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北京当局特别歧视华人? |
送交者: mzxtd 2002年02月15日15:11:05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按照中国当局的说法,到天安门广场上去为法轮功呼吁的行动属于“利用邪教妨碍法律实施”。犯了这条新法律的华人会遭到很严厉的惩罚。被关押遭折磨和送劳改是标准待遇,有些华人还因此被整死在牢里。 几个月来,外国公民到屡次三番到中国领土上去“妨碍”中国的“法律实施”了。他们在天安门广场上象华人一样举起横幅,用华语高喊同样的口号。按中国法律,除犯有“利用邪教妨碍法律实施”之罪以外,他们还有“公然干涉中国内政”之嫌。该“从重从快”地加以严打。因此,对这些外国人实施比对华人更严厉的处罚是理所当然的结果。 应当指出,这些洋人无一具有外交人员身份,外交豁免待遇对他们决不适用。 但是,北京当局对这些触犯中国法律的洋人一律从轻发落。新华社说,当局只是“将他们带离。有关部门根据中国法律对他们进行了训诫、警告和教育,并给予了人道待遇”。就是说,没有一个被罚款,没有一个被送劳教,没有一个被起诉判刑。 同样罪行,两样对待。是什么问题?要么是北京当局丧权辱国,要么就是北京当局公然歧视华人。二者必居其一。 洋人在中国犯法,应该与中国人同罪才行。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脸面自称是一个“主权国家”? 反过来,如果说洋人在中国犯了法,只是受到“带离”、“训诫、警告和教育,并给予人道待遇”。那么这“人道待遇”为什么不能给华人?是中国大陆华人都比洋人矮一头还是怎么着?解放都这么多年了,北京当局为何总是把中国大陆华人当二等公民来处置? 要说中国人民已经“站起来”了,那么享有和洋人同等的权利是起码条件之一。据说中国当局很爱国,很捍卫中国的主权,很讲究民族尊严等等。那么他们至少本应当表现出对洋人和华人一视同仁的态度。但他们怎么净干些相反的勾当? 众所周知,只有反华势力才特别歧视华人,从而在同样的事件中总是照顾洋人而狠狠作贱华人。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