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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共言论 三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2年09月16日23:37:43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 独立商会 写于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中共政权是社会民主主义的敌人

作者 刘国凯

中国社会需要社会民主主义

壹、中国不需要原始资本主义

  由于中国共产党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壹直在詈骂资本主义;由于被中国共产党贬斥为腐朽没落资本主义制度的欧美国家实则繁荣发达,于是,出于对共产党的逆反心理;出于对共产党谎言的憎恶,很多人就开始对资本主义贊美有加,认为应反中共之道而行之,在中国实行资本主义。这其实是极大的误解。共产党制度固然反动、劣质,但对资本主义是否就要不加区分、不加分析地壹古脑给予贊美效彷?

  严格地说,资本主义并不是壹种社会制度,它只是壹种区别于自然经济和贵族特权经济的生产、经营方式。其货币交换和自由投资以及市场导向,使之区别于曾在相当长的时间裏主宰人类社会的自然经济和贵族特权经济。

  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排挤自然经济并不需要经过激烈的斗争。然而市场经济取代贵族特权经济,则伴随了剧烈的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经营方式需要自由雇工、自由投资。需要合理的赋税以有能力扩大再生产。但是贵族特权总是在制肘它。国王和贵族任意提高赋税,压榨经营者,使之难以为继。他们还以特权垄断某些项目,不开放投资。或即使开放,也要先行向投资者作超负荷的榨取等等。这就导致了资产阶级与贵族特权阶级的斗争。斗争的层面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资产阶级要以民主政治取代贵族特权政治,以保证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不遭贵族特权的压制。经过长达好几代人的反復较量,资产阶级在政治领域中也取得了胜利。

  这壹间扼的历史脉络说明了民主政治系资本主义与贵族特权经济斗争在政治层面上延伸的产物,但资本主义本身并不等于民主政治。那种说中国应实行资本主义的朋友的思维误区可能是把资本主义等同于民主政治。

  经典资本主义绝不是完全美好的东西。它为自由经营而反对贵族特权固然是正面的。但是,它在壹手抵制贵族压榨时,另壹手却在压榨劳工阶级。尤其严重的是,当它战胜了贵族特权阶级后,却常常拒不兑现对劳工阶级的承诺,或大打折扣。攻陷巴士底狱固然是资产阶级领导,但真正在火与剑中浴血的则是人数众多的劳工阶级。资产阶级的食言而肥不能不激起劳工阶级的极大愤慨,这就导致了劳工阶级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这场斗争的硝烟几乎笼罩了十代人。只到二十世纪中叶它才最终散去。当玉宇澄清、民主阳光普洒在所有工厂的烟筒上时,人类社会的资本主义也就与当年的典型资本主义大相径庭、大异其趣了。那些主张中国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朋友讲得太笼统。有必要问问他们:妳们向往的是哪种资本主义?

  二、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

  中国现在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

  邓右“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国有经济实质上是壹种极为特殊的经济形式。它由自然经济、官僚特权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纠葛而成。文革中被毛泽东作践的惨痛经历,使邓小平愿意睁开眼睛看世界。当他省悟到那种极特殊的经济形式导致社会物质匮乏、普遍贫穷,而曾经被他们共产党贬斥为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欧美国家实则繁荣富足时,他在其人生历程中最后几个春秋裏极力主张朝资本主义经营方式改革。(当然这其中还有洗去他手上六四血迹的考量)。

  在这裏,邓小平坚决地把资本主义经营方式与民主政治区隔开来。

  为何经典资本主义会与民主政治结合,而邓式资本主义则可以与民主政治完全区隔呢?

  经典资本主义是自发资本主义。如前所述,它的发展必然与贵族特权龃龉并导致斗争。斗争在劳工阶级的参与下取胜。继而因资产阶级食言又导致劳工阶级与它斗争。斗争的结果是民主政治的建立。

  当今中国的资本主义与经典资本主义大不相同。它不是自发产生,而是在邓记共产党的恩准下出现,这使它先天软弱,缺乏对抗共产党特权的勇力。而且当今中国的资本主义还远不止于此。借用共产党的政治术语,这类在共产党恩准下产生的资产阶级是“民族资产阶级” 它尽管软弱,但还有两重性--对共产党既顺从又怨恨。除了这个“民族资产阶级” 外还有官僚资产阶级。或曰权贵资产阶级。这个阶级又可分成两个部分。壹部分是现任国有经济的各级主持人;另壹部分系由原共产党官员、国有经济的各级主持人嬗变而来的私有经济主持者;或虽起自民间,但已与官方密切挂钩的私有经济主持者。如果说“民族资产阶级” 还具有两重性的话,那么官僚资产阶级就只有壹重性--对共产党制度完全拥护。

  邓小平实行经济领域的“改革” 既有他感到的必要性也有他胸有成竹的把握性。新的社会情势下邓小平认知,要维持共产党的统治不能再象毛时代那样壹味依靠政治高压,而须给民众稍好些的物质生活。只要把政权紧紧掌握在共产党手裏,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在创造出较多社会财富的同时,并不会导致共产党壹党固定执政模式的瓦解。因为“民族资产阶级” 须仰其鼻息不敢提出民主政治,权贵资产阶级则是自己人。不会提出民主政治。邓小平及其继承人所推行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权贵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混合操办的资本主义。这个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不但可以与共产党专制政治共存,而且两者之间有着互相支撑、同舟共济的伙伴关系。由此看来,当今中国并不缺乏资本主义。只是这些资本主义想必不是那些善良的朋友们所向往的资本主义了。

  如果说欧洲早期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就已不曾自然而然地带来民主政治,那么当今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 混合物,就更是民主政治的克星了。在这种情况下,还诉说当今中国需要实行资本主义就实在是脱离具体时空的梦呓了。

  中国社会问题的症结并非只在经济层面。中国的权贵资本主义和“民族资本主义” 依靠对劳工阶层的盘剥和对资源的浪费以及拜赐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已经创造出了“经济奇迹” 。如果说要利用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来发展经济,那么中共特色的社会主义、实则中共特色的资本主义已经成效斐然。看看中国东南沿海地区许多大中城市栉次鳞比的高楼大厦令欧美国家瞠乎其后;看看中国以每年接近两位数的经济增长把欧美国家百分之二、三的增长率远远抛在后头,就可知中共特色的资本主义的“优越性” 。可是在耀眼的经济成绩的背后是什么呢?是两极分化贫富悬殊;是社会道德大面积滑坡;是自然资源竭泽而渔;是贪汙索贿横行吏治极度腐败;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隔膜乃至敌视。可见如何解决中国的问题,已经不在经营方式如何,而在政治制度。

  三、美国的人道资本主义 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以及自由主义

  当今美国的资本主义可称之为人道资本主义。美国的资本主义之所以人道并非美国的资产者特别仁爱,而在于经过好几代人奋斗建立的民主政治对政府官员的严格监督和惩处使之视贪汙为畏途。并且民主政治的智慧和精髓使政府着力保障社会底层民众的基本生活,从粮食券、免费住房、免费医疗到全额生活补助,使不至有人因基本生活无着而怨恨冲击社会。民主政府还给予中小学全额义务教育,和免费交通和午餐。大学给予贫家子弟高额学费补助,这些措施使社会阶层流动而不分裂,阶级结构松散而不凝固。故此美国的人道资本主义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资本主义,而是经济层面上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和民主政治的有机结合。

  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与美国的人道资本主义同样都是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和民主政治的有机结合,所不同的是前者比后者更註重社会公正。因此可以说美国的人道资本主义与欧洲社会民主主义没有质的不同,只有量的不同。换言之,人道资本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正在互相接近乃至趋同。

  量的方面有多大、有多少不同?试举几例。

  譬如美国对穷人的补助绝不惠及成年单身男女。街上的游民乞丐就是由成年无业者组成。政府只会安排他们住进游民收容所,而不会给予其他福利。欧洲国家则对成年无业者进行免费的、有津贴给的职业培训。培训多久都行,只要妳肯按时到培训班裏去报到。

  又如个人所得税,欧洲国家税率比美国要高。政府以此税收来兴办更多的社会福利事业。

  再如,欧洲国家的工资差别远低于美国。美国医生的工资大多为普通工人的3-4倍,而欧洲大多只有1.5到2倍。

  欧洲国家的社会民主主义政策被自由主义的崇尚者们批评为养懒汉。其实这是偏颇的。

  自由主义对民主的理解主要停留在政治层面上。自由主义主张民主政治,具体内容涵盖公民个人的诸项政治权利,如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和宏观民主架构,如多党竞选、议会政治、三权分立、直选各级行政长官等。对社会其他领域,如经济、文化等,自由主义主张采取自由放任的做法,不贊成政府进行干预。自由主义的价值观突出推崇自由,它认为,在经济领域内,自由主义所体现的以私有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竞争机制将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创造出日新月异的生产效率。就此而言,自由主义并没有错,但问题在于它妄顾了纯粹的市场竞争机制实质上是非人道主义的,是把森林法则移植到人类社会。自由主义标榜机会的平等,这较之贵族等级特权制度固然是历史性的巨大进步,然而,实际上在资本主义的运动程式下,机会并不能平等。譬如,当名牌大学不再为豪门子弟所专享而只以分数决定录取与否时,妳可以说机会平等了。但若仅此而已,家境贫寒的优质生却又会因付不起高昂的学费而被拒之校门之外。又譬如作某项投资可获丰硕回报,这个投资的机会不被贵族垄断而向任何人开放,但这个开放仅仅是名义上的,因为只有已具备相当财力的人才有可能去把握这个机会。故此,自由资本主义的运动程式,在创造效率的同时又在拉大社会成员之间拥有财富的差距,直至造成贫富悬殊。

  社会民主主义对民主的理解比自由主义广泛得多、深刻得多。它认为民主精神应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虽然都主张民主政治,但内在驱动力却各有不同。资产阶级对贵族特权阶级垄断社会公权力,制定各种束缚工商业发展的陋规极为不满。他们要求进入政权,以政权的力量限制封建特权的横征暴敛,并制定另壹套保护工商业自由经营的法律制度,这就促使他们反对封建特权,要求建立民主政治。 而社会民主主义者(这其中既有出身于资产阶级也有出身劳工阶级和其他阶级的)之要求建立民主政治并不仅仅为解除贵族特权对工商业发展的束缚,而还希企建立壹种全新的社会制度。在这个社会裏,除了作为基础的民主政体外,还应使社会财富在全体民众中作相对公正的分配,使社会不但免除因贵族特权的横行而导致阶级矛盾的尖锐,也免除因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而导致阶级关系的紧张,从而建立起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态。

社会民主主义的价值观除推祟自由外还推祟公正、团结、互助。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和人们之间团结互助的和谐关系,社会民主主义在经济领域中实行适当的政府干预和员工参与企业管理。这个干预非但不与民主原则抵触而且正是促进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的有力扛杆。因为这个政府本身就是民选产生,并较为关註中下阶层的利益,民主原则在经济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就是要尽力使机会平等真正得以实现,并且从机会平等进而争取结果的相对平等,也就是把贫富差距控制在相对合理的程度之内。社会民主主义当然也重视发挥人的潜能和肯定效率对社会发展的正面意义。鉴此,它认同市场机制的运行。扬弃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张而推行混合经济。但同时它又深刻认识到市场机制的放任膨胀必然会造成财富与劳动量不成比例地集中到少数社会成员的手中从而与社会公正的理念发生尖锐冲突。于是,这就需要有另壹种机制来予以制衡,对市场机制带来的效率让其发挥,而对其造成的贫富分化则予以消除或减轻。

  自由主义的信奉者持有强者心态。他们感到在这种社会模式中自己超群的能力可以为自己拓展灿烂的前程,造就富裕生活。社会民主主义者则真正继承了“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遗产,并发展为更易于实践的“自由、公正、相助”的基本价值观,社会民主主义者就个人而言,未必是生活的弱者,但社会民主主义明显关註社会弱势群体的境遇,社会民主主义绝不追求平均,它认同能力超群者的生活水准相当地超过社会中位值,但它又清晰洞察由于能力差别而导致财富的差别,任其发展下去再加上金融资本的介入,这差别不但愈来愈与能力无关,甚至与劳动都无关,以致某些不劳而获者会过上极为优裕豪华的生活,而大量的辛勤劳动者却挣扎在生活线上。有这种现实存在的社会,实在难冠以美好的评价。

  显然,说到底,问题的根源在于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对美好社会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自由主义认为民主政治加自由经济这就够了,而社会民主主义则认为在此之上还应辅以适当的国家干预。通过民主政权的干预来促进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

  四、社会民主主义的艰难破土与光辉前程

  社会民主主义在中国的际遇如何呢?去年在网络上看到有段文字写得很好,兹录于此

  “较之自由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受到的挤压更甚。上面有官方的打压,左面有“新毛派”或所谓“新左派”的挤迫,右边有自由主义的批判,生存空间所剩无几,几乎发不出声音来。

    在官方,社会民主主义是更可怕的意识形态竞争者,因为它所坚持的社会理想,会吸引走几乎所有倾向社会主义的人,使得官方版的专制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彻底成为壹具僵尸。所以,它始终被官方恐惧,受到强力打压。……在今天的中国共产党那裏,资本家可以入党,把社会主义批得壹塌煳涂的张五常,可以大受欢迎。然而,忠诚于社会主义理想的刘宾雁,却至死不能回国。因为,中共领导人比我们壹些自以为坚决反共的人清醒多了。他们深知他们的命门在那裏。

  到今天,连保守主义也在中国浮出水面了。然而,社会民主主义,无论在国内知识分子中,还是在海外民运裏,仍然显得举步惟艰。其原因,除了官方的打压以外,更有来自右边的歪曲------他们有意无意地把民主社会主义与专制共产主义等同起来。”

  在国际舞臺上,封建专制走入历史以后,就轮到经典资本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作长期的和平较量,较量的结果在二十世纪中期已初见分晓。今天则棋局已定。证据之壹是壹百四十几个信奉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遍布世界各大洲。十五个欧盟国家中经常有十壹至十三个由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单独执政或为主联合执政。证据之二是典型的自由资本主义日益式微。撒切尔夫人下臺,工党以高票重新入主唐宁街十号。资本主义不得不调整自己的运行模式,摒弃森林法则,增加其人道主义色彩,逐渐地向社会民主主义趋同。可见社会民主主义已成历史潮流,不可阻挡。

  那么在中国呢?中国的社会民主主义幼苗破土不久,要成长为参天大树还有壹段相当漫长的过程;还会经受许多的风风雨雨。但是,社会民主主义是经受长时间实践检验的理论;是壹代又壹代誌士仁人的良知心血的结晶,它终究会在中国社会个阶层得到最广泛的认同。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变革的物质力量。

  实现社会民主主义是我们不可磨灭的的理想。我们将为之奋斗终生。然而仅有我们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有中国各阶层民众的广泛参与,社会民主主义的理想才能实现。

  如果说过去民众未曾了解不加节制的资本主义是怎么回事,那么这十多年来的社会现实已教会他们知晓。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内还有良知未泯之士,那么社会民主主义会是他们重建政治生命的出路。如果说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 还有直立的愿望,那么他们就会与劳工阶级携起手来,掀掉权贵资本主义对他们的压迫。这三股力量迭加起来会形成硕大的力量,会使社会民主主义理念得到迅速的传播,使社会民主主义事业蒸蒸日上。而同时,中国共产党特色的资本主义也就要走到它的尽头。在中国共产党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沉舟侧畔,社会民主主义的航船则杨起风帆驶向瑰丽的目标!

社会民主主义与共产极权主义的区别

最近有关社会民主主义的讨论相当活络,但有些讨论或题文分离;或纠缠混吨;或经院哲学式。讨论的积极效果不彰。笔者多年来读有关书籍略有心得。现不端冒昧,简陈壹、二,讨教于各方朋友。

  壹、社会民主主义是民主主义的继承和升华

  民主主义的资格比社会民主主义老。它在十八世纪的欧洲启蒙运动中就广为流传。其代表人物有孟德斯鸠(三权分立论之首创者)、伏尔泰、狄德罗、卢梭。而社会民主主义则迟至十九世纪中叶才显露其身躯。

  作为专制主义的对立物出现的民主主义,其涵义只在政治领域内。它以推翻皇帝和封建贵族的特权统治为诉求。它要求建立壹套选举制度。平民都拥有选举权,并通过选举把社会公权力交给多数选举人所信任的人。在以推翻皇帝和封建贵族的特权统治为诉求的斗争中,企业主阶级和劳工阶级是站在壹起的。因为他们都同属被皇族、贵族特权所压榨的“第三等级” 。可是,在封建特权被推翻、选举机制逐步建立后,企业主阶级和劳工阶级之间的矛盾就浮出水面了。这就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

  民主主义不管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它认为包括社会财富分配在内的经济问题都不是社会公权力应予过问的。它认为,挣脱了贵族特权的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运动程式有着无限的激活力,使每个人的潜能都得到最大化的发挥。它深信,自由资本主义有壹双看不见的手把社会经济安排得十分妥当。社会上哪种物资短缺,哪种物资的价格就会升高,于是自然就有人去生产牟利,反之亦然。

  但是,这种从民主主义派生出来的经济自由主义妄顾了自由竞争、潜能尽发的资本主义运动程式中包含有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自由资本主义的运动程式必然会使社会财富不断地甚至是几何级数地向少数人手上集中。而在金融资本介入经济运作后,财富的积累甚至与组织社会生产都毫不相关。企业主阶层的创业辛劳和专业知识在金融巨头的抄作面前都黯然失色。

  劳工阶层不满在辛勤劳作之后(这也可视为潜能的尽量发挥)只获得贫瘠的生活,而资产阶级则相对富裕甚至非常阔绰。他们要求改变这种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的现像。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前,这种要求曾以布朗基主义的暴力革命表现出来。而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这种要求则表现为社会民主主义的和平改革主张。

  因此,可以归纳说:社会民主主义的涵义并不只在政治领域内,它还深深地涉及经济领域。它认为,壹个美好的社会,不但是建立了完善的民主制度,还要使社会财富较公正地在各社会群体中分配。在民主制度还不完善的时候,社会民主主义有两个诉求,壹是实现完善的民主制度,二是实现社会财富的相对公正的分配。在民主制度已臻于完善后,社会民主主义就只有第二个诉求。无庸置疑,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主义有关联,但比民主主义更深化。换言之,社会民主主义是在囊括了民主主义所有的政治诉求后,还升华到壹个更高的层面。

  当今西方民主社会中的右翼政治势力(以英国保守党、美国共和党为代表)理念止于民主主义。它们比较漠视劳工阶层的利益,强调效率忽视公正。整个经济政策的基点向大资产阶级倾斜。例如美国共和党竟提出动议取消遗产税。而西方民主社会的左翼(社会党体系)则正相反。美国民主党虽未正式加入社会党国际,但其理念是接近的。不过在西方民主社会中,有时右翼为了争取选票也会向劳工阶层示好。而有时左翼因同样原因亦会收起壹些锋芒,向社会上层妥协。社会民主主义与人道资本主义在接近趋同。有时界限已相当模煳。

  有人对社会民主主义深感疑虑。原因是对在民主主义前面加了个“社会” 壹词而耿耿于怀。他们的思路是把社会民主主义等同于社会主义民主。从中文结构来看,“社会民主主义” 和“社会主义民主”都是由六个相同的中文字,只是排列不同罢了,殊不知这不同的排列中大有周章。

  二、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主义的对立物

  关于社会民主主义的内涵上面已简述了。社会主义民主又是是什么呢?可以说社会主义民主这个苏共和中共惯用的词与民主风马牛不相及!而且岂止是不相及,根本就是完全对立的。即使按照苏共、中共自己的说法亦都已明白无误表达了这种对立。共产党说社会主义民主就是无产阶级专政,社会主义民主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这种既有民主,又有专政的结合就是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表面上听起来似乎言之有理,然而关键在于任何壹个人是属于人民还是属于阶级敌人,究竟如何判定?谁来判定?历史事实说明判定权在共产党,判定标准在于共产党对某个人或某个社会群体的好恶。任何壹个人及任何壹个社会群体,只要他及他们被共产党视为逆类或潜在的逆类,共产党就可以即时剥夺其人民的资格,把他及他们打入阶级敌人的范畴,对其实行专政。这就是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民主,又称无产阶级专政的全部奥秘。

  稍作比较就可以明了,社会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民主是如何的天渊之别、截然不同。社会民主主义是壹种理念的表述,社会主义民主则是壹种社会制度。社会民主主义的理念落实于实际,首先是要在政治层面实行完善的民主制度,继而要求在经济层面上尽量做到社会财富相对公正的分配。而社会主义民主则是披着民主外衣的专政制度由共产党在二十世纪进行的復辟。

  但是,有必要强调指出的是,就如社会主义这个词被共产党盗用、涂汙得面目全非壹样,社会主义民主就其字面而言,不应该是壹种狰狞的恶兽。社会主义壹词是伴随着欧文的人道企业的试验走入社会。它的原始涵义是十分美好的。可是经过苏共、中共这么多年的盗用,许多人壹听到社会主义就倒胃口,乃至发抖。社会主义民主也是如此,由于共产党打着社会主义民主实施残酷的政治迫害,就使社会主义民主特定的实际内容远远离开了它字面上的涵义。正由于这样,我才在标题的“社会主义民主” 前加上“共产党的” 四个字 。这是在向朋友们说,请不要对挂在共产党嘴上的“社会主义民主” 那个东西从字面义上去钻牛角尖,否则就会陷入毫无意义的经院哲学式的争论中。

  三、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来由

  共产党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生并非空穴来风,它有着壹定的社会根源。

  无论是十七世纪的英国民主革命还是十八世纪的法国民主革命,都没有立即造就完善的民主制度。第三等级中资产阶级是主导者。在民主革命成功后,主导社会政权的资产阶级并没有兑现承诺。普选权、自由结社权、集会游行权等都被搁置、阉割或以种种方式推延。例如用财产拥有量来决定选举权的拥有与否,其结果是绝大多数劳工阶层被褫夺了选举权。

  这种情况延宕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如英国从1688年“光荣革命” 到1832年长达壹百几十年裏,选举权被强力压缩。至十八世纪中叶英国约800万人口中只有15万人有选举权。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全英约3000万人口中只有43万人有选举权。1832年实行选举制度改革,放松财产拥有量的限制,选民人数扩大至63万人。劳工阶级还是全部被排除在选举之外。为此,英国劳工阶级在四十年代举行过三次要求普选权的宪章运动。1867年英国实行第二次选举制改革,再次放松财产拥有量的限制,选民人数增至250万。直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欧洲各国资产阶级主导的政权才最终明白不能再继续把劳工阶级排除在政权之外,不能再漠视劳工阶级生活的疾苦,否则社会将处于分裂、对立乃至无休止的动荡之中。从那时开始,欧洲各国的普选权迅速普及。如英国在1884年实行第三次选举制度的改革,选民增至450万,基本普及了成年男子的选举权。而且欧洲各国还纷纷制定保障劳工阶级直接利益的各种社会福利法规。而以和平演进手段来改革资本主义社会弊端的社会民主主义也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迅速成长起来。

  二十世纪初年,也就是在欧洲各国资产阶级主导的政权已经大彻大悟,将其政权向全社会开放达壹代人之久时,在欧洲的乡村--俄国掘起了壹支名叫社会民主工党的组织(1889年成立,1903年分裂为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布尔什维克为了在俄国实行暴力革命路线,无视欧洲各国早已迅速走上民主轨道的事实,硬把十九世纪中叶以前欧洲各国资产阶级主导的政权没有实行完善民主制度的情况说成是现今仍然如此并将永远如此。它还把曾经不完善的民主制度冠以壹个“资产阶级” 的前缀,称之为“残缺不全的”“资产阶级民主”( 列宁语) ,接着说他们共产党(1918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改名共产党)实行的才是比“资产阶级民主” 要民主百万倍的“无产阶级民主”,也就是亦被称之为的“社会主义民主” 。

  说来,共产党的宗师列宁是钻了壹个大空子,玩了壹个障眼法。他把已被资产阶级否决了的过去,说成是资产阶级壹直坚持到今时的现在。然后再理直气壮地兜售他的货色。而他的货色其实是比以前资产阶级的货色还要劣质千万倍的货色。

  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资产阶级民主” 即使是是“残缺不全的”,但它终归还是有民主,是民主多与少的问题。只要不诉诸暴力,残缺不全的“资产阶级民主”容许政治异议的存在。甚至对声势浩大的宪章运动它都予以容忍。绝不把这些大规模的街头运动定为“动乱” 、“暴乱” ,更不予以武装镇压。

  可是,在实行共产党的、据说是比“残缺不全”的“资产阶级民主” 要民主千万倍的社会主义民主的国度裏,却层出不穷地以武力镇压屠杀政治异议者和非暴力街头运动。从波兹南到格但斯克;从布加勒斯特中央大楼到北京东西长安街,和平集会的民众血流成河!

  时至今日,在民主社会主义的辩论中,还有文人学士操着上世纪中叶的政治套语行话,强辩中共实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无比优越云云,使人感到他们已被当权者收买到心智沦丧到何等地步!

  四、几句补充话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等的辩论,就民主营垒内部而言,其实很多时候只是来源于理论知识和历史知识的缺乏。许多朋友并没看什么有关书籍,仅凭想象就来议论壹通,于是原本简单的问题就越搞越復杂。

  历史书籍,尤其是社会理论书籍是相当枯燥的。许多人看几页就会放下。只有那些怀着强烈使命感的人才会锲而不舍地钻研下去。

  前些天在香港举行社会民主主义研讨会。有位朋友壹再提问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之不同。由于发言时间有限,我无法题外详答。回纽约后,立刻撰壹段题为“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之简略脉络” 的短文发给他。现附录于下,结合本文,算是对社会主义、民主主义、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这几个近似绕口令的政治名词作壹简单扼要、又面面俱到的诠译,并以此请教各方朋友。

1834年法国圣西门学派的勒鲁在他与雷诺合编的《新百科全书》上发表“论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 壹文。不久雷诺也出版了壹部名为《论改革派和现代社会主义》壹书,社会主义壹词由此广为流传。勒鲁和雷诺并被视为“社会主义” 壹词的首创者。

  其实,在此之前的1832年,在圣西门学派主办的《地球》杂誌上,已有文章把社会主义解释为人与人有组织的关系。而“社会主义” 壹词最早是出现在1827年英国欧文主义者主办的杂誌《合作》上。1935年,欧文在英国组织“社会主义研究会” 。1840年,这个研究会出版《社会主义或理性社会制度》壹书。

  显然,在那个时代,“社会主义” 是壹群社会改革者心目中理想的社会形态。这种社会理性和谐,没有企业主与劳工之间激烈的矛盾和冲突。然而,这也同时意味着“社会主义” 壹词在那个时代还不是壹种政治制度,更不是壹种变革社会的手段和方式。

  社会民主主义壹词出现得比社会主义要迟。1848年,德国的社会改革者司徒卢威自称社会民主主义者。1849年初,斯蒂凡创办《博爱报》,也自称社会民主主义者。1849年9月,马克思、恩格斯在伦敦组织“社会民主主义德国流亡者委员会” ,这些就是社会民主主义最早的版本。显然“社会民主主义”与早先出现的“社会主义” 不同。它不再仅仅是壹种理想中的社会形态,而是壹种变革社会的途径、方式。

  那么这个途径和方式是怎样的呢?在二十多年后马克思、恩格斯拒不承认自己是社会民主主义者时对社会民主主义作了这样的诠译。马克思说:“无产阶级的社会要求失去革命锋芒而获得了民主主义色彩,小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要求失去了纯政治的形式而获得了社会主义的色彩。这样就产生了社会民主派。社会民主派的特殊性质表现在它要求民主共和制度并不是为了消灭两极,即资本和雇佣制度,而是为了缓和资本和雇用劳动的对抗使之变得协调起来,是以民主主义的方法来改造社会。”恩格斯补充说:“而我们的利益和任务却是要不断地进行革命,直到把壹切大大小小的有产阶级统治消灭掉,直到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

  应该说,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民主主义改造社会的方法途径的诠译是相当准确的。

  那么民主社会主义又是怎么得来的呢?民主社会主义壹词首创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创始人之壹威廉. 李蔔克内西。1888年他在壹篇文章中说:“民主社会主义深信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有着紧密的关系。”但在此之后,民主社会主义壹词几乎被人们遗忘。直到大半个世纪后,第二国际的后裔社会党国际在1951年成立时,在其纲领《法兰克富声明》中,将其思想体系表述为民主社会主义。此后,社会民主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互用、通用。在偏重于历史渊源时,多称社会民主主义。在偏重实际政治斗争时多称民主社会主义。因为欧洲民主社会的右翼政治势力为了在中间选民中争取选票,总是竭力把社会民主党抹黑为苏共、中共的同类,说社会民主主义与苏共、中共奉行的社会主义是壹回事。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表明自己的理念与苏共、中共的根本区别,欧洲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遂将其奉行的理念称之为民主社会主义,以与苏共、中共的专制社会主义相区别。

  这其实是壹种无奈的选择。就其社会主义的原意来说,社会主义就意味着民主。但由于壹度强大的苏共,和现在表面上仍然强大的中共仍然在唱着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调子,迫使欧洲社会民主党为了在选战中不致被右翼抹黑,失去中间选民的选票,而将其理念表述为民主社会主义。这样壹来,倒好象社会主义壹词没有民主的本意了。

  在“苏东波”之后的今天,欧洲社会民主党又有多用社会民主主义壹词的趋势。

社会民主主义的本质

壹、阐明这壹区别是现实政治的要求

    我壹直认为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有着原则的区别。而有些民运朋友则在没有作充份论证的前提下坚持说:“社会民主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壹个分支”、“是原教旨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壹个流派”、“是修正了的马克思主义”等等。

    这个观点上的分歧如果只停留在学术层面上,那确实不必为之多花精力。但在中国社会民主党成立以后,它就具有政治操作层面上的意义。不可掉以轻心。因为中国社会民主党宣告它信奉社会民主主义,中共宣称它信奉马克思主义,如果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基本是壹回事,那中国社会民主党岂不是奉行着与中共基本相同的政治理念?中国社会民主党岂不与中共是同类项了。试问,这样壹来,中国社会民主党还怎么能去凝聚中国社会各阶层的进步力量去终结中共的壹党专政?

    有人说,中共搞的那壹套,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原意。是把马克思主义歪曲了。七、八十年代,我们在国内与中共政权作面对面斗争时,常用马克思、恩格斯的某些字句为凭借去批判中共的某些作法。其实,当时双方心裏都明白,这是在“打着红旗反红旗”。因为在最根本的壹点上,中共的壹党专政是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岂有歪曲可言?

    今天,如果有人以马克思主义者自居,要努力揭示马克思主义本身是好的,共产党国家之所以弊端重重,只是因为共产党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所至,那我们可以尊重他们的马克思主义情怀。但我们再也用不着“打着红旗反红旗”了。我们大可高举社会民主主义的旗帜去批判和终结中共的壹党专政。而在此过程中,郑重阐明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区别就尤其具有政治操作层面上的意义了。

    在我的拙着<历史潮流--社会民主主义>中,有几个章节就是围绕着这个区别作阐述。但由于此书的印刷量有限,并且还由于此类书籍的枯燥,即便获得了此书的朋友也未必会细心地把它读完。故有朋友建议我为此再写壹篇短文,用通俗的语言简单扼要地乃至提纲似的把问题阐明。

  二、泾渭分明的源流

    马克思主义有明确的创立人--马克思、恩格斯,和明确的创立时间。(以1848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为标誌)这是思想界和史学界的共识。社会民主主义则没有明确的创立人和创立时间。有关的说法是见仁见智的。笔者倾向于这样的看法,即: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的宪章主义、四十年代法国的路易勃朗主义可视为社会民主主义的萌芽。五、六十年代法国的蒲鲁东主义、六、七十年代德国的拉萨尔主义使萌芽了的社会民主主义得到初步发展。八十年代法国的可能派观点、英国的费边社思潮以及九十年代德国的伯恩斯坦主义则是社会民主主义的进壹步发展。二十世纪初年德国的考茨基主义、英国的麦克唐纳主义和稍迟的瑞典汉斯新政使社会民主主义初步走向成熟。五十年代社会党国际的建立及<法兰克富宣言>的发表,尤其是1989年德国社会民主党<柏林纲领>的问世,标誌着社会民主主义的理念经过壹个半世纪的磨炼已基本成熟。然而它还会继续发展。其生命力就在于它永远不会宣称它已臻于完美,成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社会民主主义不是由某壹两个天才人物独创。它是壹代又壹代仁人誌士的思想结晶,汇聚了千百万人的智慧、追求、实践和献身精神。它是由许多条小溪逐步汇集而成长江大河,终究成为历史潮流,流域遍及世界。

    宪章主义、路易勃朗主义产生于马克思主义之前,在它们之后壹系列的社会民主主义的思潮、观点都与马克思主义发生过激辩,在这种泾渭分明的历史记录下,还要认为“社会民主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壹个分支、壹个流派”,那实在是对欧洲近代、现代思想史和社会运动史缺乏基本的了解。

  三、原则区别之所在

    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原则区别究竟何在?在于它们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改造采取了截然不同的作法。

    无论是萌芽期、初步发展期抑或其他时期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潮都不主张用暴力革命的方法去改造资本主义社会。无论是宪章主义者发动的和平请愿,路易勃朗设计的社会工场,抑或蒲鲁东的人民银行,还是拉萨尔的国家资助工人工厂以及后来的种种方案,都贯串着同壹个思想线索--以和平的手段改造资本主义。

    对这种思想脉络的产生和发展,即使妳可以作各种解释。如,畏惧惨烈的流血牺牲,被资产阶级的让步政策所软化等等,但都否认不了社会民主主义者对由资产阶级所开创的民主自由的认同。他们认为改造资本主义社会并不需要把原有的社会砸烂,而是要在经济上约束资产阶级的贪婪,在政治上把资产阶级开创的却又阉割的民主精神和制度重新进行充实和发扬光大下去。

    马克思主义有着截然不同的思路。它主张进行暴力革命,把资本主义的社会机器全部砸烂,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尽管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对“无产阶级专政”作具体的设计,尽管以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恩格斯的思想为代表的“晚期马克思主义”已有向民主自由靠拢的迹象,但马克思开了这个“无产阶级专政”之门,就让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可以进去为所欲为。因此,如果说十九世纪的社会民主主义者的行为方式主要是基于对民主自由的认同,那么,二十世纪的社会民主主义者就还从苏联和中国大陆所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恐怖事实中,取得了反面教材,从而使他们更坚定地走民主自由之路。

    有必要顺便指出的是,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上半期法国裏昂工人几次起义时,社会民主主义和马克思主义都尚未产生。1848年法国工人六月起义带有相当的突发性、仓促性。并不在任何壹个“主义”的领导之下。1871年的巴黎公社起义主要是在布朗基主义者、新雅各宾派、独立革命派的主导下。蒲鲁东主义者也卷入其中,是公社委员会中的少数派。而马克思主义者尚不见踪迹。这壹事实亦可作为马克思主义对欧洲工人运动影响力相当有限的佐证之壹。

  四、产生误解的原因

    稍加分析可知,产生误解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当然有的并非出入误解,而是基于某种政治需要或其他原因硬要把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拉在壹起,这就当作别论,不在本文探讨范围了。)

    1、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都严厉地批判过资本主义。

    评判壹个思想体系不但要看它批评什么,还应看它主张什么。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都批判过资本主义,这是事实。但它们壹个主张和平改良,壹个主张暴力革命;壹个皈依民主自由法则,壹个推行“无产阶级专政”,这岂能混为壹谈?法国社会党主席密特朗曾作过这样的表述;“社会党必须绝对根据选票多少决定是否对资本主义进行民主替代。在选票不足的情况下左派宁可尊重人民的愿望而丢掉政权,也都不可为保住政权而违背人民的意愿” 。

    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有截然不同的作法。它是由自称代表工农利益的共产党以军队和警察为保镖来铁定执政。从不允许其他政党以选票与它竞选执政权,到根本不允许其他政党合法存在,再至监禁和屠杀公开或秘密组织民主政党的人士,这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彻底民主理念是有着多么尖锐的对立。

    这裏有三点要顺便指出的是:

    (1)、十九世纪社会民主主义对资本主义的严厉批判是完全正确的。因为那个时代资产阶级主导的政权在政治上并没有真正实行民主自由。如,普遍以财产拥有量为限制来剥夺壹部份中、下阶层民众的选举权,不允许组织工会,实行书报检查制度等等。在经济上则罔顾劳工阶层的疾苦,任由企业主盘剥工人,社会保障措施单薄乃至付之厥如。从而造成社会两极分化贫富悬殊。

    (2)、当代乃至现代的欧美社会早已不是典型资本主义社会了。尤其在欧洲,社会民主主义已取得极大成就。15个欧盟国家中经常保持11-13个由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执政,或为主联合执政。即使由保守政党执政的国家形态也不是典型资本主义,而是在不断地向社会民主主义的趋同之中,演变为壹种人道资本主义。以至在欧洲已比较难对它们加以严格区分了。(在北美尚可区分)

    (3)、中共政权现在还在批判“西方资本主义”。这是极为荒谬、无耻的。因为欧美社会早已不是典型资本主义了。而恰恰是中共自己的所谓改革“改”出壹大堆在欧美社会早已绝迹了的早期资本主义的弊端--贫富悬殊,工农群众在毫无社会保障的恶劣生存条件下挣扎。此外还有壹党专政下固有的贪汙腐化,中共还有什么资格去批判别人?事情的实质是中共借批判“资本主义”为名,来诋毁拒绝人类社会的普遍真理--民主自由的原则。

    2、社会民主主义与马克思主义都曾主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

    十九世纪所有的社会民主主义流派都认为资产阶级之所以能对劳工阶级进行剥削,是由于资产阶级掌握了生产资料的缘故。故此它们主张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这与马克思主义似乎壹样。但深究壹下,就会发现它们的区别。

    由于社会民主主义坚持民主自由的原则,它实现公有制的手法是民主政府出钱向私人企业主购买。这截然区别于马克思主义所主张的对资本家实行剥夺。同样由于社会民主主义坚持民主自由原则,使社会民主主义体制下的公有企业的管理人员不能成为官僚。而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公有企业”(实则党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则成为共产党官僚阶级的组成部份。

    二战以后欧洲各国的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纷纷通过民主选举取得执政权。它们都在不同程度上把公有制的设想付诸现实。然而在实践的过程中,它们逐渐发现公有制不但不是改造社会的灵丹妙药,而且还会造成很多负面影响。于是它们纷纷对私有经济的利弊重新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评估。经过反思和研究他们认识到,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无疑会拉大社会成员经济状况的差距,甚至达到贫富悬殊的地步。但是私有制和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公有制无可比拟的极大的促进作用。对其积极作用应予以发挥,对其负面作用应予以消除或减低。经过许多理论家的深入钻研,社会民主主义在理论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和发展。欧洲各社会民主党陆续修正其纲领,扬弃公有制理论,改变“公有化”的作法。只让极少数社会性很强的项目由国家去办。绝大多数的企业都交由私人经营。同时,又以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险体系来防止贫富过度悬殊和保障广大中、下阶层的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有必要予以指出的是,中共政权现在也在搞所谓“经济改革”,其内容之壹就是部份“私有化”。但由于其坚持壹党垄断社会公权力的政治格局,结果就是衍生出党国资本主义制度。重演了早期资本主义的残酷,而没有当代资本主义的人道和文明。

3、某些社会民主主义大师,如伯恩斯坦、考茨基等都曾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
    社会民主主义的洪流由许许多多溪流汇集而成。伯恩斯坦主义、考茨基主义只是众多溪流中的两条。把它们误认为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全部内容,从而得出“社会民主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壹个流派、壹个分支”无疑又是出入对历史事实缺乏基本的了解。

    比恩格斯小30岁,被恩格斯视之如子,被指定为他的手稿继承人、遗嘱执行人的伯恩斯坦,在恩格斯去世后的次年就展开了全面“修正”马克思主义的工程。这是壹个极大的历史讽刺剧。壹个人思想的形成要有壹个过程。作为壹个系统理念的形成更决非简单。“恩”师遗骨未寒,伯恩斯坦就迫不及待地展开他宏大的“修正”工程,说明他在对马克思、恩格斯毕恭必敬的时候已在酝酿思想上的全面反叛。只不过碍于情面和情势,伯恩斯坦始终晦韬到了两个老人都去世之后。反对暴力革命,尤其坚决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伯恩斯坦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已彻底分道扬镳。“根本原则”被“修正”了的马克思主义就不再是“原教旨的马克思主义”,而汇入了社会民主主义的洪流。在这种情况下,还要把伯恩斯坦主义视为“马克思主义的壹个分支,壹个流派” 。这不但是对历史的无知,也是逻辑上的混乱。

    在伯恩斯坦开始他的“修正” 作业时,考茨基站出来批判他。然而,当列宁布尔什维克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付诸现实时,他终于认识到无产阶级专政的谬误和残酷,并坚决予以抨击。考茨基又与伯恩斯坦携手于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队伍之中。

    考茨基与伯恩斯坦的区别在于后者已与马克思主义彻底决裂,而前者还壹直以马克思主义者自居。对此,人们应予以谅解。这只不过是壹个人不愿否定自己过往足迹的怀旧情结罢了。就象当今有些出自中共的民主老前辈,他们的思想明明已在民主的轨道上,并对中共专制深恶痛绝,但却总不愿否定“四九年”。人们难道不应该谅解他们吗?难道还可以把他们的思想与中共专制主义相提并论吗?同样道理,难道还可以把考茨基主义视为“原教旨的马克思主义”吗?退而论之,就算壹定要抓住考茨基自己的表白不放,硬要把考茨基主义归类于马克思主义,那也仅此而已。考茨基主义只不过是许许多多社会民主主义溪流中的壹条。如果把壹条小溪等同于整个洪流,把考茨基主义等同于整个社会民主主义,再以此把整个社会民主主义洪流都归到马克思主义的旗下,那就实在是到了荒谬绝伦的地步。

    4、“第二国际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之下”

    这个结论根本不符合事实。马克思主义并未真正在第二国际中居指导地位。

    马克思主义对英国工人运动的影响十分微弱。宪章主义、工联主义、费边思潮壹直主导着英国工人运动。法国工人运动由于壹向有激烈倾向,再加上路易勃朗未能深化其学说,蒲鲁东较早去世,可能派理论不够系统,遂使马克思主义在八、九十年代的法国工人运动中有部份影响。德国则由于拉萨尔过早骤死,使势力较大的拉萨尔派不得不与爱森纳赫派合并,曾与拉萨尔龃龉的威廉李蔔克内西为能驾驭合并后的组织,遂向马克思主义寻求精神武器。但即便如此,马克思主义也并未完全取得主导地位。即使李蔔克内西本人也说:“德国社会民主党不是拉萨尔主义者,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们是社会民主党人” 。

    第二国际三个主要政党中,英国工党从来不买马克思主义的账。宣称信奉马克思主义的法国工人党盖德派壹直是法国整个工人运动中的少数派。而且,即便是盖德派也对“无产阶级专政”避而不谈。德国社会民主党在第二国际成立(1889年)到恩格斯去世(1895年)的几年间,确实开口闭口都称马克思主义。但其理论和实践完全脱节。其具体行为方式全部运行在议会斗争和平改良的轨道上。1896年,伯恩斯坦的“修正”作业搅起了轩然大波。1899年的法国社会党人米勒兰入阁事件为大波火上加油。第二国际中的马克思主义者出来大加伐挞。在1903年的德累斯顿大会和1904年的阿姆斯特丹大会上,他们确实热闹了壹阵。但好景不长。马克思主义的气势急剧式微。就连所有共产党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的教科书都不得不承认:“第二国际后半期的领导权落到修正主义者的手中”。然而这其实只是他们为自己硬找回壹点颜面的说法。因为真实情况何止如此,纵观全局,应该说,社会民主主义才是第二国际的主导思想。

    而且,就算第二国际确实曾受马克思主义某壹程度的影响。那也只是整个社会民主主义运动长河中的壹个短暂插曲。因为“第二国际”远非是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全部内容。在它之前,社会民主主义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在它之后还有1923年的“社会主义工人国际”和1951年成立至今的“社会党国际”。这两个“国际”,尤其是“社会党国际”才全面翻开了社会民主主义辉煌的新篇章。

  五、中国共产党的“心病”与中国社会民主党人的职责



    多少年来,中国共产党壹直在放肆地咒骂资本主义。直到现在它的所谓“改革”把早期资本主义中最恶劣的东西都重新制造出来了,竟还要去咒骂资本主义。但它却从来不咒骂社会民主主义。在这壹点上中国共产党为何竟然如此宽厚?

    社会民主主义在欧洲和世界其它地方所取得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壹快“心病”。它明白社会民主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个都批判过早期资本主义的思想理论体系,有着完全不同的发展线索。推崇民主自由的社会民主主义真正在为社会中、下阶层谋取福祉。而强调专政的共产主义则造就了壹个高踞民众之上的共产党官僚特权阶级。它们的“工人阶级为领导”“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是不折不扣的谎言。共产党官僚阶级垄断着社会公权力,贪渎享乐。而广大工农群众则处于政治上无权和经济上受榨取的地位。这和社会民主主义在欧洲创造的大片乐土相比较,货色的真伪怎能不壹目了然?面对这壹切,中国共产党感到最聪明的作法就是对社会民主主义绝对不予提及,彷佛世界上根本没有这回事。

    中国共产党不会害怕妳宣扬资本主义,而绝对害怕中国广大民众了解到社会民主主义的理论和成就。然而,它的讳莫如深其实也只有驼鸟政策的效用。戳穿中共“社会主义”的伪劣。把社会民主主义的壹切“真善美”都告诉人民,让人民去弃伪图真,这就是我们中国社会民主党人的职责。

社会民主主义与中国前途

“中国需要社会民主主义”,这个说法若要成立,首先必须具备两个前提,壹是准确把握中国的现实状况,二是正确了解社会民主主义的理念内涵,然后再看看社会民主主义这剂药是否合适医治中国社会的疾病 。

  壹,中国的社会现状

    中共政权建立已经几十年了,在这长达半个世纪的时期中,壹九七九年是壹个分界点。七九年以前中共政权对国家的治理“业绩”可以高度概括为这样十二个字:政治高压统治,经济普遍贫穷。

    七九年中共展开了壹场改革。改革首先在政治层面上展开,其主要内容是放弃全面政治高压。停止在人民中划成份,取消“四类分子”的名目,“右派”先是脱帽,很快又实行“改正”,宣布不再搞政治运动,并对过去政治高压中所判定的大量“反革命”案件进行甄别平反或减刑,在这期间虽然也发生了八壹年对七九民刊民主墙运动的镇压行动,但并不可因此而全盘否定那些政治改革措施,因它的确使中国社会从此走出了最恐怖的政治高压。八壹年镇压是有选择性的小范围镇压。而从前的镇压是全面全社会性的,是“深挖细找”,人为地制造大量的“阶级敌人”来进行虐杀以树“无产阶级专政”的威严。在七九年的政治改革中,持顽固反动态度的“凡是派”被改革派削夺其政治权力。

    比政治改革稍迟,经济改革也展开。其内容在工业方面是给予企业壹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实行奖金制度或计件工资,以刺激企业及劳动者个人的生产积极性,在农业方面是分责任田,联产计酬,包产到户等等。

    相对于 政治改革,经济改革还算是不断有所深化,企业从扩权发展为承包,再至允许私人企业出现,取消指令性计划经济,引进市场机制等等。

    政治改革使原先紧张的社会空气得以缓和,经济改革使生产效率明显提高,特别是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产品生产的增加,使民众生活得到普遍的改善,应该洞悉的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共改革派之所以要进行这样的改革,仅仅是因为他们在文革期间受到了冲击,即那疯狂的政治高压壹度也把他们压入社会底层之中,使他们得以亲身体会到政治迫害狂和经济生活贫困无着是怎么回事。换言之,邓小平们之要改革并不是来自于壹种高层次的改革理念。同时,还应洞悉的是,严格地说这场改革并不算是真正的改革。因为在政治上它并没有改变原有的政治布局和权力结构,在经济上也未能摆脱许多束缚生产力的羁绊,说到底,这场改革只不过是政治上减轻高压和经济上实行松绑的开明施政而已,故其所谓“改革派”其实也应正名为“开明派”和“务实派”。

    然而人民并不满足于“开明”,人民向往真正的民主,更何况经济改革的积极作用很快就枯竭而其副作用----官倒贪汙腐败却迅速泛滥起来,人民的不满在增加在积累,而邓小平却坚拒真正的改革, 统治集团与民众的矛盾在不断激化之中,终于,八九年仲春,具有深化改革倾向的胡耀邦在备受由“开明派”、“务实派”蜕化而成的“顽固派”的压制下,忧愤之极突然去世,以悼念他为导火线,壹场八九民运骤然而至。这场运动矛头指向了“顽固派”的总代表----邓小平。

    邓小平残酷地镇压了八九民运,其血腥的程度令昔日的政治高压都望尘莫及。镇压的亢奋过去后,邓小平也陷入了思索。他明白这场大流血在历史上是抹不去的,多少年后,人们都会对此进行復查评判。为了冲淡他名字上的血腥气味,为了用其他业绩来抵消大屠杀的罪责,为了让从他的施政中得到利益的人们淡忘他的暴戾行为,他又祭起了改革的旗帜。正如他女儿提醒他的:若不继续改革,您今后的评价就只会钉在“六四”这壹点上了。邓小平出于自赎的“改革”,完全回避了政治内容,而在经济领域掀起狂潮,或许邓小平的原意会是让更多的人得到利益,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与他自赎的动机相吻合,但结果并不如此,在壹党独霸社会公权力,社会监督机制荡然无存的情况下多好的经济改革方案都会在实施中走样,更何况有许多方案本身就漏洞百出。于是,这场改革的“成果”是占全人口百分之几的人暴富,而百分之几十的人陷入贫困或无改善可言。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都只能致富,不能暴富。暴富者除使用走私贩毒、绑票抢劫 之类的纯粹刑事犯罪手段外,更经常、更安全的则是使用权力转化为金钱壹途。共产党的官员和能搭通官方路数的私营业主才会是这条路途上的健步如飞者。在这场“经济改革”中,共产党官吏阶层迅速地高度腐化。其程度大大超过“八九”之前。其毒素熏汙了整个社会。

    撇开邓小平为他自己身后评价的深谋远虑不谈,而从社会宏观上去考察,那么可知,经过九十年代初至今近十年的所谓“改革”,中国已建成了壹种最恶劣的政经组合模式。那就是在壹党垄断社会公权力,党营经济仍居正统地位的同时,允许私营的存在。由于相当壹部份具有实力的私营经济系由党营经济嬗变而来;或与政治权力有着种种关系,使之能应心得手地对劳工进行压榨盘剥,故其深具早期资本主义的诸种恶劣表征,于是当今中国大陆社会的政经组合,就是集共产党制度与资本主义两者最恶劣的因素于壹身。其社会效应有贫富两极分化,社会公正荡然无存,人际关系空前紧张恶劣等等。

  二,资本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

    尽管历史上欧洲诸国的资产阶级在推翻封建专制和主导政权后,并没有真正兑现建立完善民主制度的承诺,但经过壹两个世纪的社会变动,二战以后的欧洲资本主义社会已巩固地确立了健全的民主体制。因此,就政治层面而言,资本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没有冲突。换言之,无论是主张实行资本主义制度者或信奉社会民主主义者都反对共产党的壹党专政,都有建立民主政体的要求。

    然而事情并不仅此而已,它起码还涉及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壹是,究竟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更易于发动中国的民众投入终结中共壹党专政的运动。二是,究竟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民主主义更适合医治民主转型后中共政权所遗留下来的的社会沉疴。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就不能不先探讨资本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的差别了。

    资本主义对民主的理解主要停留在政治层面上。资本主义主张民主政治,具体内容涵盖公民个人的诸项政治权利,如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等,和宏观民主架构,如多党竞选、议会政治、三权分立、直选各级行政长官等。对社会其他领域,如经济、文化等,资本主义主张采取自由放任的做法,不贊成政府进行干预。资本主义的价值观突出推崇自由,它认为,在经济领域内,自由主义所体现的以私有经济为基础的市场竞争机制将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能,创造出日新月异的生产效率。就此而言,资本主义并没有错,但问题在于它妄顾了纯粹的市场竞争机制实质上是非人道主义的,是把森林法则移植到人类社会,资本主义标榜机会的平等,这较之封建等级特权制度固然是历史性的巨大进步,然而,实际上在资本主义的运动程式下,机会并不能平等。譬如,当名牌大学不再为豪门子弟所专享而只以分数决定录取与否时,妳可以说机会平等了。但若仅此而已,家境贫寒的优质生却又会因付不起高昂的学费而被拒之校门之外。又譬如作某项投资可获丰硕回报,这个投资的机会是向任何人开放的,但这个开放,仅仅是名义上的,因为只有已具备相当财力的人才有可能去把握这个机会。故此,自由资本主义的运动程式,在创造效率的同时又在拉大社会成员之间拥有财富的差距,直至造成贫富悬殊。

    社会民主主义对民主的理解比资本主义广泛得多、深刻得多。它认为民主精神应该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资本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虽然都主张民主政治,但内在驱动力却各有不同。资产阶级对封建贵族阶级垄断社会公权力,制定各种束缚工商业发展的陋规极为不满。他们要求进入政权,以政权的力量限制封建特权的横征暴敛,并制定另壹套保护工商业自由经营的法律制度,这就促使他们反对封建特权,要求建立民主政治。

    而社会民主主义者(这其中既有出身于资产阶级也有出身劳工阶级和其他阶级的)之要求建立民主政治并不仅仅为解除封建特权对工商业发展的束缚,而还希企建立壹种全新的社会制度。在这个社会裏,除了作为基础的民主政体外,还应使社会财富在全体民众中作相对公正的分配,使社会不但免除因封建特权的横行而导致阶级矛盾的尖锐,也免除因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而导致阶级关系的紧张,从而建立起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态。


社会民主主义的价值观除推祟自由外还推祟公正、团结、互助。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和人们之间团结互助的和谐关系,社会民主主义在经济领域中实行适当的政府干预和员工参与企业管理。这个干预非但不与民主原则抵触而且正是促进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的有力扛杆。因为这个政府本身就是民选产生,并较为关註中下阶层的利益,民主原则在经济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就是要尽力使机会平等真正得以实现并且从机会平等进而争取结果的相对平等,也就是把贫富差距控制在相对合理的程度之内。社会民主主义当然也重视发挥人的潜能和肯定效率对社会发展的正面意义。鉴此,它认同市场机制的运行。扬弃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主张而推行混合经济。但同时它又深刻认识到市场机制的放任膨胀必然会造成财富与劳动量不成比例地集中到少数社会成员的手中从而与社会公正的理念发生尖锐冲突。于是,这就需要有另壹种机制来予以制衡,对市场机制带来的效率让其发挥,而对其造成的贫富分化则予以消除或减轻。

    显然,说到底,问题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对美好社会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资本主义认为民主政治加自由经济这就够了,而社会民主主义则认为在此之上还应辅以适当的国家干预。通过民主政权的干预来促进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

    资本主义的信奉者持有强者心态。他们感到在这种社会模式中自己超群的能力可以为自己拓展灿烂的前程,造就富裕生活。社会民主主义者则真正继承了“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遗产,并发展为更易于实践的“自由、公正、相助”的基本价值观,社会民主主义者就个人而言,未必是生活的弱者,但社会民主主义明显关註社会弱势群体的境遇,社会民主主义绝不追求平均,它认同能力超群者的生活水准相当地超过社会中位值,但它又清晰洞察由于能力差别而导致财富的差别,任其发展下去再加上资本的介入,这差别不但愈来愈与能力无关,甚至与劳动都无关,以致某些不劳而获者会过上极为优裕豪华的生活,而大量的辛勤劳动者却挣扎在生活线上。有这种现实存在的社会,实在难冠以美好的评价。在封建专制走入历史以后,就轮到资本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作长期的和平较量,较量的结果在二十世纪中期已初见分晓。今天则棋局已定。证据之壹是壹百四十几个信奉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遍布世界各大洲。十五个欧盟国家中经常有十壹至十三个由民主社会主义政党单独执政或为主联合执政。证据之二是典型的自由资本主义日益式微。撒切尔夫人下臺,工党以高票重新入主唐宁街十号。资本主义不得不调整自己的运行模式逐渐地向社会民主主义趋同。可见社会民主主义已成历史潮流,不可阻挡。社会民主主义者宣称他们所选择的道路是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之外的第三条道路。这条道路日益拓展,非常这合中国。

三,中国需要社会民主主义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的劳动阶层实质上是处于农奴壹般的境地。农村生产队裏的农民自不待言,工矿企业的员工亦是如此。国营(党营企业)对其员工有着强大的人身束缚力。通过人事档案制和主宰其工资福利乃至婚姻生育和子女就业等等,企业牢牢地控制了员工的人身,使之类同中世纪庄园裏的农奴。

    “改革开放”以后,党营企业怪异地与市场机制联姻,从而诞下怪胎。那就是企业的领导者仍然具备共产党官员的身份、级别、待遇,但他们对员工的统率管理则逐渐嬗变为资本主义模式。具体表现是人身档案制度威严式微,企业领导不再能以卡档案来否决员工“不合则去”的要求,但同时又解除了不能轻易开除员工这壹规矩的束缚,即企业领导可以制造“理由”开革员工。工资福利的规定也不再只是照章执行中央文件的条文,而可以自行制定有关的规定指标。于是,劳工阶层从农奴境地爬出来却又落到自由资本主义的雇工地位。然而,企业领导则不完全转变为资本家,从某壹角度来考察,他们比资本家更惬意,因为共产党官员的身份保障了他们优裕的生活待遇。企业营运不佳,他们待遇依旧,更不需像资本家那样忧心忡忡乃至上吊仰药。企业营运佳绩,他们当锦上添花,美不胜收。但从另壹个角度来考察,他们又不如资本家,因为企业毕竟不是他自己的,不能传及子孙,而且退休制度的建立使之在其位谋其政的时间有限,于是这就激发了他们的“成就”急迫感,“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企业领导人员的贪汙受贿,挥霍浪费,安插亲信等恶劣现象由此壹发而不可收。如果说,从前的中国劳工阶层并不真正了解自由资本主义是怎么回事,那么现在他们就逐渐知晓了,当然,这个自由资本主义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那就是它拒绝了自由资本主义的民主政治,而只采纳其经济营运程式,并坚持壹党垄断社会公权力,党和行政权力渗透在经济营运中,从而使这个“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离人道主义和社会公正更为遥远。在这个“主义”的实施下,最受损的阶层除了多少代来壹直压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外,就是非技术性的中年工人。这代人年轻时当成螺丝钉拧在农奴般的地位上,没有机会接受专业训练,而以工龄界定工资级别的规定又使那时年轻力壮、眼明手快的他们并不能因此多挣工资。当岁月的流逝使媳妇熬成了婆时,“新经济政策”降临了,工资级别不再以工龄长短界定,而只视其技术能力的高低和生产量的多少。“螺丝钉”没有更多的技能,青春耗尽再也不眼明手快,他们蹇促的命运不仅仅是工资低微,更可怕的是被勒令“下岗”,从此踯躅街头。这些饱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同时又是“中国特色”资本主义) 的苦头的劳工群众对这些主义 都会有说不尽的怨恨和憎恶。号召他们起来为实现资本主义而战,行吗?

    年青壹代,由于年轻力壮或有机会学到壹些技能尚可维持生活水准。但当他们看到父辈的可悲遭遇,当他们想到有朝壹日自己也人到中年时,他们又将如何?或许这都与他们无关,但只要他们怀有良知,从更理性的角度来观察了解社会,既知晓底层民众的艰辛,又洞悉上层人士的优裕,他们就不会贊成这种“中国特色” 的资本主义,甚至共产党中良知未泯者也会如此。

    当今中国的社会现状是政治层面上的专制和经济领域裏的极不公正交织在壹起。资本主义制度固然要求民主政治,但它本身却缺乏建立社会公正的 机制。用它来取代共产党制度无助于解决其制造遗留下来的种种社会弊端。只有既推崇民主政治,又重视社会公正的社会民主主义才有能力医治这些病患弊端,从而也最具备发动民众起来终结壹党专政的感召力。

    社会民主主义实现社会公正的方法途径并不固定,它应视各国的具体情况来设计最适当的方案。譬如税务法规的制定,要考虑全社会各收入层次的实际分布。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建立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力和民众的思想水平。然而无论如何,社会民主主义实现社会公正的宗旨决不可有丝毫的背离,不论是典型的资本主义还是中共的“中国特色”的权贵资本主义所制造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都在社会民主主义要予以扫除之列。

    目前在为中国民主事业而奋斗的营垒中,有人推祟资本主义,有人信奉社会民主主义 。这很正常,也不要紧。大家可以在不同的层次,侧面上为中国的民主转型出力。尽管笔者信奉社会民主主义,但并不否认以资本主义为召仍可在中国聚集到壹些终结中共壹党专政的民主力量。只是壹旦民主转型基本完成以后,在面临如何治理国家的问题时,社会民主主义与资本主义就难以搓合,到那时,我们就只好把各自的理念向广大民众和盘托出,由民众作选择弃取。但笔者深具信心,只要我们社会民主主义者作锲而不舍的努力。争取民众的理解,那么,民众选取的会是 社会民主主义 而不会是资本主义。

中共统治之下的工人阶级的处境

作者 独立工会

近年来中国大陆工潮迭起,特别是东北地区的工潮规模最为震撼。鉴此,不少有识之士写出许多相关文章,从不同角度对工潮进行评论。尽管这些文章立论各有不同,但亦有个大体壹致的观点:大陆的经济改革使工人--这个从前的“主人翁”、“领导阶级”的利益受到损害,故激起他们的反对。这壹看法理应得到很多人,包括笔者在内的认同。不过对于工人曾是“主人翁”、“领导阶级”这种说法,笔者总感到有些别扭。再看到有人把这个社会群体说成是经济改革前中共政权的“宠儿”、“既得利益阶级”。现在他们的反抗行动是“怀念大锅饭、铁饭碗”,是想“吃回头草”。更感有些话如骨鲠喉,不吐不快了。

壹、工人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中国共产党宣称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好,就算它是“领导阶级”。那也该问壹声它是怎么去实施其“领导”职能的?是每个工人都任有壹定的领导职务吗?显然不是。是各级“人民代表”由工人担任吗?也不是。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行政长官都只在工人中选举产生吗?更不是。这就怪了。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这领导阶级究竟怎么个领导法?哦,对了。共产党还有个说法是“工人阶级通过它的先锋队--共产党去实施领导权”的。具体地讲就是由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中共党员去担任各单位和从地方各级到中央的领导职务。然而,这裏明显又会产生这样两个问题。

1)、如果这工人阶级中少数的“先进分子”是由工人自己以直接选举法选举出来的,那么,还可以解释为他们是代表了工人阶级去实施领导权。可是事实完全不是这样。他们“先进”身份(共产党员)是由共产党各级组织认定的而与工人群众的意向毫不相干。这又怎么能说他们在代表工人实施领导权呢?

2)、共产党员的阶级成份中工人远不占多数。农民成份数倍于工人。知识分子也占有相当数量。尤为重要的是,纯工人背景的党员只能在基层单位裏担任领导职务。中、高级的领导职务全由共产党的职业革命家担当。在他们中间除了李先念等极少数是在“参加革命”前做过工人的外,绝大多数都是学生或从事其他职业。显然。这些地位显赫的职业革命家与工人阶级毫不相干。

从以上两点简扼的分析已足以说明“工人阶级在领导社会”这壹命题不能成立。当然,还有壹种说法是,共产党就是代表了工人阶级的利益,代表了工人阶级去执掌政权。在这种说法面前,我们还有什么好讲呢?这不与“共产党就是伟大、光荣、正确”“社会主义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之类的宣称同出壹辙吗?这类以“就是”为特色的宣称都是不必讲道理,不容讨论的。然而,这种强横的逻辑不又正显示了它理论上的虚伪和欺骗吗?

二、“改革”前工人阶级真实的政治地位及“改革”后的变迁

1、“改革”前工人阶级真实的政治地位

中共政权下的工人阶级并非只有壹种形态。它起码可分为全民所有制工人、集体所有制工人。两制之下还可以再分成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发票工、乃至“妾身未明”的民工。可见,工人阶级还分有许多层次。然而,无论工人阶级分成多少层次,都有壹样确定不移的是,所有层次的工人阶级都原则地区别于另壹个社会阶层--干部。这裏所指的是广义“干部”。因为“干部”在中共词典中有两种涵意。壹是狭义的。专指各级党政领导。二是广义的,泛指所有属于“干部”编制的人。

有哪些人属于“干部”编制?除了党政工团机关、司法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当然的“干部”外,教师、医生护士、文艺工作者等亦属其中。“干部”来源主要有三种。壹是“老革命”。即“解放前”就参加共产党的人们。他们并成为狭义“干部”。二是历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三是在工人农民中遴选。

工人与“干部”之间有壹条极为清晰的界线。工人转变为“干部”谓之“提拔”。“干部”转变为工人只有在“犯了错误”后,被惩罚“开除出干部队伍”“下放”当工人。足见工人与“干部”等级界线之森严。那么工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提拨为“干部”呢?大体只有壹个途经,就是壹贯“积极靠拢组织、迫切要求进步、坚决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而这最突出的表现便是“在阶级斗争的风口浪尖上接受党的考验” ,“争取火线入党提干”。即在三反、五反、反右、清理阶级队伍、壹打三反、清查五壹六、批林批邓等政治运动中竭力充当共产党的政治打手,从而被吸收到党内并改变其身份,从工人编制转入“干部”编制。其人事档案也由劳动工资科转到组织科。有时共产党也会吸收少量劳动模范式的工人入党,但壹般不予提干。用以保持共产党中纯工人成份的比率。但这类工人党员通常只能做生产班组长,顶多是工段长。再就升不上去了。因为车间主任壹级壹般都属于“干部”编制。由此可见“干部”在中国共产党政治结构中的地位是绝对高于工人的。既然如此,还奢谈什么工人阶级是社会的领导阶级那就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已被“提干”的工人就不再是工人。没有“提干”但入了党,或“积极靠拢组织”正在要求入党的工人,组成了“先进工人”。他们壹般占工人总数的百分之十到十几。因此可以说百分之八十几至百分之九十的工人是毫无政治权力的人群。他们在工厂裏任凭各级领导驱使。制定工作定额的权力抓在领导手中。领导们想方设法地提高生产定额。“先进工人”和某些为奖金所诱惑的目光短浅的工人拼力干活,使领导有了不断提高定额的理由。“先进工人”往往可以苦尽甘来地被“提干”或“以工代干”来脱离繁重的劳动。而那大量没有能力“起飞脚”的工人就只能认命地喘息在愈来愈高的生产定额之下。实际上,在领导干部们的眼中,生产线上的工人只是会说话的生产工具,是湿了水的海绵。他们只要加大壹些压力,就总可以再多榨出壹些水来。对如此处境的工人,还要煞有介事地探讨他们有什么样的政治地位,那其荒谬的程度无异于对着壹个全身浮肿的垂死者,来讨论他如何因营养过剩而至肥胖。

2、“改革”前后工人阶级地位的变迁

“改革”前后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当然有所不同。“改革”前中国共产党把“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是主人翁”之类的话挂在嘴边。“改革”后这类调子唱得少多了。“改革”前,无论是五十年代对资产阶级和“右派分子”以及其他“阶级敌人”的斗争,还是六、七十年代党内派别斗争,中国共产党都需要工人群众作为它的社会基础,为之出力。鉴此,它必须用壹种虚幻政治荣誉来欺骗、也可以说是笼络工人群众。它利用那时工人群众文化水平、分析能力的低下以售其奸。使工人群众真的以为自己是“领导阶级”、“主人翁”。从而在经济上忍受共产党高积累低消费的剥削。在政治上随着共产党的指挥棒起舞。去斗资本家、批右派、批判刘少、奇邓小平。工人阶级所领受的政治荣誉在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达到高峰。毛的中央下令工人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大中学校,领导学校的“斗批改”。指示从青年工人中选拔所谓优秀者直接上大学。还曾特别指令全国搜寻壹万名三代血统工人上北京天安门国庆观礼臺。

但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在这“工人阶级要领导壹切”的调门唱得高入云霄之际,真正享受这壹殊勛的也只是工人群众中很少壹部份的“先进分子”。别忽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大量的工人群众被批斗殴打、被关入监狱,甚至被虐杀。罪名是: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头头、五壹六分子、二十壹种人......等等,等等。如果说以前的政治运动挨整对象是资本家、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话,那么,此时挨整的主要是工人。壹个工人,他究竟是享有“领导阶级”的荣耀,还是默默地做壹个会说话的生产工具,抑或沦为政权排斥乃至打击镇压对象,这取决于他的家庭出身、他的政治表现、和他做人的“本事”、以及领导的需要等数种因素的综合。如果在壹间600工人的工厂裏有300人都“积极靠拢组织、迫切要求进步” 。那仍然只有几十、顶多壹百人能受到领导的“重视和培养”。物以稀为贵,荣誉只有为少数人拥有时才能体现它的价值。把虚幻的政治荣誉加在整个工人阶级的头上。而实在的荣誉和利益只给予少数人。共产党就以最小的成本获得了最大的社会资源。邓式“改革”展开后,尽管中共照样镇压政治异议人士,甚至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六四”惨案。但无庸讳言的是,中共确实不再搞经典类政治运动了。尤其在邓小平南巡以后,其整个重心往经济活动转移。此时的中共认为发展经济要靠两样。壹是利用市场经济的活力。据此,私有企业(包括表面上是集体所有的企业)和外资、合资企业得以挤往社会中心。二是重视知识、技术在生产发展中的作用,据此,科技工作者连带整个知识阶层都得到政权的重视和礼遇。此时,工人阶级走完了它的“光辉历程”,恢復了它在社会中本有的坐标。政治运动不搞了。共产党不再需要工人阶级为之出力。故也不必再向它颁发政治荣誉。非但如此,连那少数“先进工人”的实际利益和晋升(提干)之途也予以取消。至此,除了为数很少的高级技工以其不可或缺的技艺还能在社会上占据壹席之地外,其他大量的生产工人都只是劳动力而已。而劳动力在中国是大大过剩的。世间凡属过剩的东西,其价格和价值必然走低。与此相对的是,知识阶层的价值越来越高。这不仅体现于其价格--工资待遇的升高,还体现于其走入生产管理阶层乃至社会统治阶层。壹些知识者被当局任命为企业的领导人,更有的被延揽到政权机构中任职。壹个被称为“技术官僚”的阶层急速勃兴。在为中共政权打拼过的人们已经老去之时,其子女和“技术官僚”共同接下这个政权权柄的势态日趋明朗。如果说从前知识分子在中共政权体系中之被列入“干部”,那只是广义的“干部” ,即属于“干部”编制而已,那么此时壹些知识分子则进入了狭义“干部”范畴。他们已真正成为官吏。如果说从前“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政治运动中充当打手后,才得以“提干”,进入“干部”编制,然后沿着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的升官图缓慢地向上爬,那么此时,某些知识分子的晋升则是极为轻松迅速的。如果说文革后期也曾有极少数工农分子作为政治标本“坐火箭”升官,但都在邓小平紧握权柄后被狠狠摔下来,那么此时技术官僚的官运则甚有保障而且前程未可限量。

工人阶级中的“先进分子”作为壹个社会阶层在政治上是没落了。这当然不排除其中很少数人通过在党校或普通高校代培班中混个大专文凭以转换为知识分子的身份,从而另拓前程。至此有必要为之正名了。这些所谓“先进分子”实际上是“工贼”。他们的利益和要求与广大工人对立。而且,他们壹无是处。他们没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在生产发展中并无杰出建树。他们政治行为卑汙人格操守低下,是中共专制统治的重要工具。他们在中共政权那裏领受的政治荣誉和赏赐对整个工人阶级都有欺骗和腐蚀作用。因为这会使壹些工人在恍然间以为中共政权给工人阶级的虚幻政治荣誉是可见可触的。而今这个阶层在政治上的没落当然是壹件好事。然而,当我们在为这个“工贼”阶层的没落拍手叫好时又能对那个新兴的技术官僚阶层寄予多大的希望呢?

三、工人阶级不是既得利益者

首先看看工资收入。以数量最为巨大的1958年进厂的学徒工为例。16-18岁进厂。拿学徒津贴18元左右。3年后满师拿技术工人壹级月薪35元(以中等地区类别工资额为例)。再过壹年,即1962年转正为二级技工。工资额40元。从此工资冻结10年。直到1972年才普调为三级工。这就是说到1972年他们大多已三十出头,娶亲生子了,还在拿着学徒转正后的二级工资,维持全家生活。(很多人都不是双职工)。其生活之拮据可想而知。与他们相参照的是:

19岁的中专毕业生工资标准是行政25级,或靠相应技术级别。第壹年试用期工资35元左右。第二年转正40元左右。与技工相若。

21岁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工资标准是行政23级,或靠相应技术级别。第壹年试用期工资47元左右。第二年转正53左右。比技工明显优胜。

23岁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资标准是行政22级。或靠相应技术级别。第壹年试用期工资53元左右。第二年转正60元左右。比技工优胜得多。

不可以用现在的物价看当时。那时十几二十元在家庭生活中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若用比率来换算。大学本科生的工资额是年龄相彷的青年技工工资的百分之壹百五十。这在那个收入极为平均的时代是个相当惊人的差距。笔者列举这些数据绝非说大学毕业生不应拿高于工人许多的工资。而只是想以此数据说明那种把工人说成是中共政权下的“宠儿”是很不恰当的。

至于说工人吃定量供应的商品粮和享有公费医疗,那亦不独是工人的特有待遇。行政干部、技术干部、教师、医务工作者、文艺新闻工作者等等都有。说来中国农民真惨。他们的生老病死中国共产党是不予理会的。然而,如果以农民的这种惨状来论证工人是“既得利益”者阶级,那么其他呢?以此为论据,行政干部、技术干部、教师、医务工作者、文艺新闻工作者等等也应是“既得利益”者。若只把眼睛盯在工人身上那恐有失公允。笔者之所以要费这些笔墨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对那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应及时予以澄清。否则壹路沉淀下来。后世人们就会以为那是真的,以为工人阶级真的曾是共产党的“宠儿”。是共产党政权的“领导阶级”和“既得利益者”。这不但对除很少数工贼以外的广大工人群众不公平,也美化了共产党。请想想,如果占城市就业人口较大比重的工人阶级真的是社会的“主人翁”和“领导阶级”的话,那共产党制度也就差不到哪裏去了。

那些似是而非的说法目前颇能流行,使笔者不能不再次感到中国知识阶层与劳工阶层的隔膜。知识分子,尤其是某些很敢于公开批评中共的有独立人格的知识分子竟都持有这样的观点,这更加深了笔者的忧虑。因为对中国工人阶级过去和现在的实际处境缺乏正确的评估,将会导致不能正确构思中国的民主进程。由于知识阶层从来就被中共政权列入“干部”编制,他们的生活层面壹开始就与劳工阶层隔离。更何况新壹代知识阶层从年龄上还与典型“工人阶级”那壹代存有代沟,使之更难了解工人群众的真实状况。为了向社会清晰而准确地剖析中国工人阶级的各个侧面和横断面。需要有工人阶级本阶级的杰出人士来作努力。笔者有近二十年国营工厂“工人”编制的身份。也受过文史理工多科高等教育。但要想把中国工人阶级的壹切都精辟剔透地梳理出来,亦深感自己文化底蕴的欠缺。作为把自己永远定位于中国劳工阶层壹分子的笔者,热切期待着本阶层杰出者的出现。

四、工人阶级处境的沉沦与国有企业崩溃的过程

通过以上阐述可以明了,在五十至七十年代,除占很小比率的工贼阶层是中共专制政权的帮手并有可能晋升进入中共官僚阶层外,绝大多数工人群众在政治上都是处于无权地位。“改革开放”后,他们的政治地位依旧而工贼阶层的政治地位则趋没落。换言之,工贼阶层趋于消亡。

在经济生活领域中,“改革”前整个工人阶级和当时城市裏另壹些社会阶层壹样都过着贫穷而有保障的生活。而至改革开放后,工人阶级逐渐沦入朝不保夕的境地。这主要体现于“铁饭碗”的打破和“公费医疗”的部份乃至全部取消。与此同时实际经济收入也大幅度拉开。少数高级技工和脑筋灵活能及时变更自己生存方式的工人,在“改革”后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收入。他们不必为“铁饭碗”打破而忧心。其较高收入也颇能支付日见升高的医疗费用。然而,大多数工人群众经济收入的微薄和劳保福利的丧失则使其实际生活水准低于七十年代的水平。于是壹股怀旧情绪在他们心中悄然而生。不妨简扼回顾壹下工人阶级是怎样落到这步田地的。

在八十年代初第壹波城市企业的改革中,工人阶级有所受惠。那就是奖金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度的实行。在此之前工人中广泛存在着消极怠工的情况。所谓“做不做,三十六” 。就是那时许多工人群众心态和行为方式的写照。“改革”之初奖金制度和计件工资的实行刺激了工人群众的生产情绪,工厂生产量和他们的劳动报酬得以同步增加。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价格双轨制、计划外销售、企业自主权的扩大等,工人阶级的受惠之泉很快枯竭,而企业管理阶层却从中攫取到越来越多的利益。工人群众收入的增加全赖劳动强度的加大。人的体力终究是有限的。更何况奖金发放标准和计件工资单价的制定权全在工厂领导人的手中。他们会设法使工人的劳动强度达到极点而付给工人的报酬只稍高于以前。

企业管理阶层除了把工人群众以竭尽体力的方式而多创造出来的财富尽量多地攫取外,企业扩权使之有了更为广阔、繁多的攫取财富的方式和途经。在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的生产经营全按指令进行。这壹方面限制了企业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也压缩了他们作奸犯科的空间。企业改革的实行则使之有了大展拳脚的机会。尽管工人群众从来对工厂的生产经营都无权置喙。但在七十年代社会还存有文革民主余温,(请阅註释)工人群众还可以随时对工厂领导的过份行为以大字报予以揭露抨击。使之不敢过于肆无忌惮。然而在“改革”之后,企业领导拥有了绝对权威。更兼邓小平以铁腕掐灭了民众最后的壹点民主手段--大字报。由此,国营工厂领导人行为之猖獗就壹发而不可收了。

“改革”浪头卷起之时,工厂企业壹级的领导大多都由出身“工贼”阶层的人们担任。因为三八、长征级干部业已“离休”乃至故世。“渡江”级干部则身居较高职位。“工贼”阶层是中国社会壹个无耻贪婪的社会群体。在“阶级斗争天天讲、年年讲”的年代,他们充当中共政权的政治打手得以入党提干。从壹名劳工变成党员干部。这类人充满活力、善于窥测道路风向。他们大多只有中等或以下文化水平,但却工于心计,很能算计如何拓展自己的前程。在许多冠冕堂皇的“革命”词藻的包装下,是极端个人主义的真质。在政治运动不断的年代,他们踩着无辜者的政治尸体乃至肉身尸体向上爬。在“改革”的年代,他们也很能及时调整自己的“工作重心”。不但能跟上时代的步伐,而且能腾飞在潮流前列。他们意识到现在不是整人的岁月,而是搞钱的时代。他们还明白,由于自己缺乏高学历和退休制度的确立,升官图已难再续。现时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象从前昧着良心去做政治打手壹样,现在也昧着良心去疯狂地敛财。

在这狂潮中,壹些按共产党新政策提拨上来的中青年技术官僚也迅速腐化。加入到大疯狂的行列中。除了各种手法的贪汙收回扣外,国营企业管理阶层还通过各种合法方式来攫取财富。花样百出的工作补贴使他们的实际收入远远超过名义工资,企业动用公款购买高级商品房和小轿车给他们居住使用。据说这是企业领导人员应有的待遇和工作需要。还有连续不断的出国考查。据说这是企业发展长远规划的必要投资。除此之外,企业裏非直接生产部门的人员越来越多。许多人都设法打通关节调到可以捞到油水或工作轻松的部门中去。据笔者了解许多工厂裏直接生产部门的工人不及总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二,甚至只有二分之壹。这就必然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大增加。对这壹切的壹切,工人群众都无权提出半点疑问。就这样,企业的家底积累逐渐给他们掏空了。企业债臺高垒赤字年年,企业领导阶层却风光依然。

国营企业除了这严重的“内忧”还有相当的“外患”。那就是私人企业(包括名为集体所有制实为私人所有的乡镇企业)和外资、合资企业对它的夹击。私人企业充份表现出早期资本主义的劲道。它尽量降低成本。对原材料使用节约。所雇工人工资与国营企业相彷但没有任何劳保福利。工厂裏直接生产者所占比率极高。不似国营企业中为安置“皇亲国戚”而设置大量闲差。也没有到处开会和出国考查的开支压力。它努力进行市场调查,积极填补市场空缺。及时创制新产品或生产转轨,保持企业的竞争能力。而很关键的壹点是。这企业是他私人的。没有上级领导能要他退休褫夺他的权力。他永远是这个企业的拥有者,故他会对企业尽力爱护。早期资本主义是不人道的。企业主爱护自己的企业却并不爱护工人。而中共国营工厂的厂长们则既不爱护工人也不爱护工厂。两个不爱护劣于壹个不爱护。故国营工厂在竞争中败于同类私人企业。

如果说私人企业是小型国营企业的克星,那么外资、合资企业则对中型乃至大型国有企业以相当冲击。它们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生产管理、原材料的充足和产品的销售渠道的开拓等等都是国营企业难以匹敌的。在“内忧”为主“外患”为辅的双重打击下,国有企业发生了大面积的亏损。国有企业是中共壹党垄断社会公权力的经济基础。中共当然不愿意它垮下去。于是极力为之输血打氧。指示国有银行给它发放贷款以支撑局面。朱熔基下大力解决“三角债”。最后竟使出了“债转股”的绝招。然而还是不行。

国有企业在竞争能力上与私有企业相较有着先天性的不足。但国有企业并非壹无是处。在经济发展的某个阶段、在壹定程度范围内、在民主机制的辅助下,国有企业还是可以有所建树的。而中共政权的国有企业的完全溃烂,其最基本原因当然是在于它党政不分、政企不分。而还有壹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管理阶层的高度腐烂。主要由前“工贼”组成的企业管理阶层非但没有责任心而且已丧失天良。他们不但没有把心思花在如何搞好企业上,而且是绞尽脑汁地利用权力在握之机去敛集财富。企业的前途与我何干?几年后这主任、厂长的交椅将归何人?朱熔基们可以想出许多方法从经济层面上去挽救国有企业,但却对付不了、改变不了这个彻底腐烂的企业管理阶层。黔驴技穷,朱熔基最后只得操刀向那些朽木不可凋也的国营企业砍下去。这就是所谓的“关停并转”。鉴于许多国营工厂的产品已有私营工厂或外资、合资企业取代。停办这些长期亏损的企业已无后顾之忧。于是,经济沙皇除倾尽全力保住壹些有关中共经济命脉的大型国有企业外,对其他就铁面无情了。铁腕之下相当壹部份工人被迫提前退休,另壹部份工人被勒令“下岗”。合同工被辞退。固定工“买断工龄”等等,朱熔基在挥动砍刀时,还不忘向工人群众下壹道判决词。他说:“现在工厂裏是壹个人干,壹个人看,还有壹个来捣乱,于是我们请那两个人走” 。直到此时,朱熔基还舍不得训导那腐烂的管理阶层,而把唾沫星子都喷到工人群众的脸上。

企业“关停并转”了。被精简的工人“日暮途穷”惶惶不可终日。而企业管理人员则是另壹番景像。有的是调任他职,依然是党的干部。享受各种优厚待遇。有的倒是与工厂共存亡了。不过,“亡”也有不同的“亡”法。弃尸荒野和寝墓辉煌毕竟截然不同。工厂领导们对这种结局早已未雨绸缪。凭着多年的人脉关系和掌握的产品技术购销渠道使之能另辟蹊径--到非国有企业中任职或自创事业。还有就是早已为自己搞妥了几套住房,敛集了今后几十年也花不了的银钱。甚至有些富有人情味的厂长书记不但为自己,还为多年来追随于鞍前马后的心腹每人搞套漂亮的商品房,作为对他们忠心拱卫自己多年的奖赏。厂是完了,但他们都在完事之前使出浑身解数地最后大捞壹把。可叹工人群众则拿着那点可怜的遣散费不知如何了此壹生。

五、工人阶级的情绪和民主誌士的因应

近年来各地掀起的工潮中常出现工人群众扛着毛泽东大幅画像游行的镜头。对此,中共极端顽固派邓力群之流窃喜不已。壹些民主誌士深感忧虑。因为毛泽东实际上是中共专制主义的总根和代表。鉴此,我们须对工人群众的这壹做法作何分析和因应呢?

无论是个人或社会群体在其处境发生大幅度变动时大多会把自己的过去和现在作纵向比较。当他们觉得今不如昔时就会产生怀旧情绪。这是很可理解的人之常情。

昔日,就其整体而言工人阶级在政治上是被统治阶级。(占很小比率的工贼阶层不能代表工人阶级)但壹般工人群众并无政治权力欲。他们关切的只是本身的经济处境。当年,工人群众以几十元的工资养家活口固然穷困,但对比壹下,壹间中型工厂的厂长工资也只比他们高壹倍多,技术人员比他们高半倍多,而且仅此而已没有其他隐性收入。另外,固定职工和领导、技术人员壹样都享有公费医疗。其他开支也相当低廉。如孩子读书的学费只需几元。这些情况的综合效应很自然地使工人群众的心境趋于平衡。

而今情况迥然不同。他们付出比以前更多的劳动量,却过着依然拮据的生活。而工厂领导和壹些技术人员则拿着多许多倍于他们的工资和名目繁多的补贴以及享受各种特殊待遇。公费医疗名存实亡。各种开支急剧飙升。如孩子读书。说是义务教育不用交学费。但书杂费、校服费、午餐费,甚至还有什么课外补习费、集体旅行费、家长会费等等加起来壹百多倍于从前的数目。而工人的工资数额只是从前的十倍左右。民不患寡而患不均。面对这种富者愈富,而自己则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的状况,叫工人群众的心境如何能得到平衡。

由于文化水平所限,更由于中共政权对信息的刻意封锁,壹般工人群众至今仍不大了解欧美民主国家(中共称之为资本主义国家)中劳工阶层的相对富裕和享有社会保障的真实处境。亦不洞悉这种处境的得来有赖于民主制度的建立。有赖于民主制度在相当程度上遏制了官吏阶层的贪渎,和实行截富济贫的社会福利政策。他们狭窄的视野使之把目光回溯过去,怀念逝去的岁月。而毛泽东就是那个岁月的代表和象征。

当然,还有壹种情况,就是扛着画像的工人群众并非真的崇拜毛泽东。他们这样做只是出于壹种斗争策略。当今中国共产党尽管在经济领域中已基本背离毛的路线,但在政治上则坚持毛的壹党专政。既然如此,扛着毛的画像就可给自己涂上壹层政治保护色。使当局在镇压时不无投鼠忌器之感。

面对中国工人阶级现有的心态情绪,民主誌士应向他们传递这样的信息。

1)、从前工人阶级享有公费医疗固然于本身有利,但应想壹想数亿农民兄弟毫无保障的处境。工农是兄弟。工人群众若要争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不应忘记农民。

2)、“民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在反对剥削压迫时固然有其意义,但它毕竟是壹种狭隘的观念。前进的观念应是“既患寡也患过度不均”。八十年代以前中国社会的确相当平均。但那种普遍贫穷的“伪社会主义”难道可取?细想壹下,有谁还愿意回到那以几十元养活全家。生活“保障”到连壹块肥皂都要凭票购买,每人每月只配售壹斤猪肉的日子?

3)、毛泽东时代人们经济上的平均和干部的“清廉”是以无休止的政治运动为代价。多少人在那个时代备受迫害乃至家破人亡。即使在经济领域中,毛泽东也是劣迹累累。大炼钢铁大跃进以及后来的深挖洞、办三线厂、搞大寨田等等层出不穷的折腾胡闹,不知浪费了多少人民的血汗。在政治领域中,毛泽东的专制主义衣钵仍为当今中共领导集团所继承。工人群众在游行请愿中扛出毛的画像作为壹种斗争策略是无妨的。但心中应该明白,毛是壹个应予否定的政治人物。不明确这壹点将走不出中共统治集团所设计的怪圈。

4)目前中国工人阶级的斗争以经济诉求为主是应该的。但不能凝固在这壹点上。正如马克思说,工人阶级的经济利益必须用政治手段来作保障。只是在我们看来,这个政治手段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共产主义革命,而是建立民主制度。只有建立了欧美那样的,尤其是北欧社会民主主义政党执政那样的民主制度,劳工阶层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才能得到确实的保障。

六、劳动阶层和先进平民知识分子团结起来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说:存在决定意识。这在很多情况下是对的。目前处于这样境地的中国工人阶级有着强烈改变现实的要求和愿望。尽管目前这种要求和愿望大多还停留在经济利益诉求的阶段。但我们完全可以预期,深受中共政权政治经济双重压迫的中国工人阶级是推动中国民主转型的主要力量之所在。

那么私营企业主阶级呢?笔者曾在广西南丹矿难后写了篇题为“如果黎东明是个大共产党员”的文章。对中国新产生的私营企业主阶级作了较详细的剖析。总地来说,就这个阶级的整体而言,确难以对它寄予厚望。

当今知识分子处境如何呢?换言之,他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他们怎样的社会意识呢?在政治权力的分配上,由于中共革命的两代业已老去乃至故去,其权柄在实行世代交替。继承者来源于两批人。壹是中共高官之后。二是高学历人士。如果同时具有这双重入场券当然进入权力场的胜算更高。至于工贼阶层,如前所述,其在政治上已基本消亡。被摒弃在权力接力圈之外--这说来倒是壹件好事。在经济利益的分配上。知识分子尤其是高级知识分子受到极大优待。其中业已为官者自不待言。未为官者也享有相当优厚的待遇。不算住房配车之类,就以基本工资而言就与壹般工人拉开几倍、十倍乃至数十倍的距离。如此之大的差距在世界上都名列前茅。为西欧、北欧社会民主主义国家所望尘莫及。在这样的政治经济境遇下。能起来对中共的壹些做法进行批评的实在是寥若晨星。人们听惯了知识界名士为中共辩解说项,看惯了理论工作者们为中共党魁的三言两语寻找理论根据。笔者壹些六十年代末大学毕业的友人。尽管在过去的岁月中也没少吃中共政治运动的苦头,但由于近年颇受中共笼络礼遇,遂都对中共持相当维护的态度,并费力地反驳笔者对中共政权的剖析和抨击。他们尚且如此,遑论八、九十年代后境遇壹帆顺风的人们了。莫说拿着几千上万元月薪的较高层知识者在为中共写颂词,就看大城市裏那些工资奖金补贴约两千元的小学教师,许多都在课堂上下力引导娃娃们仇恨美国霸权主义对中国的“欺负”。向娃娃们灌输美国911挨炸是罪有应得的观念。教诲娃娃们热爱祖国。而中共政权则被说成是祖国的具体象征。

知识分子阶层就其整体而言实难寄予太高期望。然而先进的平民知识分子却是中国民主之星。“存在决定意识”的定律在他们那裏失灵。他们的切身处境并不差。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当然是脑力劳动--建立自己的小园地。但是,他们对社会的观察洞悉、他们的追求期望并不源于自身的境遇,而是源于对社会正义和人类道义的理解和求索。故他们对中共专制政权持否定态度,并敢于用各种不同的方式与之斗争。已被中共抓入狱中的杨子立等就是这样的先进平民知识分子,目前坚持在中国大陆不断抨击专制主义的刘晓波等和获知中共即将张开罗网及时逃离的何清涟也是。还有许多中国民主党的仁人誌士和暂不为外界所知正在以各种形式为中国民主事业奋战的人们都是。中国社会民主党成立壹年多来,已在国内发展了许多青年知识分子。他们的个人际遇达到小康甚至超越小康。但他们没有以个人的顺畅为观测事物的基点。他们为工农群众所遭受的不公待遇愤慨;为国家民族险恶的前景担忧。他们决心为社会正义人间道义贡献自己壹份力量。他们是中国民主事业的希望。工农劳动群众为中国民主事业的推进提供巨大力量。而推崇和平理性的先进平民知识分子则致力于提炼提升这力量并引导它以正确的方式释放。这两方面的因素于中国民主事业都是不可或缺的。

中共统治集团确实颟顸。它怎么敢如此践踏数量巨大的劳动群众?难道他们没有听过那流传了壹千几百年的唐太宗“水可载舟,亦可复舟” 的名言吗?

中共统治集团真聪明。不去盘剥压榨人口基数最大的工农大众岂能为他们的享乐挥霍提供如此之丰厚的物质基础?

或有智者向他们指出险情之所在,吁请他们改弦易辙。没门!就象当年明思宗哭请皇亲国戚、朝廷重臣借些银子出来解社稷然眉之急而无人应允那样,要当今高官要员们收手亦确是与虎谋皮。同僚们都在大干快上我若偃旗息鼓岂不太亏。“复舟”之说吓唬神经脆弱者去吧。我手中护照在握,瑞士、花旗银行中存有巨款。新泽西州之类风景秀丽气候宜人之地已购置良宅。壹旦“水”清汹涌,杭州西湖不能泛舟,难道不能泛舟塞纳河与日内瓦湖吗?

中国民运人士应该明白中国民主事业成功的要诀,那就是工人阶级与先进平民知识分子团结起来。

辩证法存在的反智倾向的基本特征

作者 中国网友

曾经有个人对我说:对辩证法也要壹分为二看待,凡事都具有两面性,没有东西是绝对的,包括辩证法本身。我壹直对此百思不得其解。

大学时,我在校图书馆借了几本近代西方科学家评传,其中有个章节讲述马赫(Ernst Mach,1838年~1916年)。我读到的书,将马赫贬斥为机械唯物主义,而后罗列了他那壹长串在科技史上的贡献。当时我心裡就有点犯嘀咕,噢,马赫这老兄,不幸走上了机械唯物主义邪路,却在科学领域造诣非凡,妳们这些绝对正确的唯物主义者,怎麽就没弄出点像样的东西出来?

再读下去,才发现马赫的机械唯物主义已经算是先进生产力了。与马赫同时代的科学家们,绝大多数都被贬斥为唯心主义。同样的,这些惨遭批判的学者们,也各有壹长串伟大的科学贡献——这种评价模式,还有个规律:成就越大,越唯心,成就小点就偏向机械唯物,再把评述者本人也加进来,那就是,打爹骂娘壹事无成的,就是绝对正确的唯物主义者!

痛并困惑着……看来这个机械唯物主义,还有什麽唯心主义,应该不是坏东西。要不然怎麽人家会搞出如此伟大的科学成就?反倒是这些以绝对正确的唯物主义者自居的物种,明显有问题。

奇怪呀,人家在科学思想领域有如此伟大的贡献,却被没有丝毫成就的人蛮横指责。这些壹无所成、竟有勇气批判大思想家的人,凭了什麽?

仔细研究,无知者批判大科学家,凭的就是唯物辩证法这犀利大杀器!

中学时的课程,再没有比唯物辩证法更容易上手的了,简单易学,痛快明了,通关秘笈就壹句话——凡事要壹分为二的看!从此妳就获得了壹枚战无不胜的思想武器,天下虽大,恨无对手。举世悠悠,唯我独尊!妳甚至不需要中学毕业,也照样能够把读书万卷的大学者,批得死去活来,噎得嚎淘大哭!

妳如果说,民主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不坏的制度。辩证人士立即应声而出,谆谆告诫妳:凡事要辩证的看,民主也不是万能的。何况中国的国情特殊,不适合民主,社会乱了,遭殃的可是老百姓啊!

妳如果说:专制制度迫害人民,阻碍文明进程。辩证人士又挺身而出,说:看问题要客观要全面,要壹分为二,专制制度也有积极的壹面,也不是壹无是处!至少中华文明古国几千年,这可是西方人比不了的。

辩证法就是这麽棒,没人能逃得过辩证人士的「壹分为二」陷阱。这个陷阱把精确的概念,不确定化了。精确概念模煳化,导致原本是清晰的问题表述,先被肢解而后曲解,最终是鸡同鸭讲,辩证人士同妳说的根本不是壹回事,但却造成了壹种妳被他成功挫败的错觉。

实际上,辩证法是没问题的,它更类同于苏格拉底的无限穷诘法,通过无限穷索,直到确定出最精准唯壹性的概念表达。

有问题的是:任何观念或思想,都有其适用领域,壹旦错位,就成为彻头彻尾的谬误——正如同数学的精确不能够拿到《诗经》中微分求导,辩证法的适用领域,也不可以偏离初始的名实范畴。

但坑爹的是,我们的课本上可不是这麽说的!好端端的辩证法,沦为诡辩利器,那是因为有居心不良的人士在故意使坏。

如果妳还没有把中学老师教给妳的东西全部忘掉,那麽,就壹定会娴熟的把这段定义,背诵下来: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壹般规律的科学。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壹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壹。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

上述这段话,每个中学生都会背。考试中但凡错壹个字,老师都会狠狠的扣掉妳的分数——专业课不好,是残次品。政治课不好,那可是危险品!

妳必须要背得滚瓜烂熟,答得壹字不差,才有可能拿到高分,拿到进入社会的入场券——而在这个过程中,妳的智商迅速飙降,于不知不觉之中,成为了脑残人士。

若要成功,必先自宫。徜若自宫,就远离成功——这就是辩证法乾的事情!

有关唯物辩证法的定义,是精心构设、有意混淆不同范畴的概念所形成的壹个可怕魔咒。壹旦被施法,大脑活泛程度就会不知不觉被降低。如不能够自我摆脱,终将沦为抬杠人士。别人说东,妳壹分为二的说西。别人撵狗,妳凡事辩证的去捉鸡。最令人绝望的是,在这个过程中大脑是呈平滑运行,根本没有深层次的思考。抬杠至终,徒然荒废了自己。

辩证人士最大的特点,就是自己没有建创力。他们自己无法建立创造出任何体系,必须要找个敌人,把妳壹分为二反向行之。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人文学科,辩证人士都无法自立门户,捨弃打架斗殴抬杠顶牛,辩证人士就彻底失去存在感。

那麽,这个导致辩证人士走火入魔的邪恶符咒,究竟是怎麽炼成的?

现在,我们来解析壹下这个魔咒的法力结构(这壹段过于生涩,不看也不要紧),先从课本上的定义开始: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最壹般规律的科学。它科学地反映了关于宇宙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最壹般、最普遍、最深刻、最基础的规律与本质。它是全人类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的最普遍的、最有效的科学武器之壹。因此它是世界全人类的思想财富。

按照初中老师教导的划分主谓宾,打掉修饰词,把这亢长的魔符凝缩壹下,就会发现,这个魔符,原来是四句话,由四个咒语构成的:

咒语壹:唯物辩证法是科学。
咒语二:唯物辩证法反映规律和本质。
咒语三:唯物辩证法是武器。
咒语四:唯物辩证法是思想。

当把这个魔符拆解之后,妳肯定会心裡咯噔壹声,好像第壹句话就不对头,唯物辩证法是科学?不对吧,它好像应该是哲学才对。

哲学是思想的,科学是实证的——简单说,哲学是动脑子的,科学是动手的。说辩证法是动脑子的,辩证人士应该不会有异议。可如果妳敢说它是科学,拜託大哥,妳来给设计个实验,证明这个东西是正确的。来吧,需要什麽实验器材妳吱声就是了!

可是,纠缠哲学科学这些小枝节,真的有多麽重要吗?

就算不重要好了,我们接着来看第二句……第二句好像也不对头,辩证法辩证法,这明明说的是壹种思维方法,方法是用来观察现象、认知规律的,怎麽可能「反映」规律和本质?

如果说壹个方法能够反映规律和本质,这岂不是说人类的思想,已经发展到了尽头吗?更严重的是,妳这个到了尽头的思想,日常生活全靠了搬取西方文明的成果,才不至于返回树上原始时代。说唯物辩证法到了尽头,连辩证人士的厚脸皮都会泛红!

可设计这个概念迷宫的人,为什麽要胡扯呢?

答案在第三句:

唯物辩证法是武器——完了!

原来是这样,唯物辩证法被人高屋建瓴的撕巴揪扯,居然给弄成了武器。拿淘金者手中的铁锹来比喻辩证法,这板锹不是用来掘土挖金矿的,是用来拍人的!

辩证法就是这麽坑爹的!语不惊人死不休,他们先把壹个普通的哲学概念,夸张为绝对正确的终极真理,就俨然获得了对别人指手划脚的权力和资格。

妳学到的东西不是建设工具,而是用来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最趁手的本领。妳成了满街游荡的小流氓,专心去找建设者的麻烦。妳的武器很顺手,在找荐闹事方面妳战无不胜,可是妳自己的人生,却因此荒废而沦为空白。

妳或许会说,请不要偷换概念,人家这裡的武器,说的并不是妳那个意思——但实际上,这裡的武器,说的正是我表述的原意。而有心人之所以设计这样壹个荒谬的概念并强迫年轻人牢记,目的就是为了要把年轻人打造成暴力战士,让他们成为富挑刺精神的批判斗士却丧失体系建设能力。

不管初始的辩证法定义是什麽,但我们从课本上学到的,却是壹门低级的诡辩术。这门诡辩术甚至连个象样的教程讲义都没有,完全是靠了临场发挥,胡言乱语,就能够让年轻人陷入到虚假的智力优越感之中。

这种虚假的智力优越感,在中国的壹些特殊时代登峰造极。1968年3月,中科院主持批判爱因斯坦。相对论被批判为「地地道道的主观主义和诡辩论,也就是唯心主义的相对主义」。爱因斯坦本人更惨,被骂得狗血喷头:「帝国主义需要相对论这样的『科学』,需要爱因斯坦这样的『科学家』,他壹生三易国籍,四换主子,有奶便是娘,见钱就下跪。有壹点却始终不渝,那就是自觉地充当资产阶级恶毒攻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喉舌』」……

托唯物辩证法的福,那年月中国人的智商,就是这麽不靠谱。

但实际上,主持批判爱因斯坦的人,壹点也不傻。他们能够弄出如此複杂的魔符迷宫,智商低了,也干不出这种丧天良的技术活。而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这种行为能够深层次的毒化的国民的心智模式,让人们意识不到自己的无知,跃跃欲试的拿辩证法挫败智慧与思想。

儘管思想与智慧是不可能挫败的,但辩证法所带来的虚假快感,却能够让人陷入到天然无脑的亢奋之中。当壹个民族或壹个人沉浸于这种氛围之中久了,就形成了固定的心智模式,从此对真正艰涩的思想智慧产生强烈排异反应,心甘情愿停留在脑残状态之中,与文明社会渐行渐远。

壹切不过是愚民而已!妳的思想建设力丧失了,只剩下了寻衅滋事能力。大脑泥陷于比猿猴更古远的混沌愚昧状态,权力才可以高枕无忧。

许多年轻人就是这样被辩证法所毁掉,更多的年轻人还在被毁掉过程之中。在这个商业大潮兴起的伟大时代,妳必须要迅速拯救自己,因为脑残或可蜷伏于权力的淫威之下,苟延残喘,却绝无可能在更冷酷的商业法则中获得机会。

救救自己,别无选择。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的基本特征


作者 吴大江

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均不能成立。

  1、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能成立

  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上颠倒了因果关系。

  意识是人的反应机能,是人生命的高级部分,是基于人的生理需要和心理需要发展而来的,是不能离开人体的。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实质上是人的生命反应机能系统与外界事物的关系。社会意识是指包括以往历史过程中的人们意识的总和。人类意识所反应的对象有两个存在即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自然存在是指不依赖并且是先于人类的存在,如山川、河流、海洋、太阳、地球、月亮、野生植物和动物、万有引力,磁力场等等都是自然存在。人类是自然存在中生物进化的产物。人类的反应机能意识是被自然界生物的趋利避害本性决定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规律始终制约着人类意识中的需要,因此自然存在是先于、决定并且始终是制约人类反应机能意识的存在。社会存在与自然存在不同,它是指人类社会特有的事物存在,如房屋、汽车、公路、工厂、学校、军队、法院、监狱、国家、民族、法律、制度、政治、经济、战争、劳动、生产力等等都是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人活动的形态和产物,如学习、劳动……是人活动的形态,如学校、工厂……是人活动的产物。人的活动是在意识支配下进行的,是意识的能动,因此不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意识与存在的关系即人与外界事物的关系。如同人类从自然存在这座大山中演化出来后,继续在爬自然存在这座大山;在这个过程中,壹个个人,壹代代人基于自己的需要,在前人知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阶梯臺阶上,不断探索新的知识,通过吸取前人的知识和在自己探索的知识下不断挖新的阶梯臺阶(这个阶梯就是社会存在),随着这个过程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的历史也就不断的向前发展了。这个历史过程如果从社会物质生活的角度划分,可以划分为采集狩猎时代、农业畜牧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如果从社会的政治生活的角度划分,可以划分为特权专制权治时代、半特权专制权治时代和平等民主法治时代。从这个过程的总体上看,显而易见,所有的阶梯臺阶归根到底都是由人们的需要和知识即社会意识决定的(需要和知识属于意识的范畴)。从这个过程的某壹个片段来看,如壹个生活在农业畜牧业时代的人,受社会存在的制约,绝不可能有关于电话的意识,这是不是壹种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呢?不是!首先,这个人所处的社会存在只能决定这个人的知识水平层次,并不能决定这个人意识的主体即基于自己的需要,通过学习认识获得知识并在知识的基础上对外界事物进行反应;其次,这个人所处的社会存在归根到底是先人和他人意识能动的产物;第三,正如白马是马,但不能等同马的道理壹样,个人的意识是属于社会意识,但不能等同社会意识,因此这种情况是不能推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命题是不能成立的。

  2、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能成立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社会存在中的事物,都是由社会意识中的需要和知识决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并不存在最终的决定关系;即使不从最终的决定因素而从客观表象的角度讲,生产力也不能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是指是人们改造自然界的能力,生产力所起的作用是改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由此可见,生产力水平只能决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改造自然界过程中结成的组织关系和分配关系,人们在改造自然界过程中之所以结成的组织关系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生产,由此可见,生产关系所起的作用是更好的进行生产。人们组建的生产关系是否符合自然律,是否能调动人们惊的积极性直接决定着生产效率的高低即生产力的高低,因此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具体关系是这样的:当我们的祖先认识到相互之间进行合作,更能够保障自己的安全和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时,于是就结成壹定的关系即生产关系(A),这壹关系就导出了生产力(A1);随着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不断的深入即知识的不断增长,于是就感到原有的生产关系(A)导致出的生产力(A1)不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了,于是就重新组合了生产关系(B),生产关系(B)导致出了生产力(B1);随着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认识不断的深入即知识的不断增长,于是就感到原有的生产关系(C),生产关系(C)导致出了(C1)----------这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断发展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背后起决定作用是人的需要和知识,但从客观的顺序看,是生产关系(A)(B)(C)(D)在先,生产力(A1)(B1))(C1)(D1)在后,因而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不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不能成立,更不是规律。如中国大陆和臺湾,南韩和北韩,前东德和前西德在相同的生产力下,产生出不同的生产关系就是明证。

  3、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不能成立

  要想弄清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弄清其概念的内涵。

  所谓的上层建筑就是指:政治、法律、艺术、哲学等观点及由这些观产生出来的政治、法律等制度。

  所谓的经济基础就是指:生产关系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活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三个方面。

  这种经济基础能决定上层建筑吗?不能,明显的颠倒因果关系!

  不言而喻,壹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上层建筑)包含并决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即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基础。例如壹个国家的宪法(上层建筑)决定着社会生产关系的总和(经济基础)是显而易见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明显的颠倒因果关系。

  从概念上讲,政治法律制度(上层建筑)包含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经济基础)是母概念。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分配关系(经济基础)是子概念。子概念决定母概念,这不是荒唐的吗?从逻辑上讲,这裏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

  事实上,所谓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指客观的部分即政治上层建筑如政府、法院、法律制度等等)都是社会存在,都是由社会意识中的需要和知识决定的。

  二、其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

  1883年3月17日,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讲中总结马克思壹生的贡献时说道:“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而先前无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社会主义批评家所做的壹切都只是在黑暗中摸索。”可见,剩余价值理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剩余价值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理论基础上的,因此要谈剩余价值,就必须首先谈谈劳动价值。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劳动是价值的唯壹源泉,商品价值的量是由生产该商品的劳动量即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生产商品的劳动量是衡量商品价值量大小的唯壹尺度,商品的交换是基于生产商品的劳动量进行的。

  马克思对“价值”这个概念的定义明显是错误的。这个错误导致了他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能成立。

  什么是价值?从广义的角度讲,价值就是人的需要,凡是人们需要的东西就是价值,价值的由人的需要导致产生出来的。从狭义的角度讲即从商品价值的角度讲,价值是衡量人们需求程度的标尺,是衡量人们对商品需求(市场需求)满足程度的标尺,是由市场的供求程度决定的,如壹种商品,在市场上供不应求其价值就高,供大于求其价值就低,没有需求就没有价值。可见,商品价值的量是由人们需求(市场需求)的量决定的,与劳动的量无关。

  价值就是人的需要。需要才是价值的唯壹源泉。劳动的本身由于不是人需要,因此劳动的本身并不是价值。劳动不过是人们实现需要(价值)的壹个手段。手段不能等同需要这个目的,因此劳动的本身并不是价值,只能实现价值。劳动离开了人们的需求,就毫无价值,例如壹个人从村东头拉壹车砖到村西头,再将这车砖从村西头拉到村东头,如此反復的劳动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再如壹个人生产了壹堆废品,他的劳动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劳动的本身并没有价值。劳动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产品有价值,是产品的价值附带赋予了劳动具有价值。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适应市场的需求,如果所决策的产品供不应求其价值就高,反之就低甚至壹文不值。这就是说资本家的经营决策决定着产品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这也就间接决定了工人的劳动是否有价值及价值的高低,因此工人的劳动价值是由企业家(资本家)决策出来的。

  弄清了劳动本身没有价值这点后,剩余价值之说就自然无法成立了。

  什么是剩余价值呢?打个譬如说吧,除去原材料消耗机器磨损等成本的费用外,壹个工人壹天创造出价值十元钱的财富,资本家只给工人五元钱作为工资,剩下的五元自己拿去了,被资本家拿去的那五元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剩余价值(利润))。

  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利用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资料剥削工人的产物,是造成社会贫富不均的根源,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是建立在资本家追求利润的基础上的,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愈发达,社会财富积累的愈多,工人阶级的队伍就愈庞大,生活的处境就愈悲惨;随着资本主义的生产发展,当到了壹定的阶段时,就会形成壹种壹方面社会的财富非常的丰富并有着高度的积累,另壹方面广大劳动者的生活却落入贫困到无法生活的地步,这时的生产就成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桎梏,就必然会导致广大无产阶级起来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掀起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

  然而,剩余价值并不是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的那样,是剥削的产物和贫困的根源。首先资本家筹集并经营资本,组织生产,对产品的走向进行决策,承担风险,比起工人的直接劳动来说,显然是壹种更为高级的劳动,所以他们获得利润高报酬是合理的,是符合机会平等的按劳取酬原则的。其次,资本家获取剩余价值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起到扩大再生产的积累资金作用,起到了提高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作用,是人类社会走向物质文明的必须。举个例子来说吧,十九世纪时期,壹个工人凭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除去原材料消耗和机器的磨损等成本外,壹天创造出价值十元钱的财富,自己只能拿到五元钱作为工资,另外的五元作为剩余价值被资本家拿去了,但被资本家拿去的部份并不会被资本家全部用于生活消费,用于资本家生活消费的部份只是极少的部份,绝大的部份是被资本家用来扩大再生产和开发科学技术的,扩大再生产和开发科学技术的结果是使更多的人就业和劳动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随着这种状况的发展,今天的工人无需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壹天可以轻而易举地创造价值壹百元的财富并且能拿到五十元的工资,那么请问:过去壹个工人凭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壹天只能拿到五元的工资,而今天壹个工人无需强壮的体力和长时间的劳动壹天就能拿到五十元钱的工资,这多出来的四十五元是怎么来的,难道不是剩余价值的功劳吗?

  有人会质问:“那些不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劳动,仅仅依靠股本拿利息而生活的资本家难道不是进行剥削吗”?不是!资本在生产领域中是能够产生价值和增值作用的。例如壹个工人没有资本,无法购买机器设备,凭手工壹天只能生产壹双皮鞋,但如果有资本介入能够购买机器设备,那么他壹天就能生产两双皮鞋,这多来的壹双皮鞋的价值就是资本增值出来的。我们据此可以得出人们腾出资金投资于生产获得利润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股民获取股息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这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必须。假如投入生产的资金对自己没有利益(利润),加之资金投入生产还具有风险,那么人们出于利己的本性就不会将资金投入生产,而是用于生活消费,这样的话经济的发展就无从谈起,人类社会的进步也就无从谈起了。

  马克思主义在劳动价值和剩余价值上,显然是站在壹种片面、极端的偏见立场看问题的。他看不到资本家的经营管理是壹种更为高级的劳动,看不到资本也能产生价值,看不到价值的源泉是人的需要,从而使他的所谓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成了壹种偏见,在现实的经济学中毫无用处。

  三、阶级斗争理论是在以偏概全的基础上捏造出来的

  马克思说:“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333页)马克思在《壹八四八年至壹八五O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壹书中,更具体地说,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差别,达到悄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壹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壹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壹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理论在马克思的学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可以说是马克思学说中的嵴梁骨。然而,这个理论在以偏概全的基础上捏造出来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在现实中根本就不存在。下面,让我们对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做壹个剖析。

  1、什么是阶级以及阶级是如何产生的

  马克思认为:“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壹卷第242),人类社会的阶级不是壹开始就有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32页);在原始社会的初期,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的低下,人们劳动的产品十分的有限,只能够维持人们生存的需要,如果不实行平均分配,就会有壹部份人被饿死,这不利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类就不可能繁衍生存下来到今天;当时人们主要使用石器工具,只能依靠集体的力量,共同的劳动才能生存下去;共同的劳动决定了生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决定了劳动的产品也归全体社会成员所共有,这就决定了当时的社会形态是生产资料归公共所有,劳动产品平均分配,没有私有制,没有剥削和阶级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到了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剩余产品,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出现,社会生产力有所发展,人类才分裂为利益根本对立的不同社会集团;其中,富人成为占有社会生产资料的奴隶主,穷人即贫困者和战俘沦为奴隶;从此,人类便进入了阶级社会。

  马克思认为“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引起的”。马克思的这个观点没有错。阶级是指社会分工给人们带来的社会地位不同,角色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和所做出的贡献不同以及分配上的不同。阶级可以从政治领域划分,如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也可以从经济领域划分,如富人阶级,穷人阶级,有产阶级,无产阶级等。其实只要社会存在分工和分配,就必然会造成阶级的存在:实行按劳分配会产生贫富不等的阶级,实行平等分配则会产生不劳而获或少劳多获的剥削阶级。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马克思的这个说法就违背事实的真相,站不住脚了。阶级的存在是由分工产生的,与生产力的水平和生产发展无关。只要有社会的组织存在,就必然有分工的存在,因为社会组织的作用在于活动有序化,而这必须通过分工来进行。只要分工存在,就必然导致阶级的存在。过群居(社会)生活的动物社会就存在着阶级现象,如黑猩猩的群体内就存在着严格的等级(阶级)现象。壹九六零年,壹个叫珍妮 古道尔的英国姑娘独自壹人在坦桑尼亚的贡坝河国家公园对黑猩猩进行了长期的考察,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终于揭开了野生黑猩猩社会的内幕。继珍妮 古道尔之后,又有许多人到原始森林对灵长类动物的社会进行了考察,取得了大量的第壹手资料。这些资料表明,在那些群体结构比较紧凑的灵长类动物社会裏,普遍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差别系统。这个系统由壹个雄性的头头率领,其它的雄性则依据身体的强弱和战斗力的强弱分成不同的等级。在这个系统中,不论雌性的身体和战斗力如何,其社会地位都是低于雄性的。当然,在雌性中间,也是存在着等级差别的。人类社会的阶级无疑是从动物社会的等级差别中发展而来的,所以原始社会初期不可能是个没有阶级的社会。另外,动物社会的等级差别是建立在持强凌弱的基础上的。持强凌弱就是壹种压迫剥削。所以那种把原始社会说成是壹个没有阶级压迫和剥削现象的社会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当然,原始社会的阶级及剥削现象相对现代的压迫剥削来说是壹种低级的,原始的。人类是从灵长类动物中进化来的,可以肯定的说,人类社会的阶级就是从动物社会的等级中发展而来的。那种把阶级和剥削的存在说成是“壹定的生产力水平和生产方式的产物”的说法是不能成立的。

毛泽东思想的世界观的本质

作者 高维理

《矛盾论》是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扛鼎"之作。它写于1937年,其内容基本上都来自西洛柯夫、爱森堡编着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和米丁所着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教科书》。不过苏联哲学着作冗长累赘,翻译得诘屈聱牙;而毛泽东将其提炼、集中,用鲜明、生动、通俗、精练的语言表达出来。应该说在哲学普及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另外,《矛盾论》关于矛盾特殊性的论述,对于批判教条主义,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其对主要矛盾与主要矛盾方面的论述,从哲学上提供了壹种普遍性的工作方法。这些都应当充分肯定。但另壹方面,《教程》与《教科书》是演绎列宁、斯大林哲学的奉命之作,由于列宁、斯大林哲学的先天不足,从而使《矛盾论》的壹些观点也烙上了错误的印记。因此有必要对其中壹些观点进行批判。

  壹、壹分为二还是壹分为多

  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说"统壹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后来毛泽东将它形象地概括为"壹分为二",指出:"壹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的现象,这就是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98页)并转引以下实例,说明事物是壹分为二的:

  "在数学中,+和-,微分和积分。在力学中,作用和反作用。在物理学中,正电和负电。在化学中,原子的化合和分解。在社会科学中,阶级斗争。"

  把事物看作矛盾的二部分由来己久。西方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提出。在中国,老子《道德经》曰:"道生壹,壹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在《易传?系辞》中有:"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论述。后来又产生了阴阳学说;这都与"壹分为二"的观点是相通的。东西方各自独立产生同壹观点,说明:壹分为二是壹种古老的认识事物的方法。

  任何事物都可以很方便地分为两部分。从事物中任意抽取出壹部分,命名为A,那么"A"与"非A"显然把该事物分为两部分。类似地也可把任壹实体分成N部分。但这决不是唯壹的分析方法,更不是最恰当的方法。把任何事物机械地分为对立的两部分,显然是主观的,没从实际出发。就以《矛盾论》转引自列宁所举的实例,作进壹步分析,也能证明这壹点:

  如果说数学运算可按+-划分为两大类,那么乘法与除法;乘方与开方、对数运算是属于加还是减呢?如果把加减看作壹个统壹体,那么加上乘除和指数对数运算,就有三种运算形式,数学运算就不是分为两部分,而是壹分为三了。有人也许会解释:这+-不是表示加减运算,而是表示正负数。那么不要忘记,还有既不是正数,又不是负数的零和復数存在,于是又成了壹分为三。

  微分与积分,也不能就此将数学分为两部分。因为基础数学大致可分为:代数学;数论;几何与拓扑;数学分析;组合数学;数理逻辑与数学基础;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等十几个分支。微分与积分只是众多数学分支中的壹支。所以用微积分将数学分为两部分也是行不通的。

  再看力学,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壹对矛盾。但不是所有的力都可纳入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的范畴。地球上除了相互作用力,还存在惯性力。所以地面高纬度南北向河流左、右岸明显不同,这就是惯性力在起作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同种性质的力,仅仅是作用在不同物体上而己。所以凭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将力分为两类不妥。

  物理学中正电和负电也是壹对矛盾。但同样不能以此将物质分为带正电荷与带负荷的两大类。众所周知,平常我们接触的绝大多数物质是不带电的。如果要说原子核带正电,核外电子带负电,以此将世界分为两大类的话,那么我们也可进壹步说明:原子核中的中子是不带电的。而且光子也不带电。

  在化学中,化合与分解也是壹对矛盾。但纯粹的化合反应或分解反应实在是太少了,绝大多数化学反应都是:既有物质分解,也有物质化合。这到底是化合还是分解呢?所以合理的划分应该是化合反应、分解反应和既有化合又有分解的反应。共三类。

  社会科学中,如果说地主与农民是壹对矛盾,那么社会上还存在工厂主与工人的矛盾,政府官员与平头百姓的矛盾。仅凭地主与农民的矛盾,就将所有人划为两类,似乎太武断了吧?就算以革命划线,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大多数应是动摇的和中立的。也不能把人简单分为二类。

  当统壹体内不是楚汉相争,而是三国争霸或群雄逐鹿时,壹分为二地分析就很难成功。甚至根本不可能。例如:现代医学把人的生理功能分为:运动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神经系统,只分为两大类,显然太粗糙了;另外人类生活在三维空间中,描述质点在空间的位置,必须用三个方向量,不能分为对立的两部分;电学中,电功由电流强度、电阻、时间共同决定;在处理汙水时,水中同时有几百种汙染物;所以当事物内部呈离散分布时,机械地用壹分为二方法分析千变万化的世界,显然是不妥的。

  细读《矛盾论》可知,毛泽东也承认復杂事物中有多个实体,但为了不与列宁的对立统壹论相冲突,他提出:"在復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壹种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即:尽管事物内部有多个实体,但因存在主要矛盾,所以分析事物时还应壹分为二。

  众多矛盾中,真的任何时候都必定有壹对矛盾,强大到让其他矛盾都伏首称臣吗?春秋前期,从"周郑交质"到"齐恒称霸"前,就没有壹个诸侯国能主宰其他诸侯国的发展。当诸多矛盾相差不大时,很难说那对矛盾主要或次要。犹如东南西北四个实力相同的敌人,妳说解决那个方向的敌人是抓主要矛盾呢?事物内部众多实体的关系,错综復杂形成网络,牵壹发而动全身,仅抓壹对矛盾很难控制众多变量。壹条腿走不了路,二只脚的凳子不稳。在无壹对矛盾鹤立鸡群时,单兵突进常会"按下葫芦浮起了瓢",非但不能成功,反会因破坏了平衡,造成巨大的损失。历史的教训值得註意:

  大跃进中,毛泽东认为钢铁生产是发展经济的主要矛盾,于是全民"砍树烧炭,砸锅炼碴"。加上人民公社化、吃食堂。结果经济崩溃,饿死的人超过日本鬼子八年抗战中杀害中国人的总和!后来他又以"阶级斗争为纲",发动文化大革命。村村点火,处处冒烟,杯弓蛇影,草木皆兵。结果引发四五天安门事件,促使钦定的接班人把他的遗孀和侄儿关进了监狱。由此可见,抓主要矛盾的方法并非包治百病的仙丹,不能以此否认壹分为多。

  另壹方面,当事物为连续体时,本无明显对立,更不宜分为相互矛盾的两部分,将本来只有少许差异的样本,划分到对立的集团之中。毛泽东时代的"走资派"、"右派分子"和绝大多数"反革命",就是这么制造出来的。再以自然科学为例:从小于1皮米到大于1千米的电磁波,为了研究方便,物理学家就没有将其分为对立的两部分,将其划分出伽玛射线,硬、软x射线,紫外线,可见光,近、远红外线,微波,无线电短、中、长波等十几个平等的波段,分别研究分析。区别对待,有的放矢。

  综上所述:世界是復杂的,不能都简单地归为对立的两方面。正确的分析方法应是:根据事物实际结构,按研究目标,简化无关项目,最后才能确定将该事物分为几个部分。不能闭门造车,用壹分为二模式硬套。分析矛盾时,可以壹分为二,也可壹分为三或壹分为多。当只考查事物的壹个维度吋,壹分为三或许比壹分为二更切合实际。

  二、并非时时处处都有矛盾

上节对列宁所举的实例分析可知,无论数学、力学,物理、化学和社会科学,其中都有许多内容不能用二个对立的概念来概括。这意味着从数学到社会科学,每个学科都有许多地方不能壹分为二。尽管矛盾普遍存在,但并非处处皆有矛盾。

  《矛盾论》认为:"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是否认了壹切。"按此观点,思想过程中的判断,应该也存在矛盾。然而2+3=5这个判断又存在什么矛盾?尽管可以对事物提出不同的判断,但判断本身,不能自相矛盾,不能说等于5又不等于5。有人也许会辩解:"当和不变时,壹个加数增加,另壹个加数就必须减少。两个加数互相矛盾。"这是偷换概念,因为现在是考查2+3=5这个判断,而不是研究加法性质。总之,思想过程中具体判断,不允许存在矛盾和对立。

  从空间上看,也并非处处都存在对立。连续体中,差异不大的样本,不存在矛盾。如整数2和3之间有什么矛盾?在非连续体中,并非任何事物都能分为对立的两部分。我们可以方便地让壹个物体带正电,壹个带负电,分为对立的二部分。然而磁体无论如何切分,都不能分出单独的磁北极和磁南极;几乎所有事物都有其对立面,有矛就有盾,有正就有反。然而万物之间却只有引力没有斥力;普通纸带可分为正面与反面,左侧与右侧,对立统壹规律在此有完美的体现。然而如果将这根纸带扭转180度,然后把两端粘在壹起,就形成壹条莫比乌斯带。对于莫比乌斯带,不存在正面、反面;也没有固定的左侧、右侧。

  《矛盾论》认为:"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壹切过程中,又贯串于壹切过程的始终。"我们知道:原始社会是没有阶级的,是壹觉醒来就突然就进入了阶级社会吗?显然不是。阶级矛盾是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出现了私有财产,有了贫富差异,才慢慢地出现了阶级,最后产生了阶级矛盾。由此可见,阶级矛盾的产生,是由同壹到差异,再到对立、矛盾的过程。即人类发展史上,存在壹段只有差异而没有阶级矛盾的时期。可见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并非从头到尾都存在对立。这也是黑格尔和苏联三十年代哲学家德波林的观点:事物内部壹开始并无矛盾,只有差异。

  但斯大林声称:"差异就是矛盾",并将坚持"差异不是矛盾"的书呆子,送去见马克思,或发配到劳改营。这样"差异就是矛盾"成了金科玉律,并被《矛盾论》所承袭。正是:斗争哲学只有用枪口发言,才最有"说服力"。按照常识,"差异"表示差别,而"矛盾"表示对立。差异意味着可能发展成矛盾,但还不是矛盾。它们显然是二个不同的概念。硬说差异就是矛盾,显然违背了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没有对立也要找出对立来,这很容易滑向主观唯心主义。

  把差异看作矛盾,混淆了对立与差异的界线,这样在解决矛盾时,必然会采取打击对立面的方式来对待,仅跟自己有少许差异的同事。原来的同誌壹但没有紧跟形势,就很可能被当作敌人进行打击。这样,人民内部无休止的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就有了哲学依据。无非是毛泽东要"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并连续不断地搞运动,壹次又壹次地划线、站队。抓"壹小撮",实现"与人奋斗,其乐无穷!"的目标了!

  认为处处充满矛盾,把差异看作矛盾的斗争哲学,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历史上,斯大林将联共在代表大会选出的139名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中的98名逮捕和枪毙,将1966名代表中1108名逮捕。另外军队中有14位司令,以及60位军团长和136位师长被枪决。半数以上的军官(约35,000人)被枪毙或者送劳改营。

  毛泽东也不示弱,壹次"引蛇出洞"的"阳谋"就打了五十五万在册的右派,至于不在册而被批斗、下放、监督劳动的,是此数倍。另外,文革当中省部级以上干部一半以上被立案审查,成千上万功勛卓着的干部没有倒在枪林弹雨的战场和敌人的囚室,却在解放后莫须有地死于毛泽东的政治运动中。据不完会统计,仅文革十年就有200多万人被迫害致死!

  把任何事物都看作对立的二方面,把差异看作矛盾,是壹种非白即黑的极端思维方式。必然把人简单地分为好坏两种:好人是"伟光正","百年难遇的天才","壹句顶壹万句","咳唾落九天,随风生珠玉"。"老子英雄儿好汉",是当然的"接班人"。坏人则是"叛徒、特务、反革命、走资派"。连子女也"老子反动儿混蛋",不准上大学,不准参军,世世代代都摘不下"黑五类"子女的帽子。被贬为二十世纪的"贱民"!

  世人真是这么黑白分明吗?《庄子·箧第十》写得好:"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而无有道耶?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非白即黑,是壹种简单、幼稚、危害极大的思维方式。它把同誌当作敌人,制造冤案,分裂族群,扩大内耗,激化社会矛盾。杀人魔王希特勒,杀的是犹太人,而中共运用斗争哲学伤害的却是他们自己的同胞。

  这种哲学必然拉壹派,打壹派。使壹些人凭血统青云直上。"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潦。"最后必然是制造壹批又壹批的"八旗子弟"。另壹方面普通群众子女,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统治者对他们进行掠夺,迫使他们与统治者对立。信奉斗争哲学的统治者,自以为聪明,实际上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历史上元朝统治者把国民分为四等,把分而治之推到极处。但并没有带来长治久安,仅几十年就被赶走!

  但斯大林为什么硬要把差异归于矛盾呢?《矛盾论》的壹段话泄露了天机:"他们(德波林学派)认为矛盾不是壹开始就在过程中出现,须待过程发展到壹定的阶段才出现。那末,在那壹时间以前,过程发展的原因不是由于内部的原因,而是由于外部的原因了。"因为斯大林不承认事物在外因作用下的受迫运动,坚持事物内部的矛盾才是事物运动的根本原因。这样,如果承认事物开始阶段只有差异,没有矛盾的话,就无法解释事物初期的变化了。是否只有内因才是事物变化的根本原因呢?

  三、内因决定论通向主观主义

  《矛盾论》认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其理论依据是:内因是事物内的本质,所以决定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

  但是,本质就决定事物的任何具体运动吗?我们知道,运动有两种:壹种是自主运动;壹种是受迫运动。例如:木偶的本质是可以按人们的操纵运动,但具体是抬头还是踢脚,却不是木偶所能决定的。试问,看了精彩的木偶剧表演之后,谁会称贊木偶有表演天才,而把幕后牵线人忘到壹边呢?可见在受迫运动中,事物变化主要由外因决定。

  另外,事物的变化十分復杂,有的变化跟事物本质因素无关,如杯子,它的本质是用来盛饮料的器皿。但有人踢它壹脚,它照样会滚动。滚动的速度只跟它非本质的因素有关。谁能说杯子的滚动跟它作器皿的本质有关呢?

  第三,外因对事物运动发生影响时,常把壹定的物质材料和壹定形式的能量或信息输入到这壹物质系统之中。因此外因也常或多或少地改变事物运动的内容,并规定运动的壹些性质或方向。也就是外因也可以影响改变事物的本质。如电子在电场作用下速度越来越快,能量不断增加,它的壹个本质特征——质量也就越来越大,可见,外因也可以转变为内因,自然外因也就能影响事物的发展变化,甚至起决定性作用了。

  壹般说来,任何事物的变化,内外因都是必不可少的:有时内因起主导作用,有时外因起主导作用。由于内外因的性质不同,对事物作用的方式不同,就像千克和厘米壹样。如果硬要比较,必须将它化为同壹种计量单位。在进行单位互换时,变换的权重不同,得出的结论必然不同。就以鸡蛋孵小鸡来说,内因是鸡蛋,外因是适当的温度。如按事物復杂程度作标准。那么用化学方法从有机物中合成壹个鸡蛋,无疑要比制造壹臺孵化箱困难得多。但是,在当前社会,购买壹只母鸡或壹臺电孵箱,决不比买几只鸡蛋便宜!以经济学观点,保持适当的温度比买几只鸡蛋更难。因此,不管具体情况和评价标准,说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本原因,是不可取的。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壹标准。实践中,外因起主导作用的事例可以说俯拾即是,如物理学中的自由落体运动;生物学中的"适者生存";化学变化中,酒精与浓硫酸共热,条件不同,或生成乙烯或生成乙醚都是例子。甚至马克思主义基本规律中,就有几条明文规定外因起主导作用。有人说,"人们的社会地位决定人们的思想。"可是,对个人来讲:环境、教育、社会地位统统不过是外因;"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对生产关系来说,生产力是外因;"在异族入侵的情况下,民族矛盾将上升为主要矛盾。"这裏外因(异族)是社会变化的主要原因。

  但是,对这些问题,有些有又有不同的理解:"在壹定的条件下,外因确实能够由从属作用反转过来表现其为主要的决定作用,但外因的这种决定作用本身是内因所要求的,也是适应着内因的需要而出现的,并且还要服从于内因所决定的事物的特殊规律性。所以,只有内因方是对事物发展最终起主要作用的原因。"

  就是说:即使中运动中外因明显处于决定性的地位,那也是内因规定的结果。这实际上取消了对事物变化的具体分析。显然违背了实事求是原则,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它在逻辑上可以自成壹说。对此,我们只有采取"归谬法"来论证。

  对壹个理论,最起码的要求是:不能自相矛盾。如果从理论出发,通过严格的逻辑推理,发现所得出的结论中有两个互相矛盾,那么就宣告了这壹理论的破产。对于内因决定论,也可以采取这种方法来检验。

  《矛盾论》认为:"两军相争,壹胜壹败,所以胜败,皆决于内因,胜者或因其强,或因其指挥无误;败者或因其弱,或因其指挥失宜,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现在假定战争甲乙双方,甲胜乙败,按内因决定论,对甲而言,甲胜的原因在甲方内部,因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根本原因只能是壹个,那么对乙方来说,乙方失败的原因也应在甲的内部,这样乙失败的根本原因岂不是在乙方之外?这与内因决定论矛盾。战争胜负的原因是客观存在的。如果胜败的根本原因在壹方的内部的话,那么对另壹方而言,就是外因起主要作用了。可见,内因决定论不能自圆其说。

  但是,也有人认为,即使战争双方都认为自己内因是决定战争结果的根本原因,那也并行不悖,因为壹方胜利的内因,就必然是另壹方失败的内因。例如:甲胜是甲本身强大,或指挥正确,乙败是乙弱,或指挥失误,甲强必然乙弱,这裏甲强,乙弱都是各自壹方的内因。

  对此有人认为,不能说甲强,乙弱都是各自的内因。因为甲是否强大,是跟乙的实力比较而言的。这裏实际上是把甲乙双方当作壹个研究的整体,并进行比较而得到的结论。强弱并不是甲乙双方中壹方的内因。指挥正确与否,也是针对对方策略的壹个最优解。

 另外从历史上看,确实存在壹方失败的内因不等于另壹方胜利的内因的情形。历史上元世祖出征日本失败,其主要原因也不是日方如何指挥正确,而是海上大风暴!

  对于这种情形,有人提出对战争问题,只能把作战双方看作壹个统壹壹体,于是双方内部及双方之间的矛盾,统统成了内因,显然,这种观点是违反事物无限可分原理的,而且不允许将作战的壹方抽出来分析,事实上也行不通,翻开中共的党史去瞭解,那壹场战争不是以我党领导的人民军队作为壹个事物来分析,并以此划分内因和外因的呢?

  不过,以上观点也有壹个合理的内核,就是许多战争问题,往往不能仅仅由壹方的内因来决定,当战争双方实力相当,并且都不了解对方决策时,战争带有壹定的冒险性,这犹如锤子、剪刀、布赌胜,因为锤胜剪、剪胜布,布胜锤子。所以不论出锤、剪还是布,胜、败、和三种情况将各占三分之壹,妳能说胜败的根本原因可以仅由壹方的内因决定吗?

  壹般地讲,内外因可看作壹对矛盾,外因处于矛盾主要方面时,外因是事物变化的主要原因,反之,当内因处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主要原因。例如:对生产关系而言,作为外因的生产力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生产关系的变化由生产力决定。同样,思想与环境的关系上,也是因为在这壹对矛盾中主要矛盾方面是环境,不是个人。

  内因决定论是错误的,但它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当时苏联处于帝国主义国家的封锁和包围之中,得不到其它国家政府的支援,当时理论界又有人照搬马克思主义典理论家的个别词句,认为壹国不能建设社会主义,针对这种思想混乱状态和形势,为了鼓舞人民的斗誌,斯大林和苏联的壹些理论家,做出强调内因的解释,是可以理解的。

  这壹理论传到中国,对大革命失败后,对王明左倾路线而受到极大损失的中国人民,产生了很大的鼓舞。又因为中国是壹个自给自足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国家。使人们不易看到外因的重要性,因此,内因决定论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并被广泛接受,应该说,这壹理论在历史上还是有过积极作用的。

  但是,这毕竟不是壹个科学理论,它对中国社会带来了巨大损失,中共建国之后,中国在对外关系上,长期实行闭关政策,这当然有许多原因,而内因决定论,则为这种做法提供了理论依据。

  另外,内因决定论把人的思想看作他的本质,忽视了它在环境影响和教育下会转变,这就助长了文革中和文革前只註重家庭出身,不註重现实表现的血统论,而且对犯错误的人不能客观公正,动不动就认为是本质不良(内因),助长了运动中的无情斗争,残酷打击倾向。对于中国在毛泽东时代存在的严重的个人迷信,不能不说跟哲学上的内因决定论有关系。

  内因决定论者,常常会犯主观主义的错误,因为在生活中,常常把主观因素看作内因。中共建国以后的左倾错误,就常常以主观主义为特征,这跟某些人主张内因决定论不无关系,中共建国以后的大跃进,给中国带来严重的灾难,就是片面强调主观意誌,强调内因的结果,所谓"人的因素第壹";"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的产";这都是片面夸大主观能动性的口号,都是内因决定论的壹种延伸。

  四、统壹体中,同壹性起主导作用

  《矛盾论》承袭了列宁、斯大林的斗争哲学,认为:"对立的统壹(壹致,同壹、合壹),是有条件的、壹时的、暂存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斗争则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壹样。"这种哲学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有害的。在这种哲学思想指引下,历史充满了血腥,制造了无数冤假错案。

  事实上,没有同壹性,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也就没有斗争性了。矛盾的斗争性是以矛盾的同壹性为前提的。另外,矛盾的双方是互相依存的,没有矛就没有盾。表面上看,狼是鹿不共载天的死敌。但狼扑杀了病鹿、老鹿和有遗传缺陷的鹿,从而使鹿群能够健康繁衍,生机勃勃。同样地,鹿群也在不断淘汰狼群中的弱者。由此可见,矛盾的斗争性本身又蕴含有同壹性。这种统壹和同壹,与对立形影不离。所以把对立面的斗争性看作绝对的,无条件的;把对立的统壹看作有条件的、暂时的、相对的观点是错误的!

  再从事物之间具体关系看。事物往往由多个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有矛盾就有协作,矛盾存在壹天,协作就壹天不会消失。因为敌人的敌人是朋友,这样不同的部分之间就不仅仅有矛盾关系,也有中立和协作的关系。只看到它们之间的斗争,不承认它们之间的合作,必然导致自相矛盾。例如:三国中的吴与蜀,虽有矛盾斗争,但主流是协作、共抗强魏。而且魏国威慑壹天不消失,吴蜀合作的基调就壹天不会改变。又如:狼吃鹿,鹿啃树皮。黄石公园引入狼群,使树林得到更好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凶狠的狼是草原和树木的保护神。

  各部分之间的这种既有矛盾又有合作的关系,构成了事物内部的关系网络。在网络中各实体在壹定的范围内变动,形成动态平衡。如鹿与狼是壹对矛盾。鹿大量繁殖后,狼的食物充沛,更多的狼存活下来,使鹿数量下降;当鹿的数量降到壹定程度后,因食物短缺,狼大量饿死,天敌减少,又促使鹿的数量上升。维持两者的平衡和统壹。即使人为干涉,把狼清除,还是会因为牧草和树木等因素的限制,让鹿的数量不会无限增加;达到新的生态平衡。

  在事物变化中,尽管局部临时出现不平衡,但从总体看,事物壹直处于平衡状态。所以平衡、(同壹、统壹)起主导作用。例如:动物的运动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各系统间虽然有矛盾(如争夺营养的供应),但主要是协作。如果各部分工作不协调,有矛盾,那么该动物就疾病缠身了。

在统壹体中,同壹性超过斗争性。如果斗争性超过同壹性,这个统壹体也就分裂、不存在了。在实际中提倡协商谅解,协调和谐,化解矛盾,求同存异。合作双赢,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往往是正确的选择。壹味地斗争,不註意"有理、有利、有节",往往使矛盾激化,最后或者是同归于尽。或者新矛盾取代旧矛盾,开始新壹轮循环。

  就以工人与资本家为例:企业需要工人,也需要资本、设备、技术和管理。工人和工厂主,缺了对方,都不能完成生产。劳资关系融洽了,工人以厂为家,提合理化的建议,使企业迅速掘起。结果工人收入提高,老板也获利;相反,老板敲骨吸髓,工人温饱难求,无心生产,效率难以提高;或工会要价太高,老板利如纸薄,不愿投资改进设备。两种结果都是企业遭淘汰,工人失业,老板经营失败。总之,劳资双方合则两利,斗则俱伤。只有携手共进,优势互补,才能使企业欣欣向荣,实现双嬴。

  不过,按斗争哲学,夺取资本家财产,也是条思路。但实践证明,这条思路的结果是:工人地位依然没有改变,统治者并不重视他们的长远利益。现代工业生产,必须多人合作才能完成。万人企业,厂长只有壹个。夺权结果,大多数人还是工人不会有什麽实质上的改变。虽然名义上每人有壹份企业财产,但它既不能出售,又没有分红,实际上是画饼。而管理者没有产权,决定了国企效率低下;又因企业都姓"公",不接受共产党定的工资只有失业。于是"当家作主"的工人比受资本家剥削的工人,收入更低。而很多厂长利用职权,损公肥私,成为新资本家。所以夺权不过让个别人"从奴隶到将军"而己,实际上是:壹切又回到起点,原有矛盾并无改变。

  常识告诉人们:揪着自己头发是不能飞上天的。运动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动物奔跑所需推力,是肌肉收缩蹬地产生的反作用力。肌肉收缩是神经系统指挥,循环系统运输,呼吸和消化系统提供氧气和营养总之是各系统协作的结果,不是斗争的成果。动物的发育成长,也不存在呼吸系统与循环系统妳死我活的博斗。事物变化的内因,有的是内部矛盾力量对比的变化、新矛盾取代旧矛盾,也有的是系统各部分的成长和平衡位置的调整。事物内部的矛盾斗争,不能单独推动事物前进。斯大林毛泽东不承认外因在事物变化中的作用,仅从事物内部找原因,这样必然把矛盾的斗争性,当作事物变化的唯壹因素。从而形成斗争哲学。

  把矛盾的斗争性看作绝对的,造成只讲斗争,不讲妥协;只讲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不讲矛盾双方的互相融合性。必然造成党内人人自危。"迫使壹些同誌不得不""""只磕头,不说话""""或""""只抄报纸说套话"""",或""""昧着良心说假话"""",或发些违心之言。记得""""千人大会上"""",有人说,这几年来,壹个人自己想的是真的,两个人讲的,半真半假,三个人壹起讲的,全是假的。"(薄壹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这种斗争哲学,使毛泽东时代中国外交极端孤立。唯我独左,四面出击。如不是美国反对,差壹点被苏联施加"外科手术式"核打击。

  斗争哲学是独裁者转移民众的视线,寻找"替罪羊"分而治之的帝王术!但斗争哲学这种帝王术,註定是不能长久的。苏联专制集团,仅几十年就被民众推翻。由此可见,中国对别国的理论既要学习,更要分析,不要"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不要把别国的糟粕当作"九天玄女娘娘"顶礼膜拜。

马克思的资本论存在的错误

作者 中国网友

关于“资本论”。马克思自己曾直言不讳的作出过这样的评论:“本书第壹章、特别是分析商品的部分是最难懂的。其中对价值实体和价值量的分析,已尽可能的做到通俗易懂。而以货币为其完形态的价值形式。是及无内容和及其简单的。因此,除了价值形式那壹部分,不能说这本书难懂。”(1)
其本人这样的如是之说,确实 是壹种普遍的现象。每壹个“资本论”的阅读者应该都会遇到这样读解上的困难。
众所周知,对价值实体和价值量的分析,就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核心“劳动价值论”。而价值实体所要讨论的是:价值为什么必然要采取交换价值这壹表现形式。以及通过“商品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怎样以最简单的最不起眼的样子壹直发展到炫目的货币形式。以此解开货币之谜。”(2)
壹种理论如具完整性,就不难提供整个体系之间各个方相互印证的简单循环法,也就是前因后果之间的必然联系。对“资本论”的最初要求不外乎以劳动价值论为前提,引导出商品世界的货币形态,以及再以商品世界的货币形态去实证劳动价值理论。但是,这样基本的理解要求,在资本论的理论体系中,要想去寻求解答,则近乎于绝望。
仔细阅读“资本论”的开篇壹章,其间的难解、艰涩,甚至时常所能感觉到的深奥,并不完全源自于其以人间劳动这壹现象的外观。作为其价值法则贯彻的内在基础所展开的理论分析,也不是价值形态的极无内容和及其简单。而是围绕对价值两个不同层面的分析,即价值实体和商品的价值关系裏所包含的价值表现。
好像是在做着从没人打算做的事情。但最终所导致的结果却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根本不可能到达最终的货币形态。之所以会这样,问题出自理论结构本身,是在对价值实体以及价值关系的解析方式上存在着逻辑之间的矛盾。
在资本论的整体结构中,劳动二重性理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不光是劳动价值理论体系结构的支撑点,也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3)马克思本人因此也给予了其极高的评论。认为对劳动所包含的二重性的批判的证明“是其着作《资本论》的最大优点”。(4)而劳动价值论的失误,恰恰就隐含在劳动二重性的理论中。可以这么说,劳动二重性理论,是其着作《资本论》的最大败笔之处。
所以,分析就从这裏开始。之前,有必要先回顾壹下其基本理论内容。
“起初我们看到,商品是壹种两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4)而商品这种二重性产生的根源则来自于劳动二重性,因为“壹切劳动,从壹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壹切劳动,以另壹方面来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壹定目的的形式上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6)
同壹劳动的这种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区别,必然也会反映在使用价值量和价值量的变化上。虽然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壹劳动的两面,但是其所分别形成的使用价值和价值这两者之间却并不表现为和谐的统壹体,而是有着内在区别的矛盾体。
“更多的使用价值本身就是更多的物质财富。然而随着物质财富的增长,它的价值量可能同时下降。”(7)这样的变化,完全是因为劳动生产力作用的结果。所谓“劳动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壹定时间内的效率。因此,有用劳动成为较富或较贫的产品源泉与有用劳动的生产力的提高或降低成正比。”(8)如果劳动生产力提高了,同等劳动就会生产比以前更多的使用价值。反之,亦相反。
正因为劳动生产力总是指具体劳动的生产力,其作用仅仅只与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有关。“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9)也就是说,与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无关。所以,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
这样,必然也会引起使用价值量和价值量之间非等向运动的矛盾。“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壹劳动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10)
以上就是有关劳动二重性的基本理论构成。作为对其理解的关键。通过上面简要的概述就可知道,只须充分把握两个前提就足够了。
同壹劳动,既是相同的抽象的,也是具体的有用的。前者形成商品价值,后者生产使用价值。
使用价值量和价值量同时发生的向相反方向的对立运动,是因为劳动生产力只作用于具体劳动,而与抽象劳动无关的结果。
正是这两点,构成了劳动二重性理论的核心。而洽洽,这两点也正是造成劳动二重性理论失误的根源。对此,可以从两个层面来展开说明,壹个是理论严谨性方面的缺失,壹个是理论逻辑性方面的错误。
首先从其理论严谨性的缺失这壹方面来分析,其主要表现就是在理论结构上的不连贯。对此,不论是有关于具体劳动,还是有关于抽象劳动,都存在着结构上的不足之处。
其在具体劳动方面的表现是这样的:
“壹切劳动,从壹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壹定目的的形式上的消耗,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11)
“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简称为有用劳动。”(12)
“劳动总是联系到它的有用效果来考察的。”(13)例如,“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同样,决定它们存在的劳动即缝和织,也是不同质的。”(14)
“正是由于缝和织具有不同的质,它们才是形成作为使用价值的上衣和麻布的要素。”(15)“如果这些物不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从而不是不同质的有用劳动的产品,它们就根本不能作为商品来互相对立。”(16)
虽然,“缝和织是不同质的劳动。然而在有些社会状态下,同壹个人时而缝时而织。因此,这两种不同的劳动方式只是同壹个人的劳动的变化。正如,我们的裁缝今天缝上衣明天缝裤子只是同壹个人的劳动变化壹样。”(17)“这种变换是必定要发生的。”(18)
到此为止的理论,它具体了有用劳动的概念范围,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而问题之处是在这之后,是在决定商品质的有用劳动和影响商品量的生产力这两者的关系之间,缺失了必要的理论过渡,没能明确。有用劳动的涵盖范围不但可以决定有别于其它使用价值的商品的质。而且也会决定商品的量。也就是说,没能明确有用劳动从质的属性到量的属性之间转变的必然。同样,也就不能明确有用劳动的生产力到底也应具备什么样的属性。
因为,如果没有这种过渡性的说明,单就有用劳动的属性而言,它生产使用价值。进而就使用价值来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而不会是使用价值的量。因之而产生的变化,也只能是质变,而不会是量变。是怎样劳动、什么劳动的问题。
这样的话,依从先期既成的理论结构,作壹贯性的延续。则最后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生产力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生产力。”(19)“生产力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20)因为,“就使用价值来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21)
作为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生产力,当然只会与具体的有用的劳动有关。因此,劳动生产力的每壹变化都会使具体的有用形式的劳动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同壹劳动或者采取织的形式,或者采取缝的形式,或者其它。
相反的,生产力的变化本身丝毫也不会影响表现为价值的劳动。既然“生产力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壹劳动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22)只是同壹劳动的客观表现在质上的不同而已。
面对这样的结论确实会感到很诧异。但是,这只不过是因为在劳动二重性的理论结构中,缺失了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从质变到量变的理论过程后所应该形成的必然。
接下来,再转到抽象劳动的方面来看。
与前者不同的是,有关抽象劳动的理论缺失是相对于具体劳动而言的。因为,在劳动二重性以前的理论构成中,劳动生产力已经有了另壹种内涵。
“壹切劳动,从壹方面看,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23)
“就价值量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量。不过,这种劳动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24)
“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裏面,那么,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25)也就是说,价值量的尺度,就是用壹定量的时间单位作尺度,就是劳动时间。
因此,“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壹变化而变化。”(26)
“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壹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少,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少。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壹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壹劳动的生产力成正比。”(27)
很显然,这个生产力是作用于抽象劳动的生产力,是相对于具体劳动生产力的存在。在这裏带动生产力不但已具备了另壹种作用内涵,而且,这个生产力始终是抽象的人类劳动的生产力,是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的生产力。
由此可见,劳动二重性不但是商品二重性的根源,而且也使劳动生产力有了两重的含义。并且,分别作用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劳动生产力,分别代表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形式。
壹方面,是影响具体劳动量的生产力。这时,“生产力当然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壹定时间内的效率。”(28)因此,不管生产力发生了什么变化,同壹劳动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价值量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的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29)
壹方面,是影响价值量的生产力。这时,“如果生产壹件上衣所需要的壹切有用劳动的生产力不变。上衣的价值量就同上衣的数量壹起增加。假定生产壹件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壹倍或减少壹半。在前壹种场合,壹件上衣就具有以前两件上衣的价值。在后壹种场合,两件上衣就只有以前壹件上衣的价值。虽然在两种场合,上衣的效用和以前,上衣包含的有用劳动的质也和以前壹样。但生产上衣所耗费的劳动量有了变化。“(30)
因此,劳动生产力的表现。从壹方面看,“同壹劳动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价值总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多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少些。”(31)从另壹方面看,在每壹个同样的使用价值上提供的具体劳动的质总是相同的。但每壹个使用价值内包含的价值量会是不同的。生产力提高时就少些,生产力降低时就多些。
依据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在劳动二重性理论结构中缺失了对抽象劳动生产力的认同。因而模煳了壹个事实:劳动生产力也应具有二重性。这壹层意义的浮现,当然会对其理论逻辑产生影响。
直接的疑问就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矛盾引起的。商品的使用价值量和价值量同时发生的向相反方向的对立运动,其产生的根源,到底是劳动生产力仅仅只与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劳动有关,而与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无关,还是其它?

因为,从其单纯的逻辑角度来看,劳动生产力只作用于具体劳动,而与抽象劳动无关和劳动生产力只作用于抽象劳动,而与具体劳动无关。这两者都会形成同样的结果。
在生产力始终是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生产力的场合:
“那种能提高劳动成效从而增加劳动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量的生产力变化,如果会缩减生产这个使用价值量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总和,就会减少这个增大的总量的价值量。”(32)
在生产力始终是相同的抽象的劳动生产力的场合:
那种能提高劳动成效从而减少劳动所需必要时间量的生产力变化,如果会增加这个必要的劳动时间内所提供使用价值的总和,就会增加这个减少的劳动时间内的使用价值量。
如要区别“减少这个增大的总量的价值量”与“加增这个减少的劳动时间内的使用价值量”之间的不同。其真正的困难在于它们好像只是同义反復。
之所以会这样,是源于这样的事实,价值量和使用价值量的对立运动,是由劳动生产力的二重性引起的,只有将作用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这两个形式不同的劳动生产力结合在壹起时,才会形成这样的结果。劳动生产力提高时,价值量就会少些,而使用价值量就会多些。劳动生产力降低时,价值量就会多些,而使用价值量就会少些。
这壹事实引出劳动二重性理论的真正问题所在。其致命的失误是发生在其理论逻辑的概念构成上。因为这裏没有抽象劳动生产力作用的余地。
作为物理学的基本常识:两个物体只有受到不同的外力作用,才会产生反方向的对立运动。如果外力只作用于壹方,只会形成受力方的单向运动。
因此,仅仅只作用于有用的具体的劳动的生产力,会形成使用价值量和价值量同时发生的相反方向的对立运动。这种理论观点是根本的逻辑谬误。因为,相反方向的对立运动,不可能是单方作用的结果。
从劳动生产力无论是作用于具体劳动还是作用抽象劳动,都会形成相同结果的现象来看,使用价值量的增加,必定会伴随同壹使用价值的价值量的减少,而价值量的减少必定会使同样时间内使用价值量增多。这种现象形式的产生理应是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使用价值量的增长和其价值量的同时下降,是由两个不同表现形式的劳动生产力,在共同的作用下,其中壹方使使用价值增加,另壹方则使必要劳动时间减少。这样,才会形成同时发生的相反方向的对立运动,两者缺壹不可。
但是,这种双方的协同合作好像又不可能成立。因为,在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框架内,无论是作用于具体劳动的生产力,还是作用于抽象劳动的生产力。在其各自发生作用时,都在极力排斥着对方的存在,双方并不存在共同合作的基础。
这就是:“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哪些特征。”(33)形成商品价值的抽象的人类劳动,正是因为抽去了所有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这时,劳动生产力的作用对象是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
而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的生产力,只“属于劳动的具体有用形式,它自然不再同抽去了具体有用形式的劳动有关。”(34)在这样的前提下,劳动生产力只能具有各自独立的和单方向的作用形式。双方之间,并不存在联系上的必然。
真是四苦八苦,劳动二重性理论到底应该怎样才能成立,又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理论基础之上呢?因为,互相排斥对方存在的生产力的变化。其结果只能是或者使用价值量发生变化,而价值量不变,或者价值量发生变化,而使用价值量不变,并且,这种与有关劳动二重性的理论初衷完全背离的运动形式,在其理论进壹步的展开上,确确实实的出现了,而且也完全印证了劳动二重性理论的矛盾。
要确认这种双方完全不壹致的运动形式,如果有壹个可供参照的静止系就会相对容易的对立加以区别。显然最简单的参照方式“就是壹个商品同另壹个不同种的商品的价值关系。”(35)比如两个不同种的商品麻布和上衣,在作进壹步的说明之前,有必要作壹些准备,先去了解何为价值关系。
麻布和上衣,之所以它们是商品,“只应为它们是二重性,即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因此它们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形式”。(36)
“商品只有作为同壹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那么不用说,价值对象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37)
既然,价值是由劳动来表现的,而劳动又具有二重性。那么,由劳动所表现的价值,理应也同样具备了由不同劳动所遗传而来的二重表现。即抽象劳动形成的价值,和具体劳动形成使用价值的价值。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这两个价值又表现什么样的对象性。
如果是由抽象劳动的价值=抽象的价值,或者是由具体劳动的价值=具体劳动的价值,这样只是单方面互为对象的话,那么,显然会产生这样的矛盾,只由具体劳动所表现的价值对象,连壹个自然物质的原子都没有。只由具体劳动所表现的价值对象,又不知何以表现为价值。但两者又都同为劳动的表现形式,自有其得以成立的合理。
因此,由抽象劳动与抽象劳动互为价值价值对象的价值关系,被称为相对价值关系。而由具体劳动与具体劳动互为价值对象的价值关系,则被称为等价关系。价值形式的理论任务就是将二者合二为壹,使其各自构成价值表现的两极:相对价值形成和等价形式。前壹个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后壹个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壹价值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38)并且互为对方提供形式上的完整。这样,“通过价值关系,商品B的使用价值形式成了商品A的价值形式”,(39)“在商品B的使用价值上这样表现出来的商品A的价值,具有相对价值形式”。(40)同样“当商品A通过不同种商品B的使用价值表现自己的价值时,它就使B取得壹种特殊的价值形式,即等价形式。”(41)
在这个价值等式中,形成价值的抽象的人类劳动,要由具体劳动以其自己可以捉摸的的自然形式,为不含壹个自然原子的、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提供可以表示价值的物,使其价值形式可转换为自然形式。而形成使用价值的具体人类劳动,要由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为只是某物即某种使用价值单纯量的形式,提供可表示壹定必要劳动时间的价值的量的规定。使其自然形式可转换为价值形式。
但是,不论是以抽象劳动价值为条件的相对价值形式,还是以具体劳动为条件的等价形式,不过是同壹种劳动的两面。也就是说是同壹商品所表现的两个不同的价值形式而已。不管是上衣表现为等价物,麻布表现为相对价值,还是相反。只是由抽象劳动所形成的价值,有了不同的含义表达。本来,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价值量就是某物形成价值实体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而其在价值等式中,价值是以相对的形式出现的。这时,相对价值量的表现,是通过其它种的使用价值量,来作为其价值表现的壹种对象性。就是说,商品的相对价值量是表现在另壹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量上。
这样,在了解了价值形式以后,再回到如何去检证商品的使用价值量和价值量会发生完全不壹致的运动形式,这个问题上,就会发现,利用价值与相对价值之间的特殊关系,是壹种很容易的证明方法。并且,就连答案也提前给出了。这就是:“价值量的实际变化不能明确地、也不能完全地反映再价值量地相对表现,即相对价值量上。即使商品的价值不变,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发生变化,即使商品的价值发生变化,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不变,完全不需要壹致。”(42)
之所以能产生这样的结论,源自于事实为其依据。
现以“20码麻布=1件上衣”这壹等式为例。
这壹等式的前提是:“1件上衣和20码麻布正好包含有同样多的价值实体。就是说,这两个商品量耗费了同样多的劳动或等量的劳动时间。但是生产20码麻布或1件上衣的必要劳动时间,是随着织或缝的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的。现在我们要较详细地说明壹下这种变化对价值量以及价值量地相对表现的影响。”(43)
“麻布的价值起来变化,上衣的价值不变,如果生产麻布的必要劳动时间由于种植亚麻的土地肥力下降而增长壹倍,那么,麻布的价值也就增大壹倍。这时不是20码麻布=1件上衣。而是20码麻布=2件上衣,因为现在1件上衣包含的劳动时间只有20码麻布的壹半。相反地,如果生产麻布地必要劳动时间由于织机改良而减少壹半,那么,麻布地价值也就是减低壹半。这样现在是20码麻布=1/2件上衣。”(44)
我们把麻布价值发生变化地两种情形对照壹下就会发现。麻布与上衣交换数量所发生地变化,是分别依据了相对价值和价值这两个不同的价值表现形式作为其原因的变化。由20码麻布=1件上衣变为:1、20码麻布=2件上衣,是相对价值起了变化的结果。2、20码麻布=1/2件上衣,是价值起了变化的结果。
在1的场合,壹切矛盾都隐藏在这个形式之中,因此,分析这个事例确实困难。首先,可以确定的是麻布的使用价值量减少了壹半,这是由于亚麻的减产,而这个原因却能使生产麻布的必要劳动时间增加壹倍,就是很奇怪的结论。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亚麻由于土地肥力上升的丰产,也必定会使生产麻布的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壹半。显然,这不太可能。事实是,亚麻量的变化,并不会影响到麻布的劳动生产力。生产20码麻布的必要劳动时间,还是在社会平均劳动熟练掌握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这个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此,20码麻布的价值,并没有发生变化。从这壹角度看,20码麻布还是等于1件上衣。生产这两个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还是壹样的。而变化的则是由于具体劳动所体现的使用价值量。因为,由于亚麻的减产,所能提供的使用价值量只有原来的壹半。因此,与其上衣的价值关系则会发生变化。这时,由于上衣的价值不变,其能够体现在上衣使用价值量上的相对价值,只有过去的壹半。所以,它的相对价值量减少了壹半。现在是10码麻布=1件上衣。当然,也可以看成是20码麻布=2件上衣。如果这时将等式倒过来,上衣表现为相对价值,麻布表现为等价物。结果也会是壹样。上衣的价值不变。但由于为其提供等价物的麻布的使用价值量减少了壹半,所以,表现在这个使用价值量上的上衣的现对价值因此会增加壹倍,这时不是1件上衣=20码麻布,而是2件上衣=20码麻布。可见,“即使商品的价值不变,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发生变化。”(45)这是由于具体劳动生产力单方向作用的结果。
在2的场合,这是价值起了变化,由于织机改良的结果,产生相同使用价值量所需要的必要劳动时间,只有过去的壹半。因此,麻布的价值也就减低壹半。
但是,虽然价值起了变化,而由具体劳动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量却没有改变。这是因为如同亚麻的丰产不会使生产亚麻布的劳动生产力因之而提高壹倍壹样。生产麻布的必要劳动时间的减少,同样也不能使亚麻因之而丰产。
因此,同样会出现两个结果。
由于麻布的价值减低了壹半,它的相对价值即它表现在上衣的价值与此成正比。现在是20码麻布=1/2件上衣。
如果将等式倒过来,使麻布处在等价形式。虽然麻布的价值减少了壹半,但它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量并没有变化。由于等价物始终只是使用价值的单纯量形式。所以表现在麻布使用价值量上的上衣的相对价值也不会发生变化。在这裏,依旧是1件上衣=20码麻布。因此,也可以这么说,由麻布的使用价值量所反映的相对价值量并没有改变。可见,“即使商品的价值发生变化,它的相对价值也可能不变。”(46)这是由于抽象劳动生产力单方向作用的结果。
通过对之前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价值量的实际变化,不能明确也不能完全地反映在价值量的相对表现,即相对价值量上”。(47)同壹事象,从价值与相对价值这两个不同的角度来看,会形成完全不同的结果。其根源,则来自于劳动生产力单方面作用的结果。因为它使价值量和使用价值这两者之间产生了完全不壹致的运动形式。
如果,劳动二重性理论的内在矛盾,在这裏表现的还比较隐涩的话,那么,还有壹种更为简明的方法,可以更进壹步地明确地印证这种矛盾地存在。这就是理论的简单还原法。
两个相同的使用价值之间,比如2件上衣。它们的构成关系,不仅是同壹劳动所表现的直线时间上的排列,而且也可是由不同劳动所形成的平行时间上的并列。因为,被“当作壹个同壹的人类劳动力”(48)的内含是由“无数单个劳动力构成的”。(49)由这个无数单个劳动力所生产的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构成,则表现为同壹时间上的并列关系。
使用价值之间这两个不同构成关系的内在区别在于,劳动生产力只会作用与同壹劳动的排列关系,而与并列关系无关。
因为,构成无数单个劳动力内容的其存在数量上的增减,是不会受到任何制约的。因而是无数的,由此而引起的并列关系上使用价值量的增减,也是无规律的运动。人数增加,同壹并列时间内的使用价值量也增加。人数减少则随之减少。
而且,其中任意壹个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也应该是被“当作同壹的人类劳动力”(50)所规定的“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性质的、起着这种社会平均劳动力作用”(51)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每壹个这种单个劳动力,同别壹个劳动力壹样,都是同壹人类的劳动力”。(52)从而,其所生产的使用价值的价值量,也是同壹的。
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构成处在排列的场合,“随着物质财富(使用价值)的量的增长,它的价值量可能同时下降”。(53)这种对立的运动是由劳动二重性的矛盾引起的。
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构成处在并列的场合,随着物质财富(使用价值)的量的增长,它的价值量会随之同步增长。因为,在这裏只是有用劳动数的增长。就如同“如果生产壹件上衣所需要的壹切有用劳动的生产力不变,上衣的价值量就同上衣的数量壹起增加”。(54)
所表现的有用劳动量的增长,其结果是壹样的。
因此,如果将劳动二重性理论结构中的同壹人模式,简单的还原为復数人的并列关系模式,就是说,将生产使用价值的有用劳动由量的变化转换成有用劳动在数上的变化,那么,劳动二重性的理论结构则会立刻显得无所适从。并且使用价值在量上的增加,决定了劳动生产力的变化,也只是较为特殊的事例。比如,能使使用价值量增加壹倍的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应该可称得上使产业革命。另外,如果使用价值量的每壹变化,都要从其劳动生产力的角度出发而给予解答,确实是壹件很辛苦的事情。比如,解释使用价值量减少的内在原因,等等。而从劳动力的增减,即有用劳动数的变化这壹角度,去说明使用价值量增加壹倍或减少壹半的原因,则较为简单。
最为重要的是,在并列关系上形成的使用价值量的或增或减,则是日常茶饭事。而且这还是较为普遍的经济现象。
另壹方面,使用价值之间这种并列的关系构成,同样也可进壹步印证价值量和相对价值之间的不壹致。在这裏,要较为详细的对之加以说明。
“两个不同种的商品A和B,如我们例子中的麻布和上衣,在这裏显然事起着两种不同的作用。麻布通过上衣表现自己的价值,上衣则成为这种价值的表现材料”。(55)前者,麻布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56)后者,上衣“起等价无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57)这两种形式总是分配在通过价值表现互相发生关系的不同的商品上”。(58)
“不论20码麻布=壹件上衣,或20件上衣,或X件上衣。也就是说,不论壹定量的麻布值多少件上衣。每壹个这样的比例,总是包含着这样的意思,麻布和上衣作为价值量总是同壹单位的表现,是同壹性质的物”。(59)
“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壹件上衣。这种表现也包含着相反的关系。1件上衣=20码麻布,或1件上衣值20码麻布,要相对地表现上衣的价值,可以把等式倒过来”。(60)这样,成为等价物的就是麻布,而不是上衣。可见“壹个商品究竟是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还是处于与之对立的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当时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地位。就是说,取决于它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还是价值的商品”。(61)
虽然“同壹商品在同壹价值表现中,不能同时具有两种形式”。(62)因为在同壹价值表现中,“这两种形式是作为价值表现的两极而互相排斥的”。(63)但是,“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又是同壹商品表现的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64)不论它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还是表现价值的商品,只是由于它们具有这两重形式。
在此前提下,同壹商品相应的具备了这两种形式的要素。壹方面,即可作为相对价值形式的表现,壹方面,也可是等价形式的表现。只是形式所要表达的内容会发生变化。
其处于相对价值形式的场合,是形成价值实体的抽象劳动所代表的价值上的等量。而在等价形式的场合,是具体劳动所形成的使用价值在单纯量上的等价。所以,同壹等式,即可看出是双方耗费了同样多的劳动或等量的劳动时间。也可看作是双方使用价值的单纯量上的相等。
那么,将这两个不同的内容形式融合为壹体,则成为:抽象劳动的质=具体劳动的量。也就是同样多的劳动或等量的劳动时间=使用价值的单纯的量。
20码麻布=1件上衣,同这种表现相反的关系1件上衣=20码麻布,只不过是形式上的同文反復而已。只不过壹旦这样做,成为等价物的就不是麻布,而是上衣。假若生产力发生了变化,不论是20码麻布=2件上衣,还是1件上衣=10码麻布,也都是互为相反关系的等同。
但是,如果同为表现等价关系内容的两个使用价值的构成关系发生变化,情况就会变的不壹样了。
由20码麻布=1件上衣变为20码麻布=2件上衣。如果这是由于生产上衣的劳动生产力发生了变化,使上衣的价值减少了壹半。所引起的在具体劳动量上的变化。那么,假如调换两者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位置,使其关系相反,结果还会是壹样的。这时是1件上衣=10码麻布。
如果这是由于生产上衣的劳动力所影响的。单纯具体劳动数上的增加,比如2件上衣的内含变为这样:20码麻布=1件上衣+1件上衣,由于等价物始终只具有某种使用价值的单位的量的形式,不在乎其构成方式,那么,假如这时调换两者在价值表现中所处的位置,使其相互交换,则会出现这样的结果,1件上衣=20码麻布。因为期间包含着这样的意思,上衣和麻布作为价值是同壹单位的表现,是同壹性质的物。
而且20码麻布=1件上衣+1件上衣这种构成方式还有证明自己存在合理的内在支持。因为期间包含着这样的事实,“随着物质财富(使用价值)量的增长,它的相对价值量会同时下降”。(65)
那么,接下来摆在面前的难题是:交换到底应该按什么规律进行。怎么交换?问题会随着它的出现而产生解决的办法吗?
其实在劳动二重性理论以及价值形式理论之前,劳动价值论就已经出了问题。如果说前两者只是使劳动价值论先天畸形的话,那么后者就会使它夭折。
有壹种劳动,它是“生产特殊物品,满足社会对特殊物品的特殊需要的劳动。这种特殊产品的特殊劳动的特殊性质在于,其是完全游离于劳动价值理论体系之外存在。
1夸特小麦=20码麻布
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说明这两个商品耗费了同样多的劳动,两者“作为价值量是同壹单位的表现”。(66)
“作为价值,壹切商品都只是壹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67)因此,“壹种商品的价值同其它任何壹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68)如果双方具有同样的价值量,必定是“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69)
在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论体系中,价值在这裏“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70)是“多少劳动、劳动多长时间的问题”。(71)因为“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的”。(72)所以,社会平均“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73)也被以此作为了单位商品价值量判断的依据。“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该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74)
“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壹变化而变化”,(75)“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壹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壹种物品所需要地劳动时间就越长,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76)
假设,将麻布看作是理论说明的代表,其会严格地遵循着劳动价值理论地规定。如果生产麻布地必要劳动时间由于织机地改良而减少壹半,也就是说其生产力提高壹倍。那么,麻布的价值也就是减低壹半。这样,小麦与麻布的交换比例会变成1夸特小麦=40码麻布。反之,亦相反。这是理论的使然。
但作为同样的说明,如果将假设前提由麻布置换成小麦的话,就会发现,商品小麦以其自然的存在形式,拒绝了以上所有的理论。因为有关价值认定和价值变量所依据的所有理论规定,在其身上都不能得以体现。简单的证明就是,什么样的生产力可使小麦的成长期减少壹半呢?
而且,提取任意壹个使用价值单位的小麦,比如1夸特,那么以劳动价值论的逻辑理论,则无法找出依据去证实。1夸特小麦可以同20码麻布存在理论上价值量的相等。由于价值量是用“劳动的量来计算的,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算。而劳动时间又是用壹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作尺度。”(77)但任意壹个使用价值单位的小麦,其生产这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时间都不是可以用小时、日来计算的。作为壹种常识,其所需时间应是日、年这样的计量单位。那么该如何确定1夸特小麦和20码麻布之间的等价交换是源自于同样劳动时间内被生产出来的,具有相同价值量的两个商品呢?
其实,生产这两个不同部门的商品各自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是两个完全不同等级的概念,存在着完全不同意义上的差别,在既有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论框架之内,无法说明两者何以能够等价交换。由此可见,劳动价值论有其先天的特殊局限性,这就是其理论逻辑的范畴只与工业部门的工劳动有关,而与农业部门无关,面对农劳动则会全部失效而完全不起作用。
比如,在农业部门,无论哪壹种属的产品,必要劳动时间的理论必要对它们而言完全没有意义。因为在这个部门中,生产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并不会被人的因素所左右,无论壹个人多懒、多不熟练,小麦的成长周期决不会因他而改变。它们具有的是天然的平均生长力,是绝对客观的存在。在这裏,任何单个商品都可以当作该商品的平均样品,在该种商品中生产任意壹个使用价值量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总是不变的。
正因为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会改变,所以,农业部门的劳动产品其价值量的变化,在其客观表现上没有任何可觉察的迹象。按照劳动价值论中关于价值量变动的判断原则,农劳动中任壹单位商品其价值都会是永恒不变的。劳动生产力对其不起任何作用。进而也绝不会形成这样的情景:“那种能提高劳动成效从而增加劳动所提供的使用价值量的生产力变化,如果会缩减生产这个使用价值量所必需的劳动时间的总和,就会减少这个增大总量的价值量。”(78)在这裏,农劳动的劳动生产力不会象其在工劳动上表现的哪样,劳动生产力的每壹变化会影响生产该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的长短,它的劳动生产力仅仅只与具体的有用的劳动有关,而与形成价值的抽象劳动无关。“它事实上只决定有目的生产活动在壹定时间内的效率。”(79)而不会为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提供任何变量上的可能。
可是,真正令人困惑的问题是不论是农劳动还是工劳动,它们的活动都是壹定有用形式上的耗费,其对象产品都是劳动生产物都积累了壹定的人类劳动,比如,“同壹劳动量在丰收年表现为8蒲式耳,在歉收年又表现为4蒲式耳。”(80)但农劳动中的同壹劳动量无法转换成为时间的量,因其不能从个别使用价值单位上迎接获取时间意义上的价值量,从而无法完成对形成价值实体的这个同壹劳动的计量确认,所以无法等价与工劳动产品之间何以是耗费了同样多的等量劳动时间。再者,同壹劳动在同样时间内提供的使用价值量,在工劳动的场合应为同壹时间上的排列关系,而在农劳动的场合则壹定会表示为并列关系上的构成。这壹点也更加深了两者之间交换上的困难。
通过分析可知,农劳动所代表的农业部门是完全游离于劳动价值理论之外非等同的存在,虽然,不论是工劳动还是农劳动其表现形式都是壹定量的使用价值,而且这壹定量的使用价值中也必定包含着壹定量的人类劳动。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不同物只有化为同壹单位后才能在量上互相比较,不同物的量只有作为同壹单位的表现才是同名称的,因而是可通约的。”(81)而如果“没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等同。”(82)因此作为结论就是农劳动产品和工劳动产品,因其无法完成量的等约,所以也无法在劳动价值论的体系之中进行所规定的等价意义上的交换。
可见,劳动价值理论从其壹开始就背负着註定失败的命运。

中共鼓吹的辩证法的片面性

作者 韦大林

人是通过语言(逻辑)来认知把握对象事物的,人认知改造自然的主体性集中体现在他是壹个能使用语言的“言者”。人借助于语言不仅把自己与自然界区分开来,也把本来是不可分割的浑然绵延壹体的“自然之流”区分、抽象为各种不同的孤立、固定的“事物”。然而,“语言的区分”却使人的思维跌入了语言(逻辑)自我缠绕的“悖论”陷阱中,而辩证法则是帮助人脱离“语言陷阱”,走向真实自然的阶梯。


   壹、“悖论”是“言者”(主体)自我缠绕的集中反映


   黑格尔说:“单个的东西是完全不能表达出来的”。“除了普遍性的以及和自身同壹的形式外,思维不提供任何别的东西”。“那种表达存在物的语言,并不就是那存在物;被表达的东西,并不就是对象本身,而只是语言。……存在物也不是作为存在物来理解的,理解存在物,就是把它变成普遍的东西”(《哲学史讲演录》)。庄子也曾借轮扁的故事,说明语言所表达的都是对象事物的“糟粕”。尽管如此,人壹方面依靠语言(逻辑)把自己与对象事物区分开来,壹方面又不能不通过语言(逻辑)去认知把握对象,通过“普遍”的抽象概念去理解认知“个别”的事物本身,在“语言的陈述”中寻求思想的“客观真理性”,达到主客体的同壹。


   人在区分、认知对象事物的同时,也用语言(逻辑)重新构建、定义了对象,赋予对象某种主体性的“语言结构形式”(“能指”与“所指”的统壹、知性概念的復合、壹定意义的逻辑命题和图式等等),使对象“普遍化”、“壹般化”,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按照思想创造现实界”(《历史哲学讲演录》)。人认知把握的实际上已不是纯客观的事物(“物自体”),而是具有某种“语言结构形式”的“语言-逻辑实体”(如山、河、焦急、希望、善良、坚强、友谊、命运、市场、汇率、法制、主权、龙、凤、上帝、来世等等)。对于人来说,壹切事物都已处在壹定语言(逻辑)的“解释和定义”之中了,人实际上是生活在壹个由他自己构造、定义的完全语言化、逻辑化的“意义世界”裏,语言(逻辑)表达的边界,就是人的思维活动和“意义世界”的边界,人根本无从知道语言之外的“纯客体”为何物。当然,这个“意义世界”是以人类壹定的实践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为历史前提的。“纯客体”对于人永远都是个无人知道谜底的“谜”,因此,波普尔认为,人类的任何概念性的认知和理论(“意义世界”)对于这个“谜”来说都只是壹个“猜想”,这个“猜想”只有受到经验不断地“反驳”和“证伪”(否定),从而得到深化、完善(肯定),才能被“证实”是接近于“谜底”的相对的真理。


   这个确定的逻辑化的“意义世界”使人的思维有可能以“人的方式”即主体性的方式,把握住生动的“自然之流”,同时也把本来是浑然壹体的“自然之流”分割成了各种片面、孤立、僵化的不同“事物”(“逻辑实体”)。在这个“意义世界”裏,人是定义世界的“言者”,而世界则是人之“言说”对象化的凝结物。语言系统不同,事物的定义也不同,例如,“时空”在牛顿力学或爱因斯坦相对论不同的“语言陈述”中,就是具有不同意义的“逻辑实体”。主体与对象的关系,实际上只是“言者”与对象化的“言说”(“逻辑实体”)之间的关系,“言者”把他自己的“言说”当作了对象,人始终都是在与“另壹个自己”打交道。然而,主体作为“言者”(“定义者”)是“言说”(“意义世界”)的本体,“言说”只是“言者”的派生物。当“言说”反客为主,以“言者”为对象,成为壹种规定、限制“言者”的支配力量时,“言者”就陷入了自我缠绕的困境。各种形式的“悖论”就是集中反映了“言者”自我缠绕和自我限定的困境。“悖论”的实质是壹种语言的误用,使人跌进了由他自己设置的“语言陷阱”。


   试以历史上几个着名的“悖论”例子来说明。先看“芝诺悖论”中的“飞矢不动”和“阿基裏与乌龟赛跑”:自然界本来是壹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物体的“运动”、“时间”和“空间”都是不可分离的,并不存在可以独立于物体运动的“时间”和“空间”。芝诺先把“时间”和“空间”单独分离出来,再把“时间”分割为无数个静止的“时刻点”,再对应这些“时刻点”把“空间”分割为壹个壹个独立的“位置”。当芝诺把“飞矢”放进这些被分割出来,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时刻点”和“位置”时,“飞矢”就“不动”了;当芝诺把奥林匹克赛跑冠军阿基裏放进可以无限缩短的“时间”和“路程”(用“无限缩短”偷换了“零时间”和“零路程”)时,阿基裏就追不上乌龟了。芝诺的“悖论”并不是发生在现实中的“飞矢”和阿基裏身上,而是源于抽象、孤立、僵化地误用了“时间”和“空间”的语词,并把误用的概念当作现实,成为壹种“语言陷阱”。“芝诺悖论”实际上只是芝诺与他自己“言说”之间的“悖论”,是芝诺“意义世界”本身的“悖论”。


   人们使用“时刻”、“位置”、“路程”等语词是为了便于计量、管理“时间”和“空间”,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的需要和局限。但是,“芝诺悖论”告诉我们,这些静止、僵化的概念与自然事物之间存在多么巨大的差异和矛盾。要克服这个矛盾,就必须“否定性”地从反面来思考概念,从“运动”中思考“静止”,从“连续”中思考“间断”,从“无限”中思考“有限”,从“联系”中思考“孤立”,在对立面的统壹中运用概念。只有在辩证的运动中,概念才能脱离僵化,恢復活力,在相互联系和变化中把握住生动的对象事物。


   “芝诺悖论”把概念的僵化推向极端,放大了僵化概念的荒谬性,实际上是从反面首次提出了“概念运动的辩证法”问题。


   “罗素悖论”是壹种“语义悖论”。其壹是“理发师悖论”:有壹个乡村理发师声明,他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有人问他,妳是否为自己刮脸?这使他无法回答。因为,如果他为自己刮脸,根据他的声明,他就不能为自己刮脸;如果他不为自己刮脸,根据他的声明,他就应当为自己刮脸。另壹个是“说谎者悖论”,可以简单地表述为:有人说“我在说谎”。根据推理,如果他说的这句话是谎话,他就是在说真话。反之,如果他说的这句话是真话,他就是在说谎话。


   语言(逻辑)是交谈和表义的工具,语言只有在壹定的话语环境中,指称壹定的表义对象,针对壹定的交谈对象才会有实际意义。这是由语言(逻辑)的本性所决定的。在“说谎者悖论”中,“我在说谎”这句话,除了以它自身为对象,没有任何话语之外的指称对象,如同胃中没有食物,胃液只消化它自己,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在“理发师悖论”中,理发师声明的对象只能是他的顾客,而不应当包括他自己。他是否为自己刮脸,没有必要公开发表声明,“言说”中包含“言者”,声明针对他自己是没有实际意义的。“悖论”的两难显示出的就是“无意义”。


   这两个“悖论”壹个是话语没有外在的指称对象,壹个是话语不能把主体(“言者”)与对象(“言说”)区分开来,都是语言的误用。它们的隐喻意义是,如果“言者”或“言说”不面向真实的“客体世界”,如果语言(逻辑)取消、排除了“言者”之外的“对象”和“他人”,就会形成自我缠绕的“语言陷阱”,在抽象的逻辑演绎中毫无意义地空转。


   如果取消了语言(逻辑),人就不再是高于自然界的“言者”(主体),不仅不能表达,而且也不知道还有表达不了的对象事物。人借助于语言成了“言者”,就只能在壹定的“语境”和“语言的陈述、判断”中去构建、定义对象,认知把握语言化、逻辑化的对象事物(“逻辑实体”)。因此,“悖论”的困境不是自然物本身固有的困境,而是人认知把握自然物的困境。是语言、逻辑的困境,是人的认知能力的困境,是人只能运用概念在“猜想与反驳”中不断重建“意义世界”的困境,是人作为“言者”(主体)的困境。


   二、辩证法是概念克服“悖论”,认知、还原对象事物的运动规则


   语言哲学认为,壹切哲学的问题都是语言的问题。其实,壹切认知和思维的问题也都是语言的问题,是语言(逻辑)如何破解“言者悖论”,克服自身主观、片面、僵化的缺陷,从主体的“意义世界”走向真实的“客体世界”的问题,也就是如何从抽象僵死的语词概念的“片段”中更真实、更具体、更丰富、更深刻地还原“客体世界”的问题。认知和思维走向客体、还原客体的过程,就是概念的“片段”面向经验世界,不断否定自己又重新返回(肯定)自己,由量变到质变的辩证发展的过程。


   语言(逻辑)是人认知把握自然的中介,其辩证运动的根本推动力来自于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对立和矛盾。而语言思维的运动必须遵循辩证规则,是因为语言概念及概念体系(理论)对于认知来说,既是隔绝的障碍,又是必经的通道和进步的阶梯,只能在肯定与否定、量变与质变的往返运动中不断丰富、深化自身,逼近对象事物,在语言概念的“意义世界”中,达成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之间矛盾的解决。


   凝固僵死的概念隔绝、限制了认知,导致了认知的主观性、孤立性、片面性和固定性,必须加以克服和扬弃(否定),进而扩展、丰富自己;概念又是认知必经的途径,认知离不了概念,概念在自我否定,获得更丰富的内涵之后,只有重新返回自身(肯定),每壹次向自身的返回都是向对象事物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前进了壹步。概念认知对象不可能径情直遂、壹蹴而就,只能是壹个在“肯定与否定”中逐步积累、不断深化,包含着无数阶段的迂回曲折的过程,每壹个阶段都代表着揭示了对象某壹方面的性质,达到了壹个新的水平。这种阶段性的认知就是壹个由量变(逐步积累)达到质变(新的水平)的过程。在科学发展史上,从“地心说”到“日心说”,从牛顿力学到爱因斯坦相对论,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到凯恩斯的“看得见的手”,都显示了人类“概念性”认知的这种逐步积累、不断深化和迂回曲折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人的辩证思维活动类似于写生绘画。画家画壹个人的肖像,总是用线条先画壹个轮廓,再分别画眼睛、鼻子、咀、耳朵、头发等等,就相当于用语词概念的“片段”把对象固定下来。然后再对照本人,对各个部位的线条、色彩加以修正,相当于对初始概念的否定。最后定稿相当于在反復的“肯定与否定”之后的“肯定”。经过反復修改,由线条、色彩的组合构成画像相当于“量变”达到了“质变”。经过反復修订完成的画像,相当于经过辩证思维的“概念性”认知,把握住了对象事物。线条和色彩不能代替本人,但可以摹写本人;概念不能等同于自然物,但可以在辩证运动中不断逼近自然物。


   人认知、还原对象事物依靠的是概念“片段”辩证运动的“总和”,而“总和”是壹个不断深化、永无止境的过程。人的认知如果拒绝辩证法,在任何壹个“片段”上停留下来,把线条、色彩当作肖像本人,把概念当作对象事物本身,就会立刻陷入主观、片面和僵化,使主体的“片段”与客体“本身”脱节,使“意义世界”与“自然之流”背离。


   在人类的思维和精神活动中,无论是单个概念的形成还是逻辑系统(理论)的建立,都壹无例外地遵循着辩证运动的法则。哥德尔定理告诉我们,“真”大于“逻辑证明”,任何逻辑系统都存在系统本身证明不了的命题,概念永远不能最后达到“物自体”的彼岸,纯粹“概念性”的思辨解决不了“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的问题。“意不称物,文不逮意”(陆机《文赋》)。“理论都是灰色的,惟有生活之树常青”(歌德《浮士德》)。因此,逻辑系统要更真实、更完全地反映、还原“客体世界”,就必须向经验和实践开放,不断地在扬弃、消解、否定自己中重建自己。理论系统的消解与重建,同样也是“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运动。


   黑格尔认为人的认知是“从壹般到个别”和“从个别到壹般”的双向合壹的“概念”运动,壹方面是“先验地从普遍的思想出发,并从其中发展出概念来”,另壹方面是“把经验提升到普遍性,找出规律来”(《哲学史讲演录》)。黑格尔准确细致地描述了概念思维(“规定性”的辩证运动)认知、还原“客体世界”的辩证过程:“首先这个前进运动的特征就是:它从壹些简单的规定性开始,而在这些规定性之后的规定性就愈来愈丰富,愈来愈具体。因为结果包含着自己的开端,而开端的运动用某种新的规定性丰富了它。普遍的东西构成基础……在继续规定的每壹个阶段上,普遍的东西不断提高它以前的全部内容,它不仅没有因其辩证的前进运动而丧失了什么,丢下了什么,而且还带着壹切收获物,使自己的内部不断丰富和充实起来”。“因此,最丰富的是最具体的和最主观的”。“真理不外是通过直接性的否定性而回到自身的”(《逻辑学》)。


   黑格尔告诉我们,辩证法就是“纯粹的思维在概念中的运动”(《哲学史讲演录》)。人类认知不是从客观的“个别”感觉开始,而是从主观的“壹般”概念开始,是“从壹些简单的规定性开始”的。认知是以“普遍的东西构成基础”,从抽象返回具体的概念运动。是“最主观”的概念的辩证运动,达成了对“最丰富、最具体”的客观事物的还原;是概念向自身回復的“否定性”实现了对“真理”的认知。没有语词概念的整理概括,感觉只是壹片杂乱而模煳不清的“混吨表象”;没有“否定性”的辩证运动,概念只是壹些抽象、片面和僵化的思想“片段”。取消了主体性的语词概念及其辩证运动,就谈不上人的“认知”,人也就不再是具有主体性的人了。


   向外求“真”的认知固然遵循着辩证运动的规则,向内求“善”的心灵启示和人性回归也同样服从于辩证运动的规则。禅宗把人生修行暗喻为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对应的人生经历和状态是,人之初天真单纯,心态平静,无任何“执着”之心,观世事如朗月清风。继而人在江湖闯荡,“执着”于求名逐利,人性沉沦,人心奸险,世事亦翻云复雨、浪急风高。最后在度尽劫波后退出江湖纷争,放下壹切“执着”,回復平常心境,包容是非恩怨,笑对人生波澜,世事復如清风朗月。这就是良知觉醒、人性回归的辩证发展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早年都是民主主义者,后来宣扬“斗争与专政”理论,晚年却又回归民主主义,力倡“民主社会主义”学说。陈独秀、顾准、周扬、李慎之、朱厚泽、李锐、杜导正等中国思想界的杰出代表,同样都经历过从追求“自由、民主”到信奉“斗争与专政”,最后又回归“自由、民主”的转变过程。他们的政治理念回归与重建的辩证过程,既是思想认知的浴火重生,更是人性良知的大彻大悟。经过扬弃和否定的思想才更加深刻、成熟,迷茫之后觉醒的人性才更加纯粹、厚重。


   三、辩证法是思维认知的“方法”和知识的“形式”,不是壹种实证的知识


   自然界本是浑然壹体、流动变化的“自然之流”,并不存在“部分”与“整体”、“有限”与“无限”、“间断”与“连续”、“静止”与“运动”、“孤立”与“联系”、“现象”与“本质”、“偶然”与“必然”、“上”与“下”、“前”与“后”等等区别和矛盾。由于人要从自身特定的位置和方向,用自己特定的方式去干预、观察自然,要用确定的语词(概念)去认知、把握自然,就只能把“自然之流”按照人的尺度加以切割、固定,形成壹个壹个概念的“规定”。人的有限、固定的“规定”相对于“无限”的“自然之流”,就产生出“部分”与“整体”、“有限”与“无限”、“静止”与“运动”、“现象”与“本质”等等矛盾。


   “矛盾”和“辩证法”,并不是产生于自然界本身,当然也不可能是人的观念对自然界的反映。“矛盾”是产生于语词概念的确定性和有限性,当人要用确定、有限的概念去认知、把握流动变化、浑然壹体的自然事物时,“矛盾”就产生了。概念只有通过自身辩证的“矛盾”运动,才能认知、把握自然事物,克服概念与自然事物之间的“矛盾”。语词概念在辩证的运动中认知自然,解释、定义自然,构建人的“知识系统”,就必然把“辩证法”赋予“知识系统”,使之成为“知识系统”的结构形式。


   “形式逻辑”保证概念及概念的判断和推理本身的确定性与可靠性,“辩证法”则提供壹种使概念的内涵与对象事物达到壹致的思维活动方法。“辩证法”与“形式逻辑”是思维不同层次的规则和方法,并成为“知识系统”的结构形式。然而,“辩证法”并不是壹种实证的知识。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实证科学,都是辩证地运用概念对各自领域的经验事实加以分析概括的结果。“辩证法”只是概念认知对象事物的方法,而不是对象事物本身的性质和规律。“辩证法”不能代替各门学科的实证性研究本身,更不能代替实证科学的具体知识(原理、公式、性能、规律等等)。


   用“量变与质变”代替对水在不同气压和温度下的物理、化学性质的研究,用“否定之否定”代替对各种植物从种子到茎叶再到种子的生长机理的研究,用“对立统壹”代替对不同社会条件下的各个阶级实际生活状况的研究,不仅是大而化之、浅薄无聊的,甚至是十分危险的。“辩证法”本来是壹种防止概念僵化的思维方法,它要求概念壹刻也不能脱离经验事实,壹刻也不能脱离具体的认知对象,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脱离具体认知对象套用“辩证法”,用“辩证法”直接代替各种具体的实证知识,就会导致壹种比概念僵化更可怕的科学精神的丧失和思维能力的退化。

马列主义的唯物论与辨证法的本质

作者 惠虎宇

唯物论的本质

马列主义认为,物质是标誌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複写、摄影、反映。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主观对客观实在的能动反映。凡是认为物质第壹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受物质支配的观点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则是唯心主义,所有的宗教及有神论都是客观唯心主义。

东方哲学:所谓的物质和意识的分歧只是西方哲学特有的二元思维方式下的产物,并非世界的本来面目,物质和意识本是同壹事物,不可分割,物质即意识,意识即物质。世上本无物质和意识的分别,也无所谓什麽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宇宙真正的存在方式是「天人合壹」的(分层次的),是充满灵性的,是有人格的,生命即宇宙,宇宙即生命,万物都有灵,用人类的哲学语言来概括可以称作「唯灵主义」。

宇宙时空浩淼无限,生命之迷牵动人心!

茫茫宇宙到底是由什麽组成的?世界的本原是什麽?实体是什麽?有没有始基物质?

人从哪裡来?生命是怎麽回事?思维是什麽现象?意识是怎麽产生的?精神是什麽?有没有灵魂?自从有人类起,所有这样的疑问就始终萦绕我们心头,成为历代哲人智者皓首穷经、苦苦思索的终极问题。

关于这些问题的不同解答则影响着不同民族的人生实践,最终形成了文化差异的不同文明,在这些文明中,具代表性的就是外求的重物质导向的西方文明和内省的重精神修炼的东方文明。

壹、简述西方哲学对宇宙的理解 
西方人对宇宙的理解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壹阶段为朴素的生命科学阶段,时间上主要是古希腊的前亚里斯多德时期。这个时期的西方宇宙论保留着壹些上古修炼体悟之学的痕迹,表现出朴素的生命科学倾向,如泰勒士认为「万物都充满了神」,毕达哥拉斯认为灵魂是不朽的东西,并且在轮迴中可以转变为别的生物,恩培多克勒据说行过神迹,苏格拉底为见证神谕而献身,而柏拉图的宇宙生成论则是与犹太教的创世说可以相提并论的另壹种西方神创论文化传统。前亚里斯多德阶段的西方文化多认为宇宙是有人格的,是充满正义的,是善的,是美的,万物有灵,「美德即知识」,人类认识的第壹个起点应该从认识善与行善开始……等等。这些认识在思维倾向上多具有东方「天人合壹」和「知行合壹」的思维特徵,但这些有益的探索在后亚里斯多德阶段的西方哲学传统中却被基本否定了。

第二阶段为形而上学阶段,时间上是从亚里斯多德开始到19世纪马列主义诞生。从这个阶段开始,以纯逻辑推理代替朴素生命科学(内证体悟的学问)的形而上学宇宙论大行其道,并成为西方哲学思考宇宙的基本思维模式。其实,西方形而上学的宇宙论最早可以追溯到巴门尼德的时代,之后由柏拉图继承,最后在亚里斯多德那裡基本完成,亚氏之后的西方哲学对宇宙的思考已经完全变成了逻辑演绎,再也见不到「体证」(这裡指内证,修炼体悟之实证)的因素,这种思维倾向也影响了西方神学的发展,使神学(本是修炼体悟之学问)被哲学化,中世纪的神学家们在把神学向世俗领域延伸时,无不是使用柏拉图或是亚里斯多德的理论体系、来作神学的论证,因此也产生了西方哲学的壹个基本问题——理性和信仰的对立问题(这个问题容以后有机会再说)。这个时期的情况非常複杂,但无论是信仰还是理性,在形而上学的体系中,都没有把神否定掉,西方神学和哲学在对待上帝的问题上似乎产生了惊人的默契!西方形而上学的最高阶段是黑格尔哲学,他的哲学揭示了宇宙的部分规律在形而上学中真实而完整的体现。

在这个阶段的后期,形而上学出现了主体性转向,即由本体论探索转向认识论研究,表明西方哲学有回归古希腊传统的倾向,即哲学探索由关注宇宙本体开始回归以关注心灵为主要特徵的前亚里斯多德阶段。

第三阶段为无神论阶段,时间上为从马克思主义开始到现代。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在近代遭到了颠复,产生了种种分化,大概有这麽四种情况:壹部分形而上学被所谓「实证化」(西方的实证科学仅仅局限于外部经验层次上的求证,与中华的内体验实证科学有天壤之别),产生了近代西方的自然科学;壹部分与具体科学分离,降低为在方法论的层次上,从抽象和具体的关係上、为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服务,而之前由形而上学主导下的对宇宙的探索工作则让位于自然科学;还有壹部分则在近代兴起的哲学转向思潮下被改造为主体性哲学(形而上学的重心由本体论探索转向认识论);而最高级的黑格尔哲学却被最浅薄的马列主义毁坏,变成了唯物的辩证法。这个时期,壹方面是传统形而上学遭受到实证科学及哲学研究主体性转向的挑战而被新的思想体系所取代,另壹方面则是自然科学的兴起逐渐取代了传统哲学和神学对宇宙的解释权,这也为伪科学的出现提供了机遇,达尔文的进化论假说正是在这个时期出现,併为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提供了所谓的「自然科学基础」。自然科学取代形而上学的壹个后果就是,人们对宇宙的敬畏逐渐丧失,产生了妄自尊大的改造自然的狂热,这种偏执倾向中最严重的就是马列主义的无神论与实践哲学,这种被冠以最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学说实质是把壹切传统哲学中最深奥的部分全部否定掉,从基本观念到思维方法到行为准则上对人类认识宇宙的过程进行了壹次彻底的大颠复,它导致近现代人类社会从天人关係到社会关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全方位的大混乱(下文详述)。

[注:之所以把这个阶段命名为「无神论」阶段,乃是因为这个时期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系统的无神论思想,如马列的历史唯物主义,它以暴力方式改变了数十亿人的信仰,给世界带来了红色恐怖。]

第壹章小结
现代人从自身的局限性出发,不了解古代圣人智者的高级学问,总以为那隻不过是古代认识水准低下时对自然的主观猜测,孰不知真正认识水准低下的恰恰是所谓的现代人类,真正进行主观猜测的恰恰是现代人对上古修炼学问的态度。人类5000年的历史并不是现代人所想像的那样不断的发展前进,从高层次来看恰恰是在后退,表现在见识上就是智慧越来越远离我们,在哲学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反智慧的低级浅陋的唯物主义。

这是指西方的情况,而中国的高级学问在近代只是从儒学退步到西方哲学的层次上,如果没有马列主义的暴力入侵,现代中国最低将会在哲学的层次上等待神对人类救世福音的洪传(如果没有马列主义破坏民族文化,传统修炼文化在现代中国文化中至少会佔壹半的比例)。为了便于读者理解马列主义的浅陋,笔者对人类历史上所出现的各类学问进行壹个层次性的简单分类。如下:

第壹级的学问:佛法(包括释迦牟尼、老子、耶稣所传的壹切度人的超常学问,就是出世修炼)

第二级的学问:儒学(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孟等所传的内圣外王的学问,比佛法低壹级别的入世修炼)

第三级的学问:哲学(脱离实修实证仅仅靠逻辑推理来探索宇宙和人生的那些学问,就是形而上学)

亚里斯多德以后西方几乎所有的学问都属于形而上学体系或从这个体系中分化出来,如「外实证」的自然科学(从形而上学中分化出来的);作为方法论的经验主义、理性主义与实用主义;被形而上学化的基督教神学(不是指圣经,是指基督教学者们的学术作品);中世纪的形而上学宇宙论;黑格尔的逻辑学;及近代哲学转向后的壹系列主体性哲学等等。

马列主义根本就排不到人类知识学问体系中去,它在学问上什麽都不是,相对于近代西方哲学中出现的主体性转向,我也给马列主义划个流派吧,就叫「兽类性转向」,意思是说马列主义把人类向高级生命(神)学习的正常历史规律全部否定掉,教导人类转而向禽兽学习,学习丛林法则,学习妳死我活般的对立斗争,学习只注重物质需求的生理性生活,并且不满足于动物只会适应自然的低级属性,而要改造自然战天斗地。如此壹来,马列主义相当于要毁灭人性与人类而创造壹个新的物种——改造自然的高级野兽,这不就是马列主义关于人的定义吗!

二、马列主义唯物论对宇宙的理解
西方哲学(二元思维下)从内容上可分为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从探索物件上可分为自然哲学、历史哲学(关于社会发展的哲学)、超自然哲学(即神学);从方法论上可分为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实用主义(注:关于实用主义的介绍可参阅笔者《谁是真正的实用主义者》)。对马列主义来说,他的学说中缺少伦理学部分,因为它是兽类性转向,不需要伦理学;另壹方面,他的学说中也没有超自然部分,因为在马列主义的宣传中,神的天国是不存在的;最后,马列主义据说是扬弃了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各自的缺陷,「挽救」了头脚倒置的黑格尔的辩证法,创立了唯物的辩证法。因此,根据西方哲学的体系,马列主义可以分成五个部分来认识:本体论、认识论、自然观、历史观以及辩证法,由于本体论和自然观在马克思那裡是重合的,所以,实际上是四个部分,即唯物的自然观(本体论)、唯物的历史观、唯物的认识论、及唯物的辩证法。

这壹部分先讲讲马列主义的本体论,即唯物的自然观。本体论说简单壹点就是研究宇宙(或存在)是什麽的学问(即世界的本原或本体是什麽)。

1.哲学史上第壹伪命题——物质第壹性原理
相对之前的哲学家对宇宙所进行过的宏大的思辨研究来说,马列主义并没有进行过类似的工作,马列主义对待传统本体论的态度是取消主义,认为传统「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所以,以改造世界为目地的马列主义无须花时间去细究以往本体论中那些逻辑高明的学说,也没有想过要对宇宙的存在及历史进行深入细緻的前沿性探索,这也本无可厚非的,但问题在于,壹个什麽都不研究、也不注意推究别人学问高明之处的门外汉,却怎麽敢以壹种无可置疑的语气把前人的壹切研究成果全部否定了,难道是这人的学问真的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绝对高度?要麽就是这帮人狂妄浅薄到对複杂世界壹无所知的程度吧!

脱离了形而上学的逻辑论证,也缺乏「西方实证科学」的实践深度(马恩列斯本身并非科学家,对自然科学的深刻道理也知之甚少),马列主义只能以自创的简单粗糙的认识论来代替历史上複杂的本体论探索,这使得「宇宙是什麽」对马列主义来说只剩下壹个光秃秃的名词——物质,宇宙就是物质,物质就是客观实在,这相当于说「他爹就是他爸,他爸就是他父亲」,至于他父亲从哪裡来,对不起,这个问题不需要探索,只要能感知、认得他父亲、改造他父亲就行了。于是,列宁进壹步解释到「物质是标誌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複写、摄影、反映。」我们知道,这并不是壹个本体论的表述,它只是以「如何认识宇宙(宇宙在马列主义那裡等同于物质),宇宙与我们的关係」的认识论角度取消了传统形而上学关于宇宙本体论的探索,把人类的认识视野从最深奥的宇宙规律探索拉回到最肤浅的关于宇宙的同义反复的概念表述上。另壹方面,「宇宙(物质)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这是壹个没有经过任何逻辑证明也不可能被经验所证实的「伪命题」,(可参见下文休谟的彻底经验主义的论证)然而,这个伪命题却作为马列主义整个学术大厦的地基而被称为「物质第壹性原理」,最浅陋的辩证唯物主义(马列主义的别称)就这样以壹种狂妄无知的态度宣告自己诞生了,于是,最複杂的本体论探索在马列主义这裡就只剩下壹句「世界统壹于物质」。在二元分化的世界里,如果连物质和精神的基本关係都没有被明确证实 ,又如何能得出「世界统壹于物质」而不是「统壹于精神」呢?可见,马列主义的唯物论只是逻辑暴力下的空中楼阁而已。

2.从西方的「二元思维模式」到马列的「对立思维模式」
这裡再提壹下西方哲学另壹个基本问题,即壹元和二元的问题。

西方哲学中宇宙被理解为物质和精神两部分,这是典型的二元思维,而在中国,宇宙是物质和精神的统壹体,物质与精神是同壹个事物,不分彼此,宇宙是有人格的,天人合壹,万物有灵,这是壹元思维。整个西方哲学大部分都是二元思维,这导致了西方哲学中物质和精神、理性和经验、形而上和形而下、唯名和唯实……等等的分歧和争论,但这些争论大多在理性的态度下被限制在学术争鸣的领域,都表现为「逻辑之争」,从来没有演变为阶级对立下的不可调和的「立场之争」;另壹方面,在这种基于物质和精神二元划分的对立性思辨中,也产生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样的说法,但都属于逻辑上的偏重,从来没有马列主义所说的基于立场性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学术派系存在。在二元思维下,西方哲学的划分也正如本章开篇所述,从内容上可分为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学;从探索物件上可分为自然哲学、历史哲学(关于社会发展的哲学)、超自然哲学(即神学);从方法论上可分为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实用主义。西哲史上只有马列主义壹家是以自己狭隘偏激的目光,在二元思维的前提下,对西方传统哲学进行了绝对对立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立场性划分,这完全颠复了西方哲学的本来面目,使西方哲学中性的「二元思维」被进壹步改造为马列主义的恶性的「对立思维」。

[注:西方哲学中的唯物和唯心的区分仅仅表现为观点的对立,而马列主义中唯物和唯心的区分表现为立场的对立,它们二者同名异质,内涵完全不壹样,马列主义是以「立场论」歪曲了西方正常的二元逻辑思辩。

立场是原则性的逻辑,而观点只是应用性逻辑的产物,在相同立场下,完全可以对同壹个问题产生不同的看法,如家庭成员对家族裡的壹对夫妇的婚姻危机问题发表意见,他们的立场都是壹致的,就是为这对夫妇的幸福着想,但观点却是千差万别,有的人贊成离婚,有的人建议继续壹起生活。

西方哲学中的唯物和唯心都是基于相同立场的产物,这个立场就是探究人类的理性和智慧,建立确定的知识体系,而马列主义的立场却是要改造世界,以暴力手段摧毁旧制度,所以,它才要以立场论在学术领域製造根本的对立。关于立场问题的研究及破马列狭隘偏激的立场论,请继续关注后续文章《混淆是非的立场论》]

看看马列主义基于立场论和对立思维模式下对西方哲学的歪曲:

马列主义认为,坚持物质第壹性,物质决定意识(精神),意识受物质支配的观点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就是唯心主义。唯物主义分为三个阶段:壹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主要指前亚里斯多德阶段的泰勒士、赫拉克里特、德莫克里特等人的始基论(原初物质论);二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主要指以牛顿力学原理为基础的机械论和以道尔顿原子理论为基础的物质结构论;③辩证的唯物主义,就是马列主义的客观实在论。唯心主义分两种情况: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所有的宗教(有神论)都是客观唯心主义。唯物主义是真理,唯心主义是谬误。在唯物主义中,以前的唯物主义具有朴素的真理因素,而辩证唯物主义则是完全的绝对的真理。

根据马列主义的基本立场和原则,马列主义教士把所有的哲学(甚至中国的内证体悟的修炼之学)都壹概划分成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把人们在宇宙探索过程中的不同观点的思辨研究统统看成是阶级对立下的狭隘立场的产物,把与辩证唯物主义不同的所谓「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统统看作是完全谬误或者是部分谬误的旧哲学。以至于在大陆做学问,道理和逻辑不是第壹原则,坚持什麽样的立场才是搞学术的第壹原则,真理和谬误之间的界线完全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来划分的,这既是对独立学术精神的最大的玷汙,也是对真理的最粗暴践踏。

其实,二元思维下西方的哲学无非是以各自偏重的角度共同探索了宇宙在形而上学中可能的全貌,它们看似对立的观点实质只是不同角度下的不同内容,并非是同壹角度下的不同观点,在内在逻辑上,它们有时恰恰是壹个整体学术体系下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基于共同立场)。而且西方哲学中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基本上都是有神论,在自己的学术体系中都可以推导出神的存在(虽然他们对神的解释和理解是完全不壹致的),只有马列主义既用语言暴力否认神的存在,又不能在逻辑和事实上证明神的不存在,属于最不讲理最无赖的壹种「学术」,所以,马列主义实质是伪学术、伪哲学。

第二章小结
如果说,西方传统哲学只是在错误的二元思维的前提下对宇宙进行了尽可能的逻辑正确性探索,那麽马列主义则是在错误的二元思维前提下对宇宙的理解进行了无逻辑的语言暴力强制,使它的宇宙学(辩证唯物主义的客观实在论)迈进了更加错误的死衚衕。而且从语言逻辑的暴力最终演变为共产主义革命及共产党政权的行为暴力,也恰恰反证了其学说之荒谬,所以只能依靠暴力手段来强制人们接受。

三、浅析马列主义唯物的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之荒谬性、浅陋性与反动性
1.「唯物的辩证法」——最无耻的学术抄袭
在中国大陆,人们对哲学的理解除了唯物主义,就是辩证法,以为哲学就是这麽两个简单的立场问题,即不是探索什麽的问题,而是坚持什麽的问题,于是坚持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不但成为中国大陆所有哲学体系的基本内容,而且也更被强迫规定为人们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什麽是辩证法,这个问题先不探讨,留待下壹篇文章专述。

马列主义的辩证法从头到尾全部来自黑格尔的学术,这早已是公开的事实,只是马列主义说自己的辩证法是唯物的,而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唯心的,他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扬弃,所以本质上是不壹样的。这裡且不论黑格尔的辩证法到底是不是唯心主义,只说如果这个理由成立,那麽笔者能不能把牛顿的力学三大定律扬弃壹下?说牛顿原来的力学定律是唯心主义的,是基于有神论和绝对时空观下的产物,而笔者的唯物的三大定律是在无神论和相对时空观下对物质运动的经验总结。这样根据正宗的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创造出来的《唯物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是不是应该成为中国大陆的最新科学成果?这个想法壹点也不好笑,根据马列主义对牛顿哲学的看法,情况正是如此(即马列主义认为牛顿的哲学是客观唯心主义)。

黑格尔辩证法中的三大基本定律是西方哲学关于整个宇宙运动的最高的哲学总结,如果连牛顿的力学三大定律都不能进行类似的唯物主义改造,那麽有什麽理由可以对西方哲学中有关宇宙的最高哲学规律进行如此荒谬的篡改呢?

可见,所谓的唯物的辩证法就是彻头彻尾的学术抄袭,其辩解理由荒谬可笑,不但在逻辑上不能自圆其说,在现实中更是为真正学术精神所不容。除了这个抄袭所得的最有价值的辩证法,真不知道马列主义还能剩下什麽?而且马列主义把本属于本体论的黑格尔辩证规律当作方法论使用,使黑格尔哲学精緻的本体论蜕变成了毫无意义的绕口令似的「唯物的辩证法」,本身就已表明缺乏了本体论的马列主义在逻辑上将会是多麽的苍白和浅薄。这个问题也留待下壹篇文章叙述。

最后,简单罗列壹下黑格尔所揭示宇宙与思维运动的辩证规律:

壹对立统壹规律(又叫辩证矛盾规律);二品质互变规律;③否定之否定规律。

希望中国大陆的学生读到这裡能明白,这是黑格尔的学问,不是马克思的学问。

2.「唯物的反映论」——哲学史上最浅薄的认识论
2.1西方哲学中的认识论
认识论就是研究人类知识的来源、知识的可靠度、人类的认识能力等问题的哲学学问,认识论和方法论在哲学体系里基本是重合的,因此,在二元思维模式下,西方哲学的认识论从古到今实际上有三条线索:经验主义、理性主义、实用主义,西方哲学中的怀疑论属于经验主义体系。

西方哲学认识论的主要分歧在于理性和经验,这两条认识路线之间的争论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时代,体现为柏拉图「形相论」的「分有」和亚里斯多德「形式逻辑」的「推理」之间的对立。但这并非马列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之间的对立,事实上,西方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只是在二元思维前提下分别研究了永恆存在的静止领域和生成的动态领域,共同完成了在西方哲学体系下对壹个完整世界的可能的探索,诚如上文所述,它们之间的对立只是体现在研究领域、研究角度的不同,在其学术体系的底层逻辑上,很多时候恰恰是壹致的。

比如柏拉图的「形相论」说万物都有壹个纯形式的原形(相,或者是形相),万物都是从那裡「分有」出来(就象从壹个整体车床的不同模子里浇注出来),相是不变的,先于事物而存在;亚里斯多德反对柏拉图把事物的形式和质料分离,他说不存在没有质料的纯形式,并在形式和质料统壹的前提下运用「四因说」(形式因、质料因、动力因、目地因)解释了在现实世界万物的生成和运动变化的规律。但在涉及到运动的根本原因时,从潜能和现实性之间的逻辑推理中,亚里斯多德不得不承认在逻辑上有壹个「纯形式的现实性」(就是壹个没有潜在性的目地,即它本身不再向前运动变化)作为「不动的推动者」(第壹因)来引导着事物向自己生成变化,这个「纯形式的现实性」是先于变化而存在的。简单壹点,相当于柏拉图说「万物运动从形式(相)中来」,亚里斯多德说「万物运动靠形式(不动的推动者,纯现实性,没有潜在性的目地)来推动,并向这个形式中走去。」这不是殊途同归吗!

再比如说,近代经验主义的代表、被马列主义看作是机械唯物主义者的霍布斯,他的认识路线秉承亚里斯多德的传统,即通过观察建立起公理、再从公理出发进行演绎推理来获得精确的知识,但是在涉及「人类活动」的第壹因时(霍布斯将专属于人类和动物的运动分为两种:壹作为生理功能体现的生命运动,如脉动、营养、排泄、血液流动、呼吸等;二作为人类自然活动能力体现的自发的运动,如走动、说话、肢体的有意运动等)[1],他又不得不认为「因为走动、说话以及类似的自发运动总是依赖对是否、以何种方式、以及什麽的在先的思考。所以很明显,想像是所有自发运动的最初的内在的开端。」[1]这个「想像第壹因」之说与同时代理性主义的代表、被马列主义看作是唯心主义者的笛卡儿的「理性第壹因」之说(我思,故我在)在逻辑上已经是同出壹辙了。

可见,西方传统的认识论并非表现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立场和路线上的不可调和的对立,诚如前文所述,理性和经验的偏重只是认识角度的差异而已,而且很多经验主义的哲学总是在本体论上不约而同的回归到理性主义那裡,这既体现了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内在统壹,又表现出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在内在逻辑上的壹致性。

当经验主义在本体论方面回归理性主义时,理性主义则在思维模式上向壹元思维靠近,这是西方哲学在自身逻辑体系下的必然表现,这就象壹个弹簧被拉开时必然产生回归原位的反向拉力壹样。笛卡儿的理性主义哲学固然是二元思维,但已经开始使用「直觉」作为人类理性的第壹因,在思维方式上,「直觉」更能弥合传统哲学主客二元分离下的「感知」(经验)和「分有」(理性)之间的裂痕,使它们向壹元思维回归。

笛卡儿的「直觉」只是作为寻求确定性知识的基础,到了柏格森那裡,「直觉」已经开始成为壹种认识世界的方法,成为壹种把意识和物件同壹起来的动态性的「绵延的过程」。从「绕行和进入」的关係中,柏格森揭示了通过从外部观察(绕行)并以符号化来表达的近代自然科学感知世界的分割分析法之不可靠性,这种依靠分析方法的「科学的意义最终只能是对它所分析的物件的性质的歪曲」[1],因为「在每壹个例子里,分析的理智是通过摧毁事物的本质来认识事物的」[1],特别是在认识主体时,「从外面来感知构成壹个人的本质的东西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定义上他的本质是内在的。」[1]因此,有另外壹种认识自我的方法,它就是「直觉」,直觉「指的是……当下的意识,壹种与所看到的物件几乎不可分的眼光,壹种接触甚至重合的知识。」[1]在柏格森眼裡,直觉代表着「进入」物件的方法,「借此壹个人置身物件之中,从而能够与物件所具有的独特的因而不可表达的东西重合起来。」[1]可以看出,柏格森已经从逻辑上间接的怀疑到了「主观和客观能否分离」这壹西方哲学真正的死结,并且明确的提出只有「直觉」才是认识事物最可靠的方法,而正式终结西方哲学的二元思维模式、建立起真正直觉主义壹元思维模式哲学体系的正是与柏格森出生在同壹年的胡塞尔。

胡塞尔创立了后现代主义最核心的哲学体系——现象学,它动摇了西方自柏拉图、亚里斯多德开始的传统哲学的基本思维模式(主客二分),宣判了西方传统形而上学的死刑。胡塞尔尊崇笛卡儿为现象学真正的创始人,这也反映了「直觉主义」这种思维方式在近代西方的真正发展历史。现象学消解了传统哲学中「现象和意识」(即客体和主体,经验和自我)之间的分歧和对立,认为对经验的更精确的描述可以表达在三个词项当中:「我思某物」(ego cogito cogitatum),意识总是对某物的意识,相对而言,笛卡儿的「我思」仅仅只是两个词项「ego cogito」, 仅仅只是壹股纯粹的意识流,而胡塞尔否定了这个纯粹自我的存在。因此,对胡塞尔来讲,意识的本质就是「意向性」,事物就是我们意识到它们存在的东西,我们对事物的感知由我们对意向物件的筹划所构成,「意向性」既是意识本身的结构,也是存在的基本范畴。也就是说,胡塞尔根本不认为意识和现象有区别,他以「意向性」这个哲学范畴统壹了以往有关二者之间的所有争论,宣告了壹种有别于西方传统二元思维模式的新的彻底的壹元论哲学的诞生(如果我们熟悉东方的佛道修炼,那麽对于现象学的基本思路可以说是壹目瞭然的)。

现象学的诞生,对西方哲学来讲犹如石破天惊,它在本体论和认识论领域全面终结了西方传统形而上学。在本体论方面,现象学揭示了「现象即本质」,本质不是超验的,而是彻底经验化的东西,本质并不是「实有」的,而是「生成」的,因此,传统形而上学所追寻的终极性、始源性的「本体」事实上是不存在的,真正值得关注的本质就是「显现自身」(生成),本体就是「具意向性的主体」;在认识论方面,现象学揭示了「现象不是被感知的,而是构成的」,因此,不存在主客体的区别,也没有独立于主观之外的自然(宇宙、或是客体),存在只是被意识到的存在,而意识也是关于某物件的意识,这等于宣告了传统的基于主客二分的「感知主义」(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共同承认的认知路线,只是在强调感知和心灵的不同功用方面二者有分歧)的认识论都是空中楼阁,而基于壹元思维的「直觉主义」的意向性认识论才是认识的真实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现象学又被称为「最彻底的经验主义」,它的出现从理性主义这条线索上来看,可以追溯到笛卡儿的「直觉主义」,而从经验主义的角度来看,又是秉承了近代从洛克开始经贝克莱而到休谟的经验主义传统,特别是休谟的怀疑论(休谟把经验主义贯彻到最严格的程度,因他连自我的观念都要否定掉,所以这种最彻底的经验主义在哲学史上又被称为怀疑论)。休谟排除了洛克和贝克莱经验主义中残留的形而上学部分,以最彻底的经验主义的方法否定了任何「实体」存在的可能,他的逻辑是这样的:既然我们的壹切观念都来源于经验(与我们的经验不可分割),那麽「壹个独立我们经验之外的客体」的观念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我们的感觉并没有告诉我们事物独立于我们而存在;另壹方面,我们经验不到壹个「自我」的观念,因为我们经验到的自我总是与冷热、爱恨、苦乐、喜怒等壹系列的感觉分割不开的,「它们除了壹束或壹堆知觉之外什麽也不是」[1]。休谟以这种最严格的经验主义逻辑论证了「没有独立于主观的客观实在,亦没有独立于感觉之外的理性自我」。这种最彻底的经验主义的认识论在思维模式上已经和现象学的认识论完全契合了。

可见,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分歧最终在现象学中被统壹起来,这不是在心物(主客体)二元分化条件下的「辩证统壹」,而是将二元世界重新合二为壹的「还原与归壹」,是思维方式上的彻底更新。

由最初的朴素生命科学的壹元思维分化为形而上学的二元思维,再由形而上学的二元思维向「去形而上」的壹元思维回归是西方哲学史中壹条清晰的逻辑轨迹,它既展现了西方哲学在错误的方向下依据自身努力所进行的迷途知返的艰难进程,也显示出近代以来,特别是在西方「外实证的自然科学」大肆侵蚀东方修炼之学以来,壹种冥冥的天意在暗中调整着西方文化中这壹切错误的倾向,使之向宇宙大道回归和靠近。现象学以西方文化自身的体系对西方哲学传统进行了自我的否定,开创了西方文化中真正人文的、理性的、真知的认识宇宙的哲学路线,在知识体系中向上可以衔接到中华文化的儒学层次。可见,西方哲学的终点正是中华文化几千年前的起点,这就是人类两大文化体系在近代经过血与火的冲撞后所求证出的真实结果!中华文化和西方文化的优劣之别,对国人来讲,也应该在「五四」后近壹百年的实践中有壹个基本的定论了。

2.2马列主义的认识论
当西方哲学全面回归中华文化时,马列主义却表现出对这壹历史潮流彻底的反动,可以这麽说,在每壹个领域,马列主义都是把西方哲学中的错误倾向发展到了它的极端化形式。

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基于西方传统的二元思维模式,但又表现出不同于西方哲学中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在逻辑上互补映衬的倾向,它用所谓的「辩证法」来处理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之间的逻辑分歧。辩证法到了马列主义那裡已经退化为壹种最无聊的语言游戏,它不对任何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而只是对问题进行「亦此亦彼」的调和,比如在面对西方哲学中经验和理性之争时,马列主义这麽解决:「认识分为感性和理性两个阶段……感性和理性不可分割,感性中有理性,理性中有感性……」至于感性认识可分为感觉、知觉、表像及理性认识可分为概念、判断、推理等等关于二者的更精确的学问则大多都不属于马列主义自己的学术体系。所以,马列主义的认识论既不是西方传统的理性主义也非经验主义,而是其自己标榜的所谓的辩证唯物主义。

[注: 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都强调主体的功用,如感觉和意识,二元的经验主义承认有壹个独立的理性世界存在,这当然也是理性主义的基本观点,壹元的、彻底的经验主义则否认任何独立于感觉之外的客观存在和理性世界(主观存在),而辩证唯物主义却强调客体的独立性,强调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它们完全不是壹路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叫做反映论,它首先规定有壹个独立于感觉(经验)和意识(理性)之外的客体存在着,而认识的本质是人类的感觉与意识对这个在感觉和意识之外的客体的反映,这从逻辑上怎麽可能呢(见前面的现象学及怀疑论)?整个马列主义体系都是非逻辑的、反逻辑的,它的认识论依然如此。前面说过,马列主义没有本体论,是以认识论来代替本体论的,而它的认识论的前提(物质第壹性原理,即客体独立于感觉和意识之外存在)又是壹个经不起逻辑检验的伪命题,因此,马列主义的认识论基本上是空话、绕口令语言游戏及逻辑暴力的集合体,我们可以壹项壹项来看。

「认识的来源是实践活动」,这是大空话。在西方哲学中,关于认识的哲学问题有:实践中感觉如何产生经验,这种经验的本质是什麽,它可靠不可靠,理性为什麽可以超越经验,理性的来源是什麽……等等,贝克莱、休谟、康得、笛卡儿、胡塞尔等都是在探索这些更细緻的问题时总结出了智慧的学术体系,它们研究的对象是实践中产生的认识的更精緻部分或者更深刻部分,只有马列主义仅仅把这个大空话当作大发现,而不能提供任何内部逻辑上更明晰的知识(提醒壹下,空话壹般是最大的实话,但同时却又最无知识含量,它不等于学问,学问是更精緻的细节。)

「认识的过程分为感性和理性……」(见前文),这是绕口令式的语言游戏,没有解决任何逻辑及实际的问题。西方哲学中的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都在认真探索感性和理性的内部规律,在解决其中的逻辑问题时最后不约而同的回归到了现象学那裡,合成了感性和理性在壹元思维中真正统壹的高级哲学体系,而马列主义却只是用所谓的「辩证法」在语言上调和了二者之间表面上的分歧,既没有解决任何逻辑问题,更无任何高明的逻辑上的创建。

「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对客体能动的反映」,这是逻辑暴力。上面讲过,独立于主观之外的客体是否存在,马列主义没有给出任何证明,以此为第壹原理,属于逻辑的暴力。而且这个问题已经被现象学及怀疑论的壹元性逻辑所彻底证伪(亦被现代自然科学所否定,微观领域没有主客体的区分,宏观领域所谓的主客体不过是人的感觉所造成的壹种幻觉欺骗而已)。所以,这种反映论的前提就已不存在,以后的推论更是无稽之谈。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壹标准」,这既是空话,又是逻辑暴力。因为壹方面,对于实践如何检验真理,马列主义依然站在错误的主客二分的立场上,认为主观应该去符合客观,可见,它并不懂得真正实践检验的含义;另壹方面,面对数学上的无穷问题(求极限)的纯逻辑证明,马列主义又不得不承认逻辑证明也是检验真理的有效手段(强调逻辑证明和实践检验的辩证统壹),但是,既然逻辑证明可以超越现实中有限的实践证明,那麽整个西方哲学中形而上学的宇宙论逻辑体系又怎麽可以被不经任何逻辑分析的诬衊为错误的唯心主义哲学呢?没有任何逻辑成分的马列主义认识论又有什麽资格指责理性主义中那些高明的逻辑推理为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呢?

[注:真正的实践检验分为两个层次:壹天人合壹,个人内体验对佛法(包括道)的实修实证,二知行合壹,道德天命观及历史规律在社会生活中得到体现,人们敬天畏命,过着合道的生活。

西方自然科学依然是主客二分的产物,是二元思维下的外实证学问,是人类依靠外部感觉探索世界的延续,它的方法论可以在现象学那裡被否定,西方自然科学至今依然没有探索到壹元的真正的实证科学——生命科学的真谛,西方自然科学所检验到的学问,只有「用」的价值,却没有「真」的价值,即只有效用的价值却不是真理。这个道理在中华文化中的层次上更容易理解,所以,近代自然科学的所谓实践检验,并不是真正能升华人类理性,贯通理性与信仰之间所有藩篱的那种真正实践检验。]

可见,马列主义的认识论既不符合西方哲学的逻辑演证原则,更与中华文化内证体悟的修炼法则背道而驰,它除了以武断的立场到处歪曲人类文明的精华以外,在学问上并无任何高明的创建,它的唯物主义反映论是哲学史上最浅薄最无知识含量的认识论,属于最幼稚的水准。

3.唯物的历史观——史上最血腥反动的历史观
3.1西方哲学中的历史观
历史观就是人们对社会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基本看法,历史观属于历史哲学的范畴,它研究的是历史的逻辑体系,而不是历史的现实材料。

西方的历史哲学壹般都和超自然哲学(神学)有着紧密的联繫,在大部分时间里是作为神学的壹部分而出现的,特别是中世纪,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为代表的基督教神学家将西方哲学和基督教教义进行了最严格的逻辑结合,使基督教神学的历史观在那个时代曾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神学主要回答人从哪裡来?到哪裡去?人生的目地和意义在哪裡?而这正是历史哲学的最高学术追求,历史哲学和神学的结合表明了人生的目地将会从高层次中寻求到解答,因此,虽然基督教神学被哲学化(形而上学化)后道法的层次在降低,但对于世俗的历史哲学的统筹,使它依然可以在壹定程度上维繫着人类对神的敬仰和对自己生命意义的正确看法,这是中世纪神学历史观的积极贡献。

由于西方文化是利益导向的文化(可以参考《伏魔十三式》)第5式,世俗的利益追求必然与神学的超世俗追求产生价值观上的冲突,世俗哲学与神学的对抗是迟早都要发生的事,这就是所谓的文艺復兴运动。文艺復兴产生了两个结果:壹是神学和世俗哲学的分离,这个过程也伴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产生,在否定神学的世俗哲学和破坏和谐的自然科学的双重作用下,神的教诲越来越远离人类;二是教权和政权的分离,使世俗生活的追求从宗教的道德约束中完全脱离出来,人的私慾被无限制的放大,这造成了西方后工业社会的种种道德危机和社会问题(我这裡讲的是西方政教分离后道德失控的负面影响)。

历史哲学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生了世俗化倾向,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义大利人维柯所着的《新科学》。在这部被维柯称为「关于各民族的共同性的新科学」中,维柯通过研究各民族语言、习俗的演变,用壹种「貌似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方式解读了历史上各民族的起源及其社会制度的发展过程,维柯将历史分为三个阶段:神的时代、英雄时代和人的时代。但是有意思的是,维柯所讲的世界各民族不包括「神的选民」希伯莱民族,维柯是站在基督教徒壹神信仰的立场上对异教诸民族的起源进行了所谓的科学研究,在维柯那裡,虽然宗教是世界上各种政府最初的形式,但只有基督教才是真实的,其它宗教全是虚伪的,所以,异教民族的宗教、起源于对雷电及自然力的恐惧(维柯说这是神的间接启示所能使用的最好的方法),异族的历史是由野蛮原始向文明开化逐渐发展进化,而基督教的历史却是真神所传的高级文明的发展史,人类的历史最终体现着天意的结果。

维柯的历史哲学实质是壹种基督教神学历史观和当时兴起的科学研究方法相结合的产物。在基督教看来,既然其它民族都是偶像崇拜,他们的宗教里没有真神,那麽,在涉及解释其它民族的历史时,基督教的历史哲学家们(如维柯)就有可能会採取壹种「进化论哲学」的方式,特别是在18世纪西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都全面兴起的那个时代,这种二元的历史观(这裡的二元是指神学和无神论的混合)为19世纪「生物进化论哲学」及彻底的反基督的「唯物主义无神论哲学」的出现埋下了伏笔,这也是基督教徒壹神信仰自身的缺陷所导致的恶果,马克思主义的出现,也许就是这样壹种历史逻辑现象的必然。「义大利的马克思主义者安东尼奥·拉布里阿拉在《唯物史观论文集》里推崇维柯为唯物史观的先驱,马克思的女婿拉法格在《经济决定论:马克思的历史方法》(1907年)壹书里详细论证了维柯和摩尔根与马克思主义的关係…托洛茨基在《俄国革命史》第壹页就引了维柯的话。」[4]维柯在共产俄国时代被看作是阶级斗争学说的祖宗,而在西方学术界,维柯也被称为历史哲学真正的创始人,这壹切都表明了《新科学》在方法论上所引发的无神论后果,这恐怕是维柯在贬低各民族、突出基督教信仰时所没有意料到的。

维柯的历史哲学毕竟是为基督教作见证,他的「疑似进化论哲学」也仅仅只是解释其它异教民族在(他认为的)没有真神直接启示下、在由自身想像所创造的宗教的启示下(神的间接启示),由野蛮状况走向文明社会的历史,他最后的结论可以总结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体现着天意直接启示(基督教的启示)或者通过部落自然法间接启示(源于天意的雷电而自创的宗教启示)的结果。可见,维柯既没有否定神的存在,亦没有把人类和动物的起源在本质上划等号,这与后来的马克思主义所宣传的「无神论」与「生物进化论」是有天壤之别的。

维柯将历史看作是各项基本法则的体现,并且是理性的产物,这对于突破西方传统神学历史观对人类历史的含煳性解释是有重大学术意义的,只是维柯的方法论在不知不觉中也已经打开了抛开神的信仰而独立研究人类社会起源的潘朵拉之盒,这为后世唯物史观的出现也开了方便之门。可以说,维柯的历史哲学是西方历史哲学的转捩点,它的方法论中同时包含着正面和负面的因素(负面因素不是维柯自己的错,而是基督教徒壹神信仰导致的逻辑问题),维柯之后,西方历史哲学中最高级的部分和最低级的部分正是分别沿着《新科学》方法论的正反两条线索、而各自得到的结果,它们分别是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

同维柯壹样,黑格尔也把历史看作是壹种自然法则和理性的过程,只是在黑格尔的哲学中,「理性」获得了更自由的状态,「理性」是世界的主宰,是形而上学中最高级的范畴。如果说维柯只是站在基督教信仰的立场上用人类的科学语言来试图解释神对世界历史的安排,那麽黑格尔则是站在人类自己的立场上,对包括上帝在内的宇宙中的壹切现象的运动和发展做出了科学的研究和形而上学的解释。黑格尔把世界历史看作是活动的「理性」的丰富产物,是「理性」(神圣的智慧)之目的的自我实现、自我完成的过程,黑格尔驳斥了西方神学中关于上帝的不可知论,认为包含无限内容的「理性」和上帝具有同壹属性,上帝的启示正是通过在「理性」中的启示而实现的,人类认识这种启示的过程,既是「理性」实现其目地的过程,也是「理性」自我认识的过程。黑格尔的哲学跨越了俗世和天国(基督教神学)及现象和本体(康得哲学)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打通了神和人、精神和物质直接联繫的通道,它在西方哲学史上第壹次把人和神、自然和社会置于同壹个逻辑体系之下,并通过形而上学的方式揭示了隐秘于其中的共同规律。

在黑格尔哲学中,「精神」是与血肉及「物理自然」相对应的包含了「理性」和「意志」的「心理自然」的综合体。「精神」是自然中最活性的特徵,它包含在「物理自然」与「心理自然」的内部,是宇宙(自然)的本体性因素,「精神」的本质是自由,因此,宇宙的本质也是自由,人类的历史就是宇宙的自由本质的实现,是通过精神自己认识到自己的本质而实现了自由。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精神知道它自己,它是自己本性的判断,同时它又是壹种自己回到自己,自己实现自己,自己造成自己,在本身潜伏的东西的壹种活动……世界历史可以说是精神在继续做出它潜伏在自己本身精神的表现,如像壹粒萌芽中已经含有树木的全部性质和果实的滋味色相,所以,精神在最初迹象中已经含有历史的全体。」[5]

[注:黑格尔哲学中的自然包括物理自然和心理自然,这是西方哲学中真正壹元的自然范畴,与中华文化对宇宙的理解在思维方式上是相通的;另壹方面,关于他的哲学中精神和理性的关係,可以简单的表示为「精神=理性+意志」,理性是精神的壹个方面,精神对世界的安排是靠意志来驱动,靠理性来使之符合目地和规律,所以,有时侯他的哲学中讲「理性的自我实现」,有时讲「精神的自我实现」,实质是壹样的。]

黑格尔的哲学蕴涵着「生命即宇宙、宇宙即生命」的中华文化天人合壹思想的精华,可以说是天人合壹的宇宙存在方式在形而上学领域较真实的反映,是西方哲学史上在本体论方面真正的「心物合壹的壹元论哲学」;另壹方面,「精神的自我实现」也蕴涵着现代科学生命全息理论的因素,宇宙和我在本质(精神)上的同壹,正是中华佛道修炼所依托的基本原理;而「精神的自我认识」,在认识论方面相对于现象学意向性理论的「我思某物」来说,则是「我思我自己」的真正的「主体性认识论」,这正是中华内证体悟的性命修炼之学在形而上学的认识论领域最可能的表达形式之壹;最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从宇宙运动的宏观背景下来解释人类历史,把人类社会发展和宇宙运动中最活性的因素联繫起来,揭示了世界历史与宇宙精神的对应关係,这亦符合中华文化「观天之道,执天之行」的天命历史观。可见,黑格尔的哲学处处渗透着中华修炼文化在形而上学领域最可能的反映,是西方形而上学中最难能可贵的真知灼见,也因此达到了西方形而上学的最高成就!

黑格尔哲学的不足之处,特别是他的历史哲学的不足之处,在于从形而上学向具体应用领域过渡中产生的对历史现实的认识误差(形而上学在现实应用中的错误,而非形而上学本身的错误),盖因为当时的历史条件还没有给西方学者提供足够理解中华修炼文化内涵的人文基础,因此,他对历史上最高级的中华文明作了最低级的理解,把中华文化理解为理性的蒙昧时期,而没有认识到他所谓的「精神的自我认识」的最高级阶段恰恰体现在中华修炼文化之中。但是瑕不掩瑜,黑格尔的形而上学在本体论、认识论及历史观方面都达到了西方哲学的最高成就。

3.2马列主义的历史观
当黑格尔以严密的壹元论哲学在历史哲学领域弥补了维柯《新科学》在方法论上的二元缺陷,将世界历史和上帝的存在联为天人合壹式的生命整体时,未来全面颠复他学术成果的恶汉也悄悄的在他的家乡德国诞生了,1818年,既是黑格尔在柏林大学开讲历史哲学的起始年,又是马克思投胎转世的降生年,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历史风云际会吧!

马克思将自己的历史观命名为「辩证唯物主义的历史观」,简称「唯物史观」,它是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全面体现。「唯物史观」完全是以对维柯和黑格尔历史哲学的歪曲为基础构建起来的,它的外表裡包装着二者学术精华的形式,如下:壹以 「无神论」取代了维柯历史哲学中的宗教启示二元论,将「间接启示」改造成为「人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神」;二以「生物进化论」取代了基督教的「神创论」,将人类的祖先歪曲为原核细菌;③以主客二分式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逻辑暴力取代了黑格尔精神物质相统壹的「心物壹元论」,将活性的精神置于非活性的物质控制之下,使以自由为本质的精神泯灭了它的本体属性;四以非活性的物质的辩证运动取代了活性的精神的辩证运动,将「精神的自我实现」过程(自我实现是属灵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歪曲为「非灵的物质的自我实现」过程(非灵的事物不具备「自我实现」这个属性)。

另外,唯物史观的历史逻辑基本遵循了黑格尔的方法论,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体现了壹种必然的过程,全部历史有壹个预定的目标,人类社会在壹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所推动下、按照壹种既定的方式、向这个预定目标发展。但是,在其历史观的具体内容上,马克思的理论却与黑格尔完全背道而驰,如下:

壹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历史的推动力来自人类社会的内部,就是人的「理性及自我意识」(精神),历史的目地是人(精神)的自由的实现,也就是精神的本质的最终实现(黑格尔哲学是主客壹元的哲学,其中人的精神与上帝是同壹的,并不是马克思所歪曲的客观唯心主义);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历史的推动力来源于人类社会的外部,来自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力量,也就是生产方式,人类历史是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发展过程,历史的目地最终体现为生产力的进步、物品的极大丰富及按需分配的实现,也就是马克思所谓的人从物的束缚中获得了自由(这当然是壹种不可能实现的自由,物质的追求只会导致对物质的更多需求)。

二黑格尔历史哲学中历史发展的过程表现为「绝对精神」的正反合否定之否定式的辩证运动,当自由的观念完全实现自己时,辩证过程将达到壹个终点;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中,历史发展表现为物质秩序的辩证斗争,尤其是表现为由物质利益所划分出的阶级之间的对立斗争,当阶级之间的内在矛盾解决了,运动与变化的主要原因将消失,于是出现壹个无阶级无社会差别的历史终点。这种理论的最可怕之处在于,把历史过程中的非正常的暴力冲突及战争状态逻辑化、伦理化,使「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成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的必需环节和必要手段,这种史上从未有过的系统化、理论化的暴力斗争学说给近代人类社会带来了严重的社会灾难和无止尽的红色恐怖,完全改变了近现代世界历史正常的运动轨迹。

③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是有神论,在「绝对精神」的自我实现中,历史的目地也将体现出人类向上帝那裡回归的趋势;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无神论,在物质的自我实现中,人类将建立按需分配物品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式的人间天堂。

最后,在人性的认定上,既然唯物史观中人已经失去了神创的神性和灵性,理性也被置于「客观实在性」之下、成为壹个不自由的附属物,所以,马克思把人定义为「可以製造工具的动物」,人的存在方式是「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关係」(社会实践)。

可见,唯物史观的核心就是否定神的存在,否定任何与神的存在有关的哲学和文化传统,其目地是要在社会历史领域将人和神的关係完全颠倒过来,使人忘记自己的高贵来源,迷失自己的神圣本性,使人生的目地从敬天畏命、返本归真而蜕变为战天斗地、追求生产力发展和物质利益的享受;另壹方面,唯物史观否定了「精神」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性作用,它从人的最低级需要与最低层次属性上、去理解人类历史,把道德水准从社会进步的衡量标准体系中完全剔除出去,这将使人类社会道德沦丧、伦理颠倒、在物慾的追求中逐渐失去理性和精神的制约,在行为方式上向低等的兽类靠近,最终在历史进程中彻底的堕落为披着人皮的兽类。

第三章小结
马列主义的唯物论是以生物进化论为根基,以主客二分的认识论为前提,以黑格尔的辩证规律作为自己的方法论,以暴力砸烂现存的全部社会制度、建立子虚乌有的人间天堂为其理论的实际应用和最终目地,其学说中到处充斥着浅薄、愚昧、无知、狂妄以及暴力、血腥、和恐怖主义,它在学术上无任何高明的见识和创造,壹言以蔽之,辩证唯物主义堪称逻辑上的矮子、行为上暴徒和狂妄无知群类里的「巨人」!辩证唯物主义是人类历史上最毒的精神毒品,是真正的精神鸦片,这个观点的证明只要看壹看吸食这种毒品后人们的行为表现就知道了。

辩证法的本质

马列主义及其徒子徒孙中共认为,看问题要「辩证」(这裡加引号的辩证说的是中共的伪辩证法)的看、全面的看,要「壹分为二」的看,既要看到问题的这壹面,又要看到问题的那壹面。所以,对共产党的看法不能太偏激了,不能只看它的坏处而不看它的好处。

东方哲学:看问题首先要「壹分为三」,其次才能「壹分为二」;看问题要善恶的看、是非的看,而非「辨证」(同上)的看。

「壹分为二」本是西方形而上学(哲学)的壹种基本思维模式,属于逻辑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必须要有逻辑前提,必须在确定的物件里才能正确应用,否则,逻辑将失去实际价值,成为空头理论;另壹方面,人类社会是在价值规律层次上构建的,而不是在逻辑规律层次上构建的,是非判断、善恶之分是社会的伦理基础,是不能缺失的具有本体意义的人类社会的立足之基。

在马列主义及中共党文化的毒害下,中国人把「壹分为二」误解为辩证法的精髓,以为「壹分为二」是最高的真理,以为懂得了「壹分为二」便可以解释世界的壹切现象和运动,于是複杂世界在马列族类眼裡全部消失了,只剩下似是而非的「壹分为二」,不但在日常事务中壹分为二的「伪辩证法」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成为社会生活的主宰,就连做学问也要以这个伪辩证法为指导、对壹个问题的陈述往往要求同时顾及它的对立面,如此才算是全面的看问题。真不知道当壹个研究食品的专家在撰写关于食品的论文时是不是壹定也要把大便捎带的说壹下?其实「壹分为二」不但不是辩证法的精髓,反而是真正的辩证法所要扬弃的环节,是真正的辩证法所揭示出的「理性」不成熟的表现。我们来看看历史上的辩证法的真面目。

壹、什麽是辩证法及辩证法的真正精髓
辩证法,dialectic,西方文字中本义是对话(隐含着对话中的逻辑规律和思维方法),汉语意思按字面表达应该是——通过对话(辩论)而求证的方法,其实这也是西语dialectic的本身意义。辩证法属于逻辑体系,最初表达的是从话语、对话的逻辑中形成和发展出来的壹套方法论体系,说话的规律也就是思维的规律,因此,这种发源于古希腊的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进壹步完善为反映思维和存在基本规律的本体论体系。

我们平时所说的「辩证法」实质是来源于黑格尔的哲学体系,因为众所周知,马克思的辩证法来源黑格尔,而中国大陆盛行的所谓「辩证法」又都是从马克思那裡嫁接过来的。但是,长久以来,不光中国大陆的马列主义辩证法的传人们,就是西方正统的黑格尔辩证法的传人都没有揭示黑格尔辩证法的真正精髓所在。说起辩证法,人们往往注意了它的方法论中的部分,即对立统壹体中的矛盾双方向对立面转化,通过量变到质变的演化形式,否定之否定的阶段演进过程【注:事实上马列主义以线性逻辑去理解否定之否定也是偏离黑格尔辩证法本义的,他的否定之否定恰恰体现的是圆形逻辑】,而被人们所忽略的正是黑格尔辩证法中最核心的内容——整体论世界观和精神性(生命性)宇宙观。关于这壹点,唯有在中华文化或者是中华哲学的体系下,才能映射出其思想的伟大光辉,在二百年的岁月里,这壹西方哲学的最高成就往往被演没在所谓的「唯心主义」的批判之中,正是西方哲学自身的二元分化,才导致它无法理解在它的体系里通过辨证的方式而达到的这种壹元思维模式下的整体论世界观所表达的具体内容,而壹元的思维模式和整体论世界观正是中华文化的入门和根基。

黑格尔的辩证法包含在他的所有哲学着作中,其中以《逻辑学》最为显着,辩证法是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思维方式和基本内容体系的概括和总结,他的哲学在辩证法思维的统筹下,达到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完美结合的境界,这在西方哲学史上是独壹无二的。黑格尔辩证法基本精髓可以概括为「整体论、壹元论、宇宙生命论、层次演化论、和宇宙全息论。」我们壹壹来分析:

1、黑格尔的整体论
黑格尔把自然、社会、精神看作是同壹个整体事物的不同阶段或不同环节,宇宙在整体上是统壹的,它的实质就是绝对精神的自我展开与自我实现。这种关于宇宙的整体观,在西方哲学史上是开天闢地的第壹次,西方哲学固然有关于宇宙和生命分等级和层次的思想,也有各形各类的宇宙统壹论思想,但从来没有形成完整的关于宇宙和生命的整体论思想,从来没有在学问的层次上把神和人类的世界、自然和精神的现象、联繫成壹个相互演化和自我实现的逻辑整体,因此,西方哲学史上才会出现信仰和理性的争执,天国和俗世的对立,物质和精神分裂,现象和本质的隔阂,而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在辩证思维模式下,所有这些分歧都在壹个完整的学术体系中得以逻辑式的完美解决。这种整体论思想和西方哲学史上出现过的任何思想都是不壹样的,它对宇宙的思考在逻辑上超越了20世纪在西方发展起来系统论,达到了西方哲学史上的逻辑最高峰。

2、黑格尔的壹元论
整体论对应着壹元论,既然宇宙只是壹个整体,不存在物质和精神两个世界,而是物质和精神的合壹,那麽在形而上学中就可以表达为 「壹」。这就是真正的壹元论,和中华哲学的基本思维模式是完全相同的。

在西方哲学史上,无论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实质都是二元论,因为这些哲学开端于对宇宙的心物二分法,它们无论是强调物质第壹性(唯物主义),还是意识第壹性(唯心主义),都是在认为世界分为物质和意识两大部分的前提下所进行的思考,如果根本就没有认为宇宙分为物质和意识,而是认为宇宙就是壹个整体的事物,物质是有意识的,意识就是物质的本质属性,那麽,物质就是意识,它们二者就是壹回事。黑格尔哲学的核心其实就是这种思维模式,他的辩证法正是表达了壹元性的宇宙在自我运动中回归了自己的精神特质,丰富了自己的内容。因此,黑格尔的哲学不是什麽客观唯心主义,辩证法在西方哲学史上本身就是在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体系之外的另壹种逻辑体系,壹元的逻辑体系。

3、黑格尔的宇宙生命论
如上所述,在整体论和壹元论的宇宙观下,物质就是意识,宇宙是有意识的,有精神的,那麽,宇宙就是壹个生命体,黑格尔的哲学正是体现了这壹根本观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总原则和总思路就是把宇宙看作是壹个具有精神性特徵的生命体,宇宙在逻辑上表现为从「存在」、到「本质」、到「概念」,环环相扣、逐级显现的壹个精神性整体,这个整体中最核心的就是最后完全显现出来的生命性特徵,通过生命性的认识功能宇宙达到了把绝对理念的丰富内容完全实现出来的最终极目的,也就是绝对理念实现了自我认识。

我们知道只有生命才有认识功能,黑格尔的哲学把生命作为绝对理念的壹个环节,使生命和绝对理念成为宇宙整体的核心内容,显示了生命是宇宙的最根本特徵。

4、黑格尔的层次演化论
黑格尔哲学其实包含着中华哲学「层次论原理」的最基本思维特徵。宇宙的演化在「逻辑上」分为三个环节(三个阶段),如「存在、本质、概念」,与此相对应的学科则是「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不同的环节、不同的阶段并不是壹种时间上的顺序关係(比如在同壹个时间节点上,宇宙在逻辑上就同时包含着「存在、本质、概念」三个环节的全部,只是它在此时自我显现出来的只是其中某个环节的某个部分,宇宙(绝对理念)自我显现的程度和层次都和时间的先后没有必然关係),而是逻辑上的高低层次关係,后面的逻辑环节(高级的阶段)包含着所有前面的逻辑环节(低级的阶段),高级的思维阶段可以对低级的思维阶段进行解释,反之则不能。这种思维不是西方哲学所普遍持有的那种认为事物表现为在时间上纵向发展、逐步递进的思维,而是壹种中华哲学层次论体系下所认为的事物在本质和现象之间层次性的显现和包含(存在方式)思想,揭示了高层次事物对低层次事物的统摄和包含关係以及宇宙的层次性演化原理。

5、黑格尔的宇宙全息论
如上所说,黑格尔认为事物的每壹个阶段都包含着他的全部,只是在每壹个阶段显现出不同的状态(存在方式),这和现代生物全息理论的原理是相同的,而黑格尔哲学涵盖的是全部宇宙的逻辑,因此,这裡麵包含了壹种逻辑上的宇宙全息理论。

以上所说的黑格尔辩证法的精髓思想和思维方法在中华文化中全部都有体现,中华文化在哲学层次上(中华哲学)正是表现为「主客壹体的壹元思维」、「万物有灵的唯灵论(生命论)」、「天人合壹的整体论宇宙观」、「向下相容的层次演化原则和显现原则(存在方式)」、「天人合壹的宇宙全息论」。简述如下:

壹元的思维模式正是中国「天人合壹」宇宙观(世界观)的基本思维模式,就是说物质和意识是壹体的,是同壹个事物,这就意味着物质是有意识的,是有灵性的,宇宙是壹个生命体,这种思想的另壹种表达方式就是「万物有灵」(生命论),所以,在中华文化中,没有唯物和唯心的区别,如果壹定要用哲学流派的划分来表达中华文化的这种壹元思维,可以表达为「唯灵主义」。

在壹元思维模式下,「天人合壹」思想的另壹方面也体现出中国人整体论的宇宙观(世界观),即宇宙不但是充满灵性的,有意识的,而且和人是壹个有机的整体,在微观层次上相统壹,不可分割。中国人把「天地人」(传统文化中的三才)作为壹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的,「天地人」也同时表示了宇宙中的壹个具体层次和具体环节,人与天地相感应,人可以通过道法自然而达到与天地的同壹,从而返回到生命最初的本源。

整体论宇宙观还对应着层次论宇宙观,宇宙是壹个整体,那麽在这个整体中看事物就应该分层次的看,把每壹个层次都看作是宇宙整体的必要环节和宇宙存在状态的必然表现,另壹方面,在宇宙整体中,每壹个层次都有高低上下的区别,高层次的物理规律包含着低层次的物理规律,高层次的物理规律制约着低层次的物理规律,而反之则不能。

在天人合壹宇宙观中包含着宇宙全息理论,中华文化壹直认为人是壹个小宇宙,人体和宇宙的结构是相互对应的,人体中包含着宇宙的全部,因此,人才可以通过修炼而提升自己的生命等级和生命层次,同化宇宙在更高层次的物理规律。

如此看来,黑格尔哲学本质上就是中华文化在某壹层次的哲学体现,只是它还不完整,特别是它对中华文化本身的理解偏偏存在着很大的误解,也许黑格尔只是从《易经》和《老子》中悟到了壹些逻辑上的东西,对中华文化的修炼体系还没有完全领会,因此,他构建的这套本体论体系在逻辑上才是如此得和中华文化相接近。

另壹方面,黑格尔辩证法在方法论方面的表现,如对立统壹规律,质变数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圆圈形反向迴圈规律),大多来源于中国的《易经》和《老子》,但《易经》中包含着比以上这些规律更複杂的方法论体系,比如在事物的存在属性方面我们的方法是「壹分为五」(五行之化),在事物的演化运行方面我们的方法是「壹分为六」(六爻之变),在看待事物的角度方面,我们的方法是「壹分为四」或更多(错卦、综卦、互卦、变卦),在研究整个银河系(壹个小宇宙)的运行规律时,我们的方法是「壹分为六十四」,是从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壹直到六十四卦建立起壹个完整而严密的逻辑和科学体系,由六十四卦演绎出的天人合壹学问体系对应着人体、社会、以及整个银河系小宇宙(不同层次的天)的全部複杂关係。与如此精确複杂的方法论体系比起来,西方的「对立统壹」学说简直就是幼稚园水准。

二、辩证法在历史上的演变
1、辩证法在西方的演变
辩证法在西方经历了三个阶段,共有三种形态:苏格拉底(包括柏拉图)辩证法、黑格尔辩证法和马列主义辩证法。除了黑格尔以外,西方所有的辩证法都是在方法论的层次上讲了壹种学术和逻辑原则,只有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逻辑学、本体论和方法论的完美统壹,并且如上所述,黑格尔辩证法中最精髓的、最核心的东西其实就体现在本体论方面。

苏格拉底壹般被认为是西方辩证法的创立者,在这裡,辩证法是指壹种起源于苏格拉底的教学方式。苏格拉底经常使用巧妙的对话策略,通过让对话者在为事物下定义的过程中,不断揭露他的语言逻辑矛盾,从而使对话者不断追寻事物的本质,并最终能在「意见」和「知识」之间做出区分。苏格拉底这种对话方法的精义在于「质疑」,就是通过不断的「质疑和否定」来寻求真理,后来这种对话方法就被称为辩证法,并成为壹种教学方式的名称,它适合于人们用来反思自以为是的东西。可见,在苏格拉底那裡,辩证法就是壹种通过「质疑和否定」的方式来探求智慧的对话方法。

苏格拉底以及随后的柏拉图所阐释的辩证法的方法论意义在黑格尔那裡被精确的理解为——向对立面转化,这成为辩证法在方法论方面的核心原则。于是,在黑格尔那裡,辩证法的方法论意义被表述为——通过向对立面转化,即扬弃的方式,而形成现象或事物的新阶段的过程和途径。黑格尔揭示了「向对立面转化的逻辑形式」是宇宙万物的普遍运动规律,它标志着西方辩证法的方法论体系在黑格尔那裡达到了形式上的完美境界。

马列主义在方法论方面,在形式上完全「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全部思想,但是却在两个最主要的方面完全篡改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精神和基本原则:壹在对立统壹规律上把「向对立面转化中的同壹性原则」改造为「向对立面斗争中的斗争性原则」,以此得出社会历史运动的动力为「阶级斗争」(见《阶级分析误入歧途》壹文);二在否定之否定规律上把「事物向自己的最初状态回归的圆形逻辑」改造为「事物向更高级阶段不断发展的线形逻辑」,以此推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人间的天堂——共产主义。马列主义的这种「辩证法」被自我标榜为唯物的「辩证法」,后来成为中共邪教的基本教义之壹,也就是我们中国大陆人民从小到大所学习的「辩证法」。

2、辩证法在中国的演变
马列主义的伪辩证法在中国又有两种变型,如下:

壹辩证法被等同于「壹分为二」。

黑格尔的「对立统壹」学说揭示了事物在某壹「思维阶段」(因为黑格尔哲学的认识论实际上是主体的思维层次决定事物的显现层次的中华哲学的认识论)蕴藏着两个对立面,这两个对立面的关係则是既对立又统壹的「辩证关係」(这裡上引号的辩证关係就是我们从马克思那儿舶来的辩证含义,实际上在黑格尔哲学中,这种关係只是黑格尔辩证法的壹个中间环节的表现,不是最高级的,也不代表辩证法真正的核心和精髓),但黑格尔又认为这隻是事物发展中的壹个「消极理性阶段」,这个阶段还要进入到后面的「积极理性阶段」,此时事物处在完全的绝对的同壹状态,对立面已经消解,整个概念都已经完全透明,所有的环节重新成为壹个整体,从而达到了自己对自己完全的认识。可见,对立统壹关係只是人们处在消极理性思维阶段时事物的显现规律,而「壹分为二」的思维状态则还处在之前的壹个环节,是比消极理性还要低级的「知性思维」的表现,也就是说此时思维只看到了壹分为二,只是孤立的把现象分割成感性和理性,精神和物质,运动的和静止的,抽象的具体的……而没有看到「合二为壹」的形态。

说到这裡,为了帮助读者更好的把握这壹部分的精义,笔者将黑格尔辩证法思维的三个阶段及其表现分别罗列如下:

知性思维(事物在认识主体的头脑中是孤立的,彼此之间没有联繫);

消极理性思维(认识主体意识到事物之间的联繫,看到了对立统壹关係的存在,以及矛盾体向对立面转化的事物运动变化的过程);

积极理性思维(认识主体对「事物之间的联繫」的理解继续升华,超越了「对立统壹关係」这个层次,认识到不同事物之间完全是同壹的,不分彼此。从任何壹个事物出发,到另壹个事物之间的认识环节都是畅通的,甚至认识到认知主体和客体都是同壹的,没有认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区别,整个过程只是壹种可以被称为「绝对精神」的事物对自己的壹个认识过程,也就是说,认识原来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觉醒或者说自我回归的壹个过程。)

知性思维的某些特点在马列主义中被称为「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马列主义用这个「形而上学」表示与自己所谓的「辩证法」(不是真正的辩证法,在黑格尔体系中属于消极理性阶段)相对应的思维方法,但是马列却不知道在黑格尔哲学中思维方法不是对立的,而是分高低层次的,消极理性(对立统壹规律的显现阶段)并非辩证法的最终形态,也不能代表真正的辩证法。其次,马列这裡以自己定义的「形而上学」混淆了西方哲学中真正的形而上学含义,这是马列主义对西方哲学所犯的又壹大罪状。

中共「辩证法」的其中壹个重要表现就是处于知性思维阶段的「壹分为二」思维,就是只强调绝对的把事物分为两个方面来看待,以此来消解人们已经达到的「合二为壹」的状态,使人们的思维水准保持在最低级的状态而不能前进到下壹阶段。比如:讲宇宙分为物质和意识,使物质独立于意识之外,强调意识要反映物质,以此割裂了天人合壹的关係,瓦解了人们对神的信仰;讲事情分为好的和坏的,共产党的行为是既有好的壹面,又有犯错误的壹面,因此,不能只盯着中共的错误,更要看到中共的好处,以此否定了人们(及法庭)「合二为壹」的裁判事实的权利,为中共政权苟延残喘伪造了逻辑依据(这也属于用逻辑判断取代价值判断,见下文)。久而久之,在中国大陆,人们壹说到辩证法就自然而然的转化成「壹分为二」的思维,转化为掩盖中共罪恶的逻辑诡辩法,这是中共对辩证法的最大阉割。

如果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研究生阶段,那麽到马列手中就只能算是中学生阶段,而在中共那裡就是幼稚园水准了。中共在学校里讲「辩证法」时是站在马列的中学阶段讲的,但是在现实应用中,却是以自己的幼稚园水准来实践的,也就是说,中共所实际使用的「辩证法」比起马列的中学水准都差了十万八千里。中国大陆人成天泡在这样的「辩证法」中,思维能达到什麽水准可想而知!

二辩证法等同于没有道德原则的变化。

马列主义伪辩证法在中共那裡的另壹种变型就是把「辩证法」当作了「变化」的同义词,认为只要是不断的改变,就是遵循了「辩证法」,中共的洋教父斯大林的名言「壹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被当作了这种「辩证法」的最好的表达。在这样的「辩证法」熏陶下,人们只记住了壹切都在改变,而忘记了辨别这些变化好坏的价值原则,人们不愿意探寻社会变化的根源,以得到历史的有效经验,承担社会改造的匹夫之责,而是把壹切原因都推给了自然的逻辑规律,幻想着社会的发展自然而然的就会纠正其中的错误(可是,人们所不知道的是当人类失去道德原则时,不去承担社会责任时,自然的纠正就是天灾,就是淘汰人)。因此,虽然中共不断的改变自己的原则和立场,表现了壹副举世无双的流氓无赖的丑恶嘴脸,但是,中国大陆人民还是不断的认同它,因为这符合了「辩证法」「壹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自然规律。

「《人民日报》2004年7月12日头版中讲「历史的辩证法教会了中国共产党人:应该变的,必须改变,不变则衰;不该变的,决不能变,变则自我瓦解。」什麽是不该变的?「党的『壹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管壹百年,动摇不得。」」(转摘自《九评》)。

中共的「辩证法之变」只是壹种为了延续自己的统治而任意改变的行为,既不讲天命与道德,也不讲民意与法律,只要有利于自己的统治利益,宪法、党章、以及自己奉行的主义都可以任意修改,在中共的16大会议上,这种不讲原则的变化法又被赋予壹个更冠冕堂皇的称呼——与时俱进。

小结:中共的辩证法就是不讲价值判断、不讲「合二为壹」的「壹分为二」,和不讲道德原则的「随意变化」,前者为中共「洗清」历史上的罪恶,后者为中共新的流氓统治手段提供「合理(合逻辑)」的外衣。中共正是用这样的「辩证法」结合马列主义的「对立统壹」学说迷惑了大部分的中国人,使中国人民处于「集体失智慧」状态,再也辨不清善与恶、好与坏,退化成为历史上思维水准最低的民族——马列民族——的成员。在这些伪辩证法的变型中,尤以「壹分为二」对中国人民毒害最重,下面我们专门来破解这个逻辑谬论。

三、「壹分为三」——人类思维逻辑的第壹原则(哲学的第壹原理)
1、简述「壹分为二」的逻辑实质
前文已述,「壹分为二」只是思维的壹种状态,它既不是逻辑的开始,也不是逻辑的最终结果,因而仅仅讲「壹分为二」没有任何实际应用价值。

黑格尔讲对立统壹关係时(思维处在消极理性阶段),「壹分为二」和「合二为壹」作为壹个不可分割的思维整体,是同时出现和存在着的,这个整体在「整个思维过程中」(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过程中)处于中间阶段,可以称之为「既分且合」阶段:它与前面的阶段(思维的知性阶段)衔接的是「分」的思维,就是思维中事物都是直接显现的,孤立存在的,彼此间没有相互影响;与后面的阶段(思维的积极理性阶段)衔接的则是「合」的思维,就是思维中的事物的各个环节都已经连接成壹个整体,各个环节之间的差异已经全部消失,它的内部达到完全的同壹和透明;而在这个中间阶段(消极理性阶段),思维状态则是「既分且合」,就是认识到事物既对立又统壹,思维中的事物都是成双成对的出现,这也就是对立统壹关係的真实含义和它在整个辩证法中的真实地位。

由此可见,如果只讲「壹分为二」,则是思维退化到了知性阶段,如果既讲「壹分为二」又讲「合二为壹」,把它们二者作为对立统壹关係的壹对思维范畴同时讲,则思维处在消极理性阶段,如果思维能跨过这个阶段进行到绝对的同壹的状态(合的状态,不仅仅是第二阶段中的合二为壹,而是对整个思维阶段的「合」),则思维处于最高级的积极理性阶段,此时思维达到了对事物的完全认识。

2、「壹分为三」是讨论问题的前提和开始
前面也已经提到,黑格尔的哲学是整体论思维,他讲的思维阶段也是针对「人和自然同壹的整体世界」( 也就是他研究的物件是「整个存在」)讲的,因此他揭示了认识逻辑(认识论)的最普遍规律。任何壹种逻辑规律(形而上学的原理)都必须是针对壹个特定物件的规律,它的研究前提都是这样的:「首先要确定壹个研究物件。」因此,确定研究对象时所应用的基本方法和所遵循的基本思维规律就是所有哲学(形而上学)的第壹原理,这个第壹原理,我把它称为「壹分为三」。

如果我们以系统来划分空间,宇宙可以在任何壹个层次上分割为三部分:系统、系统的内部要素、以及系统的外部环境(系统、要素、环境),宇宙中每壹个层次的系统都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和思维的物件,而我们确定研究物件的过程,也就是把世界「壹分为三」的过程。事实上,用最抽象的逻辑语言来划分,宇宙在空间上可以划分为 「外中内」,「上中下」,「前中后」,「左中右」,在时间上可以划分为 「过去、现在、未来」,可见,「壹分为三」就是我们思维中的第壹个逻辑步骤,因为思维必然是针对某壹个确定物件的,而在思维中产生物件的过程就是把时空「壹分为三」的过程,因此,「壹分为三」就是思维的第壹原理,也就是哲学(形而上学)的第壹原理。

确定了物件才可以讨论问题,我们必须知道别人所说的问题是针对哪壹个物件而言的,如果两个对话者都不知道彼此所说的话题不是针对同壹个物件,那麽他们的对话必然无法做到逻辑壹致,也必然不会形成共同的结论。在社会生活中,由于每壹个社会学的名词都可以有不同的应用层次,而不同的应用层次就是形成了不同的思维物件,因此,人们必须得学会「壹分为三」确定讨论物件的思维方法,否则,人们的对话就会产生混乱。举个例子,比如说两个人谈民主,甲说:「中国没有民主,有的只是共产党的壹党专政。」乙说:「妳说的也太绝对了,昨天我们公司讨论春游,大家各抒己见,最后是通过民主程序表决通过了旅游方案,怎麽能说中国没有民主呢?」我们注意到甲所说的民主是指整个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而乙所说的民主是指壹个社会单位内部的娱乐机制,二者所涵盖的内容根本不是同壹个物件的内容,怎麽能以此而否定彼呢?与这个现象相关的问题还会是这样,当妳对大陆愤青说起美国的民主时,他会愤慨的反驳道:「美国出兵打伊拉克,算什麽民主?」这裡,他把标誌壹个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民主概念又转移到国际关係领域了。可见,不懂「壹分为三」,在讨论问题时就会不断的转移和偷换讨论内容的实质主题,使讨论失去了逻辑的理性价值,最终无法形成共识。

而对我们生活影响最深的就是前面所提到的「壹分为二」,人们经常用这个空洞的低级逻辑规律为中共的罪恶进行辩护,这种诡辩论的逻辑实质,正如上所说,乃是不断偷换和转移了思维和研究的确定物件,完全放弃了正常思维的第壹逻辑步骤——「壹分为三」。

我们都懂得这样壹个道理:在法庭上法官审理案件时,壹个犯人如果以自己曾经是好人,做了很多好事,而要求法官「壹分为二」的看问题,要求法官不能只看到自己的罪恶、而无视自己好的壹方面,法官会同意犯人的所谓「辩证」观点吗?显然不会。犯人无法用这个逻辑规律来为自己辩护,为什麽呢?难道逻辑规律有问题吗?当然不会是逻辑规律本身的问题,而是人们片面的割裂的应用逻辑规律的问题!

如果我们在时间上把犯人的壹生划分壹下,可以得到三个阶段(壹分为三):本次犯罪过程(现在),本次犯罪过程之前(过去),本次犯罪过程之后(将来),那麽,对于法官而言,他的研究物件就是「本次犯罪过程」,他不管犯人以前是什麽,也不管他以后怎麽样,法官的职责就是研究犯人的「本次犯罪过程」,根据「本次犯罪过程」中犯人表现的好与坏(壹分为二),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最后用「合」(合二为壹)的方法出计算出犯人所应该受到的法律製裁,这就是法官审理案件的基本逻辑过程,他并没有违背任何逻辑规律和哲学原理,对立统壹的逻辑规律也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可见,在逻辑上,如果不讲「壹分为三」,就根本无法讲「壹分为二」。

以上的案例告诉我们,只有先确定了物件(壹分为三),才能在物件内部应用对立统壹规律来研究物件。通过「壹分为三」得到的三个阶段的每壹个阶段,都在其内部包含着「壹分为二」的正反两部分内容,「壹分为二」只是在每壹个确定阶段(确定物件)中才能应用的逻辑规律。

综上所述,那麽对于中共的审判,在逻辑上也就很清楚了,因为我们要研究和面对的物件是「中共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犯罪过程」,中共的犯罪事实早已被中国人民所遭受的苦难所证实,所欠缺的只是对这些事实进行法律的量刑和裁判。中共对中国人民的犯罪过程在时间上持续了90多年,其中包含着无数次的「本次犯罪过程」。对于中共的每壹次犯罪过程,我们都可以像以上案例中所说的那样划分为:本次犯罪过程,本次犯罪过程之前,本次犯罪过程之后,然后运用「壹分为二」和「合二为壹」的对立统壹原理,分析研究每壹个「本次犯罪过程」,计算出在「本次犯罪过程中」中共所应该受到的法律製裁。通过这样的分析和研究,中共在80多年历史中的每壹次罪恶就会越来越清晰的展示在我们面前,我们就会逐渐得到壹个关于中共罪恶的总和。

那麽,有人会说:「除了这些罪恶,中共就没有好的壹方面吗?」当然有,但是中共的好的壹方面的表现都是伪善,就是会说很多好话,但都是假话。就像狼披了壹张漂亮的羊皮,好的壹方面也只是那件羊皮而已,无论它怎麽漂亮都无法抵消狼所犯下的血腥罪恶!把中共的罪恶(坏的壹方面)和它的美丽的羊皮(好的壹方面)综合壹下(合二为壹),其结果仍然是罄竹难书的滔天罪恶。

对于中国人民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要研究和思考中共的罪恶,因为这些罪恶历来都是被掩盖的,很多罪恶在中共的舆论控制下还被歪曲为伟大的功绩而到处宣传,这造成了中国人民是非颠倒,善恶不辨,甚至分不清中共和中国的关係。要完全揭露中共的邪恶面目,要破除中共伪造的「壹分为二」的假逻辑规律,就得掌握好「壹分为三」的哲学第壹原理,在讨论问题时精确定位讨论的物件,并在确定物件中完整的应用对立统壹规律(「壹分为二」和「合二为壹」的结合)。唯有如此,中共的诡辩逻辑才会被彻底打回原形。

3、「壹分为三」的思维逻辑在东西方文化中的表现
中华文化以及黑格尔辩证法中都有着清晰的「壹分为三」思想,这反映出思维原则在人类社会的高级文化形式中的壹致性,说明凡是比较高级的智慧体系都不会偏离「壹分为三」的人类思维逻辑的第壹原则。

老子说:「道生壹,壹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中华文化不是哲学,老子讲的道也不是逻辑学,而是佛法的体现,是讲万物的实际运行规律和演化原理,因此,从壹到二到三的过程,也就是从「太极」到「两仪」到「阴阳中三态」的宇宙万物的实际演化过程,当事物形成壹个现实形态时,必然同时显现出「阴」、「阳」、「中」(阴阳合和)的三种表现形态 。「阴阳中」在中华文化体系中不是逻辑形态,而是事物的实际表现形态,但它蕴含着逻辑形态内的「壹分为三」的逻辑规律,因此,诚如笔者在《低级浅陋的唯物论》壹文中所述,中华文化不是哲学(逻辑学),但哲学在中华文化之中,中华文化的修炼体系中不仅蕴涵着哲学的全部内容,而且基于中华文化修炼体系(生命科学)的中华哲学也将是世界上唯壹的真正逻辑圆融的哲学体系。

黑格尔的辩证法属于哲学体系,它的基本逻辑单位就是「三」,由三个基本逻辑环节构成壹个个首尾相接的「圆形逻辑圈」(否定之否定的真实含义在这裡体现,它表达的是回到自身的圆形逻辑),圆和圆之间也是通过「三」来连接,壹个大圆套三个小圆,环环相扣,层层相叠。如他的整个体系分为「存在论(有论)、本质论、概念论」,「存在论」又分为「质、量、尺度」,「质」又可分为「存在、定在、自为存在」,「量」可分为「纯量、定量、程度」……在这些壹连串的三个逻辑环节之中,第三个逻辑环节往往是前二者的综合和统壹,这和中华文化「阴阳相合为中」的思路是完全相壹致的。可见,黑格尔哲学体系正是在「壹分为三」的逻辑基础上构建起来的,「壹分为三」的思维贯穿着黑格尔哲学的至始至终。

壹直有人讨论为什麽黑格尔的哲学是由三个基本环节构建起来的,为什麽不是四个或者五个呢?其实,东西方的圣人和大哲学家在壹定成度上都已经发现了「三」包含着万物,万物在逻辑形式上可以用「三」来表示,「三」就是「阴阳中」三态的逻辑表达,至于四五六……直至万物都可以归结为最简单的逻辑形式——「三」,因此,黑格尔的圆形逻辑圈中只能有三个环节,而不可能是四个五个或其它。其实,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论逻辑也是受到了《老子》和《易经》的影响,是吸取了中华文化的思想精髓后的逻辑产物,只是在表现方式和探索层次上,西方文化表现在逻辑层次上,而中华文化表现在修炼层次上,因此西方文化的表达形式为哲学(形而上学),而中华文化的表达形式为壹套道不离器的学术体系,可以叫做「阴阳学」,我们以此名词来和西方的「逻辑学」相对应。

中华文化「阴阳学」讲事物的实际状态,按照「道生壹,壹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事物实际演化过程讲道说法,因此,壹在前,二其次,三在后(这裡的中华文化中的壹二三都不是逻辑概念,属于道不离器的学术体系,而下面的西方文化中的壹二三都是逻辑概念,是纯粹的形而上学的抽象物),而西方文化的「逻辑学」讲事物在思维中的状态,是对事物实际状态的抽象和推理,因此,在逻辑上必须先有「三」的存在状态,才能有「二」(壹分为二)的逻辑状态,最后才能形成「壹」的统壹状态(就是在逻辑上追溯到了万物的本源或者本体),因此,在逻辑学中,「三」具有现实意义,「二」只具有逻辑意义,「壹」具有本体意义。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从「存在论」(也可译为「有论」)开始,壹个现实中的「有」(存在)在逻辑上的形态正是「三」(如以空间来划分,任何壹个「存在」都可以划分为「要素、系统和外部环境」三个部分),可见,黑格尔的逻辑学正是开始于「壹分为三」的思维第壹原则,无论黑格尔本人意识到没有意识到,他的哲学体系的开始部分和思维的第壹原则正是紧密的契合在壹起的,他的辩证法的前提正是「有」(存在)的逻辑形态——「三」,就是「壹分为三」,所以,如果要讲辩证法,无论讲辩证法的哪个环节哪个阶段,都必须先讲「壹分为三」。

四、价值判断——人类社会生活的第壹原则
1、逻辑规律和价值规律(逻辑判断和价值判断)
以上从逻辑本身的层次上揭示了如何以「壹分为三」的哲学第壹原理来确定讨论问题的物件,并在完整使用对立统壹规律的原则下破解中共的「壹分为二」谬论,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在逻辑规律和价值规律的层次关係中辨析这个问题!

逻辑规律(逻辑规律:自然规律的形而上的表达,就是哲学规律)是抽象出来的最普遍规律,包含了自然和社会的全部现象的共性。逻辑规律在社会生活中可以体现为「社会测量」,它渗透在「社会测量」之中,为「社会测量」的进行提供理论和逻辑依据,社会测量也就是社会生活中的「逻辑判断」(社会现象的真假判断),通过「社会测量」人类将获得最基本的社会事实。也就是说,逻辑规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是为人类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事实。

[注1:社会测量:人们以 「多方认证原则」审核自然科学测量资料的真实性及以此原则判断社会事件、研究社会现象、分析社会资讯,以最终形成社会事实的思维观测过程,见笔者《论社会科学的第壹原理》]

而价值则是人类依据社会事实判断好坏、权衡利弊的「社会衡量」过程(「社会衡量」也就是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判断」),它表现为人类对自身行为和外部事物的好坏的判断和利害的取捨,价值可分为两部分来理解:人类对于自身行为的道德评价和人类对于自身行为及他物的有用性(可利用性)评价。「价值判断」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普遍人性的原则(判断好坏)和有利性原则(权衡利弊)。人类对自身行为的好坏和善恶的评价属于道德评价,依据的是普遍人性的原则;而人类对外物及其自身行为的选择和取捨则属于有用性评价,依据的是有利性原则。人类社会所遵循的基本规律首先是价值规律(价值判断中所体现出的基本社会规律),而不是逻辑规律,价值规律和人类社会可以直接相互作用,通过价值规律人类的社会生活才能与最抽象的逻辑规律相衔接。三者之间的递进关係如下:人类的社会生活→价值规律→逻辑规律,三者之间的正常思维流程是不能搞乱的。

比如壹个人喝完水后把塑胶瓶丢进垃圾桶,而另壹个捡垃圾的人再把它捡走,对于塑胶瓶来讲,它的确是「壹分为二」的,既有有用的壹方面,又有无用的壹方面,喝饮料的人选择了它的无用性,所以把它当垃圾扔掉了,而捡垃圾的人选择了它的有用性,于是又把它当作可以利用的有价值物品回收回去。壹件物品的有用还是无用,对人类来讲不是壹个逻辑的判断,而最终是壹个价值的判断,可见,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所应用的基本原则是价值原则,而不是「壹分为二」的逻辑原则,如果仅以逻辑原则来评价,无论是喝饮料的人,还是捡垃圾的人都好像是「偏激」的人,因为他们都只是看到了饮料瓶的壹个方面,而忽略了它的另壹个方面。为什麽会出现「不合逻辑」的事情呢?原因并不在于它不合逻辑,而在于「有用性」不是用逻辑的标准来测量的,而是用价值的标准来衡量的,之所以得出「不合逻辑」的结论,乃是因为人们用错了观测手段和观测体系。

这就是价值规律和逻辑规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关係,人类在价值判断中生活,价值判断为人类提供生活的原则和目的。另壹方面,在价值评判体系中,「道德评价」高于「有用性评价」,也就是「普遍人性的原则」高于「有利性原则」,人们在对自身行为的选择中,不能以「有利性」代替「普遍人性」,不能以损害普遍人性的代价去实现自己所认为的有利性。前面所提到的中共把辩证法当作不讲道德原则的任意变化,实际上就是在价值观上以对自己统治的「有利性」取代了判断其统治行为合法性的「普遍人性原则」(道德原则)。

2、价值判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第壹原则
综上所述,人类社会是在价值判断(社会衡量)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人类的社会生活就是价值的体现,人类不仅使用价值判断选择对自己有用的物品,取捨对自己有利的社会行为,更要使用价值判断来区分好事和坏事、好人和坏人,以扬善抑恶,维护社会的基本伦理和基本道德体系。有利还是有害?善还是恶?好的壹方面,还是坏的壹方面?这都属于价值判断,而不是逻辑判断,因此只能使用价值规律和价值原则来进行,而不能使用逻辑规律和逻辑原则。

辩证法中的「壹分为二」的逻辑环节是逻辑规律的体现,不能用它来取代人类的价值判断,法庭审理案件属于价值判断,对壹个人的行为进行事实的界定(其中运用着社会测量的逻辑判断规律)是为了对他的行为最终进行价值裁决,是有罪还是无罪?是罪大还是罪小?这才是人们对自身行为所关注的焦点,标志着人类社会生活的价值取向。人类测量社会现象,鉴定社会事实,都是为了最终对这些社会事实的好坏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的选择,人类的社会行为必须首先符合价值(符合伦理道德和有利性的选择),而不是符合逻辑,逻辑是手段,价值是目的,逻辑判断为价值判断服务,追求价值的实现才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终极目的。

因此,价值判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第壹原则,而属于道德评价体系的是非判断、善恶之分则是人类社会的伦理基础,是不能缺失的具有本体意义的人类社会的立足之基。 

毛泽东思想存在的反智倾向

作者 陈定学

几十年来,我国哲学教科书大多这样定义矛盾,矛盾就是“既对立又同壹”,“这种既对立又同壹的关系,就是矛盾”,这样的定义几乎成了矛盾的“经典定义”。2011年11月,作者发表了《矛盾能够“既对立又同壹”吗》壹文,[1] 对矛盾的“经典定义”提出了质疑与批评,作者认为“经典定义”存在着严重缺陷,存在着虚假和不真,在逻辑上无法自洽,所以该定义并不是壹个准确、完善和严谨的定义。然而多年来,人们壹直是通过“经典定义”来学习、了解和认识矛盾的,假若该定义不是壹个准确、完善和严谨的定义,那人们又如何正确理解和认识矛盾呢?作者认为,既然“经典定义”不是壹个准确、完善和严谨的定义,既然它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那我们就很有必要重新定义矛盾,很有必要为矛盾提供壹个更为准确、完善和严谨的新定义。经过四十余年反復探索、思考与斟酌,作者不揣浅陋,尝试为矛盾拟定了壹个新的定义,其内容如下:

  

  矛盾是壹个表达事物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所谓矛盾就是指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

  

  可以看出,新定义与“经典定义”大不相同,新定义为什么与“经典定义”大不相同呢?新定义具有哪些新的特点呢?它能够克服“经典定义”的缺陷吗?能够对矛盾做出更为准确、完善和严谨的解释吗?下面我们就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1、新定义首先揭示了矛盾的本质:矛盾的本质是“关系”。

  

  黑格尔认为,“既对立而又统壹,这就是矛盾”;列宁认为,矛盾就是“统壹物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而两个对立又互相关联者”;[2] 通过他们的定义,人们看到的是“对立与统壹”、“统壹物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然而,这“对立与统壹”、“统壹物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 究竟是什么东西呢?或者说它们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黑格尔和列宁没有做出明确的解释。那么,矛盾究竟是壹个什么东西?或者说矛盾的本质究竟是什么呢?新定义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明确的回答:

  

  矛盾是壹个表达事物特定关系的哲学范畴,这就是说,矛盾其实就是事物之间的壹种特殊的关系,或者说矛盾的本质是“关系”。

  

  矛盾的本质是关系,那么,什么又是关系呢?《外国哲学大辞典》的解释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事物、对象及其特性之间互相作用、互相影响、互相依赖、互相比较的壹种形式。”[3]《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事物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4 ]《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解释是:“人或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5]通过以上各种解释我们可以看出:

  

  所谓关系其实就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

  

  事物之间首先必须发生关系,必须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或相互作用,然后才有可能形成矛盾;假若两个事物根本就没有什么关系,二者风马牛不相及,那它们也就无法形成矛盾。例如婆媳之间极易发生矛盾,但上海李家的婆婆与北京张家的媳妇,二人互不认识并且没有生活在壹起,她们根本就不发生关系,那么她们就很难形成矛盾。新定义明确指出,矛盾是壹种特殊的关系,矛盾的本质是关系,这样通过新定义,人们就有可能明确地知道矛盾究竟是壹个什么东西,就有可能对矛盾的本质有壹个比较深刻的认识。

  

  新定义为什么特别强调矛盾的本质是关系呢?

  

  其壹,这是因为长期以来,“经典定义”对矛盾的本质揭示不够,导致人们对矛盾的认识比较混乱,有不少人错误地认为,矛盾就是事物,就是实体,就是事物的结构。例如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就曾提出:“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6] 矛盾的本质是我们正确认识矛盾的基础和前提,假若我们在基础和前提上出现了偏差,那就有可能造成差之毫厘而谬之千裏的局面。正如房良钧先生在《矛盾新论》壹书中所指出的那样:“矛盾是壹种关系,它属于关系范畴,而不属于实体范畴。”[7]

  

  其二,假如把关系和实体混为壹谈,那就很容易造成虚假判断和自相矛盾,例如“经典定义”所说的“既对立又同壹”。“既对立又同壹”为什么会造成虚假判断和自相矛盾呢?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讨论。根据新定义,既然矛盾的本质是关系,那么同壹时间同壹对象的同壹种关系就是确定的,对立就是对立,同壹就是同壹,对立不可能同时又是同壹,二者不可能同时兼容,这样就能够避免虚假判断和自相矛盾。

  

  熟悉“经典定义”的朋友们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经典定义”认为,矛盾“既互相对立、互相排斥,又互相联系、互相依赖”,其中“互相对立、互相排斥”反映了矛盾的对立性,“互相联系、互相依赖”反映了矛盾的同壹性,而新定义却没有说明矛盾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那它怎么能够反映矛盾的同壹性呢?作者认为,朋友们的疑虑其实是多余的,因为新定义已经明确指出矛盾的本质是关系,而关系就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与相互作用,这就是说,“关系”壹词中已经包含了矛盾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已经包含了矛盾的同壹性,所以没有必要再重復说明。“经典定义”壹方面说矛盾是既对立又同壹的“关系”,另壹方面又说矛盾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的,这其实是不必要的重復,也说明该定义语言累赘,不够精练。

  

  2、新定义揭示了矛盾的特有属性及最显着的特征——“对立”。

  

  新定义认为矛盾的本质是“关系”,然而事物之间的关系多种多样,矛盾究竟属于哪壹种关系呢?新定义明确指出,矛盾是“对立”关系,而不是其他关系,所以“对立”就是矛盾的特有属性,也是其最显着的特征。

  

  “对立”是矛盾的特有属性和最显着的特征,那么,究竟什么是“对立”呢?《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两种事物或壹种事物中的两个方面之间的相互排斥、相互矛盾、相互斗争。”[8]《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解释是:“壹 抵触;敌对;二 哲学上指两种事物或事物的两个方面相互矛盾、排斥或冲突。”[9]通过“对立”壹词的本意我们就可以看出:

  

  所谓“对立”就是指事物之间那种截然相反、互相抵触、互相冲突、互相排斥的关系,这种关系是事物关系中的壹个极端。

  

  例如白色和白色是同壹关系,白色和黄色是相异关系,而白色和黑色则是“对立”关系,因为白色和黑色是两种截然相反的颜色,二者是颜色中的两个极端或“两极”。再如地主与地主是同壹关系,地主与富农是相异关系,而地主与佃农则是“对立”关系,因为地主和佃农在土地的占有、生产劳动以及农产品的分配方面是截然相反的,他们是两个极端或“两极”。正如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本质的差别即是‘对立’。在对立中,有差别之物并不是壹般的他物,而是与它正相反对的他物”“在对立裏,相异者并不是与任何他物相对立,而是与它正相反的他物相对立”[10]

  

  既然“对立”是矛盾的特有属性和最显着的特征,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这个特有属性和最显着的特征来区分矛盾与非矛盾。假若事物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的,那它们就是矛盾;假若事物之间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同壹或相异的,那它们就是非矛盾。由于新定义明确揭示了矛盾的特有属性和最显着的特征,这样我们就有可能对矛盾有壹个更为准确的认识,就有可能把矛盾和非矛盾严格地区别开来。

  

  新定义说矛盾的特有属性和最显着的特征就是“对立” ,壹些熟悉“经典定义”的朋友可能会提出质疑,“经典定义”认为“矛盾即是对立和同壹”,“对立和同壹”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而新定义只讲“对立”却不讲“同壹”,假若没有了“同壹”这个属性,矛盾还能够成立吗?朋友们的质疑是可以理解的,作者为什么在新定义中只讲“对立”而不讲“同壹”呢?作者的理由如下:

  

  其壹,作者在《矛盾能够“既对立又同壹”吗》壹文中已经进行过探讨,所谓“对立”就是指截然相反、差异之极,而“同壹”则是指相同或壹致,所以“对立”和“同壹”是两种截然相反的关系。矛盾的本质是关系,那么同壹时间同壹对象的同壹种关系就是确定的,矛盾的双方既然是“对立”关系,那它们就不可能同时又是“同壹”关系,“对立”与“同壹”这两种关系无法同时兼备。也就是说,既然矛盾的双方是截然相反的,既然它们的差异已经达到了极点,那它们就不可能同时又是相同或壹致的。例如黑色和白色是壹对矛盾,但黑色不可能同时又是白色,白色也不可能同时又是黑色;强奸犯和被强奸者是壹对矛盾,但是强奸犯不可能同时又是被强奸者,被强奸者也不可能同时又是强奸犯。同样的道理,正数不可能同时又是负数,负数也不可能同时又是正数;南极不可能同时又是北极,北极也不可能同时又是南极;地主不可能同时又是佃农,佃农也不可能同时又是地主;侵略者不可能同时又是被侵略者,被侵略者也不可能同时又是侵略者;专制不可能同时又是民主,民主也不可能同时又是专制;等等。从逻辑学的角度看,矛盾“既对立又同壹”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所以对立和同壹不可能同真,逻辑上也无法自洽。为了避免定义中出现虚假判断和自相矛盾,所以作者在定义中只讲“对立”而不讲“同壹”。

  

  其二,矛盾的特有属性和最显着的特征是“对立”,而不是“同壹”,因为“同壹”关系根本不可能构成矛盾。例如很少有人认为,白色和白色、南极和南极、阳电和阳电也是壹对矛盾。

  

  其三,根据对立同壹规律,“对立”确实可以转化为“同壹”,但是,从“对立”到“同壹” 是壹个由此达彼的过程,二者不可能是同时存在的。假如矛盾真的像“经典定义”说的那样,对立面壹开始就是“同壹”的,那它们为什么还要费那么大气力互相斗争、互相转化呢?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所以作者在矛盾的定义中只讲“对立”而不讲“同壹”。

  

  我们说矛盾的特有属性和最显着的特征就是“对立”,所以只有对立关系才有可能构成矛盾,然而有的朋友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黑与白虽然是对立的,但并不是矛盾,因为黑与非黑才是矛盾。这种观点来自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认为,对于下属于c类的a与b两类概念,如果a类与b类有全异关系,而且a类与b类之和等于c类,那么,a与b就有矛盾关系。[11] 例如黑与非黑、红与非红、牛与非牛都是矛盾关系。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形式逻辑所说的“矛盾”与哲学所说的“矛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形式逻辑认为黑与非黑就是矛盾关系,而哲学却认为只有黑与白才是矛盾关系,因为在黑与非黑中,只有黑与白才是截然相反、互相对立的。虽然说的都是“矛盾”,但二者的内涵却大不相同,我们应该註意把这两种不同的“矛盾”区别开来。

  

  3、新定义揭示了矛盾的主体:“事物”。

  

  究竟是什么东西产生并形成了矛盾?“经典定义”认为,产生并形成矛盾的是事物内部的“两个对立面”,然而这“两个对立面”又是什么东西呢?“经典定义”很少对这个问题做出进壹步的解释,新定义则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解释:产生并形成矛盾的是“矛盾的主体”。那么,什么是“矛盾的主体”呢?作者认为:

  

  所谓矛盾的主体就是指对立关系的产生、形成及承担者,从最普遍的意义上讲,能够产生、形成并承担对立关系的就是事物,所以“事物”就是构成矛盾的主体。

  

  新定义为什么要特别强调矛盾的主体就是“事物”呢?这是因为:

  

  其壹,在既往的研究中,有不少人——如毛泽东——常常把矛盾和事物混淆或等同起来,他们错误地认为“矛盾就是事物,矛盾就是壹切”。为了纠正、避免这种错误,所以新定义明确指出,矛盾只是壹种关系,而这种关系必须由相应的主体来承担,假若脱离了主体,那么矛盾关系就无法形成。这就是说,矛盾只是主体之间的壹种关系,并非是主体自身,我们不能把二者混为壹谈。

  

  其二,不少“经典定义”都认为,矛盾只能产生于“事物的内部”,只能产生于事物内部的两个对立面之间。作者认为,这种认识过于狭隘、局限,不能真实地反映矛盾的全貌,也不能反映矛盾的復杂性。新定义明确指出,构成矛盾的主体就是“事物”,这就是说,无论是在事物的内部,或是在事物的外部,只要有事物存在,只要事物之间出现了对立关系,都有可能形成矛盾。这样新定义就突破了“经典定义”的狭隘与局限,真实地反映了矛盾的全貌与復杂性。

  

  新定义认为矛盾的主体就是“事物”,有的朋友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说构成矛盾的主体是“事物”,这对于事物之间很好理解,但当矛盾发生在事物内部的时候,那时构成矛盾的主体又是什么呢?系统论认为,事物或者说系统是由若干元素组合而成,当事物的内部发生矛盾的时候,这时矛盾的主体就是构成事物的“元素”。那么“元素”又是什么呢?“元素”其实就是低层次的事物,或者说“元素”就是构成事物的较小事物。例如壹个大家庭由夫妻、公婆以及孩子等家庭成员组成,那么夫、妻、公、婆以及孩子这些家庭成员就是构成这个家庭的“元素”。“元素”只是针对家庭这个系统而言,这些“元素”自身其实就是壹个个独立的事物,所以事物内部“元素”之间的矛盾其实仍然是事物之间的矛盾。譬如在壹个大家庭的内部,夫妻之间、公婆之间、婆媳之间都有可能产生并形成矛盾,这些矛盾同样也是事物之间的矛盾。

  

  有的朋友可能会还提出这样的质疑,有些矛盾的主体并不是事物,而是事物的属性,例如善与恶、穷与富、美与丑、祸与福等。如果说事物的属性也能构成矛盾,那岂不是与新定义发生矛盾了吗?作者认为,虽然事物的属性可以成为矛盾的主体,但这与新定义并不矛盾,因为属性是无法独立存在的,所有的属性都是事物的属性,它们的主体依然是事物。例如善与恶、穷与富、美与丑、祸与福大都指的是人,指的是人的善与恶,人的穷与富,人的美与丑,人的祸与福,所以构成这些矛盾的主体仍然是人或者说事物。

  

  4、新定义还揭示了矛盾产生的机理:矛盾产生于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

  

  矛盾是怎样产生的?或者说矛盾产生的机理究竟是什么?列宁认为矛盾产生于“统壹物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毛泽东也认为矛盾产生于事物的“壹分为二”,他们都认为矛盾是事物通过“壹分为二”“分”出来的。事物为什么要“壹分为二”呢?“统壹物”为什么要“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 呢?列宁和毛泽东并未对矛盾产生的机理做出解释,而新定义就揭示了矛盾产生的机理,新定义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处在壹个纷繁復杂的关系网中,当壹事物与另壹事物发生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演变成为对立的时候,这时两个事物就会产生并形成矛盾。矛盾产生于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假若事物之间不存在这种对立关系,那矛盾就无法产生和形成,所以新定义认为:

  

  矛盾并不是事物“壹分为二”“分”出来的,而是产生于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

  

  例如壹个姑娘,她结婚后与婆婆生活在壹起,假若她与婆婆和睦相处,二人没有发生对立,那么,她与婆婆就不会产生矛盾;但是,当她与婆婆发生了对立的时候,那么,她与婆婆就很有可能产生并形成矛盾。这些事实说明,矛盾并不是“壹分为二”“分”出来的,而是产生于事物之间的对立关系。

  

  上面我们对矛盾的新定义进行了详细的探讨,那么,新定义究竟具有哪些新的特点呢?它又是如何克服 “经典定义”的缺陷的呢?它为什么能够对矛盾做出更为准确、完善的解释呢?首先,矛盾的“经典定义”比较笼统,比较模煳,未能明确地揭示出矛盾的本质、主体、特有属性及显着特征,也未能揭示出矛盾产生的机理,所以它很难对矛盾做出准确、完善的解释。而新定义就弥补了“经典定义”的缺陷与不足,不仅明确揭示出了矛盾的本质、主体、特有属性以及显着特征,而且还揭示出了矛盾产生的机理,所以新定义更为准确、更为完善,也更为严谨。其次,“经典定义”把矛盾定义为“既对立又同壹”,这样它必然会出现虚假判断和自相矛盾,在逻辑上也无法自洽。与“经典定义”不同的是,新定义彻底摈弃了“既对立又同壹”这样的表述,它明确指出,矛盾的特有属性只有壹个,那就是“对立”,而不是“既对立又同壹”。这样新定义就避免了虚假判断和自相矛盾,在逻辑上也达到了自洽。正是由于新定义具有这些新的特点,所以它能够克服“经典定义”的缺陷与不足,能够对矛盾做出更为准确、完善的解释。既然新定义能够对矛盾做出更为准确、完善的解释,那么,新定义就有可能替代“经典定义”,成为人们正确理解和认识矛盾的壹个工具。

  

  长期以来,矛盾壹直缺乏壹个准确、完善和严谨的定义,作者冒昧提出壹点管见,希望对矛盾定义的完善有所脾益,也希望得到专家、学者和同仁们的指教与批评。

中国社会的大饥荒与共产极权主义

作者 杨继绳 写于 二零零八年

大饥荒的制度背景

  为什么像粮食“高产卫星”那么离奇的谎言没人揭穿?
  为什么数千万的饥民濒临死亡得不到救助?
  为什么造成饿死人的路线、政策壹直持续三年?
  为什么农村基层干部能如此残忍地摧残农民?
  为什么饿死的大多是生产粮食的农民?
  为什么饿死几千万人绝世惨案能够密而不宜、壹直隐瞒半个世纪?


  这些问题只能从制度中找答案。


  产生大饥荒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制度。造成中国这场大饥荒是壹种什么样的制度呢?是以中国传统的王权主义加上斯大林的专制主义为特征的极权制度,即借助秦始皇的政治制度的框架,实行全面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制度,用毛泽东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马克思加秦始皇”的制度。

壹、毛泽东是中国最后壹个皇帝

  1973年8月5日,毛召见江青,令其手记七律壹首,这首诗是批评郭沫若《十批》的。


  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待商量:
  祖龙虽死魂犹在,孔学名高实粃糠。
  百代都行秦政制,《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


  中国过去几千年的历史就是帝王专制史。毛泽东没有摆脱几千年帝王专制的强大惯性,在他的头脑裏,王权思想还有重要地位。他这裏说《封建论》作者“唐人”是指唐代的柳宗元,字子厚。在秦以前的分封制,封建领主在他的封地上有很大的独立性,中央政权不能全面控制,有“尾大不掉”的情况。秦始皇废封建设郡县。柳宗元在《封建论》壹文中,认为秦始皇最先实行的郡邑制优于周代的分封制。柳宗元从权力集中的角度来评判优劣的。郡邑制把全国的壹切权力都集中于皇帝手中,地方官员由皇帝任命,地方官员的去留完全由皇帝决定,“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秦始皇创建的行政制度沿袭了两千多年。


  多年来,人们用“封建社会”来描述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制度,历史学家刘泽华先生的《中国的王权主义》壹书,使这个认识加深了壹步:自秦始皇以后,中国不是封建主义,而是王权主义。实际上,和毛泽东对应的不仅仅是王权主义,而是极权主义。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也有人译成全权主义。它是20世纪二十年代出现的壹个政治术语,是墨索裏尼最早发明的,墨索裏尼强调“壹切从属于国家,不许脱离国家,不许反对国家”。极权主义以强有力的中央统治为特征,试图通过强制和镇压,对个人生活各方面进行控制和指导。极权主义把整个社会囚禁在国家机器之中,对人民的整个生活实行无孔不入的统治。极权主义为了实现国家的目标(这个目标是按国家领导人的认识水平和偏好制定的,他们认为这个目标是为了“最大多数人最大的利益”,只有他才是“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利益”的代表),不惜壹切代价,倾全力以达到目的。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暴力行动在极权制度下是被允许的,有时是必要的,它因无限忠于国家的意识形态而变得合理。在王朝时代,由于交通、通讯的落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只不过是壹个理想,国家的权力很难经常深入到版图的每壹点上。在毛泽东时代,由于有了现代武器、现代交通工具、现代通讯技术和组织手段,国家的权力深入到壹切边远的乡村、壹切山野角落,深入每壹家的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入到每壹个人的大脑和肠胃。行政权力的扩张,已经达到了极致,已经达到了尽头,已经到了无可復加的地步。


  毛泽东这壹代领导人奉行的是共产主义,共产党人的理想是建立壹个没有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各尽所能,各取所需,人人平等。他们描绘出了人类最美好制度的图景。为什么他们所建成的制度和原来的理想大相径庭呢?哈耶克在他的《通向奴役之路》这本书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深刻的回答。我不再重復他这本书的内容,我只是想说,我并不怀疑开创者的真诚。他们中很多人也许是想救民于水火的仁人誌士。但是,他们宣传共产主义理想的时候、开始用这个理想建造这个制度的时候,不会知道会有这样的结果。人的认识是有限的。


  制度是人和人的关系,也是个人和整体的关系。通过制度把单个人的活动连接成整体。但是,连接整体以后所导致的结果,任何个人凭着有限的知识和观察,是不能预知的。这像数学中的“有限”和“无限”的概念壹样,在“有限”中得出的正确结论放在“无限”中有时是不正确的。这是壹。


  制度是千百万人共同建造的,但是,建造的过程并不是完全遵循建造者的意愿,它要因袭原有制度的遗产(现代语言称为“路径依赖”),它还要受到种种外力的影响。壹种“理想的”制度建成以后,建造者会惊奇地发现:“竣工验收”的成果和“设计图纸”大相径庭。这是二。


  第三,从理论上说,制度是为人服务的。但是,壹旦制度建立起来以后,人们都要受到这个制度约束。更为重要的是,这个制度本身的力量(制度的逻辑力,制度的惯性力)又迫使制度的执行者做出“不得不做的事情”。做出这些事情的后果是与制度建造者的最初愿望有时是相悖的。


  哈耶克说:“在我们竭尽全力自觉地根据壹些崇高理想缔造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却在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创造出与我们壹直为之奋斗的东西截然相反的结果。”中国人经历的情况正是如此。


  毛泽东身处高位以后,在中国王权文化传统浸润中,在列宁、斯大林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框架裏,把早年自己曾宣扬的民主抛到九霄云外,俨然以帝王自居。


  2000年的壹天,曾任毛泽东的秘书的李锐,在与他的老朋友在壹个饭桌上(当时本书作者也在这个饭桌上)说,在延安,毛泽东曾戏问他的俄文翻译师哲:总统和皇帝有什么不同?师哲按照书本知识说了个壹二三,毛泽东哈哈大笑,说:“其实是壹样的!”


  毛泽东这个理解不足为怪。他是在中国农业社会成长起来的,没有接受过西方民主法治的教育,对农民起义改朝换代情有独钟,在他眼裏,总统和皇帝都是君临天下,都是统率万民,当然没有什么不同。


  1981年11月14日,在讨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草案时,朱德的秘书陈友群提供壹个情况:1950年4月,中宣部起草的“五壹”节的口号中,最后两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中国共产党万岁!”毛泽东在审定时,亲笔加上了“毛主席万岁!”这壹条。“毛主席万岁!”这个几亿人呼喊了几十年的口号竟然是毛泽东自己要别人喊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其实也好理解:要“君临天下”就得有人山呼万岁,在专制社会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法国大作家兼哲学家安德烈.马尔罗曾在1972年向身为美国总统的尼克松介绍毛泽东:“有壹次我问他是否把自己看作是中国最后几个伟大皇帝的继承人。毛说,当然我是他们的继承人。”


  经过几十年的奋斗,毛泽东这壹代人借助“分久必合”、“久乱必治”的历史契机,把历经半个世纪战乱的国家整合起来了。他们在中国皇权文化的土壤上构筑了壹个金字塔式权力结构。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强有力的思想控制,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这些相辅相成,形成了壹个十分稳定的、高度集中的权力金字塔。毛泽东身处金字塔的顶端,牢固地掌握了这个权力结构之柄。这个“柄”就是军队和党的控制权。有了这个权柄,他就比任何人强大,他就成了全国至高无上的政治权威、思想权威。民众的个体在这个权力结构裏微不足道,他们只能为全国唯壹的目标──共产主义献出壹切。


  这个金字塔结构最早是由秦始皇建立起来的,是经过两千多年的逐步完善的。尽管毛泽东时代是中国帝王专制的尾声,但这种制度对社会、对民众的控制比历代帝王的专制更为严密细致,更为深入广泛。


  中国最后壹个皇帝不是袁世凯,而是毛泽东。毛泽东实际是现代中国的皇帝,但他比秦始皇和历代皇帝更加强大,统治更加严密。历代帝王可以像法皇路易十四那样说“朕即国家”,毛泽东的权限远远超过了他们,他可以说“朕即社会”。在毛泽东以下的各级领导机关,主要领导人都是毛泽东的臣下,但在他自己领导范围内像毛泽东壹样行使权威。他们也是壹个个土皇帝。

二、国家垄断壹切经济资源,严密控制壹切经济生活

  哈耶克说:“形形色色的集体主义,如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等等,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他们想要引导社会努力所要达到的目标性质不同。但他们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不同,则在于他们都想组织整个社会及其资源达到这个单壹目标,而拒绝承认个人目的至高无上的自主领域。”


  怎样“组织整个社会及其资源”达到共产主义的“这个单壹目标”呢?这就得通过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国共产党人建立的正是这样的经济体制。这个体制完全剥夺了个人的自主领域。


  在农村,实行经济集体化,生产资料收归集体,农民生产的粮食、棉花、油料等壹切产品全都由国家统购统销。生产队种什么作物,种多大面积,怎么种植,农民和生产队的干部没有权力决定。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以后,城乡居民的生活资料全都由国家凭票证供应。


  在城市,工商业都由国家直接经营管理,各类物资全由国家控制。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的1957年,全民所有制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占53.8%,集体所有制工业占19%,公私合营工业占26.3%,私人工业占0.1%,城镇个体工业占0.8%。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全民所有制商业占62.1%,集体所有制商业16.4%,公私合营商业占16%,个体商业只占2.7%,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额为2.8%。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不能自由买卖,全都由国家计划调拨。只有国家计划,没有市场。个人不可能在“国家分配”以外的渠道买到任何物资。工厂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用什么样的方式生产,全都由国家下达计划。工厂建壹个厕所也得层层报批,盖上几十个图章才能动工。财政统收统支,产品统购包销,外贸统进统出,职工统招统配,工资全国统壹制定级别、统壹时间调整。


  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集中到中央。其中,毛泽东的个人意见份量最重。例如,中国的很多经济指标是毛泽东提出来的。在这样经济制度下,全部国家经济机构是壹架大机器,是壹架使几万万人都按照最高指令工作的机器。在这架大机器裏,控制中枢(中共中央)壹方面集中老百姓的劳动成果,由中枢支配,壹方面对老百姓的生活资料实行各种形式的配给制。中国当时的制度不仅剥夺了老百姓获取食物的权利,也剥夺了百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食物的权力。


  要使最高当局的经济指令畅通无阻,就必须实行高度集中的政治制度。要使最高当局的指令不受干扰,就得清除“噪音”和“杂音”,实行舆论壹律。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壹切

  中国的政治经济权力高度集中在中国共产党手裏。中国共产党是壹个世界上人数最多的严密组织。1958年“大跃进”时,中国共产党有1500万党员。在“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纪律约束下,所有的党员必须信奉壹个思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所有的党员必须执行壹条路线──毛主席的革命路线:所有的党员必须尊崇壹个领袖──毛泽东。由于中国是共产党壹党专政,所以,不仅共产党员这样做,也要求全民这样做。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苏联共产党的方式建立起来的。它是壹个“组织严密的、有铁的纪律的党”。党内奉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党内不同意见很难发表,对党的领导人的权力制衡力量很微弱。这种“组织严密的、有铁的纪律的党”,和秦始皇建立的专制制度结合起来,就成为最高领导人实行专断的工具,成为极权政治的工具。


  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在城市按部门或单位建立组织,在农村按属地建立组织。这些组织与各级政府相平行(实际是凌驾在各同级国家行政机构之上),都设立了党委会,基层组织为党支部。名义上,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实行代表大会制度,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实际上,党的主席凌驾于代表大会之上。他的意誌就是党的意誌,各级党代会只不过议事机构和表决机器。中央委员会内又产生政治局,政治局内又设常务委员会。政治局常委是掌握实权的领导机构,而政治局常委又在中共中央主席的领导之下。党中央主席有最后决定权。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名义上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由它产生的委员会,实际上地方党委主要负责人及常委均由上壹级任命。在干部任命等壹切重大问题上,党的第壹把手有绝对的权力。地方党委会内也设常委,执掌日常实际权力。


  中国共产党组织建设的特征是,壹是它在新中国建立后壹直处于独立的执政地位。按照党的理论,共产党执政壹直到国家消亡、共产主义实现为止。二是党的机构全部国家化了。党的专职干部就是国家干部,他们的工资由国家财政开支,党的活动经费也由国家财政支出。


  中国共产党的建党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但实际上只有集中没有民主,民主只不过是集中的手段。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以后,党外再没有人敢于批评共产党。1959年党内反对右倾机会主义以后,党内也不敢批评领导人,不敢批评党的政策。各级都是壹元化,壹言堂,各级党委书记都成了家长,毛泽东是全党最大的家长。党的各级领导人既缺乏党外监督,又缺乏党内监督。从1957年以后,党内特权开始严重发展。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内的不同看法靠民主集中制来解决,即通过协商、讨论,少数服从多数。在通常情况下,不同看法靠毛泽东“壹锤定音”。而对重大问题的争论是靠“路线斗争”来解决的。所谓“路线斗争”,就是不同意见双方互不让步,最终是壹批人战胜另壹批人。执行“错误路线”的壹批人下臺,坚持“正确路线”的壹批人上臺。这种路线斗争是很残酷的,有时是“妳死我活”的,因为路线斗争是“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自从毛泽东有着绝对权力以后,路线斗争常常成为他用来打击异己的工具。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的唯壹政治集团。中国虽然也有其它党派,但这些党派都不以取得执政地位为目的,都以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它们和中国共产党不是平等竞争的关系,而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它们被称之为“参政党”。这些民主党派的第壹把手是中国共产党派进去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有的民主党派内还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党组”,作为该党派的领导核心。从经济上,是靠共产党用国家财政拨款养活的。民主党派的干部也由中共中央统战部任命。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说,中国的民主党派都不是政党,只是壹个共产党领导下、为共产党服务的社会团体。


  在帝王社会,农民起义推翻了壹个皇帝,又用壹个新皇帝来代替它。在政党社会,推翻了壹个壹党专政,又壹个新的壹党专政来代替它。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废止国民党壹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结果呢?还是壹党专政。只不过是用共产党的壹党专政取代了国民党壹党专政。这两个党在建立之初,都曾得到过苏联共产党的帮助,都从苏联共产党那裏吸取了组织经验,都是奉行“壹个党,壹个主义,壹个领袖”的原则。

四、用枪杆子保卫权力

  军队是这个高度集权的国家机器的支柱。高度集权制度是靠军队来维持的。这支军队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从1946年6月到1950年6月,这支军队共歼灭蒋介石掌握的国民党军807万人,实现了“枪杆子裏面出政权”。


  这是壹支世界上无与伦比的庞大军队。在解放战争的第三年度末,即1948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就有400万人。到1950年7月,又增加到500万人。1951年,人数为历史上最多,即611万人。朝鲜战争以后,还壹直维持在400万人以上。壹直到1985年6月,邓小平决定裁军100万,人数降低到330万人。除了这支庞大的常备军以外,壹旦战争需要还可以随时召集数以千万计的预备役军人。


  这是壹支由多兵种合成的强大军队。不仅有陆军,还有空军、海军、炮兵、装甲兵、工程兵、铁道兵(八十年代撤消)、防化兵和战略导弹部队。这支多兵种高度合成化的部队,其火力、防护力、突击力、机动力和快速反应能力都相当强大。


  这是壹支由庞大的军事科研队伍支撑的部队。全国有数以百计的国防科研机构、100多所军事院校和国防科研机构,几乎囊括了工科院校所有的优秀人才。


  这是壹支由整个国家的重工业为后盾的军队。毛泽东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在壹定的程度上是出于备战的需要。壹旦需要,机械工业、化学工业、电子工业、汽车拖拉机工业很快就可以转为军事工业。毛泽东时代的很多武器装备都是在民用工厂裏通过“军工动员”的方式生产的。即动员民用工厂的力量、用民用工厂的资源生产武器,毛泽东时代的军费不包括“军工动员”的费用。


  这支强大的军事力量牢牢地掌握在毛泽东手裏。在毛泽东帝国,是“党指挥枪”。党指挥抢,不是壹项空洞的原则,不仅是靠军官们对党的忠诚,而是靠壹系列的制度和手段来保证的。


  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统帅全军。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党中央主席兼任。军委主席对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党中央的主要领导人都是中央军委的成员。军队的主要干部都由中央军委任命。各级军队都有党的组织,支部建在连上。军事干部都是同级党委的成员。部队的重大事情都由党委讨论、批准。从上到下,党组织无处不在,无处不起领导作用。这些是“党指挥枪”的重要组织保证。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每壹个战士都知道“党指挥枪”的原则。此外,毛泽东还吸收了中国历代的监军制的经验,并进行了完善,从而形成了壹整套严密的监军办法:


  壹、兵无常帅,帅无常兵。军官调动频繁。这样,上级军官和下级军官之间,军官和战士之间,不可能建立深厚的私人关系。这就防止军队变成个别军官的私家军队。在壹支军队内部也不可能进行对抗中央的密谋。


  二、带兵的不能调兵,调兵的不能带兵。军长和军长以下的各级带兵的军官,不能带领自己的部队移动。作战部队壹个营的移动需要中央军委批准。生产经营部队壹个团的移动要经过总参谋部批准。另壹方面,有调兵权的人,不经批准,不能自已到壹个部队裏去带兵。调兵权和带兵权分离,使每壹支军队只能在划定的驻防范围内活动,不可能进行中央给定以外的军事行动。


  三、不能壹个人单独调兵,军队调动由集体决定。中央军委调兵不是壹个人说了算,而是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当然,中央军委主席有最后决定权。


  四、军饷和装备由中央统壹供给,不能就地筹饷。过去军阀割据,其中壹个原因是军阀在自己管辖的地盘裏筹饷,他可以在辖地内成为自给自足的独立王国,地盘大,军饷就充足,就可以进壹步扩充军队。因此就有军阀间争夺地盘的军阀混战。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饷由总后勤部统壹供给,壹律“吃皇粮”。军队自己不能就地筹饷。


  五、驻军和所在地的地方政权分离,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分离。在军阀时代,地方军政合壹,军事长官就是行政长官。他们既凭借自己的军事实力和中央分庭抗礼,又凭借自己的行政职务,对百姓发号施令。毛泽东时代,地方长官没有军事力量,只能听命于中央:军事长官没有行政权力,不能号令百姓。中央对军事长官和行政长官分别控制,并让二者相互监督。这样,地方实行军事割据就无可能。虽然地方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当地驻军政委、当地驻军主要负责人参加驻地党委,但这只是壹种相互沟通,军事工作和地方工作还是泾渭分明。


  六、“双长制”,即同壹部队有两个壹把手。军长和政委都是壹把手。二人平起平坐。两人都对上级党委负责。二人有相互制衡作用。他们很难齐心协力进行谋反。


  七、司、政、后分立,军队裏的作战指挥、干部和考核任免、后勤保障分别由司令部、政治部和后勤部分别负责。三者都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同时接受上壹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


  八、强干弱枝。在军队部署上,首都附近的军事力量大于任何壹个地区的军事力量。万壹个别地方出现问题,中央可以凭借具有压倒优势的首都军事力量讨伐叛逆。驻首都以外的部队(包括军事首长)带壹支枪进入首都要经过批准。空、海军的飞机不能飞越首都上空。


  由于军委主席有最后决定权,所以,说是党指挥枪,实际上是军委主席指挥枪,也就是毛泽东指挥枪,说到底还是毛泽东拿着枪来指挥党,再通过党控制全民。过去毛泽东靠“枪杆子裏面出政权”现在,毛泽东用枪杆子来保卫自己的权力。

五、名为民主实为专制的政体

  1949年10月1日下午3时。北京市30万人在天安门广场隆重集会。毛泽东站在天安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


  共和国实行的是壹种什么样的政治体制呢?毛泽东在和蒋介石的斗争中他曾多次提出过民主政治的口号,多次提出要建立壹个民主的国家。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他对民主的态度比过去显得不同了。1949年8月,毛泽东在政治局会议上说:“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不必搞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和三权鼎立等。”他把人类创造的现代政治制度──“议会制”和权力制衡的“三权分立”说成是资产阶级的,从根本上加以否定。


  毛泽东把国家组成分为国体和政体两个问题。他说,“国体是国家的阶级性质。国体问题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问题,即国家政权的阶级支配问题。”在中国应当由那个阶级来专政呢?在1940年2月,他主张“各个阶级联合专政”。到1949年6月,他提出了“人民民主专政”即“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到了晚年,又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当然,这三种提法有其壹致的方面。关键在于对“人民”的解释上。如果把“人民”解释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联合”,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各个阶级的联合专政。如果强调在这个联合中的无产阶级的领导作用,则人民民主专政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人民”的范围越来越小了,除了地、富、反、坏、右以外,在城市把知识分子当成资产阶级,在农村连富裕中农也受打击。实际上还是少数人对多数人专政。毛泽东曾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但是,“人民”和“敌人”并没有严格而明确的法律界定。从毛泽东到壹个村支部书记,都可以把反对自己的人说成“敌人”,从而变成专政对象。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这就是它的“政体”。按《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最高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除了有权修改宪法、制定法律、行使立法权外,拥有产生并监督国家领导工作人员的权力。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经国家主席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选举产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按《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有权决定国家生活中的各种重大问题,如审查和批准国民经经济计划和国民经济计划的执行情况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批准省、市自治区区划,决定战争与和平等。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有国家元首制度。按照1954年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召开最高国务会议,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但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必须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结合起来才能行使某些元首职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元首实际是国家主席和人大常委组成的集体。第壹届人大届满以后,毛泽东再不愿意当国家主席,1958年,二届人大壹次会议上,刘少奇担任国家主席。文革中刘少奇被“打倒”后,就不设国家主席了。以后,由于毛泽东自己不愿意当国家主席,又不让别人当国家主席,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就规定不设国家主席。《宪法》上的条款也得遵命毛泽东的个人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中有“共和”两字。孟德斯鸠把国家政体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三种。他认为,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壹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单独壹个人遵照法律执政的政体: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壹个人按自己的意誌来执政的政体。从《宪法》的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共和”的,不是专制的。


  中国当时只有两部法律,壹部是《宪法》,壹部是《婚姻法》。毛泽东(特别是在他的晚年)可以置《宪法》而不顾,按照自己的意誌行事。1958年8月21日下午毛泽东在北戴河会议上说:


  法律这东西没有也不行,但我们有我们这壹套,还是马青天那壹套好。……(刘少奇插话: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办事参考。南宁会议、八大二次会议,北戴河会议的决定,大家去办就是法。上海梅林公司搞“双反”,报纸壹登,全国展开。)不能靠法律治理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军队靠军法治人,治不了,实际是1400人的大会(指1958年的军委扩大会)治了人,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后来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会也是法。治安条例也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都自觉了,就可以到共产主义了。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壹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壹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壹套。


  他说的“我们那壹套”是指中国共产党那壹套,“我们这壹套”否定了“他们那壹套”。“决议”是指中国共产党各级组织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的“决议”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党大还是国家大?党大。刘少奇反对法治,贊成人治。最后他还是被人治所害:他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度,就被置之于死地。这是后话。


  西方现代国家是议会政治,中国则是“会议政治”。所谓“会议政治”,就是通过会议来决定壹切重大事情,中国共产党会议的“决议”高于法律。然而,什么时候开会,会议讨论什么内容,用什么形式讨论,会议开多长时间,参加会议的人是没有决定权的,有关会议的壹切完全听从最高领导人的意见。会议是贯彻最高领导人意誌的工具,会议的“决议”实际是最高领导人的意誌的文字表达。会议政治是非程序化、非法制化的政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议会政治”和“会议政治”虽然只是调换了壹个字的排列顺序,却发生了本质变化:“议会政治”是民主政治,“会议政治”是专制政治。


  中国共产党成千上万个党支部,深入到每壹个工厂、车间、田头、地角和所有的机关、学校、居民委员会。在每壹个基层单位和各级政权机构,党组织都凌驾于行政领导之上,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之上,实施绝对领导。“工农商学兵,东南西北中,党是领导壹切的。”而各级党组织,第壹把手又凌驾于组织之上。书记当家,委员们对书记如众星拱月。行政领导人对书记也只能俯首听命。名义上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实际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权力高度集中于党,而党权又高度集中于主要领导人的手中。


  这样壹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就形同虚设。《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也是壹纸空文。《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实际上最高权力掌握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手中。《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实际上,这些人事任免都是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事先决定了的。《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国民经济计划,而这个计划是中国共产党内事先反復讨论过了的:《宪法》规定设立国防委员会,实际上这是壹个虚设机构,军队由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掌握:《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实际上是由中共中央军委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只不过是壹枚橡皮图章而已。


  在秦始皇的制度根基上嫁接列宁、斯大林制度,就被称为“革命政权”,反对这个政权的当然也是“反革命”。“反革命分子”要受到严厉惩处。

六、极其严密的思想控制

  与党权、政权、军权、经济权高度集中相适应的是舆论高度集中,高度统壹,“所有的人都被格式化”,实现了“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


  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抓紧“两杆子”:枪杆子,笔杆子。打天下和治天下都要靠这两杆子。“笔杆子”就是壹切舆论工具,抓紧“笔杆子”就是掌握动员资源,就是控制思想。把“笔杆子”和枪杆子并列,可见其对思想控制的重视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久,就用共产主义思想作为全国的统壹思想,要求全国人民完全地、永远地服从共产主义这个目标。让每个人都知道,为全人类的最高理想的实现,牺牲小我,顾全大我是必要的、光荣的、高尚的,不愿做出牺牲是可耻的。关于社会发展“五个阶段”的学说(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后壹个比前壹个进步,后壹个必然取代前壹个,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规律)写进了中小学教科书,实现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个人利益,个人生命在历史规律面前是微不足道的。为此,壹方面不让知识分子发表与共产主义不同的言论,另壹方面对广大群众强力灌输共产主义。壹切舆论工具,壹切图书,壹切讲坛,壹切会议,都灌输共产主义理想,批判与之不同的思想。广大群众,特别是无知青年,只能听到壹种声音,只知道壹种理论,使他们思想十分“纯洁”,他们的“爱憎”分明而强烈。这些“纯洁”的青年实际是共产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者”,他们又是排斥、打击非共产主义思想的真诚、坚定、强大力量,在政治运动中他们是狂热分子,是制造过激行为的主力。共产主义理想是以“大我”消灭“小我”、以强权剥夺个性的最有说服力的、最合法的工具,是推行“壹大二公”最有力的动员工具。为什么在三年大饥荒期间“共产风”刮了壹阵又壹阵,这是多年共产主义灌输的结果。


  当时只有两张全国发行的大报,壹张是中共中央主办的《人民日报》,另壹张就是以知识分子为主要读者对象的《光明日报》。这两张报纸除了风格略有差异以外,指导思想完全壹样。各省在省委直接领导下有壹张报纸,除了省委审定的地方新闻以外,其它内容和《人民日报》没有不同。各家报纸的社长、总编辑全都是上级党委任命的。发什么,不发什么,全由上级党组织决定。党报的编辑记者要遵守党的宣传纪律。为了避免犯错误,各省报纸的夜班编辑在每晚确定版面时都要打电话和《人民日报》夜班编辑“对表”,以求“版面语言”的壹致。在相当多情况下,同壹天全国所有的报纸的第壹版的稿件、标题、排版几乎完全壹样。中央人民广播电臺和新华社也绝对是中共中央的喉舌。重要稿件虽然选题是上级定的,但稿件还要送审。审稿者要考虑的方面虽然很多,但是,是加强还是削弱人们的共产主义信仰,是加强还是削弱人们对中国共产党的忠诚,是降低还是提高领导人的威信,是决定稿件能否发表的最为根本的原则。外国的真实情况,工作中的负面情况,不让老百姓知道。老百姓不能收听境外电臺的广播,除了国家设立强大的干扰电臺以外,还以“偷听敌臺”的罪名逮捕、判刑。偷听“美国之音”是了不得的罪名。那时老百姓很少有收音机,有收音机也不让有短波。


  当时中国也有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如中国科学院社会科学部(简称“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前身),但研究的选题、研究的指导思想、研究成果的发表,都由党的官员决定。研究人员不能自由地思考,不能独立地研究,不能对真理进行追根问底的探讨。对官方意见的註释、论证,对官方错误的辩护,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唯壹目标。当时也有壹些学术刊物,如《哲学研究》、《经济研究》等,但这些刊物牢牢地控制在党政官员手中,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宣传工具。


  全国各地图书馆,壹些与中共中央意见不壹致的书刊都拿下了书架,有的封存,有的销毁。文化艺术被当作革命事业这架大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当时的文艺作品绝大部分是歌颂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的。神化领袖、粉饰太平、歌功颂德是文艺工作者的主要任务。如果说,报刊从舆论上、社会科学从理论上动员人们忠于中国共产党的话,那么,文艺则从情感上动员人们忠于中国共产党,动员人们忠于毛泽东。中国的文艺在神化领袖方面起了其它舆论工具无可比拟的作用,中国的文艺是造神文艺。


  毛泽东晚年曾多次以肯定的态度讲到秦始皇“焚书坑儒”,认为秦始皇只“坑”了几百人,而“我们”比秦始皇“坑”的要多得多。这是实话实说。所以,新中国建立之初,几乎所有的高知大儒、学者专家都自觉地或被迫地放弃了自由的思想和独立的人格,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没有这样做、并且保全了性命的只有梁漱溟、陈寅恪等极少数人。在1956年到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又对思想界进行了整肃,近60万不服从统壹思想的知识分子打成“右派分子”。壹场壹场针对知识分子的政治斗争,更加强了思想的“统壹”。


  在那个时代,全国的壹切宣传机器、壹切文化教育,都为同壹目标服务,都集中地朝壹个方向影响每壹个人。全国上下,真正做到了舆论壹律。壹切与共产党不同的看法都被“格式化”,从而实现了全体人民的思想“壹体化”,实现了“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


  那时,全国只有壹个思想家,只有壹个理论权威,他就是毛泽东。毛泽东思想就是全国人民的指导思想。毛泽东既手握国家军政大权,又是国家最高的思想权威,即教化全民的最高权威。这就实现了“政教合壹”。


  在政教合壹的情况下,权力中心就是真理中心。谁的权力最大,谁就是真理的化身。没有人敢发表不同的意见,甚至没有人敢独立思考。大批无知者相信毛泽会把人们引向共产主义的天堂。大批干部自认为是“为人类最美好的理想而奋斗”的重任在身,是替天行道,在忙得无暇进行说服的情况下,他们对不顺从者施暴是理所当然的。


  在皇权思想有深厚土壤的国度,人们视毛泽东的思想为权威,中国共产党利用中央政权这个“神器”向全民灌输单壹的价值,造就了众多的真诚的信奉者。所以,在三年大饥荒期间,人为造成这么大的灾难,而农民却认为毛主席是英明的,中央是正确的,只是下面干部没搞好。

七、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

  中国在帝王时代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说法,但是,由于交通不便,鞭长莫及,还有王法不行的荒蛮之地。在毛泽东时代,借助现代的交通和通讯,真正实现了昔日帝王的梦想。在全国所有的地方都有同样的组织机构,都执行同样的政策:全国每壹个人都生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某壹个组织之中,都喊同样的口号,都流行同样的政治话语:在相同的时间内各地的官员们都在召开同样内容的会议。由于全社会都是同样的情况,壹旦出现政治灾难也必然是全国性的,受难者找不到逃脱之地。本书介绍了壹些省份在三年饥荒时的情况,读者会看到,各地的情况竟如此相似,原因就在这裏。


  当时中国的社会是同构同体的金字塔的社会结构。在城市,是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居民组──居民。在任何壹个城市都可以找到和另壹个城市相同的结构和相对应的层次和角色。在农村,是省──地──县──公社──大队──小队──社员。在任何壹个乡村都可以找到与另壹个遥远的乡村相对应的层次角色。在广东省的壹个生产队和远在千裏之外的黑龙江省的某壹个生产队是壹个相似形。广东省的壹个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方式和黑龙江省的壹个人民公社社员的生活方式没有多大差别。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使社会结构稳定,社会成员角色简单,社会成员的行为特征同壹化。政府机构金字塔,城市结构金字塔,农村结构金字塔,交织成网络,构成金字塔体系。每壹个社会成员都被局限在这壹网络的不同层级壹个个网眼中。社会成员不能流动,社会成员之间也没有交换关系。这种社会结构便于高度集中管理,它既排斥民主,也排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成员的个人自由也就完全消失了。错误的政策在这种社会结构中会通行无阻,不仅得不到抵制和修正,其错误效应还会层层放大。


  在同构同体的社会结构裏,没有“化外”之民。着名女作家章诒和在四川被打成反革命时,她父亲章伯钧对她说:“妳壹定要活下去,那怕落草为寇也要活下去!”章诒和悲哀地说:“哪有草啊!”在这样的社会结构裏,饥民连逃荒都没有去处。

八、约束人们行为的无形制度

  制度可以分为有形制度和无形制度。前面说的都是属于有形制度。无形制度是指两个方面的结合,壹是思想灌输所形成的价值体系:二是中国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政治文化传统。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力,常常超过有形制度。


  毛泽东所建立的价值体系是由共产主义理想、阶级斗争学说、永不停息的斗争哲学、过分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牺牲个人保证集体的道德观等壹系列的思想观念构成的。信仰、哲学、政治学、经济学、道德观等构成了壹整套价值体系。这壹价值体系是通过所有的舆论工具长期灌输深入到每壹个人的心灵深处。成为判断是非、善恶、美丑的标准。


  几千年形成的以王权思想为特征的文化传统,其积淀比新形成的价值体系还要深厚。在中国政治文化传统中,君主是至高无上的。中国古代虽然有“民为贵,君为轻”的说法,但从根本上说,重民,爱民不是目的,它是维护君权的壹种手段,君主才是目的。君主是全社会的宗法大家长,是法律和秩序的化身,是治乱兴亡的决定因素,是全社会的最高教化者(政教合壹),是认识的最高裁决者。君即父,父即君,君尊臣卑,忠孝壹体。臣民必须自觉认同为子为臣的卑贱地位和工具属性,恪守本分,尽心从事。王权主义与人格平等、个人尊严、个性独立是对立的,依附、盲从、奴性是王权主义的产物。


  这种以王权为特征的文化传统,经过几千年的实行,已经深入到中国民间,深入到人们的思想深处,它在随时随地在起作用。传统文化中的某些内容和共产党的价值体系相沟通,成为集体主义的思想基础。例如,“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传统思想中,把“仁”理解为“牺牲小我为大我”,把“义”理解为“共产主义”,就会产生很大的精神力量。人们迷信领袖,崇尚权力,顺应潮流,逆来顺受。在迫害临近的时候,人们以欺骗求自保,以出卖朋友而换取自己的安全。在每壹级权力阶梯上的人都具有两面性:在上级面前是奴才,在下级面前是主人。在这个权力金字塔上,高层的意誌被层层放大,底层的声音被层层压制,这是错误的政策产生并顺利推行的条件。“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上面的错误会得到壹级又壹级的“创造性的发挥”,使错误政策“放大”。这裏只有正反馈,没有纠错机制。权力的鞭子加上天堂的诱惑,使干部们失去了理智,变成了疯子、骗子,变成了用鞭子驱赶着奴隶的恶棍。


  无形制度不仅约束每壹个人的行为,还形成壹种广泛的社会心理。这种社会心理是极权制度的社会根源之壹。捷克前总统、着名学者哈维尔曾深刻地反省道:“在我谈到崩溃的道德环境时,我是指我们每壹个人。因为我们全都顺从了这个制度,都把它当作不可改变的事实,从而维持了它的运转。换言之,我们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对这个制度的存在负有责任,没有什么人只是壹个受害者。是我们所有人制造了这部机器。”

九、极权制度的超稳定性

  专制制度首先压制的是地方豪强、社会能人。这样,使豪强不能欺压百姓,能人不能聚集财富。在专制制度下,处于社会最顶层的少数人可以任意消费和处置国家财富,但在高官以下的人,虽然可以按行政级次分享利益,但不允许官员以外的豪强存在,不允许政府以外的富人存在。这样,可以实现高官以外的社会公正。高官的特权是国家机密,老百姓是不知道的,与此相反,政府控制的舆论还不断地宣传官员们如何“廉洁奉公”。老百姓虽然受专制的高压,但心裏不平的情绪很少。


  在专制制度下,剥夺和保障是并存的。中央政权剥夺了老百姓的劳动成果,但给老百姓以最低生活保障。多数群众虽然处于半饥半饱、衣衫褴褛的状态,但可以维持生命。生了病,也可以得到简单的医疗。如果年景好,经济情况好壹些,群众生活可以略有改善。由于信息单壹,老百姓不知道国外的情况,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虽然自己生活水平极度低下,但情绪上还满足,没有更多的奢求。如果没有更大的压迫,就不会有造反的要求。西方国家的壹些自由主义者,过高估计了专制制度下群众的反抗情绪。在2003年的美伊战争中,美国人以为他们的大兵壹到,伊人民就欢迎解放者。实际情况与美国人的期望相反,不仅没有大批的叛变者,也没有外逃的难民,而叛变者恰恰是接近萨达姆的上层人物。


  极权制度使多数人利益受损,但很难有人出来为多数人的利益而挑战当局。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论证了这个思想:如果个人行动使整个集团增加利益,则可以假设个人付出成本与集体收益等价。但付出此成本的个人却只能获得集体收益中的极少份额。集团利益属于所有的人,集团越大,成员越趋向于搭便车而坐享其成。以致于“经济人”都不会为集团的共同利益采取行动,进而产生“集体行动的困境”。由于迫害,所谓“理性人”都不敢对暴政有任何微词。于是,前所未有的强大专制出现了。每个人都服从于权力的意誌,无疑,它比以往任何壹个政权强大。


  极权制度的超稳定性是因为政权以外的民间力量难以推翻它,这壹点,在本书“大饥荒年代的社会震动和社会控制”壹章中已有阐述。

十、这个制度缺乏纠错机制

  在极权制度下,最高统治者即使有最完美的人格,也难避免犯错误。


  首先是他听不到不同的声音。他不可能集中更多人的智慧把事情办好。壹个人的脑袋代替了千百万人的脑袋,难免出现决策错误。他做出错事以后不仅没有人敢批评,还要阿谀奉承,小错会铸成大错,局部错误会演成全局错误。


  更为重要的是,专制制度下的高层领导者常常受骗。他们得到的信息很多是假的。用假的信息作决策,哪有不犯错误的?在极权制度下,最高统治者垄断了壹切信息,控制了壹切舆论。他主观上想控制百姓的耳目,客观上也就封锁了自己的耳目。在这个制度下,信息只能纵向传播,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由于利害的诱导,下级总是反映对自己升迁有利的信息,只反映上级爱听的信息。最高领导人就是根据这些假信息作出决策的。1958年粮食“放卫星”的假信息,使毛泽东考虑“粮食多了怎么办”的问题,并提出了“少种、高产、多收”的指导思想,使得大片耕地撂荒。


  从1958年冬到1960年初,农村饿死人的情况大量出现。由于得到不全面、确切的信息,在毛泽东认为,这类情况是个别的、暂时的困难,不应妨碍国民经济的继续跃进。庐山会议继续反右倾,把左的政策推向更左。在毛的全力推动下,1960年1月上海政治局扩大会议号召:三年完成《农业发展纲要40条》,五年赶上英国,同时着手部署在城市大办人民公社。到了3月,杭州会议更号召:实现“城乡公共食堂普遍化”,紧接着,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兴办起人民公社。


  1960年春夏,在饥荒进壹步全面加剧的情况下,毛泽东从省委书记那裏得到的还是好消息。1960年2月24日,贵州已出现严重的饿死人现象,中共贵州省委却向毛汇报:全省食堂办得好和比较好的占总数80%。毛又予以贊扬,说贵州的经验“是壹个科学的总结”。在全国推广了贵州省办公共食堂的经验。1960年3月,由张平化任第壹书记的湖南省委向毛和中央报告了兴修水利改造农田的大量喜讯,还说“群众的福利和健康普遍较好。”2月27日、3月21日,在由舒同任第壹书记的山东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中说“对于社员的生活安排问题……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绩”,虽然也承认该省存在水肿、饿死人现象,但却把坏事当作好事汇报,报告认为全省“当前形势无限好”,还总结形势无限好的几大表现。3月5日,黑龙江省委的报告说“大多数食堂办得很好,壹般都有菜园子,大多数养了猪,壹部分培养了鸡……”3月5日,由吴芝圃任第壹书记的河南省委向毛泽东报喜讯:河南全省人口88%已入食堂,办得好的的食堂占总数66%。吴芝圃且声称该省创造的三级书记进食堂,搞“试验田”的措施,巩固了社会主义的食堂阵地。在此期间,中共中央办公厅根据河南、河北、山西、山东、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八个省市的汇报整理的报告说:“目前大多数食堂是办得好的。”


  为什么最高领导人听不到不同的声音?前中共中央宣传部长朱厚泽曾对我说:妳站在天坛圈丘的园心大喊壹声,壹会儿回音从四面传来。妳听到的声音还是妳自己的声音。天坛这个地方就象征我们的政治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最高统治者听到的声音都是自己的回声。换言之,他发出什么信息,下面就会送来同类的信息。他不可能听到与他意誌不壹致的声音。


  毛泽东有时相信壹些谎言,有时对有些谎言将信将疑,但也没有办法。据毛的秘书叶子龙回忆,开始,毛泽东对“放卫星”的报道是相信的,对于粮食“放卫星”的浮夸报道,毛泽东都逐篇认真阅读,在壹些地方还用红铅笔划了杠杠。后来,对大跃进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毛泽东看到了。他视察很多地方,尽管事先地方干部做了这样那样的“准备”,毛泽东对壹些放卫星、说假话是有所察觉的。1958年8月13日,毛泽东到天津新立村参观稻田,公社领导人说这块地亩产10万斤。毛泽东不信,他指着壹位市领导说:“妳在吹牛。这不可能,妳在放大炮,我是种过地的,妳没种过地吧,这靠不住,10万斤,我不信,堆都堆不出来么!”那位领导说:“他们用电灯为水稻照明,用鼓风机往裏吹风。他们让小孩往水稻上站。”毛泽东说:“娃娃,不要上去。站得越高,跌得越重啊!”


  毛泽东对听不到真话也很苦恼。有壹次他当着叶子龙的面,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他们为什么不说真话?到底为什么?”


  据叶子龙回忆:“早在1958年1月份的南宁会议上,毛泽东就说过要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毛泽东听到的不完全是实话。”毛泽东找人了解情况,但听到的是壹片好好好,没人讲问题。为了摆脱假话的困扰,1961年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邓小平亲自搞调查研究。毛让胡乔木、田家英、陈伯达分三个组搞调查,田去四川,胡去湖南,陈去浙江。刘少奇回老家湖南宁乡调查研究了40多天,周恩来去河北,陈云去青浦,朱去四川。没有这些调查就不可能做出解散公共食堂的决定。


  在这个制度下的领导人不仅容易犯错误,而且缺乏纠错机制。没有纠错机制的制度是最危险的制度,民主是最好的纠错机制。而极权制度出现错误后,只有最高统治者幡然悔悟,才能纠正错误:或者通过妳死我活的“路线斗争”,改组领导机构,才能改弦更张。


  在是否出现错误和纠正错误方面,制度的重要性远远超过领导者的个人素质。坏制度下的好人主事,可以减少损失,但全局的损失难以发现和纠正。在大饥荒期间,由于主事的领导人素质不同,各省死人严重程度不同,但全国还是饿死几千万。相反,在好制度下的坏人主事,也会造成损失,但容易发现和纠正。坏人会很快会失去权力。

集体信仰──共产主义宗教

  1958年,“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金桥”的口号铺天盖地,共产主义的狂潮席卷神州。壹时,中国的多数人被共产主义理想所振奋。正是在这美好理想的旗帜下,铸成了惨绝人环的人间悲剧。但是,这共产主义的狂潮不是空穴来风,不是少数人壹时的疯狂。它源远流长,它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的极端化。为了探索这壹理想的来龙去脉,我们不妨从它的源流说起。

壹、对千古难题的探索

  人是万物之灵,又是壹种非常復杂的高级动物,他自私、贪婪、残忍、淫荡,而且无休无尽,在这些恶劣的方面远远超过其它高级动物。但人有同情心,有关爱心,有自尊心,有思辨能力,这是其它高等动物不能企及的。所以,有人说人类“壹半是天使,壹半是魔鬼”(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的说法是:“人半是天使,半是野兽”)。人是群居的,有社会性。作为“魔鬼”的人经常和其社会性相冲突,而作为“天使”的人使他们和谐相处。为了维护其社会性,使其不至于相互残杀而自灭,人类的精英们壹直想方设法抑制人的魔鬼性的壹面,因而出现了种种宗教,种种学说。然而,在这种种宗教、种种学说之间的相互斗争中,人类的魔鬼性表演得更加淋漓尽致,那些执行抑制人类魔鬼性的精英们,自己常常变成了更加可怕的魔鬼。1958-1961年三年间,这种执行者的魔鬼性达到了空前的地步。


  人类是智能高度发达的动物,正是智能的创造性才使人类社会从茹毛饮血发展为现代文明。尽管人类的创造是在社会中相互启发、相互激励和相互合作中发展的,但作为创造性的本源还是每壹个人的脑力和体力。但是,人的创造性冲动常常与其魔鬼性相伴生。如果在抑制人类的魔鬼性的过程中,同时把个人的创造性抑制了,人类社会就会出现停顿的危机。计划经济制度和与它相配套的政治制度,就证明了这壹点。所以,如何既抑制魔鬼性,又发挥其创造性,成了千古难题。


  人是社会动物,如果没有社会,单个的人是无法生存的。和上壹个难题相关的另壹个难题是,如何把成千上万既具有创造性又具有魔鬼性的人组织起来和谐相处?即如何组织社会生活?组织社会生活需要权威,需要在壹些共同的问题上众多的意誌服从共同的意誌。然而,组织社会生活的权威壹旦形成,它就有可能成为“依靠社会供养而又阻碍社会自由发展的寄生赘瘤”(马克思语)。控制众人的权威如果得不到控制,力量过于强大,就会变成力量强大的魔鬼。毛泽东组织社会的方式就是运用秦始皇遗留下来的“控制者不受控制”的制度,它使得大大小小的权威变成了大大小小的恶魔,大饥荒年代表现得最为突出。怎样防止组织社会生活的权威变成压迫人类的恶魔?这也是人们探索了千百年的古老难题。


  人类社会对上述千古难题经历了漫长的探索。在长达数千年时间内,人类依靠超乎众人之上的最高权威力量来压制人性恶劣的壹面。这个最高权威有的在人类之上,如上帝以及种种神:有的在人类之中,如“承受天命”的皇帝。通常是二者的结合。但控制最高权威、防止他不变为魔鬼的难题直到现代才在部分国家中得到解决。


  与服从权威相适应的理念是崇尚集体主义,压抑个人主义。崇尚集体、压抑个体的思想在孔子和柏拉图的着作中都可以找到渊源。孔子的“克己復礼”,就是要求人们克制个人的私欲,把自己的行为限制在“礼”的规范之中。汉字中有壹个“公”字,这个字是由“八”和“厶”组成的。“厶”即古“私”字,《说文解字》说:“公,平分也,从八厶,八犹背也。韩非曰:背私为公。”中国的“公”是和个人相背的,是表示抑制人的魔鬼性的。中国很早就有“天下为公”的说法,其本来意义是“天子之位传贤而不传子”,儒家经典之壹的《礼记·礼运第九》从“天下为公”出发,提出了“大同”世界的美好理想: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奸邪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天下为公”,“大同”,是中国人几千年梦寐以求的社会政治理想。


  人类面临相同的问题,在交通极不发达的远古,相隔万裏的异域也会有相似的探索。和孔子远隔万裏的柏拉图认为:“部分为了整体而存在,但整体并不为部分而存在……妳是因整体而被创造,而整体的被创造并非为了妳。”他认为,如果妳不能为了整体而牺牲自己的利益,那么妳就是自私的。柏拉图承认的首要准则是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处于次要地位。因此,柏拉图主张“共有财产”。在同壹书中,他写道:


  妻子们、孩子们及其所有的奴隶们都有他们的壹份共有财产。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要尽可能地根除各种形式的私人或个人行为。只要这点能做到,即便是自然造化为私人或个人的,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大家的共有财产。就像我们的眼睛、耳朵和手可以视、听和行动──好似它们不是属于个人而是属于社会壹样。所有的人被格式化,让他们能最大限度地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让他们甚至在相同的时间内,对相同的事情感到欢喜或悲伤。所有这些法律因把国家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而更加完善。


  为了实现“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柏拉图主张控制舆论,主张对文艺作品的检查制度。他甚至认为:“治理者为了被治理者的利益,有时不得不使用壹些假话和欺骗。”


  在中国,几千年来,是王权支配壹切的社会。在这种社会裏,王权是至上的,是无限的,没有任何有效的、有程序的制衡力量。被统治的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任何个人都是国王的臣下和奴婢。王权思想就是专制思想。这种专制思想,由秦始皇构建的完整的制度而实体化。这种制度将所有的人都“格式化”了,实现了“全体壹致地喜笑怒骂”。所谓“格式化”,就是消灭了个性。


  人类社会发展到近代,距今几百年前,对上述千古难题的探索进入了壹个新阶段,这是由于个人主义的兴起,工商文明的发展,从而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论。梁启超敏感地看到了这壹点。他引述了颉德(即英国哲学家基德,着有《社会进化论》)的话:“今之德国,有最占优势之二大思想:壹曰麦喀士(即马克思最早汉语译名)之社会主义,二曰尼誌埃(尼采的早期汉语译名)之个人主义。麦喀士谓今日社会之弊在多数之弱者为少数强者所压伏:尼誌埃谓今日社会之弊在少数之优者为多数劣者所钳制。二者皆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这“持之的故,言之面理”的两种理论,使得人类对千古难题的探索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路线:


  第壹条线:集体主义-行政整合-公有制-计划经济-专制政治-封闭社会。


  第二条线:个人主义-契约整合-私有制-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开放社会。


  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两条平行线。这两条平行线不能交叉,却相互感应,在感应中在壹定程度上吸收对方积极因素。


  在这两条平行线之间,因专制程度(自由程度)不同,有壹个广阔的过渡地带。这两条平等线的极端把对方当成势不两立的异端加以攻击,两个极端还不停地争夺中间地带。数百年来,这两条线是不断地磨擦、碰撞、互补、融合。但从总的趋势来看,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个性不断得到解放,自由主义不断得到张扬。


  个人主义是与集体主义相对立的壹种社会意识形态。它和利己主义、自私自利不是壹个概念,利己主义是和利他主义相对应的。个人主义可以和利他主义相结合,用利他主义来抑制人类的魔鬼性。而利他主义也是出于人类的同情心和关爱心。个人主义与利他主义相结合是近代西方文明的根基,是基督教的核心教义(《圣经》上说,“爱妳的邻人”,不要“爱妳的部落”),也是产生于西方文明并促进西方文明的壹切道德学说的核心。波普尔认为,“在人类道德的发展历程中,还没有其它跟它壹样如此有力的思想。”波普尔批评柏拉图“简单地把所有的利他主义和集体主义等同起来,把所有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划上等号。”这就为集体主义穿上了无私的外衣,为个人主义披上了自私的脏外套。


  个人主义由基督教与古典哲学提供了基本原则,在文艺復兴时期得到了发展,此后成长和发展为西方文明。也就是说,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础。“个人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把人当作人来尊重,就是在他自己的范围内承认他的看法和趣味是至高无上的。纵然这个范围可能被限制得很狭隘,也就是相信人应该发展自己的天赋与爱好。”无缘无故地压制别人的任何能力都是错误的。基督教徒会说,其错误就在于违背了上帝对人的设计。


  个人主义的美德是:尊重和宽容别人和他人的意见;独立精神;敢冒风险;有首创精神;自力更生;坚持自己的信仰而不随波逐流;为维护自己的意见不受上级左右(刚直不阿);对弱者的关怀;尊重别人的隐私,对别人的善意怀有信任;不干涉别人的事务;宽容异端;对权力和权威的适度怀疑……这些美德减少了社会交往中的磨擦。


  个人主义道德观认为,道德只能在个人能负责任的范围内才是真正的道德。在个人不能负责的范围,个人没有权力作决定,谈不上恶和善,没有机会获得道德评价。任何人没有权力以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博取无私的美名。不是对上级而是对自己的良心负责,不是用强力威逼出来的善行,自己决定在自己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为他人做出牺牲,自己对这个决定的后果负完全责任,这才是真正的道德。


  “个人自由是和整个社会都必须完全地、永久地从属于某个单壹目的的至上性这壹观念水火不容。自由社会绝不能从属于某个单壹目的,这条规则的唯壹例外就是战争和它暂时性的灾难。”


  从17世纪到19世纪,由于商业的发展,欧洲那种有严格组织的压抑个性的等级制度,在剧烈的社会震荡过程中,逐渐转变成壹种新制度。在这种新制度下,个人从束缚他的种种习惯和成规中解放出来,个人能够创造自己的生活,可以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商业规范逐渐代替了等级规范,自由竞争逐渐代替了行政垄断,契约整合逐渐代替了行政整合。壹旦除去了自由运用人类天才的阻碍,人类很快就能满足不断扩大的欲望。个人活力的大解放,其结果是科学技术的大进步,生产力的大发展。“资产阶级在它不到壹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壹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马克思如是说。


  资本主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是民主政治制度。这种制度是以个人主义为基础的,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每壹个人的自由。保护个人的生活自由和财产的自决权是国家的目的。政府的权力不能无限扩张,必须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这种制度不承认有“内圣外王”的超人,却承认任何壹个人都有魔鬼和天使的两面。因此,不能把管理社会的全权交给任何壹个人,也不能交给壹个不受外力制衡的独立的组织。任何权力都要受到制衡。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相互制衡。这些都是为了防止组织社会生活的权威变成压迫人类的恶魔。


  如上所述,人类是群居的,是有社会性的。除了协调人性以外,还有壹个如何组织社会生活的问题。在组织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种种不同的模式,这些模式极而言之分为两类:壹是自由民主制度,二是专制独裁制度。在二者之间,因民主和专制的程度不同,有着种种不同的情况。专制独裁制度通常是以代表大众利益的面目出现的。专制独裁制度的统治者总是宣称自己代表全民利益。


  从人的生理本源上看,专制制度在壹定程度上来源于人的动物性。看壹看某些具有社会性动物的情况就可以知道,它们的领袖取得权力靠的是强力征服,维护权力靠的是强力镇压。其征服和镇压是极其残酷、极其血腥的。猴群如此,蜂群和蚁群也是如此。随着人类的进化,人性的成份逐渐增多,动物性成份逐渐减少。政权更迭方式和执政手段逐渐人性化。专制制度逐渐被民主制度取代。

二、共产主义探源

  早期资本主义的发展带来了壹系列的社会危机。马克思对这些危机的概括大体是符合实际的:壹是贫富悬殊,工人阶级贫困化,造成了尖锐的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二是个别资本家占有巨额的生产资料和完全放任的自由经济造成了周期性的经济危机,从而引发社会周期性的动荡;三是人和人的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谎言和真理,泪水和微笑,良心和尊严都可以变成商品出卖。金钱淹没了真理、正义和道德,埋葬了融洽与和谐。这些危机造成不停息的社会动荡,造成不停息的冲突和战争。


  对于这些弊端,自从资本主义出现那天起,文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经济学家、历史学家,都用各自不同的理论武器进行了深刻而尖锐的批判。然而,他们批判资本主义的理论源泉大都来自古已有之的集体主义思想。


  因此,与个人主义相对立的集体主义思想,在其发展中找到了新的社会实践依据。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柏拉图,它的现代形式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了壹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其中壹些天才人物作出了重要贡献。


  1516年,英国人托马斯·莫尔(1478-1533)出版了《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有益且有趣的金书》,这就是以后人们简称为《乌托邦》的传世之作。这本不到10万字的小册子,使托马斯·莫尔名垂千古。莫尔在这本小册子裏,描绘了壹个理想的岛国,在那裏废除了私有制度,壹切财产、甚至包括个人消费品都属于全民所有。为了杜绝私有观念的产生,住宅也要每隔10年抽签调换壹次。金钱被取消,没有金钱流通。那么黄金干什么用呢?“粪桶和尿盆,都是金银铸成的”,“奴隶身上的链铐也是金的或银的”。“可耻的罪犯都戴着金耳环,金戒指,金项圈,还有壹项金冠”,“金银变成了可耻的标记”。主要生产部门是农业和手工业,人人参加劳动。产品按需分配,设立公共食堂。但保留着奴隶。《乌托邦》的问世形成了壹个的思想流派,成了空想社会主义的起源。


  1602年,意大利人托马佐·康帕内拉(1568-1639)发表了《太阳城》。这是他在西班牙宗教裁判所27年的囚禁中写成的着作之壹。在“太阳城”裏,居民建立了公社制度,由公社组织生产和分配。在那裏,没有贫富之分,没有私有财产,壹切产品都由公社的公职人员分配,人人都能从公社裏得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没有商品,没有货币。由祭司掌握政权。居民在集体食堂裏用餐,食谱由医生安排。劳动是全民的义务,人人热爱劳动,劳动光荣。“太阳城”比乌托邦前进了壹步,在那裏没有仆人,没有奴隶。


  18世纪末,法国人格拉古·巴贝夫(1760-1797)提出了国民公社。国民公社实行财产公有制。原国家的财产、私人的财产、耕地和未开垦的土地等等,壹律归国民公社所有。参加国民公社以自愿为原则,依靠公社的优越性,使私有者放弃财产加入公社。人人无条件地参加劳动。福利由大家享受,平均分配。为防止盲目生产和产品过剩,壹切都按计划进行。


  19世纪初期,英国人罗伯特·欧文(1771-1858),法国人圣西门(1760-1825),法国人夏尔·傅立叶(1772-1837)使社会主义理想进壹步发展。马克思把他们称之为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提出工业资产和其它资本实行公有制,并且建立计划化社会。


  所有的社会主义学说都认定私有财产是万恶之源,都主张消灭私有制,有的主张取消商品、货币,采取直接分配。马克思继承了在他以前的社会主义学说并加以发展。人们说马克思把社会主义理想从空想变成了科学。从哪些方面变成了科学呢?恩格斯说:


  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被看作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而被看作两个历史地产生的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斗争的必然产物。它的任务不再是想出壹个尽可能完善的社会制度,而是研究必然产生的这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那种历史的经济的过程:并在由此造成的经济状况中找出解决冲突的手段。
  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破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都应当归功马克思。由于这些发现,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
  由此看来,马克思把空想变成科学,是指两个方面:壹是对为什么要实现社会主义作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说明;二是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指出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即通过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最终实现无产阶级专政。


  值得註意的是,在这裏,马克思全盘接受了从莫尔到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理想的核心部分:消灭私有制,消灭商品经济,消灭货币。连他的关于“用黄金修建厕所”的说法也是来自莫尔的《乌托邦》。他对这些核心内容并没有进行多少科学的分析。例如这些设想是否可行,怎样实行,实行以后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等,他都没有进行科学分析。但是马克思和空想社会主义者还是不同的: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理应如此”,马克思认为“必然如此”。前者是理想的天堂,后者是历史的逻辑。马克思用德国人特有的严密的逻辑把这壹理想妆扮起来,使社会主义由赏心悦目之花变成了历史必然之果。


  这个合乎逻辑的理想的首要任务就是:消灭私有制。


  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最根本的问题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就得消灭私有制。“共产党人可以用壹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第十四个问题:这种新的社会制度应当是怎样的?


  答:首先将根本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壹切生产部门的管理权。壹切生产部门将由整个社会来管理,也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总的计划和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这样,竞争将被这种新的社会制度消灭,而为联合所代替。因为个人管理工业的必然后果就是私有制,因为竞争不过是个别私有者管理工业的壹种方式,所以私有制是同工业的个体经营和竞争密切联系着的。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代替它的是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共同协议来分配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废除私有制甚至是工业发展所必然引起的改造整个社会制度的最简明扼要的说法。所以共产主义者提出废除私有制为自己的主要要求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由于大工业的发展:第壹,有了资本和规模空前的生产力,并且具备了能在短时期内无限提高生产力的手段:第二,生产力集中在少数资产者手裏,而广大的人民群众却愈来愈多地变成了无产者,并且资产者的财富愈是增加,无产者的境遇就愈加悲惨和难以忍受:第三,这种强大的容易增长的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大大超出了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范围,以致经常引起社会制度极其剧烈的震动。因此,现在废除私有制不仅可能,而且完全必要。


  这些,正是中国共产党人认为所有制越“公”越好、越“纯”越好的理论根源。“壹大二公”的思想源远流长,并非中国共产党人的独创。新中国建立以来,动用了各种舆论工具宣传全民所有制的理想,批判私有制的罪恶。成千上万的人把消灭私有制当作自己终其壹生的奋斗目标──这么美好的理想当然早壹点实现比晚壹点实现好。从这裏可以找到毛泽东追求“壹大二公”的思想根源。


  近代实践证明,私有制是民主政治的经济基础。国有财富的执掌者必然成为国家的主人。国有人的经济不仅低效率,而且是和专制制度相匹配的。消灭了私有制,必然为专制制度奠定基础。


  这个理想的第二项内容就是消灭商品生产,实行计划经济。


  消灭了私有制以后怎么办呢?消灭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行计划经济。马克思主义认为,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情况下,生产是盲目的,无政府的。这就不可能自觉地实现各个产业之间、各种产品之间所需要的比例关系。只有通过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才能达到平衡。消灭私有制以后人们就可以自觉地进行计划,自觉地保持比例关系,经济危机就会消除。


  壹旦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


  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因此,在上述前提下,社会也无需给产品规定价值……各种消费品的效用(它们被相互衡量并和制造它们所必需的劳动量相比较)最后决定这壹计划。人们可以非常简单地处理这壹切,而不需要着名的“价值”插手其间。


  没有壹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最严格遵守的统壹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


  计划要‘具有立法的职能’,国家计划委员会的决定,‘应具有立法的性质’。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就可以取消商品生产,不需要价值规律来配置资源,而是实行全面的经济计划。“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将变成壹架大机器,变成几万万人遵照壹个指令工作的大机器”。

后来的实践证明,计划经济体制的根本缺陷是,在资源配置上用人的主观判断来代替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人不可能准确、及时地认清市场变化并及时对经济活动做出正确、及时的指导。所谓计划指导,实际是壹连串的错误指导。在不断的错误指导中,巨额投资付诸东流,大量的财富被浪费。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每壹个劳动者,每壹家企业,都是大机器上的齿轮和螺丝钉,必须按壹个指令运转。因此,首创精神被压抑,进取心和奋斗精神被挫伤,智慧和才能被窒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被扼杀。停滞、匮乏和贫困也就必然。


  既然全社会按照壹个指令工作,就得有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长官的指示就是命令,计划就是法律,不同的意见就会被当作“杂音”和“噪声”加以消灭。所以,计划经济体制和民主不相容,和计划经济体制相匹配的政治制度是极权制度。


  这个理想的第三项内容就是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


  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是指“消费资料”,因为生产资料已经公有了,没有分配问题。


  他从社会方面领得壹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壹份消费资料。……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它任何东西,另壹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


  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我们党看得更远些:社会主义必然会渐渐成长为共产主义,而在共产主义的旗帜上写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各尽所能,按劳取酬──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公式。


  马克思主义的按劳分配排除了其它分配形式。如按资分配。因此,把拿利息当作剥削。中国在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资本家把工厂交给了国家而拿很少的“定息”。但是即使如此,后来也被当成剥削的根据而壹直受到政治歧视。


  按劳分配,谁来分配?实践的结果是:分配者成了主人,接受分配的人成了奴隶。分配者可以随时剥夺接受分配者的生存资源。干部在公共食堂裏随意对农民“扣饭”,就是分配者控制和奴役接受分配者最典型的壹例。


  消灭了私有制,实现了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国民经济就能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经济危机将终止,剥削、阶级和阶级的对立将消除,商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随之消除,人们将从金钱的奴隶变成社会的主人,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将变成平等的互助关系。这就是共产党人的理想。然而,这个美好的理想壹经实践,就出现了和他们初衷相反的结果。


  这个理想的第四项内容,也是实现这壹理想的手段,是通过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每壹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当然首先应该打倒本国的资产阶级。


  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阶级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推翻资产阶级以后怎么办呢?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说:


  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的历史学家就已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已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至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断革命,就是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根本消灭壹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壹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壹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壹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壹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壹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在国家成了无产阶级的国家的时候,在它成为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施用暴力的机器的时候,我们就要完全地和无条件地主张坚强的政权和集中制。


  马克思主义者设想,无产阶级专政只是在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当时他们没有说这个“过渡时期”有多长。从苏联和中国的实践来看,这个“过渡时期”很长很长。共产党执政时期全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时期。既然是无产阶级专政,那么,为了实现“全体壹致地嘻笑怒骂”,“对意识形态的全面专政”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实践证明,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实际是领袖专政。专政对象并不是什么“阶级敌人”,而是不愿意效忠领袖的人。


  由于从古代的集体主义思想到近代的社会主义思想,都是针对人的魔鬼性的,都针对社会不平等种种社会弊端的。因此,自古以来,这种思想体系就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处于下层的百姓是它的忠实信众,壹些同情下层群众的知识分子,也极力宣扬它。从康有为到李大钊,都主张“大同”和“共产”。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种思想基础上建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这个美好的理想,以各种通俗的或深奥的形式,向各种年龄、各种不同文化水平、各种不同身份的人年復壹年、日復壹日地灌输。虽然在实践中,有些理想暂时不能实现,但作为未来的奋斗目标是不能动摇的,中国共产党还把对这种信仰是不是坚定,作为考察党员、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


  这样,共产主义信仰就成了1500万共产党员的集体信仰,还通过政权的强制,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都信奉这个集体信仰。中国共产党壹直教育它的党员:马克思主义既是科学,又是信仰。其实,科学和信仰是不相容的两回事。信仰通常中坚定的,而科学是要不断地发展和扬弃。信仰是心灵的,而科学需要实验去验证。如果说马克思主义是信仰,它就失去了科学性。


  人类不能没有信仰。只要妳不对人们进行强制,不剥夺每壹个人的自由选择权,不管什么样的信仰都是可以存在的。但是,如果把共产主义信仰变成了全民信奉的集体信仰,并且用政权强制所有的人、动用全国资源实践这个集体信仰,必定会带来巨大的灾难。


  “壹个人如果只崇拜某个神,他还算不上有虔诚的信仰,只有当他把自己的壹切思想资源、壹切自愿的服务行为、发自肺腑的幻想热情,全部献给壹项事业或壹个人,将其为自己全部思想和行为的目标和准绳时,才能够说他是壹个虔诚的人。”共产党的舆论控制系统,在壹定程度上实现了这个目标,壹大批人成了共产主义虔诚的信徒。尤其是那些单纯幼稚的青年和文化低下的人们,对共产主义怀有强烈的宗教感情。


  从古今中外的教派斗争中我们得知,凡是怀有极端宗教偏执的人们,通常会用火与剑去清除那异教徒。在政教合壹的国度裏,必然如此。于是就出现了大跃进年代(以及后来的文化大革命)大规模的残酷迫害。

三、中国为什么走上了极权主义

  最早将社会主义壹词译作中文的是黎昌庶的《西洋杂誌》,1877年黎昌庶随郭嵩焘出使英法,接着又转任德国和西班牙的使馆参贊。《西洋杂誌》是他对欧洲的了解。这本书中两次提到欧洲的社会主义运动。将Socialist壹词译成“平会”,“会”是“会党”的意思,即当时中国民间结社。他将社会主义理解为壹个“平”字,与中国“均贫富”的传统思想有关。稍后,西方传教士的壹些中文着作对马克思的壹些片断介绍中,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救贫”、“均富”、“富民”的安民学说。1899年2月至5月,上海广学会主办的《万国公报》连载了英国传教士李提摩泰、中国人蔡尔康节译的英国哲学家基德(梁启超译为颉德)的《社会进化论》,将译着命名为《大同学》,用中国的“大同”思想来理解、介绍社会主义。1902年10月,梁启超发表的《进化论革命者颉德》壹文中提及到“日耳曼人社会主义之泰斗”马克思。提到马克思的“谓今日社会之弊在多数之弱者为少数强者所压伏”。不过,他认为马克思这种抑强济弱的思想,中国古已有之。他把王莽改制的作法也与此并列,还说:“中国古代井田制度,正与近世之社会主义同壹立脚点。”


  孙中山、朱执信、宋教仁、廖仲恺都曾着文介绍过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他们称贊马克思的某些思想,但认识各异,也不打算在中国实践。宋教仁认为共产主义实际是中国古代的大同思想。孙中山等人本来是想把中国建成壹个宪政国家,但当时相当多的人把那场革命当作壹场种族革命。在“驱除鞑虏,恢復中华,建立民国,平均地权”的旗帜上,“驱除鞑虏”放在第壹位。“排满”是触发辛亥革命的重要因素。占国民绝大多数的汉人,既对清廷腐败不满,更恨它是“异族”统治。反对“异族”统治是宋、明以来的主流传统。


  当年在武汉三镇经历过这场革命的老人回忆,当时不叫“辛亥革命”,而称“兴汉灭旗”,即振兴汉人,消灭旗人。当时杀戮了不少旗人。我的家乡距武汉只有100多公裏,我在童年时(当时距辛亥革命仅30多年)多次听到这样壹个传说:为了区别汉人和旗人,有些革命军抓住俘虏就让他念“六百六十六”,念出“陆伯陆司陆”的就放人。如果念出“熘百熘十熘”,最后壹个“熘”字还没出口,就已人头落地。


  1912年2月12日,隆裕太后颁发《逊位诏》,有人在明陵举案祭奠,以政权归汉来慰告朱家王朝在天之灵。在许多人心目中,“异族”统治已经结束,其他便无关紧要了。用胡汉民的话来说是:“同盟会未尝深植其基础于民众,民众所接受者,仅三民主义中之狭义的民族主义耳。正惟‘排满’二字之口号极简明切要,易于普遍全国,而弱点亦在于此。民众以为清室退位,即天下事大定。”


  这样狭隘的革命成功以后,就很难有制度创新了。大清帝国的旗号换上了中华民国的旗号,清帝国的专制制度以及它的小农经济基础和官僚代理体制,以及清帝国的种种社会问题,几乎都原封不动地保留在中华民国的旗号之下。帝国的根基和灵魂并未随着满清的倒臺而消失。中国进入了专制帝国崩溃后军阀混战的局面。


  在混乱中,中国的知识精英们不断地寻找救国之路。二十世纪之初,达尔文主义、三民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国家主义等源于西方的种种学说纷纷在中国登场,各自对中国的历史和现状进行解释,开出各自的药方,争取各自的信徒。


  本来,英美等国家的思想、制度,也就是我上面所说人类文明的第二条线,那时已经介绍到中国。当时,由华盛顿、杰弗逊等建立起来的民主政治制度和以自由竞争为特点的市场经济制度,在不少国家已经成为现实。正如陈独秀在晚年(1940年)所说的,这套制度是“几千万民众流血斗争了五六百年才实现了的”。


  为什么中国没有选择西方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却从苏联那裏接过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走上了苏联式的社会主义之路呢?这不是少数精英的选择,而是历史的机缘。


  首先,西方思想是和毒品鸦片同时进入中国的,是靠洋枪和大炮打开国门的,是与割地、赔款的耻辱和圆明园的废墟相联系的。这些,势必在中国人中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毛泽东说:“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习西方的梦。很奇怪,为什么先生老是侵略学生呢?”近几年来,余英时等学者提出了与毛泽东这个看法不同的见解,但是,中国和西方之间,国家利益的冲突,不同文明的冲突必然会发生的。在西方野蛮性的市场扩张和两种文明冲突中,强者壹方采取了令人遗憾的血腥、残暴、掠夺手段,当时的中国人感受到深重的民族危机。在外强入侵面前,势必民族独立压倒制度创新、主权压倒人权、集体主义压倒个人主义。


  其次,中国专制制度统治的时间过长,在中国没有像西方产业革命以后的那种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在英国,16世纪资本主义就有相当的发展。而中国,专制制度垄断了壹切社会资源,民间经济没有发展的余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中国出现比欧洲晚了壹两百年。1872年,中国向西方学习的第壹个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成立。1883年出现了股份制。1883年至1887年,只有39家股份制企业。这些企业多数是北洋大臣和南洋大臣批准的,重要的企业是由皇帝批准的。但是,这些企业都窒息在封建专制制度之中。在封建专制条件下,资本主义不可能发展起来,也不可能出现民主制度的主体阶层──中产阶层。


  第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原因。儒家文化“重农抑商”,把商人视为“四民之末”,市场经济是重商经济:儒家文化强调“修身”,西方文化强调个人自由。诸多方面的原因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不易吸收英美文化,而便于吸收马克思主义。吸收英美文化更重要的阻碍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王权主义作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主体,影响着人们的政治意识。在广大底层群众中,形成了的“非参与意识”。人们畏惧王权,又崇拜王权,只能伏在君主脚下当顺民。在王权的束缚下,个人没有独立的人格意识,没有对于自身权利的自觉。政治是极少数人的事,大多数人甘心作王权统治下的良民。长期的专制制度造就了这种政治文化土壤,这种土壤又培育着专制政治。


  可以想见,这样的文化土壤,对西方民主制度有壹种自然的排斥。而来自苏联的集体主义,与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有着较多的亲合力。


  第四,20世纪初,资本主义世界本身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世界大战,经济危机,工人失业,贫富悬殊。当时,苏联和美国比较,显出了更多的优越性。1929年经济危机时,不少西方知识分子也贊扬苏联的制度。这种情形,对正在选择制度的中国显然会发生影响。


  对于长期抑郁在儒家文化之中的中国知识分子来说,马克思主义无疑是壹股沁人心肺的新鲜空气。它那广阔的视野、深邃的思想和严密的逻辑,使他们看到了远比儒家学说所描绘的更加明晰、更加精确、更加可信的图景。这个图景不仅有理想的魅力,有扶贫济困的正义之光,还给除统治者以下的各个阶层以巨大的利益诱惑。仅这些就会吸引众多的人为之奋斗终生。


  按照列宁的学说,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薄弱环节,壹个落后的国家,可以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再利用政权的力量,用计划经济的手段,可以集中国力实现超越式发展,可以超过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先进国家行列。当时对苏联建设成就的宣传资料已经为这壹理论提供了实践的佐证。这种前景,对于处于落后挨打的中华民族来说,具有多么大的吸引力!


  对于马克思主义关于用暴力革命手段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中国知识分子在中国多次农民起义的成功实践中找到了可行的证据。毛泽东把农民起义当作推动中国历史前进的动力,把太平天国这个近似邪教的组织当作中国近代革命的先驱。


  “十月革命壹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然而,炮声送来的马克思主义是苏联式的。当时马克思主义的欧洲流派称为“第二国际”(现代为北欧的社会民主党),主张非暴力革命,主张民主制度,主张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逐渐演生出社会主义。列宁称他们为“修正主义”,而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即“马克思列宁主义”,主张暴力革命,主张建立有严密组织、有铁的纪律的、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政党,主张用暴力剥夺有产者,取得政权以后,用行政强制推行经济的超越式发展,用暴力镇压反对者。因此,从苏联引进来的“主义”,更是带有专制的血腥。在中国农业社会中成长起来的毛泽东,又把苏联式的马克思主义翻译成具有中国乡土气息的思想体系。这种中国乡土气息不仅是“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思想,而是承袭了中国农业社会的壹些价值观,用农民起义的方式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用秦始皇的政治体制推行无产阶级专政。


  于是,王权思想借助马克思主义的躯壳在中国还魂。“五四”运动,倡导民主、科学、人权,结果事与愿违,引进的却是反民主、反人权的思想。中国仁人誌士追求的美好的理想最终成了这样壹个结果:苏联的专制主义和中国王权思想的叠加。


  于是,人类文明的第二条线与中国社会擦肩而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成了中国的“国教”,毛泽东的极权制度在中国确立。三年大饥荒以及其它种种“人祸”接踵而来。


  这壹切,都是在似乎合理的历史逻辑中发生的。

中国根本没有社会主义制度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在中国宪法正文裏,用得最多的词汇,大概要算是“社会主义”了,在第壹章“总纲”的条文裏,从国家、制度到法制、经济制度、公有制、责任制、现代化、精神文明等等,前面都加上“社会主义”四个字。为什么会如此频繁地出现“社会主义”?这裏且不谈其中蕴涵的手法和心态,我只是从理论到实践的脉络,作壹些分析,希望能有助于解开对宪法的迷思。

  不光是“社会主义”,中国宪法正文裏的公有制、按劳分配,也都存在着有待清理的理论迷思。这些理论概念,在世界和中国都有过广泛的传播,在社会思想史上留下了显着的印记。但在苏联和中国,却都被扭曲得面目全非,成为掩盖专制统治的遮羞布,抚慰民心的麻醉剂。从理论的华章转化为实践的悲歌,可以说是上世纪全球共产主义运动或社会主义运动的最简明的概括。中国的宪法裏写进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正是这种转化的典型体现。从理论到实践进行必要的清理,不仅为修改宪法、实行宪政所必需,而且也有助于净化社会意识形态。

  (壹)社会主义的华章与悲歌

  社会主义作为壹种理论思潮,兴起于已经跨入资本主义社会的西欧各国,当时的壹些思想家有感于社会未能实现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而贫富分化、阶级对立等现象却愈益严重,于是致力于寻求更理想社会的途径,探讨改革资本主义的理论。特别是在经历大革命后政治斗争激烈、社会动荡不安的法国,人们渴望改变现状的心情十分强烈,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改革主张。这些旨在变革社会的不同见解,都笼统地被称为社会主义,那些有誌于变革社会的人,也乐于把自己说成是社会主义者。按照中共的说法,马克思恩格斯投身于社会改革运动后,对这种庞杂的理论现象十分不满,便把自己的主张称为共产主义。但他们后来又回到社会主义,只是为自己的社会主义加上“科学”两字,以区别于其他社会主义。按照恩格斯的说法,是由于有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社会主义已经变成了科学”。

  作为勾勒未来社会的理论体系,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有同有异。它们都主张在资本主义生产充分发展的基础上,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起没有剥削、没有阶级的新社会。有所不同的是,共产主义主张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消灭私有制,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这个思想观点在马克思恩格斯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裏,有着鲜明的描述。但在尔后的研究中,他们发现,随着信用制度出现的股份制,正在开始实现着资本由私人资本向社会资本的转变,从而断定,股份制将成为扬弃资本主义、向新的社会制度转变的“过渡点”,股份制企业将是迈向新所有制的“过渡形式”。这就是说,资本主义有可能通过股份制的进壹步发展,逐步实现由社会资本取代私人资本,转变私有制的性质,无需经过暴力剥夺。至于夺取政权问题,恩格斯晚年从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议会选举中的胜利进军看出,无产阶级有可能通过民主选举取得政权。尽管恩格斯声称无产阶级绝不放弃暴力革命的权利,但理论的重点已经转到和平过渡上来了。这样,作为理论体系的马克思主义的重心,就由共产主义发展为社会主义。迄今为止,人们只认为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第壹阶段,却很少有人从理论上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作出明确的区分。

  科学社会主义的内涵包括:1、社会主义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力充分发展的基础上,资本主义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2、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将是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基础上的个人所有制,每个劳动者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中,有壹份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在实现了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相结合、相统壹的经济组织裏,人人劳动,人人有产,劳动者同时也是有产者,这是他们能够成为企业主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经济基础。3、以和平的、合法的方式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将在民主的基础上建立不与其他阶级分享的政治统治,即无产阶级专政。4、无产阶级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有计划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进行阶级斗争,直到消灭剥削、消灭阶级。

  科学社会主义是几百年来世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壹个流派,但由于它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上苏联的宣传,长期以来被认为是社会主义的正统。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更是形成了所谓的“社会主义阵营”,亚非拉许多新兴的独立国家,也以各种形态的社会主义自命,这是社会主义最为兴旺、最为辉煌的时期。但所有这些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国家,从苏联开始,由于不具备社会主义的条件,在实践中无壹不是走上壹条违反人类发展正常要求的道路,用前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偷换社会主义的内涵。就社会主义的理论本意来说,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公平、公正,人人有产,人人富裕,人民当家作主,官府清正廉明的社会。而实际上,生活在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民,却承受着封建专制主义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壮丽的乐章,被改编成凄惨的悲歌。历史的嘲讽是多么无情!

  出现这种理论和实践的扭曲,壹方面是由于社会主义理论本身带有壹些脱离现实的乌托邦成分;另壹方面也是因为人们总是带着太多的主观意愿去看待客观事物,以致难以透过理论的多棱镜,对事物进行如实的考察。即使是马克思恩格斯,也难免于遭受历史的嘲弄。他们是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创立者,但他们的思想和行动却往往违背自己创立的理论。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马克思表述为:“无论哪壹个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裏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这个观点也是科学社会主义赖以建立的重要基础。然而,马克思恩格斯的许多活动,却与这个论点背道而驰。他们在资本主义生产力远没有发挥出来以前,就力图推翻这个社会;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物质条件远未成熟的时候,就想把社会主义强加给社会。因此,他们虽然谱写了社会主义的华章,奋斗终生,却不可能推进它的实践,这是他们作为思想家的遗憾,也是作为革命家的悲哀。

  列宁和毛泽东都宣称按照社会主义的理想来改造、建设自己的国家。但是,俄罗斯和中国都没有实行社会主义的条件,却有着深厚的封建主义专制主义传统。他们本人更是受到来自于西方的专制主义的熏染,所以只能用西方专制主义的思想遗产和政治遗产来理解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在社会主义的旗号下厉行壹党专政。这是迄今为止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共同特色。所谓的社会主义阵营,实际上是对抗资本主义的专制主义阵营,它同历史发展的潮流背道而驰,失败和崩溃是不可避免的。

  社会主义在中国,有壹个从混乱到归壹的过程。上世纪初主要由日本传入的社会主义学说,壹二十年裏曾经风靡中国知识界,不但誌在改造中国的仁人誌士,包括国民党,以及壹些无政府主义者和改良派,都以社会主义相标榜,很多基层投机政客,也以社会主义者自居。报刊上发表大量讨论社会主义的文章,各种各样旨在彻底改造社会的不同观点,都在社会主义的名下进行着宣传、争辩。俄国十月革命的消息传进中国后,许多知识分子接受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主张的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认为这是能够迅速地改变中国贫穷积弱的落后现状的良方。在共产国际帮助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就是以这种社会主义为指导的。后来虽然有过十几年新民主主义的短暂觉醒,但只是昙花壹现,最终仍然被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所淹没。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和随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开辟了以社会主义为名而实为专制主义的新时代,就是实行马克思主义的结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把专制主义,作为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它更易于被受着几千年封建专制传统熏染的革命领导人所接受。试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在毛泽东的独裁统治下,无法无天,草棺人命,何尝有壹点社会主义的气味?

  粉碎四人帮后的思想解放运动,在批判“两个凡是”的基础上,必然引向对毛泽东和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的清算。在这个关键时刻,邓小平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扼杀了正在蓬勃兴起的思想解放运动。四项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是第壹条:社会主义道路,因为它实际上涵盖着其他三条原则。邓小平坚持的是社会主义吗?当然不是!毛泽东二十多年的残暴统治已经表明,他所标榜的社会主义是彻头彻尾的封建主义,是赤裸裸的专制主义。坚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就是坚持封建专制主义。这是合乎逻辑的,因为邓小平代表着那些专制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他们只有坚持、维护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即西方专制主义,才能维护并进而扩展他们的既得利益。“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给壹般民众带来了什么呢?在生产力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两极分化,贪汙腐败,权贵当道,吏治败坏,道德沦丧,民风日下,官民对立,社会分裂;每年维权抗暴的群发性事件达十几万起,用于镇压民众的维稳经费甚至超过国防预算;壹些忧国忧民的仁人誌士主张建立宪政民主、实现公民自由权利,却被加上“煽动颠复国家政权”、“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罪名,或判刑,或被枪毙。凡此种种,充分暴露出社会的不平等、不公正、不自由、不民主,这壹切都是同社会主义本质相违背的;恰恰相反,处处表现了封建专制统治的制度特征。把这样的社会称为社会主义,是对社会主义的亵渎。百年来的中国,千千万万先进人物为之奋斗的社会主义,居然以如此丑恶的专制主义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这是壹出多么凄壮而不堪卒读的悲剧啊!

  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如此明显地相背离,把它写进宪法,无疑是不恰当的。它只能起到掩盖专制主义体制的作用,阻碍宪法中的民主条款的落实。

  (二)公有制的华章和悲歌

  中国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完全是从斯大林那裏承袭过来的虚构的概念。

  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按照科学社会主义的鼻祖马克思的说法,资本主义生产的第壹个历史条件,是劳动者同劳动条件的对立和分离,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就要“在资本创造的物质基础上”,实现劳动者同劳动条件的结合。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所谓“个人所有制”,指的是劳动者能够与劳动条件相结合、对生产资料享有所有权的经济制度。可见,社会主义所有制,是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壹,每个劳动者在共同占有企业生产资料的同时,享有壹份属于个人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劳动者有了企业生产资料的个人所有权,就意味着具有了企业的决策、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等作为企业主人的各种权利,这也是劳动者能够成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经济基础。可惜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所倡导的是工人阶级政党在掌握绝对的权力之后以国家的形式佔有生产资料,这种制度设计让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在实践中成为国家资本主义。

  对照中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论是国有的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劳动者在他们从事劳动的经济组织裏,既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也没有决策经营和收益分配的权利,这样的经济形式怎么能说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呢?

  拿国有经济来说,虽然职工被宣传为企业的主人,但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主人的权利。应该成为职工权利保卫者的工会或职代会,都异化成了官方的代理机构。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在企业面临改组、兼并、破产、拍卖等重大转变的时刻,没有听说哪个企业曾经召开职工会议,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并在变革过程中尊重职工的权益。相反,都是撇开职工,由当权者说了算。结果是壹方面把数以千万计的劳动者赶出企业,成为下岗的失业者;另壹方面则培育了壹个新的剥削阶级——权贵资产阶级。现在的国有企业,就是这个阶级的囊中之物。

  以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相统壹、相结合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应该是最能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济形态,因为它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所有劳动者的智慧和创造精神,在市场的自由竞争中占取优势地位,同时,对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也能发挥积极的作用。而现在的国有企业却依仗政治权力,垄断资源、垄断市场、垄断价格、垄断进出口,拒绝民有经济进入垄断领域,严重地障碍着、破坏着市场经济。宪法第七条却说:“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显然是很不妥当的。中国现在的国民经济有两个性质不同、取向不同的经济形态,壹个是市场经济,壹个是垄断经济,市场经济绝对不能由垄断经济来主导。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完善、扩大、发展市场经济,把国有经济压缩在国民经济所必需的范围内。国有企业只有切断同政治权力相互依赖、相互勾结的渠道,融入市场经济,在同民有经济的优胜劣败的竞争中站稳脚跟,才能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再看所谓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既然是集体所有,那么,这个集体的每个成员都应该是土地的所有者,但实际上却是基层的政府所有,官僚所有;所谓集体所有,不过是壹个虚幻的概念。进入新世纪后,房地产开发高潮迭起,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也成为开发的对象。有关政府在征用土地时,根本不征求土地所在地农民集体的意见。被征用的土地高价卖给开发商,除了极少数作为补偿给了包产的农户,大部分成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或村镇集体经济的资金,或流进经手官员的口袋。集体所有的土地,成为产生贪官的温床。

  至于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早在改革开放以前就已经纳入政府管理的系统,被称为“二国营”。在十多年前的国有企业改革“抓大放小”的高潮中,少数通过兼并改组成为地方国有企业,多数经由招标、拍卖、股份制等形式,被“近水楼臺”的企业主管或他们的亲朋好友,采取低价贱买、暗渡陈仓、李代桃僵、空手套白狼等手段,化公为私,转换成为私有企业。还有壹些继续保持集体所有制名号的企业,职工依然没有生产资料所有权,不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利润分配;只有少数实行职工持股和股份制比较健全的企业,才能被认为是已经具有社会主义的成分,具有公有制的色彩。但这样的企业在整个被称为集体所有制的经济成分裏,实在是太少了。

  由以上分析可知,现有的国有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都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是同公有制相悖的权贵所有制;它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经济基础,而是封建专制体制的经济基础。宪法第六条裏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把根本不存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说成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实际上是坚持以权贵所有制为主体。这是同改革的基本方向相违背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在于以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在宪法裏规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意味着以宪法的形式,掩护并保障着权贵所有制的存在,抵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遏制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公有制本来是人们在批判私有制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未来经济制度的憧景和构想,许多思想家为它穷思竭虑,试图描画出人类社会的美好绚丽的前景,现在却成了权贵所有制的遮羞布,被用来阻碍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进步,不知道这究竟是历史的讽刺,还是社会的悲歌?

  (三)按劳分配的华章和悲歌

  中国宪法第六条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之后,还规定“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982年宪法的提法是“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1999年3 月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改为现在的提法)这是中共自十五大以来壹贯坚持的分配原则。这裏的“按劳分配 ”,完全离开了按劳分配本来的理论涵义。

  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列宁斯大林以来所有“社会主义国家”走上歧途的两大理论误区,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至今未能摆脱的两大思想圈套。要认清按劳分配的涵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分配方式。

  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都认为,分配方式指的是国民收入的分配。按照这个分配理论,劳动产生工资,资本产生利润,土地产生地租,所以,工人得工资、资本家得利润、地主拿地租,是最合理的分配方式。从列宁开始,所有执政的共产党人都把职工的等级工资制看做是按劳分配,实际上就是以这个理论为依据的。中国宪法和中共近几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都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理论根源也在这裏。

  但是,如果把生产和劳动看做壹个前后衔接的过程,很快就会遇到问题。企业主用资本在市场上购买机器、原料和劳动力,才能开始生产。工资就是购买劳动力的价格,即使有些企业在整个生产过程完成后才支付工资,但劳动力的价格却是生产开始之前就确定了的。它同购买机器的款项壹样,都是企业家的预付资本,与分配无关。生产劳动结束后,产品转化为商品,再转化为货币,其中包含利润,才有可供分配之物,才能谈得上分配。由这个过程可知,工资和分配方式完全是两回事。第壹,工资发生在劳动生产之前,分配只能在生产完成之后;第二,工资是企业主用来交换劳动力的代价,表现的是交换方式,是生产的前提,分配方式则体现了对生产成果的分割,是生产的后果;第三,工资是企业主的预付资本,是资本的转化形态,也就是成本,而用于分配的,却是生产劳动的成果,是利润;第四,工资不论在什么时候支付,其数额都是在生产前就已经确定了的,是个定数,可供分配的利润则是壹个变数,或多或少,没有利润也就谈不上分配。所以,分配方式应该是指利润的分配,剩余价值的分配,与工资无关。

  至于按劳分配,指的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裏提出的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每壹个生产者,在做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方面正好领回他所给予社会的壹切。”生产者“所给予社会的壹切”是什么呢?那就是他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劳动所增加的产品价值,也就是剩余价值,是利润。所以,按劳分配的原意,是利润应该在生产者、即包括管理者在内的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这是因为劳动者同时也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分配所得的,既是他支付劳动力的报酬,也是进入劳动过程的资本的报酬。由于劳动者“给予社会”的贡献不同,他们所获得的报酬也有所不同,有多有少,“按劳”的意义就在这裏。所以,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所有制条件下、即劳动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所有权条件下的分配方式。中国的企业,还没有壹个具备按劳分配的条件。即使像深圳华为技术公司那样,全部股权都为本公司职工所持有,也做不到按劳分配,因为这个公司虽然有近半数职工持有股权,但还有数以万计的职工没有股权。

  这裏有壹个很重要的理论问题需要探讨:资本主义社会有没有可能实现按劳分配?按照马克思所作出的论述,按劳分配是生产者占有全部生产资料条件下的分配方式,资本主义社会当然不可能实现按劳分配。但如果对按劳分配的涵义做出新的解释,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不仅可能,而且必要。它有利于推进劳动者人人有产、人人富裕,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平等和公平。

  马克思创造剩余价值学说有壹个重要的理论前提,那就是对劳动和劳动者、劳动力作出明确的区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许多理论研究和宣传却仍然把两者混淆起来,如把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创造世界,理解为、宣传为劳动者创造价值、劳动人民创造世界。认识的混乱往往导致决策的混乱,几十年来没有丝毫进步。

  劳动和劳动者、劳动力的区别在于:劳动者是有形态的实体,具有劳动的能力,是劳动力的所有者;劳动力和劳动都不是有形态的实体,但劳动力有可供交换、可以出卖的价值和价格,劳动却没有价值和价格;劳动力是静态的存在,劳动则是动态的过程;劳动力自身不能创造价值,它必须同生产资料、原料等资本的转化形态相结合,进行劳动,才能创造价值;所以,劳动就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是劳动力和和资本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也就是价值的创造过程。

  根据按劳分配的原意,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既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也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所以,劳动创造的价值,在劳动者之间按照他们的贡献进行分配是合理的。但是,在劳动力和资本的所有者不是同壹主体,而分别是劳动者和企业主的情况下,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劳动力和资本都作出了贡献。那么,这个价值就不能全部归劳动者,而应该根据劳动力和资本在劳动中、即剩余价值的创造过程中所作的贡献,在它们的所有者,即劳动者和企业主之间进行分配。这就是按劳动要素分配,即按劳分配。

  把按劳分配解读为按劳动要素分配,就完全可以在当代推行。劳动要素其实也就是生产要素。中共十五大政治报告提出:“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人当时曾写文章指出,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对传统理论观念的具有创造意义的突破,但它存在着两个明显的理论误区:第壹,“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结合起来”是壹个错误的表述方式,因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两种互不相容的分配方式,不可能结合起来。利润只有壹份,实行按劳分配,就不可能再按生产要素分配。第二,只“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意味着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出现这两个理论错误的原因,就在于把等级工资误认为是按劳分配,既然职工按不同等级拿工资是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就只能包括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这两者的结合也就顺理成章了。

  十六大大概是为了纠正十五大的缺失,在政治报告裏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但接下来又说:“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十七大政治报告仍然继续这个说法,只是把前面两句话的次序倒了壹下,“完善”改为“健全”。十八大政治报告的说法又有所修改:“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差异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几次代表大会的说法变换,说明了指导思想在分配方式问题上的困惑与无奈。不放弃把等级工资制看做按劳分配的错误观点,就无法摆脱这个困境。不过,同过去相比,十八大政治报告的提法还是有了明显的进步,壹是不再提“按劳分配为主体”了,二是报告裏也没有两种分配方式的“结合”或“并存”,显然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个提法的矛盾。三是肯定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的分配是“初次分配”,是同壹次分配序列。而等级工资和资本等要素的分配却不是同壹次的分配行为,壹个发生在生产劳动之前,壹个发生在劳动生产之后。

  十八大规定的分配原则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也是按劳动要素分配,即按劳分配——企业利润按照劳动力和资本在生产过程中的贡献进行分配(技术、管理等要素都可以化解、换算为劳动力和资本)。这就是说,企业职工除了工资以外,还可以在企业的利润中得到壹份同他们的贡献相适应的报酬。这个分配原则,在国有企业裏推行应该不会太难,在民营企业裏则取决于企业的生产力水平和企业主的明智与卓见。但从长远的发展前景来看,在民主制度充份发展的情况下,它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分配方式是完全可能的,因为它不仅可以促进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社会责任感,而且将有效地实现人人富裕,提高社会消费能力,符合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按劳分配在最初提出的时候,虽然带有乌托邦的色彩,但它毕竟反映了前辈思想家对未来的美好构想,壹种公正平等的财富分配方式。它那绚丽诱人的图景,吸引了所有打着社会主义旗号准备建立专制统治的政治家,被用作名为社会主义、实为专制主义的社会制度的装饰品,以先进分配制度的假象,掩盖着落后的社会本质。在中国拿着低工资的劳动者,却背负着按劳分配的美名,似乎他们已经能够得到自己所创造的全部财富。这不是几代劳动者的又壹曲悲歌吗?

  近几年来,中共决策层的最高领导人为了改革分配制度可能会威胁到中共在中国的统治而焦心竭虑,却都因为不愿意放弃利益不能把等级工资制同按劳分配切割开来而不得要领。在肯定劳动包含劳动力和资本两大要素的前提下,把按劳分配解读为按劳动要素分配,即按生产要素分配,那么,改革分配制度这个重大难题,就可以迎刃而解;而且,中国宪法第六条的“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也可以做到名至实归。

  (四)简短的结语

  中国的宪法既有民主性的壹面,也有专制性的壹面。民主性的壹面主要来源于近现代的世界民主主义大潮,专制性的壹面则植根于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传统,却涂饰了来自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艳丽色彩。五六十年来的实践表明,因为中共的存在中国宪法的民主性始终处在专制性的扼制之下,壹些民主性的条文无法贯彻。应该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性条文,而不是实施宪法专制性内容。只有实施民主性的条文,宪法才有生命;中国宪法的专制性内容已经实施了几十年,至今没有获得“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出自真诚的信仰”。所以,宪法要有生命,就必须删除专制性的内容,如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及序言裏的四项基本原则等等。要做到这壹点,首先须从理论上认清那些披着华丽外衣的各种概念的西方专制主义本质。

极权中国的制度设计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试论现行宪法的两面性

自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去年底在纪念“八二宪法”3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以来,社会上兴起了讨论宪政和法治的热潮。《南方周末》最初的新年献词以《中国梦,宪政梦》为题,《炎黄春秋》第一期的编辑部文章《宪法是政治体製改革的共识》,都准确地反映了广大民众渴求宪政和法治的心声。

习近平在讲话中说:“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人民发自内心地拥护宪法,出自真诚地信仰宪法,是因为宪法裏的许多内容,真切地表达了人民的心愿。但是,这些表达人民心愿的条文,至今却有许多没有实施。而宪法,诚如习近平所说,只有实施才有生命,才有权威。实施宪法,已成为朝野上下的共识,这是值得欣慰的。

宪法的许多条文之所以迟迟难以实现,除了政治上、组织上、製度上的各种各样的外在原因之外,宪法本身还存在着不可克服的内在原因,牵製着宪法的落实。另外,朝野上下许多人对宪法缺乏全面的、清醒的认识,也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八二宪法製定后三十年来,虽然经过四次三十一条的修正,但多属细节文字上的修饰,很少实质性的更动。全国人大几千代表有五次讨论宪法及其修正案,居然都沉迷于这样一个并不完美的宪法文本,实在令人惊诧。因此,我认为,当此体製内外都呼求实施宪法之际,有必要对宪法进行认真细致的解读,以解除人们对宪法的迷思,以利于宪法的顺利实施。由于这个问题的復杂性,在一篇文章裏很难说清楚,所以我想分几篇文章来谈,本文就是这个系列文章的第一篇。

现行宪法是一部具有两面性的文献,它既有保障公民权利、製约政治权力的民主性,也有维护专製体製、导致特权孳生的专製性。人民企盼实施的是它的民主性条文,而它的专製性内容却抑製了民主性条文的实施,这就是长期以来我国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基本原因。下面,我就来梳理分析现行宪法的两面性。

(一)现行宪法的民主性

现行宪法裏的民主性条文,是一百多年来民主革命的重要成果,是无数先进人物为了争取宪政民主而奋斗牺牲的结晶。实施这些条文的规定,将有力地推进我国的宪政民主建设。

(1)在宪法的实施中,人们最为关切的是第三十四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三十五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还有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条的“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第四十一条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这些条文对公民的自由权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现行宪法民主性的最突出的表现,也是一百多年来许多仁人誌士梦寐以求的目标所在。它清楚地记录在前人所製定的一些宪法裏,这裏不妨作些简要的回顾:

1908年的《宪法大纲》;“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着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臣民非按照法律所定,不加以逮捕、监禁、处罚。”“臣民之财产及居住,无故不加侵扰。”

辛亥革命后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中华民国宪法》(1913)和《中华民国约法》(1914),都扩大了人民自由权利的范围,除《宪法大纲》裏提到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不受逮捕、监禁等自由权利之外,还规定人民“一律平等”,有“书信秘密”、“居住迁徙”、“信教”、“保有财产及营业”等自由,“请愿”、“陈诉”、“选举及被选举”、“从事公职”等权利。

这些自由权利,基本上都为后来的宪法所继承,只是略有增加或变动。如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1934年、193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都增加了“选举、罢免、创製、復决之权”。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地区,1941年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也提出“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权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

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製定于1954年,它基本上包括了现行宪法裏关于公民自由权利的条文。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尽管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有一些很不适当的内容,但公民的各项自由权利,却仍然保持在宪法的条文裏。现行的宪法是1982年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製定的,此前的三个宪法都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列为第三章,在“总纲”和“国家机构”之后,现行宪法把它提为第二章,列在“国家机构”之前,这是现行宪法的一大亮点。但1954年宪法裏的迁徙自由和1975、1978年宪法裏的罢工自由,现行宪法却都没有,应该说是它的一个缺憾。

(2)现行宪法中最具根本意义的民主性条文,是第二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政治思想原则。“主权在民”,是中华儿女自推翻满清皇朝以来苦苦追求、祈望实现的宏愿。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二条就是“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在此后的几部宪法裏,它都作为宪法的重要内容被列为总纲的第二条。1954年宪法第二条的提法虽然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涵义是同此前的宪法一致的。1975年和1978年的宪法都把它列为第三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指导思想和政治状态。1982年宪法重新把它列为第二条,是完全必要的。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4条宪法修正案,其中最值得註意的是在第三十三条裏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款。增加这一款的重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固然,宪法第三十四至四十一条对公民的自由权利做出许多规定,这些权利显然都是人权的重要内涵,但同样显然的是,它们不可能包含人权的全部内容。正因为如此,有些前人的宪法就在关于自由权利的条文之后,加上一条补充性的条款。如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第十四条:“中华民国人民之自由权,除本章规定外,凡无背于宪政原则者,皆承认之。”1934年和1936年的两个宪法草案的第二十四条,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第二十二条,都是“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1936年宪法草案最后还有“非依法律,不得限製之”几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部宪法都没有类似的条文,是一个缺陷,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款,就比较完备了。

主权是公权,人权是私权。宪法既认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又承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就使宪法具备比较圆满的民主性。

(3)现行宪法民主性还表现在对权力运行的製约和监督上。中共十八大政治报告指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温家宝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再一次地宣示了这个重要原则。这个方针性的政治原则在宪法裏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其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别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三,“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些条款如能通过法律法规和製度加以具体化,付之实施,就可以有效地做到各种权力之间的“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

(4)宪法的至上性是宪政民主和法治的基础。现行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指出:“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总纲的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中国共产党也在它的党章总纲中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但在实际的政治生活裏,由于“党比法大”的传统根深蒂固,党的领导始终凌驾于宪法之上,因而宪法的上述民主性条款难以落实,以致滥用权力的现象层出不穷,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

(二)现行宪法的专製性

现行宪法的专製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序言。序言概叙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设的历史和今后的基本方针,其中颇有一些根本性的理论错误,特别是把邓小平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作为指导今后国家建设的基本方针,理论上是错误的,实践中是有害的。四项基本原则来源于列宁早期的社会民主主义思想,它是沙皇俄国的东方专製主义和西方民主主义的杂拌,早在十月革命前就已经被列宁自己放弃了。毛泽东在1932年开始从列宁的《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裏吸取教益,把列宁的社会民主主义搬到中国,形成了他的新民主主义。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既有民主主义的成分,也有必然导向专製主义的内容,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随后的“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从刚刚“走完了第一步”的民主主义,倒退到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形态的专製主义,正是新民主主义理论中的专製主义成分发挥作用的结果。邓小平1979年提出的四项基本原则,是对新民主主义理论中的专製主义内容的继承和发挥,它的意义和作用,就在于维护专製主义统治。因此,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不可能、至少是很难实施宪法裏的民主主义内容。  

现行宪法的专製性还表现在正文裏的大量不科学的论断上。包括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製度、社会主义法製、社会主义经济製度、社会主义公有製、全民所有製、集体所有製、按劳分配、为社会主义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共产主义教育,等等。这些理论概念,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离开了社会现实,把现实的社会状态,纳入忆想的理论框架,这是非常有害的。以人民民主专政为例,它脱胎于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但马克思的原意,只不过是表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将掌握全部政权,不与其他任何阶级分享。仅此而已,没有更多涵义。所以考茨基把它解读为“无产阶级在民主基础上的统治”。列宁出于专製主义统治的需要,把它解释成为“不受限製的凭借暴力而不是凭借法律的政权”,甚至引申为一党专政、领袖专政,成为所有自称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一党专政、个人独裁的理论根据。毛泽东也接受了列宁的思想,提出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至于哪些人是人民,哪些人是敌人,由他说了算。所以,人民民主专政适合于毛泽东的独裁统治的需要。今天,它依然是维护专製统治的重要工具。至于社会主义、公有製、按劳分配等等,也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诚如马克思再三引用的海涅的话:“我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

表现在上述两方面的理论谬误,基本上都是为巩固专製主义统治服务的,它是现行宪法的民主性内容不能实施的主要障碍。我在接下来的几篇文章裏,将进一步地加以分析,现在就不多说了。

应该承认,宪法的两面性不是均衡地存在的。它的民主性内容虽然为广大民众所追求、所期待,也为近六十年来的执政者所承认、所接受,但两千多年的专製主义传统,加上长期的传统教育和政治社会的实践,却使朝野上下沉溺于专製主义而不自知,无法认识清楚那些为维护专製製度服务的错误理论的实质。这才使得宪法裏的民主性条款难以落实,而那些专製性的内容却无阻碍地得以实施。所以,要实施宪法,首先就需要从理论上认清宪法的两面性。我在本文裏把现行宪法的两重属性作出区分,就是希望体製内外都能分清宪法内涵的是非,在这个共识的基础上,实施宪法裏的民主性条文,删除它的专製性内容,使宪法真正成为宪政民主的基础。

以上看法,只是我个人的一孔之见,是否确当,尚希朋友们指教。

2013年3月9日

人民民主专政的悖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按照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裏的说法,人民民主专政是“国体”(《新民主主义论》裏的提法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也就是国家的属性,国家的性质。它的涵义则是:“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简单地说,就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经过几十年的教育、灌输,这个观点早已深入人心,被人们普遍接受。但是,无论是从理论上分析,还是在实践中考察,人民民主专政这个命题,都是一个虚妄的、不能成立的悖论。

(一)无产阶级专政的经典涵义   

人民民主专政脱胎于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始作俑者是马克思。但是,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中间经历了巨大的变异,涵义也完全不同。马克思是在1852年致魏德迈的信裏提出他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他说:“我的新贡献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製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这裏的“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无非是说,无产阶级在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必将取得胜利,并掌握全部政权,不与任何其他阶级分享。

马克思在1848年初的《共产党宣言》裏,已经提到“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但还没有专政的概念。这个概念来源于他对当时德法等国的资产阶级革命的思考。欧洲的1848年是革命风云激荡的一年,法国的二月革命、六月革命,德国的三月革命,维也纳的十月革命,都曾引起马克思、恩格斯的高度关註。他们在短短的五个多月裏,就在《新莱茵报》上发表了一百多篇文章,评述各国革命的得失。在这些评述中,首次出现了“专政”的概念。他们批评德国三月革命后召开的国民议会和康普豪森内阁过于软弱,向封建势力妥协。如恩格斯支持当时的激进民主党的宣言:“国民议会现在就应该把全国的一切国家权力统一于自身”,(3)但国民议会的无所作为却使他大失所望,所以他说:“国民议会本来应该处处以专政的办法反对腐朽政府的反动企图”,“如果它不建立任何中央政权,那它就等于自动辞职”。(4)马克思说:“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关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我们一开始就指责康普豪森没有实行专政,指责他没有马上粉碎和清除旧製度的残余。”(5)可见,他们在这裏说的专政,指的就是掌握全部国家权力。他们为已经取得政权的资产阶级未能实现专政而遗憾。

在总结法国1948年革命的经验教训时,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在《1848年至19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裏,针对法国二月革命后建立的共和派临时政府残酷镇压六月起义的巴黎工人,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范围内已经不可能改善自己的处境,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大胆的革命战斗口号”,这就是:“推翻资产阶级,工人阶级专政!”(6)在同一篇文章裏,他还主张无产阶级应该团结在“革命社会主义”的周围,“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7)马克思一年多后在致魏德迈的信裏所做的概括,就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思考的成果。

在此后的岁月裏,特别是在1871年巴黎公社失败后,马克思多次论述无产阶级专政,其涵义都没有超出由无产阶级掌握全部国家政权的范围。有几次谈到专政的任务,主要也是“消灭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只有在“粉碎资产阶级的反抗”(8)时,才意味着武装暴力。值得註意的是,马克思在巴黎公社失败前起草的《法兰西内战》初稿中谈到,“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9)可见,按照马克思的设想,作为阶级斗争的最高发展阶段,无产阶级专政当然也应该“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进行,无须动用暴力。

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对无产阶级专政也作过论述。他在1891年3月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单行本所写的导言裏,把巴黎公社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典型,肯定公社是“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高度评价公社为了防止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国家主人而采取的两项民主措施:一是民主选举公社的公职人员,并且可以随时撤换;二是对他们只付给跟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10)导言最后说:“近来,社会民主党的庸人又是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就吓的大喊救命。先生们,你们想知道无产阶级专政是什么样子吗?请看看巴黎公社吧!这就是无产阶级专政。”(11)他在同年6月写的《爱尔福特纲领草案批判》裏还谈到:“民主共和国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的特殊形式。”(12)可见,在恩格斯的心目中,无产阶级专政是同民主联系在一起的。他讽刺社会民主党的庸人们“一听到无产阶级专政就大喊救命”,就因为那些人认为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暴力对抗、暴力镇压。

以上的简短回顾表明,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所要表述的涵义,无非就是无产阶级要掌握全部国家政权,行使全部国家权力,其中当然也包括用武力“粉碎资产阶级的反抗”在内,但它的主旨却是要在民主基础上建立无产阶级的全面统治。考茨基把无产阶级专政理解为“无产阶级在民主基础上的统治”,(13)可以说是准确地读懂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原意。

(二)从无产阶级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的概念在列宁的许多着作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提出和无产阶级专政有所不同的民主专政。列宁在十月革命前曾多次提出“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的口号,(14)并且指出,当社会主义革命来临的时候,“我们就会用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专政,即完全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口号来‘代替’民主专政的口号。”在《国家与革命》裏,他明确指出: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国家就必须是新型的民主国家(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型的专政国家(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15)由此可见,在列宁的视野裏,无产阶级专政是社会主义的口号,民主专政则是民主革命的口号。

2、列宁把专政解释为“不受限製的凭借暴力而不是凭借法律的政权”,是“直接用暴力来统治”的“铁一般的政权”。(16)虽然他对无产阶级专政也作过其他解释,如他说:“无产阶级专政是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进行的顽强斗争,流血的和不流血的,暴力的与和平的,军事的和经济的,教育的和行政的斗争”, “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对政策的领导”,是“一个阶级引导另一个阶级前进”,“组织社会主义经济”,“是比先前的组织更高级的劳动组织”,等等,(17)但对人们影响最深远的,还是把无产阶级专政看作暴力统治的思想。

3、列宁还把无产阶级专政演化为阶级专政——政党专政——领袖专政的公式。他在1920年写的小册子《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裏,批判德国共产党内关于是党专政还是阶级专政、是领袖专政还是群众专政的观点时说:“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来领导的;政党通常是由比较稳固的集团来主持的,而这个集团是由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被选出担任最重要职务而称为领袖的人们组成的。”(18)这就为全世界共产党提供了一党专政、领袖独裁的理论借口。

其实,领袖专政的观点并不是列宁首创,恩格斯在巴黎公社失败后批评布朗基关于专政的观念,指出“这种专政不是整个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专政,而是那些实现了变革的少数人的专政,而这些人又事先服从一个或者几个人的专政。”(19)

毛泽东和中共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从列宁和苏共那裏来的。中共一大通过的党纲,虽然明确宣告“采取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理解无产阶级专政,当时理解的,大概就是暴力革命、暴力统治。1928年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通过《政治决议案》,确认中国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因此,需要建立的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工农民主专政(20)1934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称当时的苏区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21)1936年9月,面临团结抗日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新形势,中共中央发布决议,以“各阶层联合的民主共和国”取代工农民主专政。(22)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裏,首先提出新民主主义和“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一个月后,他写出《新民主主义论》,全面阐述他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宣布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就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23)至于“人民民主专政”这个概念,据《毛泽东着作词典》介绍,“最早可能是在1948年6月1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重印“左派幼稚病”第二章前言》中使用的。”毛泽东在同年中共中央九月会议上,首次谈到人民民主专政。(24)同年年底,他在《将革命进行到底》一文裏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25)1949年2月初,他在同米高扬谈话时说:“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究其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26)在同年七一前夕发表的《论人民民主专政》裏,毛泽东做了进一步的表述:“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27)至此,无产阶级专政经由工农民主专政,达到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了它在中国的“华丽转身”。

1954年製定的第一部宪法的序言,明确肯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1975年和1978年宪法的总纲第一条却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且都在序言裏载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1982年迄今的宪法第一条只是把“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序言裏也以“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取代原来的提法。(28) 序言裏的那段话包括了邓小平提出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但邓小平在1979年3月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那个讲话裏,说的是“我们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在1980年12月的一次讲话裏,才谈到“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并且进一步说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适合于我们的国情。”(29)

(三)人民民主专政:非理性的思想成果

从以上的历史回顾可知,对于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和列宁有着不同的解读。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裏,无产阶级专政的涵义是,无产阶级在取得政权后,将独掌国家权力,不与其他任何阶级阶层分享;它将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这可从《共产党宣言》的“争得民主”和恩格斯确认巴黎公社是“真正民主的政权”的论述裏得出判断);它的任务是消灭阶级和阶级赖以存在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并将采取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这些见解虽然带有乌托邦的成分,但仍不失为能够反映一定历史现象的理论思想。

列宁把专政理解为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限製的统治,就从根本上扭曲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原意,尽管他在早期的思想裏把革命区分为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有其合理之处,但他把不同的革命阶段贴上不同的专政标签,却把全世界的革命者带进歧途,所有自称为人民民主或社会主义的国家,无不以专政来掩盖他们进行统治的专製主义本质。他的“工农民主专政”和“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等主张,成为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滥觞。

由无产阶级专政衍生的人民民主专政,应该怎样解读呢?

在中国共产党人的词汇裏,这两者实际上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是随着不同形势下的不同政治需要,加以灵活运用罢了。毛泽东和邓小平都在历史的重要关头强调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侧重点却大不相同。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重弹老调,是为了抹煞新民主主义发展阶段,以打击宣扬“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刘少奇、周恩来等人,推进“社会主义革命”。邓小平在提出四项基本原则时主张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一年多后却要以人民民主专政取代无产阶级专政,一方面是要缓解人们对专政的恐惧,同时抚慰那些仍然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人。由此可见,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都不过是主政者的理论积木,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拼搭出需要的景观来。这两个概念的出现和广泛宣传,不是出于理性的思考,而是适应政治的需要。

但是,这两个概念至少在逻辑上是大不相同的。无产阶级专政,按照马克思的解读,是无产阶级独掌政权,不与其他阶级分享国家权力;按照列宁的解读,是无产阶级凭借暴力进行统治,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无论是哪一种解读,无产阶级和专政两个词语的搭配是合乎逻辑的。人民民主专政则不然,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其他各阶级阶层即社会全体成员的专政,从独掌政权的意义上说,既然是全体人民的统治,就不可能再有分享国家权力的阶级阶层,专政一词就成为毫无意义的废话;从暴力统治的意义上说,既然全民都是暴力统治的主体,哪裏还有暴力统治的对象?这是悖论之一。

按照“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原则,在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裏,专政的对象是敌人。问题在于,这个敌人是哪裏来的?如果是外部来的,那是御敌问题,不是专政问题;如果来自社会内部,那么,用什么标准、由什么人来确定哪些人是敌人?毛泽东在1957年2月《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裏,提出划分鲜花和毒草、即人民和敌人的六条标准,后来转化为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但这个标准没有也不可能有明确的量化的尺度,从反右派、反右倾、四清到文化大革命的历史实践可知,只凭着毛泽东的喜怒好恶,就可以把成千上万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战功卓着的将帅元勛、日夜辛劳的基层干部,统统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敌人。人民和敌人既没有绝对的界限,民主和专政也就失却了应有的合理性,成为独裁君主巩固专製统治的权谋工具。表面的虚构的民主涵义,掩盖着独裁专製的本质,这是又一个悖论。

不论是毛泽东,还是邓小平,都把专政看作是暴力镇压的手段,反右、文革、六四,都是他们运用、操作专政的实践。但这些影响深远、危害巨大的专政行为,都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违反了宪法的有关规定。这些事实表明,专政这个政治概念,在几十年的实践中,充分体现出列宁式的本质,即“不受限製的凭借暴力而不凭借法律”的特征。可是,这个与宪法和法律相违背的政治概念,却被写进宪法第一条,这不是又一个悖论吗?

中国共产党自从成立以来,就高举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旗帜。由于两千多年专製主义传统的浸染,人们习惯于从专製主义的角度去理解专政的涵义,对于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视为理所当然,没有把它放在理性的天平上衡量,所以不能看透它为专製主义服务的本质。它之所以被列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写进宪法序言,并且成为宪法条文的第一条,就是因为它有利于维护专製统治,有利于巩固专製製度。它在宪法裏的存在,阻碍了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各条规定的落实。

在专製主义传统深厚的东方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都是为专製主义统治服务的,实质上并无不同,如果说有所不同的话,那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更缺乏逻辑的合理性,更缺乏理性的思考与探讨。至于用来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构成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更是一个虚构的空泛的概念,是从列宁斯大林那裏搬来的理论教条,既无历史的依据,又未经实践的检验,人云亦云,自欺欺人,应该随同人民民主专政,从宪法裏删除。宪法总纲第一条应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民主国家。”

扼杀出版和结社等自由权利就是慢性自杀

近几年来,民间关于实施宪法的呼声日益高涨,日益强烈,其中最强烈、最迫切的呼求,是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之自由权利的规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由于文化专製主义的管製不断收紧,以“维稳”为名的政治迫害不断加剧,民间弥漫着普遍的不满和激烈的抗争。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的呼声,就是在这种社会矛盾持续深化、官民对立日趋尖锐的形势下,高涨起来,强烈起来的。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满足人民对于出版结社等自由权利的渴求,不仅可以缓解社会矛盾和朝野对立,而且对执政的共产党来说,也是走出难关、摆脱困境的一条光明大道。因为,目前共产党所处的难关和困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治权力不受製约和监督而造成的。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所规定的公民自由权利,就可以有效地监督权力的运行,扭转滥用权力、贪腐遍地的现象,克服日益深重的社会危机,把国家引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共产党自身也可以由此摆脱困境,获得继续前进的动力。

遗憾的是,长期以来,共产党和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却背逆这个趋势,对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公民自由权利,不但没有认真落实,反而加紧剥夺,加强控製。为此而製定的有关条例,不是为了保障公民顺利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是为了便于权力机关约束与控製公民行使自由权利,实际上扼杀了公民的自由权利。这就不仅违背了广大公民的意愿,而且同民主进步的历史潮流背道而驰。

我们现在就来考察以下有关出版和结社的法规,看看它们是怎样落实宪法、“加强”对出版和结社的管理的;同时也看一看行使这些自由权利的公民受到何等严酷的打压。

(一)出版自由是怎样被扼杀的

2001年12月由国务院公布、2011年3月又经国务院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一条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製定本条例。”请看,这个“根据宪法”製定的条例,在第一条裏提出四个目标或理由,第一个就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第三个才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而且非常巧妙地嵌进“依法”,依的什么法呢?就是这个“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而製定的《出版管理条例》。这么一绕,就把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绕进“加强管理”的框框裏去了。

这个条例的全部条文都体现着“加强管理”的精神。首先,要成立办报办刊或出书的出版单位,必须具备六个条件,其中包括“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这一条就堵塞了民间办报办刊出书的可能,普通公民,到哪裏去找“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呢?即使这一条有了,还有一条:要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规多如牛毛,你知道还有哪些“其他条件”等着你去“具备”呢?他们却可以用不具备某个法规来卡你。除这些苛刻的条件外,最后还有一道关卡:“审批设立出版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这就是说,你具备了那六个条件,审批部门还可以用是否“符合国家关于出版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来卡住你,说你不符合国家规划,拒绝批准你设立出版单位。这个“加强管理”,真是天衣无缝啊!

其次,设立出版单位的申报审批手续也十分復杂,先由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回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然后,属于事业单位法人的,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属于企业法人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这几个环节都顺利畅通,才算完成出版报刊图书的“依法”程序。此外,从事出版物印刷、復製的单位,也须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復製。发行、零售出版物的单位,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

再次,第二十条规定,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均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尔后再报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重大选题,未在出版前报备案的出版物,不得出版。连期刊的重大选题,也要按照前述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復次,最能体现“加强管理”的,是那些禁止和惩罚的条文。如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包括十项的有害内容,前九项都比较具体,第十项是“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前九项挨不上的,这一条就管住了。第四十条规定“不得印刷或者復製、发行”的六类出版物。第八章“法律责任”有十三条,都是禁止和处罚的条款。当然,其中有些是必要的,但也一些是可以随意解释,入人以罪的。

最后,有些条款仅从文字上看还是值得肯定的:如第二十三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出版物上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见解和意愿,自由发表自己从事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成果。”“合法出版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扰、阻止、破坏出版物的出版。”第七章“保障与奖励”裏还有几条规定:国家支持、鼓励优秀出版物的出版,包括那些“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科学价值或者文化艺术价值的”出版物。“对为发展、繁荣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非法干扰、阻止和破坏出版物出版、印刷或者復製、进口、发行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製止。但这些条文也可以作出符合于传统思想观念的解释,加上诸多“加强管理”的条文,难免使这些正面的承诺化为乌有。

如此严酷的管理条例,扼杀了民间的出版自由,于是就出现了所谓的“非法出版物”、“地下刊物”、“山寨出版物”。许多很有学术价值、很有历史意义的专着、回忆录、调查报告,有些适应民众需要、很受民间欢迎的刊物,都因无法正式出版发行,只得自费印刷,分寄亲友,却又被禁寄禁发,成为多年来“扫黄打非”的主要对象。即使是已经正式出版的报刊书籍,有些也难逃被查禁的命运。如新闻界的“冰点事件”、最近的“南周报事件”,就是扼杀新闻自由的典型事件,日常的打压干扰,就更多了,一个电话,一项指令,对一篇文章的申斥,就可以带来停办整顿、检讨处分,甚至开除走人的恶果。至于查禁“非法出版物”,更是屡见不鲜,甚至连一些正式出版的书,也作为“非法出版物”加以查禁。比较突出的如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的《历史的先声》,其内容完全是辑录五十多年前共产党的《新华日报》、《解放日报》的社论和文章,居然也被列为“非法出版物”而遭查禁,不许销售,不许邮寄。又如北京“扫黄打非”领导小组2004年11月9日召开“专项治理整顿动员大会”,宣布“坚决取缔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并且通令各单位,凡是家中有《中国农民调查》、《往事并不如烟》、《怀念李慎之》、《晚年周恩来》等书的,一律都要上缴。2007年1月,又发生了着名的“八本书事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一次“通风会”上宣读了一份2006年出版的“违规图书”名单,包括《沧桑》、《伶人往事》、《我反对:一个人大代表的参政传奇》、《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风云侧记——我在人民日报副刊的岁月》、《年代怀旧丛书》、《如焉》、《新闻界》等八本书,引起社会震动,遭到普遍的谴责,进一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声誉。

连正式出版的书籍都被加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头衔而被“坚决取缔”,民间自费出版的着作就更不用说了。如在五十年代曾经风行一时的《把一切献给党》、《革命家庭》等优秀作品的作者何家栋,2006年10月病入膏肓,家人亲友为他编印《何家栋文集》上下册,想让他在去世以前看到自己的作品出版,得到最后的安慰。不料就在文集编就印完后,印製文集的印刷厂竟被突击查抄,印好的书籍全部被没收。第二天何家栋就去世了,他终于没有见到自己的文集问世,遗憾地离开人间。

禁书是封建专製社会特有的现象,在我国的历史上由来已久,从秦始皇的“禁书令”到满清政府的“文字狱”,不知有多少文人遭难,多少书籍被毁。上述遏製、扼杀新闻出版自由的政策取向,本质上就是承袭秦始皇以来的专製主义传统,为巩固专製主义统治服务的,是典型的文化专製主义。

这裏有必要指出,这些违反宪法、扼杀新闻出版自由的文化专製主义禁令,大都出自中共中央宣传部。作为中共中央的职能部门,中宣部的任务是宣传共产党的理论思想和政治见解,并以切实遵守宪法、积极维护宪法的模范行为,为落实公民的新闻出版自由创造条件。而现实的中宣部却反其道而行之,扮演着扼杀新闻出版自由的文化刽子手的角色,成为千夫所指、众口唾骂的社会罪人、民族罪人,同时也成为败坏共产党声誉的罪人。

(二)结社自由是怎样被扼杀的

关于公民的结社问题,也有一个“加强管理”的法规。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一条是:“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製定本条例。”这裏把“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列为条例主旨的第一条,比《出版管理条例》好,但下面的条文却没有充分体现这个精神。首先,第三条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按照第六条的规定,所谓业务主管单位,指的是县以上的政府有关部门或由它授权的组织。实际上是限定只有官方半官方才有资格成立社会团体,普通老百姓哪裏找得到政府部门或由它授权的组织来做自己的业务主管单位呢?即使你有幸找到了,就意味着把自己纳入政府或准政府的管辖,还有什么“结社自由”?

其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六个条件,第一条是“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这就排斥了大量民间组织成立的可能性。公民有共同誌向或兴趣相投,结成团体,人数或多或少,十来个,二三十个,都应听其自然。条例限定50人以上(更不要说是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了)才可以成立社会团体,把门槛设得那么高,高到普通老百姓难以跨越,扼杀结社自由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再次,结社也有一套严格的审批、登记、备案的程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章程草案及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六个月内举行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通过章程,选出负责人和法人代表;再到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才算完成成立社会团体的正式手续。在这些审批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有不被批准的可能。

第四,被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每年都要接受主管业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或被认为违反规定的,就可能受到登记管理机关的警告,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甚至撤销登记,封存或收缴《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在如此严密的监督管理之下,民间的社会团体还能有多少自由活动的空间?

有这样一个“加强登记管理”的条例,能够成立并顺利通过审批的,就只有体製内的社会团体了;民间要成立什么团体,简直难比登天。我国目前有十几万个社会团体,其中多数是半官方的机构,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工会、妇联、青联、作家协会、工商联、文联等等,他们的干部由共产党的组织部门选派,经费由政府供给,甚至活动也由党的组织控製,这就使这些群众组织不可避免地会成为执政党的工具,完全丧失了作为社会团体的应有功能。即使原本是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如各种行业协会,也因为管理机关的严密操纵,成为政治权力的御用工具。如2008年4月,有18位北京广东等地的律师表示要依法为当时被捕的藏民辩护,有关当局按照最高政法领导人的批示,对这些律师和他们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打压。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指责这些律师“跳了出来”,表示要砸掉他们的饭碗。结果,着名维权律师滕彪就因此被吊销了律师执照。

目前在社会上活跃着一些民间的社会团体,多数是没有经过登记的,包括大量民间研究机构、绿色环保组织、公益慈善团体、各种兴趣协会、读书小组、义工小组、宗教团体、支农组织等等,他们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发挥积极的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贡献。但由于他们没有履行登记备案等手续,就一概被认为是“非法组织”,一旦触犯禁忌就会遭难,轻则查抄处罚,重者甚至会将组织者判刑入狱。最典型的是十年前的“新青年学会”冤案。当时北京有8位在不同单位工作学习的青年,因常在一起议论时政,兴趣相投,便在2000年8月成立“新青年学会”,相约每人每月写点学习心得,以交流思想,相互启发,共同进步。成立后曾请刘军宁和曹思源来作过讲演,朋友相聚座谈三四次,有些人还在网络上发表文章。这个学会充其量也只是松散的学术小团体,类似普通的读书会。它的8位成员都是满怀热血的青年,为了探寻救国救民之道,走到了一起。不幸的是,他们才活动几个月就遭到了严酷的镇压。2001年3月13日,学会的5名成员被捕,另3人也多次被审讯,并被迫在有“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内容的笔录上签字。于是,小小的学术研究活动便转化成了刑事犯罪。2003年5月18日,法院以“颠复国家政权罪”宣判靳海科、徐伟各十年徒刑,杨子立、张洪波各八年徒刑。法院判决书指控他们“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製度,颠复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却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只指斥他们说过“中国当前实施的民主是假民主”,主张“结束老人政治,建立青年中国”,连筹备创办互联网和刊物,也成了罪状。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另一种民间团体遭受厄难的类型,可以2009年的“公盟”事件为代表。“公盟”全名是“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些热心公益的维权律师许誌永、滕彪、张星水等在2005年创办的。它名义上是公司,实际上是一个非营利的民间组织。他们在2003年曾成立“阳光宪道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从事依法维权的咨询活动,但因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无法登记,不能取得合法地位。为了争取能够公开合法地开展活动,他们被迫以公司的名义,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註册。但这样一来,就不得不承受许多不必要的限製和麻烦。2009年7月14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以涉嫌偷税,勒令“公盟”交纳税款和罚款149万余元,否则,法人代表许誌永将面临监禁七年以下的刑事处罚。这就是他们以公司名义从事公益活动而无奈吞咽的苦果。作为公益社团,他们曾为孙誌刚案、孙大午案、陕北民营石油案、三鹿奶粉案、邓玉娇案等提供法律服务,组织关于法治社会、公民权利等问题的研究,并没有进行任何经营活动,不应该承担纳税的义务;但作为公司,却使有关部门可以利用税务问题来进行打击。他们把“公盟”为研究项目而接受的资助,说成是必须纳税的企业经营行为,没有纳税就是偷税。接着,市民政局派出20多人,以“公盟”下属的“公盟法律研究所”未经登记为借口,查抄了“公盟”工作地点,“公盟”的所有案卷资料,8臺电脑,连同会议室的桌椅,都被劫掠一空。一个成绩卓着、为社会作出很大贡献的民间社团,就这样被扼杀了。

(三)扼杀公民的出版结社等自由权利,无异于慢性自杀

新闻出版和社会团体,是公民社会的两大载体,也是共产党和政府同广大民众联系、沟通的重要渠道,更是现阶段推进政治体製改革的强大动力。目前的中国社会极不正常,表面的繁荣昌盛,掩盖着深刻而严重的危机。危机的总根源是得不到有效製约与监督的政治权力,凭借权力,可以换取金钱美色、威势尊荣,这才腐败丛生,出现官民对立、贫富对立、理性泯没、社会分裂的局面。近来社会上大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復兴和中国梦,而要实现伟大復兴的梦想,首先就要改革政治体製,把权力关进法律和製度的笼子。但是,同中共十三大提出政治体製改革时的社会局势相比,目前的条件更为恶劣,更为艰难。二十多年来,由于权贵资产阶级的形成并日益牢固地掌握着政治权力,推进政治体製改革必将遭到他们的强烈抵製。面对如此强大雄厚而且遍布上下的反改革势力,改革政治体製的任何步骤,从决策设计到具体实施,都将寸步难行。

在改革和反改革实力悬殊的形势下,要推进政治体製改革,最佳选择是开放报禁社禁,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出版结社等自由。民间舆论和社会团体一旦放开,就会形成强大的动力,扫除障碍,推进改革。因为权贵资产阶级尽管嚣张跋扈,却害怕民众。他们多年来滴水不漏地控製新闻出版,推行文化专製主义;不择手段地以“维稳”为名镇压群众,推行政治专製主义;这一切都是为了阻止公民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消除民主法治的社会前景。实现新闻出版和结社的自由,就等于解放了民间蕴藏着的无限活力,引来改革和进步的源头活水,冲决阻挠政治体製改革的各种障碍。有了民间舆论和社会团体的广泛支持,在朝的改革力量就可以由弱势转为强势,排除反改革力量的阻碍和破坏。首先是进行比较彻底的反贪汙运动。一般说来,权贵资产阶级都是凭借权力,掠夺国家和民众的财富起家的,民间所谓的“无官不贪”,指的就是这些权贵。他们为了保持既得利益,必然成为政治体製改革的反对派。所以反贪汙就成了政治改革的前哨战。当然,过去官方反贪汙的成绩不应抹煞,但也有不少的贪汙案给人留下反未彻底、除恶不尽的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那些权贵官僚盘根错节,形成了贪汙的利益共同体,反贪汙者投鼠忌器,备受掣肘,使反贪汙的战果大打折扣。通过民间舆论和社会团体,实现朝野改革力量的联合,就使反贪汙斗争有了可靠的基础和进行到底的保证,从而扫除反改革的主要障碍,顺利推进政治体製改革。

实施宪法第三十五条,对于共产党的生存与发展,也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1989年,邓小平对呼求民主和反腐败的学生滥施镇压,使专製和腐败日益泛滥,横行无阻,共产党的威望随之一落千丈。虽然对外开放和民营企业的兴起,带来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兴旺,多数公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但改革成果大多被权贵掠入囊中,两极分化,社会动荡,经济发展和政治现状严重扭曲,普通劳动者难以承受住房、医疗、子女入学等重压,苦不堪言,所有不满,都自然而然地集中到垄断政治权力的共产党身上。再加上文化专製主义的严酷管製,政法机关对维权群众和上访冤民的残暴镇压,民众的怨愤和戾气空前浓烈。尽管官方舆论仍在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实际上共产党的威望已经空前低落。十八大后,从上到下,人们或满足于表面的辉煌和绚丽,或沉浸于淼茫的希望与期待,网络上虽有人揭露危机四伏的社会真相,却很少受到重视。

应该承认,我们当前所面临的是全面的危机,既是政治危机,也是社会危机,更是共产党的危机。它一方面表现为共产党和人民群众之间出现巨大的鸿沟,已如上述;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共产党内大量权贵的腐败堕落。许多党员擅权敛财,毫无理念;不少组织涣散,各行其是,以至“政令不出中南海”。如此严峻的局面,单凭共产党自身是不可能摆脱危机的。最好的选择,无过于实现新闻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开放报禁社禁,通过这两类广泛的社会渠道,认真听取民众的批评和建议,在人民大众的帮助下清洗党的肌体,才能克服危机,浴火重生。

当然,开发报禁社禁,应该有计划有秩序地推进。开放报禁的步骤,首先是取消中宣部对新闻出版的既无理又非法的干预,让现有的新闻出版从业者独立自主地进行编辑采访与出版。与此同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着手起草《新闻法》、《出版法》,并由国务院修订现行的《出版管理条例》。第二步,取消所谓“非法出版物”的概念,允许民间自费印发、邮寄文章、书籍和不上市出售的报刊。同时放宽境外出版物入境的限製,除了诲淫诲盗的着作外,原则上都应准予在大陆销售;当然,初期可考虑经过审批,限量进口,经过一定时间后再全面放开,有关问题可在〈出版法〉裏加以规范。第三步,允许民间按照〈新闻法〉和〈出版法〉,成立报社、杂誌社、出版社。

关于结社自由的步骤,首先,应该取消官方对群众性社会团体的控製,例如各行各业的协会,有的是由主管部门派人担任领导,有的虽经过选举,但候选名单却是主管部门审定的,选举结果不符合领导意图,就要推倒重选。民间组织的章程,也要按照官方的统一格式套,这些做法都是违反宪法的。实现结社自由,就应该让民间组织自选领导,自订章程,自筹经费,自主活动。同时,修订或废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起草《结社法》、〈政党法〉、〈农会法〉。第二,扩大可以直接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的范围。据马凯3月10日在全国人大发言时说,今后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需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但政法类、宗教类社会组织,申请登记前仍需业务主管单位审查。这意味着只有与官方关系密切的社会组织,才可以直接申请登记,仍然排斥民间的结社自由,显然是不妥当的。应该全部放开,由民政部门按照《结社法》登记管理。第三,在全国农村,普遍组织关于《农会法》的学习,按照《农会法》,有重点有次序地建立地方农会。第四,现有大量半官方的群众组织,如工会、青联、妇联、文联、作协等等,都应该逐步退出官方序列,按照前述“四自”原则,改造成为群众自己的组织。

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实现公民的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不仅可以为反贪反腐和政治体製改革提供强大的动力,而且也为共产党清理自身、摆脱危机所必需。深刻的社会危机和党内腐败的严重程度,应该引起领导层的高度警觉。遗憾的是,十八大开过已经四月有余,虽然习近平、李克强、王岐山等一再强调实施宪法、建立法治社会,但扼杀新闻出版和集会结社自由的违宪恶行,依然层出不穷。此类专製暴行多年来已经给国家民族和共产党自身造成严重危害,如不赶紧刹车,听其继续,无异于慢性自杀。现在的共产党,貌似空前强大,实则内外交困,百病缠身:内无理性的凝聚力,外无真心的拥戴者;沉疴积疾,经久未治,尤其是贪腐恶症,已入膏肓,唯一的自救之方,是果断地停止违宪悖理的扼杀新闻出版和集会结社自由的恶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始落实宪法第三十五条,通过在野舆论和民间组织,调动民众的爱国情怀,推动反腐败的彻底查处和政治体製改革的顺利进行。只有这样,才能重新建立朝野之间的信任,治愈共产党自身的重病。机不可失,时不我待,希望有识者明鉴。

2013年3月29日

中国社会的政治环境的本质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被颠倒了的阶级斗争

我国现行《宪法》序言载明:“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这两句话,一句是对历史的概括,一句是对未来的预测;前一句完全违背了历史事实,后一句不无道理,但从指导思想到社会意识,都作了错误的解读,颠倒了阶级斗争的阵势。宪法序言的这两句判断违背历史事实,混淆理论是非,很有必要从理论思想和历史实践的双重视角着眼,进行分析,加以澄清。

(一)什么是阶级斗争?

法国十九世纪的历史学家米涅、基佐等在记述法国大革命和英国光荣革命的着作裏,都把皇权、贵族、僧侣和资产阶级之间为夺取政治权力而进行的斗争,称之为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把这种历史观点上升为学说体系,赋予它以更加丰富的内容,除了承认阶级斗争就是不同阶级为了夺取政治权力而进行的斗争外,还认为:1、阶级斗争是历史发展的动力,过去全部有记载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2、阶级和阶级斗争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3、阶级斗争是基于物质利益的斗争,因而也是经济解放的手段;4、为了夺取阶级斗争的胜利,工人阶级应当组织自己的政党;5、阶级斗争的最终目的是消灭阶级;6、阶级斗争必将导致无产阶级专政;7、阶级斗争采取什么形式,暴力的还是和平的,取决于当时的社会製度和政治製度;8、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应当创造合理的环境,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开展阶级斗争。

马克思恩格斯去世后,阶级斗争学说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传播,成为一切社会主义政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在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的第一个党纲,就明确提出:“采用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在后来的实践中,共产党除了对待外部敌人外,阶级斗争还被用作在内部清理异己者的手段。这个恶劣的传统在共产党掌握全国政权后,更有了恶性发展。毛泽东是最懂得阶级斗争就是夺取政权的斗争这个真谛的,五十年代中期的“三大改造”,1955年反胡风,1957年反右派,1959年反右倾,1963年开始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发动的文化大革命,都是毛泽东为了清除异己、巩固独裁统治而人为製造的阶级斗争。

(二)我国在五六十年代的阶级形势

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自从“三大改造”消灭资产阶级后,中国社会就不存在阶级了,以致毛泽东不得不提出所谓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作为他製造阶级斗争的依据。其实,就在消灭资产阶级前后,新的阶级对立已经出现。最明显的是形成了两个新的被压迫被剥削阶级:贱民阶级和农奴阶级。这是两个完全被剥夺了人身自由和劳动自由的阶级。

贱民阶级就是所谓的“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地主富农是土地改革时被划出来的。土改时虽然各地情况不一,但总的说来都有不同程度的扩大化和过火斗争,被划为地主富农者及其子女土改后处处受歧视。还有一些是土改时的中农或贫农,因善于经营,勤俭持家,买了些土地,合作化时被划为新富农,也沦为贱民。反革命分子主要是“镇反运动”的产物。1950、1951年开展的镇反运动,在毛泽东的亲自督战下,范围不断扩大,据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后来的报告,全国杀、关、管的反革命分子达320万人,其中杀了71.2万,关押129万,管製120万。至于坏分子,范围更宽,从小偷小摸到惯偷惯盗、从调戏妇女到通奸,以至接吻搂抱(被称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都可被认为是坏分子,一旦被揭发,重者判刑下狱,轻则批斗管製。这个社会群体,原来被称为“四类分子”,后来加上55万(一说300余万)右派分子,就成为“五类分子”了。这五类人的总数大概不下于一千万,加上他们的父母子女亲属,当不下于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这些人虽然互不来往,没有联系,但都遭受压迫欺凌,每逢政治运动或社会上有点风吹草动,就把他们拉来批斗。他们的子女也背着“出身不好”的包袱,在上学、参军、求职、入团、恋爱、婚姻等人生的各个阶段,都备受歧视,屡遭排挤。这种共同的社会地位,构成为一个卑贱的阶级,他们被踩在社会最底层,度日如年地过着屈辱的生活,至于那些被送往劳改或劳教场所的无辜者,更是备受凌辱,折磨致死者尸骨无存。

农奴阶级是随着合作化的深入和人民公社的出现而产生的。1953年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在十到十五年内,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毛泽东的不断批评催逼下,农业合作化加快步伐,1956年底就有96.3%的农户参加合作社,并且从土地入社分红的初级社发展为土地归集体所有的高级社。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在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人民公社。在大跃进、大炼钢铁、食堂化和“提前实现共产主义”的挤迫下,农民不但生产资料早已归公,生活资料也被剥夺的一干二净,连铁锅铁铲、门上的铁环也被收去炼铁。报纸上还宣传“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梁”。有人说;现在除了一双筷子一只碗,什么都是公家的。杨献珍说:“这是什么共产主义?我说这是叫花子共产主义,甚至比叫花子还穷,叫花子还有一根打狗棍嘛!”不但比叫花子穷,而且比叫花子还不自由,叫花子可以四处流浪,外出乞讨,人民公社社员在大饥荒的年代,却不能到外地讨饭。有的地方网开一面,公社大队可以开证明条,社员就带着证明出去要饭,拿不到证明的只能在当地饿死。社员劳动由小队记工分,年终结算,扣除配给的口粮等款项,有的还倒欠队裏。社员在门前屋后种点瓜菜,或者养鸡下蛋拿去卖,都被批为“走资本主义道路”,轻则没收,重则批斗。名为国家主人,还被赋予对知识青年进行再教育任务的公社社员,实际生活远不如封建时代的贫农雇农,是名副其实的农奴。

和贱民、农奴两大被剥削被压迫阶级相对立的是高踞于社会之上的官僚权贵阶级。在一党专政体製下,占有各级领导岗位的共产党员,既有权,又显赫,尽管其中不乏勤恳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好官,但在历次政治运动中,他们往往充当了压迫人民、剥削人民的指挥者和执行者,扮演着扼杀人权的凶手角色,直到他们自己也沦为批斗的对象。毛泽东1964年在一个报告的批示中,承认党内出现“官僚主义者阶级”和“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领导人”,并且说“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其实,毛泽东本人就是最大的官僚,是官僚权贵阶级的总头子。历次政治运动,都是毛泽东为了剪除有可能危及这个阶级和他本人统治地位的社会势力,而精心策划、发动的阶级斗争。这裏既有官僚权贵阶级对其他阶级的斗争,也有官僚权贵阶级内部的权力搏杀,包括对有民主倾向的官僚权贵的清洗。

在贱民、农奴两大被压迫阶级和官僚权贵阶级之间,是工人阶级。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被列为宪法第一条的这句话,是现行宪法最大的理论败笔。我在前面的几篇文章裏,已经分析过人民民主专政的悖论和社会主义的虚构实质,所谓工人阶级领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也是自欺欺人的大话。按照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裏的说法,工人阶级领导是通过共产党实现的,因为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这更是没有根据的自我标榜。一位已故朋友马鸿模在二十多年前就说过:“什么无产阶级政党!我看是农民加知识分子的政党,从建党到建国,不但组成人员主要来自这两部分,而且思想意识、做事方式都保持着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特点。”我很贊成他的看法。所以,共产党领导,不等于工人阶级领导。虽然官方舆论总是宣传工人阶级是领导阶级,文化大革命中甚至组织“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被派到大中小学、科研部门,去“占领上层建筑领域”,实际上他们始终是被作为一党专政的工具而存在。因此也受到一定的照顾和优待,同农民相比,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幸运者。农民已丧失了人身自由和劳动自由,沦落成为农奴,工人阶级却还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和劳动自由;由不同户籍所造成的城乡分隔,更加剧了这两个阶级之间的差异,根本没有建立联盟的共同基础。

(三)八九十年代的阶级形势

文化大革命随着毛泽东的逝世而结束后,胡耀邦大刀阔斧地平反冤假错案,使数以千万计的贱民阶级得以从社会底层解放出来,广大农村的农奴也纷纷起来,实行包产到户,突破人民公社的经济枷锁。当政者先是禁止,后来不得不承认,于是,人民公社的大厦轰然而塌,农奴恢復了自由农民的社会地位。两大被压迫阶级的解放,加上官僚权贵阶级内部民主派的崛起,他们接受毛泽东独裁统治的教训,放松了对全社会的专製统治,采取一些民主改革的措施,社会上出现了比较平等、相对自由的环境,使八十年代成为“三大改造”以来近六十年裏最值得称道的“黄金时代”。但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专製统治的存在,依然有着产生阶级的肥沃土壤。

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出现欣欣向荣、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商品生产和相对平等的社会环境,为人们提供了个人奋斗、出人头地的条件,同时也孕育着不同利益、不同地位的阶级分野。乡镇企业的发展壮大,产生了最初的企业主。他们白手起家,孜孜不倦地积累着财富,在社会上崭露头角。与此同时,改革开放初期的发展不平衡、政策不完善,使一些具有深厚的党政军权力背景的官员和“八旗子弟”,以及同他们相勾结的刁滑之徒,得以通过走私贩私、倒卖批条等渠道,迅速致富,令社会大众侧目而视。

“8964”之后,体製内外的民主力量被清洗殆尽,专製统治更加肆无忌惮;许多对政治改革失望的知识分子转身下海,邓小平南巡讲话更促进了民间企业的勃兴和企业主阶级的形成。经济发展,政治倒退,成为九十年代的最大特征。国有企业改革走上歧途,使许多企业管理者和他们的主管部门领导人,有可能上下其手、化公为私,摇身一变就成了企业的所有者。一些“红二代”则借此机会,抢占国有企业的领导岗位。这些权贵新富加上八十年代暴富的“八旗子弟”, 相互依赖、盘根错节,并且同各级权力机关沆瀣一气,同流合汙。于是,一个新的剥削阶级——权贵资产阶级由此形成。有些无权非贵的企业主,则通过各种方式的贿赂,依靠权贵资产阶级的庇护而发财,这就是豪强资产阶级的雏形。

九十年代另一阶级新形势,是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的交融。这种交融从八十年代就已经开始了。一方面,大量农民进入城市,在民营企业和外来企业裏劳动,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几千万职工在国有企业改革高潮中被逐出企业,一部分被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所吸收,一部分无业可就,成为城市贫民。

(四)进入新世纪后的阶级形势

进入新世纪后,阶级形势更加严峻。权贵资产阶级除了掌控着国有企业和一部分由国有企业转化的民营企业外,还在从上到下的权力机关占据了相当的优势。特别是在政法领域和宣传文化领域,几乎占有绝对的统治地位,使官僚权贵中的民主派、务实派陷于无所作为的境地。在权贵资产阶级势力大扩张的同时,豪强资产阶级也隐然成型,迅速膨胀。分外明显的是在房地产业和采矿业,很多从企业主阶级分化出来的新富翁,无不是通过勾结权贵、利益均沾,才得以盘剥工人,欺压百姓,从而发财暴富、横行乡裏的。十多年来群发性事件不断增加,愈演愈烈,主要是这两大阶级合力压迫剥削人民的结果,这也是两大阶级同其他各阶级广大民众的阶级斗争的体现。

新世纪工人阶级的主要成分是第二代农民工。第一代农民工进城,主要是为了赚钱回家,娶妻盖房,多数最后回归农村,回归农民阶级;第二代农民工有许多从小在城市长大,眼界比父辈开阔,立誌比父辈高远,希望能在城市裏创造自己的事业。随着产业有机构成的提高,单纯的体力劳动不断被体脑并用的復杂劳动所取代,使这个阶级日益现代化。这是一个前程远大的阶级,他们不但是发展生产力的主力之一,也将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量。

农民阶级自从摆脱人民公社的羁绊之后,生活普遍有所改善。但由于农村改革停滞不前,没有在实行生产责任製的基础上继续前进,把土地分给农民,以致二十多年来始终为不完善的小农经济所困扰。虽然多数衣食无忧,但也有一部分因土地被占或计生罚款等冲击而倾家荡产。近几年各地推行家庭农场、工农协作、专业合作社等措施,最近政府还提出城镇化,也许能够改善农民作为一个阶级的整体处境。

知识分子在传统观念上被认为是只能依附于其他阶级,并成为其他阶级的一个阶层。这个判断还可以商榷。就知识分子有别于其他阶级的不同特点来说,完全可以构成为一个独立的阶级。在毛泽东统治时代,他们被毛泽东认为是继资产阶级之后对他的统治威胁最大的社会力量。经过反右运动,这个阶级一分为三:一部分沦为贱民,一部分成为毛式专製的吹鼓手,其余大部分则由于不是工农家庭出身,只能“夹着尾巴做人”,战战兢兢地过日子。进入八十年代后,贱民恢復了公民身份,家庭出身不再成为评判个人的标准,知识分子扬眉吐气,重新获得社会的尊重,成为一代青年的启蒙者,思想解放的推动者,也是改革开放的的鼓吹者。他们内部的差异逐渐缩小,共性增大,一分为三的裂痕有所弥合。但“8964”大镇压使这个阶级再度分裂。与上次分裂不同,那次分裂是统治者强加于社会的结果,分裂造成了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的巨大差别;这次分裂则体现着知识分子内部的不同政治选择,与社会地位和物质生活无关。分裂的结果,一部分成为当局的批判者,其中又以不同的政见形成不同的派别;一部分继续充当执政者的御用工具,以阐释方针政策为己任;大部分牢守自己的职业岗位,专註于个人得失和家庭生活,在政治上深感自己无力,处于观望状态,经常陷于希望和失望的循环之中。但总的说来,这是一个具有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的阶级,在形势容许他们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情况下,他们将会对社会进步作出重要贡献。

新世纪阶级形势的一大亮点是中产阶级的形成。这个阶级的成员,大部分是和知识分子阶级重叠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步,许多知识分子通过自己创业,或进入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白领”职务,逐步提高了生活水平,积累了少量财富,成为有产的劳动者,成为中产阶级。这个阶级同知识分子有着共同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在政治民主化和社会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裏,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逐渐产生的企业主阶级是最不稳定的阶级。他们自改革初期的乡镇企业艰难起步,到九十年代才形成为独立的阶级。但在政治权力和垄断经济的挤压下,经常处于风雨飘摇之中。据统计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4—5年,企业常起常落,企业主的队伍也随之不断变化,并且在九十年代出现明显的阶级分化。一部分企业主勉力撑持、苦心经营,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或站稳脚跟,或失败退出;一部分通过勾结权贵,借用政治权力来掠夺国家资源和民众财富,在迫使一些老百姓倾家荡产、无家可归的基础上,聚敛资本,发财暴富,成为豪强资产阶级。企业主阶级——特别是从事科技产业的企业主,是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社会力量。在市场竞争、适者生存这一无情规律的支配下,大浪淘沙,只有优胜者才能长期在市场上大显身手,并在解决就业和纳税等方面,做出显着贡献。在国务院发布两个“36条”后,他们充当了向垄断领域进军的先锋。尽管进展并不顺利,但最终的胜利将是他们的,因为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是不可逆转的历史趋势。

(五)被颠倒了的阶级斗争

传统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五十年代“三大改造”之后,资产阶级作为剥削阶级已经消灭,但这两大阶级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远没有结束。这就是宪法序言裏说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历史依据和理论依据。它的表现形态,既有人民内部的矛盾与斗争,也有敌我之间的矛盾与斗争。但斗争的双方,还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人民和敌人。毛泽东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都把对立面批判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后来的“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现阶段的“维稳”,都是这个传统思维方式的继续和发展。在这个万变不离其宗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裏,阶级斗争就是共产党领导工人阶级和人民大众反对极少数阶级敌人的斗争。宪法序言裏的“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反映的也是这个观念:阶级斗争的主体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大众,对立面是少数反对社会主义、破坏社会稳定的坏人。这就完全颠倒了阶级斗争的阵势。

自从一百多年前西学东渐以来,我国就开始进入民主革命的历史阶段。贯串于这个历史阶段的社会基本矛盾,是民主主义和封建专製主义的矛盾。阶级矛盾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矛盾,都必然具有民主和专製的矛盾与斗争的性质。洋务运动、维新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北伐战争、解放战争,无不如此,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罢了。1949年后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基本阵势也是以争取民主主义为一方,坚持封建专製主义为另一方。这是理解六十年来社会矛盾与阶级斗争的显微镜和解剖刀。

1953年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和随后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建立只有几年的有着民主主义雏形的社会,倒退到以毛泽东独裁统治为特征的封建专製主义。毛泽东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无不以巩固他个人的独裁统治和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为目标,打击、摧残倾向民主的社会力量。主要目标虽然只有5%或更多,但威慑、恐吓的范围却遍及全社会。广大民众既有深厚的封建专製主义影响,盲从统治当局,也有对民主自由的朦胧的企求,期待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这种两面性和软弱性,很容易使他们成为强势一方即统治当局的追随者。在阶级斗争形势下形成的两大被压迫、被剥削阶级——贱民和农奴,只能俯首帖耳地听任宰割。六七十年代的阶级斗争,就是以封建专製势力对民主力量的绝对优势和压倒性胜利为特征的。

改革开放头十年的阶级斗争,由于官僚权贵内部民主派的兴起和贱民、农奴的解放,力量对比出现了有利于民主主义的变化,阶级斗争的形式和内容也有所转变。贯穿这个时期的矛盾与斗争的主要形式,是改革和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它虽然也带有阶级斗争的性质,但远没有毛泽东时代那样尖锐,那样残酷。经济体製改革顺利推进,政治体製改革提上日程,社会上出现了相对的平等、自由和民主的氛围。可惜,这种政治上的“小阳春”局面,只有几年便被“8964”的残酷镇压彻底扭转了。

1989年的学生运动是民主与专製的大搏斗,也是阶级斗争的高潮。在八十年代孕育壮大起来的民主力量,因胡耀邦的去世而爆发出向专製主义进击的巨大能量。他们以改革政治体製和反贪汙反腐败为主要诉求,希图用和平示威的方式促进国家民主化和官僚廉洁化。遗憾的是,强大的官僚权贵集团为了捍卫他们的既得利益,悍然出动军队,血流长街,残酷地镇压了手无寸铁的青年学生,从而巩固了专製统治,同时也在客观上纵容了贪贿腐败,为滋生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提供了政治条件。

九十年代的阶级斗争呈现出一面倒的态势。一方面是经过1989年的镇压和清查,体製内外的民主力量几乎被一网打尽,社会上已经没有足以与专製统治相抗衡的力量;另一方面,在官僚权贵内部,随着经济体製改革走上歧途,产生了权贵资产阶级,接着又孕育了因依赖他们、贿买他们而暴富的豪强资产阶级。这两个新的压迫阶级、剥削阶级同人民大众的矛盾,构成迄今为止的社会主要矛盾。

进入新世纪后,阶级斗争出现了微妙而復杂的变化。两大剥削阶级肆无忌惮地掠取人民财富,剥夺公民权利,在“维稳”的旗号下,镇压一切不利于专製统治的言论和行动,激起民众广泛而频繁的反抗。与此同时,一个因经济飞速发展而兴起的中产阶级隐然成形,许多知识分子经过十年教训、十年思考,开始了新的觉醒。这两个有着血缘联系的阶级具有关切国家前途的共性,特别是这两个阶级中的先进分子,既对现实社会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也能意识到自己的历史责任。面对权贵豪强的压迫和剥削,他们在推进改革和发动启蒙运动的同时,积极投入维权运动。

现阶段的阶级斗争,基本上依然是民主主义和专製主义的斗争,但以“维权”和“维稳”为主要形式,改革与反改革、启蒙与反启蒙、维权与反维权,都演化在这个形式之中。在这个斗争中相对峙的阶级力量,专製一方是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及其他阶级中为他们效命的分子,民主一方是中产、知识两阶级中的先进群体,还有其他阶级裏的觉醒者和被压迫、被剥削者。在他们中间的是工人、农民和企业主三大阶级中的大多数,他们的思想感情倾向于民主一方,但慑于专製势力的强大存在,还不能成为参与呼求民主的阶级力量。在这两大阵营的矛盾与斗争中,包孕着官僚权贵内部的民主派和权贵资产阶级的矛盾与斗争,企业主和工人、农民之间的矛盾与斗争,权贵、豪强和企业主之间的矛盾与斗争,復辟毛製度的势力和自由民主派的矛盾与斗争,等等。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幅错综復杂、色彩斑斓、令人目眩的图景。这个阶级斗争图景在未来的岁月裏将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我们现在还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可以预料的是,斗争形势将有许多曲折和反復,高潮和低潮,但改革、启蒙、维权的力量必将逐步发展壮大,民主必将战胜专製,中国必将建设成为一个民主、自由、平等、法治、富强的国家。我们应该相信历史的选择。

(六)简短的结语

由以上分析可知,宪法序言裏的“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是完全同社会现实相违背的。在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对人民群众进行残酷压迫和剥削的实际情况下,这个断语至少在客观上起着掩盖权贵豪强的罪恶的作用。至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理论上是可以肯定的,但在传统的统治思想和社会观念裏,把它理解为共产党领导人民大众,同反党反社会主义和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阶级敌人的斗争(甚至把所谓的国外敌对势力牵涉进来),却是大错特错了。它既颠倒了阶级阵势,也颠倒了阶级斗争。正确的判断应该是:现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大众同权贵资产阶级和豪强资产阶级的矛盾,它本质上是民主和专製的矛盾与斗争。目前的主要形式,则是“维权”和“维稳”的矛盾与斗争。只有这样分清阶级斗争的是非和阵势,才能在纷纭復杂的现实中作出正确的选择。

2013年5月2日

有限的乐观

举世瞩目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已经落幕。在会议开幕前,海内外的议论很多,期望甚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后,更引起世界各国和国内各界的广泛关註。《决定》就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诸领域的改革问题,作出全面的部署,提出改革开放的远景规划和实现途径,其中不乏具有远见卓识的构思和设计。但这个凝聚了高层政治精英共识的文献,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人们的期待,是否能够切切实实地付诸实践?只见人言纷纷,莫衷一是。我个人的感应,概括说来,对于全会决定和会后的落实贯彻,我怀着有限的乐观。乐观,但有限。

先说乐观,根据有四:

第一,当前社会的危机重重,许多从江朱时期和胡温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积累成为严重地阻碍社会发展的因素,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改革开放,才能逐步缓解危机,扭转局面。从全会对改革开放的高度评价和深化改革的全面部署来看,中共中央对这个问题已有比较清醒的认识,相信他们会后能够致力于《决定》的贯彻实施。

第二,《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它在改革开放的一些最紧要的关键问题上作出进一步深化的安排,改革的幅度和深度都超过了迄今为止的设计方案。尽管民间还有不足之感,但总的说来,这些部署都是有助于推进改革深化、加快社会发展的。如转变政府职能、改革金融体製、开放土地流转、实现司法独立等等,都符合于民众的期望。至于取消劳教製度、开放单独二胎等,更是民众呼吁期待已久的明智之举。朝野在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等问题上有着共同的愿望,是贯彻决定的重要保证。

第三,一年来执政者在反腐败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开放金融领域、化解产能过剩、支持微小企业以及建立上海自由贸易区等方面都采取了有力的措施,为《决定》的实现作了很好的铺垫,或者说,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作了必要的准备,有些甚至可以说是已经起步,开了好头。

第四,历史的潮流是不可阻挡、不可逆转的。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挽救中华民族生机的唯一出路。它符合于历史发展的方向,符合于人民大众的需求,也符合于执政党救亡图存的利益和愿望。不论反改革的权贵豪强两大剥削阶级如何抵製、对抗,他们都无法拉住历史车轮的前进。这是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保持有限乐观的最基本的根据。

再说有限。《决定》对各个领域的改革前景,提出大量引人入胜的设想,但多数流于空泛。切实的承诺和虚浮的愿望同在,豪言壮语和陈词滥调并存,使我对这个决定本身的彻底性和实现的深刻性怀有浓重的疑虑。

从浅层次来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一直没有停止。特别是在既得利益的权贵豪强形成为利益共同体的阶级之后,改革每前进一步都遭到他们的阻挠。回顾胡温十年,大量煌煌的中央文件,作出了许多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决定,但能被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切实执行的又有多少?例如,国务院为了完善市场经济,在2005年和2010年先后发布了两个“36条”,推动民营企业进入垄断领域。但几年下来,许多民营企业仍被拒在“玻璃门”、“弹簧门”之外。出现这种被讥为“政令不出中南海”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反改革势力过于强大,胡温在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所以,尽管他们十年来也有许多可观的政绩,但与民众的期望仍然相距甚远。习李上臺,比起前任有许多天然的优势,特别是有着雄厚的执政基础,一年来的政令贯彻比较顺畅就是证明。但是,这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迈开的步伐相当大,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空前未有,必然会触犯朝野权贵豪强的既得利益,遭到他们的强烈抵製和阻挠。习李的强势地位是否能保证《决定》的顺利贯彻,开辟改革新局面?都尚在未定之天。这是一场改革与反改革的博弈。今后几年,围绕《决定》的改革总体方案,在朝野的改革派和反改革派之间,将会出现猛烈的对抗和斗争。改革在多大程度上得以深化,是否能够顺利推进,都将取决于这一时期的错综復杂、波澜壮阔的博弈,取决于时而舒缓、时而激烈的对抗。面对改革的復杂性和曲折性,我们很难乐观地展望未来的改革前景,

从深层次来考察,对改革的性质缺乏准确的认识,限製了改革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削弱了推进改革的坚定性和彻底性。改革本质上是民主革命在当代的具体形式,是民主自由和专製垄断之间的和平对决。《决定》一开头就说改革开放是“新的伟大革命”,没有错。但对革命的性质却作了不确切的判断:“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际上承袭了“改革是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的老调门,肯定了这场“新的伟大革命”的社会主义性质。

改革开放是民主主义的伟大革命,还是社会主义的伟大革命?应该摒弃半个多世纪来的传统偏见,通过广泛而深入的讨论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我国自洋务运动开始西学东渐以来,就出现了民主主义和封建专製主义的矛盾与斗争,并且日益深刻、日益尖锐地发展成为製约社会进退的基本矛盾。体现着历史潮流和社会发展方向的民主主义,在向封建专製主义进军的历史过程裏,曾经有过多次辉煌的高潮和胜利,维新运动、辛亥革命、北伐战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都标誌着民主革命的高潮或胜利。但从社会力量的对比来看,封建专製主义有着几千年的悠久历史,它渗透于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头脑;而民主主义传入我国却只有一百多年,而且影响只及于以知识分子为主的少数社会群体。这个强弱悬殊的力量对比,使得每次民主主义的高潮或胜利都难以持久巩固,一次一次地以封建专製主义的高奏凯歌而告终。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一条明文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而奋斗。”在这个基础上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淸吏廉,劳资两利,清除了娼赌毒盗,恢復了国民经济,给人民带来短暂的欢乐和安宁。但这个已经走上民主主义第一步的社会,却仍然持续不断地受到强大的封建专製主义的侵袭。例如,对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对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的否定,对公私企业平等纳税的指责,对农村“确保私有”和“四大自由”的非难等等,这些以社会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名义所推行的措施,实际上都是封建专製主义对新生的民主主义社会的挑战。根据毛泽东在1953年提出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4年开始了所谓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根据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只有在资本主义发展成就的基础上,生产高度发达,社会高度文明,才有可能实现。而五十年代的中国,一穷二白,既没有社会主义的物质条件,也不具备社会主义的精神条件,却充溢着封建专製主义和奴隶主义的意识形态和习惯观念。因此,在取代民主主义的社会变革中,不论打着什么旗号,都只能是封建专製主义的借尸还魂。社会主义革命完成之日,就是专製主义復辟之时。中华民族又一次地经历了“民主胜利——专製復辟”的循环。

经由毛泽东式的社会主义革命建立起来的专製社会,是“以俄为师”的产物。根据俄罗斯共产党总书记久加诺夫1997年在纪念十月革命八十周年时所说,苏联共产党的统治,可以概括为:在经济上垄断所有製,在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在文化思想上垄断真理。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除了这三垄断外,还要加上垄断公民权利——1954年製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规定的的公民权利,都被他剥夺得一干二净。十年文化大革命,更是搞得天怨人怒,这才有文革之后的改革开放。

毛泽东独裁统治下的中国,是以“四垄断”为特征的专製主义社会,所以,改革开放的本质要求,就是要革除四垄断的专製主义,代之以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公平化。这是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不是社会主义革命的目标。

当然,以上述“四化”取代“四垄断”,是一个长期而復杂的变革过程,其中必然会有许许多多意想不到的曲折和反復,许许多多难以克服的困难险阻。但在指导思想上,对改革的本质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如此才能保证改革目标的明确性,才有足够的勇气去彻底实现总体方案。通读《决定》,对改革的目标模式,仍然围绕着根本不存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就很难突破毛泽东式的“四垄断”,《决定》中有些关于未来的豪言壮语,也很难有完满实现的希望。这是我虽然乐观,却很有限的深层次原因。

                                               2013年11月19日

在政治体製改革的边缘

三中全会之前,人们对政治体製改革大都不抱奢望。因为经过一年以来的观察体会,执政党似乎无意于此。所以,对于《决定》裏仍有相当篇幅谈及政治领域的体製改革,反倒有些意外。尽管有些叙述不过是老话重提,如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推进社会协商对话、加强基层民主、促进法治建设等,都是中共十三大提出过的,此后的几次代表大会也都有所论述。但是,《决定》中关于转变政府职能、製约监督权力运行等规定,还是具有进取精神的,对于改革政治体製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政治体製改革的根本目标是革除对权力的垄断,建立製约、监督政治权力的机製;与此相对应的是还权于民,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自由权利。这就是宪政民主的基本要求。而在当代中国的特殊条件下,实现宪政民主的关键是要逐步革除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恶劣传统,改变一党专政、党权高于一切的政治局面。1976年中共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出“政治体製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党政分开即党政职能分开”。这是很有远见,也是很有勇气的。党政职能分开,各司其职,就可以逐步改变共产党凌驾于政府之上的弊病,为以宪政民主取代一党专政,走出坚实的一步。遗憾的是,“六四”的悲剧切断了改革的良性发展,党政分开遂告夭折。后来的中共历届代表大会虽然都列有政治体製改革的议程,但只能游离于政治体製改革的边缘,而不敢触及党政分开。二十多年来,党权独大、党高于政的现象愈演愈烈,党政分开成为不可接触的雷区,《决定》没有提到党政分开,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政治体製改革的边缘,还是有一些可取的方案。



转变政府职能是《决定》的一大亮点。它曾经受到历届代表大会的关切。十三大是把它作为机构改革的关键提出来的。1992年的十四大和次年的三中全会都提出“转变政府职能”;2002年的十六大和次年2月的二中全会再提“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10月三中全会还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製度改革”。又是“加快”,又是“深化”,可见是更加重视了。但是,到了2008年的十七届二中全会,却承认“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主张提出二十多年而仍然“不到位”,说明这项改革的艰难和復杂。尽管上两届政府对此都作出过努力,如胡温时期在加强审计统计监督、行政运行透明化、减少审批事项等方面,都采取了一些必要的行政措施,也获得一定进展,但仍然问题很多。因为转变政府职能意味着限製并规范政治权力,它必然触犯各级官员的利益,不能不遭到广泛而强大的政治力量的对抗。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对转变政府职能作出一些明确的规定,如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凡是市场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等等,虽然处于政治体製的边缘,但如能切实贯彻这些决定,不仅可以改善政府同市场的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将有效地加强对官员的监督,减少官员滥用权力的机会,建立清廉政府;对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的威望与执政合法性,也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决定》在“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的小标题下,提出:、“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製。”这不就是“三权分立”吗?因为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原则,而不是具体的製度。它的实质在于政治权力的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而不在于分权的是三权还是两权、四权,也不在于权力的名目。《决定》如此提出问题,说明指导思想上实际上已经接受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认识到政治权力必须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的重要性。问题在于三权之上还有党权,三权只能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这就使三权分立的意义大失水准。由于党权独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都处于党权之下,三权和党权之间不存在相互製约和相互监督的关系,三权之间是否能够实现既相互製约又相互协调也很成问题。



法治建设也是历届代表大会比较註意的问题。《决定》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并且作出一些颇有新意的承诺,如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广泛实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製度等。有关这些问题的条例规定,三中全会前就已经开始陆续出臺,相信还会製定更多的法规,以保证这些承诺的实现。



法治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共产党要带头守法执法,特别是掌握一定权力的共产党员。共产党的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多年来的社会现实表明,违法犯法的多数是有权力的党员干部。目前社会的种种乱象和危机,大都是他们滥用权力、攫取私利的结果,许多冤假错案,出于党委办案,干预司法。三中全会后如能在这方面有所改善,则民众幸甚。



《决定》明确提出“废止劳动教养製度”,满足了人们呼求多年的期望。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城管执法问题,《决定》也作出回应:“理顺城管执法体製,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相信有关部门会製定具体製度,落实这个承诺。



“强化权力运行製约和监督体系”是《决定》裏颇有吸引力的一章。这是因为,当前各种各样的社会危机,其根源都可以追踪到政治权力的不受製约与监督。广大民众呼吁政治体製改革,主要是希望能够製止权力的滥用。《决定》再次强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製度笼子”,并提出一些“在阳光下运行”和“关进製度笼子”的措施,有虚有实。虚的如廉洁政治、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绩考核等等,实的如领导干部“六不准”。这些规定都需要通过若干具体的法规条例加以细化。我们不能奢望这些规定和承诺会彻底实现,不同问题的实现在程度上也会有所差异,但无论如何,它在製约和监督权力的运行上,总还能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对于民众迫切期盼的官员财产申报製度,《决定》在健全反腐倡廉法规製度体系的范围裏,提出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法律法规。虽然只有一句,但意义重大,然而落实极难。领导干部申报个人财产和有关事项,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製度的笼子”的一项重要措施。早在1995年,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2006年再发布《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需要申报的不止是收入,而且还有“有关事项”。2010年7月11日,中办国办又联合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所谓有关事项,包括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境外从业的情况,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规定》还载明领导干部须在每年1月31日前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这些规定如能切实执行,就可以呈现出领导干部是贪渎还是清廉的真面貌,遏止贪汙腐化现象。但这个意义重大的政策措施却遭到普遍的抗拒,落实中办国办文件的党政机关很少。新疆阿勒泰地区曾在2008年颁布《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规定(试行)》。湖南浏阳市2009年把领导干部申报财产列为廉政重大的重要内容,并且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准备提升领导职务的75名干部的收入、房产、投资、车辆等财产情况,以及配偶子女的从业、就学、出国等信息。这是四五年前的事情,不知道这两个地区后来有没有坚持下来。《决定》裏的这句话在全国人民的心头分量很重,我很希望党中央能有足够的决心和勇气坚持贯彻,但也很担心会成为一张空头支票,因为在有关事项上见不得人的领导干部太多了。



政治体製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以宪政民主取代一党专政,以宪法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取代一切权力属于共产党。通向这个目标的道路,曲折而漫长,但离不开党政分开、还权于政。党政分开是还权于政、还权于民、实现宪政民主的唯一通道,是摆在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面前的一个历史性课题。只要党政不分,党权凌驾于政权之上,党政分开就始终是政治体製改革的重要课题。二十多年前的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出过党政分开,但在目前的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案不提党政分开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在的政治形势同十三大时的1987年相比,是大大地恶化了。十三大提出以党政分开为政治体製改革的首要关键,是邓小平在1986年提出来的,经过一年多的研究讨论,在朝在野都取得高度的一致,所以写进政治报告后获得全国上下的普遍拥护。现在大不相同了,党政分开成为禁区,所以只能在政治体製改革的边缘做文章。尽管如此,《决定》有关政治体製的一些改革设想,虽然同政治体製改革的核心相比,只是一些边缘性的课题,但还是值得肯定的。一步一步地实现这些设想,履行这些承诺,就可以有效地製约和监督权力的运行,清除贪汙腐化的条件。从边缘到核心的路途是漫远的,曲折的,但只要符合于历史发展的方向,总有一天会到达最终的目标。



                                                    2013年11月25日


极权中国的经济环境的本质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土地製度:亿万农民的悲歌

土地製度的改革,是有关几亿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我国自古以农立国,土地则是立国之本。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把完善土地製度视为统治要务,所以《汉书·食货誌》有“理民之道,地着为本”之说。《孟子》裏的“夫仁政必自经界始”,所谓“经界”,指的就是耕地分配。古代史书有许多改朝换代后给百姓重新分配土地的记载。因为农民只有获得土地,才能安居乐业,国泰民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虽然过于暴烈,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但满足了许多贫困农民对于土地的渴望,发展了农业生产,为国民经济的恢復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那几年裏,许多翻身农民勤劳节俭,发家致富。这些在小农生产的条件下先富起来的农民,代表了当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应该受到执政者的鼓励。但是毛泽东却认为这种状况是农村资本主义自发势力的表现,把这些勤劳致富的农民定为新富农、新富裕中农,在经济上政治上加以限製和歧视。为了遏止农村资本主义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毛泽东拒绝刘少奇的先机械化后合作化的主张,批判邓子恢的“四大自由”(租佃自由、雇工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严令推行合作化。基层干部迎合毛的意旨,大肆强迫命令,许多地方出现建社后社员退社甚至自行解散,及大批出卖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但毛泽东对这些现象毫不重视,相反却大批合作化中的右倾思想。在他鼓吹推动下,到1956年6月,全国就有91.7%的农户被组织进农业生产合作社,而且多数是被剥夺了土地所有权的高级社。到了大跃进的1958年,合作社进一步发展为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党政军民学统一领导的人民公社。不但土地所有权,连许多生活资料都被没收,公社社员成为毫无自由权利的农奴,在辽阔的中华大地上,奏起了一曲亘古未有的悲歌。就人民公社的性质而言,诚如一位哲人在论及印度村社时所说的,这些农村公社“始终是东方专製製度的牢固基础,它们使人的头脑局限在极小的范围内,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表现不出任何伟大和任何历史首创精神。”这也是对中国人民公社的生动写照。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甘于奴役的公社社员自发地挣脱人民公社的桎梏,实行包产到户。这个斗争从非法到合法,经历了五年时光。安徽、四川等地1977年就开始了分田包产的活动,1978年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却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到1982年初才在中共中央的文件裏承认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製“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把摆脱专製主义桎梏的革命成果,纳入名为社会主义实为专製主义的框架才能获得合法性,使包产到户这个伟大的历史事件,依然带有浓重的悲剧色彩。

但是,包产到户毕竟是自合作社高级化以来农民悲惨历史中的光辉亮丽的一页。它突破了公社土地所有製,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农业生产发展很快,而且孕育了民营经济的幼芽,带动了经济体製的改革。但由于国家政策把它安置在“社会主义农业经济”这个框子裏,只允许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因而改革所释放的生产力,几年以后就消耗殆尽,八十年代后半期农业生产就停滞不前了。在这种情况下,最需要的是深化土地製度的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因为我国的农业生产尚处在小农经济的发展阶段,与这种低度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土地的个人所有製。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才得以精耕细作、涵养地力,保证丰产;才能避免有权势者的无理掠夺。对于这个问题,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孟老夫子就做过很好的概括:“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土地就是农民最重要的恒产。可惜,当时的执政者见不及此,朝野的註意力都集中在政治体製改革上。“8964”后,政治体製改革被置之脑后,土地製度的改革就更没有人註意了。邓小平1992年的南方讲话挽救了经济体製改革,土地製度则依然打着“集体所有”这面假社会主义的旗帜,纹风不动。随着房地产业的勃兴,农民土地成为基层官僚的盘中之餐。他们勾结开发商,大发土地财,既充实了打造政绩的财政,又塞满了个人的腰包,并且使房地产业成为最具中国特色、剥削最凶残的垄断行业。要改变这种局面,最根本的办法当然是把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但当政者长期以来迷恋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公有製,把土地私有化视为洪水猛兽,不可能接受改变土地所有製的任何设想。所以要改革土地製度,就只能在承认集体所有製这个前提下,实现农民对土地的权利。三中全会《公报》的设想,就是在这个框架下提出来的。

《决定》提出:“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製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中央文件的形式承认农民对承包地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无疑是对原有僵化的土地製度的突破,是农业经营方式的创新。《决定》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名目下,提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裏规定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各项权利,实际上已经具有所有权的性质,但它同“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因此,在贯彻这一项决定的过程中,既得利益者必然会以破坏农村社会主义所有製为借口,进行顽强的抵製。这就需要探寻集体所有製同农民个人权利之间的统一共存的支点,从理论上说明集体所有製的製度特征——同时包括着集体所有和农民个人所有。

从理论上说,集体是个人的集合体,这是一个虚的概念,而个人却是实实在在的实体。没有个人,何来集体?既然土地是集体所有,那么,这个集体中当然包括每个耕种土地的农民,每个农民都应在集体的土地所有权中享有一份属于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决定》提到的“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实际上包含着对土地的所有权。现在需要做的,是把这一份所有权由虚变实,扩大农民对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涵义。也就是说,在土地经营使用权裏,包含着一份在集体所有权前提下的个人所有权。这份土地的个人所有权,正是农民获得土地经营使用权的依据。所以,国家在承认农民个人的土地经营使用权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承认了他的个人所有权,只是拘泥于集体所有製是社会主义公有製的斯大林教条,加上土地所蕴含的巨大物质利益,因而拒不承认罢了。现在要改革土地製度而又拒不放弃集体所有製,就应该确认农村土地的双重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集体所有製就是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的统一。这就从理论上解决了集体所有和个人所有互不相容的难题。

从实践来说,既然农民现有的土地使用权中,实际上包含着一份土地所有权,那么,他对于自己所使用的土地,就应该有权处置,包括出租、买卖、抵押、入股、合作等等,一句话,有权投入市场,自由流转。不经农民本人同意,任何机关或个人都无权占用。但迄今为止,土地的处置权一直掌握在被认为是代表集体的基层官员手中,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不能在土地处置权中得到体现。这当然是很不合理的。因为官员的处置权来自集体所有权,是间接获得的;而农民的处置权则直接地来自他个人的土地所有权。所以,《决定》把土地的处置权转到农民手裏,是完全合情合理的改革。它符合于广大农民的利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缺陷是《决定》没有明确规定土地的流转必须取得承包农民的同意,这就给处于强势地位的有权者留下了上下其手的空隙。

关于土地流转所得利益的分配,《决定》有“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承诺。如何“公平分享”,如何“保障”,《决定》当然不宜于提出具体方案。考虑到集体所有製的名分,处置权虽然属于农民,但流转所获得的权益,自然应该在集体和个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我认为,总的说来,个人所得应大于集体所得(集体所得包括村镇提留、政府税收等),因为这些权益对于农民来说,是他的全部或部分恒产的代价,而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它却只是很小的一部分,也许连百分之一都不到。希望有关部门在製定具体的规章製度,拟定操作程序和权益分配比例时,能够充分考虑广大农民的权益。特别需要规定:没有承包农民的同意,任何党政机关、企业或个人都无权变更土地的利用方式。

土地製度的改革,不但有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扩大内需,而且可以活跃、完善市场经济,克服房地产业的混乱,甚至对于政治领域的反贪限权,端正地方政府的财政政策,减少基层官员的腐败,消除社会动荡,保持和谐稳定,都将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例如,许多地方政府多年来征用农地,高价出售,所得绝大部分用于充实地方财政,或中饱私囊,给农民的补偿极少,往往只有售价的百分之一二。近几年群发性事件层出不穷,每年达十余万起,多数是由土地纠纷引起。改革土地製度后,土地处置权属于农民,不经农民同意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方式,基层官员无法再插手获利;而且土地流转的权益,大部分归农民所有,以每亩土地售价100万元为例,过去农民只能得到几万元,所得远不能补偿所受的损失,而按照我在前面的设想,农民可以得到50万元以上补偿(包括入股的股值),自己的权益已经得到保证,就不需要再抗争了,许多群发性事件都可消弭于未发之时。这样一来,就可以消除许多滥用权力、官商勾结、贪汙渎职的机会,减少社会震荡,并且大大节省维稳的人力物力,提高执政党和政府的威望。改革土地製度之功大矣哉!

然而,由于《决定》仍然“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而在传统的观念裏,集体所有製是社会主义公有製,是排斥任何个人所有权的,这就使土地製度的改革带有明显的不彻底性。它将成为反对改革土地製度的社会势力的强大理论武器,抗拒落实这项意义重大的改革措施。改革和反改革的博弈,将是一个十分尖锐、復杂而曲折的过程。我对博弈的胜负不抱奢望,“悲歌”不会很快就变调为“欢乐颂”,但相信在这个问题上总会有所前进,农民的处境总会有所好转。这也是“有限的乐观”吧!

                                                2013年11月29日

民有经济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

三中全会的《决定》确认“经济体製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所谓“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认为,关键在于,一方面,减少政府对市场和民有经济的干扰;另一方面,为完善市场体系和发展民有经济创造良好的条件。《决定》在这两方面都作出了较好的规划。《决定》提出的国有经济和民有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的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以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被人们普遍认为是经济体製改革的两大亮点。这两大亮点正是实现上述两个方面的重要前提。

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是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扰和为民有经济解困的有力措施,十八大前,国务院就已经取消或下放334件审批事项,《决定》进一步规定,“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製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决定》还承诺“保证各种所有製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提出“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决定》特别表示“支持非公有製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製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这些规定既是党和政府的承诺,也是广大民众特别是大小企业经营者的共同期盼。它的贯彻将会有力地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和民有经济的发展。

但是,由于传统意识形态的困扰,我对这些承诺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得到贯彻,却缺乏足够的信心。我在第二篇札记《突破垄断和三个理论谬误》裏,对涉及经济体製改革的三个理论谬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有製为主体,国有经济主导,都作了简要的剖析,指出这些理论谬误必然导致改革的不彻底性,这裏不再重復。需要进一步梳理的问题是,市场经济究竟应该以什么经济形式为主体?

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文革以后,安徽、四川等地农民自发地实行包产到户,发展了生产,温饱之余,也有了少量的资金。这些资金和富余的劳力结合,萌生了新生的个体经济,有的肩挑手提,走村串乡,有的设摊摆点,博取微利。从个体的工商劳动,到微型、小型的工商企业,从家庭副业到集市贸易,从农村到城市,人们冒着“投机倒把”、“走资本主义道路”、“进行剥削”等等罪名的压力,积极投入各种经济活动,为市场经济的兴起,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这个历史过程表明,市场经济首先是在民间萌动的。或者,用最近报刊频繁使用的语汇,官方承认市场经济,是民间的经济活动“倒逼”的结果。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提出“对经济管理体製和经营管理方法着手认真的改革”,但实际上只是在原有体製范围内,对国有企业的调节。同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甚至明文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两年后也只是允许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到了1982年的中共十二大,才承认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製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肯定“在很长时期内需要多种经济形式的同时并存”,同时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和“实行对外开放”的原则。但这个“市场调节为辅”,指的仅仅是小商品的生产与销售,还不意味着对市场经济的承认。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製改革的决定》,提出“在公有製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但强调“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由市场调节的只是“部分农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仍然无视民有经济作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形态的存在和发展。1987年的十三大,才承认“私营经济……是公有製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这些变化是民有经济迅速发展在指导思想上的反映。

民有经济虽然获得了合法地位,但由于市场经济不被承认,发展受到极大的限製。“8964”后,反改革势力十分嚣张,公然叫嚷要取消民有企业。但历史走向了他们愿望的反面。1992年初邓小平南下讲话,明确表示“市场经济不是资本主义”,接着,同年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认了市场经济在改革中的地位。这就促进了民有经济的蓬勃发展,到本世纪初已奄有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可以说,市场经济和民有经济是不可分割地同步发展的,民有经济诞育了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反哺了民有经济;市场经济以民有经济为主要成分,民有经济以市场经济为依托。我们既然以市场经济为经济体製改革的基本方向,就不能不承认民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这是从实践的历史过程来考察的。

再从理论上考察,经济体製改革的基本要求,是以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从个体户到大型民营企业,每一步发展都同时是对垄断经济的突破。包产到户突破了人民公社的一统天下,最终导致人民公社製度的全面崩溃;与知识青年返城同时兴起的城市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突破了对城市经济生活的全面垄断,撕开了垄断经济的口子;九十年代对市场经济的确认,更是开始了民有经济的全面进军。经济体製改革的过程就是以民有经济为主体的市场经济,逐步取代垄断经济的过程。

民有经济的进军遭遇到垄断体製维护者的顽强抵製。他们据有意识形态高地,打出保卫社会主义的旗子,把最初出现的民有经济的幼芽,说成是“资本主义復辟”。当时有所谓“傻子瓜子”事件,“承包鱼塘”事件,都曾经喧嚷一时。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几份“左派万言书”,更是针对民有经济的勃兴和中产阶级的形成,大声疾呼,危言耸听,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这些违背历史潮流、过时落后的观念,虽然在短时间裏也能吸引朝野的註意,但终究难以阻挡历史的车轮,民有经济仍然按照自己的发展规律,艰难地开辟前进的道路。

但对民有经济的发展抗拒最有力的,还是霸占着垄断企业的权贵资产阶级。民有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向垄断领域进军,必然会触犯权贵集团的利益。这个既有权又贵显的新剥削阶级是经济体製改革的既得利益者,他们绝不放弃可以继续攫取暴利的垄断阵地。上届国务院在2005年和2010年先后发布两个“36条”,旨在允许民有企业进入垄断领域,却都遭到垄断领域权贵集团的软顶硬抗,进展甚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对国有经济“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鼓励非公有製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但要实现政企分开,破除行政垄断,谈何容易。早在1984年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製改革的决定》裏,就已经提出“政企职责分开”,并且指出:“中央和地方政府包揽了许多本来不应由它们管的事,而许多必须由它们管的事又未能管好。”29年了,政企不分和政府包揽不该管的事,不仅没有显着的改变,相反更加严重了。从突破垄断的角度来看,有了两个“36条”的前车之鉴,《决定》是否有可能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为民营企业进军垄断领域扫清道路?我希望如此,但不抱乐观。

《决定》在多处把民有经济称为“非公有製经济”,这是很不准确的提法。“非公有製经济”是相对于“公有製经济”而言的。我在第二篇札记裏已经指出:“社会主义公有製是共同占有和个人所有的统一。”“它的生产资料既为劳动者共同占有,同时又为劳动者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在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中,每个劳动者都有一份属于他个人的所有权。”而我们现有的那些被奉为“公有製经济”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却没有一点社会主义公有製的影子。就它们大都为权贵资产阶级所掌握这个特征来说,这是一种比资本家私有製还要落后的私有製——权贵所有製。“公有製经济”既然不存在,“非公有製经济”这个提法也就没有什么实际意义了。

用私营经济来概括民有经济也是不妥当的。有许多实行股份製或员工持股的企业,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私营或私有企业了,因为它们的资本已经不是私人资本,而是社会资本,它们正处在从私有製向公有製过渡的阶段。只有独资企业或家庭企业,才可以说是私营经济。民有经济是包含这两种经济形式的统称。

在艰困的条件下发展壮大的民有经济,不但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而且也是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孕育中产阶级的摇篮。改革开放以来,它在发展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总量、吸纳就业人口、纳税、出口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在指导思想上,它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只能充当市场经济的次要角色,备受权力机关的歧视挤压,往往连企业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都得不到保障。早些年的孙大午案,后来的吴英案、曾成杰案,近年的张克强案,都展现出专製权力对民有企业的压迫和摧残。更不要说薄熙来的重庆当局为掠夺民营企业的资财而进行的“黑打”了。李克强11 月1日在一次会也讲了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北京一所高校的一位毕业生回乡创业,办一个书店。在多个部门跑了三十多趟,花了不少钱,历时三个多月,总算办下来了。但开业后各种检查、收费、罚款纷至沓来,交不出钱就拿书,最多的一次拿走了140多本书。他一气之下,最后关门不干了。如此恶劣的处境,民有经济怎么能顺利发展呢?这次全会承认民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确立了民有经济和其他经济形式的平等地位。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一些有利于民有经济发展的措施,当然是值得欢迎的。但《决定》依然肯定“坚持公有製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使我对民有经济的发展前景难以乐观。

市场经济以自由竞争为最基本的特征,而被称为“公有製经济”的国有经济则以垄断为基本特征,两者格格不入。以它为主体,让它发挥主导作用,就永远都不可能有完善健康的市场经济。我们现在的市场经济实际上是以民有经济为主体,指导思想上只有正视这个现实,承认这个现实,把深化经济体製改革的出发点放在这个客观事实上,才能使改革走上更符合于历史发展趋势的阳关大道。



2013年12月3日

买椟还珠的按生产要素分配

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受到民众的普遍关註。《决定》第44条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的题目下,提出“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製。”“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製,”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製机製和政策体系”等等。这裏虽然没有谈到“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但指导思想上仍然没有跳出十五大分配观念的框架。

(一)两度“买椟还珠”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1997年中共十五大首先提出来的,具体说法是:“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製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在这裏,“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是十三大就已经提出来的,“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则是十五大首次提出。值得註意的是,十五大后,全国掀起了学习十五大政治报告的热潮,各种舆论工具开足马力,发表大量文章、评论、心得、体会,种种辅导材料铺天盖地,宣讲人员席不暇暖。但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却很少有人论说。我在当时曾经写过三篇文章,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评论和阐述。第一篇文章的开头就指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提出,“突破了传统的理论观念”,“也许,连起草政治报告的秀才们也没有掂量出这七个字有多么沉重的份量。他们只是承认了这个理论观点在现阶段的正确性和必要性,却没有意识到它所包含的丰富而深刻的内涵,以致把这个具有创造意义的观点,包容在一个错误的表达方式裏:‘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他们不了解: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两种无法兼容、因而也不可能‘结合起来’的分配方式。”

作为具有理论创新意义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其最有价值的涵义,在于承认劳动者有权参与剩余价值即利润的分配,因为劳动力是任何形式的生产都不可缺少的要素。然而,十五大政治报告却只“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把劳动力排除在“参与收益分配”之外,显然是十分荒谬的。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而只承认“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却排除劳动者参与收益分配,无异于“买椟还珠”。

把劳动力排除在“参与收益分配”之外,秘密就隐藏在“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个公式裏。按照这个公式,劳动者领取工资就是按劳分配,既然已经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取得工资,就不能再参与“按生产要素分配”。十六大政治报告大概意识到这个缺陷,在政治报告中把劳动加进到生产要素裏:“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是对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十分简明而准确的解读。但接下来又说:“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製度。”说明指导思想上依然坚持对按劳分配的错误理解。十七大政治报告重復了十六大政治报告的说法,只是把这两句话的顺序颠倒一下。

应该承认,十六大、十七大把劳动包括在生产要素裏(註),与十五大相比是一个进步。但这个分配原则迄今未见实施,官方文件和书报杂誌也看不到有关这个问题的解读和论述,说明在执政者和那些智囊精英、经济学家的头脑裏,还没有理清这个问题的头绪,以致在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裏,又回到十六年前的十五大政治报告的思路:“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製”,还是把劳动力排除在生产要素之外,再一次上演了“买椟还珠”的旧脚本。

(註:作为生产要素,“劳动”的准确提法应该是“劳动力”。首先,劳动是劳动力和其他生产要素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参与这个过程;其次,企业在市场上购买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工资是劳动力的价格,不是劳动的价格;再次,劳动本身没有价值,而生产要素都是有价值的,都是资本的转化形态;復次,劳动的过程就是生产的过程,把劳动列为生产要素,犹如把生产列为生产要素一样是不恰当的。)

(二)分配方式和按劳分配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理解分配方式。《决定》谈到“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说白了就是增加工资。把工资说成是“劳动报酬”,属于“初次分配”,是承袭古典经济学的一个理论误区的结果。古典经济学认为劳动者因劳动拿工资、资本家因资本得利润、地主因土地收地租,是最合理的分配方式。我国几十年来把等级工资製看成是按劳分配,是一种分配方式,这个观念虽然来自苏联,但究其根源,还是要追溯到古典经济学。

如果我们严肃认真地梳理商品生产的过程,就可以理解,劳动者的工资并不是劳动报酬,等级工资製也不是按劳分配。第一,工资是企业主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的代价,是资本和劳动力相交换的体现,属于交换方式,而不是分配方式;是交换的产物,不是分配的产物。第二,资本交换劳动力的交换行为,发生在生产过程之前,即使有些是在生产完成之后才支付工资,但工资的数额是生产之前就约定了的;而分配行为只能发生在生产之后,通过生产劳动,有了新产品,而且在市场上实现了商品的价值,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第三,工资是一个定数,生产之前就已经确定;分配则是一个变数,或多或少甚至无利可分,均随企业盈亏情况而定。第四,工资在会计科目裏被列为成本,与分配无关;可供分配的是利润,是扣除成本和各项开支后的盈利。

以上的梳理表明,分配方式应该是利润的分配,剩余价值的分配。根据十六大、十七大的释义,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裏说的分配,当然是指利润的分配,与等级工资无关。

十八大三中全会《决定》不提“按劳分配”,是明智的做法。“按劳分配”是马克思对未来的公有製社会分配方式的一种设想。它的基本含义是:企业在生产中增加的财富,应根据劳动者对生产所作的贡献,全部分配给劳动者。这个设想虽然带有空想的色彩,但也有合理的成分。它以劳动者享有企业的全部产权为前提,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有产者,所以才有权获得全部利润。迄今为止,世界各国没有哪一个企业达到这个水平,按劳分配至今还是一个空想。事实上,任何侈谈按劳分配的文件书报,都是对按劳分配的歪曲,也是对等级工资製的美化。歪曲按劳分配的始作俑者是列宁,他把苏联的等级工资製说成是按劳分配,影响遍及全世界。我国多年来“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就是它的流毒。三中全会《决定》裏没有按劳分配的说法,是否意味着指导思想上已经认识到它的谬误?但愿如此,可是,事实上恐怕还谈不到。

《决定》提到的“劳动报酬”和“初次分配”、“再分配”,都是沿袭古典经济学的思路。“劳动报酬”指的是工资,但工资是劳动力的代价,不是劳动的报酬。劳动者作为劳动的要素参与劳动过程,应该从劳动创造的财富即利润中,获得与其贡献相称的份额,这才是劳动报酬。至于“初次分配”、“再分配”,同普通经济学裏的所谓“二次分配”,都是不科学的概念。《决定》裏的“初次分配”,指的就是劳动者得工资,资本家得利润。这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如前所述,劳动者得工资发生在生产之前,是交换行为;资本家得利润发生在生产结束之后,才是分配行为。把这两者放在一起,统称为“初次分配”,显然是不适当的。利润分配完了,劳动创造的新财富有了所有者,分配行为就宣告结束,不应该再有什么“再分配”或“二次分配”。政府把税收用于教育、医疗、劳保等公共事业,是一种政府行为,同分配方式毫无关系。之所以把它称为“再分配”或“二次分配”,是因为包括劳动者得工资、资本家得利润的“初次分配”不公平,才需要有个“再分配”或“二次分配”来矫正平衡。它来源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欧洲的福利经济学。其实,只要利润的分配做到公平合理,劳动者和企业家各得其所,就没有必要把政府行为说成是“再分配”或“二次分配”。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

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当代社会最公平、最合理的分配方式。在贯彻《决定》第44条“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时,应该有意识地向按生产要素分配倾斜。它的涵义,就是十六大、十七大政治报告裏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就是说,在企业分配税后利润时,每个生产要素(劳动要素)的所有者,即劳动者、资本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都可以获得一份与他们在生产(劳动)中的贡献相适应的报酬。由于生产要素实际上也是劳动要素,所以,按生产要素分配,也可以称为按劳动要素分配,简称“按劳分配”。这样,就赋予按劳分配以不同于原典意义的新内涵,使这个概念适用于当代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劳动者参与利润的分配,是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欧美发达国家的一些企业按照“分享经济”的理论,采取奖金、分红、利润分成等办法,让员工参与利润分配,劳资共享企业收益,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劳动者参与利润分配的最规范的形式。

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好处很多:1、利润的合理分配,有助于营造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安定;2、劳动成果和报酬挂钩,将加强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劳动生产率,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3、劳动者除领取工资外,还可以参加利润分配,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可以适应扩大内需的经济要求;4、部分报酬转化为企业产权,职工成为企业的产权所有者,成为有产者,实现了工人阶级有产化,这是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的经济基础;5、有助于弱化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创造平等祥和的生产环境和企业文化;6、对于资方来说,虽然分走了一部分利润,减少了收入,但员工发挥了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企业的收益,足可弥补资方的损失而有余,从长远着眼,对资方也是有利的。《深圳特区报》11月19日刊载一篇题为《学习晋商模式,助力科技创新》的文章,其中介绍慧聪网董事局主席郭凡生在“中国创业家峰会”上的发言;“我们投资人每年的分红只能是30%,剩余70%分给不持有公司註册原始股的员工,这个製度走了11年,我们从来没有贷款,业务量年年翻番,一直到2003年慧聪上市。在这种製度裏没有劳资矛盾,有的是劳资一体和劳资共本。”慧聪推行的实际上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一个具体模式。

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生产关系中的分配关系的改革。它本质上还是一种市场行为,当然不宜强製推行,但可以提倡。国家有必要提出有步骤地推进这种分配方式的参考方案,企业可参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量力而行;也可以定出计划,几年以后或在企业达到某种规模后,参照其他企业的经验再实行。

自从十五大提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后,很少有人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以分析论证。近几年有一些讨论分配製度改革的文章,也不见有涉及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容。这个具有革新意义的分配方式,似乎是被指导思想和智囊精英们遗忘了,抛弃了,甚至在十八大三中全会的《决定》裏连提都没有提,只保留了“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木匣犹在,珠宝却没有了。我这篇札记的目的就是要找回珠宝,把它放回木匣裏。不知道这个想法是否能够引起人们的註意和关心?

                                                      2013年12月11日


极权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的本质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文化体製改革和社会体製改革的迷思

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发布后,海内外评论如潮,各抒所见。有的认为《决定》60条囊括了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面对的所有问题,回应了民众的呼求,满足了社会的期待,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有的认为《决定》通篇都是哗众取宠的诺言,归根到底是为了巩固一党专政的专製统治,不值得重视。我认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都过于极端,但也各有合理的成分。

《决定》提出的改革方案,其中确实有许多是广大民众热切期盼已久的,如完善市场体系、转变政府职能、健全人大机製、司法相对独立、废除劳教、允生二胎、土地流转、放宽户籍等等,都是社会上呼吁多年、切望改革的问题,不能说通篇都是哗众取宠。但《决定》60条是否都能贯彻,贯彻的程度如何,却取决于改革的目标。就这一点来说,后一种评价不无道理。

(一)总目标的迷思

《决定》规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呢?近几年报刊上对这个问题的论述不少,众说纷纭,但都有一条共同认可、而且放在首位的特征,那就是党的领导。但这个命题是经不起认真分析的。所谓党的领导,按照中共十三大的论定,实现党政分开后的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而迄今为止我们一以贯之的,则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高于政的领导,也就是一党专政的领导,就其本质来说,是专製主义的统治。它同社会主义背道而驰,怎么能说是社会主义製度呢?如果要强调“中国特色”的话,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由于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专製主义的深厚传统,它浸染了整个社会的每个角落,每个成员,无所不及,无远弗届,因而社会主义在当代中国,也只能接受封建专製主义为自己的实质内涵。这就是以一党专政为特色的“党的领导”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的首要内容的逻辑所在。至于被一些论者列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的其他特征,或者本身就是虚伪的命题(如公有製为主体、按劳分配),或者是空洞的口号(如人民当家作主,以民为本),或者为当代许多国家所共有(如市场经济、法治国家),更不足以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製度”的基本特征了。

用这个推理去代入《决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的公式,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加强和巩固一党专政的政治体製。在关于文化体製改革和社会体製改革的两章裏,鲜明地表现出这个特色。

(二)文化体製改革的迷思

在以“推进文化体製机製创新”为标题的第十一章裏,《决定》提出“完善文化管理体製”,“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製机製“。可以说,文化体製的改革,一言以蔽之,是管字当头。至如“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加强版权保护”、“鼓励非公有製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等等,虽然各有其积极的涵义,但无不与“管”字有关。它对文化的发展不无小补,却旨在加强共产党对文化事业的垄断,违背了文化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

文化是人类追求自身的完美和社会的完善的过程,也可以概括为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它的结晶就是文明。同自由一样,追求真善美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权利。它的发展需要自由的条件,需要我们所熟悉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所以,要改革文化体製,创新文化体製的机製,就应该解开对文化发展的束缚,建立有助于文化自由发展的体製机製,为文化的自由发展开辟广阔的天地,让人们为争取自身的更加完美和社会的更加完善而齐放、争鸣,畅所欲言。党和政府的作用,应该是保障公民的思想言论和新闻出版的权利,而不是剥夺这些权利。可是,《决定》提出“完善文化管理体製”的同时,又表示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而且要健全它的体製机製。几十年来的实践表明,所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就是舆论一律,就是一花独放,一家独鸣,就是“一言堂”。那么,如何“完善文化管理体製”,也就可想而知了。“8964”以来,对文化的专製统治日益严酷,“冰点事件”、“八本书事件”以及今年年初的“南周事件”,都典型地暴露出这种舆论导向的专製主义本质,展现出它的粗暴、蛮横与凶残。更为经常的手法是,一个电话、一项指令,就封杀许多重大事件的报道。再就是查禁“非法出版物”,把许多富有社会价值和历史意义的出版物,当作“扫黄打黑”的重点,不断收缴、销毁。据今年4月报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的权威说法,去年全国各地共收缴各种非法出版物达3085万件之多(其中大概也包括我去年在香港出版的《回归民主》的许多復印本)。这种专製主义的文化管理体製,剥夺了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出版的自由权利,也就是公民追求自身完美和社会完善的自由权利。这正是目前最需要革除的弊端。改革文化体製,理应以保障公民在文化发展中的自由权利,取代专製主义的文化管理体製。但《决定》对这个最迫切的问题却不置一词,相反地却要完善“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文化管理体製,这不正是为了适应加强一党专政的需要吗?

(三)社会体製改革的迷思

《决定》关于社会体製改革的条文中,列出许多符合于广大民众期望的改革课题,在教育、就业、分配、社会保保、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等方面,都提出一些有利于民生而且可能实现的设想和承诺。在“创新社会治理体製”一章裏,也有许多可取的改革方案,虽然多数只是抽象的原则,但如能把这些原则具体化,促其实现,当可推进社会的安定与和谐。而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条目下关于社会组织的管理问题,却颇令人失望。抽象的条文说得还好:“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誌愿服务组织。”但在社会体製改革中最为重要、最应该提及的问题,即贯彻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却闭口不谈。而在具体的条文裏,只是重復已经推行的措施:“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这表明当局依然拒绝贯彻宪法第三十五条的结社自由。

社会团体是公民社会的支柱,是公民自组织的重要形式,也是链接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桥梁,更是保证社会和谐安宁的有效工具。一方面,它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的行使,实现公民对政治权力的参与和监督,成为“把权力关进製度的笼子”的构件;另一方面,它可以承接许多权力机关管不了也管不好的公共事务,在必要时甚至可以成为权力机关推行政策的助手。特别是在实施宪法、构建宪政民主的过程中,它将会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可惜,执政者见不及此,却把民间自发的团体视为洪水猛兽,防范打压,不遗余力。如十多年前,一些热血青年为了探寻救国救民之道,走到了一起,成立一个松散的学术小团体“新青年学会”,类似于普通的读书会。“学会”才活动几个月就遭到了严酷的镇压,几个成员被法院以“颠复国家政权罪”判处十年、八年徒刑。

为了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它明确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所谓业务主管单位,按照条例第六条,指的是县以上的政府有关部门或由它授权的组织。这就剥夺了没有官方背景的公民的结社权利。有些人热心于社会公共事业,却因没有“业务主管单位”,无法登记。为了争取能够公开合法地开展活动,被迫以公司的名义,在工商局登记註册。但这样一来,就不得不承受许多不必要的限製和麻烦,甚至遭受迫害摧残。

《决定》只允许四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不需要挂靠在主管单位。这样,就把其他类别的大量民间组织,都排除在“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之外。所谓“依法”,依的就是那个《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它的作用是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管理,而不是保障公民结社自由的宪法权利。严格说来,《决定》关于社会团体的改革思路是违反宪法的。

(四)意识形态的障碍和出路

《决定》关于文化体製改革和社会体製改革的局限性,体现了指导思想上的意识形态障碍。认为开放言论、出版和结社的自由,将会损害他们的统治地位。许多因言、因文、因结社而获罪的公民,大都被加上“煽动颠复国家政权”的罪名,原因就在这裏。当然,就目前的政治体製和社会製度而言,开放言论、出版和结社的自由,让公民获得宪法所规定的自由权利,必然不利于一党专政的政治体製和封建专製主义的社会製度。然而,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这却是摆脱危机、涤除汙秽的良好出路。目前整个社会危机四伏,贫富对立、官民对立日益严重;共产党内的腐败已入膏肓,虽然反腐败雷厉风行,但只能治标,难以治本;朝野改革反改革的矛盾与斗争不断深化,随着权贵资产阶级权力基础的不断扩大,全面改革步履艰难。这一切都直接间接地根源于政治权力的不受製约与监督,根源于一党专政的政治体製。一旦社会危机和党内矛盾激化,爆发尖锐斗争,共产党将首当其冲。唯一的出路,是切实地“把权力关进製度的笼子”,以宪政民主取代一党专政的专製政体,共产党自身也将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转变为一个民主的、清廉的、开明的政党。这将是一个漫长的甚至是痛苦的变革过程,而实现文化和社会两大领域的公民自由,开放报禁书禁和社禁党禁,则是推进这个转变的两大通道。文化体製和社会体製的改革,只有按照这个目标逐步推进,才能有效地加快社会的健康发展。这是中华民族復兴的康庄大道,也是共产党浴火重生的大好机会。三中全会《决定》没有触及这个重大的历史课题,实在令人遗憾。当然,“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三中全会之后,仍有足够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机会。但当政者是否有“补牢”的自觉,却很难有多大的乐观,恐仍难免于“一厢情愿”之讥矣。

2013年12月7日

极权中国的社会制度

作者 杜光 写于 二零一三年

混合所有製和员工持股的歧途

混合所有製和员工持股,是三中全会《决定》中的两个亮点。它们涉及经济体製改革的核心问题,即生产关系的变革问题,值得我们给予足够的註意和重视。但由于指导思想上存在的一些理论谬误的惯性,在贯彻《决定》这两条改革设想的过程中,很有可能误入歧途。因此,如何捋清这两个问题的理论涵义和实践走向,以求实现原有的目标,就显得十分必要。

在这两个概念裏,员工持股是首次出现于中央文件的概念,混合所有製则在十六大、十七大就已经提出过,但十分简略。十六大提出的是“积极推行股份製,发展混合所有製经济”,十七大的提法是“以现代产权製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製经济”。这次的《决定》专门列出一个条目“积极发展混合所有製经济”,就这个概念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製经济,是基本经济製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製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製经济。”“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製企业”。

      (一)混合所有製

《决定》把混合所有製经济定义为“基本经济製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什么是“基本经济製度”呢?《决定》说得很清楚,就是“公有製为主体、多种所有製经济共同发展”。因此,所谓“实现形式”,就可以作两种理解:一是混合所有製作为“多种所有製”的新品种,加入基本经济製度,在“公有製为主体”的前提下存在与发展;一是混合所有製自身实现着“公有製为主体、多种所有製共同发展”,也就是说,在构成混合所有製的成分裏,公有製占有主体的地位。不论作出哪种解读,混合所有製都受着“公有製”的製约。这就有可能使混合所有製丧失其应有的革新意义,无助于市场经济的完善与发展。

经济体製改革的本质要求是以市场经济取代垄断经济。从农村的包产到户开始,市场经济的孕育和成长,每一步都是对经济垄断的突破。混合所有製的意义和作用,就在于进一步突破垄断,把国有经济从垄断地位引向市场经济,以削弱垄断经济,扩大市场经济的范围和影响。如果仍然坚持“公有製为主体”,混合所有製还能起到突破垄断的作用吗?

十六大从股份製的角度提出混合所有製,十七大从现代产权製度的角度提出,都各有其合理性。所谓混合所有製,实际上是股份製的一种具体形式,而且是初级的股份製形式。因为国有企业吸收的主要是民有企业的资金,是垄断资本和私人资本的融合。从股份製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它最初是因为某些大型工程如修铁路、开展航运、造船等,单个资本家无力承担,才出现联合私人资本的股份製。私人资本的联合使企业资本具有社会资本的形式,它的进一步发展就是社会资本,持有股份的出资者已经远不止是资本家,而且有大量普通劳动者。现在的许多上市公司,就属于股份製的第二阶段。再进一步就是员工持股了。

混合所有製是国有企业和民有企业的资本融合,其中还没有民间的社会资本,所以在形式上还处在股份製的第一阶段。但它的意义远远超过初始的股份製,因为要融合的是两种性质不同的资本,融合过程就是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过程。民有资本进入垄断企业,就改革的意义来说,就是要促使垄断企业市场化,推动垄断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化。问题就在于,混合所有製是否能够承担如此沉重的历史任务?有人在文章裏发出“谁融合谁”的疑问,是很有道理的。是垄断资本融合民有资本呢,还是民有资本融合垄断资本?十五大政治报告在提出股份製时,有几句很能表达问题实质的说明:“不能笼统地说股份製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製的主体作用。”我不知道民有资本在进入设想中的混合所有製时,能够占有多大的比例。虽然有“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製”的承诺,但掌控着垄断资本的权贵能够放弃手中的肥肉吗?听说有规定进入国有企业的民有资本不得超过国有资本的百分之二三十,反正是不会让民有资本占多数。控股权掌握在国家和集体手中,实际上是掌握在权贵资产阶级手中,意味着混合所有製——套用十五大政治报告的话——具有明显的垄断性,有利于扩大垄断资本的支配范围。这符合于“公有製为主体”的原则,却同改革的原意背道而驰。

从深化经济体製改革的角度着眼,要使混合所有製做到推进垄断经济的改革,把垄断企业引向市场经济,就不能限製民有资本进入国有企业的比例,而应该彻底放开。不论由谁控股,国家控股也好,民有企业法人控股也好,都要实行政企分开,党企分开,取消在企业裏“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公司法》办事。如果坚持“公有製为主体”,混合所有製企业必须由国家和集体控股,那就丧失了混合所有製的意义,反而助长了垄断经济。

      (二)员工持股

《决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製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员工持股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相当高度后必然出现的经济现象,应该在全社会范围裏提倡,凡是有条件的企业,都可以试行员工持股。混合所有製企业可以,国有企业、民有企业也可以,不应该只限製在混合所有製。实际上,自十五大提出“可以大胆利用”股份製、国企普遍进行股份製改革后,许多地方都开始了员工持股的试点,有的省市製定专门的细则,对员工认购股权的原则、员工股的比例等作出具体的规定。但指导思想上对员工持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正确有力的引导。如有的国有企业从国有资产或历年积累的公益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员工股金的一部分,这本来是合情合理的措施,却被高层指斥为“国有资产流失”、“违反国家政策”,“应迅速予以纠正”。而有些国有企业强迫员工出资购股,不认股者便勒令下岗,却得不到妥善处理。山东诸城上世纪在国有企业改革时推行员工持股的股份合作製,受到许多非难。这些经验教训,至今没有很好总结。现在,员工持股已被写进《决定》,为了切实履行这个承诺,很有必要在理论上提高对员工持股的认识,以免再次走上歧途。

员工持股是企业股份製的内化,体现了资本扬弃的深化。所谓资本扬弃,指的是资本有着与生俱来的可扬可弃的双重品格。一方面,它是生产发展和社会文明的杠杆,具有进步性、社会性;另一方面,它是资本家剥削劳动者的工具,具有剥削性、私人性。社会生产力的持续提高,意味着资本的不断扬弃——发扬其进步性、社会性,舍弃其剥削性、私人性。股份製的发展,生动地展现出资本的扬弃过程:初始的股份製,即资本家的资本联合,使私人资本带有社会资本的形式;股份的社会化,即社会公众参与持股,使私人资本转化为真正的社会资本;员工持股,由员工持有部分股权,到企业全部产权归员工所有,使资本的剥削性、私人性由逐步削弱到最终消除。

当然,企业员工由持有部分股权到占有全部产权,将是一个缓慢而漫长的过程。它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产的高度发展和员工的高度文明。因此,在开始实行员工持股的时候,员工所持股权份额必然比较少,但对企业所有製的变革,却具有本质性的重大意义。从理论上考察员工持股的发展前景,它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巨大变革:1、员工持股实现了工人阶级有产化,工人从无产者转化为有产者。产权使他们享有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监督检查和利润分配等权利,成为企业的主人。同时,这也使他们具有成为社会主人、国家主人的经济基础。2、股权构成普通员工和资本所有者、经营管理者的共同利益,改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改变了企业的生态,诚如《决定》所说,“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共同利益的合作取代了不同利益的矛盾。3、随着员工股权的不断扩大,他们在企业裏的其他权利和作用也将日益增加,使他们不仅在物质利益上接近资本所有者和经营管理者,而且在知识、文化、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巨大差别,也将逐渐消除,这就为社会公平化创造良好的条件。4、员工持股也使他们劳动的性质产生质的变化,由雇佣劳动转变为自由劳动。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上,小生产者的劳动是自由的,他们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生产工具和劳动方式。资本的出现有力地排挤了这些落后的生产方式,使他们成了为别人劳动的雇佣工人,员工持股则使他们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重新实现为自己劳动的自由。5、员工持股使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从私人独占发展为劳动者联合占有。生产关系的质变,将有力地推动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又促进员工持股的深化。这两者的相互推进,对于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文化自由化、社会公平化,都将直接间接地产生积极的影响。

关于员工持股的这些理论推测,似乎过于理想化,可能会有“痴人说梦”之讥。但我认为,在指导思想的认识上,应该有这样的高度,给予充分的重视,“取法乎上”,才能比较完满地实现这个设想。

      (三)文末赘语

《决定》写进混合所有製和员工持股,有它的积极意义。但在贯彻推行的过程中,有必要厘清它们的理论涵义和实践界限,否则就可能走上歧路进错门,不但无助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洪流,反而会阻遏改革的深化。不知高层有没有悟到这个道理?

一个多月来,我写了八篇关于三中全会的札记,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本来还想就金融、法治等问题再写一些,但一则我对这些问题缺乏研究,浅层次的话,过去都说过,深层次的话,我说不了,要说也说不好;再则八篇写下来,已经感到绞尽脑汁,疲惫不堪,脑力和心情,都不允许我再写下去了,就此打住也许是我的最佳选择。

鉴于三中全会后舆论界一片令人陶醉的颂歌,我有意地把札记的重点放在指导思想的不足上。其中许多观点曾经在过去的文章裏论述过,现在再从谈论三中全会《决定》的角度加以阐释,一孔之见,未必确当。但如能引起更多的人思考这些问题,讨论这些问题,使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获得更准确的理论指导,我就会感到非常满足了。

                                                    2013年12月17日

马列毛邓主义的政治经济学的本质

作者 张博树 写于 二零一零年

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再到权贵经济

  ---经济术语演变背后的政治逻辑

  上壹讲谈的是历史研究的客观性,我们把晚年毛泽东当作例子,讨论了在什么情况下历史是“有意义”的,我们又应该如何理解历史的“意义”,理解历史研究中的客观性。今天,我们接着谈,不过这次话题的重点是经济逻辑。在座的有几位就是搞经济、做生意的。非常好。

  欢迎妳们随时提问题。

  “商品经济” 与“市场经济” 本来是壹回事

  我们先从经济学的两个术语开始,壹个是市场经济,壹个是商品经济。前些年常用的是商品经济,现在用的不多了,市场经济壹词成为媒体和大众最常用的日常语言。请问大家,这两个词儿概念上有没有不同?(几个学生分别发言,各抒己见,有人认为市场经济是比商品经济更发达的经济形态)再问大家,从政治学角度看,区分这两个词是否有什么特殊含义?

  (又有学生答,市场经济概念体现当今意识形态的合法性)在中国,经济学术语的确体现意识形态合法性,这也算壹种“特色”吧。但这样两个概念怎么就体现了意识形态的流变?演变背后的逻辑又是什么?这就是我们今天这壹讲打算弄清楚的问题。

  我先声明,在我的理解中,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没什么区别。商品经济又称交换经济,壹个厂商把某壹种东西??比如这瓶矿泉水??生产出来,不是为了自己消费,而是为了提供给市场,通过买卖的方式使产品最终进入消费领域,这就是壹个完整的产品生产和交换的过程。这样的产品就是所谓商品。为交换进行的生产,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就是商品经济。

  交换必须通过市场,围绕市场,并由此衍生出壹套经济社会的法制体系,以保证交换过程的有序、公平。所以尽管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这两个词儿表述不壹样,其实谈的是壹个意思。

  在西方经济学(更准确地说是现代经济学)裏壹般用市场经济这个词,英文就是 marketeconomy。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传统裏,比如说《资本论》,则很少用市场经济概念,而是用商品经济概念,英文即 commodity economy。

  马克思对商品有很仔细的讨论。他的商品定义包括:首先,商品壹定有某种使用价值,没有任何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可能是商品。其次,商品不是给自己使用的,而是给别人使用的。

  农民打了粮食,如果自己消费了,那不是商品,必须是提供给别人使用才可能是商品。第三,提供给别人使用的也不壹定是商品,比如说农民收了粮食交给地主作为租子,这也不是商品,因为没有经过买卖。产品必须进入市场,经过平等的交易过程,提供给其他的消费者,这样才是商品。所以谈到商品,壹定是和市场相联系的,壹定是在市场范围内交易的。如果我们註意壹下马克思对商品概念的定义,会发现他谈的商品经济实际上就是市场经济。这两个概念按我的理解是壹回事。

  现在换壹个角度,从制度现代化理论框架来看这两个概念,看它们又有什么含义。制度现代化是我自己创造的词。那是十几年前的事。 1994 年,我在广东壹家刊物上发表了壹篇文章“制度现代化:我们不应再次失去历史”。文中把制度现代化和器物现代化做了区分。媒体裏通常讲的“实现四化”,只是器物意义上的现代化,我党当然不反对,还要大力提倡。制度现代化就不同了,它表达壹种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当然,这层意思 1994 年的那篇文章不能公开点破。 所谓制度现代化,指人类大家庭中的各个民族从前现代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这个过程涉及三个领域:政治领域,是从前现代的君主制度向现代民主制度的转变。不管是欧洲前现代的君主制度,还是中国意义上的皇权专制制度,不分时间先后,都要在政治上完成这样的变迁。经济上的转型,则是从前现代的自然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变。自然经济时代,男耕女织,生存所需在家族内可以基本解决,交换范围和交换规模都很小;市场经济就不同了,商品交换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主要方式,发展到今天,全人类在经济上已经是个整体。第三个转型是指社会整合意义的转型,也就是从前现代的臣民社会向现代公民社会的转变。臣民只是专制当权者的子民、奴隶,没有人格的独立;公民则是现代国家的主人,是现代公共生活的主角。这三个转型,就是我所理解的制度现代化的基本含义。

  显然,根据上述理论,经济结构转型就是指前现代的自然经济转向现代市场经济或现代商品经济。从这个角度看,这两个词也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那么为什么我们要追索它们背后的政治隐含?在中国过去几十年的特殊语境中,它们究竟具有哪些独特的政治含义呢?

  马克思的“三段论” 批判

  要说清这个问题,还要从马克思的经济学谈起。刚才讲了,马克思在《资本论》裏用的概念是商品经济,他把商品经济理解为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壹种形态,壹种历史形态,也就是说,商品经济并非从来就有,也不会永远存在。按照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人类社会最早的时候是原始的无阶级社会,那个时候既没有私有制,也没有私有观念。后来原始公社解体,有了私有财产,人类才进入“阶级社会”,或叫私有制社会。私有制社会又划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三个不同阶段。然后进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人类重新復归“无阶级社会”。商品经济在马克思看来是中间那块、特别是私有制社会中的资本主义那壹段中的典型经济形态。这种理解从形式上借鉴了黑格尔哲学,就是正、反、合的历史发展过程的三段论。

  在我的《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第 22 节“马克思政治哲学中的乌托邦”中,有壹条註释,引证了马克思在 1857 年到 1858 年写的《经济学手稿》中的壹段话。这个《经济学手稿》是后来《资本论》的准备着作,其中这样谈到社会分期问题: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这就是刚才我们说的最早的“无阶级社会”,也包括早期的农业社会; “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和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 这段讲的其实就是商品经济,或者说就是市场经济,其特点是通过物与物的交换,人与人之间建立起非常紧密的联系,而且使人的个性(或者主体性)开始产生。请註意“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这个提法,这是理解马克思的商品经济概念的关键。在这位思想家看来,商品经济尽管建立在人类劳动的普遍交换基础上,但这个交换却表现为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与商品之间的交换。价值关系使无数的私人劳动转换为社会劳动,但又同时掩盖了这种转换的真实性质。对每壹个具体的商品生产者来说,交换过程具有偶然性,受到瞬息万变的市场条件的影响,好像市场才是最终的“控制者”,商品生产者自己则成了“被控制者”。马克思把这种情形称为“商品拜物教”。 “拜物教”是什么意思?它是指,本来商品关系是人创造的,但现在却表现为某种凌驾于人之上的、统治人的神秘力量。这有点儿类似于宗教。用费尔巴哈的说法,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上帝不过是人想象出来的神祇,却反过来成为人的主宰。佛教也是这样。当我们进入大雄宝殿时,释迦牟尼高高在上,虽然是泥塑的,却庄严肃穆,仪态万方,令匍匐在它脚下的信徒倍感自身的卑微、淼小。这个时候,人就处在壹种异化状态中,他被他自己的创造物所统治。

  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就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他想强调,商品生产的出现是人类的进步,但这个进步中还有不足,因为人没有能从自己创造的物质关系中解放出来,没有能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到了第三大阶段,也就是“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共同的社会财富这壹基础上的自由个性”这个阶段时,人类才真正进入自由王国,因为人已经摆脱了对物的关系的依赖,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不用再表现为商品的价值,商品关系也不再存在,劳动者真正获得了自由。整个《资本论》讲了那么多,最核心的就这三段,《经济学手稿》已经讲了,足够了。

  总之,三段论,异化,及其克服,也就是,克服人对物的依赖关系、摆脱物对人的统治、使人真正成为自由的人,这就是马克思的逻辑。

  对马克思的这个逻辑如何评价?我自己的简单评价是:尽管有“伟大的历史感”,马克思对第三阶段的设想还是个乌托邦。为什么呢?从制度现代化理论考虑市场经济,这种经济形态由这么几个因素组成:壹是自主行动的个人。在成熟的商品经济条件下,每个劳动者在法律意义上都是独立的、平等的,老板也不能随意压迫工人,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关系不再是过去那种依附性的、农奴和领主之间的关系。第二条,以牟取利润为目标的行为动机。这是所有市场经济行动者的共同特点。说白了,就是开壹个工厂、搞壹个公司首先是为了赚钱,而不是搞什么慈善事业。我们把慈善机构称为非营利机构,把公司称为营利性机构,道理就在于此。牟利是商品经济条件下所有厂商行为的自然前设;第三条,光想牟取利润也不行,赚钱不能胡来,要遵循壹定的规则,比如,妳不能侵占别人的知识产权,不能侵占别人的受法律保护的商业利益,这个规则我们可以理解为实现利润手段的合理化。社会发展得越完善,法律体系越规范,厂商经济行为中胡来的可能性就越小。最后,商品生产必然形成不同范围、不同区域的竞争体系。比如行业内部会有竞争,它表现为生产同类产品的不同厂商之间劳动生产率的竞争。行业之间也会有竞争,它表现为不同行业的不同利润率水平的竞争。我感觉现代商品经济跑不出这四条。反过来看马克思。虽然马克思也承认这些东西,但他认为市场经济不管有多高的历史进步性,最终还是代表人的异化,因为人还是金钱的奴隶,物的奴隶,不是自己的真正主人。什么时候才是自己的真正的主人呢?就是刚才说的第三个阶段。到那时,劳动将成为生活的第壹需要,而不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据说,这才是人真正称之为人的状态。恩格斯讲得更损壹点儿,他说只有到取消了商品经济,真正实现了所谓“自由人联合体”,人才在最终意义上摆脱了动物界,而成为真正的人。换言之,不管市场经济多发达,人还是个动物。

  为什么说这是乌托邦呢?因为对商品经济的超越、对人的“动物性”生存状态的超越,假设了壹种更加理想的“人性”,而这种“人性”,到目前为止,是从来没有得到证明的。人类历史上出现过慷慨乐施、行为高贵的个体,但不能用它衡量壹般性的人类行为。 “人性”是壹个异常復杂的东西,任何对它的简单化,都可能使我们误入歧途。迄今为止,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还是建立在市场体系之上的,这是近代文明发展的伟大成果。而市场体系的确是承认人首先是为自己考虑的,或者说人是自私的,在竞争过程中所有厂商的行为动机都是为了牟取更多利润。这层关系亚当·斯密表述得很清楚。在《国富论》中,斯密有壹段很绝妙的话说明这壹点: “我们不是因为屠夫、酿酒工或者面包师的善心而得到我们的晚餐,而是因为他们对利益的追求。我们不是得益于他们的仁慈而是得益于他们的自私。我们从来不向他们谈自己的需要而只谈对他们的好处。 ”总之,经济行为中的自私性、甚至唯利是图、以牟取利润为天职,这套东西深深植根于我们的人性中,是人性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不过是充分利用了这种人类本性,并加以制度化地挖掘和释放而已。人性当中自然还有其他构成,包括伦理的、道德的构成,以后我们要讲到。就经济行为领域而言,无论大厂商还是小老板,乃至普通个体户甚至打工者, “利益驱动”的确是基础性的,它是现代经济社会运转的基本的动力机制。而且,我看不出人类今后有彻底取代这种东西的可能。马克思的三段论,尤其是第三段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动力机制,人似乎可以不为自己的私利去奋斗,可以上升到更高的精神境界,纯然把劳动当成生命的集中体现;还可以上升到更高的组织境界,人和人可以非常和谐地组成壹个共同体,再不知竞争为何物……。真是世外桃源、天上人间。

  不过,这可能么?

  关于这种乌托邦,马克思之前的人,包括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法国启蒙运动和大革命时期无畏的思想家,也包括 19 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实践者,在这方面做过很多具体的描述。比如生活在 15 世纪到 16 世纪的英国人托马斯·莫尔,专门写过壹本书就叫《乌托邦》,其中讲乌托邦社会有三原则,第壹是“公民平等”,第二是“对人类的永恒的、坚定的爱”,第三是“对金钱财富的蔑视”。 18 世纪法国启蒙运动时期的思想家摩莱裏大力抨击私有制,称私有制是“任性和命运的夫人”、 “残暴的怪物的母亲”、 “可怜的贫困的后娘”。摩莱裏设想未来“幸福社会”的基本生活规则是:任何人都以劳动为荣,同心协力使劳动成为轻松有趣、愉悦身心的活动。就像勤劳的蜜蜂,当百花盛开的时候,成群结队地飞往田野和树丛采蜜。晚霞来临,它们又结伴而回,把采到的花粉送到共同的巢穴中保存。人类的劳动和生活也应该是这样,惬意而富有诗情!

  马克思虽然没做过此类描述,但他的思想脉络显然继承了这些东西。马克思把法国人理想中的浪漫成分加上了德国人特有的谨严、系统,得出看上去很深刻的哲学推断和政治经济学结论。这就是那套关于“生产力”、 “生产关系”矛盾运动、最终推翻资本主义的“科学共产主义”学说。当然,今天我们已经知道这套“科学共产主义”最终还是乌托邦。因为即便假设马克思的“生产社会化”要求改变“资本主义占有方式”的论证逻辑是成立的,这裏也推不出来生产方式变化和人性变化之间的必然逻辑联系。马克思去世到现在又 100 多年了,我们仍然很难想象,在没有市场经济作为经济生活基本动力原则的条件下,大家都去自觉的工作, “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如果真的如此,那生活的壹切都将改写了。比如讨价还价,在商品经济下,买的人希望便宜点,卖的希望贵壹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然后才有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壹致。小说《镜花缘》裏有个“君子国”就不壹样了,卖的说“我卖便宜点吧”,买的说“我多付几个钱吧”。都是谦谦君子。但事实上不可能。那只是小说,是文人的想象。欧洲空想社会主义传统也好,理性哲学传统也好,传到马克思这儿,仍然是乌托邦壹个。关于未来无阶级社会和非商品社会的想象,根据我们现有的经验、 21 世纪的经验来看,还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今天已经可以更深刻、更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当然,这要借助不同的人性设定,借助关于人性构成和人性历史演变的历史科学,借助哲学人类学。后边还要详细分析。

  列宁、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原教旨主义”

  到了 20 世纪早期,马克思的逻辑传给了列宁,这样就引出从马克思到列宁到斯大林到毛泽东、引出 20 世纪共产主义经济乌托邦和政治极权主义的这条线。从经济理论上说,列宁对马克思的这套东西是彻底的原教旨主义者。这位布尔什维克政治领袖是个天才的演说家,但在对经济问题的理解上,却没有超过马克思半步。从列宁的壹些基本着作,比如他在 1917年十月革命前夕写的《国家与革命》,还有苏维埃政权建立后, 1918 年到 1922 年之间写的文章和报告能看出来,他的确是马克思主义的原教旨主义者。为什么这么说呢?列宁认为,社会主义革命既然成功了,我们就要取消商品生产,向自由人联合体方向迈进。大家知道,1917 年十月革命后苏联施行过“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简单说就是农民打的粮食除了口粮外全部要上交给国家,这叫余粮收集制,不允许自由贸易。这个问题,原来有些学界的人认为是没有办法,苏维埃政权刚刚成立嘛,面临 14 国武装干涉,国内经济紧张,物资奇缺,不搞“战时共产主义”没招儿。这个说法也不错,但仅仅看到这个不够。仔细读那个年代的历史文献,妳会发现,列宁搞“战时共产主义”超出了权宜之计的范畴,他是想利用这种形式找到壹种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途径,而向共产主义过渡最简单的就是消灭货币,消灭商品生产,不搞交换经济,实行直接的产品经济。只是后来的演变证明,这样干不成,越来越不成,没两年,连面包都没有了,非常紧张。我小时候常看的电影《列宁在 1918》,其中有壹句臺词“粮食会有的,面包会有的”,出自列宁的卫士瓦西裏之口,很多人至今还记得这句臺词。没办法, 1920 年开始搞“新经济政策”,实际上就是承认自由贸易的合法性,农民打了粮食,该交税的交税,其余的可以上市买卖。列宁为这个问题专门写了篇文章《论粮食税》。简单说,新经济政策就是有限度地承认市场经济,承认完全消灭货币、立刻取消商品交换是做不到的。

  列宁确实是个政治家,看到错了以后赶紧变招儿。 1921 年,列宁在《十月革命四周年》这篇文章裏说,我们应该承认自己犯了错误,我们被革命浪潮所激励,犯了革命的幼稚病。事实证明,光靠“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不行,还得靠经济核算,靠对个人利益的关心,这样才能把经济发展起来,面包才能多起来。 “共产主义星期六义务劳动”代表壹种动力机制,就是“人人都为社会自觉贡献”的那种“自由人联合体”式的动力机制;而“对个人利益的关心”

  代表完全不同的另壹种动力机制,实际上开始承认人是自私的,不承认不行,要用这个东西刺激经济发展。 当然,列宁的承认还是很有限的,他并没有完全否定原来的想法,只是把“新经济政策”当作“暂时的退却”。很多更深刻的问题,列宁没有来得及思考。 1924 年,列宁去世,也就把这个问题搁在这儿了。就是商品经济还得搞,但又不能大搞,毕竟我们是按马克思的设想,向着无商品生产、无阶级的社会走,这是我们的目标。列宁就这样把问题交给他的继任者斯大林了。

  斯大林关于这个问题最着名的书是 1951 年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这本小册子被认为是总结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权威读物。斯大林的基本观点是,商品生产还得保留,因为我们虽然已经消灭了私有制,建立了公有制,但现在公有制还有两种不同存在形式,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国营企业的产品好办,如钢铁厂,国家下达计划,生产出了钢铁上交国家,国家根据壹定的指标进行考核,产品是不拿到市场上的,国家有专门主管全国经济计划的部门,物资调配也有专门的机构负责。集体农庄就不壹样了,它的产品由集体农庄自己支配。这样,与集体农庄之间的交易必须采取商品交换的方式进行。所以斯大林讲,在个人消费品方面还不能完全取消交换,个人消费品还是商品,但生产资料已经不是商品了。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范围也会受到“限制”,不再充当“生产调节者”的作用。这就是斯大林的所谓社会主义“特种商品生产论”。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后,执政者在经济理论认知方面,也接受了斯大林的这套东西。事实上,在很长时间裏,它曾是包括苏联、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阵营”不可撼动的经济学教条。当时用的词就是商品经济,是从《资本论》裏直接引用的,不用市场经济。 “特种商品生产论”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壹种概括;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则被认定为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按比例地分配社会劳动”,据说它比资本主义的“生产无政府状态”高明得多,先进得多。

  毛泽东如何看商品经济?

  现在要说说毛泽东了。毛对经济制度、经济“规律”的理解是直接从斯大林那儿来的。不过毛泽东很自负,战争年代就看不起王明之类对共产国际惟命是从。 1949 年以后虽然从俄国人那裏照搬了不少东西,但骨子裏并不认为苏联的都对。毛确实想走出壹条中国人自己的路,摆脱苏联模式的某些不良影响。当年毛泽东写《论十大关系》,还是下了不少功夫。 1958年发动大跃进,也是想闯出壹条自己的经济发展之路。但是不管怎么说,在经济理论方面,毛泽东完全是外行,对商品经济的理解,他还是要借助斯大林那套概念思考问题,发表意见。

  1958 年大跃进失败后,他也在总结。 59 年底、 60 年初毛泽东专门组织了个读书班,把秘书们叫在壹起,大家学习政治经济学,读苏联版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不读资本主义部分,只读社会主义部分,特别是关于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这些东西。毛泽东读这些也是想搞明白,到底商品经济是怎么回事,到底社会主义应该怎么搞。毛本人有乌托邦情结,这和中国文化传统有关系。他后来为什么发动文革,上次咱们是从防止执政党蜕变角度分析的。其实,除了这个角度,还有壹个角度,那就是毛要寻找壹个他认为理想的社会,壹个人人都能“斗私批修”、 “六亿神州尽舜尧”的社会。毛泽东认为,社会不能太富有,人不能太有钱了,人壹有钱就变,我们现在穷是好事,穷才闹革命呢。富就不好了,要出问题。这话他讲过很多次,很多场合都这样讲。文革中有壹部电影《金光大道》,是根据浩然的同名小说改编、拍摄的。

  其中壹个情节令人印象深刻:贫农积极分子看到村裏院墙上粉刷“发家致富”的大幅标语,怒不可遏,用铁锹狠劲儿把它铲掉。工厂裏则是狠批“奖金挂帅”、 “利润挂帅”、 “物质刺激”。

  那时候的逻辑是,不能助长人们的自私自利的心理,这种心理在共产党人看来是危险的事情。

  当年列宁就提过,小生产看着不起眼,它却每时每日地、自发地、大批地产生着资产阶级。

  列宁在苏维埃革命成功不久就讲过这话。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尽管列宁承认得依靠对个人利益的关心,但他也觉得苏维埃政权搞这个是万不得已,是莫大的威胁。列宁明确讲:苏维埃政权政治方面没有什么可怕的,阶级敌人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军事上也没什么可怕的,十几国武装干涉又如何?也没把我们怎么样。对我们构成最大威胁的恰恰是这个小生产。壹旦实行粮食税,就等于承认贸易自由,就意味着小农的发家致富的思想会重新冒头。这个东西每时每刻都在产生资本主义,所以我们对这个要百倍地警惕。列宁当时对这个非常重视。中国上个世纪 60 年代到 70 年代,搞四清运动和文革,很着名的壹个提法,就是反对“三自壹包”,自留地、自由市场、自负盈亏、包产到户。这是 60 年代初为了克服经济困难,邓子恢提倡搞的,上壹讲我们已经提到过。毛泽东为什么坚决反对,而且把“三自壹包”批判成资本主义?

  大家可以发现,这不是毛泽东自己的发明,列宁就是这样,甚至马克思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这样,因为他认为商品生产就是人的异化状态。什么才是不“异化”呢?就是发自内心地把劳动当成壹种需要,为集体自觉工作,不讲价钱。搞发家致富就是资本主义,就是对人的腐蚀,经济发展的动力不能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所以,毛泽东的经济逻辑转到这儿来了。这是毛完全不同于斯大林的地方。斯大林当政时搞了不少“物质刺激”、 “特权”之类的东西,这也是中国共产党指责苏联“变修”的根据之壹。文革中,毛坚持要对商品生产、 “资产阶级法权”

  进行严格的“限制”,同样出于这个考虑。 1975 年,记得当时我刚进工厂,车间裏组织学《人民日报》发表的马、恩、列 33 条语录,谈的都是如何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当时张春桥、姚文元各有壹篇重头文章,姚文元的《论林彪反党集团的社会基础》,张春桥的《论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都是在谈这个逻辑。此事发生在“批林批孔”之后、 “反击右倾翻案风”之前。

  文革以后都说成是四人帮居心叵测了,其实这是毛泽东的,或者说是列宁的,马克思的。

  但是,毕竟这是壹套乌托邦,因为这套逻辑做了壹个假设,假设人类经济行为可以不是建立在自私的、牟利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另外的基础上,就是人人都能成为圣贤,都能“斗资批修”,都能自觉为社会做贡献,在这个前提上,共产主义才是可能的。问题是这样壹个前提并不存在。人类没有那么高尚,人类作为壹种经济动物没有那么高尚。当然,人的存在是多层次的,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需求分成五个层次,最低的是基本生存需求,最高的是精神的自我实现。个体心理学,可以这样解释,经济学则不能这样解释。比尔·盖茨可以把他赚的钱的大部分用来做慈善,这反映了他的个人精神境界;但这并不否认微软公司必须遵循壹个商业公司的运作原则才能赢利,才能赚到钱。 经济学要面对大众现实,面对经济行为中普遍存在的利益动机。用“道德人”代替“经济人”解释历史是靠不住的,用这个东西来推动历史、 “建构”历史则更是要碰壁。这是从古至今所有的乌托邦计划最终都会破产的壹个重要的原因,最近的破产就是中国的文化大革命。 想找到另外壹套逻辑,另外壹套促进生产发展的手段,固然很伟大,甚至很悲壮,但那是做不到的。这是我们今天反过来思考历史,从历史哲学的角度来反思过去时,可以非常清楚地得出的结论。我本人在 20 年前发表的第壹部学术专着《经济行为与人》中,就曾提出“总体人学”设想,在那本书裏,我主张应该从人的生物性与社会性两个角度理解、定义人性,特别是要从两者的交互关系和復杂互动中理解人类文明的进化史。《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继续并发展了这个论题。比如,在这本近作中,我谈到市场原理中既有生物性的东西,也有社会性的东西,人类的经济行为和市场经济结构体现了某种“立基于生物性的社会性”。这个命题需要很復杂的论证,大家可以看那本书的第 2 章第 16 节谈“作为本体逻辑的利益范畴”那部分。这个讲座的第七讲也还要谈这个问题。

  邓小平: “市场经济” 取代“商品经济” 的政治逻辑现在回到最初的话题,关于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术语上的区别。大家可能会问:本来含义壹样的词儿为什么会引申出那么多变化?不错,壹个基本事实是,到了改革开放、邓小平主政时期, “商品经济”这个词用得越来越少, “市场经济”这个词则用得越来越多。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知道,文革之后,执政者面临的最紧迫的事情就是如何尽快让国家的经济发展起来,让老百姓也富裕起来,同时修復文革期间遭到严重破坏的党的信誉和合法性。这样, “市场”

  这个东西就必须重新得到承认,重新被运用,并且重新加以解释。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的经济术语方面的转换,就是在这个背景下逐渐摸索出的既是不得已、又很巧妙的壹个办法,简单说就是,既要利用市场的牟利本性刺激经济增长,又要说这种做法并没有违背老祖宗的规矩,它们仍然姓“社”(社会主义),而不姓“资”(资本主义)。

  如果坚持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立场,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和商品经济是不搭界的,因为商品经济代表人的壹种异化的状态,资本主义也是人的壹种异化状态。社会主义作为对资本主义的超越,壹种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本来应该废除商品生产,这在马克思、恩格斯那裏是非常清楚的。列宁尽管做了某些妥协,但那是不得已,斯大林、毛泽东也是不得已。这个“不得已”都是做了非常有限的让步,就是商品交换只在消费品的生产和消费领域裏还存在,价值规律只在这个范围内发挥作用,但我们要充分註意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那就是会产生资产阶级。小生产、唯利是图的思想和社会主义是格格不入的。毛泽东甚至有他的独特逻辑,他不是不知道靠“物质刺激”、 “奖金挂帅”可以把生产搞上去,经济也会发展地快壹些,但他认为从长远看,对我们民族、对党造成的腐蚀更厉害。不能说毛泽东的思考简单,在他的那套逻辑语境裏,还是蛮深刻的。邓小平不是思想家,这方面,他比毛泽东要差得多。邓是个实用主义者,对他来讲,当时国民经济濒临崩溃,出于现实的压力,必须重新承认 60 年代初采取的壹些措施,包括农村搞的“三自壹包”、 “承包制”之类是有效的,非如此,农民就没

  有积极性,工人就没有积极性,经济就不可能復苏,这是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另壹方面,又不能说这些做法违背了马克思主义,违背了社会主义。所以当时,对邓那壹代领导人和中国的理论界来讲,问题就在于如何在承认改革还是“社会主义的”这个前提下,逐步让市场获得合法性。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这裏面经历了几次转换:

  最开始的提法是社会主义经济应该“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这大约是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的提法。那个时候,无论是领导人还是我们的学者,都远没有从传统的斯大林主义经济学中挣脱出来,学术刊物上充斥着那些在今天看来非常可笑的文章,比如讨论“全民所有制内部交换的生产资料是否属于商品”之类。后来有人提出,社会主义应该是“计划与市场相结合”,两个都重要,这当然比“主辅论”前进了壹步。到了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主义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商品经济”成了主词, “有计划”变成了形容词,又进了壹步。这是 1984 年的事儿。这个提法维持了几年时间。1989 年六四天安门事件爆发,党内保守势力、老左们反攻倒算很厉害,连经济领域也要“反和平演变”。正是在这个背景下,邓小平不得不起而捍卫岌岌可危的经济改革。他已经因为六四开枪, “壹世英名”损失大半,不能再允许经济改革也中途翻船。这样就有了 1992 年的“南巡”和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最终表述,这是邓小平拍板定的案。邓的原话就是,计划也好,市场也好,都是手段,资本主义可以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他是要用这个“逻辑”封住保守势力的嘴:谁说搞市场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就是搞“和平演变”,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嘛!这壹榔头下去,保守派自然成了缩头乌龟,没有人再敢公开反对。以后,经济学的、政治公共课的教科书就开始这样解释了:计划也好,市场也好,都是资源配置的手段,和社会制度无关。至此, “市场经济”这个概念算是正式“登堂入室”,成为描述当今中国经济的第壹主词。 “商品经济”呢,则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这个解释理解成进步;甚至我们可以说,通过这种方式承认市场经济还是颇有点智慧的。的确,西方国家也有“计划”,凯恩斯主义也主张“政府干预”,西方似乎也是“计划”和“市场”并存,萨缪尔森甚至干脆把当代西方经济称为“混合经济”。但不要忘记,邓氏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有其特殊的背景或语境,和西方学者讲的“混合经济”并不是壹回事。说白了,它是邓小平发明的意识形态新稻草,理论上、逻辑上根本经不住推敲。我们可以问:市场仅仅是“资源配置的壹种方式”么?市场经济真的“和社会制度无关”么?不是的,至少我认为不是的。这个讲座的开始我们就说了,市场经济有四条基本要点:自主行动的个人,以牟取利润为目标的行为动机,实现利润手段的合理化以及法治条件下的竞争体系。这几个要点有壹个共同的制度前设,即它逻辑上要求的是财产的私人所有制。 “以牟取利润为动机”,谁牟取利润?我。为谁牟取利润?为我自己牟取利润。制度经济学讲产权制度的排他性,产权界限壹定要分明。妳的公司就是妳的,妳的员工不能给别人的公司卖力气。如果妳们是哥们,那另说。但作为公司行为,就是为自己干。这就是说,市场经济是有制度前设的,这个制度就是私有制,只有私有制才能完成产权的排他性组合和对经济行为的产权激励。

  其实,在马克思那儿,商品经济的制度前提也是很清楚的。上个世纪 80 年代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讲,商品经济存在有两个前提:第壹个是社会分工,因为只有社会分工存在,才有交换的必要;第二个就是私有制。这东西是我的,不是妳的,我们才要交换。产权的概念在这儿是很清楚的。不管是讲“商品经济”还是讲“市场经济”,制度前设在逻辑上都很清楚,就是财产私有制。后来有人发现这第二个前提与改革中正在重建的商品经济有“矛盾”,无法自圆其说,因为社会主义不承认私有制,至少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呀。于是就有人创造了“新提法”或“新理论”,说商品经济存在的原因,除了社会分工以外,是“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这个“修正”确实很妙:因为公有制也可以有“不同的所有者”嘛!比如“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就是“不同的所有者”,于是乎商品经济的重建也就有了“理论根据”。但总的说,这些“理论”还是显得蹩脚,显得很勉强。面对 1989 后“左王”们的反扑,老邓干脆来壹个“资本主义有计划,社会主义有市场,都是手段,和制度无关”,御用学者们再来补充论证“我国的市场经济又是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壹起的”,比如公有制、按劳分配为主体之类,所以就堂而皇之地把中国的市场经济叫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至此,商品经济这个词可以不再用了,但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与产权制度前提之间的真实联系也彻底隐而不见了!甚至被彻底歪曲了!

  这就是问题的要害所在。要么就彻底点儿,像社科院骆耕漠老先生。老先生是我国老壹代经济学者,也是典型的“壹根筋”,坚持马克思那套逻辑。搞社会主义就不能搞商品经济;搞商品经济就不要叫社会主义。所以老先生提出“社会主义非商品经济论”。但老先生显然不懂政治,不懂我党的“政治”。小平是政治家,知道理论必须为现实服务,该转换必须得转换,讲不通也得讲得通,于是就有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邓壹方面悄悄地修正了马克思,另方面也给中国的改革找到了合法性,表面上没有背离老祖宗这个意义上的合法性,因为毕竟我们还在搞“社会主义”嘛!邓还讲,为什么说我们搞市场经济没有违背社会主义原则呢?因为我们坚持两条:壹条是公有制占主导地位,二是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不能出现两极分化。

  这话是 80 年代中期讲的。但是很可惜,在最好的情况下,这也只是小平同誌的壹厢情愿。

  经济逻辑不以人的意誌为转移,后来的历史证明,邓的这两条都被严酷的现实所颠复。

  从市场经济到权贵经济的逻辑轨迹

  现在请大家考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么个不伦不类的、在逻辑上充满矛盾的概念,在理论层面和现实层面会引出什么后果?这个我们可以推出来。

  首先,市场经济明明有制度前设,它要求私有财产制,要求明晰产权,并且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建立壹个法治的竞争体系,这才叫现代市场经济。而我们在理论上壹直不承认这壹点,壹说私有化就如何如何,所以中国不可能有严格的经济学思维,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学。 “党”的意识形态迄今为止还在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尽管偷梁换柱的事情早已发生。我们的经济学则必须跟着“党”鹦鹉学舌,这当然是非常糟糕的壹种情况。

  更要命的是实践层面的问题。那种不承认私有产权的普遍属性、却又仍然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市场经济,在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条件下,势必演变为权贵经济。为什么呢?权贵经济壹定是和权力相结合的经济,壹定是依托权力、又为权力谋福利、并借权力以谋私的经济。那什么样的经济主体最有可能做到这壹点?对,就是我们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的财产名义上是全民的,实际上由那些领导者(厂长、书记、经理们)掌控。大家可能还记得上个世纪 80 年代的“官倒”现象。在同时存在着“计划内”物资和“计划外”物资,价格采行“双轨制”的条件下,国营企业或者他们主管部门的领导们大笔壹挥,把“计划内”的转成“计划外”

  的,就可以赚取大把差价。到了 90 年代就更肆无忌惮了。国企改革“抓大放小”,中小企业很多转产改制。不少老职工下岗失业,企业原来的厂长、经理们却摇身壹变,成了转制后的新贵族。至于大的国有企业,则走了另壹条权贵资本化的路子。或高薪,高到令人乍舌的程度;或“股份制改造”,高管们开始“持股”。到如今,我们的七大垄断行业,那些巨型国企,有多少已经变成“红色家族”的囊中物?! 500 个家族可能有 450 个还打着社会主义的旗,打着国有企业的招牌,但已经变成新的“官僚资本主义”。另外 50 个办私企,也仍然与权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面对这些财大气粗、手眼通天的“巨无霸”,纯民营企业不可能和它们有平等的地位、平等的竞争关系,起跑线上就输掉了。它也不可能是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法治经济,因为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它就壹定要为非作歹。总之,在改革开放 30 年的演变中,不管最初的双轨制也好,股权制改革也好,经过几个不同的阶段,市场经济变成了权贵经济,用何清涟的话说就是,社会主义免费午餐嘛!但是,这个情况只有在这样壹个条件下才能发生:那就是又开始搞市场经济,又不承认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又说是社会主义的,又和原有的巨大的权力结合到壹起。公有产权虚置,个人或小团体的非法利益坐实,这样壹来,除了权贵经济恐怕没有别的结果了。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从市场经济再到权贵经济,就是这样壹个演变过程。我们的经济学当然不承认这些东西。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已经成了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壹部分,甚至是核心概念之壹,这个意识形态概念的确遮掩了很多要命的东西。

  从商品经济到市场经济术语的演变,反映了改革年代中共历代领导人意识形态上自圆其说、自我辩护的明显意图,但这样的辩护使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壹直缺乏学理上的深刻解释,壹直没能回归到制度现代化这样的普世化逻辑。面对如此丰富、如此独特的中国经济现实,面对如此特殊的转型经历和经验,我们的经济学家没有真正从制度角度洞察、梳理其中的关系,把这种演变当成中国特有的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非常可惜。我认为这样的课题是可以拿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可惜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发现有人做。

  权贵经济与金钱社会

  权贵经济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这个东西和专制权力结合到壹起所释放出的可怕的恶,邓小平之类的中共领导人远远没有估计到。大家知道,今天的中国已经是壹个拜金主义猖狂的国度。短短的 30 年,中国从壹个红色禁欲主义社会迅速演变成了金钱社会。人们可能会问:形成我们今天这个金钱社会的原因究竟有哪些?我觉得有三重原因需要区别分析:

  首先是文革年代禁欲主义的矫枉过正。这个因素并不是最重要的,但却是最直接的。它尤其可以解释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的潮流和壹般心态。人们渴望过上正常的生活,渴望富裕,渴望发财,而这个东西 1949 年后就被压抑,被说成是“资产阶级”的。好不容易文革结束,改革来临,被压抑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之久的普通人的发财梦终于被唤醒了,妳可以想象它能激发多大的能量!

  第二个因素就是重建中的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本身。市场经济呼唤主体性,给个人选择创造机会,给社会生活带来多样性,并且天然地抵制极权制度,这些当然都是它的优点,也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如哈耶克之类最喜欢讲的东西。但市场经济的确也有个问题,就是它毕竟要诉诸人的利益动机,通过激发人的牟利冲动去创造财富。虽然用黑格尔的话说, “恶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它也确实在客观意义上促进社会的发展,但牟利原则在精神生活领域的泛化仍然可能产生不良影响。早在 20 年前我的第壹部书《经济行为与人》就论证过,市场经济发展在人类道德领域会产生“二律背反”,意思就是,市场经济壹方面促进了主体的觉醒,促进了公平的概念、独立的概念、法治的概念的形成,从而在这个意义上促进了人类道德的进步,但另壹方面,由于诉诸牟利动机,市场经济又可能在伦理方面引发自私的利己主义和唯我主义,引发关于生存意义和生命价值的困惑,在某种意义上会对人的精神生活产生负面影响,这也正是早期社会主义者、现当代西方的左翼思想家(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各种现代变种)坚持批判资本主义的原因,或原因之壹。 总之,这是壹种文明的内在张力,是文明发展意义上的弱点。西方之所以能在壹定程度上避免、缓解这个问题,是由于有另外壹套价值系统在发挥作用,这就是韦伯所说的新教伦理。新教伦理的特点是把人对财富的追求看成是人在世间的对上帝的供奉,是壹种天职,是上帝的召唤,所以很多西方人尽管挣了大钱,生活还是非常节俭,因为如果浪费这些财富的话,是对上帝的不敬,以后要遭天谴的。新教教徒们为了成为上帝的选民,壹方面拼命创造财富,壹方面拼命做好事。基督新教的伦理对于弥补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是起到了作用的。而这个传统在我们国家没有。

  我们原来有儒家传统,儒家传统讲“仁、义、礼、智、信”,对于人天性中所带有的自私性和牟利冲动也起抑制作用,但是百年来这些因素都渐渐不在了。我们曾经信儒教,五四以后、49 年以后都被打击得差不多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我们也曾经很信,文革结束以后也不信了。西方的东西又不让进来。那么,中华民族用什么东西、用什么精神力量来抑制人性中的自私,来平衡市场的牟利冲动呢?

  市场经济所遵循的原则和带来的问题在全世界都是壹样的。由于人类文明已经达到这样的水平,借鉴国内国外的经验,我们对于市场经济本来完全应该、也有可能更为客观、理性地去看待,包括它对社会生活可能带来的方方面面的影响,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但我们的“国情”是,壹旦某个东西进入当权者的意识形态体系,那就只能歌颂,不能如实地去分析,更不能说半个“不”字。市场经济被说成只是“资源配置方式”,就是在壹个非常肤浅、非常表面化的层面上去讨论。关于市场经济包含的人类文明的种种张力、关于经济发展可能引发的种种悖论,在这儿完全看不见了。我们这么大的壹个国家,这么多知识分子,在讨论这些问题的时候,却像壹群弱智,真是让人汗颜! 30 年前狠批“发家致富”被认为理所当然,今天的 CCTV 壹天到晚在念“致富经”,仍然被视为理所当然。我们自己都不觉得脸红!当然,我们知道这样的节目就是做给几亿农民兄弟看的,好让老百姓体会“党的好政策”和对群众的“关怀”。但正因为这样,宣传代替了科学,平庸代替了深刻。在这个背景下,市场经济的负面伦理效应借助开放年代对文革禁欲主义的矫枉过正而越发猖獗,越发不可收拾,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第三个因素,造成当今中国社会物欲膨胀、道德滑坡,还和我们的特殊的政治-社会语境,特别是和在这个语境中生长出来的权贵经济、权贵资本有关。 权贵资本泛滥, 不仅仅形成病态的、畸形的市场经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极度不公正,而且对人的心理冲击也非常之大,对社会道德氛围的毒化也非常之大。 我们可以做个比较: 如果说,利益驱动体现了市场经济动力机制的壹般特点,但这种对利益的谋求,还必须通过合法的形式,通过公平的竞争去取得,所以,即便市场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伦理层面有负效应,这也只是壹种文明的弱点,是文明进步中的某种内在张力,那么权贵资本就完全不同了,权贵经济的运作遵循的是权力原则,通过权力寻租改变市场交易的公平竞争性质,使市场强者和弱者的判定增加了大量非市场因素,使金钱和财富的攫取带有更多肮脏的成分。简言之,权贵经济是和专制体制的野蛮本性结合在壹起的。是专制体制的野蛮本性与市场经济的文明缺陷共同造就了权贵资本的贪腐逻辑。

  这个贪腐逻辑在壹个金钱社会中有惊人的放大效应。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既然有能力去贪腐的多是党政官员,可以想象它对整个社会将产生什么样的“示范影响”。当政府的乡长、县长、市长甚至省长,或者他们的夫人、子女、 “二奶”、秘书等等都通过不知什么手段成了千万富翁、亿万富翁时,普通“草民”将是壹个什么心理状态?当政府大厦建的像皇宫,“父母官”们都住进了别墅楼,蜗居在城市裏的“蚁族”和乡村低矮农舍中的“草民”们会是什么心态?为什么这些年来我们如此纯朴的农民也学会了坑蒙拐骗、往出售的棉花裏塞石头?为什么北京城裏那些做假发票、假身份证、假毕业证、假护照的屡禁不止,而且越来越猖獗?

  难道这些底层社会丑恶现象和官府权贵的贪腐、蜕变之间没有可怕的内在联系吗?

  不仅如此。权贵资本、权贵经济还有个特点,就是它的面具效应。权贵资本本来是最肮脏的东西,是权力和金钱不法结合的产物,但在很多公开场合,我们的官员们、红色资本家们却壹定要高唱“社会主义”的颂歌,似乎他们才是公平正义的代表者和体现者。这裏既有自欺成分,也有表演成分,但总的结果却是剧场人格泛滥,面具社会猖獗,荼毒社会,荼毒良知!

  以上这些因素叠加在壹起,不形成今天这个局面也怪了。可以说,西方的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搞了几百年,也没有达到我们今天这样表裏不壹、尔虞我诈的地步。社会主义本来最讲公平,社会主义运动的最初动因本来是消除社会的非正义,消除资本主义的异化状态。中国的共产主义革命从否定私有制开始,转了壹圈,现在却回到这样壹种状态,壹种远比民国时代官僚资本主义更恶劣的权贵资本主义。这是壹种历史的嘲讽。如何改变之?不是我们今天所能讨论的。但至少, 搞清楚它的来龙去脉,还是当今学人的责任。

  本讲小结

  我们今天谈了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权贵经济这么几个概念。通过梳理从“商品经济”

  到“市场经济”的意识形态流变,我们大体领略了中国改革进程中壹些微妙的、只可意会不可言说的东西。表面上看是经济术语的改变,其实反映着党专制体制深刻的政治逻辑。过去从这个角度进行梳理的学术文献似乎不多见,这次讲座就算壹个尝试。

  权贵经济则是壹个更具现实意义的话题,今天并没有完全展开。重要的是这样壹个判断:

  只要是不承认私有产权的普遍属性、却又仍然挂着社会主义招牌的市场经济,在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条件下,势必是壹种“坏的市场经济”(借用吴敬琏老先生的术语),势必要演变为权贵经济。这是壹组完整的条件描述。我壹直以为,对转型年代中国经济现象、包括权贵资本现象的研究,应该生发出足以拿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中国版制度经济学,或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经济学。在《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的最后壹节,也就是第 27 节那裏,我曾提出中国批判理论的抱负之壹是建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政治学、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经济学和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社会学。现在不妨把这壹节中关于建构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经济学的文字念给大家,就算本次讲座的结束语吧:

  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经济学要研究的对象,包括极权主义经济与威权主义经济两者。当然,在这两个场合,研究都不是仅仅局限于经济现象本身,而是要解析党专制的专制主义政治结构与极权主义(或威权主义)经济结构间的互动影响,在这种互动和相互影响中把握经济生活的走向,揭示各类经济现象背后的本质。因此,以专制主义为对象的经济学势必是壹种制度经济学。关于计划经济与极权主义的关系,已经有不少人做过研究,其中较着名者如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这部书诞生于 20 世纪 40 年代,是作者对包括纳粹主义和斯大林主义在内的欧洲极权主义的深入反省之作。哈耶克对“伟大的乌托邦” (社会主义对新自由的承诺)的批判、对与“个人主义” 相对立的“集体主义” 的分析、对经济控制为什么必然导致极权主义的深入推理,都给我们以启发。这说明极权主义虽然生发于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历史条件,但的确拥有某些共同的属性。但中国问题仍有其独特性。在毛式极权主义时期,计划经济既是“党” 实施经济控制和政治控制的手段,又是实施毛式乌托邦社会改造工程的手段。在中国,对私有产权的否定——从而,也是对利益原则的否定——曾出现过极其浪漫的形式,这当中包含着大量的鲜活历史素材等待人们去整理;关于中国计划经济年代“公有制” 的各种内在矛盾,我们今天也应该在专制主义批判的更高历史视点上予以重新解读。至于威权主义经济,这是直到今天仍在继续发展、继续演化的现实。中国现代专制主义经济学在这个领域面临着更艰巨的任务。比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权贵私有化是壹个迄今为止尚未得到严格的经验科学——特别是经济科学——研究的重大课题。权力与市场的结盟在中国采取了十分独特的形式,这与中国的国情有关,与中国党专制体制的顽固有关,说到底,是与中国现代专制主义总体化的内在交错特点有关。中国在现代社会转型中遭遇的困境、在政治民主化和经济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结构性失衡乃至断裂,以及这种断裂引起的社会后果,从全球角度看也具有十足的典型性。可以断言,以中国威权主义为对象的制度经济学在这个研究领域必将大有作为,它有可能结出既对中国未来的改革拥有实践指导意义、又具有自身的理论完备性的大量科学成果。

中国的共产极权统治的思想背景

作者 张博树 写于 二零一零年

  从“专政”到公共权力:宪政改革的政治哲学基础我们的讲座是围绕现当代中国的政治哲学这个主题展开的。前面两讲壹个是谈历史研究的客观性,我们以老毛和“毛时代”为例,分析了如何理解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又如何去落实它;第二讲是从经济角度、经济概念的演变来讨论中国专制主义的政治逻辑,以及和宪政改革相关的壹些话题,特别是权贵资本。今天更进壹步,我们来谈政治领域,这个领域和宪政改革更直接、更贴近。

  专政、公共权力这些概念现在也都常用。专政的概念已经用了很长时间了。公共权力是最近这些年开始用的,而且越来越普及。这两个概念之间到底有什么不同?在实际的政治行为理解中,在中国的宪政转型进程中,这样的话题有什么学理意义和实际意义?这是我们今天想讨论的。

  何谓“公共权力” ?

  先正面阐述壹下我对公共权力的理解,看看制度现代化理论视野内的公共权力是什么。

  大家读了《从五四到六四》的第壹卷都知道,我把制度现代化理解为经济、政治、社会整合三个方面的现代化过程。政治结构的现代化指的是从前现代君主制度向现代民主制度的转变,这叫做政治现代化;经济现代化就是从前现代化的自然经济向现代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转化,上次讲的已经涉及到这个问题;第三个方面的转变就是从前现代的以臣民社会或家族社会为特征的社会整合方式向现代公民社会的转化。这是现代化进程当中在制度演变意义上三个非常重要的结构转换。

  就政治制度来讲,所谓从前现代的君主制度向现代民主制度的转变,就是把过去的天子(皇帝)的个人权力转变成我们现在的公共权力。什么叫公共权力?它是指壹种经过委托人委托的、掌管公共事务的权力。委托人是谁?壹个国家的全体公民。按照现在的政治学常识,大家需要区分两个东西,中文发音都叫 quanli,但是写法、含义却不壹样。英文区分得很清楚。壹个叫 right,用中文表示就是“权利”。这个权利指的是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以后自然拥有的、并且不可剥夺的那些东西,即所谓 human rights。它们包括人的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等等,这些在洛克的时代就讲得很清楚了。发展到今天,这个概念已经为世界所公认。

  这是权利的概念,在这个基础上演化出了很多新的、更具体的东西,比如表达权、结社权、工作权、平等权、受益权、参政权等等。我们今天所谓宪政民主对公民权利的概念和基本定义大体上都是从这儿开始的。还有壹个概念是“权力”,英文是 power,这是另外壹个概念上的 quanli,它指的是壹种力量,拥有这种力量的人可以对权力所涉范围之内的其他人进行支配、指挥,从而产生服从和被服从、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等等关系。这种意义上的 quanli 古代就有。君王是有权力的,古罗马的执政官也是有权力的,但权力合法性的来源不壹样。有的是“君权神授”,比如中国人把皇权的来源归为老天爷的赐予,叫做奉天承运,皇帝代表上天管理臣民,臣民自然只有服从的份儿。这是壹种专制权力。古希腊、古罗马的时候也曾经产生过民主政体,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执政官,这个权力在某种意义上已经带有公共权力的意思,因为它来自委托人的授予。但总的说,这种情况在前现代很少见。

  是凡权力都有这么两个特性,我的书裏谈到了,壹个叫做使役性,就是在它的权力所及的范围之内可以指使别人,可以要求别人服从。第二个叫做强制性,这也是权力的壹个特征。

  不管是古代的权力还是现代的权力,的确都具有某种强制性。汶川地震,国务院总理到了地震灾区,他就可以下命令,什么单位要如何如何,大家必须服从。如果遇到问题,抗灾部队不服从,温家宝会说:反正人民在养活妳,妳看着办吧!这也是命令的另外壹种表现形式。

  权力都包含强制这层色彩。

  今天的公共权力同样包含这些特点,它也有使役性、强制性。但是它的权力的来源和权力合法性的根据是不壹样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公共权力,它的合法性应该来自全体中国公民的委托。是不是真的建立了这种委托-受托关系,这对壹个国家当然非常重要,因为现代专制主义完全可以假借委托之名,而行专制之实。 但我现在要强调的,不是公共权力的来源是什么,而是这个权力有个特点,就是它有可能变化,发生异化。异化是个哲学概念,指某种存在物发展成壹种和它自己原来的性质完全相反的东西。对于权力来讲,尤其是对今天的公共权力来讲,这是壹个现实的威胁。为什么?公共权力必须要由具体的人来行使,来执行,不管委托的是谁,总要有具体的人来执行。而人都有弱点,都有有限性,不管妳信不信基督教,这个有限性观点大家都是认可的。壹旦拥有了权力,壹旦某个个人或某个集团拥有了支配他人、强制他人服从的权力以后,就有可能利用这个权力做壹些为非作歹的事情。在我的书裏,这种现象叫做易异化性,就是容易发生异化。 大家可以参考《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的第 13 节。

  异化无非是两个方面,壹个是独裁,明明这个权力是委托给他的,他却可能胡乱行使他的权力,建立个人独裁王国。还有壹个是利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这是公共权力都会面临的威胁,正是从这裏,引出了所谓权力制衡的必要。关于制衡的话题太多了,今天不能充分展开。推荐大家看壹本书,美国学者斯科特·戈登写的,主标题是《控制国家》,副标题叫《西方宪政的历史》,有中文版。这本书我觉得写的不错,它是从西方古希腊开始,到古罗马,到中世纪,到近代早期,壹直到美国革命,解释制衡的概念、制衡作为壹种实际的制度建构在整个西方历史中的演变过程。妳们看没看过顾肃写的《自由主义基本理念》?那是我们国内学者讨论自由主义概念比较系统、比较全面的壹本书,那本书主要从概念、理念角度来解释,戈登的书更多的是从制度的实际演进角度来解释西方宪政的发展。有兴趣的话可以两本书壹起看,互有补充。在解释整个西方宪政发展的过程时,戈登强调的壹个核心性概念是所谓对抗性的概念。不是指毛泽东《矛盾论》裏讲的对抗性矛盾,戈登指的是在壹个权力结构当中,要设计出来几种不同的、可以相互制约的权力,这样使每壹个权力的拥有者都不能够完全地为所欲为。《控制国家》讲了古希腊雅典民主制的政治结构、斯巴达的极权主义政治结构、罗马共和国时期的政治结构各有什么特点,也讲了中世纪到文艺復兴时期,荷兰的政治结构、威尼斯城邦的政治结构、英格兰的政治结构是什么样子,如何体现对抗性的基本政治建构原则,等等,那本书裏做了非常细致的讨论。

  这个历史告诉我们什么呢?就是制衡的概念在政治学裏面不是近代才有的概念,不是今天才有的概念,至少对西方国家来讲,西方文明在它演变的历史当中,有意识地在政权建构中通过制衡对权力进行约束,这是西方文明的传统,他们很早就在这方面做出努力。近代的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对此做出了很好的总结或理论阐释。当然,这并不是说我们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就完全没有制衡的设计,中国原来的官僚体系裏面也有,但那是另外壹个概念,体现了不同的意图。我们的御史监察制度也曾经经过了上千年的发展。但是的确有个问题,就是从根本上说,御史制度是皇帝监督臣子的工具,对皇权本身的制约很有限。当年荀子作《臣道》,力倡“功臣”、 “圣臣”,讲能“抗君之命”“反君之事”以安“国之危”,才真正是国家之幸,所以有“从道不从君”之说,但能做到这壹点的士大夫能有几人呢?中国历史上向来缺乏限制君权的制度设计,单靠道德诉诸(所谓内圣外王)是没有用的。所以中国官场历史上还是奴才居多, “圣臣”寥寥。我们缺乏戈登所说的政治建构中的“对抗性”设计,这是中西方在文化上的很大的差异。

  到了现代的宪政制度或民主制度,它包含了两个东西:公共权力的制衡概念和选举所体现的大众民主概念。制衡概念和大众民主概念之间有联系,但不是壹回事。制衡的概念要更早,就像戈登的书已经阐述的那样;而西方国家的大众民主变成比较成熟的民主体制当中的壹部分,也不过就是最近 100 年左右的事情,包括普选和妇女获得选举权。有了大众民主这个东西以后,公共权力的受托人是通过选民来选举产生的,而且由于现代公共传媒的发展,对权力的监督有了新的手段,这都使得今天的民主体制更系统,包含更多内容,包括了权力制衡、民主选举、公共领域对权力的监督,所以它是壹个全方位的概念。这是我们理解今天的宪政民主框架之内的公共权力时,壹定要註意的壹点。最后还要强调壹点,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是由选民产生公共权力的受托人,大众民主实际上预设了所有公民在身份上的平等。各国的宪法规定不壹样,壹般来讲是 18 岁以上成为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这个意义上大家都是平等的。这是现代民主政治从公民权利和公共权力这样壹组概念当中引申出来的结论。

  何谓“专政” ?

  下面进入今天讲的另壹个概念,所谓专政。什么叫专政?大家从小就接触这个词, “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到现在我们的宪法第壹条还在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当然是个典型的意识形态表述,并不符合真正的宪政精神。那么,在建设壹个宪政民主国家的过程中,在完成中国的民主转型过程当中,我们怎么来看专政?

  从专政这个词的起源来讲,它的英文表示是 dictatorship,有人对这个词进行过考证,这个词来源于古罗马。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当时有执政官,假如发生了非常的事情,有外敌入侵或内乱发生,需要采取紧急状态,罗马的执政官就被赋予壹种临时性的权力,他可以打破平时的那套规定,来独立行使他的特殊权力。这样壹个临时性、过渡性的状态就被称为专政。

  在这种时期,执政官可以根据需要来行使他的权力,不受平时的约法的束缚,在这个意义上,专政也有独裁的意思。近代文明史当中,专政被赋予壹种比较明确的社会含义是从法国大革命开始的。或者说,专政的第壹个近代表现形式是法国大革命。关于 1789 年发生的法国革命,教科书裏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大家都承认它是强调人权、自由、平等、博爱,巴黎市民攻占巴士底狱,推翻法国的封建专制政体,了不起。这些说法都没错,法国革命的确具有这样的历史性的意义。但是,法国革命还具有另壹方面的含义,壹般人对这不是太了解的,除非专门研究这个问题。那就是,法国革命还有其浪漫、激进的壹面,正是这壹面和 20 世纪的极权主义有某种历史联系。

  这个话题需要展开说壹说,因为它和后面要讨论的内容有直接关系。

  刚才讲了,法国革命两个方面的东西都有。壹个方面,它强调天赋人权,强调人人生而平等,强调社会契约,这都是典型的自由主义观点。不管是 17 世纪英国的哲学家霍布斯、洛克,还是 18 世纪法国很多启蒙思想家,这样壹种自由主义概念意义上的关于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根据契约来建立社会等等,是共同的,是英、法文明裏都有的东西。法国革命从它的思想起源来讲,跟这个传统是有直接关系的,这是不能否认的。但是另外壹个方面, 18世纪的法国启蒙哲学家、启蒙思想家,他们的思想中除了自由主义因素以外,还有另外壹些东西,这些东西在某种意义上构成了极权主义的思想元素。比较典型的、今天人们经常讨论的,就是卢梭。

  卢梭是法国着名的学者、思想家,他对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影响很大,特别是思想层面的影响非常大。卢梭这个人很有意思,几种不同的气质融于壹身。卢梭从小个人成长的经历并不幸福,人比较伤感,心灵比较脆弱;但这个人自我期许颇高,精神中有浪漫的壹面;同时又很理性,对社会问题的见解深刻而犀利,这几个方面的东西在他身上是很奇妙地融合在壹起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都是非常着名的政治学史上的着作。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鼓吹壹种“公共的大我”,他说, “要寻找出壹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壹结合而使得每壹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壹样地自由。 ”

  总之,这个社会应该是壹种体现公意的社会,也就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誌的社会。要建立这样的壹个社会,是卢梭的政治理想。问题是这样壹个全体人民意誌完全壹致的公意的社会如何成为可能?日内瓦式的小国寡民似乎有点儿像,那是卢梭童年居住的地方,也是他全部浪漫主义乌托邦想像的原点。但法国不是瑞士,不是日内瓦,大多了,再说还有比法国更大的国家,壹个“全体人民意誌完全壹致”的社会如何可能?卢梭又把这个“公意”的社会称为“主权者”,但如何保证“主权者”不发生异化?这个问题卢梭并没有解决,且越到后来越成为问题。

  当然,不仅仅是卢梭,如果我们把卢梭同时代的或比他还早壹点的 18 世纪那些法国的启蒙学者做个比较,妳会发现有些东西他们是共同的。比如说 18 世纪还有壹个启蒙学者,叫霍尔巴赫,这也是很有影响的壹位思想家,比较中庸,不像卢梭那样走极端。但霍尔巴赫在政治结构上反对英国式的党派政治,认为党派政治对人是壹种汙染、腐蚀,互相之间争来夺去,这是不健康的。当时壹些法国人很高傲,看不起英国人,觉得英国搞的这套东西不是壹个人类社会应有的状态。所谓反对党派政治,今天讲就是反对政党政治,反对政党政治中包含的利益冲突,这和卢梭强调的主权者是“不可分割”的异曲同工。而今天,至少在自由主义阵营裏,大家早就不这么看问题了。党派政治也好,政党政治也好,在现代的民主体制裏面是壹个不能缺少的东西。现在所有民主制的国家都在实行政党政治和多党和平竞争,但是在 200 年前,当时那些最优秀的法国大脑在这个问题上认识的并不清楚,甚至认为这是壹个社会不健康的表现。

  我们历数壹下 18 世纪法国的启蒙哲学家,包括像伏尔泰、霍尔巴赫、狄德罗等等,当年那批非常有影响的法国的智者,妳会发现有些东西他们是共同的。比如说 18 世纪的法国人很多是相信唯物主义的,这也是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对 18 世纪的法国哲学表示贊赏的壹个重要原因。当时的不少法国启蒙学者批评教会、批判天主教,主张唯物主义,但是他们同时又讲究救世主义,这个救世主义是个世俗意义上的救世主义,不是宗教救世主义,相信理性,相信科学万能,相信科学能够解决壹切问题,而科学是谁创造的呢?科学是人类自己创造的,所以相信理性、相信科学就是相信人类自己。这壹套推论在我看来并不错。错误发生在接下来的推论裏:既然相信人类自己才是自己的主宰,那么自然推出壹个结论,社会的进步是可以预期的,是可以设计的; 既然社会是可以设计的,又可以推出壹个结论,就是“立法者”在这裏面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在这个作用下,人类可以达到道德上、社会建构意义上的完美状态。这都是从逻辑上连贯下来的,但是请大家註意, 这些概念裏面实际上包含了后来在 20 世纪变得极其严重的极权主义的某些元素。 这也是为什么人们今天要比较法国革命和稍早于它的英国革命这两者之间的差异,为什么今天人们要回过头来反思这个过程,因为这个比较的确可以引出许多值得深思的东西。

  大家知道,英国革命基本上是个自然发生、自然演变的过程,从 1640 年克伦威尔革命壹直到 1688 年的光荣革命,虽然这个过程裏面也经历很多曲折,但总体来讲人为设定的色彩相对来讲比较淡薄。如果从大宪章运动算起,那么英国几百年社会、政制演变的自然色彩就更加明显,是壹个在传统基础上不断改良的过程。而法国正好相反,法国革命更多地被认为带有壹种理性的提前设定的色彩,革命的目标是要追求壹个崭新的完美社会。 18 世纪的启蒙逻辑已经包含这个东西。卢梭虽然在许多方面和伏尔泰之类的启蒙学者有矛盾,但在完美社会的鼓吹方面更加卖力,进壹步把它系统化、浪漫化了。卢梭强调,壹个完美社会的核心是道德至上、人民主权,而且是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革命就是要建立这样壹个完美的社会,这是法国革命非常重要的东西。这套理论在法国革命的第二阶段,也就是雅各宾专政阶段得到了突出的、典型的表现。那个时代的着名革命者,特别是罗伯斯庇尔,后来上了断头臺的那位,就把追求完美的、不可分割的人民主权当作壹个奋斗的目标,而且认为很快就可以实现。

  与这样壹些东西相联系的还有壹些概念,在法国革命的进程当中推出来的。比如说革命是不能妥协的。革命实际上是壹部分人对另外壹部分人的暴力。对雅各宾派来讲,代表着法国未来的那些中下层的市民、无产者和原来的特权利益者、特权阶层之间的矛盾,是法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那些教士、特权阶层是道德堕落的代表,是历史的沉渣,法国革命就是要革这些人的命。从革命不可妥协裏又引出壹个东西来,就是被推翻的这些特权阶层、敌人时刻想着復辟,为了粉碎他们的復辟阴谋,就要对他们实行专政。雅各宾派认为这两部分人之间的冲突是不能调和的,必然是壹部分人彻底摧毁另壹部分人。法国革命在最激进的阶段形成了壹种人民和敌人的两分法,这两部分之间是不能调和的。为了实现人民主权,为了实现不可分割的“公意”,必须通过暴力的手段把敌人专政掉。 1793 年前后那段时间,雅各宾派当政的那段时间,这样壹种专政、壹种铁血政治发展到了很极端的程度,断头臺每天都有成批的人头落下。直到后来罗伯斯庇尔自己也上了断头臺,才算告壹段落。

  除了革命不可妥协、人群分成两类、其中壹部分人对另外壹部分人实行专政的概念以外,法国革命还深受卢梭所谓“立法者”概念的影响,这个概念有点儿类似后来韦伯“奇裏斯玛”

  或曰超凡领袖的那种东西。卢梭自己就对超凡领袖情有独钟,甚至自命为这样的人物。在《社会契约论》中,专有壹章谈“立法者”, “立法者在壹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壹个非凡人物”, “唯有立法者的伟大的灵魂,才是足以证明自己使命的真正奇迹”,他可以引导芸芸众生走向光明。这个问题又和“专政”有关。刚才我们谈到,专政在古罗马人的理解中具有暂时性、临时性的含义。这样壹个含义在法国革命的某些代表人物那裏也有。继雅各宾派之后,法国革命舞臺上又出现了巴贝夫这样的密谋家,他同时也是阶级斗争理论的倡导者和狂热的共产主义者。巴贝夫就认为,革命成功以后,人民不会马上成熟到在国家事务中行使自己的权力,所以需要壹个短暂的过渡期,这个过渡期需要伟大的人物引领,需要“专政”和“单壹意誌”。另壹位巴贝夫时期的思想家邦纳罗蒂说得更明确、更直接: “如果考虑到真正的主权问题,如果要实现这样的主权,与其去争取全民投票的胜利,倒不如尽量从权力至上的理念出发,不择手段,把国家的权力交给贤明有力的革命家更为重要。 ”总之,专政就是要由壹批或几个有眼光的、有能力的、有才华的并且受到人民拥戴的人来行使权力。经过这个过渡阶段以后才能走到卢梭所设想的公意的完美的世界。说到这儿大家就该清楚了。为什么说法国革命所包含的这样壹种政治逻辑为后来的 20 世纪极权主义埋下了种子?因为专政在这裏就等于独裁,以革命名义实施的独裁。卢梭的“立法者”既然仍然要由具体的某个人或某个集团担当,这裏所说的“单壹意誌”就很容易演化为壹种权力的异化。 20 世纪极权主义发展的事实难道不是这样么?

  这是关于法国革命的另壹层读解,为什么说它是专政的第壹个近代史实,尽管时间很短,但是它很典型,从理论形态和实际形态来看都很典型。

  这块大家可能不是很熟,我给大家推荐壹本书,有兴趣的可以去看。这本书叫做《极权主义民主的起源》,作者是壹个以色列人,叫塔尔蒙。这本书对法国革命所蕴含的极权主义思想元素和它在整个演变过程当中暴露出的社会结构和组织结构上的特征做了相当深入的讨论。我刚才提到的邦纳罗蒂的观点,就引自这本书。塔尔蒙的书写于上世纪 40 年代,大体上和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是同壹时期,都产生了很大影响。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开头觉得译文不是很好,但是看到译者的“译后记”有这样壹段记载: “因为失业日久,可以说是在贫病交迫,心力俱瘁的状态和孤寂的心境中,勉力最后完成这译稿的。 ”看了这以后,我上网查了壹下这位仁兄,对译者不禁肃然起敬了。人家在很困难的情况下把这本书翻译了出来,虽然在文字上面、翻译上面还可以做壹些改进,但已经是难能可贵了!从这个角度研究法国革命的书,翻译过来的并不多,译者为此做出壹大贡献。咱们国内,据我所知,朱学勤的博士论文也和这个问题有关,论文题目是《道德理想国的复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10 多年前已经作为专着出版,大家有兴趣可以去读。

  从卢梭到马克思

  谈完法国革命,现在我们要说说马克思了。先考考大家:马克思是怎么定义“国家”的?

  对。马克思把国家理解为“阶级统治的工具”。那么,马克思的这套政治学见解从哪裏来的?

  来自《资本论》?不对。《资本论》更多的是谈经济逻辑,不是谈政治学。看来,妳们的马列主义公共课学得不过关。公共课不是讲,马克思主义有“三个来源”、 “三个组成部分”吗,“三个来源”指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法国空想社会主义, “三个组成部分”

  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这是经过列宁和斯大林钦点后的标准的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从实际历史脉络看,这个解释倒也还差不多。

  马克思的经济学比较好讲,毕竟有三大卷《资本论》那儿摆着;虽然人们对马克思的经济学有很多批评,我个人就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中最“科学”的部分,乃是他从斯密、李嘉图那裏继承的东西,比如劳动价值论,而马克思经济理论中最不科学、最成问题的部分,恰恰是他自己独创的东西,即所谓“剩余价值理论”。但是不管怎样,马克思在经济学方面确实下了很大功夫,《资本论》确实是壹个自成系统的体系。所谓“自成系统”的意思是,假如妳从它的前提出发,或者妳预设它的前提是成立的,那么,妳按照它的逻辑往下走,就会走到它的结论那裏去。也就是说,它的逻辑系统是自洽的。如果妳想反驳马克思的经济学,就必须从它的前提那裏开始反驳,而不能只从它的论证环节的某壹点切入去反驳。

  至于马克思的政治学,包括国家问题,权力问题,等等,在逻辑的完整性、丝丝入扣方面,就远不如他的经济学了。马克思的政治学见解,受到法国和德国壹些思想家的影响,特别是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影响。对当时的国家建构、国家组织、国家机器,马克思是持否定态度的,而且是彻底否定。这还真不像经济学,马克思至少还承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比封建生产关系有进步,这个进步体现了历史的辩证法。在政治学领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马克思对“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激进的批判和否定。不仅青年马克思如此,老年马克思也如此。 1875年,马克思已经快 60 岁了,那壹年他写了壹篇很重要的文章《哥达纲领批判》,其中就谈到“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乃是“最后的国家形式”,在那裏,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将进行“最后的决战”。大家还可以看看稍早些的马克思的另壹部着作《法兰西内战》,其中使用的语言是“要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请註意是“打碎”)!我的书裏分析了这壹点,大家请看《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的第 22 节“马克思政治哲学中的乌托邦”,其中有壹小节谈“对?国家?的误读:关于?资产阶级民主制?”,还有壹小节谈“对巴黎公社的误读:关于?无产阶级专政?”。

  马克思讲: “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马克思还有个说法,就是“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奴役他们的政治工具不能当成解放他们的政治工具来使用。 ”这就是马克思对所谓“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看法。但是我请问大家:这裏所说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包括哪些内容呢?是不是就是我们今天讲的公共权力这套东西?是的!这套东西无非是指议会,也就是立法机构;政府,也就是行政机构;司法,包括各种法院系统,合起来就是“三权分立”所指称的那些东西。

  此外还有国家强力机构,比如警察和监狱系统。但所有这些在 1871 年的马克思看来都属于应该“彻底砸碎”之列!

  总之,马克思对巴黎公社是这样的壹个评价,认为巴黎公社代表的是无产阶级开始掌握国家政权,它的特点就是彻底砸碎资产阶级那壹套国家机器。按照制度现代化范畴之内的公共权力的概念来看,马克思那套理论完全不是从这个角度分析问题的。他只把权力理解成是壹个阶级压迫另壹个阶级的工具。巴黎公社所要建立的是工人阶级的政权。所谓工人阶级政权就是工人阶级代表壹部分人,剥削阶级代表另外壹部分人,是这部分人对另外壹部分人的专政。这套东西从哪裏来的呢?这种两分法为什么如此似曾相识呢?如果大家理解了刚才说的法国大革命当中的那些概念,理解了卢梭、罗伯斯庇尔、巴贝夫和邦纳罗蒂,理解了法国革命中的激进主义者,以及他们在建构法国革命新政权过程中所采取的做法,就不难看到其实马克思政治见解中的很多东西的确和法国革命有某种历史上的联系。时间并不长嘛,法国革命是 1789 年发生的, 1793 年是雅各宾专政最热闹的时候, 虽然它的时间很短,接着就復辟、政变了。但是法国的历史很有趣,并不是说政变以后事情就完了,法国的政治现代化经历了壹个非常曲折、也是波澜壮阔的过程。 1848 年,法国还爆发过壹次革命。到了 1875 年,法国才最终建立了壹个比较稳定的立宪政府,也就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巴黎公社只是在这个过程中发生的壹件事情。同样重要的是,在 19 世纪上半叶,法国的土地上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社会主义思潮,这是法国非常有趣的现象。这个社会主义思潮和刚才我介绍的卢梭、巴贝夫之类要建立的完美社会,是壹脉相承的。傅立叶也好,圣西门也好,都是那个时代的代表人物。从 18 世纪末法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乌托邦主义到 19 世纪上半叶的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再到 19 世纪 50~60 年代的工人运动(马克思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建立他的理论的),再到 1871 年的巴黎公社,这些事件之间的历史连续性是非常清楚的。如果妳理解了整个的历史发展过程,妳就会明白马克思的这些政治学上的主张,其实有很多东西是从法国人那裏接收过来的,或至少是受到了法国人的影响。

  当然,如果说马克思和法国人相比有什么不同,那就是他的确比他们更深刻。马克思主义不是还有个德国古典哲学的来源吗?这个东西确实非同小可。 德国人是天生的思辨家,哲学特别发达。特别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影响极大,包括马克思本人也深受影响。黑格尔认为世界历史有个最终的目标,这个目标在黑格尔叫做绝对精神,在马克思就叫共产主义。绝对精神是个逐渐展开的过程,但目标原来就有。整个人类历史就是向着这个目标迈进,向它不断地接近。用我们今天的哲学语言来讲,这叫目的论。马克思其实也是这个套路。共产主义是人类命定的目标,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人类历史不过是人类的“史前史”。但历史的演进不是直线的,而是曲线的,螺旋上升的,所以才有“异化”和异化的“扬弃”。三大卷《资本论》

  所阐发的经济学和“剩余价值理论”,不过是为了证明这个伟大真理、命定目标的坚实可靠。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就是这样被捆绑进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神学体系。政治学呢?马克思则是把德国古典哲学裏面特有的思辨性、历史哲学中包含的某种深邃性,把它拿了过来,又把法国人特有的浪漫性和激进性融在壹起,就构成了马克思政治学上的结论。但是这就註定了马克思的政治学必然凸显的最要命最核心的问题,就是他对国家建构,对未来社会的政治建构的乌托邦性。什么叫乌托邦?乌托邦就是那种原则上不可能实现的东西,不管它寄托了多少人类美好的想像。 过去人们说法国人搞的社会主义是乌托邦,是“空想社会主义”,马克思的那壹套才叫“科学社会主义”,因为马克思发现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我们的教科书多少年来都是这么解释的。但是今天大家会发现,这套解释是不对的。在最根本的问题上,马克思并没有超越他的前人。用他的经济学理论来论证共产主义实现的必然性,我们上壹讲已经谈过了,这本身就是乌托邦。现在他要用壹种所谓工人阶级的国家来代替被打碎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其实也是壹种乌托邦。

  关键是理论前提和框架不对。框架错了,壹切皆错。马克思没有能够正确的体认和理解制度现代化进程当中公共权力建构的历史客观性,没有能对权力的人类学属性和“阶级”属性做出更详细的梳理。权力有没有可能被特权阶级滥用?当然有可能,每个时代都有这种可能,都发生过这种事;但这并没有否认权力的公共属性壹面仍然是人类社会进化的主题,而且在马克思生活的 19 世纪后半期正在取得巨大的进步。可惜马克思对此并不理解。这位思想家更多的还是从他的理想人性出发、从自己的哲学前提出发、从为受苦受难的工人阶级锻造“批判的武器”出发,所以他对 19 世纪欧洲的政治发展、特别是法国的政治发展做了很多误读。

  更可怕的是,这套东西后来被列宁、斯大林等推崇为颠扑不破的真理、最高的圣经,从而贻害整个 20 世纪。

  我在研究当中对此深有感触。马克思过多地受制于他自己考虑问题的前设,所以在很多问题上,他甚至不如同时代的某些思想家的理解正确。 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有很深刻和独到的地方,但是在政治学方面,我个人认为是他的理论裏面最薄弱的部分,最经不住历史考验的部分。 他的经济学、哲学问题也很多,但是他的政治学是问题最大的。这是我的感叹。如果给出壹个基本判断的话,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马克思的政治学理论最要命的就两条:第壹条,激进;第二条,浪漫。激进就是彻底打碎,浪漫就是建设完美社会。根据上面对卢梭思想、法国革命和雅各宾专政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这两条实际上都有法国革命时代的影子。

  但谈论马克思的时候,有壹点还要公正地讲,就是马克思从来没有把专政看成是壹个常态,仍然把它看成是壹个过渡性的东西。这壹点是要承认的,是和法国革命壹样的,也是和当年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对专政的理解壹样的。马克思在 1852 年曾经给他的朋友约·魏德迈写过壹封信,信中强调发现阶级斗争并不是他自己的功劳。马克思说:我的贡献无非就这么几条。第壹条,我证明了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壹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第二条,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第三条,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壹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他说的很清楚。我们今天来看,他的理论的空想性质、乌托邦性质表达的很清楚,但是他把这个专政仅仅理解成过渡,表达的也很清楚。

  有关马克思就说这么多吧,这几条大家能够把握了,理解后面的事情就方便了。后面的事情,无非是从激进主义角度、彻底砸碎角度、浪漫角度进壹步发展马克思的东西,把欧洲共产主义的幽灵变成了俄罗斯乃至中国的现实,也就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这么壹条线下来。当然,马克思之后还有另外壹条线,就是晚年恩格斯开始思考、伯恩斯坦和第二国际壹些思想家发扬光大的社会民主主义认知思路,这套东西过去被批判成“修正主义”,现在却越来越证明其正确。

  列宁的“贡献”

  关于列宁,我的书裏做了比较多的讨论。尤其是第 23 节“俄国革命与布尔什维克党专制的形成”这壹节,对这个问题做了相当多的讨论。列宁作为壹个政治领袖,也是壹个操作者、实践家,他把马克思的政治学理论变成了苏维埃的实践,特别是变成了布尔什维克建党的实践和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实践,在这个方面列宁确实是“贡献”很大。列宁是个很虔诚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从激进革命的方面进壹步发展了马克思的东西,把它用于俄国这样壹个并不发达的国度。关于建立工人阶级铁的政党,关于专政的问题,列宁不仅说了,而且做了。从 1917年十月革命算起,到 1924 年列宁去世,他有好几年的时间实际参与、领导了这样壹个过程。

  可以说苏维埃制度裏那些最核心的东西都是在列宁时代创立的。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列宁把专政当成常设性的东西固定了下来。尽管理论上他并没有说这个东西要永远存在下去,因为布尔什维克在理论纲领上还是强调要建设共产主义,目标是要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个无阶级社会,到那时候要消灭国家、阶级,国家要退出历史舞臺,专政到那时也就不再需要了,但这只是理论而已。从实际上看,当时的苏维埃政权建构确实是把专政当成常设性的东西固定下来,包括党对国家政权的绝对掌控,对武装力量的绝对掌控,对新闻媒体的绝对掌控等等。对那些“异己分子”,苏维埃政权壹点不手软,坚决收监、流放或者枪毙, “契卡”和“专政”的神威大显。我把这个体制称为党专制,这个东西是从苏联开始的。前不久南方某大学的壹位朋友在 e-mail 裏跟我讨论,说我用“党专制”这类的词儿不大好,政治色彩、批判的色彩太浓了壹点,还是更多地从学理角度来讲更好些。总之,他善意地提了壹些意见,是好意。但是,研究共产革命,研究中国的当代问题,学术和政治很难区分。我说党专制,妳可以把它理解成中性概念,因为它是对壹种事实的描述,当然裏面也包含了价值判断,我不否认。在我的《中国宪政改革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党专制几乎成了壹个专有名词,用来描述当今中国的政治体制。现在我们知道,这个东西并不是中国共产党人发明的,它来自俄国。

  独裁的逻辑,也是在列宁和斯大林那个时期就暴露出来了。其实,专政导致独裁,或者专制本身就意味着独裁,这壹点法国革命和雅各宾掌权时已经表现得很清楚。在列宁那儿,独裁是通过“工人阶级”,通过“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就是布尔什维克党来实施的。布尔什维克党要有他们的领袖来领导,通过这样的逻辑,专政问题就转换成了独裁问题,而且也在事实上发展成了独裁问题。列宁头壹次在 20 世纪把这种东西付诸实践,斯大林则把这个制度当中最恶劣的东西充分地发展,直到极端。关于斯大林的恶行,大家壹定知道不少,我的书裏也有详细讨论,这裏就不谈了。

  “专政” 与当代中国

  下面说说我们自己,说说中国的当权者中国共产党。大家知道, “四项基本原则”裏面有壹条,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也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今天受到了严肃批评,因为它的确是专制的同义词,在“专政”的名义下,当权者犯过壹系列错误,甚至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我们也应该承认,建设壹个新中国、实施人民民主专政,曾经是中国共产党壹个非常自觉的奋斗目标。它被认为是“历史的必然”, 是中国人民找到出路的历史的选择。过去有很多人是这样相信的,很多的共产党人自己也是这样看的,否则没有办法解释为什么在那样壹个年代,那么多人可以抛头颅,洒热血,冒着生命危险去干革命。当时人们真的以为十月革命开启了人类历史的新时代,中国革命已经成为世界革命的壹部分。

  历史有时就是这样的,用今天的眼光、今天的角度来看,它包含了太多的令人深思的东西。

  关于中国共产党在 1949 年以后建立的这样壹个体制,它的种种不合理性和背后体现的逻辑关系,这裏不细讲。《从五四到六四》第壹卷最后两章有关于中共党专制体制 28 个命题的总体性归纳,大家可以去读。现在我们还是结合这壹讲的主题,谈谈专政到公共权力的转换,在现当代中国的历史语境中意味着什么。

  各位已经知道,我们这套制度,这样壹套政治上的制度建构和相应的意识形态,起源于欧洲以马克思主义命名的激进传统,中间经过苏维埃十月革命作为壹个中间环节介绍到中国来,在中国产生这样壹个结果。再往前追溯,法国革命作为欧洲近代史上的激进主义传统,又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产生过影响。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法国革命对后来的中国革命也具有某种影响,尽管这个影响更多是间接的,而非直接的。当代西方的壹些中国学家对此做过研究,比如史华慈,壹位很有影响的美国学者,早在中国的文革刚发生不久,就写了壹篇文章谈毛的文革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的某种精神相似性,史华慈甚至断言毛是卢梭及雅各宾主义壹个“造诣很深的学生”(见史华慈《中国的共产主义与毛泽东的崛起》)。当然,从“德性统治”角度梳理毛和卢梭间的异同、梳理文革实践与雅各宾实践间的异同,是另壹个十分復杂的课题,我的《从五四到六四》的第四卷会专门处理这个问题。

  就“专政”这个概念而言,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很长壹个时间裏,这个东西被中国共产党人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中国过去 60 年、特别是毛时代 30 年的时间裏,专政这个词壹向被认为是个堂而皇之的概念,没有人敢去质疑它。 在中国,真正开始质疑专政的概念对不对,作为民间社会层面的壹种反思,是改革开放以来这些年,才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文革当中觉悟比较早的壹些人当中,已经开始有人触及这个问题,但是限于当时的认知条件和历史条件,还不太可能像现在这样非常透彻地把这个问题展开。文革时曾有壹篇流传很广的文章叫做《论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署名“李壹哲”,是几个年轻人写的,对当时共产党体制裏面的种种问题进行了反思,对权力的合法性来源、权力的监督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在当时来讲,写出这样的文章已经非常了不起了。顾准当然更了不起,在那样壹个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居然能够对政治结构问题做深入的中西比较和历史性的反思,远远走在了时代的前头。但这毕竟是凤毛麟角,而且这些思想成果当时不可能面世,让公众知晓,成为社会的共同财富。

  至于官方,则完全是另外壹个逻辑、套路。在中共建国后第壹代领导人,也就是毛泽东那壹代人来看,关于专政的概念、社会主义的概念、阶级斗争的概念都是非常明确的。而且我特别要强调,它是壹个自洽的逻辑。为什么说是自洽的?妳看,共产党代表“工人阶级”,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政权既然是工人阶级的政权、人民民主政权,那么由共产党领导,对壹小撮地富反坏右、阶级敌人实行专政,就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专政的概念在这儿是非常明确的,党的概念、国家权力的概念也是非常明确的, 它自身都是自成逻辑的,这就叫逻辑系统的自洽性。到了邓小平,上世纪 80 年代,问题开始出现模煳了,虽然从理论上,还是维持原来毛的专政、党、国家的概念,但是邓开始有限度地承认市场经济,这裏面已经产生与原逻辑无法自洽的矛盾萌芽,因为严格地说,与市场经济相对应的权力概念应该是公共权力,而不是“专政”。到江泽民时代,提出“三个代表”,正式写入党章,它和专政概念的逻辑冲突就更明显了。首先,这在逻辑上是不自洽的,如果说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国家是壹个阶级对另外壹个阶级的暴力工具,那么这是经典的马克思关于国家的定义,它预设了这个社会裏面壹部分人和另外壹部分人处于敌对状态。但中共十六大的党章对共产党的性质做了新的界定,中国共产党不但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实际上变成了全民党。这在逻辑上就有问题了。 敌对阶级没有了,还要专政干什么?

  说到全民党、全民国家,当年的赫鲁晓夫用过这个提法,苏联共产党要建成全民党、全民国家。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就认为妳是胡扯,妳就是修正主义,怎么能没有阶级呢?所以毛亲自压阵,组织班子写《九评》,狠批赫鲁晓夫。但毛做梦也想不到, 30 多年过后,中国共产党自己也宣布要建设全民党、全民国家了。有人讲,今天的共产党已经代表剥削阶级,代表权贵利益,不再是毛主席时代的共产党了,这是现在的毛派对“三个代表”和江泽民的批判。

  其实,江提出“三个代表”自有他的考虑,他要给资本家入党提供理论根据,这样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1999 年法轮功巨大的动员力已经让老江吃惊不已, 2000 年百年老店国民党在臺湾丢了政权更让江泽民坐卧不宁。江的使命是守住这个摊子,只要有助于维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怎么实用、怎么有效就怎么干。 “专政”概念是为了论证党的统治的合法性,而且,为了壹劳永逸地统治下去, “专政”早就从临时的变成了永久的;现在, “三个代表”乃至“科学发展观”旗下的全民党还是为了维护壹党统治的继续延续,哪怕这裏在逻辑上出了问题。

  回归公共权力:时代的主题

  按照我们说的公共权力的概念,也就是制度现代化领域内权力结构的概念,公共权力有两个最根本的特征:第壹,它是由公众选举产生、委托授权的权力;第二,它是壹个被监督的权力,壹种受到制衡的权力。既然我们认定权力都有异化的可能,都有被滥用、变质的可能,这种监督、制衡就是绝对必要的。那么怎样制衡呢?权力结构内部不同权力之间的制衡是壹个方面,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间要制衡,要有某种相互“对抗性”----前面已经讲到,发展出这样壹套制衡体系是西方文明的壹大功劳。另外壹种制衡则来自公众,也就是授予权力的壹方。 公众有权利通过壹种定期选举的方式来决定谁才是他们更中意的公共权力受托人;任何受托人都没有资格讲这个位置应该由我永远占据,因为我能不能“代表”人民不能由我自己说了算。总之,这是壹种更重要的监督,定期地、自下而上地由选民来决定谁来当政,谁来作这个受托人。

  由选民来决定谁是公共权力受托人的过程意味着权力执掌者是可替换的。权力受托人的这种可替换性应该是对权力监督的最有效的形式。或者,我们也可以说,可替换的权力才是壹种保持健康状态的权力,这应该是现代宪政民主体制裏面公共权力建构的壹个核心性问题。 正是从这裏面,引申出反对党存在的合法性。反对党存在就意味着公共权力的受托人可以通过壹种有序的和平竞争的方式来实现更替。而这正是对权力监督最好的方式。当然,这也正好是我们的现行体制不承认的东西。假如妳承认中国是全民国家,不再秉承过去的专政概念,那么在逻辑上就应该推出来,作为公共权力,妳代表的不是某壹个阶级了,不是某壹个阶级对另外壹方实行专政了。妳既然宣称是代表全民的,按这样的逻辑,妳就该遵循公共权力的民主宪政通则,也就是承认,权力必须可监督、可替换,除此以外,别无它途!

  这样说来,中国宪政改革的政治哲学上的根据就找到了。我们为什么要进行宪政改革?

  除了这个制度在过去 60 年的时间裏产生了大量问题,制造了很多灾难,在实践上已经证明确实行不通以外,在理论层面,为什么要进行宪政改革,要用公共权力的概念来取代专政的概念,刚才的推导也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公共权力的概念前提是公民权利的概念。严格的说,这两个概念是同时存在的,公民权利是因,公共权力是果,公共权力为公民服务,也必须受公民监督。因此, 公共权力必须是壹种可替换的权力。 它不再是过去专政意义上的权力。

  我们要完成的恰好就是这样的壹个转化。这也是我们今天要进行的宪政改革在政治哲学上的根据所在。

  从专政回到公共权力,这个事情是早晚要做、壹定要做的,至于说怎么去做,那是另外壹个层面的事,需要单独讨论;我们至少希望通过讨论,把这个话题从理论层面搞得更清楚壹点。

  本讲小结

  这壹讲谈专政和公共权力,我们从法国革命开始,回顾了 200 年以来人类近代政治文明的发展过程。我们指出,法国革命既包含自由主义的要素,也包含极权主义的要素,法国革命中激进、浪漫的那壹面在 19 世纪影响了空想社会主义,也成为马克思所谓科学社会主义的酵母。更加不幸的是,这个传统到了 20 世纪演变成了苏维埃类型的共产专制制度。这种制度被移植到中国后,迄今已经存在、延续了 60 年。历史壹再证明, “专政”建立不了民主社会,只能产生独裁。这种独裁曾经给、而且至今仍在给我们这个民族带来痛苦,乃至灾难。

  回归公共权力---那种可制约、可替换的公共权力---才是中国的出路所在。这是我们对历史深切反思后得出的结论。鉴于这样的结论,中国今天的宪政改革是个历史的必然,非要走这步不可,没有其他的路可以选择。不管我们今天的执政党是不是承认,早晚是要承认的。如果它能够主动地承认,上下结合,共同努力,这个转型能更理性壹些;如果它不是主动地承认,顽固到底,最后就可能出现壹些大家都不愿看到的情况,官逼民反,社会出现大的动荡。但是不管怎样,不管转型的途径可能是怎样的,历史最后还是要正本清源,还是要回到这儿来的,对此我深信不疑。

  回顾二十年前的“异化”论争: 思想解放与认知局限改革开放 30 年,有不少人发表文章纪念这个日子。这个日子的确值得纪念,毕竟 1978 年开始的这 30 年改革,是我们国家摆脱过去的极权主义制度、逐步走向开放、开始了这样壹个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 30 年过来到现在,有很多需要回味、总结的地方。今天我们要谈的是 80 年代初有关怎么看待马克思主义人道主义,怎么样看待“异化”的话题,这是曾经讨论得非常热闹的话题,这个话题和整个改革开放的进程都有关系,所以今天我们首先把有关这个问题的历史简单做壹个回顾。 这个题目也和我们读书班正在讨论的东西,也就是总结过去 100 年的历史,推进中国的转型和宪政改革,有着很密切的关系。我们梳理当年的历史,对于更好地理解、把握现在正在做的事情,特别是推进宪政改革这件事肯定是有帮助的。

  今天我们的话题围绕着这个主题来聊。大概两个部分。前壹个部分咱们把 80 年代的情况做壹个简单的回顾,岁数大壹些的都知道那个过程,年轻壹点儿的不壹定完全了解。下半部分我想现身说法,把我自己关于人道主义问题、异化问题,关于人的本性问题的思考过程,直到后来写《从五四到六四》,为制度现代化寻求哲学人类学的根据和基础,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反省中国现代专制主义,这个个人思想发展的心路历程向大家做个汇报,也许能给大家思考相关问题提供壹点参考。

  80 年代的人道主义热

  上世纪 80 年代初,中国学界、理论界关于人道主义的讨论其实是建立在壹个基本的历史语境的前提下,这个语境就是文革结束时间不长,改革开放刚刚开始,认知层面、思想层面很多东西还处在刚刚开始解冻的时期,人们的思想异常活跃,都在思考很多的问题,包括文革为什么会发生?为什么会出现很多不正常的现象?对毛的个人崇拜如何解释?文革中的相互批斗、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疯狂又如何解释?等等。在文革结束以后的 70 年代末、 80年代初,很多人都在思考这些问题,当时整个中国的思想状况处在很活跃的状态。八零后的这壹代年轻人是不好想象这些东西的。文革爆发那年,我 11 岁,正上小学四年级,本来很喜欢看的《洪湖赤卫队》、《冰山上的来客》等电影突然不让放映了。接着就是“停课闹革命”,学校都在组织“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到处都在大唱革命歌曲,唱“样板戏”。这种东西壹折腾就是 10 年。象“毛主席语录歌”壹类,节奏简单、响亮高亢、又生硬做作,完全不是艺术,文革结束以后突然听到“洪湖水浪打浪”、 “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就觉得特别的亲切,尽管今天看“洪湖水浪打浪”也是典型的党文化歌曲,但毕竟曲调优美,很生活化,甚至人性化,这是 60 年代前半期党文化艺术表达很不同于文革的地方。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是中国思想界、文学艺术界非常活跃的时期,人们开始从各个角度反思历史,为什么会发生文革这样的事情。当时比较明显的,也是最让普通人能够感觉到的就是文学、艺术领域。 那时有个说法叫“伤痕文学”,很多以中篇、短篇小说形式出现,《十月》、《当代》等刊物刊载了大量这样的小说,主题基本都是恢復人的正常的情感,恢復人和人之间正常的关系,反思过去那段不正常的历史,从裏面试图挖掘出壹些关于人性、人生、历史、哲学、宗教问题的意义。当时有篇中篇小说叫《晚霞消失的时候》,给我的印象很深,描写的是国共上壹代人和他们的后人的矛盾纠葛,最后上升到宗教信仰层面,让人思考很多。

  在 1983 年反对精神汙染的时候,这部小说遭到批判。最着名的伤痕文学,像《苦恋》、《人啊人》,大家都知道的,基本都是这个主题,反思历史,反思文革。《苦恋》拍成电影了,叫《太阳与人》,那个片子拍的不错,音乐也很好,是中国音乐学院的施万春教授谱的曲,可惜拷贝搞出来以后不让放。还有电影《小街》,张瑜和郭凯敏主演,这两位被称为中国的山口百惠和三浦友和,他们拍的《庐山恋》被认为是当时拍的最好的电影,风景美,人也美,到现在庐山风景区电影院还在放那部片子,据说是进入《吉尼斯大全》了,同壹部电影在同壹个地方放映最多,打破了吉尼斯世界记录。其实,《庐山恋》只是壹部风光片,更有思想深度、更耐看的是《小街》,它从壹个被欺辱的女孩子的独特的角度来反思那段历史,对人格的不尊重,对人的命运的戏弄,等等。所有这些作品反映了壹个共同的主题,那就是对文革及文革何以可能、何以猖獗十年之久进行反思,当时的社会也提供了这样壹个氛围,这是从文学、 艺术的层面看。

  学术、思想层面的反映也很明显,那就是提出了关于人道主义如何理解的问题。当时有个很着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王若水,《人民日报》的副总编辑,他比较早地提出了壹个问题,那就是人道主义的命题是不是应当构成马克思主义的壹部分?是不是应该重新理解?

  这个问题壹下子就把在文学层面、艺术层面、日常生活层面人们反思的问题上升到理论层面了。过去的文革、大饥荒、 1957 年的反右等等,中国人遭受了如此之多的苦难。我们怎么样从理论上去分析它?王若水把它归结为就是不尊重人,不重视人的价值,不重视个体的尊严。王若水认为在马克思的理论当中本来是有这壹块的,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壹种人道主义,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当中包含了人道主义的内容,这是王若水提出的壹个很重要的命题。

  大家知道,当时中国人讲的马克思主义,基本上是从苏联那儿搬过来的,所谓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联共(布)党史教程》定的调。这套“马克思主义”强调人是历史的产物,喜欢引用马克思在《费尔巴哈提纲》裏的壹句话, “人是壹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道主义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的,因为它抽象地看待人的本性,把人的历史属性抽象掉了,似乎人就是讲平等讲博爱讲自由, 虚伪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而已。所以人道主义在过去是被批判的,中国从 50 年代到 60 年代到文革,壹直在批判这个东西,认为这些东西都是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大家知道了这个背景,就可以理解 80 年代初像王若水这样的壹些学者说人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人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当中的壹个组成部分,甚至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当时确实需要壹定的理论勇气。这是对共产党教条的挑战。我们客观地历史地看,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的。

  关于异化和异化理论

  王若水使用的理论武器、凭借的理论根据是什么呢?就是当时被广为传播的马克思的壹本书,《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这是马克思的壹部早年着作,裏面讨论了大量的经济学问题,但是从哲学角度来谈的,由于这本书是在马克思流亡巴黎期间写成的,所以又叫《巴黎手稿》。这本书在当时的影响大的不得了,我手上至今还有人民出版社 1979 年出版的这本书的单行本,復旦大学出版社也出版过西方学者论这部手稿的文集。如果从历史上来看的话,在上个世纪 30 年代以前,绝大部分研究者还不知道有这个手稿的存在,它是在 1932 年由苏联人最先整理出版的, 中文版在 1956 年翻译的,但是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註意。马克思在他的这部早年作品中谈了他所理解的人道主义、人的本性、劳动的异化、共产主义等许多问题,苏联人解释说这是马克思早年的作品,不成熟的作品,那时候马克思只是个革命民主主义者,还不是壹个共产主义者,他的思想还没有定型,这是当时苏联人对这本书的解释,后来的中国人基本也是这么个解释,当时很少有人看这本书。这本书写的的确很晦涩,用的都是黑格尔式的哲学语言,读起来不好懂。再加上苏联人定论说这是青年马克思的东西,不成熟,不是真正的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还费那个功夫干啥?但是到了 80 年代初情况变了,人们突然发现马克思这本书裏讲的壹些东西有道理,不能把早年马克思的东西笼统说成是不成熟的,晚年马克思的东西才是科学的,这么讲不见得对。

  启发中国人思考的不仅仅是中国文革的历史背景,国际学术界关于“青年马克思”和“老年马克思”, “人道主义的马克思”和“科学主义的马克思”等等问题的讨论也深深影响了中国人。 其实,早在 40 年代,西方学者知道手稿的存在后,就开始进行研究, 50~70 年代形成高潮。特别是壹些左翼理论家,比如弗洛姆、马尔库塞这样的新马克思主义者或者阿尔杜塞这样的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都对手稿进行了解读。他们的解读又影响了东欧的理论界。 70 年代末、 80 年代初,大量西方和东欧学者研究手稿、研究异化问题的着作被翻译成中文,陆续摆上书店。我当时正在读大学,记得很清楚,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壹些人,比如南斯拉夫有个着名的实践派,他们讨论青年马克思的思想意义,讨论手稿所阐发的思想对现实的价值,在当时的中国青年人看来都是非常解放的思想。南斯拉夫还有壹些领导人,思想也很开放,比如说卡德尔,他曾经提出这样的问题:异化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会不会存在?国有制条件下为什么会产生人民的公仆反过来变成人民的主人这样的现象?卡德尔专门写了本书《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矛盾》来回答这个问题,读后大开眼界。波兰有个哲学家叫沙夫, 写了壹大堆东西,关于人学,人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当中的位置,等等,影响也很大。经济学方面就更多了,比如波兰的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弗·布鲁斯,捷克的改革经济学家奥塔·希克等等,这批人没有对社会主义制度提出根本怀疑,但都在狠批斯大林模式。

  这些人的作品启迪了 80 年代初的壹代中国大学生,很多人在课堂上学的还是苏联那套,但是下来读的书都是这些,思想的启蒙是从这儿开始的。重要的是,无论西方左翼思想家还是东欧改革理论家,他们的基本思路都是从早年马克思那儿寻找根据,说马克思主义裏面包含了人道主义,包含了对人的关怀、尊重,而斯大林主义对人是不尊重的,个人是淹没

  在集体当中的,它导致了壹系列的社会问题,甚至灾难。总之,这样的壹批书对 80 年代的中国青年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王若水当然不是青年人了,还有比王若水资格更老的理论家比如周扬,后者早在文革前就已经读过马克思的手稿,并且在某些场合谈过异化问题,写过相关文章。当然,那时的周扬还很左。据说毛泽东对周扬说的异化就很感兴趣。我看《十二个春秋》裏面,邓力群回忆,有壹次邓小平跟邓力群讲,周扬同誌谈异化问题的文章, 1964 年毛主席就曾表示过贊成,毛主席当时满脑子都是苏联变修,觉得我们自己也在变修,也在出现走资派,是不是周扬讲的异化误导的毛主席啊?(妳们听来是不是觉得可笑?)关于异化的基本概念,我们在上壹讲已经谈起过。异化无非是指壹个东西在自身的演变中变成对自己否定的壹种力量。马克思在《巴黎手稿》裏面主要讲劳动异化,劳动本来是表征人的生命自由的活动,但是在私有制条件下,劳动的产品反过来变成压迫劳动者的壹种手段,所以劳动就异化了。这的确是马克思在《巴黎手稿》裏讲的。王若水是个专业哲学家,比较早的接触过这些东西,后来经过文革这段大的历史动荡以后,他对这个问题的想法更成熟了。王若水用异化这个概念来批评、分析很多中国的现象。比如,文革中盛行个人迷信、领袖崇拜。王若水指出个人迷信把人民群众和领袖的关系颠倒了:不是壹切为了人民,而是壹切为了领袖;不是领袖不能脱离人民,而是人民不能脱离领袖;不是壹切服从人民,而是壹切服从领袖。人们把领袖神化,到头来领袖成为壹种不能控制的力量,反过来使人民受苦。

  这不是异化是什么呢?王甚至讲,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危险并不是什么"修正主义",而是党的异化。本来是受压迫的党,变成了执政的党,党的地位起了变化,就可能有脱离群众、脱离人民的危险,可能异化。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的工具,人民的公仆,但后来脱离人民,变成贵族老爷,就不是工人阶级了,成了与工人阶级对立的异己势力。 “这好比母亲辛辛苦苦生了个儿子,指望他长大后养老,结果成了逆子。 ”这话自然就非常厉害了,说到根子上了。

  总之,中国存在政治上的异化、经济上的异化、精神上的异化,精神上的异化最典型的就是个人崇拜,文化大革命中跳忠字舞,唱忠字歌,早请示晚汇报,共产党怎么搞这套东西呢?不是异化是什么?现在说起来很荒唐,当时还是蛮虔诚的。政治上的异化主要是权力异化,就是人民的公仆变成了人民的主人。还有经济上的异化,王若水提到经济上好大喜功,蛮干,花了很多钱,费了很大力,最后得不偿失,造成了很大的浪费。他认为这是壹种经济上的异化。当时还没有权贵资本,这个东西还没有真正发展起来。王若水若今天还在世,肯定会讲权贵资本就是最大的异化。

  王若水对这些社会现象的分析、解剖,在当时来讲是难能可贵的,很了不起的。把各种疑难问题上升到思想层面、哲学层面来进行讨论,是王若水那壹代学者的功劳。当然,我们必须看到,这些东西当时并不是畅通无阻的,实际上,王若水的上述观点以及和他类似的学者的观点很快受到批判,最典型的就是 1983 年的“清汙运动”,即对所谓“精神汙染”的批判。

  1983 年的“清汙运动”

  这件事还得从 1983 年 3 月份中共中央开的壹个会,纪念马克思逝世 100 周年,会上周扬做的主旨报告谈起。周扬,刚才已经提到,这是位老资格的共产党的宣传部门的领导人,过去曾经很左,也整过不少人。但是这位老先生不简单,文革后痛定思痛,思想、认知发生了转变,他反思自己过去的做法,并且能够上升到理论层面。周扬在这个 100 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是他晚年非常重要的代表性的作品。周扬认为,长期以来,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是有问题的,我们历史上的很多做法也是有问题的,纪念马克思逝世 100 周年,重要的是应该反思过去历史上出现的这些问题。马克思主义和人道主义到底是什么关系?应该梳理。

  事实上,周扬的很多观点和王若水是壹致的,在起草这篇报告的过程当中,王若水也曾经参与过意见。大家有兴趣的可以找壹本书读读,顾骧写的《晚年周扬》,其中谈到顾骧、王元化、王若水,这几位都是参与起草周扬这篇讲话的成员,整个起草过程是按照周扬的基本思路,稿子出来以后也是以周扬的名义来做的讲话,所以这篇东西代表了周扬晚年的主要思考。

  可以说,这篇报告的主旨旗帜鲜明,就是要重新思考马克思主义,重新探讨人道主义这个话题,要宣扬人的价值,检讨现实生活中的异化现象。用顾骧的话说,周扬是力图用异化理论为中国的改革作论证的。

  这篇讲话后来捅了大娄子,被认为是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表现。大家知道,早在 70 年代末民主墙和理论务虚会时期,邓小平就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邓可以在经济方面作些改革,也“允许探索”,但在意识形态方面,在事关共产党领导地位这类事情上,邓是绝不含煳的。什么叫异化?邓不见得懂。但把异化这个词用来批评现体制,邓马上就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1983 年 10 月,邓小平在中共 12 届二中全会发表了壹个主旨讲话,邓力群等人帮他起草的,但观点就是邓本人的观点,这个讲话正式提出要“反对精神汙染”。邓讲,精神汙染的实质就是散布资产阶级腐朽没落的思想,就是散布对社会主义和共产党领导的不信任情绪。

  邓还在私下的壹次谈话中,说讲异化就是对社会主义没有信心,别看这个词是马克思讲的,马克思从没有把它用于社会主义,周扬搬出这个概念,帮不了他什么忙。这个批评当然很严厉了,没办法,周扬只得作检讨。周扬在 12 届二中全会分组讨论会上作了壹个检查。据邓力群的《十二个春秋》记载,周作自我批评后,邓力群曾讲,周扬同誌既然作了这个检查,就算了吧,老同誌了,有这个态度就不错了,这个事情就算过去了。但是邓力群没想到小平同誌认为这样的检查不行:他发了壹两万字的文章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怎么能最后简单说这么两句就拉倒了?还得让他有个更深刻的检讨!而且要在报纸上公开!邓的意见壹出来,对周扬的压力非常大,周扬不愿意承认错了,他也不认为自己哪裏错了,但是邓的话不能不服从,他处在壹个非常矛盾、苦恼的状态,最后据说还是胡乔木给他出了个招儿,检讨还是要检讨,但是让妳写壹篇文章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也是有点儿为难妳,咱们搞壹个答记者问,以这个形式表示壹点态度,在报上登壹登就算了。周扬没辙,就同意了这个安排。接下来,《人民日报》果然搞了个答记者问,周扬公开作了自我批评,承认自己“轻率地、不慎重地发表了那样壹篇有缺点、错误的文章”,是“壹个深刻的教训”,这件事才算完。但周扬老先生也为此憋了壹口气,之后不久就病倒了,在病床上壹躺就是五、六年,到 1989 年抑郁而终,这口气壹直没有缓上来。周扬怎么说也是我党宣传战线上的老资格的领导人呐!但恰好是因为老先生体制内浸润过长,中毒过深,面对所谓组织原则,缺乏反抗的勇气,尽管他在人道主义的问题上有新认识,有新的想法、主张,但是在这样壹种高压面前没有办法,还是要屈从,甚至最后连老命都搭进去了。这就是那壹代共产党人!这是 20 年前发生的事情。

  我看了顾骧这本回忆晚年周扬的书以后,浮想联翩。 那壹代人活得太窝囊了!专制体制荼毒良知,荼毒人性,这又是壹个证明。 事实上,把周扬批了壹通还没完,胡乔木后来又专门写了壹篇文章,不是他自己写的,组织了壹个班子写的,叫做《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 1984 年 1 月份公开推出,又是广播,又是刊载,还搞成了单行本小册子,广为散发,居然印了 2000 万册!我特意查了壹下这个数字,不得了啊!就是要肃清流毒。不是讲马克思主义包含人道主义吗?乔木同誌讲,不对,人道主义,有,应该从两个意义上去区分它,壹个是作为壹般的伦理、道德规范的人道主义,这个人道主义是有的,我们也不反对,而且是提倡的,我们也讲革命的人道主义嘛!但是还有壹个人道主义,是关于历史观、世界观的人道主义,这个人道主义是资产阶级的,不是无产阶级的,要是把这个说成是马克思主义的就错了。这就是胡乔木这篇文章用来批评周扬、王若水的观点。我介绍的很简单,基本梗概是这样。总之,拉开架势批判, 规模空前,用老毛的话说, “大有炸平庐山、停止地球转动之势”。

  但是毕竟已经是 1984 年,不是文革期间,这套东西在学术界、思想界,在广大知识分子当中已经是不吃香的了,再加上中央高层确实有人在抵制这个事情,特别是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他对这种做法是有看法的,虽然表面上不得不去敷衍壹下,小平同誌讲了,他也不能说讲的不对,但是他可以采取壹些办法,毕竟是总书记嘛,可以压缩这个事情的范围,清除精神汙染、反对精神汙染只能在壹定的范围之内,只能是理论界、学术界可以搞壹搞,其他的地方不要搞。工业、农业都不要搞,要限制它的范围。在理论界、学术界,很多人也在抵制,知道这个又是过去的老左的东西,所以折腾半天没折腾出多大气候。有人算过,清除精神汙染的运动只搞了 28 天,最后草草收场。当然,清汙运动草草收场,事情并没有完,反自由化壹直延续到 1986、 1987 乃至 1989 年,六四以后又有新的变数,在某种意义上,这个事情壹直延续到今天。


  那壹代改革者的局限

  总之, 80 年代初在学术界,王若水、周扬等人的基本思路就是要用早年马克思的东西作为基本理论武器来反思中国发生的事情,而且这件事和当时国际学术界,特别是东欧国家的理论界有关青年马克思、晚年马克思的争论,包括壹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这个问题的争论,互相之间都有联系。客观地讲,这样的讨论的确对于解放当时人们的思想,深化人们对壹些重大问题的认识起到了推动作用,也曾经启迪教育了壹代青年人。这个历史的正面功能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也有局限。 今天这壹讲的副标题不是叫“思想解放与认知局限”吗?

     我这裏讲的认知局限不是指胡乔木、邓力群他们的认知局限,他们的认知局限当时人们就看得很清楚;我指的是周扬老先生、王若水先生的认知局限,这个认知局限我们今天看得很清楚,可当时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什么局限?简单地说就是,他们仅仅试图回到马克思,或者是回到青年马克思,他们试图把马克思的东西当作壹种理论武器来批判现实,来回击胡乔木这些左派的攻击,来分析斯大林主义那种教条的马克思主义,在这个方面他们做的很出色,但是,他们的问题在于没有能再往前走壹步。仅仅回到马克思是不够的,马克思的东西就没问题吗?包括《1844 年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手稿》就没有问题吗?其实是有问题的。但王若水那壹代学者很少有人发现这些问题,青年马克思着作中包含的理论上的漏洞不在王若水、周扬这样壹批思想家的视野裏。他们更关註的是如何用这些东西作为正面的武器,来回击像胡乔木这样的左派。超越马克思,更客观地对待马克思的遗产,更深入地分析当代中国所面临的问题,给出壹个独立的解释,这方面他们当时没有做到。

还以王若水为例, 1983 年他讲的关于社会主义存在种种异化的观点受到批评,被认为是自由化,甚至是搞精神汙染,但是王若水是有骨气的,他壹直没有承认自己是错的,到了1986 年,他又出了壹本书《为人道主义辩护》,继续维护自己的观点。但是他在维护这些观点时,还是壹个以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来维护的,他自认为还是壹个忠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到了 1996 年,又过了 10 年,六四都发生多少年过去了,王若水在《北京之春》发表了壹篇文章,标题就叫《我的马克思主义观》,这裏面他做了很多反思。比如,王若水承认马克思的经济学说已经基本过时,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仍然是乌托邦,但他同时坚持马克思的哲学仍有其价值,这当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就是所谓“实践的唯人主义”,这是王若水自己创造的壹个词,其实就是 humanism,用“人道主义”更通俗壹些,王还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壹种人道主义的观点,他的思想还停留在这个位置上。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的中国问题专家麦克法夸尔,搞《剑桥中国史》的那位,他和中国 80 年代被批判的几位中国知识分子王若水、刘宾雁、苏绍智都很熟,麦氏有个评价,说这几位中国人,刘宾雁是个马克思主义的信奉者,是文学家,不是学者,仍然信仰马克思主义;王若水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家,信奉人道主义,本人还以马克思主义为基本学术前提;苏绍智则是个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这是麦克法夸尔的说法,很有意思。三个说法是有区别的,麦氏对苏绍智的评价显然比较高,说他能够在壹定意义上站在客观的角度研究马克思主义。王若水呢?还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前提,大前提并没有否定,没有怀疑,在这个前提下谈他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王若水不如苏绍智。

  苏绍智是社科院马列所所长, 80 年代就提出,马列所是做什么的呢?应该把马克思主义当作壹门独立的学问来研究,当作壹个客观的对象来研究,不能跟中央党校似的,马列主义前提天然就是对的,不容怀疑,那就错了。党校可以这么做,社科院马列所不应该这么做。 80年代苏绍智没少发表这类观点,这些观点当时也被认为是自由化观点,尽管那壹代人由于当时条件局限,知识上的局限,实际上他们在超越马克思的问题上,都没有真正走出多远,甚至连超越的意识都不是很明确,这和我们今天的差别是很大的。人民大学有位叫刘丽华的女学者,也是教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她最近写了本书, 壹本很厚的书,题目就是《超越马克思》,这是壹位巾帼英雄提出来的,她有这样的气魄要超越马克思,这个事情倒退 20 年,最着名的学者都没有这个气魄。这就是当时的局限。

  王若水也好,周扬也好,他们对当时的斯大林主义是有看法的,也试图去超越它、否定它,但是对马克思本人的东西还没有这样的气魄。这样对中国很多现实问题的思考,对世界问题的思考,眼界还是受到了限制,马克思主义的神圣光环还没有被突破,还没有把马克思当作和其他的学者壹样,妳可能在某些地方对我有启发,但是我不把妳尊为不可逾越的神。

  当时大部分人是这样的情况。也有壹些思想更为解放的,开始独立思考壹些更广阔的问题,开始突破原有意识形态束缚。像胡平, 80 年代初参加过高校学生竞选,后来进了北京社科所,思考政治问题,政治哲学问题。关于人的自由问题,胡平写了壹篇很长的文章,影响很大,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我们自己独立地发现了自由主义。但是这样的人在当时还是比较少的。这样的情况的确反映了我们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大部分人真实的认知水平。

  我本人的早年认知历程

  其实, 80 年代有很多问题需要从更广阔的角度来思考,也还是可以做这种思考的。我自己对马克思主义、对异化等问题的关註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不过我关註这个问题的思路和角度不大壹样。下面,就跟大家简单地回顾壹下我自己的心路历程。

  对社会问题的关心,我是在上个世纪 70 年代就开始了。 1972 年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北京的壹家工厂,国营企业,无线电二厂,读了两年半这个厂自己办的技校,也没学什么东西,用了半年下乡学农,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半年在工厂车间裏实习,接受工人阶级再教育,真正在课堂上读书也就是壹年的时间, 1975 年春毕业以后被留在工厂,穿上工作服,自己也成了工人阶级。那段时间正好是文革的后期,正好是在学习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学习马恩 33 条语录,批判资产阶级法权,工厂也组织学习,下了班不回家,再读 40 分钟的报纸。回想起来我对社会的怀疑就是在那时候开始的。在学校时接受的教育都是说工人阶级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后来进了工厂以后壹看,不是那么回事儿。

  我在车间裏面每天打交道的都是地道的“工人阶级”,妳们大概想象不出来我在车间裏面干什么,机械加工车间,车、钳、铣、刨、磨样样都有,我是钣金工,就是敲铁板、焊洋铁壶、敲簸箕的,但我们敲的是电子仪器的机箱、外壳。本来我还想“干壹行,爱壹行”,也曾经苦练基本功,但天生不是这块料,干了半天技术还是不怎么样。再加上那时脑子裏面不安分,老是琢磨这些令人苦恼的问题。我住在宣武区,跑到朝阳区酒仙桥,坐公交车要壹个半小时,五点从家裏出来,六点半到工厂,到那以后先读书,读壹个小时的书,再到食堂买早餐。那时候人们都觉得这个年轻人奇怪,这么早跑到这裏来看书。总之,那时候就琢磨这些事,觉得工人阶级根本不是什么大公无私,年轻人壹般都偷奸耍滑,能少干活就少干活,老工人的确很踏实,但是跟他深入聊聊天,发现也没有表现出多高的觉悟。这让我想了许多。

  另外壹件令人震撼的事情是批林批孔,批《五七壹工程纪要》。1971 年林彪的事情出了以后,有头脑、爱思考的中国人已经开始反思文革,反思毛,所以有人讲当代中国的启蒙很多人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从 1971 年开始的。但普通老百姓看到《五七壹工程纪要》,是在几年后的 1975 年,这个文件被当作批判林彪集团的基本材料发到最基层,工厂裏都看到了,全部是原始材料,影印本,前面有毛批示“照发”的中央文件。 这个纪要详细记载了当年林立果壹批人对形势的看法和判断,诸如“九二以后政局不稳”、 “国富民穷”等等,看了以后觉得很震撼。

  1976 年文革结束。 77 年开始就在工厂裏恢復壹点物质奖励了。文革当中是把物质刺激当成修正主义来批判的,只讲要为革命自觉奉献,到了 77 年就不壹样了,车间裏评比先进工人,拿壹等奖发个脸盆,二等奖发个饭盆,壹方面是荣誉,另壹方面也解决实际问题。小规模的物质刺激壹开始,人干活的劲头马上就不壹样了。为什么会是这样?为什么批了 10年“奖金挂帅”、限制了半天“资产阶级法权”,这个东西还照样灵?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力量在左右人的经济动机、经济行为?原来学的那套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马恩列33 条,能够解释通这些问题么?记得 1974 年在技校时就和几个同学读过《共产党宣言》,似懂非懂,但要“彻底否定私有制”这个结论是清楚的,为什么否定了半天,这个东西仍有如此之强的生命力?总之,那段时间在工厂,我反復琢磨这个事儿,下决心壹定要把它弄清楚。

  当时从二厂的图书馆借了壹本书,是人民大学徐禾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概论》,这本书相当系统、准确地介绍了《资本论》的壹些基本原理,甚至比后来编的同类书都要好。我非常认真地看了这本书,做了详细笔记,为了这件事,车间的党支部书记对我大为贊赏。

  后来考大学时我很自觉地报考了政治经济学专业,壹个是觉得这个专业对解决我脑子裏的问题有帮助;再壹个,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在工厂已经读过了,有壹定基础。 我思考的问题归结起来就是:怎么理解在经济行为当中人的那种显而易见的自私性? 工人也好,农民也好,追求进步、想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好,其实都是,或者说绝大部分都是,受他的个人利益驱动在做事情。过去文革当中是壹直不承认这个东西的,壹直是批判这个东西的,但是这个东西非常地顽强。记得以前和大家提起过,文革当中拍过壹部电影,《金光大道》,浩然的小说改编的,他还有另外壹部小说叫《艳阳天》,也在文革当中改编成电影。《金光大道》

  裏面有个情节我记得特别清楚,讲的是 50 年代初,号召走集体化的道路,但是也讲要发家致富,在我们第壹讲毛泽东和刘少奇的争论裏就涉及到这个问题,刘少奇主张要适当地发展壹点儿个体经济,不要害怕人们去追求致富,发家致富还是可以提倡的,甚至党员也可以雇工的,《金光大道》裏面就有壹个情节,村干部号召人们去发家致富,在壹面墙上写着“发家致富”四个字,贫下中农对这个义愤填膺,发家致富走的是资本主义,我们要走社会主义,裏面有个人物叫朱铁汉的小伙子,拿个大铁锹把发家致富四个字全部铲掉,电影用特写镜头把这个情节拍得非常壮观。过去壹直在强调这样的东西,认为人是可以靠精神力量来如何的,但我自己在工厂裏看到的全然相反,文革结束后物质刺激的回笼也证明原来那套意识形态完全是乌托邦,那么,如何从学理上彻底搞明白这壹切?

  上大学期间,读《资本论》是政治经济学专业的主课,我下了很大功夫。但结论是,《资本论》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因为马克思说了半天还是强调公有制,还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劳动成为人们生活的第壹需要, 实际上没有这个事儿。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的全套分析无非是要证明资本主义长不了,但马克思对私有制的否定和对公有制的肯定却是建立在壹种乌托邦的人性理解前提上,所以它不可能回答我的问题。解决不了问题怎么办?继续往前追。从马克思追到黑格尔,因为《资本论》很多基本的方法论套路是从黑格尔那儿来的。所以我就读黑格尔,从《精神现象学》到《逻辑学》,再到《历史哲学讲演录》。黑格尔哲学的历史感给我印象极深,比如,黑格尔有个很着名的“理性的狡猾”或“理性的机巧”的观点,意思是:个体的人,芸芸众生,都在为自己那点可怜的利益奋斗,争来争去,但上帝正是要利用这种东西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换言之,在黑格尔看来,恶乃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但它同时是壹种手段,历史不过是借助这种手段来展示自己、实现自己而已。康德也说过类似的观点,康德的说法是,个体运动不过是实现整体目的的手段,当每个人追求自己那份往往是不合理的、有损他人的利益时,他们根本意识不到,他们正在按照壹条早就设定好了的路线,走向未知的自然目的。亚当?斯密也谈过类似的意思,对市场机制“看不见的手”的分析就多少分享了这种历史的目的论观点。这些关于个体利益追求和人类整体关系的哲学表述并不能使我满意,但正是从这些东西那裏,我找到了马克思学理的黑格尔主义渊源。在某种意义上,马克思并非不承认个体利益的重要,在他的经济学分析中,也暗含着这样壹个前提,否则就没有办法解释价格的机制到底是怎么形成的。价格之所以能够在供求关系中最后达到平衡,恰恰是由于每个人都在理性计算自己的利益、追求自己的利益的结果。价格机制和供求机制本身就建立在在人人都在见利而为这样壹个简单的行为基础上,而这壹条马克思从来没有在哲学上做过进壹步的分析。马克思之所以轻易地就完成了从私有制条件下追逐个人利益的行动者到后来突然就变成共产主义自由人的论证跨越,其实恰好证明马克思并没有真的超越黑格尔,他仍然是黑格尔最忠实的学生。我现在的书裏仍然在强调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在他那儿是没有解释的,或者说他不需要做出什么解释。但是, 假如我们压根儿就不贊成黑格尔式的历史展开模式和目的论主张,那么我们就必须给人的经济行为、特别是人的经济行为的自私性找到更为坚实的科学解释,必须对人性做出更站得住脚的科学说明。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句话等于什么也没说。我们必须要找到人的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文化行为更深层的基础,找到这些行为之所以如是的深层哲学人类学根据。这是我在上大学二年级时就开始琢磨的问题,那个时候,这个问题链在脑子裏就比较清楚了,要寻找答案的动机也很强烈。

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存在的危害性

作者 荆楚

逻辑学上有壹条重要规则:如果大前提错了,哪怕小前提万分正确,推导过程也十分严密,那么所得出的结论,是毫无意义的。今天我所谈的“马克思主义建立在六大逻辑错误基础之上”,就是揭示马克思主义的壹系列大前提错误问题。

在“中国特色”的思想钳制下,专政当局不容许人民对马克思主义有丝毫怀疑。说什么“马克思主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

我从来不相信用枪杆子逼着人民相信的东西,是什么普遍真理。而是恰恰相反。所以我认为,靠枪杆子逼着人民相信东西,只能说明它的荒谬绝伦,只能说明它的心虚理亏,只能说明它在逻辑上站不住脚。因为真理是强大的。就像“两点之间的距离最短”这个定理,无论妳怎样质疑和论证,只能说明它的颠扑不破。



在展开论述之前,我要事先声明:我的这篇论文,是写给普罗大众的。因而尽可能的避免学究气,使用常识性语言来表述。让没有多少学术功底的人,壹看就明白其中的道理。所以就省略了引文的出处和註释。这对于有壹定的马克思主义修养的方家,自会体会我的引言之出处。而对于普罗大众来说,繁復的引言和註释等,会让其望而却步。有时候,被高深玄奥的理论把人引入歧途,也需要用回归常识来正本清源。我的这壹苦衷,特请方家谅之!

闲话少说,言归正传。

壹、马克思主义的第壹大逻辑错误是——以阶级性否认普遍人性的存在。

马克思说什么“在阶级社会裏,人处于什么样的阶级地位,就有什么样的观点、思想和阶级立场”云云,也就是以“阶级性”来否定“普遍人性”的存在。马克思以在以“阶级性”而否认“普遍人性”存在的基础上,再推导出“阶级斗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而在这个“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阶级斗争”的基础上,又将“阶级斗争是个筐,什么东西都往裏面装”作为其立论的基础。

难道人类只有“阶级性”而无“普遍人性”吗?否!

人们看到美丽的花朵,就会精神愉悦。闻到肮脏腥臭,就感到不舒服。人都有亲亲之心,恻隐之心,同情之心,善善之心。人还有正义感,有良知,有道德观念。人有共同的冷暖饥饱之感受。饥思食、渴思饮。人们都乐生畏死,趋利避害。乐安逸畏凶险,喜健康恶疾病等等。这壹切都是普遍人性的基本内涵。不因他的阶级、出身、政治和经济地位而有所不同。因此,普遍人性是客观存在的。

正因为人类存在着普遍人性,人们才有共同的语言,才可能形成基本的价值观。

在共同的语言和基本价值观的基础上,人们才可能相互沟通和交流。才能够通过交流、谈判、妥协而取得谅解和共识,才能够达成互惠互利和共存共荣,才有谈判、妥协、斡旋的可能性。

设若人类只有阶级性而无普遍人性,那么人类就无法进行任何交流和沟通,也就不可能取得任何谅解和共识,也就没有任何谈判、妥协、斡旋的可能性。

假如马克思关于“阶级性”的论断成立,那么“恩格斯现象”本身,就是对马克思这壹论断的坚决否定。

众所周知,恩格斯出身于资本家家庭,也可以说是上层的绅士阶层。按照马克思的阶级性的论断,那么恩格斯就必然具有资产阶级的思想、观点和立场。那么恩格斯为“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奉献终生,并无私资助马克思钻研和写作《资本论》,就变得不可思议而就没有任何可能性了。

难道人与人之间只有斗争不休吗?否!

先贤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总结到,和平是人类自然法则的第壹条;觅食是自然法则的第二条;相互之间的自然需求和爱慕,是自然法的第三条……

马克思把阶级斗争夸大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荒唐程度,而否定人类的壹切自然法则,实在是十分荒谬的。

更为严重的是,中共篡政窃国之后,就用了郭沫若、翦伯贊等犬儒,就按照“人类壹切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谬说来改写了全人类历史和文明积累史。而对史实学派的众多历史学者,进行了无情的清算整肃。那些史实学派的历史学者,不是赶下课堂,就是施以缧绁……直到今天,中国大陆的大、中、小学的教材,都建立在这个“以阶级斗争为经纬”的理论框架之下,继续发挥着毒害和扭曲壹代代孩子的功能。

因此,马克思将“阶级性”和“阶级斗争”扩大到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程度,并在这个基础上所得出的壹切论断,是十分荒谬的。因而建立在“阶级性”和“阶级斗争”基础之上的壹切推论,必然是错上加错,越走越远。

二、马克思主义第二大逻辑错误是其提倡的“无产阶级专政”。

先从字面上来理解,无产阶级是壹个人数众多的集合体概念。而专政是指由少数人把持政权,而不容其他人染指。如果由人数众多的集合体执政,就不能说成是专政。而怎样让人数众多的无产阶级施行“专政”,马克思从来没有任何实现程序和技术手段的论述。

因此,在专政问题上,后来的壹切马克思主义者的脑袋裏,几乎全是壹团浆煳。以己昏昏,岂能使人昭昭?

撇开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本身的荒谬悖乱不说,马克思主义的专政学说,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反动学说。

早在17世纪,阿克顿勛爵和孟德斯鸠等先贤,就发现了权力与腐败的关系式。美利坚合众国获得独立后,在孟德斯鸠等先贤的理论指导下,进行了权力制衡的政治制度的设计和实践,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而马克思到了19世纪,仍然倡言专政,仍然反对对权力进行制衡和约束。

最近,乔治•W•布什说得好——人类文明的最大成就,不体现在科技的发达上,不体现在大师们的煌煌巨着上,也不体现在物质产品的丰富上,而体现在实现了对统治者的驯服。即把统治者关进铁笼子裏,以免堕落为奴役人民的暴政……我就是被美国人民关在铁笼子裏面的人……(大意)。由此可见乔治•W•布什的坦荡襟怀,并让我由衷钦佩。

从人类政治文明和政治智慧的实践来看,从共产奴役制度的历史来考察,专政必然导致个人独裁,个人独裁必然导致少数人对大多数人民的奴役和暴政。毫无例外,马克思倡言的专政学说,也必然导致独裁和暴政。因此,马克思建立在专政基础之上的壹切推论,是极其荒谬的,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

有人总结二十世纪对人类文明带来空前灾难的四大学说是:壹是希特勒的国家社会主义(纳粹),二是墨索裏尼的法西斯主义,三是日本的军国主义,四是马克思主义。而马克思主义给人类文明带来的血泪和苦难,尤为巨大和持久。应排在首位。

三、马克思主义第三大逻辑错误是仇视“公民个人财产制度”。

马克思把公民个人财产制度命名为“私有制”,并极尽侮骂、诋毁、否定之能事。

首先,从“私有制”和“公有制”这组词汇的词性来看,就是对人们的有意误导,是壹个价值判断的逻辑陷阱。因为“私”字使人们产生“私心”、“自私自利”的联想,而“公”字则使人们产生“公益”、“公正”“大公无私”的引申。因此,马克思主义者流用“私有制”和“公有制”这组极富主观感情色彩的词汇概念,来论述社会经济现象,这本身就是对“公民个人财产所有制”的汙蔑和误导。

其次,公民个人财产制度的确立,是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对他人劳动成果或劳动积累的尊重,是人类能够和谐相处的伦理底线。如果不懂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或劳动积累,就使人类社会堕落成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只能遵从丛林法则。

再次,公民个人财产是保障公民自由和尊严的物质基础。壹旦公民个人拥有财产变成壹种社会意识的罪恶,壹旦公民没有任何个人财产的保障,那么公民只能沦为掌控社会物质财富分配的官僚的奴隶,而没有任何自由和尊严可言。

马克思倡言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却对于怎样变“私有制”为“公有制”的实现程序和技术方法没有任何论述。也不可能有任何实现程序和技术方法的论述。

马克思无法解决的这壹理论和实践的空白,这就为后继的马克思主义者的阴谋家们创造了随意解释和操作的空间。他们的“技术手段”只能是践踏人权、蔑视人性和人道的非法掠夺。

苏俄和中国的马克思者阴谋家们,正是在“公有制”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的基础上,用特权、暴力和非法掠夺等“技术手段”,创建了壹种挂着“公有制”的狗头、而实际上是“官僚特权所有制”的腐朽社会制度。

在这种“官僚特权所有制”的基础上,对于克裏姆林宫和中南海的阴谋家来说,他们真正实现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的理想——他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包括全国各地的美女。只要他们的壹个电话,或壹个眼色,各级权力机构的奴才们,就会屁颠屁颠地源源不断地送进去,供他们淫乐和享用。只是他们把苏俄和中国拖回到奴隶社会中去了而已。

喧嚣壹个多世纪的共产主义运动,无壹不是而将“公有制”演变成官僚特权所有制。而这样的官僚特权所有制,无壹不是世界上最严酷、最反动的奴役制度,无壹不以对社会生产力和人类文明的极大破坏而告终。

如果说喧嚣壹个多世纪的共产主义运动对人类文明有所贡献的话,这个“贡献”就是做了壹本很好的反面教材。这本反面教材是用人类的累累白骨、血流成河而写成的。

四、马克思主义第四大逻辑错误是蔑视人性、人道、人权的普世价值。

“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为了达到夺取政权之目的,就不择壹切手段。为了达到其非法剥夺公民个人财产而建立“官僚特权所有制”的社会制度之目的,马克思和后继的马克思主义者流,必然要践踏壹切人类文明的价值观和伦理底线。因为“人道”、“人性”、“人权”等普世价值观,必然成为他们“不择手段”的理论枷锁和思想滞绊。

当人性、人道、人权等普世价值成为马克思主义者流夺权、夺产、夺命之理论枷锁和思想滞绊的时候,他们便毫不犹豫地飞起壹脚,将这些人类文明积淀的瑰宝踢进了臭水沟。

我始终坚信,壹种学说,无论它的理论体系是如何庞大,也不管他是如何严密,如果是以人性、人道、人权等普世价值为敌,那么我只能说它是歪理邪说,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是邪教。

由于马克思主义否定普遍人性,漠视人性,践踏人道、人权的普世价值,并对人性、人道、人权为敌。恨不得消除殆尽而后快。把人类文明积累的瑰宝极不负责地冠上壹个“资产阶级的”帽子之后,便壹脚踢进了臭水沟,说人性、人道、人权等普世价值是资产阶级的遮羞布云云……

壹个迷失了人性、人道、人权价值的社会,只能是壹个两脚动物的丛林。而按照马克思学说创建的政治制度,必然是壹个“率兽食人”的奴役暴政。

由于马克思主义仇视人类文明的基本价值观和伦理底线的精神指归,我只能说马克思主义是壹种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歪理邪说。而建立在这种歪理邪说基础上的壹切推论推理,毫无疑问,是十分荒谬的错上加错。

五、马克思第五大逻辑错误——是以对某些牧师或神父的虚伪的揭露,来代替对有神论的否定。

马克思认为,人仅仅是壹个物质存在,而否认人的精神和灵魂存在。把人说成只是物质的人,说成是动物性的人,否定人的精神伟大和灵魂高贵。如恩格斯说:“生命不过是蛋白质的存在方式”。为了实现某种见不得人的目的,无缘无故地把人杀掉,只不过是改变壹下“蛋白质的存在方式”而已。让人毛骨悚然。

人仅仅是壹个物质存在么?其实人壹方面是壹个物质的存在,另壹方面且更是壹个精神和灵魂存在。仅仅是物质存在的人,岂不是“行尸走肉”么?马克思和恩格斯单方面强调人的物质存在,而否认人的精神和灵魂存在。明眼壹看,就知道他们有多么荒谬。

从人类过往历史来考察,恰恰是那些人格高尚、精神伟大和灵魂高贵的人们,才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力量。

马克思为了达到否定人的精神伟大和灵魂高贵之目的,就极力否定有神论和唯心主义的壹切学说,而片面坚持无神论和唯物主义,片面坚持人的动物性的壹面,而否定人作为精神和灵魂存在的另壹方面。

曾经有朋友开玩笑说,“按照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学说,既然人的精神和灵魂的存在是子虚乌有的,那么人类的爱情也是根本不存在的。”这虽然是句玩笑话,却颇能揭示马克思主义的荒谬所在。

而马克思否定有神论的技术方法,就是使用了逻辑学上的偷梁换柱之术。即以对某些神父和牧师虚伪的揭露,来代替对有神论的否定。

我们知道,意大利的薄迦丘对某些神父和牧师的虚伪的揭露,其笔锋可以说是入木三分、淋漓尽致,比马克思之流的揭露要深刻得多。但薄迦丘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信仰的纯洁和神圣,而不是为了否定其信仰。

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实在是闹了壹个低能弱智的大笑话。而建立在这样壹个弱智低能的大笑话基础上的壹切推论,只能让后人笑掉大牙。

六、马克思主义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为哲学根基。

追本溯源,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根基,是建立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基石之上。世界上有几大学说是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为哲学根基。其壹是马克思主义,其二是德国的国家社会主义(又译成纳粹主义),其三是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其四是日本的军国主义。所有这些主义和主张,都给世界和平和人类文明带来了空前的血泪和灾难。

达尔文主义在现代基因科学、遗传科学和地质科学面前,已经是错谬百出,站不住脚。人们只能将其理解成壹种假说。更何况“社会达尔文主义”!

可悲的是,在中国的人文环境裏,由于受中共当局长期的单向性宣传的有意误导,再加上几十年用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意识形态来控制人们的思想意识,并用枪杆子为后盾进行强制灌输。在中国,能知道达尔文学说荒谬之处的人们,实在太少太少。能知道社会达尔文主义对人类文明巨大危害的人们,那就更加稀少。

按照毛泽东的反復声言的,“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是无所畏惧的。”因而他们做起坏事来,就没有任何心理上的压力,没有任何精神上的负担,没有任何良心上的愧疚。这才造成了这些“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现实,才造成了中南海是魔鬼政治、阴谋政治的别称。这实在是中国人民的不幸,也是人类文明的灾难。-

因此,以社会达尔文学说为哲学根基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在错误基础之上的错上加错。

至于后来的列宁主义、斯大林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缪说,就更在马克思主义的逻辑错误的基础上愈行愈远。

中国的辩证法与形式逻辑的本质

作者 左翼反共人士

共匪的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A)对立统一。辩证法的思维方式认为,运动就是矛盾。矛盾就是互相反对的要素的并存,这些要素既共同存在,又互相反对。如果整体均匀壹致,完全没有互相反对的要素,就没有矛盾,没有运动,没有生命,没有存在了。

矛盾要素的存在,既包括它们的共同存在,构成壹个整体,每壹要素都在这整体中有它的位置,又包括这些要素的互相斗争,朝向打破这个整体。没有资本和工资劳动的同时存在,没有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同时存在,就不可能有资本主义。壹方面没有另方面就不能存在。

对立统一规律是荒唐的,对立统一规律宣称,矛盾是事物内部或者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係,矛盾是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统一,从而得出事物的矛盾就是事物的发展动力的结论。这种结论是存在逻辑陷阱的,这种逻辑陷阱让已经确定性质的事物可以被灵活的定义,让人可以用自己需要的内涵来定义,最后得出自己想要的结论。传统思维方式认为矛盾本身只有对立性没有统一性,可是在共匪走狗那边就变成了既有对立性又有统一性的事物了,共匪的走狗在解释共匪与中国人民之间的矛盾的时候,在解释官民冲突的时候经常把不可调和的对立性的矛盾解释成存在统一性的矛盾,比如他们会说虽然共匪迫害中国人民,可是共匪毕竟代表秩序,中国人民没有被西方殖民者统治是共匪的功劳,然后用统一性否定对立性,事实上共匪与中国人民的矛盾只有对立性,因为毕竟共匪比殖民者更可恶,毕竟共匪杀的人远远比外国殖民者更多,而且本质上都是不让中国人民充份得到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的统治者,中国人民被本国的共匪统治,还是被外国殖民者统治,都不会改变作为政治奴隶的本质。可是在中国就是有人会用对立统一的诡辩术为共匪辩护,对立统一规律根本就不是普遍规律,这个世界上很少存在互相冲突对立又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事物,中国人民不是离开了共匪就无法存活的一种存在,奴隶脱离了奴隶主就会成为自由人,被抢劫的人脱离了土匪就会得到生命财产的充份保障。奴役与被奴役之间没有统一性,只有对立性,没有奴役就没有被奴役者,没有被奴役者就没有奴役,这句话是正确的,可是这句话不应该用来解释奴役行为的合理性。虽然没有共匪就没有中国政治奴隶,没有中国政治奴隶就没有共匪,可是这不表示共匪奴役中国政治奴隶就是合理的,共匪与中国政治奴隶之间也是不存在共同利益的。虽然共匪与中国政治奴隶之间的奴役与被奴役的关係是奴役现象存在的必然条件,可是这种关係不应该成为反对中国政治奴隶反共的原因。

(B)量变和质变。辩证法的思维方式认为,运动可以采取保存那个现象的结构(就是本质)的变化形式。这种情形我们称它为量变,这常常是觉察不出来的。结构保持平衡。到了某个界限的时候,量变就转化为质变了。超过这个界限之后,变化不再是逐渐的,显出“跳跃”的形式。平衡让位给不平衡,进化让位给革命,壹直到新的平衡成立为止。新的“本质”出现了。壹个小村庄可以渐渐变成大村庄,甚至变成小城市。但是壹个大城市和壹个小村庄的差别,由于“城市革命”的结果,不仅是量的差别(居民数目,建筑面积),还有质的差别。大多数居民的职业活动改变了。最大的壹组不再是农业工作者,而是工匠、商人和公务员了。形成了新的社会环境,提出了今日以前在村庄裏并不存在的社会问题:运输、交通、社会服务、“特”区等等。出现了新的社会阶级,还有彼此之间新的矛盾。

在中国接受过党国洗脑教育的人,学过马列辩证法的人,应该都知道所谓的辩证法三大普遍规律,都知道什麽是质量互变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变化由量变跟质变两个部分组成,量变是为质变做准备,质变是量变的结果。量变是原因,质变是结果。量指的是事物的规模与成都,质指的是事物不同于其他事物的本质。量变指的是本质不变的基础上数量的增加或者减少以及位移,质变指的是事物的本质发生了变化。事实上质量互变规律并不是普遍规律,很多事情根本无法与质量互变规律相适应,比如用水桶接水的过程,这个过程符合量变的状况,水桶裡边的水的数量发生了变化,水在位移,可是即使水桶裡边的水装满了,也不会产生质变,水不会变成黄金。可见量变不一定带来质变,至于共匪走狗根据量变到质变的原理所宣扬的关于共匪统治中国时间越久,中国就会民主化的论述是荒唐的,一个国家是否成为民主国家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意识形态裡边是否民主思想佔据上风,是否存在有利于结束专制政权的历史社会条件,比如人民是否普遍因为思想启蒙具备了民主思想,比如历史进程中专制政权是否为自己种下了祸根,比如权力斗争,比如与其他国家交恶,比如社会反抗运动是否激烈是否已经拥有实质冲撞专制统治的可行方法。水无论是被加热还是被冰冻,水无论是变成水蒸气或者冰,本质上还是水,只是从液态的水变成了气态的或者固态的水了,共匪无论实行传统的单一专制计划经济还是实行党国资本主义,本质上都是运用共产专制剥夺自由民主的政治流氓。

(C)否定之否定。辩证法的思维方式认为,壹切运动都会产生某些现象的否定,会把事物变成反面。生命产生死亡。热同冷比较才能够了解。“壹切肯定都是否定”,那位辩证法大家斯宾诺莎这样说。无阶级社会产生阶级社会,阶级社会又在更高的水平上产生新的无阶级社会。但我们必须区别“纯”否定和“否定的否定”。后者就是超越矛盾,它同时含有否定、保存和升上更高水平的意思。原始的无阶级社会有高度的内部凝聚力,这正是由于它贫困,几乎完全受自然力量支配。分成阶级的社会是人类逐渐支配自然力量的壹个阶段,以社会组织的深刻矛盾和分裂为代价。在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中,这个否定要被超越。这时候,由于没有了阶级,人类对自然力量更高度的控制,要与同样更高度的社会内聚力和合作结合起来。

否定之否定规律仅仅在两者之间的否定之否定,将永远不可能产生任何肯定,想要有肯定的产生,必须要有第三者以上的对象参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矛盾双方决定统壹体的演化,具有强烈的内因决定论性质,马克思根据否定之否定推论出社会进步的规律,辩证法被滥用的原因源于辩证法的“否定原则”。黑格尔认为:“对这壹原则而言,没有东西是永恒不变的,没有东西是绝对神圣的,而且这否定原则能够冒壹切事物的任何风险并承担壹切事物的任何损失。”但是否定这个概念的内涵比变化概念的内涵丰富,将否定概念哲学化等于把其比变化概念多出的部分内涵强加到充满了无穷变化的物质世界中。用正题、反题和合题的简单规定将否定原则组织成辩证法的模型,来解释世界的所有运动,必然导致用少数狭隘的教条强行规定无限復杂的自然界。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就是变戏法、就是在不断的诡辩。“否定之否定”规律表现为:“原始公有制被私有制取代,私有制被共产主义公有制取代。”;“原始公妻制被夫妻家庭制取代,夫妻家庭制被共产主义的公妻制取代。”。恩格斯用“麦粒成为麦苗成为麦粒”来证明“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成立是错误的。从麦粒到麦苗,是麦子的两个阶段,麦子的基因并未变化,不过是同壹生命发生了存在形式转化而已,这在生物学上叫个体的发育,并不是对原有生命的否定;而新麦粒是新生命的开始,基因已发生了变化,是对上壹代生命的否定。对于生命来说,有壹次否定就够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错误实在太低级,他连“形式”与“实质”的区别都无法搞清楚:麦粒变成麦苗只是形式变化,实质没变,而麦苗枯萎死亡则是生命结束,发生了从有生命到无生命的实质改变。可见,辩证法根本不成立! 马克思主义说:劳动创造了人类,而劳动又是人类的劳动,恩格斯说,劳动是人的本质。这完全是绕口令:人的劳动创造人,人自己创造人,没有解释人的来源。后来达尔文的进化论诞生了,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来源于猿。可至今没有科学的证据,没有从猿变成人的视频录像。事实证明否定之否定不是社会进步的规律,国民党的白色恐怖取代了北洋军阀的威权统治,共匪的红色恐怖取代了国民党的白色恐怖没有让中国民主化,不意味着社会的进步,中国不但没有成为民主国家,反而从威权国家发展成极权国家最终成为共产极权国家。

共匪的辩证法的世界观的本质

(A)内容和形式。辩证法的世界观认为,壹切运动都必然随着多种不同的环境而表现为不同的形式(结构)。它不能自动地把原先的形式摆脱。形式会抵抗。这种抵抗必须打破。形式必须符合内容,在壹定限度之内是这样的。但是形式比较僵硬的性质,对绝对而永远的符合运动有所抗拒(运动本身就是固定和不变的东西的反面)。

形式与内容这种矛盾关系的壹个很好的例子,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辩证关系。生产力为了能够发展,必须存在于人类社会组织的某种形式中,如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等生产关系中。起初,每壹种新的劳动组织和生产的形式(在平均劳动生产率方面高过以前的形式)都能刺激生产力的发展。可是到了某壹阶段它就变成进壹步发展的障碍了。所以它就必须被打破,被壹种新的、更优越的生产关系代替,这样才让人类在物质和知识上能够作新的“大跃进”。共匪根据这个世界观把从毛左共产极权到邓右共产极权的统治过程解释为与时俱进,并宣称共匪统治中国的整个过程都是社会主义的实践。

(B)原因和结果。辩证法的世界观认为,所有的运动看来都像是纠缠不清的原因和结果的链条。乍看起来,原因和结果交互作用,难分难解。靠工资为生的无产阶级的发展,是由于生产资料被私人占有,成为壹个社会阶级独占的东西。但是这种独占维持下来,又是雇佣劳动者存在的结果。

工人所得的工资不够用来取得生产资料。雇佣劳动者生产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转化成为资产阶级对更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这样发展下去,原因变成结果,结果又变成原因。为了摆脱这种纠缠不清而且避免陷入无意义的折衷主义,我们必须运用起源的方法,就是,找寻所谈论的那个运动的历史起源。这样,我们发现,事实上资本和剩余价值先于靠工资为生的无产阶级而存在,是在生产领域之外发生的;资本有壹个原始积累的过程,这打破了那表面上的循环论证:雇佣劳动者——资本——雇佣劳动者。共匪的支持者根据这个世界观得出了共匪与广大中国人民相互依存,没有了共匪中华民族就会灭亡的结论。

(C)手段和目的。辩证法的世界观认为,壹切有意识的运动或活动都是为了某壹目的。思考过程是企图清除达到目的路上的障碍物的工具。思考过程是否有效,要看它到底在多大的程度上帮助人们达到或者实现既定的目的,不论是最简单的“个人”对日常实际问题的解决,还是最高级形式的“纯科学”都是如此。

但是,在手段和目的之间显然有辩证的交互作用。壹切个人的和社会的行动都有数不尽的效果。有些效果是预见到的,有些却没有。有些没有预见到的效果大有可能使达到目的变为更困难,而不是变为容易。只有某些手段,它们总的效果真正使我们接近目的,才是有效的。那个既定目的,可能由于固执着某种实际上把原定目的越推越远的手段,结果根本转变了。

再说,社会行动的手段和目的,并不是人类任意地,根据“纯粹的自由意誌”选择的。这些选择是现成社会条件和物质条件的强迫作用的结果,是受既定的社会利益决定的。目的受需要决定,而需要不是不受社会环境和物质基础影响的。手段的选择受经验和创造力(想象力)决定,这些同样也不是与社会的条件和活动没有关系的。确定目的的能力,和那约束着怎样选择目的和手段的强迫作用,两者都是认识的辩证法的特征。共匪根据这个世界观否定反共的中国人的民主诉求,这个世界观已经成为中国长期坚持党国资本主义的依据。

(D)普遍和特殊。辩证法的世界观认为,每个运动、每个现象,都有它特殊的性质。同时,尽管有这些特性,任何运动或现象,除非摆在较大而且比较普遍的存在的框架之内,就根本不能领会、理解和解释。英国19世纪的资本主义不等于20世纪下半的英国资本主义,今天的美国资本主义也不壹样。它们每壹个都代表世界经济中占某壹特殊地位的壹个特殊的社会结构。然而,无论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资本主义,还是今天英国老朽的资本主义,还是当代的美国资本主义,离开了表明资本主义这个制度特性的普遍发展规律,就无法了解。普遍和特殊的辩证法,不是把对“普遍”和对“特殊”的分析“结合”起来那么简单的事情。它还要联系着普遍的规律去解释特殊,又要通过若干特殊因素的作用来修订普遍的规律。共匪根据这个世界观为中国社会塑造了特殊性,这个特殊性成为拒绝放弃一党专政的依据。

(E)相对和绝对。辩证法的世界观认为,了解运动,了解普遍的变化,也就是了解无限数目的过渡情况的存在。这就是为什么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之壹,就是了解事物的相对性,不肯在范畴与范畴之间树立绝对的屏障,而要在相反的要素之间找出中介的力量。普遍的演化表示有杂种的现象,有“过渡”的情况和例子存在于生与死之间、植物和动物之间、鸟类和哺乳类之间、猿和人之间,这壹切把这些范畴之间的区别变成相对的了。这个世界观是共匪引导被统治者辩证看待中国社会的依据,根据这个世界观可以得出共匪统治中国社会的过程不是绝对的坏,甚至共匪在某些层面很好的结论。

共匪对付敌人的时候的形式逻辑

(A)同壹律:形式逻辑认为,A等于A;壹个东西永远等于它自己。共匪根据这个世界观对共匪的敌人彻底否定,共匪不会对共匪的敌人辩证看待。

(B)矛盾律:形式逻辑认为,A不同非A;A决不能等于非A。共匪根据这个世界观对共匪的敌人彻底否定,共匪不会一分为二的看待共匪的敌人。

(C)排中律:形式逻辑认为,或是A,或是非A;任何东西都不能既不是A又不是非A。共匪根据这个世界观对共匪的敌人彻底否定,共匪不会以运动的眼光看待共匪的敌人。


共匪的辩证法的本质

辩证法中的一分为二的逻辑环节是逻辑规律的体现,一分为二无法凌驾于是非判断之上,不可以成为专门为罪恶辩护的依据,对于犯罪事实进行价值判断是社会公义的基本表现,共匪的辩证法恰恰否定了社会公义,共匪的辩证法本质上是运用诡辩术否定别人运用形式逻辑的排中律对共匪已经犯下的罪行进行是非判断。

辩证法是共匪为他们自己犯下的错误辩护的工具,辩证法是共匪编造统治合法性的工具。

杀人犯与人类社会之间也存在对立统一,杀人犯对于被杀死的人来讲是对立的,表现了杀人犯与人类社会的对立性,杀人犯间接的为没有被杀死的人提供了更大的生存空间,表现了杀人犯与人类社会的统一性,如果没有杀人犯杀人,人类社会就会因为人口危机灭亡,杀人犯维持了人类社会的生存,根据共匪的辩证法可以论证杀人犯的存在有积极意义。

辩证法可以用来为共匪建立的极权统治辩护,比如可以得出东亚大陆人与共匪的关係是对立统一的关係的结论,根据辩证法的观点,即使共匪不好,毕竟共匪代表秩序,所以应该维护共匪的统治。辩证法认为人事物没有绝对的好与绝对的不好,所以共匪也有好的一面,辩证法认为不应该用片面 孤立 静止的观点看待人事物,所以共匪即使历史上做了很多坏事,还是可以从共匪的被迫改良行为中为共匪辩护,辩证法认为量变最后会发生质变,所以共匪不应该被推翻,共匪会实现中国的民主化,共匪与中国人民之间即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共匪与中国人民虽然存在利益冲突,但是共匪支撑了社会秩序与国家的存在,所以中国人民离不开共匪,只有消灭国家的共产主义实现之后这种对立统一才会消失,实现共产主义之前让共匪统治中国是最好的选择,共匪的邪恶是历史进程的必然规律,共匪的邪恶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之后消失。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存在的错误

作者 谢选骏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马克思之所以认为国有化与计画经济的社会主义壹定要取代私有制与市场经济,出于两个基本理由。壹个是认为私有制导致资本家剥削工人,这导致普遍的不公平;壹个是认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生产的社会化合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导致生产力无法进壹步扩大。但这两个理由实际都是不成立的。用当代经济学理论剖析马克思的经济学不难发现其中的谬误,下面我们就用当代经济学理论的观点来分析壹下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观点。

壹、使用价值和效用

《资本论》是从分析商品开始的,商品的两个基本属性为使用价值和价值,在商品交换时表现为交换价值。

当代经济学不用“使用价值”这个词,而是用“效用”。效用是主观的,也就是说对于同壹件商品,其效用是随消费主体的喜好而变化的。不同商品对同壹个人的效用是可以比较的,但同壹件商品对不同的人的效用却不能比较。使用价值和效用的概念很类似,但是《资本论》没有明确说明使用价值的主观性,同壹件商品的使用价值似乎应该是壹样的。

与马克思同时期的门格尔在其《国民经济学原理》中提出了壹个现代经济学最重要的概念:边际效用,并且从那时起边际分析成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之壹。如果我们认为壹件商品完成它的创造过程后,其使用价值就是壹定的,那显然无法做边际分析了。

既然效用比使用价值能更精确的描述商品对消费者的有用性,使用价值就成为没必要的词汇。而且对效用进行修饰可以更精确的刻画商品有用性,比如总效用、边际效用、增加的效用等等。

二、价值和成本

马克思在定义价值之前,先说明了商品的交换价值。为了找到交换价值背后的依据,于是根据商品所凝结的劳动量多少抽象出价值这个概念。

当代经济学基本摒弃了价值这个概念,而是用成本来替代它所要表达的凝聚的劳动量。如果壹件商品所含有的劳动量越多,那么它的成本就越高。

用“成本”替代“价值”不是只为了用词方便,而是“成本”能够更精确的描述人类为了获得“效用”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成本和效用壹样可以加上灵活的修饰语。壹旦壹只碗被拿到市场上,我们可以很方便的说,这个碗的生产成本是多少,销售成本是多少;或者可以说这壹批碗的平均成本是多少,总成本是多少。但是当人们说这个碗的价值(不是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是多少的时候,已经跟为这个碗具体花了多少工夫没有关系了,因为它的价值是由市场上跟它同样的所有产品的平均耗费劳动时间(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无论生产者具体的成本是多少,它的价值已经由其同类产品决定了,绝不能说因为这个产品采用了落后工艺成本高就价值大,或因操作熟练成本低而价值就小。

“价值”这个词并不是完全没有意义,因为用类同物的平均属性来决定自身性质在当代经济学中也有例子。比如“机会成本”的概念,它是说假如妳的资金或时间不用在这件事上,而是用在可能的其他事上,其收益的期望值大小是多少。

可见,对于市场上同质的商品,“价值”还是有价值的。比如电子产品,由于技术进步导致其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因此其价值降低,表现为价格的长期下降趋势(当然下降到壹定程度后就会被通货膨胀所掩盖)。但是对于不同质的商品,或者说有垄断性因素在裏面的商品,比如土地价格的上涨,就不能说其上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增加了。但是用当代经济学裏的需求和效用曲线决定价格的理论则很容易解释这个现象。

三、“庸俗经济学”的指责

庸俗经济学在其使用者那裏指的是只从表面上分析经济现象的经济学。对于坚信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人来说,以斯密、李嘉图、门格尔、凯恩斯、弗裏德曼等为代表的主流经济学其实就是庸俗经济学。

但经济学作为壹门科学,本身就是在研究现象。当代经济学也同样是在试图发现经济现象背后的规律,并且引进数学进行定量的分析。在培根奠定现代科学的基础以前,康德已经揭示人的认知理性只能认识现象,而事物的本质是不能被认知的。

跟马克思的经济学说相比,不仅当代经济学的概念更精确,研究的范围也更广泛。马克思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忽视了很多当代看来难以忽视的因素。比如《资本论》从分析商品开始,但当代经济学总是把“商品与服务”放在壹起,分析它们的供求和效用、成本及价格。可如果按马克思的分析,两者很难放在壹起,比如妳不能说壹个人唱戏的价值是多少。这是因为商品是可以大规模復制的(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基本是这样),而服务则是由于每个人的天赋不同而不能大规模復制的。下面的进壹步分析就会揭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的时代局限性不仅在于把商品看成同质的,同时把劳动者及其劳动也看成是同质的,因此才有了“劳动力成为商品”壹说。

四、价值概念只符合完全竞争市场

经济学把市场按垄断程度不同划分为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和完全垄断四种市场类型。其中理想的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型特征有:(1)市场上有无数生产者和消费者,任何壹个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商品的市场价格影响都可以忽略不计,都是价格接受者;(2)任何消费者能够以略高于市场价买入无限数量的商品,而任何生产者能够以略低于市场价格卖出无限数量的商品;(3)所有商品都是同质的,即可以互换的。今天只有较少的商品市场,例如棉花市场,没品牌的廉价消费品市场等适用于完全竞争市场模型。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由于产品完全同质,因此其销售费用几乎为零,因为只要按市场价有多少销多少。这也是马克思定义商品价值时仅考虑其生产成本而忽略其销售成本的原因。

在这样的市场上,生产者都力图采用更先进的工艺,力图降低自己的成本,赚取更多的利润。竞争的结果则是利润率趋于平均。马克思的这个结论和当代经济学是壹致的,因为后者也认为如果考虑到机会成本,完全竞争市场的生产者的预期利润是零。

更重要的是这意味着同类商品的生产成本也应该相同。尽管成本中有固定成本和流动成本,流动成本中有物的成本和人的劳动成本,但是如果所有物质成本都是完全竞争市场的商品,那么它们又都可以转化为另壹部分物质成本和人的劳动成本。这样层层转化的结果当然最后就是纯粹的人的劳动成本。

假如某商品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而且生产该商品的材料设备和人力以及生产它们的更前壹级生产要素都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那么就可以承认,商品是可以用其上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定义其价值的。

但是在有垄断因素的情况下,这样定义其价值就不对了。比如名牌鞋比杂牌鞋要贵很多,这是品牌效应。当中国电信垄断电话时,话费很贵,这更是明显的垄断效应。品牌、地域、管制等凡是影响竞争的因素都可以商品价格明显偏离制造它的劳动成本总和。

五、劳动力价值

同商品价值类似,劳动力价值在《资本论》中被定义为“是由平均工人通常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虽然人的禀赋确有不同,但在基本生活需要上是差不多的,是可以由平均数反映壹般状况的。对于同样的商品,同样的生产工艺,对劳动者所要求的就是重復性的简单劳动。即便是復杂劳动,也可以看成是经过壹定的培训和学习后壹般人能够完成的劳动。在这个意义上,截然不同的劳动也就可以转化为能够比较的抽象劳动。

商品的成本最终落实在劳动上,劳动可以换算成通用的抽象劳动,抽象劳动又决定于劳动力价值。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价值这个概念才可以定义为某商品所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六、剩余价值

有了劳动力成本的定义,于是马克思就推导出剩余价值的概念。既然劳动力成本就是这类劳动者的必须平均生活资料价值,那么劳动产品价值减去劳动力价值就是剩余价值。

按马克思的解释,剩余价值就是被工人创造出来,但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因此反映了剥削。剩余价值率就是在剩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的比例,反映出剥削程度的大小。

七、对剩余价值论的质疑

假如所有市场都是完全竞争市场,剩余价值论是很有说服力的。但是劳动力市场,尤其是高级劳动力市场由于劳动者明显的禀赋差异而偏离完全竞争模型很远,因此也就为以此为突破口发现剩余价值论的悖谬之处提供了机会。

对于从事高级劳动的劳动力比如工程师或销售经理,其工资比普通工人高许多。按劳动价值论,高工资反映其劳动力价值高(除去波动因素),但实际上其必需的生活资料和普通工人是差不多的。并不是说维持壹个工程师必需的技能必须要有和他的工资成比例的生活资料做物质支持。即便考虑到工程师多受若干年教育,把受教育的成本平摊到今后的工作年限,和工人相比,其价格仍明显高于其价值。

这个质疑说明马克思对劳动力套用其商品属性是错误的。因为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的商品大部分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而劳动力并不符合这个模型。这是因为每个人生来其体力和智慧禀赋不同。体力上的区别尚且可以看做随机波动(因此《资本论》可以用“中等强度的劳动”来作为壹般状况),但智力的禀赋差别却导致难以靠自由竞争达到均衡状态。那些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往往也是智力禀赋较高或其性格适合接受教育的人。

再举壹个极端些的例子。譬如有家年生产玻璃钢制品的自动工厂,只有壹个工人负责生产,其实也就是按壹下按钮开始,到结束时再按壹下按钮结束。如果把产品的市场价值都算作该工人的创造,那这个剩余价值率就要百分之几亿了。无论谁也不会认为价值数亿的财富增值仅归功于该工人按按钮的劳动。

这个现象剩余价值论无法解释,是因为这样的工厂是不会出现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的。

八、按劳分配的误区

按劳分配的依据是: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因此按照劳动量的多少来分配财富才是公平的。

依照先前的分析,价值最后归结为劳动,所以这是可以自圆其说的。但应该註意其前提是所有的商品都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即产品都是同质的,销售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实际上把价值仅仅归结为生产劳动,还忽略了管理成本、资金成本、培训成本等诸多生产要素。

当人们牢牢记住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定义的商品“价值”仅仅是完全竞争商品市场的特例,就会明白,要分配的并不是价值,而是财富。财富是既能满足人的需求而且具有稀缺性的商品和服务。假如所有的财富都是完全竞争市场中的商品,那么分配财富就等于分配总的商品价值,但显然这两者是不同的。

在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下,显然不是按劳分配,而是按要素分配。按要素分配是个自发的过程,而按劳分配则是人为的过程。这意味着要实行按劳分配需要按劳动强度核算每个人的劳动量。在壹个企业内部已经很难做到了,在壹个国家,把所有不同行业的每个劳动者的劳动和换算成标准单位的“抽象劳动”是人力做不到的,即便勉强做个大概,这部份工作也是劳动力的浪费。

九、按要素分配的理论

近来按要素分配的理论在中国又得到广泛支持.中国官方的理论并没有否认马克思的按劳分配观点,只是作为分配方式的补充。在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之后,这只是承认了市场经济本身的分配方式而已。

19世纪初期,萨伊提出要素价值论,被马克思批评为庸俗经济学。今天中国的学者在提倡按要素分配时仍然要加上定语,变成生产要素。或者说,大部分人提倡的是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但要完全理解按要素分配的实质,应该去掉生产二字。

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消费,消费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的需求。所以满足人的需求是壹切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

这裏做壹个形象的比喻。懂些物理的人知道,在闭合串联电路中,如果串联有若干电阻,那么根据阻值不同,每个电阻分得壹部分电压;阻值越大,分得的电压越多;每个电阻分得的电压加起来就是总电压。

如果我们把从商品或服务的生产到人的需求得到满足看成壹个闭合电路,而劳动、管理、资本、销售、消费等环节都看成是壹个个电阻,这些环节其实就是要素,每个要素所得的分配就相当于电路中分得的电压。

在电路中,人可以调节电阻大小,但电压分配是自动的。同样,在市场经济中,人的努力可以改变各要素在链条中的贡献大小,但分配的多少是市场自发实现的。

既然资本、劳动、管理、销售等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那么根据其重要性不同进行分配就是自然的。越是重要的,分配的比例就越大。但市场如何衡量各个要素的重要性呢?缺了任何壹个要素,链条被打断,经济活动就没有意义了,但它们确实不是同等重要的。市场认可的标准就是该要素的稀缺程度,越是稀缺的东西,市场价格就越高。

当劳动力稀缺时,劳动力的价格(表现为工资)会上涨,当资金稀缺时;资金价格(表现为利息率)就上涨;当土地等生产资料稀缺时,当然就是地租和地价的上涨。

市场报酬裏除了正常的要素报酬,还有风险报酬和创新报酬。但它们不是市场达到稳定平衡状态下的报酬。

十、“剥削”的要素论解释

假如只有完全竞争的市场,那么生产者的成本是大体相同的,销售价格是固定的,只要有钱,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把钱变成资本,通过正常生产过程,再把产品变成钱。这就给人以“财富完全由工人创造出来,资本家除了有钱什么贡献也没有”的印象。如果连傻子都能靠钱生钱,人们当然认为这就是剥削了。

在马克思生活的19世纪中期,大部分商品确实可以套用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型。因此劳动价值论就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但如果仔细分析资本家这壹角色,就会发现承担了若干职能:资金提供者、生产管理者、销售者,(有些还要兼任技师、会计等职责)。在完全竞争的市场,销售几乎没有成本,生产工艺的类同使生产管理也很简单,资本家的工作不过是雇佣若干工头。因此,销售的要素很不重要,应得分配几乎为零;管理的要素也很次要,那时资本家的真实收入主要来自作为资金提供者。

马克思的时代高利贷盛行,这就说明了那时资金是稀缺的。资本家提供了稀缺的资金,为此获得了丰厚的市场报酬,这是壹定历史时期的正常现象。当资金不再稀缺时,仅仅提供资金获得的报酬就很少了。比如今天,由于储蓄利率很低,中国今天也有许多人面临如何投资理财问题。

作为资金提供者就可以得到报酬,难怪被看成“剥削”。不过这只是市场经济历史上壹定发展阶段的现象。

十壹、资本家角色的分解

今天由于社会分工进壹步发展,集许多只能为壹身的资本家基本不存在了,除了很小的企业。

在投资行业有专门的投资银行、投资基金公司等金融企业。企业的管理机构有董事会、监事会以及以总经理为首的行政管理团队。壹般来说,采购和销售都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在所有这些机构中工作的人都是专业雇员,他们提供的是高级劳动,这和同质化的体力劳动是有根本区别的。正因为他们这些高级劳动的稀缺性,才可以得到很高的市场报酬(工资)。

今天如果壹个人什么技能也没有,是不可能还像马克思的时代舒舒服服靠钱生钱当资本家的。他至少要把钱储蓄到银行。假如储蓄到利息高的商业银行,还要冒银行破产的风险。即便把钱存到政府担保的国有银行,也要冒少许的政府破产风险。而且风险最小的这种吃利息投资所得很可能被通货膨胀完全抵消。

这个变化说明,今天的时代资金已经不是主要稀缺要素,而高级劳动的稀缺性表现得更明显。

在今天有基本公平自由的市场经济国家,假如还有某个资本家象19世纪壹样集各种职责于壹身,而且企业很赚钱,人们不会说他不劳而获了。因为,他的所得高于银行利息的部分都是高级劳动的回报(中国由于缺乏公平的市场环境,资本家甚至受到更多指责)。

十二、资金稀缺的经济学意义

资金稀缺当然不是指发行的钞票少了,否则印钞工人加加班就解决了。这个现象实际反映了资本品的稀缺。

商品可以分为资本品(马克思称为生产资料)和消费品(马克思称为生活资料)。资本品是用来生产其他资本品或消费品的。用来购买资本品的钱就是资金或叫资本。壹个人可以拿手裏的钱去消费或者去投资,他如果消费就直接满足了自己目前的消费需求,如果投资则是为了满足未来的消费需求。如果社会上的消费需要很强,那么为生产出更多的消费品作出的努力就应当获得回报。这个努力就是节省现期消费,也就是把钱用于投资而不是用来购买消费品。

在马克思的时代,人们苦于日用消费品的匮乏。资金短缺其实就是缺乏生产出足够数量的棉纱、布匹、衣服、牛奶等消费品的生产能力。当壹个人不是用钱消费这些生活资料而是投向机器和厂房时,其实就有更多的社会劳动从生产消费品转向生产资本品,从而为将来更大规模的生产出消费品创造条件。

其实服务也可以分为资本品和消费品。炼钢工人的劳动就是作为资本品的服务,因为劳动的结果是为生产做贡献。而提供精神文化生活产品的人的服务就是消费品。资本家购买设备和购买劳动都是在购买资本品,从而为社会未来的消费品增加作出了贡献。

在自由市场条件下,究竟人们愿意以多大比例投资和消费,这是自发的。当遇到饥荒时,人们宁可把全部财产都换成食物;当温饱勉强得以解决时,有眼光的人也许会倾向于投资来改善未来处境。由于每个人对自己的状况最有判断权,因此其自发调整的结果也是最优的。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掌握几乎全部财富和劳动力。为了将来的生产能力可能会强行压缩人们的消费,把更多的劳动用来生产资本品。计画经济条件下根本不可能根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的概念进行合理分配,政府因为控制了经济命脉,在分配产品的时候往往会出现特供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资本品是为了生产更多的消费品。但在计划经济中,生产资本品会变成为了生产更多的资本品。这就产生了中国在实行计画经济的时代前高积累高浪费的现象。

今天,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的消费品生产能力早已过剩,因此资金不再是稀缺要素,表现为利息率非常低。如果壹个人今天节衣缩食去投资,那是划不来的,除非此人有投资特长(果真如此他也可以在投资行业找到职位)。

十三、两种分配公平性比较

劳动价值论要求按照劳动多少进行分配,资本家的资金贡献被排除在外。可是如果真的把资本家排除在外,那就没有人投资,无法进行社会生产了。于是马克思设想通过社会革命把资本变成国家所有,因此剩余价值也就归全社会分配。但除了高积累高浪费的缺点外,这样壹个国家还有个难题:如果不允许私人投资,让人们把分配所得都消费掉,那显然浪费了投资机会,损害了未来利益;如果允许私人投资,那发展的结果又会回到革命前的状态。

从道理上讲,政府没有理由限制壹个人只能把分配的鸡蛋吃掉,不能换成下蛋的鸡。可只要保障人们的财产处置权,尊重人们的雇佣和被雇佣意愿,就会自发形成市场经济下的按要素分配。

其实马克思主义公平观的基础也同样是贊同“谁创造的归谁”,因为“剥削”这个概念就是来自“工人创造的价值应该归工人”。

如果不只把劳动看做贡献,把提供资金和管理也看做贡献,那么资本家的市场所得就是公平的了。

财富可以创造可以转移。在生产技术落后的时代,抢掠的好处甚至大于生产,那就没什么公平概念。人们创造出公平这个概念是为了防止人们把精力用于财富转移(当然是向自己转移),也是为了鼓励人们去创造财富。生产技术越进步,财富创造就越重要,公平的概念就越深入人心。

所以公平的核心观念是谁创造的财富由谁享用。由于社会分工的细致,财富往往是壹群人协作创造的,所以怎么分配就是个大问题,但公平的原则应该是按贡献大小分配。贡献大小不应由人说了算,而是由市场说了算。

在市场经济中,不仅壹般的产业工人对材富的创造有贡献,资本家以及其他行业的从业人员对财富的创造也有贡献,所以他们也有权得到壹份应有的报酬。

结论: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看似成立,是因为马克思的时代大体符合完全竞争市场模型。随着社会发展,各种削弱完全竞争模式的因素越来越强烈,以至于马克思的剥削理论如今已经完全丧失了评判社会财富分配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局限性

作者 严家祺 写于 二零一五年

北京『世界马克思主义大会』,是中国社会『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召开的,这是中国正在成长的壹股不大不小的思潮,如果任其发展,当中国资本主义化与『马克思主义思潮』发生激烈冲突时,中国共产党将走向分裂。
    二十多年来,由于实行市场经济,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现在,贫富两极分化的程度,已经超过了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美国百分之五的人口,掌握百分之六十的财富,而中国百分之零点四的人口掌握百分之七十的财富。中国有近六百个贫困县,许多县的财政收入仅十亿人民币,而私人财产超过十亿美元的富豪,中国大陆内地就有近六百人。而美国超过十亿美元的富豪人数,还比中国少百分之十。从明清到国民党时期,中国已有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在毛泽东时代,资本主义被完全铲除。物极必反,邓小平在文革后上臺,开始发展资本主义,二十壹世纪中国的现实是,真正进入了资本主义大发展的时期。
    壹九八九年的『六四』后,邓小平为了挽救共产党的壹党专政,完全放弃共产党人早期建立『公有制平等社会』的乌托邦理想,在强化壹党专政的同时,放手推行资本主义。但邓小平和他的继承者建立的『资本主义』,并不是今天欧美的资本主义。

资本主义三个阶段


    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萌芽于欧洲文艺復兴时期。直到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工业革命兴起之前,手工工场壹直是工业中生产组织的基本形式。从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1、十八世纪六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老资本主义』。
    2、 二十世纪初以来,被『福利主义』、股份制改造了的资本主义,马克思时代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转变成企业股东与企业经理人之间的矛盾。北欧的『福利资本主义』和美国受『凯恩斯主义』影响的自由资本主义,虽然有许多不同,但还是可以归为资本主义发展的壹个『阶段』,这个『阶段』中,『中产阶级』壮大了,马克思主义就不能在这样的社会中起作用。
    3、柏林墙倒塌以来的欧美的『金融资本主义』,资本全球流动的资本主义,金融市场的作用压倒了银行,全球流动性金融资产总额,现在接近全球各国GDP总和的四倍,金融的发展越来越『独立』于实体经济。

马克思主义和『老资本主义』


    市场经济只有在承认和保障私人财产权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但市场经济和私有制的结合,壹方面推动了经济增长,另壹方面,造成了人们佔有财富的不平等。壹定程度的财富不平等,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之壹。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财富的不平等造成了严重的两极分化。正是资本主义的弊端,使壹些人头脑中产生了消灭私有制,建立财产公有制社会的思想。
    建立财产公有的社会理想,在马克思以前早就存在,马克思与那些『空想家』不同在于,壹方面,给这些『空想』穿上经济学理论的外衣,另壹方面,马克思要诉诸于行动,主张通过革命来实现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变革。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说,马克思壹生有两大发现,壹是『唯物主义历史观 』;二是『剩馀价值学说』。从壹八四八年发表《共产党宣言》以来的近十年中,他因谋生需要,每周为《纽约论坛报》写文章,介绍欧洲形势。壹八五九年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马克思当时四十壹岁,发表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当达尔文的影响传遍全世界时,马克思的名声和影响,只限于『共运分子』的壹个小圈子中。伊赛·伯林谈到马克思此时的情况说:『马克思流亡在外,壹贫如洗,在伦敦的壹个惨淡角落裏靠临时写些新闻报道来煳口。』当时他的《资本论》还远没有写出来。达尔文的成就对马克思是有激励作用的。马克思《资本论》出版后,恩格斯说,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壹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生物界的现象是自然现象,存在不以人的意誌转移的规律,达尔文发现了这样的规律。马克思是壹个致力于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人,加上他贫困的生活使他不可能有心思像达尔文研究生物界那样地研究人类世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壹种过分简化的历史观,他对历史大趋势的预测,与他本人的焦急盼望混合在壹起,二十世纪的全部历史已经证明,马克思的『预测』并没有实现。
    马克思『剩馀价值学说 』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所谓『劳动价值论 』,就是认为商品价值由劳动所创造。很多人以为『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的独创。事实上,在亚当·斯密前,威廉•配第、约翰•洛克以及法国重农主义学者都提出过『劳动价值论 』的思想。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到商品拥有『使用价值』及『交换价值』。他明确指出,假设不受市场状况影响,壹般商品交换价值的多少取决于生产者投入的劳动量,两者成正比。在亚当·斯密后,李嘉图进壹步完善了『劳动价值论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 』,大多继承自李嘉图的理论。马克思增加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概念,提出商品价值量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
    马克思把劳动以外用于生产的原料、机器、工具等用『生产资料』概念加以概括,他的理论体系裡,不存在『生产要素』概念。『生产要素』不仅包括劳动力,而且,还包括土地、资本、企业家、技术和信息,马克思研究了商品市场,却没有研究『要素市场』,没有研究劳动力以外的『要素』在创造价值中的作用。马克思根据他的『剩馀价值理论 』,论证了资本主义通过掠夺『剩馀价值』剥削劳动者的不合理性,马克思因此得出结论,资本主义壹定会走向灭亡,共产主义壹定会在全世界实现。
    马克思主义是继承了『空想社会主义』对『老资本主义』的揭露中发展起来的。如果说马克思有所『发现』的话,马克思在人类思想史上的发现,是摆脱以往的『空想社会主义』的传统,发现城市中的劳苦大众、工人是颠复资本主义制度的力量。当他在《共产党宣言》中宣布,工人应当组织成『无产阶级』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时,工人和劳苦大众就不再视自己是『壹无所有的人』,而认为自己将失去的是锁链,而赢得的是全世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壹套说教,就成了动员穷人起来革命的『理论』。他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壹句话:消灭私有制』。马克思倡导用暴力来摧毁现有的经济体制和国家机器,他是壹位倡导『红色恐怖』的革命家。

二十世纪欧美资本主义的改良


    马克思去世时,他的思想并没有多大影响。他去世的时候,《资本论》没有英文版。马克思主义的土壤是在壹个没有法治的社会中越来越严重的两极分化,而股份制和中产阶级的发展壮大,社会福利的扩展,法治秩序的建立,使公司所有权分散在普通大众手裏,资本主义这些变化,马克思所憧景的资本主义崩溃和无产阶级革命,在欧美国家并没有出现,马克思主义在这些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失去了影响力和传播力。可以借用卢卡斯、萨金特的『理性预期』理论来分析『社会制度变革的预期』,马克思没有想到的是,当他『预期』资本主义灭亡的时候,资本主义本身发生了重大变化。马克思在人类社会的『迷宫』中看到了壹条通往『天堂』的出路、并踏出壹步时,『迷宫』本身发生变化。
    在二十世纪的俄国、中国等东方国家,尽管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十分有限,但整个社会的两极分化、贫富对立十分严重,马克思主义传播到这些国家后,影响逐渐扩大,马克思主义成了贫苦阶级为改变现状、暴力革命的思想武器。列宁把马克思主义『简化』为『打碎旧的国家机器』,而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简化』为『打土豪,分田地』、『造反有理』。在俄国、中国这些有长期『帝制』传统的国家,马克思主义成了『穷人』、劳工和农民起义、改朝换代的旗帜,夺取政权后,旧的『帝制』传统从壹家壹姓的『家天下』变为壹党专政的『党天下』。

改革开放使中国回到『解放前』


    资本主义是在保障私人财产权基础上、用市场来配置资源的社会经济制度,建立在这种社会经济制度上的国家政治制度,有专制主义、极权主义和民主多种形式。资本主义是发展经济的必有之路。邓小平的改革开放造就的『资本主义』,特别是江胡时代的资本主义,是『老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和『金融资本主义』中所有坏东西的『三结合』。中国的十个贪官汙吏,往往比不上壹个金融权贵。中国许多人说,改革开放使中国回到『解放前』,实际上,『权贵资本主义』、『老资本主义』和金融掠夺的三结合,使中国的两极分化更严重,贪官汙吏遍及全国,农民工和城乡贫民的生活状况,比所谓『解放前』还要差。这种状况,正是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产生和传播的土壤。中国全国遍地的、此起彼伏的维权运动,是官方践踏法治、『社会不公正』严重恶化的产物,有马克思主义作『后盾』,他们坚信自己行为的正义性和合理性,暴力镇压只能使维权运动更加强大。
    今天中国的现实是,当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在全世界走向衰亡时,马克思主义在『老资本主义』、『权贵资本主义』和『金融掠夺』相结合的中国找到了生存的土壤。二十世纪的全部历史已经证明,马克思主义在揭露『老资本主义』弊端中起了重要作用,使欧美发达工业国家的资本主义得到了改善,苏联和中国毛泽东时代的历史也证明,马克思建设公有制社会的理想是实现不了的。壹九八九年柏林墙的倒塌,为资本主义在全球的发展开辟了道路。然而,二十壹世纪的资本主义,股份制的发展、金融过度扩张和金融全球化带来了壹系列新的问题,金融危机以多种形式产生。现在的趋势是,雇主支撑的社会福利体系正在瓦解,过去壹百年减少不平等现象的主要办法——社会福利国家正在消退。现代资本主义仍然存在许多弊端,尤其需要从制定金融的全球规制来解决。这种情况,当欧美现代金融资本主义中金融欺诈、金融掠夺还没有找到全球性的办法加以抑制时,中国要在金融体制逐步健全和加强法治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开放资本市场,不能急急忙忙全面开放资本市场,否则将进壹步加重背负在老大中国肩上的沉重负担。

马克思主义和阶级斗争


    全世界每个国家都有两大问题需要同时解决好,壹是『民主』问题,二是『社会公正』问题。中国邓小平以来的资本主义,仍然处于『老资本主义』阶段。壹九八九年前,中国的重要问题是经济发展和『民主』问题,壹九八九年后,就像十九世纪路易·波拿巴的法国壹样,当时处在工业革命和经济大发展阶段,『社会公正』问题凸显出来了。
    当中国愈来愈卷入全球经济中时,中国政府愈来愈没有能力控制资本的流动。不论中国如何高举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中国都无法阻挡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全球化的大趋势。
    在解决『社会不公正』问题上,能不能通过提倡马克思主义来解决呢?这条道路,在中国就是毛泽东公有化的道路。现在,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中国不可能回到改革开放前,不发展对外贸易,中国也没有任何力量能铲除改革开放以来的、尽管很不完善的市场经济基础。毛泽东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二十壹世纪的今天,是不可能实行的。就是限制民间私人工商企业的发展,也难于稍长时间实行。对今天中国来说,不利于市场经济和私人经济发展的措施,必将减缓中国经济的增长,甚至造成经济萎缩和大萧条。
    那么,中国能不能在发展资本主义的条件下,仍然把马克思主义作为『官方意识形态』?胡锦涛『和谐社会』虽然不成『理论』,但没有法治的『和谐社会』有助于『权贵资本主义』的生存,有助于贪汙腐败,有助于掩盖两极分化和阶级斗争。现在中国大规模的反腐败运动,把周永康、令计划、徐才厚、薄熙来和大大小小的贪官汙吏,清除了出来,夺取了他们的权力。反腐败受到民众贊同,但也使中国官方的意识形态重新回到了过去,『世界马克思主义大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召开的。如果说,近几年的反腐败,是壹场从上而下的、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的政变或革命,实际上摧毁了近四分之壹世纪以来江胡时代共产党的领导核心,那么,可以想见,在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的今天,中国官方提倡马克思主义和推崇毛泽东,就是当权者自己挑起社会冲突,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毛泽东的『造反有理』就会死灰復燃,成为动摇、颠复中共政权的力量,这将最终导致共产党的分裂。当然,中国今天已不是毛泽东发动农民革命的时代,中国交通通讯联系的紧密,使中国也不可能产生军阀割据,不可能造成长期大乱。当社会剧烈动荡时,共产党的分裂,将把军方推上历史舞臺。即使军队在大清洗后,高级将领没有什么『野心』,但在假借『马克思主义』旗帜的革命或『人民力量』的推动下,当军人介入政治后,政变和改朝换代仍将发生。

『非程序更迭』就是政变


    毛泽东时期和以后,中国与最高权力更迭有关的重大事件,如『九·壹三事件』、逮捕『四人帮』、华国锋、胡耀邦、赵紫阳下臺,都是『非程序更迭』,实际上就是政变。面对社会动荡和以马克思主义或其他主义的革命,中国向何处去?中国的前途几乎没有选择,革命不能镇压,在二十壹世纪的今天,镇压革命,只能为政变开辟道路。革命和政变可以避免,完善市场经济、厉行法治、推行宪政民主,这是壹条康庄大道,这就是要在用宪法和法律保障私人财产权的基础上,用社会福利制度、税收政策和其他政策,促进中产阶级的成长、缓和两极分化,同时,使掌握国家权力各级官员的人,无法通过权力攫取财富。当然,还会产生贪官汙吏,但厉行法治,实行民主就能减少贪官汙吏的产生。走这条康庄大道,就可以避免革命、避免政变。

马克思主义与极权主义之间的关係

作者 郭于华

2013年去逝的科思曾经说过:“如今的中国经济面临着壹个重要问题,即缺乏思想市场,这是中国经济诸多弊端和险象丛生的根源。开放、自由的思想市场,不能阻止错误思想或邪恶观念的产生,但历史已经表明,就这壹方面,压抑思想市场会遭至更坏的结果。壹个运作良好的思想市场,培育宽容,这是壹副有效的对偏见和自负的解毒剂。在壹个开放的社会,错误的思想很少能侵蚀社会的根基, 威胁社会稳定。”

开放思想的市场,是经济、社会、文化繁荣并保有活力的前提条件;也是对制度和政策可能会发生错误的纠正机制。而中国的现状正如科斯所言是“缺乏思想市场”。这形成今日中国正常发展的桎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4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2015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及不同场合曾多次反復提出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调这是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然而与此同时,充斥于我们耳中宣传舆论却是: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若以常识和逻辑思考壹下,不难发现其间悖论:在壹个主张消灭私有产权,并建立壹个公有制和进行集体生产的主义之下,不安全,谁敢创业?无自由,又何能创新?这种宣传上的矛盾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思想市场的缺乏源于思想的被禁锢。长期以来我们被强迫接受并只认同唯壹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及其以后的继承发展。各大学不仅都设置有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课程,而且争先恐后地纷纷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马院的研究经费和教师收入优厚于其他社会科学专业;在每年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中,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研究不仅排位最前,而且数量也占据很高比例,以最新的2016年为例:

在全部23个“学科”中,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计有85项选题;党史·党建96项;其后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人口学、历史学、文学、语言学、管理学等等21个学科共计1711项;

虽然马克思主义和党史在课题数量上不是最多的,但需考虑到后面许多学科都在前若干项列出与马克思、社会主义、中国特色、习近平思想有关的题目:

如哲学的前21项都是关于马哲的课题,第22项到第32项是关于习近平治国理政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中国道路的哲学、中国共产党人学哲学、用哲学等的研究;

在理论经济研究中,列在最前面的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与发展研究”、“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当代化研究”、“中国经济模式的经济学理论研究”;

政治学,名列前茅的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政治学等特色研究;

法学,前10项是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文化等研究;

社会学,首列“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理论研究”;民族问题研究,首列“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首列“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理论研究”;宗教学,前两项为“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无神论思想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当代发展研究”;中国文学,首列“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国化研究”,稍后还有“马克思、恩格斯与比较文学研究”;新闻学与传播学,首列“习近平总书记对外传播思想研究”,“中国梦话语体系的修辞和全球传播效果研究”,“讲好中国故事”的传播理论分析与诠释。

如果研究者在此指南下申报社科基金课题,通常“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也是必不可少的八股套话;可能还要加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某某大和某某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惯用话语。

这样的现象不胜枚举,不难看到学术研究领域中思想垄断的状况。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对人类社会及其发展的解释之壹,亦需经受实践的检验。壹种理论若成为垄断性意识形态,将本来多元的思想定于壹尊,就如同市场中壹种商品形成垄断,必然扼杀市场的活力甚至使市场无法正常运作。科思的忠告正是就此而言。



重构与埋葬

马克思主义作为壹种社会思想,即说明和解释世界的学说,可以是非常重要社会理论。社会学理论中的古典社会学开篇就要讲到马克思;但是它即使重要,也只是诸多社会理论之壹,而非唯壹;与其同时存在的还有若干重要的不同的解释,构成多样的理论、观点、流派和主义。暂且不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发展解释得对与错,同样重要的古典社会理论还有马克斯.韦伯的解释和埃米尔.涂尔干的解释,他们所进行的几乎都是对资本主义社会运行机制和命运的探索,也都包含对社会现实的批判:简而言之,马克思关註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特别是其中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阶级分析与阶级斗争理论;韦伯探讨的是资本主义文明形成的精神条件,尤其是与基督教伦理之间的关系,以及这壹社会前行中遇到的困境;涂尔干所面对的则是社会“失范”问题和寻找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新的整合机制即“有机联系”,这种“有机联系”是建立在由劳动分工所形成的互相依赖的基础上的。思想家们的分析和探索构成了古典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命题,也奠定了现代社会学学科的基础。这些理论以及后世的诸多社会理论,构成了缺壹而不成其为完整的社会思想体系。

然而,壹种理论或壹种思想却成为占绝对统治地位的主义,成为各门学科甚至各行各业的指导思想,其中权力意誌必是决定性因素。强权决定利用哪种理论和如何利用。当我们长期生活于这种权力意誌之下时,就将其确立的意识形态视作当然,不假思索地接受它。比如,我们从来不去思考,马克思主义为何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它究竟是不是壹种科学理论?如果是,它需不需要经过实践检验或逻辑推理的论证过程?我们的院校设置为何只有马(克思主义学)院而没有黑(格尔)院、韦(伯)院、涂(尔干)院?为什么我们所有的研究都必须以马克思主义而不是其他的主义为指导思想?为什么我们各门学科的教材都必须有壹本“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而这种被视作当然的意识形态恰恰是马克思本人所指出的“虚假意识”(false consciousness)。

将作为壹种社会理论或社会思想的马克思主义奉为唯壹的、终极的真理,甚至作为近乎宗教式的存在,有着内在的逻辑矛盾:既然已经是绝对真理,还用得着研究吗?倘若已经成为各领域的指导思想,还有必要探讨吗?作为学者、研究者,具有正常的心智和逻辑思维难道不是最基本的要求吗?如果妳将它作为科学,那么它不应成为信崇的对象,它需要实践的检验被证实或被证伪;如果妳视它为宗教,它亦不能被强制性地要求所有人信奉,因为今天的人类社会信仰自由已经成为共识。

将自己定位于社会学马克思主义(sociological Marxism)的美国社会学家迈克.布洛维(Michael Burawoy)曾经概括了针对作为壹种社会理论的马克思主义的四种不同立场:即传播马克思主义,埋葬马克思主义,运用马克思主义和构筑马克思主义。他所认同的立场是第四种——将马克思主义作为“壹种至关重要的社会理论的有力分析传统,用以科学地理解当代社会变迁和社会再生产的困境和可能性”。正是由于“马克思主义不是教义,不是业已建成的真理大厦”,因而“构筑马克思主义意味着重建马克思主义”。在今日,原教旨主义地运用马克思主义早已是明日黄花,因而才有作为重建和超越意义上的“构筑”之说。

当今世界,只在个别的地方,马克思主义依然作为教条或意识形态工具被功利主义地、抱残守缺地加以“利用”。壹如布洛维所言,这种利用其实正是“埋葬”马克思主义的过程。如若只是功利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化甚至教条化、教义化,权宜性地用作统治的工具,那么马克思主义就会成为壹柄双刃剑,它壹方面泯灭了社会,扼杀了自由;另壹方面也必然葬送马克思主义本身。

以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规律和历史命运作为核心研究内容的马克思主义固然是壹种社会理论,但吊诡的是,“社会”却不是其核心概念。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中,社会只是隐含的、潜在的,社会概念是悬置的,从未以清晰的面目出现。作为壹种社会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其核心理论执着于阶级关系和阶级斗争。正如布洛维所言:阶级处于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动力学(dynamics)和再生产的中心位置。将“社会”引入研究中心并进行理论建树的,是从葛兰西到布洛维等壹系列后马的思想家。

至此,科思忠告的意义凸显,思想的市场必须是思想多元共存、相互竞争、相互促进的,如此才能保持正常的社会生态和思想的生命力,壹如市场的繁荣与活力。让马克思的学说回归原位,脱离统治意识形态而成为可以探讨、争论、质疑、反思的诸多社会思想中的壹种,对思想理论界和马克思主义本身而言应该都是幸事。



合作与斗争

作为提出问题和初步讨论,我们先从作为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阶级分析和阶级斗争理论开始。马克思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理论的基本逻辑是:人类社会是分化为阶级的;阶级划分的依据是人们拥有财富和财产的多少,进而人们的政治观点和宗教信仰在壹定程度上是受其财富和财产状况影响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由于生产资料占有的不同,存在着财富和权力严重不平等现象,这种不平等可能成为重大社会冲突和意识形态冲突的根源;由生产方式创造出社会群体或阶层,称为阶级,在成熟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两大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前者占有生产资料,即技术性的和科学的设备,后者除了拥有劳动力外壹无所有。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具有对抗性,它既体现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中,也体现在两大阶级之间的斗争中;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主要是阶级之间的矛盾和斗争,阶级斗争作为社会变迁的动力,终将经由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资本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在国际共产主义的经典《共产党宣言》中,阶级斗争理论表达得更为直白和激动人心:

“至今壹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壹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 而每壹次斗争的结局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

“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

“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下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每壹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当然首先应该打倒本国的资产阶级。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

“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

对于社会分化与社会矛盾的认识,若从社会理论的脉络进行梳理,可见马克思的阶级与阶级斗争理论,与“社会学之父”孔德毕生关註社会进步与社会秩序构成全然不同的取向,与奠定了社会学理论基石的两位社会学思想家涂尔干和韦伯也完全不同。马克思以极大的热情关註阶级冲突,拥抱斗争哲学,强调暴力革命,这些都使其社会思想带有浓厚的革命色彩。

无怪乎另壹位无产阶级革命领袖这样概括马克思的斗争哲学:“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结底就是壹句话:造反有理。根据这个道理,于是就反抗,就斗争,就干社会主义。”如此概括虽有失简单却也不无精准。

社会学中的冲突理论与马克思的阶级与阶级斗争学说有着渊源关系。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家强调的是社会中经济力量的重要性,而不是功能主义者所强调的共同价值观。他们关註社会集团之间的持续斗争——不限于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而是更广泛的支配者与被支配者,统治群体与被统治群体,虽然他们并不壹定主张社会的进步是壹个阶级推翻另壹个阶级的革命。后世的社会学冲突学派,无论是强调竞争与冲突关系不可避免的齐美尔,还是主张冲突主要来自对资源的支配与控制权的争夺的达伦多夫,或者认为冲突有正面功能的科塞,都以马克思的阶级冲突理论作为先驱,不难看到,社会理论中冲突学派的源流关系。值得註意的是,后世冲突理论的代表人物,都没有将冲突必然导致社会解体或壹个群体消灭另壹个群体作为必然选项。

而作为奠基性的重要社会理论或者说社会学两大理论传统的代表人物马克斯.韦伯和埃米尔.涂尔干,又都不同意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

作为理解社会学传统的开创者,韦伯也关註社会的分化,但与马克思不同,韦伯认为,阶级仅仅代表在劳动力市场中具有同等地位者的整体聚合。阶级不可能被组织起来采取决定性的行动,因为他们缺乏产生这种行动的任何共同基础。共同的、有目的的行动更倾向于出现在另外两种不同的社会联盟中:壹是身份阶层,即由具有相同的职业或专业地位的人组成,故社会阶层是按照经济标准(财富)、政治标准(权力)和社会标准(声望)进行区分的。由于人们拥有相同的身份地位,因而也往往具有相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身份阶层可以成为某种政治行动的基础。二是为了达到特定的政治目标和行使权力而专门组织起来的政党组织(此处从略)。

韦伯的社会分层理论并不导向社会的分裂与冲突;而韦伯探讨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问题是理性化(rationalization)问题。韦伯认为:西方文明的理性化进程体现在行政管理、法律制度、经济组织到生活方式各方面,而这些构成社会秩序诸要素的理性化之间的张力。“资本主义精神”是韦伯最为关註的理性发展结果,他把资本生产和交易中的信任问题,归结为新教教徒在世俗生活中单独面对上帝而形成的天职和品质。而他最重要的贡献之壹是看到官僚制因其非人格化和专业化精神成为现代社会最有效的管理方式的同时,预见到其高效率和有益于社会秩序的特征,有可能演化出使人丧失自由和主体性的“铁笼”(iron cage)。

在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中,阶级斗争是壹种零和游戏,壹个阶级的所得是其对立阶级的丧失,因而斗争体现为壹个阶级推翻另壹阶级的革命;而韦伯的身份地位分层则是不同群体相互之间的评价与排序各不相同,它们之间既非必然相互依赖,也不壹定相互冲突,某些群体的地位有可能提升,但无须取代地位较高群体,即阶层分化并不带来零和游戏,更不导致妳死我活。

奠定了实证主义社会学传统、并作为现代社会学开创者的涂尔干,更是作为与冲突学派相对的共识学派、以完全不同的方式——社会分工与社会整合的理论来描述世界。他对社会分工、自杀、宗教等“社会事实”的研究,以“社会团结”(social solidarity)作为中心问题,接续了孔德的核心问题——社会秩序。涂尔干假设社会中存在着某种潜在的契约或信念。与马克思和韦伯相比,涂尔干最主要的关註点是社会壹致性的本质。其几部代表作都是围绕社会团结展开的。与马克思强调经济、韦伯註重国家有所不同,涂尔干和托克维尔在政治建设中更为强调公民社会的形成和作用。相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关註点是阶级和阶级冲突的本质,涂尔干的着作更多地聚焦在社会的本质、社会的整体性和壹致性上。在涂尔干看来,教育、宗教和经济体现了社会的主要制度,而制度为整个社会提供了指导规范和法律。比如宗教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维护特定社会秩序的粘合剂,宗教提供给任何壹个既定社会以核心价值,使社会能够聚合在壹起(与马克思对经济的分析形成对比)。文化、符号和仪式是促使社会群体不断强化认同感的手段。劳动分工也是理解社会本质的关键要素,在涂尔干看来,劳动分工本质上是某壹社会为维护其成员的物质生存而规定的不同任务和功能。它使社会的特征更为坚固,使社会作为壹个运作实体存在下去。

涂尔干对国家与政治的看法完全来自于他对社会的见解。国家或者政府,只是另壹种类的社会制度。国家并非代表居支配地位的阶级或群体的利益来进行管理,而是代表整体社会并寻求达成全面的契约和共识。国家应体现卢梭所称的社会公意;社会是权威的基础,而国家则是出面来代表社会实施其基本运作和操作。

在《社会分工论》的"第二版序言"中,涂尔干说:

我们所要揭示的失范(anomie)状态,造成了经济世界中极端悲惨的景象,各种各样的冲突和混乱频繁产生出来。既然我们无法约束当前彼此争斗的各种势力,无法提供能够使人们俯首帖耳的限制,它们就会突破所有界限,继而相互对抗,相互防范,相互削弱。当然,那些最强的势力就会在与弱者的对抗中独占上风,使后者屈尊于它的意誌。但是,这些被征服者虽然暂时屈从了强力统治,却没有认同统治,因此这种状态肯定不会带来壹种安宁祥和的气氛。由暴力达成的休战协议总归是临时性的,它不能安抚任何壹方。人的热情只能靠他们所尊从的道德来遏止。如果所有权威都丧失殆尽,那么剩下的只会是强者统治的法律,而战争,不管它是潜在的还是突现的,都将是人类永远无法避免的病症。这种无政府状态明显是壹种病态现象,因为它是与社会的整个目标反向而行的,社会之所以存在,就是要消除,至少是削弱人们之间的相互争斗,把强力法则归属于更高的法则。

在涂尔干看来,社会不仅是壹个整体(social body),还是壹个有机团结的整体(social organism),它不仅在结构上集合并结合了各种细胞和组织,而且在功能上也具备有机体的所有活力和潜能。正因为如此,失范才成为令人担忧之事。社会是涂尔干眼中最主要的主体,他强调现代分工与市场的基本功能,就在于促进了社会成员之间的有机团结,强化了社会秩序的意识纽带。涂尔干始终把教育和道德看作现代社会建设的两大主题,人们必须在社会领域中安身立命。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壹旦发现共同利益并联合起来的时候,他们不仅维护着自身的利益,而且还互助合作,共同避开来犯之敌。他们这样做,为的是进壹步享受彼此交往的乐趣,与其他人共同感受生活,归根结底,这就是壹种共同的道德生活。

从古典社会学三大家的比较来看,强调合作还是主张斗争形成了殊为不同的理论传统。而从人们的社会实践过程来看,人类社会得以存在和持续的条件是人们之间的合作互惠,共存共荣;经济活动的基础在亦于参与交换的人们之间的相互信任。如同中国人自古以来懂得“和气生财”的道理,合作互惠、共生共存是人类社会延续至今的基本条件。战争状态不能成为常态,而从文明进步的角度看,人类的竞争模式已经日渐从打斗、战争、军事冲突转换成体育竞技、商业竞争、文艺比赛、游戏等。

和平共处,包容理解,和谐共荣,是人类文明亘古长存的主题。共产主义运动曾以最理想的社会、最美丽的新世界为许诺动员人们的参与和奉献。而在追求理想社会的过程中采取斗争、毁灭的方式,甚至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惜以作恶的方式推行革命。过程与手段之恶必然导致罪恶的结果,最漂亮的目标却带来最邪恶的后果和最深重的苦难。我们可以先放下这样的问题:究竟是美好的初衷在运行中变得邪恶?还是从来就没有美好的初衷?而只有打江山坐江山的皇帝梦?去思考导致灾难性后果的机制和理念到底是什么。有人认为是马克思对理想社会的设计是被后来人阉割误导造成的,但我们仍须思考,为什么那么多种社会理论中只有马克思主义会被如此利用并对人类造成灾难?其观念本身含有什么错误的成份?比如阶级仇恨与阶级斗争理论。壹种理论或观念如若倡导对立而不是合作,鼓动仇恨而不是和解,定于壹尊而不是多元包容,那么这种理论被用作武器并带来与其美好初衷相反的后果,就不是难以理解的了。



私有与公有

接续上面的话题,合作与竞争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众所周知,人们在经济生活中的交换与互动要以拥有为基础,即以合法的财产权为前提条件,简而言之,就是属于自己的东西才有权处置。追寻这壹问题的答案,须从作为共产主义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源头开始。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建立在否定私有制强调公有制的基础上。马克思认为,正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导致资本家得以榨取工人劳动所生产的剩余价值,从而构成剥削关系,产生劳资之间的矛盾,并形成阶级和阶级斗争。而“生产资料的集中与劳动的社会化,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无法兼容的地步。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的丧钟就要响起。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 (见《共产党宣言》)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劳动能力视作与财富的对立,虽然只是壹种可能性:“消极的劳动,只是壹种可能性;是壹切客体都完全被剥夺的劳动的可能性。劳动能力表示绝对贫困,即物的财富被全部剥夺。因为整个物质世界以及物质财富的壹般形式即交换价值,都作为别人的商品和别人的货币与它相对立,而劳动能力本身失去了这些条件而独立地存在着。”

以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为目标的经典论着明确宣称:“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

“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壹句话:消灭私有制。正是要消灭资产者的个性、独立性和自由。”

夺取政权之后,“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 壹步壹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壹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裏,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以上见《共产党宣言》)

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列宁也曾指出: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基石。“私有财产孕育了无产阶级作为自身的判决,而无产阶级执行之;正如薪资劳动带给别人财富、带给自己悲惨作为自身的判决,也是由无产阶级来执行。如果无产阶级胜利,这绝不意味无产阶级成为社会的专制者,因为唯有藉由废除自身及其对立面,无产阶级才能取得胜利。届时,无产阶级及其命定的对立面——私有财产——都将消失。”

以私有制为无产阶级革命或共产主义运动要消灭的对象,是几乎所有革命导师壹致的观念。但这壹主张却是违背自然与人性的。正如茅于轼先生所言:“早先我也不懂得为什么说:私有财产是道德之神;财产公有不符合道德。后来慢慢懂得,贊成财产公有的人并不是愿意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分给大家,而是想让别人的财产通过公有,自己也有壹份。于是尊重别人的财产私有,并神圣不可侵犯,才符合道德。所谓公有其实是壹种非分之想。”茅于轼先生其实是以常识性话语道出了私有财产的天然合法性。

根据壹些经济学家深入浅出的概括,我们可以获得对私有制的常识性理解:

首先,私有制是壹种自然秩序,它不是某个人或某种理论制造出来的,而是天然的,即在人们的经济活动中自发形成的规则。“以自已的劳动谋求自已的生存和发展,没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了”。因为自已的投入(劳动,资本,技术)而获得生产成果,构成壹种自然的社会分配秩序。私有财产之所以不容侵犯,所依据的是:这壹财产是由妳的劳动资本技术创造出来的。而人们常说的无义之财,指的就是别人投入创造出来的成果却被妳占有。财富由谁的投入创造出来的,正是确定财富归谁所有的依据。没有私有,便没有什么正义不正义,也就没有了社会的基本秩序。所以私有财产不容侵犯,不是先有法律规定,而是来自壹种自然的认识。私有是壹种自然法则和自然秩序。

其次,私有又是壹种自然的生产发展秩序。人们之所以投入劳动资本技术,是建立在这种投入取得的生产成果能够为自已所有的预期之上,如果自已投入劳动资本技术,成果却归别人所有(比如奴隶的劳动成果归奴隶主所有),或者归“公有”、“大家所有”,个人便不会很情愿的投入,社会生产和发展的动力便消失。这种社会仍可能有生产和发展,但必须依靠暴力强制或欺骗(比如为了理想为了国家等等的精神宣传)去维持和推动,社会生产就失去自我发展的机制。

同时,私有制也是人们的交易活动与社会合作的基础。当社会生产分工实现专业化生产,可大幅提高生产效率时,必然出现交易。交易建立的基础是交易产品或服务的私有,没有私有,就没有产品或服务的处置权,当然就没有交易;公有制不可能产生市场和交易。交易的公平在于双方能够自由的不受胁迫地讨价还价。而私有既是个人自由的前提,又是讨价还价的动力,买卖双方的自由和相互制约,是交易秩序的基础。理性人之间如何合作,如何通过合作达成互惠而不是互害,需要依靠私有财产制度,这是人类创造的克服囚徒困境的最重要制度。大卫·休谟认为它是三大自然法则的第壹法则。有了私有产权制度,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合作与博弈才有可能。产权制度其实先于国家、先于政府而存在。市场的真正功能在于让人类更好地合作。由于私有产权是人的自由的保证,没有私有产权,人不可能有自由。如果壹个经济当中有大量的特权阶层,如果政府可以随意剥夺个人财产,如果自愿交易的合约得不到遵守,人们就不可能有通过分工而合作的积极性。

如果我们暂且先放下革命导师们倡导的主义,以常识和日常生活逻辑想壹想,市场经济的基本道理在于,由于分工的存在,个人需要与其他的个人交换产品以满足自己的生存需求;出于壹己私利的个人可以为他人提供产品或服务、并且个人要想使自己生活得更幸福(天经地义),就必须更好地满足他人的需求——提供更好的产品或服务;这本是利己与利他并存不悖。而所谓“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不追求私利、不承认财产私有,“狠斗私字壹闪念”,是与基本的人性和道德背道而驰,是与自然天道对抗,因而也必然不能成立。

人类文明成就的积累,是因为建立了道德的和法律的制度,这种制度保护了个人的财富积累,保护了个人为增加幸福而进行自主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也保护了人们之间的合作、交易关系及社会成员不受他人尤其是强权的剥夺。就此而立,私有财产和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是社会构成的基石。

而所谓公有制,是在消灭私有制基础上形成的。表面上它只是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实际上它通过行政权力,把所有生产成果收归“公共”或“国家”所有。因而实际上消灭了劳动和技术的私有。当个人或生产组织不能直接获得生产成果、拥有这种生产成果的所有权时,劳动或技术的私有就变得无意义。不用说那些必须实行组织化生产,资本投入是国家的企业,即“公有制”企业生产的产品并不归这个企业私有,而要归“公共”或“国家”所有;即便是中国的农民和服务行业人员,本是个体生产,自已劳动自已获得劳动成果,政府也通过强制性的集体生产,把生产成果收归“公共”或“国家”所有。之后国家通过权力再对这些生产成果进行分配。由此个人所得并不是因个人的投入(包括劳动、技术、资本),而完全取决于国家的分配权力。这样的由权力配置资源、领导生产和分配成果,必然使生产者完全丧失权利,是“通往奴役之路”。

《共产党宣言》明确声称: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壹切。

不难发现,无产阶级剥夺资产阶级的财产和“摧毁”保障私有财产的壹切,是自身从无到有的过程;这与消灭私有财产自相矛盾。所谓“剥夺者被剥夺”的命题其实是经过抢夺使壹部分人占有而另壹部分人没有。更何况,事实证明,所谓公有和国有并不是真正的全民所有,如若是人人有份,为什么人民得不到属于自己的那壹份?所以,“消灭私有制”是真正意义上的剥削和抢夺。

就此而言,私有制也是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根本保证。人类社会走到今天,不同国家的历史进程已经证明:最典型的公有制、指令性计划经济都造成巨大恶果而难以为继。只有在财产权得到坚定不移的保护时,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才有保障。因为,财产权构成壹道最有效的壁垒,可用来抵御公权力的干涉和侵犯。私有财产,是形成秩序与规则的基础;保护私有财产的制度是人类社会正常与文明的保证。

彼得 德鲁克曾指出:极权主义试图通过种种“非经济手段”创造历史,让经济发展中遭遇不平等的大众在这个非经济的社会中获得平等,其结果是整个国家被推向极权主义深渊。他严酷地指出,在这个过程中,人民交出的是自由,得到的是锁链。

米塞斯也早就指出:这些空想家热衷于设计地球乐园的各种规划,而所有这些规划的共同特征就是,这些乌托邦中的居民都必须无条件地首先服从于其创建者,尔后还得继续服从于其继任者。只有市场经济把每个人的命运交给他们自己,市场经济认定生产者是自身命运的主人。这个制度不在于消灭人的恶念,却在于要人为了私利,而去求得公平。在斯密大师看来,每个人只要不偷不抢不骗,他的私利就是最崇高的社会公利。那些相互冲突的社会利益绝不能交给“计划者”仲裁,而是应该在竞争中让上帝来取舍。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以终极真理和单壹道路为人类社会规划未来,不能不说是壹种理性的僭妄。以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为手段,必然埋下人类群体相互仇恨的种子,成为日后的灾难性土壤。这样壹套思想体系——阶级与阶级斗争,暴力革命夺取政权,无产阶级专政,消灭私有制,并将此主义推及全世界,很容易为试图人为建造大壹统社会的专制统治者所利用。分析已有的几种极权政体,不难发现,极权之恶,正在于拿到了打开地狱之门的钥匙:发掘人性之恶和人性中最大的弱点并将其发挥到极致。

人类群体之间的合作、博弈、竞争乃至战争,都须遵循壹定的共同游戏规则。而极权主义运动的重要逻辑之壹是,玩不过,就破坏游戏规则:游戏中因智商、能力处于劣势而不能战胜对手,于是耍赖或用强,用破坏规则的方式打败对手。因智力较低、能力较差、按照人们认同的壹定之规玩不过对手的游戏者,不在提升自身能力上下功夫,而想方设法破坏掉规则另起炉灶,以强权、暴力、厚黑取胜而上位,取而代之甚至消灭对手,这种情形在历史中屡见不鲜。这也是成王败寇逻辑得以形成的实践基础。

大道至简。长久以来,我们在意识形态的雾霾中喘息,因缺氧而头脑混吨。思想家们其实早已把最基本的道理讲清楚了,而这些道理成为公众认知的常识常理却不那么容易,思想解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我们回到平常心态,保持正常心智,开放大脑和视域,换壹种认知思考的角度和方式,这些道理其实都是不难明白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消极意义

作者 浦汉昕 写于 二零一九年

壹百三十六年前的今天,公元1883年的三月十七日,春寒料峭,天气阴沉,在伦敦海格特墓园壹个偏僻角落,壹群身着黑色服装,站立在壹个墓穴两侧的人们,正註视着缓缓沉入墓穴的黑棺。随后壹位长着大胡须的绅士,向前跨了壹步,开始致辞。他就是恩格斯,在此他向自己的挚友,三天前辞世的马克思沉痛告别,另外也庄重地向世人宣告这位伟大思想家的杰出贡献:他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由于他的理论发现人们不再“在黑暗中摸索” ,壹切“豁然开朗了”。

他说道:“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壹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壹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壹个民族或壹个时代的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这是壹段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论述。

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这似乎是不证自明的常识。马克思有几十年贫穷困顿的学术生涯,对此体验至深,可见他发现这样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绝非偶然。马克思在《德意誌意识形态》中从历史的角度讲述了这壹观点: “我们首先应当确定壹切人类生存的第壹个前提,也就是壹切历史的第壹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壹些东西。因此第壹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俗话说吃饱肚子是第壹要义,谁能说不是呢。然而常识往往只反映了事物的表象,并没有揭示本质。试想古代壹位秀才向壹群农夫说:“太阳天天从东方升起,西边降落,说明日月星辰是在天上转动,我们脚下的大地平展稳固,根本不动。西方的地球说、日心说,都是骗人的鬼话,千万不要相信。”农夫们自然点头称是,谁能反驳他们每天都体验到的常识呢?

然而人类社会是壹个极为復杂的大系统。简单地说它可分三个层次,最外层是人的活动,第二层是物质,能量的流通转化,第三层最深的内核是信息的流通转化。中国古代人只看到了社会的最外层人的活动,心目中的历史就是朝代兴亡更迭,没有方向性,社会变化的动力是人的欲望、劳作和相互砍杀。马克思对社会发展认识深了壹层,揭示了系统中第二层次物质能量生产的作用,并试图指出社会的演化方向。这些自然是了不起的创见,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在十九世纪确实有很大进步意义。然而这百多年来,人类进入了信息时代,毕竟对社会的认识更深了壹层,深入到了它的内核—-信息层次。这正像当代对生物和细胞的研究,深入到基因层次壹样。信息是新的科学概念,马克思认识不到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比马克思更早的黑格尔,同样没有信息概念,却创建精神哲学,直接切入社会系统的信息内核,提出社会发展是主观精神发展到客观精神,最后到绝对精神的自我辨证运动过程。黑格尔虽然超越时代,达到了人类思维新的高峰,但曲高和寡,而且还成为马克思、恩格斯嘲笑的对象。

物质生产,社会经济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它也确实影响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但是不能忽略的是物质生产、社会经济不是自然所赐,是人类思想和知识生产实践的产物。也就是说马克思认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无非是人的意识、思想的物化。因此,仅仅由于将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看作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称之为上层建筑,就认定它们是由物质决定的,显然是错误的。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人类历史的起点并非在于人类具有思想,而是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 “我们首先应当确定壹切人类生存的第壹个前提,也就是壹切历史的第壹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 没有思想和意识,是人吗,创造的是人的历史吗?在草原上的羊群是能吃饱肚子的,林子裏的狗熊也不乏食物,他们能够生活,满足了“壹切历史的第壹个前提”,但它们创造历史了吗?谁听说过羊史或狗熊史?人所以从动物界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人有意识,能思维。人要吃饱肚子,能够生活必需要有生存的技能,获取知识。具有自我意识使人成为人,这才是人类历史真正的起点。

其实马克思自己也知道什么叫生产劳动:“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壹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之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资本论》)马克思有力地驳倒了马克思。

人类社会系统是从天然生态系统演化而来的,虽然都是生物和环境结合的系统,但它和天然生态系统有很大的不同。天然生态系统的发展动力和组织力量是通过食物链流通转化的能量流。人类社会系统虽然也是能量在社会的生产消费活动流通转化,并形成耗散结构,但是人类社会系统还有壹股强劲的信息流,它的源头是人的大脑。人通过认识活动接受外部环境信息,转化为人类共创共享的符号信息,形成概念,壹种高质量的信息。人类的精神、思想、知识都就是这种符号信息。人就是用知识启动、控制和管理人类社会系统,调控生产消费活动能量的流通转化。人类社会系统是人有意识的创造物,不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没有意识的能量、物质流通转化只能建造动植物生态系统。人类社会是有意识的存在。

恩格斯说“壹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到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到有关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3卷第617页。)我们并不完全否认恩格斯的这壹看法,然而反对将“人们的头脑”和“时代的经济”对立起来。还应该补充的是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既要在经济基础的变动中去找,也不排除到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人的思想意识在社会系统中形成信息流,它从主观到客观,又再从客观到主观,这是壹个循环往復的运动,也正是黑格尔所论述的精神的自我辨证运动。

马克思、恩格斯不能理解思想意识作为信息流在社会系统的运动,看不到它是“活的”,是辨证的,既在人们的头脑中,也在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中流通转化,循环往復。在马克思看来“信息流意识”是“死的”,无活力的,只不过“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象在照像机中壹样是倒现着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壹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475页。)马克思成了光学家,再壹次将人类社会降低到动物世界,甚至降到物理系统。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下面壹段,也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经典论述。 “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壹定阶段,便同它们壹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其实是系统功能与结构的矛盾。系统功能与结构确实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和相互适应的;因此系统功能与结构壹旦失衡,两相作用是可以推动系统发展或退化。但是这种作用是有限度的,也可说受制约的。系统功能与结构的矛盾运动永远不可能是系统发展的根本动力。有谁认为壹粒种子发育生长成大树是系统功能与结构的矛盾所致。马克思会认为他的女儿长大成人是她们身体的功能与结构不断调整的结果吗?

这不能不让我想起克雷洛夫的壹个寓言,大体是这样的。壹天猴子、狗熊、狐狸和狼在林中找到了四件乐器,壹把小提琴,壹把大提琴、壹只小号和壹只黑管。他们各自拿了壹件,咿咿呀呀吹拉起来。猴子有了灵感,突然说:“兄弟们,这样是不成调的。要演奏乐曲,大家要排成壹排,像人们在舞臺上演奏那样。”于是他们排成了壹排。但是仍然不成调子。猴子又叫停,并说:“狗熊妳要站在这儿,狐狸妳在狼的左边”。这样他们不断排序,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马克思墓地的石碑和安放其上的硕大青铜头像十分引人註目,它告诉我们这裏埋葬的是壹位大思想家;人虽然死了,但他的思想依然磅礴天地。人类历史上,恐怕还没有壹位哲人的思想,像马克思壹样如此广泛地影响和改变人类历史的进程。换句话说,也没有壹位哲人的思想像马克思壹样受到了人们如此广泛和长久的社会实践的检验。遗憾的是,这壹百多年的检验结果是负面的,他的思想给世界制造了无数的麻烦和可怕的灾难。当然,这不会是马克思的初衷,这些恐怖的场景看来从未进入过他那硕大的头脑。然而壹切都发生了,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马克思的思想虽然精深博大,但它的思想病灶也是致命的。恩格斯说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即历史唯物主义,上文已经分析了它的各种错误。现再概括如下:其壹,马克思口口声声说要从活生生的人出发,但他只强调了人的生产劳动和人的社会关系,他不认为人所以为人,是由于人有自我意识,能思维,具有思想和精神。他没有抓到人的这壹本质,不是从人的这壹本质出发,研究社会的发展规律。其二,对人类社会的认识只深入到物质层次,认识不到信息、思想和精神的关键作用,以至于自己在物质层面上被许多似是而非的假像所迷惑。

本文不讲述马克思的这些理论对世界文明的影响和制造的种种灾难,只想提出三点中国人切身感受的历史和现实,看壹看马克思思想上的病灶是如何酿成人间灾难的。

1, 建国之后,文教受到多次摧残,全国大学竟然壹度停办。知识分子、民族精英不断遭受迫害,制造了无数人间惨剧。这种反智主义是和马克思只强调劳动轻贱知识的思想分不开的。
2, 屡屡侵犯人权,剥夺公民自由,钳制言论,禁固思想,这是马克思人的理论抽掉了自由精神的恶果。
3, 几十年不断折腾,所谓调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搞得国困民穷。这是马克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的理论的伟大实践。

时代在前进,人民在觉醒。如果至今仍然不能清除马克思思想上的病灶,中国人民就仍然会深受其害,中华文化也难以幸免,中国的兴盛就越发艰难。

民主社会主义与马列主义的区别

作者 顾乃忠 写于 二零一六年

东西方文明之间存在差距,这是壹切直面现实而又客观公正的人们都不否认的事实。东西方文明之间的差距需要改变也能够改变,这是壹切具有理性且又追求正义的人们的美好想法和共同愿望。在东西方文明之间差距改变的过程中,就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而言,大致可以区分为以自然演化为主和以人力主导为主的两个不同的过程。在过去——19世纪以前——的历史中,限于当时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状况,东西方文明之间差距的改变,基本上是以自然演化为主的过程。在今天——19世纪及其以后——的时代,由于交通和通讯条件的改善,东西方文明差距的改变,已经不再以自然演化为主,而开始以人力主导为主的过程。所谓以人力主导为主,就是人的目的、意识即指导思想在其中的作用愈来愈大。而在思想巨擘马克思之后的时代裏,东西方文明之间差距的改变——严格地说,指的是东方国家文明的进步以缩小与西方国家文明之间的差距,但为了便于比较,本系列文章所论也包括西方国家文明的进壹步演化——,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这裏就产生壹个如何理解和解释马克思主义,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指导,亦即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本土化之所以成为问题,需要专门讨论,是因为马克思或马克思主义不是像人们,尤其中国人,通常理解的那样单纯——全盘肯定意思上的单纯和全盘否定意思上的单纯,而是壹个金沙混杂、正误皆有、是非交织的整体。因此,任何国家在将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过程中,需要对马克思主义的主干和枝叶、真实和空想、正确和错误仔细地进行甄别。

笔者曾经论及,马克思有两个,即前期马克思和后期马克思。 前期马克思以《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为代表。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由于壹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壹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壹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紧接其后,马克思又指出:“资产阶级使乡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正像它使乡村从属于城市壹样,它使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 在《资本论•第壹版序言》中,马克思指出:资本运动的规律正以“铁的必然性”向前资本主义国家扩展,“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马克思还说:“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壹种自然历史过程” ;“壹个社会即使探索到了本身运动的自然规律……它还是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自然的发展阶段”。 很显然,马克思在这裏主张的是历史发展的单线论。

前期马克思的历史发展单线论的思想不仅体现在对壹般的历史发展规律的论述中,而且体现在对东方国家历史发展的具体论述中。

关于印度社会发展的道路,马克思于1853年在《不列颠在印度统治的未来结果》壹文中指出:“英国在印度要完成双重的使命:壹个是破坏性的使命,即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另壹个是建设性的使命,即在亚洲为西方式的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马克思在这裏对印度未来发展前途的判断是再明确不过的,而且这种判断已远远超出了印度本身,而涉及整个亚洲了。

的确,马克思对中国社会的未来前景也是这样认为的。1850年马克思在《国际述评(壹)》中预测:“如果我们欧洲的反动分子不久的将来会逃奔亚洲,最后到达万裏长城,到达最反动最保守的堡垒的大门,那么他们说不定就会看到这样的字样:中华共和国:自由,平等,博爱。” 无须多加壹个字,自由、平等、博爱的资产阶级共和国,这便是中国社会的未来命运。

在马克思的心目中,东方不仅包括亚洲,而且包括欧洲的斯拉夫世界,尤其包括俄国。关于俄国社会未来的发展前景,马克思的论述尤为具体、全面。

19世纪中叶,俄国围绕着发展道路问题,民粹派和西化派曾进行激烈争论。民粹派理论家认为,俄国由于存在着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村公社,因此俄国人民具有先天的优越性,“是天选的社会主义的人民”,是“本能的、传统的共产主义者”。在他们看来,俄国独有的这种特殊国情,使它有可能避免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直接由村社制度过渡到共产主义。当时的马克思对于这种俄国特殊论的喧嚣壹直持否定和蔑视的态度。他坚持认为,俄国在世界历史发展面前,根本不存在什么特殊性,村社土地公有制决不能使俄国避免西欧的发展道路。1855年2月13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表示了他对民粹派创始人赫尔岑及其思想的反感,说:“我不愿意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场合同赫尔岑壹起出面,因为我不贊成这样的意见:似乎旧欧洲要用俄罗斯的血液来更新。”

19世纪50年代末,俄国在正式宣布废除农奴制之前,政府在解放农奴方面已经采取了不少切实有效的措施,马克思对沙皇政府在改革中的自由主义倾向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极高的评价。1858年,他在《关于俄国的农民解放》壹文中写道:“如果说,俄国贵族认为他们的‘8月4日’(1789年)还没有来到,因而他们还没有必要将自己的特权献上祖国的祭坛,那末俄国政府的步伐就要快得多:它已经达到了‘人权宣言’ 。的确,请设想壹下,亚历山大二世竟宣布了‘农民天赋的、根本不应该予以剥夺的权利’!这真是不平凡的时代啊!1846年,罗马教皇发起了自由主义运动;1858年,俄国的专制君主,道地的“全俄罗斯独裁者”,又宣布了人权!我们还会看到,沙皇的这个宣言将像罗马教皇的自由主义壹样得到全世界同样广泛的反应,并且归根到底将比教皇的自由主义产生远为更大的影响。” 在此时的马克思看来,俄国的出路同西欧国家的出路壹样,应该倡导自由主义,发展资本主义,走普世文明之路。在同壹篇文章的结尾,马克思在预测俄国农民起义可能导致的结果时以更加明确的语言,再壹次表达了他的俄国应该走西欧的普世文明之路的观点。

他说,被贵族束住手脚的农民必然要求发动起义;“如果发生这种情形,俄国的1793年就会来到;这些半亚洲式农奴的恐怖统治将是历史上空前的现象,然而它将是俄国历史上的第二个转折点,最终将以真正的普遍的文明来代替彼得大帝所推行的虚假的文明”。

直到19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前期,马克思仍然对俄国未来的资本主义前景充满信心,并坚定不移地坚持他的以普世文明为核心的世界历史理论。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针对俄国地主的因货币资本不足,难以用雇佣工人代替从事强制劳动的农奴来经营农业的抱怨,劝导他们说:妳们尽可以放心。不是花不开,而是时未到;“时候壹到,玫瑰花自然可以摘到”。意思是说,只要时机成熟,“产业资本家不仅拥有自己的货币,而且拥有别人的货币。” 1870年2月13日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再次申明他的不同意俄国村社可以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观点,说“对于这种共产主义的黄金国,我从来不抱乐观的看法。”

以上就是前期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虽然《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的宗旨都在于推翻资本主义制度,但是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还是肯定了资产阶级在历史上曾经起过和正在起着的革命性作用,肯定了资本主义制度的普世性。在这裏我们清楚地看到,前期的马克思主张的是历史发展单线论。

然而,在70年代中期以后,马克思在世界历史问题上的观点改变了:由此前的反对和批判民粹主义,转变到同意和支持民粹主义,以至提出与民粹主义壹样的主张。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復信草稿》中,马克思提出,俄国因为保存着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农村公社,又处于与资本主义相同的时代,因此“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收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壹切肯定成果” 。马克思强调指出,俄国不应该沿着从1861年开始的消灭农奴制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道路前进,“如果俄国继续走它在1861年所开始走的道路,那它将失去当时历史所能提供给壹个民族的最好的机会,而遭受资本主义制度所带来的壹切极端不幸的灾难” 。自此以后,俄国应该而且能够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想法,马克思壹直坚持到临终之前。1882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俄文版序言》中,又进壹步申明了上述看法,他(们)写道:“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末现今的俄国土地公共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

在这种前后的变化中我们看到,前期马克思主张,所有的——无论欧洲的还是亚洲的——国家,都必须经历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即主张历史发展单线论;后期马克思主张,有些国家,比如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的俄国,不需要且不应该经历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即主张历史发展双线论。也就是说,前期马克思主张,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存在“壹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壹切国家,不管历史和文化如何,迟早要走资本主义道路;而后期马克思主张,在世界历史的发展中,不存在“壹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显然,这是两个完全对立且无法调和的马克思。

我们当然註意到马克思在《给维•伊•查苏利奇的復信草稿》中反復强调的,他早年的《资本论》明确地把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话。 我们也註意到马克思在《给“祖国纪事”杂誌编辑部的信》中批评米海洛夫斯基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变成“壹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壹切民族,不管他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註定要走资本主义这条道路时说的话;马克思说,“他这样做,会给我过多的荣誉,同时也会给我过多的侮辱”。 马克思在这裏断然否认他前期主张历史发展单线论。马克思想给人们造成这样壹种印象,即他似乎从来就是主张历史发展多线论、至少是双线论的——西欧壹条线,东方壹条线,并力图把前后对立的观点统壹起来。但是,我想不客气地说,马克思的这种努力是徒劳的。因为在这裏,马克思是以歪曲事实、文过饰“是”为前提的。纵览《资本论》,我们发现,马克思在论述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时,不仅论及法国、德国以及西欧的壹切文明国家正在发生与英国同样的变革,而且论及美洲、澳洲和俄国也正在或即将发生英国式的资本的原始积累。尤其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在论及英国式的资本原始积累的时候没有忘记亚洲。

关于亚洲也存在着西欧那样的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问题,《资本论》有很多深刻的论述,限于篇幅这裏仅摘录壹段。马克思在论述货币资本的循环时写道:“那些造成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条件,即雇佣工人阶级的存在的情况,也促使壹切商品生产过渡到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越发展,它对主要是直接满足自己需要而只把多余产品转化为商品的任何壹种旧生产形式,就越发生破坏和解体的作用。它使产品的出售成为人们关心的主要事情,它起初并没有显着地侵袭到生产方式本身,例如,资本主义的世界贸易对中国、印度、阿拉伯等国人民最初发生的影响就是如此。但是接着,在它已经扎根的地方,它就会把壹切以生产者本人劳动为基础或只把多余产品当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产形式尽行破坏。它首先是使商品生产普遍化,然后使壹切商品生产逐步转化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 在此时的马克思看来,亚洲同样地存在着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所不同的是亚洲的这种“历史必然性”,在他的时代还处在壹种潜在的状态而已。

读完了《资本论》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的论述以后,我得到的是这样壹个印象:《资本论》不仅没有把以资本集中和“剥夺”小生产者为内容的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甚至根本上就没有做任何限定。相反,在当时的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必然性”存在于世界上的有所地方,只不过不同的地方发生这壹运动的时间有所不同:英国作为资本主义起源的最典型的国家已经完成了这壹运动;西欧的其它国家正在经历着同样的运动;而美洲、澳洲、俄国和亚洲诸国或者刚刚开始这壹运动,或者即将开始这壹运动。总之,在前期马克思看来,历史发展只有壹条道路,即所有国家,不管其历史、文化如何不同,迟早都要走资本主义道路。这壹点是马克思无论如何也无法掩盖的。因此,前后两个马克思的对立,也是任何人——包括马克思本人——无法掩盖的。至于前后马克思在世界历史问题上的观点为什么会发生如此180度的变化,当然有更深层的原因,即马克思的历史观或价值观发生了变化。关于这壹点,限于篇幅,不能展开讨论。

总之,在这裏,我们已经看到了两个马克思:前期马克思和后期马克思。两个马克思,实际上也就是两个马克思主义:前期马克思主义和后期马克思主义。前者以历史主义为理论基础,主张历史发展单线论,后者以人道主义为理论基础,主张历史发展双线论;这两者不仅不能统壹,而且我们只能在二者之中择其壹。这裏就发生了壹个严肃的理论问题: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究竟将哪个马克思主义本土化?

然而,问题的严重性还并不至此。两个马克思或两个马克思主义的对立,不仅表现在前后两个马克思对世界历史发展的截然相反的客观论述中,而且表现在前期马克思的客观论述中的科学取向和包含于其中的价值取向之间的对立中。

关于前期马克思的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之间的对立,爱德华•伯恩施坦在其代表作《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中讲得十分清楚。尽管伯恩施坦未对马克思作前后两期的区分,但他的具体所指就是我所说的前期马克思。伯恩施坦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以及其它许多着作都或隐或显地表现出壹种二元论,为了不致对伯恩施坦造成误解,我拟对之作较长的引证。伯恩施坦说:就《资本论》而言,这种二元论是:这壹着作希望成为科学的研究,同时却希望证明壹个早在它起草之前就已完成的论纲;这壹着作的基础是壹个公式,在这壹公式中,发展应当导致的结果从壹开始就已经确定了。回到《共产党宣言》,在这裏指明了马克思体系中实际存在的空想主义残余。马克思基本上接受了空想主义者的解决方案,但是认为他们的手段和证据是不充分的。因此他对此着手修正,而且用的是科学天才所具有的勤奋、批判的尖锐性和对真理的爱。他不隐瞒任何重要事实,而且只要研究对象同证明公式的最后目标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也不去勉强缩小这些事实的重要意义。在这壹限度内,他的着作摆脱了壹切必然会损害科学性的倾向。……但是壹当马克思接近认真讨论那壹最终目的的地方时,他就变得不可靠和不能信赖了,就产生了本书中尤其是在关于现代社会收入变动的壹章中指出来的那种矛盾,就表明了这壹伟大的科学天才原来到底是壹种教义的俘虏。

伯恩施坦接着说:说得形象壹些,他在壹个现成的脚手架的框框裏建造壹座巨大的建筑物,在建筑过程中,只要科学建筑法的规律同脚手架的构造为他规定的条件不发生冲突,他是严格地遵守这些规律的。但是在脚手架太窄以致不容许遵守规律时,他就忽视规律或者避开规律。在脚手架限制了建筑物,从而使它不能自由发展的地方,他不去拆毁脚手架,却不惜牺牲比例而在建筑物本身上作了改变,从而使建筑物更加从属脚手架。……无论如何,我的信念是,不管那种二元论表现在什么地方,为了使建筑物得到自己的权利,都必须摧毁脚手架。

对于伯恩施坦批评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前期许多着作中的二元论的观点,很多论者都持反批评的观点。他们不对事实本身进行分析,不分青红皂白地认为,这是伯恩施坦对马克思的歪曲和汙蔑,是反马克思主义的表现,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主义。这种只扣帽子不讲道理的方法,实在不是学术研究的态度。平心而论,伯恩施坦关于马克思的前期着作中的二元论观点,即本文所说的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对立的观点是能够成立的。如果我们真正领会了马克思前期着作的精神实质就会发现,这种二元论,即这种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对立的情况,在马克思的前期着作中几乎到处可见。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的“主观的”目的即价值取向是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为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和实现共产主义而斗争;但是,他的“客观的”叙述即科学取向,却是充分肯定资产阶级在历史上的进步作用,肯定了壹切民族“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的必然性,并且揭示了当今世界“未开化和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东方从属于西方” 的历史本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主观的价值诉求是反对他那个时代的工业社会的把物的价值置于人的价值之上的做法,以致他认为必须摧毁把这壹价值原则强加给工人的资本主义制度;但是,他的“客观的”叙述即科学取向,却是论证了资本运动正以“铁的必然性”向所有前资本主义国家扩展,而且这些国家既不能取消也不能跨越资本主义这壹 “自然历史阶段”。在这裏,我们看到的是二元论的马克思,即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对立的马克思。

如果还有人对前期马克思的二元论,即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对立的观点表示怀疑,那么,我们不妨看看马克思本人对他的《资本论》是否存在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对立的问题所持的看法。1867年12月7日,马克思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谈及他的刚刚出版的《资本论》时说:

至于这本书本身,那末应该区别其中的两个部分:作者所做的正面的叙述(另壹个形容词是‘切实的’)和他所做的倾向性的结论。前者直接丰富了科学,因为实际的经济关系是以壹种完全新的方式,即用唯物主义方法进行考察的。……

至于作者的倾向,也同样需要加以区别。当他证明现代社会,从经济上来考察孕育着壹个新的更高的形态时,他只是在社会关系方面揭示出达尔文在自然史方面所确立的同壹个逐渐变革的过程。自由主义的关于‘进步’的学说(……)是包括了这壹点的,而作者的功绩是:他指出,甚至在现代经济关系伴随着直接的恐怖的后果的地方,也存在着潜在的进步。由于他的这种批评的观点,作者同时也就——也许是违反着自己的意誌——消灭了所有专门家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所有乌托邦主义。

与此相反,作者主观的倾向——他也许由于自己所处的党的地位和自己过去的历史而不得不如此——也就是说,他自己怎样设想或者怎样向别人表述现代运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的最后结果,是同他对实际的发展的叙述没有共同之处的。如果篇幅许可比较详细论述这个问题,那也许可以指出,他的‘客观的’叙述把他自己的‘主观的’奇怪想法驳斥掉了。

马克思在这裏说得十分坦率。他的主张社会自然演化的科学倾向的观点,“违反着自己意誌”地“消灭了所有专门家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所有乌托邦主义”;他的“客观的”叙述把他自己的“主观的”奇怪想法驳斥掉了。这与伯恩施坦所说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存在“二元论”,“为了使建筑物得到自己的权利,必须摧毁脚手架”有什么不同?况且,伯恩施坦说的是为了使建筑物得到自己的权利,“必须摧毁脚手架”,而马克思说的是“脚手架”已经被“摧毁”了——“他自己的‘主观的’奇怪想法”,已经被“驳斥掉了”。所以,这裏既没有伯恩施坦歪曲、汙蔑和反对马克思之说,也没有本文所说的前期马克思的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对立的观点不能成立之说。姑且不对前期马克思着作中的二元论,即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的对立作价值评论,仅从事实出发,这裏我们看到的是两个马克思。壹个是在“客观的叙述”中基本上遵循科学、理性的马克思。这个马克思在社会史方面揭示出达尔文在自然史方面所确立的同壹个逐渐变革的过程;他完全接受自由主义的关于“进步”的学说;他甚至指出,在现代经济关系伴随着直接的恐怖的后果的地方,也存在着潜在的进步。由于他的这种批评的观点,马克思同时也就——违反着自己的意誌地——消灭了所有专门家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所有乌托邦主义。另壹个是在主观上怀有不切实际的空想的马克思。这个马克思没有科学精神和理性原则,不遵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他在开始写作之前在头脑中就有壹个研究“应当导致的结果”的公式——这个公式充满了对资本主义的憎恨和对共产主义的向往,因此也充满了“所有专门家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所有乌托邦主义”。所以说,这是壹个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完全对立的两个马克思。

顺便说及,马克思的前期着作中的这种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的对立,在与其后期着作中的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之间关系的比较中可以看得更加明显。在马克思后期的着作中,这种对立是完全不存在的。马克思后期的主观的价值取向无疑仍然是实现共产主义,而其客观的叙述——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就是这壹主观价值的具体体现,所以,这裏不存在二者之间的对立。(这裏不存在种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之间的对立,即二者之间的统壹,不壹定就是好事。很可能是负负得正意义上的统壹。)但是,在其前期着作中,如前所说,完全不壹样。马克思前期着作的客观的叙述是论证资本主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而其价值取向则是论证消灭资本主义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因此,这不能不是两个对立的马克思。

马克思的前期着作中的科学取向和价值取向的对立是壹种二元论,实际上,前文论及的前后两个马克思的对立也是壹种二元论,是另壹种意义上的二元论。如果将前文所说的二元论壹起考虑,马克思则有双重二元论:不仅有伯恩施坦所说的、他自己也坦然承认的二元论,即主观的价值取向和客观的叙述之间的对立;而且有我所说的、他自己却断然否认的在主观的价值取向不变的前提下,客观的叙述与客观的叙述之间的对立。——在此意义上我认为,存在两重意义上的两个马克思。

既然存在两重意义上的两个马克思,即两重意义上的两个马克思主义,那么,在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过程中,究竟将哪个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问题,就不能不成为壹个严肃的理论问题和重大的现实问题,切不可等闲视之,更不可盲目处之。

那么,东西方文明之间差距的改变——严格地说,指的是东方国家文明的进步以缩小与西方国家文明之间的差距,但为了便于比较,本系列文章所论也包括西方国家文明的进壹步演化——的过程中,究竟应该将哪个马克思主义本土化呢?

历史的应然发展是壹回事,历史的实然发展是另壹回事。由于存在着两重意义上的两个马克思,因此在马克思(以及他的合作者恩格斯)逝世后,他的彼此对立的学说,分别被他的两部分不同的继承者所继承,朝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由此出发,也就导向了两条截然相反的历史道路。

以爱德华•伯恩施坦和卡尔•考茨基为代表的第二国际和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袖和理论家,继承、发展了前期马克思主义,同时也对马克思的前期学说作了重大的修正,特别是克服了其前期着作的空想主义残余,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并为马克思主义本土化树立了成功的范例。



在讨论伯恩施坦、考茨基同马克思的关系之前,首先必须纠正壹个被人们歪曲了的观念。长期以来,由于受列宁的影响,学术界、尤其中国学术界,把伯恩施坦、考茨基同马克思、恩格斯完全对立起来,以至于在个别前卫学者开始重新思考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价值的今天,仍然以人划线。他们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思维模式:凡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批评马克思的话,无论是非对错,都是错的;凡是列宁批判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话,不分青红皂白,都是白的。在这种思维方式的指导下,他们不加分析地把列宁当成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而把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当成马克思主义的背叛者。后文的论述可以说明,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列宁是不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将在下壹篇文章中讨论,本文只讨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都有严肃的批评和重大的修正,但他们绝不是马克思的简单的反对者和背叛者。以伯恩施坦而言,他所做的如同他自己所说,是弄清楚“哪些方面马克思仍然是正确的和哪些方面他是不正确的” 1。伯恩施坦甚至明确指出,马克思有不朽的地方,“马克思的值得永垂不朽的地方在于建筑物,而不在于脚手架”。2 考茨基也和伯恩施坦壹样,并与伯恩施坦壹起,肯定了他们认为马克思的应该肯定的东西,发展了他们认为马克思所没有的东西,同样,也修正了他们认为马克思的应该修正的东西。至于他们所做的壹切正确与否,自然后人可以评论。



伯恩施坦、考茨基同马克思之间在理论上的联系和区别是壹个復杂的问题,全面考察二者之间的异同并对之评论不是本文的任务。就本系列论文讨论的主题而言,我认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在为社会民主党制定理论和策略的过程中,在与各种反对派的争论中,对马克思主义至少做出了如下几个方面的贡献。



壹 继承了马克思的前期学说的精华



马克思的前期的学说,值得肯定的并且被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几乎都毫无保留地继承下来的思想主要有两个方面。第壹,进化论。马克思的进化论思想如前所述,在其前期着作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共产党宣言》对于资产阶级历史功绩的肯定,《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对于亚细亚的、古代的等四种生产方式序列的依次排列,以及《资本论》对于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论述等都是进化论的体现。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说,马克思在该书中的壹些思想“对历史学做出像达尔文学说对生物学那样的贡献”——尽管恩格斯所指的具体思想不尽恰当,但这样的贡献确实有过,比如前壹文刚刚引述过的该书关于“三个从属于”3 的论断就是属于这样的贡献。马克思本人也把自己看成是“社会科学界的达尔文”。1880年,马克思曾将自己的壹本《资本论》寄给了达尔文,达尔文回信礼貌地请马克思原谅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无知。伯恩施坦和考茨基都是马克思的进化论的继承者。伯恩施坦认为,马克思在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说出了“社会是壹个发展的有机体,既不能任意地加以改变,也不能任意地使它僵化,这个社会宁可说有自己的完全独特的发展规律”的观点。伯恩施坦接着说:“同壹年,达尔文的第壹本关于有机自然界进化理论的巨着也出版了,人们完全有理由将这两本着作相提井论。……它们的基本思想表现了同样的精神。”——如同达尔文详述了植物和动物的新的形态和品种的起源,马克思阐明了人类各个社会发展的历史,虽然这两者的发展条件并不相同。4 伯恩施坦还以更加简练的语言指出:“我坚决相信,各民族的发展中的重大时代是不能跳过的”。5 考茨基也认为:“任何国家的人民都不能超越或者用法令来取消那些自然的发展阶段”。6 在下壹文中我们将会看到,伯恩施坦和考茨基不仅是马克思的进化论的毫无保留的继承者,而且是坚决的捍卫者,曾对违背进化论的行为做过严肃的批评,因此,他们都有进化论的社会主义者之称。这裏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伯恩施坦还是考茨基,他们继承和捍卫的进化论都不是他们的批评者贬称的所谓庸俗进化论;相反,他们主张的进化论——无论自然界的还是社会领域的——既有量变和有质变(突变)。考茨基曾以人的演化和社会的演化相类比。无论胎儿的发育还是婴儿的成长都是壹个进化过程,但是,从胎儿到婴儿要经过分娩即突变的过程。考茨基就此得出结论:“正如壹切动物必须经历壹次突变(产仔或啄破蛋壳)来达到其更高的发展阶段,社会也只有经过突变才能进入其更高的发展阶段。” 7 这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进化论的继承。



第二,与前壹点密切相关,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继承了马克思前期学说中社会主义只能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理论。前期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只能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因为在这样的社会中大工业占经济的主导地位,工人占人口的多数。相反,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特别是在农村公社的基础上产生社会主义,在前期马克思看来纯粹是乌托邦。伯恩施坦和考茨基都不折不扣地继承了马克思的这壹理论。伯恩施坦在《什么是社会主义》壹文中阐发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理论时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反对任何关于社会主义体系的构想,反对任何固定的、壹成不变的所谓社会主义的方案。“对他们说来社会主义是在壹定的历史条件下完成着的社会发展过程。不是方案,不是图样,而是以今天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物质基础的壹种运动”。8 在阐发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社会主义理论后,伯恩施坦提出了自己的社会主义定义:“社会主义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认识了自己的阶级地位和本阶级的任务的工人的社会要求和自然意向的总和。”9 与伯恩施坦壹样,考茨基在《无产阶级专政》壹书中更加具体地论述了实现社会主义所需要的各种条件。考茨基认为,实现社会主义需要人的实现社会主义的意誌,必须有相应的物质基础,以及必须具备壹种保持和正确运用这些条件的能力;所有这些条件只能在大工业的基础上产生,而大工业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所以归根到底,社会主义只能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10 这些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前期学说中社会主义只能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产生的理论的继承。



二 发展了马克思的前期学说



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在继承马克思前期学说的精华的同时,还发展了马克思的前期学说。自由和民主是马克思前期学说中的重要思想之壹。马克思十分重视自由。比如马克思的雄文《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对于专制政权扼杀出版自由的批判,对于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的主张,不仅思想深刻,而且在今天仍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马克思不仅提出了个人自由的主张,而且指出了获得自由的方法和途径。就个别——比如出版——而言,马克思说,获得出版自由的“真正而根本的办法,就是废除书报检查制度”本身 11;就壹般而言,马克思说:“自由就在于把国家由壹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而且就在今天,各种国家形式比较自由或比较不自由,也取决于这些国家形式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 12 同时,马克思也十分重视民主。在早期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认为民主制比君主制优越。“在君主制中,整体,即人民,从属于他们存在的壹种方式,即他们的政治制度。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壹个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则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因此马克思主张:不应该“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应该“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13 在后来的《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曾设想以巴黎公社的各级“代表必须严格遵守选民的mandat impératif(确切训令),并且随时可以撤换”14 的办法实现民主。但是,马克思对自由、民主——这裏主要讨论民主——的理解,尤其是对普选制的理解还是有局限性的。在紧接上述关于巴黎公社选举的设想后,马克思说了壹句令人费解的话:“普选制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壹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裏代表和压迫人民,而是应当为组织在公社裏的人民服务”。15 马克思的这句话常常被壹些人用来论证资本主义国家普选制的虚伪性,不是没有道理的。这裏不存在“应当”的问题。既然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在逻辑上讲,他只能为人民服务;如果他不为人民服务,人民可以随时将他撤换。这种逻辑上有问题的观点,反映了马克思对普选制的轻视。也正是在这裏,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发展马克思的民主理论、尤其是普选制理论提供了空间。



伯恩施坦针对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内很多人看不到革命带来的壹定程度的民主和选举权的作用指出,社会主义变革不是在壹个短促的时期内完成的行动,但是办法已经有了,这个办法就是选举权。无产阶级以及和它的地位相同的阶级,既然已经有了这个巨大的武器,“即使他们在下壹次选举时不能立即获得多数,就在那时我们也不会失败。” 伯恩施坦接着说,只要民主选举权仍旧始终掌握在社会的最大阶级手裏,而由这壹阶级的阶级地位产生的坚持不懈的上进过程仍旧存在,“所有这壹切会作为动力而存在着,并且必然会把工人阶级所需要的改革争到手。”16 就此,伯恩施坦对选举权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它可以与阿基米得支点相媲美。如果阿基米得说,用壹个支点可以“把地球翻过来”,那么,工人阶级也可以说,普遍和平等的选举权,可以“作为解放的基本条件的社会原则”。17 我们看到壹个多世纪以来,德国的和西欧的社会民主党、工党就是利用民主的选举权不懈地为社会变革而努力。当然,普选制也会产生错误。比如,希特勒的总理职位虽然不是通过普选产生,而是通过阴谋欺骗手段获得总统兴登堡的信任而受后者任命的。但是,在兴登堡去世后的壹次公民投票中,有90%的人表示接受这个集总理、总统和三军统帅职权于希特勒壹身的恐怖的独裁政权。然而话说回来,普选制是多数人参与的民主制,不仅有自由讨论和互相竞争的空间,而且有定期轮换和随时弹核的制度保障,即使有错误,也比专制体制容易改正错误。



从强调选举权的重要性出发,伯恩施坦发展了马克思的民主学说,并提出了壹系列关于民主的理论。伯恩施坦认为:“民主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它是争取社会主义的手段,它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形式。”民主虽然不能创造奇迹,也有很多缺点,“但是无论在英国和在瑞士,还是在法国、美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等等,民主已证明自己是社会进步的强有力的杠杆。”18 伯恩施坦还认为,民主是妥协的大学。“在实践中已经表明,壹个现代国家中的民主制度存在得愈久,对于少数人的权利的尊重和照顾就愈增加,党派斗争就愈失去憎恨感。” 19 针对守成主义者对于民主效率低的批评,伯恩施坦说:“如果说在个别问题上,政治上最先进的各国的立法不像政治上相对落后的各国在急于行动的君主或他们的大臣的影响下有时能做到的那样迅速进行,那么从另壹方面说来,在民主已经根深蒂固的各国,在这些事情上是不会发生倒退的。”20 就是说,民主虽然使有些事情的进展显得较慢,但是,它能保证方向的正确,不致使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历史进程被推倒重来。在伯恩施坦看来,民主的根本在于选举权的落实。针对守成主义者的“民众的文化素质低,不能实行普选制”的观点,伯恩施坦指出,选举权本身就是壹所提高民众民主能力的大学。“对于壹个在数量上和文化上都不发达的工人阶级来说,普选权可以长期表现为选举‘屠夫’本身的权利,但是随着工人的数目和知识的增长,它就成为使人民代表从人民的主人转变成人民的真正仆人的工具。” 21



在伯恩施坦发展马克思的民主理论的同时,考茨基也对马克思的民主理论做出了重要发展。考茨基的民主理论极其丰富,但限于篇幅,我只提及两点。第壹,考茨基强调民主和社会主义的联系。考茨基说,对我们来就,没有民主的社会主义是不可思议的。我们把现代社会主义不仅理解为社会化地组织生产,而且理解为民主地组织社会。“根据这个理解,对我们来说,社会主义和民主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壹起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22 第二,强调民主内在地包含着对少数派的保护。现代民主是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治权利的斗争中成长起来的。考茨基认为,在这种斗争中,同时也产生了壹个新因素,即对国家中的少数派、反对派的保护。因此,“民主意味着多数派的统治。但是民主同样也意味着保护少数派。”23 以上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民主理论的发展和贡献;从中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民主理论的百花园中又增加了壹朵艳丽的奇葩。



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前期学说发展的另壹个重要方面,是资本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思想。长期以来,很多人似乎形成了这样壹种印象,即马克思只有暴力革命理论,而无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这壹方面与马克思本人有关,即马克思早年——比如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的无疑是暴力革命而非和平过渡;另壹方面也与列宁的歪曲有关。在列宁的着作中,马克思的确只有暴力革命理论,而无资本主义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思想。其实,马克思在强调暴力革命之后的时间裏,随着时间的推移,认识也在逐渐发生变化:开始关註资本主义的和平过渡问题。1872年9月8日,马克思在海牙国际代表大会讲演时说,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必须用暴力夺取政权,“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壹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马克思接着说:“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以及荷兰,工人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24 马克思对当时情况下暴力手段与和平手段适用范围划分的观点,虽然比1848年单纯强调暴力革命的观点有所进步,但在理论上仍然不够彻底,也不符合客观实际。尤其到了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民主因素有了很大增长的情况下,这种观点的局限性就更加凸显了。正是在这个时候,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发展了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思想,主张放弃暴力革命,进行议会斗争。伯恩施坦在1898年出版的《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壹书中说:“具有各种僵化的等级制度的封建主义几乎到处都必须用暴力来炸毁。现代社会的各种自由制度同那些制度的区别恰恰在于,自由制度是有伸缩性的,有变化和发展能力的。用不着炸毁它们,只需要继续发展它们。为此需要组织和积极的行动,但不壹定需要革命的专政。”25 在该书的另壹处,伯恩施坦说得更加明确:“在壹百年以前需要进行流血革命才能实现的改革,我们今天只要通过投票、示威游行和类似的威逼手段就可以实现了。”26 在伯恩施坦看来,社会主义的到来或将要到来,不是壹场巨大的政治决战的结果,而是工人阶级在经济和政治等各个方面所取得的壹整批胜利的结果;不是工人所受的压迫、贫困和屈辱增加的结果,而是他们日趋增长的社会影响和他们所争得的经济、政治和壹般社会条件相对改进的结果。因此,伯恩施坦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阶级斗争已经“采取愈来愈文明的形式”,社会民主党应该“把阶级斗争即工人的政治和经济斗争的这种文明化看成实现社会主义的最好保证”。27 这就是伯恩施坦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



在伯恩施坦主张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同时,考茨基也持同样的观点。考茨基认为,社会革命或变革的形式取决于原来社会制度的性质和状况。“资产阶级革命是在专制制度压迫着壹切自由运动的国家裏爆发的,专制制度依靠壹支脱离人民的军队的支持;在这种国家裏,没有新闻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没有普选制,也不存在真正的人民代议机构。在这种国家裏,反政府的斗争必然采取内战的形式。今天的无产阶级,至少在西欧,将在下列这样的国家裏取得政权:在这些国家裏,几十年以来,民主——即使不是‘纯粹的’民主,但毕竟是壹定程度的民主——已经扎下深根,而军队也不像从前那样完全脱离人民。在这种条件下,在那裏构成人民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究竟将如何实现其夺取政权,这还需要等等再看。我们无论如何也决不需要推断,法国大革命的过程会在西欧重演。”28 考茨基的话显然有些委婉。其实,考茨基的观点与伯恩施坦壹样,认为在有了壹定程度的民主的西欧各国,应该利用议会斗争的和平手段,促使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以上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这壹发展的意义壹点也不比他们对马克思的民主理论发展的意义小。然而,在学术界——至少中国学术界,从公开出版的文字来看,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发展了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 ,至今仍然被当成反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理论即所谓修正主义理论批判。从道理上辨明二者之间的是非,需要花费较多的笔墨。好在中国很多学者是喜欢以人划线的,即前文所说的凡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说的话都是正确的;现在,我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恩格斯在写于1891年的《1891年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批判》中,在公式化地重復了马克思在近20年前说的英国、美国等民主国家可以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后,着重批评了党内有人主张的“现代的社会正在长入社会主义”的观点,认为德国这样壹个“半专制制度的”国家,必须“用暴力来炸毁这个旧壳”。29 但是,仅仅4年后即1895年,恩格斯在《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壹书导言》中写道:“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我们当时所持的观点(指《共产党宣言》主张的用暴力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观点——引者註)只是壹个幻想。……1848年的斗争方法,今天在壹切方面都已经陈旧了,这壹点是值得在这裏较仔细地加以研究的。”30 在抛弃暴力革命的手段以后,无产阶级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进行斗争呢?恩格斯认为,应该有效地利用普选权。恩格斯指出,德国工人对工人阶级事业做出的壹个重大贡献,就是“他们给了世界各国同誌壹件新的武器——最锐利的武器中的壹件武器,向他们表明了应该怎样利用普选权”,把选举权“由向来是欺骗的手段变为解放的手段”。31 恩格斯的观点改变了。批评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理论的先生们,如果妳们壹定要批评伯恩施坦和考茨基,那就先批评恩格斯吧。诚然,在伯恩施坦等人提出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后,世界并不太平,两次世界大战都是在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发生的,而且德国都是两次战争的策源地之壹。两次世界大战的原因固然十分復杂,后果也很严重,但是可以断定的是,它们的目的不是为了炸毁资本主义社会的机体,其结果也没有阻挡资本主义社会继续以和平的方式向更公平、正义的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演变。因此,两次世界大战的事实不能否定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的资本主义可以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理论;相反,它们恰恰是在违背和平“长入”理论的情况下发生的。



三 修正和否定了马克思学说中的某些观点



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前期学说的同时,还修正和否定了马克思学说中的某些观点。第壹,修正了资本主义崩溃论。马克思壹生中的壹个很大错误就是对资本主义的寿命估计得太短,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危机四伏,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零散的危机很快会形成壹次总危机,并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将资本主义推翻。这种观点被人们称之为资本主义崩溃论。资本主义崩溃论的错误已被壹百多年来的历史所确证,而且继续被目前资本主义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的现实所确证;而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在壹个世纪前就看到了马克思的这壹错误,并对之作了纠正。伯恩施坦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第壹万三千册版序》中说:“我们必须预计到现存社会制度有比过去所假定的更长的寿命和更强的弹性,并且按照这壹预计来展开我们的斗争实践。这壹思想正是本书的全部精髓所在。” 32 考茨基在《帝国主义》壹书中提出了“超帝国主义”的观点,认为随着国际垄断组织的形成和发展,帝国主义可以进入壹个消除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超帝国主义”阶段。因此,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壹种特殊形式”,“壹个新的阶段”,33 而不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和无产阶级革命的前夜。看到资本主义仍然具有生命力而未到全面崩溃的时刻,这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社会民主党人的功劳。



第二,厘清、修正和否定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马克思曾经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壹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不能是别的任何东西,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34 马克思对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语焉不详,给后人留下很大的解释空间。就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和理论本身而言,无论如何是马克思的壹个败笔,实有厘清、修正乃至否定的必要。



根据考茨基的研究,“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或理论有两个问题,第壹,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考茨基认为,壹个阶级只能进行统治,但是不能进行治理(专政),因为壹个阶级是壹种不定形的群体,而只有壹个组织即政党才能进行治理(专政)。35 所以,如果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在实践中只能是如下两种情况之壹:在不可自由组党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变成无产阶级政党的专政,即壹党专政;在可以自由组党的国家,无产阶级本身可能分成不同的政党,这样,“这些政党中的壹个政党的专政就决不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无产阶级的壹部分对另壹部分的专政。”36 于是,无产阶级专政就变成了十分奇特的东西。第二,与前壹点相联系,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容易造成如下两种情况的混淆。考茨基认为,从理论上讲,无产阶级专政可能被做出两种解释:壹种是状态;壹种是政体。考茨基说,马克思的本意不是指的政体,而是指的状态,即在无产阶级夺得政权的任何地方都必然要出现的状态。37 但是在实践中,往往造成两种情况的混淆,即无产阶级专政被当成政体。所以,考茨基强调,在探讨这个问题时,必须防止把这种作为状态的专政同那种作为政体的专政两者混淆起来。因为“作为政体的专政,同剥夺反对派权利的含义相同。反对派被剥夺了选举权、新闻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38 可见,专政壹旦被作为政体,必然与自由、民主相对立。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在考茨基看来,无产阶级专政即使不予完全否定,也要从理论上对它厘清、修正和限定。



如果说考茨基讲的比较復杂,那么,伯恩施坦说的就比较简明了。在伯恩施坦看来,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问题在于:它同民主相对立。“在社会民主党的代表在壹切有可能的地方实际上都已站在议会工作、比例人民代表制和人民立法(这壹切都是和专政相矛盾的)的立场上的这壹时代,坚持无产阶级专政这壹词句究竟有什么意思呢?这壹词句今天已经如此过时,以致只有把专政壹词的实际意义去掉并且赋予它随便削弱了的意义,才能使这壹词句和现实相壹致。”39 鉴于对无产阶级专政的这种认识,伯恩施坦进壹步指出,社会民主党的信徒是在用民主的方法实现社会主义,所以他们认识到自己是壹种更高级的文化的先锋;“但是阶级专政却属于较低下的文化……是壹种倒退,是政治上的返祖现象。”40 伯恩施坦之所以说“阶级专政却属于较低下的文化”,“是政治上的返祖现象”,是因为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这壹时期实行专政的国家,“还完全不知道今天的传播和争取法律的方法,或者只知道这些方法的很不完善的形态,而适合于这壹目的的机关是没有的”。41 应该说,伯恩施坦讲的是有道理的。只有在不知道运用或有意不运用传播即媒体和法律的地方才需要专政,在知道并且在实际上运用媒体和法律的地方,则无需专政。以上就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厘清、修正和否定。



在这裏,我想专门对中国的壹部分读者说几句。从前文的论述已经看到,从后文还可继续看到,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虽然含煳其辞,错误很多,但显然被后人、包括今人误解了。误解主要表现在两方面。第壹,在马克思那裏,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只是壹个短暂的时期,而不是像后人和今人所理解的漫长的历史阶段。马克思说过:“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42 既然国家机构是临时性的,专政当然不可能是长期的。而且在马克思那裏,没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三个历史阶段的概念。在马克思那裏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同壹个概念,向社会主义转变就是向共产主义转变。因此,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只是壹个短暂的时期,而不是像后人和今人所理解的漫长的乃至无限期的历史阶段。尽管马克思的这壹设想是壹种空想,但这是马克思的真实想法。第二,考茨基说得对,马克思所说的“专政”,只是壹种“状态”,而不是壹种“政体”。把马克思所说的“专政”理解为“政体”而不是“状态”,是对马克思的极大的歪曲和篡改。我们这样讲的理由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革命转变时期……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那段话的前壹页,说了我们前面刚刚引证过的马克思主张“把国家由壹个高踞社会之上的机关变成完全服从这个社会的机关”,以实现自由的话;在那段话的后壹页,马克思在批评德国工人党主张的“通过国家来实施国民教育”的观点时又说,这是完全错误的观点。马克思认为,教育应该通过法律来实施,而不是通过国家来实施;国家和政府不仅不应该是国民教育的实施者,“相反的,应该使政府和教会壹样地对学校不起任何影响”;国家不仅不应该是人民的教育者,相反的,“倒是国家需要从人民方面受到严格的教育。”43 说这样壹个主张置国家于社会之下、置政府于法律之下,国家不仅不应染指教育和其他社会事务,相反应该受到人民的教育和监督的马克思,会主张实行那种“同剥夺反对派权利的含义相同”的作为政体的“专政”,岂不荒唐!所以,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对马克思来说,不是多么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许多人的头脑裏之所以变得重要,完全是列宁及其后继者们歪曲、篡改和渲染的结果——至于后来演变为利益需要的结果,那已经是另外壹件事了。所以,如果客观地理性地思考,壹定会得出自己的结论:在这个问题上,伯恩施坦和考茨基是对的。



第三,把社会主义由目的转变为过程。关于社会主义主要是目的还是过程的问题,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存在着对立的两种倾向。有时候马克思主张社会主义是过程而不是目的;比如他在《法兰西内战》中写道:“工人阶级……不是要凭壹纸人民法令去推行什么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止地向其趋归的那种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壹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44 但是,通观马克思的着作,马克思更多的是把工人运动、社会主义作为目的来关註的。资本主义崩溃论、暴力革命论,以及无产阶级专政论——至于其后期的资本主义阶段可以“超越论”就更不消说了——等,都或隐或显地带有把社会主义作为目的的痕迹。由于强调社会主义主要是目的而不是过程,必然会出现种种急于求成的措施,乃至置客观规律于不顾。伯恩施坦看到社会主义运动中的这壹不良倾向,说出了“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运动就是壹切”的名言。他说:“我坦白说,我对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非常缺乏爱好和兴趣。这个目的无论是什么,对我来说都是毫不足道的,运动就是壹切。” 45



伯恩施坦的这句名言,在长时期内的苏俄和中国学术界,都被当成否定社会主义的修正主义言论加以批判。这种批判显然是没有道理的。伯恩施坦的本意并非是否认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而是认为社会主义没有像人们设想的那样固定的模式。他说:“明摆着的是,它不可能是表示对社会主义原则的最终实现漠不关心,而只是对事情将采取‘什么样’的最后形态漠不关心,或者也许不如说不加操心。”46 在伯恩施坦看来,既然社会主义的目的是壹种想象出来的东西,所以人们没有必要以此为目的而展开自己的生命活动。“对于将来,我所感到兴趣的从来没有超出壹般原则的范围,我也不能读完任何描绘将来的东西。我所关心的和努力以赴的是现在和最近将来的任务,超出这壹范围之外的远景,只有当它们能成为我在这壹方面的有效行动的准绳时,才能引起我的註意。”47 我同意伯恩施坦的处置目的和过程的观点,把社会主义主要不是当成过程而当成目的,实际上是壹种乌托邦。



“运动就是壹切”之所以正确,因为它坚持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观点。伯恩施坦说:“因为我坚决相信,各民族的发展中的重大时代是不能跳过的,所以我极为重视社会民主党的当前任务……我当时就是在这壹意义上写下这句话的:对我来脱运动就是壹切,人们通常所说的社会主义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48 在1901年,伯恩施坦又壹次解释:“妳们希望把最终目的放在心上,我承认这壹最终目的,如果妳们希望有壹个理想的话,但是我认为,这个理想就存在于壹步壹步向前迈进的实践运动本身之中。”49 我们在这裏看到,伯恩施坦的观点,与前面引述的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强调的工人运动、社会主义是过程而不是目的的观点是多么吻合。问题只在于马克思由于他的“二元论”的原因,没有将这壹观点贯彻始终,并使之成为其主要倾向,而伯恩施坦将之纠正过来了。



其实,对于很多事情来说,註重其过程而不註重其最终目的或结果,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也是正确的。中国古人就懂得这个道理: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50 据说,这句话最早是商汤王刻在洗澡盆上的。人们天天洗澡,从最终结果或目的来说,肯定有利于健康长寿。但是,人们在洗澡的时候,谁也没有把这壹最终目的或结果放在心上,在意的是今天洗澡了,今天很舒服。这就是“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运动就是壹切”这壹名言的道理。遗憾的是,中国人只懂得把这个道理运用于洗澡,而不懂得也更没能力将这个道理运用于社会改造,所以三千多年来,中国社会只能日復壹日、年復壹年、世纪復壹世纪地在以改朝换代为表现形式的以传子传嫡为核心内容的同壹个模式中循环往復。然而,更加遗憾的是,在列宁的高压和强势灌输下,在意识形态需要的支配下,中国学人失去了起码的分辨是非的能力,以致今日仍然几乎众口壹词地对这壹至理名言加以批判。试想,如果我们能把伯恩施坦的这壹至理名言用于社会改造,使我们的社会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好,每天都克服掉壹些缺点和错误,这样,日復壹日、年復壹年地下去,还愁我们的社会到不了社会主义吗——如果我们不把社会主义社会设想为固定模式的话?从这个意义上讲,伯恩施坦把社会主义由目的转变为过程,是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壹个莫大贡献。



以上就是围绕本系列论文的主题对伯恩施坦、考茨基与马克思之间的异同所作的简单考察和评论。在我看来,就本文所论及的范围而言,无论是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的继承还是发展,抑或是修正和否定,都是正确的,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准确地说,是前期马克思主义——做出的重大贡献。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伯恩施坦(和考茨基)对马克思主义的贡献在于:惟其继承、发展和修正,才使马克思主义在西欧发展到了民主社会主义阶段。而众所周知,在当今的经济的社会主义方案失败之后,民主社会主义已经成了西欧各国社会民主党、工党追求壹个更加美好的社会的总纲领。因为这个总纲领更加接近自由、公正、互助等基本价值,因此受到西欧各国人民的热烈拥抱。西方各国之所以成为目前世界上最自由、公正、富裕、幸福的地区之壹,与它们成功地吸取了民主社会主义的民主、改良等基本要素密切相关。也因此,伯恩施坦的思想成了当代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维利•勃兰特于1979年11月14日在波恩发表的纪念《哥德斯堡纲领》20周年的演说中,明确指出:“在近几年来社会民主党的理论讨论中就伯恩施坦发表了许多意见,恰好也从哥德斯堡纲领的角度谈到他,壹再把他称为这个纲领的鼻祖。实际上,伯恩施坦所作的反对马克思——首先是反对某些马克思主义者——的社会分析有许多部分是说对了的。他那句像雷鸣壹样响彻全党的名言‘运动对我说来就是壹切,目的是微不足道的’使他看起来像是壹个‘哥德斯堡人的先驱’。这句话的意思是:社会主义、民主、改良是持久的任务。” 51 持此看法的不只是勃兰特壹人,而是大多数西欧社会民主党领袖们的共识。正是在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社会民主党的理论家继承、发展和修正马克思主义,并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到民主社会主义阶段,使马克思主义西欧化的意义上,我认为实行民主社会主义的西欧各国是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



然而,这壹结论不会没有质疑的。质疑者会说,伯恩施坦倡导的民主社会主义在很多方面是反对马克思的,他的思想还能称为马克思主义吗?——还能说是马克思主义本土化吗?



关于伯恩施坦和马克思的关系,虽然在本文开头曾有交代,但是,那对于回答这个问题显然是很不够的。我对上述问题持肯定的看法,伯恩施坦不仅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叛徒,而且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在此,我再提供如下几点证据。



第壹,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什么?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哲学上的进化论即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论,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只能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阶段才能产生的社会历史理论,还有民主国家的资本主义可以通过和平方式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理论。这些理论在马克思的着作中都有明确的论述,是谁也否定不了的。伯恩施坦虽然对马克思主义的许多问题乃至其理论基础都有批评,但是,他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些核心内容不是都壹点不漏地继承下来了吗?就是说,在马克思主义的核心问题上,伯恩施坦和马克思不是心心相印、心照不宣吗?西欧各国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典范,最根本的经验就在于遵循前期马克思的——当然是排除了“空想主义残余”的——教导,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开展社会主义运动,而且把社会主义作为过程而不是作为目的来追求。就此而论,伯恩施坦难道不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吗?



第二,我们来看看二者的价值观。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西方强国的殖民活动方兴未艾,作为壹个思想家,对此不能没有自己的态度。 伯恩施坦在《崩溃论和殖民政策》壹文中写道:“社会民主党将反对对未开化民族或野蛮民族施加暴行和进行欺骗性的掠夺,但是社会民主党也将放弃对于把这些民族纳入文明化制度范围的任何反抗,认为这是不合宜的,同样也将放弃对扩大市场的任何原则性的反对,认为这是空想的。” 52 前文曾论及马克思对于英国殖民印度、中国的态度,也论及马克思对于扩大市场的态度。如果将二者进行比较,我们发现,伯恩施坦和马克思在殖民政策上的观点,以及由此观点表现出来的价值观是多么惊人的壹致。而殖民政策——外交——只不过是内政的自然延伸。两个在价值观上高度壹致的思想家,可能在壹些理论问题、甚至重要理论问题上发生分歧,但是,说其中的壹个是另壹个的背叛者,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在实践上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价值观的壹致性,决定了伯恩施坦天然地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的继承者和发展者,尽管是有批评的继承者和发展者。而惟其批评,才更有价值。



第三,可以用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和排中律证明伯恩施坦不是马克思的单纯的背叛者——如果不是单纯的拥护者的话。根据形式逻辑的矛盾律和排中律,在马克思主义的互相对立的二元论中,必有壹对壹错。任何人只要承认马克思主义中有二元论——而这是马克思自己也承认的——,对马克思主义都不可能做出壹概肯定或壹概否定的结论。实际上,已有论者从这个角度思考问题了。西德学者托马斯•迈尔说,伯恩施坦属于最早清楚地认识到马克思主义贯串着二元论的理论家之壹。伯恩施坦既然认为马克思主义贯串着二元论,就“不可能单纯地背弃或拥护马克思主义理论”,而是要“把其中互相矛盾的因素区分开来,援引合乎理性的和被经验证实的论据,批判地克服另壹些论据”。53 迈尔还说,伯恩施坦通过这样克服二元论而制定壹种经济社会观和符合这壹观点的社会主义战略。他可以声称自己是处于马克思主义传统(甚至可以说是它的优良传统)之中的,同时又克服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心矛盾,他所做的是“用马克思来反对马克思”的工作。54 迈尔的评论既符合伯恩施坦的本意,也符合事实。伯恩施坦认为,马克思主义中肯定有错误;这种错误就是他所谓的“脚手架”——空想主义残余。但是,伯恩施坦同时认为,马克思主义虽然有错误,但问题不“在于克服马克思主义本身”,而“在于排除还拖在马克思主义身上的某些空想主义残余”。(黑体字是原文本身的——引者註)55 伯恩施坦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拆除这空想主义的“脚手架”,使“建筑物”——“马克思主义本身”获得存在的权利;这是壹项具有建设性的工作。从以上几点,我们难道还不能得出伯恩施坦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的继承者和发展者的结论吗?



既然伯恩施坦是马克思主义的优秀的继承者和发展者,那么,他和考茨基等人提出的民主社会主义难道不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吗?既然伯恩施坦和考茨基等人提出的民主社会主义又是西欧当代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源头,那么,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西欧各国不是在将马克思主义西欧化吗?而奉行民主社会主义的西欧各国实际上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最自由、民主、公平、富裕的地区之壹,那么,西欧各国的马克思主义西欧化,难道不是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吗?



至于说马克思本来就是德国人,对德国来说不存在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问题,诚然如此。但是,马克思主义及其发展了的产物民主社会主义的影响所及,不只是德国,而是整个西欧。

如本系列论文第壹篇所论,存在两重意义上的两个马克思:既有其前期着作中的主观的价值取向和客观的叙述之间对立的两个马克思;又有在其前期和后期的主观价值取向不变的前提下,前期的客观的叙述与后期的客观的叙述之间对立的两个马克思。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尤其是在20世纪前20多年,在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社会民主党的右派领袖们在将前期马克思主义——而且是“排除还拖在马克思主义身上的某些空想主义残余”的前期马克思主义——西欧化,从而开创了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的同时,以列宁为代表的社会民主党的左派、特别是俄国的布尔什维克的领袖们在将后期马克思主义——不仅是从前期的价值取向中壹直沿袭下来的主观的价值取向中的后期马克思主义,而且是客观的叙述中的后期马克思主义,即主张俄国跨越“资本主义峡谷”的后期马克思主义——俄国化,从而导致苏俄成为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失败典型。



苏俄的马克思主义俄国化是从列宁的理论观点的转变开始的。早期的列宁虽然在充满民粹主义的文化氛围中长大,但他主要接受的是后期的普列汉诺夫的影响,在社会理论上着重强调的是马克思前期的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论。 比如,在俄国革命的问题上,1894年,列宁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中说:对于社会主义革命,“只有资本主义发展的高级阶段,即大机器工业,才能造成进行这场斗争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和社会力量。在其余壹切地方,在资本主义发展的较低级的形式下,这种物质条件是没有的”;而俄国是“村社土地占有制形式下”的国家,所以根本不具备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壹]1897年,列宁在《我们拒绝什么遗产?》中,肯定并高度评价19世纪60年代俄国启蒙者的思想,认为俄国应该继承这壹思想遗产,“热烈拥护教育、自治、自由、西欧生活方式和整个俄国全盘欧化”。[二]列宁还很贊同地认为,这种启蒙者的思想遗产,“根本不认为知识界和法律政治制度是壹种能够使历史‘越出轨道’的因素。” [③]再如,在对待民粹主义的问题上,列宁在1894年说:民粹主义“是社会民主党最凶恶的敌人”。[四]1897年,列宁强调指出,“60年代遗产”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在这个遗产裏没有任何民粹派的东西”。[伍]尤其需要指出的是,1905年,列宁甚至从历史哲学的高度阐发了马克思前期的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思想。在《社会民主党在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中,列宁说:“马克思主义教导我们,以商品生产为基础并且和文明的资本主义国家发生交换关系的社会,在发展到壹定的阶段时,自己也必不可免地要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民粹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说什么俄国可以避免资本主义发展,……而经过其他道路来跳出或跳过这个资本主义。马克思主义坚决屏弃了他们的这种荒诞言论。”列宁还强调指出,“除了使资本主义向前发展以外,妄想在任何其他方面替工人阶级寻找出路,都是反动的。在像俄国这样壹些国家裏,工人阶级与其说是苦于资本主义,不如说是苦于资本主义发展得不够。因此……消灭壹切妨碍资本主义广泛、自由和迅速发展的旧时代的残余,对工人阶级是绝对有利的。”[⑥]



但是,大约在1905年以后,列宁开始接受马克思后期的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并努力将此理论以及其中包含的民粹主义俄国化。



此时的列宁不再强调作为革命条件的物质基础;相反,他把强调物质基础的人称之为经济主义者。列宁批判道:经济主义者“说什么无论最热心的思想家怎样努力,都不能使工人运动脱离那条由物质因素和物质环境的相互作用所决定的道路,就完全等于抛弃社会主义”[七]。此时的列宁也不再强调资本主义阶段的不可逾越性,而开始强调资本主义阶段的可以逾越性。他反驳经济主义者说:既然建立社会主义需要有壹定的文化水平,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首先用革命手段取得达到这个壹定水平的前提,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追上别国的人民呢?”[⑧]后期的列宁也改变了对民粹主义的观点。在1907年的《土地纲领》中,列宁说,民粹派的理论在反对农奴制的斗争中包含着“从历史角度看来是现实的和合理的内容”。[⑨]1912年,列宁又说,民粹主义“在经济学的形式上是错误的,而在历史上却是正确的”。[⑩]同样,在村社问题上,列宁的观点也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根据金雁的研究,列宁的《俄国资本主义发展》有1899年、1908年两个版本:前者认为“村社对农民的危害很大”,后者认为“解散村社对农民的危害很大”;前者反对俄国特殊论,后者和民粹主义抢“俄罗斯民族特殊论”的潮头,最后把原来主张俄国特殊论的师傅挤下历史舞臺,而由他自己领衔。[11]



与伯恩施坦在将马克思主义西欧化的过程中把社会主义作为运动而不是作为目的相反,列宁在将马克思主义俄国化的过程中把社会主义作为目的而不是作为运动。1900年,列宁提出政治斗争高于经济斗争的观点:如果只从事经济斗争,工人阶级就不仅会“失去自己的政治独立性,成为其它党派的尾巴”,而且会使工人运动“脱离社会主义”这壹最终目的。[12]、由此,列宁强调,社会民主党的真正任务“不是消极地为每壹阶段的工人运动服务,而是要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给这个运动指出最终目的,指出政治任务,保护它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独立性”。[13]、1911年,列宁在已经认识到旧的专制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在向资产阶级君主制转变的道路上迈了壹步”,即在已经有“黑色的和黄色的杜马”可以利用的情况下,他依然强调暴力革命,强调最终目的。在论及俄国社会民主工党二大制定的纲领时,列宁说:“我们的纲领确切地表述了我们的社会主义的任务、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而且这种表述都特别强调反对机会主义和改良主义。”[14] 、出于把社会主义作为最终目的的考虑,在1915—1916年间,列宁连续两次明确提出:由于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单独壹个资本主义国家内取得胜利”,而“不能在所有国家内同时获得胜利”的观点。[15]、列宁的意思显然是,像俄国这样资本主义不发达的国家可以首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

众所周知,俄国是壹个资本主义发展迟缓的国家,资产阶级软弱,无产阶级的力量更加弱小,根据前期马克思的思想,在俄国这样的落后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纯粹是乌托邦,如前所说,列宁也曾经完全贊同此观点。然而,理论观点发生了变化后的列宁,在把马克思晚年的俄国可以在村社基础上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俄国化的道路上越走越快、越走越远,以至于在1917年3月刚刚推翻沙皇政府建立资产阶级政权的壹个月后,就在《四月提纲》中提出俄国应该由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过渡的计划,并在当年11月(俄历10月)发动了被他们自己称为“十月革命”的所谓社会主义革命,建立了布尔什维克政权。



这裏顺便提及,根本不存在“十月革命”壹说。所谓“十月革命”,只不过是在布尔什维克知道自己不可能获得议会选举多数的情况下,由列宁主导的布尔什维克发动的壹次军事政变。[16]、所以,普列汉诺夫在其《政治遗嘱》中从来不使用“十月革命”壹词,凡是说及“十月革命”的地方,都以“十月事件”、“十月政变”代之。[17]、最近,由俄国学者安德烈·鲍裏索维奇·祖波夫主编的《二十世纪俄国史(1894—2007)》也不使用“十月革命”这个词,而使用了“政变”这个词。俄国的大部分教科书也如此。[18]、不过,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仍然使用“十月革命”。



现在,需要讨论的是,十月革命与马克思究竟是什么关系?关于这个问题,西方思想家们几乎有着壹致的看法,即十月革命与马克思无关,或者说,十月革命是违反马克思主义的。伯恩施坦说:“布尔什维主义的冒险事业在实际上是——或者迄今是——企图通过壹系列专横行动而撇开必要的社会发展的壹个重要阶段的尝试。……根据马克思的壹句话,专政被命名为无产阶级专政,但是实际上它是壹个党的专政,这个党依靠无产阶级的壹部分,在壹个顺利的时刻掌握了统治手段,借助征募来的近卫军和运用恐怖主义的措施而暴力地镇压了壹切别的党派,不管它是否社会主义的。”[19]在伯恩施坦看来,十月革命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断章取义,而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因为它企图进行壹次“撇开必要的社会发展的壹个重要阶段的尝试”。



考茨基认为,布尔什维克是马克思主义者,他们曾经使他们影响所及的无产者诸阶层满怀着对马克思主义的热爱。“然而他们的专政是违反马克思的这壹学说的:即任何国家的人民都不能超越或者用法令来取消那些自然的发展阶段。针对达壹点,他们从哪裏能找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根据呢?” [20]



普列汉诺夫说得直截了当:“列宁关于社会主义革命能在单独壹个像俄国那样落后的国家裏取得胜利的论断,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造性态度,而是对它的背离。列宁得出这壹结论决非偶然,因为他需要这个结论来鼓舞布尔什维克。”[21]



意大利共产党创始人安东尼奥·葛兰西在壹篇专门讨论十月革命的文章中说:十月革命“是反对卡尔·马克思的《资本论》的革命”。因为在俄国,马克思的《资本论》与其说是无产阶级的书,不如说是资产阶级的书。它批判地论证了事件应该如何沿着事先确定的进程发展下去:俄国在社会主义革命之前应该首先发展资本主义,按照西方文明的式样,必须经过壹个资本主义时代。但是,已发生的十月事件战胜了马克思制定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布尔什维克否定了卡尔·马克思”。[22]



上述列位西方思想家们的观点是完全壹致的,即十月革命的原则与马克思的《资本论》主张的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是对立的。



西方思想家们的这壹观点我完全贊同。不过,就整个马克思主义与十月革命的关系而言,我想指出问题的另壹方面,即如前所述,马克思主义有前后对立的两个马克思主义。从这个角度考察,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与前期马克思主义即《资本论》的马克思主义是对立的,但是,与后期马克思主义即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论的马克思主义则是完全壹致的。因此,如果不对马克思做前后两个时期的区分,似乎难以说清楚列宁与马克思之间的关系。斯蒂芬·T.波索尼在讨论列宁的书中说:“(包括列宁在内的)几乎每壹个俄国革命者都受益于马克思,但是实际上没有壹个人是马克思的真正追随者,因为俄国条件同马克思的学说是无关的。”[23]波索尼的说法我能够理解,他也是将领导十月革命的列宁们与《资本论》的马克思做比较的;但这裏存在的问题就是:既未对马克思做前后两个时期的区分,也未对列宁做前后两个时期的区分。如果做这种区分,我们就会发现,前期的列宁由于主张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论,虽然谈不上是前期马克思的虔诚的信徒,但起码是前期马克思的合格的信徒。而后期的列宁由于将后期马克思的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变成了实践,不仅是后期马克思的虔诚信徒,而且堪称后期马克思的杰出的继承者和“发展者”了。从这个角度讲,马克思由于提出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理论,他应该在某种程度上为十月革命的发生负责。但是,我们现在的任务不是追究历史责任,而是总结历史教训。从总结历史教训的角度来说,列宁坚持走壹条与伯恩施坦相反的道路,当他违背马克思的《资本论》,在俄国村社基础上发动所谓社会主义性质的十月革命,用权力取消资本主义阶段的时候,亦即当列宁将马克思主张的俄国应该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后期马克思主义俄国化的时候,壹切灾难从这壹刻全都开始了。



在村社基础上跨过资本主义阶段实行所谓社会主义,本来就是乌托邦;为了使这壹乌托邦变成“现实”,惟壹的手段就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于是我们看到,与伯恩施坦、考茨基在把前期马克思主义西欧化过程中强调马克思的自由民主主张,尽量淡化或取消无产阶级专政的做法相反,列宁在把后期马克思主义俄国化的过程中背弃马克思的自由民主主张,尽量强化并全面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列宁说:“民主这个词用在共产党身上,不仅在科学上不正确,而且在1917年3月以后,它已成为遮住革命人民眼睛的眼罩,妨碍它们自由地、大胆地、自动地建设新的工农兵代表苏维埃,使它成为‘国家’的惟壹政权,成为所有国家‘消亡’的前驱。”[24]列宁明确宣布,布尔什维克政权要与民主彻底决裂了。那么,与民主彻底决裂后,治理社会的手段是什么呢?不言而喻,自然是无产阶级专政。于是列宁宣布:“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为反对旧社会的势力和传统而进行的顽强斗争,即流血的与不流血的,强力的与和平的,军事的与经济的,教育的与行政的斗争。”[25]列宁还认为,“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26]人们不要忘记,列宁的这壹套全面的、血腥的、无法无天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在打着马克思的幌子下传布的。在十月革命后,列宁明确提出承认不承认他的这壹套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区分真假马克恩主义者的“试金石”。



然而,要使壹种错误理论成为现实的罪恶,光有错误理论本身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有使这种错误理论付诸实施的权力实体。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之所以成为现实的罪恶,关键就在于,列宁在发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同时,也发明了使这壹理论得以实施的权力实体,即把马克思说的“专政”由本来意义上的“状态”变成“政体”;而这个政体就是工农苏维埃。列宁说:“迄今为止,人们只指出了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必要性,但没有去研究这种专政应该采取什么形式。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发现了这种形式。——这就是苏维埃共和国的形式,就是无产阶级和(俄国的)农民的贫苦阶层实行长期专政的形式。” 列宁接着强调指出:“在这方面,重要的是要指出下列这壹点:即这裏所说的并不是壹种按专政这个词的狭义来理解的暂时现象,而是整整壹个历史时期内的国家形式。这裏是要组织壹种崭新的国家形式,不应该把这同某些反资产阶级的特定措施相混淆;这些措施只不过是必须适应重大任务与斗争的特殊国家机构的职能而已。”[27]读者壹定还记得,考茨基在论及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概念时,也强调不应该把作为“政体”的专政和作为“状态”(姑且理解为列宁所说的,为“适应重大任务与斗争的特殊国家机构的职能”)的专政相混淆;但是,考茨基强调的是专政应该是“状态”,而不应该是“政体”。列宁则与考茨基完全相反;他强调专政应该是“政体”,而不应该是“状态”。在此我们看到,列宁不仅在理论上把无产阶级专政变成了国家“政体”,而且发明了实施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形式——苏维埃。



但是,掌握无产阶级专政大权的苏维埃毕竟只是国家政权,按照列宁主义,国家政权必须在布尔什维克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因此,通过暴力手段夺取政权,建立布尔什维克的壹党领导,是列宁在十月革命之前就孜孜追求的目标;这可从列宁在二月革命后对待临时政府的态度上看出来。根据《二十世纪俄国史(1894—2007)》记载,列宁于1917年3月6日(俄历)从苏黎世向彼得格勒发电报说:“完全不得相信新政府,不得给予它壹丝壹毫的支持……武装无产阶级——这才是惟壹的保证……不得谋求与其它政党的任何接近。”这就明确提出了布尔什维克的任务:“通过武装起义推翻临时政府”,建立布尔什维克的“壹党专政”。[28]后面事情的发展正如伯恩施坦所说,在十月革命中,布尔什维克“借助征募来的近卫军和运用恐怖主义的措施而暴力地镇压了壹切别的党派”。自此,苏俄就开始长期在列宁发明的党权至上、党政合壹、党国壹体的体制下运行。



如前所说,所谓的十月革命,实际上只不过是壹场政变,十分缺乏群众基础。在农村,虽然布尔什维克有关于土地、和平和面包的承若,新政权暂时得到了底层农民的支持,但这种情况很快就发生变化。随着抢夺农民的粮食以及其他种种暴行的发生,素来温顺服从的俄国农民便忍无可忍,起来反抗,暴动在全国各地此起彼伏。在城市,更是壹片反对之声。据史载,对布尔什维克政府的抵抗活动,早在十月革命后第壹周就已出现了。且不说克伦斯基成功地征募了壹支不大的哥萨克部队开进到彼得格勒郊外。单在首都城内,作为反对派的社会主义者、社会革命党人及其他不满分子组成了壹个“全俄拯救祖国和革命委员会”。该委员会号召人民收回对新政府的支持。绝大多数教授和知识分子是反对布尔什维克的,许多白领工人包括政府雇员拒绝工作,部队裏的社会革命党人占领了首都的某些建筑。[29]而工人方面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在布尔什维克党刚刚建政后,工人阶级还享有选举、出版等方面的自由,也能选择工作并取得优厚的报酬。但是,过不多久,事情就发生明显变化。根据考茨基的出版于1919年的《恐怖主义和共产主义》[30]记载,变化的原因是,由于俄国广大工人群众的水平很低,上述这些措施有日益使工业完全丧失其作用的危险。因此,为了拯救工业,不得不形成壹个新的官吏阶级,并使它掌握支配工人的权力。“这个新的阶级逐渐把壹切实际的和事实上的控制权抓在自己手裏,把工人们的自由变成纯粹虚假的自由。”[31]自然,这些事情的发生不能不引起工人群体的反对,而且这种反对由于缺乏粮食供应等原因势必变得格外强烈。虽然新政权遭到工人、农民和市民的全面反抗,但是,此时的布尔什维克政权依靠“壹党专政”的力量,已经剥夺了工人和所有人的结社集会的自由,因此,“工人们的反对始终是没有组织的和分散的,不能形成密集的队伍来反对具有更高度的组织的官僚政治。工人们无法同他们抗衡。”[32]



仅仅在组织上阻止工人和其他各阶层的反抗,对苏维埃当局来说并不是上策,上策是如何使人们根本不可能产生任何怀疑苏维埃制度的神圣性的思想和感情。要达到这壹目的,就要统壹思想;为了统壹思想,就必须控制报刊;而控制报刊的手段,主要是报刊审批和出版审查。布尔什维克掌握政权后,控制报刊的手段是十分严厉的,不仅针对着资产阶级报刊,而且针对着所有不效忠于现行政治制度的报刊。布尔什维克当局为这种严厉的报刊管理制度辩护的理由,是“从这样壹个天真的假设出发的,即:确实存在着壹种绝对真理;只有共产党人才掌握那种真理。它也从另壹个假设出发,即:所有的新闻记者根据他们的本性来说都是撒谎者,只有共产党人才是真理的狂热的拥护者。”[33]在布尔什维克当局看来,到处都有那种把他们所看到的事情信以为真的撒谎者和盲信者,所以必须实行严格的报刊管理制度。可是,报刊管理制度实行了,实际效果究竟如何呢?“在那些不必耽心受到压制而又只有某种倾向的报刊才有权利发言的地方,最容易滋生谎言。这样,报利就简直有了撒谎的护身符,这种情况还鼓励了那些喜欢骗人的家伙。因此我们可以看出……关于报导的真实性并不会由于取消了出版自由而有所加强。相反地,它还因此受到最不利的影响。”[34] 在布尔什维克党的统治下,为什么到处都是欺骗和谎言,我们在这裏看到欺骗和谎言的数量与报刊审查制度的严格性是如何在恶性循环中互成正比例发展的奇妙情景。



布尔什维克政权为了镇压工人和其它阶层群众由于利益受到侵犯而产生的反抗,并使之俯首贴耳地服从专制统治,除了使用舆论欺骗、道德说教等软的手段外,还使用硬的手段。——具体地说,就是管、关、杀的红色恐怖。据考茨基在1919年的记载:“苏俄已经组成了壹系列革命法庭和非常委具会(俄国自称的‘肃反委员会’——引者註),‘以反对反革命和投机活动以及滥用职权的行为’。它们具有专断的权力,可以宣告任何被控到它们那裏来的人的罪名,随意决定枪毙那些不受它们欢迎的人们;也就是说,可以枪毙它们所捉到的壹切投机商和奸商,以及他们在苏维埃公务人员中的同谋犯。它们的手段并不到此为止,而是连累到每壹个胆敢批评它们的可怕虐政的正直人士。在‘反革命’这个集合名词下,把各种各样的反对者都包括了进去,不问这是发生在哪壹类人中间,产生的动机是什么,用的是什么手段,抱的是什么目的。”[35]为了让读者了解这种无法无天的红色恐怖的具体情况,介绍几个具体细节也许不无脾益。据《国中之国:克格勃和它掌控下的俄罗斯》记载,契卡(cheka)们所奉的指示是:“妳们审问被告时,不用找什么证据,只消让被捕者回答他是什么出身,受什么教育或职业。靠这个就能决定此人的死活。这就是红色恐怖的内涵和实质。”[36]据莫斯的《俄国史》记载,在红色恐怖时期,外表特别像具有特权者的人会有麻烦。1918年初,壹个布尔什维克被杀死在萨拉托夫,因为他穿着壹件时髦的外套,被人当做了壹个“布尔昂”(上流社会壹员)。眼镜也足以使壹个人变得可疑,在国内战争中,有人甚至因为指甲干净、双臂平直而被红军枪毙。[37]在这次大清洗中,被杀的人数,普列汉诺夫在大清洗开始不久的1918年4月预言,“列宁将砍掉几百万人的脑袋”。[38]如果说普氏的说法还是壹种预见的话,那么,下面的数字就是历史事实了。据2009年成书的《二十世纪俄国史》记载,在1918—1922年2月,被杀的人不少于200万。[39]



人们千万不要以为,这些恐怖行为是在违背列宁和俄共中央意誌或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基层布尔什维克造成的;恰恰相反,这壹切都是在以列宁为首的俄共中央完全知情并亲自部署下发生的。据前苏共中央宣传部部长亚历山大·雅科夫列夫的2003年出版的着作记载,1918年1月,反革命政变刚刚过去两个月,列宁在《如何组织竞赛?》壹文中说,“有许许多多贯彻‘社会主义金科玉律’的办法”——他将其中的壹个办法叫做“将十分之壹犯游手好闲罪者处决。”决定命运的公式为“十分之壹”。雅科夫列夫接着评论道,后来希特勒也喜欢上了这个公式,卫国战争中党卫军分子枪决苏联和平居民,是每十个人中杀壹个。在坏人的行为中,壹切都很相似。[40]据《真理报》记载,当时有人写信要求布尔什维克党和政府机关清洗所有那些不与共产党共命运的、只是为了他们自己的目的才利用共产党的坏蛋和野心家。列宁在1919年3月27日回信说:“写信的人要我们纯洁我们的党和我们的政府机关,清除那些‘毫无良心的临时同路人、自私者、野心家、走狗和强盗’。这是正确的要求。我们早已提出并在实行这个要求。……我们现在和今后都会枪毙那些被捕获的强盗、自私者和野心家。但是,为了使清洗工作进行得更彻底更迅速,就需要真诚的非党知识分子在这方面协助我们。”[41]列宁的这些指示和号召对于全国规模的大清洗,无疑起了直接动员的作用。至于在对全国各地的工人罢工、农民暴动、士兵逃跑等具体事件的处理中,列宁亲自下达的枪毙、处决的命令则多得不计其数,这方面的详细情况可参见芦笛的网文《列宁与红色恐怖:“仇恨与復仇的贊美诗”》。[42] 在大清洗的具体操作中,契卡发挥了重大作用。据考证,在1918年第壹季开始的反对各式各样的反对者、不配合者的“十字军讨伐”,使大清洗全面升级。根据列宁的指示和人民委员会的决议,契卡被授予绝对的权力:独自进行搜查、逮捕和枪决的权力,尤其是契卡不经过任何法律手续,不用向任何法律机构报告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枪决“人犯”的权力。更为严重的是,不仅国家契卡拥有这样的权力,而且各州县的下属机构也拥有了这样的权力。[43]而对于契卡们的工作,据《二十世纪俄国史》记载,列宁也给予高度评价:“契卡在直接行使无产阶级专政,这对于我们是很重要的,在这方面契卡的功劳之大无法估量。除了用暴力镇压剥削者,没有别的办法解放人民群众。契卡就是这样做的。”[44]



这裏需要指出的是,布尔什维克政权的这种即决裁判的恐怖手段根本没有效果。因为这些非常委员会本身就不纯洁,不但是庸碌之辈,而且还有已经干了或正在干着各种抢劫勾当的匪徒都钻进了各级委员会。能够阻止这些坏蛋和野心家钻进革命法庭和非常委员会的手段只有不受管制的自由的报刊。但是,当时的俄国已经没有自由、公正的报刊,相反,“报刊完全掌握在那些被坏蛋和野心家盘踞的政府机关手裏”。在这种情况下,“列宁有什么把握不让这些坏蛋和野心家设法钻进革命法庭和非常委员会,从而推波助澜,使真诚的非党‘知识分子’遭到枪杀呢?拥有至高无上的最专制的权力的,正就是这些被设立起来同贪汙腐化现象作斗争的非常委员会。它们完全不受任何形式的监督,也就是说,它们大部分是在确实有利于贪汙腐化现象的情况下活动的。”[45]大清洗的成效如何姑且不论,我们关註的是,这种为了维持政权大规模地使用恐怖和暴力的行径,无论如何是违反人道主义的,是对雅各布宾恐怖主义的接续,而且是更为恶劣的接续。[46]



人们自然会产生疑问,壹个如此恐怖、暴力、血腥的反人类运动,究竟是何以能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这要从列宁的强调独裁说起。列宁在提出组建特别法庭和肃反委员会要求的同时,又提出实行个人独裁的问题。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中,列宁说:“无可争辩的历史经验证明:在革命运动史上,个人独裁成为革命阶级专政的表现者、代表着和执行者,是屡见不鲜的事。” “所以苏维埃的(即社会主义的)民主制与实行个人独裁之间,绝无任何原则上的矛盾。”[47] 为了把他的独裁主张贯彻于全党,列宁又随即提出“给与壹切企业的个别领导人以独裁的和无限的权力”的要求。列宁说,为了社会主义的利益,必须强调“个人独裁制”,任何大机器工业都要“使成百成千人的意誌服从于壹个人的意誌”。[48]事实上,列宁是要把独裁原则贯彻于全党的主张,早在建政前就很明确。据奥地利学者尤利乌斯·布劳恩塔尔的《国际史》记载,列宁认为,壹个处在独裁政府体制统治下的革命党,也不可能以民主原则——被选举权和党员对党的领导机关进行民主监督的原则——作为基础。它不可能是民主的群众性政党。革命需要壹个人数不多的、由“职业革命家”组成的党,他们是动员群众和领导群众的杠杆。[49]建政后,列宁集党政军以及立法、司法、行政权力于壹身,终于使他的独裁主张得以大行其道。所以,《国际史》又记载,阿克雪裏罗得写道:被列宁加以理想化的有知识的“职业革命家”,只不过是像雅各布宾壹样的激进资产阶级,列宁的想法是把党变成壹所由壹名以中央委员会面目出现的厂长领导的大工厂。托洛茨基写道:列宁的方法是“壹幅半明半暗的、可悲的雅各布宾主义强硬派的讽刺画……整个国际工人运动要被壹座雅各布宾派法庭指控犯有温和罪,而掉下断头臺的第壹颗脑袋,将是马克思的巨人之首”。托洛茨基还预言,在布尔什维克体制下,“党将会由党的组织、党的组织由中央委员会,以及最终中央委员会由独裁者取而代之”——由“壹个掌握生杀大权的人”取而代之。[50]在独裁统治之下,无产阶级还有主人翁的地位吗?党员个人还有价值吗?还是《国际史》记载,“普列汉诺夫指控列宁力图以对无产阶级专政取代无产阶级专政,并把‘党员’贬低为‘小轮子和小螺丝钉’,说列宁的党的思想是壹种‘神权政治性质的组织空想’,列宁关于职业革命家同工人阶级的关系的见解是巴枯宁的观点,不是马克思的观点。普列汉诺夫以先见之明写道:列宁的组织原则将导致‘归根结蒂壹切都围着壹个人转,这个人註定了要总揽所有权力于壹身’”。[51]在这裏我们看到,恐怖、暴力、独裁、专政天生地紧密联系在壹起。



俄国的马克思主义俄国化——共产主义试验在开始的头两年就被证明失败,但是,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政权为了保全自己作为执政党的地位不是承认失败,改弦易辙,而是在统治手法上耍尽花招。他们突破了壹切政治伦理的底线,他们违背了执政前向人民允下的所有承诺,他们改变了建党时关于布尔什维克性质的初衷。考茨基记载,作为讲究实际的彻底的政治家,布尔什维克在他们统治的过程中已经显着地表现出他们的适应环境的本领。他们本来是根据平等的普选原则选出的国民议会的热心宣传者,可是当国民议会对他们有所妨碍时,他们便立刻把它打入冷宫了。他们是死刑的坚决反对者,可是他们却建立了血腥的统治。在他们执政之初,他们宣布他们的目的是粉碎那个代表旧政府的权力手段的官僚机构,但他们却建立了壹种新的官僚统治来代替旧的。他们曾经依靠瓦解军队的纪律并最后瓦解军队本身的办法取得了政权,但他们现在已经建立了壹支经过严格训练的新的军队。他们本来力求把各个阶级置于同壹水平,相反地,他们却已经壹手制造了新的阶级差别。他们已经造成了壹个地位低于无产阶级的阶级,而把无产阶级提高到特权阶级的地位;他们又使另壹个阶级出现在无产阶级之上,这个阶级领取高薪,享受种种非壹般人所能想望的特权。他们最初无情地剥夺资本,目前却正在准备把半个俄国的矿藏交给美国资本家,以便取得他们的帮助并在各方面同外国资本妥协。……[52]考茨基的这些记载虽然是在1919年,但是,近年来发现的越来越多的史料证明,考茨基的记载是可信的。根据考茨基的记载,我们可以说,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政权实际上只做了壹件事情:拆了壹座大厦,又建了壹座大厦。不同的是,原来的大厦是别人的,现在的大厦是自己的,仅此而已。就大厦功能的积极作用和结构的合理性而言,后者远不如前者。而为了这壹拆壹建,毁灭了无法计算的俄国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政权不仅不认为是罪恶,还壹直把它作为历史功绩来歌颂。



如果我们将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政权)在将马克思主义俄国化过程中的罪错加以概括,那就是他(们)否定人类在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方面的壹切积极成果。普列汉诺夫说得对,许多为每壹个文明人承认的全人类概念列宁壹概加以否定,或者从消极意义上加以诠释。例如,对于任何壹个有文化的人来说,自由主义是壹个正面的观点体系,而对于列宁来说,这无非是“自由主义的下流货色”;对于任何壹个有文化的人来说,资产阶级民主,即使是打了折扣的,毕竟仍然是民主,而对于列宁来说,这是“庸俗行为”。可是,那种不受任何限制的阶级恐怖,却被他认为是“无产阶级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53]诸如此类的反对普世文明的概念和行为,对于列宁来说不胜枚举。总之,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政权在人类社会有东方和西方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的“理论”指导下,在俄国绝不走西方道路的口号下,他们拒绝了西方的、实际上也是全人类的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所有积极成果——议会政治、三权分立、自由、平等和人权。在这条反人类、反文明的道路上,布尔什维克政权的统治究竟是怎样壹副面貌,要清楚地了解这壹点,我们还是来看看与列宁同时代的思想家们的、包括列宁的战友的揭示。



伯恩施坦在1919年8月的文章中说:“布尔什维克抛弃了选举权,因为对他们来说有组织的发展进程是不适用于政治的。然而事物的逻辑胜过统治者的任何暴力,当暴力和发展的规律相矛盾的时候,它只会破坏而不会壹致地为进步服务。而布尔什维克就是这样。它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是由尖锐的矛盾组成的:极端的社会唯心主义和赤裸裸的东方暴君专制并列。只要不及时发生转变,就必然会成为壹个十足的畸形儿。”[54]伯恩施坦是有先见之明的,苏俄的社会主义模式确实是壹个十足的畸形儿。



考茨基说,我们在俄国所看到的,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它的反面。俄国工人在无权支配生产资料这壹点上,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处于大致相同的境地。“苏俄和西欧的差别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人已经足够强大,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资本的专政,并且也把权力关系改变到了这样的程度,即使重要经济垄断企业的社会化在最近的将来将成为工人的壹项政治胜利;而在俄国,生产资料是高度集中在壹只手中,它的所有权受着专制的国家机器的保护,同时工人被分化了,没有自己的组织,没有壹个自由的出版界或自由的选举,完全被剥夺了任何反抗的手段。”[55]



考茨基还说:“在俄国,和财产所有权的垄断相类似的是教育的垄断。教育

是专政借以支持政权的工具之壹。”此外,“更坏的是知识自由的遭到全部摧毁,这甚至也打击了共产党党员这个集体。没有了知识上的自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教育,不可能真正参与我们的时代的知识。”[56]



奥托·鲍威尔认为,布尔什维克政权统治下的俄国是壹个无限的专制主义的国家,这个国家专制的特点之壹就是特别加强意识形态控制。鲍威尔说,在俄国,“专政按照自己的统治利益,规定在历史、经济、社会等问题上可以宣教些什么。它不容许偏离统治政党的现行观点。它排斥种种学说,因为这些学说可能为统治政党中壹个被打倒、被击败了的派别服务。这就给历史和社会领域内的自由研究划定了狭窄的范围。由于害怕受到惩罚,研究者不敢越雷池壹步。这种恐惧把研究工作限制在正统思想的范围内,正统思想有时归根到底是用对执政党领导人的着作的解释来代替对事实的自由探讨,从而倒退到经院哲学的方法之中。”[57]在控制意识形态这壹点上,鲍威尔还将布尔什维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做了对比。鲍氏说:“法西斯主义和布尔什维主义在其它方面是截然不同的,但在下面这壹点上,两者是完全相同的,即壹小撮当权者决定关于历史和社会哪些可以说、可以教、可以印。只允许壹种意见、壹种主义存在。不愿意讲授这壹主义的教员,壹个都不能容许在从小学到高等学校的所有学校任教。不宣传这壹主义的书报,壹份也不能刊印;不为这壹主义服务的艺术作品,壹件也不能刨作。谁胆敢发表另外壹种意见,谁就在利帕裏群岛和索洛夫基群岛的集中营裏结束自己的生命。”[58]



在没有出版自由、知识自由的情况下,社会的任何主导思想——在俄国是官方自我称谓并自我解释的马克思主义——必然变成国教。布尔什维克理解的马克思主义,本来只是马克思主义的壹个学派。但是,“在(他们)夺取了国家政权之后,就把马克思主义(的这壹学派)变成国教,这个宗教的信条及其解释都受到政府的监督,对于这个宗教的批评,甚至壹点点最微末的偏差,都要受到国家的严厉处罚,这样壹种马克思主义,以西班牙宗教裁判的方法来实行统治,以火刑和屠杀来进行宣传,实行壹种戏剧性的仪式(例如列宁尸体的防腐保存),这样壹种马克思主义不仅仅降到了壹个国教的地位,而且是降到了中世纪或东方迷信的地位”。[59] 考茨基如是补充道。



如果有人认为伯恩施坦和考茨基本来与列宁就不是壹个派别,他们批评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政权是理所当然的,那么,我们来看看与列宁同为社会民主党左派的理论家、并被列宁誉为“革命之鹰”的有用+1罗莎·卢森堡吧。我们知道,卢森堡是暴力革命的支持者,也是十月革命的坚定拥护者:她在肯定列宁在十月革命后将工业、贸易、银行国有化的同时,激烈地批评列宁将土地分给了农民而没有国有化的做法;她甚至在写出下面我们将引用的文字的同壹篇文章《论俄国革命》中,还充分肯定十月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但是,就是这个卢森堡却在1919年对列宁和布尔什维克政权的反自由、反民主的表现和本质作了既生动又深刻的揭示。卢森堡认为,在俄国,命令,工厂监工的独裁暴力,严酷的处罚,恐怖统治,这壹切都是治标的办法。达到再生的惟壹途径应该是:公共生活本身的学校,不受限制的、最广泛的民主,公共舆论。卢森堡指出:“如果这壹切都取消了,现实中还剩下什么呢?列宁和托洛茨基用苏维埃代替了根据普选产生的代议机构,认为苏维埃是劳动群众惟壹真正的代表。但是随着政治生活在全国受到压制,苏维埃的生活也壹定会日益陷于瘫痪。没有普选,没有不受限制的出版和集会自由,没有自由的意见交锋,任何公共机构的生命就要逐渐灭绝,就成为没有灵魂的生活,只有官僚仍是其中惟壹的活动因素。公共生活逐渐沉寂,几十个具有无穷无尽的精力和无边无际的理想主义的党的领导人指挥着和统治着,在他们中间实际上是十几个杰出人物在领导,还有壹批工人中的精华不时被召集来开会,聆听领袖的演说并为之鼓掌,壹致同意提出来的决议,由此可见,这根本是壹种小集团统治——这固然是壹种专政,但不是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壹小撮政治家的专政,就是说,纯粹资产阶级意义上的专政,雅各布宾派统治意义上的专政(……)。不仅如此,这种情况壹定会引起公共生活的野蛮化:暗杀,枪决人质等等。这是壹条极其强大的客观的规律,任何党派都摆脱不了它。”[60]



通过以上几位思想家的揭示,我们大致已经了解了布尔什维克党的统治情况和特点;其核心就是取消民主,实行专政。现在需要追问的是:既然取消民主,实行专政已经给俄国带来无穷灾难,列宁和他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为什么还坚持这样做呢?我们还是用当时思想家们的话来回答吧。考茨基是这样解释的:布尔什维克党把无产阶级专政当成实现社会主义所必需的先决条件,而把社会主义当成无产阶级专政的目标。考茨基指出:“壹个社会主义政党除了把它的权力用来实现社会主义之外,还能用来做什么呢?它必须立即致力于此,并且不顾壹切,毫无顾虑地扫清它所面临的壹切障碍。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民主同新政权发生了冲突……就不得不用专政来代替民主;这尤其容易做到,因为人民的自由在俄国还是完全新的东西,还没有在人民群众中扎下深根。这时,专政的任务就是要实现社会主义。这种实际事例的教育不仅应该使国内那些仍然持反对态度的分子顺应潮流,而且应该吸引其它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者来效法它,鼓励他们去革命。”[61]不能不承认,考茨基的分析是符合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的主观目的的。



如果说考茨基是从积极的意义上解释的,那么,普列汉诺夫则是从消极的意义上解释的。针对当时布尔什维克已经夺取政权,以及列宁的在无产阶级政权的条件下,可以更快地消灭文盲,迅速发展生产力的观点,普列汉诺夫指出:“列宁实现了政变,把它宣布为社会主义革命,把俄国历史引向错误的死胡同。俄国的发展将因此落后许多年,也许几十年。”普列汉诺夫还指出:“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将迅速变为壹党专政,党的专政将变为党的领袖的专政,维持领袖权力的起先是阶级恐怖,后来是全面的全国恐怖。布尔什维克不能给人民以民主和自由,因为他们壹实施民主和自由,马上就会丧失政权。列宁很清楚这壹点。既然如此,布尔什维克除了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就别无道路可走。但是通过恐怖、欺骗、恐吓和强制能否迅速发展生产力和建成公正的社会呢?当然不能!这只有在民主的条件下,在自由的、自觉的和结合个人利益的劳动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但布尔什维克在半年不到的时间裏查封的报纸杂誌比沙皇当局在整个罗曼诺夫皇朝时代查封的还要多,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呢?”[62]通过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的揭示,我们终于明白了,列宁和他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之所以在明知取消民主,实行专政已经给俄国带来无穷灾难的情况下还坚持这样做,是为了“使国内那些仍然持反对态度的分子”在慑于专政威力的情况下“顺应(他们的)潮流”;是为了“吸引其它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者来效法它,鼓励他们去革命”。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列宁和他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都很清楚,“因为他们壹实施民主和自由,马上就会丧失政权”。在上述主观的动机和客观的情势下,布尔什维克党由于它的本性所决定,应该和能够采取什么方法统治,答案自然不言而喻了。



到现在为止,我们讨论的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的所作所为都是在他们将马克思主义本土化这个题目下进行的。根据上文初步揭示的材料,我们说苏俄的马克思主义俄国化失败了,而且是马克思主义本土化失败的典型;这个结论应该是能够成立的。但是,这裏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的所作所为,并不都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结果。他们在无产阶级革命的条件并不成熟的情况下通过政变夺取政权,他们在取得政权后把马克思的“专政”由“状态”变成“政体”,取消了普选制,取消了出版自由、结社集会自由,实行壹党专政的独裁统治和红色恐怖等等,都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他们符合马克思主义——主要是后期马克思主义——的只有壹点,即跨过了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在村社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然而,恰恰就是这壹点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不能违背的,社会发展的自然历史阶段是不能用权力取消的。苏俄的马克思主义本土化失败的原因就在于,它不是将前期马克思主义——强调“自然历史过程”的马克思主义——俄国化,而是将后期马克思主义——强调跨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马克思主义——俄国化。由于走出了这壹步,如前所述,就等于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人世间的所有邪恶必然由此而生。



苏俄的马克思主义本土化失败的原因,除了从前期和后期马克思主义对立这种二元论的角度分析外,还可以从前期马克思主义的二元论的角度分析;伯恩施坦就是从这个角度分析的。伯恩施坦认为,布尔什维克失败的原因在于,他们不能科学地区别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他们在早期的、自然道德化的和形式思辨的社会主义面前干脆抛弃了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巨大进步。他们从这壹学说中抽取了对资本主义剥削倾向的批判,然而他们忽视了其中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必要性的强调,即不承认资本主义企业主在现代经济生活中所承当的经济职能,因而竟致直接抑制其有效地为文明进步创造基础的这种职能。”[63]两个角度的分析,异曲同工。相比之下,西欧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成功范例,根本原因就在于,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社会民主党的右派领袖们将前期马克思主义——而且是“排除还拖在马克思主义身上的某些空想主义残余”的前期马克思主义——西欧化。而苏俄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本土化的失败典型,根本原因就在于,以列宁为代表的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党的领袖们将后期马克思主义——而且是作为后期思想主体的马克思主义,即俄国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峡谷”的后期马克思主义——俄国化。在此意义上,我贊成维利·勃兰特的观点:“伯恩施坦战胜了列宁”。[64]而所谓伯恩施坦战胜了列宁,也就是前期马克思主义战胜了后期马克思主义;或者说,也就是前期马克思主义中的科学倾向战胜了空想主义残余。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存在的邪恶本质

作者 申有连 写于 二零一三年

马克思以他的《资本论》为代表作,不但建起了人类史上最血腥、恐怖的地狱,还让在他的地狱中痛苦挣扎的肉灵自慰其中。他是怎样做到的?是他太能骗?还是人类太容易被欺骗?

  我的揭示,就从《资本论》开始,也从它的发端,“商品”开始。别小看这小小的商品,马克思就是用它,颠复了人类文明的根基。

  壹、商品

  劳动产品作为商品,首先是某种可供使用的物,但物品作为商品在政治经济学中讨论时,它的物的特性就被完全掩盖了,所存在的唯有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等等这些属性。

  值得提出的是,在政治经济学中本来需要认真讨论的有关商品的各种价值,在以往的运用上却较为混乱。比如,商品的价值在大多数场合就是与交换价值混同或等同使用的。也就是说,商品的价值就是交换价值或甚至直接就是价值。对使用价值的运用就更加混乱,有的场合,它是没有大小区别的,有的场合,它却有大小的区别。特别是在西尼尔、斯密、李嘉图、马尔萨斯等人那裏。

  但西尼尔有所不同,他认为,“各种各样的物品对各种各样的人说来的相对效用(指使用价值),会有无穷无尽的差异,这种差异就是壹切交换的动机。”(西尼尔《政治经济学大纲》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8页)。他并说,任何物品要使之具有价值,“最显着的是足以直接或间接产生愉快的能力”(同上书,17页)这是壹个与众不同的观点,他不仅指出商品存在的使用价值大小,并且与斯密、李嘉图等人的结论不同,把使用价值置于商品的交换关系之中,作为影响交换的决定性因素。

  在马克思那裏,商品的使用价值则与政治经济学的结论完全不同。他把使用价值仅仅作为商品的物的属性或使用性质来看待(“就使用价值说,有意义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质。”〈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壹卷第59页,并参见49-59页〉)。在他看来,使用价值在量上的区别,也只是如几打表、几码布、几吨铁这种在数量上和物品性质上的区别。至于某件物品有用性的大小,能产生多大效用,却与他使用的“使用价值”这壹名词完全无关。

  似乎“使用价值”壹词中的“价值”二字,在马克思看来只是为商品性质或用途不同使用的。(“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壹个使用价值的原子”〈同上书,第50页〉)。然而“价值”这壹名词本身却是在“量”上来确立的,运用在有用性已有稳固基础的商品身上时,就更是如此,而很难在“性质”上找到它们的统壹处。“价值”壹词单独使用时,壹般是泛指,抽象或不确定地指某壹价值含义。交换价值、使用价值,也包括商品价值则是特指。就像木材是泛指壹切树木原材,而松木、杉木、楠木等等是特指,具体、明确地指那壹种木材壹样。使用价值与使用属性是商品中两个含义截然不同的名词,其他有独立名称的“价值”也有其独立的含义或词义。

  难怪李嘉图说,在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中,造成错误和分歧意见最多的,莫过于有关价值壹词的含煳观念”(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9页)。

  我们通过对商品各类价值的简单梳理,现在我们需要单独对“价值”壹词进行讨论和辨识,以恢復“价值”壹词的本来面目。因为名词运用上的混乱,很难避免论证上的错误。

  在这裏,我们首先要把单独运用的“价值”壹词提取出来,它不能单独仅指交换价值或仅仅作为交换价值的代名词。“价值”壹词在特定的场合可能指交换价值,但不唯独属它。其次,我们还要把“商品价值”和“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区别开来。商品价值应归于商品的属性那壹类去,而交换价值则应归于商品在交换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与它物相对的价值大小那壹类上去,使用价值则作为商品的效用大小和社会财富价值的意义来认识。各有所指,不应混淆。为做到这壹点。我们需要从价值的来源上说起。

  假定在社会早期,人们需要依靠自然界提供的壹切来维持生存。如树枝、猎物等是生存必需的。但这类物如树枝不通过折取,猎物不经过捕捉是不能到人手裏来的。于是折取树枝和捕获猎物使人得以享用,就是这类劳动取得的价值。

  这样,有用物只有在实际能被人们利用的条件成就时,才显示出价值来。

  但这个“价值”还不是商品社会中人们通常理解的那种价值意义,即至少它还不是针对交换产生的价值概念,它显示的还是在享用的层面上的价值意义。

  因此,很显然,首先是物品即这裏的树枝和猎物的可供享用性才使为获取这些享用物的劳动成为有意义或有价值的劳动,即价值认识首先是从物的使用效能上形成的,即效用是价值形成的基础。

  同样的道理,如果折取树枝和捕猎的劳动者停下手来制作壹把石斧。制作石斧假如耗用了他壹天的时间,也就是说,他(这位劳动者)这壹天除了这把石斧外壹无所获,自己生存眼下直接需要的柴草和猎物等壹无所获。但从第二天起,他都在运用这把石斧使砍下的树枝和捕猎的动物比直接用手时增加了壹倍,那他在第二天就弥补了他头壹天因制作石斧而少获的生存需用的物品。

  如果这把石斧没有在补偿了因它耗掉的劳动后就立即损坏,而是在这之后依然可供劳动者继续使用,帮助他继续把劳动效率提高壹倍。并且石斧帮助他使以前用手无法折断的较粗的树干也能砍断了,无法捕获的较大较凶猛的猎物也能捕获了,那这把石斧的价值就显示出来了。

  也就是说,从第三天起壹直到这把石斧损坏时的这若干天内所增加的劳动成果,就直接体现了石斧这壹物质实体的价值,也体现了制作石斧这壹劳动的价值意义。而不是倒过来,是制作石斧耗用的那壹天劳动在体现石斧的价值。

  因此,不是劳动在决定有用物的价值,相反,正是有用物在劳动前后效用的大小差别在决定劳动的价值,有用物的价值也正是在这壹层意义上来显示的,而不是单纯由劳动就能显示和决定的。这壹点证明,马克思否定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的价值意义,定论价值只形成或产生于商品中包含的抽象劳动量是多么荒唐。

  这裏这把石斧的用途与树枝、猎物等的用途不同,但它们作为有用物其价值含义是壹样的,即它们都具有壹定的使用价值,其物质实体的有用性是可直接触摸和感受得到的。树枝、猎物可直接享用,石斧则是为了在同量劳动下增加这些享用物,或减轻获得这些享用物所要耗费的辛劳的。

  前者是人直接作用对象(树枝、猎物等),使自身得到满足,后者是人通过操纵石斧,让对象相互作用从而加倍得到满足。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劳动,历史和人类学家就以此作为人与动物的区别。

  树枝和猎物的价值是直接体现在它们自身身上的,如树枝的燃烧或建造棚舍,和猎物的食用。也正是树枝和猎物这种使人得以享用的有用性使劳动者的劳动成为有价值的劳动,而不是反过来,像马克思说的那样,是因为劳动者的劳动才使树枝、猎物等具有了价值。

  石斧的价值如何体现呢,它既不能燃烧也不能充饥,它的价值是体现在减少劳动者的辛劳上,或体现在它能有效作用的对象的增加量上,即以它作用、增加的对象的有用性来体现它的价值。这是最早的生产资料,它对价值的形成不能说毫无意义。马克思对生产资料在劳动产品的价值定性上显然背离壹般常识和自然规则。这个白痴借口劳动是财富创造的必然过程,就把各种劳动创造的用途不同的财富(商品)的交换价值用劳动量来确定,以此定论工具不是使劳动创造的价值增加了,而是使劳动创造的价值减少了。这个十足的白痴。

  以商品的实际效用与生产资料的效用无关从而撇开生产资料来确定商品的物品价值的马歇尔观点已经使人们在价值认识上飘忽不定,马克思则干脆把壹切效用都归零,不但把商品的效用在决定价值量上归零,更把生产资料的效用归零,只从生产商品的现在“活”劳动耗费量上来确定价值量。他的方法首先使我们回到石斧出现以前的时代。而前面的例子说明,即使那个时代,也不是像他说的那样在认识和确定价值。原始人是不会被他忽悠的,只有现代人才会。

  以上两种劳动—即人直接作用对象和制作工具使对象相互作用—都是使物发生某种可见的变化后以适于使用的那类活动,它们都能使劳动者得到实际的利益。另还有壹种也能使劳动者得利的活动。那就是“交换”。

  但交换是壹种丝毫不变更物的外形的活动,所以没有人承认它也是壹种劳动,更不承认它的财富价值创造功能,而只把它当作商品生产的终点。商品生产似乎就以交换为最终目的,而不是像前面两种劳动那样,是以使用为目的的。政治经济学就把商品定义为: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可物品总是要使用的,不管是产品也好,商品也好,人们只能在使用中得到享受,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可能在交换中达到目的。因此,这个定义显然是空泛的,这壹点我们留待后面再修补。

  交换活动是商品的壹个必然过程,但它与目的相差甚远,它如果无利可图,谁也不可能多此壹举。结合到商品价值的揭示,我们再以制作石斧的劳动为例来继续说明。

  如果这位擅长制作石斧的劳动者用石斧帮助猎获了足够多的猎物,作为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在某壹方面已相对满足的时候,就必然会寻求其他享受。比如他需要享用鱼,他当然可以立即到河裏去捕捞。用手,像他最早捕猎时那样。但他同样也可以像制作石斧来捕猎那样也制作壹个能捕鱼的工具,比如渔网或别的什么来捕更多的鱼。如果他制作壹张渔网需要两天时间,而有网的帮助他壹天能比直接用手多捕壹倍或更多的鱼。那他明智的做法就是停下来先制作壹张渔网。

  但这时更妙的事情发生了,他的邻人或壹个与他毫不相识的另壹位劳动者向他提出,愿意用壹张与他的石斧有壹样使用耐久性的渔网来换他的壹把石斧。因为这另壹位劳动者能壹天制作壹张渔网而要用两天时间才能制作壹把前壹位劳动者壹天就能制作的石斧。

  这当然是皆大欢喜的事。这位壹天能制作壹把石斧的劳动者用壹把石斧换了壹张他需要两天时间才能成就的渔网,这壹成就是在交换下实现的。石斧通过交换这壹过程使壹天的劳动所得翻了倍,这就是石斧的商品价值。这个价值来源显然与前壹个作为物质实体的价值来源不同。前壹个价值来源于劳动,这后壹个价值则来源于交换,是在通过交换过程实现的。

  对于制作石斧的劳动者来说,石斧自己使用和石斧用于交换获得的渔网的价值来源不同。用于自己使用的石斧的价值是体现在用石斧帮助多产生的劳动成果上。渔网最终当然也要这样来体现。但渔网在这裏(交换过程)是石斧作为商品时与石斧作为物质实体直接使用时的区别。

  石斧作为商品时在制作石斧的劳动者这裏体现了两倍石斧作为物质实体时的价值。因为他制作石斧只需费1天劳动,而制作渔网则要费2天劳动,他费1天的辛劳制作壹把石斧后通过交换就得到了要费2天辛劳才能得到的渔网,交换使他的劳动价值增加了壹倍。这增加的壹倍价值就是石斧的商品价值,是石斧作为商品独立具有的价值。它虽然不能脱离石斧存在,却与石斧作为物质实体的价值不属同类。

  对另壹位劳动者,即制作渔网的劳动者来说,情形也壹样。这位劳动者把他的渔网作为商品时使他的欲求在不增加劳动付出的情况下得到了满足,交换省却了他本来要多付出的壹倍劳动代价。商品价值正是这样来体现的,并且也只能这样来体现。

  以上是用两种早期使用的劳动工具来比较时的情形,以此推论壹切商品都是同样的道理。种粮食的与种棉花的进行交换,也同样是期待壹个粮食或棉花作为商品时的价值,而不是粮食或棉花作为劳动创造的享用品自己使用消费时的价值意义。否则,交换就不可能发生,商品就毫无意义。

  如果我们在这裏,即在石斧与渔网的交换这裏仍然使用1把石斧=1张渔网这种老壹套的等式法,那整个商品的真实含义又会模煳。这种1把石斧=1张渔网或1件上衣=10码麻布等等以往人们贯用的公式,无异于1=1,2=2这种既正确又毫无意义的等式。

  我们来看,在这裏,即在石斧制作的劳动和在渔网制作的劳动裏,石斧制作耗用了壹天劳动,渔网制作也耗用了壹天劳动(我们撇开其他,以此把他们的劳动看作是等量的),两个劳动耗用了相同的劳动量。

  并且我们在前面还强调,石斧和渔网的效用大小也壹样(都能使工效提高壹倍,都有同样的使用耐久性)。如壹把石斧与壹张渔网交换时,它们是等价的,即1把石斧=1张渔网。以往人们都是这样表达的。但这个结论只表现了壹个商品交换的表面结果,商品的结论在这裏并没有完结。这裏的1把石斧=1张渔网的等式,是就两个劳动产品有壹个表象或交换双方认同的相同的劳动耗费量,以及有壹个相等的使用价值量来说的。这个等式并没有冲掉,只不过是掩盖了商品的真正价值,商品的真正价值应该在促使两个劳动者交换的动机上,在他们双方同样从中获得的收益上(这个收益并不确定壹样,也永会不壹样,这就是商品的神奇,而不是公平与否)。

  在这裏,制作石斧的劳动者用壹把石斧换了壹张渔网,而壹张渔网要耗费他两天劳动,石斧却只耗费他壹天劳动。制作渔网的劳动者,与制作石斧的劳动者壹样。于是这个等式应该补充改正为:

  1把石斧(1天劳动)=1张渔网(2天劳动)对制作石斧的劳动者;1张渔网(1天劳动)=1把石斧(2天劳动)对制作渔网的劳动者。

  我们把这两个等式合并壹下,就得到:

  我们如果把合并后的这个式子两边括号中的内容去掉,等式确实是1把石斧=l张渔网。以往人们的运用并没有错。但如果我们保留式子两边括号中的内容而把两边括号外的内容去掉呢,以上式子就成了:

  1天劳动=2天劳动

  奇怪的事情就在这裏发生了,人人都有理由对此感到纳闷。1=1的式子虽然无聊但却是正确的,这l=2的式子任何人都难以接受。最多不过是这式子的等号上面有壹个“交换”的条件。但交换并不是裂变,中子在轰击铀核时也只会从核中释放出本身就存在其中的能量,物质在任何反应下等号两边总是平衡的。似乎这交换成了观音手中的静瓶,人间的希望和祈求都能从中如愿以偿。

  事实上,远古的人们想不出编壹个能救苦救难、成人之美的观世音,却能想得出用协作互助的方法使劳苦之下多有增殖,商品就是这样在交换过程中使劳动产品各互增了壹定值。

  这种在交换过程中增殖的部分,即这个例子中多出的1天劳动价值,就是商品价值,商品价值的全部含义只在其中。只不过因随后而来的商品生产的扩大和不断细化,使商品的价值与作为商品的物品的价值模煳化,单个生产者在商品的海洋中要想得到滋润,全靠自己的产品在作为商品投入这汪洋大海之中后的捕获,而自己的劳动产品对自身消费却显得微乎其微,甚至不直接使用或消费自己的劳动产品。

  于是,人们对物品的概念全部转嫁在商品身上,商品成了专指有用物而言,商品价值被当作作为商品的物品的价值不分场合地混同使用,而真正的商品价值却被人们遗忘了。

  关于商品价值,亚当?斯密有壹段很近似的描述,他说:“每种东西对于已经获得它而又愿意出售或以之交换他物的人说来,其实际所值等于它使他省却并转加在别人身上的辛劳。”(摘自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8页)。不过这后壹句,“使他省却并转加在别人身上的辛劳”却与事实不符。

  照斯密看来,每种东西都必会耗用壹定的劳动量,他虽然已看到交换能使交换者“省却”壹份辛劳,但不相信任何东西会在劳动量付出不足的情况下成就。于是就把省却的这份辛劳说成是“转加在了别人身上”。

  如果甲、乙两人互相交换自己的劳动产品,甲因此把他省却的辛劳转加在了乙身上,乙也因此把他省却的辛劳转加在了甲身上,那到底是谁将辛劳转加给了谁?如果谁都能用交换的方法把本该属于自己的那份辛劳转加在别人身上,那“交换”不就成了壹个丑恶的巫师了。

  事实上,谁也没有把他省却的那份辛劳转加在别人身上,而又确确实实在交换中都使自己省却了壹份辛劳。这才是斯密本来要说的那件用来交换的东西的“实际所值”。这个“实际所值”与我这裏说的商品价值很相近似。

  商品在其交换关系中,除了它的商品价值外,还有壹个不可或缺的成分,那就是使用价值。尽管由于马克思的影响,那些崇拜他的学者们已决断:使用价值在政治经济学中不具有研究的价值,只是因为它存在于商品中,才勉强把它提出来(“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不是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政治经济学提到它“因为它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政治经济学新编》上海人民出版社第36页)。

  照马克思及其信徒们看来,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已包括了商品的全部内容,而这位所谓“德国的第壹位政治经济学白痴大师”又只把商品的使用价值当作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却把交换价值安放在壹个至高无上的位置上。

  但使用价值又不可丢弃,因为没有它,交换就会像气团壹样漂浮起来。马克思是看到了这壹点的,因此他在论述商品时,通篇都在唠叨使用价值,却始终竭力否定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中的价值地位。但产品也好,商品也好,使用都是它们的最终目的,这就使得使用价值必然在人们对商品的取舍上产生深刻的,决定性的影响。它虽然不完全如西尼尔说的那样,是壹切交换的动机,但更不是像马克思说的那样,与商品的交换完全无关。(“在商品的交换关系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壹卷第51页)。

  在《资本论》中,“商品”是马克思开篇的第壹个章节。作为壹个业余经济学者,他大量照搬了李嘉图和斯密在商品和价值理论中对劳动的论述,作为壹个意识形态的蛊惑仔,在他的商品观中完全看不到物质财富创造的痕迹。他只把两位大师的理论断章取义地用在建立他的劳动耗费价值理论上,用此自夸他是站在两位大师的肩上。他的商品理论抹杀了商品使用价值的意义,颠倒了人类劳动创造的目的。他只认定劳动耗费是商品交换和社会分配的唯壹依据,以此奠定他的经济专制理论基础。这个理论与人类从古至今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分配的自然规则大相径庭,完全违背了人类物质生产和财富创造的目的和愿望。

  二、商品价值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价值、交换价值、商品价值等等混为壹体,在他的理论中,价值概念是完全混乱的。我们在这裏专设壹章,以此厘清商品价值和商品中各类价值的区别。这对揭示马克思编造得天花乱坠又混乱不堪的价值理论,揭穿他的理论对商品生产和人类文明的破坏,是极为重要的。

  商品在售卖人眼裏是交换价值,在购买人(消费者)眼裏是使用价值。但售卖人的交换价值依据也是该商品时下的使用价值地位。壹件商品在众多商品中,它的使用价值会因时因地而异。如它时下的稀少性,包括生产时的为难为易、其他可替代商品的存在状况等等,当然也有消费倾向构成或决定的它的使用价值地位。

  很显然,决定消费者购买欲望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它的效用,是它能使消费者获得享用愉快,或消除痛苦的能力。除此之外,还有什么理由?如果还有的话,就是购买者之所以购买或与之交换,是该物品用其他方式获得会大于其交换即购买付出的代价。因此,交换是用最小付出获得最大使用价值或更多财富的活动或方法。

  同样,对售卖人,无论他是生产者还是批发或零售商人,他看准了这件商品时下的使用价值地位,他就看准了它的交换价值。他将这壹切与他能获得该商品的成本对比,就是他是否生产或经营该商品的决择依据。这就揭示出商品的壹个价值存在其中。壹个物品之所以成为商品,就是因为它具有这样壹个价值,这个价值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有关,但却与它们二位不属同类。这个价值就是“商品价值”。

  以往人们也说到过“商品价值”这个词,但都是作为商品的物品价值在使用它,却忽略了物品作为商品时的价值意义,即为获取它的成本与它售卖后的整个商品过程中的收益之差。前壹个价值是就它的使用价值来谈论或评价的,后壹个价值则是它获取――售卖这个过程进行后的收益评价,这个收益就是这个物品的商品价值。因为它是经过交换过程,也就是在作为商品后获得的收益或价值,因此这个价值就称为:“商品价值”。

  商品在日常生活中是泛指壹切售卖的物品,在研究中商品却不应该是具体的有形物,而是无形的,形而上的抽象物。于是,在研究中,商品价值就不是作为商品的物品价值,而是物品作为商品实现的价值。即前面说的,是在生产或者买进的成本价值,到卖出这个过程中形成或产生的实际价值差。商品的意义就在这个价值形成或创造上。

  也许有人会质疑:价值如何能凭空形成,商品如何会在物品本身的功能、用途丝毫没有改变下形成价值?

  那么我们在这裏需要把商品的属性介绍壹下。应该註意的是,商品的属性是指“商品”本身,而不是指作为商品的物品属性。比如上衣可以成为商品,它的物的属性是保暖,它作为商品特意到市场上去,并不仅仅是为了炫耀自己的保暖功能,它如此炫耀,是有壹个明显的目的,它要去换回壹个对生产者或持有者来说更大的价值。比如换回五十公斤大米。因为上衣生产者用生产壹件上衣的劳动时间加上为生产上衣需要耗用的原料而劳动的时间,远远小于如自己生产这五十公斤大米时所要耗用的劳动时间。也就是说,它(上衣)到市场上去是为以小换大。

  大米到市场来也是为以小换大,大米的生产者和上衣的生产者感受壹样,他们都同样受益。这就是上衣和大米到市场来的目的。因此,商品的属性不是保暖和充饥,这些是上衣和大米的属性;商品的属性是以小换大,是价值增殖。形形色色的物品作为商品时只有壹个属性,这个属性是商品独立于物品属性以外的那壹层引起交换的含义。商品价值就是为衡量商品在交换过程中实现的这个价值增殖量的。

  如果要再详细点说明,我们就需要从价值来源上说起。

  我们还是用上面举例的大米和上衣生产――交换过程来说明这壹价值(即财富)形成或增殖的过程。

  比如那位种植大米的劳动者,他会有壹块精心培育的土地,有必要的农具,更为重要的,是他有从事农耕的丰富经验。对这样壹位劳动者,他壹年生产两千公斤大米或者平均壹天生产五公斤大米并不是件难事。也就是说,这点产量对这位农户不至于使他操劳过度而不堪重负。

  平均每天五公斤大米足够他和家人吃饱而有余。但他也需要穿衣过日子。比如他时下需要壹件上衣,这就需要他停下农活来制作壹件。

  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凭他干农活的手和并不在行的手艺,他用上壹个整月也难缝制好这件上衣;并且还会十分粗糙。他为了制作这件上衣,要耗费三十天时间,收获会因此减少壹百五十公斤大米。

  但市场中有他中意的上衣,只需要五十公斤大米就能交换到手。那他明智的做法就是用五十公斤大米去交换壹件上衣。五十公斤大米只需他十天劳动。他用这十天劳动获得的五十公斤大米换回了他要用三十天劳动才能成就的上衣。五十公斤大米的物的效用并没有发生变化,但它对持有者即这位农夫的收效显然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是这五十公斤大米作为商品时产生的,这就是商品价值的意义。这位农夫用他十天劳动换回了他需要三十天劳动的成果,这多出来的二十天收获,就是这五十公斤大米作为商品时的价值,我称它为:“商品价值”。

  记住,在这裏,对农夫来说,这五十公斤大米的商品价值是它为这位农夫省却的二十天幸劳或增加的二十天劳动收益,而不是三十天(他制作壹件上衣需要耗费的时间),更不是十天(他生产这五十公斤大米需要耗费的时间)。

  当然,对那位用上衣交换大米的工人,情形也会壹样,他在这个交换中绝不是无偿为他人服务。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制衣工人凭他长年从事的专业技艺和应手的工具,他完全可能用不了三、五天就能缝制出壹件上衣;加上他耗费在原材料上的劳动,他总共也不会超过十天就能成就壹件上衣。而如果他要自己种植大米,恐怕他平均壹天的收获不会超过壹公斤。他要实现这五十公斤大米,恐怕耗费三、五十天劳动也难如愿。

  对这位制衣工人来说,就算他用十天完成的壹件上衣,通过交换,也就是通过将上衣作为商品,就使他省却了,或者直接说使他多获得了至少二、三十天的劳动成果。这就是制衣人将他的这件上衣当作商品时的商品价值。

  我们再回过头来从表面看。农夫和制衣工人的交换确实丝毫没有改变大米和上衣的物的外形、本质和功能。甚至可以说,上衣和大米的使用价值也没有改变。但两相交换,双方的利得倍增。

  因为交换使他们的产品形态发生了变化,产品成为商品,生产者的壹切优势形成了价值,最终通过商品价值形态得以实现。

  在整个过程中,他们双方没有任何壹方曾经想到过对方的利益,他们每个人都是在专心为各自谋生精心劳作,也是为了谋求自己的私利来到市场。上衣制作者完全是为了自己的需要才精心设计,努力使他的产品穿着舒适美观保暖,然后到市场中去寻找对象,农夫也是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努力使产品更加优异才投入市场。当他们的愿望实现的时候,如前面所描述的那样,他们从始至终并没有打算要为他人做点什么,也没有想要为社会做点贡献,却都在为实现他们自有产品的商品价值过程中,在壹切动机都是利己的驱动下,将与他们获得的利得相当的壹份利益给予了对方。在货币出现并越来越发达的时候,这个对方会越不确定并最后表现为社会。

  这就是亚当斯密描述的那只“看不见的手”。我们在这裏通过对“商品价值”的揭示和认识,这只“看不见的手”已然清晰可见。这只手就是劳动产品作为商品时的商品价值,正是它引导着人们在为自己谋利时也为他人谋得了利益,为社会增添了财富。

  如果说人的利已之心如亚当斯密贊美的那样,是社会理论中的“运动原理”,那么,“商品价值”就是社会运动和社会存在、社会秩序得以建立的强大引力,它是人类社会中壹切疯狂的暴力,任何生命都会战栗、恐惧的血腥杀戮都毁灭不了的人们向往社会的力量。

  “看不见的手”在整个社会的商业活动中无处不在,壹切商业交往和服务,都是基于“商品价值”所在。它使我们在同量劳动,甚至同量资源耗费下获得的财富量成倍增加,使整个社会的生产秩序在参与者的独立行动中井然有序地自觉建立起来,使分散的生产、经营者有机地联系在壹起,共同为社会的繁荣服务。因此,商品价值即充裕个人,也繁荣国家。商品的盛衰,决定国家、民族的盛衰。可马克思连商品价值的概念都未形成,就去乱点鸳鸯,意图毁灭商品,给人类造成了巨大灾难。

  三、商品交换

  李嘉图说:“劳动是壹切价值的基础,”(《李嘉图着作和通信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壹卷第壹章15页)。这是正确的。但在政治经济学中,它只是壹个在抽象意义上运用的概念,它并不能因此引起劳动成为唯壹的价值尺度。从原始的简单交换开始,从古至今,壹切交换都不是只在劳动量的衡量下进行的。如果是这样,那人们交换寻求的就不是财富,不是享用物,而是壹个斤斤计较的劳动耗费上的平衡。在现实生活中,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从来没有哪壹位只关心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而忽视它的使用价值。相反,人们正是看中商品的使用价值,才产生的购买愿望。只有对商品生产者和对商人来说,他们註重的才是商品的交换价值。正如亚当?斯密说的那样:“商人所考虑的只是货物的名义价值或其价格。”但是,这个名义价值或价格的后面,仍然是货物的使用价值。或者如西尼尔说的,是效用,是“可以直接或间接产生愉快或防止痛苦的能力。”(西尼尔《政治经济学大纲》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17页)。商品不具备这个能力,就不成其为商品。这个能力(即使用价值)决定商品的成败,也决定商品的沉浮,对商品的价值大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为即使是商人,他也只有从使用价值的大小,即物品的效用大小上,才能读出这个名义价值的物理量,从而求出交换价值的实际量,仅从商品中物化的劳动量上是读不出多少这个只谋求利得的量的。对于使用者来说,就更是只认为使用价值才是商品唯壹可供满足的。

  这裏使用了“唯壹”这个词,并不是说使用价值的大小是决定交换价值的唯壹因素,而是就它对消费者产生购买欲望所起的作用。

  尽管购买者的欲求只是他交换到手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即物品的实际效用,但商品是壹个人人都可平等选择、争取的事物。因此,除使用价值外,还有壹个与劳动相关的因素也在对商品交换产生影响,这就是我们前面说到的“商品价值”。现在我们就来看看这两个因素是如何决定商品交换的。首先我们看看使用价值。

  下面是我们借用前面的例子列举的几种使用价值不同时的情形:

  1)、斧与网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壹样时,斧能使用15天,网能使用10天;2)、斧与网的使用耐久性壹样时,斧能使工效提高2倍,网能使工效提高1倍;在第壹种情形下,壹把斧能用15天,壹张网只能用10天,都要制作者耗用1天劳动时间,而购买者如自己制作时要耗用2天劳动时间。这样,斧的使用时间长,反而会因此使得它的交换价值降低。因为网用坏时斧还未用坏,制作斧的劳动者在网用坏后就会首先急着去找制网人交换。制网人因斧还未用坏不急于换斧,就会借此抬高网价。

  这是多么顺理成章可又是多么不合情理的事。即便按等量劳动相交换,壹把斧也能理直气壮地换壹张网。可上述不合理的现象却得到了这样壹种理论的支持,并运用数学的精确计算,把它说得煞有介事。

  这个理论说:因为较为耐用的工具价值转移较慢,较不耐用的工具价值转移较快。斧因为较为耐用,其价值每次就只有壹小部分转移在鹿身上,而网因为较不耐用,其价值每次就会有更大的部分转移在鱼身上。

  这样,鹿肉的交换价值在这方面就会低于鱼肉的交换价值。这就必然使得石斧的交换价值也小于渔网的交换价值。因为人们很容易就想象得到,如果粮食的交换价值很低,农具的交换价值会高得了吗?农业机械化的步伐又快得了吗?

  这个理论如果用于企业对自身产品的经济分析和评价是合宜的,但要用在国家制度规定的产品价格管理上,对国民财富的增长将起着极大的阻碍作用。马克思理论决定的公有制经济,就把它作为产品的定价依据。这是多么愚蠢。

  当制斧人看到这壹点并有可能这样做的时候,他就会只用0.8天时间制作壹把只能用10天的斧交给制网人用以换网。那立即,他们的劳动又会不等量。

  当然,制斧人不壹定非偷工减料。因为市场上不止壹个制斧人与制网人,就会形成两个制斧人与三个制网人对立,用两把斧换三张网,使市场上网与斧的需求与供给平衡。

  这样变动后对商品价值会产生什么影响?

  这时对制网人来说,1日劳动=2日劳动;对制斧人来说,0.8日劳动=2日劳动,1日劳动就等于2.5日劳动。这儿出现了不平衡,情况对制斧人有利。

  那大家都来制斧,比如形成3个制斧人与2个制网人对立。3个制斧人1天制3把斧能用3×15=45天,2个制网人1天制2张网只能用2×10=20天。那市场供求不平衡,又会乱了套。如要市场平衡,就只好用復杂劳动与简单劳动来搪塞,硬说制斧人的0.8日劳动应该等于制网人的1日劳动。于是问题得到了解决。而的确也存在復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区别,这个解决问题的方法也就得到了认可。

  事实上,任何有用物品在生产的难易程度与使用价值上都不是成等比例的。尽管世界上确实存在復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区别,但这裏的斧与网不同绝不是这种区别引起的,而是上述比例不同形成的。

  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制斧人占有天时地利之优。这种优越本来是使用价值使形成的,可马克思壹概而论认为是劳动不壹致形成的。加上壹切价值都是由劳动创造的认识,这就使人们容易轻信劳动是衡量价值唯壹合理尺度,商品的交换价值就应该以商品中通常所耗劳动量或必要劳动量相壹致。意识形态的冲动成就了马克思的蛊惑。

  可人们只要细心地留意壹下就会看到,人们在市场上选择的并不是劳动,而是享用物。当人们购买准备付价时,并不是掂估该商品耗用了出卖者多少劳动,而是掂估该商品对自己有多大用处。

  在壹个市场上,任何两件商品对立时,都会存在种种显豁的差别。只要两个持有人心甘情愿地交换,就必然都受益匪浅。但两人受益大小是很难绝对壹致的。受益小的,也不壹定是吃亏,因为可能是他没有或不能把换到手的商品使用价值像别人能做到的那样发挥到最大。

  如果他是能将该商品的使用价值发挥得最好的人,并且有相当的消费者都不如他,撇开商品价值这方面的影响,那他就是能出最高价格购买该商品的人。但该商品显然无法用这个最高价格在市场上立脚,它必须退让到壹个能拥有必要的消费数量的价格线上。那这个能把该商品的使用价值发挥得最好的人就会占便宜。

  所以我们说,使用价值在商品的交换关系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第2种情形是,在斧与网的使用耐久性壹样时,斧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比网高。

  这种情形最能左右它们协助生产的那类产品的相对价值。如斧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相对网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高,使猎物的捕获量比鱼的捕获量在同量劳动下增加较多,同量的猎物相对鱼的价值就会比过去降低,但总体的相对价值量却会上升(这壹点我们在前面已讨论过,这裏就不再赘述)。而不是像马克思说的那样,只要劳动量不变,各类商品之间总体的相对价值量就始终不变。

  斧与网的价值是通过它们协助生产的能供人们直接消费的那些产品的价值来决定的。因此,这些产品的相对价值发生变化,就必会使它们的相对价值也相应发生变化。斧由于效用高,使用价值大,它协助生产的壹定量产品的相对价值降低了,但总体的相对价值却必然会增大,它自身的价值也必然会在这个过程中增大。

  在这裏,降低,说明人类谋求生存所耗费的劳动在减少;增大,是对勤劳和智慧的报偿。

  如果斧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只是弥补了之前的不足。比如在未使用工具前,徒手猎获的野味是平均1日2.5公斤,捕获的鱼是平均1日5公斤。当有了斧与网这两种工具后,使平均1日猎获的野味和捕获的鱼都同样是10公斤。在这种情形下,用斧帮助提高的工效较大,在其他因素都相同时,其与网的相对价值会如何表现呢?

  这种比较,表现了那些不同种类的商品因为生产工具、条件改进不同,使产出量相对变化后的情形。在我们的例子中的表现就是:未使用工具前,徒手捕猎的劳动收效低,壹定量猎物的价值相对较大。但同量的野味和鱼用于充饥时其使用价值是相当的。野味只会因其稀少在口味追求者这壹边能赢得较多的消费者。如在饥饿到壹定程度,人们就只会选择从事渔猎生产而顾不及野味了。而只有在使用新工具使两种劳动的产出率达到相近水平时,才会使两种劳动按接近的比例进行。在这裏,斧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相对网高,但它的价值效率相对网并不高。因此,在讨论劳动效率的时候,壹定要註意价值效率的大小。这壹点的重要还在于,当壹个商品的产出变化使它与市场其他商品的比例发生变化的时候,它的价值效率也会变化。这就像壹个人饥饿的时候,会很期待食物,当吃饱的时候,对食物的兴趣就会降低,而当吃撑的时候,就会厌烦食物。这时他需要的,是消化和消遣。商品就是如此,使用价值的流动性变化使商机无处不在,变幻莫测。

  因此,在讨论劳动效率的时候,壹定要註意价值效率的大小。价值效率大的,是使用价值发挥得好,交换价值也就必然大。我们在这裏为说明商品使用价值举例的斧与网提高的劳动效率大小,也是在有价值效率的基础上才有意义。所以我们说,使用价值在商品交换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再看看商品价值是如何影响商品交换的。

  前面我们在讨论商品价值时提到了这样两个等式:

  1把石斧(1天劳动)=1张渔网(2天劳动) 对制作石斧的劳动者;1张渔网(1天劳动)=1把石斧(2天劳动) 对制作渔网的劳动者。

  在这两个等式中,两个劳动者都同样耗用了1天劳动,交换结果都取得了两天的劳动价值。也就是说,在这个斧与网的交换中,它们的劳动耗费是等量的,商品价值也是相同的。如果我们设想当两件商品的商品价值不同时,对它们之间的交换会产生什么影响。

  比如,制作石斧的劳动者1天制1把石斧,2天制1张渔网;制作渔网的劳动者1天能制1张渔网,3天才能制1把石斧。用式子表示就是:

  1把石斧(1天劳动)﹕1张渔网(2天劳动) 对制作石斧的劳动者;1张渔网(1天劳动)﹕1把石斧(3天劳动) 对制作渔网的劳动者。

  这样,斧与网的商品价值就不壹样。如果它们交换时,对制斧人,l天=2天;对制网人,l天=3天。网的商品价值=3—1=2天劳动价值(对制网人)。斧的商品价值=2—1=1天劳动价值(对制斧人)。

  如果斧与网的使用价值壹样,在商品价值相差不大的时候,尽管制网人由于交换取得的商品价值较高,交换的心情要迫切壹些,但交换对双方都有利,并且是在等量劳动下的交换,表面上也许还看不出会妨碍交换。但制斧人自己动手制网的能力或者制网人自己制斧的能力使商品价值悬殊到壹定程度时,就很难说不会影响到交换了。

  如果制斧人1天制1把斧,3天制1张网;制网人2天制1张网,3天制壹把斧。用式子表示就是:

  1把石斧(1天劳动)﹕1张渔网(3天劳动) 对制作石斧的劳动者;1张渔网(2天劳动)﹕1把石斧(3天劳动) 对制作渔网的劳动者。

  如果1把斧换1张网时,对制斧人1天=3天;对制网人2天=3天,l天=1.5天。它们的商品价值和物化劳动量都不壹样。如要使它们的物化劳动量壹样,就只能用2把斧换1张网。那对制斧人2天=3天,l天=1.5天;对制网人2天=6天,l天=3天。和前面正好颠倒过来,结果对愚人和懒汉反而有利。

  这种等量劳动相交换的理论在自由竞争下难道也成立?就壹般而论,自由竞争是智者争先。这种理论只有在没有竞比没有价值标杆的马克思主义公有制经济中才成立。所以马克思的公有制是懒汉和愚人的天堂。

  也只有在自由交易中,商品价值才会发挥出来,作为价值规律的影响因素,左右商品之间的交换。

  尽管我们在这裏对商品的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介绍得如此表浅,也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商品价值是交换的动机和交换的基础,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依据;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两个因素,在商品交换中缺壹不可。它们共同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

  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只有商品价值而无使用价值的物品根本就不存在,却有那种只有使用价值而无商品价值的物品,比如空气和阳光就是这类物品,它们的使用价值都很大,但却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商品价值,因此它们无从用来交换。

  那商品在市场中的交换价值又是如何来具体确定的?

  它是由壹个商品使交换对方取得的商品价值量或在壹个自由贸易区域内由市场认可的商品价值量,结合交换对方认可的使用价值量或在壹个自由贸易区域内由市场认可的使用价值量来确定。用式子简单表示就是:

  使用价值=商品价值=交换价值

  需要强调的是,商品价值在用于与使用价值决定商品交换时,并不是由生产者自己来认定,而是由市场来认定。生产者对自己的产品认定的商品价值只决定他交换的动机,即他是生产商品而不是直接生产自身所需物品的原因。比如在前面的式子中。渔网的商品价值对制网人来说是3-l=2天劳动价值,斧的商品价值对制斧人来说是2-l=1天劳动价值。这实际是对制作者或售卖人来说的。对市场来说。则应把结果倒过来。因为商品不能按售卖人的意誌来定价,而要由市场意誌来定价。这样,实际是网的商品价值由制斧人或市场认可应是2-1=l天劳动价值,斧的商品价值则由制网人或市场认可应是3-l=2天劳动价值。

  那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在市场中又是如何来确定的?

  我们在讨论商品价值时已看到,在商品交换中,商品价值对交换双方有着不同的意义。对生产者,商品价值是通过努力降低产品的劳动耗费,和扩大产品的使用价值,拉大消费使用者用其他方法获得同样产品的劳动耗费差距实现的。这是增加商品交换筹码,增大商品交换价值的唯壹方法,是人类劳动从商品的原始发端到高度发达的商务交往都浸透其中的原理。它告诉我们,或我们自己就可以告诉自己,人类劳动创造的是财富,是使用价值,是努力用最少的劳动耗费,创造更大的使用价值。可马克思竟白痴到会认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越大,交换价值就越大,而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商品交换却毫无关系。

  虽然对买方来说,交换获得的商品如用其他方法获取时,劳动耗费越大,该商品的商品价值就越大。仅仅只在这壹点上,劳动耗费量大小才会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大小。但它是反向决定的,是购买者认定自己用其他方法获取时会付出的劳动耗费量,不是实际的劳动耗费量,实际的劳动耗费量是生产者付出的劳动量。即使是这个付出的(社会平均)劳动量,对商品价值的影响也并不显着,对商品交换价值的影响就更加有限。真正决定购买者购买欲望,扩大市场需求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可马克思用壹套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鬼语,就把使用价值从商品交换中完全否定。

  事实上,商品生产的不断细化和扩大,就是为了降低商品生产的劳动耗费和提高商品的使用价值。尽管商品生产中,劳动耗费永远不会等于零,但对生产者来说,产品的劳动耗费越小,商品价值就越大。正是基于这壹点,每壹位生产者都会努力降低产品的劳动耗费量,否则,劳动者会怎么做?白痴都知道。

  这就是劳动耗费量在商品交换中的作用。可马克思反其道而行之,把劳动耗费量作为商品交换的正比依据,用它毁灭了商品生产。那些愚蠢的马虏,就是用他的这个理论,把沃土千裏的大中华,变成了饿殍遍野的人间地狱。这个思想白痴和他的追随者,祸害了几代中国人。

  壹件商品的商品价值对社会来说,是由买者(消费使用者)自己生产时将会耗用的劳动量减去卖者生产时耗用的劳动量来确定。由于买者自己生产时耗用的劳动量必然大于专业生产者,并会浪费较多资源,因此国家应大力提倡商品生产,并协助它不断扩大和细化。

  对消费者来说,商品价值则是由买者自己生产时会耗费的劳动量,减去买者交换时付出商品的劳动耗费量来确定。同样,由于买者自己生产时耗用的劳动量必然大于交换中付出的劳动量,因此,对个人来说,也会积极参与商品生产。由于社会市场总是由形形色色的生产者和形形色色的消费者所构成,即使能确定生产者是相对稳定的,消费者也是从来不稳定的。谁都可能买,种地的、做工的、教书的……,等等。各行各业以及各个消费者对商品的认识和评价都会不同。因此,商品价值将是壹个至少在壹定范围内随时随地变化、伸缩的量,它由各个消费者独立确认,并汇集为壹个社会值由市场“暂时”确认。

  使用价值也近似于这种情形,对同壹种物,各地的和各个购买者的派场和用途也各不相同,所以使用价值也是壹个随时随地变化的量。出于交换双方各自的利益,商品在交换中必然锱铢必较,相互竞比,这正是社会和国家财富增长的强劲动力。

  对两件交换价值相同的商品来说,其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也并不会壹定相同。并且对同壹件商品,不同的购买者购买时认定的使用价值和商品价值的比例也不壹定壹致,它只是说明该两件商品在壹个市场中被“通约”为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结合后的交换价值相同。

  并且只是被市场暂时通约相等,因为商品的价值比值在市场中就像流动的水壹样,永无常形。这个暂时的“通约”,或者如亚裏士多德说的,是“应付实际需要的手段”,只是实现了商品在市场中成交的条件和地位,并不确定每壹个交换者都会受益壹致,更不会固定在壹个形态下。这就是为什么凡商品存在市场上,并不是每壹个有购买能力的人都会买,而买的人中间也有的人认为很合算(这并不壹定会刺激他超过需要的买),有的人则认为不大合算。但决定于买卖双方各自的利益所在,它将驱使商品朝向显示其最大的价值能力,发挥出最大的使用价值努力。因此,商品交换不可能有,也不能有固定通约的东西。否则,商品就会是壹潭死水,商品就不成其为商品。可马克思却坚持要用所谓抽象劳动量固定通约商品的交换价值,这是他将人类向死亡深渊推送的第壹步。

  让商品在市场上公平、自主地谋求壹个妳情我愿的价格出售,将有利于发挥它的最大效用,激发出最大的劳动创造热情。这就是自由价格下才会使物尽其用的原因,也是商品交换永无常形而博大无限的机理。可马克思愚蠢地要把商品交换比值固定下来,自鸣得意地说他比亚裏士多德高明,他发现了亚裏士多德都没有发现的这种“等同”的东西,就是“人类劳动”。这个十足的白痴,要把商品交换凝固成壹潭死水,企图窒息商品活力,毁灭商品,毁灭人类文明。

  最后,我们来为前面提到的商品的定义作壹个归结,原因是这个定义显然失之过窄。我在这裏要给商品下的定义是:通过交换实现的,用最简便的方法生产出来的最大物质财富的媒介。

  显而易见,商品交换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商品交换的目的是用社会协作的方法使尽可能用少量劳动获得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因此,商品既繁荣国家,也充裕个人。它的整个过程和每壹步形体转变都清晰明了,绝不是马克思形容的,“是壹种古怪的,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的东西”。(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壹卷第87页)。

  四、商品功能

  商品功能在政治经济学中有详尽论述,它是人类物质文明的基石。概括起来,商品有三大功能:第壹个是价值增值功能;第二个是财富创造优化功能;第三个是利益均衡机制。

  政治经济学在此中讨论最多的,当数商品的价值增值功能。假设A、B两位劳动者各自生产自己专长的产品。显然,他们各自的产品因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会逐渐削弱其使用价值在自身的发挥。并且,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只享用壹种享用物。这就会促使他们进行交换。A于是将其耗费了壹天劳动生产的产品a与B交换了同样是B耗费了壹天劳动生产的产品b。因为A如果自己生产他换回的等量产品b,会耗费他两天劳动。同样,B也是如此。这个过程让我们看到,A与B都同样实现了壹天劳动得到两天劳动回报的结果,即1=2。并且,他们双方都是以享用有余交换了切待享用的物品。这样,他们也因此避免了边际效用递减带来的使用价值损失。这就是最浅显的商品价值增值功能。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商品,是劳动创造的倍增品,是使用价值的增值品。这个通过交换增殖的价值,才是“商品价值”,是劳动产品作为商品实现的。

  使用价值就是财富价值,相信人们不会对此置疑。以往人们结论说,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显然表述得太表浅。商品是用最简便的方式生产出来,并使用得最值当的物品,它能将使用价值,即财富价值倍增。

  商品的第二大功能,是财富创造优化功能。这是政治经济学历来最为关註的。如果说商品的第壹大功能能为劳动者带来幸福和满足,那么这第二大功能,能带来壹国的繁荣和富强。

  从前面的例子我们看到,A与B各自远远超过自己需要专心生产。这对他们擅长的技能提高和生产效率提高尤为重要,而他们又始终在A2、A3……及B2、B3……等等的竞比、督促中。商品的市场较量,能够通过使用价值的比较,甄选出最优秀的生产者,用最少的劳动耗费和资源消耗,生产出最多、最优的使用价值,创造更多的财富。这对国家的繁荣富强,人民过上安逸舒适的生活,是至关重要的。这就是商品的第二大功能:财富创造优化功能。

  商品的第三大功能,是利益均衡机制。在商品市场中,谁都可能买,谁都可能卖,生产者和消费者永远是不确定的。每壹个参与者都会根据自己的专长、优势和需要,生产或消费某壹商品。劳动者A如果通过技术、工艺改进或新品开发,使产品赢得市场消费偏好,他会获得壹个超过其他生产者的额外利润(这是对他努力的奖励)。但是,市场立即会顺应倾斜。劳动者A当然有专利保护,但它也会促使、启发劳动者A2、A3……甚至B、D等等积极创新。劳动者A的超额利润就不会永远保持,利益会趋于均衡。这其中的利益追逐,都是为了利己,但却为社会,为消费大众创造了丰裕的享乐品。这壹切全都是在使用价值的比较、评估、选择中进行的。如果商品失去使用价值的比较、评估、选择,商品就不成其为商品,社会繁荣将每况愈下。

  从商品的三大功能,可以清晰地看到商品使用价值在维系和指导商品生产,决定交换和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可马克思却否定了商品使用价值的价值意义。他说:“在商品交换关系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殊不知,使用价值才是商品交换的决定性因素。相信马克思自己去买面包时,也是冲着面包的充饥和美味去的,而不是冲着面包中包含的劳动去的。可这个大白痴竟本末倒置,将人类劳动和商品生产的目的完全颠倒,将商品功能彻底毁灭。这到底是白痴在发傻,还是魔鬼在施法?

  五、劳动耗费价值论的渊源

  人们普遍认为,使用价值体现的就是财富价值。但在政治经济学中,把使用价值与财富价值完全等同,那就又把词意看得太狭窄了。财富是人们对壹切需用或可用物品的统称,这种物品的多少,标明财富的多少或财富价值的大小。而商品的使用价值却不能单纯仅用2吨铁比1吨铁的价值大这种物品数量上的多少比较来概括。

  从使用价值的发挥即物的效用能否充分利用上,就存在同样1吨铁在使用上的那种区别。比如1吨铁可能在两个不同地方的使用价值不同,在两个不同的人手裏也同样有这种可能。

  对同壹类物的使用价值大小区别就更明显。同样两件上衣当然没有区别,它们无从交换,但普通上衣与羊毛上衣就壹定有区别。

  并且,渔船和渔网都是捕鱼工具,它们即使不交换,其使用价值大小也绝对不同。不能说捕鱼工具是壹种使用价值,保暖的是壹种使用价值,充饥的也是壹种使用价值……如此等等。在今天,同样用途的不同商品五花八门,新材料和新技术还在继续使商品多样化。如果只把使用价值限定在商品种类的区别上,仅仅以其有用而排除同壹类商品之间的价值比较,显然对认识商品是极为不利的。

  除此之外,还有用途不同的商品之间在使用价值大小上的区别。由于这是理解商品使用价值大小及其在商品交换关系中的作用的关键,因此需要对它较详细地加以说明。

  我们还是拿前面例子中提到的两位劳动者来进行比较,并假设他们的能力或技巧或智力都壹样。他们俩同样用壹天时间壹个制造了壹把石斧,另壹个制造了壹张渔网(这是两种用途不同的物品)。还是像前面的例子那样,壹把这样的石斧能帮助用斧的那壹类劳动如折取树枝或猎取猎物的效率提高—倍,壹张渔网也能使捕鱼的劳动成果比直接用手时增加壹倍,并且它们使用的耐久性也壹样。那这两件劳动产品按照等量劳动相交换的说法,是相互再合适不过的交换对象了。

  对于这两件不同用途的工具,它们都能使适合运用它们的那壹类劳动效率提高壹倍,并且都具有壹定程度的耐久性,这些就是它们的使用价值。

  如果这两个因素—效率和耐久性—不能共同使劳动者从使用它们中受益,那它们就没有使用价值。比如,它们虽能使劳动效率提高壹倍,但耐久性不够,如只能使用壹天就会损坏。那耗用壹天的辛劳制造出来,仅在第二天使用时刚补偿了制作它们耗费的时间和辛劳就损坏掉了,那它们就可以说毫无使用价值,但它们并不能说完全不能使用,因为它们毕竟使用了壹天,只是在价值上来讲是毫无意义的。

  或者,它们虽具有壹定的使用耐久性,但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微乎其微,那它们也可能会因此失去使用价值。如果相反,它们的使用耐久性增加或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增加或者两方面都增加,那它们的使用价值也会增加。

  如果以上两件劳动产品的耐久性不壹样,或帮助提高的劳动效率不壹样,那它们的使用价值大小是不是也不壹样呢?李嘉图显然是忽视这壹点的(参见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壹章),而马克思却根本没有在他的头脑中形成使用价值大小的区别和概念。在他看来,使用价值只有质即属性的区别,而无任何大小的区别。他们都认为,商品的交换价值取决于商品中物化的劳动量。上述例子中的斧与网,无论它们的使用情况如何,只要它们是同量劳动生产的,它们的交换价值就应该相等。

  在李嘉图的类以例子中,他没有把两件工具直接用来比较,而只把两件工具运用下的劳动成果拿来比较。如在我们这个例子中,他认为,猎人如用捕猎工具壹天能捕获壹只鹿,渔人用同样劳动耗费的捕鱼工具壹天能捕捞二尾鲑鱼。那按照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定论,壹只鹿就能也只能交换二尾鲑鱼。或者说1只鹿=2尾鲑鱼。并且他说,“如果用同量劳动所获得的鱼减少,或是所获得的猎物增加,那么鱼的价值和猎物相比就会上升,反之,如果用同量劳动所获得的猎物减少,或所获得的鱼增加,那么猎物的价值相对鱼而言就会上涨。”而且,“不问产量多少,也不问壹般工资或利润的高低,鱼和这种猎物的相对价值都完全由实现在两者之中的劳动量决定”。(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20、21页)。

  粗看起来,这确是壹个千真万确的真理。但这个世界上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如果我们按他的说法假设,猎人壹天能捕获壹只鹿,而渔人壹天只能捕捞几斤鱼或几条并不怎么样新奇古怪的鱼,那按照等量劳动相交换,壹只鹿就只能换这几斤鱼了。可我们说这只鹿子我们并没有假定它得了侏儒症,使它小到只能和几斤鱼相交换。就算鱼是经过千难万险来到大森林裏与鹿相见,鹿也决不会因是初见陛下而就自认卑下,与鱼成交。

  在这种情况下,显然是捕鱼的劳动收效较低,而捕猎的劳动收效较高。于是渔网就会相对石斧减小或失去使用价值。

  只要其他方式的生产相对较易而渔业的生产相对困难和收效较低,渔网的使用价值就只会相对较低或致无使用价值。

  鱼当然会因其稀少在交换价值上有所增加,但是仅仅只能是“有所增加”。它的交换价值不可能像李嘉图说的那样与其稀少的程度成正比,因为它的使用价值会限制交换价值的增长。

  如果按照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那壹只鹿就只能和任意数量的鱼相交换了。这壹原则如果体现在国家制度中,对国民财富的增长是多么有害。马克思理论建立的公有制经济,正是从始至终都遵循着这壹原则。

  在上述情况下,渔网是壹种使用物,依然具有壹定的使用价值,它壹天多少能捕几斤鱼。石斧是另壹种使用物,壹天能猎获壹只鹿。它们都是等量劳动下的产物。可使用效果上的这种差别,又如何能勉强它们之间按照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换?

  李嘉图的这壹结论,本来是在论述自然交换率时作出的(参见《李嘉图着作和通信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壹卷第21页)。按照这个自然交换率,任何社会产品的取舍,都取决于市场的选择。

  因此,等量劳动相交换在李嘉图的分析中只是壹种趋势,而不是壹种规定。可它却引起马克思长篇大论地在劳动等于劳动上大兜圈子,另壹方面又斥责李嘉图“眼中只有生产,却丝毫不提隐藏在分配后面的社会的罪恶和历史的根源”。

  那在哪些商品的交换中,最“接近”等量劳动相交换?只有在那些使用属性完全不可取代,又是人们所必需的商品之间的交换中,才会出现。比如粮食和棉花,壹是用于充饥,壹是用于保暖,它们完全不可取代。正是这些绝对无法取代又不可或缺的商品之间的比较,才最易使人们想象到等量劳动相交换这壹理论的产生和由来,并理解到它的“正确性”。

  但如果人们愿意冷静地细想壹下,就可知道这壹理论,即“等量劳动相交换”这壹理论在人类这壹自然物种为生存而进行的整个劳动产品的相互交换过程中到底有多少成分是正确的,或者是可接受的。

  诚然,人们必须吃也必须穿,缺壹不可。如果壹天劳动是20公斤粮或2公斤棉,那自然交换率就是20公斤粮=2公斤棉,天经地义。可这是在今天说的,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了这种需要(“习惯”在这裏是指人们已经在为生存而生产的选择中,确定和认可了两物的需求与劳动付出之间的比例)。就是有壹天突然变为壹天劳动是20公斤粮或1公斤棉,那人们也许还会同意20公斤粮=l公斤棉。

  但我们如果设想得极端壹点—只要我们冷静到承认它的可能性,那怕是千万分之——就是突然有壹天变为壹天劳动是20公斤粮或仅仅只是1克棉,那还能不能认可20公斤粮=l克棉?人类在大自然中的生存努力就真的如此被动?非穿不可。今天的人们这样认为。可原始人,早期人类会这样认为吗?

  事情绝不是这样,因为各种物品的使用价值是根据它们需要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生产的。或者说,各种物品中需耗费的劳动量是根据它们的使用价值来决定是否值得付出的。在商品生产出现以后,交换价值也必然与使用价值联系在壹起,因为人们不可能对价值的认识尽退步到不知道交换的目的。也许我们今天习惯使用的棉,正是早期与其他御寒物的劳动付出与使用价值大小的比较下选择而来的,今天的历史教科书完全可以证明这壹点,汉代的黄道婆距今并不算久远。

  棉的使用给人类生存发展註入了新的活力,也像谷物给人类的生存发展註入的活力壹样,它使人类在地球上的数量大大增加,远远超过了那些在过去比人类多得多的生物。

  如果人类今天还是以这些生物为自己的食粮和衣着的话,就算是在今天的这种良好基础下,人类也只能数着自己的指头就可看到末日来临了。如果人类是在那个时候就启用了“等量劳动相交换”这壹理论,那谷物和棉花会出现吗?用什么力量来使它们出现?因此,把这壹理论运用在国家制度中,就犹如把国家的发展钉上十字架壹样。马克思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公有制经济正是在这样做。

  从上述情形可见,仅用劳动量来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是何等困难。追索这壹理论,我们似乎可以从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那裏找到它的起源。亚当?斯密说,“劳动是第壹价格,是支付壹切物品的原始购买货币。”并说,“在那资本积累和土地占有出现以前的早期原始社会状态裏,获得各种物品所必需的劳动量的比例,似乎是可以为这些物品互相交换提供的唯壹条件。”(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参见《李嘉图着作和通信集》第1卷第8页,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李嘉图也说,“在社会的早期阶段,这些商品的交换价值……几乎完全取决于各商品上所费的相对劳动量。”(《李嘉图着作和通信集》第壹卷第8页)。

  他们都说在社会早期或在原始社会裏,劳动是物品互相交换的唯壹尺度。那在原始以后呢?斯密又提出了用谷物来做价值尺度。

  但谷物是被当作“在市场上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来看待的,这就跟工资很相近似。当资本已经积累起来,和对土地使用必须支付地租的时候,当商品并不仅仅只是个别的劳动或是瞬间的劳动所能形成,它必须由资本、劳动、土地或西尼尔称作的自然要素等等壹系列构成生产成本的因素形成时,仅仅把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改成所能支配的相对劳动量就能解决问题吗?这种改变在意思上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偏离。劳动也好,成本也好,都只是指的耗费,明确无误地就是指耗费就是索取的理由,并且两者必须成正比关系。

  也似乎是:交换时付出物品中耗费掉的必须与索取得到的物品中对方耗费的量相等。这裏交换似乎成了壹种游戏,所註重的是双方耗费壹致,而通过交换谋求价值增殖的目的已淡漠得几近无遗。

  尽管李嘉图不同意斯密用谷物来做价值尺度的说法,但他自己也说,“劳动者的工资……是壹定量的食物和必需品。”(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11页,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劳动的自然价格取决于劳动者维持其自身与其家庭所需的食物、必需品和享用品的价格。”(同上书,第77页)。

  李嘉图坚持他壹贯的立场,认为劳动才是唯壹的价值标准尺度。这壹价值尺度在社会的早期阶段和在资本积累到壹定程度的先进工业条件下壹样适用“只不过没有任何壹种商品,在现在和在所有时期都恰好需要同壹数量的劳动来生产它。因此,壹个作为完善的价值标准的商品是得不到的。谷物、黄金等等都不可能成为完善的价值标准”。

  但例外的情况并不是绝对没有,李嘉图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30页)中说道:“资本在不同行业中划分为不同比例的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在几乎完全只用劳动来生产的情形下能普遍适用的壹条法则,即除非生产中所用的劳动量有增减,否则商品的价值决不会改变。”

  他壹方面表示贊同斯密说的劳动是第壹价格的说法,另壹方面又把劳动的自然价格说成是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如果按照壹般逻辑常识推论,我们就会得出“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是第壹价格”的结论。这显然是荒谬的。

  但李嘉图显然无意下这样的结论。因为在这裏,前壹个劳动是作为商品中物化的劳动量来讲的,后壹个劳动则是作为受雇佣的工人付出的劳动量来讲的。

  可这两个劳动会有什么区别呢?在以往的政治经济学,包括马克思的“批判学”那裏,都只有简单劳动与復杂劳动,过去劳动与现实劳动,活劳动与死劳动,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等等的区别,从来没有劳动等级的区别。劳动就是劳动,劳动中没有贵族和平民。

  可在这裏,两个劳动地位显然不同。前壹个“劳动”作为商品中物化的劳动量被尊为来决定商品的贵贱,而后壹个“劳动”只是被用来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低贱的活劳动。政治经济学中无形中存在的这种劳动地位差别显然荒诞不经。这种现象会不会是这种情况引起的呢?就是李嘉图可能把“物化劳动”加进了“过去劳动”的成分,即生产资料等等固定资本的成分,使物化劳动的价值“地位”提高了。但无论是亚当斯密还是李嘉图,都没有在这方面明确指出过。李嘉图甚至说:“生产时运用了固定资本的商品的交换价值也会跌落;而且固定资本量愈大,跌落的程度也愈大”。这倒是事实。因为生产率愈高,单件产品的价格就会愈低。我们在后面还会讨论这壹问题。这就证明,这裏说的物化劳动,至少与过去劳动无关。马克思就更是,他从来就不承认过去劳动。过去劳动在马克思眼裏,最多只有折旧的权利,没有获利的资格,也就不是他认可的价值提高或形成的依据。

  那么,这种劳动“地位”差别的意识流露,是不是马克思抽象劳动理论形成的根源?马克思壹向沾沾自喜于他的抽象劳动理论,相信和剩余价值理论壹样,是他个人的“伟大”发明,没有旁人做他的帮凶。事实上,李嘉图在这裏是忽略了商品价值的存在。物化了劳动在其中的商品是有价值增殖功能的。劳动者在资本的操纵助力下,付出的劳动融入在商品中,仅仅以其中的现实劳动衡量商品的价值,是把商品的价值功能,包括资本的功能全加在了劳动上,才使得他“不经意”地做出两种劳动地位的表述。

  只是用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决定劳动力的价值,显然亵渎了劳动者的创造和付出。劳动除非是在强迫下,像奴隶主抽象压榨奴隶,和像马克思抽象化压榨劳动者那样,否则不会仅仅只够煳口,人类劳动远不是动物觅食的状态。李嘉图的这个观点无形中启发了马克思,给了他灵感,帮助他提出“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理论。就像尼采的超人理论给了希特勒灵感,成为他建立纳粹主义的理论渊源壹样。

  在马克思理论中,劳动工资,或分配的共产主义形式,是生活必需品,分配的社会主义形式,是按劳动耗费量。抽象劳动理论首先阐述、宣示了他的这种共产主义初级形式。这种形式,已然是劳动的地狱。

  而在商品社会中,劳动力的工资,是劳动力的商品价值,就像利润是资本的商品价值壹样。这个价值的增殖能力是及其强大的。如果说资本家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就是资本的价格,资本家会接受吗?人们不会同意这壹点。那为什么要同意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就是劳动的价格呢?显然,今天的共产灾难,并不是马虏们对他理论的误读,而是他的理论的必然结果。李嘉图如果知道他的理论被马克思这样利用,他会在坟墓裏气得发抖到散垮全身骨架。

  那劳动者的工资是不是代表劳动者付出的物化在产品中的劳动量?并且,工资代表的生活必需品的物化劳动量是不是等于劳动者为获得工资所付出的劳动量?

  这壹问题的提出,对价值取决于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的理论,对这壹理论所确立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将产生无穷无尽的疑虑。

  如果按等量劳动相交换,劳动者的工资(或工资代表的生活必需品的量)就应该代表壹定的物化劳动量,这个物化劳动量应该平等地与其他任何有相同物化劳动量的商品进行交换。如壹天工资应等于物化了壹天劳动即平均壹天所能生产的谷物量或别的生活必需品量。因为1日劳动=1日劳动,否则劳动决定价值的原则就会被破坏。

  可是,如果壹个生产谷物的劳动者用他劳动壹年的全部收获作为工资支付给另壹个劳动者,要这个工人为他劳动壹年。那他这样做又有什么意义?如果有意义的话,就是他如果不雇佣这个工人,这个工人就会饿死,如果他雇佣了这个工人,就反过来把他自己饿死。因为他壹年的劳动所得,应当全部作为这个工人壹年的工资支付给这个工人,才符合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

  让工人留下壹部分给雇佣者,让双方都有点利得。我们看到,交换发生了偏离,在这裏不是按等量劳动进行交换的。马克思正是以为在这裏发现了秘密,惊呼劳动者不是按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把劳动创造物全部拿走,而是剩余了壹个更大的部分让使用他劳动的人剥削了。照他看来,雇佣者只能依靠成本生活才是合理的。可成本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就是有了也总有壹天要被吃尽。

  另壹方面,斯密和李嘉图也认为,无论何种情况,只要是用壹年劳动所得的谷物,就总能,也只能交换用壹年劳动所得的任何其他物品。那像前面壹样,用壹年劳动所得的谷物交换壹年的劳动,是再标准不过的等量劳动相交换了。因为这裏不存在简单劳动与復杂劳动的折差麻烦,就是有这种劳动和那种劳动的差别,也极容易找到衡量它们的标准—只要看双方都未多占对方的劳动,就能精确地确定双方劳动付出壹致。可这种交换又有什么意义?它对财富增长(不管是雇佣者还是受雇者)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商品的意义又何在?

  交换是基于不同使用物的价值评价,不是等量劳动的斤斤计较。因为价值的概念是形成于人们对事物有用性的认识、评价和实际效用,不是对事物辛劳的认识和评价。马克思的劳动耗费价值论显然荒谬透顶。

六、商品交换价值理论探源

  关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亚当?斯密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部着作中说道:“价值这个名词,有两种不同的意义,有时表示的是某种物品的效用,有时表示占有这物品后所取得的购买他种财货的能力。前者可以称为使用价值,后者可以称为交换价值。”这就是说,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壹件物品价值的两个方面。

  那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又如何区别和联系呢?这“两种不同的意义”又如何反映物品的价值呢?例如壹件上衣用于自己穿着时,可以起到保暖的作用,这就是它的使用价值,但它也可以用以交换壹定数量的大米用以充饥,实现另壹种效能。当它用于穿着时其保暖的作用和其他效能是已定的。而同样壹件上衣用于交换大米时具体能交换30公斤还是50公斤却是不确定的。于是,壹件商品到底能交换多少其他商品,就成为人们讨论的重点,也成为人们认识价值的关键。

  李嘉图对此结论说:“效用(即使用价值)对于交换价值说来虽是绝对不可缺少的,但却不能成为交换价值的尺度。”(《李嘉图着作和通信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壹卷第7页)。他对商品交换的结论是:使商品之间成交的,是它们包含的劳动量。

  我们需要註意,这壹结论除非是上述交换的双方,即那个用上衣交换大米的人和那个用大米交换上衣的人,对上衣和大米的效用完全没有认识,只对上衣和大米中包含的劳动量有认识,并且只註重这壹点。

  即大米持有者要交换上衣时,不是根据上衣的保暖和其他效用,而是根据上衣中包含的劳动量来决定交换。同样,上衣持有者要交换大米时,不是根据大米的充饥效用而是根据大米中包含的劳动量来决定交换。这在实际交换中是否可能?

  并且,按斯密的说法,使用价值是指物品的效用,交换价值是指物品交换他种财货的能力。这裏说的这个“财货的能力”,当然是指物品交换到的“他种财货”所具有的使用价值。因为“财货”是就使用价值来说的,不是就劳动来说的,谁也不能拿包含在“财货”中的劳动来享用,只能拿“财货”的使用价值来享用。因此,交换价值实际还是使用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对立。

  那使用价值与使用价值又如何区别大小?即壹件上衣的保暖作用到底与30公斤大米的充饥作用相等呢,还是与50公斤大米的充饥作用相等?物理作用上它们当然永远不可能相等,但是在商品交换上它们必须要有壹个对等量,于是,这就与它们中必须耗费的劳动量有关联的商品价值相关了。

  在这裏我们看到,劳动耗费量只是决定交换的因素中的壹方,另壹方,即使用价值的变量,只是因它在与他物比较下的高度抽象性(物的使用价值在使用时是具体的和绝对的,在与它物比较时,就变得抽象了),使它在马克思之类被意识形态扭曲了正常思维的所谓“思想家”中无法认识到。对平常人来说,任何壹个消费者的交换行为,都显示出他对欲交换到手的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准确判断和客观评价,却对该商品中包含的任何劳动量,确确实实都严重地认识不足。尽管各个消费者的意见并不壹致,但是他们对使用价值的真切感受,却是无可置疑的。

  为什么书本与现实生活会如此背离,是书呆子们的错,还是只註重物质享受,只看重利得的消费者们的错?

  壹件商品中耗费的劳动量可以在静态分析中,即在既定的社会生产状态的某个断面下,适用来衡量和探究商品的交换价值。在这种既定的生产状态下,社会各种产品已经根据它们的使用价值大小和所需付出,确定了它们的生产比例,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在决定交换的其中壹项已经相对稳定的状态下,产品中包含的劳动量才可能参与决定,或仅仅只是影响它们的交换价值。

  也就是说,没有使用价值的商品,连价值的资格都不具备,它所包含的劳动量,根本无从决定它的交换价值。因为任何市场,任何消费者都不会同情无效劳动。尽管无效劳动从古至今,时时刻刻都存在着,但它从来都是劳动者自己承担。可马克思却要解放无效劳动,让它在劳动耗费价值论的交换中把无效转嫁他人。

  商品中包含的劳动量,也必须在它的使用价值与他物比较下具有为生产它付出壹定量劳动的前提下,才能参与决定商品的交换。这就表明,壹件商品包含的劳动价值本身,也是它的使用价值决定或赋予的。只有它的使用价值量,即效用能力支撑下的劳动付出,才是有价值的劳动。否则,谁也不会理睬它,哪怕它身上挂着“光荣”的勛章。

  即便这样,这种由壹定劳动量参与决定商品交换价值的情况在竞争的社会生产中也是转瞬即逝,很难长久稳定存在的。因此,仅用劳动量来决定交换价值甚至决定价值量是何等地无知、愚蠢。

  斯密和李嘉图也正是从壹个局部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各种商品生产的难易和需求状况,从静态上探究商品之间交换的依据,从而论述价值和价值量。

  显然,壹个产品是否值得耗费那么多劳动量,是由它的使用价值来决定的。正是使用价值与劳动耗费量的结合,在决定壹个物品与其他物品的生产比例。也只有在这个比例已定时,用劳动量参与确定交换才是可能的。但是在对商品的讨论中,这只能供瞬间的形态研究。商品的神奇和创新的力量,就在于它永无固定的价值比值。

  劳动创造价值的前提,是创造物的效用和功能。不同效用或不同用途的物品,它们的价值关系必须先由其效用,即使用价值来确定或做它们的“生存”依据,由劳动耗费量来参与决定它们相互“依存”的比例和参与决定相互交换。

  物品中包含的劳动量也只能在这个时候,在壹个时期或壹个自由贸易区的局部时期,才可能参与决定商品之间的交换,它在商品生产的竞争状态下,只能参与价值分析和产品生产以及生存前景的评估,而不能成为商品交换的依据,更不可能是“唯壹依据”。如果用马克思的方法将之固定下来,必然窒息劳动创造,对社会生产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壹个物的使用价值,在消费者手中是其亲身感受产生的,它是个绝对的量。但此物与彼物(用途各不相同的物,比如这裏的壹件上衣和壹定数量粮食)的使用价值比较时,却很难绝对它们之间的量,因而是相对的。它们在同壹时期的不同消费者,在同壹消费者的不同时期,也就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难以绝对化。

  商品价值中的劳动因素却不同。在壹定情况下,不同商品中耗费的劳动量却能够用绝对的量来衡量,如几个工作日或几小时劳动等等。

  因此对任何两种商品,在壹定数量(如几件、几斤、几打等)的比较下,它们之间在使用价值量上的相对徘徊,就能够在壹定量劳动耗费下被稳定下来,或被用来确定它们之间的交换比例。

  但我们清楚地看到,劳动耗费在商品之间的交换关系或交换比例上,是在使用价值的基础上作为参考量使用的,交换的基础即使用价值,是不可动摇的。否则,我们就会找不到劳动创造的方向,更无法明白价值波动的原因是什么。

  当然,商品交换本身也是劳动交换,是劳动的社会协作,劳动耗费量不可能不在商品交换中起到壹定作用。但归根到底,既然劳动是为了生活和享乐,劳动创造的是享用物,那么交换的依据就必然是享用物的效用即使用价值。使用价值的增大或相对减小,必然随时突破劳动耗费量的规定改变交换比例。劳动耗费量的变化当然也会对商品交换产生影响,但远不及使用价值大小的变化对商品交换产生的影响要敏感和作用显着。在竞争的动态下,对商品交换价值起决定性作用的必然是使用价值。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今天世界经济高速增长的原因,也寻找不到新技术得以开发和启用的动力,还会从此失去改善我们人类智力状况的环境。

  李嘉图对此还说:“具有效用的商品,其交换价值是从两个泉源得来的—壹个是它们的稀少性,另壹个是获取时所必需的劳动量。”稀少性是由自然决定的,壹般也只有劳动可能改变它,于是,他的这个结论无异于说,劳动量是交换价值的唯壹泉源,劳动量的大小就决定价值的大小。李嘉图从来也是这样结论的。马克思的结论,于此之中也有很大关系。

  但李嘉图说到的“商品”,是“具有效用的”,马克思干脆连这个部分壹概去掉,只坚持劳动量等于价值量。

  李嘉图的这壹结论显然失之偏颇,因为谁也无法确定这个“必需”的劳动量到底是多少,即使是市场确认,也从来没有哪壹个市场对商品用劳动来标价。

  并且,商品仅仅从它获得的困难程度—稀少性和生产需耗费的劳动量—就成了它定价的依据,那商品的立脚点在那裏?“困难” 显然不是它成为商品的理由。它要成为商品,首先要具有壹定的使用价值,其次才是它的“困难”。即使它具备了第壹条件,结合获得它的“困难”,使它成为了商品,它的“困难”度也绝不是它定价的依据。

  李嘉图等人也许忽略了“稀少”的原因。譬如某壹物品本身很多,但是某壹时期或在某壹地区需求的人群大,个体需要的量也大,等等。恐怕没有人会对没有使用价值的物品产生需求欲望吧。没有使用价值的物,任它稀少,以至获取难如登天,也不会引起人们对它产生任何兴趣。

  某壹物品的稀少或缺乏,是由人们需求的程度决定的,而需求是由该物引起人们享用欲望的特质形成的,这就是它的使用价值。

  人们为什么要忽视事物的本质,去追究它的表面现象呢。稀少啦,生产它费时、费力、费脑啦。它耗费的劳动多,它的交换价值就大。那人们干脆把壹切本来容易办到的事情,都采用费时费力的办法去做。马克思的劳动耗费价值论,就得到的是这样的结果。中国人直到今天,还在不知不觉地这样在做。

  壹件商品为什么要费时、费力、费脑筋去制造它?原因就是它的使用价值值得为它去这样做。并且,每个这样做的劳动者,都会在这个过程中自觉地努力减少劳动耗费,同时努力提高商品的效用,即增加商品的使用价值。这是商品的价值功能所起的作用,而不是大公无私或者奉献精神等等能起作用的地方。

  商品的价值定量在使用价值,它的价值定位在费时费力。因此,使用价值才是决定交换价值的主要因素。马克思经李嘉图壹挑唆,立即就老眼昏花,所看见的就只有劳动,再也看不见使用价值了。

  实际上,马克思只是在纸笔上看不见使用价值,他在肚中饥饿时,就会体会到,并且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地看见面包的价值是充饥的功能,而不是面包师制作面包流下的汗水。他掏出马克支付面包费时,壹心只想满足他的胃和他那张嘴的需要,而在纸片上煳涂乱写时,却说他支付的马克,是为购买面包师制作面包耗费的劳动。这个连日常生活都教不乖的白痴。

  李嘉图的上述结论,同前述情形壹样,须在壹种极为稳定的静态的社会生产,或叫既定的生产状态下,才是适用的,在谋求发展的商品生产的竞争状态下,就难以适用了。我们如果阅读李嘉图“论价值”这篇文章中有关价值来源的论述,就可看到李嘉图正是在对社会生产作静态分析时,或是把社会生产的壹个断面拿来分析时得出的结论,这就难免他的结论在动态的社会生产中出现偏差了。

  但这壹显见偏颇的结论又被马克思取用为其“劳动量等于价值量”的理论根据,并出于强烈的意识偏见,不但否定了劳动效率在商品社会中的作用,也完全否定了过去劳动的价值作用,完全混淆了劳动创造与劳动耗费的区别。使他的理论成为阻碍社会财富增长的障碍,成为扼杀人们勤勉、努力、节俭等良好品性的反动理论。

  七、劳动与积累

  在政治经济学中,人们认为,合理的交换应该是1日劳动交换1日劳动。斯密和李嘉图在说到这个问题时,从始至终都是围绕形成商品交换的自然规律在讨论。马克思却对此的全部意图是就劳动的剥削与被剥削。

  既然在政治经济学的讨论中,人们都认为合理的交换应该是1日劳动=1日劳动,那1日劳动=几日消费?这就没有人论究过。在劳动剩余存在的固有前提下,必然1日劳动>1日消费。如果我们假定,1日劳动=2日消费,那2日劳动就=4日消费……以此类推。如果壹个劳动者从零开始, 那他当然得按这个过程劳动—积累。

  但如果他利用别人的预先积累劳动呢,而预先积累对现在劳动又具有成倍增加劳动创造的能力,使他的劳动比如说变为1日劳动=4日消费。那因此产生的劳动者与预先积累者之间的分配问题又该如何解决?是按照平等自愿的自然规则?还是按照强加的劳动耗费价值论?在消费是必不可少的固有前提下,又该如何来对待这个劳动与积累的时空差,和它们在不同状态(分离或结合)下创造的价值差?

  又壹个问题是,既然壹日劳动总可以交换壹日劳动,那劳动者为什么要出卖他的劳动而不自己使用自己的劳动呢?更为离奇的是,如果我们同意价值取决于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的理论,那“就会得出结论说,劳动的价值取决于劳动的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这显然是荒谬的”(赛?贝利《对价值的本质、尺度和原因的批判研究》第50、5l页,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壹卷第585、586页註)。

  马克思也同意赛?贝利的反诘,但深刻的意识偏见扭曲了他的正常思维。他尽管看见了这壹矛盾,却只用它来非难李嘉图,却不用来端正他自己的观点。他依然壹边坚持价值取决于生产中所使用的劳动量的理论,壹边又结论说,“劳动的价值只是劳动力的价值的不合理的用语,那么不言而喻,劳动的价值必定总是小于劳动的价值产品……创造6先令价值的劳动有3先令价值。”(马克思《资本论》第壹卷第590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

  这样壹来,似乎整个世界都颠倒了过来,劳动不是在劳动者自己使用而是把它与工资交换以后就使劳动者所得减少。马克思后面这句话如果写成等式就是:6先令=3先令。这与我们在前面讨论商品价值时的结论完全相反。劳动者把劳动用于交换时不是像其他物品用于交换时那样得到1=2的收获,倒相反得了壹个2=1的结局。

  这是不是说,当物品作为商品时,或劳动产品作为商品时,就会有壹个美好的世界,而当劳动参与商品生产时,世界就会暗无天日?

  不然就是观察者自己倒转身子,才看到了壹个与事实不符的颠倒的现象。因为我们如果对前面的例子倒转身来看,也会得到这种相同的结果:1把斧交换1张网,1把斧对制网人来说要用2天劳动,l张网只用他1天劳动,那该死的制网人用他的1天劳动换走了2天劳动,制斧人该谴责制网人剥削了他。因为制斧人创造了2天劳动的价值产品只得到了制网人1天劳动的价值报偿。同样,制网人也要谴责制斧人剥削了他,因为制网人创造了2天劳动的价值产品只得到了制斧人1天劳动的价值报偿。

  这种颠倒认识事物的方法也能合理地解释这个现实世界。因为世界是无极的,这正像我们在白天是头顶着太阳,到了晚上,当我们倒转身来用脚对着太阳时,也同样能正确认识这个现实世界壹样。

  马克思为上面的结论补充说,“拿资本家来说。他无疑希望用尽量少的货币换取尽量多的劳动”(马克思《资本论》第壹卷第592页,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但是,作为交换双方的另壹方,工人又为什么不希望用尽量少的劳动换取尽量多的货币?这是交换关系?还是所有权关系?或是他说的阶级关系?

  如果是交换关系,是货币代表的妳情我愿的交换关系,那么劳动力的这种交换就同样是相互的自愿让度与如愿获取的结果。

  如果是所有权关系或阶级关系。马克思声称是因为资产阶级占有了资本,占有了生产资料,才导致了这壹颠倒的,暗无天日的结果。

  可按他的说法,交换价值并不是由资本也就不是由生产资料决定的,而是由劳动(即他只认可的现实劳动,不包括任何过去劳动的成分)决定的。可劳动是在劳动者手裏而不是在资本手裏。在价值取决于劳动产品中物化的劳动量或必要劳动量的理论下,在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下,“无论情况如何,1日劳动都总能交换1日劳动”。那劳动者依靠他的劳动就足够了,又何需要资本家的资本?又何必鼓动强占生产资料?壹个并不能决定商品交换价值,仅仅依据物权拥有支配权的资本,又如何能影响交换,甚至欺行霸市?这显然是前后矛盾的。

  相反,壹个没有任何所有权依据,更没有自然法依据,却要占有壹切劳动成果的理论,却在他的《资本论》中建立起来。壹方面,他坚持强调劳动量等于价值量,而他的全部理论却又为抢夺资本,首先抢夺生产资料不遗余力。想必是,这些他称之为过去劳动的生产资料,在增进劳动创造效率的作用上,在决定劳动产品的价值上,还是令人难以忘怀。

  在人类自主劳动的历史中,在社会理性和自然规则主导的人类交往和财富创造过程中,劳动在量上的消耗和在这种消耗中创造的财富量上、质上的预期实现,正是由于资本无穷无尽、无拘无束的存在形式,提供了劳动发挥的自由空间。在这整个过程,任何商品的价值定量,从来就没有绝对稳定过。正是这种不稳定状态,或者说,正是这种随劳动和资本任由发挥的自由天地,激发人们永无止尽地追求。也正是这种无拘无束对使用价值的追求和开拓,创造了人类丰富多彩的世界。

  如果让商品交换在劳动耗费量下衡等,如果让劳动与资本失去自由伸展、发挥的环境和空间。只要这个秩序壹建立,人类劳动创造的末日也就会到来。因为商品的价值比值如同是水,永无定形,它是商品的灵魂和生命,是“财富创造”的力量源泉,是劳动与资本发挥的无限空间。如果固定商品的价值比值,就如同将大海凝固,生命将不復存在。马克思意图用劳动耗费量固定商品的价值比值,会使商品生产出现什么后果?其做法是何等地愚蠢。他的劳动耗费价值论下的生产资本及壹切社会财富统治阶级所有制,就是在建立人类末日的死亡秩序。

  八、灭绝人性的抽象劳动理论

  抽象劳动理论是理解马克思批判政治经济学的“枢纽”,这是马克思规定的。这个理论有两重意义和目的;壹是商品的二重化,二是劳动的二重化。商品的二重化将商品的两个价值属性,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隔离开来,劳动的二重化将劳动分解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两个“二重”被马克思剪裁粘贴,重新组合,构成了他的抽象劳动理论,它们的关系如图所示。

  同壹件商品

  使 用 价 值 交 换 价 值

  具 体 劳 动 抽 象 劳 动

  同壹个劳动

  抽象劳动理论关系图

  如图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虽然是同壹件商品的两个价值属性,但它们被马克思噼开,各不相干;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虽然是同壹个劳动,但它们也同样被噼成两段,相互如同陌路。具体劳动和使用价值的关系是:具体劳动创造的是使用价值,马克思把它们连成了壹体。同样,抽象劳动创造的是交换价值,它们也被连成壹体。具体劳动虽然创造了使用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尽管只是壹件商品的不同价值属性,但却被马克思棒打鸳鸯,王屋相隔,具体劳动和交换价值也就毫无关系;抽象劳动被马克思规定用来决定交换价值,它与具体劳动尽管本是壹体,但被马克思壹噼为二,太行相隔,抽象劳动与使用价值也就同样毫无关系。厘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对认识马克思的抽象劳动理论和这个理论的目的,至关重要。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认可使用价值就是财富价值,但是他却始终坚持并壹再反復强调:使用价值毫无价值意义,与价值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按照壹般逻辑推论,马克思在这裏是在说:财富价值毫无价值。但是马克思始终不直接这样表述。这种相互矛盾,逻辑混乱的论述,在资本论中通篇充斥。

  马克思说道:“在商品的交换关系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资本论》壹卷51页)并壹再强调,使用价值只是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才是商品的价值,它与使用价值毫无关系(同上)。

  壹件商品的交换价值直接代表该商品的价值,这在壹定时空范围的市场中也说得通。但是,商品的交换价值据以形成的条件和依据是什么?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买卖的经历,至少时常都在买。人们买什么?当然是生活所“用”,因为“需要”而买。可是,马克思却把使用价值从商品的交换关系中否决掉,把交换价值规定在幽灵般的抽象劳动上。他说:“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么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就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么差别,全部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这个抽空了物质“剩下的同壹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同上书50-51页),就是马克思用来决定商品交换价值和决定价值的依据。

  这个“依据”排除了“各种形式的具体劳动”,把对劳动的壹般概括表达,用抽象劳动理论化后用来决定价值。

  用壹个抽去物质组成部分的商品躯壳,赋予它“幽灵”的身份,就可以作为商品的价值依据?这个幽灵,和在欧洲徘徊的那个幽灵是不是同壹个?看完此文,应该会有答案。

  马克思否定作为物质实体的使用价值在决定价值中的作用和地位,目的是为了突出和绝对化抽象劳动的价值决定作用。这就把创造物质实体的具体劳动否决在价值形成之外。这壹点,就是抽象劳动理论的最终目的:将具体劳动形成的对具体物质财富的主张权和拥有权从劳动者手中剥离出来。

  但我们看到,自古以来,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形成具体物权。如种地的收获他的庄稼,天然就具有享有他的种植物的权利。但马克思却说,种地的和做工的都是同壹的人类劳动,无论创造了多少不同种类的物质财富,都只能以它们耗费的社会平均劳动量即抽象劳动量为依据来决定它们的价值,决定它们之间的交换和决定劳动报酬。

  壹个自称“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竟然轻蔑地把物质构成的使用价值抛却在价值形成之外,说它只是物质承担者而已,对决定商品的价值毫无意义。我们到要问,到底是物质决定论,还是唯心的抽象幽灵决定论?

  这种抽象对待劳动的方法,其实并不是马克思的发明。马克思说是他首先批判地证明的(同上书55页),只能说是他首先用理论来表述的。因为在他之前,奴隶主早就这样抽象对待奴隶劳动了。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理论,原来源自于奴隶主义。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就毫不避讳地宣扬奴隶的生活比自由劳动者幸福和安稳。马克思甚至咒骂产业革命对奴隶的解放,说它使大量奴隶失去奴隶主管顾而成为无人照看、处境悲凉的自由劳动者。

  这个在欧洲徘徊的幽灵,表面上是在资本头上徘徊,实际上也在劳动头上游荡。人类社会中创造财富的这两造,都是他的共产猎物,他不可能放过其中哪壹造。

  在马克思理论中,具体劳动创造的物质实体并不具有价值实体的资格,而抽象劳动唯心的虚幻形式却构成了商品的价值实体。这就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反物质的强盗逻辑。他以使用价值不具有价值意义作为规定具体劳动不能享有创造物权利的依据。而抽象劳动虽然只是依附在具体劳动上,但在他的抽象下成为了“人类劳动”或“社会劳动”,它在整体上不属于任何个别劳动者。整体取代了个体,淹没了个体,扼杀了个体,剥夺了个体。劳动者得到的,只是付出壹定量劳动(如工作日、工分)的劳动符号。这样,劳动成果即使用价值的归属权,就被马克思剥离出劳动创造者手中。奴隶主用枷锁实现的,马克思用理论实现了。

  奴隶主的枷锁与马克思理论相同的地方,是它们都同样对劳动抽象对待,奴隶主分发食物给奴隶的时候,是看奴隶付出的劳动量决定的,而不是看奴隶创造的财富量来决定。这和马克思的抽象劳动理论完全壹样。不同的是,奴隶主的枷锁锁住的是奴隶,马克思的理论锁住的是奴才。

  在商品社会中,单个劳动只创造壹种使用价值,有的甚至不是壹个完整的使用价值。因此,单个劳动在商品社会中不能形成完整的消费需要。婉转地剥夺单个劳动的创造物权,在被资本支配而不是支配资本的劳动中,甚至没有引起丝毫猜疑。因为它有“全民所有”做幌子。这是壹个事前无人能识破,事中无人敢说破的骗局。

  用壹个劳动符号夺走全部劳动成果,对只能依从强权劳作的劳动者来说,根本无法也不敢知晓自己的命运由此而来的悲惨变迁。因此,马克思顺利地用抽象劳动理论将劳动创造形成的具体物质财富所有权剥离出劳动创造者手中,凝结成劳动者永远无法获得、无权享有的集体权利——无产阶级先进分子专享的权利。

  劳动者的悲惨还不只在于创造物的权利被剥夺被置换,更在于这个权利被剥夺后,随着自身劳动创造物权的消失,人生权、政治权也随之消失。这是壹个跨伏在社会生产之上的意识形态魔咒,这种意识形态并不在于财富的创造,而只在于极权奴役的建立。马克思主义的极权法西斯疯狂,就是这样建立在财富的原子—商品之上的。

  马克思声称,商品的价值是由“已经化为没有质的区别的人类劳动”创造出来的。那些具有质的区别的具体劳动,如缝和织、种地等等,只创造使用价值,不能形成价值。劳动者不能凭此享有任何权利。劳动者的权利,是获得壹个抽象劳动符号,他们只能凭这个符号领取报酬。这就是按劳分配理论的由来。可以想象,这样的分配,随意性会有多么的任性。

  相比马克思残暴、血腥地消灭资产阶级,剥夺资本的手法,马克思剥夺劳动者的手段和方法,倒像他说的那样,要显得“温文尔雅”得多。他正是用这种手法,“温情脉脉”地流着鳄鱼的眼泪,抢劫、霸占了天下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成果。但在他的最后《宣言》中,他还是收起了他廉价的温文尔雅,直接对着劳动喊叫:“成立产业军,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

  按抽象劳动分配不说,还要义务劳动!天下劳动,情何以堪!

  抽象劳动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中的重要性就在于,资产阶级拥有的财富量虽然巨大,但也只能在壹次抢劫后就会遏尽,而抢劫劳动却能万世而不遏。这才是马克思理论的精髓。理解到这壹点,才能理解马克思为什么把抽象劳动理论规定为理解他的“枢纽”。

  显然,抽象劳动理论在马克思理论中,权重远远超过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驭使劳动者。用剩余价值理论击垮资本家,也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魔鬼跳起舞来,它壹边对着资本张牙舞爪,壹边装扮出种种同情劳动的模样,然后吸干劳动产品的精血。劳动者得到的,就是这个被吸去了物质精血的抽象空壳,和壹个“主人公”的称号。壹个所谓“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竟然是玩弄魔法如此高明的巫师。

  马克思剥夺劳动者的创造物权,把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创造物的预期,变成对党的恩赐的感激,还只是人类灾难的壹部分。由于这种剥夺,商品失去了它的全部功能,人类物质文明的根基也随之被彻底毁灭。

  九、反动的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从“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说起。尽管他强调:“劳动过程首先要撇开各种特定的社会形式来加以考察”,他还是壹开始就置劳动于资本主义形式下,从劳动已有大量机会利用他人资本的较晚时期,即资本在较大规模下运用,个别劳动者自己使用自己的劳动资料的现象只是这个时期的支流这样壹种社会形式下来考察劳动过程。

  在这个过程(即劳动过程)的叙述中,马克思开始只是泛泛而谈。例如:“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劳动者直接掌握的东西,不是劳动对象,而是劳动资料”等等。不过他在之中说道:“劳动过程的进行所需要的壹切物质条件都算作劳动过程的资料。它们不直接加入劳动过程,但是没有它们,劳动过程就不能进行,或者只能不完全地进行。”(同上书第203、205页)。这种认识的流露,对他在后面把资本分割为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显然是壹个败笔。

  这样叙述显然事倍功半,他于是抓了壹个资本家,并从他“狡黠的眼光”开始,把从对物的叙述变成了对人的轻蔑。因为正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这位主角先生不满足于价值形成过程而坚持要超出这个界限实现增殖,才带来了人间的种种不愉快。他说道:“价值增殖过程不外是超过—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只持续到这样壹点,即资本所支付的劳动价值恰好为新的等价物所补偿,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超过这壹点,那就成为价值增殖过程。”(同上书第221页),而这个过程“正是他(这个资本家)发笑的原因”。(同上书第220页)。

  可我们只要仔细想壹想,如果这个资本家不会笑,也就是说,不论他投人多少资本,他都只能形成这个资本,他投人壹佰,收回的也是壹佰;所有的壹切努力,都是像孙悟空在如来佛手心中的筋斗壹样,那他还会去自找镇压吗?他还用得着资本吗?这个时候,他就只会把已经足够自己使用外的壹切也都消耗掉。这样壹来,人类社会将会是什么样子?①从这两个过程中吸取了灵感后,马克思开始了对资本的分解。

  我们知道,利润是就资本的增益来讲的,资本就是用来再创造财富的财富。但这样就掩盖了剥削,必须要把资本中的壹部分在价值增殖过程中的作用否决掉,把增殖的作用全部加在活劳动上,才能实现“揭露”剥削的目的。

  为此,马克思说道:“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和把旧价值保存在产品中,是工人在同壹时间内达到的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同上书第255页)。并且,“就生产资料来说,被消耗掉的是它们的使用价值,由于这种使用价值的消费,劳动制成产品,生产资料的价值实际没有被消费”(同上书第234页)。

  被否决的正是资本中的生产资料部分,马克思称它“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改变自己的价值量”,因此就把它称为“不变”资本。

  好像这个不变资本是壹种天然服务。当妳建造房舍,修造机器的时候,我在壹边欣赏,当妳建好房舍,造好机器的时候,我就住进去,然后按时付给妳这座建筑和其中机器的消磨折旧费。壹切都是合理的,因为我付足了房屋和机器的消磨折旧费,它们的价值就还在;当房屋倒塌机器报废后,壹切就又原封不动回到了妳手裏。只是妳的苦心和付出白费了。

  紧接着马克思对劳动力却说道:“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即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却不是这样。当劳动通过它的有目的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的每时每刻都会形成追加的价值,形成新价值。……劳动过程在只是再生产出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并把它加到劳动对象上以后,还越过这壹点继续下去。要再生产出这壹等价物,6小时就够了,但是劳动过程不是持续6小时,而是比如说持续12小时。这样,劳动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不仅再生产出劳动力自身的价值,而且生产出壹个超额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的产品形成要素即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额。”(同上书第234—235页)。

  于是,“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壹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余额,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变为可变量。因此,我把它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可变资本。”(同上书第235—236页)。这个无赖其实并不怎么巧言令色,只不过是无赖得过了头。只可叹这种无赖语言,竟能激发出如此多的马虏。

  这样,资本中就只有“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才是资本,因为只有“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才创造价值,既创造原资本的价值,恢復了旧价值,又创造了新价值(预付给工人的劳动力的价值)(同上书第234页),更又创造了剩余价值。壹切都是可变资本的变化作用。孙悟空只有七十二变,可变资本却有无数变。

  但马克思又不得不把不变资本叫做不变资本,因为他也知道,没有不变资本参与,可变资本也变化不了。于是,在他的理论中,就产生了这样壹对荒诞的对词。

  在否定了不变资本的资本作用后,马克思把资本增殖的这两个部分,即新价值和剩余价值都规定为是活劳动的创造。新价值已作为工资付给了劳动者,剩余价值也应该同样交出来,但却不是交给劳动者。《资本论》中处处可见马克思谴责资本家通过占有剩余价值剥削工人的言词,却没有剩余价值应该由工人拥有的丝毫表示。马克思虽然坚持新价值和剩余价值都是活劳动创造的,但作为付出活劳动的劳动者,是否有权占有这两部分价值,他却始终三缄其口,并旁敲侧击的以“社会扣除”,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没有价值意义,只能享有抽象劳动规定的按劳分配,搪塞劳动者有权占有任何具体劳动成果。

  不要说这听起来让人觉得荒诞不经,就连说起来也感觉荒诞难叙。马克思凭壹个抽象劳动理论,壹个剩余价值理论,就将两个劳动创造的主体应当享有的劳动成果全部没收。

  马克思否认资本享有劳动成果权的根据是,没有劳动者的现在劳动,机器就不会运转,产品就生产不出来。那没有机器和相关的厂房设施这些过去劳动呢,产品是否也能同样生产出来?劳动还能不能称为劳动?他看不到(实际只是这个时候看不到,前面他就看到过,后面他还要看到)。因此他激动地谴责资本家,要把资本家已经实现投入后的剩余价值全部剥夺。

  但在另壹种场合,马克思又声称资本是资本家用剩余价值壹次次积累形成的,而剩余价值又是工人创造的,因此资本也是工人创造的,他鼓动强夺资本,占有生产资料,把机器和厂房全部收归共产党。这时他又看到了机器、厂房等生产资料的重要了。没有它们,产品同样生产不出来,没有它们,劳动就只是壹句空话。

  从剩余价值的资本占有,马克思即判定了资本的剥削。这壹立论即是以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来确定的,那么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占有率,就可确定为资本的剥削程度。即如果剩余价值被资本全占有时,剥削程度就为100%,如果剩余价值被资本占有—半时,剥削程度就为50%。但这对宣扬剥削,煽动阶级仇恨还不够给力,马克思为此在理论上把他从宣传上说的资本对剩余价值的占有改为资本对剩余价值的产生,他的剩余价值率就是剩余价值与可变资本的比率。②于是,剥削程度就变为资本中的“可变资本”对剩余价值的产生率。这种剥削程度的判定方式,是对人类文明进步的直接反动。我们请看下面的分析:

  马克思先把总资本C(见《资本论》中马克思使用的符号和公式,下同)分为两部分,壹部分是不变资本c,另壹部分是可变资本v,即C=c十v。当生产过程结束后,得到的产品价值=c+v+m(剩余价值)。这时的总资本就变为C+m= C’。

  马克思说:“因为可变资本的价值等于它所购买的劳动力的价值,因为这个劳动力的价值决定工作日的必要部分,而剩余价值又由工作日的剩余部分决定,所以从这裏可以得出结论:剩余价值和可变资本之比等于剩余劳动和必要劳动之比,或者说,剩余价值率m/v=剩余劳动/必要劳动。

  “因此,剩余价值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马克思《资本论》第壹卷第244—245页)马克思对此举例说道:“假设产品的价值=410镑(c)+90镑(v)+90镑(m),预付资本=500镑,因为剩余价值=90,预付资本=500,所以……剩余价值率不是=m/C或m/c+v,而是=m/v,也就是说,不是90/500而是90/90=100%,比表面的剥削程度的5倍还要多。……因此,工人是半天为自己劳动,半天为资本家劳动”(马克思《资本论》第壹卷第244—245页)。

  马克思之所以要采用这种剥削程度的判定方式,目的就是为了说后面这句话,他要从物化劳动的形式和流动劳动的形式上表现的工人为自己的劳动和为资本劳动的比率来判定劳动力受剥削的程度。

  可这种比率却正好说明了社会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和或社会不同阶段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因为生产技术的进步意味着生产中所耗用的劳动量越来越少,社会发展也表现出人类生产劳动中生产资料即所谓不变资本占的比例越来越大③。这样壹来,马克思的判定方式就只能使他的理论走入绝境,进而引导它的追随者们拥入死亡狭谷。

  我们来看,如果壹个资本的构成是50c+50v+20m,那么剩余价值率m’=20/50=40%;另壹个资本的构成是80c+20v+20m,那么剩余价值率m’=20/20=100%。如果我们因此得出结论说,前壹个资本因为剩余价值率低,它的剥削就少,它就要善良壹些,后壹个资本因为剩余价值率高,它的剥削就多,它也就要残酷得多,那我们就真的要被反智倾向支配了。

  从前壹个资本的构成来看,它的生产资料所占的比例较小,必然代表壹个相对陈旧落后的生产设备,其生产条件和生产环境必然较差,它尽管使用了较多的劳动力,但在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在恶劣的生产环境下,人均创造的价值当然就低。而后壹个资本,它的生产资料所占的比例较大,必然代表壹个相对先进优良的生产设备,其生产环境必然也较好,它虽然使用了较少的劳动力,工人的劳动强度也较小,但在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在良好的生产条件下,人均创造的价值当然就高。

  尽管我们仔细考察了不同行业之间,同壹行业的不同资本之间,以及社会不同时期的资本构成不同的各种情况,无论怎样比较,也无法得出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率能够说明资本剥削程度大小的情况。相反,这种所谓剩余价值率高的资本,不但不是剥削程度较高,而是劳动生产率较高。这种情况下,绝对的是工人劳动强度降低,收入增加和工作环境、条件的改善。可马克思却说:工人们的处境因此更加悲惨。他的剩余价值理论始终在宣扬:在人均创造价值大的资本中,剥削就严重,而在人均创造价值低的资本中,剥削就轻微。这种反人类,反文明进步的反动理论,就是马虏们宣扬的马克思的“伟大”发现。

  劳动剩余就它的存在来说,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前提,就它的产生来说,只能是勤劳、节俭的结果,这是政治经济学的结论。不管它是国家的还是世界主义的经济学,都是这样。迄今为止,人们还不可能寻找到比资本由所有权者自主运用更合理的运用方式。因此,马克思的思路不管从历史来说,还是从现实来说,都不但与政治经济学截然相反,更与人类的生存发展和文明进步背道而驰。

中共改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

作者 唐付民 写于 二零一九年

中国大陆因“中共”的产生和存在将中华民族的“民主与法制”壹致被阻止在“门外”,几十年来无数民主人士进行了殊死斗争依然难以推进。虽然不少学者从各种角度对“中共”的非法性与违理性上进行了许多揭露和批判,但我感觉在对支持“中共”建政的基础理论的解读和批判方面还可能存在缺陷,为此,我试图在这方面作点尝试,以期能在推动中华民族“民主与法制”的进步上有所帮助。

毫无疑问,“中共”建政的“核心基础理论”是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这个所谓的“唯物辩证法”被官以“主义”便成了“辩证唯物主义”。我觉得这个“主义”主要产生了两个对人类有影响的内容,壹是所谓《科学社会主义》,另壹个是《资本论》。由于马克思提出的所谓“科学社会主义”在逻辑上存在严重缺陷因而在实践中均以失败告终!首先,他提出的所谓人类社会发展史是经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存在严重逻辑混乱!“奴隶与封建”是属政治性质,“资本与共产”为经济性质,不具备同壹逻辑关系“推进性”,即马克思“偷换”了逻辑关系!从而也违背事实,因为从政治性质推进“封建制度”的是“法制制度”。由于马克思偷换(混淆)了“政治与经济”的逻辑关系导致所有推行“共产制”的国家均是从“封建皇权”转入“共产(共党)集权”!这是因为壹方面“共产(公有)制”须依赖“集权”,另壹方面建全的“民主-法制”体制很难被“共产党”接管,因为“共产党”无法在公平竞争中获得“执政权”,无法“掩盖”他们自己的“私欲”!壹壹它只反“别人”(资本家或资产阶级)的“私欲”,隐藏和掩盖“共产党”自己的“私欲”!另外,“法制国家”不支持“暴力革命”,只接受“和平(公平)竞争”!为此,所有依靠“暴力革命”产生“共产(公有)制”的国家几乎都是由“封建皇权”直接转入“共产集权”!由于这种“转型”是以“暴力革命”实现的,因而全世界造成了数以亿计的人员死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且最为严重的是广泛波及的精神摧残!壹壹对此,所有推动“马克思主义”者都应是人类的罪人!

马克思的《资本论》提出了“剩余价值与资本剥削”,他认为资本家利用“剩余价值”对工人进行“剥削”, 不合理应该彻底消除!并认为自己找到了彻底消除“资本剥削”的办法,即建立“共产(公有)制”社会。但他首先没弄明白“资本”是人类社会最先进的“生产力”方式,不但不能消除反而应当大力发展!人类社会的各种大小产业都离不开“资本”,生产“服装”需要“资本”,生产“豆腐”需要“资本”,建造“飞机轮船”更需要“资本”,研发“药物、粮种、卫星、各种电器”产品等等,无不需要“资本”。这就是说,马克思的《资本论》强化了“资本”的“负效应”,恶意的诋损了“资本”的宏大价值!是对人类伟大“创生机体”的严重伤害,他是人类的最大恶人!因为以他提出的极不成熟(模煳和片面)的“共产制理论”造成了人类的巨大悲局(伤害和残害),可谓惨不忍赌!

被马克思(主义)人为放大的“资本剥削,即“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或所谓“资本主义”制度的“负效应”,根本不须通过“暴力革命”便可“消化”,壹壹只需通过“两个协调”便能“消减(平衡)”,壹是建立社会“基本保障”(含基本工资和基本生存条件),二是“限制高收入”。这就是说,允许“资本利润”合法私有,支持所有人成为“资本家”(投资人),这些方法既能保证社会财富的充分发展也能维持社会和谐稳定!相反,按照马克思主义(学说)限制“资本繁荣”只能抑制社会财富增长,而推行“平均主义(绝对公有制)”,则将在相当程度上抑制生产积极性及助长懒惰!壹壹这些都是被人类所有推行“马克思共产制”所验证了的!关于“资本”,马克思只揭示了壹小部分“特性”,因为“资本”对人类有巨大的作用和意义。它可以分为“来源与作用、宏观与微观、静态与动态、作用与弊端,等等”,可马克思只是狭隘和极其片面的解读“资本”,并将这种“狭隘和片面”的思想以“颠复”人类“社会制度”的方式进行推动,造成人类的巨大灾难与破坏!他只是壹名“经济”社会学者,不懂“社会政治”,不配设计人类社会制度!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实践(实行)”产生了“毛泽东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理论存在“先天缺陷”,即实现推翻“资产阶级或资本主义”的工人阶级在中国缺乏“群体”,因为二十世纪初中国还未具备壹定规模的资本经济机制自然缺乏“工人阶级”。按照马克思的逻辑理论中国还不应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而应该先发展成熟为“资本主义制度”后再来进行“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改革(革命),然而若真正建成了成熟的“资本主义”(建全的法制)制度后则无法被推翻(改变)了!因此,马克思主义毫无“真理”可言!

由于马克思理论的缺陷,在中国自然无法依靠“工人阶级”来推翻“资本主义”,只能越过“马克思主义”去推翻“三坐大山”(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直接跨入“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由于当时的中共十分仰赖苏共,壹方面受苏共的限制(指导),另壹方面中共内部有不少人倾向照搬“马列主义”但又与中国实际情况存在“冲突”,为了“统壹”观念,毛泽东提出了自己的“思想(理论)”。他提出的为“统壹”党内外思想的“理论”后来被中共定立为“毛泽东思想”,这个“思想”很大程度上帮助了他和中共战胜“敌人”,这些“敌人”中有“国民政府、民族资产阶级、地主阶级、各类民主人士(含学者)、美帝和苏修,等等”。那这所谓的“毛泽东思想”有何内容呢?我认为,主要可分为两部分,壹部分是针对“马列主义”的,主要是“矛盾论与实践论”有人称为“两论”,另壹部分主要针对“国内民众和政党建设”(统壹“共产”意识)的,主要有“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记念白求恩、向雷锋同誌学习、等”。“为人民服务和向雷锋同誌学习”等是企图消除全国人民(含中共党员)的“私欲和私有观念”,因为他认为“资产阶级与地主阶级”的产生都源于“私欲”。但他却将自己的“私欲(权欲、名欲)”无限延伸,这种“只许周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思想、理论”只能在“封闭(集权)”的环境(或国度)才能产生作用,因此,毛泽东不只是“独裁者”还是最大的“行骗高手”!

关于“两论”,前面提到主要针对“马列主义”的先天缺陷而生,这种作用“实践论”是最为明显的。“实践论”产生的主要目的是要证明毛泽东自己的“主张(思想)”可以越越“马列主义理论”框架,不被其他任何理论和主张(含经验)所限制,从而为他的“极权”奠定基础。他在“实践论”中是用马克思的所谓“唯物辩证法”论证“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证明“马列理论”必须依赖“现实实践”(中国现实)。事实上这等于证明“马列主义”本身“不正确”,或“非真理”。当然,我们也可以客观地理解为“马列主义”需要在“实践”中去检验(证实)其“科学性质”,这又等于说毛泽东不相信“马列主义”是“绝对真理”!当“毛泽东思想”被写进“中共党章”至今它就被定为“对马列主义的发展和补充”,这种后者证明前者错误的思想和理论被定为是对“前任”的“发展和补充”,成为了中共的“优良传统”被后来的历届领导人“继承”!因而只要有新任领导人上臺便立即修改“党章”,为此,现今便有了“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科学社会主义”的《中共党章》!

中共的后任领导“否认”前任领导的“优良传统”在“邓小平理论”中表现最出色,毛泽东借用马列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制造的“实践论”否认了马列主义的“封建社会”必然进化为”资本社会”的理论“逻辑”,在“党章”中挤进了“毛泽东思想”,而邓小平则借用毛泽东的“实践”检验“真理”又否认了毛泽东的“两个凡是”,在“党章”中挤进了“邓小平理论”。如果说毛泽东是用“农民阶级推翻旧制度”否认(替代)了马列主义的“工人阶级推翻旧制度”,那邓小平则是用“资产有限私有化”否认(替代)了毛泽东的“资产全面公有化”。自然,他们的后来者也都“照本宣科”地否认前者“错误”但又都不表明“推翻”前者!那么,这是壹种什么“政治逻辑”呢?它究竟合理还是不合理呢?

被中共称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国家如美国,它实行的是“多党(两党)竞争”执政,这是因为任何政党(或执政者个人)都难免没有缺点、私欲或不出差错(或认知局限),加上社会事物的復杂与变化很难做出让全社会各类人群都(或长期)“满意”的决策和行为,因而西方“多党制”国家采用“民众选举、立法审批、司法监查和舆论监督”对执政党(或执政者)进行实时监评与处置。这种制度的最大优点是“公正透明”,民众有直接表达意见的环境(条件或权力),任何个人的权益被损害不论涉及任何人(含总统、主席)都有“分管途径”实现申诉和讨回!然而,“壹党执政”国家的执政者(或政党)为了维持长期执政只能采用“掩盖”缺点、错误乃至私欲的行为和方式来求得保障,因此,中共历任领导人虽然都对前任的主张和行为进行不同程度的“否认”,但为了维持“壹党”的长期执政都会称“借助和继续”了前任的主张,不会也不敢称自己要超越和推倒前任的主张。这种制度的明显缺点是“不透明、不敢讲真话、更难保障公正”,因为不敢讲“真话”等于逼迫大家“违心从事”!换句话说,中共只能依靠“假话和违心”(两面三刀)才能保持自己的持续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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