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网友借展销“海运鼻祖”墨宝之际,走私传销自家的魏碑风 行书法帖,欲赚币十元,被草虾看穿肆意挥洒点评。这草虾曾评王光杆书法,因入木三分而立被坛当局正法。而今在海运一翼正大树特树“鼻祖”之夏,竟话中有话地评出“虎头蛇尾,收局堪忧”的话头,余忧草帖其寿不永,赶紧来打几下太平拳。
忽然想到日前在网所见的关于夫子“丧家犬”还是“丧家之狗”的学究大争论了——事出于北大教授李零出书解读《论语》 称孔子是"丧家狗"。现今为要“文艺复兴崛起中国”(刘军宁),上下正在鼓吹读经;不但如学者何新/康晓光等已宽袍博带,叩头如捣蒜;连看守所也用天天读《三字经》来启迪人犯回归人性了。李零却尊孔为“狗”,真是熟不可忍!于是网上群情汹汹,有一位叫皇甫三的,更从训诂严重批判此“大不敬”指其[学术]一字之差失之千里!
余也好事,不由拜读全部争论。原来各人所引古籍有别。皇三称“李先生既看过《史记》,也看过《韩诗外传》,却把“丧家之狗”变成了“丧家狗”,少了一个字,变了一个音。“丧家之狗”里的“ 丧”字读sāng,“丧家狗”里的“丧”字读sàng。李零先生一反孔子“丧家之狗”定义,说“丧家狗是无家可归的狗”,进而用它来泛指无家可归的人。”其实要我看,不仅读音不同,而且语法也有异。盖“丧家狗”之“丧家”词组乃动宾结构,而“丧家之狗”中的“丧家”却是偏正词组。皇三孤证,司马共知,况已约定俗成,后人常用焉(譬若鲁老爷子之骂梁实秋)。李零则辩称“丧家之狗”是指家里的人死光,狗没了主子,这种没了主子,只好放掉,让它在外面流浪的狗,当然是无家可归的狗。死了主子的狗和无家可归的狗,一点矛盾都没有。走笔到此,这段公案也就该毙了,但我的脑子却因此乱转起来。
辱狗与崇狗,这本是东西文化差。俄尼同胞在苍颉之后,曾发明过成堆的辱狗成语,所以至今使主妇和网管们精神高度紧张,动辄见狗(进一步祸及所有“动物字词”)起舞、大刀杀伐。其实我大汉名人却未曾过份鄙薄那话儿,譬如名画家某就自称“青藤门下????”;近代则有蓝蘋同志以“我是毛的一条狗”自诩。考孔老二本意,无非是说自己不敢以圣人自居,仅不得其用之丧家犬耳;其中,有辛酸有调侃有自嘲,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怨而不怒,百味杂陈罢了。一以贯之,义哉狗也,何辱之有?余意,凡回不得故国见不得列祖列宗吾土吾民进而丧其精神家园者,均可美其名曰“丧家之犬”。
说到底,汹汹者非为狗事而闹,实在是为了“圣不圣,何以治国”之故。历来,凡是政权要稳定要巩固,总要读经尊孔“托古改制”以树“新权威”。近更有“儒家社会主义”为“民族第一主义”新品种。在野的捏,也在大树特树新权威,而且早已越过“圣”的九天,跃到“生下父母”的第十三层空间的主神地位了。朝野都在树孔,却不管孔子自觉象条丧家犬,反在那里大掀新一波的打狗运动,以为狗毙而人比圣/必成神。诚如此,“文艺复兴”焉可得也?
“文艺复兴”既不可得,翘首待“大庆典”又太消极,自然只好“号召全民马上大起义”了,真是“有神马政府就有神马淫民”!此岂仅“虎头蛇尾,收局堪忧”(草虾言),足以形容耶?是自相矛盾南辕北辙也。噫!余未见其可。
(写毕,见动物甚多。虑毙,赶紧先拷贝了,以免莫名蒸发)
附:草虾《毕时圆与王炳章的书法点评》
http://www.haichuan.net/XHC/show.php?bbs=11&post=697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