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近日發生的大爆炸,造成慘重的生命和財產損失。類似的事故早就發生過不止一次,今後也很難避免類似的事故再次發生。為什麼?因為安全問題在中國從來都不是最重要的考慮。
不少網友(例如解濱)就已經說過,說到底是體制問題。我在中國很多地方就注意到諸多安全隱患。例如,廣州的流花路批發市場和中大批發市場,只要你進去,就不難發現,這些市場裡面的死角(dead end)非常多。就是說,這些死角只有一條路通往建築物之外。一旦發生火災之類的意外,這些地方的人葬身火海的幾率非常之高。在安全措施比較完善的國家,都要求這樣人流密集的建築物有足夠的逃生出口,但是在中國卻是積累了很久的問題,而且屢次發生悲劇也沒有改進。一旦出了事故,直接責任人極少被問責,負責驗收的人也沒有承擔責任,一切都是不了了之,相應的官員異地做官乃至異地升遷。隨便舉出幾個例子:克拉瑪依大火(讓領導先走),吉林硝基苯泄漏(相鄰且處於松花江下游的俄羅斯都嚇壞了),上海外灘踩踏。所謂嚴肅處理,都是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有承擔行政責任的人嗎?處理的都是下面的替罪羊。
像易燃易爆的高危化學品這樣的東西,當初選址有徵求過附近居民的意見嗎?即使居民知道有這回事,他們的意見有用嗎?回答都基本是否定的。敢提意見的基本都會被“尋釁滋事”。
中國的官員們,都習慣於用屁股思考,對於安全問題,那都是最後才要考慮的。出了事也有人罩着,指望他們能為屁民考慮,基本都是做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