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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酸亦鲜 2019年10月25日12:25:14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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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上到台湾的法庭,一定会以“精神病”为理由要求免除刑罚。有“精神病”的“证据”就是放着香港“逍遥法外”的日子不过,非要到台湾去送死,明显不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 当然台湾应对方法很多,比如要求香港法院判断陈同佳有“完全行为能力”,没有受收买、胁迫或精神不正常无法正确认知世界。还要让香港法院宣布香港法院对香港人在香港外杀香港人没有管辖权(香港的判例法地区,一旦宣布了,将永远失去对此类案件的管辖权)。 如果我是蔡英文,甘脆宣布林郑月娥为“人类公敌”,对她只骂不辩论。 李瓜城曾在广州让广东省公安厅长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枉法杀了“大富豪”张子强等六人(他们就算按广东省的法院认定张等在广东省境内策划炸李瓜城家搞第二次绑架,也毕竟没有真做,属于“未遂犯”或“犯罪中止”,离死刑立即执行还差很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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