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7日湖北荆州公安县纪委主任被人发现死在自己的办公室,死者靠坐在自已的办公椅上。经尸检,死者身上共有11处刀伤。其中脖颈处有4处刀伤,气管和喉管都被割断。胸部至腹部有4处刀伤,深至胸腔,左手腕2刀,右手腕1刀。事发后第2天晚间,当地官方消息称,经公安机关缜密调查,死者系自杀。前10刀是为试探。尔后,县公安局副局长表示,公安机关没有义务去调查其自杀动机及原因。官方还称凶器与死者家里丢失的刀是一样的。
这真是天大的笑话,世界奇迹!这里不想重复很多读者提出的破绽,只想发几点感想。
只有一,二天时间,公安机关那来的缜密调查?如果自杀11刀,死后怎么还能靠坐在自已的办公椅上?肯定早就痛得打滚!谁不信的话,试试捅一,二刀看看。答案是,死者是被自杀。死后被凶手放在椅子上。
官 方发布的消息实际上是欲盖弥彰。公安怎么知道死者家里用什么刀?又怎么知道死者家里的刀丢了?答案可能是,凶手和公安是一个战壕的,而且凶手一边有人与死 者很熟。公安机关称没有义务去调查其自杀动机。这简直是对公安机关的侮辱!既然自杀动机都不知道,怎么就能判断是自杀?答案肯定是,公安在隐瞒什么。在美 国,不管是自杀,还是他杀,调查动机是万万不可少的,如果说不清动机,那怕铁证如山,案子也是没法判的。
这一世界奇迹也有公安大学教授的功劳,教授说11刀不多,国外还有100多刀的。她如果不能把这100多刀的例子详细讲讲,这肯定是扯谎。这漏洞百出的11刀自杀奇谈,普通读者都能识破,可是,这教授不但看不懂,而且试图进口100多刀去堵漏洞。这教授不是水平太低,就是太泠血,居然还是教授,真是玷污了教授这个头衔。
在国外,有些案只能通过一点点蛛丝马迹破案,而这个案子岂止是一目了然!可那公安和教授还在一再狡辩和卖弄,把公众当无知,这不正是在试探性刺杀这个和谐社会吗?(注:试探性自杀一词是荆州公安的发明)。
这11刀本来还只捅在一个人身上,经荆州公安一处理,就捅到了这个和谐社会。这和谐社会本来还只中了11刀,经公安大学教授一指点,就挨了100多刀!而且是进口刀。但愿社会公平,因为没有公平就没有和谐。但愿没有贪腐,因为有贪腐就没有公平。但愿这和谐刀伤能得到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