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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普适性不容质疑
送交者: 赵达功 2002年01月11日16:59:23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人权的普适性不容质疑


赵达功

在人权观念作为整个人类共同的观念和人权的人类普遍适用性质,得

到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并遵守其规则的现代社会,就连中国这样的专

制国家,也不得不羞羞答答地承认,尽管它会提出符合中国国情的人

权观念,并在事实上进行对抗。但是,抵制人权观念的不仅是处于世

界东方的大中国,即使是西方的政治界、学术界、宗教界也有怀疑和

否定的声音。

中国官方报纸《参考消息》去年12月16日转载摘要刊登了一篇关于人

权的评论文章,内容是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人权中心主任迈

克尔.伊格纳季耶夫在美国《外交》杂志11~12月份一期发表的质疑

文章。文章说,“自1945年以来,人权语言成了权力和权威的源泉。

权力不可避免地会招致挑战。”文章埋怨现在的人权原则强大到霸

道,引起知识界的批评,质疑“人权标准是否应该获得它们已经得到

的权威;它们对普遍适用性的主张是否合理,或者它们是否只是西方

道德扩张的又一种狡猾的方式。”

显然,迈克尔是从半个多世纪以来人权的实践和人类不同世界观激烈

的矛盾冲突中得出质疑的结论。他的质疑归结于三个来源:“来自复

苏的伊斯兰世界、来自西方内部、来自东亚。其中任何一方都独立于

另外两者而存在。”他认为,三方面的结合“就对人权标准的跨文化

正确性——因此还有其合法性——提出了重大质疑。”

从二战后世界上所发生的冲突来看,似乎人类在寻求人类社会秩序的

共同标准方面有着不断的挫折。特别是在美国的“9.11”恐怖袭击

事件发生后,人们感觉到不同文化、不同宗教观难以共处,似乎冲突

不仅不可以避免,而且是永恒的,除非不同民族、不同肤色、不同文

化、不同宗教,能够找到充当共识的价值观。由于人权价值观被许多

反对者形容为“西方人权”价值观,人权的普适性就成为西方强加于

人类社会的,就象迈克尔所说,“人权被视为西方的一种狡辩:由于

无法再通过直接的专制统治来主宰世界,西方现在用公正的、世界化

的人权语言来掩盖自己的权力欲望,并试图把自己有局限性的计划强

加给实际上并不具备西方的个性、自我、意志力或自由观念过多的世

界文化。”

中国官方报纸借美国人权理论界的这类批评,来给中国政府提供根

据,试图否定人权的普适性,认为一个政党或一个政府可以自行解释

人权的内涵,使人权成为可以操纵的工具,来为自己违反人权的行为

辩护,进而将人权与专制统治融合为一体,混淆人权的概念。长期以

来,中国的人权状况一直受到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批评,而影响了它

在文明世界中的形象。每年联合国讨论中国人权问题的提案尽管都被

否决,从反面证明,在改善占世界人口五分之一之中国的人权方面,

国际社会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人权不是一个国家的人权,而是地球上整个人类社会的人权。尽管人

们接受世界人权标准存在着一个过程,但是从人类社会的发展看,人

权的普适性是解决人类社会矛盾的唯一途径。凡是否定人权的普适性

的,无一不把国情、宗教、文化差异作为理由,将主权凌驾于人权之

上,似乎人权不是天赋的,而是政府的囊中物。人民的主权只是独裁

政府根据它的需要而施舍的物品。丧失人权的人民,一定也同时丧失

主权。只有在民主自由的国度,人权才能够得到最大的保障。

劳斯派特曾说:“必须认为人权是指国际法所承认的和独立于国家法

律之外的法律权利。”西方著名法学家罗尔德(Dennis Lloyd)也

说:“在各国政府被说明——假如有一天可能办到的话——放弃使自

己在人权领域内跻身统治地位的最终裁判权以前,势必还有一段漫长

而痛苦的历程。但无论如何,这些消减国内主权观念的努力,代表著

一种有意的进步。”

中国政府坚持主权高于人权,实际上是否定人权的普适性。中国人权

研究会名誉会长朱穆之在澳大利亚的一次讲话中说,“现在国际上有

一种‘人权高于主权’的主张,其实质是一国人权问题如何解决不是

由本国来决定,而是要由外国决定。这种否定国际公认的不得侵犯国

家主权准则的主张,只会给推行霸权主义、强权政治铺平道路。”他

进一步说,“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中国政府的狡辩根本不符合

逻辑。在概念上,究竟是主权大还是人权大?主权毕竟是指一个国家

的主权,一个国家再大,也大不到包括整个世界;但人权是国际准

则,是世界各国都要遵守的法则。试问,国家主权如何制约国际准

则,主权怎么会大过人权?

中国政府经常将人权说成是“西方人权”,用“东方”和“西方”的

地理概念将人权的普适性分割开来,试图形成东、西方人权观的差

别。前面提到的迈克尔也持同样的观点。他引用激进学者阿达曼希.

波利斯和彼得.施瓦布的话,“人权是一种‘适用性有限的西方概

念’,是依赖于美国、英国和法国的权利传统的20世纪的产物,因而

不适用于没有这种由个人主义的历史渊源的文化。”他还引用新加坡

李光耀的话,来证明东方国家不接受人权的普遍适用性——亚洲人

“几乎毫不怀疑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共产主义价值观比美国的个

人主义更适合他们。”

把人权说成是“西方人权”本身就对人权价值观有偏见,本身就是站

在利益的角度,而不是理性的认识。马克思主义产生于西方,但是曾

被东方国家所普遍接受。尤其是中国、北韩、越南等,现在还打着它

的旗号,或在它的下坚持顽固的专制统治。为什么没有人提出“西方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念是产生于西方,马克思主义不也是产生于西

方吗?如果说产生于西方的东西就没有普适性,请问牛顿、爱因斯

坦、莎士比亚、贝多芬、基督教等科学、艺术、宗教等也都产生于西

方,我们为什么不拒绝?我们现在所使用的汽车、火车、飞机、电

话、电影、卫星、原子弹是不是也因为产生于西方就应该拒绝接受?

为什么没有“西方科学”这一概念。答案很简单,就是普适性。属于

普适性的,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不是西方或某国的专利。科学、艺术

是这样,发明、创造是这样,难道哲学、伦理道德等世界观上东西就

没有普遍适用性吗?

“9.11”事件后,我们更应该相信:只有人权的普适性才是人类社

会共同的社会准则。任何民族的、国家的、宗教的矛盾都被化解,人

类社会才能走向大同。(2002年1月5日凌晨于深圳)

(原载《民主论坛》asiadem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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