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昆先生是我敬重的网友之一,迟先生的很多观点我都赞同。不过,这次迟先生连
发两篇文章文章和 实在让我跌破眼镜。迟先生怎么了?
如果说,在吴杨事件开始的时候,对真相不清楚,也还情有可原。而现在两个月过
去,双方都已经上过场,亮过相,真相基本已经清楚的情况下,迟先生再出来为吴
杨辩解,实在让人跌破眼镜。迟先生说:
杨兰自己从未说过 她是哥大校董,而是用了正确的名词,那其实是个很高的荣誉。
只是因为采访者说成校董;而杨没有纠正就惹悠了哥大的中国同学。 你们怎么知道
杨没有纠正呢?本人就有类似的经验。常有人 在信件上称我为Dr.。我是一而再地
请人家不要这么写。可是还是 有人要这么写,我总不能把信给退回去吧。世上的事
情往往并不像表面上显示的那么简单。我也在哥大的Nevis Lab.作过visiting associate,
(但我从未到过哥大校园,只是拿哥大的资助而在日内瓦工作。千万不要因为你们
找不到任何关于我在哥大的记录而讨 伐我。)所以窃以半个哥大人的身份,请哥大
的中国同胞考虑一 下你们的声明是否有点过分?看你们的声明,人们会以为是杨自
己以“校董”自居招摇撞骗。这对杨兰造成的损害比她没有纠正采访记者而对你们
的感情的伤害要重得多,尤其是这个困难的时刻。
查查文献,在新浪上还能查到这样的文字:
主持人:紧接著,我就听到了一个谣传,说杨澜成为她在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有史以来最年轻的校董。
杨澜:这个不是谣传。
主持人:真的,为什么它会选择你当校董呢?
杨澜:因为当时就是临近毕业和毕业以后吧,因为我们那个学院跟联合国的关
系特别的紧密,我们的很多教授都是到联合国做高级的官员,然后呢,从那个学院
出来的外交官也特别的多,那么当时的联合国组织一系列世界上一些媒体的论坛,
谈到亚洲的一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学校的校长就推荐我去做发言什么的,可能他们
觉得我发言挺好的,挺出色然后各方面的人也都对我非常的认同,所以他们就说,
哎,就请你当吧?当时没有中国的校董。
迟先生说:“她没有纠正采访记者”,但这里的“没有纠正”就有著种种的可能,
譬如说,可以是没有看见,不知道,可以是视而不见,装傻,可以是视为至宝,偷
乐,可以是故意引导,起劲,可以是纠而不正,摊手。吴先生怎么就能肯定他们一
定是没有看见或纠而不正呢?其实,迟先生说:“她没有纠正采访记者”说错了,
她是纠正了采访记者,采访记者说:“听到了一个谣传”,她说:“这个不是谣传。”
这还不算是纠正么?这还不算是“以‘校董’自居招摇撞骗”么?这和迟先生的
“ 你们怎么知道杨没有纠正呢?本人就有类似的经验。常有人 在信件上称我为Dr.。
我是一而再地请人家不要这么写。可是还是 有人要这么写,我总不能把信给退回去
吧。”有可比之处么?以为自己纠正了就可证明别人也纠正了,以为自己没有骗人
别人也不会骗了,这种不完全归纳法未免太简单了。
退一步讲,即使真是采访记者尊她为“校董”,如同别人尊迟先生为“Dr”。既然
她自己不愿纠正,为什么就不能由别人来纠正呢?别人出来纠正又“过份”在哪里?
难道就该任由她这个“校董”当下去么?哥大的中国同胞何错之有?
我们这样来看吧。迟先生在某位朋友家里作客,遇一位新朋友,自我介绍:“我是
博士。”迟先生是怎么看呢?我想一般的人,首先会有份敬意。如果是学界中人,
如果对美国的学制有所了解的,就会想:“哦,不容易,年纪轻轻的,修完了这么
多学分,通过了资格考试,通过了论文答辩。不容易。”一些同样拥有博士学位的
会想:“我也走过同样的路,我知道那条路是怎样的艰辛。”于是立刻感到多了一
些共同语言。一些没有拥有博士学位的会想:“不简单,叫我走这一条路是无论如
何走不过去的。他能熬出头,有本事。”于是多了一份敬意。这时有人指出:“他
这个博士呀,人人都可以读的,没有什么要求的,没有考试的,没有论文答辩的,
只要交点钱,只要糊弄一阵就可以拿到的。”这时迟先生会怎么想?一般的人,我
想,首先就会想到:“原来是这么会事。”于是,敬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
份鄙夷。那么,是不是有人反过来对指出者说:“你这是没有与人为善。”依我的
经验,是不大容易碰到的,因为人有一个本性:不希望受骗。不过世界之大,事情
也真难说。譬如迟先生,可能心胸比较开阔,根本就没把这放到心上去。但是你也
不能责怪别人产生上当受骗的感觉吧。硬要为他辩护,他没有骗人,你们以为博士
一定要经过考试,答辩论文,这是你们自己见识浅薄,这样的辩护是失去了一点common
sense。
再这么说吧,迟先生遇见的新朋友自我介绍说:“我大学毕业。”迟先生又怎么想
呢?一般的人马上就会想到:“他至少读了四年的书,当然不排斥跳级。”要是这
时有人指出:“他只有在大学里念了一年不到的书。”迟先生又会怎么想?一般的
人,我想,大约就会想到:“原来是这么会事。我碰到了一个骗子。”因为这已经
是人们的常识,已经成为社会学第X公理了:一个人不可能一年不到就大学毕业。不
信的话,你就是打着灯笼全世界去找,看能找到几个念了一年不到的书就大学毕业
的。这时,有没有人对指出者说:“你这是没有与人为善。”我想是不大会有的。
迟先生说得不错:“人都是要犯错误的。”人们犯的错误,大致有三类。
第一。犯了错误。
第二。当错误被人指出以后,不承认,抵赖,掩饰,企图蒙混过关。
第三。当错误被人指出以后,暴跳如雷,反咬一口,倒打一耙。
如果事事严于律己,不犯错误当然最好。可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差别的只在程
度上的不同。如果犯了第一个错误,那就最好不要犯第二个错。只是这承认了错误,
有损自己的面子,名誉,地位,利益。故而犯第二个错误的人还是不少。克林顿当
初也是百般抵赖。一直到赖不掉了,只能承认。如果犯了第二个错误,那么千万不
要犯第三个错误。这第三个错误已经超出做人的底线了。可惜的是在现在的中国,
犯第三个错误的人比比皆是。这些人多为有权有势,或有靠山,于是利用职权,勾
结专政机关,捏造罪名,非欲置揭发者欲死地,甚至雇凶杀人。文革时期的江青,
就给大家作了很好的表演,现在的买凶杀人案件,更是屡见不鲜。
可惜的是吴杨在这三方面都不及格。这第一个错误就不多说了。我们来看看第二个
错误。
请看新浪上的“背景资料:新浪-阳光高层领导简介--吴征”:“1986年,吴征先生
毕业于法国萨伏大学法国语言文学系”,这可不是什么记者采访,这是“背景资料,
相当于个人履历。记者采访,给你加点油添点酱经常看见,但这个人的履历,别人
给你添油加彩的可能不大吧。迟先生,你信不信他“毕业于法国萨伏大学法国语言
文学系”?再听听杨女士是怎么说的吧:
关于萨伏大学,当时他从华东师大二附中的文科班被保送上复旦大学的法语系,在
那儿学习了将近一年,就到了法国,上萨伏大学了。所以他从来没有说过他1986年
毕业于法国萨伏大学,他是1986年就读于萨伏大学。他是1987年从法国语言与文学
进修学院毕业,他也从来没有说过他拿到了学士文凭。
迟先生,当你听了杨女士这一番辩解你是怎么想,你是恍然大悟,激起了义愤呢,
还是同情杨女士给人揭了底?“尤其是这个困难的时刻。 ”
“学习了将近一年”就能从大学毕业了,迟先生阅人也不少了,你走遍天下,读了
一年不到的语言学校就能称自己是大学毕业,并把它堂而皇之地写进履历,高挂网
上的看到过几个?杨女士以为“他也从来没有说过他拿到了学士文凭。”就不算撒
谎了,就是“我们没有骗过任何人,我们的简历也没有错啊。”你再去看看“新浪
网董事长及高级管理层简介”:“茅道林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曹国伟毕业于
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严援朝毕业于华中工学院”,“张莅政先生毕业于台湾
辅仁大学”。他们也没有说自己“拿到了学士文凭”,可你去问问他们看,他们的
“毕业”是怎样的“毕业”?读了一年不到的语言学校就能称自己是大学毕业,还
能脸不红心不跳和人家的大学毕业履历并排而放,这不是鱼目混珠是什么?居然还
说“我们的简历也没有错啊。”真是说得出口。
至于第三点,从警察,到“疯狗”,到“反动分子”,到律师下通牒,还不够么?
我记得迟先生也是经历过一些政治风浪的,难道迟先生仅仅把这看作是“也属过激
之词”么?
迟先生说曹先生的文章有些小题大作,我也赞成。但是这也是事情发展的必然。两
个邻居吵架,开始也许并不是什么大事,一方认个错也就可以将就些过去了。但如
果一方坚不认错,还要倒打一耙,就难免越吵越凶,把鸡毛蒜皮的事都翻出来了。
在一方已经把对方称为“反动分子”,并已经委托律师送了最后通牒以后,再责怪
另一方小题大作实在没有意义了。
我看到不少网友的文章。有些人开始也以为这不过是一些小事,可到后来,看到了
吴杨的辩词和帽子,禁不住拍案而起,仗义执言,可见,这不能怪别人小题大作,
而是事情的发展,是吴杨自己谋杀了自己的形象。也有好些人,都对杨澜本来的印
象不错,看了杨女士的辩词以后,改变立场,站出来予以痛斥,可见,这也不是别
人不愿意“与人为善”,而是吴杨做得太过。
我赞成迟先生说的“希望有一点‘与人为善’”,我也不赞成把他们一棍子打死。
但是我不赞成迟先生说的[另一方面,据说吴征杨兰说这次事件是“‘反动分子’的
政治阴谋”(见多维新闻27日特稿),也属过激之词,而且于事无补。据说吴杨要入
禀法院,我建议双方都冷静下来,后退一步,庭外和 解。俗话说“后退一步天地宽”,
何必一定要鱼死网破? ]
迟先生在这里根本就是是非不分,各打五十大板。有人告克林顿,你去充好人:
“大家不要吵了,我建议双方都冷静下来,后退一步,庭外和 解。”天底下那有这
种“与人为善”?克林顿错了,他就应该道歉,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社会上人
们也正是这样做的。李泽楷也道歉了。王铭铭也道歉了。赵薇错了,她就应该道歉,
至于有人不依不饶,行动过火,那是另外一回事,要另案处理,不能因为别人的行
动过火了,赵薇就可以不要道歉了,就可以“双方都冷静下来,后退一步,庭外和
解”了。
迟先生的这句话说得很好:“人都是要犯错误的。是帮助人改正错误,变得更好,
还是。。。”那么迟先生这里说的是谁要犯错误呢?迟先生一方面说吴杨犯了错误,
应该帮助他们,不应该一棍子打死,两篇文章从标题到内容不就是这个意思么?一
方面却又处处为他们辩护:“只要吴征真的在巴林顿大学得了哪个博士学位,他就
没说谎没 造假。‘没得到有关方面的承认’,我也没求你承认, 那不过是求学历
上的一个环节,一个人的完整的学历就应当把所有的环节都写出来。我们不是都被
要求这么作的么!”“杨兰自己从未说过 她是哥 大校董,而是用了正确的名词,
那其实是个很高的荣誉。 只是因为采访者说成校董;而杨没有纠正就惹悠了哥大的
中国同学。 你们怎么知道杨没有纠正呢?”“杨澜说合作制作了一部两小时的节目
并不错,”“我认为这不过是记 忆有误。而且并无实质性失误。”
我想请教迟先生,在迟先生的眼中,吴杨到底是算犯了错误还是没犯呢?如果吴杨
没有错误,那么迟先生何必要写文章劝别人对他们“与人为善”呢?又那里需要别
人去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何不干脆把题目改为,理直气壮地替他们辩护
一下?如果迟先生认为他们有错误,别人应该对他们“与人为善”,应该“帮助人
改正错误,变得更好”,迟先生能不能说说,你认为认为他们有那一些错。对于迟
先生所认为的他们的错误,迟先生是主张他们是道歉,还是闷声大发财,顶住,还
是倒打一耙,用警察,用法庭来对付别人,还是“双方都冷静下来,后退一步,庭
外和 解”?要是对于迟先生所认为的错误,他们认为不错,他们认为是迟先生在泼
脏水,他们还要用警察,用法庭来对付迟先生,迟先生又将怎么办呢?
“与人为善”是对的,不过这个前提是一个人愿意改正错误,如果一个人明知道自
己错了,还要狡辩耍赖,继续犯第二、第三个错误,那么当然只能激化矛盾,不能
怪别人不帮他了。
总之,迟先生的两篇文章给我的感觉就是,吴杨乃是中国人道德的楷模,行为的典
范,诚信的标准。所以中国人实在都应该到八灵顿九灵顿去拿一个学位,再把它找
个地方挂起来。不把它挂出来,那才是不诚实,没有反映自己“完整的学历”,隐
瞒了不该隐瞒的东西,犯了欺民之罪。“我们不是都被要求这么作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