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鹿原看中国的杀人权 |
送交者: 米笑 2017年06月28日16:09:37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看电视剧比较喜欢“轻文学”,娱乐放松。但是电视剧《白鹿原》还是断断续续地看,因为咱老家是陕北的,看着亲切。这个剧的优点和“缺点”都是太真实。就像工夫一样,玩真工夫不如花拳绣腿加上音效好看。如果静下心来,看这种真实的史诗级的电视剧,很有看头。 有时候总是想,人都是人,又没有杀人放火,为什么有的人就有权杀别人呢?白鹿原剧中几个人物的死可以作为中国杀人权的写照。 田小娥的死,说的是封建观念的杀人权。这不需要什么法律,只要田小娥的淫妇帽子戴实了,公公鹿三就可以正气凛然地把她杀死。像陕北那个地方,天高皇帝远,杀谁不杀谁就看祖宗的规矩,谁违反了祖宗的规矩,族里“德高望重”之人或者是家里的长辈,就有权行刑杀人。现在的人很难相信的事情,当时却是天经地义。我父亲的二叔就因为女儿偷情在众目睽睽下亲手杀了她,而那个“相好的”被家人活埋《她偷情了,就命该如此吗?》。 这个“传统”到现在仍然可以看到一些影子。生活作风不好,嫖娼,小三或者出轨,只要粘上这些,什么人格尊严就都不提了,怎么埋汰都行。 死心塌地跟随共产党的百灵,改邪归正投了共产党的土匪黑娃,却死在共产党手里。这归咎于党的杀人权。那时候党还是“共匪”,巴不得更多人“入伙”,怎么自己人杀自己人呢?事实上就是这么残酷。我父亲家那个地方属于“苏区”,可是到解放为止,只有他一个人当了红军。为什么?吓的! 父亲的前辈老乡栓柱等八人在家乡的遭遇: “红军的东征与西征都未成功,部队损失不小怨言颇多,部队从西线退回来休整。 头一天连长叫栓柱带上几个弟兄,在村外挖出一个土坑。第二天,部队集合起来,连长 点名,将栓柱、石柱等八个人叫出队列,连长脸色一变,拔出手枪上好子弹,突然喝令跪下。 “为什么?”栓柱开头,同时都问。 “执行命令,跪下!” 指导员宣布:“八人阴谋叛变,死刑!” “啊?”八个人一齐呼喊,没等第二字出口,刀起头落,八个红军战士死在“同志”的刀下,被扔进昨夜挖好的土坑里,葬身于苏区的黄土里。” 发生这种事情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因为共产党被杀被剿的太多了。国民党并不是像电影里那样无能,真有不怕死的打入革命队伍,共产党里也真有怕死的或者贪财的投靠国民党。有了内奸,那就是吃败仗被杀头。所以不狠不行。那时候没时间也不可能调查,觉得差不多就一杀了事。所以冤假错案肯定不少。 当时国家领导人蒋委员长,同样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这个就是政府的杀人权。为了维护政府的统治,不但杀人是合法的,而且杀错人也是可以接受的代价。比现在的谍战剧痛快多了,没那么磨磨唧唧,大差不差就枪毙,没时间和你演戏。 那时候命贱,弄死个人根本不是事儿。每天饿死的,病死的,打死的有的是。死的多了,就不当一回事了。现在死人的事情不是经常发生的,所以人命就关天了。但是,政府和党仍然有杀人权,只是使用的方式不同了。 看完白鹿原忍不住想,如果鹿兆鹏活到文革,估计也是凶多吉少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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