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看利比亚变天,谈人权,主权和政权 |
| 送交者: 德孤 2011年08月25日09:47:4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
再看利比亚变天,谈“人权”,“主权”和“政权” 最近利比亚的独裁者卡扎菲政权突然就这么垮了。普天下不少人为此欢呼,为此庆祝。我想起当初联合国授权联军轰炸利比亚卡扎菲政权的时候,一些国家,包括中国俄罗斯等国,扛起维护利比亚“主权”完整的大旗,谴责这样的授权,虽然他们投下了弃权票。 与之相对应的是美国欧洲许多国家,则举起“人权”的大旗,认为卡扎菲侵犯国内的人权,大肆屠杀平民,人神共愤,应该把卡扎菲赶下台,替天行道。 于是到底是“主权”大于“人权”,还是“人权”高于“主权”,成为了当时世界政治,包括网络政治最热门的讨论。这个网上也同样为了这么个命题争论不休。 现在老卡被推翻了,回过头来在看这样的争论,觉得这样的争论毫无意义。你想啊,联军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轰炸,似乎只炸掉了卡扎菲的政权,而利比亚共和国的主权则依然丝毫无损。 利比亚的反对派已经许诺,将在八个月内举行大选,把权力交还给利比亚的老百姓,真正把国家主权交还给利比亚人民。 所以说,闹了半天,白争论了,呵呵。 利比亚号称是共和国,共和国的主权归谁?理所当然的应该归利比亚人民,就是利比亚公民。而在过去四十来年卡扎菲的独裁统治,恰恰是窃取了本应属于利比亚人民的国家主权,再反过来侵犯利比亚人民的人权。这么多年来,卡扎菲其实是个窃国大盗,也是个刽子手。 所以西方联军对利比亚卡扎菲集团的轰炸,除了解救被卡扎菲集团所侵犯的人权外,更主要的就是帮助利比亚人民夺回本应属于他们的国家主权。 在共和国体制下,在民主体制下,国家“主权”与公民“人权”是一致的,即所谓“主权在民”的思想。而与之相矛盾的则可能是“政权”。 在一般比较正常的民主国家,政权是由公民依法授予的,所以“政权”与国家“主权”,公民“人权”三者都是一致的。 可是在利比亚那样的国家,政权被卡氏集团所窃取,“主权在民”成为了一句空话,而这个政权则肆无忌惮的侵犯公民的人权。你说在这种情况下西方社会难道不应该替天行道吗? 其实替天行道在中国社会也是理所当然的。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人命关天”一说,就是说人命大于一切。 如果统治者草菅人命,那么任何人都有权替天行道。这也是为什么中国社会像水浒英雄高举替天行道的大旗,能够获得百姓拥护呢。也是为什么中国古代那些改朝换代的主都是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呢。 中国习副主席也说过“权为民授”这样的话,这里的权应该是指“政权”。虽然到现在为止,这还是一句空话,但是至少我们的政府在口头上还是承认,权为民所授的。所以老百姓的“人权”是理所当然的高于统治者的“政权”的。一旦人权受到伤害,那任何人都有权替天行道的。 当然,在一般民主国家,这样的事情相对比较少发生,因为有“权为民定期所授”的机制。 所以通常出问题多的,都是民主体制不健全的国家。 有人要说了,那“人权”高于“政权”,会不会给一些国家借口人权被侵犯而随意武力侵犯别的国家呢? 应该说这是有可能的,所以这就要靠维持世界政治秩序了。目前来说,就是国际法,以及联合国等国际社会的相关组织。只有他们依法办事,相信这样的情况不会经常发生,这就是世界范围内的民主与法治。 所以说,“主权高于人权”,或者“人权高于主权”都是不正确的,是伪命题。真正的意义在于“主权在民”,“人权大于天”,而且国家的“主权”与百姓的“人权”是一致的。 所不同的只是国家的政权。当政权为民所授时,“人权”,“主权”和“政权”三者就会是比较一致的,当然这个授权需要定期授予,要不然就缺乏合法性。 而当民主制度不健全的时候,政权非民所授的时候,“政权”就可能侵犯“人权”,“政权”也会窃取“主权”。利比亚原来就是这样的情况,所以推翻这样的“政权”则是理所当然的。 这大概就是“人权”,“主权”和“政权”三者之间的关系。 |
|
![]() |
![]() |
| 实用资讯 |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一周回复热帖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 2010: | 习博士的导师:刘美珣教授1961年毕业于 | |
| 2010: | westboy: 浅议习近平的法学博士 | |
| 2009: | 反毛分子无人性, 帮资本喝血吃人! | |
| 2009: | 那个亲口喊出“人民万岁”的伟大领袖 | |
| 2008: | 龍的傳人和炎黃子孫是矛盾的。《史記》 | |
| 2008: | 5000請進 | |
| 2006: | 见过无耻的法庭,但没见过这么无耻的法 | |
| 2006: | 从外蒙古的独立看台湾问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