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有了“法醫屍體解剖鑑定”說“雷洋是因為胃部容物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關於這個胃部食物的排空,尼羅河有一些看法:嘔吐吸入死,雷洋案屍檢創造醫學奇蹟.西岸和老張二位留下評論已有不同意見,請點擊閱讀:
蜜蜂的評論:
關於胃部食物的停留問題,蜜蜂剛好有一個實際例證:蜜嫂在醫院工作,有一位在加護病房的長期昏迷病人(植物人),本來這位老兄是高中橄欖球隊員,200多磅,身體非常壯實,因為膝關節韌帶斷裂需要手術,結果卻成為這樣,為什麼呢?原來,是不遵醫囑造成的————因為手術要全身麻醉,所以,醫生通知過他“手術前12小時不能進食,特別是任何肉類。”
但是,他在早晨的手術中窒息昏迷了!醫生從他的口中和氣管中拉出沒有消化的雞肉,在他胃中還掏出了一盆未消化的雞肉!問清楚原來他根本沒有按醫生的通知,反而在手術前一晚很晚時候,跟朋友們一起在餐廳一餐吃了二十隻雞腿!
這裡的結果是他可能在麻醉中胃部不能約束裡面的食物倒流,處於平躺狀態,胃部容留到食物進入呼吸道堵塞了造成窒息,窒息又造成腦部長時間缺血,所以,雖然當時立即為他清理了胃部和氣管,現在也可以自己呼吸,但是,從昏迷中醒來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許就這樣到某一天什麼地方感染而不治而亡。
胃部容物在全是麻醉狀態或者暫時失去知覺狀態下,自然流出堵住呼吸系統是非常可能的。所以,蜜蜂以為,雷某在畏懼下全力掙脫逃跑、警察企圖控制的打鬥過程中,被追擊被擊中劇痛短暫昏迷狀態下,又被按住頭部處於較低位置,胃部食物回倒被吸進氣管,造成氣管堵塞死亡是可能的。
這裡還是有一個疑問:警察是不是隨便在大街上就抓住一個人說他嫖娼?如果是,那雷洋之死就完全是警察的責任!但是,換句話說“雷洋確實嫖娼被抓,”那麼,這後來的襲警逃跑和警察控制過度造成死亡就順理成章成立,那麼,警察造成的結果就是有邏輯關係有原因的了,僅僅責任在“控制過度”。跟網友認為“故意殺害無辜”相距甚遠!
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