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权法必将高票通过 |
| 送交者: 蜀帖龙 2007年03月15日10:09:44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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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必将高票通过 http://spaces.msn.com/stlong/ 回顾《物权法》的7次搁置,我以为,绝非官商媒学代表大会拒不接受《物权法》,绝非大人代表坚决反对《物权法》,而是幕后“最高层”有反对声音,通过一再努力的反对,艰难取得7次“阻挠”。可是,官商媒学利益集团腾挪转换,时间换空间,到了,“最高层”个别人的反对无力了,妥协了,退却了……顺理成章,“确保物权法草案通过”到“人大16日表决物权法”理所当然了。 既然“冲破封锁”,提交3000大人大会表决,还怕通不过?超过3000有权大人的三千无实权老人联署或者实权虚权皆无的480位上海市民致信,想阻止《物权法》通过,不等于螳臂当车吗?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亲不亲,阶级分,看看官商媒学代表大会人员构成比例,高票通过难道还有悬念? 要说有悬念,恐怕就是高票能高到多少,90%以上,还是95%以上,甚至全票通过。分析大人代表构成,新华社称,“在2985名代表中,各方面人士均占有一定比例,其中工人农民551名,知识分子631名,干部968名,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480名,人民解放军268名,香港特别行政区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12名,归国华侨38名。”但从网上披露的,诸如河北120名十届人大代表无一名工人身份的消息看,所谓“工人农民代表”,估计多为披着“工人农民”羊皮的董事长、厂长、法人代表、总经理之类货色。以此大人代表构成比例,95%以上的高票应该没有问题,当然,官商媒学PARTY,因为历史等原因,毕竟还有“异端”残存,“全票通过”恐怕不现实。 急火攻心,翘首以盼,《物权法》于官商媒学利益集团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于“两会”外电报道可以窥探,旅美经济学家何清莲认为,“《物权法》保护的对象主要是国家在就业和税收方面愈来愈倚重的私营企业主”,“深圳民营企业家熊兆宽”更进一步表示,“《物权法》实际上保护大的民营企业家,对于中小业主并没有多大意义。”作为佐证的花絮,“热烈拥护”《物权法》的无良学者与黑恶商人联袂出场,现场表演生动而充分:“香港一位女记者前往宾馆採访经济学家吴敬琏,见到吴敬琏正与人交谈,开口便问﹕‘据说物权法有很大的反对声音……’话音未落,与吴敬琏交谈的河南富豪王超斌斥责‘胡说八道﹗’并要她走开。” 除缺江平之辈捉刀跳梁,居然还有刘晓波之流推波助澜,人们还有必要纠缠《物权法》是否违宪,研讨“善意取得”之类猫腻辞藻的言外之意吗?官商媒学利益集团胜券在握,还是听听境外媒体的议论,就明白必将高票通过的《物权法》是什么玩意了:《物权法反映国家意志和社会强势集团的利益》(VOA)《物权法事关姓资姓社》(德国之声)《迈向资本主义的最后一关 中国将颁》(韩国《朝鲜日报》)…… 反观境内,由于“确保”工作做得周密,做得仔细,一度热热闹闹反声四起《物权法》争议已经平静下来,传统媒体不提了,虚拟世界,BBS论坛禁言外,形如新浪网《物权法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大会审议》之类新闻,评论竟赤裸裸的为○,一切迹象似乎都在表明,《物权法》高票通过的闹剧将圆满献演,人妖主义和麋鹿特色在中国的发展将跨入又一个新时代。 2007.3.15 附文 《物权法》能确保什么?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盛华仁:确保物权法草案通过》的消息时代特征鲜明,盛华仁副委员长的腔调和形象与前段刘延东部长给“原罪”累累的资本家发放“定心丸”一样,彰显自身素质太低外,无非炫耀自身及代表的阶层无法无天。 按盛大人的意思,历经七次审议,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通过物权法草案没有悬念,因为“各方面对这两部法律草案已取得共识”。参看显而易见的舆情,人大盛大人的“各方面”,要么限定在“特殊利益集团”内部,讨价还价,角力之后达成了妥协;要么是强奸民意,我为民做主,侧面证实《民主是个好玩意》,——反正与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干系不大。 我是看好盛大人的“确保”的,基于对当今人大与人大代表的认识,我以为,物权法草案获通过了,不奇怪,不通过,才是怪事;通过很正常,没通过,反倒不正常。此前,物权法屡被搁置,与人大代表“表决”没有多大关系,完全是有人“向中央进行了上报”,“中央”直接间接“叫停”的结果,“叫停《物权法》的‘势力’若隐若现,对此我很感兴趣,谁叫停了《物权法》,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集体?”(《周之金与巩献田背后》)很遗憾,叫停者庐山真面目至今难见,但我赞赏与披着法治皮行兽治实的走资派对着干,叫停者的人治气魄。 分析而今各级人大的成员构成,官商媒学是主流,由它们表决通过物权法,完全不必筹划“确保”措施,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之类。盛大人放出“确保物权法草案通过”话来,信心满满,底气之足可见,胸有成竹,十拿九稳是也。“取得共识”,只欠表决,一动议,一提交,就足够,届时,代表们自然是同意着,窃喜着,共襄丑举,忙不迭地的圆满成功。 反对通过的,是广大人民群众,不是人民代表,所以,反对无效,不通过的几率很小,很小的几率兑现了,那是中国天大的好事,但中国目前的环境,忽然有天大的好事出现,可能吗?但通过了,也不是坏事,更不是天大的坏事,让利益集团充分表演,充分暴露,充分孤立,对人民群众而言,难道不是好事吗? 其实,特殊利益集团的天下,有没有物权法,无论“原罪”与“第一桶金”,还是血汗工厂与死亡矿井,人民群众是奈何不得的。屡被搁置已属不易,有限较量角力之后,妥协谅解应是终局。平安保险、鲁能集团乃至X视股份之类传言满天飞,相关事实得不到澄清前提下,人民群众能指望“中央”精诚团结,同心同德,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没有物权法,无碍横行,当然,有了物权法,可能更加无忌,走资派和资本家更有反向继续“修宪”基础,以图最终完成“改革”兼“和演”之伟业。我看好它们“确保物权法草案通过”,甚至看好它们继续“修宪”的宏愿,但我却不看好它们的伟业前途:人民群众在觉悟,人民群众在“杯葛”,尤其可贵的是,还有一支人民的军队,那是走资派和资本家,那是形形色色的歪理邪法,那是任何“和演”难以逾越的障碍!今天,我越发相信,没有一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有了人民的军队,捍卫和保障人民的一切都有可能!“确保物权法草案通过”不成问题,可展望未来,物权法能确保什么,第一桶黑金洗白,还是原罪无罪?违拗人民群众的意愿意志,任何法都是废纸,都将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它们什么也维护不了,——一九四九年已经验证了这个真理! 可以预言,物权法不但不能确保走资派和资本家的非法利益,强行闯关,匆忙通过物权法,还可能适得其反,引发群众抗议,激化社会矛盾,导致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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