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好幾天了吧,萬維網絡上討論魯迅,爭論非常激烈,許多都是我的朋友,觀點有時非常對立,尖銳,但是基本上都還是理性,偏激的比較少,相互尊重吧。
我自己也一連寫了幾篇,從不同角度看問題。我不主張用過去階級鬥爭的方法去打倒魯迅。但是卻主張把過去樹起的魯迅大旗給砍了,讓魯迅回歸到他原本的面目。我完全不否認魯迅文學上的成就,但是對於魯迅的那種居高臨下的看人看事看社會則相當的不以為然。他批判了所謂的國民性的劣根性,可是他自己卻恰恰是國民之一,而且也具有相當多的劣根性。他早期傾向於自由主義,到了晚年左傾,甚至投入專制主義的懷抱。他性格上的那種偏激,狹隘,得理不讓人,沒理也不讓人,等等,以及他與毛澤東的惺惺相惜,等等,等等。
我本人沒有經歷過魯迅時代,那個社會被魯迅批得一錢不值。但是呢,在念書的時候讀過一些魯迅的文字,特別引用下面這篇短文《一件小事》。當然我不知道這是不是一件真實的故事。如果是真實的故事的話,那我看魯迅經歷的時代,社會道德,社會風氣,要比現在好多了。那時他還能遇到那樣一個車夫。現在呢?開車撞傷了人,不把車倒過來再碾一下索性把人碾死,就已經不錯了。呵呵。而《一件小事》文里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寫作者自己,要是的話,那倒是和今天中國社會的人的醜陋非常之相像呢,呵呵。
看了這《一件小事》,我在想,要是魯迅活到現在,這個社會,不知道要如何的罵呢,經過他所提倡的國民性改造,結果如何,不知道魯迅會怎麼想。
與胡適相比,我並不完全否定魯迅,但是我更欣賞胡適。在我看來,胡適才是個真正的自由主義者,是個啟蒙家。而陳獨秀,魯迅,在我看來,更像個居高臨下的中國傳統教育家。中國教育,自古以來,就是重培養,輕啟蒙。所謂的培養,就是說教,就是灌輸,包括魯迅的罵。而啟蒙,在我看來,則是個性的解放,是人性的解放,是思想的解放,是讓人思考,而不是把自己思考的東西灌進被啟蒙者的腦袋裡。
胡適是個啟蒙家,二三十年代,就發表過《人權論集》,他個性也沒有那麼極端,是個可以妥協的,可以寬容的人。胡適對自由主義的政治涵義做過一個比較完整的敘述:“總結起來,自由主義的第一個意義是自由,第二個意義是民主,第三個意義是容忍--容忍反對黨,第四個意義是和平的漸進改革。”
胡適對中國的國民性也是有批評的,但是與魯迅相比,卻要溫和的多,比如說,他說過這樣的話” 東方文明的最大特色是知足。西洋的近代文明的最大特色是不知足。知足的東方人自安於簡陋的生活,故不求物質享受的提高;自安於愚昧,自安於不識不知,故不注意真理的發現與技藝器械的發明;自安於現成的環境與命運,故不想征服自然,只求樂天安命,不想改革制度,只圖安分守己,不想革命,只做順民。”
在我看來,胡適與魯迅相比,中國人一般更喜歡魯迅,因為魯迅言辭犀利,很對中國人的胃口,而胡適的溫和與寬容,正是一般中國人所缺少的。
在萬維網,我看到我的不少朋友主張自由主義,主張普世價值,但是骨子裡還是比較喜歡魯迅的那一套,那種極端,那種犀利,那種偏執。
魯迅與胡適都是過去的人物,在上個世紀,魯迅被吹捧為文化聖人,而胡適被毛澤東罵為“臭狗屎”。很顯然,今天的人們,已經不再那麼迷信魯迅了,對胡適的了解也更多了。
我個人覺得,我們應該走出魯迅,對國民性,不能一味的罵。罵並不能解決問題。相反,我們應該學習胡適,為中國的出路尋找辦法,包括喚醒中國民眾,學習胡適,做一個自由主義者,做一個人性的啟蒙者。我們不要太自以為是,不要把自己的思想強加於人,而要尊重不同的看法,要學會讓人發言,讓人思考。
我在本文後面,轉載一篇李慎之的文字《回歸五四,學習民主——李慎之談魯迅、胡適和啟蒙的信》,李慎之是共產黨內的右派,是黨內的自由主義學者。我本人並不完全認同李慎之的觀點。但是把他的文字轉載給讀者,讓大家一起欣賞。
寫關於魯迅的文字,已經寫了好幾篇了。這一篇算是個總結吧。謝謝各位讀者。
德孤
一件小事
魯迅
我從鄉下跑到京城裡,一轉眼已經六年了。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但在我心裡,都不留什麼痕跡,倘要我尋出這些事的影響來說,便只是增長了我的壞脾氣,——老實說,便是教我一天比一天的看不起人。
但有一件小事,卻於我有意義,將我從壞脾氣里拖開,使我至今忘記不得。
這是民國六年的冬天,大北風颳得正猛,我因為生計關係,不得不一早在路上走。一路幾乎遇不見人,好容易才雇定了一輛人力車,教他拉到S門去。不一會,北風小了,路上浮塵早已刮淨,剩下一條潔白的大道來,車夫也跑得更快。剛近S門,忽而車把上帶着一個人,慢慢地倒了。
跌倒的是一個女人,花白頭髮,衣服都很破爛。伊從馬路上突然向車前橫截過來;車夫已經讓開道,但伊的破棉背心沒有上扣,微風吹着,向外展開,所以終於兜着車把。幸而車夫早有點停步,否則伊定要栽一個大斤斗,跌到頭破血出了。
伊伏在地上;車夫便也立住腳。我料定這老女人並沒有傷,又沒有別人看見,便很怪他多事,要自己惹出是非,也誤了我的路。
我便對他說,“沒有什麼的。走你的罷!”
車夫毫不理會,——或者並沒有聽到,——卻放下車子,扶那老女人慢慢起來,攙着臂膊立定,問伊說:
“你怎麼啦?”
“我摔壞了。”
我想,我眼見你慢慢倒地,怎麼會摔壞呢,裝腔作勢罷了,這真可憎惡。車夫多事,也正是自討苦吃,現在你自己想法去。
車夫聽了這老女人的話,卻毫不躊躇,仍然攙着伊的臂膊,便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有些詫異,忙看前面,是一所巡警分駐所,大風之後,外面也不見人。這車夫扶着那老女人,便正是向那大門走去。
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而且他對於我,漸漸的又幾乎變成一種威壓,甚而至於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來。
我的活力這時大約有些凝滯了,坐着沒有動,也沒有想,直到看見分駐所里走出一個巡警,才下了車。
巡警走近我說,“你自己僱車罷,他不能拉你了。”
我沒有思索的從外套袋裡抓出一大把銅元,交給巡警,說,“請你給他……”
風全住了,路上還很靜。我走着,一面想,幾乎怕敢想到自己。以前的事姑且擱起,這一大把銅元又是什麼意思?獎他麼?我還能裁判車夫麼?我不能回答自己。
這事到了現在,還是時時記起。我因此也時時煞了苦痛,努力的要想到我自己。幾年來的文治武力,在我早如幼小時候所讀過的“子曰詩云一般,背不上半句了。獨有這一件小事,卻總是浮在我眼前,有時反更分明,教我慚愧,催我自新,並且增長我的勇氣和希望
回歸五四,學習民主——李慎之談魯迅、胡適和啟蒙的信
舒蕪同志:
承贈《回歸五四》。其中《論主觀》等文章都還是五十多年前看過的,現在不過是略略一翻,重溫舊夢而已,倒是把你十萬字的《後序》細細看了一遍。你我年齡相若,才大我一歲,雖然經歷並不一樣,但是都是從那個年月、那個環境中走過來的,因此很足以使我藉以對自己的一生作一番回憶與反思。
去年春初,為紀念五四,我曾寫過一篇文章,叫做《回歸五四 重新啟蒙》。現在你的書的題目就叫《回歸五四》,可見我們的思想很相似。但是我們自以為尊五四,卻都已經是“五四”以後出生的人,到懂事的時候,起碼已距五四(一九一九年)十年以上了。我們了解五四,接近“五四”,其實都是通過文學,尤其是通過魯迅而認識“五四”的。從《後序》中,我發現你我啟蒙的時間也差不多,都是在初中時從讀《狂人日記》、《阿Q正傳》開始的。你提到的《大眾哲學》,我是在一九三五年暑假由初一升初二的時候由初一的級任老師(一個地下黨員)給我讀了的。讀過這些書,我也就自以為是啟蒙了。你特別尊重魯迅,我也是特別愛敬魯迅。這一點,自己從來沒有變化過,不過看了你在一九九八年寫《回歸五四·後序》強調“尊五四,尤尊魯迅”,六十年不變初衷這一點卻不知道觸動了我的哪一根神經,竟引起了我的一番思考,而思考的結果竟與你六十年不變的結論有所不同。
當然,在這一年多的時間中,尤其是因為去年是“五四”八十周年,我也讀了一些“五四”的文獻資料,結果發現魯迅還不能代表“五四”的全部(比如陳獨秀就說“五四”運動只能由蔡元培、胡適和他自己三人負責),能夠比較全面地表達和代表“五四”精神的,毋寧還是胡適。
“五四”精神就是由陳獨秀首先提出的德先生和賽先生,也就是民主和科學。現在,有人認為“五四”精神可以一言以蔽之曰“個性解放”。個性解放當然是民主,甚至也是科學的始基,但是“個性解放”,能代表“五四”的全部嗎?
你說:路翎的一句“需要個性解放”是促使你寫《論主觀》的動力。那是一九四三年冬天的事。不到半年,你的文章完成了。不知道你是否還記得,不久以後,毛澤東一九四五年四月在《論聯合政府》的報告中就說:“沒有幾萬萬人民的個性的解放和個性的發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廢墟上建立起社會主義社會來,那只是完全的空想。”所以,從字面上說,路翎的見解和你的文章和偉大領袖的最高指示並無什麼不同。而且,你還感到,自從《論聯合政府》發表以後,“一個大的意志貫串了中國”……這才真正是主觀作用的大發揚;相形之下,《論主觀》所主張所呼喚的似乎是比較小一些空一些弱一些的東西,究竟有沒有很大的意義?”不能不說,你真是足夠敏感,敏感到了幾年以後與黨的關係的癥結所在。不過你與胡風等人把《論主觀》這樣的文章看成是在白區“幫助黨整風”,可是百分之百地會錯意了。整風運動正是為這個“大的意志”確立無可挑戰的統治地位而發動的,且不說它在革命運動中本來有所繼承(如反AB團),實際上也是建國以後歷次運動,從反胡風,反右派到“文化大革命”的一個承先啟後的樣板。
這個,你在白區是不會知道的。但是,我在抗戰勝利後就到了延安,常常聽到與你辯論過的胡喬木同志(他是我的上級,當時還沒有恢復以“胡”為姓)的教誨:“共產黨員不要好爭論。你的意見那樣多,毛主席怎麼能從心所欲地進行指揮?”
所以說到底,這個“大的意志”的不斷發展,最後,與你上高中時所極為反感的“軍訓要義”本質上並無多大不同。那個軍訓教官說話是不太文明,其實你真要反他一下,他也不見得真的敢槍斃了你?
因此,如果說“個性解放”是“五四”精神的話,那麼這個“個性解放”應當是爭取中國人人都能做到的“個性解放”。那樣,才有可能避免偉大領袖從心所欲的“個性解放”壓殺我們這些凡人的“個性解放”的慘劇。在這方面,先進國家經過幾百年的經驗教訓是總結出了一整套的行為規範的。只有樹立並且遵行這些規範,人們才有可能走近馬克思、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裡所說的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
這些規範就是“五四”所確立的“民主”。在我看來,不管魯迅對自由的渴望何等強烈,爭自由的戰鬥何等勇猛,但是對這套規範的認識和理解是很不夠的。在中國這樣專制主義傳統牢不可破的國家裡,要認識、理解這樣的規範並不容易,更不用說加以倡導了。
“五四”運動的總司令,在中國第一個提出民主與科學的口號的陳獨秀就居然是走過一段“親手扼殺‘五四’的民主啟蒙”的道路以後經過多年的反思才覺悟到(可惜那時魯迅已經死了):
民主主義是自從人類發生政治組織,以至政治消滅之間,各時代(希臘、羅馬、近代以至將來)多數階級的人民,反抗少數特權之旗幟。“無產階級民主”不是一個空洞名詞,其具體內容也和資產階級民主同樣要求一切公民都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罷工之自由。特別重要的是反對黨派之自由,沒有這些,議會或蘇維埃同樣一文不值。(陳獨秀《我的根本意見》,一九四O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在同年九月《給西流的信》中,陳獨秀還列舉了他認為的民主政治的幾個必要條件:“(一)議會由選舉產生。(二)無法院命令不能捕人殺人。(三)政府的反對黨派公開存在。(四)思想言論出版自由。(五)罷工本身非犯罪行為。”此外,他還說“所謂無產階級獨裁,根本沒有這樣東西…只能是領袖獨裁。”
當然,陳獨秀並不是政治學或法學專家,也不是憲法學的專家,他的話也許說得還不夠完備,比如說:民主不但是少數服從多數,而且多數必須尊重少數;行政、立法、司法的權力必須分立,相互制約;統治必須得到被統治者的同意;沒有任何個人或集團可以居於法律之上;原告不能做審判官等等。尤其是二次大戰結束五十五年以來,關於作為民主的基石的“人權”的理論和實踐又有了不小的發展。聯合國還以國際道義的權威通過了許多有約束力的文件。但是刊布陳獨秀這些最後言論的胡適,已經說它們是“中國現代政治思想史上稀有的重要文獻”,他說:“在‘特別重要的是反對黨派之自由’這十三個字的短短一句話里,獨秀抓住了近代民主政治制度的生死關頭。”
一九五七年,我作為右派被揪出來批判(當時叫“辯論’,所以以後對“犯錯誤”的人有“輕則批判,重則辯論”的說法,這也是不可忘記的一條掌故。)領導上為了“練兵”,特意給參與批判的革命群眾每人發了一本列寧在一九一八年寫的《無產階級革命和叛徒考茨基》;當然也發給了我一本,好讓我“照照鏡子”。說實在的,我本來對無論資產階級民主與無產階級民主都說不上有什麼深刻的認識,只因為毛主席一九五六年說過“我們實際上實行的是訓政”,第二年又號召“鳴放”,因而由衷地擁護。(不但擁護“鳴放”,而且擁護前八年的專政,因為我相信“不經秋肅臨天下,那得春溫上筆端”,以為毛主席在實行“必要的專政”,亦即訓政之後,馬上要“還政於民”,要實行民主了。)不料排山倒海的連續揭發批判表明,我原來嚮往的都是叛徒考茨基所宣揚的資產階級的“純粹民主”,或曰“形式民主”,而我們實行的已經都是無產階級的“實質民主”了。而“無產階級民主比任何資產階級民主要民主百萬倍”(列寧的原話,黑體也是列寧的)。我理屈詞窮,尤其是加上從來沒有經歷過的恐懼,只有“磕頭如搗蒜”,服罪認輸,乖乖地被逐出人民內部,再不敢“亂說亂動”而規規矩矩地接受改造了。我是又過了十幾年,直到“文化大革命”中,才慢慢體會到原來實質民主必須有形式民主作保證,兩者只要是真干而不是假干,就不應該,也不可能有任何差別。
前兩年讀了陳獨秀在一九四二年逝世前的言論,我更是恍然大悟,根本沒有什麼資產階級民主和無產階級民主的不同,也沒有什麼舊民主與新民主的不同,民主就是民主。
人類經過二十世紀這一百年的歷史經驗,經驗了從法西斯到法東斯各式各樣社會改造的理論。現在也已經可以明白什麼無產階級、資產階級,其實都只是在極其狹窄而短暫的“時空條”中存在,只有極相對的意義,歸根結底,人就是人。而魯迅在寫《吶喊》、《彷徨》的時代本來就是這樣認識的,只是到後來才有所改變。
所以,如果你提出的“回歸五四”是指重新進行“民主啟蒙”的意思,那麼至少是應當本着“五四”的精神,按照陳獨秀晚年的覺悟,把在世界上已有共識的,已經制度化的“民主”的觀念來在中國進行啟蒙。其實即使在八十年前,這套觀念在世界上已經不能算新的了。照陳獨秀的說法,它已經是“幾千萬民眾流血鬥爭了五六百年才實現了的”。
對我們來說,遺憾的是,懂得這一套,而且宣傳這一套的,竟沒有什麼左派,這個工作在中國大多是非左派們做的,雖然做的力度極小,因之勞而無功。至於我們這些左派,則正如你一九四六年在《魯迅的中國與魯迅的道路》中所說的,其實只懂得“戰鬥”,而戰鬥的目標則是實現已經在蘇聯實現了的共產主義。
魯迅是偉大的文學家,在中國文學史上真可說是獨步千古。他的文學感染力之強是無可比擬的。還記得我初讀《紀念劉和珍君》,《寫於深夜裡》······這樣的文章的時候,中人若電擊,看了一遍之後,馬上要看第二遍,第三遍,不多幾遍之後(仗着年青時記憶力好),仿佛就能背誦了。至於像《野草》這樣的散文詩,在我看來簡直不是人間筆墨。一九四五年下半年,我在四川一個中學當教員。十月十九日晚上,主持了一個魯迅逝世九周年紀念會,寒風習習,夜靜如死,燭光搖曳,幾個學生朗誦魯迅作品的片斷,一方面是啜泣之聲微若可聞,一方面是肝腸斷裂怒火中燒。魯迅的著作永遠是對我心靈的啟示與激勵,甚至在被劃為右派以後,我居然還荒唐到自以為是“背着因襲的重擔,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年青的一代去寬闊光明的地方。”
在這樣的心情支配下,我六十年來一直愛戴崇敬魯迅。對胡適的感情是完全無法與之相比的。
在我心目中,胡適當然“也是個人物”,但是他軟弱,易妥協,同魯迅比起來,“不像一個戰士”,而且顯得“淺薄”······這些“胡不如魯”的印象本來也一直存在在心裡。直到看見《新文學史料》上你的《回歸五四》說,你做中學生時就定下的“支點”——“尊五四,尤尊魯迅”,六十年後依然不變。這一點卻刺激了我,經過一番思索,我的思想居然倒轉了過來,認為就對啟蒙精神的理解而言,魯迅未必如胡適。
什麼是啟蒙?啟蒙就是以理性的光芒照亮專制主義與蒙昧主義的黑暗。綜合先進國家的經驗,啟蒙應當有破與立兩方面的意義。我現在的體會,大而言之,魯迅主要的是“破”傳統的戰士。他自稱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的人”,主張“敢說,敢笑,敢哭,敢怒,敢罵,敢打,在這可詛咒的地方擊退這可詛咒的時代!”胡適則除了在五四運動初期也狠狠地“破”了一下以後,精力就主要轉到“立”的上面去了。因此,魯迅傾心革命,胡適鍾情改良。對我們這些血氣方剛的青年而言,兩者的吸引力(也就是我們眼中的“深刻性”)是不可同日而語的。正因為如此,才有徐懋庸的名言:“人誰不愛魯迅?”
當然,正如魯迅自己所說“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魯迅在對傳統和現實幾乎完全絕望之後,也有“立”的一面,那就是他因為創造社的攻擊而學得的新思潮,又因為馮雪峰與瞿秋白的介紹而嚮往的新世界。
魯迅和胡適的身世背景,其實可以說是差不多的,他們在近代史上初露頭角的時候更是如此。他們最大的不同也許在於:魯迅是明治維新後建立了極不成熟的“民主制度”的日本留學生,他在那裡接受的現代化思想天然是有殘缺的,後來又接受了半西方半東方的俄國的社會革命思想。而胡適則是在被馬克思稱作“天生的現代國家”的美國的留學生,又一貫關心政治和法律,因此他天然地站在歷史的制高點上。
對我這樣的人來說,認清這一點竟要花半個世紀的時間!
你的《後序》中,我最不能理解的,是你說“魯迅的《文化偏至論》、《摩羅詩力說》乃是中國近代啟蒙思想的最高峰,不僅非當時的權威梁啓超、嚴復所可及,也超越了後來‘五四’時期的主將陳獨秀、胡適”的話。我也是推崇這兩篇文章的,但是按照我現在對“啟蒙”的標準看,卻遠不到你所說的程度。因了你的推崇,又拿來再看了一遍。然而除了比過去更加覺得其文字的晦澀冗雜,佶屈聱牙而外(可能是他還沒有擺脫章太炎的影響,還沒有接受胡適關於文學革命的主張而改寫白話文的緣故),無非就是要求個性解放而已,比起陳獨秀晚年的覺悟,比起胡適一貫提倡的民主、法治、自由主義,在我看來還要差得多了。
請看胡適在《介紹我自己的思想》中說的話:
現在有人對你們說:“犧牲你們個人的自由,去求國家的自由!”我對你們說:“爭你們個人的自由,便是為國家爭自由!爭你們自己的人格,便是為國家爭人格!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
何等簡練乾脆!何等明白曉暢!
其實,中國是一個“後發外生”的“被現代化”國家,從一八四O年被打開國門,只能算是驚夢,到甲午(一八九四)海戰失敗,朝野失色。一八九五年嚴復給中國的病症下了斷案:西方與中國的所以有富強與貧弱的差別就在“自由不自由異耳”,才有了啟蒙的要求。又到一九一九年的“五四”,中國才算是有了一場真正的啟蒙運動。中國的民族要求並不是要建立“無比美妙”的烏托邦,也不是要建立洪秀全式的“小天堂”,而只是要趕上先進國家,實現現代化。胡適提出的目標,我們在二十世紀沒有能達到,如果能在二十一世紀達到,就可以謝天謝地了。
在三十年代中期我自以為“啟蒙”了。大概十年以後,我才知道,我所接受的啟蒙,是共產黨人陳伯達、艾思奇、何干之所發起的“新啟蒙”,是比五四的“資產階級啟蒙”高得多的“馬克思主義啟蒙”,而馬克思主義則是“全人類智慧的最高結晶”。我自己曾經長期以此而自鳴得意,好像從少年時代起儼然就是一個革命家的樣子。其實我哪裡分得清什麼舊啟蒙與新啟蒙,只是蒙朦朧朧地覺得要反封建,反傳統,要自由,要民主,尤其要共產主義而已,只是到被劃為右派以後才漸漸悟到這兩種啟蒙是不一樣的,甚至是對立的。以後又過了很多年,年紀已近七十了,才進而又悟到歸根結底只有一種啟蒙,也就是“五四”的啟蒙,西方幾百年前就開始的古典的啟蒙。這兩年,社會上又有所謂“超越五四”之說,反正我是認定了,在“五四”定下的建立像樣的“民主”和在多數民眾中確立“科學”精神的目標實現以前,凡說“超越”的都無非是蒙汗藥。
抗戰前後的所謂新啟蒙,照它的原意就是對舊啟蒙的超越,實際上則是對“五四”的“民主”與“科學”啟蒙精神的偏離。起初也許只是差以毫釐,逐漸就謬以千里了。我們這—代人就是被這個新啟蒙引導着走了大半輩子所謂“超越五四”的道路,實際上則是偏離“五四”的道路,早已走到南牆,碰得頭破血流了。我們有義務告訴後人:停步,退回去,回到“五四”,重新起步。
魯迅的悲劇,其實也就是超越“五四”的悲劇。被他認為“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瞿秋白在一九三二年寫道:“在共產主義革命以後,已經沒有什麼‘五四未竟之業’了。”又說:“我們即將邁出的一步與五四無關”。這難道還不能理解為“超越五四”嗎?
二十世紀下半期,魯迅和胡適在中國大陸的命運,真是一在天之上,一在地之下。胡適在一九五四年就成為全國全民大批判的對象,可以說成了毛主席所說的“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而魯迅則不但被封為聖人,而且到“文化大革命”中成了唯一能與馬恩列斯毛並列而絕對碰不得的人物。
這種命運當然不能由他們自己負責,但是也不能說與本人一點關係都沒有。胡適一貫主張自由主義,反對共產主義,當然不能見容於新中國。魯迅則不但從未公開以“理論的形式”提出其個人主義的主張,而且越到晚年越傾向於你所說的伊里奇和約瑟夫,相信蘇聯的宣傳甚至出面駁斥那裡發生了大饑荒的報道。他在和從郭沫若、周揚到楊村人這樣一些人戰鬥的時候,他自認為是同導師們的思想是一致的,就同胡鳳自認為同毛澤東思想一致一樣。
魯迅的被利用是對他的極大侮辱。現在有研究者說:“可以證實的是魯迅後來似乎接受了組織的領導”。既然說“似乎”,我看就還不能“證實”。不過我確實懷疑他受到了馮雪峰和瞿秋白的“誤導”。說誤導,是因為魯迅晚年的思想傾向,分析到最後,同他的基本品格,即張揚個人的品格,不可能是一致的,而他的基本品格又是不可能根本改變的。不過,你我這樣年齡段的人,六十年後回頭看,又不能不說確實也受過魯迅的某些誤導。
魯迅的最大幸運是只活了五十六歲,如果他能活到我們這個年紀,他的遭遇會怎麼樣,他的表現又會怎麼樣?這是每一個知道,尤其是敬愛魯迅的人無不關心的問題。你熟識的喬冠華在一九六二年,胡喬木在一九八二年都曾對我說過“魯迅若在,難免不當右派”的話。然而魯迅不是一般人,而是特大的人物,他的命運,既要看權力者的政策和策略,也要看他自己的選擇。我只能說,他在中國的威望比高爾基更大,性格也比高爾基更剛烈,下場恐怕只會比高爾基更慘。有意思的是,胡適在海外看到大陸“清算胡風”的時候,評論說“魯迅若不死,也會砍頭的。”胡適畢竟是了解魯迅的,他們倆後來雖然傾向有所不同,但是,分析到最後,本質上都是中國最最珍愛自由的人。
在中國,對魯迅的研究,六十年來一直是顯學,然而他被別人塗的油彩太多了。他自己晚年的政治傾向也增加了幾分曖昧。到現在除了可以肯定他“任個人而排眾數”,“尊個性而張精神”這一點外,作為一個文學家的無與倫比的感染力,其美學價值還很少被真正發掘出來。胡適是一個啟蒙思想家,他雖然寫過半部中國哲學史,卻並不很高明,實際上只是開了一代風氣,或者用他自己的話說,“是一個開山的人”。他的真正價值還是在他畢生掛懷,一貫堅持的中國的民主、法治、憲政上。他獨特的貢獻是中國文化傳統中很少的寬容精神。他一再強調“寬容”為民主的第一要義。他的名言:“做學問要於不疑處有疑,做人要於有疑處不疑”,確實可以師表人倫。與之相反,魯迅則從認為“費厄潑賴應當緩行”,到主張“打落水狗”,到臨終遺言:“一個都不寬恕”。不管他說這些話的時候有多麼充分的理由,然而以立言大體而言,我們只能說一句“不免為先生盛德之累”。史沫特萊曾稱魯迅是“中國的伏爾泰”。伏爾泰的名言“我完全反對你說的一切,但是我堅決保衛你發言的權利”,已成為現代民主的原理,全球倫理的準則,而這在號稱博大精深的中國傳統文化以及魯迅的著述中卻是找不到的。
就對青年的關懷與愛護而言,魯迅與胡適都是現代人的模範,可謂無分軒輊,不過魯迅似乎更近乎慈母,胡適似乎更近乎嚴父。一個世紀過去,塵埃落定,魯迅的弟子大多如曇花一現;而胡適的弟子,則遵守他“以科學方法整理國故”的教導,還有不少人留下了若干我稱之為“可超而不可越”,亦即可以勝過但是不能繞過的業績,為中國的現代化壘下了一塊一塊的基石。
一九三七年,胡適在給翁文灝的信中說“興學五十年,至今無一個權威政治學者,無一個大法官,無一個法理學家,無一個思想家,豈不可焦慮?……”其實以後二十年,中國在這些方面還略有進步,又以後的三十年才是一片狼藉。這二十年似乎漸漸有一點“江南草長”的模樣了,然而還沒有“雜花生樹”的景觀。近年留學生出國的雖然不少,卻很少有朝這方面努力的。這種情況,離胡適的要求,也是中國現代化的要求還遠。近幾年來,我才覺悟到公民教育對中國的重要性,然而在政治學家、法學家被消滅淨盡這麼多年之後,到哪裡去找能給中學生寫教科書的人呢?百年回首,走胡適代表的方向,道路不可能不是迂遠的,然而也只有耐着性子走下去,畢竟這是全人類遲早都要走的必由之路。
應該說:胡適關心的面要比魯迅為寬。四十年代末,當他出任北大校長時,曾向當局提出把一批研究原子物理的年青科學家,如錢三強、吳健雄、張文裕等羅致到北大來,集中研究原子科學。當時他提出的九個人“皆極全國之選”。如果他的計劃得以實施,則中國在這方面的發展,或者不致落在蘇聯之後,而且還可以避免像蘇聯的尖端科學研究集中在軍事方面那樣偏枯畸形的弊病。胡適不但在人文學者中,而且在自然科學家中都是深得學生愛戴的大宗師。
另外,上面說了這麼多話,其實只是為了一個目的:落實“回歸五四”,因為只有“回歸五四”才是中國真正走上現代化之路的起點。以中國傳統包袱如此之大、之重,要確立民主的制度,民主的精神,民主的習慣,是要不斷地學,不斷地習,不斷地“學而時習之”的。比“五四”先賢還早的又一位偉大的啟蒙者孫中山,為了教中國人學習民主,特意在一九一七年寫的《建國方略》中辟有專章,講述議事規則,想以此教會中國人懂得如何開會,名之為《民權初步》。孫中山還在其序言中特別申明:“此書譬之兵家之操典,化學之公式,非瀏覽誦讀之書,乃習練演試之書也。”其精神至可感佩。六十多年前我們上小學的時候,還是認真“學而時習之”的。近五十年來,因為整個社會的忽視,已經被大家忘懷了。到現在,嚴格地說,中國人還是連會都不會開。前幾年,在一個規格極高的會議上,有一位地位顯要的老知識分子突然悄悄地問我:“這麼重要的提案,連附議都沒有,怎麼就能付諸表決了呢?”傳統還是壓殺了啟蒙。
民主啟蒙的任務的艱巨不但可以從啟蒙八十年以來,中國民主仍未有成就這一點上看出來,而且可以從“五四”的導師陳獨秀、胡適、魯迅等人都曾走過彎路這一點上看出來。其實,“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西方的啟蒙先賢、理論大師們,照中國人的觀點來看,往往有不少失德敗行的地方。但是他們一是不怕揭露或被揭露,二是他們的有價值的思想總是能得到承認而匯合進入新新不已的傳統中去,終至成為今天全人類的共同財富。這才是人類在民主中不斷進步的真正體現。
然而論世不易,知人更難。我的學力實在不足以比較魯迅與胡適,只是心中虛懸了一個問題:尼采與傑弗遜,到底誰對人類文明的貢獻更大呢?也不知道是不是比擬不倫。
我們都是快八十的人了,能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日子已經不多了。我們不幸而歷盡坎坷,吃了自己曾經十分寶愛的“理想”的苦頭,然而幸而又能活到還能反思,或許可以做個明白人的機會,因此我認為我們的反思必須到位。這樣,不用說什麼對得起人民,對得起歷史那樣的大話;至少自己可以心安理得一些。
一得之愚,未必有當,不敢自秘,敬請指教。
此致
敬禮!
李慎之
200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