走完了第一步”的民主主义,倒退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形态的专製主义,正是新民主主义理论中的专製主义成分发挥作用的结果。邓小平1979年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对新民主主义理论中的专製主义内容的继承和发挥,它的意义和作用,就在于维护专製主义统治。因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可能、至少是很难实施宪法裏的民主主义内容。

现行宪法的专製性还表现在正文裏的大量不科学的论断上。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製度、社会主义法製、社会主义经济製度、社会主义公有製、全民所有製、集体所有製、按劳分配、为社会主义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产主义教育,等等。这些理论概念,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离开了社会现实,把现实的社会状态,纳入忆想的理论框架,这是非常有害的。以人民民主专政为例,它脱胎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但马克思的原意,只不过是表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掌握全部政权,不与其他任何阶级分享。仅此而已,没有更多涵义。所以考茨基把它解读为“无产阶级在民主基础上的统治”。列宁出于专製主义统治的需要,把它解释成为“不受限製的凭借暴力而不是凭借法律的政权”,甚至引申为一党专政、领袖专政,成为所有自称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理论根据。毛泽东也接受了列宁的思想,提出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至于哪些人是人民,哪些人是敌人,由他说了算。所以,人民民主专政适合于毛泽东的独裁统治的需要。今天,它依然是维护专製统治的重要工具。至于社会主义、公有製、按劳分配等等,也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诚如马克思再三引用的海涅的话:“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

表现在上述两方面的理论谬误,基本上都是为巩固专製主义统治服务的,它是现行宪法的民主性内容不能实施的主要障碍。我在接下来的几篇文章裏,将进一步地加以分析,现在就不多说了。

应该承认,宪法的两面性不是均衡地存在的。它的民主性内容虽然为广大民众所追求、所期待,也为近六十年来的执政者所承认、所接受,但两千多年的专製主义传统,加上长期的传统教育和政治社会的实践,却使朝野上下沉溺于专製主义而不自知,无法认识清楚那些为维护专製製度服务的错误理论的实质。这才使得宪法裏的民主性条款难以落实,而那些专製性的内容却无阻碍地得以实施。所以,要实施宪法,首先就需要从理论上认清宪法的两面性。我在本文裏把现行宪法的两重属性作出区分,就是希望体製内外都能分清宪法内涵的是非,在这个共识的基础上,实施宪法裏的民主性条文,删除它的专製性内容,使宪法真正成为宪政民主的基础。

以上看法,只是我个人的一孔之见,是否确当,尚希朋友们指教。

2013年3月9日

人民民主专政的悖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按照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裏的说法,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新民主主义论》裏的提法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也就是国家的属性,国家的性质。它的涵义则是:“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简单地说,就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经过几十年的教育、灌输,这个观点早已深入人心,被人们普遍接受。但是,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在实践中考察,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命题,都是一个虚妄的、不能成立的悖论。

(一)无产阶级专政的经典涵义

人民民主专政脱胎于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始作俑者是马克思。但是,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中间经历了巨大的变异,涵义也完全不同。马克思是在1852年致魏德迈的信裏提出他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他说:“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製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这裏的“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无非是说,无产阶级在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必将取得胜利,并掌握全部政权,不与任何其他阶级分享。

马克思在1848年初的《共产党宣言》裏,已经提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但还没有专政的概念。这个概念来源于他对当时德法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思考。欧洲的1848年是革命风云激荡的一年,法国的二月革命、六月革命,德国的三月革命,维也纳的十月革命,都曾引起马克思、恩格斯的高度关註。他们在短短的五个多月裏,就在《新莱茵报》上发表了一百多篇文章,评述各国革命的得失。在这些评述中,首次出现了“专政”的概念。他们批评德国三月革命后召开的国民议会和康普豪森内阁过于软弱,向封建势力妥协。如恩格斯支持当时的激进民主党的宣言:“国民议会现在就应该把全国的一切国家权力统一于自身”,(3)但国民议会的无所作为却使他大失所望,所以他说:“国民议会本来应该处处以专政的办法反对腐朽政府的反动企图”,“如果它不建立任何中央政权,那它就等于自动辞职”。(4)马克思说:“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关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我们一开始就指责康普豪森没有实行专政,指责他没有马上粉碎和清除旧製度的残余。”(5)可见,他们在这裏说的专政,指的就是掌握全部国家权力。他们为已经取得政权的资产阶级未能实现专政而遗憾。

在总结法国1948年革命的经验教训时,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在《1848年至19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裏,针对法国二月革命后建立的共和派临时政府残酷镇压六月起义的巴黎工人,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范围内已经不可能改善自己的处境,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大胆的革命战斗口号”,这就是:“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6)在同一篇文章裏,他还主张无产阶级应该团结在“革命社会主义”的周围,“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7)马克思一年多后在致魏德迈的信裏所做的概括,就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的成果。

在此后的岁月裏,特别是在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多次论述无产阶级专政,其涵义都没有超出由无产阶级掌握全部国家政权的范围。有几次谈到专政的任务,主要也是“消灭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只有在“粉碎资产阶级的反抗”(8)时,才意味着武装暴力。值得註意的是,马克思在巴黎公社失败前起草的《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谈到,“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9)可见,按照马克思的设想,作为阶级斗争的最高发展阶段,无产阶级专政当然也应该“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进行,无须动用暴力。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对无产阶级专政也作过论述。他在1891年3月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单行本所写的导言裏,把巴黎公社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典型,肯定公社是“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高度评价公社为了防止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国家主人而采取的两项民主措施:一是民主选举公社的公职人员,并且可以随时撤换;二是对他们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10)导言最后说:“近来,社会民主党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就吓的大喊救命。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麽样子吗?请看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11)他在同年6月写的《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裏还谈到:“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12)可见,在恩格斯的心目中,无产阶级专政是同民主联系在一起的。他讽刺社会民主党的庸人们“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就大喊救命”,就因为那些人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暴力对抗、暴力镇压。

以上的简短回顾表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所要表述的涵义,无非就是无产阶级要掌握全部国家政权,行使全部国家权力,其中当然也包括用武力“粉碎资产阶级的反抗”在内,但它的主旨却是要在民主基础上建立无产阶级的全面统治。考茨基把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无产阶级在民主基础上的统治”,(13)可以说是准确地读懂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

(二)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在列宁的许多着作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提出和无产阶级专政有所不同的民主专政。列宁在十月革命前曾多次提出“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的口号,(14)并且指出,当社会主义革命来临的时候,“我们就会用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专政,即完全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口号来‘代替’民主专政的口号。”在《国家与革命》裏,他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国家就必须是新型的民主国家(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型的专政国家(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15)由此可见,在列宁的视野裏,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的口号,民主专政则是民主革命的口号。

2、列宁把专政解释为“不受限製的凭借暴力而不是凭借法律的政权”,是“直接用暴力来统治”的“铁一般的政权”。(16)虽然他对无产阶级专政也作过其他解释,如他说:“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与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 “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对政策的领导”,是“一个阶级引导另一个阶级前进”,“组织社会主义经济”,“是比先前的组织更高级的劳动组织”,等等,(17)但对人们影响最深远的,还是把无产阶级专政看作暴力统治的思想。

3、列宁还把无产阶级专政演化为阶级专政——政党专政——领袖专政的公式。他在1920年写的小册子《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裏,批判德国共产党内关于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是领袖专政还是群众专政的观点时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比较稳固的集团来主持的,而这个集团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组成的。”(18)这就为全世界共产党提供了一党专政、领袖独裁的理论借口。

其实,领袖专政的观点并不是列宁首创,恩格斯在巴黎公社失败后批评布朗基关于专政的观念,指出“这种专政不是整个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那些实现了变革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又事先服从一个或者几个人的专政。”(19)毛泽东和中共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从列宁和苏共那裏来的。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纲,虽然明确宣告“采取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理解无产阶级专政,当时理解的,大概就是暴力革命、暴力统治。1928年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通过《政治决议案》,确认中国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因此,需要建立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工农民主专政(20)1934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称当时的苏区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21)1936年9月,面临团结抗日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新形势,中共中央发布决议,以“各阶层联合的民主共和国”取代工农民主专政。(22)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裏,首先提出新民主主义和“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一个月后,他写出《新民主主义论》,全面阐述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宣布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就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23)至于“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概念,据《毛泽东着作词典》介绍,“最早可能是在1948年6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重印“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前言》中使用的。”毛泽东在同年中共中央九月会议上,首次谈到人民民主专政。(24)同年年底,他在《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文裏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25)1949年2月初,他在同米高扬谈话时说:“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究其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26)在同年七一前夕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裏,毛泽东做了进一步的表述:“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27)至此,无产阶级专政经由工农民主专政,达到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了它在中国的“华丽转身”。

1954年製定的第一部宪法的序言,明确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1975年和1978年宪法的总纲第一条却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都在序言裏载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1982年迄今的宪法第一条只是把“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序言裏也以“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取代原来的提法。(28) 序言裏的那段话包括了邓小平提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但邓小平在1979年3月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那个讲话裏,说的是“我们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在1980年12月的一次讲话裏,才谈到“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并且进一步说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适合于我们的国情。”(29)(三)人民民主专政:非理性的思想成果

从以上的历史回顾可知,对于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和列宁有着不同的解读。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裏,无产阶级专政的涵义是,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将独掌国家权力,不与其他任何阶级阶层分享;它将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这可从《共产党宣言》的“争得民主”和恩格斯确认巴黎公社是“真正民主的政权”的论述裏得出判断);它的任务是消灭阶级和阶级赖以存在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并将采取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这些见解虽然带有乌托邦的成分,但仍不失为能够反映一定历史现象的理论思想。

列宁把专政理解为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限製的统治,就从根本上扭曲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原意,尽管他在早期的思想裏把革命区分为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有其合理之处,但他把不同的革命阶段贴上不同的专政标签,却把全世界的革命者带进歧途,所有自称为人民民主或社会主义的国家,无不以专政来掩盖他们进行统治的专製主义本质。他的“工农民主专政”和“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等主张,成为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滥觞。

由无产阶级专政衍生的人民民主专政,应该怎样解读呢?

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词汇裏,这两者实际上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是随着不同形势下的不同政治需要,加以灵活运用罢了。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在历史的重要关头强调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侧重点却大不相同。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重弹老调,是为了抹煞新民主主义发展阶段,以打击宣扬“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刘少奇、周恩来等人,推进“社会主义革命”。邓小平在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时主张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一年多后却要以人民民主专政取代无产阶级专政,一方面是要缓解人们对专政的恐惧,同时抚慰那些仍然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人。由此可见,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都不过是主政者的理论积木,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拼搭出需要的景观来。这两个概念的出现和广泛宣传,不是出于理性的思考,而是适应政治的需要。

但是,这两个概念至少在逻辑上是大不相同的。无产阶级专政,按照马克思的解读,是无产阶级独掌政权,不与其他阶级分享国家权力;按照列宁的解读,是无产阶级凭借暴力进行统治,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无论是哪一种解读,无产阶级和专政两个词语的搭配是合乎逻辑的。人民民主专政则不然,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其他各阶级阶层即社会全体成员的专政,从独掌政权的意义上说,既然是全体人民的统治,就不可能再有分享国家权力的阶级阶层,专政一词就成为毫无意义的废话;从暴力统治的意义上说,既然全民都是暴力统治的主体,哪裏还有暴力统治的对象?这是悖论之一。

按照“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原则,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裏,专政的对象是敌人。问题在于,这个敌人是哪裏来的?如果是外部来的,那是御敌问题,不是专政问题;如果来自社会内部,那麽,用什麽标准、由什麽人来确定哪些人是敌人?毛泽东在1957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裏,提出划分鲜花和毒草、即人民和敌人的六条标准,后来转化为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但这个标准没有也不可能有明确的量化的尺度,从反右派、反右倾、四清到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实践可知,只凭着毛泽东的喜怒好恶,就可以把成千上万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战功卓着的将帅元勛、日夜辛劳的基层干部,统统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人。人民和敌人既没有绝对的界限,民主和专政也就失却了应有的合理性,成为独裁君主巩固专製统治的权谋工具。表面的虚构的民主涵义,掩盖着独裁专製的本质,这是又一个悖论。

不论是毛泽东,还是邓小平,都把专政看作是暴力镇压的手段,反右、文革、六四,都是他们运用、操作专政的实践。但这些影响深远、危害巨大的专政行为,都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违反了宪法的有关规定。这些事实表明,专政这个政治概念,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充分体现出列宁式的本质,即“不受限製的凭借暴力而不凭借法律”的特征。可是,这个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政治概念,却被写进宪法第一条,这不是又一个悖论吗?

中国共产党自从成立以来,就高举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旗帜。由于两千多年专製主义传统的浸染,人们习惯于从专製主义的角度去理解专政的涵义,对于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视为理所当然,没有把它放在理性的天平上衡量,所以不能看透它为专製主义服务的本质。它之所以被列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写进宪法序言,并且成为宪法条文的第一条,就是因为它有利于维护专製统治,有利于巩固专製製度。它在宪法裏的存在,阻碍了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各条规定的落实。

在专製主义传统深厚的东方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都是为专製主义统治服务的,实质上并无不同,如果说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更缺乏逻辑的合理性,更缺乏理性的思考与探讨。至于用来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更是一个虚构的空泛的概念,是从列宁斯大林那裏搬来的理论教条,既无历史的依据,又未经实践的检验,人云亦云,自欺欺人,应该随同人民民主专政,从宪法裏删除。宪法总纲第一条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民主国家。”

社会制度研究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扼杀出版和结社等自由权利就是慢性自杀

近几年来,民间关于实施宪法的呼声日益高涨,日益强烈,其中最强烈、最迫切的呼求,是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之自由权利的规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文化专製主义的管製不断收紧,以“维稳”为名的政治迫害不断加剧,民间弥漫着普遍的不满和激烈的抗争。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呼声,就是在这种社会矛盾持续深化、官民对立日趋尖锐的形势下,高涨起来,强烈起来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满足人民对于出版结社等自由权利的渴求,不仅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和朝野对立,而且对执政的共产党来说,也是走出难关、摆脱困境的一条光明大道。因为,目前共产党所处的难关和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治权力不受製约和监督而造成的。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利,就可以有效地监督权力的运行,扭转滥用权力、贪腐遍地的现象,克服日益深重的社会危机,把国家引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共产党自身也可以由此摆脱困境,获得继续前进的动力。

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共产党和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却背逆这个趋势,对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公民自由权利,不但没有认真落实,反而加紧剥夺,加强控製。为此而製定的有关条例,不是为了保障公民顺利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是为了便于权力机关约束与控製公民行使自由权利,实际上扼杀了公民的自由权利。这就不仅违背了广大公民的意愿,而且同民主进步的历史潮流背道而驰。

我们现在就来考察以下有关出版和结社的法规,看看它们是怎样落实宪法、“加强”对出版和结社的管理的;同时也看一看行使这些自由权利的公民受到何等严酷的打压。

(一)出版自由是怎样被扼杀的

2001年12月由国务院公布、2011年3月又经国务院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一条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製定本条例。”请看,这个“根据宪法”製定的条例,在第一条裏提出四个目标或理由,第一个就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第三个才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而且非常巧妙地嵌进“依法”,依的什么法呢?就是这个“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而製定的《出版管理条例》。这么一绕,就把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绕进“加强管理”的框框裏去了。

这个条例的全部条文都体现着“加强管理”的精神。首先,要成立办报办刊或出书的出版单位,必须具备六个条件,其中包括“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这一条就堵塞了民间办报办刊出书的可能,普通公民,到哪裏去找“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呢?即使这一条有了,还有一条: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规多如牛毛,你知道还有哪些“其他条件”等着你去“具备”呢?他们却可以用不具备某个法规来卡你。除这些苛刻的条件外,最后还有一道关卡:“审批设立出版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这就是说,你具备了那六个条件,审批部门还可以用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来卡住你,说你不符合国家规划,拒绝批准你设立出版单位。这个“加强管理”,真是天衣无缝啊!

其次,设立出版单位的申报审批手续也十分復杂,先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回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然后,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企业法人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这几个环节都顺利畅通,才算完成出版报刊图书的“依法”程序。此外,从事出版物印刷、復製的单位,也须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製。发行、零售出版物的单位,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再次,第二十条规定,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均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尔后再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出版。连期刊的重大选题,也要按照前述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復次,最能体现“加强管理”的,是那些禁止和惩罚的条文。如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包括十项的有害内容,前九项都比较具体,第十项是“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前九项挨不上的,这一条就管住了。第四十条规定“不得印刷或者復製、发行”的六类出版物。第八章“法律责任”有十三条,都是禁止和处罚的条款。当然,其中有些是必要的,但也一些是可以随意解释,入人以罪的。

最后,有些条款仅从文字上看还是值得肯定的:如第二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出版物上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合法出版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出版物的出版。”第七章“保障与奖励”裏还有几条规定:国家支持、鼓励优秀出版物的出版,包括那些“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者文化艺术价值的”出版物。“对为发展、繁荣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非法干扰、阻止和破坏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復製、进口、发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製止。但这些条文也可以作出符合于传统思想观念的解释,加上诸多“加强管理”的条文,难免使这些正面的承诺化为乌有。

如此严酷的管理条例,扼杀了民间的出版自由,于是就出现了所谓的“非法出版物”、“地下刊物”、“山寨出版物”。许多很有学术价值、很有历史意义的专着、回忆录、调查报告,有些适应民众需要、很受民间欢迎的刊物,都因无法正式出版发行,只得自费印刷,分寄亲友,却又被禁寄禁发,成为多年来“扫黄打非”的主要对象。即使是已经正式出版的报刊书籍,有些也难逃被查禁的命运。如新闻界的“冰点事件”、最近的“南周报事件”,就是扼杀新闻自由的典型事件,日常的打压干扰,就更多了,一个电话,一项指令,对一篇文章的申斥,就可以带来停办整顿、检讨处分,甚至开除走人的恶果。至于查禁“非法出版物”,更是屡见不鲜,甚至连一些正式出版的书,也作为“非法出版物”加以查禁。比较突出的如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历史的先声》,其内容完全是辑录五十多年前共产党的《新华日报》、《解放日报》的社论和文章,居然也被列为“非法出版物”而遭查禁,不许销售,不许邮寄。又如北京“扫黄打非”领导小组2004年11月9日召开“专项治理整顿动员大会”,宣布“坚决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并且通令各单位,凡是家中有《中国农民调查》、《往事并不如烟》、《怀念李慎之》、《晚年周恩来》等书的,一律都要上缴。2007年1月,又发生了着名的“八本书事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一次“通风会”上宣读了一份2006年出版的“违规图书”名单,包括《沧桑》、《伶人往事》、《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风云侧记——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年代怀旧丛书》、《如焉》、《新闻界》等八本书,引起社会震动,遭到普遍的谴责,进一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

连正式出版的书籍都被加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头衔而被“坚决取缔”,民间自费出版的着作就更不用说了。如在五十年代曾经风行一时的《把一切献给党》、《革命家庭》等优秀作品的作者何家栋,2006年10月病入膏肓,家人亲友为他编印《何家栋文集》上下册,想让他在去世以前看到自己的作品出版,得到最后的安慰。不料就在文集编就印完后,印製文集的印刷厂竟被突击查抄,印好的书籍全部被没收。第二天何家栋就去世了,他终于没有见到自己的文集问世,遗憾地离开人间。

禁书是封建专製社会特有的现象,在我国的历史上由来已久,从秦始皇的“禁书令”到满清政府的“文字狱”,不知有多少文人遭难,多少书籍被毁。上述遏製、扼杀新闻出版自由的政策取向,本质上就是承袭秦始皇以来的专製主义传统,为巩固专製主义统治服务的,是典型的文化专製主义。

这裏有必要指出,这些违反宪法、扼杀新闻出版自由的文化专製主义禁令,大都出自中共中央宣传部。作为中共中央的职能部门,中宣部的任务是宣传共产党的理论思想和政治见解,并以切实遵守宪法、积极维护宪法的模范行为,为落实公民的新闻出版自由创造条件。而现实的中宣部却反其道而行之,扮演着扼杀新闻出版自由的文化刽子手的角色,成为千夫所指、众口唾骂的社会罪人、民族罪人,同时也成为败坏共产党声誉的罪人。

(二)结社自由是怎样被扼杀的

关于公民的结社问题,也有一个“加强管理”的法规。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条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製定本条例。”这裏把“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列为条例主旨的第一条,比《出版管理条例》好,但下面的条文却没有充分体现这个精神。首先,第三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所谓业务主管单位,指的是县以上的政府有关部门或由它授权的组织。实际上是限定只有官方半官方才有资格成立社会团体,普通老百姓哪裏找得到政府部门或由它授权的组织来做自己的业务主管单位呢?即使你有幸找到了,就意味着把自己纳入政府或准政府的管辖,还有什么“结社自由”?

其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六个条件,第一条是“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这就排斥了大量民间组织成立的可能性。公民有共同誌向或兴趣相投,结成团体,人数或多或少,十来个,二三十个,都应听其自然。条例限定50人以上(更不要说是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了)才可以成立社会团体,把门槛设得那么高,高到普通老百姓难以跨越,扼杀结社自由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再次,结社也有一套严格的审批、登记、备案的程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章程草案及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六个月内举行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通过章程,选出负责人和法人代表;再到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才算完成成立社会团体的正式手续。在这些审批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有不被批准的可能。

第四,被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每年都要接受主管业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被认为违反规定的,就可能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警告,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甚至撤销登记,封存或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如此严密的监督管理之下,民间的社会团体还能有多少自由活动的空间?

有这样一个“加强登记管理”的条例,能够成立并顺利通过审批的,就只有体製内的社会团体了;民间要成立什么团体,简直难比登天。我国目前有十几万个社会团体,其中多数是半官方的机构,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工会、妇联、青联、作家协会、工商联、文联等等,他们的干部由共产党的组织部门选派,经费由政府供给,甚至活动也由党的组织控製,这就使这些群众组织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执政党的工具,完全丧失了作为社会团体的应有功能。即使原本是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也因为管理机关的严密操纵,成为政治权力的御用工具。如2008年4月,有18位北京广东等地的律师表示要依法为当时被捕的藏民辩护,有关当局按照最高政法领导人的批示,对这些律师和他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打压。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指责这些律师“跳了出来”,表示要砸掉他们的饭碗。结果,着名维权律师滕彪就因此被吊销了律师执照。

目前在社会上活跃着一些民间的社会团体,多数是没有经过登记的,包括大量民间研究机构、绿色环保组织、公益慈善团体、各种兴趣协会、读书小组、义工小组、宗教团体、支农组织等等,他们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发挥积极的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但由于他们没有履行登记备案等手续,就一概被认为是“非法组织”,一旦触犯禁忌就会遭难,轻则查抄处罚,重者甚至会将组织者判刑入狱。最典型的是十年前的“新青年学会”冤案。当时北京有8位在不同单位工作学习的青年,因常在一起议论时政,兴趣相投,便在2000年8月成立“新青年学会”,相约每人每月写点学习心得,以交流思想,相互启发,共同进步。成立后曾请刘军宁和曹思源来作过讲演,朋友相聚座谈三四次,有些人还在网络上发表文章。这个学会充其量也只是松散的学术小团体,类似普通的读书会。它的8位成员都是满怀热血的青年,为了探寻救国救民之道,走到了一起。不幸的是,他们才活动几个月就遭到了严酷的镇压。2001年3月13日,学会的5名成员被捕,另3人也多次被审讯,并被迫在有“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内容的笔录上签字。于是,小小的学术研究活动便转化成了刑事犯罪。2003年5月18日,法院以“颠复国家政权罪”宣判靳海科、徐伟各十年徒刑,杨子立、张洪波各八年徒刑。法院判决书指控他们“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製度,颠复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却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只指斥他们说过“中国当前实施的民主是假民主”,主张“结束老人政治,建立青年中国”,连筹备创办互联网和刊物,也成了罪状。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另一种民间团体遭受厄难的类型,可以2009年的“公盟”事件为代表。“公盟”全名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些热心公益的维权律师许誌永、滕彪、张星水等在2005年创办的。它名义上是公司,实际上是一个非营利的民间组织。他们在2003年曾成立“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从事依法维权的咨询活动,但因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无法登记,不能取得合法地位。为了争取能够公开合法地开展活动,他们被迫以公司的名义,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註册。但这样一来,就不得不承受许多不必要的限製和麻烦。2009年7月14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以涉嫌偷税,勒令“公盟”交纳税款和罚款149万余元,否则,法人代表许誌永将面临监禁七年以下的刑事处罚。这就是他们以公司名义从事公益活动而无奈吞咽的苦果。作为公益社团,他们曾为孙誌刚案、孙大午案、陕北民营石油案、三鹿奶粉案、邓玉娇案等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关于法治社会、公民权利等问题的研究,并没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不应该承担纳税的义务;但作为公司,却使有关部门可以利用税务问题来进行打击。他们把“公盟”为研究项目而接受的资助,说成是必须纳税的企业经营行为,没有纳税就是偷税。接着,市民政局派出20多人,以“公盟”下属的“公盟法律研究所”未经登记为借口,查抄了“公盟”工作地点,“公盟”的所有案卷资料,8臺电脑,连同会议室的桌椅,都被劫掠一空。一个成绩卓着、为社会作出很大贡献的民间社团,就这样被扼杀了。

(三)扼杀公民的出版结社等自由权利,无异于慢性自杀新闻出版和社会团体,是公民社会的两大载体,也是共产党和政府同广大民众联系、沟通的重要渠道,更是现阶段推进政治体製改革的强大动力。目前的中国社会极不正常,表面的繁荣昌盛,掩盖着深刻而严重的危机。危机的总根源是得不到有效製约与监督的政治权力,凭借权力,可以换取金钱美色、威势尊荣,这才腐败丛生,出现官民对立、贫富对立、理性泯没、社会分裂的局面。近来社会上大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復兴和中国梦,而要实现伟大復兴的梦想,首先就要改革政治体製,把权力关进法律和製度的笼子。但是,同中共十三大提出政治体製改革时的社会局势相比,目前的条件更为恶劣,更为艰难。二十多年来,由于权贵资产阶级的形成并日益牢固地掌握着政治权力,推进政治体製改革必将遭到他们的强烈抵製。面对如此强大雄厚而且遍布上下的反改革势力,改革政治体製的任何步骤,从决策设计到具体实施,都将寸步难行。

在改革和反改革实力悬殊的形势下,要推进政治体製改革,最佳选择是开放报禁社禁,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出版结社等自由。民间舆论和社会团体一旦放开,就会形成强大的动力,扫除障碍,推进改革。因为权贵资产阶级尽管嚣张跋扈,却害怕民众。他们多年来滴水不漏地控製新闻出版,推行文化专製主义;不择手段地以“维稳”为名镇压群众,推行政治专製主义;这一切都是为了阻止公民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消除民主法治的社会前景。实现新闻出版和结社的自由,就等于解放了民间蕴藏着的无限活力,引来改革和进步的源头活水,冲决阻挠政治体製改革的各种障碍。有了民间舆论和社会团体的广泛支持,在朝的改革力量就可以由弱势转为强势,排除反改革力量的阻碍和破坏。首先是进行比较彻底的反贪汙运动。一般说来,权贵资产阶级都是凭借权力,掠夺国家和民众的财富起家的,民间所谓的“无官不贪”,指的就是这些权贵。他们为了保持既得利益,必然成为政治体製改革的反对派。所以反贪汙就成了政治改革的前哨战。当然,过去官方反贪汙的成绩不应抹煞,但也有不少的贪汙案给人留下反未彻底、除恶不尽的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那些权贵官僚盘根错节,形成了贪汙的利益共同体,反贪汙者投鼠忌器,备受掣肘,使反贪汙的战果大打折扣。通过民间舆论和社会团体,实现朝野改革力量的联合,就使反贪汙斗争有了可靠的基础和进行到底的保证,从而扫除反改革的主要障碍,顺利推进政治体製改革。

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对于共产党的生存与发展,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1989年,邓小平对呼求民主和反腐败的学生滥施镇压,使专製和腐败日益泛滥,横行无阻,共产党的威望随之一落千丈。虽然对外开放和民营企业的兴起,带来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兴旺,多数公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改革成果大多被权贵掠入囊中,两极分化,社会动荡,经济发展和政治现状严重扭曲,普通劳动者难以承受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重压,苦不堪言,所有不满,都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垄断政治权力的共产党身上。再加上文化专製主义的严酷管製,政法机关对维权群众和上访冤民的残暴镇压,民众的怨愤和戾气空前浓烈。尽管官方舆论仍在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实际上共产党的威望已经空前低落。十八大后,从上到下,人们或满足于表面的辉煌和绚丽,或沉浸于淼茫的希望与期待,网络上虽有人揭露危机四伏的社会真相,却很少受到重视。

应该承认,我们当前所面临的是全面的危机,既是政治危机,也是社会危机,更是共产党的危机。它一方面表现为共产党和人民群众之间出现巨大的鸿沟,已如上述;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共产党内大量权贵的腐败堕落。许多党员擅权敛财,毫无理念;不少组织涣散,各行其是,以至“政令不出中南海”。如此严峻的局面,单凭共产党自身是不可能摆脱危机的。最好的选择,无过于实现新闻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开放报禁社禁,通过这两类广泛的社会渠道,认真听取民众的批评和建议,在人民大众的帮助下清洗党的肌体,才能克服危机,浴火重生。

当然,开发报禁社禁,应该有计划有秩序地推进。开放报禁的步骤,首先是取消中宣部对新闻出版的既无理又非法的干预,让现有的新闻出版从业者独立自主地进行编辑采访与出版。与此同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着手起草《新闻法》、《出版法》,并由国务院修订现行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步,取消所谓“非法出版物”的概念,允许民间自费印发、邮寄文章、书籍和不上市出售的报刊。同时放宽境外出版物入境的限製,除了诲淫诲盗的着作外,原则上都应准予在大陆销售;当然,初期可考虑经过审批,限量进口,经过一定时间后再全面放开,有关问题可在〈出版法〉裏加以规范。第三步,允许民间按照〈新闻法〉和〈出版法〉,成立报社、杂誌社、出版社。

关于结社自由的步骤,首先,应该取消官方对群众性社会团体的控製,例如各行各业的协会,有的是由主管部门派人担任领导,有的虽经过选举,但候选名单却是主管部门审定的,选举结果不符合领导意图,就要推倒重选。民间组织的章程,也要按照官方的统一格式套,这些做法都是违反宪法的。实现结社自由,就应该让民间组织自选领导,自订章程,自筹经费,自主活动。同时,修订或废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起草《结社法》、〈政党法〉、〈农会法〉。第二,扩大可以直接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的范围。据马凯3月10日在全国人大发言时说,今后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但政法类、宗教类社会组织,申请登记前仍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这意味着只有与官方关系密切的社会组织,才可以直接申请登记,仍然排斥民间的结社自由,显然是不妥当的。应该全部放开,由民政部门按照《结社法》登记管理。第三,在全国农村,普遍组织关于《农会法》的学习,按照《农会法》,有重点有次序地建立地方农会。第四,现有大量半官方的群众组织,如工会、青联、妇联、文联、作协等等,都应该逐步退出官方序列,按照前述“四自”原则,改造成为群众自己的组织。

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实现公民的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不仅可以为反贪反腐和政治体製改革提供强大的动力,而且也为共产党清理自身、摆脱危机所必需。深刻的社会危机和党内腐败的严重程度,应该引起领导层的高度警觉。遗憾的是,十八大开过已经四月有余,虽然习近平、李克强、王岐山等一再强调实施宪法、建立法治社会,但扼杀新闻出版和集会结社自由的违宪恶行,依然层出不穷。此类专製暴行多年来已经给国家民族和共产党自身造成严重危害,如不赶紧刹车,听其继续,无异于慢性自杀。现在的共产党,貌似空前强大,实则内外交困,百病缠身:内无理性的凝聚力,外无真心的拥戴者;沉疴积疾,经久未治,尤其是贪腐恶症,已入膏肓,唯一的自救之方,是果断地停止违宪悖理的扼杀新闻出版和集会结社自由的恶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始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通过在野舆论和民间组织,调动民众的爱国情怀,推动反腐败的彻底查处和政治体製改革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建立朝野之间的信任,治愈共产党自身的重病。机不可失,时不我待,希望有识者明鉴。

2013年3月29日

中共政治哲学研究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被颠倒了的阶级斗争

我国现行《宪法》序言载明:“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这两句话,一句是对历史的概括,一句是对未来的预测;前一句完全违背了历史事实,后一句不无道理,但从指导思想到社会意识,都作了错误的解读,颠倒了阶级斗争的阵势。宪法序言的这两句判断违背历史事实,混淆理论是非,很有必要从理论思想和历史实践的双重视角着眼,进行分析,加以澄清。

(一)什么是阶级斗争?

法国十九世纪的历史学家米涅、基佐等在记述法国大革命和英国光荣革命的着作裏,都把皇权、贵族、僧侣和资产阶级之间为夺取政治权力而进行的斗争,称之为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把这种历史观点上升为学说体系,赋予它以更加丰富的内容,除了承认阶级斗争就是不同阶级为了夺取政治权力而进行的斗争外,还认为:1、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过去全部有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2、阶级和阶级斗争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3、阶级斗争是基于物质利益的斗争,因而也是经济解放的手段;4、为了夺取阶级斗争的胜利,工人阶级应当组织自己的政党;5、阶级斗争的最终目的是消灭阶级;6、阶级斗争必将导致无产阶级专政;7、阶级斗争采取什么形式,暴力的还是和平的,取决于当时的社会製度和政治製度;8、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应当创造合理的环境,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开展阶级斗争。

马克思恩格斯去世后,阶级斗争学说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成为一切社会主义政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第一个党纲,就明确提出:“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在后来的实践中,共产党除了对待外部敌人外,阶级斗争还被用作在内部清理异己者的手段。这个恶劣的传统在共产党掌握全国政权后,更有了恶性发展。毛泽东是最懂得阶级斗争就是夺取政权的斗争这个真谛的,五十年代中期的“三大改造”,1955年反胡风,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196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发动的文化大革命,都是毛泽东为了清除异己、巩固独裁统治而人为製造的阶级斗争。

(二)我国在五六十年代的阶级形势

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自从“三大改造”消灭资产阶级后,中国社会就不存在阶级了,以致毛泽东不得不提出所谓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作为他製造阶级斗争的依据。其实,就在消灭资产阶级前后,新的阶级对立已经出现。最明显的是形成了两个新的被压迫被剥削阶级:贱民阶级和农奴阶级。这是两个完全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和劳动自由的阶级。

贱民阶级就是所谓的“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地主富农是土地改革时被划出来的。土改时虽然各地情况不一,但总的说来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化和过火斗争,被划为地主富农者及其子女土改后处处受歧视。还有一些是土改时的中农或贫农,因善于经营,勤俭持家,买了些土地,合作化时被划为新富农,也沦为贱民。反革命分子主要是“镇反运动”的产物。1950、1951年开展的镇反运动,在毛泽东的亲自督战下,范围不断扩大,据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后来的报告,全国杀、关、管的反革命分子达320万人,其中杀了71.2万,关押129万,管製120万。至于坏分子,范围更宽,从小偷小摸到惯偷惯盗、从调戏妇女到通奸,以至接吻搂抱(被称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都可被认为是坏分子,一旦被揭发,重者判刑下狱,轻则批斗管製。这个社会群体,原来被称为“四类分子”,后来加上55万(一说300余万)右派分子,就成为“五类分子”了。这五类人的总数大概不下于一千万,加上他们的父母子女亲属,当不下于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这些人虽然互不来往,没有联系,但都遭受压迫欺凌,每逢政治运动或社会上有点风吹草动,就把他们拉来批斗。他们的子女也背着“出身不好”的包袱,在上学、参军、求职、入团、恋爱、婚姻等人生的各个阶段,都备受歧视,屡遭排挤。这种共同的社会地位,构成为一个卑贱的阶级,他们被踩在社会最底层,度日如年地过着屈辱的生活,至于那些被送往劳改或劳教场所的无辜者,更是备受凌辱,折磨致死者尸骨无存。

农奴阶级是随着合作化的深入和人民公社的出现而产生的。1953年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在十到十五年内,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毛泽东的不断批评催逼下,农业合作化加快步伐,1956年底就有96.3%的农户参加合作社,并且从土地入社分红的初级社发展为土地归集体所有的高级社。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在大跃进、大炼钢铁、食堂化和“提前实现共产主义”的挤迫下,农民不但生产资料早已归公,生活资料也被剥夺的一干二净,连铁锅铁铲、门上的铁环也被收去炼铁。报纸上还宣传“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有人说;现在除了一双筷子一只碗,什么都是公家的。杨献珍说:“这是什么共产主义?我说这是叫花子共产主义,甚至比叫花子还穷,叫花子还有一根打狗棍嘛!”不但比叫花子穷,而且比叫花子还不自由,叫花子可以四处流浪,外出乞讨,人民公社社员在大饥荒的年代,却不能到外地讨饭。有的地方网开一面,公社大队可以开证明条,社员就带着证明出去要饭,拿不到证明的只能在当地饿死。社员劳动由小队记工分,年终结算,扣除配给的口粮等款项,有的还倒欠队裏。社员在门前屋后种点瓜菜,或者养鸡下蛋拿去卖,都被批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轻则没收,重则批斗。名为国家主人,还被赋予对知识青年进行再教育任务的公社社员,实际生活远不如封建时代的贫农雇农,是名副其实的农奴。

和贱民、农奴两大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相对立的是高踞于社会之上的官僚权贵阶级。在一党专政体製下,占有各级领导岗位的共产党员,既有权,又显赫,尽管其中不乏勤恳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好官,但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们往往充当了压迫人民、剥削人民的指挥者和执行者,扮演着扼杀人权的凶手角色,直到他们自己也沦为批斗的对象。毛泽东1964年在一个报告的批示中,承认党内出现“官僚主义者阶级”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领导人”,并且说“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其实,毛泽东本人就是最大的官僚,是官僚权贵阶级的总头子。历次政治运动,都是毛泽东为了剪除有可能危及这个阶级和他本人统治地位的社会势力,而精心策划、发动的阶级斗争。这裏既有官僚权贵阶级对其他阶级的斗争,也有官僚权贵阶级内部的权力搏杀,包括对有民主倾向的官僚权贵的清洗。

在贱民、农奴两大被压迫阶级和官僚权贵阶级之间,是工人阶级。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被列为宪法第一条的这句话,是现行宪法最大的理论败笔。我在前面的几篇文章裏,已经分析过人民民主专政的悖论和社会主义的虚构实质,所谓工人阶级领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也是自欺欺人的大话。按照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裏的说法,工人阶级领导是通过共产党实现的,因为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更是没有根据的自我标榜。一位已故朋友马鸿模在二十多年前就说过:“什么无产阶级政党!我看是农民加知识分子的政党,从建党到建国,不但组成人员主要来自这两部分,而且思想意识、做事方式都保持着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特点。”我很贊成他的看法。所以,共产党领导,不等于工人阶级领导。虽然官方舆论总是宣传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甚至组织“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被派到大中小学、科研部门,去“占领上层建筑领域”,实际上他们始终是被作为一党专政的工具而存在。因此也受到一定的照顾和优待,同农民相比,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幸运者。农民已丧失了人身自由和劳动自由,沦落成为农奴,工人阶级却还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劳动自由;由不同户籍所造成的城乡分隔,更加剧了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差异,根本没有建立联盟的共同基础。

(三)八九十年代的阶级形势

文化大革命随着毛泽东的逝世而结束后,胡耀邦大刀阔斧地平反冤假错案,使数以千万计的贱民阶级得以从社会底层解放出来,广大农村的农奴也纷纷起来,实行包产到户,突破人民公社的经济枷锁。当政者先是禁止,后来不得不承认,于是,人民公社的大厦轰然而塌,农奴恢復了自由农民的社会地位。两大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加上官僚权贵阶级内部民主派的崛起,他们接受毛泽东独裁统治的教训,放松了对全社会的专製统治,采取一些民主改革的措施,社会上出现了比较平等、相对自由的环境,使八十年代成为“三大改造”以来近六十年裏最值得称道的“黄金时代”。但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专製统治的存在,依然有着产生阶级的肥沃土壤。

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出现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商品生产和相对平等的社会环境,为人们提供了个人奋斗、出人头地的条件,同时也孕育着不同利益、不同地位的阶级分野。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产生了最初的企业主。他们白手起家,孜孜不倦地积累着财富,在社会上崭露头角。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初期的发展不平衡、政策不完善,使一些具有深厚的党政军权力背景的官员和“八旗子弟”,以及同他们相勾结的刁滑之徒,得以通过走私贩私、倒卖批条等渠道,迅速致富,令社会大众侧目而视。

“8964”之后,体製内外的民主力量被清洗殆尽,专製统治更加肆无忌惮;许多对政治改革失望的知识分子转身下海,邓小平南巡讲话更促进了民间企业的勃兴和企业主阶级的形成。经济发展,政治倒退,成为九十年代的最大特征。国有企业改革走上歧途,使许多企业管理者和他们的主管部门领导人,有可能上下其手、化公为私,摇身一变就成了企业的所有者。一些“红二代”则借此机会,抢占国有企业的领导岗位。这些权贵新富加上八十年代暴富的“八旗子弟”, 相互依赖、盘根错节,并且同各级权力机关沆瀣一气,同流合汙。于是,一个新的剥削阶级——权贵资产阶级由此形成。有些无权非贵的企业主,则通过各种方式的贿赂,依靠权贵资产阶级的庇护而发财,这就是豪强资产阶级的雏形。

九十年代另一阶级新形势,是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交融。这种交融从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了。一方面,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在民营企业和外来企业裏劳动,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几千万职工在国有企业改革高潮中被逐出企业,一部分被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所吸收,一部分无业可就,成为城市贫民。

(四)进入新世纪后的阶级形势

进入新世纪后,阶级形势更加严峻。权贵资产阶级除了掌控着国有企业和一部分由国有企业转化的民营企业外,还在从上到下的权力机关占据了相当的优势。特别是在政法领域和宣传文化领域,几乎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使官僚权贵中的民主派、务实派陷于无所作为的境地。在权贵资产阶级势力大扩张的同时,豪强资产阶级也隐然成型,迅速膨胀。分外明显的是在房地产业和采矿业,很多从企业主阶级分化出来的新富翁,无不是通过勾结权贵、利益均沾,才得以盘剥工人,欺压百姓,从而发财暴富、横行乡裏的。十多年来群发性事件不断增加,愈演愈烈,主要是这两大阶级合力压迫剥削人民的结果,这也是两大阶级同其他各阶级广大民众的阶级斗争的体现。

新世纪工人阶级的主要成分是第二代农民工。第一代农民工进城,主要是为了赚钱回家,娶妻盖房,多数最后回归农村,回归农民阶级;第二代农民工有许多从小在城市长大,眼界比父辈开阔,立誌比父辈高远,希望能在城市裏创造自己的事业。随着产业有机构成的提高,单纯的体力劳动不断被体脑并用的復杂劳动所取代,使这个阶级日益现代化。这是一个前程远大的阶级,他们不但是发展生产力的主力之一,也将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

农民阶级自从摆脱人民公社的羁绊之后,生活普遍有所改善。但由于农村改革停滞不前,没有在实行生产责任製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把土地分给农民,以致二十多年来始终为不完善的小农经济所困扰。虽然多数衣食无忧,但也有一部分因土地被占或计生罚款等冲击而倾家荡产。近几年各地推行家庭农场、工农协作、专业合作社等措施,最近政府还提出城镇化,也许能够改善农民作为一个阶级的整体处境。

知识分子在传统观念上被认为是只能依附于其他阶级,并成为其他阶级的一个阶层。这个判断还可以商榷。就知识分子有别于其他阶级的不同特点来说,完全可以构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在毛泽东统治时代,他们被毛泽东认为是继资产阶级之后对他的统治威胁最大的社会力量。经过反右运动,这个阶级一分为三:一部分沦为贱民,一部分成为毛式专製的吹鼓手,其余大部分则由于不是工农家庭出身,只能“夹着尾巴做人”,战战兢兢地过日子。进入八十年代后,贱民恢復了公民身份,家庭出身不再成为评判个人的标准,知识分子扬眉吐气,重新获得社会的尊重,成为一代青年的启蒙者,思想解放的推动者,也是改革开放的的鼓吹者。他们内部的差异逐渐缩小,共性增大,一分为三的裂痕有所弥合。但“8964”大镇压使这个阶级再度分裂。与上次分裂不同,那次分裂是统治者强加于社会的结果,分裂造成了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的巨大差别;这次分裂则体现着知识分子内部的不同政治选择,与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无关。分裂的结果,一部分成为当局的批判者,其中又以不同的政见形成不同的派别;一部分继续充当执政者的御用工具,以阐释方针政策为己任;大部分牢守自己的职业岗位,专註于个人得失和家庭生活,在政治上深感自己无力,处于观望状态,经常陷于希望和失望的循环之中。但总的说来,这是一个具有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的阶级,在形势容许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情况下,他们将会对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新世纪阶级形势的一大亮点是中产阶级的形成。这个阶级的成员,大部分是和知识分子阶级重叠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许多知识分子通过自己创业,或进入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白领”职务,逐步提高了生活水平,积累了少量财富,成为有产的劳动者,成为中产阶级。这个阶级同知识分子有着共同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在政治民主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裏,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逐渐产生的企业主阶级是最不稳定的阶级。他们自改革初期的乡镇企业艰难起步,到九十年代才形成为独立的阶级。但在政治权力和垄断经济的挤压下,经常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据统计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4—5年,企业常起常落,企业主的队伍也随之不断变化,并且在九十年代出现明显的阶级分化。一部分企业主勉力撑持、苦心经营,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或站稳脚跟,或失败退出;一部分通过勾结权贵,借用政治权力来掠夺国家资源和民众财富,在迫使一些老百姓倾家荡产、无家可归的基础上,聚敛资本,发财暴富,成为豪强资产阶级。企业主阶级——特别是从事科技产业的企业主,是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市场竞争、适者生存这一无情规律的支配下,大浪淘沙,只有优胜者才能长期在市场上大显身手,并在解决就业和纳税等方面,做出显着贡献。在国务院发布两个“36条”后,他们充当了向垄断领域进军的先锋。尽管进展并不顺利,但最终的胜利将是他们的,因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

(五)被颠倒了的阶级斗争

传统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五十年代“三大改造”之后,资产阶级作为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这两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远没有结束。这就是宪法序言裏说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历史依据和理论依据。它的表现形态,既有人民内部的矛盾与斗争,也有敌我之间的矛盾与斗争。但斗争的双方,还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人民和敌人。毛泽东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把对立面批判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后来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现阶段的“维稳”,都是这个传统思维方式的继续和发展。在这个万变不离其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裏,阶级斗争就是共产党领导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反对极少数阶级敌人的斗争。宪法序言裏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反映的也是这个观念:阶级斗争的主体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大众,对立面是少数反对社会主义、破坏社会稳定的坏人。这就完全颠倒了阶级斗争的阵势。

自从一百多年前西学东渐以来,我国就开始进入民主革命的历史阶段。贯串于这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基本矛盾,是民主主义和封建专製主义的矛盾。阶级矛盾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矛盾,都必然具有民主和专製的矛盾与斗争的性质。洋务运动、维新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解放战争,无不如此,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罢了。1949年后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基本阵势也是以争取民主主义为一方,坚持封建专製主义为另一方。这是理解六十年来社会矛盾与阶级斗争的显微镜和解剖刀。

1953年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随后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建立只有几年的有着民主主义雏形的社会,倒退到以毛泽东独裁统治为特征的封建专製主义。毛泽东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无不以巩固他个人的独裁统治和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为目标,打击、摧残倾向民主的社会力量。主要目标虽然只有5%或更多,但威慑、恐吓的范围却遍及全社会。广大民众既有深厚的封建专製主义影响,盲从统治当局,也有对民主自由的朦胧的企求,期待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这种两面性和软弱性,很容易使他们成为强势一方即统治当局的追随者。在阶级斗争形势下形成的两大被压迫、被剥削阶级——贱民和农奴,只能俯首帖耳地听任宰割。六七十年代的阶级斗争,就是以封建专製势力对民主力量的绝对优势和压倒性胜利为特征的。

改革开放头十年的阶级斗争,由于官僚权贵内部民主派的兴起和贱民、农奴的解放,力量对比出现了有利于民主主义的变化,阶级斗争的形式和内容也有所转变。贯穿这个时期的矛盾与斗争的主要形式,是改革和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它虽然也带有阶级斗争的性质,但远没有毛泽东时代那样尖锐,那样残酷。经济体製改革顺利推进,政治体製改革提上日程,社会上出现了相对的平等、自由和民主的氛围。可惜,这种政治上的“小阳春”局面,只有几年便被“8964”的残酷镇压彻底扭转了。

1989年的学生运动是民主与专製的大搏斗,也是阶级斗争的高潮。在八十年代孕育壮大起来的民主力量,因胡耀邦的去世而爆发出向专製主义进击的巨大能量。他们以改革政治体製和反贪汙反腐败为主要诉求,希图用和平示威的方式促进国家民主化和官僚廉洁化。遗憾的是,强大的官僚权贵集团为了捍卫他们的既得利益,悍然出动军队,血流长街,残酷地镇压了手无寸铁的青年学生,从而巩固了专製统治,同时也在客观上纵容了贪贿腐败,为滋生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提供了政治条件。

九十年代的阶级斗争呈现出一面倒的态势。一方面是经过1989年的镇压和清查,体製内外的民主力量几乎被一网打尽,社会上已经没有足以与专製统治相抗衡的力量;另一方面,在官僚权贵内部,随着经济体製改革走上歧途,产生了权贵资产阶级,接着又孕育了因依赖他们、贿买他们而暴富的豪强资产阶级。这两个新的压迫阶级、剥削阶级同人民大众的矛盾,构成迄今为止的社会主要矛盾。

进入新世纪后,阶级斗争出现了微妙而復杂的变化。两大剥削阶级肆无忌惮地掠取人民财富,剥夺公民权利,在“维稳”的旗号下,镇压一切不利于专製统治的言论和行动,激起民众广泛而频繁的反抗。与此同时,一个因经济飞速发展而兴起的中产阶级隐然成形,许多知识分子经过十年教训、十年思考,开始了新的觉醒。这两个有着血缘联系的阶级具有关切国家前途的共性,特别是这两个阶级中的先进分子,既对现实社会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也能意识到自己的历史责任。面对权贵豪强的压迫和剥削,他们在推进改革和发动启蒙运动的同时,积极投入维权运动。

现阶段的阶级斗争,基本上依然是民主主义和专製主义的斗争,但以“维权”和“维稳”为主要形式,改革与反改革、启蒙与反启蒙、维权与反维权,都演化在这个形式之中。在这个斗争中相对峙的阶级力量,专製一方是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及其他阶级中为他们效命的分子,民主一方是中产、知识两阶级中的先进群体,还有其他阶级裏的觉醒者和被压迫、被剥削者。在他们中间的是工人、农民和企业主三大阶级中的大多数,他们的思想感情倾向于民主一方,但慑于专製势力的强大存在,还不能成为参与呼求民主的阶级力量。在这两大阵营的矛盾与斗争中,包孕着官僚权贵内部的民主派和权贵资产阶级的矛盾与斗争,企业主和工人、农民之间的矛盾与斗争,权贵、豪强和企业主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復辟毛製度的势力和自由民主派的矛盾与斗争,等等。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错综復杂、色彩斑斓、令人目眩的图景。这个阶级斗争图景在未来的岁月裏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我们现在还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可以预料的是,斗争形势将有许多曲折和反復,高潮和低潮,但改革、启蒙、维权的力量必将逐步发展壮大,民主必将战胜专製,中国必将建设成为一个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富强的国家。我们应该相信历史的选择。

(六)简短的结语

由以上分析可知,宪法序言裏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是完全同社会现实相违背的。在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对人民群众进行残酷压迫和剥削的实际情况下,这个断语至少在客观上起着掩盖权贵豪强的罪恶的作用。至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理论上是可以肯定的,但在传统的统治思想和社会观念裏,把它理解为共产党领导人民大众,同反党反社会主义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阶级敌人的斗争(甚至把所谓的国外敌对势力牵涉进来),却是大错特错了。它既颠倒了阶级阵势,也颠倒了阶级斗争。正确的判断应该是:现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同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的矛盾,它本质上是民主和专製的矛盾与斗争。目前的主要形式,则是“维权”和“维稳”的矛盾与斗争。只有这样分清阶级斗争的是非和阵势,才能在纷纭復杂的现实中作出正确的选择。

2013年5月2日

有限的乐观

举世瞩目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落幕。在会议开幕前,海内外的议论很多,期望甚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后,更引起世界各国和国内各界的广泛关註。《决定》就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诸领域的改革问题,作出全面的部署,提出改革开放的远景规划和实现途径,其中不乏具有远见卓识的构思和设计。但这个凝聚了高层政治精英共识的文献,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期待,是否能够切切实实地付诸实践?只见人言纷纷,莫衷一是。我个人的感应,概括说来,对于全会决定和会后的落实贯彻,我怀着有限的乐观。乐观,但有限。

先说乐观,根据有四:

第一,当前社会的危机重重,许多从江朱时期和胡温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积累成为严重地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改革开放,才能逐步缓解危机,扭转局面。从全会对改革开放的高度评价和深化改革的全面部署来看,中共中央对这个问题已有比较清醒的认识,相信他们会后能够致力于《决定》的贯彻实施。

第二,《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在改革开放的一些最紧要的关键问题上作出进一步深化的安排,改革的幅度和深度都超过了迄今为止的设计方案。尽管民间还有不足之感,但总的说来,这些部署都是有助于推进改革深化、加快社会发展的。如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金融体製、开放土地流转、实现司法独立等等,都符合于民众的期望。至于取消劳教製度、开放单独二胎等,更是民众呼吁期待已久的明智之举。朝野在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等问题上有着共同的愿望,是贯彻决定的重要保证。

第三,一年来执政者在反腐败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开放金融领域、化解产能过剩、支持微小企业以及建立上海自由贸易区等方面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为《决定》的实现作了很好的铺垫,或者说,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作了必要的准备,有些甚至可以说是已经起步,开了好头。

第四,历史的潮流是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挽救中华民族生机的唯一出路。它符合于历史发展的方向,符合于人民大众的需求,也符合于执政党救亡图存的利益和愿望。不论反改革的权贵豪强两大剥削阶级如何抵製、对抗,他们都无法拉住历史车轮的前进。这是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保持有限乐观的最基本的根据。

再说有限。《决定》对各个领域的改革前景,提出大量引人入胜的设想,但多数流于空泛。切实的承诺和虚浮的愿望同在,豪言壮语和陈词滥调并存,使我对这个决定本身的彻底性和实现的深刻性怀有浓重的疑虑。

从浅层次来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在既得利益的权贵豪强形成为利益共同体的阶级之后,改革每前进一步都遭到他们的阻挠。回顾胡温十年,大量煌煌的中央文件,作出了许多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决定,但能被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切实执行的又有多少?例如,国务院为了完善市场经济,在2005年和2010年先后发布了两个“36条”,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垄断领域。但几年下来,许多民营企业仍被拒在“玻璃门”、“弹簧门”之外。出现这种被讥为“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反改革势力过于强大,胡温在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所以,尽管他们十年来也有许多可观的政绩,但与民众的期望仍然相距甚远。习李上臺,比起前任有许多天然的优势,特别是有着雄厚的执政基础,一年来的政令贯彻比较顺畅就是证明。但是,这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迈开的步伐相当大,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空前未有,必然会触犯朝野权贵豪强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抵製和阻挠。习李的强势地位是否能保证《决定》的顺利贯彻,开辟改革新局面?都尚在未定之天。这是一场改革与反改革的博弈。今后几年,围绕《决定》的改革总体方案,在朝野的改革派和反改革派之间,将会出现猛烈的对抗和斗争。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得以深化,是否能够顺利推进,都将取决于这一时期的错综復杂、波澜壮阔的博弈,取决于时而舒缓、时而激烈的对抗。面对改革的復杂性和曲折性,我们很难乐观地展望未来的改革前景,从深层次来考察,对改革的性质缺乏准确的认识,限製了改革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削弱了推进改革的坚定性和彻底性。改革本质上是民主革命在当代的具体形式,是民主自由和专製垄断之间的和平对决。《决定》一开头就说改革开放是“新的伟大革命”,没有错。但对革命的性质却作了不确切的判断:“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承袭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的老调门,肯定了这场“新的伟大革命”的社会主义性质。

改革开放是民主主义的伟大革命,还是社会主义的伟大革命?应该摒弃半个多世纪来的传统偏见,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我国自洋务运动开始西学东渐以来,就出现了民主主义和封建专製主义的矛盾与斗争,并且日益深刻、日益尖锐地发展成为製约社会进退的基本矛盾。体现着历史潮流和社会发展方向的民主主义,在向封建专製主义进军的历史过程裏,曾经有过多次辉煌的高潮和胜利,维新运动、辛亥革命、北伐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都标誌着民主革命的高潮或胜利。但从社会力量的对比来看,封建专製主义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它渗透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头脑;而民主主义传入我国却只有一百多年,而且影响只及于以知识分子为主的少数社会群体。这个强弱悬殊的力量对比,使得每次民主主义的高潮或胜利都难以持久巩固,一次一次地以封建专製主义的高奏凯歌而告终。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条明文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淸吏廉,劳资两利,清除了娼赌毒盗,恢復了国民经济,给人民带来短暂的欢乐和安宁。但这个已经走上民主主义第一步的社会,却仍然持续不断地受到强大的封建专製主义的侵袭。例如,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对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否定,对公私企业平等纳税的指责,对农村“确保私有”和“四大自由”的非难等等,这些以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名义所推行的措施,实际上都是封建专製主义对新生的民主主义社会的挑战。根据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4年开始了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根据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只有在资本主义发展成就的基础上,生产高度发达,社会高度文明,才有可能实现。而五十年代的中国,一穷二白,既没有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也不具备社会主义的精神条件,却充溢着封建专製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习惯观念。因此,在取代民主主义的社会变革中,不论打着什么旗号,都只能是封建专製主义的借尸还魂。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之日,就是专製主义復辟之时。中华民族又一次地经历了“民主胜利——专製復辟”的循环。

经由毛泽东式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起来的专製社会,是“以俄为师”的产物。根据俄罗斯共产党总书记久加诺夫1997年在纪念十月革命八十周年时所说,苏联共产党的统治,可以概括为:在经济上垄断所有製,在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在文化思想上垄断真理。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除了这三垄断外,还要加上垄断公民权利——1954年製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的公民权利,都被他剥夺得一干二净。十年文化大革命,更是搞得天怨人怒,这才有文革之后的改革开放。

毛泽东独裁统治下的中国,是以“四垄断”为特征的专製主义社会,所以,改革开放的本质要求,就是要革除四垄断的专製主义,代之以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公平化。这是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

当然,以上述“四化”取代“四垄断”,是一个长期而復杂的变革过程,其中必然会有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曲折和反復,许许多多难以克服的困难险阻。但在指导思想上,对改革的本质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如此才能保证改革目标的明确性,才有足够的勇气去彻底实现总体方案。通读《决定》,对改革的目标模式,仍然围绕着根本不存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很难突破毛泽东式的“四垄断”,《决定》中有些关于未来的豪言壮语,也很难有完满实现的希望。这是我虽然乐观,却很有限的深层次原因。

2013年11月19日

在政治体製改革的边缘

三中全会之前,人们对政治体製改革大都不抱奢望。因为经过一年以来的观察体会,执政党似乎无意于此。所以,对于《决定》裏仍有相当篇幅谈及政治领域的体製改革,反倒有些意外。尽管有些叙述不过是老话重提,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推进社会协商对话、加强基层民主、促进法治建设等,都是中共十三大提出过的,此后的几次代表大会也都有所论述。但是,《决定》中关于转变政府职能、製约监督权力运行等规定,还是具有进取精神的,对于改革政治体製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政治体製改革的根本目标是革除对权力的垄断,建立製约、监督政治权力的机製;与此相对应的是还权于民,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自由权利。这就是宪政民主的基本要求。而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条件下,实现宪政民主的关键是要逐步革除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恶劣传统,改变一党专政、党权高于一切的政治局面。1976年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出“政治体製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这是很有远见,也是很有勇气的。党政职能分开,各司其职,就可以逐步改变共产党凌驾于政府之上的弊病,为以宪政民主取代一党专政,走出坚实的一步。遗憾的是,“六四”的悲剧切断了改革的良性发展,党政分开遂告夭折。后来的中共历届代表大会虽然都列有政治体製改革的议程,但只能游离于政治体製改革的边缘,而不敢触及党政分开。二十多年来,党权独大、党高于政的现象愈演愈烈,党政分开成为不可接触的雷区,《决定》没有提到党政分开,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政治体製改革的边缘,还是有一些可取的方案。

转变政府职能是《决定》的一大亮点。它曾经受到历届代表大会的关切。十三大是把它作为机构改革的关键提出来的。1992年的十四大和次年的三中全会都提出“转变政府职能”;2002年的十六大和次年2月的二中全会再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10月三中全会还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製度改革”。又是“加快”,又是“深化”,可见是更加重视了。但是,到了2008年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却承认“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主张提出二十多年而仍然“不到位”,说明这项改革的艰难和復杂。尽管上两届政府对此都作出过努力,如胡温时期在加强审计统计监督、行政运行透明化、减少审批事项等方面,都采取了一些必要的行政措施,也获得一定进展,但仍然问题很多。因为转变政府职能意味着限製并规范政治权力,它必然触犯各级官员的利益,不能不遭到广泛而强大的政治力量的对抗。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转变政府职能作出一些明确的规定,如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等等,虽然处于政治体製的边缘,但如能切实贯彻这些决定,不仅可以改善政府同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将有效地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减少官员滥用权力的机会,建立清廉政府;对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的威望与执政合法性,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决定》在“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小标题下,提出:、“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製。”这不就是“三权分立”吗?因为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原则,而不是具体的製度。它的实质在于政治权力的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而不在于分权的是三权还是两权、四权,也不在于权力的名目。《决定》如此提出问题,说明指导思想上实际上已经接受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认识到政治权力必须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的重要性。问题在于三权之上还有党权,三权只能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这就使三权分立的意义大失水准。由于党权独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都处于党权之下,三权和党权之间不存在相互製约和相互监督的关系,三权之间是否能够实现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也很成问题。

法治建设也是历届代表大会比较註意的问题。《决定》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并且作出一些颇有新意的承诺,如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製度等。有关这些问题的条例规定,三中全会前就已经开始陆续出臺,相信还会製定更多的法规,以保证这些承诺的实现。

法治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共产党要带头守法执法,特别是掌握一定权力的共产党员。共产党的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多年来的社会现实表明,违法犯法的多数是有权力的党员干部。目前社会的种种乱象和危机,大都是他们滥用权力、攫取私利的结果,许多冤假错案,出于党委办案,干预司法。三中全会后如能在这方面有所改善,则民众幸甚。

《决定》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製度”,满足了人们呼求多年的期望。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城管执法问题,《决定》也作出回应:“理顺城管执法体製,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相信有关部门会製定具体製度,落实这个承诺。

“强化权力运行製约和监督体系”是《决定》裏颇有吸引力的一章。这是因为,当前各种各样的社会危机,其根源都可以追踪到政治权力的不受製约与监督。广大民众呼吁政治体製改革,主要是希望能够製止权力的滥用。《决定》再次强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製度笼子”,并提出一些“在阳光下运行”和“关进製度笼子”的措施,有虚有实。虚的如廉洁政治、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绩考核等等,实的如领导干部“六不准”。这些规定都需要通过若干具体的法规条例加以细化。我们不能奢望这些规定和承诺会彻底实现,不同问题的实现在程度上也会有所差异,但无论如何,它在製约和监督权力的运行上,总还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于民众迫切期盼的官员财产申报製度,《决定》在健全反腐倡廉法规製度体系的范围裏,提出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法律法规。虽然只有一句,但意义重大,然而落实极难。领导干部申报个人财产和有关事项,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製度的笼子”的一项重要措施。早在1995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再发布《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需要申报的不止是收入,而且还有“有关事项”。2010年7月11日,中办国办又联合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谓有关事项,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从业的情况,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规定》还载明领导干部须在每年1月31日前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这些规定如能切实执行,就可以呈现出领导干部是贪渎还是清廉的真面貌,遏止贪汙腐化现象。但这个意义重大的政策措施却遭到普遍的抗拒,落实中办国办文件的党政机关很少。新疆阿勒泰地区曾在2008年颁布《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湖南浏阳市2009年把领导干部申报财产列为廉政重大的重要内容,并且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准备提升领导职务的75名干部的收入、房产、投资、车辆等财产情况,以及配偶子女的从业、就学、出国等信息。这是四五年前的事情,不知道这两个地区后来有没有坚持下来。《决定》裏的这句话在全国人民的心头分量很重,我很希望党中央能有足够的决心和勇气坚持贯彻,但也很担心会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因为在有关事项上见不得人的领导干部太多了。

政治体製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以宪政民主取代一党专政,以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取代一切权力属于共产党。通向这个目标的道路,曲折而漫长,但离不开党政分开、还权于政。党政分开是还权于政、还权于民、实现宪政民主的唯一通道,是摆在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只要党政不分,党权凌驾于政权之上,党政分开就始终是政治体製改革的重要课题。二十多年前的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出过党政分开,但在目前的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不提党政分开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在的政治形势同十三大时的1987年相比,是大大地恶化了。十三大提出以党政分开为政治体製改革的首要关键,是邓小平在1986年提出来的,经过一年多的研究讨论,在朝在野都取得高度的一致,所以写进政治报告后获得全国上下的普遍拥护。现在大不相同了,党政分开成为禁区,所以只能在政治体製改革的边缘做文章。尽管如此,《决定》有关政治体製的一些改革设想,虽然同政治体製改革的核心相比,只是一些边缘性的课题,但还是值得肯定的。一步一步地实现这些设想,履行这些承诺,就可以有效地製约和监督权力的运行,清除贪汙腐化的条件。从边缘到核心的路途是漫远的,曲折的,但只要符合于历史发展的方向,总有一天会到达最终的目标。

2013年11月25日

中共经济哲学研究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土地製度:亿万农民的悲歌

土地製度的改革,是有关几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我国自古以农立国,土地则是立国之本。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完善土地製度视为统治要务,所以《汉书·食货誌》有“理民之道,地着为本”之说。《孟子》裏的“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指的就是耕地分配。古代史书有许多改朝换代后给百姓重新分配土地的记载。因为农民只有获得土地,才能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虽然过于暴烈,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但满足了许多贫困农民对于土地的渴望,发展了农业生产,为国民经济的恢復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那几年裏,许多翻身农民勤劳节俭,发家致富。这些在小农生产的条件下先富起来的农民,代表了当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应该受到执政者的鼓励。但是毛泽东却认为这种状况是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表现,把这些勤劳致富的农民定为新富农、新富裕中农,在经济上政治上加以限製和歧视。为了遏止农村资本主义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毛泽东拒绝刘少奇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主张,批判邓子恢的“四大自由”(租佃自由、雇工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严令推行合作化。基层干部迎合毛的意旨,大肆强迫命令,许多地方出现建社后社员退社甚至自行解散,及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但毛泽东对这些现象毫不重视,相反却大批合作化中的右倾思想。在他鼓吹推动下,到1956年6月,全国就有91.7%的农户被组织进农业生产合作社,而且多数是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的高级社。到了大跃进的1958年,合作社进一步发展为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党政军民学统一领导的人民公社。不但土地所有权,连许多生活资料都被没收,公社社员成为毫无自由权利的农奴,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奏起了一曲亘古未有的悲歌。就人民公社的性质而言,诚如一位哲人在论及印度村社时所说的,这些农村公社“始终是东方专製製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这也是对中国人民公社的生动写照。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甘于奴役的公社社员自发地挣脱人民公社的桎梏,实行包产到户。这个斗争从非法到合法,经历了五年时光。安徽、四川等地1977年就开始了分田包产的活动,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却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到1982年初才在中共中央的文件裏承认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製“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把摆脱专製主义桎梏的革命成果,纳入名为社会主义实为专製主义的框架才能获得合法性,使包产到户这个伟大的历史事件,依然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

但是,包产到户毕竟是自合作社高级化以来农民悲惨历史中的光辉亮丽的一页。它突破了公社土地所有製,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业生产发展很快,而且孕育了民营经济的幼芽,带动了经济体製的改革。但由于国家政策把它安置在“社会主义农业经济”这个框子裏,只允许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因而改革所释放的生产力,几年以后就消耗殆尽,八十年代后半期农业生产就停滞不前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深化土地製度的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因为我国的农业生产尚处在小农经济的发展阶段,与这种低度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土地的个人所有製。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才得以精耕细作、涵养地力,保证丰产;才能避免有权势者的无理掠夺。对于这个问题,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孟老夫子就做过很好的概括:“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土地就是农民最重要的恒产。可惜,当时的执政者见不及此,朝野的註意力都集中在政治体製改革上。“8964”后,政治体製改革被置之脑后,土地製度的改革就更没有人註意了。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讲话挽救了经济体製改革,土地製度则依然打着“集体所有”这面假社会主义的旗帜,纹风不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勃兴,农民土地成为基层官僚的盘中之餐。他们勾结开发商,大发土地财,既充实了打造政绩的财政,又塞满了个人的腰包,并且使房地产业成为最具中国特色、剥削最凶残的垄断行业。要改变这种局面,最根本的办法当然是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但当政者长期以来迷恋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公有製,把土地私有化视为洪水猛兽,不可能接受改变土地所有製的任何设想。所以要改革土地製度,就只能在承认集体所有製这个前提下,实现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三中全会《公报》的设想,就是在这个框架下提出来的。

《决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製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承认农民对承包地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无疑是对原有僵化的土地製度的突破,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决定》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名目下,提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裏规定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利,实际上已经具有所有权的性质,但它同“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在贯彻这一项决定的过程中,既得利益者必然会以破坏农村社会主义所有製为借口,进行顽强的抵製。这就需要探寻集体所有製同农民个人权利之间的统一共存的支点,从理论上说明集体所有製的製度特征——同时包括着集体所有和农民个人所有。

从理论上说,集体是个人的集合体,这是一个虚的概念,而个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实体。没有个人,何来集体?既然土地是集体所有,那么,这个集体中当然包括每个耕种土地的农民,每个农民都应在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中享有一份属于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决定》提到的“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实际上包含着对土地的所有权。现在需要做的,是把这一份所有权由虚变实,扩大农民对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涵义。也就是说,在土地经营使用权裏,包含着一份在集体所有权前提下的个人所有权。这份土地的个人所有权,正是农民获得土地经营使用权的依据。所以,国家在承认农民个人的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承认了他的个人所有权,只是拘泥于集体所有製是社会主义公有製的斯大林教条,加上土地所蕴含的巨大物质利益,因而拒不承认罢了。现在要改革土地製度而又拒不放弃集体所有製,就应该确认农村土地的双重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集体所有製就是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的统一。这就从理论上解决了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互不相容的难题。

从实践来说,既然农民现有的土地使用权中,实际上包含着一份土地所有权,那么,他对于自己所使用的土地,就应该有权处置,包括出租、买卖、抵押、入股、合作等等,一句话,有权投入市场,自由流转。不经农民本人同意,任何机关或个人都无权占用。但迄今为止,土地的处置权一直掌握在被认为是代表集体的基层官员手中,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在土地处置权中得到体现。这当然是很不合理的。因为官员的处置权来自集体所有权,是间接获得的;而农民的处置权则直接地来自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所以,《决定》把土地的处置权转到农民手裏,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改革。它符合于广大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缺陷是《决定》没有明确规定土地的流转必须取得承包农民的同意,这就给处于强势地位的有权者留下了上下其手的空隙。

关于土地流转所得利益的分配,《决定》有“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承诺。如何“公平分享”,如何“保障”,《决定》当然不宜于提出具体方案。考虑到集体所有製的名分,处置权虽然属于农民,但流转所获得的权益,自然应该在集体和个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我认为,总的说来,个人所得应大于集体所得(集体所得包括村镇提留、政府税收等),因为这些权益对于农民来说,是他的全部或部分恒产的代价,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它却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也许连百分之一都不到。希望有关部门在製定具体的规章製度,拟定操作程序和权益分配比例时,能够充分考虑广大农民的权益。特别需要规定:没有承包农民的同意,任何党政机关、企业或个人都无权变更土地的利用方式。

土地製度的改革,不但有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而且可以活跃、完善市场经济,克服房地产业的混乱,甚至对于政治领域的反贪限权,端正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减少基层官员的腐败,消除社会动荡,保持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例如,许多地方政府多年来征用农地,高价出售,所得绝大部分用于充实地方财政,或中饱私囊,给农民的补偿极少,往往只有售价的百分之一二。近几年群发性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达十余万起,多数是由土地纠纷引起。改革土地製度后,土地处置权属于农民,不经农民同意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方式,基层官员无法再插手获利;而且土地流转的权益,大部分归农民所有,以每亩土地售价100万元为例,过去农民只能得到几万元,所得远不能补偿所受的损失,而按照我在前面的设想,农民可以得到50万元以上补偿(包括入股的股值),自己的权益已经得到保证,就不需要再抗争了,许多群发性事件都可消弭于未发之时。这样一来,就可以消除许多滥用权力、官商勾结、贪汙渎职的机会,减少社会震荡,并且大大节省维稳的人力物力,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的威望。改革土地製度之功大矣哉!

然而,由于《决定》仍然“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而在传统的观念裏,集体所有製是社会主义公有製,是排斥任何个人所有权的,这就使土地製度的改革带有明显的不彻底性。它将成为反对改革土地製度的社会势力的强大理论武器,抗拒落实这项意义重大的改革措施。改革和反改革的博弈,将是一个十分尖锐、復杂而曲折的过程。我对博弈的胜负不抱奢望,“悲歌”不会很快就变调为“欢乐颂”,但相信在这个问题上总会有所前进,农民的处境总会有所好转。这也是“有限的乐观”吧!

2013年11月29日

民有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

三中全会的《决定》确认“经济体製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所谓“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认为,关键在于,一方面,减少政府对市场和民有经济的干扰;另一方面,为完善市场体系和发展民有经济创造良好的条件。《决定》在这两方面都作出了较好的规划。《决定》提出的国有经济和民有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以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被人们普遍认为是经济体製改革的两大亮点。这两大亮点正是实现上述两个方面的重要前提。

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扰和为民有经济解困的有力措施,十八大前,国务院就已经取消或下放334件审批事项,《决定》进一步规定,“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製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决定》还承诺“保证各种所有製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出“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决定》特别表示“支持非公有製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製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这些规定既是党和政府的承诺,也是广大民众特别是大小企业经营者的共同期盼。它的贯彻将会有力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民有经济的发展。

但是,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困扰,我对这些承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贯彻,却缺乏足够的信心。我在第二篇札记《突破垄断和三个理论谬误》裏,对涉及经济体製改革的三个理论谬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製为主体,国有经济主导,都作了简要的剖析,指出这些理论谬误必然导致改革的不彻底性,这裏不再重復。需要进一步梳理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究竟应该以什么经济形式为主体?

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文革以后,安徽、四川等地农民自发地实行包产到户,发展了生产,温饱之余,也有了少量的资金。这些资金和富余的劳力结合,萌生了新生的个体经济,有的肩挑手提,走村串乡,有的设摊摆点,博取微利。从个体的工商劳动,到微型、小型的工商企业,从家庭副业到集市贸易,从农村到城市,人们冒着“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进行剥削”等等罪名的压力,积极投入各种经济活动,为市场经济的兴起,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这个历史过程表明,市场经济首先是在民间萌动的。或者,用最近报刊频繁使用的语汇,官方承认市场经济,是民间的经济活动“倒逼”的结果。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提出“对经济管理体製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但实际上只是在原有体製范围内,对国有企业的调节。同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甚至明文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两年后也只是允许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到了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才承认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製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肯定“在很长时期内需要多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同时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实行对外开放”的原则。但这个“市场调节为辅”,指的仅仅是小商品的生产与销售,还不意味着对市场经济的承认。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製改革的决定》,提出“在公有製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强调“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由市场调节的只是“部分农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仍然无视民有经济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的存在和发展。1987年的十三大,才承认“私营经济……是公有製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这些变化是民有经济迅速发展在指导思想上的反映。

民有经济虽然获得了合法地位,但由于市场经济不被承认,发展受到极大的限製。“8964”后,反改革势力十分嚣张,公然叫嚷要取消民有企业。但历史走向了他们愿望的反面。1992年初邓小平南下讲话,明确表示“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接着,同年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认了市场经济在改革中的地位。这就促进了民有经济的蓬勃发展,到本世纪初已奄有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可以说,市场经济和民有经济是不可分割地同步发展的,民有经济诞育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反哺了民有经济;市场经济以民有经济为主要成分,民有经济以市场经济为依托。我们既然以市场经济为经济体製改革的基本方向,就不能不承认民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这是从实践的历史过程来考察的。

再从理论上考察,经济体製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以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从个体户到大型民营企业,每一步发展都同时是对垄断经济的突破。包产到户突破了人民公社的一统天下,最终导致人民公社製度的全面崩溃;与知识青年返城同时兴起的城市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突破了对城市经济生活的全面垄断,撕开了垄断经济的口子;九十年代对市场经济的确认,更是开始了民有经济的全面进军。经济体製改革的过程就是以民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经济,逐步取代垄断经济的过程。

民有经济的进军遭遇到垄断体製维护者的顽强抵製。他们据有意识形态高地,打出保卫社会主义的旗子,把最初出现的民有经济的幼芽,说成是“资本主义復辟”。当时有所谓“傻子瓜子”事件,“承包鱼塘”事件,都曾经喧嚷一时。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几份“左派万言书”,更是针对民有经济的勃兴和中产阶级的形成,大声疾呼,危言耸听,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这些违背历史潮流、过时落后的观念,虽然在短时间裏也能吸引朝野的註意,但终究难以阻挡历史的车轮,民有经济仍然按照自己的发展规律,艰难地开辟前进的道路。

但对民有经济的发展抗拒最有力的,还是霸占着垄断企业的权贵资产阶级。民有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向垄断领域进军,必然会触犯权贵集团的利益。这个既有权又贵显的新剥削阶级是经济体製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他们绝不放弃可以继续攫取暴利的垄断阵地。上届国务院在2005年和2010年先后发布两个“36条”,旨在允许民有企业进入垄断领域,却都遭到垄断领域权贵集团的软顶硬抗,进展甚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对国有经济“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鼓励非公有製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但要实现政企分开,破除行政垄断,谈何容易。早在1984年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製改革的决定》裏,就已经提出“政企职责分开”,并且指出:“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揽了许多本来不应由它们管的事,而许多必须由它们管的事又未能管好。”29年了,政企不分和政府包揽不该管的事,不仅没有显着的改变,相反更加严重了。从突破垄断的角度来看,有了两个“36条”的前车之鉴,《决定》是否有可能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为民营企业进军垄断领域扫清道路?我希望如此,但不抱乐观。

《决定》在多处把民有经济称为“非公有製经济”,这是很不准确的提法。“非公有製经济”是相对于“公有製经济”而言的。我在第二篇札记裏已经指出:“社会主义公有製是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它的生产资料既为劳动者共同占有,同时又为劳动者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中,每个劳动者都有一份属于他个人的所有权。”而我们现有的那些被奉为“公有製经济”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却没有一点社会主义公有製的影子。就它们大都为权贵资产阶级所掌握这个特征来说,这是一种比资本家私有製还要落后的私有製——权贵所有製。“公有製经济”既然不存在,“非公有製经济”这个提法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用私营经济来概括民有经济也是不妥当的。有许多实行股份製或员工持股的企业,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私营或私有企业了,因为它们的资本已经不是私人资本,而是社会资本,它们正处在从私有製向公有製过渡的阶段。只有独资企业或家庭企业,才可以说是私营经济。民有经济是包含这两种经济形式的统称。

在艰困的条件下发展壮大的民有经济,不但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孕育中产阶级的摇篮。改革开放以来,它在发展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总量、吸纳就业人口、纳税、出口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指导思想上,它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只能充当市场经济的次要角色,备受权力机关的歧视挤压,往往连企业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都得不到保障。早些年的孙大午案,后来的吴英案、曾成杰案,近年的张克强案,都展现出专製权力对民有企业的压迫和摧残。更不要说薄熙来的重庆当局为掠夺民营企业的资财而进行的“黑打”了。李克强11 月1日在一次会也讲了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北京一所高校的一位毕业生回乡创业,办一个书店。在多个部门跑了三十多趟,花了不少钱,历时三个多月,总算办下来了。但开业后各种检查、收费、罚款纷至沓来,交不出钱就拿书,最多的一次拿走了140多本书。他一气之下,最后关门不干了。如此恶劣的处境,民有经济怎么能顺利发展呢?这次全会承认民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确立了民有经济和其他经济形式的平等地位。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有利于民有经济发展的措施,当然是值得欢迎的。但《决定》依然肯定“坚持公有製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使我对民有经济的发展前景难以乐观。

市场经济以自由竞争为最基本的特征,而被称为“公有製经济”的国有经济则以垄断为基本特征,两者格格不入。以它为主体,让它发挥主导作用,就永远都不可能有完善健康的市场经济。我们现在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以民有经济为主体,指导思想上只有正视这个现实,承认这个现实,把深化经济体製改革的出发点放在这个客观事实上,才能使改革走上更符合于历史发展趋势的阳关大道。

2013年12月3日

买椟还珠的按生产要素分配

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受到民众的普遍关註。《决定》第44条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题目下,提出“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製。”“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製,”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製机製和政策体系”等等。这裏虽然没有谈到“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但指导思想上仍然没有跳出十五大分配观念的框架。

(一)两度“买椟还珠”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1997年中共十五大首先提出来的,具体说法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製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这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是十三大就已经提出来的,“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则是十五大首次提出。值得註意的是,十五大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十五大政治报告的热潮,各种舆论工具开足马力,发表大量文章、评论、心得、体会,种种辅导材料铺天盖地,宣讲人员席不暇暖。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很少有人论说。我在当时曾经写过三篇文章,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评论和阐述。第一篇文章的开头就指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提出,“突破了传统的理论观念”,“也许,连起草政治报告的秀才们也没有掂量出这七个字有多么沉重的份量。他们只是承认了这个理论观点在现阶段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却没有意识到它所包含的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以致把这个具有创造意义的观点,包容在一个错误的表达方式裏:‘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他们不了解: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两种无法兼容、因而也不可能‘结合起来’的分配方式。”

作为具有理论创新意义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其最有价值的涵义,在于承认劳动者有权参与剩余价值即利润的分配,因为劳动力是任何形式的生产都不可缺少的要素。然而,十五大政治报告却只“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把劳动力排除在“参与收益分配”之外,显然是十分荒谬的。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而只承认“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却排除劳动者参与收益分配,无异于“买椟还珠”。

把劳动力排除在“参与收益分配”之外,秘密就隐藏在“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个公式裏。按照这个公式,劳动者领取工资就是按劳分配,既然已经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工资,就不能再参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十六大政治报告大概意识到这个缺陷,在政治报告中把劳动加进到生产要素裏:“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是对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十分简明而准确的解读。但接下来又说:“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製度。”说明指导思想上依然坚持对按劳分配的错误理解。十七大政治报告重復了十六大政治报告的说法,只是把这两句话的顺序颠倒一下。

应该承认,十六大、十七大把劳动包括在生产要素裏(註),与十五大相比是一个进步。但这个分配原则迄今未见实施,官方文件和书报杂誌也看不到有关这个问题的解读和论述,说明在执政者和那些智囊精英、经济学家的头脑裏,还没有理清这个问题的头绪,以致在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裏,又回到十六年前的十五大政治报告的思路:“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製”,还是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再一次上演了“买椟还珠”的旧脚本。

(註:作为生产要素,“劳动”的准确提法应该是“劳动力”。首先,劳动是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参与这个过程;其次,企业在市场上购买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不是劳动的价格;再次,劳动本身没有价值,而生产要素都是有价值的,都是资本的转化形态;復次,劳动的过程就是生产的过程,把劳动列为生产要素,犹如把生产列为生产要素一样是不恰当的。)(二)分配方式和按劳分配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理解分配方式。《决定》谈到“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说白了就是增加工资。把工资说成是“劳动报酬”,属于“初次分配”,是承袭古典经济学的一个理论误区的结果。古典经济学认为劳动者因劳动拿工资、资本家因资本得利润、地主因土地收地租,是最合理的分配方式。我国几十年来把等级工资製看成是按劳分配,是一种分配方式,这个观念虽然来自苏联,但究其根源,还是要追溯到古典经济学。

如果我们严肃认真地梳理商品生产的过程,就可以理解,劳动者的工资并不是劳动报酬,等级工资製也不是按劳分配。第一,工资是企业主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的代价,是资本和劳动力相交换的体现,属于交换方式,而不是分配方式;是交换的产物,不是分配的产物。第二,资本交换劳动力的交换行为,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前,即使有些是在生产完成之后才支付工资,但工资的数额是生产之前就约定了的;而分配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之后,通过生产劳动,有了新产品,而且在市场上实现了商品的价值,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第三,工资是一个定数,生产之前就已经确定;分配则是一个变数,或多或少甚至无利可分,均随企业盈亏情况而定。第四,工资在会计科目裏被列为成本,与分配无关;可供分配的是利润,是扣除成本和各项开支后的盈利。

以上的梳理表明,分配方式应该是利润的分配,剩余价值的分配。根据十六大、十七大的释义,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裏说的分配,当然是指利润的分配,与等级工资无关。

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不提“按劳分配”,是明智的做法。“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对未来的公有製社会分配方式的一种设想。它的基本含义是:企业在生产中增加的财富,应根据劳动者对生产所作的贡献,全部分配给劳动者。这个设想虽然带有空想的色彩,但也有合理的成分。它以劳动者享有企业的全部产权为前提,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有产者,所以才有权获得全部利润。迄今为止,世界各国没有哪一个企业达到这个水平,按劳分配至今还是一个空想。事实上,任何侈谈按劳分配的文件书报,都是对按劳分配的歪曲,也是对等级工资製的美化。歪曲按劳分配的始作俑者是列宁,他把苏联的等级工资製说成是按劳分配,影响遍及全世界。我国多年来“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就是它的流毒。三中全会《决定》裏没有按劳分配的说法,是否意味着指导思想上已经认识到它的谬误?但愿如此,可是,事实上恐怕还谈不到。

《决定》提到的“劳动报酬”和“初次分配”、“再分配”,都是沿袭古典经济学的思路。“劳动报酬”指的是工资,但工资是劳动力的代价,不是劳动的报酬。劳动者作为劳动的要素参与劳动过程,应该从劳动创造的财富即利润中,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份额,这才是劳动报酬。至于“初次分配”、“再分配”,同普通经济学裏的所谓“二次分配”,都是不科学的概念。《决定》裏的“初次分配”,指的就是劳动者得工资,资本家得利润。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如前所述,劳动者得工资发生在生产之前,是交换行为;资本家得利润发生在生产结束之后,才是分配行为。把这两者放在一起,统称为“初次分配”,显然是不适当的。利润分配完了,劳动创造的新财富有了所有者,分配行为就宣告结束,不应该再有什么“再分配”或“二次分配”。政府把税收用于教育、医疗、劳保等公共事业,是一种政府行为,同分配方式毫无关系。之所以把它称为“再分配”或“二次分配”,是因为包括劳动者得工资、资本家得利润的“初次分配”不公平,才需要有个“再分配”或“二次分配”来矫正平衡。它来源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欧洲的福利经济学。其实,只要利润的分配做到公平合理,劳动者和企业家各得其所,就没有必要把政府行为说成是“再分配”或“二次分配”。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当代社会最公平、最合理的分配方式。在贯彻《决定》第44条“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时,应该有意识地向按生产要素分配倾斜。它的涵义,就是十六大、十七大政治报告裏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就是说,在企业分配税后利润时,每个生产要素(劳动要素)的所有者,即劳动者、资本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可以获得一份与他们在生产(劳动)中的贡献相适应的报酬。由于生产要素实际上也是劳动要素,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可以称为按劳动要素分配,简称“按劳分配”。这样,就赋予按劳分配以不同于原典意义的新内涵,使这个概念适用于当代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劳动者参与利润的分配,是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按照“分享经济”的理论,采取奖金、分红、利润分成等办法,让员工参与利润分配,劳资共享企业收益,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劳动者参与利润分配的最规范的形式。

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好处很多:1、利润的合理分配,有助于营造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2、劳动成果和报酬挂钩,将加强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3、劳动者除领取工资外,还可以参加利润分配,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可以适应扩大内需的经济要求;4、部分报酬转化为企业产权,职工成为企业的产权所有者,成为有产者,实现了工人阶级有产化,这是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的经济基础;5、有助于弱化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创造平等祥和的生产环境和企业文化;6、对于资方来说,虽然分走了一部分利润,减少了收入,但员工发挥了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企业的收益,足可弥补资方的损失而有余,从长远着眼,对资方也是有利的。《深圳特区报》11月19日刊载一篇题为《学习晋商模式,助力科技创新》的文章,其中介绍慧聪网董事局主席郭凡生在“中国创业家峰会”上的发言;“我们投资人每年的分红只能是30%,剩余70%分给不持有公司註册原始股的员工,这个製度走了11年,我们从来没有贷款,业务量年年翻番,一直到2003年慧聪上市。在这种製度裏没有劳资矛盾,有的是劳资一体和劳资共本。”慧聪推行的实际上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一个具体模式。

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生产关系中的分配关系的改革。它本质上还是一种市场行为,当然不宜强製推行,但可以提倡。国家有必要提出有步骤地推进这种分配方式的参考方案,企业可参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量力而行;也可以定出计划,几年以后或在企业达到某种规模后,参照其他企业的经验再实行。

自从十五大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后,很少有人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以分析论证。近几年有一些讨论分配製度改革的文章,也不见有涉及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这个具有革新意义的分配方式,似乎是被指导思想和智囊精英们遗忘了,抛弃了,甚至在十八大三中全会的《决定》裏连提都没有提,只保留了“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木匣犹在,珠宝却没有了。我这篇札记的目的就是要找回珠宝,把它放回木匣裏。不知道这个想法是否能够引起人们的註意和关心?

2013年12月11日

社会意识形态研究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文化体製改革和社会体製改革的迷思

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发布后,海内外评论如潮,各抒所见。有的认为《决定》60条囊括了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面对的所有问题,回应了民众的呼求,满足了社会的期待,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有的认为《决定》通篇都是哗众取宠的诺言,归根到底是为了巩固一党专政的专製统治,不值得重视。我认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都过于极端,但也各有合理的成分。

《决定》提出的改革方案,其中确实有许多是广大民众热切期盼已久的,如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人大机製、司法相对独立、废除劳教、允生二胎、土地流转、放宽户籍等等,都是社会上呼吁多年、切望改革的问题,不能说通篇都是哗众取宠。但《决定》60条是否都能贯彻,贯彻的程度如何,却取决于改革的目标。就这一点来说,后一种评价不无道理。

(一)总目标的迷思

《决定》规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呢?近几年报刊上对这个问题的论述不少,众说纷纭,但都有一条共同认可、而且放在首位的特征,那就是党的领导。但这个命题是经不起认真分析的。所谓党的领导,按照中共十三大的论定,实现党政分开后的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而迄今为止我们一以贯之的,则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高于政的领导,也就是一党专政的领导,就其本质来说,是专製主义的统治。它同社会主义背道而驰,怎么能说是社会主义製度呢?如果要强调“中国特色”的话,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由于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专製主义的深厚传统,它浸染了整个社会的每个角落,每个成员,无所不及,无远弗届,因而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也只能接受封建专製主义为自己的实质内涵。这就是以一党专政为特色的“党的领导”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的首要内容的逻辑所在。至于被一些论者列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的其他特征,或者本身就是虚伪的命题(如公有製为主体、按劳分配),或者是空洞的口号(如人民当家作主,以民为本),或者为当代许多国家所共有(如市场经济、法治国家),更不足以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的基本特征了。

用这个推理去代入《决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公式,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加强和巩固一党专政的政治体製。在关于文化体製改革和社会体製改革的两章裏,鲜明地表现出这个特色。

(二)文化体製改革的迷思

在以“推进文化体製机製创新”为标题的第十一章裏,《决定》提出“完善文化管理体製”,“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製机製“。可以说,文化体製的改革,一言以蔽之,是管字当头。至如“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强版权保护”、“鼓励非公有製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等等,虽然各有其积极的涵义,但无不与“管”字有关。它对文化的发展不无小补,却旨在加强共产党对文化事业的垄断,违背了文化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

文化是人类追求自身的完美和社会的完善的过程,也可以概括为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它的结晶就是文明。同自由一样,追求真善美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它的发展需要自由的条件,需要我们所熟悉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以,要改革文化体製,创新文化体製的机製,就应该解开对文化发展的束缚,建立有助于文化自由发展的体製机製,为文化的自由发展开辟广阔的天地,让人们为争取自身的更加完美和社会的更加完善而齐放、争鸣,畅所欲言。党和政府的作用,应该是保障公民的思想言论和新闻出版的权利,而不是剥夺这些权利。可是,《决定》提出“完善文化管理体製”的同时,又表示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而且要健全它的体製机製。几十年来的实践表明,所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就是舆论一律,就是一花独放,一家独鸣,就是“一言堂”。那么,如何“完善文化管理体製”,也就可想而知了。“8964”以来,对文化的专製统治日益严酷,“冰点事件”、“八本书事件”以及今年年初的“南周事件”,都典型地暴露出这种舆论导向的专製主义本质,展现出它的粗暴、蛮横与凶残。更为经常的手法是,一个电话、一项指令,就封杀许多重大事件的报道。再就是查禁“非法出版物”,把许多富有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出版物,当作“扫黄打黑”的重点,不断收缴、销毁。据今年4月报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的权威说法,去年全国各地共收缴各种非法出版物达3085万件之多(其中大概也包括我去年在香港出版的《回归民主》的许多復印本)。这种专製主义的文化管理体製,剥夺了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出版的自由权利,也就是公民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自由权利。这正是目前最需要革除的弊端。改革文化体製,理应以保障公民在文化发展中的自由权利,取代专製主义的文化管理体製。但《决定》对这个最迫切的问题却不置一词,相反地却要完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文化管理体製,这不正是为了适应加强一党专政的需要吗?

(三)社会体製改革的迷思

《决定》关于社会体製改革的条文中,列出许多符合于广大民众期望的改革课题,在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保、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都提出一些有利于民生而且可能实现的设想和承诺。在“创新社会治理体製”一章裏,也有许多可取的改革方案,虽然多数只是抽象的原则,但如能把这些原则具体化,促其实现,当可推进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而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条目下关于社会组织的管理问题,却颇令人失望。抽象的条文说得还好:“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誌愿服务组织。”但在社会体製改革中最为重要、最应该提及的问题,即贯彻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却闭口不谈。而在具体的条文裏,只是重復已经推行的措施:“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这表明当局依然拒绝贯彻宪法第三十五条的结社自由。

社会团体是公民社会的支柱,是公民自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是链接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桥梁,更是保证社会和谐安宁的有效工具。一方面,它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的行使,实现公民对政治权力的参与和监督,成为“把权力关进製度的笼子”的构件;另一方面,它可以承接许多权力机关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公共事务,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成为权力机关推行政策的助手。特别是在实施宪法、构建宪政民主的过程中,它将会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可惜,执政者见不及此,却把民间自发的团体视为洪水猛兽,防范打压,不遗余力。如十多年前,一些热血青年为了探寻救国救民之道,走到了一起,成立一个松散的学术小团体“新青年学会”,类似于普通的读书会。“学会”才活动几个月就遭到了严酷的镇压,几个成员被法院以“颠复国家政权罪”判处十年、八年徒刑。

为了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它明确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所谓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条例第六条,指的是县以上的政府有关部门或由它授权的组织。这就剥夺了没有官方背景的公民的结社权利。有些人热心于社会公共事业,却因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无法登记。为了争取能够公开合法地开展活动,被迫以公司的名义,在工商局登记註册。但这样一来,就不得不承受许多不必要的限製和麻烦,甚至遭受迫害摧残。

《决定》只允许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不需要挂靠在主管单位。这样,就把其他类别的大量民间组织,都排除在“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之外。所谓“依法”,依的就是那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它的作用是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而不是保障公民结社自由的宪法权利。严格说来,《决定》关于社会团体的改革思路是违反宪法的。

(四)意识形态的障碍和出路

《决定》关于文化体製改革和社会体製改革的局限性,体现了指导思想上的意识形态障碍。认为开放言论、出版和结社的自由,将会损害他们的统治地位。许多因言、因文、因结社而获罪的公民,大都被加上“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的罪名,原因就在这裏。当然,就目前的政治体製和社会製度而言,开放言论、出版和结社的自由,让公民获得宪法所规定的自由权利,必然不利于一党专政的政治体製和封建专製主义的社会製度。然而,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这却是摆脱危机、涤除汙秽的良好出路。目前整个社会危机四伏,贫富对立、官民对立日益严重;共产党内的腐败已入膏肓,虽然反腐败雷厉风行,但只能治标,难以治本;朝野改革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不断深化,随着权贵资产阶级权力基础的不断扩大,全面改革步履艰难。这一切都直接间接地根源于政治权力的不受製约与监督,根源于一党专政的政治体製。一旦社会危机和党内矛盾激化,爆发尖锐斗争,共产党将首当其冲。唯一的出路,是切实地“把权力关进製度的笼子”,以宪政民主取代一党专政的专製政体,共产党自身也将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转变为一个民主的、清廉的、开明的政党。这将是一个漫长的甚至是痛苦的变革过程,而实现文化和社会两大领域的公民自由,开放报禁书禁和社禁党禁,则是推进这个转变的两大通道。文化体製和社会体製的改革,只有按照这个目标逐步推进,才能有效地加快社会的健康发展。这是中华民族復兴的康庄大道,也是共产党浴火重生的大好机会。三中全会《决定》没有触及这个重大的历史课题,实在令人遗憾。当然,“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三中全会之后,仍有足够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机会。但当政者是否有“补牢”的自觉,却很难有多大的乐观,恐仍难免于“一厢情愿”之讥矣。

2013年12月7日

经济制度研究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混合所有製和员工持股的歧途

混合所有製和员工持股,是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两个亮点。它们涉及经济体製改革的核心问题,即生产关系的变革问题,值得我们给予足够的註意和重视。但由于指导思想上存在的一些理论谬误的惯性,在贯彻《决定》这两条改革设想的过程中,很有可能误入歧途。因此,如何捋清这两个问题的理论涵义和实践走向,以求实现原有的目标,就显得十分必要。

在这两个概念裏,员工持股是首次出现于中央文件的概念,混合所有製则在十六大、十七大就已经提出过,但十分简略。十六大提出的是“积极推行股份製,发展混合所有製经济”,十七大的提法是“以现代产权製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製经济”。这次的《决定》专门列出一个条目“积极发展混合所有製经济”,就这个概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经济,是基本经济製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製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製经济。”“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製企业”。

(一)混合所有製

《决定》把混合所有製经济定义为“基本经济製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什么是“基本经济製度”呢?《决定》说得很清楚,就是“公有製为主体、多种所有製经济共同发展”。因此,所谓“实现形式”,就可以作两种理解:一是混合所有製作为“多种所有製”的新品种,加入基本经济製度,在“公有製为主体”的前提下存在与发展;一是混合所有製自身实现着“公有製为主体、多种所有製共同发展”,也就是说,在构成混合所有製的成分裏,公有製占有主体的地位。不论作出哪种解读,混合所有製都受着“公有製”的製约。这就有可能使混合所有製丧失其应有的革新意义,无助于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

经济体製改革的本质要求是以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从农村的包产到户开始,市场经济的孕育和成长,每一步都是对经济垄断的突破。混合所有製的意义和作用,就在于进一步突破垄断,把国有经济从垄断地位引向市场经济,以削弱垄断经济,扩大市场经济的范围和影响。如果仍然坚持“公有製为主体”,混合所有製还能起到突破垄断的作用吗?

十六大从股份製的角度提出混合所有製,十七大从现代产权製度的角度提出,都各有其合理性。所谓混合所有製,实际上是股份製的一种具体形式,而且是初级的股份製形式。因为国有企业吸收的主要是民有企业的资金,是垄断资本和私人资本的融合。从股份製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它最初是因为某些大型工程如修铁路、开展航运、造船等,单个资本家无力承担,才出现联合私人资本的股份製。私人资本的联合使企业资本具有社会资本的形式,它的进一步发展就是社会资本,持有股份的出资者已经远不止是资本家,而且有大量普通劳动者。现在的许多上市公司,就属于股份製的第二阶段。再进一步就是员工持股了。

混合所有製是国有企业和民有企业的资本融合,其中还没有民间的社会资本,所以在形式上还处在股份製的第一阶段。但它的意义远远超过初始的股份製,因为要融合的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资本,融合过程就是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过程。民有资本进入垄断企业,就改革的意义来说,就是要促使垄断企业市场化,推动垄断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问题就在于,混合所有製是否能够承担如此沉重的历史任务?有人在文章裏发出“谁融合谁”的疑问,是很有道理的。是垄断资本融合民有资本呢,还是民有资本融合垄断资本?十五大政治报告在提出股份製时,有几句很能表达问题实质的说明:“不能笼统地说股份製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製的主体作用。”我不知道民有资本在进入设想中的混合所有製时,能够占有多大的比例。虽然有“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製”的承诺,但掌控着垄断资本的权贵能够放弃手中的肥肉吗?听说有规定进入国有企业的民有资本不得超过国有资本的百分之二三十,反正是不会让民有资本占多数。控股权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实际上是掌握在权贵资产阶级手中,意味着混合所有製——套用十五大政治报告的话——具有明显的垄断性,有利于扩大垄断资本的支配范围。这符合于“公有製为主体”的原则,却同改革的原意背道而驰。

从深化经济体製改革的角度着眼,要使混合所有製做到推进垄断经济的改革,把垄断企业引向市场经济,就不能限製民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的比例,而应该彻底放开。不论由谁控股,国家控股也好,民有企业法人控股也好,都要实行政企分开,党企分开,取消在企业裏“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公司法》办事。如果坚持“公有製为主体”,混合所有製企业必须由国家和集体控股,那就丧失了混合所有製的意义,反而助长了垄断经济。

(二)员工持股

《决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製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员工持股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相当高度后必然出现的经济现象,应该在全社会范围裏提倡,凡是有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试行员工持股。混合所有製企业可以,国有企业、民有企业也可以,不应该只限製在混合所有製。实际上,自十五大提出“可以大胆利用”股份製、国企普遍进行股份製改革后,许多地方都开始了员工持股的试点,有的省市製定专门的细则,对员工认购股权的原则、员工股的比例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指导思想上对员工持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正确有力的引导。如有的国有企业从国有资产或历年积累的公益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员工股金的一部分,这本来是合情合理的措施,却被高层指斥为“国有资产流失”、“违反国家政策”,“应迅速予以纠正”。而有些国有企业强迫员工出资购股,不认股者便勒令下岗,却得不到妥善处理。山东诸城上世纪在国有企业改革时推行员工持股的股份合作製,受到许多非难。这些经验教训,至今没有很好总结。现在,员工持股已被写进《决定》,为了切实履行这个承诺,很有必要在理论上提高对员工持股的认识,以免再次走上歧途。

员工持股是企业股份製的内化,体现了资本扬弃的深化。所谓资本扬弃,指的是资本有着与生俱来的可扬可弃的双重品格。一方面,它是生产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杠杆,具有进步性、社会性;另一方面,它是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工具,具有剥削性、私人性。社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意味着资本的不断扬弃——发扬其进步性、社会性,舍弃其剥削性、私人性。股份製的发展,生动地展现出资本的扬弃过程:初始的股份製,即资本家的资本联合,使私人资本带有社会资本的形式;股份的社会化,即社会公众参与持股,使私人资本转化为真正的社会资本;员工持股,由员工持有部分股权,到企业全部产权归员工所有,使资本的剥削性、私人性由逐步削弱到最终消除。

当然,企业员工由持有部分股权到占有全部产权,将是一个缓慢而漫长的过程。它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的高度发展和员工的高度文明。因此,在开始实行员工持股的时候,员工所持股权份额必然比较少,但对企业所有製的变革,却具有本质性的重大意义。从理论上考察员工持股的发展前景,它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巨大变革:1、员工持股实现了工人阶级有产化,工人从无产者转化为有产者。产权使他们享有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和利润分配等权利,成为企业的主人。同时,这也使他们具有成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经济基础。2、股权构成普通员工和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的共同利益,改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改变了企业的生态,诚如《决定》所说,“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共同利益的合作取代了不同利益的矛盾。3、随着员工股权的不断扩大,他们在企业裏的其他权利和作用也将日益增加,使他们不仅在物质利益上接近资本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而且在知识、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巨大差别,也将逐渐消除,这就为社会公平化创造良好的条件。4、员工持股也使他们劳动的性质产生质的变化,由雇佣劳动转变为自由劳动。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上,小生产者的劳动是自由的,他们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生产工具和劳动方式。资本的出现有力地排挤了这些落后的生产方式,使他们成了为别人劳动的雇佣工人,员工持股则使他们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实现为自己劳动的自由。5、员工持股使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从私人独占发展为劳动者联合占有。生产关系的质变,将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又促进员工持股的深化。这两者的相互推进,对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公平化,都将直接间接地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于员工持股的这些理论推测,似乎过于理想化,可能会有“痴人说梦”之讥。但我认为,在指导思想的认识上,应该有这样的高度,给予充分的重视,“取法乎上”,才能比较完满地实现这个设想。

(三)文末赘语

《决定》写进混合所有製和员工持股,有它的积极意义。但在贯彻推行的过程中,有必要厘清它们的理论涵义和实践界限,否则就可能走上歧路进错门,不但无助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洪流,反而会阻遏改革的深化。不知高层有没有悟到这个道理?

一个多月来,我写了八篇关于三中全会的札记,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本来还想就金融、法治等问题再写一些,但一则我对这些问题缺乏研究,浅层次的话,过去都说过,深层次的话,我说不了,要说也说不好;再则八篇写下来,已经感到绞尽脑汁,疲惫不堪,脑力和心情,都不允许我再写下去了,就此打住也许是我的最佳选择。

鉴于三中全会后舆论界一片令人陶醉的颂歌,我有意地把札记的重点放在指导思想的不足上。其中许多观点曾经在过去的文章裏论述过,现在再从谈论三中全会《决定》的角度加以阐释,一孔之见,未必确当。但如能引起更多的人思考这些问题,讨论这些问题,使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获得更准确的理论指导,我就会感到非常满足了。

2013年12月17日

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哲学存在的错误

作者 杨增宪 写于 二零一二年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在揭露资本剥削现象的同时,把资本合理盈利完全归为剥削所得的观点却是不成立的,其壹般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理论皆存在内在缺陷。这些理论缺陷是怎样存在于马克思严谨理论体系中呢?本文将用“超质劳动”、“集成劳动”等概念给予合理解释。文中将重点结合马克思发现的“商品价值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成反比”规律、“相对剩余价值与生产力成正比”规律,在肯定相对剩余价值理论合理内容同时,指出其否定资本家创新劳动的片面性以及“先进生产力‘天然具有’论”的错误。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内容非常丰富,不是壹个简单否定或肯定的问题。马克思把资本剥削现象绝对化,认为资本本性是剥削、完全是靠剥削增殖的观点,却是不成立的。相应地,马克思的壹般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模式皆不成立。我们前文在阐述雇佣劳动非剥削本质、肯定资本家劳动对资本增值的贡献时,实际上已初步解构了马克思的剥削与剩余价值理论,并触及到这壹理论科学部分与缺陷部分之间的矛盾。

壹直以来,批评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学者都面临这样的困境:发现其中的缺陷不难,但准确把握、解析其缺陷症结所在,特别是要回答这样的质疑——以马克思理论推导之严谨,其剩余价值论何以会存有矛盾呢?——却难之又难,以至最终只能望而兴叹、无功而返;马克思的理论困境往往演变成批评者的阐释困境。当然,这壹困境对我们来说已不復存在。马克思剩余价值论之所以存有缺陷,概括说来,有两方面原因:从主观方面讲,是马克思既有剥削理论定势约限,使他对推理过程的矛盾浑然不觉;从客观方面讲,则是马克思相应劳动概念的缺失,使他无法把握资本主要靠创新劳动盈利的真实过程、无法划清资本合理盈利与剥削牟利的界限。本文中,我将运用拙着原创或重释的劳动概念,正面切入,系统破解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的内在矛盾,并对其成因探源溯流、给出合理阐释。其中,包括梳理其否认生产力创新劳动的理论:先进生产力“天然具有”论。

本文采用的“盈余价值”概念,指资本正当盈利;采用的“相对剩余价值”概念,系马克思原有概念,指资本家通过提高生产力,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它与另文采用的科学的“相对剩余价值”概念内涵不同。本文讨论前提仍设在商品和劳动力市场都处于供求动态平衡的理想状态下,资本家没有因劳动力过剩剥削工人的条件。但当涉及资本剥削时,则不受这壹条件约束。同时,为论述简捷,设企业雇员只有工人,资本家自有资本、机器、土地,这样,不涉及机器折旧、资本利息或地租、税费等等价值转移或经营成本因素,而把企业盈余价值直接理解为资本利润。

几个与剩余价值理论相关的劳动概念

为便于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内在矛盾成因的探究、解析,我这裏重释壹个老概念、引入两个新概念。后文的分析会证明,这些概念,既与马克思剩余价值论内在缺陷相关,也是突破这壹理论“围城”的关键工具。

1、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马克思的劳动创造价值原理是正确的,但其“商品价值实体”论却不成立。马克思指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壹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1]“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壹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2]。这裏,马克思把人类劳动创造的价值,直接规定为“商品价值”实体,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直接决定商品“价值量”,既缺少实证依据,理论上也难以自洽。正像劳动产品与商品间没有必然联系壹样,“产品价值”与“商品价值”间也没有必然关联;不进行交换的劳动产品,永远都不是商品,不具有商品价值属性,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没有意义。只有在市场供求平衡状态下,当产品使用价值被交换、获得商品交换价值属性时,其内含的劳动量才具有交换筹码意义,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才对同质劳动产品具有等劳交换的尺度意义——懒木匠生产的椅子不能因其耗时多而多卖钱——才能成为决定劳动产品商品[壹]交换价值的尺度。而壹旦商品供求失衡,譬如商品量增价跌,“劳动量值”作为交换筹码就失效了——譬如,高级木匠做的椅子也只能低价出售;或当不同质级劳动无法用同类劳动衡量比较时——譬如天才画家的佳作与平庸工匠的彷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会丧失等劳交换的尺度意义。

2、超质劳动[二]

马克思的“简单劳动”与“復杂劳动”概念非常有阐释力,它们其实是劳动分级概念:简单劳动,是低质劳动;復杂劳动,是高质劳动。但仅用这两个概念,却难以准确揭示生产力进步带来的劳动创造力变化,更难以解释先进生产力增创产品价值的原理。因为復杂劳动不壹定代表先进生产力;而体现先进生产力的操作性劳动,恰恰未必是復杂劳动。同时,尽管復杂劳动创造的产品价值是简单劳动的倍数,但是,復杂劳动付出的学习和劳动成本也是简单劳动的倍数。如马克思指出的:“比社会平均劳动较高级较復杂的劳动,是这样壹种劳动力的表现,这种劳动力比普通劳动力需要较高的教育费用,它的生产要花费较多的劳动时间,因此它具有较高的价值。既然这种劳动力的价值较高,它也就表现为较高级的劳动,也就在同样长的时间内物化为较多的价值”[3]。这样,復杂劳动创造的较多产品价值、同等条件换取的较多商品价值,减去其较高的学习成本,便不壹定能产生盈余价值、不壹定为社会增创财富。这便是“復杂劳动”、“简单劳动”概念的阐释局限,也是马克思在实际操作中使用的是同质的、无差异劳动概念的原因。

只有我们已熟悉的“超质劳动”概念,才能揭示出生产力进步带来的劳动创造力的变化。所谓超质劳动,就是指劳动者操作工具或机器,以简单劳动完成復杂劳动任务的劳动、以低质劳动创造高质劳动成果的劳动。这样,生产力的进步就不是壹个低质简单劳动通过学习、实践向高质復杂劳动提升的过程,而是壹个借助先进工具、先进劳动方式不断把高质復杂劳动简化为低质简单劳动的过程。正由于工厂超质劳动存在,才能为资本创造出巨大的可能性盈利空间来。

3、集成劳动

工厂劳动实际上是壹种具有汇智合力性质的集成劳动。“集成劳动”不是创新概念,而是马克思已采用的“总体劳动”或“生产总体运动”[4]概念。所谓集成劳动,就是指在资本家(或企业家、其它组织者)统壹组织指挥下,工厂指挥、管理、技术、操作系统各岗位雇员(成员)为完成生产总目标的分工合力劳动,也是技术、管理、决策者的创造力与操作工人劳动力整合发挥效能的劳动。“集成劳动”主体,不是单数个体,而是復数群体,包括工人、科技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和资本家。某些不在生产现场的资本家,尽管不直接参与甚至不直接指挥生产劳动,但他们的劳动仍在工厂各环节中发挥着作用。因此,集成劳动创造的价值,绝不能仅仅归功于工人劳动,资本家因劳动合理获取部分工厂盈利,是不能算做剥削的。

马克思壹般剩余价值理论解构

马克思的“壹般剩余价值”模式是这样的:

(雇佣劳动)工作日

1—————————2—————————3

必要劳动 剩余劳动

(工人获酬劳动) (资本家盈余劳动)

众所周知,“必要劳动”、“剩余劳动”是马克思揭露资本剥削劳动“秘密”的关键概念:因为工人工厂“必要劳动”时间少于工厂雇佣劳动时间,“剩余劳动”时间便被资本家剥削了。显然,如果马克思的这壹模式成立,那资本家就没什么正当的盈余价值可言了,“资本家”只能永远作为“剥削者”的代名词。壹直以来,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尽管备受质疑却难被否定,就在于这壹模式已根深蒂固地烙在人们心中,形成认识定势了。我们只有结合客观事实,从概念设定到理论构成全面解析并揭示其固有缺憾,才能使人们摆脱由它所形成的认识定势。但我的这种解析解构,并不意味着否定剥削事实的存在,而是要用修正的剩余价值理论模式更准确地揭示资本剥削的本质。

壹、理想市场状态下“壹般剩余价值模式”不成立为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的理论,先将《资本家》中的壹段相关论述引用如下:

“工人在劳动过程的壹段时间内,只是生产自己劳动力的价值,就是说,只是生产他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因为他是在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状态下进行生产,所以他不是直接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而是在某种特殊的商品形式(如棉纱)上生产出同他的生活资料的价值相等的价值,或者说,同他用来购买生活资料的货币相等的价值。他为此需用的工作日部分是大小不同的,这取决于他每天平均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也就是取决于每天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需要的平均劳动时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我把进行这种再生产的工作日部分称为必要劳动时间,把在这部分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必要劳动。……劳动过程的第二段时间,工人超出必要劳动的界限做工的时间,虽然耗费工人的劳动,耗费劳动力,但并不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这段时间形成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我把工作日的这部分称为剩余劳动时间,把这段时间内耗费的劳动称为剩余劳动。”[5](其下引文凡出自该处,不再註明)。

马克思的这段被教科书经常引用的、人们耳熟能详的论述,阐述了由“必要劳动”、“剩余劳动”划分构成的剩余价值理论。由于这壹划分表面上符合工厂劳动实际——工人在壹线劳动、资本家不直接从事劳动;劳动成果工人拿去壹块,资本家留下壹块 ——所以,马克思这壹模式很容易被接受。同时,相对于《资本论》中其它艰深理论,马克思的这段论述阐释流畅、读者接受顺畅,这也是它壹直被视为不刊之论的重要缘故。但若深入探究,于无疑处生疑,问题便出来了。如我们已指出的,在理想市场状态下,这壹模式是不成立的;不成立的原因,不是资本家不是、或不想当剥削者,而是工人不允许资本家剥削,不可能接受所谓“必要劳动”作为工资标准。

所谓“必要劳动”,这裏是指劳动力再生的平均成本。假设工人1天平均需1银元换1筐萝蔔才能生存,那么,1银元就是工人生存的“必要劳动”成本。马克思的这壹概念,也是从其商品价值实体论中推出来的——劳动力是商品,其价值实体便也是“必要劳动”——而在商品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平衡时,与壹般商家不会按成本出售商品的道理相同,工人也是不会考虑其劳动力“再生”成本的;他们的工资,只能以其自主劳动创造产品的交换价值为基准。譬如,工人自主劳动,1天可做2把椅子、换2银元,那么,他的工资要求就要等于、高于2银元,而绝不会傻到只要1银元。不仅如此,工人甚至不会允许资本家在雇佣环节上剥削劳动,他们壹旦发现增加了劳动强度、延长了劳动时间等等,便同样会辞职单干。在这种情况下,工人壹天雇佣劳动获酬,便等于(甚至大于)他壹天自主劳动的交换价值。这也就是说,工人获酬的劳动,就是其付出的劳动,其间没给资本家留下的“剩余劳动”。如下图所示:

工人付出劳动

1—————————2

工人获酬劳动

当然,这种情况也是不会发生的,如果没有盈利可赚,资本家是不会投资雇佣工人劳动的;而现实中的资本家,即便在劳动力市场供求平衡、难以剥削工人劳动的情况下,依然可获得壹块“盈余劳动”。那么,这块“盈余劳动”是哪裏来的呢?或者更直白地说,在资本家无法剥削工人劳动条件下,他的盈余价值是从何而来呢?我们的答案是:资本的盈余价值是由工人工厂超质劳动增创的。下面是前文刚用过的资本壹般盈余价值模式:

既往,人们往往夸大“雇佣”的功能。其实,“雇佣”本身只是社会劳动的交换或占有方式,它并没有增加劳动或提高工人劳动创造力的特异功效。譬如,工人过去1天可做2把椅子,绝不会因为被雇佣,就能1天生产12把椅子。因此,如工人在工厂1天生产出12把椅子,根据“劳动创造价值”原理推导,惟壹合理的解释,便是工人劳动不是工厂劳动的全部,在工人劳动之外、还存在着其它导致生产力提高的劳动。真实情况我们已知道了:工厂劳动是包括工人劳动在内的“集成劳动”;在集成劳动中,资本家发挥组织决策指挥作用;工人在集成劳动因素支持下,操作机器、从事超质劳动,大幅提高了生产能力。由于超质劳动增创出壹大块超出工人劳动价值的价值,使资本得以获得壹块盈余价值。这样,追溯下去,资本盈余价值原本就来自资本家的劳动,它是资本家在工厂集成劳动中付出的劳动;壹旦减去工人“获酬劳动”,它便显现为“盈余劳动”。如下面的“资本简化盈利模式”所示:

工厂集成劳动

1—————————2—————————3

(工人)获酬劳动 (资本家)盈余劳动

将“必要劳动”改为“获酬劳动”、将“剩余劳动”改为“盈余劳动”,这不是简单的概念能指的置换,而是所指内涵的“脱胎换骨”;它引入的是壹个新的资本盈利模式,是壹个经得起实证验证、科学推敲的理论模式。

二、壹般剩余价值论中内在缺陷溯因

马克思的壹般剩余价值模式不成立,关键在于他把资本家的劳动完全排斥在外了。马克思实际上是承认“资本家也进行劳动”[6]的事实的,他关于资本家劳动是行使资本职能的立论也是很精辟的。但为什么在剩余价值理论中,他却将资本增值与资本家劳动完全割裂开来了呢?原因是復杂的。就剩余价值论立论本身而言,关键还与相关“劳动”概念缺失相关。

马克思认为“剩余劳动”是属于工人的,这就意味着工人劳动创造了工厂全部劳动产品。但实际上,工人并不具有这种能力,而雇佣本身,不仅不能提高、还可能大大降低工人劳动质级:“变得空虚了的单个机器工人的局部技巧,在科学面前,在巨大的自然力面前,在社会的群众性劳动面前,作为微不足道的附属品而消失了……” [7]。马克思还曾模拟资本家口吻教训工人:“工厂工人们应当牢牢记住,他们的劳动实际上是壹种极低级的熟练劳动……。在生产事务中,主人的机器所起的作用,实际上比工人的劳动和技巧所起的作用重要得多,因为工人的劳动和技巧6个月就可以教完,并且任何壹个雇农都可以学会”[8]。尽管马克思这裏有反讽意味,但不幸的是,“资本家”所说确是事实。资本家基于这壹事实,独占工厂超质劳动增创产品价值的理由不成立;但否认这壹事实,把属于资本家的“盈余劳动”全部归为“剩余劳动”的剩余价值理论肯定也不成立。

实际上,如果马克思坚持他的“復杂”、“简单”劳动理论,那么,本身从事简单劳动的工人只能创造低量或低质产品,工厂生产的高量或高质产品便不应全归于工人劳动了,其剩余价值论便会面临某种阐述困境。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復杂”、“简单”劳动概念固有的阐释局限,马克思在实际操作中,壹直采用同质、无差异“劳动”概念,以致于对工人自主劳动与工厂劳动间的巨大差异毫无觉察。

前面引文中,马克思阐述“必要劳动”时还有这样壹段论述:“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壹天同样要劳动这么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马克思这裏关于“在其他条件相同”的预设,表现出他理论思维壹贯的严谨性与科学性[③]。马克思强调这壹预设条件,表明他相信工人雇佣前后从事的是无差异劳动。即是说,客观存在着这样的条件,使工人在单位时间内“为资本家劳动”与“独立地为自己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相同。如果马克思这壹预设条件存在,其剩余价值论当然成立了。譬如工人在工厂劳动或独自劳动2小时都可生产2把椅子、换2银元满足自己生存的“必要”需求,那么,其余的10小时,独自时是为自己创造价值的劳动,在工厂便属于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的“剩余劳动”了。但如上文刚推导过的,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工人不会傻到把属于自己的10小时劳动白送给资本家。而工人之所以被资本家雇佣,就因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前提是不可能存在的。换句话说,就是工人在工厂“为资本家劳动”和“独立地为自己劳动”的“其他条件”是不可能相同的。

这裏的关键,不是工人“为”谁劳动——为资本家、还是为自己——而是工厂劳动的条件,包括大机器,包括组织协作劳动、提供技术支持的管理科技系统等条件,或马克思提到的“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状态”等等,都是工人独立劳动所绝对无法具备的。正因如此,尽管从表面上看,被雇佣前后都是工人在劳动、工人都是劳动主体,但实际上,此“劳动”非彼“劳动”、此“主体”非彼“主体”。如曾反復说过的,工厂劳动与工人自主劳动相比,已发生了巨大的、质的变化,它们并非同壹主体在从事同样性质、质级的劳动:工人自主劳动,自己是劳动主体;工厂劳动则是集成劳动,工人只是集成劳动主体之壹,资本家是集成劳动的核心主体;工人自主劳动,从事的是低质劳动;工人工厂劳动,则是操作机器、彼此协作、在工厂生产管理技术系统助力下从事超质劳动。概言之,工人被雇佣前,是以个体劳动形态从事低质劳动;被雇佣后,是在工厂集成劳动形态下,从事发挥高质劳动功效的超质劳动。

马克思由于缺少“集成劳动”概念,无法确认资本家高质劳动存在的事实,由于缺少“超质劳动”概念,无法确认工人依然从事低质简单劳动的事实,所以,马克思无法揭示工人工厂劳动与工人自主劳动的本质区别,把资本家的劳动贡献从中解析出来。实际上,正由于工厂超质劳动能使生产效率大幅提升,能增创出十倍、百倍于个体劳动的产品价值,才可能实现雇佣劳动劳资双赢的结局。马克思关于雇佣劳动可以“在劳动过程中”实现“价值增殖”,成为“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9]的论述,也只有这样理解才是真实的、合理的。

三、壹般剩余价值修正模式

我们解析马克思的壹般剩余价值理论,并不是完全否定其资本剥削理论。必须看到并承认,资本家从事劳动与从事剥削这两种行为是完全可能、甚至经常伴生并存的。我们不能因为否定其剥削行为便否认其劳动付出,当然,也不能因肯定其劳动付出便否认其经常、甚至必然存在的剥削行为。

剥削,即无偿或低偿占有工人劳动,这对资本家而言,当然是最省事的盈利路径,如马克思所说:“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何况,在市场经济规律作用下,资本剥削劳动几乎是完全“合规范”[四]的行为——就像普通商品过剩商家会“不惜血本”贱卖壹样、当劳动力商品严重过剩时,资本家必然也要“贱买”。在理想市场经济状态下,工人还可以个体自主劳动生存,但随着工业生产力的提高,丧失自主生存条件变成无产者的雇佣工人,便只有接受生存成本线上的工资条件,把自己“贱卖”。譬如,当工厂生产效率百倍提高、工人1天做2把椅子只能换0.2银元时,资本家开出的1银元、甚至低于1银元的工资他也会接受——除此之外,已别无生路。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的“必要劳动”、“剩余劳动”概念便获得现实性品格,资本家的确会无偿、低偿获得壹块“剩余劳动”[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的壹般剩余价值模式就能成立了吗?回答仍是否定的。

这裏的关键依然是:“剥削”本身,只是不公平的社会劳动交换或占有方式,本身并没有提高生产力的特异功效。因此,资本可借剥削剩余价值获得更多增值,资本家却不可能凭剥削提高工厂生产力、在市场竞争中存续。譬如,工人操作机器1天可做12椅子,资本家即便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时间,也只能使工人多做3-5把椅子。当然,在其他资本家拒绝剥削的情况下,从事剥削的资本家可凭这3-5把椅子获得超额剩余价值,在竞争中获胜。但是,当所有资本家都从事剥削时,这种“优势”便必然彻底消失了。因为马克思所谓的“必要劳动”,实际上也是资本剥削竞争的底线。壹旦越过这条底线,劳动力不能再生产,资本也就丧失了存续基础,所以,即便个体资本家对此置若罔闻,法律最终也要把这条“越界”竞争的路堵死:“1847年6月8日的新工厂法规定”,就把此前12小时甚至更长的工作日时间,“最终限制为10小时”[10]。这就是说,资本家剥削“剩余劳动”的手段有效,却也有限,仅靠此盈利竞争,壹旦其他资本家采用先进机器,生产效率十倍、百倍地提高,他的剩余价值便会“从有到无”变成了“亏损价值”,企业只有倒闭壹条路。那么,资本家怎样才能既剥削劳动,又能在竞争中存续呢?别无他途,依然只能自己劳动。换言之,在工人可能接受剥削的情况下,资本家想实施剥削,自己首先也要劳动;资本家如果不能通过创新生产力使企业生存下来,所谓的“剩余劳动”也就无法榨取。

现在,再回到马克思的壹般剩余价值模式,我们就会认识到,它的缺陷,并不是“必要劳动”、“剩余劳动”概念绝对不成立,而是它们的适用条件、所指对象存在问题。在资本不存在剥削的情况下,马克思的“必要劳动”肯定不成立、其“剩余劳动”应是属于资本家的“盈余劳动”;在资本存在剥削的情况下,马克思的“必要劳动”、“剩余劳动”概念成立,但这两个概念不能涵盖整个工厂集成劳动,它们的外延只能是属于工人劳动贡献的部分。因此,正确的剩余价值模式,必须把资本家的劳动包括进来,据此,“壹般剩余价值修正模式”应如下图所示:

工 厂 集 成 劳 动

1--————— 2 —————— 3 ————— 4必要劳动 剩余劳动 盈余劳动

(雇佣获酬劳动) (雇佣无酬劳动)(资本家劳动)註意,这裏的“劳动”,不是以“时间”为单位,而是以“量值”为单位。模式中的“剩余劳动”属于“雇佣无酬劳动”部分,这就清楚地显示出它的剥削本质。在工人被严重剥削的情况下,“雇佣获酬劳动”便会降到“必要劳动”水平上(只是这种情况未必常态存在,所以,还是用“获酬劳动”概念为宜)。这样,马克思“必要劳动”、“剩余价值”概念,经重新确定内涵、缩小外延,它们便成为揭露资本剥削行为的科学概念了。关于资本如何在获取盈余劳动的同时剥削剩余劳动,我们将在另文讨论。

马克思相对剩余价值理论解构

马克思的相对剩余价值概念,是直接建立在生产力提高基础上的。如前文所述,马克思论述的资本获取“相对剩余价值”路径有两条:壹是“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壹是“获取超额剩余价值”,两条“路”皆靠生产力创新。根据劳动创造价值的基本原理,因生产力创新而获得的盈余价值,理应归包括资本家在内的生产力创新劳动主体,而不应全视为剥削工人的“相对剩余价值”。马克思若要证明这块盈利的剥削性质,便应证明工人是生产力创新劳动的惟壹主体。但马克思揭露的雇佣劳动事实却恰好相反:“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劳动条件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而与工人相对立,……与工人无关”[11],工人的活动必须服从资本家的意誌[12],“壹切资本主义生产……都有壹个共同点,即不是工人使用劳动条件,相反地,而是劳动条件使用工人”[13]。处在这种被动、异化地位上的工人,怎能成为生产力创新劳动的惟壹主体呢?这样,无论基于经验判断还是理论推导,只要深入分析下去,马克思的相对剩余价值理论都是有严重缺陷的。但令人难解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的论述中,却似乎并没因此陷入阐释困境中。为什么会这样呢?回答这个问题,便必然要涉及到与生产力相关的两大价值规律。

壹、“商品价值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成反比”规律我们追问生产力创新劳动主体,是因为先进生产力可提高劳动质级、增创价值,由此揭示并肯定资本家的贡献及相应盈利的非剥削性。但如果生产力变化与劳动总量、与商品价值无关的话,我们的追问便失去了意义。且看马克思的论述:

“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壹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壹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壹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14]。“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壹劳动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15]

马克思的这段经典论断是否成立呢?回答是肯定的。尽管产品内含的劳动量不直接等于商品价值量,但在市场供求平衡状态下,其内含的必要劳动量的确决定着商品交换价值量,而生产力进步、单位时间内产品产量倍增、产品内含必要劳动量减少,“商品价值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成反比”,便必然作为客观规律显现出来。下面不妨再援例说明:

设市场供求动态平衡条件下,甲、乙、丙、丁皆从事简单低质劳动。甲1天劳动收获1筐萝蔔、等值1银元;萝蔔作为乙等生产椅子的等价物或交换价值单位。随着生产力的提升,椅子的交换价值会发生如下变化:

生产力水平较低阶段:

乙、丙、丁各操作壹代机器生产10把椅子时间为7、6、5天,10把椅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6天[⑥];

10把椅子换甲的6筐萝蔔,即:10把椅子 = 6银元;乙等1天平均获利等于甲1天获利,皆为1银元。

生产力水平较高阶段:

乙、丙、丁各操作二代机器生产10把椅子时间为3、2、1天,10把椅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2天;

10把椅子换甲的2筐萝蔔,即:10把椅子 = 2银元;乙等1天平均获利等于甲1天获利,皆为1银元。

从上例可以看出,具有同样使用价值的椅子,伴随生产力的提高、产量增加,交换价值也从6银元降到2银元,呈反比趋势。而从事先进生产力劳动的乙、丙、丁等人,1天内平均获得的交换价值也与从事落后劳动的甲相等。造成这两项结果的直接原因,便是由于生产椅子的必要劳动时间缩短后,乙、丙、丁与甲付出的必要劳动量仍相等的缘故。这壹规律,通俗地讲,就是机器越先进、产量越多、商品越便宜,它也是符合市场经济实际情况的。

二、生产力创新劳动是怎样消失的?

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创造属人世界的能力,它的提高只能依靠人的劳动,而且不是重復性的低质劳动,只能是创新性的高质劳动。既然如此,这种创新劳动便肯定要表现在先进生产力所创造的产品中。但为什么上述实例中却看不到这壹点呢?为什么会出现生产力变化,劳动总量、商品价值总量不变的这种“反常”情况呢?这种创新劳动究竟到哪裏去了呢?应当说,这是《资本论》中最隐蔽、最难发现或发现后最难破解的壹个问题了。

所幸的是,“超质劳动”概念所独具的阐述功能,使我们可以顺利破解这壹难题。只要我们把工厂超质劳动演变过程还原,“消失”的生产力创新劳动便会清晰地凸现出来。我们知道,生产力创新劳动主要物化在新机器上,并体现在工厂超质劳动中,使工人低质劳动能发挥高质劳动功效。工厂超质劳动分解开来便是“操作低质劳动+创新高质劳动”。由于创新劳动是壹次性地物化在机器上,随着其劳动量值不断转移均摊到产品[七]上,工厂超质劳动最后便会只剩下“操作低质劳动”了,这就导致了生产力创新劳动“消失”的情况。譬如,手工制作1把椅子需7天时间,工人操作机器7天可生产10把椅子。设发明机器劳动折合低质劳动1000天(即假设学习、发明、制作机器用了1000天),每把椅子的劳动含量为“操作劳动时间+1000天/N(椅子总量)”。当椅子产量很少时,这种发明创新劳动不会“消失”,而会凸现出来。譬如只生产100把椅子,每10把椅子生产时间为(1000/100X10+7)107天。但当机器生产1万把椅子时,每10把椅子的生产时间为(1000/10000X10+7)8天;当机器生产10万把椅子时,每10把椅子的生产时间为(1000/100000X10+7)7.01天;其后,椅子转移的创新劳动量趋零[⑧],每10把椅子的生产时间就也是7天了。由于商品交换以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椅子的平均生产时间降低,其交换价值必然降低。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力进步便自然与产品内含劳动量、及其商品价值成反比了。但这是由于创新劳动在N次转移后消失的缘故,而并非是因为创新劳动未曾发挥作用。

马克思由于缺少“超质劳动”概念,所以,他只看到生产力变化,劳动总量、商品价值总量不变这壹规律,却没看到背后生产力创新劳动客观存在及其“消失”的过程。正因如此,马克思虽然承认“12个人在壹个144小时的共同工作日中提供的总产品,比12个单干的劳动者每人劳动12小时或者壹个劳动者连续劳动12天所提供的产品要多得多”[16](这是工厂协作提高生产力的结果),但由于“就商品价值的生产来说,劳动过程的任何质的变化,看来是没有关系的……在价值生产上,多数始终只是许多个数的总和。因此对于价值生产来说,1200个工人无论是单独进行生产,还是在同壹资本指挥下联合起来进行生产,都不会引起任何差别”[17],资本家创新劳动(组织协作)的贡献便自然被排除在外了。可以说,正是这壹“生产力进步与商品价值成反比”规律,在某种程度遮盖了马克思相对剩余价值的缺陷,成为支持其剥削理论的立论根据。

三、“相对剩余价值与生产力成正比”规律

尽管生产力进步,商品价值总量不变是合规律性现象,但这并不妨碍资本的盈利,不妨碍资本家在盈利目的驱动下去创新生产力。那么,这是为什么呢?原来,与“商品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规律同时存在的,还有“相对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正比”[18]。而这两大规律,皆为马克思所发现、所承认。这可能使人生惑,感到其间存在某种矛盾。其实不然,马克思剩余价值论中的确存在许多阐释矛盾,但这两者却不矛盾,因为它们揭示的是不同向度、不同对象身上的规律:生产力与商品价值成反比,是历时性向度上、存在于异类产品中,揭示的是生产力发展导致商品内含必要劳动量减少、商品交换价值降低的规律;生产力发展与“相对剩余价值”成正比,是共时性向度上、存在于同类产品中,揭示的是创新生产力的资本家,因其生产的同类产品量值正比增加、交换可获“超额剩余价值”或相对盈余价值的规律。两者共同揭示的,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从盈利最大化动机出发,促进生产力不断发展,最终却使商品交换价值不断下降的“背反”规律[⑨]。准确理解这壹“背反”规律的关键,便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概念。

在历时性向度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动态存在,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它必然随生产力进步反比地缩小。如马克思所例举的,“在历史上,铝的价值曾经高于黄金的价值,随着铝的生产工艺的改进,成本大大下降,其价值也降到黄金价值以下”[19]。但在共时性向度上,同类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却是相对静态存在,它不因个别生产者生产力提高而即刻提高。这样,在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尺度的等劳交换中,创新生产力劳动者可因产品产量较多、单位产品劳动时间较少而倍增利润;落后生产力劳动者可因产品产量较少、单位产品劳动时间较多而倍减利润。但这种共时性盈利差距不会静态地长久存在。创新生产力劳动者为增占市场份额,会降价促销,逼迫落后生产力劳动者退出市场;随着后者被淘汰,或发奋创新进入更先进生产力劳动者行列,该产品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必然大大缩短,大家又围绕新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展开新壹轮竞争……。马克思相对剩余价值理论的伟大贡献,就在于发现了这壹规律。现将马克思的那段经典论述再引用如下:

“如果壹个劳动小时用金量来表示是6便士或1/2先令,壹个十二小时工作日就会生产出6先令的价值。假定在壹定的劳动生产力的条件下,在这12个劳动小时内制造12件商品……6便士是加工时新加进的价值。现在假定有壹个资本家使劳动生产力提高壹倍,在壹个十二小时工作日中不是生产12件这种商品,而是生产24件……3便士是最后的劳动新加进的价值。生产力虽然提高壹倍,壹个工作日仍然同从前壹样只创造6先令新价值,不过这6先令新价值现在分散在增加了壹倍的产品上。……现在,这个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这个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少于在社会平均条件下生产的大宗同类商品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但是商品的现实价值不是它的个别价值,而是它的社会价值,就是说,它的现实价值不是用生产者在个别场合生产它所实际花费的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生产它所必需的社会劳动时间来计量。因此,如果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按1先令这个社会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那末他的商品的售价就超出它的个别价值3便士,这样,他就实现了3便士的超额剩余价值。但是另壹方面,对他来说,壹个十二小时工作日现在表现为24件商品,而不是过去的12件商品。因此要卖掉壹个工作日的产品,他就需要有加倍的销路或大壹倍的市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的商品只有降低价格,才能获得较大的市场。因此资本家要高于商品的个别价值但又低于它的社会价值来出售商品……,这样,他从每件商品上仍然赚得1便士的超额剩余价值。……因此,……每个资本家都抱有提高劳动生产力来使商品便宜的动机。

……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采用改良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比同行业的其余资本家,可以在壹个工作日中占有更大的部分作为剩余劳动。他个别地所做的,就是资本全体在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时所做的。但是另壹方面,当新的生产方式被普遍采用,因而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和它的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的时候,这个超额剩余价值也就消失。价值由劳动时间决定的规律,既会使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感觉到,他必须低于商品的社会价值来出售自己的商品,又会作为竞争的强制规律,迫使他的竞争者也采用新的生产方式。”[20]

如再援用前例阐释,那么,在壹代机器时,10把椅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6天,等值 6银元。其中,乙、丙、丁每天分别获利为0.85元、1元、1.2元。机器先进的丁,获得0.2元相对盈余价值即马克思说的“超额剩余价值”;机器落后的乙,则获得0.15元相对亏损价值。在二代机器时,10把椅子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2天,等值 2银元。其中,乙、丙、丁每天分别获利为0.66元、1元、2元。机器先进的丁,获得1元相对盈余价值即马克思说的“超额剩余价值”;机器落后的乙,获得0.34元相对亏损价值。在上述情况中,乙的相对亏损越来越大,若不够支付劳动成本,便会因绝对亏损被淘汰出局。这就迫使乙创造更新、效率更高的机器,与丙、丁在三代机器上展开竞争。无论最终结果怎样,资本家的生产力创新劳动永远与其资本盈利呈正比。

四、解构“先进生产力‘天然具有’论”

如果说在“商品价值与生产力成反比”规律中,由于生产力创新劳动自动“消失”很容易被忽略的话,那么,在“相对剩余价值与生产力成正比”规律中,生产力创新劳动作为资本盈利的直接原因存在,便难以被忽略了。相应地,谁是生产力创新劳动主体就非常关键了。答案似乎明摆着:马克思指出,是“资本家提高劳动生产力”[21]的。上面引文中,也多次提到“资本家使劳动生产力提高壹倍”、“采用改良的生产方式的资本家”、“采用新方法的资本家”等等。马克思还提到:资本家“必须变革劳动过程的技术条件和社会条件,从而变革生产方式本身,以提高劳动生产力”[22]。这些“变革”,便属于生产力创新劳动。当然,如已阐述的,离开工人超质劳动,任何体现先进生产力的机器或协作效能都发挥不出来,但是,发挥主导作用的只能是资本家,因为它属于资本的权利。这样壹来,资本因此获得的盈余价值就不应全归为“相对剩余价值”了,这便使马克思必然要面对壹个难以自圆的阐释矛盾、难以摆脱的理论困境。但马克思却没直面这壹难题,他可能有意回避、可能无意绕过——如我们已知道的——而把生产力创新贡献统统归为“无偿服务”的“自然力”。自然力当然与资本家劳动无关了,因此而增创价值被资本家拿去便是“相对剩余价值”了。但这种回答显然是不成立的。

生产力有两大构成要素:壹是机器,二是协作。先说机器是否“无偿服务”问题。马克思指出,如不算机器“每天的平均损耗和机油、煤炭等辅助材料的消费而加到产品上的那个价值组成部分,那末,它们的作用是不需要代价的,同未经人类加工就已经存在的自然力完全壹样”[23]。这种解释是不符合事实的。虽然机器可利用自然力为动力,但机器本身却不是自然力,它是人类文化力的创造物,是发明者高技能、高学识、高智慧的劳动成果,所以,新机器应用不是无偿的,而应是有偿的,发明人可收取专利费便是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曾提到“瓦特的伟大天才表现在1784年4月他所取得的专利的说明书中……”[24]。用专利保护发明家创新劳动权益,正是英国工业革命成功的关键条件。即便专利保护期结束后,机器可无偿使用,那也属于前人文化馈赠,而不是“自然”馈赠;假如因专利制度不完善,新机器被无偿使用,那属于发明者劳动被窃取,而不意味着机器使用“不需要代价”。值得提及的是,对于重要机器的发明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都存其名,如:“克劳生式回转织机”、“约翰·淮亚特的纺纱机”、“阿克莱的环锭精纺机”、“瓦特的蒸汽机”、“亨利·莫兹利的转动刀架”等等,这实际上便是对机器发明家贡献的充分肯定。尽管机器通常是发明家创造的,但如前文阐述的,离开资本家的支持及回报,就没有科技家创新发明的推动力,因此,资本家同样是创新应用机器的重要主体。

我们重点讨论协作劳动方式问题。马克思关于由协作和分工产生的生产力,“是社会劳动的自然力” [25]的观点,同样不成立。马克思指出:

工人只向资本家出卖个人劳动力,资本家“支付的是100个独立的劳动力的价值,而不是100个结合劳动力的价值。……他们的协作是在劳动过程中才开始的,但是在劳动过程中他们已经不再属于自己了。他们壹进入劳动过程,便并入资本。作为协作的人,作为壹个工作机体的肢体,他们本身只不过是资本的壹种特殊存在方式。因此,工人作为社会工人所发挥的生产力,是资本的生产力。只要把工人置于壹定的条件下,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就无须支付报酬而发挥出来……,因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所以劳动的社会生产力好象是资本天然具有的生产力,是资本内在的生产力”[26]。

这裏说的很准确:工厂协作生产力得以形成和发挥,关键在于将其“置于壹定条件”,而这显然不能靠“自然力”,而要靠创新劳动的“文化力”。由于工人只是“工作机体的肢体”,创新协作生产力的主体显然不是工人。据此,资本家不向工人支付费用是可能的,这便使这种“社会生产力不费资本分文”,但马克思称它“好象是资本天然具有的生产力”却没有道理,因为它首先源于资本家的劳动。让100个工人单独生产,可能只需要监工,但设置“壹定条件”、组织指挥他们进行分工协作生产,却需要智慧、专业学识和管理能力,而这,恰恰是资本的权利。因此,通常情况下,协作生产力的创新指挥主体只能是资本家或其授权经理人。实际上,马克思是承认资本家从事管理劳动的:“随着许多雇佣工人的协作,资本的指挥发展成为劳动过程本身的进行所必要的条件,成为实际的生产条件。现在,在生产场所不能缺少资本家的命令,就象在战场上不能缺少将军的命令壹样”[27]。既然“命令”来自资本家,“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主要源于资本家的劳动,这同样是不争的实事。

须补充指出的是,资本家不仅是生产力创新劳动主体,也是独自承担经营风险的社会主体。“先进”永远相对于“落后”存在;相对盈余价值永远依存于相对损失价值。马克思只肯定先进资本家“比较便宜地生产出来的商品”可获得“超额剩余价值”[28],却没提及落后资本家比较贵地生产出来的商品会出现亏损的情况。壹旦资本家应用的机器相对落后,生产效率低于平均水平,或者设置的协作“条件”不合理,工人劳动白白耗费,都必然在竞争中失败,导致资本严重亏损。因此,如果说企业获得盈余价值是“自然力”相助“自行增殖”[29]的话,那么,当资本家亏损时,这些相助的“自然力”哪裏去了呢?这些问题,同样是先进生产力“天然具有”论无法阐释的。

马克思之所以得出先进生产力“天然具有”结论,除去剥削理论定势约限之外,还与他已看到先进生产力不能完全归于工人劳动却不能给出合理解释相关。换句话说,即便没有剥削理论,由于缺少“集成劳动”、“超质劳动”等概念,马克思也无法从工厂劳动特殊性中合理解释资本家的劳动贡献。先进生产力不是资本家自己创造的,而是工厂集成劳动创造的。这之中,作为集成劳动工具、方式的机器与协作无疑是关键因素,作为集成劳动主体的工人、技术管理人员的劳动也不可或缺,但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却是作为集成劳动核心主体的资本家的决策劳动。问题是,在工厂劳动中,直接出场的通常只有普通工人和其它雇员,这样,从劳动的直观形式上,往往无法发现并承认“场外”的资本家的贡献。进壹步分析,“超质劳动”缺位更为关键。马克思曾多次承认资本家的劳动贡献,也曾变相承认过相对剩余价值源于“机器”和采用先进机器的资本家。但是,由于缺少“超质劳动”概念,使他无法从理论上解释由资本家决策劳动创造、引进、形成的先进生产力是怎样通过工人劳动增创价值的。因为把先进生产力增创价值全部归为工人创造,于事实、道理皆不通,但若撇开工人,把工厂劳动增创价值完全归于资本家,必将陷入更深的阐释深渊中。

但当我们引入“集成劳动”、“超质劳动”概念之后,这个理论死结便迎刃而解了。在工厂集成劳动中,资本家从事的是引进设备、人才,创建生产管理模式,组织工厂超质劳动的决策劳动,工人从事的是由工厂管理、科技系统助力,能十倍、百倍提高生产效率、增创价值的超质劳动。由于资本家购买的工人劳动是低质级的,所以只支付低交换价值成本;由先进机器和管理支持的工人超质劳动功效是高质级的,可增创产品价值、增获交换价值,由此产生的价值收益,绝非自然恩赐,而是资本家与工人共同劳动创造的;资本家获取相应的部分,是不能归为“相对剩余价值”的。

总之,无论理论推导还是实例验证,马克思相对剩余价值理论本身都是存在严重缺憾,难以成立的。但这并不等于剥削就不存在,比如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刻意降低工资,增加劳动量,延长工时,运用严苛的劳动纪律与语言暴力以及精神剥削压迫工人,为了节省成本让工人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工作,企业利润增加的时候没有增加工人的收入,甚至拖欠工人的工资,长期为工作的工人无法佔有公司的股份,或者根据一定的比例得到部份企业利润,比如政府不为工人提供免费医疗 免费教育 免费养老 住房补贴作为利益回馈,政府官员利用权力寻租掠夺原本属于资本家与工人创造的企业利润,在法治不健全的社会中资本家剥削工人与政府官员掠夺企业的事实确实存在,中国社会的血汗工厂与中共政权就是最好的证明,只有约束资本家与政府官员,给予工人阶级组建独立工会参与劳资协商的权利,允许工人阶级组建左翼政党参与政治生活的民主制度才可以减少剥削。

民主社会主义哲学研究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五年

       民主社会主义与极权专制的社会主义

民主社会主义模式,从理论上说,应当是民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指导下的实 践成果。如同苏联与中国曾建立的社会主义模式是「科学社会主义」、也就是 「专制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成果。但在实际上,民主社会主义模式是在 实践中长期摸索形成的;开始的时候,并没有壹个先验的目标模式。这种摸索, 大约是从壹战之后(以瑞典为代表)开始的。此时恩格斯去世已有十多年了。

北欧、西欧各国的民主社会主义模式略有差别,其基本方面则是相同的。第 壹,在宪政民主制度下,通过多党竞争,在大选中争得议会中的多数席位而上臺 执政,即以和平的途径(议会道路)获得国家政权。不搞暴力革命,不走「枪杆 子裏面出政权」的道路。第二,上臺执政后,保留资本主义的政治法律制度,而 不是加以推翻与改造,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抛弃「民有、民治、民享」的理念和 「主权在民」的原则。第三,保留资本主义自由经济,不剥夺资本,不搞壹元化 的公有经济,构建国家与民间的合理所有制结构,保障经济稳定增长。第四,国 家通过税收,调节贫富差距,使国家、企业主和民众的利益获得合理化,实现分 配正义。分配正义是民主社会主义的独特贡献,是民主社会主义将社会主义因素 註入于资本主义社会,或在资本主义制度上嫁接社会主义新枝的历史性成就。第 五,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使教育、医疗、养老和失业等都可获得政府公共 财政的资助,而政府自身清明廉洁,为使全体国民生活在和谐幸福的社会主义大 家庭中而公正高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民主社会主义可以归结为几个不搞:「他们不搞暴力革命,不推翻资本主义 政治制度,不搞无产阶级专政,不剥夺资本,不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不取缔自 由市场,不搞计划经济。」这同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已有天壤之别,全「修」了。 我还写道:「民主社会主义的秘密在于,它是在保留资本主义的上层建筑(民主 制)和经济基础(私人经济)的基础上,註入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的壹种社会 制度。它保留资本主义的文明成就又创造了新的文明成就。」民主社会主义的原 创性原则虽然不多,但它面对马克思主义的巨大影响和承受「无产阶级叛徒」的 骂名的巨大压力(它确实与马克思主义基本结论唱了反调,即所谓「离经叛道」), 坚持走独特之路,而且居然获得了成功。它的伟大成就可能不是创造了多少原则, 而是超越了马克思的原教旨主义的框架,另搞壹套,敢于在资本主义文明基础上, 创造出了社会主义文明,给这些国家的人民乃至全人类带来了福音。

需要说明的是,包括社会民主党在内的许多人,都强调,「民主」是民主社 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他们的意图是要与「专制社会主义」划清界限)。其实,对 社会民主党来说,无论是上臺执政,以及上臺后民主执政,都是利用了资本主义 政治文明的成就。只是,在执政实践中,对资本主义的政治法律体系,增加了社 会主义的成分,使之更臻完善而已。因此,民主社会主义中的「民主」,绝大部 分是资本主义时代的建树。

对照恩格斯1895年以《导言》为代表的晚年思想,还不能证明恩格斯「对马 克思主义的整个理论体系进行了最后的反思和修正」,也不能证明他对民主社会 主义已提出了壹套完整的设想。只能说,面对资本主义的新情况,恩格斯对无产 阶级的斗争策略作了某些调整。如此而已。鉴于此,笔者感到有三个问题有澄清 的必要。

壹、 是否放弃革命权?

在《导言》中恩格斯明言,「我们曾经错了」,1848年的斗争方法「已经陈 旧了」,指出普选权是「最锐利的武器中的壹件武器」。据此,许多人断定,恩 格斯已认为,工人阶级从此可以放弃暴力革命,完全可以以和平的方式获得政权。 须知,可以以和平方式取得政权是壹回事,是否从此可以放弃革命权是另壹回事。 许多人把这两个问题混同为壹个问题了。或者说,他们关註了前壹个问题,却罔 顾了后壹个问题。

早在1872年9月的壹次群众大会上,马克思就说过,「我们不否认,有些国家 (如美国、英国,以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的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到了十 九世纪末,即恩格斯的晚年,已经看到和平过渡的希望。进入二十世纪后,壹批 西欧国家,工人政党通过竞选纷纷登上执政舞臺,议会道路已成现实。但是,这 裏有壹个前提,即和平的议会道路仅限于资本主义民主开放的国家。对于前民主 国家,被统治者以和平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的道路还往往被堵塞。因此,不能把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和平的方式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套用到这类国家。以往几千 年的历史,被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与统治者进行武装的、甚至没有 任何武装的流血冲突,由此引发革命、内战,乃是壹种常规。被统治的民众,以 和平方式达到自己的目的,在人类的文明史上,在壹些国家才刚刚开始(大概不 到二百年)。就在二十世纪,无论西方或东方,都出现过独裁者、暴君、和现代 秦始皇,把人类推入灾难和血泊之中。对此殷鉴不远,记忆犹新。近十年来的大 陆中国,在「盛世」的光环下,所谓「群体事件」的官民冲突频频发生,且愈演 愈烈,都是「官逼民反」的结果。近年,中东北非的埃及、利比亚、叙利亚等国, 政府与民众的暴力冲突烽火连天,都是因统治者的专制暴虐所激化的。人类在今 后的漫长岁月中,难道不会再出现暴虐无道、倒行逆施的统治者?鉴于此,从西 方启蒙思想家到《独立宣言》,到《世界人权宣言》,都庄严地壹再申明,革命 权和反抗暴政是人的基本权利之壹。

洛克指出,如果政府「用不堪忍受的虐待残暴地压迫人民的全部或壹大部分」, 那么,人民「奋身而起,力图把统治权交给能为他们保障最初建立政府的目的的 人们,那是毫不足怪的。」(见《政府论》,下篇)美国《独立宣言》(1776)宣告:「当壹个政府恶贯满盈、倒行逆施、壹贯 地奉行着那壹个目标,显然是企图把人民压抑在绝对专制主义的淫威之下时,人 民就有这种权利,人民就有这种义务,来推翻那样的政府,而为他们未来的安全 设立新的保障。」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1948)昭告:「鉴于对人权的无视和汙蔑已发展 为野蛮暴行,这些暴行玷汙了人类的良心」。「鉴于为使人类不致迫不得已铤而 走险对暴政和压迫进行反叛」……特制定此《宣言》。

即使是恩格斯,在《导言》(1895)中亦强调:「革命权总是唯壹的真正的 『历史权利』」。这是十分正确的,可惜被有些人忽视了。

左祸年代崇拜暴力革命,甚至鼓吹暴力革命是「普遍规律」。大陆发行的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四卷本)没有将恩格斯1895年《导言》这壹重要文献编 入其内,就是因为该文与暴力革命是普遍规律的观念相抵牾。当人们发现恩格斯 在《导言》中主张议会道路的新思想后,又把这壹思想加以夸大,掩盖恩格斯还 坚持革命权的思想,使认识陷入另壹种片面性。如何对待以和平与革命两种方式 争取社会主义,还可以看看恩格斯在1895年4月给拉法格的信(此信亦没有编入四 卷本《马恩选集》)。信中对李蔔克内西放弃暴力革命的思想进行了批评。恩格 斯说:「李蔔克内西刚刚和我开了壹个很妙的玩笑。他从我给马克思关于1848-1 850年的法国的几篇文章写的导言中,摘引了所有能为他的、无论如何是和平的和 反暴力的策略进行辩护的东西。近来,特别是目前柏林正在准备非常法的时候, 他喜欢宣传这个策略。但我谈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而且还有重大 的附带条件。对于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就 是对德国,明天它也就不适用了。」(《马恩全集》第三十九卷,第436页)后来, 考茨基在《取得政权的道路》的小册子中对此事也评述道,恩格斯本人对李蔔克 内西壹伙删节他的文章,以至于使他「成了壹个不惜以任何代价换取合法性的和 平崇拜者」而极其恼火。因此,在新形势下的工人运动实践中,恩格斯虽然高度 贊扬和平的、议会的、非暴力的斗争手段,但在恩格斯总的理论体系中,并没有 放弃暴力革命。

因此,不能把和平的议会道路的斗争方式说成是恩格斯晚年的唯壹思想,不 能把这壹思想夸大为「马克思主义的正统」。

二、 是否放弃无产阶级专政?

1894年3月,恩格斯致拉法格的信中写道:「对无产阶级来说,共和国和君主 国不同的地方仅仅在于: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 壹些论者将此作为恩格斯放弃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据。可是,仔细推敲,恩格斯这 裏仍然是针对未来共和国的无产阶级统治(专政)形式而说的。只是,1875年马 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仅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以及这个专政存在的历 史时期,没有具体指明这个专政所赖以实行的形式。恩格斯则明确指出,「共和 国」是无产阶级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这意味着民主制这种政治形式是没有阶 级性的,资产阶级可以利用,无产阶级也可以利用。但恩格斯并没有否定国家的 阶级性。所以他接着说:「共和国取决于它的内容(即「阶级性」——笔者); 当它还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形式时,它就和任何君主国壹样地敌视我们。因此,把 它看成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的形式,或者当它还为资产阶级所掌握时,就把社会主 义的使命委托给它,都是毫无根据的幻想。」(《」马恩选集》第四卷,第508 页)由此可以认为,在恩格斯看来,存在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的区别, 只是没有这样明说罢了。明确地将民主界分为无产阶级民主和资产阶级民主两种 类型是列宁。但是,壹旦将民主纳入阶级性的范畴就取消了民主。因为民主是不 分阶级、信仰、性别、文化高低、财产多寡的全体国民均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的 壹种政治制度。若以阶级性划分民主,国家权力势必仅为某壹阶级、某壹集团所 有而排斥其它阶级、其它群体对国家权力的所有权。「主权在民」中的「民」, 「民有、民治、民享」中的「民」是全体国民,不论是贵族、平民,是有产者或 劳动者等等,都平等地享有国家权力。民主社会主义能长期立足政治舞臺,就是 因为尊重「主权在民」的原则,淡化国家的阶级性,在长期的执政实践中始终恪 守「民有、民治、民享」的宗旨,并发扬光大。看来恩格斯1894年的思想尚未突 破阶级专政和阶级民主的框架,这是没有疑问的。

明确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是马克思,即《哥达纲领批判》名篇中之 立言。此文马克思写于1875年,但没有发表。在恩格斯的大力努力之下,于1890— 1891年才在《新时代》(德国社会民主党理论刊物)上公诸于世(为什么导师的 文章在他所指导的党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如此困难,内中的原因多半是观点上的分 歧吧?)。四年多之后,恩格斯去世。如果恩格斯晚年已有放弃无产阶级专政的 思想,不再贊同马克思对所谓抽象的「自由人民国家」的批评,恩格斯还会不遗 余力地推动这篇着作的发表吗?

社会民主党通过竞选上臺执政,是恩格斯去世之后的事。通过竞选入主政府, 这个事实本身,决定了社会民主党不可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因为它的权力是支 持它的选民授予的,那么,它的执政实践自然必须符合选民们的意愿,必须维护 选民们的利益,而不只是代表社会中某壹阶级、某壹群体的利益。虽然,社会民 主党的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但壹旦执政,其视线就应当超越阶级的框架,考虑 到社会中方方面面不同的利益诉求。如果社民党声称「专政」而实行「极权」, 那么,在下壹轮的大选中必定会被淘汰出局。所以,暴力革命与政权的专制如果 存在着壹种内在的关联,那么,民主选举与为民执政也存在着壹种内在的关联。 社民党的执政,使马克思的阶级斗争、阶级专政的理论淡出,远离了历史舞臺。 政党、政治、国家等概念,均由阶级性转向全民性。这是民主宪政的实践对马克 思阶级论的历史性超越。无疑,社民党执政后,社会中各党之间的竞争将永久持 续,各种意识形态将不断交锋,各种政治倾向之间的博弈亦会时激时缓,只要有 人类社会存在,这种现象都是正常的,必要的。恩格斯的晚年,虽然看到工人阶 级可以和平地获得政权的希望,虽然认识到民主共和国是工人阶级统治现成的政 治形式,但毕竟没有亲眼看到和亲身体受到社民党执政后社会所发生的重大变化, 也没有看到由于社民党的执政使得两大曾经对立的阶级的阵线变的模煳,国家, 这个阶级斗争工具的概念亦在人们的意识中日渐烟消云散。所有这壹切,是晚年 的恩格斯所未曾预料的。

三、 是否放弃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

恩格斯在《导言》中写道:「历史清楚地表明,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 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的程度」。「资本主义基础在1848年还具有 很大的扩展能力」,「要以壹次简单的突袭来达到社会改造,是多么不可能的事 情。」在恩格斯看来,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是要消灭的,只是当时欧洲还有很大 的扩展能力,还远没有到达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的程度。恩格斯没有说,社会民主 党可以利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註入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从而改变资本主义经 济关系。所以,恩格斯的思想同以后社会民主党长期保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战略 安排是有明显区别的。这种区别在于,壹个在条件成熟时要铲除资本主义私有制, 壹个是不管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状况如何,都不可简单地消灭它。

为什么不可简单地消灭它?

以国有企业取代私人企业,瑞典社会民主党曾有过深刻的教训。1920年社民 党执政期间以收购赎买的办法,在全国建立了壹大批国有制企业。由于企业效率 效益下降,经济很快出现了困难,导致1924年大选中退出内阁,离开了执政舞臺。 这壹教训,使社民党认识到,搞社会主义,所有制社会化不是壹个最根本的问题; 最根本的问题是分配的社会化,即对社会财富进行公平分配,以保障社会多数人 受益。他们认为,与其搞大量的公有制企业,国家高投入,结果低产出,创造不 出很多财富,政府要提供充裕的公共产品,没有强大的物质基础,那还不如国家 除经办必须由国家经办的企业外,放手鼓励支持非公有经济的发展,让私人企业 去创造尽可能多的财富,为政府扩大合理的社会分配提供财政支持。可见瑞典社 民党保留私有制的做法,不是根据恩格斯晚年现成的思想,而是根据自己在实践 中摸索积累的经验。这壹经验笔者将之概括为:「生产由妳(私人企业),分配 由我(政府)」。从马克思、列宁、到毛泽东,都把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当作是 实现社会主义的前提,而瑞典社民党开辟了壹条通向社会主义的新路,这对深化 我国的改革大业乃至世界各国极具启示意义。看来,任何壹个社会的所有制结构, 必须以私人(或私人联合体)所有制为主,才能使经济发展具有内在的持久动力, 为国家进行公平分配、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物质基础。这恐怕是壹个普遍性的 规律。

私有制为什么不可消灭,其原因再作以下简要的理论说明。

第壹,财产所有权是公民人权之基本,个人财产所有权,即私有财产,在西 方国家历来受到宪法的保护,神圣不可侵犯。要剥夺资本、消灭个人财产所有权: ⑴ 除非取消公民权中这壹基本内容,将宪法修改为: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法律保 护。我们知道,这个法律屏障在民主国家是不可超越的;⑵ 除非共产政权上臺, 践踏人类文明法则,以行政暴力消灭壹切形式的私有经济。然上世纪80年代以来 的中共与90年代以来的俄罗斯也另择新路,开放内资与外资,私有经济得以重返 舞臺,大显身手,迅速地改变国家的贫困状况。这说明,企图消灭私人财产所有 权是历史性的错误,而且只能是壹个短暂的、难以持久的历史现象。

第二,马克思先验地设想,社会主义公有制将比资本主义私有制优越,即能 超越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这种认识无历史根据。苏联与中国(还可以加 上瑞典等国)公有制的实践只有失败的记录。实践教训人们,公有制的弊端比私 有制的弊端要大、要多。私有制的弊端可以通过政府参与分配,改变贫富差距得 以克服,如瑞典社会民主党所做的那样;而公有制的弊端——效率低效益差,至 今未见根治之方,因为它与公有制的体制是与生俱来的。

中共十三大(1987)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后来,鲍彤(十三 大报告起草人之壹)说,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准备阶段」。 此说的潜臺词是,这个「准备阶段」壹旦结束,就要消灭私有制,推行公有制, 正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了。这裏的问题是,「准备阶段」得有多长?有什么标准 与理由可以结束「准备阶段」、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当然,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 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公有制+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还是混合经济+公平分配是社 会主义?如果是后者,「准备阶段」的理论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总之,民主社会主义的成功颠复了马克思关于搞社会主义必须消灭私有制的 结论。

马克思在所有制问题上的另壹个错误是,认为股份制将演变为公有制(社会 所有制)。谢韬和辛子陵就此认为,股份制使资本主义和平演变为社会主义,还 认为,《资本论》第三卷推翻了《资本论》第壹卷的结论。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对股份制作了天才的分析。由于当时股份制 问世不久,尚未成熟,处于资本集合体阶段,对它的认识不可能到位,因此对其 前景作出了与此后实践发展相悖的结论。

马克思说,股份制是对「资本主义的私有产业实行扬弃」,它是「进入到壹 个新的生产形式」的「过渡点」。股份制中的资本「已经不是当作壹个壹个分立 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当作共同生产者的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 (《资本论》第三卷,第502页)「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这个提法是马克思研究股份制的结论。

然而,股份制不能认为是「直接的社会财产」,即不是公有制或共有制,而 是联合起来的个人所有制,或者说,是个人所有制的联合体。

为了揭示股份制的奥秘,说明它是特殊形式的个人所有制,需要介绍「差异 共有制」与「无差异共有制」两个概念。

股份制既不是传统的个人所有制,也不是传统的公有制。传统的个人所有制 是以个人(包括家庭)为单位的私人所有制。传统的公有制是以公法人为代理的 为共同体成员无差异共有的所有制。而股份制是以个人所有为基础联合形成的差 异共有制。

「无差异共有制」是公有制的古老形式,在不同的社会具有不同的内容。无 差异共有的基本特征是,集合体的共同财产是不可分割的,它必须作为壹个整体 而存在;集合体的每壹成员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无壹明晰的界区,即没有与个人 直接挂钩的财产权,他们只能共享,而不能分割其中某部分为个人占有和独享; 但只要他是集合体的壹个成员,他就具有天然、平等地共享公有财产的。因此, 无差异共有制的主、客体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这种所有制形式从古代直到今天 壹直是维系壹定的集合体(共同体)的经济纽带,比如,氏族、部落、民族、民 族国家、范围或大或小的社区或集体等。人类之所以发展到今天,壹直与这种所 有制息息相关,它因此也壹直是人类社会所有制的基本形式。

所谓「差异共有制」,就是参与这壹共有制的集合体中的每壹个成员因投入 分额不等的资产,因而享有不等额(差异)的所有权,因此,集合体每壹成员对 其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的界区是清晰的。这是与无差异共有制的壹个重 要区别。这种分散的资产经自由联合为壹个集合的总资产后,为了投入生产经营, 集合体必须委派代理者支配运营这壹资产,这样,现代法人产权制度应运而生。 于是,差异共有制就出现了两权分立——法人产权(中介产权,即支配权)与股 东产权(终极产权)的分立,前者受后者委派并受后者的监督与制约。这是与无 差异共有制的又壹个重要区别。这种所有制,既具有财产所有权的个体性,又具 有财产运营时的集中性;前者使每个所有者对其资产有着自然的关切,后者使企 业实力雄厚,适应竞争。这种所有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其约束机制与激励 机制远胜于传统公有制,因而在现代经济大舞臺上大显身手。总之,这种所有制 其产权的共同占有超越了私有制产权的分散占有,而这种共同占有又由于联合体 中个体占有的差异性超越了传统公有制中产权的混吨性,它兼具公有、私有之优 点又克服了两者之缺点而见长,是公私兼容的二重性所有制形式。但是,这种所 有制的基础是个人所有,是个人所有者自由联合的所有制形式,因此,应归属于 私有制的范畴,是私有制适应现代社会生产力的伟大创新。

马克思认为,股份制将演变为公有制(「直接的社会财产」);而「差异共 有制」的分析表明,股份制是个人所有制的联合体,属于私有制范畴。根据马克 思的结论,个人财产所有权在股份制的演进中迟早寿终正寝,归于消灭;根据差 异共有制分析,个人财产所有权固若金汤,永久地得到保障。这壹点,已被马克 思之后各国的经济实践所证明。

中国的经济改革对国有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但这种股份制是特殊形式的 股份制,它的基础是公有制而不是个人所有制,因而不是原本意义上的股份制。 鉴别是不是真正的股份制,必要条件是看其是否实行法人产权与股东的最终产权 的分立;这裏的法人是私法人,即由股份制中自由联合体所委托的代表,而不是 公法人——共同体或政府指派的代表。如果公法人垄断了企业50%的股权,在体制 上就不可能真正地(而非形式上)实行法人产权与股东产权的分立制,因而仍难 以克服改制前国企所存在的那些弊病。这种企业虽然也可以活动于股市的舞臺上 (特别是市场与股市尚未发育、民间私有经济比较弱小的情况下),但不过是披 着股份制外衣的伪股份制,骨子裏仍然是政府说了算的国有制。这种股份制由于 产权机制的缺陷尚未获得持久成功的先例。

上述分析表明,恩格斯的晚年思想,尚未放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 观点;只能说,恩格斯的晚年思想为通向民主社会主义打开了缺口,但还未进入 民主社会主义的大门。说「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 ,不但缺乏史料 的根据,也缺乏实践的根据。

「十月革命壹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近十年来,有的论 者提出,十月革命送来的是列宁主义,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这等于说,马克思主 义与列宁主义是两种不同的主义。我们承认,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主义存在着诸多 差别,但这种差别只是源与流的差别,而不是两种理论体系的差别。在若干重大 基本问题上,如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与推行公有化体制,马克思主义与列宁 主义,乃至毛泽东思想,壹脉相承。无论列宁还是毛泽东,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积 极推行者、践行者。列宁和毛泽东因此都把不按照马克思的原教旨主义付诸实践 的民主社会主义视为异己,大加挞伐,指责为「修正主义者」,「无产阶级的叛 徒」。

无论是将列宁主义从马克思主义中剥离开来,或者称民主社会主义是马克思 主义的正统,大概都是为了说明,唯马克思主义才是对的,是唯壹可信的真理。 这样做的意图,可能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是党的旗帜,是党从事革命斗争的指导 思想。如果马克思主义有错,那我们到哪裏去寻找正确的方向?推行民主社会主 义,我们到哪裏去借力、使它名正言顺?我认为,结合中外历史经验,实事求是 地讨论马克思主义,分辨出哪些是有价值的思想遗产,哪些是因历史的局限而有 错(这是任何壹个伟大的历史人物在所难免的。人类对自己历史的认识,没有永 恒真理,只能在不断的纠错中接近真理,增进认识),就会找到前进的方向和道 路。

马克思主义不是民主社会主义。尽管马、恩在世时同意使用「社会民主党」 和「社会民主主义」这两个名词。也可以推论,如果马、恩能活到二十世纪,亦 会开创民主社会主义的道路。

民主社会主义也不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有两种涵义。壹是共产。就是剥夺 资本,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国家所有。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对「共产」大 为扩大,扩大到消灭壹切形式的私有制和私有财产。如剥夺地主的土地和家庭财 产;剥夺资本和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剥夺农民的土地和大件农具;取缔任何形 式的私人经营。可以说,共产得很彻底。文革期间,造反派可以任意抄家,掠走 被抄家者家中的任何私物。九十年代以来,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全国范围的圈地 运动,政府竟动用暴力和黑社会势力强拆民房,强占农民耕地。报载(《第壹财 经日报》2012年2月24日),自1999至2011年的十三年中,全国各级政府土地出让 收入总额达近13万亿。透过这壹数字,包含着多少弱势群体的血和愤!虽然2008 年国家出臺了物权法,但公民的财产仍无保障。在为政者的眼裏,「共产」是不 犯法的。共产的结果是造就了壹个权贵阶级,他们无所不有,无所不为。有人指 出,共产党就是壹个犯罪集团。此言乍壹听来,猛然壹惊。但正本清源,反省历 史,恐怕不是向共产党泼汙水,而是名副其实。而且,「共产」只是它所犯罪行 的壹个方面耳!如果壹个恶党、恶政府执政,那么,它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和破 坏,比社会中刑事犯罪分子要厉害几万倍,几万万倍,……。共产主义的另壹种 涵义,是壹种理想社会,其实是壹种乌托邦。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哥达 纲领批判》等着述中,描绘共产主义社会没有剥削和压迫,是壹个自由人的联合 体(那时国家已经消亡,所以称「联合体」)。每个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等 等。这既是空想,又是形而上学的。因为人类社会只有不断地进步,没有终极目 标,没有尽善尽美的理想社会。

社会主义的世纪遗产

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后期,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经历了统壹、分裂、再走向合 作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壹阶段:民主社会主义及其社会民主党的统壹时期,或称国际工人运动统 壹时期。时间是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的第壹次世界大战。1869年起,欧洲很多国 家先后成立了社会党或社会民主党。社会民主党的指导思想当时通称社会民主主 义。马克思当时也同意使用「社会民主主义」的提法。李蔔克内西的经典解释是 「未来将属于以民主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以社会主义为基础的民主。」说明两者 互为基础、不可分离。1876年第壹国际解散。1889年各国社会党和社会民主党又 组成第二国际,继续为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二阶段: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的分裂与对立时期。时间是第三国际成立( 1919年)至苏联解体(1991年)。总的来说,共产党为之奋斗的社会主义经历了 大起大落:曾经有过辉煌的成就,但继而无不遭受重挫,不得不改道易帜,谋求 新路。社会民主党经二次世界大战的考验,阵容不断壮大,在许多国家纷纷上臺 执政,其影响超越西欧地区,在国际舞臺上,成为壹种重要的政治力量。

壹次大战爆发后,由于对战争看法的分歧致使第二国际分裂。1919年3月,以 列宁为首的共产党成立了第三国际(共产国际)。1923年5月,以伯恩斯坦与考茨 基为代表的右翼和中派的社会民主党人成立了「社会主义工人国际」。从此,在 国际工人运动中出现了互相对立的两个国际组织。1949年,中国革命与其他壹些 国家革命的胜利,世界范围内形成了社会主义阵营,其领土、人口和工业总产值 都约占世界总量的三分之壹。此时期社会民主党在世界范围内共有34个,有德、 英、法、瑞、丹等十几个社会党在竞选中先后上臺执政或联合执政,取得了壹定 的成效。

从1949年到1991年苏联剧变,40多年间双方继续对峙。共产党最辉煌时曾发 展到150个左右,执政的有16个。由于体制的缺陷与执政中的重大失误,致使 19 89年到1991年,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垮掉了11个,出现了严重的败局。而此时期社 会民主党得到稳步 、快速的发展。1951年,社会党国际成立。二次大战后,先后 有40多个社会党上臺长期执政,且效果显着。此时期社会民主党由欧洲扩展到世 界五大洲。至1991年社会党已达151个,至2003年,已达169个。社会民主主义的 旗帜遍及全球。苏东剧变后,原这些国家的共产党绝大部分改名换姓,转变为社 会党或社会民主党。还有壹些西欧共产党也改名为社会民主党。

第三阶段: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的和解与合作时期,时间是20世纪的80年代 至今。1976年社会党国际十三大后,社、共两党超越意识形态障碍,开始对话与 合作。1991年苏东剧变后,更进入了密切合作的新阶段。特别对于共产党,总结 对立时期的经验教训,认识到社会民主党是值得共产党人借鉴学习的朋友,应求 同存异,加强合作,共同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两种社会主义,经过壹个世纪实践的考验,壹衰壹兴,其中所包含的历史经 验教训,是人类的世纪遗产,是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

这裏仅提出几个问题。

壹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是「暴力革命」还是「和平过渡」?这是共产 党与社会民主党长期争论的重大问题。如果将其中壹种方式作为获得国家政权与 争取社会主义的绝对模式,这种思维方式并不可取。无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此都 没有加以绝对化。「暴力」还是「和平」,不应当从革命政党的主观偏好出发, 而是取决于各国的实际情况,具体地说,取决于统治者的统治状况。如果有和平 的可能应当以最大的努力去争取这种可能的胜利。暴力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所采取 的壹种斗争方式。在已经有了健全民主制的社会裏,依然鼓噪暴力,可能会被当 作笑谈。我们不应当崇拜暴力,迷恋暴力,但如果以和平的方式争取基本权利的 道路被统治者全都堵塞,难道我们只能在无限止的忍受中等待死亡!所以,反抗 权、革命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壹。当然,只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启用这壹 权利。恩格斯晚年(1895)所声明的关于不放弃「革命权」的遗训,大概也出于 这壹考虑吧!《独立宣言》(1776)也特别声明这壹权利:「当壹个政府恶贯满 盈、倒行逆施、壹贯地奉行着那壹个目标,显然是企图把人民抑压在绝对专制主 义的淫威之下时,人民就有这种权利,人民就有这种义务,来推翻那样的政府, 而为他们未来的安全设立新的保障。」过去我们只强调「暴力革命」,视「和平 过渡」为修正主义。现在也不能走向另壹极端。毕竟任何人都不可能向我们担保: 人类在今后将永不出现恶贯满盈、倒行逆施的暴政。从这壹意义上说,所谓「告 别革命」壹说是欠妥的。

二是怎样对待资本主义民主制?是粗暴的否定还是理智地继承,这是共产党 与社会民主党更深层次的分歧了。从阶级观点出发,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民主制不 可能作出肯定性的评价。他告诫工人,「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 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现成的国家机器」,就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列 宁更是大贬资本主义民主制,把它说得壹无是处,并声称,「无产阶级民主比资 产阶级民主要民主百万倍」。此点对中国党影响很大。20世纪的中国,大约整整 50年间,无产阶级专政大行其道,对资本主义民主制壹直缺乏理性的审视和客观 的评价。其结果,自由、民主壹概封杀。至80年代,自由仍作为是资产阶级的专 利,横加挞伐;而专政才是无产阶级的,壹再坚持而且时有强化。民主社会主义 呢,它的成功,它的掘起,恰恰是依凭于资本主义民主制。首先,资本主义民主 制容纳了社会民主党这个非资产阶级性质的政党的存在;其次,这个政党享有与 其他政党平等的资格加入竞选的行列,作为选民们自由选择未来政府中执政的对 象;第三,社会民主党执政后,不是「打碎」「现成的国家机器」,即资本主义 民主制,而是尊奉这壹制度所体现的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的普世理念,利用 这壹制度现成的壹套规则对国家进行治理。实际上,它也只能按照资本主义民主 制的成规施政。它不可能废除选举制,不可能把议会成为壹党的工具,不可能抛 弃权力分立与政治竞争的基本制度,也不可能以人治取代法治,更不可能剥夺公 民的自由,侵犯公民的人权。它所能做的,只能是在资本主义民主制的基础上, 推出某些改革措施,引导民主制向完善化的方向发展,以更利于社会民众。对资 本主义民主制的两种态度,两种方法所产生的不同后果,作为世纪遗产值得人们 深思。当然,在马克思主义者中,在共产党人中,不是没有人对此作出过反省。 俄国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普列汉诺夫在他的《政治遗嘱》(1918)中,中共的创 始人和早期领导人陈独秀在《我的根本意见》(1940)中,对资本主义民主制都 曾作出过中肯的肯定性评价,堪称是两个代表性的例子,只是长期被尘封,无人 知晓而已。普列汉诺夫认为,「民主即人民的权力不可能是资产阶级的,也不可 能是无产阶级的」,「资产阶级民主,即使是打了折扣的,毕竟仍然是民主」。 陈独秀也认为,「如果说无级民主与资级民主不同,那便是完全不了解民主之基 本内容」。还说,无产阶级民主「其具体内容也和资产阶级民主同样要求壹切公 民都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罢工之自由。特别重要的是反对党派之自由, 没有这些,议会或苏维埃同样壹文不值。」可以这么说,否定资本主义民主制, 我们根本无法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

三是在经济基础方面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改造是实行保守疗法还是连根拔除? 这是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在确立社会经济制度方面的根本分野。剥夺资本,消灭 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马克思改造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主 张。对此,共产党建政的国家无不都照此办理。问题是实践的结果如何?答案是: 生产力发展的长期停滞乃至遭受破坏,物质财富的严重匮乏,社会的普遍贫穷。 实践证明,此种改造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方法是失败的。原因是什么?说復杂些可 以写壹部专着阐述之;如果用最简单的壹句话表述之:那就是劳动者对劳动缺乏 兴趣;从农村到城市,从体力劳动者到脑力劳动者,概莫例外。整个社会生产由 政府包办,劳动者不过是官家的雇佣劳动者,他们不但与生产资料切断了联系, 与生产成果也切断了联系。生产得多与少,生产得好与坏,与他们个人没有联系, 无须他们去关心。人性中的自利性被放逐了。人人成了壹心为公的具有高尚道德 情操的共产主义新人。这当然是虚假的。实际情况是,在公有制加计划经济的体 制下,每个人再无条件去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实现自己的梦想与抱负。每个人 都被捆死在大锅饭的体制下,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壹个样,饿不死也吃不好,只 能苟安地活着。每个人都成了被动的工具,成了螺丝钉。可悲的是,为了坚持社 会主义,这些国家的共产党都曾坚守着公有制的壹统天下。直到今天,还有人以 鄙视的态度将社会民主党执政的国家判定为是资本主义类型的国家呢!理由是: 这些国家还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主体。为了认识民主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必 须突破陈旧、僵化的社会主义观念。这种社会主义观念将公有制视为社会主义的 神圣原则,至于实践的效果如何倒不加以计较。但是,所有制(不论是公有还是 私有)不过是壹种手段而已。判断壹种所有制之孰优孰劣,姓社姓资,不是看它 挂的是什么牌子,而应当看其以什么绩效报效社会:第壹,是否能为社会提供日 益增多的物质财富;第二,这些财富是否能供全体社会成员合理地共享。对此, 社会民主党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我们保留资本主义私有制,保留的是经济发展的 潜在动力,从而能为社会提供比妳们实施公有制的国家提供得多得多的物质财富; 有了这丰富的物质财富,政府才可以进行二次分配,调节贫富差别,使全社会共 享富裕。这才是人民所需要的社会主义。否则怎能获得人民的普遍支持呢!这种 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是:国家不掌控(全部)生产资料,不包办生产经营,但通 过税收集中社会财富进行社会主义的再分配。我们因此把它归结为壹个公式:生 产由妳,分配由我。这是民主社会主义成功的秘密。它还使政府省了不少心,大 大降低行政成本。这是对马克思空想社会主义的重要修正和对实践社会主义的重 大发展。

其实,社会主义的标准不应当狭隘地定位在所有制的性质上,它应当有多项 测评标准。如看其公民的权利是否得到切实的保障,看其法纪和伦理规范是否得 到普遍遵奉,看其社会财富是否公平分配,看其工农、城乡、体脑劳动与贫富差 别是否逐步缩小,看其国家、社会与公民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和谐。总 之,社会主义应当体现在国家的民主与法治,社会的公正与和谐,个人的自由与 幸福。这种社会主义的新标准新理念,壹方面融合了资本主义的文明成果,另壹 方面鉴于苏式社会主义的历史教训,对社会主义概念内涵推陈出新,这是对过去 长期为之遵循的社会主义模式的超越。

苏联东欧剧变之后,共产党与社会民主党在意识形态上的对立已成为历史。 社会主义发展进入了壹个崭新的时期,即融入了人类普世价值的正途。

马克思主义与马列主义之间的区别

作者 王若水 写于 一九九八年

被误解的马克思

现在再来看看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这是壹个马克思遭到严重误解的领域。

为甚么会误解呢? 马克思主义的普及和研究工作已经做了几十年,为甚么还有误解呢? 马克思的经济学是较少受到误解的,因为马克思有三卷《资本论》摆在那裏。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就有误解了,因为马克思讲得少。哲学呢? 我们过去受苏联影响,只读恩格斯和列宁的几本书,很少读马克思原着。马克思早年钻研哲学,写过壹些文章,但都不好懂,后来他把重点放在政治经济学上去了。马克思恩格斯的有些重要遗着只是到本世纪的三十年代才发表,如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的《德意誌意识形态》,马克思的《1844 年哲学手稿》和《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些列宁都没有读过。不能说列宁对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了解是深刻的,斯大林就更不消说了。斯大林有条件读到上述的马克思着作,但他根本不重视,也不知读过没有。毛泽东的哲学思想又是受苏联影响的。我们长期跟在苏联后面,把列宁主义看成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全面的合法的继承和发展。这个影响时间是很长的。

为了说明列宁的哲学思想同马克思的不同,让我们先从列宁的《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谈起。

《唯批》的基本思想,用壹句话来概括,就是: 意识是物质的反映。这个命题好象没有错,难道马克思不是也这样说吗? 问题就出在对“反映”的了解。

列宁是把这个词和“摄影”“復写”的同义词来使用的? 他在书中的任何地方都没有声明“反映”和“摄影”“復写”有什么不同。这种认识论,是常识的唯物论。在中国,由于多年来照抄苏联的说法,学校和课本中都是这样讲的,所以许多人也就以为这就是马克思的哲学。

列宁反復强调,认识的对象,即客体的存在,是独立于人之外的。这种话只有在壹定条件下才是对的,但不能成为壹个普遍的命题? 它否认了“人化的自然” ( 马克思语) 。我面前的这种桌子,当然是独立于我的意识而存在的? 但是桌子不是自然物,它是人造出来的。造第壹张桌子的人,总要事先有壹个设想,也就是桌子的观念。马克思指出,人的劳动的特点,就在于他在制造壹件产品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的结果在壹开始“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 (《马恩全集》23 卷202页) 。不仅桌子,所有的社会财富都要这样看。自然是财富的母亲,劳动是财富的父亲。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最初把财富看做是单纯的客体,看成是独立于人以外的、不依赖于人的自然物,亚当斯密则把财富看做是劳动的创造,马克思认为这是壹个巨大的进步。所以,我们不仅要把桌子看成是客体,还要看到桌子的主体方面,也就是从桌子中看到人的劳动、人的意誌、人的智慧。这就是见物又见人,并且是从物中见人。

不仅如此,桌子是商品,它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是什么呢? 表面上是物与物的关系,实际上是人与人的关系。离开了人,离开了社会,就没有什么价值。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就是要在物与物的关系背后揭示人与人的关系。如果按照列宁的观点,客体就是客体,不依赖于人存在,这正是马克思所批评的。马克思在着名的《费尔巴哈论纲》中说以往的壹切唯物主义对对象“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 ... 不是从主体( 旧译为主观) 方面去理解”,就是这个意思。这句话长期不为许多人理解,列宁也没有很好理解。

马克思说过,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列宁按照他的反映论观点对此作了解释。他说: “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就是马克思的学说。反映可能是对被反映者的近似正确的復写... 意识总是反映存在的,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壹般原理。看不到这个原理与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壹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有着直接的和不可分的联系,这是不可能的。” ( 《列宁全集》18 卷338 页)那么马克思说的“存在决定意识”就是说意识是存在的“近似正确的復写”吗? 错了!马克思说的“存在”是社会存在,它并不是在人以外的东西。马克思说的“社会意识”,包括宗教、道德、文艺、法律、哲学等意识形态,它们不是反映人以外的东西,而是反映人自身的存在,而且这种反映也不是依样划葫芦的復写。

马克思在《德意誌意识形态》壹书中是在贬义上使用“意识形态”这个词的,是说这是壹些打上了阶级烙印的虚幻的观念。拿宗教来说吧,它不但不是什么客观存在物的“近似正确的復写”,甚至根本不是復写。那么怎样用社会存在来解释它的来源呢?

人创造了上帝,但人却反过来说上帝创造了人,这是壹种异化,壹种颠倒。

马克思说: “国家、社会创造了宗教即颠倒的世界观,因为它们本身就是颠倒了的世界。” ( 《马恩选集》1 卷1 页) “宗教裏的苦难就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或者说,它是“人民幻想的幸福” ( 同上2 页) 。

因为人民遭受苦难,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要创造出壹个上帝来,作为祈求的对象,把幻想寄托于死后的天国。这样,宗教是现实生活的壹种反映,但它是壹种曲折的、歪曲的反映,不是那种照镜子式的反映,不是列宁理解的那种反映。

列宁在《唯批》后写的《哲学笔记》中,局部地纠正了自己的错误,说人的心灵认识事物,“不是简单地、直接地、照镜子那样死板的行为,而是復杂地、二重化地、曲折地... ”。照镜子和照相是壹回事,说认识不是照镜子,就是说不是照相。

其实,意识形态已经不属于认识论的范畴了( 并非壹切思想都是认识) 。

拿客观的桌子产生桌子的观念这种“唯物主义的壹般原理”来解释意识形态的产生,是根本不行的。旧唯物主义(直观唯物主义)是用人以外的客观对象来说明感觉和表象的来源,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是用人自身的社会存在来解释意识形态的根源。在前者的情况,人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观念是来自面前的客观对象。

在后者的情况,人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思想是受什么东西在背后推动的? 正如恩格斯所说,“头脑中发生这壹思想过程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归跟到底决定着这壹思想过程的进行,这壹事实,对这些人来说必然是没有意识到的,否则,全部意识形态就完结了。” ( 《马恩选集》4 卷250 页)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个词,只用过“历史唯物主义”这个词。“历史唯物主义”的“物”,就是哲学上讨论的“心物关系”或“意识与物质的关系”的“物”吗? 否。马克思指的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生产、生产方式、社会存在,但所有这些都是离不开人的。它是指人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人的生产活动和生产方式、人的社会存在? 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

人不是纯粹的物质,人有肉体和精神,人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所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不是像斯大林说的那样,是把壹般唯物主义原理“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而得出来的。

官方马克思主义或正统马克思主义把人的本质归结为阶级性,这样就壹方面取消了人的共性( 人性) ,另壹方面抹杀了人的个性。他们的根据,就是马克思说过“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又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普遍误解。

第壹,社会关系是很丰富的,两性关系、亲子关系和朋友关系等都是社会关系,不能全部归结为阶级关系。阶级关系诚然很重要,但是把这种关系从人的总体抽出来,抛掉其他关系,这仍然是抽象的人。马克思说的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并不仅仅是阶级关系。

第二,社会关系是会异化的。许多人都忽视了,马克思在上面那句话之后,紧接着说: “费尔巴哈不是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 ”。这是什么意思呢? 为甚么要批判人的本质呢?

马克思在另外的地方说到“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 ( 《哲学手稿》) ,又说,劳动是使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东西,而劳动是自由的实现。

我们有足够的根据认为,马克思的意思是人的本质是自由。但这个本质不是现成地给予人的? 换句话说,人不是生而自由的。在这壹点上,马克思既区别于卢梭,又区别于萨特。人能够自由,这只是人的潜能,要通过劳动来实现它,而劳动总是在壹定的生产方式、社会关系中进行的,而生产方式是前壹代人留下来的,不是人们可以自由选择的。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自由。自由的实现也就是人的本质的实现,这是壹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最初的、从动物分离出来的人,在壹切本质方面是和动物壹样不自由的? 但是文化的每壹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壹步。” ( 《反杜林论》)但是这是壹个辩证的过程。人在获得自由的过程中又会陷入新的不自由。

例如,壹定的社会关系本来是使得人的自由能够实现的条件,却又可能变成人的新的桎梏,这就是社会关系的异化。

现在我们可以较好地理解马克思的话了。马克思的意思是说,人的本质只能在壹定的社会关系中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社会关系是人的现实的本质。

但是社会关系是会异化的,异化了的社会关系不但不是人的本质的实现,反而成为反人性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说,专制制度使人不成其为人。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的错误就在于没有批判这种“现实的本质”,所以没有革命性。按照马克思,这种现实的社会关系不仅要批判,而且要推翻: “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受屈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壹切关系” ( 《马恩选集》1 卷9 页) 。

从这个观点来看,阶级性虽然可以说是人的现实的本质,但这是异化了的本质,不是人的真正的本质。例如,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工人被摧残为畸形的人,变成了奴隶,变成了活的机器,变成了齿轮和螺丝钉( 雷锋以当齿轮和螺丝钉而自豪,马克思则尖锐地把这当做资本主义对人的扭曲来批判) ,这是人性的异化。

马克思说: “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同是人的自我异化。”无产阶级之所以必然产生对他的生活状况的愤慨,就是由于“它的人类本性和它那种公开地、断然地、全面地否定这种本性的生活状况相矛盾。” ( 《马恩全集》2 卷44 页)马克思曾贊扬过工人阶级的革命性,但是他从没有把工人阶级描写得完美无缺,象后来的正统马克思主义那样。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应当消灭自己,消灭自己的阶级性,恢復自己的人的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精华—实践的唯人主义

几十年中,某些流行的哲学教科书翻来復去讲的是“存在第壹性,思维第二性,思维是存在的反映”,这种讲法,没有跳出旧唯物论的窠臼。人们以为,只要加上“思维对存在起反作用”就足以和旧唯物论划清界限了,其实是大谬不然的。

1932 年马克思的《1844 年哲学手稿》的发表是马克思主义史上的壹件大事,欧洲壹些“马克思学”的学者开始从新的角度来研究马克思。他们发现了壹个不同于俄国版的马克思主义,壹个人道主义的马克思,壹时轰动了欧洲。虽然这项研究为二次大战所中断,但战后又以其冲击波震动了北美,出现了壹大批有关着作,并且孕育出了不同的学派。可以说,《手稿》赋予马克思主义第三次生命。

对“劳动的异化”的分析, 构成了《手稿》的中心部分。这个思想后来就发展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这是马克思思想的极为重要的概念。过去苏联哲学界长期不註意甚至否认异化这个概念, 所以很多马克思的观点都没有搞清楚。

中国翻译《哲学手稿》不算太晚, 1956 年第壹个译本就产生了。然而由于原文的艰深和译文的生硬,当时只有少数人註意。到八十年代初才在学术界形成研究的热潮——然而这时青年人已开始厌倦马克思主义了,他们追求更时髦的东西,从尼采到萨特。另壹方面,官方又把这种“异端”马克思主义视为主要敌人和批判对象。到现在,青年学生仍以为马克思主义只此壹家,无非是讲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 还有什么别的呢?

然而如果不把青年马克思和成熟的马克思联系起来,就不可能对马克思有完整准确的了解,就看不到马克思思想中最宝贵的东西。

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既不是精神也不是物质? 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是人,是现实的人或实践的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壹种历史哲学,它认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 ( 《马恩全集》42 卷131 页)。这个过程还没有结束。人创造了并还在创造着人的世界,同时创造了并还在创造着自己。

最初的人和动物的区别不是很大的。人类面临的第壹个问题就是生存,就是解决衣、食、住的问题,因此就要进行物质生产。马克思恩格斯对这壹点的重要性予以充分估计,说这是“壹切历史的第壹个前提” ( 《马恩选集》1 卷32 页) 。这个问题不解决,人不能维持自己的生存,其他都谈不上。

但仅仅是停留在维持生存这个水平上,人和动物就没有多大区别了。“饮食男女等等也是真正人类的机能。然而,如果把这些机能同其他人类活动割裂开来并使它们成为唯壹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样的抽象中,它们就具有动物的性质。” ( 《哲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把人的需要分为三个层次: 生存、享受、发展。

马克思主义并不反对享受? 我们在许多年内把享受当做资产阶级的专利品,这是违反马克思的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只反对把自己的享受建筑在别人的痛苦的背上,要改变工人只劳动无享受和资本家只享受不劳动的状况。享受有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 或文化享受) 之分,物质享受是消极的,精神享受高于物质享受。享受不是最高的需要,最高的需要是发展的需要,也就是发展自己的潜能,实现自我。这要通过自由劳动来实现。

马克思的理想是解放全人类。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劳动? 解放人, 首先就要解放劳动。本来是劳动创造了人? 但是在阶级社会中, 劳动却是对人的身心的摧残, 使人不成其为人, 这就是劳动的异化。几千年来, 脑力劳动成为少数人的特权, 体力劳动成为多数被压迫者的命运, 所谓“劳心者治人, 劳力者治于人”。在广大的劳动群众中, 不知有多少有才能的人和天才, 只因没有受教育和发展的机会而被埋没了? 而少数知识分子也只是得到片面的发展。在过去, 这种情况是无法避免的, 是受经济条件决定的。马克思相信, 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和废除阶级之后, 人们将能够普遍得到进行自由劳动的机会。所谓自由的劳动,并不仅仅是不受剥削而已,而是壹种创造的劳动,这种劳动是人性的需要,同时也是享受,是“乐生的要素”。马克思认为,即使消灭了剥削,只要劳动是为了衣食,为了解决人的生存问题,这种劳动就仍然不是自由的,是不得不进行的,它仍然属于“必然性的王国”,真正的自由王国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 《马恩全集》25 卷926927页) 。恩格斯认为,到了共产主义,人类就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但是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领域是人类不能完全摆脱的,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自由王国才能繁荣起来。

这裏的关键在于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增加自由时间。经济学上有所谓“恩格尔系数”,是指食品开支与家庭总消费支出之比,其数值越小越表明生活富裕。

按照马克思,必要劳动时间越少,自由时间越多,越表明生活的自由和丰富。所谓自由时间,主要不是指闲暇时间,而是指进行创造性劳动( 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建筑设计、理论构思、文艺创作、艺术表演等等) 的时间。在共产主义社会裏, “财富的尺度决不再是劳动时间, 而是可以支配的自由时间。” ( 《马恩全集》46 卷, 下,222 页)马克思曾从人的发展的角度把社会形态分为三个阶段: 最初的形态( 家长制的, 古代的以及封建的) 特点是人的依赖性? 第二大形态( 资本主义的)特点是人的独立性, 但这种独立性是以对物的依赖为基础的? 第三大形态的特点是自由个性, 这种自由个性是建立在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财富基础上的。(见《马恩全集》46 卷, 下,104 页)马克思理想中的共产主义,就是要创造壹种全新的人,为了创造这种人,就要创造壹种全新的社会条件,使得每个人都能充分地全面地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实现自我的同时为社会做出贡献。这样的社会不要求个人牺牲自己,相反,“每个人的自由是壹切人的自由的条件”。异化克服了,人将成为“自为的人”,世界成为“为人的世界”。人将成为自然的主人,社会的主人和自己的主人。

我在1986 年发表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哲学》中说过: “以为共产主义社会就是‘要什么有什么’的社会, 就是每个人都过百万富翁的生活, 这是普遍存在的误解。它的错误不是把共产主义看得太高了? 恰恰相反, 是看得太低了, 因为这裏使用的价值尺度, 仍然是资本主义的尺度。马克思的着眼点不是‘物’ , 而是‘人’ , 不是享受, 而是创造( 创造本身也是壹种享受) ”。马克思心目中的共产主义的人不是占有得多的“富有的人” , 而是充分发展了人的本性的“丰富的人”。马克思是重视物质生活条件的, 因为它是人类生存的基础, 但是这不等于说, 物质生活是最重要的? 正相反, 马克思把精神的价值放在物质的价值之上。黑格尔提出, 精神的本质是自由, 而精神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 见黑格尔: 《历史哲学?绪论》) 。马克思批判地继承了这个思想, 把自由看做是人的本质。

只有这样来理解马克思的哲学, 才能把他的哲学思想和他的共产主义思想有机的联系起来。把马克思主义说成是“吃饭哲学” , 这是壹种浅薄的了解? 毋宁说, 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哲学, 革命的哲学, 自由的哲学。

历史的实践表明, 许多社会和历史现象不能用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来说明。阶级斗争学说包括了辩证法的运用, 但也有违反辩证法的地方。

晚年恩格斯在评论达尔文的“生存斗争”学说时曾指出:达尔文以前,生物学家只强调有机界的和谐与合作? 达尔文以后,这些人又只看到斗争。两者都有壹定的道理,但两者都是片面的。自然界的事物的相互作用既包括和谐也包括冲突。“因此,在自然界中决不允许单单标榜片面的‘斗争’” ( 《马恩选集》3卷572 页) 。这是正确的辩证法的观点。遗憾的是,恩格斯没有进壹步发挥这个思想来审查阶级斗争学说。他本应当接着说,在社会领域也决不允许单单标榜片面的‘斗争’,象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那样? 可是,他没有这样说。到了列宁,就把这种片面强调斗争的观点从社会领域扩大到整个宇宙, 提出了“斗争是绝对的, 统壹是相对的”命题。但列宁还认为发展既是对立的斗争, 也是对立的统壹( 见《哲学笔记》) 。斯大林干脆取消对立面的统壹, 说发展过程不是通过现象和谐的开展, 而只是通过斗争( 《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 。

毛泽东本来是坚持“对立统壹”,反对斯大林只讲斗争不讲统壹的, 所以他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9 年到1962 年那场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同壹性”论争, 背景也是毛泽东和斯大林的分歧: 承认不承认壹切矛盾都有同壹性。但到了1964 年,毛泽东却又用“壹分为二”来否定“合二而壹”,认为任何矛盾都是不可调和的,这就回到了斯大林的立场。只讲斗争不讲统壹,把壹切斗争都看成是“妳死我活”的斗争, 这就是指导“文革”的“斗争哲学”。毛泽东在壹些方面虽然是巧妙运用辩证法的能手, 但他并没有完全掌握辩证法? 他否定“否定之否定” , 不承认“正”“反”之后的“合” , 就表现了这壹点。

恩格斯不仅批评了“生存斗争”学说片面强调斗争的错误, 也批评了把这种学说应用于社会领域时只看到生存问题的片面性。他指出社会领域的阶级斗争不仅是象动物界那样争取生存资料,而且是要解决更高层次的问题。“把动物社会的生活规律直接搬到人类社会中来是不行的。壹有了生产, 所谓的生存斗争便不再围绕着单纯的生产资料来进行, 而要围绕着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来进行。” ( 《马恩选集》3 卷572 页)今天我们来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应当说,阶级斗争学说有它的真理性,可是它夸大了“阶级”的作用,也夸大了“斗争”的作用,这都是片面性。如果我们因为不满意阶级斗争学说,就提出“阶级合作”,“阶级调和”,笼统地反对革命,那就是陷入另壹个极端了。能够合作当然好,可是妳要合作,对方不合作怎么办? 对压迫难道不应该反抗? 我贊成今天用改良的方法,但我不同意连辛亥革命也否定。别的不说,维持满清的统治,民族问题就无法解决。群体之间总是有利益的矛盾和冲突的,什么时候要强调斗争,什么时候强调合作,斗争和合作又采取什么形式( 并非壹切斗争都是“妳死我活” ) ,都要看具体条件。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当然和劳资合作有关系,可是如果工人阶级壹味合作,不去争取和维护自己的权益,行吗? 黑人运动,妇女运动,也是如此。自由和平等的权利是争取来的,不是恩赐的。壹味讲调和、合作、妥协,那是不是连请愿、示威、罢工这些斗争形式也要取消?

以为马克思主义是反对或者害怕自由,特别是个人自由,这种误解无论在中国或西方都很流行。我在哈佛时,有个学生问我:“如果要中国人民在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之间做选择,他们会选择什么? ”他们总以为,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自由,是因为这些国家遵循马克思主义。这不奇怪,奇怪的是号称社会主义的国家也这样宣传。在我们国家,“自由”壹词在很长时间裏是带壹些贬义的,好象这是只有西方国家主张的东西。在六十年代,《人民日报》的头版曾出现过壹条报道,题目是《管庄——自由王国》。管庄是北京东郊的壹个住宅区。妳以为它是说管庄提前进入了共产主义吗? 不对。它是说管庄的秩序如何乱,小偷、流氓如何猖獗,卫生情况如何糟,总之,是无人管理,壹塌煳涂,这就叫“自由王国”。

壹个自称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国家的报纸,就是这样亵渎马克思恩格斯的理想的。

这种误解和另壹种误解联系,就是以为马克思是轻视个人价值的,共产主义就是“大公无私”的社会,共产主义精神就是毛泽东说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如果壹个社会或群体裏的每个人都为集体作奉献,作牺牲,而拒绝为自己谋利益,也拒绝接受别人给他的奉献,那大家的奉献到那裏去了呢? 所谓集体的利益就是空的了。我在十年前就说过,“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做不到的,这是壹种悖论。如果有人对我做好事,他是在“利人” ? 但是如果我接受了,我就是“利己” ? 如果我不想“利己”,我就要拒绝他对我的服务,那么我就是不让他“利人”。同样,我去“利人”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也许有人会说,这裏的“利己”,是自私的意思,“毫不利己”就是毫不自私? 那么为什么不说“毫不自私”呢? “利己”在这裏是和“利人”相对的,后面的“专门利人”这句话,是“做有利于别人的事”的意思,那么前面的“利己”,就只能是“做有利于自己的事”的意思。既然要“专门”做有利于别人的事,那就是“毫不”做有利于自己的事的意思。壹个革命者只有在为革命而牺牲生命的时刻,才是彻底抛弃自己? 在其他时候,是不需要,也不应该这样做的。须知自己也是革命或建设的壹个力量,须知人是最宝贵的财富。列宁提倡的格言要好壹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个“人人”,包括自己在内,这就不是“无我”。我们不能壹般地反对“利己” ,只能反对“损人利己”,但“利己”不壹定要“损人”,有很多事是既利己又利人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道德教条不适合今天的社会。

要实行市场经济, 就不能要求大家毫不利己,只能把利己和利人结合起来。壹种商品只有能满足别人的需要才能卖出去,才能赚钱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换句话说,只有利人,才能利己,或者说,为了利己,就要利人。这不是个人的主观愿望,而是由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决定的。当然也有人靠欺骗,靠买伪劣商品,但这究竟不是市场经济的通则。所以说资产阶级的阶级性就是“损人利己” , 这个话是不全面的。

有这种误解的人把个人和集体绝对对立起来,以为个人是无足轻重的,集体才是壹切。其实压制个人的集体是异化的集体,也就是马克思说的“虚幻的集体”。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国家就是这样的集体,它把资产阶级的利益冒充为全民利益,在这个名义下牺牲其他阶级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裏有没有虚幻的集体呢? 也是有的。象林彪和江青集团就把自己的利益冒充为无产阶级的利益,要人民去为“革命”牺牲,而实际上得到好处的是他们。这种虚幻的集体是抹杀个人的正当权益和压抑个人的创造性的。今天我们讲奉献当然是对的,但也要惩治腐败,要问壹问,我的奉献到哪裏去了? 要防止有人口口声声叫别人“无私奉献”,自己却在搞以权谋私。马克思贊成的是“真实的集体”,它乃是“自由人的联合体” ? 在这种集体中,个人并不淹没在集体中,而是在集体中得到自由和发展。马克思认为,在他的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裏,集体和个人的对立的物质基础已经消除了,因此不需要牺牲个人? 他在《德意誌意识形态》中说,共产主义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既不是“自我牺牲精神”,也不是“利己主义” ( 《马恩全集》3 卷275 页) 。

当然,我并不认为马克思找到了壹条实现这个理想的具体道路,前面已经说过了。

十九世纪的欧洲,无产阶级的贫困化和悲惨命运成为壹个触目惊心的问题,作为人道主义者和革命家的马克思把註意力集中于这个问题是很自然的。但是这个问题已不再是今天的头号问题了。虽然如此,只要异化存在,马克思的壹些思想就没有过时。马克思的人道主义, 就是要使人从形形色色的异化形式解放出来。

剥削是异化,但只是异化的壹种形式,还有其他形式的异化。今天全球性的问题如环境汙染,人口爆炸,核武器,南北对立等,都不是自然灾难,而是人类自己制造出来的祸害,是人的行为异化的后果。我们今天要坚持改革开放,但市场经济不可避免地会带来壹些消极方面。我们已经有了权力的异化,现在金钱的异化也严重起来了。在某种意义上,这是进步的代价? 不要任何代价的进步道路是没有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放弃对异化的批判和采取措施来减少这种现象,马克思的思想就为我们提供这样的武器。

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已经堕落为壹种进行思想统制的工具,它是同改革开放相抵触的,它正在为保守分子利用来反对时代的潮流。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要坚持改革开放,这是矛盾的。其实,有壹个坚持就够了,就是坚持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当然,此外还有壹个价值标准。在四项基本原则之上有壹个更高的东西, 就是人民的利益? 人民的利益高于壹切。凡是实践证明符合人民利益的,我们就要坚持? 凡是实践证明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我们就要放弃。离开这个现实的标准,去讨论什么“姓社姓资”,是脱离实际的。站在既得利益集团的立场上,对改革开放抱着无穷的忧虑,是脱离人民的。党的利益不能放在人民的利益之上。

制度是为人存在的,不是人为制度存在。老百性并不在乎名称? 在乎实际。如果有壹个苦难的“天堂”和壹个幸福的“地狱”,他们将选择后者。出于现实政治的考虑和他本人思想的局限性,邓小平要把这矛盾的两方面并提,但他实际上是搞了非毛化( 虽然不彻底) ——这是他的功劳,不是他的错误。另壹方面,邓小平又让四项基本原则妨碍了政治改革。然而如果以为那些保守派不过是壹些迂腐的教条主义者,他们关心的是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那就错了。在这裏,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还是用得着的: 在保守分子的冠冕堂皇的词句背后,隐藏着某种统治集团的狭隘利益。

总起来说,我不是列宁主义者? 也不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我认为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基本过时了,他的共产主义仍然是乌托邦。马克思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在他的哲学裏面,但不是列宁所阐述的那种辩证唯物主义,也和马克思本人讲的历史唯物主义内容不尽相同。这种哲学,我想称之为“实践的唯人主义”,也就是马克思的人的哲学或“哲学的人学” (philosophical anthropology) 。“唯人主义”是我创造的新译名,德文裏是Humanismus ,英文裏是humanism 。过去译为人道主义,但这个词的伦理道德色彩太重? 这个译名可以保留给英语中的另壹个词,即humanitarianism 。实践的唯人主义并不否认自然界的在先性,但是它在解释历史时是从人出发,又以人为归宿。马克思在早期壹度自称为Humanismus ,后来他抛弃了这个名称,改用了唯物主义这个词。这裏不可能详细讨论马克思改用这个名称的原因和得失,我们也不需要处处以马克思为根据。我只想说,马克思的这壹部分思想在当今世界上仍然有生命力。实践的唯人主义为我们提供了壹种价值标准和方法论,既可以用来批判资本主义,也可用来批判现实的社会主义。

这种思想也使我们在壹个充满权利异化和金钱异化的社会中,保持独立的人格,不致失去自我,不致看不到人的价值。

我所信仰的这种马克思主义是开放的、批判的、人道的。马克思主义经过实践的检验,有多少错误就否定多少,不必可惜。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也要有完整准确的认识,要把后人加在马克思头上的东西和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区别开来。

我主张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批判的审查,而不是弃之不顾,好象它根本不存在。

官方认为我是马克思主义的异端而加以批判? 海外又有人因为我仍然讲马克思主义而觉得奇怪: 这些我都不在乎。

马克思逝世后的这壹百多年裏,世界发生了翻天动地的变化。如果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瓦解表明马克思主义的衰落,那么西方国家的科技革命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又使人看到马克思的某些卓越的预见。共产主义虽然淼茫, 信息时代的到来却是眼前正在发生的事实, 而在信息时代, 马克思的壹些重要理想的实现不再是淼茫的了。自动化使人从单调累人的体力劳动下解放出来,电脑则使人从某些枯燥乏味的脑力劳动下解放出来。过去的八小时工作制的理想,已经为现实的每周五天工作制代替。这样的劳动时间还可以进壹步缩短, 在有的国家已经进壹步缩短。据有的研究报告预测, 借助多媒体, 每周工作时间可缩短到22.2小时, 即不到三天。这样, 人的大部分时间就将是自由时间。到那时, 人们将进壹步从谋生的劳动中解放出来, 以大部分时间去从事创造性的活动, 这种活动是实现自我和自我满足的需要。到那时, 科学、文化和艺术将出现惊人的辉煌成就, 使以往的壹切人类文明黯然失色。

“壹切产生出来的东西,都壹定要灭亡。”— _ 恩格斯引用过歌德的这句话。这对马克思主义当然也适用。据我所知,毛泽东也表达过这个意思。马克思主义产生将近壹个半世纪了,现在正统的马克思主义正在走向灭亡。这是历史的进步,应当欢迎。我只是想补充两点。第壹,马克思主义在人类思想史上将永远占据壹个重要位置,不管人们怎样评价它。第二,马克思主义中的精华仍会被许多人继承、发展? 这些人可以是马克思主义的壹个流派,也可以不是。说得确切壹些,马克思主义的灭亡不是简单地消失,而是被“扬弃” ( 在黑格尔的意义上)。我们今天对马克思主义应当做的工作,就象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对黑格尔做的壹样: 从这个思想的废墟上抢救出其中有价值的内容,并加以发展,使之适合当今世界的需要。象历史上许多思想巨人壹样,马克思的影响还会长期存在。在壹个新世界的多元的文化格局中,马克思主义的新流派毫无疑问会有自己的位置。

壹位在国外的朋友托人带给我壹篇在因特网上发表的文章,是高寒先生的《马克思主义辩——兼与王若水、郑义先生商榷》。这篇文章早在1996年就在《北京之春》上登载了,当时我没有答復;我的印象是,作者和我的观点其实差不多,他提的两点商榷意见,都是不难答復的,只要仔细看看我的文章就可以了。现在高寒先生重新把他的文章在网络上发表,大概是希望引起更多的人註意并希望得到我的答復。这次我又把高文看了两遍,感到分歧比我原来设想的要大;而且我想,大多数读者未必会去重读我的文章。因此,答復壹下还是有好处的。

《我的马克思主义观》在国外发表后,我又曾做过多次扩充,但论点没有修改;新的版本也以打印稿的形式,在国内认识和不认识的朋友中流传。当然,我对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负完全的责任。现在我就对高文答復如下。

关于精神劳动产品的价值问题

我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提出,劳动价值论应用于精神产品是不合适的;并以《阿Q正传》为例,说这部作品的价值是无法按其创作时间来计量的。高文说:“商品的价值量从来不是按个别劳动时间来计算的。”当然不是;只能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计算,这是劳动价值论的要求。这就需要两个条件:首先产品必须是规格化的;其次要有众多工人来制造许多这种同壹规格的产品。然后,把他们各自耗费的劳动时间加以平均,就得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就是衡量产品价值的尺度。那么对于艺术创作这样的精神产品怎么办?高寒先生把这个问题看得很简单:“壹旦妳要将它拿到市场上去交换,要使之成为有价物,妳就得象寻求公约数那般,将其抽象化为可与其他有价物作比较的抽象劳动物。”这裏所谓的“公约数”,说得具体些,就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那么怎样把鲁迅的《阿Q正传》和其他有价物作比较,求出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这是问题的关键。

高寒先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说,按照劳动价值理论,当鲁迅将《阿Q正传》拿到市场上去交换时,无非会碰到三种情况,或高于,或低于,或等于其商品的价值。”鲁迅的《阿Q正传》是不可重復的,独壹无二的精神产品;它只能由鲁迅壹个人写出来,而且只能写出这样壹部。所以,它没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因此,它就没有价值;即使有价值也无法计算,至少不能用劳动价值的理论来计算。而当妳不可能知道《阿Q正传》的价值时,谈论它的价格是高于,低于,或等于其价值就没有意义了。这和桌子不同。桌子是规格化的东西,是可以重復生产的,因此,它是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不同的工人可以用不同的劳动时间做出同样规格的桌子,或多于,或少于,或相同于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因而会有不同的价格,而这价格还会视市场供求情况而有涨有落,或高于,或低于其价值,而总体上价格和价值是相符的。

高寒先生以为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精神产品,他说:“倘若壹定要‘逼问’某部作品的价值量如何计算,‘劳动价值论’的回答大约只能是:其价值存在于它的市场价格之供求曲线的平均值中。”(这裏使用“逼问”、“大约”这样的字眼,透露了答问者的信心不足。)高寒先生忘了,《阿Q正传》的手稿只有壹部,只能卖出壹次,只能有壹个价格(稿费)。因此,它没有平均值。(说价值存在于价格之供求曲线的平均值中,这个话也不准确。按照劳动价值理论,价值存在于商品之中,先有价值而后有价格,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市场交换并不创造价值或决定价值,只是实现价值。)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精神产品不能够参与商品交换。虽然无人能说出《阿Q正传》的价值(当然是经济学上的价值,不是文化价值),这部作品仍然是有价格即稿费的。鲁迅拿到稿费后,可以去买桌子,衣服,大米,等等。但这并不能说明劳动价值理论适用于精神产品。这种交换是不是等价交换呢?或者说,《阿Q正传》和它所交换来的物品之间,价值是否相等呢?这个问题对劳动价值论是没有答案的。

高寒先生说我的文章是“通过某壹具体劳动(譬如鲁迅写《阿Q正传》)的不可重復,不可摹彷性来否定商品的劳动价值论,换言之,即用具体劳动的不可比性来驳斥抽象劳动的可比性,可以说有点文不对题。”我不是说“某壹具体劳动”;我是说“精神劳动”,《阿Q正传》不过是壹个具体例子而已。我也没有“驳斥抽象劳动的可比性”,我是否定精神劳动的可比性。如果是从具体的体力劳动抽象出来的壹般劳动,当然是可比的;但精神劳动不行。具体的精神劳动也可以抽象,譬如可以把鲁迅写作《阿Q正传》的劳动加以抽象,和其他劳动比较,这样壹来,可比的就只有劳动时间了。但这不是荒唐吗?要比较,也只能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比较,而精神产品既然没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又如何比较呢?

上面的意思,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都已经说过。高寒先生说我的问题“至多只能用来针对取消了商品后的‘按劳分配’”。不对。它也适用于商品经济。我举《阿Q正传》的例子,就是商品经济的例子。等价交换是资产阶级法权。

依据这个原则,工人向资本家出卖劳动力,资本家使用工人的劳动力进行生产。

马克思的分析揭示了等价交换原则如何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建筑在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上的。我认为他的分析对体力劳动是有效的,但无法说明对精神劳动的剥削。不错,如高寒先生所说,马克思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都包括在“雇佣劳动者”的概念之内;但马克思并没有说明他们是如何生产剩余价值的。原因很简单:劳动价值理论不适用于精神产品。对壹件精神产品的价值,如果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去衡量,是不可能的;而用具体的个人劳动时间去衡量,则是可笑的。劳动价值理论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如果前者有问题,后者也就动摇了。(高寒先生说劳动价值理论是亚当斯密提出的,因此我只能批评亚当斯密而不该批评马克思。但马克思不是简单地照搬亚当斯密而是批判地继承,对这个学说的完善化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为什么就不能也批评马克思呢?这也算是“逻辑混乱”吗?)按照马克思的意见,资产阶级虽然标榜“等价交换”,可这是虚伪的,只有到社会主义社会才能把这个原则付诸实现,实行按劳分配。按劳分配的前提是取消商品交换,取消货币,生产产品的劳动不再表现为价值而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表现(参看《哥达纲领批判》)。如果在马克思逝世壹百多年的今天,在看得见的将来还没有取消商品和货币的前景;如果精神产品没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无法参与按劳分配,那么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岂不成了空想?这种社会主义又怎能称为“科学的社会主义”?高寒先生说我的问题“至多”只能针对取消商品生产后的情况。即使这样,这个“至多”还不够吗?

高寒认为我的问题“不切题”,因而替我代拟了这样的问题:“离开了市场,没有了商品交换,社会怎样来计算各个劳动者之个别劳动量中那可作为取酬依据的劳动量?如若这‘劳动量’不是指‘社会必要劳动量’,那就只好按个别劳动量来计算了,而这样壹来,马克思的‘按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中的所谓‘等量’又如何计算?”

这不是我提的问题。我提的问题是精神产品如何计算其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参与按劳分配的问题,而高寒的问题是说取消了市场后的社会主义社会无法实行“等量劳动领取等量产品”的原则(显然,这是包括体力劳动在内的)。尽管如此,高寒这个问题是提得很好的。我的问题加上高寒的问题,足以表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是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的,是根本不可能实行的。

然而高寒却要贬低他自己提出的问题的重要性。他说这个问题“至多”只能适应于“按劳分配”而不适应于“按需分配”。但既然只有通过“按劳分配”才能过渡到“按需分配”,那么社会主义的不可能就意味着共产主义的不可能。这样,马克思主义还有权享有“科学”的美名吗?也许这就是高寒先生不愿意从他的问题导出逻辑的结论的原因吧!

不仅如此,如果本世纪世界财富的增长主要是科技发展的结果,如果精神劳动者(如科技工作者)对社会的贡献远大于他所得到的报酬,如果体力劳动者生活水平的在本世纪的提高主要不是由于他们付出了更多的劳动,而是由于科学技术之赐,那么马克思的“消灭剥削”的理想就比原来设想的要復杂多了。

关于列宁的客体概念和反映论现在来回答哲学方面的问题。

我批评列宁的命题“认识的对象,即客体的存在,是独立于人之外的”,认为这和马克思说的人的劳动的特点是在产品做成之前,已经在他的头脑中构成了这壹论点不相容。高寒又认为这是“文不对题”,理由是:“列宁的话,是指的所谓‘从物质到意识,从存在到思维,从实践到认识”,而马克思的话是指“从意识到物质,从思维到存在,从认识到实践”。前者是第壹阶段,后者是第二阶段;“不能用认识的第二阶段去驳斥认识的第壹阶段”。因此,据说我违反了逻辑上的“同壹律”。

我们就来讨论列宁的关于所谓认识的第壹阶段的命题(这裏我暂时采纳这种两阶段的说法)说起。这个第壹阶段是“从物质到意识”,或“从存在到思维”。

我并没有否认“从存在到思维”的过程,我只是说:第壹,不能象列宁那样定义作为思维对象的“存在”;第二,也不能象列宁那样把“思维”说成仅仅是反映,又把反映了解成仅仅是復写。

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反復强调的是这样的命题:“对象、物、物体是在我们之外、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着的,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 ( 《列宁选集》卷二, 78 页) 这裏的“对象”是全称,包括所有的认识对象。例如我面前的这张桌子,当然是列宁说的认识对象;因此,桌子这个客体,连同它的壹切属性,都是独立于人以外而存在的。这个观点对吗?在人把桌子造出以后,桌子会有壹定的独立性,但是,它不是完全独立于人的。例如,桌子有使用价值,也有交换价值,这两种属性,也是独立于人的吗?脱离了人,桌子就没有任何用处,也不能进行交换,更不消说根本不会产生桌子了。这样说来,把“对象是独立存在于人之外的东西”当作壹个全称命题,加以绝对化,就不对了。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在物与物的关系背后,揭示了人与人的关系。这种研究方法,是和列宁的对象定义不相容的。这是壹。

其次,按照列宁的反映论,人的桌子的观念就是,也只能是对现实的桌子的反映。所谓“反映”,就是摄影,復写。先有原型,而后有摹本? 先有桌子,而后有桌子的观念。任何事物及其观念的关系,都是如此。人的每壹个观念,都有其现实中的对应物作为其前提,正如原型是摹本的前提壹样。列宁认为,在这壹点上,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以往的唯物论是没有区别的。几十年中,我们的哲学教科书就是这样说的。

这种唯物论的认识论是非历史唯物论的。如果我们把这个认识论的问题放到历史唯物论的框架中来考虑,就会有新的看法。任何认识都是壹定历史阶段的认识;没有超历史的认识。认识的对象,连同认识的主体,都在历史中变化着。桌子这样的东西,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在历史中产生的,是人造出来的。我在1963年写的《桌子的哲学》中曾提出,归根结底,是先有桌子的观念然后有桌子。桌子是人造出来的,人在造第壹张桌子之前,脑子裏壹定有壹个目的,壹个意象,壹个蓝图,这也是桌子的观念。这个桌子的观念不是现实的桌子的反映(这并不是说,这个第壹张桌子的观念是凭空出现的。它的产生需要客观的物质条件。

《桌子的哲学》已有说明,这裏不详说)。如果把人的意识说成仅仅是反映,又把反映了解成仅仅是模写,那就无法解释人的创造发明。

高寒先生企图为列宁辩护。他说:“如将‘反映’之意释为‘依样划葫芦的復写’”,就是“曲解论敌”。壹点也没有。这是《唯批》壹书反復强调的论点,书中处处是明确地把“反映”同“復写”当作同义语使用的(我还需要引证吗?)。列宁在这本书的任何地方,都没有表明他说的“反映”和摄影、復写有任何不同。復写不是依样划葫芦,又是什么呢?说復写不是依样划葫芦,那才是曲解。而且,还有“摄影”这个词呢?如果摄影不是依样划葫芦,那是因为它比依样划葫芦还要忠实,还要精确。

自然是财富的母亲,劳动是财富的父亲。桌子是木头做成的,木头来自树木,树木是自然物。木头经过劳动的加工,就变成桌子,而劳动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在桌子中物化了人的劳动,人的智慧。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是“见物又见人”,并且是从物中见人。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中指出,过去的壹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缺陷,就是把现实只是从“客体”的形式来了解,没有从“主体”(旧译为“主观”,不妥)方面来了解,没有了解为实践。马克思的这个观点,超越了旧唯物论的主体和客体的僵固的二元对立。旧唯物论认为,客体就是客体,主体就是主体;客体就是独立于人以外的存在。列宁也没有超出这个窠臼。诚然,我们不能说,当人没有看到这张桌子时,它就不存在;桌子是独立于人对它的感觉的。但没有人就不会有桌子,桌子这个客体的产生是依赖于人的实践的。马克思的贡献就在于,他把这件事的全部意义提到哲学的高度来认识,这样他就把“主体能动性”的优点从唯心论那裏夺过来,融进了唯物论。

请允许我从自己在1986年发表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哲学》中引两段文字:

“我们不仅要了解世界,还要了解人;不仅要从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来进行这种了解,还要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来进行这种了解。人是客体,也是主体。这壹点费尔巴哈也认识到了。但费尔巴哈只把人看作是认识世界的主体,没有看到人也是改造世界的主体,因此,他眼中的客观世界是没有人的实践活动的,是不包括人的社会历史的。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说,费尔巴哈‘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壹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德意誌意识形态》)。”

“自从世界(这裏是指地球)出现了人以后,世界就变了样。这个经过人改变了的世界,又重新成为人的认识和改造对象。这样,人同自然的原始关系(自然先于人而存在)就日益变成了人同自己的活动的产物的关系,而人在改造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自己,这就是历史。... 马克思把人放在世界之中,把自然、社会和人作为壹个总体来考察,把世界看作是人的世界,这样,现实世界就不仅仅是客体,而且也是主体。”(《智慧的痛苦》,267-268页)高寒先生提出:思维与存在是以认识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而具有同壹性的,而这个同壹性的基础是实践。这是对的。我在1960年写的《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同壹性问题》中已说过,“实践——这是真正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同壹性问题的钥匙。无论黑格尔或费尔巴哈都不理解现实的实践的意义,而离开了实践就不能科学地说明存在和思维怎样互相联结和怎样互相转化。”(《在哲学战线上》,349页)1986年的文章进壹步发挥了这个观点。高寒说在这个问题上,《唯批》没有过失,这却是我不能同意的。上面的论点,是《唯批》没有的。《唯批》只是强调存在和思维是“第壹性”和“第二性”的关系,完全忽视了两者的辩证关系。这就难怪我们的对方会紧紧抱住《唯批》不放。实际上,列宁后来在读了黑格尔的《逻辑学》以后,在他的《哲学笔记》中,观点已经有壹些改变,不过这是教条主义者不愿意註意的。

我们现在所居住的世界,早已不是那个草昧未开的洪荒之世了。它已经经过不知多少代的人的劳动改造,从物质到精神,从精神到物质的过程也不知反復了多少遍。原始的自然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它已经是“人化的自然”(马克思语)了。人的实践成果,又重新成为人的认识对象。因此,差不多每壹个“从物质到意识”的过程,前面都有“从意识到物质”的过程,正如每壹个“从意识到物质”

的过程,前面都有壹个“从物质到意识”的过程壹样。这是壹个无尽的连环,只是在终极的意义上,纯粹的物质客体才是出发点。列宁的错误就在于,他只知道“从物质到意识”是唯物论,从“意识到物质”是唯心论,哲学上的这两条路线是绝对对立的。他并没有想到在“从物质到意识”之后,还要接上壹个“从意识到物质”的阶段(这不是唯心论);更没有想到,第壹阶段“从物质到意识”的那个物质,本身也是前壹阶段“从意识到物质”的结果。所以,我并没有用认识的第二阶段去否认认识的第壹阶段,倒是列宁用认识的第壹阶段否认了认识的第二阶段。不能用列宁说的是认识的第壹阶段来为列宁辩护。除非妳把认识局限于原始人的认识,除非妳把认识的对象局限于星星和太阳,否则妳就不能说妳的认识开始阶段的“存在”是纯粹的客体,是不依赖人而独立存在的,没有打上人的印记的东西。

不仅桌子之类的人造物是认识的对象,人、人的社会也是认识的对象。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旧唯物论都承认“存在第壹性,思维第二性”和“从存在到思维”

的原理。但双方对这个“存在”的理解是不同的。旧唯物论理解的存在,就是自然,是物质,是独立存在于人之外的存在。这样,人、人的社会、人的历史,就落在他们的视野之外。马克思主义理解的存在,包括了自然和社会,而主要是社会存在。马克思哲学的出发点不是物而是人,是现实的人,社会的人,实践的人。

所以,我认为对马克思的哲学来说,“实践唯人主义”是比“唯物主义”更好的名称。

高寒批评我说:

“用‘社会存在并不是人之外的东西’来否定‘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也不能成立。这是因为作为社会存在,‘人’是认识的客体;作为‘社会意识’‘人’则是认识主体,人是世界万物中唯壹具有壹身兼有二任的角色。”

第壹,我根本没有否定“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我想我的文章对这壹点表达得很清楚,不知怎么高寒会说我是“用‘社会存在并不是人之外的东西’来否定‘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

社会意识是不是反映社会存在,这个问题和社会存在是不是在人以外没有关系。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是马克思的观点。“存在”就是独立于人以外的东西,这是列宁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我批评的是列宁,不是马克思。

第二,不错,人既是认识的主体,又是认识的客体,可是刚才我说了,《唯批》裏并没有这个观点。列宁对认识对象的定义,在逻辑上就排除了人是认识的客体。高寒提出这壹点,本来应该是对列宁的批评,不知怎么他会用这来为列宁辩护;本来应该是对我的论点的支持,不知怎么会变成对我的批评。

需要补充指出的是:在谈论主客体的问题时,不能仅仅从认识论的角度,更重要的是实践的角度。人不仅是认识的主体,也是实践的主体,而且首先是实践的主体。只有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才是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本质特征。认识不能改变客体,实践才能改变客体。客体不仅是认识的客体,也是实践的客体。

只有掌握了这壹点,才能了解为何客体会打上人的印记,从而不再是纯粹的客体。

由此看来,列宁在《唯批》裏论述的反映论虽然是唯物主义的,却是前马克思主义的。

关于马克思的方法

高寒说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论断,不是建筑在价值判断上的。这当然是对的。那么是建筑在什么上的呢?爱讲逻辑的高寒先生认为,是建筑在逻辑推论上的。按照他的说法,“这个推论其实异常简单”:

“从壹般意义上说,其实不过是建之于他从黑格尔那裏继承来的‘万物皆过程’的辩证法宇宙观;从特殊的意义上说,则是根据他自己创立的唯物史观推导出来的。这个推论其实异常简单:既然资本主义社会不是从来就有的,那它也就不会永久存在;既然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可以促使资本主义社会在历史发展的壹定阶段上产生,那么这壹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也会同样促使它让位于另壹更高历史阶段的社会。”

真是“异常简单”!马克思穷毕生之力收集资料,辛勤研究,写作《资本论》,其实是多余。他只要从辨证法和唯物史观的公式出发,进行“推导”就可以了。

这裏需要的只是逻辑。

可是,第壹,这种“推导”至多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资本主义不是永世长存的,它会被另壹更高阶段的社会代替。但这并不能证明这个未来社会就是马克思设想的那种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创立的共产主义的要义是: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是不可克服的,它的发展必然导致生产停滞和破坏,导致社会的两极分化,使无产阶级陷于贫困和失业,从而为社会主义革命准备条件;在政治上,胜利的无产阶级将实行壹个时期的无产阶级专政,然后国家将消亡;在经济上,为了消灭资本主义的剥削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将以社会所有制代替私有制,以计划经济代替市场经济,实行按劳分配;这个阶段之后,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将实行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原则,达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无论用辩证法的还是唯物史观的壹般原理,能“推导”出这壹整套东西来吗?在这裏,逻辑是帮不了忙的。而如果马克思没有着壹整套东西而只是泛泛地说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被更高阶段的社会所代替,马克思就不是马克思。

第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前提又是怎样得来的呢?按照高寒的说法,似乎又是从黑格尔的“万物皆过程”的辩证法原理推导出来的(后者是“壹般”,前者是“特殊”)。这样壹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就都是“异常简单”了。人们把马克思说成是天才,不对了;任何懂得“万物皆过程”的辩证法普遍原理的人都可以推导出唯物史观和社会主义,并不需要马克思。

无论马克思或是恩格斯,都没有这样“推导”过。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导言》中,在对他的唯物史观作经典式的表述时,说的是这是他的“研究”得出的结果,而得到后又用来“指导”他的研究。甚么是“研究”呢?马克思在另壹个地方说:“研究必须充份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资本论》第二版《跋》)什么是“指导”呢?“指导”和“推导”不同,后者是刚性的,前者是柔性的。在运用某壹原理进行“指导”时,如果发现它与事实不符,那就必须修改原理以求适合事实,而不是裁剪事实以适合原理。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批评杜林的先验主义方法时说,“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 ( 《马恩选集》卷三, 374 页) 。

杜林曾断言, 马克思不依靠黑格尔的“否定之否定”,就无法证明社会革命的必然性,证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的必然性。对此,恩格斯反驳说:“当马克思把这壹过程称为否定的否定时,他并没有想到要以此来证明这壹过程是历史地必然的。

相反地,他在历史地证明了这壹过程部分地实际上已经实现,部分地还壹定会实现以后,才又指出,这是壹个按壹定的辨证规律完成的过程。这就是壹切。”(同上, 477 页)列宁是第壹个对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来源作了某种推导式的说明的人。在《唯批》中,他在按照“反映即摄影”的观点解释了“存在第壹性,思维第二性”的命题之后,断言历史唯物论不过是把这个原理推广应用到历史领域。他说:“意识总是反映存在的,这是整个唯物主义的壹般原理。看不到这个原理与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这壹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有着直接的和不可分割的联系,这是不可能的。” ( 《列宁选集》卷二, 219 页) 这样,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就是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摄影。

在《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壹文中,列宁说得更清楚:“马克思加深和发展了哲学唯物主义,而且把它贯彻到底,把它对自然界的认识推广到对人类社会的认识。”“正如人的认识反映不依赖于它而存在的自然界即发展着的物质那样,人的社会认识(即哲学、宗教、政治等等的不同观点和学说)反映社会的经济制度。”(《列宁选集》卷二,311页)显然,列宁认为旧唯物主义和唯物史观的关系是壹种“推广”的关系,马克思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列宁说的是“社会意识反映社会存在”)是从壹般唯物主义的“意识是存在的反映”原理推导出来的。

那么, 怎样解释宗教这种社会意识形态呢?人们头脑中有鬼的观念,神的观念,难道也是客观存在的鬼和神的反映吗?如果不是,那么又怎样用反映论来解释宗教的来源呢?

照相式的反映论在这裏是完全没有用的。马克思的又壹重大贡献,就是他不从客观对象来解释意识形态的来源,而是指出,宗教这样的虚幻的意识形态的产生,是由主体即人自身的社会存在决定的,但是人对这壹点却完全没有意识到。

这和我清楚地意识到桌子的观念是来自现实的桌子是不同的。费尔巴哈已经指明,不是上帝创造人,而是人创造上帝。人在创造出上帝后,却不认识自己的创造物了,反过来拜倒在上帝面前,说壹切都是上帝创造的,祈求上帝的保护和恩赐。

这是壹种颠倒,壹种异化——人性的异化。马克思进壹步指出,宗教的异化来源于现实的异化。宗教是壹种颠倒的世界观,因为世界本身是颠倒的世界。( 这裏的“世界”当然不是原始的自然,而是人的世界,即社会、国家;这裏的“观”

也不是摄影,而是看法和观点。) 马克思的意思是,无数个别人的活动聚合成为壹种社会的力量,它超出了人的控制,成为壹种异己的、敌对的力量,转过来支配了人。人处于苦难之中,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样才会产生幻想,以为冥冥之中有壹种神秘的力量在主宰壹切。单是批判宗教是不够的,还要批判这个需要宗教的幻想的苦难的现实世界,并用革命的手段来加以改造。

有趣的是,马克思也用过“摄影”这个比喻,但他的意思和列宁不同。列宁是在“忠实的摹写”这个意义上使用的;马克思相反,是说照相机的呈像是颠倒的:

“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的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象在照相机中壹样是倒立呈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体在视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生理过程中产生的壹样。”(《马恩选集》卷壹,72页)马克思在这裏说的“存在”是社会存在,即“人们的存在”;他在这裏说的“意识”是社会意识,特别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如宗教)颠倒了现实的关系。

如果在这裏可以用“反映”这个词的话,那么这是壹种颠倒的反映,是壹种异化。

所以,列宁把唯物史观看成是壹般唯物论原理的推导是完全错误的。但是这个观点却被斯大林加以继承和发挥,他在《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中企图说明历史唯物论是辩证唯物论的“推广”。他在文章中用了壹连串这样的句式:“既然”,“那么”,“这就是说”。例如:

“既然世界是处在不断的运动和发展中,既然旧东西衰亡和新东西生长是发展的规律,那么很明显,没有甚么‘不可动摇的’社会秩序,没有甚么私有制和剥削的‘永恒原则’,没有甚么农民服从地主、工人服从资本家的‘永恒观念’。

“这就是说,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制度来替代,正如资本主义在当时代替了封建制度壹样。”

斯大林就是用这种方式,从辨证法和唯物论的基本原理中“推导”出了历史唯物论。

我不知道高寒先生对此会怎样评论,但这种“推导”不符合本来意义的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却是毫无疑义的。

马列主义对人类社会的负面影响

作者 王若水 写于 一九九八年

       从追求到幻灭

1949 年6 月30 日, 在中国革命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 毛泽东写了, 其中有壹段讲中国人如何寻找革命真理的话。他说,从1840年鸦片战争后,先进的中国人,象洪秀全、康有为、严復、孙中山等,经历千辛万苦,向西方寻找真理,可是都行不通。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国家的情况壹天壹天坏,环境迫使人们活不下去。“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只有马克思列宁主义传入中国后,中国革命才面貌壹新,取得胜利。于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壹起破了产。”

那时, 我是壹个新参加革命的干部。在大学时, 我也和当时许多青年壹样寻找着真理。我们找到了马克思主义。我们把这个理论当做救国救民的福音,如饥似渴地学习着。那时国家的情况是壹团糟, 社会黑暗, 民不聊生。我们认为这都是国民党的独裁腐败和帝国主义的侵略造成的。日本人虽然被赶走了, 但中国还没有自由和民主? 中国还需要壹次革命, 而革命的学说就是马克思主义。

我和许多同学参加了中共地下党组织。我们以共产主义的信徒而自豪。我们毫不怀疑地相信, 壹个民主的、自由的、繁荣富强的中国就在眼前, 只要我们跟着共产党, 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 用这个学说来指导我们的行动。

时间过了四十多年,毛泽东那壹段描写西方学说在中国的命运的话,现在可以移用来描写马列主义了。在建国以后,多次运动,包括“大跃进”“人民公社”和“文化大革命”那样的翻天復地的运动,都失败了。毛泽东把中国拖到了绝境。因此很自然,“怀疑产生了,增长了,发展了。”

我们这壹代的许多知识分子有壹种深深的失落感。我可以借用恩格斯的壹段话来描写我们的心情。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中,恩格斯说到18 世纪法国的那些伟大的启蒙学者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他们自认为代表永恒真理和普遍正义,他们要求建立壹个理性的王国。法国革命胜利了,结果如何呢? 新的制度诚然比旧制度合理,可是仍然弊病丛生,充满罪恶。所谓“理性的胜利”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却不过是壹幅令人失望的讽刺划。我读到这壹段话很有感概。共产党也曾用豪言壮语向人民做过壹次又壹次的许诺,指点着那宏伟美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图景,后来呢? 谁都看到共产党的宣传和现实之间的巨大差距。

毛泽东逝世,国门打开了,中国人惊讶地看到了那个“壹天天烂下去”的资本主义体系竞是壹个高度发展的文明,和千疮百孔的中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这不能不使我们反思自己走过的路。经过改革开放,我们重新找到壹条比较适合中国情况的发展经济的道路。这期间,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体系崩溃了。于是,十月革命的道路,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人民心目中,壹齐破了产。

20 世纪确实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勃兴和失败的世纪。在本世纪初,俄国十月革命取得了胜利? 到这个世纪末,苏联和东欧的红旗落地。我们曾强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现在难道不应当用实践来检验壹下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吗? 另壹方面,我们的实践是否遵循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 不也是壹个问题吗? 到底是我们背离了马克思主义, 还是马克思主义误导了我们? 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

对于壹个象我这样被马克思主义影响了壹生的知识分子, 这不能不是壹个需要痛苦地反思的问题。

本文的目的,就是想初步用共产主义的实践来检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又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来批判共产主义的实践。

十月革命和列宁的机会主义中国共产党人的马克思主义,主要是从苏联学来的,是俄国版的马克思主义,即列宁主义。在马恩列斯的着作中,毛泽东最喜欢读列宁的着作? 读得最多、下工夫最大的也是列宁的着作。毛泽东说: “十月革命壹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多少年来,我们跟着苏联人说“马列主义”,好象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是壹个东西,谁违背了列宁主义就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我们从未想过,马克思主义可以有不同的学派,列宁主义只是马克思主义的壹个学派,尽管它取得了正统的地位。

过去习惯说,十月革命的胜利是马克思主义的胜利,中国革命的胜利也是壹样。实践的结论果真如此吗?

其实,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的胜利只是证明了壹件事: 在当时的条件下,布尔什维克和中国共产党人能够武装夺取政权。这壹点只是证明了列宁的思想。

但是武装夺取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不是壹回事。列宁在贫穷落后的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计划并不符合马克思的理论。按照马克思, 社会主义革命应当是在社会生产力受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的时候发生, 这时资本主义已经陷入无法克服的危机, 而资本主义的掘墓人—无产阶级的力量也已经壮大起来。俄国的情况不是这样。当欧洲资本主义国家陷入生产过剩的危机的时候, 在俄国, 资本主义还刚刚起步。俄国仍然是农业国, 贵族地主的农奴经济占主要地位。沙皇政府到1861年才宣布废除农奴制度。根据列宁在< 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壹书中引用的1897 年的调查材料,当时全国人口中, 经营农业的人口约占六分之五。这壹点有力地说明了俄国经济的落后。列宁把革命前的俄国称之为“军事封建帝国主义”

(< 列宁全集>21 卷285 页) 。

在二十世纪第壹年代,列宁断言俄国需要的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他在1905 年的< 两种策略> 中批评民粹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关于俄国可以避免资本主义发展的说法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梦呓* 。“除了使资本主义向前发展以外,妄想在任何其他方面替工人阶级寻找出路,都是反动的。在俄国这样的国家裏,工人阶级与其说是苦于资本主义,不如说是苦于资本主义发展得不够。”“要最充分地保证资本主义获得最广泛、最自由和最迅速的发展。” (< 列宁选集>1卷541 页)* 上世纪末, 有些俄国学者还在探索俄国能否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老年马克思曾应俄国政治活动家的请求, 探讨了俄国由于农业公社制度的存在而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发展到共产主义的前景。马克思对这个问题持谨慎的态度, 经过再三考虑, 认为是有可能的, 但必须有适当的外部条件, 这个条件就是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帮助(< 给维. 伊. 查苏裏奇的復信>,< 马恩选集>3 卷761775页) 。“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互相补充的话, 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 共产党宣言.1882 年俄文版序言>,< 马恩选集>1 卷251 页) 对马克思这个论点, 恩格斯实际是持不同看法的( 参看< 论俄国的社会问题. 跋>,(< 马恩选集>4 卷437451页) 无论马克思的看法是否正确, 他所论及的只是俄国农村, 而且他要求的那种条件后来并没有出现。

但是列宁又认为, 俄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应该由无产阶级来领导, 而不是由资产阶级来领导? 不但如此, 这个革命还要排斥资产阶级。列宁的理由是资产阶级不能彻底地实行民主主义, 它更倾向于改良而不是革命? 相反, “无产阶级的阶级地位却使它成为彻底的民主主义者。” (< 列宁选集>1 卷558 页)无产阶级在俄国只是少数, 如果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将是少数人的专政,因此, 列宁提出联合农民, 并在胜利后建立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

列宁强调说, 这不是社会主义的专政。“这样的胜利还丝毫不会把我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变为社会主义革命” ( 同上548 页) 。“它不能触动( 如果不经过革命发展中的壹系列中间阶段的话) 资本主义的基础。” ( 同上547 页) 。

可是1917 年的二月革命后几个月,列宁就发动政变,来了壹个十月革命,接着就是把壹切大工业收归国有。那时俄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远没有完成,而且并没有“经过革命发展中的许多中间阶段”,更谈不上“使资本主义向前发展”,就马上越出民主革命的范围,直接进入社会主义革命。

十月革命的胜利是由于俄国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吗? 不是。当时俄国人民渴望的是“和平、土地和面包” , 而无论是争取和平还是解决土地和面包问题, 都并不需要进行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人民拥护布尔什维克, 并不表明他们贊成社会主义, 而是因为布尔什维克许诺停止战争和解决土地问题* ( 参看安娜. 路易斯. 斯特朗:< 斯大林时代>, 中译本第4 页) 。可是既然这个革命是由无产阶级来领导( 这是列宁主义的壹个很重要的思想), 那么有什么东西来阻止布尔什维克马上把资产阶级革命转变为无产阶级革命呢?

*美国记者安娜. 路易斯. 斯特朗从1921 年就到了苏联, 并在那裏生活了许多年, 据她观察, 十月革命的胜利, 并不意味着俄国的经济条件已经成熟, 也不是由于俄国人民渴望社会主义当时俄国人民的要求是“和平、土地和面包”。她说:

“沙皇俄国并没有现代的生产机器, 也没有充裕的财富。当它在第壹次世界大战中垮臺时, 那裏既没有多少工业品, 也没有多少粮食。同时, 也没有熟练工人? 农民还过着中世纪的生活。列宁领导下的布尔什维克取得了政权, 这并非由于人民广泛要求社会主义, 而是由于布尔什维克党是表达了人民对“和平、土地和面包”的要求的唯壹有纪律的组织。” ( 安娜. 路易斯. 斯特朗:< 斯大林时代>, 中译本第4 页)列宁在< 两个策略> 中提出过要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可是列宁并没有提到这个过渡的经济条件,而这本来是最重要的。第二国际和俄国有壹些理论家反对在俄国搞社会主义,他们认为俄国没有这种客观的经济前提,俄国的生产力没有发展到足以实现社会主义的水平。列宁在1923 年初写的< 论我国革命> 中反驳了这种观点。今天重读这篇文章,抛开那些对论敌表示愤怒和讽刺的词句,其实真正的论据是很薄弱的。

列宁说: “我们为甚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壹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 ” (< 列宁选集> 第4 卷691 页) “我们为甚么不能首先在我国创造这种文明的前提如驱逐地主,驱逐俄国资本家,然后开始走向社会主义呢? ” ( 同上692 页)建设社会主义需要高度发展的经济和文化,需要高度的文明水平,这是社会主义的前提。列宁把“驱逐资本家”当做创造这种文明的前提, 错了。在历史上, 这个前提是资本主义创造的。俄国缺乏这种前提, 因为俄国没有发生过象英法那样的资产阶级革命, 俄国资本主义还没有能摆脱封建主义的束缚。所以, 俄国需要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 这本是列宁承认的。驱逐地主, 这属于资产阶级革命的范畴? 但驱逐资本家,建立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 这已经是社会主义革命了。列宁把这两件事并列, 表明他想使两者“毕其功于壹役”。

对方的意思是说,搞社会主义革命,需要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水平或社会文明的前提? 而列宁把对方的逻辑颠倒过来,说社会主义革命是使生产力和社会文明达到社会主义水平的前提。这等于说, 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提, 可以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创造出来。这样壹来,列宁的社会主义革命就是不以经济和文明水平为前提的东西。

这样壹个重大的问题,布尔什维克就这样草率对付过去了。三十年后,斯大林在< 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 中重述了列宁的观点。斯大林承认,在十月革命后,“由于国内没有任何现成的社会主义经济的萌芽,苏维埃必须在所谓‘空地上’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 斯大林选集> 下卷, 542543页)同壹个斯大林在不久前还说“基础创立上层建筑” ( 同上502 页) ,现在变成上层建筑创造基础了。

这怎么可能呢? 斯大林说,这是因为苏维埃政权“依靠了生产关系壹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这个经济规律。当时我国的生产力,特别是工业中的生产力,是具有社会性的,但所有制的形式却是私人的,资本主义的。” ( 同上543 页) 苏维埃政权把生产资料公有化,就解决了这个矛盾。

斯大林说俄国工业中的生产力具有社会性,其实壹切近代工业都是这样。

但是在工业发展初期,其社会性也是很低的,所以它和占有的私人性的矛盾并不显着? 只有到工业高度发展后,这个矛盾才突出起来。要搞社会主义革命,需要这个矛盾发展到成熟的阶段。但当时的俄国离这个阶段还很远,它还处在资本主义初期阶段,还没有实现工业化,怎么可以以此为理由搞社会主义革命呢? 斯大林用“特别是”这个词来强调社会性存在于工业中,以便使读者忽视在工业以外的农业,而俄国是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 在农村中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从整体说,俄国的生产力并不具有多少社会性。如果要使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那么俄国就应当发展资本主义, 而不是超前地搞社会主义。照斯大林的逻辑,等于说,只有比欧洲资本主义更“先进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才是适合于比欧洲资本主义更落后的俄国的生产力水平。

这是违反规律的。斯大林的辩护完全站不住。不如说,俄国革命是依靠了布尔什维克自己创造出来的壹条“规律”,那就是: 先建立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然后使生产力去适合它。

这正是布尔什维克在掌握政权以后的做法。1919 年1 月以后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体制, 虽然是为了战争的需要, 但确实也想通过这条道路实现直接过渡, “跑步进入共产主义” * 。因此, 尽管国内战争在1920 年3 月已基本结束, 但战时共产主义体制却进壹步强化了。十月革命使得农民获得了土地,但是余粮征集制实际上剥夺了农民自由使用土地的权利, 他们分得的土地不能给他们带来实际利益。其结果是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 最起码的生活必需品也匮乏, 农民武装骚动。

* 战时共产主义在农村中的壹个重要措施是“余粮征集制”。所谓“余粮”

, 实际上是国家需要的粮食数量, 并不管农民是不是有这么多剩余。由于粮食主要在富农手中, 所以同时对富农展开进攻。在这个基础上, 无偿地占有并支配农民的粮食及其他产品, 以强迫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在城市中则采取如下措施: 最大限度地扩大国家直接管理经济的权力, 把大中小企业全部收归国有? 国家经济生活( 生产、流通、分配、消费) 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 强制分配国内劳动力, 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和劳动军事化? 禁止自由贸易? 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 等等。

在这种尝试带来政治经济危机后, 列宁总结说: “我们原来打算( 或许更确切些说, 我们是没有充分根据地假定) 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 在壹个小农国家裏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现实生活说明我们犯了错误。” (< 列宁选集> 第4 卷571 页)犯了什么错误呢? 从理论上说, 就是违反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

在现实中碰壁以后, 列宁被迫决定后退, 从1921 年起, 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 , 容忍小农经济、农产品自由贸易和小私营工业。列宁还提出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国家资本主义的设想。

列宁去世后, 联共党内围绕新经济政策进行了激烈的斗争。虽然对农民的让步带来了农业的增产, 但是到了1927 年, 粮食的产量仍未达到1914 年前的水平, 而对粮食的需求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而增长。高速度发展工业所需的资金从那裏来? 没有别的来源, 只能从农民身上强行征集。主张继续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布哈林派失败了。1929 年末, 斯大林决定立即推行农业全盘集体化, 并把富农作为壹个阶级来消灭* 。在对富农作阶级斗争的恐怖气氛下, 强迫农民加入集体农庄。“向富农开战”实际上成了向所有农民开战。成百万的农民被任意带上“富农”的帽子, 驱逐到西伯利亚。农民的骚动被血腥地镇压下去了。有些地方, 整个村庄的居民被放逐或饿死。特别是在19321933年间, 苏联农村是壹幅极度悲惨的景象, 整个国家也陷入混乱和饥饿。

集体化的直接效果是苏联农业减产, 长期不能恢復。到1953 年斯大林死时, 苏联每人平均的谷物产量仍低于1913 年的水平。这壹切, 是我们从< 联共党史> 看不到的。

*富农以某种资本主义方式进行农业经营, 正因为如此他们是当时俄国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十月革命前, 地主占有全部土地的41%, 却只能提供全部商品粮的22%? 富农占有全部土地的22%, 却提供全部商品粮的50%? 其余28%为中农和贫农提供。从单产水平看, 地主庄园每俄顷为1.8 普特(1 普特等于16.38 公斤), 富农为8.1 普特, 贫农和中农为2.7 普特。

另壹方面, 苏联工业建设的成就是辉煌的, 在历史上第壹次用壹种非资本主义的方式实现了工业化。凭借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权力, 苏联政府能够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 进行大规模的基本建设。它用压缩居民消费的方法, 特别是剥夺农民的方法, 迅速筹集了工业化资金和解决粮食问题, 为高速发展重工业准备了必要条件。苏联“工业化奇迹”震惊了世界, 和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萧条形成了对比。苏联工业19301940年以平均每年16.5% 的增长率发展, 其工业总产值壹跃为居欧洲第壹, 世界第二。在政治上, 它保持了30 年代末至40年代苏联政局的稳定。最后, 使得苏联能够在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

然而, 这种高速度是30 年代资本主义国家包围和备战的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是以牺牲农业和人民的利益为代价换来的。伴随这种高速度的是重工业片面发展, 国民经济比例失调。这种高速度又是以粗放发展为特点的。随着最初三个五年计划取得成就和卫国战争的胜利, 这种体制的优越性被确认下来, 掩盖了其中潜伏的矛盾和危机___ 缺乏活力, 经济效益差, 管理机构过于庞大,许多重工业企业长期亏本, 浪费惊人, 官僚主义严重, 等等。壹旦经济的客观要求从粗放转向集约型的时候, 高速度就会渐渐降下来。在40 年代初, 苏联工业增长速度已出现下降征兆。1950 年为23%,1951 年为16%,1952 年为11.6% 。

从长远看, 束缚生产力发展, 妨碍人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神的发扬。

(409 页)1936 年斯大林正式宣布: “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 ( 选集, 下,399 页) 当时苏联虽然已建成壹批具有较先进技术的重工业, 但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劳动生产率仍然远低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第二个五年计划末, 苏联的社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美国的40% 。...1939 年联共18 大宣布苏联进入向共产主义过渡阶段。但18 大决议列举的苏联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人均计算的重要工业品产量方面的比较数字表明,苏联不仅远远落后于美国, 而且也仅为英国、德国、法国的1/2 或1/3 。(382)1961 年苏共22 大提出直接进入共产主义建设阶段。

1967 年, 继许多兄弟国家宣布进入建设发达社会主义阶段之后, 苏联领导也宣布, 苏联建成了发达社会主义社会。但是, 所宣布的阶段与大多数居民实际生活贫困之间的明显的不壹致, 迫使安德罗波夫承认, 苏联只是处于发达社会主义的漫长的起点。( 499 )现在, “发达的社会主义”壹词, 已由“发展中的社会主义”所取代。

毛泽东继承了列宁的理论,把中国革命分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他说过:“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 ( 《毛选》3 卷1060 页) 。“在革命胜利后壹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壹切“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产阶级成分,都应当允许其存在和发展” ( 《毛选》4 卷1431 页) 。他还预言那时“资本主义会有壹个相当程度的发展” ( 《毛选》2 卷650 页) 。

到1953 年,毛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还说,过渡时期是“壹个相当长的时期”。可是三年后,他就忘掉了自己说过的话,匆匆忙忙搞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

1956 年,中共在八大决议中,说是中国目前的主要矛盾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等于公开承认,社会主义制度是不适合中国的经济水平的。

在俄国这样壹个落后的国家搞社会主义革命,过去说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不对? 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违反。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水平,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壹条基本原理。列宁批评第二国际执行机会主义路线,其实他自己就在搞机会主义。

如何看资本主义

建国以后,我们本应当批判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但毛泽东却要批判所谓修正主义。“修正主义” (revisionism) 这个词,本应当译为“修订主义”。修订可能是对的,也可能是错了。现在不管对错,壹律斥为“修正”。由于我们多年批判“修正主义”,“修正”这个词也变成了“以错误代替正确”的贬义,这和这个词的本义正相反,并且造成壹种印象,好象马克思主义是不能修正的。

其实,马克思主义是应当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修正的,问题只在修正得对不对? 或者说,是不是真正的修“正”。斯大林和毛泽东有壹个教条,说马克思主义的个别原理和个别结论是可以修正的,基本原理则不能。他们批判“修正主义”,就是因为修正主义者修改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如果错了也要修正? 那种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能修正的观点,是教条主义。根据波普尔的观点,任何科学理论都无权认为自己是永远不会推翻的? 如果有这样的理论, 那壹定不是科学。我同意这个观点。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已经和社会生产力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这种矛盾表现为阶级斗争,即代表旧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资产阶级和代表新的生产力的无产阶级之间的斗争。无产阶级要打倒资产阶级,废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在这裏,马克思是把资产阶级当做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势力来看的。

马克思在19 世纪就认为,资本主义的寿命不长了。但是, 在上世纪末,不要说俄国, 甚至在西欧, 建立社会主义的希望也被推迟了。晚年恩格斯在1895 年写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导言〉中,纠正了过去的过分乐观的看法。他追述1848 年到1850 年的西欧情况说: 在当时的情势下, 马克思和他都丝毫不怀疑, 伟大的决战已经开始, 而结局只能是无产阶级的最终胜利。恩格斯承认, 历史表明他们错了, 当时的看法“只是壹个幻想。” (< 马恩选集>4 卷510 页)恩格斯继续说:

“历史清楚地表明, 当时欧洲大陆经济发展的状况还远没有成熟到可以铲除资本主义生产的程度? 历史用经济革命证明了这壹点, 从1848 年起经济革命席卷了整个欧洲大陆.... 这壹切都是以资本主义为基础的, 可见这个基础在1848 年还具有很大的扩展能力。” ( 同上512 页)由此可见, < 共产党宣言> 中宣告的“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太狭窄了,再容纳不下它本身所造成的财富了” (< 马恩选集>1 卷278 页) 这个论断是过早了。恩格斯在上面的话, 是较清醒的对现实的初步承认。

基于这个理由, 恩格斯认为, 工人阶级的战略应当是由革命转入和平发展,应当很好地利用合法斗争形式,如争取普选权,参加国会等。

20 世纪初,列宁写《帝国主义论》,重新论证资本主义到了最后阶段。

然而二次大战后的世界历史证明: 帝国主义阶段过去了? 资本主义发展着。资本主义制度也有很多变化,它仍然能促进生产力发展。战后的“新科技革命” , 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框架内发生的, 证明这个制度仍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些变化,马克思预见不到,列宁也预见不到。

今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应当说,从马克思逝世到现在的壹百多年裏,资本主义的经济总的来说是在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仍能够容纳生产力发展,资产阶级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阶级。马克思说过,“无论哪壹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 ( 《马恩选集》2 卷83 页) ,但当初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都过早地宣判了资本主义的死刑。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的毛病,不是中国党独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共产主义运动中的问题,根子在老祖宗那裏就产生了。

中国的资产阶级还处在发展初期,他们是资本家又是经营者、管理者? 对于发展工业和商业,他们比共产党有经验。五十年代,中国大陆消灭了民族资产阶级,当时庆祝了社会主义的胜利。实际上,这是把壹大批有经营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抛弃了,不是有利于生产,而是相反。到今天,我们还不得不从海外和境外“引进”资产阶级的人才和经验。刘少奇在50 年代公私合营前提出“剥削有功”是对的。让他们进行壹些剥削,换取他们努力增加国家和社会的财富,这是得大于失的事情。80 年代我写过壹篇《重提猫论》,其中说,我们长期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看成是妳死我活的斗争关系,猫与鼠的关系,其实是不对的。真正的老鼠不是资本主义,而是“贫穷”与“落后”。资本主义是壹只猫,它可以帮助我们消灭这两只老鼠。资本主义有利也有害,但是它的祸害比较起贫穷与落后来是较小的。

中共曾经吹嘘过在大陆消灭了剥削,实际上从来没有过。我们应该反对超经济的剥削,反对过分的、残酷的剥削,但是完全消灭剥削是做不到的,也没有必要。资本家个人的消费总是有限的,大量的利润还是要用来扩大再生产,既给社会增加了财富,给国家增加了税收,也增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可怕的是“官僚所有制”。我们国家这几十年来由于官僚主义的决策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和浪费,是任何资产阶级的剥削也不能比的。

我想提壹个尖锐的问题: 拿资产阶级和农民阶级比较,到底哪壹个阶级是进步的,哪壹个阶级是落后的呢?

几十年来,我们从政治学习中受到的教育,都是告诉我们,农民阶级是革命的,资产阶级是动摇的,后来变成反动的,是专政的对象( 这就是《5.16 通知》的思想) 。

但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衡量壹个阶级的进步与否,要看它的经济地位,要看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资产阶级是同现代大工业和市场经济相联系的。它和无产阶级、科学技术人员壹起,代表壹种新的生产力,因此它是进步的阶级? 至少在它没有变得阻碍生产力发展之前,我们不能说它是反动的阶级。上面我已谈到经营管理的作用,现代的资本家许多已变成了股东,不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了,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我认为,如果我们不反对普通人在银行存款获得利息的话,那么我们也不能反对从投资中获得利润,只要这对社会的生产发展有好处。这是从总的历史过程来说的,它并不排斥在某个时期,某个国家,资产阶级可以在政治上采取反动的立场。

《共产党宣言》高度评价了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 但是过早地认为,这种积极作用已经完了。对于农民,《宣言》却认为,这个阶级是和小生产联系的,因而是没落的和保守的阶级? 他们只有离开原有的立场,站到无产阶级方面来,才能变成革命的。后来,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联合农民的思想。这是为了壮大无产阶级的力量,并不表明他们认为农民是壹个先进的阶级。

列宁和毛泽东都很重视农民。同农民联盟是共产党取得胜利的关键,因为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农民渴望改变自己的贫困地位,在民主革命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可是农民究竟不代表新的生产关系,不能创造新的生产关系,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每次农民起义,即使取得胜利,最后还是回到封建主义,起义领袖背叛了原来的阶级,当上了新的皇帝。

那么知识分子呢? 毛泽东认为中国知识分子都是受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影响,因而都是要改造的。把知识分子赶到农村去,就是让农民改造他们。

中国许多知识分子都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但在1949 年以前确实受过“资产阶级式的教育”,也就是民主、自由、平等这些东西。这是毛泽东不喜欢的,但这是进步的思想,比毛泽东头脑中的帝王思想要进步得多,也比农民的封建思想和小生产思想进步得多。我不是说知识分子没有缺点,但是把知识分子作为壹个群体或阶层加以贬低,作为“臭老九”加以歧视,是荒唐的。

共产主义—科学还是空想?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过去的社会主义都是空想,只有他们才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 现在看来,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仍然是乌托邦。“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壹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共产主义原则是非常好的,可是怎么实现呢? 如果妳去读壹读马克思的《哥达纲领批判》,就会发现,在马克思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裏,甚至在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 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 裏,是没有商品交换和货币的。马克思描绘说,在这样的社会裏,壹个工人“从社会方面领得壹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 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 ,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壹分消费资料。”可是这种制度并不诱人。就我来说,还是宁愿带着钱包,到市场上去自由选择。不但如此,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壹个社会主义国家做到了这壹条? 而且在看得见的将来,这也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现在所有自称建成了社会主义的国家,从马克思的观点来看,都是不够格的。怎么办? 要这些国家不用“社会主义”的名称,也不好办。于是有些学者区别了两种社会主义,壹种是“理论上的社会主义”,壹种是“现实的社会主义”。

马克思为甚么要消灭商品与货币呢? 因为他要彻底消灭剥削。壹个工人创造的价值,大于他所得到工资,因为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的货币表现,和他的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不相等。这种情况,使得剥削成为可能。只要有商品和货币,价值与价格的背离就是不可免的。要彻底消灭剥削,严格实行按劳分配,就要废除货币,直接按照工人的劳动来计算他所创造的价值来付予报酬,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劳动证券。同样,壹切产品也不能有价格,而是标明其中含有多少劳动量。

工人就用他的劳动证券,去领到具有同等劳动量的产品。这样也就消灭了商品。

马克思的这个设想,建立在他的价值理论的基础上。劳动创造价值,壹个产品的价值,就以制造这个产品所需要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比如造壹张桌子,甲要三天时间,乙要两天时间,丙要壹天时间,那么制造这张桌子的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就是两天,这就是它的价值。这个理论,是以体力劳动为基础的。应用到简单劳动上,好象没有什么问题? 应用到復杂劳动上,就有些困难? 应用到单纯的脑力劳动上,特别是创造性的脑力劳动上,就完全不行了。体力劳动的产品,是可以规格化的。甲乙丙三个工人造出的桌子,必须是壹样的,这样才好比较,才好用数字来计算。但是脑力劳动的产品怎样比较? 怎样计算?

鲁迅写《阿Q 正传》,该给多少报酬才是不多不少? 如果有另外的张三和李四,也写出了《阿Q 正传》,壹模壹样,那就好办,可以把三个人所化的写作时间平均壹下。但《阿Q 正传》是独壹无二的,别人写不出来,那么就没有什么社会平均劳动时间。不仅如此,仅仅按壹部文学作品的写作时间来给予报酬,也是不公道的。写作壹小时总比造桌子壹小时的劳动復杂得多。那么怎么计算? 按计算復杂劳动的办法也不行,因为这裏有天才,有灵感,这是根本不可能计量化的。按照壹部文艺作品的创作时间来衡量其价值,这是可笑的。

还有,在这个信息时代,信息是最宝贵的财富,但如何计算信息的价值? 用劳动时间也是不行的。

战后的科学技术革命表明,科学家和工程师对社会财富的贡献,他们所创造的价值,比工人农民多得多( 尽管他们离不开工人农民) 。在毛泽东时代流行的对脑力劳动的蔑视以及“工人农民养活了知识分子”的说法,是根本错误的。

我们还可以想壹想,除了科技的作用以外,企业管理的作用难道可以忽视吗? 同样壹个企业,由某个厂长来经营就亏损,换壹个厂长来就扭亏为赢。应当承认,经营管理也是创造价值的? 不过这种劳动也是脑力劳动,同样无法按时间来计量其价值。

所以,在现代的条件下,单靠工人来创造价值是不行的,还要靠科学家、工程师、技术员,还要靠经营者和管理者,即现代的经理阶层。工人是生产力,科学技术工作者也是生产力,经营管理者也是生产力:财富是由这三部分人联合创造的。虽然我们无法计算这后两部分人的贡献,但是可以肯定壹个科学家或壹个总经理的贡献要比壹个工人大得多。

这样,“剥削”的问题就变得模煳起来了。从总的方面来说,现代社会财富的巨额增长,工人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主要不是由于工人和农民加重了劳动强度,而是受益于科学技术? 科学家所得到的报酬,壹般的是低于他们的贡献的。

难道不可以说,脑力劳动者所给予体力劳动者的,要大于他们得之于后者的吗?

我们不可能要求严格的按劳分配( 尽管这已加载宪法和党章) ,但是我们应该要求相对合理的分配。在今天的中国,这种相对合理的分配也没有做到。

马克思为甚么要废除私有财产? 这是基于两个理由: 壹、为了消灭剥削?

二、为了实行全面的计划经济。马克思认为,残酷的剥削和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导致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停滞,废除私有财产将解决这两个问题,从而极大地解放生产力。我们已看到严格的按劳分配的不可能,那么全面的计划经济可能吗? 资本主义经济是靠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人们能不能用自己的手来完全代替那只看不见的手呢? 事实表明这是不可能的。现代市场经济瞬息万变,復杂万千,就是有壹个万能的超级计算机,也不可能把全部变量纳入人为的计划之中。这壹点,苏联和中国的经验已经证明了。我们至多只能做到在市场的自发经济基础上加上人为的计划调节,但不可能不要那只看不见的手。诺贝尔奖金获得者,英国经济学家海耶克批评马克思过于迷信理性的力量,错误地以为社会制度的变革是可以用理性来设计的? 我以为这个批评是有道理的。

既然完全消灭剥削和彻底实行计划经济是不可能做到的,那么废除私有财产的理由也不能成立了。不要说在本世纪初的俄国没有条件实行马克思所主张的那种社会主义,就是在今天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生产力水平很高的美国,如果要没收私有财产,取消货币,那么美国的经济马上就会崩溃。

马克思对这种危险,并不是没有壹点预计,所以在《共产党宣言》裏,尽管在原则上提出了“消灭私有制”的口号,但它的十条纲领并不是那么激进的,只提出剥夺地产,高额累进税,没收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国家垄断经营银行、运输业等? 至于消灭阶级差别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裏”,马克思只是含煳地说那是要在发展过程中解决的事。

有趣的是,今天我们来看《共产党宣言》的十条纲领,会发现,在有些方面,如高额累进税,工业和农业的结合,城乡对立的消灭以及义务教育,西方国家比社会主义国家做得更好。

时代变了,今天社会主义国家或者转到资本主义,或者采取壹些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措施? 另壹方面,资本主义国家也采取了壹些社会主义性质的措施。

两种制度正在靠近。

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意是要解放全人类,但他们过分强调了阶级斗争的作用,又误以为壹切问题的根源在私有制。他们认为,资本主义发展下去,社会将迅速两极分化,好象壹个葫芦形,中间最细,两个头,壹大壹小,壹头是人数很少的大资产阶级,另壹头是广大的无产阶级,这两大阶级的斗争将决定人类的未来。

历史的发展否定了马克思的预言。拿现在美国的例子来说,出现了壹个庞大的中产阶级,整个社会象壹个橄榄形,两头小,中间大? 这样的社会结构是比较稳定的。至于工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并没有象马克思预言的那样贫困化,而是大大改善了。恩格斯在上世纪四十年代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和马克思在六十年代的《资本论》中描绘的英国工人的悲惨生活状况,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已看不到了。这就是西方国家的工人不接受共产主义的根本原因。

工人阶级队伍本身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办公室工作的“白领工人”的数量已经超过了在车间劳动的“蓝领工人”。现在的工人阶级已经不是马克思那个时代的工人阶级了。

从战后这些年的历史看,资本主义世界中推动历史进步的并不仅是工人运动,还有学生运动,妇女运动,黑人等少数民族运动。工人阶级也不壹定走在社会的前列,更谈不上领导社会的潮流。现在在所有的西方国家中,共产党的势力都在衰落,无产阶级革命的前景是没有的。大学裏倒有壹些学者在研究马克思主义,但那并不是同工人运动结合的。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肩负着历史的使命,即通过解放全人类而解放自己。

《国际歌》批评了“救世主”的观点,但这种把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任务赋予壹个特定的阶级的观点,何尝不是承认有壹个“救世阶级” ?

从无产阶级专政到领袖专政

马克思关于工人阶级赋有历史特殊任务的观点,为列宁所继承和发展,形成他的共产党领导权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

既然无产阶级是最先进的阶级,那么它当然要来领导革命。无产阶级怎样来实现它的领导呢? 通过共产党。这是列宁的观点。

在中国,过去把壹切邪恶的品质都归于资产阶级,而无产阶级被说成是大公无私,最有远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无产阶级的阶级性似乎就是壹切美德的化身。这样的无产阶级只存在于头脑裏,在现实中从来不曾存在过。现实情况是,工人身上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品质缺点,于是就把这些归咎于资产阶级的影响和资本主义的腐蚀。

在理论上无产阶级是领导阶级,但在现实生活中,工人阶级并不占有特殊的地位,无论政治上还是社会地位上。他们应该有的特殊地位,被代表他们的党占有了。

这样,共产党就在无产阶级的名义下,成了改造者、解放者、教育者,其他的人们都是被改造者、被解放者、被教育者。共产党的壹党专政就有了合法性。

社会主义国家成了西方学者所谓的党治国家或“党国” (partystate)。我们中国叫做“党天下”。

马克思恩格斯都不喜欢国家( 此处的“国家”指国家机器,或马克思说的“政治国家” ) 。他们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只不过是暂时的过渡。国家要消亡,国家的某些职能将转交给社会来承担。他们心目中的公有制,是社会所有制,并不是国家所有制。

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壹度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最适宜的形式是巴黎公社式的政治组织。后来马克思没有重復这个观点,而恩格斯提出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列宁则认为,无产阶级专政的最好形式不是国会制的民主共和国,而是苏维埃共和国。这又被说成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列宁提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共产党专政,而党又是由少数领袖来代表的,这样共产党专政又变成领袖专政了。今天我们所说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主要属于列宁。

马克思和列宁都抨击了资产阶级民主,在当时,这是有道理的,因为资产阶级民主在当时确实不完备。列宁的抨击尤其严厉,他声称资产阶级民主是虚伪的、形式的、残缺不全的,而无产阶级民主要比资产阶级民主好万倍。这个比资产阶级民主好万倍的无产阶级民主从来没有出现过。壹百年来,资产阶级民主有很大进步,过去没有选举权的妇女、穷人、少数民族,现在都有平等的选举权了?

人民也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和结社、游行等自由权了。相形之下,社会主义国家并没有建立壹套有效的社会主义民主机制来表达民意,监督和控制党和领袖,防止滥用权力,其结果是党和领袖凌驾在人民和无产阶级之上,异化了。我不是说西方民主就完美无缺, 但无论如何西方人民享有的自由比我们多。

当年列宁对资产阶级民主的抨击,如“虚伪的”“形式的”“残缺不全的”,移来描绘所谓的“无产阶级民主”,倒是很合适的了。现在官方已经不再重復列宁的论点,而是说西方民主不适合中国情况。

英国资产阶级政治家阿克顿有壹句至理名言: “权力腐蚀人, 绝对的权力绝对地腐蚀人。”我们不要以为这只适合资产阶级。绝对的权力不仅腐蚀领袖,而且腐蚀壹个政党。

德国“左派”共产党人提出这样的问题: 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 是领袖专政还是群众专政? 列宁回答说: 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 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 政党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为领袖的人们来主持的( 《列宁选集》4 卷197 页) 。

列宁批评德国“左派”共产党人把群众和阶级,政党和领袖完全对立起来,这是对的? 但列宁却陷入了另壹个极端。照这个说法,因为无产阶级代表群众,所以群众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因为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所以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党专政? 因为党是由领袖领导的,所以最后是归结为领袖专政。

斯大林看到了这种理论的容易受到批评,在《论列宁主义的几个问题》中企图加以弥补,说无产阶级专政和党的领导作用( 党“专政” ) 之间不能划等号。无产阶级专政“实质上”是党专政,但不是说“完全”是。党“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但前提是“先锋队和工人群众间、党和阶级间有着正确的相互关系” (《斯大林选集》上, 423 页) 。“如果党的政策不正确,如果党的政策和阶级的利益发生冲突,可以不可以认为党是阶级的真正领导者呢? 当然是不可以的。”

( 同上425 页) 。

斯大林看到了这种危险,可是后来他自己忘掉了。在中国,从来就没有提出过这样的问题,似乎壹个党自称代表无产阶级,它就代表无产阶级,用不着征求壹下广大工人的同意? 壹个党曾经代表过人民,那么它就永远代表人民,不需要人民来审查是否合格。任何地方、任何部门的工作出了问题,有了缺点,需要纠正和改进,第壹条就是“加强党的领导”。几十年中,不断加强党的领导,随之是领袖地位的加强。党是全能的,党的全能又归结为领袖的全能。

斯大林大搞个人崇拜,毛泽东也想搞对自己的个人崇拜,就批判赫鲁晓夫对斯大林的批判。在“九评”的第二评即《关于斯大林问题》中说: “所谓‘反对个人迷信’,是违反列宁关于领袖、政党、阶级、群众的相互关系的完整学说的”,“实际上是把领袖同群众对立起来,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统壹领导,涣散党的战斗力,瓦解党的队伍。”在这裏,正是利用列宁观点中的弱点来为个人崇拜辩护。

列宁观点中的主要问题在于忽视了这壹点: 党是可能从本阶级异化的,领袖也是可能从群众异化的? 异化了的党不能代表无产阶级,异化了的领袖也不能代表群众。

无产阶级专政的壹个大问题就是无法防止党和领袖的异化。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人民内部矛盾问题? 他没有看到,最主要的危险是执政党和领袖的异化。

后来,为了要搞“文革”,他提出党内出现了壹个官僚资产阶级。其实,问题出在他自己身上,他脱离了人民,君临于群众和党之上,谁也不能制约他了。在“文革”时期的中国大陆,其实既没有无产阶级专政,也没有共产党专政,只有毛泽东的个人专政。

马克思主义本来是批判“救世主”思想的,但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无产阶级实际上代替了救世主的地位,成为救世阶级。到了列宁,这个救世阶级又为共产党所代表,成为救世党? 党又掌握在领袖手中,于是领袖实际上成为新的救世主。绕了壹个大圈子,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

在上世纪末和本世纪初,马克思主义在欧洲已陷入困境。列宁胜利地领导了十月革命,又提出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的口号,使得马克思主义走到东方来了,获得了第二次生命。列宁主义从此成为被压迫民族解放的旗帜,十月革命成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解放的道路。但俄国革命的经验实际上并未经过批判的审查。列宁组织“第三国际”,就急于推广俄国的经验,这给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带来许多负面的影响。

劳动价值论与剩馀价值论的错误

作者 徐泽荣 陈平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陈平:今天哪,我们请徐博士说说对于《资本论》中劳动价值论的看法。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裡,面最核心的学术观点——应该说它也是古典经济学当中壹个蛮重要的学术观点。马克思认为,这个价值是劳动创造的。我知道徐先生对此是持有批判看法的。是不是先请妳阐述壹下妳是怎麽从学术批判角度去看待这个劳动价值论的。

徐泽荣:我在復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念本科的时候,大三还是接近大四,系裡面就让本系的壹位教授叫陈其人,给研究生开这个《资本论研读》,是个为时壹个学年的课程。因为研究生人少,大概祗有四五个,这个教授讲课总要讲点性价比嘛,是吧,于是就让我们几个高年级的本科生也参与,不是所有,大概也是四五个人,那麽凑起来就是十个人左右。这就是欧美大学教育裡的那个Seminar的标准人数啦,小班教育。

陈其人教授在中国大陆《资本论》研究方面,差不多就是权威啦。他是笃信马克思主义的。復旦大学裡面当时还有个研究《资本论》的专家叫张薰华,「四人帮」的时候,他被捧得挺红的。陈其人教授虽然笃信马克思主义,但是他声明他有些观点要跟马克思商榷。在文革前,前好多年啦,他不是被打成右派,而是被打成——上海有个奇怪的罪名叫——「修正主义分子」。结果学校把他下放到復旦附中去当老师。文革过后呢,好像经济系还是不想要他,因为正是他们经济系打击的他嘛。于是他就来了国际政治系。这是个广东人,原来从广东中山大学经济系毕业,后来在臺湾教过中学,解放前夕从臺湾迴到上海。曾经是王亚南(曾任中山大学经济系主任)学生的他,被接受在復旦大学教书。我看他给我们上课的时候,是看英文书的。解放后大学培养出来得人裡头,很少有人能看英文书的。教了壹年,那个教学方式跟我们后来在欧美大学接触到的教学方式差不多,就是要写那个Seminar paper,然后要有人跟妳Argue,争论,然后其他人参与进来,大家再讨论。

马克思《资本论》的特点,第壹个就是晦涩。他写得很难懂。我对比过英文,德文比英文晦涩,而他又喜欢用晦涩的词句……陈平:但实际上,我这麽说吧,不是真的有太複杂的东西。

徐泽荣:不是太複杂。

陈平:他就是啰裏啰唆。第二个特点,他喜欢反復论证,真的。妳看第壹遍,看第二遍,看着看着,妳就会给套进去了。

徐泽荣:不知道他为甚麽是这个文风,我不大清楚。很啰嗦,讲壹件事,第壹段讲完,第二段又讲,第三段又讲。妳也不能说他想多赚稿费。后来他那个《资本论》,是有壹个欧洲共产主义者给他捐了500英镑,才得以出版的,应该没啥稿费。恩格斯壹直在资助他。马克思的写作习惯就是这个样子。

由于陈其人的《资本论研读》,是吧,才使我读进了马克思主义最核心的那壹部分。我以前也试图读过,但是总读不进去。就在这壹学年的课程裡,我读进去了。

马克思主义的奠基命题就是「交换价值的本质是劳动价值」。这个劳动价值是甚麽呢,就是工人的劳动。比如说做这么壹个茶壶,前前后后用了十个工时——壹个人劳动壹个小时叫作壹个工时;做这么壹个茶杯,可能要用2.5个工时。那麽在市场上交换呢,就得要拿四个茶杯去换壹个茶壶,对不对?2.5乘以四等于十嘛。这叫等价交换。那麽当然这个十个工时和这个2.5个工时,都得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数学裡头叫众数,还不是平均数,就是在那个主轴两边最密集的那些点叫做众数,出现最多次数的点,再平均壹下。比如说有个手脚慢的人,用了20个工时才产出壹个茶壶,妳不能要人家要拿八个茶杯来跟他交换,这个就不算数。有的人手脚很快,祗用五个工时他就能做出壹个茶壶,但是整个社会祗有他壹个人做得到,那么这个人当然就会赚钱啦,算数,就可积累资本啦。简单说来,这就是劳动价值论。

这个茶壶如果用了十个工时生产出来,假如在这个基础上我又加做了另外壹个设备,比如说壶裡头有转盘,这边出毛尖,那边出祁红——中国古代不是就有这种酒壶吗?原来这个茶壶的十个工时的价值祗是转移到那个新的茶壶裡头。旧价值本身不能创造新价值,新价值祗能是工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出来。所以,到时那个有着转动设备的茶壶,比如说做了20个工时,我们假设壹个工时值壹块钱,那麽它的价格就变成了20块钱,其中有十块钱是转移过来的,另外十块钱是新创造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很重要的壹个部分。

另外壹个很重要的部分就是说,妳做这个壶还是很简单,对吧。若是做个自鸣钟,做钟的十个工时相对于做壶的十个工时,在市场上的价格是不壹样的。就是说做自鸣钟的是複杂劳动,做陶瓷壶的是简单劳动。那麽这个複杂劳动就以这个简单劳动的倍数来表现,比如同样是十个工时,那麽自鸣钟可能就比陶瓷壶贵几倍啦。

第三个重要部分:如果说十个工时换四个杯子是价格与价值重合的,是壹致的时候,那就没有问题。但是突然间这个陶瓷壶,中东有个客户大量订货,造成国内市场紧缺,那么它的价格是不是提高啦,那麽就可能不是四个杯子能换来的,可能得要六个或者八个才能换来。这个时候就是价值规律起作用:供求关係导致价格和价值分离,是吧。那麽所谓的马克思主义作家,就是包括现在西方的这个「新马」之类,从来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这个价值怎麽向价格转型,妳用多高深的高等数学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劳动价值论解释不了价格跟价值分离的问题。

另外我们也看到,比如说妳去看梅西踢球壹个小时,妳愿不愿意去看十个小时的郝海东踢球来代替看壹个小时的梅西踢球,大多数人不会吧。那麽简单劳动是不是乘以倍数才等于複杂劳动呢?这个在很大程度上也不成立。

那麽好了,我们现在迴到壹些最基本的问题上。比如甚麽叫作价值?科学的突破往往是要从颠复原来的基础概念入手的,是吧,或者是要做修正。现在的公知老是在讲普世价值啊等等,却没有人去定义这个价值是甚麽?价值有多少种?又有多少种可以交换?我们在这裡,用很简单的定义来说,就是「价值是人类愿意付出代价、努力、劳动来换取的东西」。劳动嘛当然就要跟生产相结合,努力却不壹定哦。现在我们坐这儿的对话,这个努力算不算生产呢,不算,这是壹种社会活动嘛,媒体的活动。付出代价,通常人们可以付出金钱,但是女人可以付出贞操,帝王可以付出王位——像那个辛普森夫人和那个爱德华王储,是吧。那麽关于价值,我们可以定义的对象,就不仅仅是工人、农民生产的产品啦。

那麽好啦,价值可以分多少种?西方科学壹开始的利刃就是「分析」,把东西先分开了,研究透了再合成。那麽价值可以分成多少种类呢?我在国内学术界从来都没有听过有人拆分,但是西方有个政治学家把它分出了八种。妳不壹定同意他分出的这个八种,但是,先把价值分类的确是个非常重要的操作,妳能分类,才能讨论交换,是吧。那麽第壹类价值就是长寿和健康啦,对不对,这个叫做「寿康」;第二类价值呢,当然是最重要的这个「安全」,对不对。它跟寿康是不同的。比如说我很健康,牛高马大,我也没有这个短命的问题,但是我突然给汽车撞了,这是个安全问题,是吧。第三就是大多数人所追求的,叫做「财富」。财富分为两种,刚才我们讲了,壹个是这个人造财富,就是我们做出来的东西;壹个是天设财富,就是自然天然生成的东西,例如煤矿、森林、鱼群、情感,是吧。马克思主义说,这些东西的存在,没有经过人类的劳动,所以不是价值。但是从效用价值论角度来说——从我们认定这些东西是根据效用序数来交换来说的话,那当然就得承认这些天设效用并不需要经过人力加工就有价值。第四类是甚麽呢,就是很多人追求那个的Power——「权力」,不是利益的利,而是力气的力。其实翻译比较准确的话,应该叫做「制权」,就是我制服妳的这个权力。以后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类,这个他都给列了出来。其中包括Affection,我开始也不知道将它译成甚麽好。他说是激情,包括爱情、友谊啊这些东西,我后来就把它译成「顺悦」。我们见到朋友,常问:「哎,老陈,最近顺不顺啊?」,喜悦嘛,当然是妳顺利妳就会喜悦,就是顺悦就包括这个激情在裡头。那麽他还讲到正义和信用啊这些东西,也属于价值。

那麽好了,现在我们想壹想: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在价值交换方面,是不是祗用壹种标准?我们有没有可能用到两种到三种交换标准,经常在那儿切换,好像是没有,对不对?那就祗可能有壹种标准。有的人说,论劳动价值,马克思意思是祗限于人工产品,是吧,其他东西他没有讲。但是人工产品可以交换上述那些价值对不对?十裏红妆可以换来女家名声,也可以换来女儿在夫家的地位,对不对?名声、地位也是壹种价值,虚的名声、地位都是价值。我们现在假定人类社会祗有壹种交换价值,那麽这个交换价值到底是劳动价值呢,还是效用价值?还有俄国有壹个经历了十月革命以后才逝世的医学家,后来因为搞人血实验,搞死了自己,叫作波格丹诺夫。在哲学词典上,能查到这个人。他说交换价值的本质是能量价值,就是妳在这个东西上付出了多大能量,就可以跟那个付出等量能量的东西交换。古人不懂得甚么是能量,Energy,焦耳,古人用甚麽东西来标识它呢?撇除波格丹诺夫这个能量价值,我们就剩下两个啦,壹个是劳动价值,壹个是效用价值。劳动价值因为它是用劳动时数来计算的,是吧,所以它是间距相等的基数,壹个小时和两个小时区别是60分钟,是吧,3600秒。序数很难啦,序数祗是说,远,比较远,近,比较近,是吧。妳比如说这个打天津,四野用四个小时打下来了,四个小时古代是两个时辰对不对,那麽古代我们用沙漏也知道是两个时辰,那麽关公温酒斩华雄,这个温酒时间到底有多长,它祗是壹个序数,就是说不会太长,绝对不会温酒要温十个小时的,是不是。那麽这些叫序数,序数就是这壹级到下壹级之间的间距是有差别的,肉眼可以看到的差别,它的间距是不壹致的。但是这个东西难道在人的脑中不可运算吗?可以运算的。颜值不就可以比较吗?科学更加发达以后,关于序数可不可以等间距化,这个我们留给后人去考虑啦。那麽跟劳动价值对立的论点就是说:效用价值才是交换价值的本质。

大陆有壹个社会科学家叫郑克中,北大俄语系毕业,文革的时候好像是大二还是大三。他俄语底子,不是社科底子也不是史学底子。文革后他去解放军农场劳动了壹段时间以后,给分配到了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工作。这位老兄吭哧吭哧地开始研究效用价值啦。他很早就写了壹本书。他的论证脉络是说:交换价值就是效用价值。而我的论证脉络是说:交换价值不是劳动价值。他基本上没有去证非那个劳动价值,而我这个就是说,我证非了劳动价值自然就证是了这个效用价值。我是前年才跟他互联网联繫上的,相逢恨晚哪,他大概大我七八岁吧。国内网上称他是「中国学术第壹人」,就是他论证的是中国学朮困境当中最基本的问题。他那个时候还能出版,后来他说他的这个书都送完了,怎麽办?我就说广州华南师大后门有壹个二手的複印机是能够把这个书原原本本做出来的。他后来也很高心啊,他以后再缺的时候就写信到那裡,去印,才30多块钱壹本,比书店卖的还便宜。

刚才我们讲到效用价值可以分为八类,妳愿分出九类、十类、20类都可以。但是我们强调,每壹类别价值,不仅可以类内交换,而且它跟其他类别价值,也可以进行类际交换,几乎没有甚麽东西是不可以交换的。比如说有人说爱情不能交换,其实爱情可以交换爱情嘛,对不对,信任也可以交换信任嘛,对吧。比如我们都熟悉的刘伯承和小叶丹歃血为盟的故事,是吧,小叶丹他们让出壹条安全通道给红军,他们这个苗族人或者彞族人不来骚扰妳,对吧。刘伯承是给了他300支步枪的,这就是财富和安全的交换,对不对,同时也是信任和信任的交换。所以这个各种不同的价值不仅类内可以交换,类际也可以交换。

现在我们讲到证非劳动价值论的两个最基本的论据:第壹个就是,这麽多东西在交换,能够测时间的祗是这八种价值当中的半种,就是这个人工产品,人造效用,对吧,我们都知道那个甚麽泰罗制,拿秒錶来卡算妳的这个动作所花时间。那麽天设效用妳没办法,妳无法说它是经过多少时数的人工劳动才形成的。所以马克思主义作家就说那个挖掘劳动才开始给了它第壹次的价值,这个理论就搞得我们山西那麽富有的地方,都那麽穷哪,是吧。那麽其他,比如说寿康,恐怖主义分子可能为了家庭财富,拿自己的寿命去换。好像很便宜,说是两万美金还是多少。那麽就是说祗有0.5/8种的东西可以测算劳动时数,7.5/8(八分之七点五)种的东西,是不太可能测算得到所谓劳动时间,也没有人去试过。我们现在讲的中国很常见的交换,叫做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谁去测量过那个时数,没有测量过吧,不可测量,是吧。「商品」就是用来交换的「物」和「事」,既含「形而下」,亦含「形而上」;形而下既含人造效用,亦含天设效用。效用价值不同哦,效用就是妳在这个物件的物理、化学功能之上,妳对它的需求和满足。上次妳讲了那个Entrepreneurship,对吧,那个就是说他自己感觉他需要,愿意用甚麽代价去换,这杆秤是在每个人心裡头都有的,可能神经有点不太正常的人也有,不壹定是完全疯狂啊。但是妳要测量劳动时数,妳就要籍用壹个外在的衡器。那我们刚才讲了八种,7.5/8种妳没有办法测量。从人类自己主观方面讲也是很难测的。我们想象古代人原始人那个时候,他不知道时间,曆法他后来知道了,壹天白天黑夜各自作为壹个单位时间大概知道了,上午下午这样分下来,但是他没有钟点这个概念嘛,对不对,到很晚的时候才开始出现时辰啊,这个,我们的时辰壹直是两个钟头,西方是壹个钟头,刚好就像我们的裏,两个裏刚好是壹个公裏壹样。他甚麽时候才知道那个地是壹亩啊,壹个亩是多少个平方米啊,他没有这个概念嘛,对不对,开始的时候没有。那麽粮食打下来了,他拿壹个容器,可能是个椰子殻之类的,标准斗也没有出现,对吧。加减乘除,我们是东汉那个《九章算术》才总结出来的。那也许在《九章算术》出来大概几千年之前,人类就已经会了简单的算数。但是除法是最难的嘛,现在小学生学除法都要三年级才教。那麽这个原始人怎麽知道这个单位产品的劳动时间呢,根本没有可能。有人类学家看到这个部落的人交换,比如说,甲部落某人带来壹袋芒果,走到森林的边缘,放到地上,然后他躲在壹棵树后头;乙部落某人带来壹袋兽肉,也放在那块儿,也躲在壹棵树后头。双方看看,都觉着满意了,就把对方的东西拿走,他们连面都不见的。古代人可能认为另外部落的人是魔鬼或者是敌人,他们不是有那个猎头的习惯嘛。那他怎麽知道对方用了多少劳动时数?根本不知道。说用劳动时数这个概念,来谈这个交换价值的话,那已经是差不多工业革命以后的事了。

陈平:但有的时候他是根据壹种,可能是壹种平均的壹种劳动价值吧,他这麽认为……徐泽荣:有人说这是个黑箱,说是市场自动形成的。但是我们刚才举原始人这个例子啊,说明裏面黑箱不存在,市场欠发达,祗是偶发的嘛。我们知道春秋战国,孟尝君养食客3000的事儿,为啥养那么多的食客?就是因为粮食产得、收得太多了,当时又没有多少东西可供交换,他就养那个食客啦。实物交换是产品比较丰富时才会出现。我们以后还会谈到,否定劳动价值还有别的论据,我们现在祗谈了两个方面。

陈平:马克思所说的有价值、使用价值、交换价值,他说到三个概念……徐泽荣:「使用价值」其实就是我们现在讲的效用价值。强调劳动价值论才是马学核心,对于证非马学的意义在哪裡,呢?我之所以仅花了半年时间,就把马学错在哪儿想清楚了,就是因为陈其人教授做了仙人指路嘛。如果他是把我指到,比如说这个「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历史唯物主义」那边,我不就去搞到那边去了嘛。他如果把我指到剩馀价值那边,我不就去搞到那边去对不对。但是他的指路给我印象太深了,他解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几乎每壹个概念,都会联繫到这个劳动价值这个本源。可能就是因为这壹点,他当时被打成甚麽修正主义分子。

当时在那个《资本论研读》课程上,我就提出了壹些疑点。最后我跟壹个女同学讲,咱俩来研究壹下这个交换价值的本质是效用价值还是劳动价值,好吗?她说:我可不想研究变成坐牢。结果我后来是坐牢变成了研究。

大陆歴来修正马克思主义的核心观点,都是扯得很远的,还是以马解马;就是说中国社会发展阶段还远没有到达资本主义阶段,妳不能跳跃过去,是吧,以前就是说生产力不够发达甚麽甚麽这些。直到我这证非逐渐传播开来的时候,还有大多数的中国公知仍是认为马克思主义是对的,是中共把这个经念歪了。还是这样讲的。他们不去讨论劳动价值。他们去讲甚麽呢?马克思的隻言片语,比如说马克思说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马克思痛斥过普鲁士的新闻检查制度,马克思赞扬巴黎公社的民选制度之类,大概祗有四五句这样的马氏原话,还有异化,是吧,异化。那麽我跟他讲,马克思所讲的这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好像是在说壹个民主的社会,对吧,但是妳仔细看他的着作,他是讲要把有产阶级消灭掉的,所以列宁去实践了这个事儿,然后思想上也要消灭掉,就是他这个国家裡头没有有产阶级,没有私有制,那麽还有没有自由人呢,这个妳前提就不对了嘛。那是他的壹种理想,他没有说有没有可能实现这种社会,这是第壹。第二,他反对新闻检查,但是妳想想他和恩格斯合着的这个《共产党宣言》,他俩说共产主义社会或者是共产主义者「要消灭壹切永恆的真理,壹切道德和宗教的观念」,这不就预兆了有新闻检查嘛,是不是。妳不能光看他说甚麽也要看他做甚麽。第三,巴黎公社,刚才也讲了就是说巴黎公社本身就是要把有产阶级打倒的嘛,那麽这种国家会不会在人类社会裡头出现?而且对于这个政治学所要讨论的甚麽三权分立啊、壹人壹票啊,两院制衡啊这些,他讲得非常少。他就是跟普通人对民主那种程度的理解而已,所以不能说马克思主义是壹个民主主义者,不是。妳首先要在有产阶级的骨灰上建立壹个社会,这个已经是违背了这个我们讲的自由主义原则。另外他讲的这个计划制,由于要计划所以要国有,那我们刚才讲了国有制实际上是加强了威权对于经济的控制嘛。

刚才我们讲了关于关于价值的定义,关于这个政治的定义,搞清它也是非常重要的壹件事情。列宁讲过「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对吧,那个可以说是政治与经济关係的定义,对不对,不是政治本身的定义。有壹个加拿大的社会科学家(后来可能入了美国籍),他说政治是就是「价值的威权性分配」。不是说我和妳平等交换的那种分配,而是有这个暴力做后盾的分配,就是政府的威权性分配嘛。所以这个政治经济学,本来就是在这个政治学科和经济学科结合部的壹个的学科。经济,如布坎南定义,是研究交换的壹门学科。权力是甚麽东西?权力既有硬权力,就是威权,也有软权力,比如财权、色权。那麽也有壹个美国社会科学家,定义权力是;「如果A可以迫使B做某事,而B反过来不能对A这样做,那麽就是A对于B拥有权力。」叫作Power。在把这几个基本概念搞清楚以后,我们才能讨论劳动价值、效用价值这些问题,那麽这个就叫做政治经济学。马克思虽然命名他的这个学问是政治经济学哪甚麽的,他还是搞不清政治和经济的区别。

他把主要註意力放在推翻私有制,然后他觉得推翻私有制以后,那个上层建筑自然就会有变化。实际上我们认为他那个物史观和辩证法仍然属于哲学的范畴,哲学就是科学在实证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对于自然和社会现象背后本质及其运作规律的猜测。实证才是检验真理的最终标准,不是实践;实践就是这个成王败寇嘛,对吧。实证呢,就是妳经过壹样的程序以后能得出前面那个人得出的结果,这个叫做Science。所以这些基本问题搞通了,我们才能走下去。

成功证非马学元论的现实意义是甚麽?是吧,如果用效用价值迴归交换价值本位,驱逐了劳动价值,那就是为私有制正名啦,为资本家正名啦,为工程师正名啦。

陈平:妳刚才壹直在用这个「效用价值」,实际上就是这个,效用效用就是有用嘛……徐泽荣:英文叫Utility。妳肯定要这个东西对我有用才有交换价值,不是说它有劳动时数才有交换价值。

陈平:它是可以满足人们需求的,对不对?

徐泽荣:「满足人们需求」,就牵扯到主观方面了啦,对吧。所以郑克中讲客观效用价值,实际上不应该加上「客观」这两个字。效用价值壹定是客观和主观相结合的壹个产物,有的时候可能主观佔更大的成分。郑教授当然说了,已经把主观纳入了客观了,那就是另外讲壹迴事了。现在不是说观察到了遥距量子共同抖动这壹现象,就是说明主观和客观是有紧密联繫的嘛。用这个说,当然他也可以解释过去。量子纠缠,对不对?

陈平:妳否定劳动价值论,核心想要说明的是甚么?

徐泽荣:核心就是说,第壹,私有制是天然合理的。

陈平:为甚麽否定劳动价值论,私有制就是合理的?

徐泽荣:劳动价值论,就意味着在生产第壹线,或者是作业流水线,那个工人操作流淌出来的劳动时数才进得去商品从而形成交换价值。

陈平:他想证明:祗有提供劳动的人才能创造价值,对不对?如果说是并非祗有提供劳动的人才能创造价值,而是那些知道甚麽是效用,也就是知道甚麽是人们的需求,然后把工人劳动、原料材料等等要素组合起来实现这个需求的,满足这个需求的人——就是说呢,组织生产或者提供这些要素或者服务的人创造价值,是不是这个意思?

徐泽荣:对,需求首先要被发现出来。谁决定生产甚麽市场需要的效用价值?肯定是资本家嘛,还有谁呢?

陈平:严格意义上是企业家吧,企业家精神吧?

徐泽荣:Entrepreneur 从法语来的,中国随日本译成了「企业家」。美国有艘航空母舰叫「企业号」,是吧。我改用了壹个比较中国化的名称:《三国演义》裡不是有「典农中郎将」吗,这个「典」其实就是操作的意思。那麽我们可以再把这个「典」变化壹下,叫作司机的「司」,这个Entrepreneur应该翻译成「司商家」。就是他最后生产出来的东西是为了交换的,不是像孟尝君那样储藏在家裡,餵3000食客的。叫「司商家」或者叫「典商家」比较合适。就是说,决定研製和生产甚麽效用的,是资本家——当然个体户他可能既是资本家又是劳动力,对不对?但是在决定这个东西的时候,他扮演的是司商家这个角色,在动手做这个东西的时候,他扮演的是劳动力这个角色。过去讲生产要素,共产党规定祗能讲两个还是三个,妳要是讲多了,就会被打成右派。这是壹件非常奇怪的事情。现在我们通过观察知道有十大生产要素,有十种,也像我们刚才分类价值壹样。第壹个生产要素叫职能资本,是吧,妳陈平先生拿出钱来开办这个阳光卫视,妳就是职能资本这壹生产要素的人格化。第二是甚麽资本呢,籍贷资本,妳不管怎麽样都要向银行籍钱的是吧,银行要抵押吧。那么这帮把钱存在银行裡的人,他自己不想做司商家,他是通过获得利息,年终分红来受益。第三个生产要素是甚麽呢,商业资本。马克思本来说商业基本上不创造价值,但是妳说妳把壹个杯子送到了我需要的地方,怎麽不能创造效用价值呢?效用到此才被实现了嘛,对不对?第四个当然就是很经典的,就是土地资本,对吧。技术资本我们可以算进这个职能资本裡头。那麽整个社会的生产是由职能资本为主来组织的。以上四种资本,简称「四本」,然后就是六「力」。它有六个力,就是人要付出努力、劳力的。第壹是劳动力,对吧;第二是技术力,技术员在那修修补补啊,按照那个操作规程来做事。它也没物化为变成壹个实体嘛,也不是专利嘛。第三个呢是公权力,就是政府啦,它不把路修到那裡,妳也开不了厂,那麽这个东西归根结底是从社会的税收裡来的,它起正向作用的时候叫做公权力,是吧。第四个是最新的,叫环保力,现在环保必须付钱啦,那麽古代当然也有环保的这个约束,妳比如战场死了人壹定要掩埋啊,不是说人道主义不人道主义,妳不然第二年就是瘟疫流行,对不对。最开始从掩埋尸体开始,环保力到现在越来越强调了,因为妳搞不好就是人类的毁灭嘛。现在又多出来的壹个东西,很厉害的,江泽民强调得很厉害,叫作信息力,是吧。不光是妳在这个商界裡头妳得知道甚麽信息。包括甚麽马云啊,甚麽腾讯啊,这些都是信息力在起作用。

说完「四本六力」这十大生产要素,我们最后籍用壹下系统论。系统论是属于科学还是属于哲学?我不知道您怎麽理解。反正我认为,如果把它当成科学来理解,那么就有壹个系统论的基本法,很简单的,就是「系统大于各部之和」,是吧。那麽好啦,我们系统论基本法第二条,就是「系统所得大于各部所得之和」。ABCD......各部所得加起来后,系统所得总额会有个正负Δ 出来,正就是利润,负就是亏损嘛,都是由俗称老闆的人负责,不是员工负责。那麽系统的这个盈亏所得是不是应该归于这个系统的建造者+经营者所有?因为整个系统本身就是系统大于各部之和,那麽它的所得所失也大于各部所得所失之和,那麽这个多出来的或者少出来的东西天然属于系统的建造者+经营者所有。妳要是负资产那是妳老闆破产,不是妳的这个员工破产,对不对?那麽这样我们说明了甚麽呢?出于自然规律,是应该归老闆 的,正像亏损也归老闆 的壹样。

所以世上的剩馀价值不是剩馀劳动价值,而是剩馀效用价值。资本家决定生产甚麽效用,工程师决定怎麽生产效用,是吧,它有技术规程嘛,这两者对于效用交换价值的形成是决定性的,劳动力和其他的七个要素,就是说起的作用绝对不如这两个要素。

这裡,要讲到民主问题。公权力的实施者是个人,是不是,没有壹个虚拟的神人般的公权力出现。那麽这个人就可能利用这个公权力收妳的贿赂,把他拥有的公权力出租给妳,给妳办事,这就叫做「期权寻租」。公权力可以被变成「租权力」。民主制度其实就是要把这个资本和威权的勾结给破开。我们在復旦大学学那个西方政治制度、西方政治思想,全班36个人,15个党员,其他都是团员,弄明白了这个道理后,大部都变成了民主派。

陈平:实际上在价值方面,又把价值和价格分开。

徐泽荣:对了。

陈平:对不对?价格嘛他说是可能和市场的交换,是由供求关係决定的,实际上给它分成了这几个要素,这裡,面是个甚麽关係?

徐泽荣:如果把劳动价值视为交换价值的本质的话,那麽他就解释不了价值和价格分离的问题。价格就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啦,对吧。当然货币妳可以拿贝壳来当都可以,祗要人们公认它有信用就行啦。这个「新马」或者是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就弄出来了壹个问题:价值怎麽向价格转型。他们永远都没有也没可能解决这个问题。

陈平:他们很牵强附会。

徐泽荣:当然很牵强附会。如果说是效用价值,由于它是每个人心裡头的那个衡器所决定的,那麽自然而然最后货币单位就是它的量纲,虽然效用价值本身祗是序数,是吧,但是价格就可以把它基数化了,祗要人们接受就行啦。当然,最后如果发现它可以有新的价值内涵,人类又可以给它重新定位。我们讲这个效用价值的天然量纲就是货币单位,二者没有分离。市场需要得紧的时候,它的价格就高了,是不是,正是说明它的效用被急需了嘛,对不对。比如说口罩现在是壹块多壹个,早些时候不是卖到20块钱、100块钱壹个嘛,那也是它的效用价值啊,因为妳没有的话就可能受病毒感染了,就会死啊,是不是,而且医疗费用远远超出了这个高价东西。

陈平:我的主张就是把这个效用用需求来代替。

徐泽荣:它开始必须具有壹定的功能,这个时候我们不说它有价值,它成为价值就是因为人类有需求才成为价值。需求催生了价值。

陈平:说来很巧,我在去年推理出了壹个商业模式,因为我同时在投资做这个加密货币嘛,做区块链嘛,我认为消费者是参与价值创造过程的,没有消费者提出需求的话……徐泽荣:它就没有这个价值。

陈平:没有价值。没有消费者提供的对这个……因为那个需求,他支付了这个价值的价格,那麽这个价值价格又成为了再生产的投入,所以它才创造价值。我当时设计了壹个壹个消费者的壹个通证,就是消费者的壹个加密货币,我想把它变成串在每个商品社会流通当中。因为这个市场不成熟,我壹直没推出来,没推开,我在内部写了很多,写给大家,我提出来叫做需求价值论。

徐泽荣:这个跟效用价值是相辅相成的,因为效用价值本身就有主观方面嘛,主观不是生产者而是消费者的主观嘛,对不对,他是知道妳的这个主观他才去生产的嘛。另外消费者用他本身创造的这个效用价值,他去交换妳这个价值,同时妳又形成新的价值,他那边也形成新的价值啊。妳哪怕诞生壹个儿子、壹个女儿也是壹个价值,是寿康的表现嘛,人类这个绵延本能表现嘛。当然妳这个视野更广阔壹点,有点哲学性啦,有点哲学性。

如果用效用价值论,妳怎麽解释那个商品价格上下浮动都解释得通,但是用劳动价值妳是绝对解释不通的。妳既然说死劳动是凝固的,不创造价值,那麽商品在那个供求关係变化的时候,怎么能够变化价格呢,这个是自相矛盾的壹件事儿嘛。马克思他自相矛盾,他又好像忘掉了他讲得那个话。另外他也真真正正地讲过壹句二元论的话,就是在共产主义社会大家都能得随意到所需东西的时候,没有了商品的时候,壹切价值就是效用价值了嘛,对不对。

陈平:他按需分配嘛。

徐泽荣:东西对他有用,他才会去拿这个东西,对不对。比方说,现在我们讲山区洁淨的空气、洁淨的淡水,是谁都可以随便得到的,没有汙染问题的话,这时没有人去计较它的劳动价值嘛,但是它必须是有效用价值才会有价值嘛,当然它没有价格,没有货币表现。但是当有壹天汙染到了那个程度,妳要买那个空气吸,买那个淡水喝,那个时候它就有价值,有价格了嘛。祗不过是在氾滥的情况下,人人都可随意吸气,喝水的话,表现为没有价格而已。

马克思很奇怪的,曾说人类本性裡头,既存在效用价值又存在劳动价值。那么二者怎麽切换,我不知道。这个在我学过的那个机械学裡头,叫做「转换模」,对吧,这个「模」是从哪裡来的呢?另外讲这个黑箱作业,我也不太相信怎麽能够由黑箱来决定价格。有那麽多的东西要去测量而不能测量的。所以马克思的这个劳动价值论,是他的整个理论体系的出发点,但是错啦。于是才有我们后来遭遇的浩劫,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出来了嘛。把劳动价值论证非、抽掉的话,他的整个理论体系大厦就垮了。

陈平:需要彻底驳倒判那种所谓社会的历史、人类的文明是由广大劳动人民创造的这种哗众取宠的东西。体力劳动人民是参与了人类社会文明的创造,但是更加重要的推动者是每壹个时代的各个领域裡的精英。这样认识,人们才能够还人类历史的本来面目,同时对于怎麽预见未来社会,也是很重要的。

徐泽荣:劳动价值论在某壹方面也可以说是反尚智主义的。人类由猿进化成人,是因为认知亦即智慧的发育和推动,对不对,不是说劳动的推动。如果妳重複劳动就做锄头,那麽到了现在妳都不壹定会有蒸汽机、发动机。所以说劳动价值论从根本上说是反尚智、反人类的。

陈平:妳比如说今天的部份毛左,理论上,他们的根子就可以找到这个劳动价值论裡头。

徐泽荣:对对,他们肯定也是劳动价值论新壹代的牺牲者。

陈平:妳要使得妳这个人种越来越好,妳肯定要将精英树为社会的榜样嘛,承认精英才是社会的主体嘛。所以我觉得把这个问题搞清楚非常重要。我觉得妳谈的这个对于劳动价值论的质疑和否定,很有价值。我也很希望帮妳把这个证非完善起来。为甚麽?它牵扯到整个人类史观啊。

马克思的东西啊还是符合了当时那个时代的需求,所以才能传得那麽广,才能被世界上1/2的人,不管是被动地还是主动地接受,它是壹个时代……徐泽荣:依照波普尔的那个标准,既然劳动价值论能够被证非,那就证明它还曾是个科学理论。不过,科学理论出来之后,有的短时就被证非,有的却要过几十年上百年才被证非。那麽从这个角度看问题,我们承认为配第首先揭橥的劳动价值论曾是壹种科学理论。任何科学理论都不可能是永恆的,真理不是这个意思。托勒密的地心说被哥白尼的日心说否定了,哥白尼的地球绕日轨迹正圆说,又被卡普勒的地球绕日轨迹椭圆说否定了。地心说、正圆说也被认为是相对真理,起码它们破除了以往人类以为太阳、地球是静止不动的肤浅观念。太阳绕地说不比劳动价值说错得更厉害吗?

陈平:马克思主义,应该说它对它那个时代的社会思想解放运动的某些方面,还是起过正面作用的。

徐泽荣:但是百年来造成的后果太严重,是吧,它造成的恶果太严重。

陈平:不管是在哲学领域,还是在经济学,历史学领域,马克思都是先用逻辑阐述,然后外溢到指点社会运动、社会革命。这说明它不是壹种纯粹的学术。

徐泽荣:他自己声明他是要改造世界的。

陈平:它是关于壹种社会行动、社会实践的成体系的纲领,所以它的危害大,在这裡……徐泽荣:他在那个伦敦郊区海德格特坟场的那个碑啊、那个墓啊,原是中国共产党送了500英镑给他们英国共产党,才搞起来的。

陈平:《资本论》哪,论完整的,我大概读了三遍。

徐泽荣:那不简单,妳能看得下去。

陈平:我是1971年上的工农兵大学,1969年初中毕业,但那个初中是瞎扯的啦,印象中我没有上过壹天课,因为进了学校就文革了嘛。加之我父亲在苏联,我母亲妳说不受牵连是不可能的嘛。这个我呢,初中毕业就分配,壹开始就分到黑龙江呼玛。

徐泽荣:那麽远?

陈平:但是呼玛不接受,壹个投靠苏修的叛徒的儿子,怎麽能到反修前线来呢,于是我的这个户口在口袋裡揣了两年。

徐泽荣:呼玛位于哪裡?

陈平:呼玛就是珍宝岛所在的那个县。然后正好第二军医大学调驻到西安,我又跟着到西安,也没地方去啊。后来我母亲找了壹个,我都不知道他跟我父亲是甚麽样的战友关係,就是锺伟,妳知道吗?

徐泽荣:锺伟,那是个很出名的将军嘛。

陈平:就是这个四野铁军的军长嘛。

徐泽荣:他后来是因为庐山会议的问题……

陈平:他为彭德怀说话嘛。

徐泽荣:被贬到了西安吗?

陈平:没有没有,被贬到了安徽省,当时在安徽省机械厅当厅长。那我母亲就找他去了。他说,哎,正好,现在这个芜湖机电学院——那个时候叫电校——正好恢復招生,工农兵大学,让他上那个学校去。壹机部原来在芜湖有壹个机电学院,学校本来就在安徽 ,文革的时候下放归安徽管。它最早是西班牙人办的教会学校,所以有着很好的建筑。那时候还是用吉普车啦,他用他的吉普车将我送到学校去。那个学校的军代表说,这个不符合条件嘛。锺伟说,妈的,妳不收,老子毙了妳。这个锺伟是很蛮横的,但他真是个好人。他是四野最能打仗的。

徐泽荣:对,他很厉害,他也能玩,打仗间隙就跑到城裡头去跳舞啊,喝酒啊甚麽的。

陈平:找女人嘛,因为找女人,他跟我说,他被降了两级。

徐泽荣:他当时是中将吧?

陈平:少将,少将。

徐泽荣:少将,哦,为彭德怀说话嘛,这个人......

陈平:授衔,若要按高,他可以授到上将的,他是四野最能打的壹个纵队司令。

徐泽荣:他解放战争时若是个兵团司令的话,那就本来应该是上将了。

陈平:到了这个学校,有壹个老师姓龚,是个烈士子女,老革命。她的哲学非常好,先给我们上哲学课,然后就给讲《资本论》。这样,我就开始对《资本论》感兴趣了。我倒是没有看出劳动价值论的问题,我看出了甚麽问题呢,把劳动价值论讨论完了,我再说壹下……徐泽荣:都是讨论《资本论》的问题,不妨先说。

陈平:我看出了整个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裡面的矛盾,这个矛盾是种逻辑矛盾。他说这个社会的发展是因为人类社会不断增长的对于物质和精神的需求,或者说是人类的慾望;是人类的慾望推动了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这个话的确是对的。但不知为啥,他写到最后写成了这样:甚麽叫科学社会主义?为甚麽能够进入共产主义?那时社会产品变得极为丰富,那丰富到甚麽程度呢?丰富到能够满足人类的不断增长的对于物质和精神的需求。当时我不知道怎麽迴事,有根脑神经突然灵光壹闪,想道:这样社会不就死掉啦,发展的原动力没了。妳前面说,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人类需求,是不断增长的人类需求,需求属于人类本能。人类本能包含不断发生的慾望,而且是无休无止的。最后弄出来壹个「完全满足」:妳可以完全满足人类需求,妳才能够按需分配,妳才能够消灭私有制嘛。这是马克思消灭私有制的逻辑。妳不能不说他所想的是壹种自洽逻辑。他的消灭私有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社会高度发达,发达到能够进入共产主义,能够完全满足人类需求的基础上的。那麽能够满足又意味着甚麽呢,那就是意味着人与人之间再多的慾望,在获得满足上再没有差别了。没有差别嘛,就没有妳先得到我后得到,妳得到的多我得到的少,妳满足的好我满足的差,那麽这样,私有制就没必要存在了嘛,对不对。就是我们想佔有的东西,我们想获取的东西,我们都能够获得,私有制没有必要存在了,对不对。那时我对社会的阅历还不像现在这样丰富,我纯粹是从这个书本的逻辑出发来辨误的。书本逻辑说,它的前提是不可满足的,不断增长的慾望,怎麽到了最后前提变成可以满足的了。那时候满脑筋还是信马克思的啦。这社会永恆的是运动,静止祗是相对而言。既然运动是绝对的,那麽运动就存在着差别,没有差别就没有运动,像水壹样的,如果水位壹样高就不会流了嘛,对不对。我是从这个的角度走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怀疑和否定。我第壹次读《资本论》是1971年,第二遍是1978年,第三遍是……徐泽荣:读壹遍都需要壹年多到两年啦。

陈平:第壹遍读得云裡雾裡的,但到最后壹遍,我基本上就能做到读到后面就能记得前面说甚麽了。但是以前我真的没有想到从劳动价值论这个层面去展开批判,因为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不仅存在于马克思的学术思想裡边……徐泽荣:马克思以前就产生了。

陈平: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啊。

徐泽荣:首先是那个配第,马克思之前大概已有五个人吧。但是最早表述出来的,是我们明朝壹个宰辅的壹句话。当时好像朱元璋不喜欢设宰相嘛,就叫宰辅。这个人叫丘濬,三点水加睿智的睿,海南人。他在壹篇文章裡头讲到:市场上的买卖啊,交换的是商品裡头的那个劳动。他祗讲了这么壹句,没再发挥下去。现在就是说他是劳动价值论的鼻祖啦。哪怕仅是壹句,他点破了就是他点破了。这事儿也是中国人最近十来二十年重看他的文章时,发掘出来的。他的表述,就比那个配第——原说第壹个提出来劳动价值论的人——的表述早了200年。但是作为可被证非的科学概念,「劳动价值」应说是配第首先观察出来的,轮不到马克思。

陈平:但是劳动价值论不管怎麽,它真的构成了古典经济学的壹个基础啊。

徐泽荣:但是从配第到李嘉图,他们都不是绝对化的,马克思却把它绝对化了,又搞出了剩馀价值论、劳动全收论、工农独大论、共党专政论这些东西,以讹生讹。

陈平:马克思把它和阶级斗争,那种人类……他老是要强调这个人类社会是工人农民创造的,对不对,他老是要搞得好像是要否定精英阶层创造人类历史的观点。实际上这是不对的嘛。

徐泽荣:关于「需求产生价值」。我以前在香港中文大学啊,做过壹次农业推广的研究,为此读了壹些西方的书,用英文写的。农业推广的内容涉及改良品种啦,防治病虫啦,后天培育啦,施肥打药啦等等。西方搞这个现代农业比我们早,所以早有农业推广学科。它先有壹派,老的壹派,罗格斯学派,说是说需求决定推广,就是需求决定这个农业的新技术新品种是否能够推广。后有壹派,新的壹派,布朗学派,就像刘鹤讲的,是供给决定推广,妳的那个推广站建到了哪裡,哪裡的农民才知道他们需求甚麽东西......

陈平:我觉得供给实际上仅是壹种技术层面的东西,它不涉及很深的理论。

徐泽荣:当然农业推广比妳那个「需求产生价值」又远了壹点,对吧。我相信,壹方面,人类慾望不断主动增长;另壹方面,新的某种产品出现,又会刺激人类欲望被动增长,是吧。比如出了空调,妳需要它定时啊,需要它遥控啊,被动增长不就是出来了么?但是在供给方面,往往需要天才人物出现。天才人物当然会想到社会需求是甚麽,但他的研发动力主要来自好奇——科学能像磁铁壹样,把他吸引过去,「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陈平:这是人文的本质啊,人文的本质就是原创性,我把原创性归结为甚麽呢?就是从无到有的东西,这叫原创性。其二,马克思那个时候提出来甚麽劳动价值论,那个时候啊包括很多的学科,不管是哲学啊,政治学啊,以及其他学科,都有这个涉及劳动价值论的倾向,这个倾向是壹种反精英反贵族的倾向。

徐泽荣:这种倾向......

陈平:这种倾向是那个时代的壹个潮流,壹个思潮。这种思潮壹直延续到了现在。当然我觉得人类现在又开始产生新的反思。因为在那之前呢,人类几千年的社会,基本都是壹个,妳也可以称它为贵族统治的社会,精英统治的社会,或者君主统治的社会。那个社会固然有那个社会的极端不平等,极端的对于人的基本权利的压制,因为那时人类社会是处在壹个低级发展阶段嘛。在那个时候呢,确实来讲这个贵族和平民之间是不平等的……用准确的描述,用不平等这个词,我觉得不科学,因为人类社会本身就不可能平等,那动物也不平等嘛,植物也不平等嘛——树也长得有高有低嘛。就是说他在人的基本权利上面不能平权,我觉得用平权这个词可能要好壹点。随着启蒙运动的掀起,那时候就产生了壹个,实际上我觉得就是要求权利平等的壹个社会思潮。贵族制度,尤其是西欧的贵族制度,在某种程度上还是带有壹些奴隶制的特点、农奴制的特点。妳比如像法国那些贵族领主,德国的那些贵族领主,在其领土范围裡的所有人几乎都是农奴,起码有着很多的农奴特点吧。那麽说,在社会进步过程当中,壹定会产生人人平等的要求,用卢梭《社会契约论》裡的的第壹句话,就是人生而平等,对吧。

徐泽荣:所以妳的意思是说,马克思他是根据人人应该生而平等的原则,才发展出他的这个劳动价值论的。

陈平:然后必须看到,那个时候,大家都是在种田,人的创造性在人们基本的生活资料生产上面,不像今天表现得那麽明显。今天人的创造性表现得太明显啦,是吧。那时种田靠天吃饭,所以那时候人的这种人文亦即这种特定的创造力,在社会进步当中起的作用,远远不如今天这麽明显。,我觉得在那个时代 普遍有着这麽壹种思潮,这个思潮主张社会赋予劳动大众更高的,业已超出了他们本身性质的定义啊,我觉得可以理解。这种主张同时又是为了革命着想。马克思把这种主张归到阶级裡面去了;甚麽阶级是剥削阶级,甚麽阶级才是创造财富的阶级。然后他又由此编出壹套甚麽剩馀价值、劳动全收的理论。我觉得马克思意识到,如欲改造社会,必须得到话语权。从严格意义上说,我觉得马克思本人当时有很多东西,脱离了科学思维、学朮思维。

徐泽荣:他是想把他的理想渗透到科学裡边......

陈平:他是为了达致壹个目的。当时不仅是他,妳看与他同时代的壹批思想家,基本上都是这个论调。有些理性壹些,有些极端壹些,祗是程度有所区别。我觉得这是壹个特定历史时期的壹个人类认识误区,但在当时也可以说是有必要的。有甚麽必要呢?它是要解决那个时期的人不能生而平等。在壹个贵族制、君主制的社会状态下,它可以起到壹定的唤醒社会的作用。但是从长期来看,从现在来看,还要固守这种思潮,则对社会是有害的。很简单的壹点,现在为甚麽人们开始怀念贵族精神?我们小时候壹谈到贵族,就说他们是坏人哪,对不对。我想我们俩人所受的教育是差不多的嘛:贵族就是坏人。现在觉着好像不大对啊,这些贵族好像都是蛮有社会担当的呀,尤其是西欧的贵族啊、俄国的贵族啊。

徐泽荣:十二月党人那些......

陈平:对不对,走在社会进步前列的,富于社会担当的,都是这些贵族啊。现在人们开始反思,开始重新认识这个问题。妳要问我现在对于中国的未来,抱有怎样的看法?实际上,我是常常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不是跟妳对话,我都不太敢说出来,因为我也害怕受人抨击。社会所受「白左」思潮影响太深。在某种程度上,我觉得中国未来社会可以在政治制度上开展壹种后发优势的变革,我们已经看到了欧洲啊、美国啊的政治制度有它的局限性。应该在很大程度上,摆脱十八世纪的启蒙思想家们——包括马克思——对于历史演变的激进观点。当时出于发动社会革命的需要,对于历史演变做了许多非公平、非客观的描述,以图影响未来社会制度的走向。劳动价值论看起来是壹个经济学的命题,属于经济学最基本的原理,但是劳动价值论实际上也是壹个社会学命题、壹个史哲学的命题。所以我非常认同从它入手批判民粹主义。

徐泽荣:然后我们要讲壹个定义。甚麽叫剥削?我自己思考了好多年,定义是这样的:剥削就是蓄意的、持久的不平等交换。它是在交换领域当中产生的壹种非正义的佔有。它跟国家去掠夺,小偷去偷窃,是两件事情。剥削,我们将其局限于交换领域,它是壹种不平等的劳资交换,是吧。当然得是蓄意的、持久的,偶然壹次工资发少了,当然不算,对吧,得是长期的、故意的。那麽这个东西就壹定要靠威权啦,若是妳想长久的话。马克思本人对于威权没有太多的论述,他祗是说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属于泛泛而论。那麽我们现在就要做得比他严格壹点。波普尔,既是物理学家又是科学哲人说过:能够被证非的原理才是科学的原理。不是讲这个相对真理无限接近绝对真理吗,那这个相对真理然会被证非啊。比如说牛顿的那个经典力学,曾被爱因斯坦那个量子力学给证非了啊,物体接近光速的时候,空间都会扭曲啊,等等。那麽这个劳动价值论,现在是被我们用科学的方法证非了,对吧。不是光看它带来过甚麽负面的社会效果。我们可以承认它曾是个昙花壹现的科学原理。我的意思是说,作为配第首先发现的真理,它仅在诞生那壹刻是对的,然后马上就错啦,马上!其实它在诞生那刻就可以被证非,但是当时的人们没有想到我们现在使用得这个方法。奥地利不是出了个庞巴维克嘛,他是讲这个边际递减效用,就是边际效用价值论嘛,对吧。他写了壹本叫做《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终结》的书。他是用甚麽东西来证明马克思主义不对的呢?他仅仅是说,现时财货比将来财货值钱。那麽妳本来是壹模壹样的财货,对不对,其内凝劳动价值应该始终不变,那为甚麽现实的它比未来的它值钱,现实我需要嘛,对不对,妳将来还的时候,那就成了现时我多馀出来的东西嘛。他以为他这样就证倒了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边际递减,就是说妳吃壹碗饭,最后那壹口的效用最低。他其实也没说清楚。比如壹顿饭,我吃了20口吃完,那麽第20口的单位效用,再乘以20就是这碗饭的价值。那妳不妨联想人类社会的壹件很简单的事情,动物交配也好,人类交配也好,是不是最后壹下的精子喷涌,效用最大,对不对,不是说最后壹下是最弱的,对吧。这壹简单举例,就能推翻效用总是递减壹说。西方经济学家为甚麽没能够有效地证倒劳动价值论,就是因为他们陷在了这个边际递减裡面。现在「边际递减」到处在用啊。

陈平:边际利润、边际成本......

徐泽荣:对对对。我当时看完这个学说,总弄不明白庞氏是怎麽推论出来的。这个用边际跟效用有甚麽关係,我推论不出来的。他的理论和计算结果,也是不壹致的。庞巴维克把我们耽误了100多年,这个人哪。也有人说甚麽马歇尔的价格均衡论,就已经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其实并没有解决,价格均衡论没有谈到交换价值本质是啥,它祗是说社会各种价格都很均衡的时候,这个就是各种商品的价值啦。苏联有个经济学家叫列昂季夫,后来移民美国。他想出了壹个投入产出矩阵。就比如说现在社会突然增加了100万移民,社会是不是要增加100万移民的粮食啊、布匹啊、住房啊、学校啊等等,那麽上游的东西,比如说煤矿、铁矿、穀类、棉花的产量,就得跟着变化嘛。各种东西怎样变化,使用列式投入产出矩阵是可以计算出来的。它为马氏价格均衡理论提供了壹个具体的操作方法,但是它也没有问交换价值实质是甚麽嘛。严家祺就很有意思:我曾经请壹个朋友,代我向他请求为我叫他给我的这本马学证非着作写个序言。他跟我的那个朋友讲,哎呀,妳千万不要跟徐泽荣讲,交换马歇尔早就解决啦,他自鸣得意。不是很多人听得懂的,他不懂不壹定是智力的问题,他是受以前那个洗脑啊,他就没有转过来的问题。那麽马克思,妳刚才讲到这个问题,就是当初他提出这个理论的本心可能是为了消除社会的不平等,但是我们看到中苏两国实施了他这个理论,造成了比以前更大的不平等,对不对,那麽我们现在要肯定贵族就是整个社会推动的力量,对吧,他跟天才那些都联繫在壹起的。」妳讲这个我也同意,我甚至提出过中国如果循序渐进走向这个民主的话,红二代或者红三代,在上下议院裏,要给他们1/3的议席,但是他们必须经过壹人壹票竞选,才能坐上这个议席。就是首先他们席位得由直接选举产生,对吧。其他议席妳可以仍旧如今政协、人大委员产生方法再存在多少年。然后每两年换壹批议员,最后达致还政于民。

陈平:为了政权平稳更迭,给予红二代红三代其壹定数量的上议院下议院的代表权,为甚麽不可以呢?

徐泽荣:上下议院各1/3议席规定给这些人,但是他必须是直选选出来的,对于他们的选举,应该先于其他议员的选举举行,实行了四代人之后,才真正的还政于民。

陈平:「还政于民」内涵需要界定。我主张建立的是壹种结构性的民主制度,这种民主是要有结构的,没有结构性的民主壹定会走向多数人的专制。

徐泽荣:那就是要有选举团啦。

陈平:要说起来,美国有些政客也是坏得不得了的,但是他们受到了美国政治制度对于他们的制约,美国的的新闻自由也对他们进行了制约。但是它的那个选举人制度,也存在很多不合理的东西。当然我觉得我们现在还不能壹下子设计清楚。我觉得对于中国人来讲,如今有了壹个机会来建设壹个更好的政治制度——更好的共和制度,我不太喜欢用民主两个字,我把我自己称为现实的保守主义者。我非常贊成妳的观点。希望大家能够认识到现今社会大家要互相给出路,不搞妳消灭我我消灭妳。包括共产党的高官,包括它的主席在内,变革之后,都要给他们壹个好的出路,那麽......

徐泽荣:如果说在中国目前这个情况下,推翻中共政权就能马上得到民主,我认为绝无可能。

陈平:那不可能的嘛。

徐泽荣:马上得到的是暴民政治。我父亲在那个广州银河革命公墓的骨灰盒,本来是安放在堂正中平眼睛的壹个格位。由于我母亲故乡裡有壹片墓地,不大,后来就把他的骨灰盒迎到那裡去安放了。我怕甚麽?暴民政治到来时,会把中共高官的骨灰抛撒得满地都是。我在文革串联时,到过北京八宝山,曾看到满地都是砸烂的墓碑。瞿秋白那些人的。咱们会出现这个情况,西欧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是吧,克伦威尔的尸体都给弔起来了嘛。最后,被他杀掉的国王的儿子查理多少多少世,迴来復辟啦,反而才实现了如今大家看到的民主。所以暴民政治不是民主政治。革命不是非黑即白,不是说妳是平民,妳受到压迫,妳起而造反,就能够为社会带来民主自由,公平人权,不是的。袁弓夷曾经请我谈座谈壹次,我说对于共产党来说,我是个相信循序渐进 的改良派,妳猛地把共产党推翻,代替它的,肯定不是民主派。

陈平:中共这批官僚啊,他们有非常自私的壹面,有主僕二重性丑陋性格这壹面,不是主人就是奴隶。但是同时作为壹批政权用人,壹部国家机器,他们又是专业的精英人才。他们几个因素都有。壹个国家壹个社会,实际上还是需要这些专业的精英的人才。

徐泽荣:苏联十月革命,有个水手背着壹把波波沙冲锋枪,到外交部当部长嘛。必然会出现这种情状,是吧,工人农民当家作主嘛。

陈平:从这点上说,我觉得批判和否定劳动价值论,真的有很大的价值。因为妳不批判这个东西,国中就有壹些人不敢想或者想不到承认:社会是由精英领导的,或者不叫领导,叫带领。壹部人类进步的历史,就不是甚麽劳动阶级创造的历史。这三四百年,人类在改善社会制度方面,走的确实有点矫枉过正了。我指的不是中国社会啊,中国社会本身和世界主流应该还是脱离的。是从整个西方文明社会来说矫枉过正了。他们以前是壹个封建贵族制社会,然后走到现在民主共和制社会,确有矫枉过正。矫枉过正也是需要的,但是现在倒了需要调整过正的时候了。我觉得,这个由劳动价值论到劳动人民创造历史说……徐泽荣:它甚至创造了人类。

陈平:等等,是矫枉过正的思想基础,这个思想基础呢……徐泽荣:就是所谓「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不是英雄人物创造历史。」陈平:这个真的是要清除的。

徐泽荣:我总结出来,中国共产党从这个劳动价值论,再衍生出来三四十种理论、策略,包括延安文艺座谈会所倡导的「文艺为工农兵服务」论,也是这个问题啊,对不对,现在我们的文学艺术给搞成了甚麽样子?妳若要求《红楼梦》要为工农兵服务,作者他可该怎麽写呢?

顺便谈谈壹件有趣的事情,牵涉到我母亲的家乡: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松口镇。崇祯吊死自己之前,曾用长剑把他的女儿都给杀掉了,那麽男儿就让他们携带财宝外逃了。他的王储叫朱慈烺,烺是火字边壹个优良的良,慈祥的慈。他是跟随他的那个老师,太子傅,逃到了我们这个松口镇。这个东宫侍读叫李二荷,进士出身。李二荷的弟弟原先建了壹座客家大屋叫「世德堂」,虽不像我们家的客家大屋那样规整,但是大很多。李氏朱氏可能用宫中带来的财宝兑钱,又在大屋院中四角建了四座望楼。朱慈烺就藏匿在那儿了。当时既没有公路也没有铁路,所以,万幸,清兵没有找到他。崇祯的后代,有壹支逃到了四川改姓,改成「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中的那个「俎」,可能四川话念起来就是朱,是吧。这支后代近年在网上讲:《红楼梦》是朱慈烺写的,朱慈烺那是时候是十六七岁,成年了。他享受过那种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富贵生活。对于《红楼梦》,大家都怀疑不是曹雪芹这个江宁织造的后代写的。山东有曾有壹个农妇捐出壹个版本,它上面写的作者是吴梅村。吴梅村壹生显赫,他的门生和他的亲属,怎麽会不察觉、不知道他写《红楼梦》呢?这个是不太可能的。另外有人说,朱慈烺出宫后是逃到了河北的壹个寺庙裡当和尚。那裡不是叫直隶省吗?就是直属清廷的省嘛,太近啦,清朝的鹰犬壹下子就会抓到他的嘛。所以是逃到松口这边最为安全因而最有可能。那麽「脂砚斋主人」很可能就是史湘云,她很有可能来过我们梅县松口。世德堂裡头有个部分叫锦屏楼,应是给他的那些宫女住的,有20多间房,每间都很小,宫女后来当然都嫁做人妇啦。朱慈烺自己后来到梅州灵光寺裏当了和尚,最后死在广州。就是《红楼梦》裡这种贵族生活啊,壹方面当然妳可以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但壹方面也给了他们空闲,给了他们生活条件,他能创造更高的东西嘛,所以我们才叫它文学名着嘛,是不是,妳不能说《灯草和尚》那种粗俗的东西就是民族的优秀遗产嘛。古希腊的时候它那个哪怕是工匠,他没商业化,他创造出来的东西就是好嘛;陈平:那些宫廷豢养的歌手、舞者、乐师、画家,就是专门干这些工作的嘛。

徐泽荣:他们不壹定是过着很繁华的生活,但是丰足的就行啦,他也不去要求更多的,妳看达芬奇那些人,包括莫扎特这些宫廷的乐师,他就能创造出来啊,我去看了莫扎特在那个小城裡的住宅,它还是比较宽敞的……陈平:我也去过,就是维也纳开车出来,开大概壹天吧,壹天就可以啦;徐泽荣:他还是丰足的,就是说人类在有剩馀产品可以集中在壹拨人身上的时候,这种人受的比较好的教育,他比较能够脱离那个世俗的追求,再去做这个文艺或者是科学方面的创作,这个我觉得是人类历史的根本动力之壹,是吧。所以我们确实是需要建立壹个制度,在批倒这个劳动价值论以后啊进行修正。

陈平:这种历史进步观要进行修正的啦。劳动价值论再加上壹人壹票制就是民粹主义的温床。

徐泽荣:现在大家看到的「白左」群体在美国的表现,跟我们在文革中——因为我比妳大壹两年嘛,文革爆发时我是初三了嘛——看到的「极左」的表现,其背后想法几乎壹致。曾被吹嘘为「离诺贝尔经济学奖最近」的杨小凯,他在湖南曾是「湘江风雷」的写手,那是壹个极左组织。他写过壹篇文章《中国向何处去》,主张各地造反派要和中央文革在壹起掌权,把老干部打倒,把社会搞乱。出国后他摇身壹变,说他写那篇文章意在争取民主。我跟他是同壹时代的人嘛。他父亲原是湖南省委宣传部部长,后来被打成右派,那麽当然我们很同情他的这个遭遇,但是妳这样自我假扮是不对的。我觉得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民粹主义或称平民主义,是人类的壹个毒瘤。专制主义是壹个毒瘤,民粹主义也是壹个毒瘤。社会底层那些贩夫走卒们,那些没有独立思想的人,祗是为了得到「平权」,得到就满足,要他们推动社会前进,他们推动不了。推动社会前进的肯定是来自社会精英。对于社会精英,刚才妳说了必须有个社会制度予其承认,为他们提供发挥自我天才的机会。

陈平:为甚麽在以往的社会裡,富人会做很多对文化的进步、艺术的进步做了很多有益的事,现在很多富人反而做的更多的,追求的是壹种变态的、畸形的炫富。这是因为他们得不到壹个本应归于他们的光荣,为甚麽?因为社会并不承认他们在创造价值,而是认为他们心裡有壹个阴暗,这个阴暗是社会强加给他们的:他们是剥削者,价值是这个……徐泽荣:他们无偿佔有别人的......

陈平:对对对,因为社会不承认他们创造了价值,所以他们心裡就产生不出创造价值的成就感,而社会也没有给予他们创造价值的成就感。如果承认是他们创造了财富,而社会的价值观也有非常明确的界定,对他们予以褒扬,褒义的褒,那麽他们自然就会往这个我们称为真正的贵族心态上走去。

徐泽荣:社会甚至还应该设立壹些看起来较低调的贵族制度。还是要设立的,对吧。比如说英国的爵位授予制度,既有仅终身的,也有可遗传的爵位。我觉得那样的话,社会就会运转得很好。设立贵族爵位,当然会远远比授予甚麽学毛着积极分子、劳动模范名分要好嘛。这个劳模名分就是用来奖励那些劳动价值论的践行者。香港不是有太平绅士这些名分吗,这些对社会是有益的。不要把甚麽掏粪工人都搞到甚麽人大委员会裡去,如此类推。妳讲完全是劳动造成社会进步,就是反人类啦,人类的进步从来都是从脑子裡发生的嘛。

陈平:我觉得,要将文艺復兴以来的壹些思想,包括现在对于原有政治制度的反思,跟我们华人政治思想、中国社会再造结合,实际遇上了壹个很好的机会。所以妳在这个劳动价值论所作的否定性探索,还是很有价值的。我们今天讨论到劳动价值论产生的历史背景,为甚麽会产生劳动价值论?对吧,实际上马克思所写的劳动价值论,本身不完全是壹个纯经济学的概念,它实际上是和当时社会的变革是联在壹起的。历史是人解释的嘛,它实际上是要解释历史、解读历史。而解读历史的目的呢,是要改变现状。改变现状,要到哪裏去?是要创造壹个他认为壹个甚麽样的社会。

徐泽荣:对。

陈平:对吧,这裏有前因后果。劳动价值论不是马克思壹人独自主张的,在古典经济学裡边 ,都有这麽壹个观点,那麽这个观点,就反映出了壹个时代特点。这个时代特点,这样壹簇基础原理对整个的人类社会几百年的发展,带来了壹些很大的负作用。这种负作用表现在社会学上面、政治学上面、以及们价值观念上面,进而催生了这种现代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及催生了人类社会某种程度的反智现象和退化现象。

徐泽荣:我觉得,如果要清算马克思主义及其造成的浩劫,其着眼点亦即「牛鼻子」,就是劳动价值论。

陈平:从严格意义上说,劳动价值论不完全是马克思的啦,它是整个这种我们称之为……徐泽荣:人类思想......

陈平:共产主义思潮、社会主义思潮的壹部分。那麽这个思潮到底给人类社会带来了甚麽东西,该清理了。社会主义思潮、共产主义思潮那壹开始出现的时候,都是很美好的理想啊。这个美好的理想怎麽会变成了最残暴的杀戮呢?妳刚刚也说了,不管是苏联还是中国,还是走到极端的柬埔寨波尔佈特,它们所要追求的,是要最终消灭私有制,它们认为社会财富是劳动大众创造的,几乎是机械劳动创造的。妳可以从它们的思想体系裡,找到杀戮的根源。

徐泽荣:其他角色就是吸血鬼。

陈平:那麽所有的精英,对于他们而言,都是剥削者,都是社会裏的反动阶层。那麽走到最后,自然而然就得对精英大杀特杀,斩草除根。他们歧途消灭私有制,但私有制是不可能被消灭的嘛。我刚刚说了,任何时候都是不断增长的慾望大于供给的。他先想出来要甚麽东西,妳才能去满足才能把它做出来,对不对。那麽好,想出来要的东西和妳做出来要的东西,总有壹个过程嘛,不会马上就给如数生产出来吧,总有人先得到有人后得到吧,先得到的人,由于供货少,价格壹定属高,到了产品普及,价格才会变低。比如说手机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那时候买壹个大哥大几万块钱,对不对,而且还很难买得到,用起来费用还很高。那么早期,肯定能用的人就是有钱人。而到现今,人人都有手机了。满足全民需求,总有壹个时空过程,这就会产生差别,而有差别就会有私有,而有私有就会有私有制。那麽好,他要消灭私有制,但实际上呢又不具备条件,人类就永远不会抵达为消灭私有制那种理想所需的供大于求的状态,那麽最后祗能杀人了,对吧。因此消灭私有制和杀人就具有了等同的意义。

徐泽荣:所以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杀人藉口就是要消灭私有制。

陈平:所以不光是地富反坏右得杀,精英也得杀,先辱后杀,其根源也在这些地方。

徐泽荣:就是说,承认马克思当时提出这种学说有其客观需要,对吧。

陈平:确是那个时代的潮流。

徐泽荣:劳动价值学说在认知上本有巨大缺陷。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的连绵浩劫,几乎全是这个巨大认知缺陷所导致的,对吧。浩劫并非出自马克思的本意,但是他的这个学说,百馀年来令到数亿民众走进悲惨世界。我们要从仅对浩劫后果口诛笔伐抽出身来,着力挖掉它的错误认知根源,方能找出根除浩劫的道路,对吧。其实刚才讲的那个国家vs社会、自由经济vs统制经济,等等,都跟上述价值认知根源有关。劳动价值学说壹被诉诸实践,付诸实施,国家就必然要搞国进民退、「壹九八四」。妳把这个野蛮卸掉了,才会知道文明之路在哪裡,健康社会在哪裡。马学可被定义为西方文明当中种种野蛮之壹,西方文明当中壹个反自然、反人类、反尚智、反进步的部分。

陈平:所以我觉得搞清这个东西的内裏乾坤非常重要。我觉得妳谈的这个对于劳动价值论的质疑和否定,极有价值。我很希望妳能把这个证非进壹步完善起来。为甚麽?因为它牵扯到整个人类的史观和命运……

马列主义与极权主义

作者 王裕延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恩格斯运用柏拉图的本质主义理念写了壹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经典名着。在这部着作中,恩格斯从人们必须劳动生产以解决吃、住、穿的这类既平常又简单的事实出发,分析了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氏族制「註定要灭亡」的前提是「生产力极不发达」。分析了原始社会的人们在漫长的蒙昧和野蛮时期,由于生产力缓慢逐渐的发展,先后出现了三次社会大分工,形成了畜牧业,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社会产业,后来终于迎来了父权代替母权的体製革命。壹夫壹妻制的家庭、私有制、国家也就产生了。贫富分化出现了,不同利益的阶级对立也随之产生了。国家是直接并且主要是从氏族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发生的,「国家是社会发展到壹定阶段上的产物;是社会陷入自身不可解决的矛盾中并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又无力摆脱这种对立情势的表现。」(3)通过上述分析,恩格斯得出了壹个重要的国家本质主义的结论:「既然国家是由于必须控制阶级对立性而产生出来的,既然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冲突本身中产生出来的,那末它按通例说总是最强有力即在经济上占统治的这个阶级的国家,而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又成为在政治上也占统治的阶级,并且由此获得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工具」,(4)按实质说,国家「在壹切场合都是压制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5)可见国家是壹个暴力机关,它是由军队、警察和监狱组成的用来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暴力工具。列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的论述做了系统而周密的研究,写成了《国家与革命》壹书。此书进壹步展开揭示了国家本质主义的特徵,对各国共产党人,尤其是对中国共产党人产生了广泛持久的影响。列宁在这部书中写道:「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壹个阶级压迫另壹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壹种秩序,来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使阶级冲突得到缓和。」(6)「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7)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论述国家问题时,都未提出国家、法律制度或运行着的国家政府机器应该具有什麽职能要求和方案,而始终只是围绕「何谓国家」进行诠释论证,他们只试图「发现法律制度的本质功能。」(8)马克思主义论述的这类国家的本质主义功能和柏拉图关于「强者应当统治和弱者应当被统治的原则」,(9)「即壹个阶级对其他阶级的不受挑战的统治没有商量的馀地」,「这是稳定阶级统治的需要」等壹系列反映「自然特权原则」的观点是相吻合的。(10)也和黑格尔关于「所有的人际关係都可以还原为壹种主人和奴隶,统治与服从的基本原则」相吻合的,(11)由此可见,从柏拉图、黑格尔到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都壹致认为,所谓「国家本质主义」,就是认定国家的本质功能是统治阶级压迫和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工具,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正如柏拉图所说,国家孕育人的目的,不是「让他们能轻松自在各走各的路。」(12)由此可见,国家本身不是最高目的,它是壹种工具和手段。相反,这个最高目的是血统(即家族)、种族和人民的利益,它是为特定的家族、种族和阶级政党团体的利益服务的。因此,国家本质主义所关心的问题是「国家是由谁创造的?」「它是由什麽构成的?」「究竟应该由谁来领导和统治呢?」谁领导谁,谁镇压谁,谁战胜谁,这就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本质主义的根本内容。

根据以上对柏拉图、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国家本质主义的论述梳理,我们可以清析看到国家本质主义有如下几个特徵:(A)既然国家是镇压被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可见暴力,即以军队、警察和监狱支撑的国家公权力是国家本质主义的基础,由此形成了国家本质主义的壹个重要特徵是暴力崇拜和权力崇拜。谁控制了军队、警察和监狱这类暴力工具,谁就控制了国家权力。所以缔造暴力,控制国家权力便成了历代风流人物竞相猎取功名的根本途径。(B)国家本质主义的另壹个特徵是特别关注由谁来领导和掌控国家权力。根据柏拉图的「聪明人应当领导和统治,而无知者则应当服从」的这种观点,集中表现了权力归谁所有是国家本质主义中最基本的特徵。在柏拉图看来,天生的统治者应该统治,天生的奴隶就应该被奴役。这是壹种本原特权论的认识论,就是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关係是自然形成的。国家的统治者既然是天生自然的,这就意味着他们是不需要通过公民的投票选举产生的统治者。因此,「聪明的人应当领导和统治,而无知者则应当服从」,也成了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则了。柏拉图的这种本源特权论就是国家本质主义。这种本源特权论在人类历史上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这种本源特权论又有三种表现形式:我称之为本源精神特权论,本源自然特权论和本源经济特权论。现在我们来比较壹下这三种「本源特权论」,私下认为可以加深对国家本质主义的认识。「本源精神特权论」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因此国家的领导人是上帝挑选的选民,在中国则被认为是真龙天子。「本源自然特权论」认为,国家的领导人应该出自血统高贵的家庭或种族,在柏拉图看来,生来高贵但却退化了的孩子可以被降下去,但任何生来低贱的都不能提升上来;(13)统治者的血统必须纯正,血统混杂的人必定是变异荒谬不规则的人,让这类人担当国家统治的重任,必然会招致冲突和对抗;(14)在中国则认为国家领导人应该出自名门望族、士宦家庭或将门之家,用老百姓的话说,这叫「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打地洞」,用「文革」期间高干子女的话说:「父亲英雄儿好汉,父亲反动儿混蛋」。「本源经济特权论」的创建人马克思则认为,国家领导人应从代表先进生力的先进的无产阶级中产生;列宁则认为应出自先进阶级中的先进分子,即无产阶级政党中「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的领袖,他们有权实行最坚决最严厉最无情的国家强制,斯大林称他们是由特殊材料製成的,「具有特种性格的人」;毛泽东则认为国家领导人应从「先进的人们」中产生,他们有权用「马克思加秦始皇」的方法去「教育落后的人们。」那末,国家领导人和统治者的权力又是从那裡来的呢?柏拉图的老前辈赫拉克利特早已提供了答案:「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它证明这些是神,那些仅仅是人,让这此人变成奴隶,让前者变成主人。」可见战争暴力是权力之父,也是权力之王。柏拉图信其是,黑格尔信其是,马克思也信其是,毛泽东更是深信不疑。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名着中不是说过和赫拉克利特壹样的话吗?「暴力是每个孕育着壹个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毛泽东则说过「枪杆子裡面出政权。」可见在封闭的专制社会裡,国家权力都是通过暴力抢夺来的。说权力是人民给的,这纯系谎言。只有在开放社会裡通过普选产生的国家领导人,他们的权力可以说得上是人民给的。由此可见,所谓国家本质主义,说穿了,就是暴力崇拜主义和权力崇拜主义。运用这种主义治国的人或政党集团必然反对自由民主人权。(C)国家本质主义的第三个特徵是国家权力至上,它的核心理念是「国家是壹切,个人什麽也不是」,这种权力具有无限的扩张性。用列宁在《无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壹书中的话说,这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权力。用毛泽东的话说,这是和尚打伞,无法(佛)无天。因此运用国家本主义理念治国的国家,是不容许言论结社自由的,并视自由民主人权是颠复国家政权的洪水猛兽,视自由民主主义知识分子是异己力量。

以上就是我对国家本质主义的形成和国家本质主义的基本特徵所做的简要说明和分析。

中国几千年治理国家的模式,和柏拉图的国家本质主义理念大同小异。中国的国家本质主义是建立在「唯上智下愚而不移」的基础之上的。「上智」是指那些像舜尧禹「其力如神,其仁如天」的在权力角逐场中的成功者;「下愚」就是指黎民百姓。中国的权力和柏拉图痴迷的纯正血统有不解之缘,「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打地洞」,就是这种不解之缘生动而又通俗的註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有间,这种纯血统论延展为「父亲英雄儿好汉,父亲反动儿混蛋」,成了区分「红X类」和「黑Y类」的标准,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祸水肆虐横行推波助澜。北京有位年轻人遇罗克就是因为批判这种血统论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在中国,通向权力的门必须经过血统、门第、出身以及各种社会关係的严格审查验证。这种审查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严格,以致1949年以后达到了「唯成分论」「唯出身论」的登峰造极的层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血统论,使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少见的别出壹格的光怪陆离的政治漫画。反思研究中国历史的血统论,这对我们告别愚昧野蛮,步入进步文明的时代是大有脾益的。

中国自夏朝起,公共权力,也即国家权力归家族所有,随血统关係传承。自夏至商兄终弟及,国家权力在兄弟之间传承,还保留着原始社会血缘关係的不少痕迹。从周朝起,国家权力的传承才由兄终弟及过渡到父子相传的世袭制度。秦王赢政于公元前221年统壹中国后宣布:「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用当代曾广泛流行的话说,就是希望自己创建的政权能够「万岁!万岁!万万岁!」这是所有独裁者的美梦,这叫「古今中外,概莫能外」。但事与愿违,秦始皇的专制政权传到二世,就因天下大乱而灭亡。他还动用能动用的国家资源寻找长生不老葯,期望自己能「万寿无疆」。为了确保自己的政权永存,确保自己永远处于「东西南北中」的居中主宰的地位,把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归皇帝壹人掌握,政事不论大小,全由皇帝壹人裁决,中央文件不经过他的点头同意壹律无效。他废除了诸侯世袭制度,以设郡县代之。郡县行政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命,随时可以调遣,制定严刑苛法管束人民;上自朝廷,下至乡亭,构成巨大的统治机器,掌管这部机器的各部分人是流通不定的大小官吏,这部机器的操纵人便是皇帝。这就是「东西南北中」,皇帝是中心。皇帝必须独揽壹切,视权力为个人私产。秦始皇不仅专註权力的高度集中,他还高度重视意志的统壹,在全国推行「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他极端鄙视和残酷迫害对他的政权持「看壹看」之观望态度的知识分子。他採用李斯建议,严禁私学诽谤朝廷,惑乱民心;下令焚书坑儒,在中国历史上首开钳制言论思想自由的先河;彻底剪除敢于反叛、怀疑和抵制朝廷权威的思想意识,目的在于阻止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松动变化。秦始皇创建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集中体现了国家本质主义的治国理念,自古迄今,为历代执政国柄者沿袭採用。从此,以家天下为特徵的皇帝权力的世袭制度,在秦始皇统壹中国后被最终确立,历经二千多年,至清朝傅仪终止。在中国通过世袭制度排除那些反叛,怀疑,敢于抵制朝廷权威的人士窥探国柄,防止政治权力向家族外转移。可见,政治权力与血缘关係紧密相连,与家族紧密结合,所以我国历史上的权力斗争,往往表现为骨肉相残。三国时代的诗人,魏国皇帝曹丕之弟曹植深深感叹:「煮豆持作羹,漉菽以为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以及唐初李世民在玄武门前舞弄的刀光剑影斩杀自己兄和弟即可佐证。在中国,国家本质主义和血缘关係同属古代部落主义观念影响的产物。这种权力传承製度长期被披上「命运」「天意」的自然神秘的外衣,使得我国历史上第壹位农民暴动大王陈胜愤愤不平地爆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呐喊,他是中国最早对国家本质主义进行质疑的人。中国几千年的社会动荡不已,几百次大大小小的农民起义和统治阶级内部无法统计的骨肉相残,印证了柏拉图的预言:国家的动乱是由统治阶级的内部分裂引起来的,是由争权夺利引起的。历史上无数次的暴力冲突,都是围绕「谁应当统治国家」引起的。壹句话,都是由国家本质主义的治国理念惹的祸。

满清王朝被推翻以后,国家权力才从血缘关係的外衣中剥离出来,国家权力归持枪者集团所佔有,为武装集团的最高领导人所有。毛泽东说,从孙中山到蒋介石,都视军队如生命,有军则有权。壹切军阀,都爱兵如命,都看重有军则有权的原则。毛泽东由此得到启发,提出「枪杆子裡面出政权。」这个观点和马克思的「暴力是每个孕育着壹个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的论断是壹致的,(15)也和赫拉克利特的「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的观点是壹致的。共产党要夺取政权,必须掌握枪杆子,建设强大的军队。从此,国家本质主义的神秘外衣被抖搂。但是国家本质主义的实质没有变化,即权力崇拜和暴力崇拜,权力和暴力归谁掌握,即「谁应当统治国家」的问题仍然存在。谁创建政权,权力就归谁所有,这和谁生孩子,孩子就归谁所有的道理壹样,纯属柏拉图的「本源(自然)论)」。中国二十世纪整整壹百年,从孙中山反清讨袁北伐,到蒋介石时代的国共内战;从1949年毛泽东取得了大陆政权之后揭批高饶反党集团,批胡风,反右派,到庐山会议上整彭德怀;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整刘少奇、邓小平,批林批孔批周公和批邓转弯;以及「文革」结束后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精神汙染,反对和平演变等壹系列所谓事关存亡的政治斗争,无不围绕「谁应当统治国家」,无不围绕「谁主沉浮」而展开。在毛泽东看来,我领导创建的政权应归我所有,我身后由谁来继承,必须由我钦点,由我指定自己放心的人来继承。任何人,包括他的亲密战友或最受信任的同志都不许染指,这是天经地义不容怀疑。这种独佔垄断权力的慾望,就是国家本质主义的集中表现,也是1949年后中国大陆社会大动荡的根源。

众所周知,这种垄断权力的慾望起源于权力崇拜和暴力崇拜。根据波普尔的研究认为,人有权力崇拜的倾向。权力崇拜是人类最坏的偶像崇拜,是洞穴时代的遗迹之壹,也是人类的壹种奴性。(16)而权力崇拜和暴力崇拜是壹个东西,它既很古老又很现代。说它很古老,有文字记载的可以见之于赫拉克利特说的名言:「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它证明这些是神,那些仅仅是人,让这些人变成奴隶,而让前者变成主人……人们必须晓得,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即是冲突,万物通过冲突和必然而生成。」(17)说它很现代,可见之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的「暴力是每壹个孕育着壹个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可见之于毛泽东说的:「枪杆子裡面出政权。」(18)然而,不管古代和现代的权力崇拜和暴力崇拜都起源于恐惧,起源于自然界中的生存竞争和自然选择。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生物界中雄性动物为了取得垄断独佔对雌性动物的交配权,彼此之间进行残酷激烈的博斗,直到把对方咬得遍体鳞伤,使对方颤抖恐惧,彻底放弃非分之想为止。生物之间的不同群落为已争夺生存空间和资源,双方展开大战,直到把对方赶尽杀绝为止,很像共产党内的左派为夺取权力而採取的斗争策略。这样使强者传种繁衍,使弱者陶汰绝种,这叫弱肉强食。这种弱肉强食的自然现象大量显现于人类社会,使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逞现出很多相同的特徵。这证明了人类原属于动物的壹种,是属于灵长类动物中的高等动物而已,证明人类社会是从动物世界中演化而来的。人类和动物,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的相同特徵,就是弱肉强食。在生存竞争,自然选择和弱肉强食中,存在壹种追求不受限制,不受制约,不受牵制的权力斗争,像列宁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中说的那样,追求壹种「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权力。可见,权力崇拜和暴力崇拜发源于动物的本性,自然也就成了人的本性。

但这不是说人类和动物,人类社会和动物世界没有区别了。区别还是有的:第壹,动物和动物世界中的强者从来不进行任何包装,它们根本不懂得什麽是包装,因为它们是属于万般皆下品之流。它们之所以感觉自己是强者,就是因为自己身强力壮,凶狠超群,居高临下,像列宁在1920年12月22日的壹次报告中自我标谤的那样是属于先进阶级和先进分子,有资格实行对国家的独佔垄断强制,如此而已。当人类与其祖先分手告别进入到另壹世界时,权力不再是个体的健壮体力,而是壹种众人的合力,能控制驾驭这种合力的人被称为「强人」。这种「强人」比老祖宗高明多了,懂得千方百计对自己进行美化包装。人之所以被称为万物之灵,就是因为「强人」,或中国人习惯称之为「人上之人」的人懂得自我包装,善于自我包装。据考证,有文字记载的权力包装起源于远古的犹太人,他们认为「强人」是「上帝的选民」。后来的柏拉图认为「强人」就是「少数聪明人」。再后来黑格尔认为「强人」是懂得和掌握了历史发展规律的人。黑格尔的门徒马克思认为「强人」是先进生力的代表。马克思的忠实信徒列宁认为「强人」是先进阶级中的先进分子,他们有权对落后群众实行国家强制,而这类「强人」「通常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来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所组成。列宁这裡所说的「领袖」和前文所说的「身强力壮、凶狠超群、居高临下」的动物世界中的头领的本质是壹样的。是列宁首先把「代表」系统化理论化建构化,首先视「强人」为人类社会代表的始作俑者。什麽「苏维埃代表」、「人民代表」、「党代表」等等「代表」之类的名称都是列宁发明创造的。列宁的这套理论传入中国,便形成了人们所熟知「三个代表」的理论。毛泽东壹生都把自己的想法说成是群众的愿望,壹生都以党代表和人民代表自居。这种「代表」是通过枪杆子造出来的,不是通过普通百姓选举出来的。可见,「代表」理论这个古老的理论,是壹个能够不断变换外部包装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历史已经证明,运用这个理论体系管理国家管理社会,只能导致极权专制的政治体制,导致只承认强权,无视多数人的基本权利,导致弱肉强食的合理性和必然性。这种体制下的人类和社会儘管与动物和动物世界有很大区别,但却聊无实质差异。可见,在极权专制政治体制下的「强人」无异是壹群沐猴而冠的人,他们与动物世界的强者又相差有几呢!第二,说极权专制政治体制的那群强人是壹群沐猴而冠的人,是因为他们只是像列宁说的「凭借暴力不受任何法律限制」而盗用人类社会的代表名义独佔笼断社会资源的沐猴王而已。而人类中却有不少和强人逆向而行的「贤人」,他们怀抱「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冲天勇气探索限制强人独佔笼断权力慾望的思想体系,设计限制社会权力无限膨胀和社会大众能有效控制社会权力的制度框架。使社会权力能受限制,受牵制,能切切实实地为社会大众服务,而不是为某社会集团或某社会阶级服务。使社会权力脱去神秘外罩,洗涤柏拉图,黑格尔以及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强加到它身上的阶级烙印;努力使社会权力透明化,从而使人类社会日渐向文明进化的轨道滑向,告别野蛮的原始部落社会,远离动物世界。这种探索历经千百年,终于在十七十八世纪探索出能够有效控制社会权力无限膨胀的「三权鼎立」的制度框架,形成了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人权思想价值体系,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从此使高等动物中灵长类中的人完成了从动物世界到人类社会的跨越。现在世界上不少国家就是按照这种制度框架和价值观念体系,把弱肉强食中的「强人」关在「笼子里」办公和发号施令,使他们想胡作非为也不能胡作非为,这就保征了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进步发展,这才是真正的社会革命。而柏拉图擦洗画布式的社会变革,黑格尔、马克思和列宁鼓吹的暴力变革,目的就是要确立极权专制统治,使权力逃避社会监督,帮助强人从约束监督权力的「笼子」里逃逸。因此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是使历史开倒车的革命,其结局必然使人类社会回到野蛮的社会中,回到和动物世界壹样的部落主义社会裡,这是浪漫主义的乌托邦。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的坍塌,充分说明极权专制主义行不通。可以预测,用「特色论」包装的极权主义也行不通,终有壹天要改弦易辙,告别沐猴而冠的世界而聚集到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的人类社会中,共享人间的欢乐。

毛泽东的壹生既是反对强但又是追求强权的壹生。据毛泽东自己在保安对美国记者斯诺的披露,他小时候就曾和他的母亲、弟弟、加上他家雇佣的长工结成统壹战线,反对专制独裁的父亲,并且累累得胜。毛泽东在叙述这段经历时,毫不掩饰他小小年纪反对强权和追求强权的喜悦情趣,这证实了波普尔说的「人有权力崇拜的倾向」是何等的正确。毛泽东在1910年秋写了壹首《七绝?呈父亲》的言志诗:「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需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这显示了毛泽东在未冠之年就为将来成为强者出人头地树立了不成功则成仁的坚定信念,这和蒋介石很有相同之处。这反映了当年的年轻书生普遍怀抱的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成名」和「博取功名利禄」的儒家普世价值取向。1928年4月,朱德率领湘南农军上井冈山和毛泽东领导的红军会师。此后,朱毛磕磕碰碰相处半个世纪,成就了中共党史上的传奇佳话。朱毛之间分歧的原因是什麽呢?上井冈山之后,朱德处处感到「前委管得太多」,「权力太集中」,甚至认为毛泽东主持的前委是「书记专政」,主张成立军委。毛泽东认为,军队指挥需要集中敏捷,由前委领导更有利于作战,设军委实际是分权主义,而毛泽东需要的是集权主义。毛泽东在闽西赣南苏区起草撰写的决议着作和通信不少是针对朱德而发。如果独揽大权是战争千变万化的形势所需,尚有理由为人谅解;但是建国后,朱德对毛泽东独揽大权,专制独行,对同志经常进行过火斗争屡屡表达的不解不满,而招致毛泽东的壹而再、再而三的不大不小的打击报復和羞辱,这就充分说明毛泽东的治国理念存在严重的国家本质主义偏向。据周恩来在1966年5月23日批判朱德的会议上披露,毛主席常说,高饶彭黄的事,朱德都沾过边,说明朱德对毛泽东处理高饶彭黄的事情持有异议。1956年朱德率团出席苏共二十大会议期间拍电报给毛泽东表示支持反对个人迷信,而个人迷信是依附在国家本质主义上面的阴魂,这就触动了毛泽东的敏感神经,使毛泽东十分生气。他说「朱总司令这个人十分煳涂。」紧随其后,把和毛泽东壹直并挂的朱德肖像被取下,以示毛泽东的愤懑;1958年后任命毛泽东的老部下林彪取代朱德为中央军委第壹副主席,再泄毛泽东的愤懑。1959年在庐山会议上因朱德对彭德怀遭批判持同情态度,因此在8月1日批判彭德怀的常委会上只是就信的内容而谈,态度比较温和,当即被毛泽东羞辱为「隔靴掻痒」,连军委副主席的职务也被取消了。1965年朱德参加上海12月会议,不贊成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顶峰的提法;1966年5月朱德在中央政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对处理彭、罗、陆、杨持消极态度,不肯助纣为虐;又在《五?壹六通知》通过投票时弃权。朱德为此在1966年5月23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遭到严厉批判和围攻。主持批判会议的是刘少奇,对朱德批判最凶最卖力的竟是陈毅和周恩来,他们无中生有地指责朱德「要搞政变」、「要黄袍加身」、「是定时炸弹」。还有许多和林彪「四人帮」并无瓜葛的革命元老和高干也纷纷对憨厚老实的朱德元帅无限上纲,狠斗恶打。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即将爆发之际中共高层演出了壹场祸水他引,通过害别人保自己手中的权力,竞相向毛泽东献媚骨的闹剧,这正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至上的国家本质主义之理念造的孽。堂堂憨厚老实的朱德元帅长期遭受毛泽东的抑压,在「文革」暴风雨即将来临之际,又遭长期患难相共的同伴战友的狠斗恶打,这充分说明毛泽东为首的中共高层信守奉行的是只问权力归谁所有,不问权力是否应受限制;只讲专政,不讲自由民主人权的国家本质主义理念。这是导致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大动荡的壹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这种说法的根据吗?为此,我认为必须搞清楚三个问题。第壹,毛泽东的国家本质主义理念是怎样形成的?第二,毛泽东和秦始皇有着怎样化解不开的情结?第三,国家本质主义是怎样影响中国社会的?

第壹,众所周知,在秋收起义上井冈山之后,毛泽东的身分是特派员和党代表,他没有作战经验。当初壹个没有作战经验的人,怎麽能取得军队的绝对指挥权,研究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弄明白什麽是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本质主义。毛泽东的政治优势首先体现在他是特派员和党代表的身分上。毛泽东是中共壹大的代表,是中共的创始人之壹,具有他人无可争辩的经历。此时,具有和毛泽东有同样资历而又努力为权力打拚的壹大代表只有张国焘。毛泽东是井冈山根据地的创建人,张国焘是继秋收起义之后鄂豫皖根据地的创建人。他们两人都在中共党史上具有呼风唤雨吒吒风云的能量。在中国,资历和权力是有密切关係的,资历越深权力越大,说话就越响,这是其壹。另壹方面,中国革命是十月革命的继续,在中国这是毫无疑义的公论。苏俄党代表在其内战期间定亁坤的绝对威力为毛泽东的党代表罩上了神圣的光环。因此毛泽东在上井冈山的途中通过三湾改编便顺顺噹噹确立了对军队的领导权,全面控制掌握了这支数量很少规模又小的工农红军,事务巨细且由毛泽东壹人说了算。1928年4月朱毛会师后,毛泽东顺理成章地当上了前委书记。但是朱德很快感到「前委管得太多」,「权力太集中」,并抱怨毛泽东主持的前委是「书记专政」。朱德以自己在军事方面的优势向毛泽东的「书记专政」发起挑战,使得毛泽东壹气之下撂挑子养病去了。直到古田会议通过党内斗争,毛泽东制订了新的政治游戏规则,才恢復了自己在政治方面的优势,重新取得了前委书记对红军的指挥权。嗣后,又通过长期的斗争,特别是通过延安整风的七斗八斗,毛泽东最终才于1943年3月20日才按列宁确立的「採用『不方便的』和『非民主』的方法」推举为中央政治局的主席,中共中央书记处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并且确立了在中央书记处讨论问题时「有最后决定权」,正式确立了毛泽东在党内的最高地位。从而证实了古代希腊的哲人赫拉克利特关于战争「能使人成为神」的伟大预言,也使毛泽东自己关于斗争能使人「其乐无穷」的「乐言」变成了现实。也是毛泽东之所以对「不方便的」和「非民主的」的列宁专制主义乐此不疲的原因。这种「不方便的」和「非民主的」之列宁主义原则,最后竟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且是神圣的,不容批评怀疑的共产党的权力运行规则。毛泽东非常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最后决定权」,并把这个「最后决定权运用到「弹钢琴」上,他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壹文中写道:「学会『弹钢琴』。弹钢琴要十个指头都动作,不能有的动,有的不动。」(19)从而使党委委员成为自己手中伸屈自如的十个指头,把自己手中的权力运用自如出神入化,使自己终于成为黑夜中的「北斗星」、清晨初升的「红太阳」。毛泽东就是这样把自己手中的权力视为「天命」「自然」的产物,以致神化成了万能的帝王权力。1949年毛泽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孙中山创建的中华民国之后反复重申,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壹切的。从而把这类社会领域中的建构性规则和东西南北中,金木水火土之类的自然特徵粘合在壹起,使党的领导神秘化和「本源(自然)化」,为他即使外行,党委书记和党代表也要领导壹切,控制壹切,为「领导壹加上去,混乱就会立刻停止」的理论寻找神的支持,(20)製造党委书记和党代表威力无比,所向披靡,能呼风唤雨的神话。与此同时,毛泽东对懂业务技术的「长」的领导壹直心存疑虑芥蒂,这也许是1929年古田会议前撂挑子治病的寒蝉效应。据薄壹波披露:1956年春,毛主席听取34个部委彙报时,对厂长负责制提出严厉批评,我和重工业部长被称为「壹长主义者」。后来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主席又责问周总理:推行「壹长制」究竟根据那个党中央的命令,是北京的党中央,还是莫斯科的那个党中央(在此以前,讨论教育体制时,毛主席又提出,大学搞校长制,工厂搞厂长制,这是哪个国家的)?(21)其实毛泽东本人也心知肚明,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从苏联搬过来的,党委书记和党代表定亁坤都是从莫斯科那裡搬来的。只是苏联老大哥的法宝到中国后被毛泽东垄断独佔,如何取捨运用,由毛泽东壹人定夺,不许其他人染指,如此而已。从薄壹波的那段引文中,壹方面反映出毛泽东竭力要使党委书记成为像政教合壹、凌驾于行政权力之上的神职人员那样的内心秘密;另壹方面反映出在经济科学文化建设的和平年代里,毛泽东最担心政治委员或党代表的大权旁落的壹种失落感。毛泽东不仅不让懂业务的「长」过问权力,也不允许其他高级领导,包括像刘少奇这样的高级领导按党章规定应该行使的权力。1953年5月19日毛泽东声色具厉地批评刘少奇、杨尚昆:「嗣后,凡用中央名义发出的文件电报,均需我看过方能发出,否则无效。」「过去数次中央会议决议不经我看,擅自发出,是错误的,是破坏纪律的。」这样使政治委员和党代表的权力成了包揽壹切独佔壹切的绝对权力。在「抬斗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毛泽东」的圣歌伴唱下,偌大的中国,竟成了壹个人说了算,壹把手定亁坤的国家。1964年12月毛泽东当众训斥壹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刘少奇:妳有什麽了不起,我只要动壹个小指头就可以把妳打倒。1966年5月由康生传达的毛泽东在谈到中央的另壹位大员彭真的时候说到:彭真是壹个淼小人物,我只要动壹个小指头就可以打倒他。这类事就是朱德在井冈山年代抱怨的「书记专政」的继续发展以至恶性膨胀。在毛泽东天威莫测的面前,权重壹时的刘少奇和彭真的命运是如此可悲,那末亿万苍生的蚁民命运就可想而知了。毛泽东对权力的独佔垄断和对权力不受任何制约限制的滥用,这是国家本质主义所然;毛泽东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国家本质主义大展示。这种国家本质主义曾使数不胜数的中国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曾使中国社会长久动荡不安。而现在的中国人不仅无视和遗忘了国家本质主义曾经对国家民族造成的巨大灾难,反而还用「中国特色论」对其实施美化包装,认为不受牵制不受制约高度集中的国家权力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总优势,这是中华民族的最大悲哀。

第二,《毛泽东?尼克松在1972》壹书中记录了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起,就断断续续和毛泽东、周恩来保持过联繫的法国文化部长和作家马尔罗谈及对毛泽东的印象时说过:「有壹次我问过他是不是把自己看作是中国最后几个伟大皇帝的继承人,毛说『我当然是他们的继承人』。」(22)马尔罗在这裡说的「中国最后几个伟大皇帝」,不知是指谁?按中国人的评断,肯定不是嘉庆、道光、咸丰,更不是同治、光绪、宣统。毛泽东的着名词作《沁园春?雪》只推荐了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等几位中国人耳熟能详的皇帝与当代「风流人物」试比高,鲜有人知道他称赞过中国最后的几位什麽皇帝。就我所知,毛泽东最热中于和秦始皇试比高。记得毛泽东的兼职秘书李锐记录了他说过的壹段名言:秦始皇算什麽?他只坑了460个儒,我们坑了他4万6千个儒。我们镇反,还没有杀掉壹些反革命知识分子吗?我与民主人士辩论过,妳骂我秦始皇,不对,我们要超过秦始皇壹百倍。有人骂我们是独裁者,是秦始皇,我们壹概承认,合乎实际。可惜的是,妳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毛泽东这段话集中展示了他对权力和暴力的崇拜超过秦始皇壹百倍的价值取向。我们知道,秦始皇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是暴力暴政的象徵和代名词。秦始皇的价值取向是法家学说中的暴力文化。它源于荀子韩非子的霸道理念,在中国的历史上是和儒家的仁义文化、王道理念相对立的壹种价值观念。儘管中国的历代统治阶级在治理国家时往往儒法兼备,王道和霸道交互使用;但不同的政治家的价值取嚮往往有差异,有的侧重暴力霸道,有的侧重仁义王道。秦始皇是运用暴力霸道治国的典型。而毛泽东竟要超过秦始皇壹百倍,充分说明秦始皇与毛泽东的关係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两人有化解不开的情结,这就是极端的专制独裁,是属于极端的反自由民主人权的价值体系,是开放社会的敌人。我在此所说的秦始皇和毛泽东是开放社会的敌人,绝对不是要否定他们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作用,绝对不是要把他们打倒,再踏上壹只脚,像毛泽东对张国焘、彭德怀、刘少奇、林彪和蒋介石那样,使他们永世不得翻身。我说他们是开放社会的敌人,是说他们的思想体系和价值取向不利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过渡,仅此如已。历史上往往有许多独裁专制者曾为社会为人类作出过重大杰出贡献。众所周知,秦国的兴起强大起因于专制极权主义者商鞅废井田、开阡陌、奖励耕战的变法,使黔首黎民,即类似后来的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这为秦始皇横扫六合,统壹中国奠定了基础;取得了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的伟大成就。实现了「黔首安宁,不用兵革」、「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的天下人所响往的社会理想。因此,贾谊在《过秦论》中说:秦始皇时,「民莫不虚心而仰上」,足见秦始皇获得了农民的由衷拥戴,这是秦始皇了不起的伟大成就。可以说二千多年的中国历史里,还没有壹个政治家取得了像秦始皇这样伟大的成就,包括二十世纪「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那众多风流人物。毛泽东领导的革命战争消除了清朝被推翻后的数十年的封建割据,使中国大陆实现了统壹,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推翻了孙中山创建的中华民国,使农民暂时获得了土地,让农民高兴了两三年,这在中国历史上也是值得书写的壹笔。蒋介石领导的北伐战争,名义上实现了国家的统壹;但凭靠这种名义上的国家统壹,蒋介石却坚持领导了八年抗战,历经千辛万苦赶跑了日本帝国主义,结束了中华民族壹百多年的屈辱苦难史,使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成了中国近代史上争取民族独立的英雄。但不知何故蒋介石这壹成就,在大陆的历史教科书里竟不翼而飞成了毛泽东的囊中物。因此我们谈及专制独裁者时,并不是要对他们全盘否定彻底打倒,而是要对他们在历史上的贡献按照事实给予充分的肯定,我们反对的是专制独裁者处处力图对社会对个体实行严密的国家控制,把个体的人当成实现目的的工具,不把个体当人对待。如果要论功行偿,秦始皇应当是中华民族史上第壹受偿人。现在有些中国人出于权力心结,竟掠人之美,把毛泽东捧上了天。千方百计用马克思主义外衣和阶级分析论对毛泽东进行美化包装,出于「与其妳独裁,不如我独裁」的列宁创造的独裁理论,对以前的历史否定扭曲,对以前独裁者应该给予的历史地位却以「俱往矣」壹笔勾销,把毛泽东的独裁专制说成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岂不令人笑掉大牙!如果毛泽东的独裁专制主义算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列宁主义,那末,除了证明马克思列宁主义也是独裁专制主义外,还能说明什麽呢?

我们知道,秦始皇的独裁专制源于他荒唐的乌托邦愿望。他想在自己话着的时候,做完壹切要做完的事情,好让子孙世守,二世三世传至万世。所谓「当职既定,后嗣循业」,就是他唯壹的愿望。为了实现这壹愿望,他企求长生不老。但他又知道死是到底不可避免的,因而在骊山大造坟墓。为了使自己创建的政权像铁打的江山万万年,他发大军击匈奴,并筑长城。还大兴土木建造阿房宫这类豪华宫殿,让子孙代代饱福。筑长城、寻长生不老葯、造坟墓、建宫殿,耗费了无数物力人力。据史学家统计,秦时全中国人口二千万,被征发造宫殿坟墓壹百五十万人,守五岭五十万人,蒙恬率防匈奴兵三十万人,筑长城五十万人,加上其他杂役,总数不下三百万人,占总人口百分之十五,而且都是青壮劳动力。使用如此巨大的民力,使自己浪漫主义的慾望付之现实,实非民力所能胜任。由是苛暴刑法产生了,秦始皇的暴政也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可见,秦始皇的专制独裁产生于不切实际的愿望理想,产生于乌托邦的浪漫主义。在中国的理论界,曾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把浪漫主义分成反动的和革命的两种,在我看来不管是革命的和反动的浪漫主义都是异想天开想入非非,用这种理念治国,只能祸国殃民。毛泽东独裁专制产生的原因和秦始皇独裁专制产生的原因十分相似。毛泽东和秦始皇壹样想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做完壹切要做的事情,他要使私有制绝种,要在自己有生之年超过英国赶上美国,要用三个五年计划建成共产主义,于是发动大跃进,要创造壹天等于二十年的发展奇迹,组织动员强迫6000多万农民上山砍树掘矿炼钢铁。当自己的浪漫主义的理想碰壁时,「上怨老天,外怨苏联,内怨右倾机会主义不同调」和阶级敌人搞破坏。于是他痛下决心要挖掉资本主义復辟的根子,使自己创建的政权像铁打的江山万万年,使自己开创的事业能二代三代传至万代。因此他要念念不忘阶级斗争,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念念不忘无产阶级专政,念念不忘强化国家暴力。他和秦始皇壹样怀有长生不老的奇怪诉求。据李锐的记载,1950年毛泽东在审查中宣部拟订的庆祝「五壹」国际劳动节的标语口号时,亲自动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后面加上了壹条「毛主席万岁!」由此可见,毛泽东和秦始皇两人的独裁专制不仅形似,而且神也相似。因此,「马克思加秦始皇」便成了毛泽东的治国理念。在毛泽东的心目中,秦始皇是暴力是纪律,是国家强制的象徵。在这上面披上壹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外衣,便成了无产阶级专政。毛泽东就是靠这个无产阶级专政,创造了「超过秦始皇壹百倍」的业绩,无数苍生妻离子散,光大跃进的直接后果就引发了三年大飢荒,饿死三千万黎民百姓。加上十年「文革」大浩劫,使很多中国人,包括像刘少奇、彭德怀、贺龙这样的开国元勛惨遭迫害致死。这等等,就是毛泽东说的,「有人骂我们独裁统治,是秦始皇,我们壹概承认,合乎实际。可惜的是,妳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毛泽东就是这样不断补充和充实秦始皇的独裁专制理念,使得自己变得比秦始皇更秦始皇,使新文化运动在中国传播的自由民主科学的理念被「马克思加秦始皇」壹扫而光,使中国人谈自由谈民主谈人权就色变,使中国的历史开倒车,又回到秦始皇的野蛮时代,这就成了毛泽东壹辈子和秦始皇化解不开的情结。

第三,国家本质主义是怎样影响中国社会的呢?在论述这个问题之前,先把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国家的本质功能再综合归纳壹下,我们可以从中加深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是典型的国家本质主义理论。它强调国家权力是统治阶级的权力,国家权力是凭借暴力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它只讲专政,强调国家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被统治阶级不得享有自由民主和人权。可见,国家本质主义是无道理可讲的霸道主义。我们知道,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中表述了壹个非常着名的观点:「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说明世界,而问题却在于要改变世界。」因此,改变或改造世界便成了马克思主义的行动宗旨。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改造世界就是改造社会,要把人类社会改造成没有剥削,没有阶级,没有城乡差别,没有工农差别,没有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这说明马克主义的理想目标崇高伟大非常诱人。问题是通过什麽途径和手段来实现这壹崇高伟大诱人的目标。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掌握国家政权才能实现这个目标。因此,马克思主义主张无产阶级要夺取国家政权,使自己成为国家的统治阶级,然后通过无阶级专政来改造社会。那末,什麽是无产阶级专政?按照列宁的定义,「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坚信这种专政壹定能够成功,「因为它善于把强制和说服结合起来」,「先进阶级有权实行这种强制。」(23)列宁认为这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强制,被强制的人不能享有自由民主。凡是有暴力存在的地方,有国家强制力起作用的地方就不可能有自由和民主。列宁公开主张,自由民主是统治阶级的特权。由此可以断言,无产阶级专政或马克思列宁主义是没任何道理可讲的霸道主义。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壹文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演绎为「对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驳「舆论壹律」》的文章里,毛泽东写道:「先进的人们以民主和说服的方法去教育落后的人们,克服落后的思想制度。」对于反革命,「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所以从马恩列斯毛的有关论述来看,无产阶级专政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壹个思想改造,壹个暴力改造。这两个方面的改造都离不开国家强制,即暴力强制和思想强制,行使改造的主体是先进阶级,即无产阶级和其政党,说白了就是这个政党的领袖集团。按列宁的说法,他们是先进阶级中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的代表,也是毛泽东所称的「先进的人们」。被改造或被专政的对象是反动派、反革命、落后的群众,「落后的人们」。这种把把人区分成「先进的人们」和「落后的人们」,这是百分之百的柏拉图的古老理论,没有自己的半点创意;马恩列斯毛把它当成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根据,这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是柏拉图揭示的国家本质主义理论的翻版。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壹文中指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对「千百万的习惯势力」进行「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的斗争。可见,列宁所说的无阶级专政的对象是千百万小私有者,这是白纸黑字确凿无疑的了。这和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常说的无产阶级专政,是多数人向少数人专政的说法是完全自相矛盾的。事实上无产阶级专政是少数人向多数人专政,因为「先进分子」和「先进的人们」无论在什麽时间什麽时代都是少数,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流行的语言称呼,这叫「壹小撮」。毛泽东就是根据列宁的论述,把无产阶级专政言简意赅地概括为「马克思加秦始皇」,这是少数人(「壹小撮」)向多数人专政的经典表述,目的就是要建立高度集中的权力体系,用暴力和恐怖手段实施社会改造,这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体质主义的根本特徵。这种国家本质主义,必然会致使国家权力以其全部功能渗透和控制人们的整个生活,迫使个人成为为国家权力服务的工具。就是说必然导致国家权力不把公民、市民和具体个人当作服务对象和目的,而把公民、市民和具体个人视为国家机器中的螺丝钉,国家权力运转的工具,视为被控制国家权力的少数聪明人或先进分子任意驱赶的牛和马。毛泽东壹向自诩为「无法无天」的人,因此他建立的政治体制也是「无法无天」的政治体制,他领导的国家也是「无法无天」的国家。他们要控制每个公民思想和行动,办法就是不断的思想改造,不断的斗私批修和什麽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壹句话,不允许公民有自己的独立思想和独立的立场,像柏拉图说的那样,国家孕育人的目的,不是「让他们轻松自在各走各的路……。」众所周知,运用国家本质主义即无产阶级专政的理念治国,前苏联是典型,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登峰造极。这充分证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关于无产阶级专政是多数人向少数人专政的理论是骗人的谎言。

1949年毛泽东取得了全国性的政权之后,在「马克思加秦始皇」的治国理念指导下,毛泽东大力推行思想改造,批胡适,批胡风,反右派,彻底剥夺知识分子的思想权利和说话的自由;大力推行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和两条道路的斗争,剥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和千百万小业主的壹点少得可怜的财产,把广大的农民和个体所有者捆绑得严严实实,稍有违规抗旨,立即遭到批判斗争和囚禁。根据李锐的记载,1958年在云南陆良县马街乡出现了使用皮鞭的「督战队」,强迫群众出工。陈盛年(时任省监委副书记兼陆良县县委书记)还在全县推广这个经验。他说:「生产不跃进是大是大非问题,打人是小是小非问题。」「打人是促进派,不打人是促退派。」1958年曾被毛泽东视察过的河北省徐水县的农民,因抵制县委书记的浮夸,被县委书记张国忠带领的人马检查发现,结果把五个小队长捆绑在树上,接受现场斗争,喝骂,拳打脚踢,然后送到监狱劳改。壹个叫高先的小队长,劳改三个月就死了。有人说,张国忠就是法律。1958年8月和10月,张国忠搞过两次捕人高潮,指示县乡村三级组成劳改队,下达捕人指标,限额完成。他还亲自在漕河公社主持捕人现场会,壹次逮捕358人。张国忠认为,逮捕人能起大作用,能激发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毛泽东就在强迫命令盛行的徐水县发出了「人民公社好」的最高指示,这不是壹件非党耐人寻味的事情吗?1958年,徐水县共逮捕4643人。这4643人中有包括两名支部书记在内的31人死去。其实,在大跃进的过程中,逼死,打死人的事也绝非罕见。1959年11月至1960年7月,河南信阳地区为追逼粮食,下令由公安机关逮捕的人数就达1774人,其中36人死在狱中,短期拘留的达1072人,死在拘留所的有667人。大跃进期间,对农民实行飢饿纪律的最大祸害莫过于毛泽东大力坚持要办的公共食堂,以致刘少奇也感慨万分地说:「有人想在吃饭问题上把群众卡起来,那比捆绑还厉害。」1958年这种自上而下由毛泽东主张的「书记挂帅」强迫农民的大跃进,给国家给民族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灾难。面对这种灾难,毛泽东从未做过认真的自我批评,仅仅轻描淡写地说些缺乏经验,付了壹笔学费之类无关痛痒的话而已,还远不如古代封建皇帝而对社会灾难有下「罪己诏」的勇气。对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强制(按:这就是国家本质主义的根本特徵)毫无反省之意,把因国家强制引起的社会不满和怨言,只在「七千人大会」上仅用「霸王别姬」的典故壹付笑谈中,说明毛泽东对人民的痛苦态度十分冷漠,这是对「人民的大救星」的极大讽刺和嘲弄。紧接着于1962年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发出了「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号召,制订了人人皆知的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党的基本路线;在全国深入持久广泛地开展两个阶级和两条道路的斗争,通过斗争,使权力再次空前未有地集中到毛泽东壹人手裡,使无产阶级专政成了赤裸裸的领袖专政。不仅使全国农民黎民百姓老老实实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即使党内各级领导,包括中央高干也得老老实实诚惶诚恐,最终把全国推到了万劫不復的十年「文革」的大乱中。由此可见,毛泽东建国后搞的思想改造,社会主义改造,反右派,大跃进,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都是毛泽东把中国人分成「先进的人们」和「落后的人们」惹的祸,都是国家本质主义惹的祸,都是国家权力高度集中、国家权力不受牵制、不受制衡惹的祸。其祸根就是源自人有权力崇拜的倾向,源自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念就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级专政。这种价值观念是赫拉克利特、柏拉图和黑格尔思想体系的延续,严重保留着动物世界里生存竞争弱肉强食的遗传基因。毛泽东说:「共产党产的哲学是斗争的哲学。」「斗争的哲学」就是弱肉强食的哲学。因此,马克思主义就是弱肉强食主义,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弱肉强食的专政。弱肉强食是不受任何限制,不受任何牵制的无法无天。因此,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是不讲道理,不讲法制,无视自由民主人权的霸道社会主义,是充满血腥暴力的社会主义。毛泽东的行动及其行动造成的后果和他口口声声要「为人民服务」,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要坚决站在农民大多数壹边完全是两回事,这足够证明他是壹个典型言行不壹,口是心非,文过饰非的人。这是因为毛泽东的壹生是追求权力追求成功的壹生。只要有利于他对权力和成功的追求,什麽手段都可以使用,什麽事都可以做,他深信目的可以使手段正确。因此,言行不壹,口是心非,文过饰非,说壹套做壹套,对毛泽东来说从来不会感到犹豫,不存在任何个人的良心道德问题,从而给中国人造成了罄竹难书的苦难。这正是权力高度集中的霸道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徵,这正是1949年以后引发中国社会大动荡的根源。

毛泽东去世后,全体中国人,包括深受毛泽东权力高度集中之害的中共高层开始对过去不讲个人良心道德,不讲自由民主人权的暴力社会主义进行反思。其标誌就是1978年中共召开的十壹届三中全会。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改革开放的口号,做出了停止「阶级斗争为纲」和向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转移的决策。在邓小平「首先使壹部分人富裕起来」的口号下,释放了国家控制的部分社会资源,把土地经营权(不是所有权)交给农民,按「抓大放小」的原则,把效益不好的中小企业交给从权力机关剥离出来的下海党工官员经营。实现了部分社会资源由政治权力配置向市场效益配置的过渡,使毛泽东时代的贫穷社会主义过渡到首先使壹部分人富裕起来的社会主义。由于分田到户,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很快解决了按中国标准的温饱问题。但是这种改革只局限经济体制,对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则丝毫未触及。因此在「首先使壹部分人富裕起来」的口号下,握有权力的党政官员及其家属子女亲朋好友,抓住国家经济转型过程中实行价格双轨制的机遇从事「官倒」聚敛钱财,壹夜暴富。而暴富冒头的都是高干子弟和其亲戚朋友。伴随官倒而来的是行贿受贿、贪汙腐败之风席捲全国。这种「官倒」腐败现象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很多有识之士,主要是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大学生对这种「官倒」腐败现象进行了深刻的剖析研究,得出了全民赞同的结论,引发这类「官倒」贪汙之源就是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我们知道,邓小平改革的立脚点是「首先使壹部分人富裕起来」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是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不容改变,思想言论自由和基本人权必须受到严格限制,这仍然是毛泽东说的「马克思加秦始皇」那壹套。「四项基本原则」是国家本质主义的具体展示,是维护实现国家本质主义的工具。至于「首先使壹部分人富裕起来」和「四项基本原则」之间的关係,稍微有些思维能力的人都能壹目瞭然,后者为前者护航。「四项基本原则」是要为首先致富的人提供强大的权力支撑和舆论保障。大家知道,在中国有条件首先致富的人,大都是那些具有官僚背景的人,他们靠权力致富,首先成了靠权力致富的「倒爷」。由于他们巧取豪夺,很快成了众矢之的,引起了很多中国人,特别是青年知识分子对邓小平推行的改革产生了质疑和强烈不满。他们纷纷申讨官倒,强烈要求惩治贪汙腐败,要求改革政治体制,要求国家公权力必须依法受到制衡和透明运转,让全国人民能民主监督国家公权的使用,要求开放思想言论新闻结社自由,必须保障基本人权,这种要求得到党内部分高层领导的理解同情和支持,比如胡耀邦和赵紫阳都积极主张,并试图採取措施改革权力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主张开放思想言论自由,改善党的领导,保障人的基本权利。但是这种社会呼声诉求却遭到了邓小平为首的党内元老的强烈反弹。他们把这种社会呼声定性为资产阶级自由化。胡耀邦被迫辞职。嗣后,由于胡耀邦的去世,要求自由民主人权的呼声进壹步高涨,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百万国民聚会天安门强烈表达了这壹诉求。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共元老最终把这种社会诉求定性为颠复无产阶级专政的反革命暴乱。从而製造了二十世纪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六?四」流血事件。赵紫阳被撤销职务,为此还失去了人身自由,直到离开人世。可见,使权力和经济相结合的改革是邓小平开革开放的败笔,也是引发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社会大动荡的根本原因。

马列主义与哈耶克主义研究

作者 徐水良 写于 二零一二年

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表面上非常对立,处于两个极端,并且各自坚守自己的极端立场。马列主义主张私有制是万恶之源,主张消灭私有制,消灭商品经济,壹切公有化,搞计划经济;哈耶克主义则反对壹切公有制,主张壹切私有化,商业化,或者像他们把商业化误称为“产业化”那样,壹切“产业化”,排斥计划经济,主张搞全盘彻底的无计划的商品经济,“自由经济”。

联系到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这类意识形态上,马列主义反对个人主义,主张集体主义。认为个人主义是私有制的反映,因此又把个人主义,与私有制合在壹起,共同称为万恶之源。他们不断地批判个人主义,狠斗私字壹闪念,不断贊扬集体主义,所谓“集体主义放光芒”,共产主义精神大发扬,认为集体主义是公有制的反映,不断用集体主义消灭个人主义。中共执政几十年,提倡集体主义几十年,批判个人主义几十年。

而哈耶克主义则相反,不断颂扬个人主义,甚至拼命吹捧自私自利,以及不顾公共利益的、损人利己的利己主义,坚决反对集体主义,同样反过来把集体主义说成万恶之源,恶毒攻击集体主义,不断用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来消灭集体主义。及到最近,哈耶克主义者的这些文章,在互联网上还是络绎不绝。

总之,哈耶克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属于荒谬的极端。

但是,实际上,两家都建立在同壹个错误的理论基础之上,也就是建立在完全错误的经济决定论基础之上,都认为经济起决定作用。而在经济中,又是所有制起决定作用,都在所有制上大做文章。因此,两家虽然吵翻天,但实际上,不过是在共同的错误基础上,各自分别抓着壹个错误的极端结论,互相攻奸,吵闹不已。

而我们主张人本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由人组成,以人为本。这种人是有血、有肉、有思想的,是物质的,同时又附带精神的壹种生物存在物。而不是像马克思主义、哈耶克主义那样,把他们看成抽象的经济关系,或者社会关系,或者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认为决定人类社会的,是活生生的人,不是经济或者其他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次级存在物、起决定作用,更不是由具体的人创造出来的抽象的经济关系、或者其他社会关系及其总和,起决定作用。

许多年来,我们壹再强调,我们反对经济决定论,认为经济和所有制不起决定作用。因此,我们从根本上反对马克思主义和哈耶克主义这两者的共同基础,既反对全盘公有化,也反对全盘私有化。主张根据客观实际需要,在公共领域实行符合当时实际需要的不同程度的公有化,在私人领域实行符合当时实际需要的不同程度的私有化。这也就是从根本上壹举否定这表面对立的、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的双方。

在社会科学领域,我们是人本主义者。我们既不是公有主义者,也不是私有主义者;既反对马列主义和全盘公有主义、也反对哈耶克主义和全盘私有主义。当然,这种人本主义有着非常丰富的内容,这个公私法则及其细则,仅仅是人本主义丰富内容中的壹个组成部分。

根据我们阐明的当代“公私法则”:“私人领域私有化,公共领域共有化”。在私人领域,奉行不同程度的个人主义,从而实行不同程度的私有化。在这裏,不是私有制决定个人主义,而是个人主义的需要,决定私有化,与马列主义、哈耶克主义认为私有制决定个人主义的习惯观点恰恰相反。在公共领域,奉行不同程度的集体主义,从而实行不同程度的公有化。在这裏,同样是集体主义的需要,决定公有化。也是与马列主义者、哈耶克主义者相反。

任何社会,都不能没有个人主义,也不能没有集体主义。缺了其中任何壹种,社会就不可能存在。没有集体主义,社会就会立即崩溃;没有个人主义,社会就没有自由、生命和活力,社会同样不能存在。在这裏,我们需要的,是找出符合当代实际需要的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并且协调好两者关系,使之和谐生存和发展。

马列主义拼命搞全盘集体主义,拼命消灭个人主义,这些做法的危害,我们大家都已经经历,我们这裏就不需要详细论述了。现在大家看不清楚的,是哈耶克主义拼命反对集体主义,拼命鼓吹全盘个人主义,甚至鼓吹自私自利,鼓吹损人利己的纯利己主义,这些做法的危害,大家壹时还看不清楚,所以这裏简单举美国例子说壹下。

以美国为例,哈耶克主义者把美国说成是完全个人主义的国家。但实际上,美国人只是在私人领域坚守个人主义,不允许社会公共部分、尤其是国家,干涉侵犯他的私人领域。但在公共理论,美国人非常强调集体主义,强调团队精神(teamwork),缺乏集体主义团队精神的人在公共领域,在公司,在部门,都不受欢迎。美国人具有的集体主义精神,包括爱国主义精神,往往远超过中国人。尤其在国家领域,公务领域,从总统到各级公职人员,必须完全执行国家集体主义,服从国家利益,在这裏,不允许存在服从私人利益的个人主义。

建立在经济决定论基础上的许多理论,包括目前大多数经济学家的经济理论,颠倒混乱,荒谬荒唐。以经济决定论理论毒藤结出的、正在中国大陆肆虐的双胞胎理论毒瓜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而言,无论是马列主义,还是哈耶克主义,都有很多极其荒谬荒唐的理论,而马列主义者和哈耶克主义者竟然深信不疑。对这些荒唐谬论,我们必须花时间认真加以清除。

两者关于私有制和公有制,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谬论,互相对立。马列主义把坏事全推到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头上,要坚决消灭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哈耶克主义比马列主义更加浅薄,对相关理论更加没有研究,只是简单地把马列主义的结论反过来,极度贊扬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把好事全都说成是私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功劳。

实际上,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两者都是胡说八道。马列主义者和哈耶克主义者天天说着荒唐的谬论,因为深信不疑,他们从来不去反省他们自己理论的荒谬性,其中也包括私有制和公有制、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荒唐对立。

马列主义者和哈耶克主义者坚持经济决定论,因此壹定要把经济说成是决定所有社会问题的原因。最后他们只好各执壹词:马列主义肯定公有制核计划经济,否定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哈耶克主义肯定私有制和市场经济,否定公有制和计划经济。

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都是颠倒了客观规律。实际上,无论是政治制度,还是经济制度,是政治上的民主还是专制,经济上的公有还是私有,都是由人决定的。是人和由人组成的社会,决定社会制度,决定政治和经济,而不是相反,由经济决定政治决定社会决定人。

实际情况恰恰与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经济的决定论,即由经济决定政治,再决定人和人类社会的作用顺序相反,正确的作用顺序,是由人,组成人类社会,决定带全局性的政治,然后,又由人、社会和政治,共同决定经济。

笔者的新人本主义理论,与经济决定论基础上产生的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的理论,完全相反。

笔者曾经论述,当代先进社会,必须实行”公共领域公有化,私人领域私有化”的原则。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人权和普遍自由的条件下,公共领域实行公有制度,包括权力公有即民主制度;私人领域实行私有制度,包括权力私有制度,即所有者私人拥有权力的制度。后者私人的权力,包括支配和决定权等各种权力,包括私人企业、私人领域中,与公共领域和公共利益无关的决策权、领导权等等各种权力。

换个说法,也就是在私人领域,实行公共权力监督下的私人独裁制,虽然私人独裁者也可能把他的权力交给他的代理人。股份公司实行的往往就是壹种权力的代理制度。如果他愿意,也可以实行有壹定民主制约的权力制度。

公共领域公有化,包括权力公有即民主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社会公正。私人领域私有化,包括私有制和权力私有,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工作效率。

在正常社会,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公有制和私有制,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是互为补充的,互相协作的,而不是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宣传的那样,是相互绝对对立,互不相容的。

至于经济制度,也是同样,任何社会,都不可能实行单壹的公有制,也不可能实行单壹的私有制。单壹的公有制和单壹的私有制,以及两者的绝对对立(而不是互为补充),只存在于马列主义者和哈耶克主义者的幻想中。

不可能实行单壹的公有制,经过共产党和共产极权主义的教训,大家已经不难理解。

但不可能实行单壹的私有制,很多人,尤其是哈耶克主义者,还很不理解。我已经许多次论述过这个问题,指出人类最重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如空气,阳光,多数水资源,不能私有化。壹些最基本的公共领域,如基础教育,基础医疗包括全民健保等等,及其他壹些全局性的最基本的生产、交通通讯、消费、和福利等部门的壹些关系全局性的基本领域(不是壹切领域,因为包括教育、医疗、福利等领域,都应该有壹定的适合实际的私有化),应该公有化。读过本人有关论述的朋友,相信应该能够理解。

同样,在流通领域中的经济制度,任何社会,也都不可能实行单壹的计划经济,也不可能只有单壹的市场经济。

单壹计划经济和单壹市场经济,以及两者的绝对对立(而不是互为补充),都只存在于马列主义和哈耶克主义的幻想中。

单壹计划经济的危害,大家已经能够理解。但不可能只有单壹的市场经济,很多人,尤其是自由主义者,不能理解。

壹般说来,现代自由民主社会,在私人企业之间,私人企业和公共领域之间,实行市场经济。但在私人企业内部,以及在国家、政府领域、和其他公共领域,例如宏观调控领域,国家财政,国家或地方政府经营的企业、公益事业等等,却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导。

美国是壹个私有化最发达的自由民主国家,但它的宏观调控,例如联准会对利息的调控,国家财政经济的预算和控制,公共教育领域,尤其是公营基础教育、公立学校领域,也是计划经济,不是纯商业化市场经济。

这裏顺便再次强调:教育是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部门,即生产人才的部门,不是简单的消费部门。教育本来就是最重要的产业领域。哈耶克主义者高喊教育产业化,完全是偷换概念,是为了欺骗。也就是用产业化概念,偷换商业化概念。以欺骗手段为他们的教育和医疗的商业化开路。

美国的私立学校,私立医院,当然是商业化的,属于市场经济。但它同样非常严格地受国家监督。因为教育和医疗关系人民和社会的重大公共利益。

所以,无论是马列主义,还是哈耶克主义,把公有制和私有制,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绝对对立起来,变成势不两立的东西,是完全错误的。

而民主,既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也不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而是“公共领域公有化”这个原则的要求。民主,也就是在公共领域,要求公共权力,主要是国家权力、政治权力的公有化,是由社会中大多数人依靠自己的奋斗得来的。正像我过去多次论述的,如果说民主与公有化即权力公有化有关,那不错;但说它由私有化和市场经济产生,那就完全是哈耶克主义者的胡说。

正是为了反对私有化侵入公共权力领域,实行专制独裁,罔顾社会公正,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公,所以历史上无数誌士仁人,流血奋斗,终于在许多国家赢得公共权力的公有化,即民主,从而保证了社会公正。这就是民主历史的简单本质的理论解释。

而共产党的中国,情况恰恰相反。共产党壹直在公共领域在实行专制独裁的权力私有化。而在私人领域,却曾经不顾壹切公有化。几十年的权贵私有化,则变成毫无社会公正可言大抢劫大掠夺犯罪行为。

我在民主取决于什么等文章中指出,所有制和经济对民主没有决定作用,我只把它们列为有影响和因素之壹。但是,壹些浅薄的民运人士,却没有根据地把私有制视为对民主起决定作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这是完全经不起推敲的。

马克思主义与马列主义研究

作者 应克復 写于 二零一六年

   《人民日报》理论版曾发表壹篇“热点辨析”,题为《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这个“定盘星”》,副标题是“走出西方新闻观的迷思”。读罢全文,不禁哑然失笑,我的天!这明明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哪裏有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味道?作者自己深陷于东方专制主义新闻观的迷思,却想让读者“走出西方新闻观的迷思”,岂不太滑稽了?

同壹版面还有壹篇题为《深刻把握正面引导与舆论监督的辩证统壹》的文章,也再三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来指导”。看来,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还真是需要好好“辨析”壹下。

前壹篇文章的作者说:“要做好新闻舆论工作,必须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自觉抵制西方新闻观的影响。”那么,什么是“必须牢牢坚持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什么是要“自觉抵制的西方新闻观”呢?

作者在以“从理论上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小题的壹节裏说:“党的新闻舆论媒体的所有工作,都要体现党的意誌、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的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做到爱党、护党、为党。”并且认为“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丰富和发展”。原来,作者是把“媒体姓党”归之为“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丰富和发展”!他还进壹步解释:“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中,以喉舌观、党性观、真实观、效益观、职业道德观等为基本内容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是做好新闻舆论工作的基本遵循。”这就是作者“从理论上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成果!

那么,什么是西方新闻观呢?作者批判某些新闻工作者认为“只有西方新闻观才能保证新闻自由和客观中立”,并且指出:“西方媒体的新闻自由和客观中立只是他们自己标榜的”,其实不过是在“兜售西方价值观”罢了。在这裏,作者羞羞答答地把“西方新闻观”概括为“新闻自由和客观中立”,似乎是表现出某种不得已的表达困窘。因为他既不能肯定、承认作为新闻观的“新闻自由和客观中立”,又不敢否定、批判它,于是便用“只是他们自己标榜的”来掩盖理论上的难言之隐,真难为他了!

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最本质的特征,恰恰是被这位作者称为“西方新闻观”的新闻自由。这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第1卷第壹、三两篇文章中,说得非常清楚。马克思在那两篇文章裏谈的是出版自由。书报的出版自由当然包括新闻自由,就像我们宪法第三十五条裏的出版自由包括新闻自由壹样。

在那两篇文章裏,马克思认为:“自由是全部精神存在的类的本质”,出版物则是“精神的最自由的表现”, “自由出版物的实质,是自由所具有的英勇的、理性的、道德的本质”。 “出版物是历史人民精神的英勇喉舌和它的公开表露”,“出版物是个人表现其精神存在的最普遍的方法。它不知道尊重个别人,它只知道尊重理性。”马克思还指出“自由出版物的人民性”,认为 “出版自由是壹种迫切的需要”,“没有出版自由,其他壹切自由都是泡影”。

马克思认为“书报检查制度是反对人类成熟的壹种最现实的工具”。他抨击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哪裏还存在出版自由,它就剥夺这种自由”。“书报检查制度存在的事实就推翻了出版自由”。他讽刺道:“凡是政府的命令都是真理”,“政府的理智是国家的唯壹理性”。他还生动地形容说:“每壹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耀着无穷无尽的色彩。但是精神的太阳,无论它照耀着多少个体,无论它照耀着什么事物,却只准产生壹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所以,他主张取消书报检查制度:“治疗书报检查制度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因为这种制度本身是壹无用处的,可是它却比人还要威风。”

马克思强调出版法对于出版自由的重大意义。他说:“出版法就是出版自由在立法上的认可。”“出版法是真正的法律,因为它反映自由的肯定存在。”“没有关于出版的立法就是从法律自由领域中取消出版自由。”

马克思谴责普鲁士当局对出版物的控制。他说:“出版自由绝不是妳们从同辈中拼凑壹批官方作家就可以取得的。”他在评论普鲁士的书报检察官时说:“国家总是盲目地挑选最无能的人去担任最艰巨的职务”,并且像旧时代那样,“只让宫廷丑角享有思考和述说真理的权利”。请看,这不就是对当代中国新闻出版领域的惟妙惟肖的描画吗?

由以上所引的马克思关于出版自由的论述可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最基本的涵义,应该就是坚持新闻自由,反对书报检查。而那位作者却把“爱党、护党、为党”看作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或者,至少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丰富和发展”。他居然能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新闻自由,“丰富和发展”成“爱党、护党、为党”,成为“媒体姓党”的神主牌。不知道这是出于他对个人利益选择的大胆,还是由于理论的蒙昧与无知?

《人民日报》19日的这两位作者都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但他们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却同马克思所主张的新闻自由背道而驰。把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解释为“体现党的意誌,反映党的主张,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做到爱党、护党、为党”,或者,简化为“媒体姓党”,决不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丰富和发展”,相反是对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背叛与汙辱。

如果真的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就应该抛弃“媒体姓党”、“爱党、护党、为党”壹类非马克思主义、甚至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观,高举新闻自由的旗帜,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的出版自由,开放报禁书禁,取缔书报检查制度,起草、颁布保证新闻自由的《新闻法》、《出版法》,彻底改变像马克思所说那样“只准产生壹种色彩,就是官方的色彩”的文化专制主义、新闻专制主义。这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社会健康发展的希望所在,不知道当政者是否能看清这裏面的是非利害?

几十年来,专政问题——无产阶级专政也好,人民民主专政也好,壹直是壹个似乎十分明确、实则十分混乱的问题。它在理论上始终处于蒙昧状态,实践中带给社会无穷的灾难。我在2014年11月所写的关于意识形态的第四、五两篇文章裏,分别对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作了分析。壹年多来,我继续思考这个问题,颇有心得,觉得有必要从另壹角度进壹步探讨,现在试加论述,也许有助于澄清在专政问题上的思想混乱。

马克思恩格斯是从纵的维度、历史的维度考察专政问题的,思想来源于古罗马的狄克推多传统,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则从横的维度、社会的维度阐述这个问题,表面上来源于马克思,实际上分别来源于沙俄和我国的专制传统。因此,尽管他们用的都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名词,但形成这壹概念的历史渊源和社会基础却大不相同,两者的基本涵义,甚至可以说是南辕北辙,互不相容。而在意识形态领域,多少年来,人们却把它们混为壹谈,认为后者是前者的继承和发展,造成极大的理论混乱,现在应该是彻底加以清理的时候了。

(壹)马克思恩格斯专政观的来源

马克思恩格斯的专政观来源于罗马共和国的狄克推多制度,即独裁制度,也就是专政制度。我在《人民民主专政》的“试析‘专政’”壹节裏,曾经简要介绍过罗马的这个制度,现在照录于下:

“公元前的罗马共和国曾经实行过民主的专政,当共和国面临外敌入侵或重大危机时,国家就赋予最高执政官或保民官以绝对的权力。他有权中止法律,颁布临时法令,可以调动和指挥军队,成为狄克推多,即独裁者。但这种独裁专政是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的。首先,执政官担任狄克推多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其次,执政官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百人团会议民主推选的;第三,专政的时间以六个月为限,六个月之后,狄克推多就要交还绝对权力,作为执政官仍然受元老院的节制。据有的西方学者统计,这种专政同民主和法治密切联系的政治制度,在罗马共和国实行了三百多年,有过九十多次这样的专政。”

可见,古罗马的专政具有四个特点:1、由法律规范;2、狄克推多是由当时的最高权力机构民主推选的;3、独裁者掌握全部国家权力;4、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独裁六个月。这种专政形式既然在罗马有三百多年的历史,实行过九十多次,那么,对于欧洲必然会留下深刻的影响,特别是经过文艺復兴,古希腊和罗马的艺术和学术思想重新得到重视,专政的概念也开始出现在后人的理论和实践中。据王宏周先生在壹篇文章裏介绍,“直到十八世纪中叶,卢梭在论述专政问题还仍然是以罗马共和国作例子的。”他还指出:法国大革命期间,“吉伦特派和雅各宾派互相责难对方渴望实行专政”。“从历史资料看,最先贊扬专政有积极意义的是雅各宾主义者,特别是圣鞠斯特和马拉特,他们认为‘所有的革命都需要有壹个专政者以武力挽救国家’”。(註1)由此可见古罗马的专政对近代欧洲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专政的观念,无疑同这个历史渊源有关。所以,马克思恩格斯的专政理念,是建立在法治和民主基础上、而且有壹定期限的专政。也正因为如此,“西方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能够从专政同民主和法治相容的角度来理解。考茨基说:‘我们除了把无产阶级专政了解为无产阶级在民主基础上的统治以外,不能作其他的了解。’”

(二)从支持资产阶级专政到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欧洲在1848年爆发遍及许多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马克思恩格斯正是通过对德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考察,提出他们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

1948年3月18日,在法国二月革命的影响下,柏林民众聚集在皇宫前广场上,向国王肺特力?威廉四世请愿,遭到镇压后,很快就转为起义,发生了流血的巷战。柏林工人和手工业者的流血牺牲,换来了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威廉四世被迫于3月29日任命以工厂主康普豪森为首的内阁。5月18日,在法兰克福的保罗教堂,召开了经过二次投票、普选产生的国民议会。这无疑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大政治成果,但无论是康普豪森内阁,还是国民议会,都采取了对旧制度妥协的措施,缺乏应有的革命精神。康普豪森5月30日在国民议会演说时明确表示:新政府是“在现存制度和它所提供的合法道路的基础上实现向新制度的过渡”,并且宣称:“政府没有专政,它也不可能实行专政,它不愿意实行专政。”(註2) 继他之后的汉泽曼内阁,也推行向旧制度屈服的政策,结果内阁被封建势力夺取(国王任命他的叔叔组阁),国民议会最后也被解散。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1848年4月到德国,,创办了《新莱茵报》,在这份报纸存在的半年时间裏(6月—11月),他们分别写了119篇文章,对欧洲局势,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波兰、捷克、比利时等国的革命形势,进行了广泛的评述和分析,热烈地贊颂这些国家人民大众的革命热情。据西方学者统计,在这些文章裏,他们曾21次提到“专政”壹词,多数是对于反动势力实行专政的批判。特别值得註意的是,他们谴责德国康普豪森内阁和国民议会背叛人民的利益,批评他们没有夺取全部权力,实行专政,以致封建势力顺利復辟,资产阶级革命功败垂成。恩格斯在壹篇文章裏说:“国民议会现在就应该把全国的壹切国家权力统壹于自身。”“国民议会本来应该处处以专政的办法反对腐朽政府的反动企图。”“如果它不建立任何中央政权,那它就等于自动辞职。”(註3)马克思也批判康普豪森内阁“给反革命穿上他那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服装”(註4)。他从德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失败中得出结论:“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接着还说:“我们壹开始就指责康普豪森没有实行专政,指责他没有马上粉碎和清除旧制度的残余。”(註5)马克思恩格斯都为德国资产阶级没有在革命胜利后实行专政而感到惋惜。他们说的专政当然是资产阶级专政,而不是无产阶级专政。他们虽然谴责法国镇压六月起义的卡芬雅克的资产阶级专政,但面对德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屈从封建势力,他们却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主张者。为什么他们主张资产阶级专政呢?因为在他们的源自罗马共和国的专政观裏,壹方面,资产阶级革命后实行专政,铲除封建势力,符合于人民的利益,符合于历史发展的进步趋势;另壹方面,专政是建立在民主和法治基础上的,它服从于革命胜利后的临时任务,即扑灭反革命的封建势力,“粉碎和清除旧制度的残余”,壹旦这个任务完成,专政就随之取消。

马克思恩格斯正是从德法两国资产阶级在革命胜利后没有实行专政,以致封建势力得以很快復辟,感悟到无产阶级专政的重大意义的。这在马克思1850年为总结法国革命而写的《1848年至19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壹书裏,有了进壹步的论述。

1848年2月22日,法国爆发了由资产阶级共和派和小资产阶级激进民主派领导的民主革命,国王路易?肺力普于24日逃出巴黎,壹个由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代表组成的临时政府宣告成立,法兰西成为统壹的完全的共和国,是为第二共和国。5月4日,召开了主要由资产阶级共和派组成的立宪会议。新政府没有致力于清除封建势力,却采取壹些不利于民众的政策。5月15日,无政府主义者布朗基领导巴黎民众冲击立宪会议,被军队驱散。6月22日,立宪会议下令解散建立未久、有十壹万多工人的国立工场,激起工人暴动。经过4天的武装对峙,26日,起义的工人遭到军队的残酷镇压。12月10日,取代立宪会议的立法会议,选举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拿破仑?波拿巴特为第二共和国的总统。在由750名议员组成的立法会议裏,小资产阶级民主派有180个代表。他们为抗议路易?拿破仑的政策,在1849年6月13日举行了有3万人参加的示威游行,被军队驱散,民主派从此壹蹶不振。但资产阶级共和派同路易?拿破仑的关系也渐趋紧张。因立法会议拒绝修改总统不得连选连任的宪法,路易?拿破仑于1851年12月2日夜裏逮捕共和派的头面人物,接着解散立法会议。共和派发动的起义,被路易?拿破仑的军队所镇压。壹年之后,夺取了全部国家权力的路易?拿破仑宣布自己是法国皇帝,自称“拿破仑第三”。

法国在这几年裏的激烈动荡,成为马克思恩格斯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直接来源。在《1848年至19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马克思认为,二月革命产生的临时政府,“只能是各个不同阶级间的妥协。”由于法国的工业尚不发达,法国工人阶级当时“还没有能力实现自己的革命”。“临时政府在它整个存在的时期都是在不断对无产阶级的要求进行斗争的。”巴黎工人的六月起义遭到血腥镇压的事实表明,无产阶级“要在资产阶级共和国范围内稍许改善壹下自己的处境都只是壹种空想。”因此,必须提出壹个“大胆的革命战斗口号”,这就是“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马克思在分析各种政治力量和各种社会主义时指出,能在理论上代表无产阶级的,只有以“宣布不间断革命”、“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根本消灭阶级差别”为主要内容的革命社会主义。(註6)

     (三)马克思恩格斯的专政观

马克思在1852年3月5日给好友魏德曼的信中,对无产阶级专政作了比较完整的论述:“至于讲到我,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註7)这裏的第二点,指的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必然是无产阶级取得最后胜利,并掌握全部国家权力,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第三点说的是无产阶级将利用这个权力来消灭阶级,实现从阶级社会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在这裏,“不过”壹词包括有“全部”、“唯壹”的含义。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是消灭阶级、从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唯壹手段,反过来说,要消灭阶级、向无阶级社会过渡,只有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消灭阶级,当然就意味着消灭阶级斗争,同时使无产阶级专政不再必要。所以,无产阶级专政也是阶级斗争的最后阶段。

就《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所载文章来看,在马克思给魏德曼写信谈到无产阶级专政之后,将近二十年,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再谈到无产阶级专政。1871年的巴黎公社再次引起他们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註意,从1871年到1875年,在他们的讲演和文章裏,有5次提到无产阶级专政。接着,又是15年没有提及无产阶级专政。1883年马克思去世后,恩格斯在1890年至1893年间,曾在3篇文章裏5次谈到无产阶级专政。

在这些论述无产阶级专政的文章裏,马克思恩格斯进壹步阐明了他们的观点。

首先,提出消灭阶级的具体途径。马克思1871年9月在纪念国际成立七周年大会上讲话时说:“通过把劳动资料转交给生产者的办法,消灭现存的压迫条件,从而迫使每壹个适合于工作的人为保证自己的生存而工作。这样,我们就会消灭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唯壹的基础。但是必须先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才有可能实现这种变革,而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的军队。”(註8)这就是说,无产阶级将建立自己的武装力量,并凭借这个武装力量,剥夺剥削者的生产资料,“把劳动资料转交给生产者”,使所有“适合于工作的人”,包括原来的资本家,都成为平等的劳动者。这样壹来,当然就没有阶级了。

其次,“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将是壹个短暂的过程。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裏曾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壹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壹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註9)这个“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时期”,在他看来,也不是壹个漫长的历史阶段,因为过渡时期的任务,就是“把劳动资料转交给生产者”,从而消灭阶级。这个任务壹旦完成,过渡时期也就结束了。

第三,在消灭阶级的同时,也消灭自己的阶级统治,即消灭国家。早在1847年,马克思就在他的《哲学的贫困》壹书裏谈到:“工人阶级在发展进程中将创造壹个消除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联合体来代替旧的资产阶级社会,从此不会再有任何原来意义的政权了。”(註10)1850年6月,马克思针对《新德意誌报》责备他“维护了工人阶级的统治和专政”,发表了致该报的声明,指出他在“1848年二月革命之前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裏,就已经表明,无产阶级在“运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的同时,“就消灭阶级对立存在的条件,就根本消灭壹切阶级,从而也就消灭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註11)恩格斯在1872年写的《论住宅问题》裏说:“德国科学社会主义的观点,即关于无产阶级必须采取政治行动,必须实行专政以过渡到废除阶级并和阶级壹起废除国家的观点,这种观点在《共产党宣言》中已经申述过并且以后又重述过无数次。”(註12)在1893年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所作的导言裏,恩格斯更是明确地说明:“国家无非是壹个阶级镇压另壹个阶级的机器……国家最多也不过是无产阶级在争取阶级统治的斗争胜利以后所继承下来的壹个祸害,胜利了的无产阶级也将同公社壹样,不得不立即尽量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会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壹代能够把这全部国家废物完全抛掉为止。”(註13)第四,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裏,强调的是阶级专政,而反对个人专政。这特别表现在他们对布朗基主义者的专政观的批评上。恩格斯在1874年写的《流亡者文献》第二篇《公社的布朗基派流亡者的纲领》裏指出:布朗基主张的起义成功以后实行的专政,“不是整个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那些实行了变革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又事先服从于壹个人或者几个人的专政。”就像1848年他和马克思都主张德国资产阶级的国民议会应当掌握全部政治权力,实行专政壹样,恩格斯在《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中,继提出“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之后,要求将“把壹切政治权力集中于人民代议机关之手”写进社会民主党的纲领。(註14)可见,他们认为实现无产阶级专政的,应该是人民代议机关,而不是任何个人或少数人的任何集团。

第五,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壹书的初稿裏指出:“公社并不取消阶级斗争,……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註15)我在前面分析马克思致魏德曼的信时已经指出,在马克思的专政观裏,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和最后阶段。因此,取得统治的无产阶级,必将“提供合理的环境”,“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这就是说,无产阶级专政虽然以武装力量为后盾,但采取的方式,却应是“最合理、最人道”的,换句话说,应该是通过法律的规范,采取合法的、民主的,也就是和平的、非暴力的方式。

根据以上马克思恩格斯谈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过程,他们论及这个问题,集中在三个时期,分别间隔19年、15年。前两个时期谈论无产阶级专政,是分别从法德两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和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出发而谈的;恩格斯在后壹时期重提无产阶级专政,是因为德国民主党内外有人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所以,他们每次谈到无产阶级专政,都有着明确的针对性,指的是革命胜利后需要采取的措施,就像古罗马的狄克推多所做的那样,而不是必须建立的政治制度。考茨基在1918年出版的《无产阶级专政》壹书中指出:马克思说的无产阶级专政,“指的不是壹种政体,而是指壹种在无产阶级夺得政权的任何地方都必然要出现的状态”,是在局势已平静时就应该让位给民主的权宜措施。(註16)列宁后来在《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壹文中,曾批判考茨基的这壹说法。但我认为,考茨基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解,比起列宁的认识,更符合于马克思的原意。

(四)列宁的专政观

列宁和毛泽东都生活在东方专制主义国家,没有经历过像西欧的文艺復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那样的革命运动,沙皇和中华帝国的封建专制传统,对他们浸染极深。因此,他们不可能正确理解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只能从封建专制主义的角度来解读无产阶级专政。

历史地考察列宁的专政观,我们不难发现,他早期主张的是“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这是同1903年俄国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相壹致的。那个党纲规定,党的最低纲领是“推翻沙皇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制度”。所以,列宁提出“临时革命政府不外是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只有建立起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才是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当革命已成为事实,而且连革命的胜利也成为事实的时候,我们就会用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专政,即完全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口号来‘代替’民主专政的口号。”(註17)列宁壹方面继承马克思恩格斯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在新形式下的继续。”(註18)无产阶级专政的主要任务是消灭阶级,“没有无产阶级这壹被压迫阶级的专政,便不能消灭阶级。”“无产阶级专政是……消灭阶级的唯壹方法。”(註19)但另壹方面,又对无产阶级专政作出违反马克思的原意的解释。

首先,他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长期的斗争。他指出:资产阶级由于被推翻而“凶猛十倍”,而且因为“习惯的力量,小生产的力量”而更加强大,因此,必须“进行长期的、顽强的、拼命的、殊死的战争”,才能“战胜资产阶级”。他还认为,消灭阶级“意味着要消灭小商品生产者”,“这只有通过很长期、很缓慢、很谨慎的组织工作才能做到。”(註20)其次,他赋予专政以残酷、血腥的、外在于法律的涵义。他认为:“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律拘束而直接凭借暴力的政权。”“专政是壹个重大的、残酷的、血腥的字眼,这样的字眼表示出两个阶级、两个世界、两个历史时代的妳死我活的无情斗争。”“专政,这是壹个残酷的、严峻的、血腥的、痛苦的字眼,这样的字眼是不能随便乱讲的。”(註21)第三,他无限扩大无产阶级专政的内涵。他说:“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和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註22)“专政固然非有暴力不可,但它不只是暴力,而且是比先进的组织更高效的劳动组织。”他在谈到“无产阶级专政对我们说来具有了新的意义”时还说:“要无产阶级起壹个组织者的作用”,要善于“组织经济”,“组织工业”,“给农民精神上的影响”(註23)第四,他把阶级专政解释成为壹党专政、领袖独裁。他在执政未久的1920年所写的小册子《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裏,批评德国共产党内有人把阶级专政同党的专政对立起来,他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比较稳固的集团来主持的,而这个集团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来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组成的。”(註24)这就是有名的四段公式:群众专政——阶级专政——政党专政——领袖专政的由来。

第五,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列宁把无产阶级专政上升为国家性质,国家制度。他在《国家与革命》裏写道:“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必然是阶级斗争空前残酷、阶级斗争形式空前尖锐的时期,因而这个时期的国家就必须是新型的民主国家(对无产者和壹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兴的专政国家(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註25) 在这裏,他不但把无产阶级专政说成是壹种国家性质,而且赋予无产阶级专政以新的内涵,成为后来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理论根据。

(五)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专政观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全盘接受列宁和苏联共产党的理论主张,包括无产阶级专政在内。在第壹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裏,“本党纲领”的第二条就是“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註26)但关于专政的说法,此后有壹个变化的过程,这大概是同共产国际的指导有关。1928年的六七月间,在莫斯科召开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指出,中国的社会性质仍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党的总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实行土地革命,建立工农民主专政”。(註27)1934年1月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就宣称当时的苏区是“中华苏维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註28) 1936年9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抗日救亡运动的新形势与民主共和国的决议》,提出“民主共和国”的口号,取代“工农民主专政”(註29)毛泽东在1939年冬季所写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裏,首次提出新民主主义,并且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造成的,是“各革命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统壹战线的专政”。接着,他在1940年1月的《新民主主义论》裏,全面地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的理论和政策,把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规定为“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註30)在1948年的中共中央九月会议上,毛泽东进壹步明确指出:“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仅仅是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参加的人民民主专政。”(註31)接着,他在为新华社写的壹九四九年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裏,向全国人民宣布,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註32) 同年“七壹”前夕,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全面地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内涵。他说:“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壹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註33) 这个论述迄今为止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专政观的基本内涵,壹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二是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三是成为长期的国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第壹条,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也就是说,从1954年制订宪法算起,人民民主专政作为国家的基本制度,已经有62年的历史了,相对于罗马共和国的为期不超过6个月的专政,已有124倍之多,不知道它还要实行多久?

从形式上看,人民民主专政同无产阶级专政似乎有着根本性的差异,但是,在毛泽东的理论认识和思想指导上,却不存在实质性的区别,最多也只有策略上的意义。早在1949年2月初,毛泽东就对来中国访问的米高扬说:“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究其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註34)1953年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当时党内就传达“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但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然肯定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文革期间两次修订的宪法,都把人民民主专政改为无产阶级专政。1979年3月邓小平发表题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提出的也是“我们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在1980年12月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他又谈到“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并且说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适合于我们的国情。”(註35)

     (六)理论的困境和实践的谬误

从马克思恩格斯所处时代的社会背景来看,由古罗马的三百多年专政历史引申出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有它的必然性。壹方面,经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无产阶级,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水深火热之中,激起许多仁人誌士为寻求消除阶级对立、建立平等社会而呕心沥血,上下求索,从历史上探寻有益的经验教训;另壹方面,法国大革命及此后几十年的欧洲大陆,反封建反专制的革命风云激荡,高潮此起彼伏,无产阶级投身于历次革命,为革新社会流血牺牲,但最终却仍然壹无所有。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背景和和历史根源。可是,他们误判了当时的阶级格局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前景。在他们的观念裏,交织着作为思想家的出于理性的深思熟虑的理论判断,和作为革命家的出于感性的斗争狂热与壹厢情愿。如果说,古罗马的专政经验和无产阶级的悲惨处境,构成他们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客观来源的话,那么,他们的这种既矛盾又统壹的復杂思想,就是产生这个理论的主观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形势的变化,马克思恩格斯壹生都在不断地修正自己的理论成果,他们虽然始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但这个理论本身却已随着其他理论的转变而逐渐丧失其理论意义。马克思在《资本论》裏从股份制改变着资本的性质,使资本由私人资本转化为社会资本,判定股份制是由资本主义转向新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这就意味着消灭阶级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逐渐变化而实现,用不着无产阶级专政。从政治形势的发展来说,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从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议会选举中取得壹次又壹次的进展中,看到无产阶级通过选举和平获取政权的可能性,甚至可以利用原来的国家机器,而不必立即摧毁它。恩格斯在1895年3月所写的《卡?马克思壹书导言》裏承认:“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只是壹个幻想。历史做的还要更多:它不仅消除了我们当时的迷误,并且还完全改变了无产阶级进行斗争的条件,1848年的斗争方法,今天在壹切方面都已经陈旧了,这壹点是值得在这裏较仔细地加以研究的。”(註36)渊源于西方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西方已经逐渐没落,恩格斯生前最后重提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因为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内外都有人不贊成这个理论。但是,这个理论在仍然弥漫着封建专制主义的东方,在沙皇俄国和中华民国,却有死灰復燃之势。这是因为,东方国家的许多有誌之士,都苦于社会的不平等,努力探寻解救之道。包括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内的马克思主义,向他们展示出崭新的魅力。壹方面,处在不平等的阶级社会裏,所有被剥削被压迫的广大人民群众所受的苦难,都带有壹定的共同性,所以,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马克思主义,能够给东方的革命者带来新的启迪。但另壹方面,由于封建专制主义的长期熏染,东方国家的各民族各阶级,包括最先进的知识分子在内,无不深受其影响。因而,他们在理解、接受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必不可免地以东方的封建专制主义的思维方式来读取,并加以实践。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则因为它更适合于加强专制统治的需要,而被这些为夺取政权而斗争的革命者所钟爱。所以,西方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它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被註入了东方封建专制主义的灵魂而得以復活。结果,在苏联和东欧各国,在中国和朝鲜、越南,都给人们带来无穷的灾难。

考察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它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始终停留在理论领域,是壹个幻想,壹个神话,是意识形态的乌托邦;在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时代,却被用于实践,成为戕害民族的毒物,屠杀生命的利器,成为专制统治的神主牌。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旗帜下,专制统治扬威肆虐,数以亿计的生灵死于非命。遗憾的是,迄今为止,人们对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上的是非和实践中的得失,没有反思,没有研究,没有讨论,依然处于混吨的蒙昧状态,甚至列为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拜倒在这个理论图腾面前。这种不利于社会健康发展的现象,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

为了澄清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是非和实践得失,应该打开禁锢,对这个曾经在人类社会的思想史上留下明显痕迹、给许多国家带来深重灾难的理论偶像,进行全面的反思和深入的研究,从中得出有益的教训,以消除它的影响。特别是执政者,应当抛弃对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迷恋,认清它的理论是非和实践得失,作出正确的选择,果断地抛弃人民民主专政,使社会得以摆脱壹党专政的枷锁,在民主和法治的轨道上健康发展。苟能如此,则中华民族幸甚!人民大众幸甚!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片面性

作者 谢选骏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马克思之所以认为国有化与计画经济的社会主义壹定要取代私有制与市场经济,出于两个基本理由。壹个是认为私有制导致资本家剥削工人,这导致普遍的不公平;壹个是认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生产的社会化合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导致生产力无法进壹步扩大。但这两个理由实际都是不成立的。用当代经济学理论剖析马克思的经济学不难发现其中的谬误,下面我们就用当代经济学理论的观点来分析壹下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观点。

壹、使用价值和效用

《资本论》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为使用价值和价值,在商品交换时表现为交换价值。

当代经济学不用“使用价值”这个词,而是用“效用”。效用是主观的,也就是说对于同壹件商品,其效用是随消费主体的喜好而变化的。不同商品对同壹个人的效用是可以比较的,但同壹件商品对不同的人的效用却不能比较。使用价值和效用的概念很类似,但是《资本论》没有明确说明使用价值的主观性,同壹件商品的使用价值似乎应该是壹样的。

与马克思同时期的门格尔在其《国民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了壹个现代经济学最重要的概念:边际效用,并且从那时起边际分析成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壹。如果我们认为壹件商品完成它的创造过程后,其使用价值就是壹定的,那显然无法做边际分析了。

既然效用比使用价值能更精确的描述商品对消费者的有用性,使用价值就成为没必要的词汇。而且对效用进行修饰可以更精确的刻画商品有用性,比如总效用、边际效用、增加的效用等等。

二、价值和成本

马克思在定义价值之前,先说明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为了找到交换价值背后的依据,于是根据商品所凝结的劳动量多少抽象出价值这个概念。

当代经济学基本摒弃了价值这个概念,而是用成本来替代它所要表达的凝聚的劳动量。如果壹件商品所含有的劳动量越多,那么它的成本就越高。

用“成本”替代“价值”不是只为了用词方便,而是“成本”能够更精确的描述人类为了获得“效用”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成本和效用壹样可以加上灵活的修饰语。壹旦壹只碗被拿到市场上,我们可以很方便的说,这个碗的生产成本是多少,销售成本是多少;或者可以说这壹批碗的平均成本是多少,总成本是多少。但是当人们说这个碗的价值(不是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是多少的时候,已经跟为这个碗具体花了多少工夫没有关系了,因为它的价值是由市场上跟它同样的所有产品的平均耗费劳动时间(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无论生产者具体的成本是多少,它的价值已经由其同类产品决定了,绝不能说因为这个产品采用了落后工艺成本高就价值大,或因操作熟练成本低而价值就小。

“价值”这个词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用类同物的平均属性来决定自身性质在当代经济学中也有例子。比如“机会成本”的概念,它是说假如妳的资金或时间不用在这件事上,而是用在可能的其他事上,其收益的期望值大小是多少。

可见,对于市场上同质的商品,“价值”还是有价值的。比如电子产品,由于技术进步导致其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因此其价值降低,表现为价格的长期下降趋势(当然下降到壹定程度后就会被通货膨胀所掩盖)。但是对于不同质的商品,或者说有垄断性因素在裏面的商品,比如土地价格的上涨,就不能说其上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了。但是用当代经济学裏的需求和效用曲线决定价格的理论则很容易解释这个现象。

三、“庸俗经济学”的指责

庸俗经济学在其使用者那裏指的是只从表面上分析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对于坚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人来说,以斯密、李嘉图、门格尔、凯恩斯、弗裏德曼等为代表的主流经济学其实就是庸俗经济学。

但经济学作为壹门科学,本身就是在研究现象。当代经济学也同样是在试图发现经济现象背后的规律,并且引进数学进行定量的分析。在培根奠定现代科学的基础以前,康德已经揭示人的认知理性只能认识现象,而事物的本质是不能被认知的。

跟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相比,不仅当代经济学的概念更精确,研究的范围也更广泛。马克思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忽视了很多当代看来难以忽视的因素。比如《资本论》从分析商品开始,但当代经济学总是把“商品与服务”放在壹起,分析它们的供求和效用、成本及价格。可如果按马克思的分析,两者很难放在壹起,比如妳不能说壹个人唱戏的价值是多少。这是因为商品是可以大规模復制的(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基本是这样),而服务则是由于每个人的天赋不同而不能大规模復制的。下面的进壹步分析就会揭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的时代局限性不仅在于把商品看成同质的,同时把劳动者及其劳动也看成是同质的,因此才有了“劳动力成为商品”壹说。

四、价值概念只符合完全竞争市场

经济学把市场按垄断程度不同划分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四种市场类型。其中理想的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型特征有:(1)市场上有无数生产者和消费者,任何壹个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商品的市场价格影响都可以忽略不计,都是价格接受者;(2)任何消费者能够以略高于市场价买入无限数量的商品,而任何生产者能够以略低于市场价格卖出无限数量的商品;(3)所有商品都是同质的,即可以互换的。今天只有较少的商品市场,例如棉花市场,没品牌的廉价消费品市场等适用于完全竞争市场模型。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由于产品完全同质,因此其销售费用几乎为零,因为只要按市场价有多少销多少。这也是马克思定义商品价值时仅考虑其生产成本而忽略其销售成本的原因。

在这样的市场上,生产者都力图采用更先进的工艺,力图降低自己的成本,赚取更多的利润。竞争的结果则是利润率趋于平均。马克思的这个结论和当代经济学是壹致的,因为后者也认为如果考虑到机会成本,完全竞争市场的生产者的预期利润是零。

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同类商品的生产成本也应该相同。尽管成本中有固定成本和流动成本,流动成本中有物的成本和人的劳动成本,但是如果所有物质成本都是完全竞争市场的商品,那么它们又都可以转化为另壹部分物质成本和人的劳动成本。这样层层转化的结果当然最后就是纯粹的人的劳动成本。

假如某商品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而且生产该商品的材料设备和人力以及生产它们的更前壹级生产要素都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那么就可以承认,商品是可以用其上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定义其价值的。

但是在有垄断因素的情况下,这样定义其价值就不对了。比如名牌鞋比杂牌鞋要贵很多,这是品牌效应。当中国电信垄断电话时,话费很贵,这更是明显的垄断效应。品牌、地域、管制等凡是影响竞争的因素都可以商品价格明显偏离制造它的劳动成本总和。

五、劳动力价值

同商品价值类似,劳动力价值在《资本论》中被定义为“是由平均工人通常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虽然人的禀赋确有不同,但在基本生活需要上是差不多的,是可以由平均数反映壹般状况的。对于同样的商品,同样的生产工艺,对劳动者所要求的就是重復性的简单劳动。即便是復杂劳动,也可以看成是经过壹定的培训和学习后壹般人能够完成的劳动。在这个意义上,截然不同的劳动也就可以转化为能够比较的抽象劳动。

商品的成本最终落实在劳动上,劳动可以换算成通用的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又决定于劳动力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价值这个概念才可以定义为某商品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六、剩余价值

有了劳动力成本的定义,于是马克思就推导出剩余价值的概念。既然劳动力成本就是这类劳动者的必须平均生活资料价值,那么劳动产品价值减去劳动力价值就是剩余价值。

按马克思的解释,剩余价值就是被工人创造出来,但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因此反映了剥削。剩余价值率就是在剩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比例,反映出剥削程度的大小。

七、对剩余价值论的质疑

假如所有市场都是完全竞争市场,剩余价值论是很有说服力的。但是劳动力市场,尤其是高级劳动力市场由于劳动者明显的禀赋差异而偏离完全竞争模型很远,因此也就为以此为突破口发现剩余价值论的悖谬之处提供了机会。

对于从事高级劳动的劳动力比如工程师或销售经理,其工资比普通工人高许多。按劳动价值论,高工资反映其劳动力价值高(除去波动因素),但实际上其必需的生活资料和普通工人是差不多的。并不是说维持壹个工程师必需的技能必须要有和他的工资成比例的生活资料做物质支持。即便考虑到工程师多受若干年教育,把受教育的成本平摊到今后的工作年限,和工人相比,其价格仍明显高于其价值。

这个质疑说明马克思对劳动力套用其商品属性是错误的。因为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的商品大部分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而劳动力并不符合这个模型。这是因为每个人生来其体力和智慧禀赋不同。体力上的区别尚且可以看做随机波动(因此《资本论》可以用“中等强度的劳动”来作为壹般状况),但智力的禀赋差别却导致难以靠自由竞争达到均衡状态。那些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往往也是智力禀赋较高或其性格适合接受教育的人。

再举壹个极端些的例子。譬如有家年生产玻璃钢制品的自动工厂,只有壹个工人负责生产,其实也就是按壹下按钮开始,到结束时再按壹下按钮结束。如果把产品的市场价值都算作该工人的创造,那这个剩余价值率就要百分之几亿了。无论谁也不会认为价值数亿的财富增值仅归功于该工人按按钮的劳动。

这个现象剩余价值论无法解释,是因为这样的工厂是不会出现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的。

八、按劳分配的误区

按劳分配的依据是: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因此按照劳动量的多少来分配财富才是公平的。

依照先前的分析,价值最后归结为劳动,所以这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应该註意其前提是所有的商品都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即产品都是同质的,销售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实际上把价值仅仅归结为生产劳动,还忽略了管理成本、资金成本、培训成本等诸多生产要素。

当人们牢牢记住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的商品“价值”仅仅是完全竞争商品市场的特例,就会明白,要分配的并不是价值,而是财富。财富是既能满足人的需求而且具有稀缺性的商品和服务。假如所有的财富都是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商品,那么分配财富就等于分配总的商品价值,但显然这两者是不同的。

在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下,显然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要素分配。按要素分配是个自发的过程,而按劳分配则是人为的过程。这意味着要实行按劳分配需要按劳动强度核算每个人的劳动量。在壹个企业内部已经很难做到了,在壹个国家,把所有不同行业的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和换算成标准单位的“抽象劳动”是人力做不到的,即便勉强做个大概,这部份工作也是劳动力的浪费。

九、按要素分配的理论

近来按要素分配的理论在中国又得到广泛支持.中国官方的理论并没有否认马克思的按劳分配观点,只是作为分配方式的补充。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之后,这只是承认了市场经济本身的分配方式而已。

19世纪初期,萨伊提出要素价值论,被马克思批评为庸俗经济学。今天中国的学者在提倡按要素分配时仍然要加上定语,变成生产要素。或者说,大部分人提倡的是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但要完全理解按要素分配的实质,应该去掉生产二字。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消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所以满足人的需求是壹切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

这裏做壹个形象的比喻。懂些物理的人知道,在闭合串联电路中,如果串联有若干电阻,那么根据阻值不同,每个电阻分得壹部分电压;阻值越大,分得的电压越多;每个电阻分得的电压加起来就是总电压。

如果我们把从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到人的需求得到满足看成壹个闭合电路,而劳动、管理、资本、销售、消费等环节都看成是壹个个电阻,这些环节其实就是要素,每个要素所得的分配就相当于电路中分得的电压。

在电路中,人可以调节电阻大小,但电压分配是自动的。同样,在市场经济中,人的努力可以改变各要素在链条中的贡献大小,但分配的多少是市场自发实现的。

既然资本、劳动、管理、销售等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那么根据其重要性不同进行分配就是自然的。越是重要的,分配的比例就越大。但市场如何衡量各个要素的重要性呢?缺了任何壹个要素,链条被打断,经济活动就没有意义了,但它们确实不是同等重要的。市场认可的标准就是该要素的稀缺程度,越是稀缺的东西,市场价格就越高。

当劳动力稀缺时,劳动力的价格(表现为工资)会上涨,当资金稀缺时;资金价格(表现为利息率)就上涨;当土地等生产资料稀缺时,当然就是地租和地价的上涨。

市场报酬裏除了正常的要素报酬,还有风险报酬和创新报酬。但它们不是市场达到稳定平衡状态下的报酬。

十、“剥削”的要素论解释

假如只有完全竞争的市场,那么生产者的成本是大体相同的,销售价格是固定的,只要有钱,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把钱变成资本,通过正常生产过程,再把产品变成钱。这就给人以“财富完全由工人创造出来,资本家除了有钱什么贡献也没有”的印象。如果连傻子都能靠钱生钱,人们当然认为这就是剥削了。

在马克思生活的19世纪中期,大部分商品确实可以套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型。因此劳动价值论就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如果仔细分析资本家这壹角色,就会发现承担了若干职能:资金提供者、生产管理者、销售者,(有些还要兼任技师、会计等职责)。在完全竞争的市场,销售几乎没有成本,生产工艺的类同使生产管理也很简单,资本家的工作不过是雇佣若干工头。因此,销售的要素很不重要,应得分配几乎为零;管理的要素也很次要,那时资本家的真实收入主要来自作为资金提供者。

马克思的时代高利贷盛行,这就说明了那时资金是稀缺的。资本家提供了稀缺的资金,为此获得了丰厚的市场报酬,这是壹定历史时期的正常现象。当资金不再稀缺时,仅仅提供资金获得的报酬就很少了。比如今天,由于储蓄利率很低,中国今天也有许多人面临如何投资理财问题。

作为资金提供者就可以得到报酬,难怪被看成“剥削”。不过这只是市场经济历史上壹定发展阶段的现象。

十壹、资本家角色的分解

今天由于社会分工进壹步发展,集许多只能为壹身的资本家基本不存在了,除了很小的企业。

在投资行业有专门的投资银行、投资基金公司等金融企业。企业的管理机构有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以总经理为首的行政管理团队。壹般来说,采购和销售都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在所有这些机构中工作的人都是专业雇员,他们提供的是高级劳动,这和同质化的体力劳动是有根本区别的。正因为他们这些高级劳动的稀缺性,才可以得到很高的市场报酬(工资)。

今天如果壹个人什么技能也没有,是不可能还像马克思的时代舒舒服服靠钱生钱当资本家的。他至少要把钱储蓄到银行。假如储蓄到利息高的商业银行,还要冒银行破产的风险。即便把钱存到政府担保的国有银行,也要冒少许的政府破产风险。而且风险最小的这种吃利息投资所得很可能被通货膨胀完全抵消。

这个变化说明,今天的时代资金已经不是主要稀缺要素,而高级劳动的稀缺性表现得更明显。

在今天有基本公平自由的市场经济国家,假如还有某个资本家象19世纪壹样集各种职责于壹身,而且企业很赚钱,人们不会说他不劳而获了。因为,他的所得高于银行利息的部分都是高级劳动的回报(中国由于缺乏公平的市场环境,资本家甚至受到更多指责)。

十二、资金稀缺的经济学意义

资金稀缺当然不是指发行的钞票少了,否则印钞工人加加班就解决了。这个现象实际反映了资本品的稀缺。

商品可以分为资本品(马克思称为生产资料)和消费品(马克思称为生活资料)。资本品是用来生产其他资本品或消费品的。用来购买资本品的钱就是资金或叫资本。壹个人可以拿手裏的钱去消费或者去投资,他如果消费就直接满足了自己目前的消费需求,如果投资则是为了满足未来的消费需求。如果社会上的消费需要很强,那么为生产出更多的消费品作出的努力就应当获得回报。这个努力就是节省现期消费,也就是把钱用于投资而不是用来购买消费品。

在马克思的时代,人们苦于日用消费品的匮乏。资金短缺其实就是缺乏生产出足够数量的棉纱、布匹、衣服、牛奶等消费品的生产能力。当壹个人不是用钱消费这些生活资料而是投向机器和厂房时,其实就有更多的社会劳动从生产消费品转向生产资本品,从而为将来更大规模的生产出消费品创造条件。

其实服务也可以分为资本品和消费品。炼钢工人的劳动就是作为资本品的服务,因为劳动的结果是为生产做贡献。而提供精神文化生活产品的人的服务就是消费品。资本家购买设备和购买劳动都是在购买资本品,从而为社会未来的消费品增加作出了贡献。

在自由市场条件下,究竟人们愿意以多大比例投资和消费,这是自发的。当遇到饥荒时,人们宁可把全部财产都换成食物;当温饱勉强得以解决时,有眼光的人也许会倾向于投资来改善未来处境。由于每个人对自己的状况最有判断权,因此其自发调整的结果也是最优的。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掌握几乎全部财富和劳动力。为了将来的生产能力可能会强行压缩人们的消费,把更多的劳动用来生产资本品。计画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可能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概念进行合理分配,政府因为控制了经济命脉,在分配产品的时候往往会出现特供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本品是为了生产更多的消费品。但在计划经济中,生产资本品会变成为了生产更多的资本品。这就产生了中国在实行计画经济的时代前高积累高浪费的现象。

今天,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的消费品生产能力早已过剩,因此资金不再是稀缺要素,表现为利息率非常低。如果壹个人今天节衣缩食去投资,那是划不来的,除非此人有投资特长(果真如此他也可以在投资行业找到职位)。

十三、两种分配公平性比较

劳动价值论要求按照劳动多少进行分配,资本家的资金贡献被排除在外。可是如果真的把资本家排除在外,那就没有人投资,无法进行社会生产了。于是马克思设想通过社会革命把资本变成国家所有,因此剩余价值也就归全社会分配。但除了高积累高浪费的缺点外,这样壹个国家还有个难题:如果不允许私人投资,让人们把分配所得都消费掉,那显然浪费了投资机会,损害了未来利益;如果允许私人投资,那发展的结果又会回到革命前的状态。

从道理上讲,政府没有理由限制壹个人只能把分配的鸡蛋吃掉,不能换成下蛋的鸡。可只要保障人们的财产处置权,尊重人们的雇佣和被雇佣意愿,就会自发形成市场经济下的按要素分配。

其实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基础也同样是贊同“谁创造的归谁”,因为“剥削”这个概念就是来自“工人创造的价值应该归工人”。

如果不只把劳动看做贡献,把提供资金和管理也看做贡献,那么资本家的市场所得就是公平的了。

财富可以创造可以转移。在生产技术落后的时代,抢掠的好处甚至大于生产,那就没什么公平概念。人们创造出公平这个概念是为了防止人们把精力用于财富转移(当然是向自己转移),也是为了鼓励人们去创造财富。生产技术越进步,财富创造就越重要,公平的概念就越深入人心。

所以公平的核心观念是谁创造的财富由谁享用。由于社会分工的细致,财富往往是壹群人协作创造的,所以怎么分配就是个大问题,但公平的原则应该是按贡献大小分配。贡献大小不应由人说了算,而是由市场说了算。

在市场经济中,不仅壹般的产业工人对材富的创造有贡献,资本家以及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对财富的创造也有贡献,所以他们也有权得到壹份应有的报酬。

结论: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看似成立,是因为马克思的时代大体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随着社会发展,各种削弱完全竞争模式的因素越来越强烈,以至于马克思的剥削理论如今已经完全丧失了评判社会财富分配的意义。

佛学研究

作者 中国网友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二年

马克思主义是反道德的

马克思说:“共产主义者绝不宣扬道德!”

《共产党宣言》第壹节写道:

法律、道德、宗教,在他们(无产阶级)看来全都是资产阶级偏见,隐藏在这些偏见后面的全都是资产阶级利益。

《共产党宣言》第二节写道:

共产主义要废除永恒真理,它要废除宗教、道德,而不是加以革新,所以共产主义是同至今的全部历史发展进程相矛盾的。

着名的共产国际导师,马克思的亲密战友 Bakunin 说过:

“在这革命中,我们必须唤醒人们心中的魔鬼,以激起他们最卑鄙的激情。我们的使命是摧毁,而不是教诲。毁灭的欲望就是创造性的欲望。”

列宁说:“我们必须使用所有诡计、阴谋、欺瞒、狡诈、非法手段、隐蔽手段,并掩盖真相。”

恩格斯于1847年被选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委员时,恩格斯自己说:“推荐壹个工人只是为了做表面功夫,而推荐他的人则投了票给我。”

资本主义与马克思主义之比较分析

凡俗之人,皆有三毒:贪、嗔、痴。资本主义占贪、痴二毒,马克思主义则贪、嗔、痴三毒俱全,且程度更甚。

资本主义之贪:

唯利是图、见利忘义。没有制约的资本主义,可以把贪欲发展到残忍和恐怖的地步。

资本主义之愚痴:

迷信金钱、奉行拜金主义、肯定自私自利、倾向世俗主义、壹生以赚钱为最高目标,实际是浪费和糟蹋了自己的人生。

马克思主义之贪:

把全部社会财富、土地、资源等“收归国有”,垄断政治权力,剥夺全民的人权和自由,其贪之程度远甚于资本主义。

马克思主义之嗔:

以批判资本主义为幌子,泡制“剩余价值”等谬论,煽动仇恨、鼓吹血腥暴力、阶级专政,造成席卷全球的共产浩劫,导致过亿民众死亡。

马克思主义之愚痴:

反宗教、反道德、反法律、反伦理、反秩序、反对壹切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结果只能瓦解壹切、趋向毁灭。

究竟而言,资本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皆形而下、末流外道之学,正如柏拉图《理想国》之“洞喻”所言,那些研究社会科学,只见世俗而不见神圣的学者们,犹如洞穴中研究影子的囚徒:囚徒们不能转身也不能移动,洞外的火光映射到洞内形成的影子,成为他们研究的目标。那些影子是被举着走过火光前面的矮墙上的壹些玩偶映射出来的,即便影子的原型也不是真实的东西,但洞穴中的囚徒却指幻为真,他们之中最有学问的人,也不过是对这些墙上的影子出现的规律和次序有更多辨别力和记忆的人(《理想国》516D)。这些人会由于自己的关于影子的“知识”而得到人们的尊敬和奖赏。

由于同属外道,及同样建基于贪欲、愚痴,资本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壹些思维模式和逻辑是相同的,故难免导致相同或类似的恶果:

壹、资本主义主流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都只重经济和社会发展,而忽视环境和资源的承受能力。

当今世界通行的资本主义的主流经济学,拼命强调经济增长、刺激消费、增加就业,甚至为了刺激消费和保住价格,不惜浪费巨量物资。但是,生产扩大了,消费和就业增加了,自然资源的消耗也随之大增。刺激经济,实质上就是刺激人们更疯狂地去消耗、浪费自然资源。近现代以来,人类对地球自然资源的消耗速度,是古代的百倍千倍,而且还在不断加速,试问,地球能无限承受下去吗?

马克思主义及共产党的实践,同样无视自然的承受能力,大搞强制集体劳动、“战天斗地”、“大跃进”、“大炼钢铁”、“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等等,但是,“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人各取所需” 的共产主义社会,地球资源能承受吗?如果每个人都想要十座摩天大楼、壹百个庄园、壹千亩地、壹万个人造卫星,那怎么办?能“各取所需”吗?

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是加速自然资源消耗的贪得无厌的扩张式思维,都试图无限满足人们的贪欲,甚至故意刺激人们的贪欲,使社会和经济“发展”,所以两者都会导致自然资源耗竭、大规模汙染、资源竞争、殖民扩张、战争等。而造成这些灾祸的根本原因,正是人们的贪、嗔、痴。

当今世界,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都在对自然资源进行疯狂索取、汙染、浪费、破坏,不同的只是,发展中国家是对自己的生存环境进行疯狂消耗、汙染、破坏;而发达国家则是通过资本操控、经济殖民,对别国的资源进行掠夺、消耗、汙染、破坏。但是,就地球整体而言,资源的消耗并不会因为“挪了个地方”而有所减少,如果地球大部分地方的自然生态都严重恶化,少数发达国家也不可能独善其身。

二、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只重物质、忽视或无视心灵需求。

很多富豪、明星,虽身家亿万,却精神空虚,或患有抑郁症,要靠各种荒唐游戏、猎奇、吸毒等来刺激自己,以获取短暂的快感,其中不乏家财数亿,却因抑郁症而自杀者。这些充分证明,人,不是只有物质需求。实际上,心灵的满足和快乐,与外在的钱财完全无关,但大多数人却认为钱财与幸福正相关。

资本主义社会,用资本来创造和引领需求,刺激人们的物欲,扭曲人们的心灵需求,使人们为钱财而终生奔忙,忘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幸福快乐和心满意足;共产党统治的社会,则用教育和宣传全面洗脑,用强制力量奴役全民,人们的心灵被党宣传的精神垃圾填满,人们的物质需求被政权强制力量压抑至最低,民众如工蚁、机器壹般集体劳动,被当权者任意欺凌、侵夺、杀戮,毫无人权可言。

两相比较,资本主义社会尚有宗教信仰、道德、法律等作平衡器,而共产党却是明确反宗教、反道德、反法律、反伦理的,所以共产党治下的社会之恶,会像脱缰野马般失控狂奔,又如汹涌潮水般泛滥蔓延。

三、资本主义鼓励贪、痴;马克思主义鼓励贪、嗔、痴。

资本主义鼓励自私、逐利、拜金主义、世俗主义、享乐主义,导致社会纸醉金迷、放荡、纵欲、堕落。

共产党施行公有化、反对私有化、“狠斗私字壹闪念”,似乎反对自私和贪欲,但事实上“掠夺别人的私有财产”的想法就是大贪,强抢别人财产和土地更是犯罪;共产党头子们垄断全部社会财富和政治权力,是极大的自私和贪婪,再加上血腥暴力阶级专政、反宗教反道德等,即是贪、嗔、痴三毒俱全,且程度更甚、为害更烈。

要深入分析资本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就很难避开与它们同时代兴起的另壹个深刻影响世界的学说:达尔文的进化论。

人类比禽兽优胜之处,在于人有更多的戒、定、慧,即人有更多的自制力,能更好地克制自己的欲望和冲动;有更多的同情心,更愿意扶助他人;有更高的智慧、向往神圣。

但达尔文的进化论主导世界之后,人们纷纷向禽兽看齐,视弱肉强食、丛林法则为真理,导致“人面兽心”者大行其道,更进而发展出社会达尔文主义。

资本主义的自私和贪婪,加上社会达尔文主义,为其侵略和殖民扩张提供了理论支持。马克思也同样支持进化论和“先进征服落后”,所以马克思支持英国的鸦片战争和殖民侵略。

四、资本主义的各种金融把戏可以说是巧妙的欺骗;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想却是明目张胆的抢劫杀人和诈骗。

资本主义的各种金融把戏,鼓励投机和赌博、惩罚老实赚钱存钱的本份人,对这壹点进行批判的专着和论文已经很多,在此不再赘述。

导致香港和英国产业空心化,并且至今仍令不少人引以为豪的各种“空手套白狼”金融把戏、各种“高超”投机技巧,以及通过货币和贷款政策让老实存钱的本份人为不负责任的政商“精英”买单等等,的确可以看作是某种巧妙的骗术。不过,至少资本市场的参与各方都是自愿的,没人拿枪指着妳去存钱或炒股。

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社会就不同了,是必须用血腥暴力强行抢夺全社会财富并垄断政治权力、用血腥暴力实施阶级专政才能实现的,说白了就是明目张胆的抢劫、杀人、诈骗。

五、没有制约的资本,和没有制约的权力,都会造成灾难。

有着贪、嗔、痴三毒的凡人,掌握着资本或权力,若没有制约,便很容易肆意妄为、无法无天。

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的种种丑恶现象,正是在资本缺乏制约的情况下出现的,但马克思没有开出正确的药方:给资本施加制约,而是开出了见血封喉的毒药:血腥暴力抢夺全社会财富、摧毁社会体系及文化、实行阶级专政等等, 结果造就了垄断全部社会财富和政治权力的共产党特权统治阶层,其肆意妄为、无法无天的程度,远超资本家。(详见前南斯拉夫共产党领导人吉拉斯所着《新阶级》)其实,资本主义的基本形态,是比较自然、符合人类社会的。商品生产、交换、雇工等,自古早已有之,只不过近代工业革命后,人性的贪婪凭借工业技术的大发展而疯狂膨胀,使人们不得不对资本主义的丑恶加以严肃註视,并对其实施制约。

壹般而言,资本主义是只要妳的钱、不要妳的命;马克思主义则是既要妳的钱、又要妳的命,所以马克思主义所造成的灾难,远比资本主义深重。

六、资本主义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和马克思宣扬仇恨与暴力的理论,都会导致战争灾祸潮汐有涨退,股市有起落,资本主义的经济景况也会如波浪般起落,会出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各种经济学理论对经济危机的追责,或归咎于资本主义系统本身,或归咎于偶然决策等,莫衷壹是。

但是,正如自然潮汐是由月球牵引而起,股票涨落往往是由幕后庄家操纵,国家社会级别上的经济涨落,也不仅仅是群众集体无意识所造成,而往往是有国际级别的大庄家在操纵,通过刻意制造经济波动,不断高抛低吸,从而滚动积累财富。

事实上我们也经常看到,某些国际性大银行的动作,对世界各国经济的涨落,起着决定性的、举足轻重的作用。

经济危机对于幕后主导力量的好处之壹是可以趁低吸纳。很多世界着名的大富豪,都是在经济大萧条时趁低吸纳而发家的。趁经济低谷时大量吸纳社会财富,本质上就是对社会大众的壹种掠夺。

经济危机也可能成为发动战争的契机,某些国家可能主动或被迫以战争的方式来刺激经济、消化失业人口、输出贫穷,同时让军火商大赚特赚。

由经济危机而造成社会大众的财富被大规模掠夺甚至战争灾祸,这才是资本主义的最大罪恶。与此相比,工厂对工人的所谓剩余价值的剥削,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作了壹大通分析和批判,却没有指出壹个幕后主导力量存在的可能性,这是马克思的洞察力不够,还是明知而不说,故意误导大众?

其实,无论经济危机是由资本主义的系统设计所引起,还是纯粹由群众集体无意识所造成,抑或有幕后黑手在故意操纵,这壹切灾祸的罪魁祸首,正是人的自私和贪婪。

资本主义由自私与贪婪引致大掠夺和战争,马克思主义则以仇恨和暴力抢劫杀人并与资本主义爆发战争,其实它们是一丘之貉,两个都不是好东西。 世界民众在这两个东西裹挟下互相战争杀戮,岂非愚昧之至、悲哀之极?

七、对贪、嗔、痴三毒的制约:戒、定、慧。

资本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罪恶,究其根本,皆源于贪、嗔、痴三毒,故须以戒、定、慧制之,即以宗教信仰、道德、法律、伦理、社会规范等来制约,使三毒不能无限膨胀。

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反对这些制约方法,所以除了宗教信仰、法律、伦理之外,又设计了政治上的三权分立、经济上的反垄断法等。

而共产党统治阶层则反对壹切制约,想要永远把持全部社会财富和政治权力,所以共产党治下的国家,成了红色权贵的人间天堂、普通民众的人间地狱。

八、幸福之国的现实例子

小国寡民的不丹(Bhutan),其国民幸福指数在全球数壹数二。不丹全民虔诚信仰佛教,民风纯朴,民众钱财观念淡薄,生活节奏较慢、怡然自乐、幸福满足。不丹的民主制度,是根本没有经过革命,由国王自愿还政于民而建立的。

这就是重视心灵而不重物质、信仰虔诚的幸福之国的现实例子。

不信仰宗教的人也许会认为,虔诚信仰宗教者所感受到的心满意足和幸福快乐,是壹种催眠或精神麻醉,但这不是事实。事实是,宗教信仰能给予人精神食粮,能给人的心灵註入能量,使人心灵开放、发出光芒、充满幸福快乐。精神能量、心灵能量、生命能量,才是真实、本质的存在,而物质才是虚幻不实的东西。

正如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在离职演讲中所说:

“所有导致政治兴盛的性质和习惯之因素,宗教和道德是不可或缺的其中支柱。如果某人企图推翻这些,而认为人类仍能获得伟大和快乐的支柱,那么这人自称爱国是徒然的......。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耽迷于某种以为离了宗教,道德还能维持的假设裏面。”

人类应当回归神圣的信仰、友爱互助、克制自私与贪婪,才能走向光明的未来。

再论马克思主义治国,为何会治成人间地狱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基于仇恨与欺骗的血腥革命理论,批判的文章和专着已经很多,这裏不再重復。本文重点探讨的是,暴力夺权成功之后,用马克思主义治国,为何不能实现其“美好的”共产主义人间天堂承诺,反而会建成人间地狱,其中原因,可分列阐述如下:

1. 唯物论的共产主义社会,无法满足人们心灵的需求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共产主义社会裏,物质极大丰富,可以按需分配,人人都获得满足,于是共产主义“人间天堂”就建成了。但问题在于,这种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是基于唯物主义无神论的,其中的最大错谬,是只重物质而无视心灵,以为只要满足了物质需求,人们的心灵也能获得满足。如果事实真是这样,世界上就不会有那么多亿万富豪患抑郁症,要通过吸毒、玩各种荒唐刺激游戏等方式,来暂时填补自己空虚的心灵了。

2. 物质如何丰富,都填不满自私和贪欲的深渊建成人间天堂的最大障碍,是人们的自私和贪欲;等级与特权制度,是此二者的催化剂,为它们推波助澜。

马克思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极大地低估,或者说无视了人们的自私、贪欲的作用。物质极大丰富、按需分配,就可以令人人都满足吗?事实是,富可敌国的大贪官,仍会继续海吃鲸吞国库民财;领土辽阔的大国帝皇,仍会继续四处征伐扩大疆土;自助餐裏,如果没有不准外带的规定,壹个顾客就可以把整个餐厅的食物都带回自家去。这些事例都证明,欲壑难填,人的自私和贪欲是可以无限膨胀的,以为只要物质极大丰富,就可以满足所有人?那如果有壹个人,要独占全部社会财富,全占了还觉得不够,怎么办?

3. 取消货币,就能建成理想社会?

据说钱是万恶之源,那我们不妨设想壹种社会,取消了货币、按需分配,那人们是否就会失去无限赚钱的动力?

答案是,没有了货币,人们会去收集、储藏越来越多的物资,以物易物,然后某些东西会成为流通货币。

4. 用强权统管壹切,结果造成全面奴役

对以上问题,共产党的解决方案是,把壹切社会财富和资源都集中由政权掌握,把人民的衣食住行以至思想等壹切都管起来,“狠斗私字壹闪念”,甚至用强权禁止交易、禁止私人储藏物资,例如毛泽东时代,严打“投机倒把”、禁止农民私自储粮,要由国家统壹收购、统壹分配。

结果,人民被剥夺了壹切,彻底成了奴隶,普通平民确实不能贪得无厌了,甚至连日常衣食都短缺,以致大饥荒饿死人了,但高官权贵们呢?他们把“公有”、“国有”、“集体所有”的物资财富,全部当成自己所有,任意支配和挥霍,甚至在大饥荒之时,仍然坚决不开仓放粮,仍然要用粮食来酿酒,仍然要加大粮食出口!

这裏共产党又呈现出其自相矛盾之处:壹方面用政治强权压抑了民众的自私和贪欲,另壹方面却让高官权贵们的自私和贪欲极度扩张、肆无忌惮,甚至发展到极其残忍的地步。

全民受奴役的社会,自私和贪欲并没有消除;等级与特权制度,又使高官权贵的自私和贪欲极度膨胀扩张,于是,共产党高官们所享受的人间天堂,对于被剥夺壹切、被彻底奴役的民众而言,却是实实在在的人间地狱。

也正因如此,共产党权贵对权柄的痴迷、死硬、顽固,达到了匪夷所思、不顾壹切的地步,因为正是专制极权,使他们能享受“共产主义人间天堂”,能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地奴役、驱使、侵害民众;壹旦失去极权,不再能任意奴役大批民众,纵使仍享有优厚的待遇,他们也会感到极大的落差,所以他们要拼命反对“自由化”、反对民主和普世价值,要坚持永远奴役人民。

5. 对人的自私和贪欲的两种约束

从上述事例可见,无论平民抑或官员,其自私和贪欲都可以无限膨胀,不管物质怎么丰富,都满足不了无限膨胀的胃口。

在民主法治社会,对人的自私和贪欲有两种约束:硬约束和软约束。

硬约束,就是制度约束,即三权分立、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法治社会;软约束,就是宗教信仰、道德感化。

软硬两种约束互为补充:软约束使人们自制、知足、谦让,使社会有温情,不是冷冰冰的只有严刑峻法;硬约束令不信宗教、没有道德的人也要受到制约,不能无法无天。

两者之中,软约束,即宗教信仰和道德,才是真正的根本,因为再好的制度也要人来执行,如果执行制度的人普遍腐败、互相串通包庇,他们就可以让制度形同虚设,甚至颠复制度。

另壹方面,也不能忽视制度建设。要保证分权的各方互相制衡,而不是相互串通,就要使各方有不同的利益出发点。

例如官与民,就是存在利益冲突的壹对,通过新闻自由、言论自由、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让民对官进行监督,民不会倾向于包庇官,因为包庇官就会损害民众自己的利益。

6. 只有软约束的理想社会

只有软约束的理想社会,就是宗教裏的天堂、净土,由于裏面所有成员的道德水准都极高,所以不需要外加强制力的硬约束。

在人世间,这种社会,理论上也有实现的可能,方法是选拔壹群真正道德高尚、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损人利己的人,组成壹个无政府社区。真正道德高尚,以及无政府、无等级、无特权,使他们不会争权夺利、搞阴谋诡计,从而使强制力的硬约束不再需要。

註意,这种理想社会形成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而是社会全员道德水准极高。 如果全员道德水准极高,哪怕物质财富贫乏,也不会出现争权夺利;反之,即使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只要人们有自私和贪欲,天堂就不可能在人间实现。

所以,在人世间,这种只有软约束的理想社会,只能通过壹群道德极高尚的人组成社区来实现,而对于壹个国家,由于裏面各种人都有,情况復杂,若没有法律等强制力的硬约束,就会变成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恶人横行、天下大乱。

7. 共产党对两种约束都反对

不幸的是,共产党对上述软硬两种约束都反对。

马克思主义是明确反宗教、反道德、反法律、反伦理的,马克思本人的言论,及《共产党宣言》裏的文句、对公妻制的提倡等,都是确凿证据。所以共产党残酷打压宗教信仰、迫害宗教信众、破坏人文道德、鼓励人们父子互斗、骨肉相残等。而且,共产党刻意建立逆淘汰的选拔机制,用以选拔出最大的恶棍:谁最能媚上、告密、斗人、陷害人,谁就最受赏识、升官最快。

至于分权制衡、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新闻自由等,共产党更是竭力反对、严防死守,绝不允许出现壹丝缝隙。

中国共产党与马克思原教旨有壹点不同,他们不敢公然提倡公妻制,他们树立了“雷锋”这壹“助人为乐”的偶像,还壹再宣称“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等等。

但是,“雷锋”这壹偶像是为共产党的阶级斗争理论服务的,当某人被党定性为“阶级敌人”时,雷锋对他就不再“助人为乐”了,而是会“像秋风扫落叶壹样无情”。

而且,由于马克思主义本身反宗教、反道德、反伦理,共产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又要坚决反对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新闻自由,所以“党员干部要加强道德品质修养”必然成为空话,共产党被评为“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更被认为是在蓄意欺骗人民群众。

对于法律,《共产党宣言》是明确反对的,毛泽东本人也公开宣称要“无法无天”,但到后期,共产党自己也宣传要“依法治国”了。

然而,共产党本身的专制极权理念、阶级专政理论、“无法无天”理念等,是与依法治国完全冲突的,所以“依法治国”也成了空话和谎言。

8. 人间乐土的要件 --- 自由

笼中的鸟儿,饮食再充足,也不如自由翱翔天空的鸟儿快乐;专制社会中,平民纵能衣食无忧,也只是巨型监狱裏的囚徒而已。

人间乐土,自然要人人快乐;若人们没有自由,又怎能有真正的快乐?

宗教信仰和道德感化,让人们知足、知止、自制、为他人着想,这些都是基于自愿、自觉,而不是强制的。如果是被强权统管壹切,而不得不表现出“有道德”,便不是真正的有道德。法律、军警等强制力量,应该只针对作为社会少数的违法犯罪者,而不是用来统管壹切、窒息壹切。

所以,人权和自由,是人间乐土,或曰理想社会,的关键要件。

很不幸的是,共产党也反对人权和自由,还将人权和自由蔑称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又叫嚣“没有绝对的自由”云云,似乎只要没有绝对的自由,共产党对人民的专制和奴役就变成合理了。

9. 马克思主义乃外道、魔道 --- 错误的建构、错误的树敌、错误的手法,导致灾难的后果综上所述,构成人间乐土的关键要件,共产党全部反对,全部反其道而行之,所以他们不能建成人间天堂,只能建成人间地狱。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天堂理论,始于错误的建构,树立了错误的敌人,主张了错误的实施方法,因而必然造成灾难的后果。

以佛法观之,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实乃外道邪见。何谓外道?心外求法即为外道。真正的天堂净土,需要心灵的彻底纯净,才能达到;而马克思的理论,从目标、方法,到结果,都是舍本逐末、向外驰求,与真理完全背道而驰,故为外道。

再者,壹般谓修行能升天的,才称为外道;若不能升天,反堕入地狱的,则不仅是外道,更是魔道了。

马克思的理论,是在各个方面,都与真理完全违背、完全颠倒的,所以其不仅是外道,更是魔道。实践马克思主义的结果,绝不会是人间天堂,只能是人间地狱。

共产党的体制是僭主政体

共产党的体制,有许多诡异离奇之处,例如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政治局,在宪法中竟无壹字提及,宪法裏说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

如果真的依法治国,中央政治局、中宣部这些机构都是非法的,都应该被取缔。

这也是共产党治下无法治的原因之壹。它的制度设计、权力运作等很多东西,都是于法无据、名不正言不顺的。

所以不能把共产党专制等同于皇权或君主政治。共产党专制是壹种僭主政体,而且是现代极权专制,对社会民众的控制更深更广,远超古代的皇权或君主专制。

希腊的僭主都不称王。他们是事实上的专制独裁者,但他们都用壹些谦逊的称号,如‘终身执政官’、‘全权将军’等”。 然而,僭主虽然是事实上的最高权力者,却始终不能完全替代真正的“王”而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古代君王的权力合法性,来源于君权神授。

现代民主政体的合法性,来源于民众的选票。

美国有壹种政治理念认为,上帝通过民众投票选举来决定国家治理者,这就是君权神授。所以民主政治与君权神授并无矛盾。

无独有偶,中国的《尚书》裏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其中含意是,民众的选择,尤其是民众的集体潜意识,其中往往含有天意。

综上所述,无论用哪壹种解释,共产党的统治都是非法的、名不正言不顺的。

共产党的统治是僭主政治。共产党信奉唯物主义无神论,其权力不是来自君权神授,也不是来自民众选举,因此民众对共产党政权没有效忠的义务,民众推翻共产党统治是自然的、合理的、正当的。

毛泽东思想的经济哲学与政治哲学研究

作者 杨继绳 写于 二零零八年

       大饥荒的制度背景

为什么像粮食“高产卫星”那么离奇的谎言没人揭穿?

为什么数千万的饥民濒临死亡得不到救助?

为什么造成饿死人的路线、政策壹直持续三年?

为什么农村基层干部能如此残忍地摧残农民?

为什么饿死的大多是生产粮食的农民?

为什么饿死几千万人绝世惨案能够密而不宜、壹直隐瞒半个世纪?

这些问题只能从制度中找答案。

产生大饥荒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制度。造成中国这场大饥荒是壹种什么样的制度呢?是以中国传统的王权主义加上斯大林的专制主义为特征的极权制度,即借助秦始皇的政治制度的框架,实行全面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的制度。

壹、毛泽东是中国最后壹个皇帝

1973年8月5日,毛召见江青,令其手记七律壹首,这首诗是批评郭沫若《十批》的。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待商量:

祖龙虽死魂犹在,孔学名高实粃糠。

百代都行秦政制,《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中国过去几千年的历史就是帝王专制史。毛泽东没有摆脱几千年帝王专制的强大惯性,在他的头脑裏,王权思想还有重要地位。他这裏说《封建论》作者“唐人”是指唐代的柳宗元,字子厚。在秦以前的分封制,封建领主在他的封地上有很大的独立性,中央政权不能全面控制,有“尾大不掉”的情况。秦始皇废封建设郡县。柳宗元在《封建论》壹文中,认为秦始皇最先实行的郡邑制优于周代的分封制。柳宗元从权力集中的角度来评判优劣的。郡邑制把全国的壹切权力都集中于皇帝手中,地方官员由皇帝任命,地方官员的去留完全由皇帝决定,“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秦始皇创建的行政制度沿袭了两千多年。

多年来,人们用“封建社会”来描述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制度,历史学家刘泽华先生的《中国的王权主义》壹书,使这个认识加深了壹步:自秦始皇以后,中国不是封建主义,而是王权主义。实际上,和毛泽东对应的不仅仅是王权主义,而是极权主义。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也有人译成全权主义。它是20世纪二十年代出现的壹个政治术语,是墨索裏尼最早发明的,墨索裏尼强调“壹切从属于国家,不许脱离国家,不许反对国家”。极权主义以强有力的中央统治为特征,试图通过强制和镇压,对个人生活各方面进行控制和指导。极权主义把整个社会囚禁在国家机器之中,对人民的整个生活实行无孔不入的统治。极权主义为了实现国家的目标(这个目标是按国家领导人的认识水平和偏好制定的,他们认为这个目标是为了“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利益”,只有他才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利益”的代表),不惜壹切代价,倾全力以达到目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暴力行动在极权制度下是被允许的,有时是必要的,它因无限忠于国家的意识形态而变得合理。在王朝时代,由于交通、通讯的落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不过是壹个理想,国家的权力很难经常深入到版图的每壹点上。在毛泽东时代,由于有了现代武器、现代交通工具、现代通讯技术和组织手段,国家的权力深入到壹切边远的乡村、壹切山野角落,深入每壹家的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到每壹个人的大脑和肠胃。行政权力的扩张,已经达到了极致,已经达到了尽头,已经到了无可復加的地步。

毛泽东这壹代领导人奉行的是共产主义,共产党人的理想是建立壹个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人人平等。他们描绘出了人类最美好制度的图景。为什么他们所建成的制度和原来的理想大相径庭呢?哈耶克在他的《通向奴役之路》这本书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回答。我不再重復他这本书的内容,我只是想说,我并不怀疑开创者的真诚。他们中很多人也许是想救民于水火的仁人誌士。但是,他们宣传共产主义理想的时候、开始用这个理想建造这个制度的时候,不会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人的认识是有限的。

制度是人和人的关系,也是个人和整体的关系。通过制度把单个人的活动连接成整体。但是,连接整体以后所导致的结果,任何个人凭着有限的知识和观察,是不能预知的。这像数学中的“有限”和“无限”的概念壹样,在“有限”中得出的正确结论放在“无限”中有时是不正确的。这是壹。

制度是千百万人共同建造的,但是,建造的过程并不是完全遵循建造者的意愿,它要因袭原有制度的遗产(现代语言称为“路径依赖”),它还要受到种种外力的影响。壹种“理想的”制度建成以后,建造者会惊奇地发现:“竣工验收”的成果和“设计图纸”大相径庭。这是二。

第三,从理论上说,制度是为人服务的。但是,壹旦制度建立起来以后,人们都要受到这个制度约束。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制度本身的力量(制度的逻辑力,制度的惯性力)又迫使制度的执行者做出“不得不做的事情”。做出这些事情的后果是与制度建造者的最初愿望有时是相悖的。

哈耶克说:“在我们竭尽全力自觉地根据壹些崇高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壹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中国人经历的情况正是如此。

毛泽东身处高位以后,在中国王权文化传统浸润中,在列宁、斯大林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框架裏,把早年自己曾宣扬的民主抛到九霄云外,俨然以帝王自居。

2000年的壹天,曾任毛泽东的秘书的李锐,在与他的老朋友在壹个饭桌上(当时本书作者也在这个饭桌上)说,在延安,毛泽东曾戏问他的俄文翻译师哲:总统和皇帝有什么不同?师哲按照书本知识说了个壹二三,毛泽东哈哈大笑,说:“其实是壹样的!”

毛泽东这个理解不足为怪。他是在中国农业社会成长起来的,没有接受过西方民主法治的教育,对农民起义改朝换代情有独钟,在他眼裏,总统和皇帝都是君临天下,都是统率万民,当然没有什么不同。

1981年11月14日,在讨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草案时,朱德的秘书陈友群提供壹个情况:1950年4月,中宣部起草的“五壹”节的口号中,最后两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泽东在审定时,亲笔加上了“毛主席万岁!”这壹条。“毛主席万岁!”这个几亿人呼喊了几十年的口号竟然是毛泽东自己要别人喊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其实也好理解:要“君临天下”就得有人山呼万岁,在专制社会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法国大作家兼哲学家安德烈.马尔罗曾在1972年向身为美国总统的尼克松介绍毛泽东:“有壹次我问他是否把自己看作是中国最后几个伟大皇帝的继承人。毛说,当然我是他们的继承人。”

经过几十年的奋斗,毛泽东这壹代人借助“分久必合”、“久乱必治”的历史契机,把历经半个世纪战乱的国家整合起来了。他们在中国皇权文化的土壤上构筑了壹个金字塔式权力结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强有力的思想控制,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这些相辅相成,形成了壹个十分稳定的、高度集中的权力金字塔。毛泽东身处金字塔的顶端,牢固地掌握了这个权力结构之柄。这个“柄”就是军队和党的控制权。有了这个权柄,他就比任何人强大,他就成了全国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威、思想权威。民众的个体在这个权力结构裏微不足道,他们只能为全国唯壹的目标──共产主义献出壹切。

这个金字塔结构最早是由秦始皇建立起来的,是经过两千多年的逐步完善的。尽管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帝王专制的尾声,但这种制度对社会、对民众的控制比历代帝王的专制更为严密细致,更为深入广泛。

中国最后壹个皇帝不是袁世凯,而是毛泽东。毛泽东实际是现代中国的皇帝,但他比秦始皇和历代皇帝更加强大,统治更加严密。历代帝王可以像法皇路易十四那样说“朕即国家”,毛泽东的权限远远超过了他们,他可以说“朕即社会”。在毛泽东以下的各级领导机关,主要领导人都是毛泽东的臣下,但在他自己领导范围内像毛泽东壹样行使权威。他们也是壹个个土皇帝。

二、国家垄断壹切经济资源,严密控制壹切经济生活哈耶克说:“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如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等等,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他们想要引导社会努力所要达到的目标性质不同。但他们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不同,则在于他们都想组织整个社会及其资源达到这个单壹目标,而拒绝承认个人目的至高无上的自主领域。”

怎样“组织整个社会及其资源”达到共产主义的“这个单壹目标”呢?这就得通过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国共产党人建立的正是这样的经济体制。这个体制完全剥夺了个人的自主领域。

在农村,实行经济集体化,生产资料收归集体,农民生产的粮食、棉花、油料等壹切产品全都由国家统购统销。生产队种什么作物,种多大面积,怎么种植,农民和生产队的干部没有权力决定。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以后,城乡居民的生活资料全都由国家凭票证供应。

在城市,工商业都由国家直接经营管理,各类物资全由国家控制。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1957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占53.8%,集体所有制工业占19%,公私合营工业占26.3%,私人工业占0.1%,城镇个体工业占0.8%。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所有制商业占62.1%,集体所有制商业16.4%,公私合营商业占16%,个体商业只占2.7%,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为2.8%。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不能自由买卖,全都由国家计划调拨。只有国家计划,没有市场。个人不可能在“国家分配”以外的渠道买到任何物资。工厂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用什么样的方式生产,全都由国家下达计划。工厂建壹个厕所也得层层报批,盖上几十个图章才能动工。财政统收统支,产品统购包销,外贸统进统出,职工统招统配,工资全国统壹制定级别、统壹时间调整。

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集中到中央。其中,毛泽东的个人意见份量最重。例如,中国的很多经济指标是毛泽东提出来的。在这样经济制度下,全部国家经济机构是壹架大机器,是壹架使几万万人都按照最高指令工作的机器。在这架大机器裏,控制中枢(中共中央)壹方面集中老百姓的劳动成果,由中枢支配,壹方面对老百姓的生活资料实行各种形式的配给制。中国当时的制度不仅剥夺了老百姓获取食物的权利,也剥夺了百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食物的权力。

要使最高当局的经济指令畅通无阻,就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的政治制度。要使最高当局的指令不受干扰,就得清除“噪音”和“杂音”,实行舆论壹律。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壹切

中国的政治经济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国共产党手裏。中国共产党是壹个世界上人数最多的严密组织。1958年“大跃进”时,中国共产党有1500万党员。在“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纪律约束下,所有的党员必须信奉壹个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所有的党员必须执行壹条路线──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所有的党员必须尊崇壹个领袖──毛泽东。由于中国是共产党壹党专政,所以,不仅共产党员这样做,也要求全民这样做。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苏联共产党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它是壹个“组织严密的、有铁的纪律的党”。党内奉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党内不同意见很难发表,对党的领导人的权力制衡力量很微弱。这种“组织严密的、有铁的纪律的党”,和秦始皇建立的专制制度结合起来,就成为最高领导人实行专断的工具,成为极权政治的工具。

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在城市按部门或单位建立组织,在农村按属地建立组织。这些组织与各级政府相平行(实际是凌驾在各同级国家行政机构之上),都设立了党委会,基层组织为党支部。名义上,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实行代表大会制度,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实际上,党的主席凌驾于代表大会之上。他的意誌就是党的意誌,各级党代会只不过议事机构和表决机器。中央委员会内又产生政治局,政治局内又设常务委员会。政治局常委是掌握实权的领导机构,而政治局常委又在中共中央主席的领导之下。党中央主席有最后决定权。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名义上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实际上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常委均由上壹级任命。在干部任命等壹切重大问题上,党的第壹把手有绝对的权力。地方党委会内也设常委,执掌日常实际权力。

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的特征是,壹是它在新中国建立后壹直处于独立的执政地位。按照党的理论,共产党执政壹直到国家消亡、共产主义实现为止。二是党的机构全部国家化了。党的专职干部就是国家干部,他们的工资由国家财政开支,党的活动经费也由国家财政支出。

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但实际上只有集中没有民主,民主只不过是集中的手段。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以后,党外再没有人敢于批评共产党。1959年党内反对右倾机会主义以后,党内也不敢批评领导人,不敢批评党的政策。各级都是壹元化,壹言堂,各级党委书记都成了家长,毛泽东是全党最大的家长。党的各级领导人既缺乏党外监督,又缺乏党内监督。从1957年以后,党内特权开始严重发展。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内的不同看法靠民主集中制来解决,即通过协商、讨论,少数服从多数。在通常情况下,不同看法靠毛泽东“壹锤定音”。而对重大问题的争论是靠“路线斗争”来解决的。所谓“路线斗争”,就是不同意见双方互不让步,最终是壹批人战胜另壹批人。执行“错误路线”的壹批人下臺,坚持“正确路线”的壹批人上臺。这种路线斗争是很残酷的,有时是“妳死我活”的,因为路线斗争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自从毛泽东有着绝对权力以后,路线斗争常常成为他用来打击异己的工具。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的唯壹政治集团。中国虽然也有其它党派,但这些党派都不以取得执政地位为目的,都以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它们和中国共产党不是平等竞争的关系,而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们被称之为“参政党”。这些民主党派的第壹把手是中国共产党派进去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有的民主党派内还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党组”,作为该党派的领导核心。从经济上,是靠共产党用国家财政拨款养活的。民主党派的干部也由中共中央统战部任命。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国的民主党派都不是政党,只是壹个共产党领导下、为共产党服务的社会团体。

在帝王社会,农民起义推翻了壹个皇帝,又用壹个新皇帝来代替它。在政党社会,推翻了壹个壹党专政,又壹个新的壹党专政来代替它。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废止国民党壹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结果呢?还是壹党专政。只不过是用共产党的壹党专政取代了国民党壹党专政。这两个党在建立之初,都曾得到过苏联共产党的帮助,都从苏联共产党那裏吸取了组织经验,都是奉行“壹个党,壹个主义,壹个领袖”的原则。

四、用枪杆子保卫权力

军队是这个高度集权的国家机器的支柱。高度集权制度是靠军队来维持的。这支军队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从1946年6月到1950年6月,这支军队共歼灭蒋介石掌握的国民党军807万人,实现了“枪杆子裏面出政权”。

这是壹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庞大军队。在解放战争的第三年度末,即1948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就有400万人。到1950年7月,又增加到500万人。1951年,人数为历史上最多,即611万人。朝鲜战争以后,还壹直维持在400万人以上。壹直到1985年6月,邓小平决定裁军100万,人数降低到330万人。除了这支庞大的常备军以外,壹旦战争需要还可以随时召集数以千万计的预备役军人。

这是壹支由多兵种合成的强大军队。不仅有陆军,还有空军、海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八十年代撤消)、防化兵和战略导弹部队。这支多兵种高度合成化的部队,其火力、防护力、突击力、机动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都相当强大。

这是壹支由庞大的军事科研队伍支撑的部队。全国有数以百计的国防科研机构、100多所军事院校和国防科研机构,几乎囊括了工科院校所有的优秀人才。

这是壹支由整个国家的重工业为后盾的军队。毛泽东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在壹定的程度上是出于备战的需要。壹旦需要,机械工业、化学工业、电子工业、汽车拖拉机工业很快就可以转为军事工业。毛泽东时代的很多武器装备都是在民用工厂裏通过“军工动员”的方式生产的。即动员民用工厂的力量、用民用工厂的资源生产武器,毛泽东时代的军费不包括“军工动员”的费用。

这支强大的军事力量牢牢地掌握在毛泽东手裏。在毛泽东帝国,是“党指挥枪”。党指挥抢,不是壹项空洞的原则,不仅是靠军官们对党的忠诚,而是靠壹系列的制度和手段来保证的。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军。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党中央主席兼任。军委主席对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党中央的主要领导人都是中央军委的成员。军队的主要干部都由中央军委任命。各级军队都有党的组织,支部建在连上。军事干部都是同级党委的成员。部队的重大事情都由党委讨论、批准。从上到下,党组织无处不在,无处不起领导作用。这些是“党指挥枪”的重要组织保证。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每壹个战士都知道“党指挥枪”的原则。此外,毛泽东还吸收了中国历代的监军制的经验,并进行了完善,从而形成了壹整套严密的监军办法:

壹、兵无常帅,帅无常兵。军官调动频繁。这样,上级军官和下级军官之间,军官和战士之间,不可能建立深厚的私人关系。这就防止军队变成个别军官的私家军队。在壹支军队内部也不可能进行对抗中央的密谋。

二、带兵的不能调兵,调兵的不能带兵。军长和军长以下的各级带兵的军官,不能带领自己的部队移动。作战部队壹个营的移动需要中央军委批准。生产经营部队壹个团的移动要经过总参谋部批准。另壹方面,有调兵权的人,不经批准,不能自已到壹个部队裏去带兵。调兵权和带兵权分离,使每壹支军队只能在划定的驻防范围内活动,不可能进行中央给定以外的军事行动。

三、不能壹个人单独调兵,军队调动由集体决定。中央军委调兵不是壹个人说了算,而是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当然,中央军委主席有最后决定权。

四、军饷和装备由中央统壹供给,不能就地筹饷。过去军阀割据,其中壹个原因是军阀在自己管辖的地盘裏筹饷,他可以在辖地内成为自给自足的独立王国,地盘大,军饷就充足,就可以进壹步扩充军队。因此就有军阀间争夺地盘的军阀混战。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饷由总后勤部统壹供给,壹律“吃皇粮”。军队自己不能就地筹饷。

五、驻军和所在地的地方政权分离,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分离。在军阀时代,地方军政合壹,军事长官就是行政长官。他们既凭借自己的军事实力和中央分庭抗礼,又凭借自己的行政职务,对百姓发号施令。毛泽东时代,地方长官没有军事力量,只能听命于中央:军事长官没有行政权力,不能号令百姓。中央对军事长官和行政长官分别控制,并让二者相互监督。这样,地方实行军事割据就无可能。虽然地方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当地驻军政委、当地驻军主要负责人参加驻地党委,但这只是壹种相互沟通,军事工作和地方工作还是泾渭分明。

六、“双长制”,即同壹部队有两个壹把手。军长和政委都是壹把手。二人平起平坐。两人都对上级党委负责。二人有相互制衡作用。他们很难齐心协力进行谋反。

七、司、政、后分立,军队裏的作战指挥、干部和考核任免、后勤保障分别由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分别负责。三者都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同时接受上壹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

八、强干弱枝。在军队部署上,首都附近的军事力量大于任何壹个地区的军事力量。万壹个别地方出现问题,中央可以凭借具有压倒优势的首都军事力量讨伐叛逆。驻首都以外的部队(包括军事首长)带壹支枪进入首都要经过批准。空、海军的飞机不能飞越首都上空。

由于军委主席有最后决定权,所以,说是党指挥枪,实际上是军委主席指挥枪,也就是毛泽东指挥枪,说到底还是毛泽东拿着枪来指挥党,再通过党控制全民。过去毛泽东靠“枪杆子裏面出政权”现在,毛泽东用枪杆子来保卫自己的权力。

五、名为民主实为专制的政体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北京市30万人在天安门广场隆重集会。毛泽东站在天安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共和国实行的是壹种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呢?毛泽东在和蒋介石的斗争中他曾多次提出过民主政治的口号,多次提出要建立壹个民主的国家。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他对民主的态度比过去显得不同了。1949年8月,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说:“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不必搞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和三权鼎立等。”他把人类创造的现代政治制度──“议会制”和权力制衡的“三权分立”说成是资产阶级的,从根本上加以否定。

毛泽东把国家组成分为国体和政体两个问题。他说,“国体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国体问题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问题,即国家政权的阶级支配问题。”在中国应当由那个阶级来专政呢?在1940年2月,他主张“各个阶级联合专政”。到1949年6月,他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即“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到了晚年,又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当然,这三种提法有其壹致的方面。关键在于对“人民”的解释上。如果把“人民”解释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合”,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各个阶级的联合专政。如果强调在这个联合中的无产阶级的领导作用,则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人民”的范围越来越小了,除了地、富、反、坏、右以外,在城市把知识分子当成资产阶级,在农村连富裕中农也受打击。实际上还是少数人对多数人专政。毛泽东曾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但是,“人民”和“敌人”并没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律界定。从毛泽东到壹个村支部书记,都可以把反对自己的人说成“敌人”,从而变成专政对象。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就是它的“政体”。按《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最高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除了有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行使立法权外,拥有产生并监督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权力。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经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按《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权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各种重大问题,如审查和批准国民经经济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省、市自治区区划,决定战争与和平等。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有国家元首制度。按照1954年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召开最高国务会议,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必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起来才能行使某些元首职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元首实际是国家主席和人大常委组成的集体。第壹届人大届满以后,毛泽东再不愿意当国家主席,1958年,二届人大壹次会议上,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文革中刘少奇被“打倒”后,就不设国家主席了。以后,由于毛泽东自己不愿意当国家主席,又不让别人当国家主席,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就规定不设国家主席。《宪法》上的条款也得遵命毛泽东的个人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中有“共和”两字。孟德斯鸠把国家政体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三种。他认为,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壹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单独壹个人遵照法律执政的政体: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壹个人按自己的意誌来执政的政体。从《宪法》的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和”的,不是专制的。

中国当时只有两部法律,壹部是《宪法》,壹部是《婚姻法》。毛泽东(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可以置《宪法》而不顾,按照自己的意誌行事。1958年8月21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说:

法律这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壹套,还是马青天那壹套好。……(刘少奇插话: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办事参考。南宁会议、八大二次会议,北戴河会议的决定,大家去办就是法。上海梅林公司搞“双反”,报纸壹登,全国展开。)不能靠法律治理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军队靠军法治人,治不了,实际是1400人的大会(指1958年的军委扩大会)治了人,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后来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都自觉了,就可以到共产主义了。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壹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壹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壹套。

他说的“我们那壹套”是指中国共产党那壹套,“我们这壹套”否定了“他们那壹套”。“决议”是指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的“决议”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党大还是国家大?党大。刘少奇反对法治,贊成人治。最后他还是被人治所害: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度,就被置之于死地。这是后话。

西方现代国家是议会政治,中国则是“会议政治”。所谓“会议政治”,就是通过会议来决定壹切重大事情,中国共产党会议的“决议”高于法律。然而,什么时候开会,会议讨论什么内容,用什么形式讨论,会议开多长时间,参加会议的人是没有决定权的,有关会议的壹切完全听从最高领导人的意见。会议是贯彻最高领导人意誌的工具,会议的“决议”实际是最高领导人的意誌的文字表达。会议政治是非程序化、非法制化的政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议会政治”和“会议政治”虽然只是调换了壹个字的排列顺序,却发生了本质变化:“议会政治”是民主政治,“会议政治”是专制政治。

中国共产党成千上万个党支部,深入到每壹个工厂、车间、田头、地角和所有的机关、学校、居民委员会。在每壹个基层单位和各级政权机构,党组织都凌驾于行政领导之上,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之上,实施绝对领导。“工农商学兵,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壹切的。”而各级党组织,第壹把手又凌驾于组织之上。书记当家,委员们对书记如众星拱月。行政领导人对书记也只能俯首听命。名义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实际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高度集中于党,而党权又高度集中于主要领导人的手中。

这样壹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形同虚设。《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也是壹纸空文。《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最高权力掌握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手中。《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际上,这些人事任免都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事先决定了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国民经济计划,而这个计划是中国共产党内事先反復讨论过了的:《宪法》规定设立国防委员会,实际上这是壹个虚设机构,军队由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掌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实际上是由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不过是壹枚橡皮图章而已。

在秦始皇的制度根基上嫁接列宁、斯大林制度,就被称为“革命政权”,反对这个政权的当然也是“反革命”。“反革命分子”要受到严厉惩处。

六、极其严密的思想控制

与党权、政权、军权、经济权高度集中相适应的是舆论高度集中,高度统壹,“所有的人都被格式化”,实现了“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

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抓紧“两杆子”:枪杆子,笔杆子。打天下和治天下都要靠这两杆子。“笔杆子”就是壹切舆论工具,抓紧“笔杆子”就是掌握动员资源,就是控制思想。把“笔杆子”和枪杆子并列,可见其对思想控制的重视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就用共产主义思想作为全国的统壹思想,要求全国人民完全地、永远地服从共产主义这个目标。让每个人都知道,为全人类的最高理想的实现,牺牲小我,顾全大我是必要的、光荣的、高尚的,不愿做出牺牲是可耻的。关于社会发展“五个阶段”的学说(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后壹个比前壹个进步,后壹个必然取代前壹个,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写进了中小学教科书,实现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个人利益,个人生命在历史规律面前是微不足道的。为此,壹方面不让知识分子发表与共产主义不同的言论,另壹方面对广大群众强力灌输共产主义。壹切舆论工具,壹切图书,壹切讲坛,壹切会议,都灌输共产主义理想,批判与之不同的思想。广大群众,特别是无知青年,只能听到壹种声音,只知道壹种理论,使他们思想十分“纯洁”,他们的“爱憎”分明而强烈。这些“纯洁”的青年实际是共产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又是排斥、打击非共产主义思想的真诚、坚定、强大力量,在政治运动中他们是狂热分子,是制造过激行为的主力。共产主义理想是以“大我”消灭“小我”、以强权剥夺个性的最有说服力的、最合法的工具,是推行“壹大二公”最有力的动员工具。为什么在三年大饥荒期间“共产风”刮了壹阵又壹阵,这是多年共产主义灌输的结果。

当时只有两张全国发行的大报,壹张是中共中央主办的《人民日报》,另壹张就是以知识分子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光明日报》。这两张报纸除了风格略有差异以外,指导思想完全壹样。各省在省委直接领导下有壹张报纸,除了省委审定的地方新闻以外,其它内容和《人民日报》没有不同。各家报纸的社长、总编辑全都是上级党委任命的。发什么,不发什么,全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党报的编辑记者要遵守党的宣传纪律。为了避免犯错误,各省报纸的夜班编辑在每晚确定版面时都要打电话和《人民日报》夜班编辑“对表”,以求“版面语言”的壹致。在相当多情况下,同壹天全国所有的报纸的第壹版的稿件、标题、排版几乎完全壹样。中央人民广播电臺和新华社也绝对是中共中央的喉舌。重要稿件虽然选题是上级定的,但稿件还要送审。审稿者要考虑的方面虽然很多,但是,是加强还是削弱人们的共产主义信仰,是加强还是削弱人们对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是降低还是提高领导人的威信,是决定稿件能否发表的最为根本的原则。外国的真实情况,工作中的负面情况,不让老百姓知道。老百姓不能收听境外电臺的广播,除了国家设立强大的干扰电臺以外,还以“偷听敌臺”的罪名逮捕、判刑。偷听“美国之音”是了不得的罪名。那时老百姓很少有收音机,有收音机也不让有短波。

当时中国也有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如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部(简称“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前身),但研究的选题、研究的指导思想、研究成果的发表,都由党的官员决定。研究人员不能自由地思考,不能独立地研究,不能对真理进行追根问底的探讨。对官方意见的註释、论证,对官方错误的辩护,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唯壹目标。当时也有壹些学术刊物,如《哲学研究》、《经济研究》等,但这些刊物牢牢地控制在党政官员手中,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宣传工具。

全国各地图书馆,壹些与中共中央意见不壹致的书刊都拿下了书架,有的封存,有的销毁。文化艺术被当作革命事业这架大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当时的文艺作品绝大部分是歌颂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神化领袖、粉饰太平、歌功颂德是文艺工作者的主要任务。如果说,报刊从舆论上、社会科学从理论上动员人们忠于中国共产党的话,那么,文艺则从情感上动员人们忠于中国共产党,动员人们忠于毛泽东。中国的文艺在神化领袖方面起了其它舆论工具无可比拟的作用,中国的文艺是造神文艺。

毛泽东晚年曾多次以肯定的态度讲到秦始皇“焚书坑儒”,认为秦始皇只“坑”了几百人,而“我们”比秦始皇“坑”的要多得多。这是实话实说。所以,新中国建立之初,几乎所有的高知大儒、学者专家都自觉地或被迫地放弃了自由的思想和独立的人格,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没有这样做、并且保全了性命的只有梁漱溟、陈寅恪等极少数人。在1956年到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又对思想界进行了整肃,近60万不服从统壹思想的知识分子打成“右派分子”。壹场壹场针对知识分子的政治斗争,更加强了思想的“统壹”。

在那个时代,全国的壹切宣传机器、壹切文化教育,都为同壹目标服务,都集中地朝壹个方向影响每壹个人。全国上下,真正做到了舆论壹律。壹切与共产党不同的看法都被“格式化”,从而实现了全体人民的思想“壹体化”,实现了“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

那时,全国只有壹个思想家,只有壹个理论权威,他就是毛泽东。毛泽东思想就是全国人民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既手握国家军政大权,又是国家最高的思想权威,即教化全民的最高权威。这就实现了“政教合壹”。

在政教合壹的情况下,权力中心就是真理中心。谁的权力最大,谁就是真理的化身。没有人敢发表不同的意见,甚至没有人敢独立思考。大批无知者相信毛泽会把人们引向共产主义的天堂。大批干部自认为是“为人类最美好的理想而奋斗”的重任在身,是替天行道,在忙得无暇进行说服的情况下,他们对不顺从者施暴是理所当然的。

在皇权思想有深厚土壤的国度,人们视毛泽东的思想为权威,中国共产党利用中央政权这个“神器”向全民灌输单壹的价值,造就了众多的真诚的信奉者。所以,在三年大饥荒期间,人为造成这么大的灾难,而农民却认为毛主席是英明的,中央是正确的,只是下面干部没搞好。

七、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

中国在帝王时代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但是,由于交通不便,鞭长莫及,还有王法不行的荒蛮之地。在毛泽东时代,借助现代的交通和通讯,真正实现了昔日帝王的梦想。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有同样的组织机构,都执行同样的政策:全国每壹个人都生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某壹个组织之中,都喊同样的口号,都流行同样的政治话语:在相同的时间内各地的官员们都在召开同样内容的会议。由于全社会都是同样的情况,壹旦出现政治灾难也必然是全国性的,受难者找不到逃脱之地。本书介绍了壹些省份在三年饥荒时的情况,读者会看到,各地的情况竟如此相似,原因就在这裏。

当时中国的社会是同构同体的金字塔的社会结构。在城市,是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居民组──居民。在任何壹个城市都可以找到和另壹个城市相同的结构和相对应的层次和角色。在农村,是省──地──县──公社──大队──小队──社员。在任何壹个乡村都可以找到与另壹个遥远的乡村相对应的层次角色。在广东省的壹个生产队和远在千裏之外的黑龙江省的某壹个生产队是壹个相似形。广东省的壹个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方式和黑龙江省的壹个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方式没有多大差别。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使社会结构稳定,社会成员角色简单,社会成员的行为特征同壹化。政府机构金字塔,城市结构金字塔,农村结构金字塔,交织成网络,构成金字塔体系。每壹个社会成员都被局限在这壹网络的不同层级壹个个网眼中。社会成员不能流动,社会成员之间也没有交换关系。这种社会结构便于高度集中管理,它既排斥民主,也排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成员的个人自由也就完全消失了。错误的政策在这种社会结构中会通行无阻,不仅得不到抵制和修正,其错误效应还会层层放大。

在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裏,没有“化外”之民。着名女作家章诒和在四川被打成反革命时,她父亲章伯钧对她说:“妳壹定要活下去,那怕落草为寇也要活下去!”章诒和悲哀地说:“哪有草啊!”在这样的社会结构裏,饥民连逃荒都没有去处。

八、约束人们行为的无形制度

制度可以分为有形制度和无形制度。前面说的都是属于有形制度。无形制度是指两个方面的结合,壹是思想灌输所形成的价值体系: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政治文化传统。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力,常常超过有形制度。

毛泽东所建立的价值体系是由共产主义理想、阶级斗争学说、永不停息的斗争哲学、过分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牺牲个人保证集体的道德观等壹系列的思想观念构成的。信仰、哲学、政治学、经济学、道德观等构成了壹整套价值体系。这壹价值体系是通过所有的舆论工具长期灌输深入到每壹个人的心灵深处。成为判断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

几千年形成的以王权思想为特征的文化传统,其积淀比新形成的价值体系还要深厚。在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君主是至高无上的。中国古代虽然有“民为贵,君为轻”的说法,但从根本上说,重民,爱民不是目的,它是维护君权的壹种手段,君主才是目的。君主是全社会的宗法大家长,是法律和秩序的化身,是治乱兴亡的决定因素,是全社会的最高教化者(政教合壹),是认识的最高裁决者。君即父,父即君,君尊臣卑,忠孝壹体。臣民必须自觉认同为子为臣的卑贱地位和工具属性,恪守本分,尽心从事。王权主义与人格平等、个人尊严、个性独立是对立的,依附、盲从、奴性是王权主义的产物。

这种以王权为特征的文化传统,经过几千年的实行,已经深入到中国民间,深入到人们的思想深处,它在随时随地在起作用。传统文化中的某些内容和共产党的价值体系相沟通,成为集体主义的思想基础。例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传统思想中,把“仁”理解为“牺牲小我为大我”,把“义”理解为“共产主义”,就会产生很大的精神力量。人们迷信领袖,崇尚权力,顺应潮流,逆来顺受。在迫害临近的时候,人们以欺骗求自保,以出卖朋友而换取自己的安全。在每壹级权力阶梯上的人都具有两面性:在上级面前是奴才,在下级面前是主人。在这个权力金字塔上,高层的意誌被层层放大,底层的声音被层层压制,这是错误的政策产生并顺利推行的条件。“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上面的错误会得到壹级又壹级的“创造性的发挥”,使错误政策“放大”。这裏只有正反馈,没有纠错机制。权力的鞭子加上天堂的诱惑,使干部们失去了理智,变成了疯子、骗子,变成了用鞭子驱赶着奴隶的恶棍。

无形制度不仅约束每壹个人的行为,还形成壹种广泛的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是极权制度的社会根源之壹。捷克前总统、着名学者哈维尔曾深刻地反省道:“在我谈到崩溃的道德环境时,我是指我们每壹个人。因为我们全都顺从了这个制度,都把它当作不可改变的事实,从而维持了它的运转。换言之,我们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对这个制度的存在负有责任,没有什么人只是壹个受害者。是我们所有人制造了这部机器。”

九、极权制度的超稳定性

专制制度首先压制的是地方豪强、社会能人。这样,使豪强不能欺压百姓,能人不能聚集财富。在专制制度下,处于社会最顶层的少数人可以任意消费和处置国家财富,但在高官以下的人,虽然可以按行政级次分享利益,但不允许官员以外的豪强存在,不允许政府以外的富人存在。这样,可以实现高官以外的社会公正。高官的特权是国家机密,老百姓是不知道的,与此相反,政府控制的舆论还不断地宣传官员们如何“廉洁奉公”。老百姓虽然受专制的高压,但心裏不平的情绪很少。

在专制制度下,剥夺和保障是并存的。中央政权剥夺了老百姓的劳动成果,但给老百姓以最低生活保障。多数群众虽然处于半饥半饱、衣衫褴褛的状态,但可以维持生命。生了病,也可以得到简单的医疗。如果年景好,经济情况好壹些,群众生活可以略有改善。由于信息单壹,老百姓不知道国外的情况,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虽然自己生活水平极度低下,但情绪上还满足,没有更多的奢求。如果没有更大的压迫,就不会有造反的要求。西方国家的壹些自由主义者,过高估计了专制制度下群众的反抗情绪。在2003年的美伊战争中,美国人以为他们的大兵壹到,伊人民就欢迎解放者。实际情况与美国人的期望相反,不仅没有大批的叛变者,也没有外逃的难民,而叛变者恰恰是接近萨达姆的上层人物。

极权制度使多数人利益受损,但很难有人出来为多数人的利益而挑战当局。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论证了这个思想:如果个人行动使整个集团增加利益,则可以假设个人付出成本与集体收益等价。但付出此成本的个人却只能获得集体收益中的极少份额。集团利益属于所有的人,集团越大,成员越趋向于搭便车而坐享其成。以致于“经济人”都不会为集团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进而产生“集体行动的困境”。由于迫害,所谓“理性人”都不敢对暴政有任何微词。于是,前所未有的强大专制出现了。每个人都服从于权力的意誌,无疑,它比以往任何壹个政权强大。

极权制度的超稳定性是因为政权以外的民间力量难以推翻它,这壹点,在本书“大饥荒年代的社会震动和社会控制”壹章中已有阐述。

十、这个制度缺乏纠错机制

在极权制度下,最高统治者即使有最完美的人格,也难避免犯错误。

首先是他听不到不同的声音。他不可能集中更多人的智慧把事情办好。壹个人的脑袋代替了千百万人的脑袋,难免出现决策错误。他做出错事以后不仅没有人敢批评,还要阿谀奉承,小错会铸成大错,局部错误会演成全局错误。

更为重要的是,专制制度下的高层领导者常常受骗。他们得到的信息很多是假的。用假的信息作决策,哪有不犯错误的?在极权制度下,最高统治者垄断了壹切信息,控制了壹切舆论。他主观上想控制百姓的耳目,客观上也就封锁了自己的耳目。在这个制度下,信息只能纵向传播,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由于利害的诱导,下级总是反映对自己升迁有利的信息,只反映上级爱听的信息。最高领导人就是根据这些假信息作出决策的。1958年粮食“放卫星”的假信息,使毛泽东考虑“粮食多了怎么办”的问题,并提出了“少种、高产、多收”的指导思想,使得大片耕地撂荒。

从1958年冬到1960年初,农村饿死人的情况大量出现。由于得到不全面、确切的信息,在毛泽东认为,这类情况是个别的、暂时的困难,不应妨碍国民经济的继续跃进。庐山会议继续反右倾,把左的政策推向更左。在毛的全力推动下,1960年1月上海政治局扩大会议号召:三年完成《农业发展纲要40条》,五年赶上英国,同时着手部署在城市大办人民公社。到了3月,杭州会议更号召:实现“城乡公共食堂普遍化”,紧接着,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兴办起人民公社。

1960年春夏,在饥荒进壹步全面加剧的情况下,毛泽东从省委书记那裏得到的还是好消息。1960年2月24日,贵州已出现严重的饿死人现象,中共贵州省委却向毛汇报:全省食堂办得好和比较好的占总数80%。毛又予以贊扬,说贵州的经验“是壹个科学的总结”。在全国推广了贵州省办公共食堂的经验。1960年3月,由张平化任第壹书记的湖南省委向毛和中央报告了兴修水利改造农田的大量喜讯,还说“群众的福利和健康普遍较好。”2月27日、3月21日,在由舒同任第壹书记的山东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中说“对于社员的生活安排问题……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绩”,虽然也承认该省存在水肿、饿死人现象,但却把坏事当作好事汇报,报告认为全省“当前形势无限好”,还总结形势无限好的几大表现。3月5日,黑龙江省委的报告说“大多数食堂办得很好,壹般都有菜园子,大多数养了猪,壹部分培养了鸡……”3月5日,由吴芝圃任第壹书记的河南省委向毛泽东报喜讯:河南全省人口88%已入食堂,办得好的的食堂占总数66%。吴芝圃且声称该省创造的三级书记进食堂,搞“试验田”的措施,巩固了社会主义的食堂阵地。在此期间,中共中央办公厅根据河南、河北、山西、山东、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八个省市的汇报整理的报告说:“目前大多数食堂是办得好的。”

为什么最高领导人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前中共中央宣传部长朱厚泽曾对我说:妳站在天坛圈丘的园心大喊壹声,壹会儿回音从四面传来。妳听到的声音还是妳自己的声音。天坛这个地方就象征我们的政治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最高统治者听到的声音都是自己的回声。换言之,他发出什么信息,下面就会送来同类的信息。他不可能听到与他意誌不壹致的声音。

毛泽东有时相信壹些谎言,有时对有些谎言将信将疑,但也没有办法。据毛的秘书叶子龙回忆,开始,毛泽东对“放卫星”的报道是相信的,对于粮食“放卫星”的浮夸报道,毛泽东都逐篇认真阅读,在壹些地方还用红铅笔划了杠杠。后来,对大跃进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毛泽东看到了。他视察很多地方,尽管事先地方干部做了这样那样的“准备”,毛泽东对壹些放卫星、说假话是有所察觉的。1958年8月13日,毛泽东到天津新立村参观稻田,公社领导人说这块地亩产10万斤。毛泽东不信,他指着壹位市领导说:“妳在吹牛。这不可能,妳在放大炮,我是种过地的,妳没种过地吧,这靠不住,10万斤,我不信,堆都堆不出来么!”那位领导说:“他们用电灯为水稻照明,用鼓风机往裏吹风。他们让小孩往水稻上站。”毛泽东说:“娃娃,不要上去。站得越高,跌得越重啊!”

毛泽东对听不到真话也很苦恼。有壹次他当着叶子龙的面,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他们为什么不说真话?到底为什么?”

据叶子龙回忆:“早在1958年1月份的南宁会议上,毛泽东就说过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毛泽东听到的不完全是实话。”毛泽东找人了解情况,但听到的是壹片好好好,没人讲问题。为了摆脱假话的困扰,1961年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亲自搞调查研究。毛让胡乔木、田家英、陈伯达分三个组搞调查,田去四川,胡去湖南,陈去浙江。刘少奇回老家湖南宁乡调查研究了40多天,周恩来去河北,陈云去青浦,朱去四川。没有这些调查就不可能做出解散公共食堂的决定。

在这个制度下的领导人不仅容易犯错误,而且缺乏纠错机制。没有纠错机制的制度是最危险的制度,民主是最好的纠错机制。而极权制度出现错误后,只有最高统治者幡然悔悟,才能纠正错误:或者通过妳死我活的“路线斗争”,改组领导机构,才能改弦更张。

在是否出现错误和纠正错误方面,制度的重要性远远超过领导者的个人素质。坏制度下的好人主事,可以减少损失,但全局的损失难以发现和纠正。在大饥荒期间,由于主事的领导人素质不同,各省死人严重程度不同,但全国还是饿死几千万。相反,在好制度下的坏人主事,也会造成损失,但容易发现和纠正。坏人会很快会失去权力。

集体信仰──共产主义宗教

1958年,“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金桥”的口号铺天盖地,共产主义的狂潮席卷神州。壹时,中国的多数人被共产主义理想所振奋。正是在这美好理想的旗帜下,铸成了惨绝人环的人间悲剧。但是,这共产主义的狂潮不是空穴来风,不是少数人壹时的疯狂。它源远流长,它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的极端化。为了探索这壹理想的来龙去脉,我们不妨从它的源流说起。

壹、对千古难题的探索

人是万物之灵,又是壹种非常復杂的高级动物,他自私、贪婪、残忍、淫荡,而且无休无尽,在这些恶劣的方面远远超过其它高级动物。但人有同情心,有关爱心,有自尊心,有思辨能力,这是其它高等动物不能企及的。所以,有人说人类“壹半是天使,壹半是魔鬼”(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的说法是:“人半是天使,半是野兽”)。人是群居的,有社会性。作为“魔鬼”的人经常和其社会性相冲突,而作为“天使”的人使他们和谐相处。为了维护其社会性,使其不至于相互残杀而自灭,人类的精英们壹直想方设法抑制人的魔鬼性的壹面,因而出现了种种宗教,种种学说。然而,在这种种宗教、种种学说之间的相互斗争中,人类的魔鬼性表演得更加淋漓尽致,那些执行抑制人类魔鬼性的精英们,自己常常变成了更加可怕的魔鬼。1958-1961年三年间,这种执行者的魔鬼性达到了空前的地步。

人类是智能高度发达的动物,正是智能的创造性才使人类社会从茹毛饮血发展为现代文明。尽管人类的创造是在社会中相互启发、相互激励和相互合作中发展的,但作为创造性的本源还是每壹个人的脑力和体力。但是,人的创造性冲动常常与其魔鬼性相伴生。如果在抑制人类的魔鬼性的过程中,同时把个人的创造性抑制了,人类社会就会出现停顿的危机。计划经济制度和与它相配套的政治制度,就证明了这壹点。所以,如何既抑制魔鬼性,又发挥其创造性,成了千古难题。

人是社会动物,如果没有社会,单个的人是无法生存的。和上壹个难题相关的另壹个难题是,如何把成千上万既具有创造性又具有魔鬼性的人组织起来和谐相处?即如何组织社会生活?组织社会生活需要权威,需要在壹些共同的问题上众多的意誌服从共同的意誌。然而,组织社会生活的权威壹旦形成,它就有可能成为“依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寄生赘瘤”(马克思语)。控制众人的权威如果得不到控制,力量过于强大,就会变成力量强大的魔鬼。毛泽东组织社会的方式就是运用秦始皇遗留下来的“控制者不受控制”的制度,它使得大大小小的权威变成了大大小小的恶魔,大饥荒年代表现得最为突出。怎样防止组织社会生活的权威变成压迫人类的恶魔?这也是人们探索了千百年的古老难题。

人类社会对上述千古难题经历了漫长的探索。在长达数千年时间内,人类依靠超乎众人之上的最高权威力量来压制人性恶劣的壹面。这个最高权威有的在人类之上,如上帝以及种种神:有的在人类之中,如“承受天命”的皇帝。通常是二者的结合。但控制最高权威、防止他不变为魔鬼的难题直到现代才在部分国家中得到解决。

与服从权威相适应的理念是崇尚集体主义,压抑个人主义。崇尚集体、压抑个体的思想在孔子和柏拉图的着作中都可以找到渊源。孔子的“克己復礼”,就是要求人们克制个人的私欲,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礼”的规范之中。汉字中有壹个“公”字,这个字是由“八”和“厶”组成的。“厶”即古“私”字,《说文解字》说:“公,平分也,从八厶,八犹背也。韩非曰:背私为公。”中国的“公”是和个人相背的,是表示抑制人的魔鬼性的。中国很早就有“天下为公”的说法,其本来意义是“天子之位传贤而不传子”,儒家经典之壹的《礼记·礼运第九》从“天下为公”出发,提出了“大同”世界的美好理想: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奸邪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天下为公”,“大同”,是中国人几千年梦寐以求的社会政治理想。

人类面临相同的问题,在交通极不发达的远古,相隔万裏的异域也会有相似的探索。和孔子远隔万裏的柏拉图认为:“部分为了整体而存在,但整体并不为部分而存在……妳是因整体而被创造,而整体的被创造并非为了妳。”他认为,如果妳不能为了整体而牺牲自己的利益,那么妳就是自私的。柏拉图承认的首要准则是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处于次要地位。因此,柏拉图主张“共有财产”。在同壹书中,他写道:

妻子们、孩子们及其所有的奴隶们都有他们的壹份共有财产。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要尽可能地根除各种形式的私人或个人行为。只要这点能做到,即便是自然造化为私人或个人的,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大家的共有财产。就像我们的眼睛、耳朵和手可以视、听和行动──好似它们不是属于个人而是属于社会壹样。所有的人被格式化,让他们能最大限度地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让他们甚至在相同的时间内,对相同的事情感到欢喜或悲伤。所有这些法律因把国家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而更加完善。

为了实现“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柏拉图主张控制舆论,主张对文艺作品的检查制度。他甚至认为:“治理者为了被治理者的利益,有时不得不使用壹些假话和欺骗。”

在中国,几千年来,是王权支配壹切的社会。在这种社会裏,王权是至上的,是无限的,没有任何有效的、有程序的制衡力量。被统治的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任何个人都是国王的臣下和奴婢。王权思想就是专制思想。这种专制思想,由秦始皇构建的完整的制度而实体化。这种制度将所有的人都“格式化”了,实现了“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所谓“格式化”,就是消灭了个性。

人类社会发展到近代,距今几百年前,对上述千古难题的探索进入了壹个新阶段,这是由于个人主义的兴起,工商文明的发展,从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论。梁启超敏感地看到了这壹点。他引述了颉德(即英国哲学家基德,着有《社会进化论》)的话:“今之德国,有最占优势之二大思想:壹曰麦喀士(即马克思最早汉语译名)之社会主义,二曰尼誌埃(尼采的早期汉语译名)之个人主义。麦喀士谓今日社会之弊在多数之弱者为少数强者所压伏:尼誌埃谓今日社会之弊在少数之优者为多数劣者所钳制。二者皆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这“持之的故,言之面理”的两种理论,使得人类对千古难题的探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路线:

第壹条线:集体主义-行政整合-公有制-计划经济-专制政治-封闭社会。

第二条线:个人主义-契约整合-私有制-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开放社会。

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两条平行线。这两条平行线不能交叉,却相互感应,在感应中在壹定程度上吸收对方积极因素。

在这两条平行线之间,因专制程度(自由程度)不同,有壹个广阔的过渡地带。这两条平等线的极端把对方当成势不两立的异端加以攻击,两个极端还不停地争夺中间地带。数百年来,这两条线是不断地磨擦、碰撞、互补、融合。但从总的趋势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个性不断得到解放,自由主义不断得到张扬。

个人主义是与集体主义相对立的壹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和利己主义、自私自利不是壹个概念,利己主义是和利他主义相对应的。个人主义可以和利他主义相结合,用利他主义来抑制人类的魔鬼性。而利他主义也是出于人类的同情心和关爱心。个人主义与利他主义相结合是近代西方文明的根基,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圣经》上说,“爱妳的邻人”,不要“爱妳的部落”),也是产生于西方文明并促进西方文明的壹切道德学说的核心。波普尔认为,“在人类道德的发展历程中,还没有其它跟它壹样如此有力的思想。”波普尔批评柏拉图“简单地把所有的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等同起来,把所有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划上等号。”这就为集体主义穿上了无私的外衣,为个人主义披上了自私的脏外套。

个人主义由基督教与古典哲学提供了基本原则,在文艺復兴时期得到了发展,此后成长和发展为西方文明。也就是说,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础。“个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人当作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纵然这个范围可能被限制得很狭隘,也就是相信人应该发展自己的天赋与爱好。”无缘无故地压制别人的任何能力都是错误的。基督教徒会说,其错误就在于违背了上帝对人的设计。

个人主义的美德是:尊重和宽容别人和他人的意见;独立精神;敢冒风险;有首创精神;自力更生;坚持自己的信仰而不随波逐流;为维护自己的意见不受上级左右(刚直不阿);对弱者的关怀;尊重别人的隐私,对别人的善意怀有信任;不干涉别人的事务;宽容异端;对权力和权威的适度怀疑……这些美德减少了社会交往中的磨擦。

个人主义道德观认为,道德只能在个人能负责任的范围内才是真正的道德。在个人不能负责的范围,个人没有权力作决定,谈不上恶和善,没有机会获得道德评价。任何人没有权力以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博取无私的美名。不是对上级而是对自己的良心负责,不是用强力威逼出来的善行,自己决定在自己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为他人做出牺牲,自己对这个决定的后果负完全责任,这才是真正的道德。

“个人自由是和整个社会都必须完全地、永久地从属于某个单壹目的的至上性这壹观念水火不容。自由社会绝不能从属于某个单壹目的,这条规则的唯壹例外就是战争和它暂时性的灾难。”

从17世纪到19世纪,由于商业的发展,欧洲那种有严格组织的压抑个性的等级制度,在剧烈的社会震荡过程中,逐渐转变成壹种新制度。在这种新制度下,个人从束缚他的种种习惯和成规中解放出来,个人能够创造自己的生活,可以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商业规范逐渐代替了等级规范,自由竞争逐渐代替了行政垄断,契约整合逐渐代替了行政整合。壹旦除去了自由运用人类天才的阻碍,人类很快就能满足不断扩大的欲望。个人活力的大解放,其结果是科学技术的大进步,生产力的大发展。“资产阶级在它不到壹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壹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如是说。

资本主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是民主政治制度。这种制度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每壹个人的自由。保护个人的生活自由和财产的自决权是国家的目的。政府的权力不能无限扩张,必须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种制度不承认有“内圣外王”的超人,却承认任何壹个人都有魔鬼和天使的两面。因此,不能把管理社会的全权交给任何壹个人,也不能交给壹个不受外力制衡的独立的组织。任何权力都要受到制衡。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这些都是为了防止组织社会生活的权威变成压迫人类的恶魔。

如上所述,人类是群居的,是有社会性的。除了协调人性以外,还有壹个如何组织社会生活的问题。在组织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种种不同的模式,这些模式极而言之分为两类:壹是自由民主制度,二是专制独裁制度。在二者之间,因民主和专制的程度不同,有着种种不同的情况。专制独裁制度通常是以代表大众利益的面目出现的。专制独裁制度的统治者总是宣称自己代表全民利益。

从人的生理本源上看,专制制度在壹定程度上来源于人的动物性。看壹看某些具有社会性动物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它们的领袖取得权力靠的是强力征服,维护权力靠的是强力镇压。其征服和镇压是极其残酷、极其血腥的。猴群如此,蜂群和蚁群也是如此。随着人类的进化,人性的成份逐渐增多,动物性成份逐渐减少。政权更迭方式和执政手段逐渐人性化。专制制度逐渐被民主制度取代。

二、共产主义探源

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了壹系列的社会危机。马克思对这些危机的概括大体是符合实际的:壹是贫富悬殊,工人阶级贫困化,造成了尖锐的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二是个别资本家占有巨额的生产资料和完全放任的自由经济造成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从而引发社会周期性的动荡;三是人和人的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谎言和真理,泪水和微笑,良心和尊严都可以变成商品出卖。金钱淹没了真理、正义和道德,埋葬了融洽与和谐。这些危机造成不停息的社会动荡,造成不停息的冲突和战争。

对于这些弊端,自从资本主义出现那天起,文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都用各自不同的理论武器进行了深刻而尖锐的批判。然而,他们批判资本主义的理论源泉大都来自古已有之的集体主义思想。

因此,与个人主义相对立的集体主义思想,在其发展中找到了新的社会实践依据。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它的现代形式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了壹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其中壹些天才人物作出了重要贡献。

1516年,英国人托马斯·莫尔(1478-1533)出版了《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有益且有趣的金书》,这就是以后人们简称为《乌托邦》的传世之作。这本不到10万字的小册子,使托马斯·莫尔名垂千古。莫尔在这本小册子裏,描绘了壹个理想的岛国,在那裏废除了私有制度,壹切财产、甚至包括个人消费品都属于全民所有。为了杜绝私有观念的产生,住宅也要每隔10年抽签调换壹次。金钱被取消,没有金钱流通。那么黄金干什么用呢?“粪桶和尿盆,都是金银铸成的”,“奴隶身上的链铐也是金的或银的”。“可耻的罪犯都戴着金耳环,金戒指,金项圈,还有壹项金冠”,“金银变成了可耻的标记”。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和手工业,人人参加劳动。产品按需分配,设立公共食堂。但保留着奴隶。《乌托邦》的问世形成了壹个的思想流派,成了空想社会主义的起源。

1602年,意大利人托马佐·康帕内拉(1568-1639)发表了《太阳城》。这是他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27年的囚禁中写成的着作之壹。在“太阳城”裏,居民建立了公社制度,由公社组织生产和分配。在那裏,没有贫富之分,没有私有财产,壹切产品都由公社的公职人员分配,人人都能从公社裏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没有商品,没有货币。由祭司掌握政权。居民在集体食堂裏用餐,食谱由医生安排。劳动是全民的义务,人人热爱劳动,劳动光荣。“太阳城”比乌托邦前进了壹步,在那裏没有仆人,没有奴隶。

18世纪末,法国人格拉古·巴贝夫(1760-1797)提出了国民公社。国民公社实行财产公有制。原国家的财产、私人的财产、耕地和未开垦的土地等等,壹律归国民公社所有。参加国民公社以自愿为原则,依靠公社的优越性,使私有者放弃财产加入公社。人人无条件地参加劳动。福利由大家享受,平均分配。为防止盲目生产和产品过剩,壹切都按计划进行。

19世纪初期,英国人罗伯特·欧文(1771-1858),法国人圣西门(1760-1825),法国人夏尔·傅立叶(1772-1837)使社会主义理想进壹步发展。马克思把他们称之为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提出工业资产和其它资本实行公有制,并且建立计划化社会。

所有的社会主义学说都认定私有财产是万恶之源,都主张消灭私有制,有的主张取消商品、货币,采取直接分配。马克思继承了在他以前的社会主义学说并加以发展。人们说马克思把社会主义理想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从哪些方面变成了科学呢?恩格斯说:

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被看作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而被看作两个历史地产生的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斗争的必然产物。它的任务不再是想出壹个尽可能完善的社会制度,而是研究必然产生的这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那种历史的经济的过程:并在由此造成的经济状况中找出解决冲突的手段。

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破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马克思。由于这些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由此看来,马克思把空想变成科学,是指两个方面:壹是对为什么要实现社会主义作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明;二是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指出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即通过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最终实现无产阶级专政。

值得註意的是,在这裏,马克思全盘接受了从莫尔到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想的核心部分:消灭私有制,消灭商品经济,消灭货币。连他的关于“用黄金修建厕所”的说法也是来自莫尔的《乌托邦》。他对这些核心内容并没有进行多少科学的分析。例如这些设想是否可行,怎样实行,实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等,他都没有进行科学分析。但是马克思和空想社会主义者还是不同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理应如此”,马克思认为“必然如此”。前者是理想的天堂,后者是历史的逻辑。马克思用德国人特有的严密的逻辑把这壹理想妆扮起来,使社会主义由赏心悦目之花变成了历史必然之果。

这个合乎逻辑的理想的首要任务就是:消灭私有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最根本的问题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得消灭私有制。“共产党人可以用壹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第十四个问题: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应当是怎样的?

答:首先将根本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壹切生产部门的管理权。壹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这样,竞争将被这种新的社会制度消灭,而为联合所代替。因为个人管理工业的必然后果就是私有制,因为竞争不过是个别私有者管理工业的壹种方式,所以私有制是同工业的个体经营和竞争密切联系着的。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所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说法。所以共产主义者提出废除私有制为自己的主要要求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由于大工业的发展:第壹,有了资本和规模空前的生产力,并且具备了能在短时期内无限提高生产力的手段:第二,生产力集中在少数资产者手裏,而广大的人民群众却愈来愈多地变成了无产者,并且资产者的财富愈是增加,无产者的境遇就愈加悲惨和难以忍受:第三,这种强大的容易增长的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大大超出了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范围,以致经常引起社会制度极其剧烈的震动。因此,现在废除私有制不仅可能,而且完全必要。

这些,正是中国共产党人认为所有制越“公”越好、越“纯”越好的理论根源。“壹大二公”的思想源远流长,并非中国共产党人的独创。新中国建立以来,动用了各种舆论工具宣传全民所有制的理想,批判私有制的罪恶。成千上万的人把消灭私有制当作自己终其壹生的奋斗目标──这么美好的理想当然早壹点实现比晚壹点实现好。从这裏可以找到毛泽东追求“壹大二公”的思想根源。

近代实践证明,私有制是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国有财富的执掌者必然成为国家的主人。国有人的经济不仅低效率,而且是和专制制度相匹配的。消灭了私有制,必然为专制制度奠定基础。

这个理想的第二项内容就是消灭商品生产,实行计划经济。

消灭了私有制以后怎么办呢?消灭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计划经济。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情况下,生产是盲目的,无政府的。这就不可能自觉地实现各个产业之间、各种产品之间所需要的比例关系。只有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才能达到平衡。消灭私有制以后人们就可以自觉地进行计划,自觉地保持比例关系,经济危机就会消除。

壹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

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因此,在上述前提下,社会也无需给产品规定价值……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壹计划。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壹切,而不需要着名的“价值”插手其间。

没有壹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的统壹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

计划要‘具有立法的职能’,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决定,‘应具有立法的性质’。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就可以取消商品生产,不需要价值规律来配置资源,而是实行全面的经济计划。“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将变成壹架大机器,变成几万万人遵照壹个指令工作的大机器”。

后来的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是,在资源配置上用人的主观判断来代替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人不可能准确、及时地认清市场变化并及时对经济活动做出正确、及时的指导。所谓计划指导,实际是壹连串的错误指导。在不断的错误指导中,巨额投资付诸东流,大量的财富被浪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每壹个劳动者,每壹家企业,都是大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必须按壹个指令运转。因此,首创精神被压抑,进取心和奋斗精神被挫伤,智慧和才能被窒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被扼杀。停滞、匮乏和贫困也就必然。

既然全社会按照壹个指令工作,就得有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长官的指示就是命令,计划就是法律,不同的意见就会被当作“杂音”和“噪声”加以消灭。所以,计划经济体制和民主不相容,和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的政治制度是极权制度。

这个理想的第三项内容就是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是指“消费资料”,因为生产资料已经公有了,没有分配问题。

他从社会方面领得壹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壹份消费资料。……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它任何东西,另壹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我们党看得更远些:社会主义必然会渐渐成长为共产主义,而在共产主义的旗帜上写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各尽所能,按劳取酬──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公式。

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排除了其它分配形式。如按资分配。因此,把拿利息当作剥削。中国在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资本家把工厂交给了国家而拿很少的“定息”。但是即使如此,后来也被当成剥削的根据而壹直受到政治歧视。

按劳分配,谁来分配?实践的结果是:分配者成了主人,接受分配的人成了奴隶。分配者可以随时剥夺接受分配者的生存资源。干部在公共食堂裏随意对农民“扣饭”,就是分配者控制和奴役接受分配者最典型的壹例。

消灭了私有制,实现了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国民经济就能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经济危机将终止,剥削、阶级和阶级的对立将消除,商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随之消除,人们将从金钱的奴隶变成社会的主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将变成平等的互助关系。这就是共产党人的理想。然而,这个美好的理想壹经实践,就出现了和他们初衷相反的结果。

这个理想的第四项内容,也是实现这壹理想的手段,是通过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每壹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当然首先应该打倒本国的资产阶级。

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阶级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推翻资产阶级以后怎么办呢?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说:

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至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根本消灭壹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壹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壹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壹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壹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壹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在国家成了无产阶级的国家的时候,在它成为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施用暴力的机器的时候,我们就要完全地和无条件地主张坚强的政权和集中制。

马克思主义者设想,无产阶级专政只是在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当时他们没有说这个“过渡时期”有多长。从苏联和中国的实践来看,这个“过渡时期”很长很长。共产党执政时期全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既然是无产阶级专政,那么,为了实现“全体壹致地嘻笑怒骂”,“对意识形态的全面专政”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实践证明,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实际是领袖专政。专政对象并不是什么“阶级敌人”,而是不愿意效忠领袖的人。

由于从古代的集体主义思想到近代的社会主义思想,都是针对人的魔鬼性的,都针对社会不平等种种社会弊端的。因此,自古以来,这种思想体系就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处于下层的百姓是它的忠实信众,壹些同情下层群众的知识分子,也极力宣扬它。从康有为到李大钊,都主张“大同”和“共产”。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建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这个美好的理想,以各种通俗的或深奥的形式,向各种年龄、各种不同文化水平、各种不同身份的人年復壹年、日復壹日地灌输。虽然在实践中,有些理想暂时不能实现,但作为未来的奋斗目标是不能动摇的,中国共产党还把对这种信仰是不是坚定,作为考察党员、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这样,共产主义信仰就成了1500万共产党员的集体信仰,还通过政权的强制,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都信奉这个集体信仰。中国共产党壹直教育它的党员:马克思主义既是科学,又是信仰。其实,科学和信仰是不相容的两回事。信仰通常中坚定的,而科学是要不断地发展和扬弃。信仰是心灵的,而科学需要实验去验证。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是信仰,它就失去了科学性。

人类不能没有信仰。只要妳不对人们进行强制,不剥夺每壹个人的自由选择权,不管什么样的信仰都是可以存在的。但是,如果把共产主义信仰变成了全民信奉的集体信仰,并且用政权强制所有的人、动用全国资源实践这个集体信仰,必定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壹个人如果只崇拜某个神,他还算不上有虔诚的信仰,只有当他把自己的壹切思想资源、壹切自愿的服务行为、发自肺腑的幻想热情,全部献给壹项事业或壹个人,将其为自己全部思想和行为的目标和准绳时,才能够说他是壹个虔诚的人。”共产党的舆论控制系统,在壹定程度上实现了这个目标,壹大批人成了共产主义虔诚的信徒。尤其是那些单纯幼稚的青年和文化低下的人们,对共产主义怀有强烈的宗教感情。

从古今中外的教派斗争中我们得知,凡是怀有极端宗教偏执的人们,通常会用火与剑去清除那异教徒。在政教合壹的国度裏,必然如此。于是就出现了大跃进年代(以及后来的文化大革命)大规模的残酷迫害。

三、中国为什么走上了极权主义

最早将社会主义壹词译作中文的是黎昌庶的《西洋杂誌》,1877年黎昌庶随郭嵩焘出使英法,接着又转任德国和西班牙的使馆参贊。《西洋杂誌》是他对欧洲的了解。这本书中两次提到欧洲的社会主义运动。将Socialist壹词译成“平会”,“会”是“会党”的意思,即当时中国民间结社。他将社会主义理解为壹个“平”字,与中国“均贫富”的传统思想有关。稍后,西方传教士的壹些中文着作对马克思的壹些片断介绍中,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救贫”、“均富”、“富民”的安民学说。1899年2月至5月,上海广学会主办的《万国公报》连载了英国传教士李提摩泰、中国人蔡尔康节译的英国哲学家基德(梁启超译为颉德)的《社会进化论》,将译着命名为《大同学》,用中国的“大同”思想来理解、介绍社会主义。1902年10月,梁启超发表的《进化论革命者颉德》壹文中提及到“日耳曼人社会主义之泰斗”马克思。提到马克思的“谓今日社会之弊在多数之弱者为少数强者所压伏”。不过,他认为马克思这种抑强济弱的思想,中国古已有之。他把王莽改制的作法也与此并列,还说:“中国古代井田制度,正与近世之社会主义同壹立脚点。”

孙中山、朱执信、宋教仁、廖仲恺都曾着文介绍过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他们称贊马克思的某些思想,但认识各异,也不打算在中国实践。宋教仁认为共产主义实际是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孙中山等人本来是想把中国建成壹个宪政国家,但当时相当多的人把那场革命当作壹场种族革命。在“驱除鞑虏,恢復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旗帜上,“驱除鞑虏”放在第壹位。“排满”是触发辛亥革命的重要因素。占国民绝大多数的汉人,既对清廷腐败不满,更恨它是“异族”统治。反对“异族”统治是宋、明以来的主流传统。

当年在武汉三镇经历过这场革命的老人回忆,当时不叫“辛亥革命”,而称“兴汉灭旗”,即振兴汉人,消灭旗人。当时杀戮了不少旗人。我的家乡距武汉只有100多公裏,我在童年时(当时距辛亥革命仅30多年)多次听到这样壹个传说:为了区别汉人和旗人,有些革命军抓住俘虏就让他念“六百六十六”,念出“陆伯陆司陆”的就放人。如果念出“熘百熘十熘”,最后壹个“熘”字还没出口,就已人头落地。

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颁发《逊位诏》,有人在明陵举案祭奠,以政权归汉来慰告朱家王朝在天之灵。在许多人心目中,“异族”统治已经结束,其他便无关紧要了。用胡汉民的话来说是:“同盟会未尝深植其基础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之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而弱点亦在于此。民众以为清室退位,即天下事大定。”

这样狭隘的革命成功以后,就很难有制度创新了。大清帝国的旗号换上了中华民国的旗号,清帝国的专制制度以及它的小农经济基础和官僚代理体制,以及清帝国的种种社会问题,几乎都原封不动地保留在中华民国的旗号之下。帝国的根基和灵魂并未随着满清的倒臺而消失。中国进入了专制帝国崩溃后军阀混战的局面。

在混乱中,中国的知识精英们不断地寻找救国之路。二十世纪之初,达尔文主义、三民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国家主义等源于西方的种种学说纷纷在中国登场,各自对中国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解释,开出各自的药方,争取各自的信徒。

本来,英美等国家的思想、制度,也就是我上面所说人类文明的第二条线,那时已经介绍到中国。当时,由华盛顿、杰弗逊等建立起来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以自由竞争为特点的市场经济制度,在不少国家已经成为现实。正如陈独秀在晚年(1940年)所说的,这套制度是“几千万民众流血斗争了五六百年才实现了的”。

为什么中国没有选择西方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却从苏联那裏接过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走上了苏联式的社会主义之路呢?这不是少数精英的选择,而是历史的机缘。

首先,西方思想是和毒品鸦片同时进入中国的,是靠洋枪和大炮打开国门的,是与割地、赔款的耻辱和圆明园的废墟相联系的。这些,势必在中国人中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毛泽东说:“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习西方的梦。很奇怪,为什么先生老是侵略学生呢?”近几年来,余英时等学者提出了与毛泽东这个看法不同的见解,但是,中国和西方之间,国家利益的冲突,不同文明的冲突必然会发生的。在西方野蛮性的市场扩张和两种文明冲突中,强者壹方采取了令人遗憾的血腥、残暴、掠夺手段,当时的中国人感受到深重的民族危机。在外强入侵面前,势必民族独立压倒制度创新、主权压倒人权、集体主义压倒个人主义。

其次,中国专制制度统治的时间过长,在中国没有像西方产业革命以后的那种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在英国,16世纪资本主义就有相当的发展。而中国,专制制度垄断了壹切社会资源,民间经济没有发展的余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中国出现比欧洲晚了壹两百年。1872年,中国向西方学习的第壹个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成立。1883年出现了股份制。1883年至1887年,只有39家股份制企业。这些企业多数是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批准的,重要的企业是由皇帝批准的。但是,这些企业都窒息在封建专制制度之中。在封建专制条件下,资本主义不可能发展起来,也不可能出现民主制度的主体阶层──中产阶层。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原因。儒家文化“重农抑商”,把商人视为“四民之末”,市场经济是重商经济:儒家文化强调“修身”,西方文化强调个人自由。诸多方面的原因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不易吸收英美文化,而便于吸收马克思主义。吸收英美文化更重要的阻碍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王权主义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体,影响着人们的政治意识。在广大底层群众中,形成了的“非参与意识”。人们畏惧王权,又崇拜王权,只能伏在君主脚下当顺民。在王权的束缚下,个人没有独立的人格意识,没有对于自身权利的自觉。政治是极少数人的事,大多数人甘心作王权统治下的良民。长期的专制制度造就了这种政治文化土壤,这种土壤又培育着专制政治。

可以想见,这样的文化土壤,对西方民主制度有壹种自然的排斥。而来自苏联的集体主义,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着较多的亲合力。

第四,20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本身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世界大战,经济危机,工人失业,贫富悬殊。当时,苏联和美国比较,显出了更多的优越性。1929年经济危机时,不少西方知识分子也贊扬苏联的制度。这种情形,对正在选择制度的中国显然会发生影响。

对于长期抑郁在儒家文化之中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马克思主义无疑是壹股沁人心肺的新鲜空气。它那广阔的视野、深邃的思想和严密的逻辑,使他们看到了远比儒家学说所描绘的更加明晰、更加精确、更加可信的图景。这个图景不仅有理想的魅力,有扶贫济困的正义之光,还给除统治者以下的各个阶层以巨大的利益诱惑。仅这些就会吸引众多的人为之奋斗终生。

按照列宁的学说,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薄弱环节,壹个落后的国家,可以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再利用政权的力量,用计划经济的手段,可以集中国力实现超越式发展,可以超过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先进国家行列。当时对苏联建设成就的宣传资料已经为这壹理论提供了实践的佐证。这种前景,对于处于落后挨打的中华民族来说,具有多么大的吸引力!

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用暴力革命手段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中国知识分子在中国多次农民起义的成功实践中找到了可行的证据。毛泽东把农民起义当作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的动力,把太平天国这个近似邪教的组织当作中国近代革命的先驱。

“十月革命壹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然而,炮声送来的马克思主义是苏联式的。当时马克思主义的欧洲流派称为“第二国际”(现代为北欧的社会民主党),主张非暴力革命,主张民主制度,主张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逐渐演生出社会主义。列宁称他们为“修正主义”,而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列宁主义”,主张暴力革命,主张建立有严密组织、有铁的纪律的、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政党,主张用暴力剥夺有产者,取得政权以后,用行政强制推行经济的超越式发展,用暴力镇压反对者。因此,从苏联引进来的“主义”,更是带有专制的血腥。在中国农业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毛泽东,又把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翻译成具有中国乡土气息的思想体系。这种中国乡土气息不仅是“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思想,而是承袭了中国农业社会的壹些价值观,用农民起义的方式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用秦始皇的政治体制推行无产阶级专政。

于是,王权思想借助马克思主义的躯壳在中国还魂。“五四”运动,倡导民主、科学、人权,结果事与愿违,引进的却是反民主、反人权的思想。中国仁人誌士追求的美好的理想最终成了这样壹个结果:苏联的专制主义和中国王权思想的叠加。

于是,人类文明的第二条线与中国社会擦肩而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了中国的“国教”,毛泽东的极权制度在中国确立。三年大饥荒以及其它种种“人祸”接踵而来。

这壹切,都是在似乎合理的历史逻辑中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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