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以来:现在为高瑜喊冤叫屈为时已晚 |
| 送交者: 史以来 2015年04月18日16:30:42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现在为高瑜喊冤叫屈为时已晚中国记者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4月17日早上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被判7年有期徒刑。 有人说,这样的判刑漏洞太大,高瑜“泄露”的那些根本不是是“国家机密” ,所以是欲加之罪。而赵紫阳秘书鲍彤则说:高瑜一案,应该是检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真相的一块试金石。并且,美国对中国记者高瑜被判七年有期徒刑表示深切关注,并呼吁中国当局释放高瑜。 其实,试金石也好,欲加之罪也罢,现在为高瑜喊冤叫屈、深切关注均为时已晚,而且显得苍白无力。其原因是,特色中共已经有了以欲加之罪判重刑成功的先例。 人们不应该忘记,2013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时,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对薄熙来的审判,哪一项能站得住脚呢?哪一项不是欲加之罪? 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现在那些为高瑜喊冤叫屈者,那时有几个不为对薄熙来判重刑拍手叫好、冠弹相庆?那时有几个在乎中共是否依法治国?那时有几个不是坚决支持中共中央的英明决定? 常言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当时那些为薄熙来被判重刑拍手叫好者可曾想到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你们同类的身上? 你们可曾想过:连对一个政治局委员都可以来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对任何一个普通人还不是更容易吗?因而对记者高瑜以“泄露”罪判7年有期徒刑又有什么奇怪的?这恰恰是你们坚定支持对薄熙来以欲加之罪判重刑的自然和必然的结果。这也就是说,这正是你们所追求的东西,现在你们不要都已经不行了。这能抱怨谁呢? 所以,试金石也好,欲加之罪也罢,现在为高瑜喊冤叫屈均为时已晚,而且显得自相矛盾。 显然,这样的事情发生,与人的立场有关。毫无疑问,对同一事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这就是所谓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样的,对同一事件,不同的立场有不同的判断。这就是所谓的屁股决定脑袋。也正因为如此,一些人为了一时之痛快而忽视了长期的影响,而最终致使自己或同类也得到报应。并且,对同一类别事件的不同态度也使他们显得前后不一致、自相矛盾。这纯粹为不智,其实也是很可笑的。 而且,立场决定脑袋的另一个后果是使某些人显得似乎总是与大多数人唱反调,使他们始终属于少数人之列。举例来说,当弱势群体为薄熙来唱红打黑、倡导共同富裕叫好时,他们唱反调; 当弱势大众为薄熙来被判重刑鸣冤叫屈时,他们拍手叫好; 当毕福剑言论“不雅视频”流出后,他们又同多数网民表达的愤怒唱反调。正因为如此,而现在当他们为高瑜喊冤叫屈时,弱势群体中又有几个支持他们呢?他们廖廖无几,即使美国政府为他们表示深切关注,又能有多大的效果呢? 当少数人与特色中共政府对抗时,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能成的事很少。这是由于他们的思想和立场所决定的。他们与大多数人唱反调就表明他们心中无人民,而人民心中自然亦无他们,从而也不会支持他们。这是他们的悲哀,也是他们所追求的事业从长期来看必然失败的根本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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